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环节是提示音介绍。
这个从头开始就好,那我们40秒开始,你们现在就开始吧。现在开始,然后两方先开麦,介绍一下谁是佳辩。待会儿我先结束共享,然后进行录制,就从现在开始录了。不好意思,耽误大家的时间了。你们主持人和计时怎么不是同一个人呢?因为我没带电脑,周一的时候让别人帮我开了个会议。
好,开始吧。现在我介绍一下提示音,这个提示音时长是30秒,大家能听见吗?没事,你们让双方直接开始介绍就行。
这个环节是提示音介绍。
这个从头开始就好,那我们40秒开始,你们现在就开始吧。现在开始,然后两方先开麦,介绍一下谁是佳辩。待会儿我先结束共享,然后进行录制,就从现在开始录了。不好意思,耽误大家的时间了。你们主持人和计时怎么不是同一个人呢?因为我没带电脑,周一的时候让别人帮我开了个会议。
好,开始吧。现在我介绍一下提示音,这个提示音时长是30秒,大家能听见吗?没事,你们让双方直接开始介绍就行。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由于这段文本主要是关于环节的安排和提示音介绍等事务性内容,并非辩论文本,无法按照要求进行辩论逻辑结构分析。
正方一辩问候在场各位。
我方观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首先,开篇明确定义,偶像化不等同于饭圈化。两者区别在于,饭圈化强调粉丝之间的互动,而偶像化强调粉丝对偶像的崇拜。明确两者的区别,可防止陷入局限思维,避免混淆两者概念。
人民日报中提到,偶像能激发我们见贤思齐的精神力量,是我们在生活中追求美好品质的榜样。竞技体育精神是一种深远持久的精神力量,是抽象的概念,需要借助平台传播。所以我方的判准是运动员偶像化是否能对发扬竞技体育精神产生更多积极影响。
我方认为,偶像化是赋予运动员更多光芒、释放光芒的一种积极的正能量趋势。偶像化可以使运动员收获更多来自不同岗位、行业、阶层的观众,能在更广范围内宣传体育事业,将抽象的竞技体育精神具象化,让大众更直观、深刻地理解和感悟体育精神的内涵。
我方第一个观点是,优秀的运动员本身就是偶像,偶像化是运动员发扬竞技体育精神的一种直接有效的方式。如今互联网时代,体育界不可避免地受到曝光与关注,体育运动影响力不断扩大,吸引更多年轻人关注体育赛事,弘扬继承体育竞技精神。2022年冬奥会,青蛙公主谷爱凌、天才少年苏翊鸣、羽生结弦纷纷出圈,掀起冰雪热,在带动冰雪经济、带动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同时,也成为热门作文素材,让更多人传颂超越自我、团队协作的竞技体育精神。每一次的出圈,都会让更多观众在注意到运动项目的同时,更感慨其身上体现的爱国、奉献、拼搏、自强、公平竞争、团结协作、快乐竞技的体育精神。
我方第二个观点是,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从长远目光审视,偶像化的影响一定是有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的。偶像与偶像化本身是褒义词,是正能量的,但由于发展迅速,偶像似乎被刻板地认为一定是与娱乐圈、饭圈挂钩的,我们不应当将偶像概念固定化。运动员偶像化是指在体育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运动员,以其个人魅力和运动精神被广泛追崇,从而在知名度、影响力和商业价值等方面发生变化。运动员偶像化能够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竞技体育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创造更好的条件,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体育设施建设、运动员培育当中,让竞技体育精神在更肥沃的土壤中生根发芽。运动员偶像化极大地拓宽了竞技体育精神的传播边界。运动员偶像化对发扬竞技体育精神的积极影响是深远且持久的,它在社会、运动员教育、引导等多个维度发挥着巨大作用,为竞技体育精神的传承与弘扬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对于运动员偶像化这一发展趋势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应正面对待,积极采取措施,以促进运动员偶像化发扬竞技体育精神,最大程度传播积极影响。
运动员偶像化顺应了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及当代人对偶像的崇拜心理。随着体育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媒体传播技术的进步,运动员偶像化的趋势将更加明显。未来运动员偶像化的形式和内容会更加丰富多样,跨领域的合作和互动也会增多,同时对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会随之提高。我们应顺应运动员偶像化的趋势,借助其影响力学习了解更多竞技体育精神。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谢谢大家。
正方一辩问候在场各位。
我方观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首先,开篇明确定义,偶像化不等同于饭圈化。两者区别在于,饭圈化强调粉丝之间的互动,而偶像化强调粉丝对偶像的崇拜。明确两者的区别,可防止陷入局限思维,避免混淆两者概念。
人民日报中提到,偶像能激发我们见贤思齐的精神力量,是我们在生活中追求美好品质的榜样。竞技体育精神是一种深远持久的精神力量,是抽象的概念,需要借助平台传播。所以我方的判准是运动员偶像化是否能对发扬竞技体育精神产生更多积极影响。
我方认为,偶像化是赋予运动员更多光芒、释放光芒的一种积极的正能量趋势。偶像化可以使运动员收获更多来自不同岗位、行业、阶层的观众,能在更广范围内宣传体育事业,将抽象的竞技体育精神具象化,让大众更直观、深刻地理解和感悟体育精神的内涵。
我方第一个观点是,优秀的运动员本身就是偶像,偶像化是运动员发扬竞技体育精神的一种直接有效的方式。如今互联网时代,体育界不可避免地受到曝光与关注,体育运动影响力不断扩大,吸引更多年轻人关注体育赛事,弘扬继承体育竞技精神。2022年冬奥会,青蛙公主谷爱凌、天才少年苏翊鸣、羽生结弦纷纷出圈,掀起冰雪热,在带动冰雪经济、带动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同时,也成为热门作文素材,让更多人传颂超越自我、团队协作的竞技体育精神。每一次的出圈,都会让更多观众在注意到运动项目的同时,更感慨其身上体现的爱国、奉献、拼搏、自强、公平竞争、团结协作、快乐竞技的体育精神。
我方第二个观点是,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从长远目光审视,偶像化的影响一定是有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的。偶像与偶像化本身是褒义词,是正能量的,但由于发展迅速,偶像似乎被刻板地认为一定是与娱乐圈、饭圈挂钩的,我们不应当将偶像概念固定化。运动员偶像化是指在体育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运动员,以其个人魅力和运动精神被广泛追崇,从而在知名度、影响力和商业价值等方面发生变化。运动员偶像化能够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竞技体育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创造更好的条件,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体育设施建设、运动员培育当中,让竞技体育精神在更肥沃的土壤中生根发芽。运动员偶像化极大地拓宽了竞技体育精神的传播边界。运动员偶像化对发扬竞技体育精神的积极影响是深远且持久的,它在社会、运动员教育、引导等多个维度发挥着巨大作用,为竞技体育精神的传承与弘扬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对于运动员偶像化这一发展趋势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应正面对待,积极采取措施,以促进运动员偶像化发扬竞技体育精神,最大程度传播积极影响。
运动员偶像化顺应了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及当代人对偶像的崇拜心理。随着体育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媒体传播技术的进步,运动员偶像化的趋势将更加明显。未来运动员偶像化的形式和内容会更加丰富多样,跨领域的合作和互动也会增多,同时对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会随之提高。我们应顺应运动员偶像化的趋势,借助其影响力学习了解更多竞技体育精神。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运动员偶像化是否能对发扬竞技体育精神产生更多积极影响。
运动员偶像化顺应时代发展趋势,虽然可能存在负面影响但应积极应对,且从两个分论点来看其能对发扬竞技体育精神产生积极影响,所以我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有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反方二辩:首先我想向正方确认一下咱们今天双方的态度,请问您方对于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是什么?
正方一辩:竞技体育精神就是爱国、奉献、拼搏、自强、公平竞争、团结协作、快乐竞技的体育精神。
反方二辩:所以我想请问竞技融是否是竞技体育竞争一同的?是算式啊。
正方一辩:(未明确回答,但反方二辩表示明白)
反方二辩:好的,那么我们今天双方就这个定义达成共识。第二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要发展竞技体育精神,那么一场比赛中,我们是不是应该把个人凌驾于团队之上呢?个人的名在团队之上,是的,应不应该呢?个人和团队是分本末的吧?
正方一辩:所以您方觉得就是不应该把个人凌驾于团队之上,对吧?对,而且偶像化也不等于个人凌驾于团队之上。
反方二辩:好的,那么有些运动员他为了迎合自己的粉丝而去刷数据,最终导致比赛失利,这是否符合咱们双方所达成的共识竞技体育精神呢?
正方一辩:不符合,而且你说的粉丝刷数据是粉丝行为,和偶像无关。
反方二辩:不符合是吧。那请问对方辩友啊,那当运动员被偶像化之后,您方刚才提到了,说更多人关注竞技体育,那我想请问一下运动员偶像化后更多人关注竞技体育,但他们只关注运动员的外表、绯闻这些娱乐项目,不关心他们所谓的竞技体育精神,那他们怎么能理解或者追求竞技体育精神呢?
正方一辩:首先我方刚刚强调了偶像化和娱乐化是没有关系的,不是说运动员偶像化就一定和娱乐和这个饭圈相关的。而且运动员偶像化我们说的是这个偶像不是说是狭义上的和娱乐圈里面的那些偶像相关,就是这只是其中一部分,你刚刚说的那些什么负面影响也好,那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我们都说的运动员偶像化,他就是更注重于是在赛场上的,并不注重于赛场外的。然后你刚刚说的也只是其中一部分人,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只关注于外貌啊,对方辩友。
反方二辩:那我问一下那个为什么偶像化和娱乐化分开了呢?就是您不觉得您方刚才所表示的太过于理想化了吗?
正方一辩:因为偶像化他只是说粉丝把偶像视为榜样,是一种精神寄托,而娱乐化是一群粉丝组成的组织和团体,自发的为偶像助威或宣传,就是饭圈化,你说的娱乐化就是饭圈化。
反方二辩:可是我们也能看到,就是说咱们在小红书上,就是你刚刚举的例子都是饭圈化,不是娱乐化这一概念。但是我们也能看到,我们今天在小红书,在抖音上,我们搜孙颖莎,我们搜樊振东,他们出来的第一个不是他们的竞技精神,不是说他们有多么的拼搏,而是他们之间的CP粉,很多人在炒他们CP粉,这个怎么解释呢?这个和竞技体育精神有什么可以挂钩的吗?
正方一辩:我还是想说,你把我刚第一段就说了,我们应该把偶像化和饭圈化给区分开来,你还是把两者的观念给混淆了,你自己刷的视频有问题。
反方二辩:好,OK好,那所以说当运动员他被偶像化之后,请您刚您刚才的二论提到了,说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是资本的介入,那品牌方更看重的是他们的流量和粉丝购买力,而非单纯的竞技实力,您觉得他和饭圈的区别在哪里?
正方一辩:我觉得他有竞技实力之后,他才会有更多的影响力吧,影响力和经济实力是分不开的吧。因为有了实力,他才有影响力,他才会吸引更多资本,资本去投入到产品的应用中,然后会注重于这个运动员的培训之类的等等。
反方二辩:对,您说的我都认,但是我想问他和饭圈经济当中的区别在哪里?
(此时时间到)
反方二辩:首先我想向正方确认一下咱们今天双方的态度,请问您方对于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是什么?
正方一辩:竞技体育精神就是爱国、奉献、拼搏、自强、公平竞争、团结协作、快乐竞技的体育精神。
反方二辩:所以我想请问竞技融是否是竞技体育竞争一同的?是算式啊。
正方一辩:(未明确回答,但反方二辩表示明白)
反方二辩:好的,那么我们今天双方就这个定义达成共识。第二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要发展竞技体育精神,那么一场比赛中,我们是不是应该把个人凌驾于团队之上呢?个人的名在团队之上,是的,应不应该呢?个人和团队是分本末的吧?
正方一辩:所以您方觉得就是不应该把个人凌驾于团队之上,对吧?对,而且偶像化也不等于个人凌驾于团队之上。
反方二辩:好的,那么有些运动员他为了迎合自己的粉丝而去刷数据,最终导致比赛失利,这是否符合咱们双方所达成的共识竞技体育精神呢?
正方一辩:不符合,而且你说的粉丝刷数据是粉丝行为,和偶像无关。
反方二辩:不符合是吧。那请问对方辩友啊,那当运动员被偶像化之后,您方刚才提到了,说更多人关注竞技体育,那我想请问一下运动员偶像化后更多人关注竞技体育,但他们只关注运动员的外表、绯闻这些娱乐项目,不关心他们所谓的竞技体育精神,那他们怎么能理解或者追求竞技体育精神呢?
正方一辩:首先我方刚刚强调了偶像化和娱乐化是没有关系的,不是说运动员偶像化就一定和娱乐和这个饭圈相关的。而且运动员偶像化我们说的是这个偶像不是说是狭义上的和娱乐圈里面的那些偶像相关,就是这只是其中一部分,你刚刚说的那些什么负面影响也好,那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我们都说的运动员偶像化,他就是更注重于是在赛场上的,并不注重于赛场外的。然后你刚刚说的也只是其中一部分人,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只关注于外貌啊,对方辩友。
反方二辩:那我问一下那个为什么偶像化和娱乐化分开了呢?就是您不觉得您方刚才所表示的太过于理想化了吗?
正方一辩:因为偶像化他只是说粉丝把偶像视为榜样,是一种精神寄托,而娱乐化是一群粉丝组成的组织和团体,自发的为偶像助威或宣传,就是饭圈化,你说的娱乐化就是饭圈化。
反方二辩:可是我们也能看到,就是说咱们在小红书上,就是你刚刚举的例子都是饭圈化,不是娱乐化这一概念。但是我们也能看到,我们今天在小红书,在抖音上,我们搜孙颖莎,我们搜樊振东,他们出来的第一个不是他们的竞技精神,不是说他们有多么的拼搏,而是他们之间的CP粉,很多人在炒他们CP粉,这个怎么解释呢?这个和竞技体育精神有什么可以挂钩的吗?
正方一辩:我还是想说,你把我刚第一段就说了,我们应该把偶像化和饭圈化给区分开来,你还是把两者的观念给混淆了,你自己刷的视频有问题。
反方二辩:好,OK好,那所以说当运动员他被偶像化之后,请您刚您刚才的二论提到了,说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是资本的介入,那品牌方更看重的是他们的流量和粉丝购买力,而非单纯的竞技实力,您觉得他和饭圈的区别在哪里?
正方一辩:我觉得他有竞技实力之后,他才会有更多的影响力吧,影响力和经济实力是分不开的吧。因为有了实力,他才有影响力,他才会吸引更多资本,资本去投入到产品的应用中,然后会注重于这个运动员的培训之类的等等。
反方二辩:对,您说的我都认,但是我想问他和饭圈经济当中的区别在哪里?
(此时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正本清源,定义先行。运动员偶像化定义是指其在从事的项目之内,在进行该项目外通过各种各样安排的活动,使其在大多数公众场合有较高的曝光率和粉丝量。而竞技体育精神的内涵是公平、竞争、友善、尊重。我方判准为运动员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否与发展竞技体育精神一致,我方将从如下方面展开论证。
运动员偶像化后会导致运动员的发展重心发生变化。《现代汉语词典》中,现役偶像是指被崇拜者仰慕、追求的对象,是被模仿的对象。偶像与明星相较而言,知名度更高,群众基础也更广。偶像是多方位、多层次的社会角色,其行为会影响到群众、青年等。正如学者高寒在分析粉丝与偶像的关系时所写的,正如明星需要让渡一部分自己的隐私方能成为明星,偶像比明星拥有更庞大、更稳定的群众基础和知名度,其行为会影响到民众。在成为偶像的过程中,所需要让步的不仅仅是隐私权,还包括自由进入一段关系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粉丝优先,最大程度上考虑到粉丝的需求和想法。
根据百度百科,体育精神是体育的整体水平、凝聚力等的反映。发展竞技体育的意义是可以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操,可以培养人们的集体主义及其团队协作的精神。由此可以得出,发展竞技体育精神的底层逻辑是体育成绩、水平、团队协作力为先,这与偶像化的底层逻辑并不相符。
运动员偶像化和偶像化的圈层克制会助长分歧与对立。竞技体育精神的内涵是公平、竞争、友善、尊重,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时代的运动员偶像化是什么样的。巴黎奥运会的一场乒乓球女单决赛时,观众席上的大多数人员(粉丝)就只为孙颖莎加油,因为孙颖莎的粉丝群体极大,并且加油声极大,议论声也极大,严重影响到了比赛秩序以及参赛人员的心态,让原本所倡导的公平竞技原则被破坏。明明都是两位中国人为国争光,无论是谁胜出,都能向世界展现出我国卓越的乒乓技术,但最后陈梦成功卫冕女单冠军时,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喝彩,甚至她站在领奖台的时候,就遭到了无数孙颖莎粉丝的一片唏嘘,只因为他们自己追捧的偶像没有站到领奖台上,这就是您方倡导的运动员偶像化吗?这已经严重违背了体育精神中所倡导的友善、尊重彼此。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运动员偶像化压根没有让竞技体育精神发展,反而破坏了竞技体育精神。
运动员偶像化后,会变相的从运动员之间的较量转变成了粉丝量之间的较量,这也不符合发展竞技体育精神的底层逻辑。与此同时,由于运动员偶像化,可以把人们的视角从关注体育竞技本身转移到这个运动员在团队比赛中的个人数值,甚至在他姿态关注上,这样的关注是一种偏离。如之前一场比赛,詹姆斯距4万分仅差9分,比赛正式开打后,詹姆斯为了达成4万分成就出现了刻意刷分少防守的比赛现象。在达成了4万分后,球迷开始就为他欢呼,各路官方纷纷刷屏祝贺。此时还有多少人记得篮球比赛是一场团队比赛,侧面反映了由于运动员偶像化,导致人们更关心运动员个人分数,而不是团队竞技,结果严重背离了竞技体育精神中的团队协作的精神,仍然让整个团队成为了单个偶像刷分的背景,故而不利于发展竞技体育精神。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发展竞技体育精神。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正本清源,定义先行。运动员偶像化定义是指其在从事的项目之内,在进行该项目外通过各种各样安排的活动,使其在大多数公众场合有较高的曝光率和粉丝量。而竞技体育精神的内涵是公平、竞争、友善、尊重。我方判准为运动员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否与发展竞技体育精神一致,我方将从如下方面展开论证。
运动员偶像化后会导致运动员的发展重心发生变化。《现代汉语词典》中,现役偶像是指被崇拜者仰慕、追求的对象,是被模仿的对象。偶像与明星相较而言,知名度更高,群众基础也更广。偶像是多方位、多层次的社会角色,其行为会影响到群众、青年等。正如学者高寒在分析粉丝与偶像的关系时所写的,正如明星需要让渡一部分自己的隐私方能成为明星,偶像比明星拥有更庞大、更稳定的群众基础和知名度,其行为会影响到民众。在成为偶像的过程中,所需要让步的不仅仅是隐私权,还包括自由进入一段关系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粉丝优先,最大程度上考虑到粉丝的需求和想法。
根据百度百科,体育精神是体育的整体水平、凝聚力等的反映。发展竞技体育的意义是可以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操,可以培养人们的集体主义及其团队协作的精神。由此可以得出,发展竞技体育精神的底层逻辑是体育成绩、水平、团队协作力为先,这与偶像化的底层逻辑并不相符。
运动员偶像化和偶像化的圈层克制会助长分歧与对立。竞技体育精神的内涵是公平、竞争、友善、尊重,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时代的运动员偶像化是什么样的。巴黎奥运会的一场乒乓球女单决赛时,观众席上的大多数人员(粉丝)就只为孙颖莎加油,因为孙颖莎的粉丝群体极大,并且加油声极大,议论声也极大,严重影响到了比赛秩序以及参赛人员的心态,让原本所倡导的公平竞技原则被破坏。明明都是两位中国人为国争光,无论是谁胜出,都能向世界展现出我国卓越的乒乓技术,但最后陈梦成功卫冕女单冠军时,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喝彩,甚至她站在领奖台的时候,就遭到了无数孙颖莎粉丝的一片唏嘘,只因为他们自己追捧的偶像没有站到领奖台上,这就是您方倡导的运动员偶像化吗?这已经严重违背了体育精神中所倡导的友善、尊重彼此。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运动员偶像化压根没有让竞技体育精神发展,反而破坏了竞技体育精神。
运动员偶像化后,会变相的从运动员之间的较量转变成了粉丝量之间的较量,这也不符合发展竞技体育精神的底层逻辑。与此同时,由于运动员偶像化,可以把人们的视角从关注体育竞技本身转移到这个运动员在团队比赛中的个人数值,甚至在他姿态关注上,这样的关注是一种偏离。如之前一场比赛,詹姆斯距4万分仅差9分,比赛正式开打后,詹姆斯为了达成4万分成就出现了刻意刷分少防守的比赛现象。在达成了4万分后,球迷开始就为他欢呼,各路官方纷纷刷屏祝贺。此时还有多少人记得篮球比赛是一场团队比赛,侧面反映了由于运动员偶像化,导致人们更关心运动员个人分数,而不是团队竞技,结果严重背离了竞技体育精神中的团队协作的精神,仍然让整个团队成为了单个偶像刷分的背景,故而不利于发展竞技体育精神。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发展竞技体育精神。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坚定认为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发展竞技体育精神。
正方二辩:我想先请问一下对方辩友,偶像化和范宣画(应是“泛饭圈化”)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没有区别。 正方二辩:为什么没有区别啊?两者都会自发凝聚在一起维护自己的偶像,本质上没有区别,所以所以不对啊,对方辩友,所以您方是认为偶像化必然会导致犯(此处表述不清,推测为“犯错”之类,但按原文保留),那他如果真的一样的话,他为什么会出现两个名词呢?所以他俩还是有区别的,本质上没有区别。我方认为。 反方一辩:那他还是有所以好吧,那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偶像化和范畴化(应是“泛饭圈化”)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因为范串化(应是“泛饭圈化”)他是粉丝行为,偶像化他是偶像本身行为比较多。 正方二辩:那我问您发下一个问题,您方说的那个底层逻辑是什么?古乡化(应是“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粉丝维先。为先,您方的论证在哪?为什么是粉丝为先? 反方一辩:因为根据我方刚刚也说过,因为偶像比明星拥有更大的群众基础和知名度,因为会影响到群众,成为偶像过程中,他需要让渡的不仅仅是隐私权,还有自由进入一段关系的权力。所以可以看出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粉丝优先,最大程度上都有一导公事(应是“一到共事”,但语义不明,按原文保留)情况下。 正方二辩:您方有相关数据或者理论来表明偶像观(应是“偶像化”),他就以粉丝为先吗? 反方一辩:我方这一个是一个高寒(应是“高瞻”之类表述错误,按原文保留),您在一个本一个分析报告上写到的。 正方二辩:嗯,你说说一下分析报告上面写的什么。 反方一辩:正如明星需要让渡自己的一部分隐私权,方能成为明星。有效创心(应是“有效创新”之类表述错误,按原文保留)。 正方二辩:你说,这是我刚刚说的那一些。说完了再听一遍吗?嗯,偶像比明星拥有更庞大稳定的群众基础和知名度,其行为会影响到群众,在成为偶像的过程中需要让步,所以 正方二辩:好,没有了可以了,所以所以您方说,因为他的行为会影响到行众(应是“群众”),所以他就要把他的一部分权利,所以他就要以粉丝为主。对吗? 反方一辩:我方是后半段,后半段才是因为他成为偶像的过程,所以要让步的,所以就我就是对方辩友,就我,我作为偶像,我对粉丝有影响力和粉丝,我对粉,粉丝是要以我,我要以粉丝为主,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你是不来联系呢。你成为偶像,这是你必须要让渡的,突然也有让渡的,我让渡的部分,我让渡的一部分可能只是一些,他们可以随意对我进行一些,就当我出现在公共场合的时候,他们可以对我进行拍照,不代表说是我,任何事情都要听他们的。 正方二辩:首先我方已经举证了,明星和偶像是不一样的,偶像是多方位多层次的社会角色,他比明星拥有更大的群众基础和知名度啊,我知道对方辩友,所以您刚才是没有认证到我作为偶像我就一定要要要以粉丝为主啊。 正方二辩:好,那我问你下一个问题,所以你举的那个孙颖莎那个例子,我想问一下他的行为到底是偶像行为还是粉丝行为? 反方一辩:孙雨莎(应是“孙颖莎”),他以他的行为,他的粉丝行为还是他的行为,对你刚就是你们议论,不是你们那个一辩稿里面提到的那个例子。 正方二辩:哦我对,他的行为就是已经是一个偶像化的行为,他已经是被大家偶像化了呀。不是我问你的问题,他就是你在你方一第一遍在搞(应是“一辩稿”)里面举的孙颖莎的那个例子,是粉丝在在那个乱喊乱叫,还是自己杀(应是“孙颖莎”)在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是粉丝。 反方一辩:对,所以是粉丝,所以这是半宣化(应是“泛饭圈化”)行为,并不是偶像化啊。 正方二辩:那我问您下一个问题,那在经过这样的事情之后,有没有扩大乒乓球的一个宣传力,其实并没有,因为在最近的一个乒乓的一个联赛中,也曾因为这样的类似的行为,然后来导致这样的无法(应是“无序”之类,按原文保留)的问题。 正方二辩:好,对方辩友就问您方一个问题啊。 (此时时间到)
正方二辩:我想先请问一下对方辩友,偶像化和范宣画(应是“泛饭圈化”)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没有区别。 正方二辩:为什么没有区别啊?两者都会自发凝聚在一起维护自己的偶像,本质上没有区别,所以所以不对啊,对方辩友,所以您方是认为偶像化必然会导致犯(此处表述不清,推测为“犯错”之类,但按原文保留),那他如果真的一样的话,他为什么会出现两个名词呢?所以他俩还是有区别的,本质上没有区别。我方认为。 反方一辩:那他还是有所以好吧,那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偶像化和范畴化(应是“泛饭圈化”)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因为范串化(应是“泛饭圈化”)他是粉丝行为,偶像化他是偶像本身行为比较多。 正方二辩:那我问您发下一个问题,您方说的那个底层逻辑是什么?古乡化(应是“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粉丝维先。为先,您方的论证在哪?为什么是粉丝为先? 反方一辩:因为根据我方刚刚也说过,因为偶像比明星拥有更大的群众基础和知名度,因为会影响到群众,成为偶像过程中,他需要让渡的不仅仅是隐私权,还有自由进入一段关系的权力。所以可以看出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粉丝优先,最大程度上都有一导公事(应是“一到共事”,但语义不明,按原文保留)情况下。 正方二辩:您方有相关数据或者理论来表明偶像观(应是“偶像化”),他就以粉丝为先吗? 反方一辩:我方这一个是一个高寒(应是“高瞻”之类表述错误,按原文保留),您在一个本一个分析报告上写到的。 正方二辩:嗯,你说说一下分析报告上面写的什么。 反方一辩:正如明星需要让渡自己的一部分隐私权,方能成为明星。有效创心(应是“有效创新”之类表述错误,按原文保留)。 正方二辩:你说,这是我刚刚说的那一些。说完了再听一遍吗?嗯,偶像比明星拥有更庞大稳定的群众基础和知名度,其行为会影响到群众,在成为偶像的过程中需要让步,所以 正方二辩:好,没有了可以了,所以所以您方说,因为他的行为会影响到行众(应是“群众”),所以他就要把他的一部分权利,所以他就要以粉丝为主。对吗? 反方一辩:我方是后半段,后半段才是因为他成为偶像的过程,所以要让步的,所以就我就是对方辩友,就我,我作为偶像,我对粉丝有影响力和粉丝,我对粉,粉丝是要以我,我要以粉丝为主,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你是不来联系呢。你成为偶像,这是你必须要让渡的,突然也有让渡的,我让渡的部分,我让渡的一部分可能只是一些,他们可以随意对我进行一些,就当我出现在公共场合的时候,他们可以对我进行拍照,不代表说是我,任何事情都要听他们的。 正方二辩:首先我方已经举证了,明星和偶像是不一样的,偶像是多方位多层次的社会角色,他比明星拥有更大的群众基础和知名度啊,我知道对方辩友,所以您刚才是没有认证到我作为偶像我就一定要要要以粉丝为主啊。 正方二辩:好,那我问你下一个问题,所以你举的那个孙颖莎那个例子,我想问一下他的行为到底是偶像行为还是粉丝行为? 反方一辩:孙雨莎(应是“孙颖莎”),他以他的行为,他的粉丝行为还是他的行为,对你刚就是你们议论,不是你们那个一辩稿里面提到的那个例子。 正方二辩:哦我对,他的行为就是已经是一个偶像化的行为,他已经是被大家偶像化了呀。不是我问你的问题,他就是你在你方一第一遍在搞(应是“一辩稿”)里面举的孙颖莎的那个例子,是粉丝在在那个乱喊乱叫,还是自己杀(应是“孙颖莎”)在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是粉丝。 反方一辩:对,所以是粉丝,所以这是半宣化(应是“泛饭圈化”)行为,并不是偶像化啊。 正方二辩:那我问您下一个问题,那在经过这样的事情之后,有没有扩大乒乓球的一个宣传力,其实并没有,因为在最近的一个乒乓的一个联赛中,也曾因为这样的类似的行为,然后来导致这样的无法(应是“无序”之类,按原文保留)的问题。 正方二辩:好,对方辩友就问您方一个问题啊。 (此时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
刚才质询环节中,我们双方就保护体育精神达成共识。其次,双方关于判准,对方的判准为是否能产生积极影响,这与我方的判准相吻合,这一点我们也达成共识。
然后,我想回答刚才对方二辩质询我方时提出的一个问题,即关于偶像化和饭圈化的关系。我这里有一份学理依据,根据群体认同理论表明,个体在群体中会受到群体氛围和价值观的影响,当群体倡导和进行某种精神时,个体更容易接受。当一群崇拜某一运动员的粉丝聚集在一起时,他们会对这个运动员进行追捧,从而产生粉丝刷榜刷数据的行为,这与娱乐圈的饭圈文化相吻合,所以在我方看来,偶像化就等于饭圈化。
另外,刚才对方辩友说偶像化有利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但在我方看来,体育产业发展和偶像化没有必然联系。就比如我喜欢一个篮球运动员,他是我的偶像,在节目中,我可以为他打篮球,但这只是喜欢他而已。
感谢主席。
刚才质询环节中,我们双方就保护体育精神达成共识。其次,双方关于判准,对方的判准为是否能产生积极影响,这与我方的判准相吻合,这一点我们也达成共识。
然后,我想回答刚才对方二辩质询我方时提出的一个问题,即关于偶像化和饭圈化的关系。我这里有一份学理依据,根据群体认同理论表明,个体在群体中会受到群体氛围和价值观的影响,当群体倡导和进行某种精神时,个体更容易接受。当一群崇拜某一运动员的粉丝聚集在一起时,他们会对这个运动员进行追捧,从而产生粉丝刷榜刷数据的行为,这与娱乐圈的饭圈文化相吻合,所以在我方看来,偶像化就等于饭圈化。
另外,刚才对方辩友说偶像化有利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但在我方看来,体育产业发展和偶像化没有必然联系。就比如我喜欢一个篮球运动员,他是我的偶像,在节目中,我可以为他打篮球,但这只是喜欢他而已。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一辩·质询小结:
首先,偶像化和饭圈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若二者相同,便不会出现这两个不同的词汇。偶像化主要针对偶像本身,而饭圈化主要是粉丝行为,尤其是粉丝过度或不理智的行为所导致的。所以,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偶像化对体育竞技精神的发展是有利还是不利,而非饭圈化,这一点希望对方辩友明确。
其次,对方所说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因为对粉丝有影响,所以就要以粉丝为主,这存在一些问题。作为偶像,对粉丝产生影响是正常的,毕竟自身有较大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但这并不代表要以粉丝为主。
再者,对方一辩稿中举孙颖莎的例子,在该例子里,是粉丝行为导致赛场混乱,这是饭圈化行为,而非偶像化行为所致。
最后,这件事在网上发酵虽会产生负面影响,但实际上也扩大了宣传力度,能让更多人了解体育竞技精神。因为对方也提到,粉丝只为一方加油而不为另一方加油,这难道没有体现公平吗?
正方一辩·质询小结:
首先,偶像化和饭圈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若二者相同,便不会出现这两个不同的词汇。偶像化主要针对偶像本身,而饭圈化主要是粉丝行为,尤其是粉丝过度或不理智的行为所导致的。所以,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偶像化对体育竞技精神的发展是有利还是不利,而非饭圈化,这一点希望对方辩友明确。
其次,对方所说偶像化的底层逻辑是因为对粉丝有影响,所以就要以粉丝为主,这存在一些问题。作为偶像,对粉丝产生影响是正常的,毕竟自身有较大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但这并不代表要以粉丝为主。
再者,对方一辩稿中举孙颖莎的例子,在该例子里,是粉丝行为导致赛场混乱,这是饭圈化行为,而非偶像化行为所致。
最后,这件事在网上发酵虽会产生负面影响,但实际上也扩大了宣传力度,能让更多人了解体育竞技精神。因为对方也提到,粉丝只为一方加油而不为另一方加油,这难道没有体现公平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vs 环节为:对辩
正方:感谢主席,问候在场的各位。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刚刚您方二辩小结提到体育产业发展和偶像化无关,我想请问,运动的偶像化是否能为体育事业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商业资助?是可以的,但我认为带动社会产业发展,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另外,您方刚刚举了谷爱凌的例子,但是她在去年9月份因为黑粉之间的纷争导致口碑崩塌,甚至有人称她为双面人,他们之间产生了巨大冲突,请问这算不算饭圈化?二者的区别在哪里?我今天想说这个算饭圈化,是因为它滋生了饭圈化,但我们今天要表明的是,偶像化并不一定会滋生出饭圈化。
反方:刚刚回答一下您的问题,既然您同意它会产生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商业资助,也就是说它可以为运动员提供更好的训练条件和比赛机会,有助于他们提高竞技水平,同样也促进了体育文化传播。这是您方认可的。您方今天跟我讲刚刚提的那个例子,我想请问一下,那是粉丝的行为还是偶像的行为?我认为那是一整个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单论偶像行为就是偶像化,本次行为就是饭圈化,我认为这并不公平。另外,我方已经举证偶像化会伴随着饭圈化,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而您方需要举证为什么偶像化绝对不会影响到版权法。另外我想问对方辩友,您怎么看待詹姆斯为了迎合粉丝刷分,甚至让球队用宝贵的选秀权选择他明显实力不足的儿子,您觉得这符不符合竞技体育精神?
正方:您刚刚问了我两个问题,我首先来回答您。第一个问题,您刚刚说这个到底是不是属于饭圈化,我想告诉您的是,我方也许不能保证偶像化一定不能滋生出饭圈化,没有一样正义的东西能说我一定能够100%地遏制,但是国家会出手管控,不能说有不好的东西影响我,就不去发扬这个正向的竞技精神。您刚刚讲的詹姆斯的这个不好的行为,恰恰这个行为受到了所有人的批判,更加体现出我们制裁这种不好的行为,更加体现了我们发扬体育竞技精神的公平精神,您方这个例子刚好论证了我方的观点。我方更想请问您,您方说偶像化是以粉丝为基础,是不是粉丝说让他做什么,他就一定会做什么呢?我方有一个学姐说偶像化之后,偶像一定会去考虑粉丝的感受。另外,詹姆斯刷分这个行为,观众更多的是他的粉丝,观众更多关注的只是他的数据有多好看,而这正印证了我们的想法,就是他为了迎合粉丝,把个人利益凌驾在团队利益之上,这恰恰是我方的利好。另外您方刚刚也承认了,偶像化是有饭圈化所伴随的,所以这个点我们双方都没有拿下来,就是偶像化跟饭圈化往往相伴而生。
正方:正方还有3秒钟,不用继续发言了。
辩题为:vs 环节为:对辩
正方:感谢主席,问候在场的各位。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刚刚您方二辩小结提到体育产业发展和偶像化无关,我想请问,运动的偶像化是否能为体育事业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商业资助?是可以的,但我认为带动社会产业发展,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另外,您方刚刚举了谷爱凌的例子,但是她在去年9月份因为黑粉之间的纷争导致口碑崩塌,甚至有人称她为双面人,他们之间产生了巨大冲突,请问这算不算饭圈化?二者的区别在哪里?我今天想说这个算饭圈化,是因为它滋生了饭圈化,但我们今天要表明的是,偶像化并不一定会滋生出饭圈化。
反方:刚刚回答一下您的问题,既然您同意它会产生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商业资助,也就是说它可以为运动员提供更好的训练条件和比赛机会,有助于他们提高竞技水平,同样也促进了体育文化传播。这是您方认可的。您方今天跟我讲刚刚提的那个例子,我想请问一下,那是粉丝的行为还是偶像的行为?我认为那是一整个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单论偶像行为就是偶像化,本次行为就是饭圈化,我认为这并不公平。另外,我方已经举证偶像化会伴随着饭圈化,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而您方需要举证为什么偶像化绝对不会影响到版权法。另外我想问对方辩友,您怎么看待詹姆斯为了迎合粉丝刷分,甚至让球队用宝贵的选秀权选择他明显实力不足的儿子,您觉得这符不符合竞技体育精神?
正方:您刚刚问了我两个问题,我首先来回答您。第一个问题,您刚刚说这个到底是不是属于饭圈化,我想告诉您的是,我方也许不能保证偶像化一定不能滋生出饭圈化,没有一样正义的东西能说我一定能够100%地遏制,但是国家会出手管控,不能说有不好的东西影响我,就不去发扬这个正向的竞技精神。您刚刚讲的詹姆斯的这个不好的行为,恰恰这个行为受到了所有人的批判,更加体现出我们制裁这种不好的行为,更加体现了我们发扬体育竞技精神的公平精神,您方这个例子刚好论证了我方的观点。我方更想请问您,您方说偶像化是以粉丝为基础,是不是粉丝说让他做什么,他就一定会做什么呢?我方有一个学姐说偶像化之后,偶像一定会去考虑粉丝的感受。另外,詹姆斯刷分这个行为,观众更多的是他的粉丝,观众更多关注的只是他的数据有多好看,而这正印证了我们的想法,就是他为了迎合粉丝,把个人利益凌驾在团队利益之上,这恰恰是我方的利好。另外您方刚刚也承认了,偶像化是有饭圈化所伴随的,所以这个点我们双方都没有拿下来,就是偶像化跟饭圈化往往相伴而生。
正方:正方还有3秒钟,不用继续发言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请问对方二辩,您方一直在强调偶像化会带来犯罪乱象,那么我想请问一下,这是运动员偶像化的本质问题,还是管理不善的问题?您方认为这是本质问题,那您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为国争光且在我们看来三观较正的运动员,会倡导粉丝去攻击自己的队友和藐视体育运动精神吗?
对方辩友存在一个误区,在您方看来,似乎没有偶像,我们就永远不会关注体育,可现实显然不是这样。奥运会四年一届,当我们看到普通运动员奋起反击时,这些难道不能触动普通人吗?当然能。
那么按照您的说法,体育精神除了公平竞技以外,别的东西都是虚无缥缈的吗?显然不是。
那么,请问对方二辩,您能跟我重复一下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吗?您说是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对吧?好的。我方对于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是公平竞技、友善、尊重,还有竞技性。您方提出的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只是基于运动员偶像化会带来负面所产生的定义。我方所找到的体育精神定义,不仅包含竞技性,还有公平互助、不断突破自我、追求完美、团队默契合作、坚韧不拔的毅力以及勇于挑战的精神。
您方并没有举出负面例子来,我给您举个例子,前任跳水运动员宁泽涛,在他当运动员期间,他也是坚韧不拔的,但在他偶像化之后,不断出席综艺活动,最终早早退役,并没有为国家队带来更多实际贡献,这难道不是一种对体育精神的亵渎吗?
我们大众对这种现象产生批判性思维,并不否认他曾经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的贡献,但否定他现在所做的事情,正是因为他是偶像,所以他犯错才会有更大的影响力,这也是从侧面发扬进步的精神。
对方辩友啊,我方不是反对偶像化,偶像化有一部分价值。但是如对方辩友所说的,就像您说可以赚钱、可以普及、可以保留,但您方不能为其创造一个可以发扬竞技(此处表述似乎不完整)的环境。
感谢主席,请问对方二辩,您方一直在强调偶像化会带来犯罪乱象,那么我想请问一下,这是运动员偶像化的本质问题,还是管理不善的问题?您方认为这是本质问题,那您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为国争光且在我们看来三观较正的运动员,会倡导粉丝去攻击自己的队友和藐视体育运动精神吗?
对方辩友存在一个误区,在您方看来,似乎没有偶像,我们就永远不会关注体育,可现实显然不是这样。奥运会四年一届,当我们看到普通运动员奋起反击时,这些难道不能触动普通人吗?当然能。
那么按照您的说法,体育精神除了公平竞技以外,别的东西都是虚无缥缈的吗?显然不是。
那么,请问对方二辩,您能跟我重复一下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吗?您说是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对吧?好的。我方对于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是公平竞技、友善、尊重,还有竞技性。您方提出的竞技体育精神的定义,只是基于运动员偶像化会带来负面所产生的定义。我方所找到的体育精神定义,不仅包含竞技性,还有公平互助、不断突破自我、追求完美、团队默契合作、坚韧不拔的毅力以及勇于挑战的精神。
您方并没有举出负面例子来,我给您举个例子,前任跳水运动员宁泽涛,在他当运动员期间,他也是坚韧不拔的,但在他偶像化之后,不断出席综艺活动,最终早早退役,并没有为国家队带来更多实际贡献,这难道不是一种对体育精神的亵渎吗?
我们大众对这种现象产生批判性思维,并不否认他曾经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的贡献,但否定他现在所做的事情,正是因为他是偶像,所以他犯错才会有更大的影响力,这也是从侧面发扬进步的精神。
对方辩友啊,我方不是反对偶像化,偶像化有一部分价值。但是如对方辩友所说的,就像您说可以赚钱、可以普及、可以保留,但您方不能为其创造一个可以发扬竞技(此处表述似乎不完整)的环境。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三辩:请正方二辩回答,你阐述一下运动员偶像化的成功要素。不好意思啊,刘同志,你再说一遍,我没太听清。
正方二辩:定理就是定理。我方可以展示一下运动员偶像化的过程。运动员因为实力很厉害,所以被大家广泛熟悉,然后成为偶像。
反方三辩:请正方四辩回答,你方如何看待运动员粉丝圈的骂战现象,甚至发表一系列阴谋论诋毁其他运动员的情况?
正方四辩:他刚刚讲的粉丝之间的互殴,是由于不好的粉丝群体,他们之间有不倡导的观念,和体育精神没有任何关系,这些都是粉丝行为,并非偶像行为。
反方三辩:请正方二辩回答,你方认为在运动员偶像化的过程中有流量的推动吗?
正方二辩:当然我觉得是因为他自身实力。
反方三辩:那你倒是承认了,在运动员偶像化的过程当中是有流量的。基于他的实力,然后有流量,这主要是他自己的事业。那你方认为,因为我们能看到很多营销号推崇出的一些运动员,这些流量所推出的运动员,是否在某些方面有着失真性,使粉丝群体更多的关注他们被展现出的一面,而非是体育精神的那一面?
正方二辩:但是你方也不可以否认,大部分都是因为他的体育精神。我们关注到他是因为他的体育精神以及他的体育实力,其次才是关注他的外貌以及其他方面。
反方三辩:我想请问正方二辩,我认为运动员偶像化带来的部分曝光量,对我们本身粉丝还是对体育赛事的推广都是有帮助的。你方认为偶像和偶像化有区别吗?偶像化是个趋势,这是个助动词啊。
(无人发言)
反方三辩:那还有40秒你不要了是吗? OK,那我们今天(此处未表述完整,按照原文保留)。
反方三辩:请正方二辩回答,你阐述一下运动员偶像化的成功要素。不好意思啊,刘同志,你再说一遍,我没太听清。
正方二辩:定理就是定理。我方可以展示一下运动员偶像化的过程。运动员因为实力很厉害,所以被大家广泛熟悉,然后成为偶像。
反方三辩:请正方四辩回答,你方如何看待运动员粉丝圈的骂战现象,甚至发表一系列阴谋论诋毁其他运动员的情况?
正方四辩:他刚刚讲的粉丝之间的互殴,是由于不好的粉丝群体,他们之间有不倡导的观念,和体育精神没有任何关系,这些都是粉丝行为,并非偶像行为。
反方三辩:请正方二辩回答,你方认为在运动员偶像化的过程中有流量的推动吗?
正方二辩:当然我觉得是因为他自身实力。
反方三辩:那你倒是承认了,在运动员偶像化的过程当中是有流量的。基于他的实力,然后有流量,这主要是他自己的事业。那你方认为,因为我们能看到很多营销号推崇出的一些运动员,这些流量所推出的运动员,是否在某些方面有着失真性,使粉丝群体更多的关注他们被展现出的一面,而非是体育精神的那一面?
正方二辩:但是你方也不可以否认,大部分都是因为他的体育精神。我们关注到他是因为他的体育精神以及他的体育实力,其次才是关注他的外貌以及其他方面。
反方三辩:我想请问正方二辩,我认为运动员偶像化带来的部分曝光量,对我们本身粉丝还是对体育赛事的推广都是有帮助的。你方认为偶像和偶像化有区别吗?偶像化是个趋势,这是个助动词啊。
(无人发言)
反方三辩:那还有40秒你不要了是吗? OK,那我们今天(此处未表述完整,按照原文保留)。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方辩友,我想先进行论证。您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等于饭圈化,然而运动员偶像化是基于运动员卓越的竞技成就、顽强的拼搏精神以及对体育事业的突出贡献,进而赢得公众的喜爱与尊崇,成为激励人心的榜样,本质上是一种慕强心理。
而饭圈文化多聚焦于偶像的颜值、人设和包装,粉丝行为常常围绕着打榜、控评等流量数据操作,二者的起点截然不同。虽然二者会有相似之处,比如流量,但我们并不认为流量是一个贬义词,任何事物都需要流量,好的事物同样需要流量。
而且,您方一直只看到偶像化可能带来饭圈化这一负面情况。如今,不只是偶像才有粉丝,我方不知道您方是否知晓,就像潘虹园区两条狗的情况,两条狗的所谓“拥护者”,甚至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拥护者,只是凑热闹的人,都能在评论区吵起来,这是饭圈化的表现,但您能说这两条狗是偶像吗?显然不能。
我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能够带来一些有益的影响,例如杨倩获得金牌之后,她所从事的气步枪运动就会被更多人知晓,一些小孩子会因为她而选择去学习接触这项运动,这大大缓解了运动员断层的问题,这难道不是一个有利的现象吗?
对方辩友,我想先进行论证。您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等于饭圈化,然而运动员偶像化是基于运动员卓越的竞技成就、顽强的拼搏精神以及对体育事业的突出贡献,进而赢得公众的喜爱与尊崇,成为激励人心的榜样,本质上是一种慕强心理。
而饭圈文化多聚焦于偶像的颜值、人设和包装,粉丝行为常常围绕着打榜、控评等流量数据操作,二者的起点截然不同。虽然二者会有相似之处,比如流量,但我们并不认为流量是一个贬义词,任何事物都需要流量,好的事物同样需要流量。
而且,您方一直只看到偶像化可能带来饭圈化这一负面情况。如今,不只是偶像才有粉丝,我方不知道您方是否知晓,就像潘虹园区两条狗的情况,两条狗的所谓“拥护者”,甚至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拥护者,只是凑热闹的人,都能在评论区吵起来,这是饭圈化的表现,但您能说这两条狗是偶像吗?显然不能。
我方认为运动员偶像化能够带来一些有益的影响,例如杨倩获得金牌之后,她所从事的气步枪运动就会被更多人知晓,一些小孩子会因为她而选择去学习接触这项运动,这大大缓解了运动员断层的问题,这难道不是一个有利的现象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正方三辩。接下来由我,反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为1分35秒。
我们今天达成了一个很好的共识,那就是偶像与偶像之间是有区别的。我相信不少人在去年奥运会前期入了一个组合的坑,这个组合叫“莎头”。2021年我第一次听说“莎头”组合的时候,是我的一位乒乓球球迷朋友向我提到的。他说他们是一对默契度高、水平高的组合。2024年我又一次听到这个组合,是我在刷小视频时,营销号告诉我的。评论区有许多知道这个组合或者比较了解这个组合的人,他们说这是一对很好“磕”的CP。
几年的时间里,粉丝陪伴“莎头”组合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比赛,“莎头”组合的魅力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粉丝。就这样,在奥运前夕,这个拥有不小粉丝群体的组合被推到更多人面前。利用如今发达的网络、群众的从众效应以及对娱乐性质CP的关注,让更多人去关注这个组合、磕他们的CP,从而增加奥运赛事的热度。
一对默契度高、坚韧且努力的组合,在越来越多的推崇下,变成了磕CP以满足自我娱乐需求的工具。越来越多的粉丝经历分化、混战、阴谋论,从球迷变成了偶像的粉丝。至此,偶像化的全过程就完成了。
听到这里,对方辩友还认为偶像化的运动员带来的影响是发扬体育精神吗?这难道不是一种满足自我娱乐的工具吗?
谢谢。
谢谢正方三辩。接下来由我,反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为1分35秒。
我们今天达成了一个很好的共识,那就是偶像与偶像之间是有区别的。我相信不少人在去年奥运会前期入了一个组合的坑,这个组合叫“莎头”。2021年我第一次听说“莎头”组合的时候,是我的一位乒乓球球迷朋友向我提到的。他说他们是一对默契度高、水平高的组合。2024年我又一次听到这个组合,是我在刷小视频时,营销号告诉我的。评论区有许多知道这个组合或者比较了解这个组合的人,他们说这是一对很好“磕”的CP。
几年的时间里,粉丝陪伴“莎头”组合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比赛,“莎头”组合的魅力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粉丝。就这样,在奥运前夕,这个拥有不小粉丝群体的组合被推到更多人面前。利用如今发达的网络、群众的从众效应以及对娱乐性质CP的关注,让更多人去关注这个组合、磕他们的CP,从而增加奥运赛事的热度。
一对默契度高、坚韧且努力的组合,在越来越多的推崇下,变成了磕CP以满足自我娱乐需求的工具。越来越多的粉丝经历分化、混战、阴谋论,从球迷变成了偶像的粉丝。至此,偶像化的全过程就完成了。
听到这里,对方辩友还认为偶像化的运动员带来的影响是发扬体育精神吗?这难道不是一种满足自我娱乐的工具吗?
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未明确给出。
自由辩论环节:
正方: 请问一下对方辩友,刚刚在结辩的时候,您讲的那个“杀头CP”的事情,请问最终导致这个事情走向您所说的不好局面,究竟是这两个人的问题,还是这对粉丝群体的问题?如果是粉丝群体的问题,但是粉丝群体的问题难道不是偶像化带来的结果吗?您的意思是不是因为粉丝做了不好的行为,所以我们就不要偶像了呢?我们已经说过,偶像和偶像化是有区别的。为什么我们今天说国乒的事情,而不说国语,不说聊王场梁伟坑,也不说游泳队的事情呢?因为他们没有完成偶像化的过程,而国乒在去年暑假完成了偶像化的过程,它将个体推向群体,不是说对运动员单纯的喜欢,而是将其视为偶像,运动员的粉丝群体形成了偶像化。您方也说,我方一直在强调的偶像化针对的是运动员本身,您方却把饭圈化和偶像化画成了等号,而且您方认为的偶像化,我觉得存在歧义。偶像化不是指是否因为粉丝问题挨过骂,而是其个人精神是否影响大众。
对方辩友,刚才在四辩的时候,我们双方已经达成一个共识,就是偶像半圈化与偶像化相伴而生。现在回答您方第一个问题,再想问一下对方辩友,您方一直在强调粉的运动员有一个改起(此处疑似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如果我们粉一个运动员,就会学习和践行体育精神,但现实不是这样啊。很多球迷不在球场上,但是粉丝却在机场去偷拍王主钦、樊振东,为什么现实与您方描述的美好幻想差异这么大呢?请问一下,您说的粉丝偷拍偶像,对于发扬体育精神到底有什么影响呢?所以我方希望您方正面回答一下我方问题,您刚刚说的粉丝去偷拍球星,对于球星发扬体育精神到底有多少影响呢?
反方: 首先回答一下刚刚对方辩友的问题,我们已经证明了偶像化与饭圈化是相互伴随而生的,偶像化产生的粉丝群体必然会引起骂战,也就是所谓的饭圈行为,这方面的影响我方认为是不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的。就像孙颖莎事件,当时中国队内战的时候,粉丝对于对方甚至是自己的国手都进行了乱骂,这有悖于友善尊重的竞技体育精神的本质,您方难道不这么认为吗?您刚刚讲的粉丝之间互骂,甚至黑粉骂运动员,所以导致运动员不利于在比赛中发挥好的行为、态度,其价值观念不利于发散,我方不认同您这个观点。我方认为是因为粉丝群体庞大,肯定会有一些不好的粉丝群体存在,所以应该更好地去约束和管制,这是我方今天倡导的观点。
第二个问题,我想请问一下您方辩友,运动员的偶像化能不能为这些运动员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机会去展现好的精神呢?运动员偶像化必然会提供一个平台让人知道有他这个人,但同时他的行为也会因此受到改变,这也是我们第一个论点所说的会改变他的运动理论逻辑,他不再是为了运动最纯粹的冠军,他的动机不但是为了单一的冠军,而是会刻意去迎合粉丝行为。就像詹姆斯,为了让粉丝记住他的功绩,他在场上刷数据,因为刷数据的行为,在破4万分记录的那一天,他输给了掘金队,但是他在赛后大肆庆祝,粉丝也肯定他这种行为,您不觉得这很可笑吗?这跟竞技体育精神有任何关联吗?
正方: 我觉得您举的詹姆斯这个例子,他这样做确实不好,但我觉得您一直拿詹姆斯这一个球员与我们论证,我方不太认可这个观点。因为我国很多游泳运动员、乒乓运动员站到更高平台之后,展现的是更多中国运动员的优秀品质、更好的竞技体育精神,让大家更多地认识到他们。粉丝群体越多,注视他们的眼睛越多,他们反而会更加注意自身的行为和要求,这样更加促进体育精神的发展。
那么我还想再问一下对方辩友,您是否认为运动员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言行举止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呢?今天我们本来有机会去探索真正的体育精神,我们的辩题是偶像化是否有利于发展竞技体育精神,可是偶像化之后,我们打开小红书、抖音搜索王鼠清、吴彦尼,出来的不是他们的精神,而是他们的CP、穿搭、身材等,您怎么证明这些人的观众是在进行体育宣传呢?
反方: 再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对方辩友强调偶像范围互相吸引关注,可是大众只关注运动员的外表、绯闻这些娱乐项目,不关注竞技体育精神,这怎么能理解成追求竞技体育精神呢?您刚刚讲的这个问题,我刚刚特意去搜了一下,我故意搜孙颖莎,写出孙颖莎得了多少块金牌,搜陈梦也是讲了她们在赛场如何的风采,我不知道您方那个大数据问题到底怎么样,可能是您方比较喜欢刷这类穿搭类的视频,所以给您推的是这样的问题,并不代表您方认为刷到的视频是这样,就代表国人关注的问题都在运动员的穿搭身材、绯闻身上,我认为这样是不成立的。
然后我想问一下您方辩手,您刚刚既然已经承认了会对社会产生一定影响,那么偶像化后的运动员是否会更有动力去传播积极向上的体育竞技精神呢?
正方: 对方辩友,我方很负责任地告诉您,从数据上来讲,人性本身就关注娱乐花边,这是一个信息生态的本质,娱乐花边与竞技体育精神无关。可是对方辩友一直说,当人们关注运动员时,我们自然就会关注竞技体育精神。那么我想请问,如果一开始被吸引的不是运动员的体育精神,而是花边新闻,如何自然过渡呢?现在体育精神就是被花边新闻占据的。我们希望对方认识、认清一个观点,我们辩题的主体是运动员,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也不是一个单纯长得好看的人,他本身就是运动员。一旦您刷到某一个新闻说最近有哪个运动员火了,您第一个反应应该是他是干什么运动的,他拿过几块金牌,拿过什么成绩,而不是他今天穿了什么之类的,这些是运动员在被大众所熟知之后才衍生出来的东西。一个运动员最开始偶像化被人关注的基础就是他作为一个运动员,为国争光争到了哪些成绩,他自己的拼搏精神如何。
反方: 根据我方的数据显示,当邓新文等运动员偶像化之后,相关体育项目培训报名人数确实有所增加,但是深入调查发现,近60%的学员只是跟风,缺乏长期的动力和对竞技体育精神的理解,这种基于偶像制度的短暂参与,根本无法真正推动竞技体育的传承和发展。在个别小众运动中,运动员断层非常严重,只要有一个人怎么走(此处疑似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难道是一件好事吗?
辩题未明确给出。
自由辩论环节:
正方: 请问一下对方辩友,刚刚在结辩的时候,您讲的那个“杀头CP”的事情,请问最终导致这个事情走向您所说的不好局面,究竟是这两个人的问题,还是这对粉丝群体的问题?如果是粉丝群体的问题,但是粉丝群体的问题难道不是偶像化带来的结果吗?您的意思是不是因为粉丝做了不好的行为,所以我们就不要偶像了呢?我们已经说过,偶像和偶像化是有区别的。为什么我们今天说国乒的事情,而不说国语,不说聊王场梁伟坑,也不说游泳队的事情呢?因为他们没有完成偶像化的过程,而国乒在去年暑假完成了偶像化的过程,它将个体推向群体,不是说对运动员单纯的喜欢,而是将其视为偶像,运动员的粉丝群体形成了偶像化。您方也说,我方一直在强调的偶像化针对的是运动员本身,您方却把饭圈化和偶像化画成了等号,而且您方认为的偶像化,我觉得存在歧义。偶像化不是指是否因为粉丝问题挨过骂,而是其个人精神是否影响大众。
对方辩友,刚才在四辩的时候,我们双方已经达成一个共识,就是偶像半圈化与偶像化相伴而生。现在回答您方第一个问题,再想问一下对方辩友,您方一直在强调粉的运动员有一个改起(此处疑似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如果我们粉一个运动员,就会学习和践行体育精神,但现实不是这样啊。很多球迷不在球场上,但是粉丝却在机场去偷拍王主钦、樊振东,为什么现实与您方描述的美好幻想差异这么大呢?请问一下,您说的粉丝偷拍偶像,对于发扬体育精神到底有什么影响呢?所以我方希望您方正面回答一下我方问题,您刚刚说的粉丝去偷拍球星,对于球星发扬体育精神到底有多少影响呢?
反方: 首先回答一下刚刚对方辩友的问题,我们已经证明了偶像化与饭圈化是相互伴随而生的,偶像化产生的粉丝群体必然会引起骂战,也就是所谓的饭圈行为,这方面的影响我方认为是不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的。就像孙颖莎事件,当时中国队内战的时候,粉丝对于对方甚至是自己的国手都进行了乱骂,这有悖于友善尊重的竞技体育精神的本质,您方难道不这么认为吗?您刚刚讲的粉丝之间互骂,甚至黑粉骂运动员,所以导致运动员不利于在比赛中发挥好的行为、态度,其价值观念不利于发散,我方不认同您这个观点。我方认为是因为粉丝群体庞大,肯定会有一些不好的粉丝群体存在,所以应该更好地去约束和管制,这是我方今天倡导的观点。
第二个问题,我想请问一下您方辩友,运动员的偶像化能不能为这些运动员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机会去展现好的精神呢?运动员偶像化必然会提供一个平台让人知道有他这个人,但同时他的行为也会因此受到改变,这也是我们第一个论点所说的会改变他的运动理论逻辑,他不再是为了运动最纯粹的冠军,他的动机不但是为了单一的冠军,而是会刻意去迎合粉丝行为。就像詹姆斯,为了让粉丝记住他的功绩,他在场上刷数据,因为刷数据的行为,在破4万分记录的那一天,他输给了掘金队,但是他在赛后大肆庆祝,粉丝也肯定他这种行为,您不觉得这很可笑吗?这跟竞技体育精神有任何关联吗?
正方: 我觉得您举的詹姆斯这个例子,他这样做确实不好,但我觉得您一直拿詹姆斯这一个球员与我们论证,我方不太认可这个观点。因为我国很多游泳运动员、乒乓运动员站到更高平台之后,展现的是更多中国运动员的优秀品质、更好的竞技体育精神,让大家更多地认识到他们。粉丝群体越多,注视他们的眼睛越多,他们反而会更加注意自身的行为和要求,这样更加促进体育精神的发展。
那么我还想再问一下对方辩友,您是否认为运动员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言行举止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呢?今天我们本来有机会去探索真正的体育精神,我们的辩题是偶像化是否有利于发展竞技体育精神,可是偶像化之后,我们打开小红书、抖音搜索王鼠清、吴彦尼,出来的不是他们的精神,而是他们的CP、穿搭、身材等,您怎么证明这些人的观众是在进行体育宣传呢?
反方: 再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对方辩友强调偶像范围互相吸引关注,可是大众只关注运动员的外表、绯闻这些娱乐项目,不关注竞技体育精神,这怎么能理解成追求竞技体育精神呢?您刚刚讲的这个问题,我刚刚特意去搜了一下,我故意搜孙颖莎,写出孙颖莎得了多少块金牌,搜陈梦也是讲了她们在赛场如何的风采,我不知道您方那个大数据问题到底怎么样,可能是您方比较喜欢刷这类穿搭类的视频,所以给您推的是这样的问题,并不代表您方认为刷到的视频是这样,就代表国人关注的问题都在运动员的穿搭身材、绯闻身上,我认为这样是不成立的。
然后我想问一下您方辩手,您刚刚既然已经承认了会对社会产生一定影响,那么偶像化后的运动员是否会更有动力去传播积极向上的体育竞技精神呢?
正方: 对方辩友,我方很负责任地告诉您,从数据上来讲,人性本身就关注娱乐花边,这是一个信息生态的本质,娱乐花边与竞技体育精神无关。可是对方辩友一直说,当人们关注运动员时,我们自然就会关注竞技体育精神。那么我想请问,如果一开始被吸引的不是运动员的体育精神,而是花边新闻,如何自然过渡呢?现在体育精神就是被花边新闻占据的。我们希望对方认识、认清一个观点,我们辩题的主体是运动员,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也不是一个单纯长得好看的人,他本身就是运动员。一旦您刷到某一个新闻说最近有哪个运动员火了,您第一个反应应该是他是干什么运动的,他拿过几块金牌,拿过什么成绩,而不是他今天穿了什么之类的,这些是运动员在被大众所熟知之后才衍生出来的东西。一个运动员最开始偶像化被人关注的基础就是他作为一个运动员,为国争光争到了哪些成绩,他自己的拼搏精神如何。
反方: 根据我方的数据显示,当邓新文等运动员偶像化之后,相关体育项目培训报名人数确实有所增加,但是深入调查发现,近60%的学员只是跟风,缺乏长期的动力和对竞技体育精神的理解,这种基于偶像制度的短暂参与,根本无法真正推动竞技体育的传承和发展。在个别小众运动中,运动员断层非常严重,只要有一个人怎么走(此处疑似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难道是一件好事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今天的辩题:运动员偶像化怎么了?我们今天探讨的是运动员偶像化是否有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首先,在辩论过程中,我们对“偶像化”和“饭圈化”这两个词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最终达成一个共识:偶像化和饭圈化必然相伴而生。因为成为偶像后,必然会有庞大的粉丝群体,而如今管理好一个粉丝群体并非易事,粉丝群体产生的骂战以及所谓的饭圈行为是必然存在的,所以偶像化必然会引发一些饭圈化的粉丝群体之间的骂战行为,这是第一点。
另外,我方刚刚也提到过孙颖莎和陈梦之间的比赛。她们两人之间的比赛是非常纯粹的,但她们的粉丝呢?双方的粉丝有骂战,您方也认为这是非常不好的影响,而这个影响的起源恰恰就是偶像化。在偶像化之后,她们两个的粉丝群体产生激烈的对冲,在陈梦获胜之后,粉丝一起攻击陈梦,我方认为这绝对不符合竞技体育精神。因为体育精神要求友善、尊重,而在这方面绝对没有达到要求,所以我方认为偶像化绝对不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而对方辩友似乎一直很理想化,认为偶像化可以提高运动员的知名度,会带动更多的人参与竞技体育事业。但问题是如何发扬竞技体育精神呢?虽然它会带动更多的人群,但只是扩大了影响而已,甚至这部分影响还可能起反作用,运动员反而会更加注重自己的粉丝,从而使自己运动的初衷发生偏离,这也是我刚刚所说的詹姆斯等类似行为。因为关注自己的行为,从而使自己的数据过于闪亮,不注重团队的胜利,这种行为并不在少数,詹姆斯只是一个个例,他将个人行为凌驾于团队胜利之上,这也是有悖于竞技体育精神的竞技性质的一点,这是我们的第二个点。
第三个点,我想请大家认真思考一下,我方认为我们在讨论的是竞技体育的核心是什么。我们观众想看的是比赛,是纯粹的体验,是实力的较量,双方抛下一切,只为心中最真实的梦想和渴望,无论输赢,全力以赴,观众永远只有祝福,永远只有热泪盈眶,这也是竞技体育最真实、最让人沉醉的地方。而运动员偶像化使得这纯粹的竞技领域掺入一股杂质,使我们不再关注至高荣誉的归属,我们的热爱不再纯粹,这样的变化绝对不是对竞技体育精神的更好诠释。试想一下,如果曾经的观众看到如今相同国家的粉丝相互谩骂,看到为了迎合粉丝而不顾胜利的刷分行为,心中会是何等的感叹与悲凉。难道您方真的认为只要能扩大影响,无论初心如何改变,无论粉丝群体对他们造成多么强大的影响,无论赛场产生多么不文明的行为,都是对竞技体育精神的一种发扬吗?我认为这是对竞技体育精神的一种亵渎。
谢谢。
感谢主席。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今天的辩题:运动员偶像化怎么了?我们今天探讨的是运动员偶像化是否有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首先,在辩论过程中,我们对“偶像化”和“饭圈化”这两个词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最终达成一个共识:偶像化和饭圈化必然相伴而生。因为成为偶像后,必然会有庞大的粉丝群体,而如今管理好一个粉丝群体并非易事,粉丝群体产生的骂战以及所谓的饭圈行为是必然存在的,所以偶像化必然会引发一些饭圈化的粉丝群体之间的骂战行为,这是第一点。
另外,我方刚刚也提到过孙颖莎和陈梦之间的比赛。她们两人之间的比赛是非常纯粹的,但她们的粉丝呢?双方的粉丝有骂战,您方也认为这是非常不好的影响,而这个影响的起源恰恰就是偶像化。在偶像化之后,她们两个的粉丝群体产生激烈的对冲,在陈梦获胜之后,粉丝一起攻击陈梦,我方认为这绝对不符合竞技体育精神。因为体育精神要求友善、尊重,而在这方面绝对没有达到要求,所以我方认为偶像化绝对不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而对方辩友似乎一直很理想化,认为偶像化可以提高运动员的知名度,会带动更多的人参与竞技体育事业。但问题是如何发扬竞技体育精神呢?虽然它会带动更多的人群,但只是扩大了影响而已,甚至这部分影响还可能起反作用,运动员反而会更加注重自己的粉丝,从而使自己运动的初衷发生偏离,这也是我刚刚所说的詹姆斯等类似行为。因为关注自己的行为,从而使自己的数据过于闪亮,不注重团队的胜利,这种行为并不在少数,詹姆斯只是一个个例,他将个人行为凌驾于团队胜利之上,这也是有悖于竞技体育精神的竞技性质的一点,这是我们的第二个点。
第三个点,我想请大家认真思考一下,我方认为我们在讨论的是竞技体育的核心是什么。我们观众想看的是比赛,是纯粹的体验,是实力的较量,双方抛下一切,只为心中最真实的梦想和渴望,无论输赢,全力以赴,观众永远只有祝福,永远只有热泪盈眶,这也是竞技体育最真实、最让人沉醉的地方。而运动员偶像化使得这纯粹的竞技领域掺入一股杂质,使我们不再关注至高荣誉的归属,我们的热爱不再纯粹,这样的变化绝对不是对竞技体育精神的更好诠释。试想一下,如果曾经的观众看到如今相同国家的粉丝相互谩骂,看到为了迎合粉丝而不顾胜利的刷分行为,心中会是何等的感叹与悲凉。难道您方真的认为只要能扩大影响,无论初心如何改变,无论粉丝群体对他们造成多么强大的影响,无论赛场产生多么不文明的行为,都是对竞技体育精神的一种发扬吗?我认为这是对竞技体育精神的一种亵渎。
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运动员偶像化会带来饭圈化不良行为、使运动员偏离运动初衷、让竞技领域不再纯粹等问题,这些都不符合竞技体育精神,所以运动员偶像化不利于发扬竞技体育精神。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评委。
我刚刚听到反方四辩的结论,现在认真复盘一下他们今天辩论所呈现的逻辑链。
反方很多时候在强调聚焦于饭圈化导致的黑粉、粉丝在赛场上的不文明行为,所以要拒绝体育明星的偶像化。也就是反方认为因为粉丝行为不好,所以不应归附粉丝的行为,而是应该指责体育明星,认为他们不应把自身影响力扩展得这么大。因为这些体育明星是由于实力才被大众看见,他们实力强大,所以大家追捧,追捧后产生不好影响,反方就指责他们,质问为何要让这么多人熟知自己,让自己变成偶像,为何要让这么多人追捧。我认为反方今天的论证十分荒谬。
其次,反方今天提到,如果一直聚焦于体育运动明星的外貌、身材、CP绯闻之类的话题,就不算好的发扬体育竞技精神。但反方首先没有论证国人关注体育赛事时一直关注运动员外貌,甚至我认为大家关注一项体育赛事时,首先看到的是我国运动员在赛场上飒爽的英姿、良好的表现,看到他们为国家争了多少光,这才是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所以反方今天这个论证没有数据支撑,我方不认可反方今天的这个论点。
再者,反方今天一直在刻意回避优秀运动员发扬自身良好精神后的好处。反方一直说我方太过理想化,可是现在的偶像运动员,他们偶像化之后,粉丝影响力扩大了。例如乒乓球以前没有这么多人关注,现在很多人开始关注这项运动了,难道他们没有让自身影响力变得更大吗?关注度变多了,难道大家关注到的是体育精神当中不好的东西吗?难道反方潜意识里就认为我国运动员散发的是不好的精神价值体系吗?
还有,我方今天听了这么久,感觉其实反方今天是在向我们求助。为何这么说呢?反方今天一直在跟我们讲发扬得这么好,但是粉丝内战怎么办,黑粉骂战怎么办,不文明行为怎么办。反方今天一直在问我们怎么办,而我方的论证就是在告诉大家,我们应该做的是归属这些行为,加强管理,而不是因为有这些不文明行为存在,就不让我们去发扬这种好的竞技体育精神,不让好的体育明星被大家熟知。
最后,我想再次阐述我方今天的观点。我方认为体育偶像化可以促进体育文化传播和普及。体育文化不仅是运动技能和比赛规则,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体育明星作为体育文化的传播者,其言行举止、精神风貌会影响到粉丝和社会大众,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体育文化才得以深入人心,体育精神才得以广泛传播。当然,我们也承认体育偶像化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不能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就否定体育运动员偶像化的积极意义,我们应该通过合理的引导和管理,规范运动员偶像化的行为,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体育竞技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认为体育运动员偶像化不仅能够激励大众参与体育活动,提升体育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体育文化的传播和普及,还能推动体育精神的快速发展。
谢谢大家。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评委。
我刚刚听到反方四辩的结论,现在认真复盘一下他们今天辩论所呈现的逻辑链。
反方很多时候在强调聚焦于饭圈化导致的黑粉、粉丝在赛场上的不文明行为,所以要拒绝体育明星的偶像化。也就是反方认为因为粉丝行为不好,所以不应归附粉丝的行为,而是应该指责体育明星,认为他们不应把自身影响力扩展得这么大。因为这些体育明星是由于实力才被大众看见,他们实力强大,所以大家追捧,追捧后产生不好影响,反方就指责他们,质问为何要让这么多人熟知自己,让自己变成偶像,为何要让这么多人追捧。我认为反方今天的论证十分荒谬。
其次,反方今天提到,如果一直聚焦于体育运动明星的外貌、身材、CP绯闻之类的话题,就不算好的发扬体育竞技精神。但反方首先没有论证国人关注体育赛事时一直关注运动员外貌,甚至我认为大家关注一项体育赛事时,首先看到的是我国运动员在赛场上飒爽的英姿、良好的表现,看到他们为国家争了多少光,这才是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所以反方今天这个论证没有数据支撑,我方不认可反方今天的这个论点。
再者,反方今天一直在刻意回避优秀运动员发扬自身良好精神后的好处。反方一直说我方太过理想化,可是现在的偶像运动员,他们偶像化之后,粉丝影响力扩大了。例如乒乓球以前没有这么多人关注,现在很多人开始关注这项运动了,难道他们没有让自身影响力变得更大吗?关注度变多了,难道大家关注到的是体育精神当中不好的东西吗?难道反方潜意识里就认为我国运动员散发的是不好的精神价值体系吗?
还有,我方今天听了这么久,感觉其实反方今天是在向我们求助。为何这么说呢?反方今天一直在跟我们讲发扬得这么好,但是粉丝内战怎么办,黑粉骂战怎么办,不文明行为怎么办。反方今天一直在问我们怎么办,而我方的论证就是在告诉大家,我们应该做的是归属这些行为,加强管理,而不是因为有这些不文明行为存在,就不让我们去发扬这种好的竞技体育精神,不让好的体育明星被大家熟知。
最后,我想再次阐述我方今天的观点。我方认为体育偶像化可以促进体育文化传播和普及。体育文化不仅是运动技能和比赛规则,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体育明星作为体育文化的传播者,其言行举止、精神风貌会影响到粉丝和社会大众,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体育文化才得以深入人心,体育精神才得以广泛传播。当然,我们也承认体育偶像化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不能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就否定体育运动员偶像化的积极意义,我们应该通过合理的引导和管理,规范运动员偶像化的行为,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体育竞技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认为体育运动员偶像化不仅能够激励大众参与体育活动,提升体育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体育文化的传播和普及,还能推动体育精神的快速发展。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体育运动员偶像化不仅能够激励大众参与体育活动,提升体育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体育文化的传播和普及,还能推动体育精神的快速发展,不应因存在问题就否定其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