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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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立场 | 论点 | 论据 | 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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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有个案的支撑材料,如「新闻」「案例」「采访」 | 反 | 轻罪前科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消灭它会破坏社会信用体系完整性,符合判断标准中社会信用体系完整性方面的考量。 |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正在完善,轻罪前科是其中一部分内容。 | 查看 |
证明有个案的支撑材料,如「新闻」「案例」「采访」 | 正 | 数据的易获取性使得我们能够更方便地对反诈宣传的效果进行量化评估。 |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报案记录等途径相对容易地获得发案量数据。 | 查看 |
「相关性分析」类支撑材料要能够证明事物之间的相关性 | 正 | 通过观察发案量的升降,可以直观地了解反诈宣传是否起到了减少诈骗案件发生的作用,从而衡量其效果。 | 发案量的变化可以直接体现出诈骗活动的发生频率和规模。 | 查看 |
证明有个案的支撑材料,如「新闻」「案例」「采访」 | 正 | 说明需要对参会人员进行核实,以符合判断标准中对会议参与人员的要求。 | 方庭威等非安徽警官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和合肥大学代表队的人员进入会议。 | 查看 |
证明有个案的支撑材料,如「新闻」「案例」「采访」 | 正 | 强调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以保证参会人员能够正确连接会议,符合判断标准中对连接会议的要求。 | 讨论了手机蓝牙未开、设备忘记、信号问题、耳机不行等连接和设备方面的情况。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发案量的减少体现了反诈宣传的效果,证明发案量可以衡量宣传效果。 | 在合肥市的2024年1月至6月,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0%,相较于活动前期同比下降30%。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反 | 电信诈骗发案存在季节性,发案量不能全面反映宣传工作,其季节性波动使得不能稳定地反映反诈宣传的长期效果。 | 山东网警公布每年寒暑假是学生被诈骗高峰期;湖北宜昌市公安局消息称6月以来未成年人被诈骗案持续高发;深圳新闻网讯金九银十消费购物季诈骗案进入高发期。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反 | 发案量的变化受多种因素影响,且风险性具有不确定性,不能单纯作为衡量反诈宣传效果的标准。 | 今年1至6月的相关数据,以及河仁市公安局的工作情况,虽全民加强反诈氛围,但同年8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仍有所上涨。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发案量数据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可以作为衡量反诈宣传效果的依据。 | 发案量数据的准确率高达80%。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发案量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反诈宣传的效果,发案量的大幅下降直观反映了宣传措施的有效性,符合判断标准中发案量能否有效反映反诈宣传成效的要求。 | 陕西省某县在没有反诈宣传前,2020年1月到5月有60起电信诈骗案件;2020年6月之后开展反诈宣传工作,2022年1月到5月案发29起,同比去年下降56%。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反 | 发案量无法客观、丰富地反映出反诈宣传的效果,在人口基数差异如此之大的情况下,按照发案量来判断,这样的比较是不合理的,说明发案量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反诈宣传效果,不符合判断标准。 | 2022年1月,四川网络电信诈骗以1.2万例立案;2022年1月至9月,四川关于诈骗的犯案量近4900余例。四川省人口为8300万人,广东省人口为1.29亿人。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发案量是目前衡量反诈宣传效果中的最优解,能为衡量反诈宣传效果提供可靠数据,满足判断标准中在衡量反诈宣传效果方面具有优势的条件。 | 在讨论衡量反诈宣传效果的方式时,民众认知提升、民众反诈行为的改变、社会环境的变化等方式在数据采集方面困难重重,不够精准,而发案量是更直观、更容易、更便捷地获得数据的一种方式。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反 | 通过实际数据论证发案量不能准确衡量反诈宣传效果,发案量的变化不能准确反映反诈宣传的实际效果,不符合判断标准。 | 2021年至2022年,某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量同比上升了19%和126.2%,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损失数同比下降2.6%和4%,实现了“两升两降”的目标,全年整体绩效全国第二。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通过这些案件发案量的前后对比,可以直观观测到宣传效果的不足之处以及需要防范和预防的案件类型,发案量的统计和分析能够帮助公安部门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和趋势,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从而减少人们的损失,符合衡量反诈宣传效果的关键。 | 6月5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公告,显示国家反诈中心从2023年以来,累计推送拦截诈骗电话七十三亿七千万次,涉诈短信29.6亿条,涉嫌封域名网址1161.9万个,紧急拦截涉嫌案件资金4529亿元。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发案量的下降证明了反诈宣传的作用,这种量化的数据更具有说服性,能够让人们更直观、更清晰地感受到反诈宣传所取得的成效,有助于减少人们的损失,符合衡量反诈宣传效果的关键。 |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3年1月10日发布的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工作情况中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专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同比上升52%。2024年7月20日《光明日报》中的数据显示,电信网络诈骗公共案件194.5万起,全国单月立案数连续8个月下降,幅度达到30%。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说明公安部门通过案发量数据统计及后续趋势发展开展工作,可通过案发量来衡量工作是否到位。 | 在浙江省,大量受害人没有报案,或者报案后没有纳入统计系统,导致基数大,意味着实际发案量可能高于统计的数据,这是浙江省公安给出的。 | 查看 |
证明有个案的支撑材料,如「新闻」「案例」「采访」 | 反 | 说明发案量不能准确反映反诈宣传效果,不能仅以此作为衡量标准。 | 当加拿大打击诈骗团伙力度加大,发案量下降时,与宣传效果并无必然联系,因为诈骗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受害者可能因害怕被诋毁或其他原因而不愿报案。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发案量具有客观性和可量化性,可以直接对应反诈目的。通过具体案例和数据说明发案量的客观性和可量化性,以及其能够直接反映反诈宣传的效果,对应了反诈的目的。 | 发案量一般通过特定推算法、违规分析法来计算,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开始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进行针对性防控。此前,银川市公安局发挥牵头抓手的作用,发现1234反诈宣传模式,同年1至3月,辖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数下降7.48%,公案处抓获嫌疑人数、反损率都有显著上升。央视网2024年5月28日发表的视频里显示,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连续8个月呈下降趋势。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发案量的降低可以增强民众对反诈宣传的信任和认可。从社会层面阐述发案量降低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增强民众对反诈宣传的信任和认可,体现了发案量在反诈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 发案量作为国家官方发布的数据,其数量的大量降低,意味着民众对反诈手段的认可,民众财产安全得到保障,能够给予民众安全感,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和谐。 | 查看 |
证明有通案的「统计调查」类支撑材料 | 正 | 发案量的动态性能够促进反诈工作的高效落实。通过不同地区的案例说明发案量的动态性能够促使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注重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策略,促进反诈工作的高效落实。 | 2024年9月,四川法制针对信息反诈宣传工作进行了复盘,就越宣传与多人被骗的反弹导致发案量上升的现象进行深刻反思,发布关于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反诈宣传的思考的文件,并提出改进方案。2024年以来,永安公安进行了反诈宣传敲门行动,目前已累计入户走访375户,今年以来,辖区电诈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5%,卫团村连续三年零发案,中心村连续2年零发案,辖区整体电诈案件发案率连续4年大幅度下降。针对经济诈骗手段,公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运营商等不断拓宽电损数据来源,日均接连劝阻500余人次,建立高危受骗人员库。针对日均产出的7200余条预警信息,进行短信、外呼、警示的宣传,利用科技力量提升宣传质效。 |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