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辩题为1vs1,正方一辩的开篇陈词如下:
共情能力是一种设身处地体会他人处境、理解他人感受,从而与他人产生情感共鸣的能力。而太强是指一个人在理解和感受他人情绪方面的敏感度超过了一般水平,具体体现在情感共鸣太深、情感同理的范围太广,以及情感共鸣持续的时间太久。基于此,共情能力太强的人能够跨越一些个人差异,对广泛的对象产生深刻的、几乎与当事人一样强烈的情感共鸣,并且这种共鸣对其会有长时间的影响。
而损益(此处原表述中的“共享、共减少和诅咒”应为表述错误,推测为“损益”)分别指一件事在整体上对自身有利或者不利。看这项能力太强是诅咒还是损益,就要看这是否有利于个人心理健康。据此,我方将从以下几个论点展开论证。
首先,共情能力太强容易引发共情疲劳,从而不合理地消耗自己的精力。根据中国科学院的研究表明,AC型镜像神经元是情绪传染行为的生理基础,而最基础的共情能力是情绪传染。另外,人体中的镜像神经元负责读取别人的行为,当我们看到别人做出某些特定行为时,这组神经元就会被激活,从而使我们产生相同的感受。这说明共情能力是一种被动能力,个体难以摆脱和自我控制,而一个人的心理能量是有限的。共情疲劳就是过度使用的共情能力,导致身心疲惫,会给当事人带来焦虑感、衰竭感和无力感。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在2021年的科普报告提出,共情能力越强的医护人员就越容易产生不适,因为对他人的情感过于敏感和强烈,他人的情感挤占我们自身的心理空间,增加了心理负担。例如,当看到他人遭受苦难时,我们共情到他的情绪,但我们能做的事情却微乎其微,这是因为个人能力的极限,而此时过于强的共情能力则会增加我们不合理的情绪负担,让我们处在长期的共情压力之下,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
其次,共情能力太强会带来情绪的过度投射,主要体现在情绪认知和情绪两方面。首先在认知层面,难以区分他人和自己的界限,在与他人产生共情时,会设身处地地将自己带入他人处境中。比如在朋友面临就业焦虑时,共情能力太强者会将他人寻找工作的经历投射到自己身上,思考自己面临即将到来的就业问题时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并且深陷其中,将他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去思考,一方面让自己背负了更多思虑,另一方面模糊了与朋友之间的边界感,不利于人际交往。其次,在情绪层面,容易过度卷入他人的情绪。比如在出现婚姻矛盾的家庭中,就会不断将父母之间的焦虑和痛苦投射到自己身上,更严重的是将父母之间的矛盾视为自己的问题,而这对个人心理健康无疑是不利的。
最后,共情能力太强的人,很容易因为产生共情而失去一些理性的判断,导致观点有失偏颇。高功能自闭症与阿斯伯格综合症患者的研究发现,这类临床人群在亲社会行为和认知神经的认知方面存在障碍,他们在面临道德困境时,会更频繁地做出公平论(此处表述不清,推测为“公平性”相关的判断失误)的判断。研究表明,共情能力太强会使人们在道德判断中过于情感化,从而失去一些理性判断。比如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辩护人如果都不加以约束,就会导致判决或政策的失当。
对辩题为1vs1,正方一辩的开篇陈词如下:
共情能力是一种设身处地体会他人处境、理解他人感受,从而与他人产生情感共鸣的能力。而太强是指一个人在理解和感受他人情绪方面的敏感度超过了一般水平,具体体现在情感共鸣太深、情感同理的范围太广,以及情感共鸣持续的时间太久。基于此,共情能力太强的人能够跨越一些个人差异,对广泛的对象产生深刻的、几乎与当事人一样强烈的情感共鸣,并且这种共鸣对其会有长时间的影响。
而损益(此处原表述中的“共享、共减少和诅咒”应为表述错误,推测为“损益”)分别指一件事在整体上对自身有利或者不利。看这项能力太强是诅咒还是损益,就要看这是否有利于个人心理健康。据此,我方将从以下几个论点展开论证。
首先,共情能力太强容易引发共情疲劳,从而不合理地消耗自己的精力。根据中国科学院的研究表明,AC型镜像神经元是情绪传染行为的生理基础,而最基础的共情能力是情绪传染。另外,人体中的镜像神经元负责读取别人的行为,当我们看到别人做出某些特定行为时,这组神经元就会被激活,从而使我们产生相同的感受。这说明共情能力是一种被动能力,个体难以摆脱和自我控制,而一个人的心理能量是有限的。共情疲劳就是过度使用的共情能力,导致身心疲惫,会给当事人带来焦虑感、衰竭感和无力感。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在2021年的科普报告提出,共情能力越强的医护人员就越容易产生不适,因为对他人的情感过于敏感和强烈,他人的情感挤占我们自身的心理空间,增加了心理负担。例如,当看到他人遭受苦难时,我们共情到他的情绪,但我们能做的事情却微乎其微,这是因为个人能力的极限,而此时过于强的共情能力则会增加我们不合理的情绪负担,让我们处在长期的共情压力之下,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
其次,共情能力太强会带来情绪的过度投射,主要体现在情绪认知和情绪两方面。首先在认知层面,难以区分他人和自己的界限,在与他人产生共情时,会设身处地地将自己带入他人处境中。比如在朋友面临就业焦虑时,共情能力太强者会将他人寻找工作的经历投射到自己身上,思考自己面临即将到来的就业问题时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并且深陷其中,将他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去思考,一方面让自己背负了更多思虑,另一方面模糊了与朋友之间的边界感,不利于人际交往。其次,在情绪层面,容易过度卷入他人的情绪。比如在出现婚姻矛盾的家庭中,就会不断将父母之间的焦虑和痛苦投射到自己身上,更严重的是将父母之间的矛盾视为自己的问题,而这对个人心理健康无疑是不利的。
最后,共情能力太强的人,很容易因为产生共情而失去一些理性的判断,导致观点有失偏颇。高功能自闭症与阿斯伯格综合症患者的研究发现,这类临床人群在亲社会行为和认知神经的认知方面存在障碍,他们在面临道德困境时,会更频繁地做出公平论(此处表述不清,推测为“公平性”相关的判断失误)的判断。研究表明,共情能力太强会使人们在道德判断中过于情感化,从而失去一些理性判断。比如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辩护人如果都不加以约束,就会导致判决或政策的失当。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共情能力太强会引发共情疲劳、情绪过度投射、失去理性判断等问题,这些都不利于个人心理健康,所以共情能力太强是一种诅咒而非损益。
反方二辩:最后辩友,我想请问您是否认为情感共鸣就等于共享了?其实共屏未产生情感共鸣,所以您那个定义我方认不到。我方并没有把共情能力定义为情感共鸣,我们只是说共情能力有一个最基本的能力,它是会产生情感共鸣,但您方在定义的时候还是落到了共屏上,我方可能会后续给您一个定义。
再一个,您方刚才第二个论点当中说您方通过共情能力太强,可能会模糊朋友交际之间的边界感,您能具体阐述一下吗?
正方一辩:我方刚刚在论述中阐述过,在认知层面难以区分他人和自己的界限,因为共情能力太强,人会将他人的体质和他人的事情投射到自己身上,思考自己面临相同的问题时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所以会把他人的问题当做自己的问题去考虑。
反方二辩:您在一直在提供一个思考的过程,您方是否忽略到了您方所说的边界感问题是要做出具体的行动呢?我去思考到了,但我可能不会去行动呢?您方这个边界感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界定来,您方这个特点也是不成立的。
然后再回到您方第一个论点呢,您方刚才提到了一个叫做不合理的情绪负担,是否您方觉得共情能力的强大与否是要与个人能力相匹配的呢?或者说您方是否认为当共情和您个人能力不匹配的时候,才会产生这种身心俱疲的感觉?
正方一辩:并不是处于事情会,而是这一种思考,这种情感的传染,它本身就会造成一种消耗。
反方二辩:那您方还是觉得就是我只要我思考人家就会,您方刚才一辩稿提供的不是这个东西啊,您方才一辩稿说的是它处理不了这个东西,与他的个人能力不匹配的,所以他会产生内耗的情绪,您方刚才没有一直在论述我这个东西,所以您方避重就轻的,我在我我也不论你这个东西了,您方还是可能后续需要给我一点更明确的答复啊。
然后第三个您方说第三个点您方说更容易失去一个理性的判断,您方能给出一些具体的例证吗?
正方一辩:这个在一辩稿里有,我有给过,就是关于阿斯德综合症患者他们的研究啊,发现共情能力太强会使人在道德判断中过于情感化,从而失去理性判断。
反方二辩:您看您这是否跟您第二个论点有点冲突了,您第二个论点,刚才也提到了一个东西,叫做认知共情,我告诉你,认知共情是我真正的思考它了,为什么产生这样的情绪,思考难道不更是一种理性的情绪吗?而我共情能力太强了,就是因为恰恰我实现了这种从我简单的情感共情,从我简单的情绪上的简单跟他理解,然后去到了一种我去思考,真正的理性的一种思考呢,您方也您第二个论点和第三个论点其实是有一点相悖的。
正方一辩:事实上我回应他们第一个问题,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情感的波动,共情能力太强者,他接受情感的波动的能力太强,不会造成情绪上的消耗,不是由于他个人能力去处理。而下面我们这方辩友刚刚提到了我们第二个论点和第三个论点相对的问题,其实不是,我们第二个论点其实是在说共情能力,它带来情绪的过度投射,是把他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去考虑,而过度的挤压了自己心理空间,而我们的第三个点是指共情能力太强者,他由于他太强的共情能力,导致他人的情绪太容易传染到自己身上,而是顺理性判断。
反方二辩:最后辩友,我想请问您是否认为情感共鸣就等于共享了?其实共屏未产生情感共鸣,所以您那个定义我方认不到。我方并没有把共情能力定义为情感共鸣,我们只是说共情能力有一个最基本的能力,它是会产生情感共鸣,但您方在定义的时候还是落到了共屏上,我方可能会后续给您一个定义。
再一个,您方刚才第二个论点当中说您方通过共情能力太强,可能会模糊朋友交际之间的边界感,您能具体阐述一下吗?
正方一辩:我方刚刚在论述中阐述过,在认知层面难以区分他人和自己的界限,因为共情能力太强,人会将他人的体质和他人的事情投射到自己身上,思考自己面临相同的问题时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所以会把他人的问题当做自己的问题去考虑。
反方二辩:您在一直在提供一个思考的过程,您方是否忽略到了您方所说的边界感问题是要做出具体的行动呢?我去思考到了,但我可能不会去行动呢?您方这个边界感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界定来,您方这个特点也是不成立的。
然后再回到您方第一个论点呢,您方刚才提到了一个叫做不合理的情绪负担,是否您方觉得共情能力的强大与否是要与个人能力相匹配的呢?或者说您方是否认为当共情和您个人能力不匹配的时候,才会产生这种身心俱疲的感觉?
正方一辩:并不是处于事情会,而是这一种思考,这种情感的传染,它本身就会造成一种消耗。
反方二辩:那您方还是觉得就是我只要我思考人家就会,您方刚才一辩稿提供的不是这个东西啊,您方才一辩稿说的是它处理不了这个东西,与他的个人能力不匹配的,所以他会产生内耗的情绪,您方刚才没有一直在论述我这个东西,所以您方避重就轻的,我在我我也不论你这个东西了,您方还是可能后续需要给我一点更明确的答复啊。
然后第三个您方说第三个点您方说更容易失去一个理性的判断,您方能给出一些具体的例证吗?
正方一辩:这个在一辩稿里有,我有给过,就是关于阿斯德综合症患者他们的研究啊,发现共情能力太强会使人在道德判断中过于情感化,从而失去理性判断。
反方二辩:您看您这是否跟您第二个论点有点冲突了,您第二个论点,刚才也提到了一个东西,叫做认知共情,我告诉你,认知共情是我真正的思考它了,为什么产生这样的情绪,思考难道不更是一种理性的情绪吗?而我共情能力太强了,就是因为恰恰我实现了这种从我简单的情感共情,从我简单的情绪上的简单跟他理解,然后去到了一种我去思考,真正的理性的一种思考呢,您方也您第二个论点和第三个论点其实是有一点相悖的。
正方一辩:事实上我回应他们第一个问题,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情感的波动,共情能力太强者,他接受情感的波动的能力太强,不会造成情绪上的消耗,不是由于他个人能力去处理。而下面我们这方辩友刚刚提到了我们第二个论点和第三个论点相对的问题,其实不是,我们第二个论点其实是在说共情能力,它带来情绪的过度投射,是把他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去考虑,而过度的挤压了自己心理空间,而我们的第三个点是指共情能力太强者,他由于他太强的共情能力,导致他人的情绪太容易传染到自己身上,而是顺理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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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1vs1
反方二辩提问正方一辩: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定义先行。共情能力分为初级共情,即我知道你有什么样的情绪,和高级共情,即我知道你为什么有这样的情绪两种维度,二者呈现了递进关系。我方认为,共情能力强是主体共情能力已经由初级共情达到了高级共情,共情的主体能认识到对方产生某种情绪的原因,因此我方认为有空间来开篇阐述其积极意义。
关于论据,我方有证。(此处声音卡顿相关表述去除)
谢谢主席。定义先行,共情能力有两种维度,即知道对方有何种情绪的初级共情和知道对方为何有此情绪的高级共情,大致呈现出定性关系。我方认为,共情能力强意味着主体的共情能力已从初级共情达到高级共情,共情主体能认识到对方产生某种情绪的原因,所以我方认为共情能力强的积极意义高于消极意义,我方得证。
首先,共情能力强对于自我来说,认知外部有助于开展人际交往以提升自我,有积极意义。苏台产宗大师原物和心曾说:“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例如,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贵族,过着奢靡的生活,但他一经目睹农民衣不蔽体的悲苦,提及农民衣食住行的需求,由此他对自己的贵族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反思,修缮自己的行为方式,并且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减少对他们的剥削。后来,他创作了《安娜·卡列尼娜》等一系列批判经济不平等束缚的作品。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五成的职场人在接受工作培训时,能够以他人经历为样本反思自己的过往行为,提升工作能力。
其次,强大的共情能力对于他人来说,可以增加对人生的理解的可能性。美国的唐纳德·法利在《父亲的力量》一书中指出,高共情不仅仅是简单的理解能力,更是一种能够深入理解他人内心的力量,有助于更好地认识他人需求。在心理学领域,研究人员通过人际反应指针量表将被测试人员分为强共情能力和低共情能力两组,然后测试对他人需求的认知结果显示,强共情能力组有70%的人能写出至少3 - 4种的需求,而低共情能力组只有30%的人能写出,而且强共情能力的人能够更好地认识他人的需求。由此我们可以根据对方的需求,适时或间接地帮助温暖对方,从而更好地维系人际关系。
最后,共情能力强能让社会更有人情味。于欢案中,于欢目睹母亲受到言语侮辱,并受到对方的言语挑衅,持刀捅伤侮辱者,并且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在社会引发巨大反响,群众深度共情理解于欢因母亲受辱而发生过激行为,普遍认为其属于正当防卫,由此改判于欢防卫过当,有期徒刑五年。这个案件不但推进了法律制度的完善,还促进了法理与同情的有机结合。
还有印度仿制抗癌药事件,印度的仿制抗癌药药效与正版药相同,价格是正版药的1/6,但消息非常的别扭(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药商因研究生命(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但在2013年被抓获,而此事件亦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民众普遍同情药商及其患者的求生心理,经过两年的努力,在2015年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由上述案件可见,共情能力强,能让社会更有人情味,更加和谐。共情能力强,并不是一种弊端。现在我们能透过它自身来了解自我,完善自我,这是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以古鉴今,有利于我们从他人的经历中汲取经验,像带上一把放大镜,让我们更好地发现人们快乐和痛苦的影响,了解人们的需求,更高效地给出共情温暖之举。总而言之,共情能力强是一种益处,是一种自我提升的助力。
辩题:1vs1
反方二辩提问正方一辩: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定义先行。共情能力分为初级共情,即我知道你有什么样的情绪,和高级共情,即我知道你为什么有这样的情绪两种维度,二者呈现了递进关系。我方认为,共情能力强是主体共情能力已经由初级共情达到了高级共情,共情的主体能认识到对方产生某种情绪的原因,因此我方认为有空间来开篇阐述其积极意义。
关于论据,我方有证。(此处声音卡顿相关表述去除)
谢谢主席。定义先行,共情能力有两种维度,即知道对方有何种情绪的初级共情和知道对方为何有此情绪的高级共情,大致呈现出定性关系。我方认为,共情能力强意味着主体的共情能力已从初级共情达到高级共情,共情主体能认识到对方产生某种情绪的原因,所以我方认为共情能力强的积极意义高于消极意义,我方得证。
首先,共情能力强对于自我来说,认知外部有助于开展人际交往以提升自我,有积极意义。苏台产宗大师原物和心曾说:“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例如,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贵族,过着奢靡的生活,但他一经目睹农民衣不蔽体的悲苦,提及农民衣食住行的需求,由此他对自己的贵族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反思,修缮自己的行为方式,并且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减少对他们的剥削。后来,他创作了《安娜·卡列尼娜》等一系列批判经济不平等束缚的作品。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五成的职场人在接受工作培训时,能够以他人经历为样本反思自己的过往行为,提升工作能力。
其次,强大的共情能力对于他人来说,可以增加对人生的理解的可能性。美国的唐纳德·法利在《父亲的力量》一书中指出,高共情不仅仅是简单的理解能力,更是一种能够深入理解他人内心的力量,有助于更好地认识他人需求。在心理学领域,研究人员通过人际反应指针量表将被测试人员分为强共情能力和低共情能力两组,然后测试对他人需求的认知结果显示,强共情能力组有70%的人能写出至少3 - 4种的需求,而低共情能力组只有30%的人能写出,而且强共情能力的人能够更好地认识他人的需求。由此我们可以根据对方的需求,适时或间接地帮助温暖对方,从而更好地维系人际关系。
最后,共情能力强能让社会更有人情味。于欢案中,于欢目睹母亲受到言语侮辱,并受到对方的言语挑衅,持刀捅伤侮辱者,并且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在社会引发巨大反响,群众深度共情理解于欢因母亲受辱而发生过激行为,普遍认为其属于正当防卫,由此改判于欢防卫过当,有期徒刑五年。这个案件不但推进了法律制度的完善,还促进了法理与同情的有机结合。
还有印度仿制抗癌药事件,印度的仿制抗癌药药效与正版药相同,价格是正版药的1/6,但消息非常的别扭(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药商因研究生命(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但在2013年被抓获,而此事件亦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民众普遍同情药商及其患者的求生心理,经过两年的努力,在2015年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由上述案件可见,共情能力强,能让社会更有人情味,更加和谐。共情能力强,并不是一种弊端。现在我们能透过它自身来了解自我,完善自我,这是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以古鉴今,有利于我们从他人的经历中汲取经验,像带上一把放大镜,让我们更好地发现人们快乐和痛苦的影响,了解人们的需求,更高效地给出共情温暖之举。总而言之,共情能力强是一种益处,是一种自我提升的助力。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共情能力强在自我、他人、社会层面都有积极意义,所以共情能力强是一种益处,是一种自我提升的助力。
正方二辩:流通上,喂,可以听得见吗? 反方一辩:可以,可以,你说。 正方二辩:好的。我想问您,您对于“强”的定义是什么?您认为什么叫做“强”?在这个定义之下,谢谢。 反方一辩:我们认为“强”是一种出类拔萃的能力,它是一种高于平庸水平的更为有效和更为优秀的能力。 正方二辩:那您认为“太强”是什么呢?在这个辩题下。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我方认为“太强”是对这种高于平庸的出类拔萃能力的进一步加强,是更为优秀的一种能力。 正方二辩:那您的意思是即使是“太强”还是在控制范围之内的是吗?我在这里给对方辩友构建一个语境,比方说你在生活中你帮助了我,我说你这个人太好了,我难道是说你的好是超出我的控制能力的吗?那您方认为超出控制能力的“强”是什么“强”呢? 反方一辩:我方不认为超出控制能力的“强”叫做“太强”,在《现代汉语词典》里,“过强”就是“太强”的意思,这已经不言而喻,它们是同一个意思。 正方二辩:那好,接下来就是说“太强”就是指超出控制范围,也就是说,也就是您所说的“过强”。那好,我接下来问第二个问题,那您方认为情感共鸣是可以控制的吗?也就是情绪共情,共情分为情绪共情和认知共情,您认为情绪共情或者情感共鸣是可控制的吗? 反方一辩:首先,我不接受对方拿一个《现代汉语词典》就来定义我方的定义。我方需要对方给出一个具体的语境加以阐释,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方认为情感共鸣是可以控制的,正如伦德施泰拉所说,我们人是万物的尺度,人是有理性的,我们的理性可以控制我们的情绪,谢谢。 正方二辩:所以说您的意思是《现代汉语词典》是不可靠的?那我想问您,您在电影院看了电影,您留下的感情是您自己可以控制的吗?当您情绪达到一个高峰的时候。 反方一辩:首先,第一个问题,我方不认为《现代汉语词典》是不可靠的,我方只是需要您方在一个具体的语境下给我做出解释或者阐述,而不是拿那一个《现代汉语词典》就定死了我们的定义,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对于电影院的例子,我们当然只是说有时候我们会时不时出现这样的情感高峰和情感剧烈的波动,但是并不能因为有激烈的情感波动,我们就不能控制自己。 正方二辩:好,那你们的意思就是说,在电影院我情不自禁流下的泪,还是可以控制的吗? 反方一辩:我方虽然流下情不自禁的泪,但我并没有因此就做出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举动,我认为这就是控制。与此相同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之所以有这样的审判,就是我们的先辈在经历了惨烈的世界大战以后,仍然能保持这样的理性,仍然能不为自己的民族主义情绪所左右去发动一场建立在司法、公理和理性之上的审判,我认为这就是我们人类用理性对情感做出控制的最优秀的体现,谢谢。 正方二辩:好,那接下来我想问您一下下一个问题,您认为只要产生积极意义,就一定是好的吗? 反方一辩:我方的判准叫做攻击能力“太强”的积极意义高于消极意义,这个叫做“好”。
正方二辩:流通上,喂,可以听得见吗? 反方一辩:可以,可以,你说。 正方二辩:好的。我想问您,您对于“强”的定义是什么?您认为什么叫做“强”?在这个定义之下,谢谢。 反方一辩:我们认为“强”是一种出类拔萃的能力,它是一种高于平庸水平的更为有效和更为优秀的能力。 正方二辩:那您认为“太强”是什么呢?在这个辩题下。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我方认为“太强”是对这种高于平庸的出类拔萃能力的进一步加强,是更为优秀的一种能力。 正方二辩:那您的意思是即使是“太强”还是在控制范围之内的是吗?我在这里给对方辩友构建一个语境,比方说你在生活中你帮助了我,我说你这个人太好了,我难道是说你的好是超出我的控制能力的吗?那您方认为超出控制能力的“强”是什么“强”呢? 反方一辩:我方不认为超出控制能力的“强”叫做“太强”,在《现代汉语词典》里,“过强”就是“太强”的意思,这已经不言而喻,它们是同一个意思。 正方二辩:那好,接下来就是说“太强”就是指超出控制范围,也就是说,也就是您所说的“过强”。那好,我接下来问第二个问题,那您方认为情感共鸣是可以控制的吗?也就是情绪共情,共情分为情绪共情和认知共情,您认为情绪共情或者情感共鸣是可控制的吗? 反方一辩:首先,我不接受对方拿一个《现代汉语词典》就来定义我方的定义。我方需要对方给出一个具体的语境加以阐释,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方认为情感共鸣是可以控制的,正如伦德施泰拉所说,我们人是万物的尺度,人是有理性的,我们的理性可以控制我们的情绪,谢谢。 正方二辩:所以说您的意思是《现代汉语词典》是不可靠的?那我想问您,您在电影院看了电影,您留下的感情是您自己可以控制的吗?当您情绪达到一个高峰的时候。 反方一辩:首先,第一个问题,我方不认为《现代汉语词典》是不可靠的,我方只是需要您方在一个具体的语境下给我做出解释或者阐述,而不是拿那一个《现代汉语词典》就定死了我们的定义,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对于电影院的例子,我们当然只是说有时候我们会时不时出现这样的情感高峰和情感剧烈的波动,但是并不能因为有激烈的情感波动,我们就不能控制自己。 正方二辩:好,那你们的意思就是说,在电影院我情不自禁流下的泪,还是可以控制的吗? 反方一辩:我方虽然流下情不自禁的泪,但我并没有因此就做出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举动,我认为这就是控制。与此相同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之所以有这样的审判,就是我们的先辈在经历了惨烈的世界大战以后,仍然能保持这样的理性,仍然能不为自己的民族主义情绪所左右去发动一场建立在司法、公理和理性之上的审判,我认为这就是我们人类用理性对情感做出控制的最优秀的体现,谢谢。 正方二辩:好,那接下来我想问您一下下一个问题,您认为只要产生积极意义,就一定是好的吗? 反方一辩:我方的判准叫做攻击能力“太强”的积极意义高于消极意义,这个叫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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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双方的判准既然已经相同,就无需再争论。
对方辩友似乎对自己一辩稿不太熟悉,我要重申,情感共鸣不完全等同于共情,不应再以情感共鸣为论据。我们讨论的是共情,而且对方一辩稿论证的是主被动,不应从主被动直接跳跃到能否控制上。我承认共情可能是一种被动复发的能力,但这与能否控制以及后续对情绪的影响并无必然的直接联系。
对方提出的第一个论点实际包含两件事:一是认为共情能力过强会使人更易陷入某种情绪;二是陷入情绪后,设身处地思考却与个人能力不匹配,想帮忙却无能为力,从而陷入自我困境。然而,我方质询对方一辩时,对方并未对第二个点给出合理的解释,所以这个点对方无法成立。
关于第二个观点,我仍无法理解对方为何要将共情与边界感直接联系起来。首先,今天的辩题没有划定主体化实现,其次,边界感的前提是双方为朋友关系。共情能力作用于边界感时,需要是朋友关系,如果不是朋友,就像我方一辩稿中的例子,会受到一些影响。对方的论述整体缺乏连贯性,即便双方是朋友,对方又如何论证这种亲近关系呢?仅仅因为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就说边界感模糊,中间缺乏论证环节。
理性判断是我方的论点。在我方的定义中,共情分为初级共情和高级共情。初级共情是简单的情绪共情,而高级共情实现了层级的跨越,从知道对方有某种情绪到明白对方为何产生这种情绪,这难道不是一种更理性的思考吗?从情绪化的悲伤中走向思考原因,可能会促使人们做出某种行动,当然,有人会做,有人不会做,这不在我们今天的主要讨论范围内。
对方一直在纠结定义问题,试图从语言学角度下定义,但似乎忽略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比较明确的内容。对方能否像在第二个论点中给出层级概念一样,给出一个明确的东西呢?这种层级是递进式的,这是研究明确指出的,这种递进关系到达第二个层级,即所谓的认知共情,认知共情就是设身处地为他人思考,进而让他人和整个社会变得更好。
感谢反方二辩,接下来有请正方任意辩手进行盘问小结。
首先,双方的判准既然已经相同,就无需再争论。
对方辩友似乎对自己一辩稿不太熟悉,我要重申,情感共鸣不完全等同于共情,不应再以情感共鸣为论据。我们讨论的是共情,而且对方一辩稿论证的是主被动,不应从主被动直接跳跃到能否控制上。我承认共情可能是一种被动复发的能力,但这与能否控制以及后续对情绪的影响并无必然的直接联系。
对方提出的第一个论点实际包含两件事:一是认为共情能力过强会使人更易陷入某种情绪;二是陷入情绪后,设身处地思考却与个人能力不匹配,想帮忙却无能为力,从而陷入自我困境。然而,我方质询对方一辩时,对方并未对第二个点给出合理的解释,所以这个点对方无法成立。
关于第二个观点,我仍无法理解对方为何要将共情与边界感直接联系起来。首先,今天的辩题没有划定主体化实现,其次,边界感的前提是双方为朋友关系。共情能力作用于边界感时,需要是朋友关系,如果不是朋友,就像我方一辩稿中的例子,会受到一些影响。对方的论述整体缺乏连贯性,即便双方是朋友,对方又如何论证这种亲近关系呢?仅仅因为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就说边界感模糊,中间缺乏论证环节。
理性判断是我方的论点。在我方的定义中,共情分为初级共情和高级共情。初级共情是简单的情绪共情,而高级共情实现了层级的跨越,从知道对方有某种情绪到明白对方为何产生这种情绪,这难道不是一种更理性的思考吗?从情绪化的悲伤中走向思考原因,可能会促使人们做出某种行动,当然,有人会做,有人不会做,这不在我们今天的主要讨论范围内。
对方一直在纠结定义问题,试图从语言学角度下定义,但似乎忽略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比较明确的内容。对方能否像在第二个论点中给出层级概念一样,给出一个明确的东西呢?这种层级是递进式的,这是研究明确指出的,这种递进关系到达第二个层级,即所谓的认知共情,认知共情就是设身处地为他人思考,进而让他人和整个社会变得更好。
感谢反方二辩,接下来有请正方任意辩手进行盘问小结。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盘问小结
首先,我们认为共情能力分为情绪共情和认知共情。情绪共情意味着我们要能够设身处地感受他人的感情,也就是所谓的情感共鸣,所以情感共鸣作为情绪共情是共情能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为何不能说它是构成共情的一个重要部分,而一定要将其分割开来呢?
其次,您方告诉我,您方想说的也就是认知共情,即理性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控制我们的情绪共情。但是,根据辛格的研究,高共情者在面对道德困境时,会因过度共情而做出难以理性的决策,并且在一些高压紧急情况下,个体的共情反应可能会变得更加情绪化,难以进行有效的认知共情。也就是说,不管是在普通情况还是紧急情况下,认知共情不一定能控制高共情者的情绪共情。那么,我想问,您方认为理性的认知共情能够达到一种理性思想从而控制情绪共情,这种观点是从哪里来的?是否有学理依据和例子作为支撑呢?
再者,您方认为托尔斯泰这样的人能够共情当时的农奴,才能写出那些好的作品。那我想请问,促使他写出这些作品、促使他把土地分给别人的,到底是他的高共情能力,还是他的高社会责任感呢?您方的意思是托尔斯泰把土地分给农民并且写出这些作品,仅仅是因为他的高共情能力吗?我方举个例子,我作为一个高共情能力者,在看到巴以冲突的惨状时,我虽然非常同情、能够共情他们,但由于我身在中国,我可能甚至没办法像欧美国家那样举行游行,只能眼睁睁看着惨状发生。所以,共情不一定能推动你去行动,真正推动你去行动的是你的责任感和行动力,而非共情能力起决定性作用。
另外,关于您方的第二点,即能够被别人深入理解、更好地认识他人需求从而维系人际关系。那我就想问,《红楼梦》里的林黛玉也是一个高共情者,她确实能够非常细致体贴地观察到他人的情感,但她能够更好地认识需求就能够维系人际关系了吗?有多少人因为林黛玉的那张“毒舌”而受到伤害、不被理解,反而与她疏远了呢?您方是如何推论出只要能够深入理解他人、更好地认识他人需求就可以维系人际关系的呢?是否有学理依据和现实例子来支撑您方的利好呢?
最后,再回到您方的第三个论点,即能使社会更有人情味。那我想问,于华英母亲受辱,群众进行不公平对待从而导致上诉,要挟陆游推动他们,究竟是他们的高共情能力还是高社会责任感呢?请您方不要把高共情能力和高社会责任感划等号,真正促使他们行动的是高社会责任感。
最后,我方承认,控制能力强的人确实有好处,但当这种能力太强超过一定界限时,其弊端远远大于其益处。
感谢。
正方·盘问小结
首先,我们认为共情能力分为情绪共情和认知共情。情绪共情意味着我们要能够设身处地感受他人的感情,也就是所谓的情感共鸣,所以情感共鸣作为情绪共情是共情能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为何不能说它是构成共情的一个重要部分,而一定要将其分割开来呢?
其次,您方告诉我,您方想说的也就是认知共情,即理性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控制我们的情绪共情。但是,根据辛格的研究,高共情者在面对道德困境时,会因过度共情而做出难以理性的决策,并且在一些高压紧急情况下,个体的共情反应可能会变得更加情绪化,难以进行有效的认知共情。也就是说,不管是在普通情况还是紧急情况下,认知共情不一定能控制高共情者的情绪共情。那么,我想问,您方认为理性的认知共情能够达到一种理性思想从而控制情绪共情,这种观点是从哪里来的?是否有学理依据和例子作为支撑呢?
再者,您方认为托尔斯泰这样的人能够共情当时的农奴,才能写出那些好的作品。那我想请问,促使他写出这些作品、促使他把土地分给别人的,到底是他的高共情能力,还是他的高社会责任感呢?您方的意思是托尔斯泰把土地分给农民并且写出这些作品,仅仅是因为他的高共情能力吗?我方举个例子,我作为一个高共情能力者,在看到巴以冲突的惨状时,我虽然非常同情、能够共情他们,但由于我身在中国,我可能甚至没办法像欧美国家那样举行游行,只能眼睁睁看着惨状发生。所以,共情不一定能推动你去行动,真正推动你去行动的是你的责任感和行动力,而非共情能力起决定性作用。
另外,关于您方的第二点,即能够被别人深入理解、更好地认识他人需求从而维系人际关系。那我就想问,《红楼梦》里的林黛玉也是一个高共情者,她确实能够非常细致体贴地观察到他人的情感,但她能够更好地认识需求就能够维系人际关系了吗?有多少人因为林黛玉的那张“毒舌”而受到伤害、不被理解,反而与她疏远了呢?您方是如何推论出只要能够深入理解他人、更好地认识他人需求就可以维系人际关系的呢?是否有学理依据和现实例子来支撑您方的利好呢?
最后,再回到您方的第三个论点,即能使社会更有人情味。那我想问,于华英母亲受辱,群众进行不公平对待从而导致上诉,要挟陆游推动他们,究竟是他们的高共情能力还是高社会责任感呢?请您方不要把高共情能力和高社会责任感划等号,真正促使他们行动的是高社会责任感。
最后,我方承认,控制能力强的人确实有好处,但当这种能力太强超过一定界限时,其弊端远远大于其益处。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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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文本未体现明显防御内容)
正方一辩:首先,一级共情到高级共情这个跨越,你方的意思是共情能力强到一定程度,就不会有情绪传染了,对吗?对方一辩。不好意思,我这边有点卡,您再说一遍,我不介意占用我方时间。刚刚我是说您方提到低级共情到高级共情这个程度的跨越,你方的意思是共情能力强到一定的度,就不会有情绪的传染了,是这样吗?
反方:我方不是这样的,我方认为不管什么样的学习活动,都有一定的情绪传染。
正方一辩:那您方提到的认知共情和低级的情绪共情,它是一个怎样的关系呢?
反方:好的,首先我方在一辩过程中并没有出现高级认知共情、情绪共情这两个词,我方说的是数据共情,是我知道你有什么样的感受叫高级共情,也就是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情绪,请对方辩友仔细听我方的发言。
正方一辩:好,那您方刚刚已经承认了会有情绪传染这个过程,那么共情他人情绪过程是要消耗精力的,对吧?
反方:我方有两点要说。第一点,我方并不认为有情绪传染就一定是负面的情绪传染。我们举个例子,一个博主在地铁上听到一个陌生人在电话里哭泣,便感到十分的难过,以至于他整天都沉溺在那种悲伤情绪无法摆脱,你觉得这是不是一种不合理的消耗呢?
正方一辩:好的,这就涉及到一个点,叫做这样的情绪消耗,到底是太强还是过度,我们认为太强是一个出类拔萃的水平,而非简单的过强。而且您方在刚刚对于太强这个的解释之后,您方简单粗暴地进行原因的升华。字典的定义,我方就是希望你在这个事实上,没有必要在这里构思点,因为太强这个东西,我们难道不用现代汉语词典的权威性,依靠它来解释我们的汉语,我们去设定一个情境,您方去做一个粗略的对比,然后来阐述我们今天的论题啊,我觉得这显然更加的荒谬。那么往下就是,那您方认为如果就是我刚刚举的例子,如果看了一部电影,因为其中悲伤的剧情,沉溺在悲伤中无法走出,这会不会影响我正常的心理生活呢?
反方:不好意思,刚才有点卡,您再说一遍。
正方一辩:我说我方刚刚的话就是体现了自己听到陌生人在电话里哭泣,并感到十分的难过,沉溺在悲伤情中无法摆脱,挤占了自己的情绪容量,这是不是不合理的消耗?正面回答,对方二辩。
反方:他可能是不可抵消的,也可能不是。
正方一辩:那我们身边的不幸和悲剧太多了,大到国际战争,家庭矛盾,小到很多事情,如果对这些都去共情,会不会被压抑在共情之下呢?
反方:我不认为一个人会对所有的事情都产生共情,对一个普通的人当然不会对所有的事情都产生共情,但是共情力太强,我方一辩刚刚已经提到,他有共性,他共性能力太强,他这个共情感共鸣的太深,情感共同体的范围太广,以及情感共鸣持续性太久,那么这一点我们就先放下来,先往下走。
正方一辩:也就是说共情能力太强,会导致心理的不合理消耗,进一步导致共情多度,就算你用所谓的认知共情去控制那个情绪消耗这一部分主动调节损耗,仍然无法避免。我们往下走,那共情者太沉溺在他人,比如说朋友的情绪中无法自拔,将自己的情绪投射在他人身上,你觉得这过度投射一定能解决朋友的问题吗?
反方:哦,我还可以发言吗?巧克力全部都化了。(此处“巧克力全部都化了”与辩论无关,可视为无效表述)
正方一辩:首先,一级共情到高级共情这个跨越,你方的意思是共情能力强到一定程度,就不会有情绪传染了,对吗?对方一辩。不好意思,我这边有点卡,您再说一遍,我不介意占用我方时间。刚刚我是说您方提到低级共情到高级共情这个程度的跨越,你方的意思是共情能力强到一定的度,就不会有情绪的传染了,是这样吗?
反方:我方不是这样的,我方认为不管什么样的学习活动,都有一定的情绪传染。
正方一辩:那您方提到的认知共情和低级的情绪共情,它是一个怎样的关系呢?
反方:好的,首先我方在一辩过程中并没有出现高级认知共情、情绪共情这两个词,我方说的是数据共情,是我知道你有什么样的感受叫高级共情,也就是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情绪,请对方辩友仔细听我方的发言。
正方一辩:好,那您方刚刚已经承认了会有情绪传染这个过程,那么共情他人情绪过程是要消耗精力的,对吧?
反方:我方有两点要说。第一点,我方并不认为有情绪传染就一定是负面的情绪传染。我们举个例子,一个博主在地铁上听到一个陌生人在电话里哭泣,便感到十分的难过,以至于他整天都沉溺在那种悲伤情绪无法摆脱,你觉得这是不是一种不合理的消耗呢?
正方一辩:好的,这就涉及到一个点,叫做这样的情绪消耗,到底是太强还是过度,我们认为太强是一个出类拔萃的水平,而非简单的过强。而且您方在刚刚对于太强这个的解释之后,您方简单粗暴地进行原因的升华。字典的定义,我方就是希望你在这个事实上,没有必要在这里构思点,因为太强这个东西,我们难道不用现代汉语词典的权威性,依靠它来解释我们的汉语,我们去设定一个情境,您方去做一个粗略的对比,然后来阐述我们今天的论题啊,我觉得这显然更加的荒谬。那么往下就是,那您方认为如果就是我刚刚举的例子,如果看了一部电影,因为其中悲伤的剧情,沉溺在悲伤中无法走出,这会不会影响我正常的心理生活呢?
反方:不好意思,刚才有点卡,您再说一遍。
正方一辩:我说我方刚刚的话就是体现了自己听到陌生人在电话里哭泣,并感到十分的难过,沉溺在悲伤情中无法摆脱,挤占了自己的情绪容量,这是不是不合理的消耗?正面回答,对方二辩。
反方:他可能是不可抵消的,也可能不是。
正方一辩:那我们身边的不幸和悲剧太多了,大到国际战争,家庭矛盾,小到很多事情,如果对这些都去共情,会不会被压抑在共情之下呢?
反方:我不认为一个人会对所有的事情都产生共情,对一个普通的人当然不会对所有的事情都产生共情,但是共情力太强,我方一辩刚刚已经提到,他有共性,他共性能力太强,他这个共情感共鸣的太深,情感共同体的范围太广,以及情感共鸣持续性太久,那么这一点我们就先放下来,先往下走。
正方一辩:也就是说共情能力太强,会导致心理的不合理消耗,进一步导致共情多度,就算你用所谓的认知共情去控制那个情绪消耗这一部分主动调节损耗,仍然无法避免。我们往下走,那共情者太沉溺在他人,比如说朋友的情绪中无法自拔,将自己的情绪投射在他人身上,你觉得这过度投射一定能解决朋友的问题吗?
反方:哦,我还可以发言吗?巧克力全部都化了。(此处“巧克力全部都化了”与辩论无关,可视为无效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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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1vs1
环节:反方一辩·质询·正方
反方一辩:您觉得共情能力是一种进入某一种状态的东西,但是能否脱离这种状态就取决于其他因素了。比如说,我同时具备很好的情绪控制能力,您也无法否认我进入了辩论状态吧。
接下来我开始质询正方两位辩员。
首先我想问,正方二辩,在正方一辩的陈词中提到,你们认为过强的共情会达到一种情况,即感性压倒理性,从而导致失去理性,是这样的吗?
正方二辩:发言的时候没有记我方时间,其实没听清楚,你们可以再说一遍吗?这个环节有点卡,就是他发言的时候,这边还在计时,就走了10秒,这个环节是计时的。
反方一辩:那我重新说一遍,就是正方一辩刚刚是不是说了一个点,叫做由于过强的共情,会导致我们的感性去压倒理性,而导致失去理性,有这么一个点。
正方二辩:如果他的情,就是您所说的,他控制能力太强,到了一定极限,超过那个控制范围,他确实是会影响的。
反方一辩:我想说的是,根据我方的定义,高级的共情即太强的共情级,高级共情值,即我知道你为什么有这样的情绪,这是第二维度,这是一个低阶的维度,您方认为我知道你为什么有这样的情绪,这是一个感性压倒理性,甚至说失去理性的表达吗?正方一辩,您方需要给我确切的回答啊,就是首先有一个情绪的传染,我跟你说等一下,我要您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您方认为我要知道你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情绪,这是一回事,这是说是一个转变到理性,您才能这样一个表达吗?这是动心的表现吧。
正方一辩:当然不是,那可能是自身的表现。
反方一辩:好的,可以。既然是这样的一个表现,所以我们就可以说我们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是可以有理性的,我们的理性和感性是可以共存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想问,对方在一辩陈词中述说了我们心理负担和有限的个人能力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带给我们一个内耗的情绪,是这样吧。正方一辩,您方在我刚刚提问时不计我方时间。就是您方才一辩也说了,有一点叫做我们由于共情导致了心理负担,和我们有限的个人能力造成了一个冲突,从而导致了我们自己内心的消耗,是这样的吧?
正方一辩:是的。
反方一辩: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我们个人能力固然有限,那我们可不可以用有限的个人能力去做有限的事,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好一些呢,哪怕是很少的思路也可以呀。
正方一辩:对呀。
反方一辩:那如果有一些事情,能力集中起来也解决不了,那么是不是就会产生一部分的共情但不解决问题,但是解决不了,我可不可以做一件事啊。比如您方以巴以冲突举例,我们虽然没有办法直接去参加武力调停,甚至派遣维和部队这样的操作,但是我们可不可以通过哈马斯以及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会面这样的方式,来一定程度上维护和保障巴勒斯坦人民的自由呢?
首先,这件事情我们普通人能不能做到,这是一码事,然后做到这件事情对于他们当地人民包括做不到这件事情有多少的帮助,这就是另一码事。我们普通人做不做得到这样的事情,但是我现在问你的问题是,我们是不是在做,不管是我们的普通人做不做得到,甚至说我们的国家做不做得到,我们是不是在尽自己的力量来改善巴勒斯坦地区的状态呢?这是一点。
此外,我还想问对方一点,就是您方认为很多事我们是,就像巴勒斯坦这个例子,是出于社会责任才来的这样的,我想请问,对吧,社会责任难道不是因为共情才来的吗?谢谢。
辩题:1vs1
环节:反方一辩·质询·正方
反方一辩:您觉得共情能力是一种进入某一种状态的东西,但是能否脱离这种状态就取决于其他因素了。比如说,我同时具备很好的情绪控制能力,您也无法否认我进入了辩论状态吧。
接下来我开始质询正方两位辩员。
首先我想问,正方二辩,在正方一辩的陈词中提到,你们认为过强的共情会达到一种情况,即感性压倒理性,从而导致失去理性,是这样的吗?
正方二辩:发言的时候没有记我方时间,其实没听清楚,你们可以再说一遍吗?这个环节有点卡,就是他发言的时候,这边还在计时,就走了10秒,这个环节是计时的。
反方一辩:那我重新说一遍,就是正方一辩刚刚是不是说了一个点,叫做由于过强的共情,会导致我们的感性去压倒理性,而导致失去理性,有这么一个点。
正方二辩:如果他的情,就是您所说的,他控制能力太强,到了一定极限,超过那个控制范围,他确实是会影响的。
反方一辩:我想说的是,根据我方的定义,高级的共情即太强的共情级,高级共情值,即我知道你为什么有这样的情绪,这是第二维度,这是一个低阶的维度,您方认为我知道你为什么有这样的情绪,这是一个感性压倒理性,甚至说失去理性的表达吗?正方一辩,您方需要给我确切的回答啊,就是首先有一个情绪的传染,我跟你说等一下,我要您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您方认为我要知道你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情绪,这是一回事,这是说是一个转变到理性,您才能这样一个表达吗?这是动心的表现吧。
正方一辩:当然不是,那可能是自身的表现。
反方一辩:好的,可以。既然是这样的一个表现,所以我们就可以说我们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是可以有理性的,我们的理性和感性是可以共存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想问,对方在一辩陈词中述说了我们心理负担和有限的个人能力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带给我们一个内耗的情绪,是这样吧。正方一辩,您方在我刚刚提问时不计我方时间。就是您方才一辩也说了,有一点叫做我们由于共情导致了心理负担,和我们有限的个人能力造成了一个冲突,从而导致了我们自己内心的消耗,是这样的吧?
正方一辩:是的。
反方一辩: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我们个人能力固然有限,那我们可不可以用有限的个人能力去做有限的事,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好一些呢,哪怕是很少的思路也可以呀。
正方一辩:对呀。
反方一辩:那如果有一些事情,能力集中起来也解决不了,那么是不是就会产生一部分的共情但不解决问题,但是解决不了,我可不可以做一件事啊。比如您方以巴以冲突举例,我们虽然没有办法直接去参加武力调停,甚至派遣维和部队这样的操作,但是我们可不可以通过哈马斯以及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会面这样的方式,来一定程度上维护和保障巴勒斯坦人民的自由呢?
首先,这件事情我们普通人能不能做到,这是一码事,然后做到这件事情对于他们当地人民包括做不到这件事情有多少的帮助,这就是另一码事。我们普通人做不做得到这样的事情,但是我现在问你的问题是,我们是不是在做,不管是我们的普通人做不做得到,甚至说我们的国家做不做得到,我们是不是在尽自己的力量来改善巴勒斯坦地区的状态呢?这是一点。
此外,我还想问对方一点,就是您方认为很多事我们是,就像巴勒斯坦这个例子,是出于社会责任才来的这样的,我想请问,对吧,社会责任难道不是因为共情才来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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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可以进入下一环。接下来由正方二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4分钟。
首先,我们双方在定义问题上,一方是“太强”,另一方是“过强”,这里我不想再多说“太强”和“过强”的定义。毕竟不管是在日常生活用语中,还是在《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官方文件里,“太强”和“过强”都是一种定义。我方不管是从官方文件还是正常生活中,都坚决认定“太强”就是超出控制范围。如果“太强”没有超出控制范围,那请问什么才叫超出控制范围?要达到多少才叫超出控制范围?这是关于定义的第一个问题。
其次,关于判准。我们再次重申,我方的判准是有利于个人的身心发展,而非利大于弊的身心发展。
对方辩友存在以下误区。首先,您方刚才自己也承认了是可以有情绪感染的,不管是运用您方所谓的初级共情还是高级共情,还是运用我方的认知共情、情绪共情,要达到高级或者认知共情,都需要进行情绪感染,需要一个最基础的情感共鸣、情绪共情。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话,我们怎么能在没有体会他人感情、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的情况下,达到更高一级的水平呢?而且一旦有这种情绪感染,我们就会产生心理消耗。即使退一步来说,按照您方所说的理性可以控制感性,那之前存在的感性就没有任何消耗吗?难道知道理性控制感性,就可以忽略之前的一切消耗吗?这是对方存在的一个误区。
其次,对方不管是运用托尔斯泰的例子,还是接下来要举的华人的例子,都把高共情能力和高社会责任感、高道德感混为一谈了。您方认为像托尔斯泰这些人,是只出于高共情能力才去做这些事情。但是我想请问您方是否有足够的论据和例子,能够论证高共情能力能够促使去做这些行为,或者使高共情能力可以达到高社会责任感?并没有吧?您方在高共情和高社会责任感上存在严重的误区。因此,我方认为高社会责任感不同于高共情能力,不管其他人能够做出这种行为,当然他确实有共情能力,但是更重要的是依靠他的高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
接下来,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真的很好奇,您是把普通人和国家混为一谈了吗?我们如今所强调的共情能力太强,不是针对个人吗?难道是针对国家吗?在巴以冲突的情况下,我们至少身处中国,可能没有办法去干预,只能眼睁睁看着惨状发生,却做不出一点事情来。那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很强的共情能力,却又做不了什么,这种落差难道不会促使我陷入抑郁的情况吗?有一个词
主席可以进入下一环。接下来由正方二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4分钟。
首先,我们双方在定义问题上,一方是“太强”,另一方是“过强”,这里我不想再多说“太强”和“过强”的定义。毕竟不管是在日常生活用语中,还是在《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官方文件里,“太强”和“过强”都是一种定义。我方不管是从官方文件还是正常生活中,都坚决认定“太强”就是超出控制范围。如果“太强”没有超出控制范围,那请问什么才叫超出控制范围?要达到多少才叫超出控制范围?这是关于定义的第一个问题。
其次,关于判准。我们再次重申,我方的判准是有利于个人的身心发展,而非利大于弊的身心发展。
对方辩友存在以下误区。首先,您方刚才自己也承认了是可以有情绪感染的,不管是运用您方所谓的初级共情还是高级共情,还是运用我方的认知共情、情绪共情,要达到高级或者认知共情,都需要进行情绪感染,需要一个最基础的情感共鸣、情绪共情。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话,我们怎么能在没有体会他人感情、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的情况下,达到更高一级的水平呢?而且一旦有这种情绪感染,我们就会产生心理消耗。即使退一步来说,按照您方所说的理性可以控制感性,那之前存在的感性就没有任何消耗吗?难道知道理性控制感性,就可以忽略之前的一切消耗吗?这是对方存在的一个误区。
其次,对方不管是运用托尔斯泰的例子,还是接下来要举的华人的例子,都把高共情能力和高社会责任感、高道德感混为一谈了。您方认为像托尔斯泰这些人,是只出于高共情能力才去做这些事情。但是我想请问您方是否有足够的论据和例子,能够论证高共情能力能够促使去做这些行为,或者使高共情能力可以达到高社会责任感?并没有吧?您方在高共情和高社会责任感上存在严重的误区。因此,我方认为高社会责任感不同于高共情能力,不管其他人能够做出这种行为,当然他确实有共情能力,但是更重要的是依靠他的高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
接下来,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真的很好奇,您是把普通人和国家混为一谈了吗?我们如今所强调的共情能力太强,不是针对个人吗?难道是针对国家吗?在巴以冲突的情况下,我们至少身处中国,可能没有办法去干预,只能眼睁睁看着惨状发生,却做不出一点事情来。那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很强的共情能力,却又做不了什么,这种落差难道不会促使我陷入抑郁的情况吗?有一个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通过指出对方在情绪感染、概念混淆、对象混淆等方面的误区,论证我方关于“太强”的定义以及有利于个人身心发展的判准,从而巩固我方观点。
从二辩进行总结,陈述时间为4分钟。
我方认为,您方依旧觉得攻击能力太强,是感性压理性。我方一辩刚才已经向您解释过了。再回到您刚才提及的巴以冲突的问题,您说国家不是人,那国家的决策难道是国家自身做出的吗?国家是什么?国家是一个组织,您怎能让一个组织做决策呢?其实质还是人的决策呀,您怎能抛开人去谈论这个问题呢?
再者,您方一辩刚才谈到一个问题,叫做做与不做是两个问题。对呀,但是不做的话,怎么能做到呢?还有,您提到社会责任感,您说,哦,出去和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有什么必然的冲突吗?而且我方认为托尔斯泰有很高的共情能力,他如果不去共情底层人民,他如何去激发自己的这种高社会责任感,真正地站在底层人民的立场上呢?高社会责任感产生效能的前提是真正触及要点。
另外,对方辩友一直在说定义问题。我再说一遍定义,您方刚才给出的定义太过强势,超出了控制范围,我无法认同您这个定义。而且我要告诉您,在辩论中,您试图用一种更加抽象的解释来解释一种更抽象的东西,而我方给出了明确的划分。您所说的这个控制,您所说的一定界限,到底是什么样的界限呢?而且您说的控制与否,您说的不能控制,为什么不能控制?您方似乎一直没有论证这个点,您方一直在论证的是它被动产生的这种能力,这种能力是被动触发的,但是您怎能天然地从主被动关系推导出控制与否这个结论呢?
再回到前面,您方刚才说,您方一直在论证个人的问题。那我们今天回归辩题,我们的辩题是什么呀?叫共情能力太强,是诅咒还是奖赏?它有说对个人是诅咒或者是奖赏吗?您为什么不去考虑社会呢?今天回到我们的社会层面,昆山龙哥反杀案难道不是因为检察官拥有强大的共情能力,从简单的同情他的遭遇、理解他的处境,到开始思考他现状背后的深层次的原因,从而付出行动推动司法实践变革吗?如果说他没有如此强大的,甚至缺失这种能力,这个世界上又会多多少冤假错案呢?
所以说,社会层面您方不论,我方来论。我方可以拿下这一点。在社会角度我们拿下之后,我阐述一下您方的主战场,即个人角度。所谓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当我们能深入地了解他人情绪产生的根源的时候,我们也会给自己一个正向的反馈。您方不能简单地说一旦进入情绪共情就会消耗你,您每天的劳作还会消耗能量呢,难道您不吃饭去补充吗?一个道理,我的情绪消耗了,难道不能补充吗?这两者并没有天然的冲突。我可以同时拥有多种能力。
我方从不否认情绪共情会给我们造成情绪的负担,但强大的共情能力依旧是奖赏,这二者并不冲突。就像一个顶尖的世界运动员站在领奖台上,奖章和荣誉是对他的奖赏,但同样他也可能会承受他人评价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我们难道就因为要承受心理压力而否定荣誉是对运动员的奖赏吗?见天地,见自己,其意义正在于此。
从二辩进行总结,陈述时间为4分钟。
我方认为,您方依旧觉得攻击能力太强,是感性压理性。我方一辩刚才已经向您解释过了。再回到您刚才提及的巴以冲突的问题,您说国家不是人,那国家的决策难道是国家自身做出的吗?国家是什么?国家是一个组织,您怎能让一个组织做决策呢?其实质还是人的决策呀,您怎能抛开人去谈论这个问题呢?
再者,您方一辩刚才谈到一个问题,叫做做与不做是两个问题。对呀,但是不做的话,怎么能做到呢?还有,您提到社会责任感,您说,哦,出去和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有什么必然的冲突吗?而且我方认为托尔斯泰有很高的共情能力,他如果不去共情底层人民,他如何去激发自己的这种高社会责任感,真正地站在底层人民的立场上呢?高社会责任感产生效能的前提是真正触及要点。
另外,对方辩友一直在说定义问题。我再说一遍定义,您方刚才给出的定义太过强势,超出了控制范围,我无法认同您这个定义。而且我要告诉您,在辩论中,您试图用一种更加抽象的解释来解释一种更抽象的东西,而我方给出了明确的划分。您所说的这个控制,您所说的一定界限,到底是什么样的界限呢?而且您说的控制与否,您说的不能控制,为什么不能控制?您方似乎一直没有论证这个点,您方一直在论证的是它被动产生的这种能力,这种能力是被动触发的,但是您怎能天然地从主被动关系推导出控制与否这个结论呢?
再回到前面,您方刚才说,您方一直在论证个人的问题。那我们今天回归辩题,我们的辩题是什么呀?叫共情能力太强,是诅咒还是奖赏?它有说对个人是诅咒或者是奖赏吗?您为什么不去考虑社会呢?今天回到我们的社会层面,昆山龙哥反杀案难道不是因为检察官拥有强大的共情能力,从简单的同情他的遭遇、理解他的处境,到开始思考他现状背后的深层次的原因,从而付出行动推动司法实践变革吗?如果说他没有如此强大的,甚至缺失这种能力,这个世界上又会多多少冤假错案呢?
所以说,社会层面您方不论,我方来论。我方可以拿下这一点。在社会角度我们拿下之后,我阐述一下您方的主战场,即个人角度。所谓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当我们能深入地了解他人情绪产生的根源的时候,我们也会给自己一个正向的反馈。您方不能简单地说一旦进入情绪共情就会消耗你,您每天的劳作还会消耗能量呢,难道您不吃饭去补充吗?一个道理,我的情绪消耗了,难道不能补充吗?这两者并没有天然的冲突。我可以同时拥有多种能力。
我方从不否认情绪共情会给我们造成情绪的负担,但强大的共情能力依旧是奖赏,这二者并不冲突。就像一个顶尖的世界运动员站在领奖台上,奖章和荣誉是对他的奖赏,但同样他也可能会承受他人评价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我们难道就因为要承受心理压力而否定荣誉是对运动员的奖赏吗?见天地,见自己,其意义正在于此。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从不否认情绪共情会带来情绪负担,但强大的共情能力依旧是奖赏,在社会层面我方论证了共情能力是奖赏,在个人层面共情能力带来的情绪消耗与它是奖赏并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