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感谢主席、评委以及各位观众。关于本次辩题,我方认为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
恶性犯罪事件是指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或者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行为。背景报道是对于事件的发生、发展、存在和变化起重要作用的历史条件或现实情况的报道,具有揭秘性、延展性、深刻性的特点。
第一,若我方论证出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能够减少对于社会和个人的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我方则得证。我方认为如下:
首先,报道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有助于挖掘犯罪事件的根本原因、关键社会问题,促使相关机构及时补救第一社会问题。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具有揭秘性、深刻性,有助于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识到相关制度漏洞或者相关教育意识的缺位。例如2013年复旦大学学生投毒案引发广泛关注,媒体的报道让公众意识到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预防机制的缺位,随后不少学校和社会各界加强了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提供了更多的心理辅导。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与中国传媒大学联合展开的一项研究,覆盖范围内近3000名受访者,关注媒体报道杀人案后的公众态度的变化,媒体对案件进行深度报道,包括被告人成长经历和可能的心理因素。研究表明公众对于预防犯罪和改善社会治理措施的支持力有所上升。由此可见,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能够促使人们察觉犯罪事件背后是否存在制度漏洞,进而促使相关机构及时补救。
其次,背景报道有助于向公众传递事件风险信号,对于恶性犯罪事件背景的报道揭示出恶性犯罪事件发生的条件、共性及原因,提示公众潜在的危险预警信号,增加公众的安全感。例如当大学生看到复旦大学投毒案之类的报道后,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注意到与室友产生风险的冲突。江歌案引发广泛关注后,媒体不仅报道案件本身,还深挖女性在单独外出时的安全背景。视频发布完后三个月,据滴滴出行平台数据,新乘车使用新行程分享的功能比例从30%提升到70%,结伴乘车订单在平台占比达75%。深入的背景报道提升了女性集体的出行安全意识,让她们主动规避风险,利用可行的方式保障自身安全。
最后,报道为犯罪事件背景有助于有效抵制当代多数自媒体消耗性的造谣与狭小空间,减少所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能够有效抵制多数自媒体的造谣与无端揣测带来的无关恐慌。2017年的红黄蓝事件中,官方媒体的干预能够影响谣言传播力,从而改变舆论动态。通过正面的模型分析,在一定条件下系统在无引导组织时不一定是渐进稳定的。而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公开报道于舆论的谣言生发点,给予大众更多的安全感。
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不仅是对于事件完整的陈述,也是社会问题的放大镜,是公众社会中存在危险的警示灯,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对恶性犯罪事件背景报道利大于弊。
辩题: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感谢主席、评委以及各位观众。关于本次辩题,我方认为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
恶性犯罪事件是指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或者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行为。背景报道是对于事件的发生、发展、存在和变化起重要作用的历史条件或现实情况的报道,具有揭秘性、延展性、深刻性的特点。
第一,若我方论证出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能够减少对于社会和个人的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我方则得证。我方认为如下:
首先,报道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有助于挖掘犯罪事件的根本原因、关键社会问题,促使相关机构及时补救第一社会问题。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具有揭秘性、深刻性,有助于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识到相关制度漏洞或者相关教育意识的缺位。例如2013年复旦大学学生投毒案引发广泛关注,媒体的报道让公众意识到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预防机制的缺位,随后不少学校和社会各界加强了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提供了更多的心理辅导。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与中国传媒大学联合展开的一项研究,覆盖范围内近3000名受访者,关注媒体报道杀人案后的公众态度的变化,媒体对案件进行深度报道,包括被告人成长经历和可能的心理因素。研究表明公众对于预防犯罪和改善社会治理措施的支持力有所上升。由此可见,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能够促使人们察觉犯罪事件背后是否存在制度漏洞,进而促使相关机构及时补救。
其次,背景报道有助于向公众传递事件风险信号,对于恶性犯罪事件背景的报道揭示出恶性犯罪事件发生的条件、共性及原因,提示公众潜在的危险预警信号,增加公众的安全感。例如当大学生看到复旦大学投毒案之类的报道后,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注意到与室友产生风险的冲突。江歌案引发广泛关注后,媒体不仅报道案件本身,还深挖女性在单独外出时的安全背景。视频发布完后三个月,据滴滴出行平台数据,新乘车使用新行程分享的功能比例从30%提升到70%,结伴乘车订单在平台占比达75%。深入的背景报道提升了女性集体的出行安全意识,让她们主动规避风险,利用可行的方式保障自身安全。
最后,报道为犯罪事件背景有助于有效抵制当代多数自媒体消耗性的造谣与狭小空间,减少所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能够有效抵制多数自媒体的造谣与无端揣测带来的无关恐慌。2017年的红黄蓝事件中,官方媒体的干预能够影响谣言传播力,从而改变舆论动态。通过正面的模型分析,在一定条件下系统在无引导组织时不一定是渐进稳定的。而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公开报道于舆论的谣言生发点,给予大众更多的安全感。
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不仅是对于事件完整的陈述,也是社会问题的放大镜,是公众社会中存在危险的警示灯,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对恶性犯罪事件背景报道利大于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不仅是对于事件完整的陈述,也是社会问题的放大镜,是公众社会中存在危险的警示灯,有利于社会稳定,所以对恶性犯罪事件背景报道利大于弊。
反方二辩:感谢。我想先跟对方达成一个共识,请问大众和大众的舆论是不是先情绪化的?我方认为大众是否偏向,要看自身的情况背景。我方的数据表明,现在大众在舆论世界的感情中更为复杂,所以我方辩手认为大众是更加情绪化的。
正方一辩:我听不太清楚,可以请你方再陈述一遍吗?
反方二辩:我方听到你方在一辩稿中提到背景报道有不引发的根本原因,所以你方是否认为所有的背景报道一定和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有关?不是所有案件的背景往往都和事件的根源有关,但这是我们其中的利好之一,可以适用于所有的情况中最根本原因的一点。那我想问下一个点,你方认为背景报道都具有深刻性。我方认为典型的背景报道是具有尖锐性和深刻性的。
正方一辩:请论述这两者具有什么样的身份?
反方二辩:因为背景报道是对于事件的发生、发展、存在变化起重要作用的条件性和现实环节,所以这种报道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恶性事件背后的一些原因。如果不这样,将无法挖掘背后的现实和历史条件。对方辩友在前述介绍时也无法论证背景报道就和根本原因是必然相关的。
反方二辩:那我再继续往下问,对方认为报道背景可以揭露我们社会存在的一些漏洞,我们是这样认为吗?
正方一辩:我方不是,我方认为报道背景有好处,而且可以帮助社会检查法律之间的一些漏洞。
反方二辩: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比如说涉及价值问题,我们一种思考应该是社会对某方式的管制不足问题,还是说这个人的人生价值的问题,哪个更需要重视呢?
正方一辩:我们不论重视与否,因为事件本身就会使社会进行当下的管制,而我方认为背景报道不仅是对于事,因为事件当下的管制已经由事件本身去决定了,而背景报道可以挖掘背后的原因,进行一个源头上的控制。
反方二辩:我们刚刚说过的时候,这之后会发生转移,这样本来应该是针对案件的关注,而转移到另一个,比如说家庭因素的焦点,反而家庭因素这个是我们一开始就会关注的,这正合了对方下一个问题,对方认为各方面的导向是有证,对别人的依法吗?我方认为你方应该论证到底什么是应该真正关注的焦点,感谢。
反方二辩:感谢。我想先跟对方达成一个共识,请问大众和大众的舆论是不是先情绪化的?我方认为大众是否偏向,要看自身的情况背景。我方的数据表明,现在大众在舆论世界的感情中更为复杂,所以我方辩手认为大众是更加情绪化的。
正方一辩:我听不太清楚,可以请你方再陈述一遍吗?
反方二辩:我方听到你方在一辩稿中提到背景报道有不引发的根本原因,所以你方是否认为所有的背景报道一定和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有关?不是所有案件的背景往往都和事件的根源有关,但这是我们其中的利好之一,可以适用于所有的情况中最根本原因的一点。那我想问下一个点,你方认为背景报道都具有深刻性。我方认为典型的背景报道是具有尖锐性和深刻性的。
正方一辩:请论述这两者具有什么样的身份?
反方二辩:因为背景报道是对于事件的发生、发展、存在变化起重要作用的条件性和现实环节,所以这种报道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恶性事件背后的一些原因。如果不这样,将无法挖掘背后的现实和历史条件。对方辩友在前述介绍时也无法论证背景报道就和根本原因是必然相关的。
反方二辩:那我再继续往下问,对方认为报道背景可以揭露我们社会存在的一些漏洞,我们是这样认为吗?
正方一辩:我方不是,我方认为报道背景有好处,而且可以帮助社会检查法律之间的一些漏洞。
反方二辩: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比如说涉及价值问题,我们一种思考应该是社会对某方式的管制不足问题,还是说这个人的人生价值的问题,哪个更需要重视呢?
正方一辩:我们不论重视与否,因为事件本身就会使社会进行当下的管制,而我方认为背景报道不仅是对于事,因为事件当下的管制已经由事件本身去决定了,而背景报道可以挖掘背后的原因,进行一个源头上的控制。
反方二辩:我们刚刚说过的时候,这之后会发生转移,这样本来应该是针对案件的关注,而转移到另一个,比如说家庭因素的焦点,反而家庭因素这个是我们一开始就会关注的,这正合了对方下一个问题,对方认为各方面的导向是有证,对别人的依法吗?我方认为你方应该论证到底什么是应该真正关注的焦点,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环节为:反方一辩·开篇陈词
恶性犯罪事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犯有故意杀人、强奸、贩毒等的犯罪事件。而根据新闻学的定义,背景报道是指媒体对于新闻事件发生的历史、环境和原因的处理报道。今天我方的比较标准是报道内容是否能够减少案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和推动社会良性发展。因此,只要证明社会负面影响增加、阻碍社会良性运行,我方观点即可得证。我方论证如下:
第一,我方认为背景报道具有发散性和偏向性,它会转移公众的焦点,增加对案件本身之外因素的关注,不利于案件良性发展。背景报道本质上属于媒体行为。根据2017年一项引述,十四届中国新媒体年度习惯报道表明,当基层用户习惯的大热点媒体对造热点趋势显著。2024年中国新闻道德委员会在专题评议会议中提到,媒体追求流量造热点行为非常普遍,媒体根据流量网上发布报道,势必会追求惊奇资讯,从而挤压对案件本身严肃报道的关注。例如,对方一直提及的媒体对马加爵的背景报道,着重报道了马加爵的悲苦身世,引发公众关注焦点转移,挤压了对受害者遭遇、学生心理安全问题的关注。而2007年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也类似,CPS公司在报道中着重讲述了伤者曾经阴影的背景信息,成功转移了公众对于社会监督缺失、政治和反腐等真正引起案件的社会因素的关注。因此,我认为背景报道会使公众关注焦点转移,使真正应被关注的话题失去关注度,不利于社会舆论正常发展。
第二,背景报道还会合理化凶手的犯罪行为,为犯罪开脱,引起公众对犯罪者的同情,忽略受害者的感受,造成二次伤害。背景化的报道往往具有文学性,以感性引导表达,利用读者情绪化的特点,让读者最大程度激发共鸣,从而达成出色的传播效应。比如说,媒体说杀人者不过是作为父亲,抢劫者也只是为生活所迫,他们往往采用有偏向性的叙述事项,为犯罪寻找美化原因。上面提出例子,在某人大洲媒体报道马加爵事件时,对其贫穷与家庭的曝光,会引发对凶手身世的同情,甚至这种同情高过了对他所犯恶行的愤怒。同样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中,媒体侧重凶手童年悲惨心理阴影、原生家庭导致犯罪等为其开脱,一时间甚至出现认为凶手是具有反叛精神的英雄的荒谬言论。对恶性事件的背景报道被用来寻求犯罪行为的合理化,为犯罪开脱,每一次对行凶者恶行的美化和对受害者的漠视,都忽视了受害者所遭受到的真实的残忍,对他们造成了二次伤害。
第三,背景报道会引发犯罪者同类的冲突。我方认为,对这类事件的报道,不可避免涉及他们的个人经历,就会引发社会对和凶手相似背景民众的孤立歧视,造成极大社会负面影响。例如马加爵案后,对于马加爵农村背景与家中独子等背景情况的报道,引发了大量对于同样来自农村的穷苦独子大学生的防范与孤立,对于这些人群的心理安全和心理健康,还有社会的人性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综上,我方认为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辩题为: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环节为:反方一辩·开篇陈词
恶性犯罪事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犯有故意杀人、强奸、贩毒等的犯罪事件。而根据新闻学的定义,背景报道是指媒体对于新闻事件发生的历史、环境和原因的处理报道。今天我方的比较标准是报道内容是否能够减少案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和推动社会良性发展。因此,只要证明社会负面影响增加、阻碍社会良性运行,我方观点即可得证。我方论证如下:
第一,我方认为背景报道具有发散性和偏向性,它会转移公众的焦点,增加对案件本身之外因素的关注,不利于案件良性发展。背景报道本质上属于媒体行为。根据2017年一项引述,十四届中国新媒体年度习惯报道表明,当基层用户习惯的大热点媒体对造热点趋势显著。2024年中国新闻道德委员会在专题评议会议中提到,媒体追求流量造热点行为非常普遍,媒体根据流量网上发布报道,势必会追求惊奇资讯,从而挤压对案件本身严肃报道的关注。例如,对方一直提及的媒体对马加爵的背景报道,着重报道了马加爵的悲苦身世,引发公众关注焦点转移,挤压了对受害者遭遇、学生心理安全问题的关注。而2007年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也类似,CPS公司在报道中着重讲述了伤者曾经阴影的背景信息,成功转移了公众对于社会监督缺失、政治和反腐等真正引起案件的社会因素的关注。因此,我认为背景报道会使公众关注焦点转移,使真正应被关注的话题失去关注度,不利于社会舆论正常发展。
第二,背景报道还会合理化凶手的犯罪行为,为犯罪开脱,引起公众对犯罪者的同情,忽略受害者的感受,造成二次伤害。背景化的报道往往具有文学性,以感性引导表达,利用读者情绪化的特点,让读者最大程度激发共鸣,从而达成出色的传播效应。比如说,媒体说杀人者不过是作为父亲,抢劫者也只是为生活所迫,他们往往采用有偏向性的叙述事项,为犯罪寻找美化原因。上面提出例子,在某人大洲媒体报道马加爵事件时,对其贫穷与家庭的曝光,会引发对凶手身世的同情,甚至这种同情高过了对他所犯恶行的愤怒。同样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中,媒体侧重凶手童年悲惨心理阴影、原生家庭导致犯罪等为其开脱,一时间甚至出现认为凶手是具有反叛精神的英雄的荒谬言论。对恶性事件的背景报道被用来寻求犯罪行为的合理化,为犯罪开脱,每一次对行凶者恶行的美化和对受害者的漠视,都忽视了受害者所遭受到的真实的残忍,对他们造成了二次伤害。
第三,背景报道会引发犯罪者同类的冲突。我方认为,对这类事件的报道,不可避免涉及他们的个人经历,就会引发社会对和凶手相似背景民众的孤立歧视,造成极大社会负面影响。例如马加爵案后,对于马加爵农村背景与家中独子等背景情况的报道,引发了大量对于同样来自农村的穷苦独子大学生的防范与孤立,对于这些人群的心理安全和心理健康,还有社会的人性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综上,我方认为对于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你好。我先问你第一个问题,您刚刚说马加爵事件报道后公众会更加同情马加爵,甚至宽恕他的杀人行径,请问有任何数据指出吗?我再重新问一下。那我现在计时,问您第一个问题,马加爵事件报道后您说公众会更加同情马加爵,完全宽恕他的杀人行为,请问有任何数据支撑?有数据显示关于马加爵事件报道出现之后,有关马加爵的腾讯热搜甚至超过了马加爵犯罪很恶劣之类的热搜,但是热搜量增大就能代表所有人的看法吗?那些不看热搜的中老年人,您说他们怎么看呢?我方有相应的数据,社会权研究显示马加爵事件后舆论的变化,发现超过90%的受访者仍然认为犯罪行为是不道德且非法的,所以您方并没有数据支撑。
正方二辩:好,再来问你,您方刚刚说的背景报道有夸大性,请问有任何数据或论据支撑呢?首先您方先回答上一个问题,您方所说的社会大众认为犯罪问题是不道德的,并不代表大家对马加爵的看法改变,从我方的数据支撑来看是不到位的。我再说一下,我方说的是90%的受访者认为犯罪行为是不道德、非法的,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对他杀人行径的看法。再问您,您说黑子报道有夸大性,请问有任何依据支撑吗?那首先这个说法的来源,其次背景方的夸大性也是来自于一些概念当中的定义,只有所谓的理论没有任何数据支撑。
正方二辩:那您方说所有背景报道都必须具有夸大性,还有您方说媒体追求热点挤压严肃性,请问有数据支撑呢?怎么没有进行这种事情的说明呢?您方说媒体追求热点然后报道事件,会挤压事件的严肃性,请问论证的论据是什么?这就是我们刚刚所说的,那报道之后对于其他议题的讨论,在新闻发布上的数量和关注的热度都高于其他我们所认为更应该关注的事件了,它的热度更高了,但您方怎么论证对他杀人行径或者一些做好事情的关注就比这个还要少呢?您方没有任何比较就能论证出来什么呢?
正方二辩:另外您方说,我今天报道了他的童年阴影,我的注意力就会转移了,请问有数据支撑或者论证逻辑吗?所以实际上您方今天一直在强辩,我今天告诉你,我对这个东西的关注度高于我本身应该关注的地方,我是比不出来,但我已经告诉你比不出来了,因为我对它的关注都是比较高的。其次您方今天跟我讲的这些,首先您说这个比较我就有问题,您方的比较是报道了背景出来之后,相比之前对背景的关注更多了,但您方怎么论证出来的呢?
正方二辩:最后再问您,您方说报道了他的童年阴影会转移注意力,有没有数据支撑?首先我前面说了,您问错了,我先回到前面,就是我说把这个杀人案报道他的童年悲惨和身世悲惨之后,对于他悲惨身世的关注高于这个案件本身的关注,这是可以比出来的。他的焦点确实就变了,对于他身世的关注高于他犯罪事实的关注,论据在哪里?您到后续给我。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你好。我先问你第一个问题,您刚刚说马加爵事件报道后公众会更加同情马加爵,甚至宽恕他的杀人行径,请问有任何数据指出吗?我再重新问一下。那我现在计时,问您第一个问题,马加爵事件报道后您说公众会更加同情马加爵,完全宽恕他的杀人行为,请问有任何数据支撑?有数据显示关于马加爵事件报道出现之后,有关马加爵的腾讯热搜甚至超过了马加爵犯罪很恶劣之类的热搜,但是热搜量增大就能代表所有人的看法吗?那些不看热搜的中老年人,您说他们怎么看呢?我方有相应的数据,社会权研究显示马加爵事件后舆论的变化,发现超过90%的受访者仍然认为犯罪行为是不道德且非法的,所以您方并没有数据支撑。
正方二辩:好,再来问你,您方刚刚说的背景报道有夸大性,请问有任何数据或论据支撑呢?首先您方先回答上一个问题,您方所说的社会大众认为犯罪问题是不道德的,并不代表大家对马加爵的看法改变,从我方的数据支撑来看是不到位的。我再说一下,我方说的是90%的受访者认为犯罪行为是不道德、非法的,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对他杀人行径的看法。再问您,您说黑子报道有夸大性,请问有任何依据支撑吗?那首先这个说法的来源,其次背景方的夸大性也是来自于一些概念当中的定义,只有所谓的理论没有任何数据支撑。
正方二辩:那您方说所有背景报道都必须具有夸大性,还有您方说媒体追求热点挤压严肃性,请问有数据支撑呢?怎么没有进行这种事情的说明呢?您方说媒体追求热点然后报道事件,会挤压事件的严肃性,请问论证的论据是什么?这就是我们刚刚所说的,那报道之后对于其他议题的讨论,在新闻发布上的数量和关注的热度都高于其他我们所认为更应该关注的事件了,它的热度更高了,但您方怎么论证对他杀人行径或者一些做好事情的关注就比这个还要少呢?您方没有任何比较就能论证出来什么呢?
正方二辩:另外您方说,我今天报道了他的童年阴影,我的注意力就会转移了,请问有数据支撑或者论证逻辑吗?所以实际上您方今天一直在强辩,我今天告诉你,我对这个东西的关注度高于我本身应该关注的地方,我是比不出来,但我已经告诉你比不出来了,因为我对它的关注都是比较高的。其次您方今天跟我讲的这些,首先您说这个比较我就有问题,您方的比较是报道了背景出来之后,相比之前对背景的关注更多了,但您方怎么论证出来的呢?
正方二辩:最后再问您,您方说报道了他的童年阴影会转移注意力,有没有数据支撑?首先我前面说了,您问错了,我先回到前面,就是我说把这个杀人案报道他的童年悲惨和身世悲惨之后,对于他悲惨身世的关注高于这个案件本身的关注,这是可以比出来的。他的焦点确实就变了,对于他身世的关注高于他犯罪事实的关注,论据在哪里?您到后续给我。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
首先,对方辩友一直强调对恶性犯罪事件背景挖掘中的根本原因具有深刻性。然而,对方根本无法将所谓的背景报道和案件的根本原因建立起任何必然的联系。就像马家爵,很多报道挖掘了他的童年背景或者农村背景,可这就是他犯下恶性案件的根本原因吗?并且我们发现马良杰的事例是假的,根据我方的依据,对方的论证非常荒谬,这根本就不是对方所说的根本原因。
而且,我方有数据证明,在2014年,中国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陈政还在会议中提到媒体更偏向于娱乐性,引导性的深刻性不足。这表明媒体在报道时可能并不具备足够的深度。
我方认为,在面对恶性事件时,我们应该关注的是管控问题。而关于原生家庭等议题,虽然一直存在,但并不一定能影响人的脾气。对方辩友可能认为这对相对人有一定的预防作用,但是我方认为,这对于被捕之人的预防可能没有作用,反而可能会给这部分人带来歧视,这是无法否认的,而且影响很大。另外,对方辩友还在逼我方的男学生代表,问他:你们不担心舆论存在吗?
感谢主席。
首先,对方辩友一直强调对恶性犯罪事件背景挖掘中的根本原因具有深刻性。然而,对方根本无法将所谓的背景报道和案件的根本原因建立起任何必然的联系。就像马家爵,很多报道挖掘了他的童年背景或者农村背景,可这就是他犯下恶性案件的根本原因吗?并且我们发现马良杰的事例是假的,根据我方的依据,对方的论证非常荒谬,这根本就不是对方所说的根本原因。
而且,我方有数据证明,在2014年,中国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陈政还在会议中提到媒体更偏向于娱乐性,引导性的深刻性不足。这表明媒体在报道时可能并不具备足够的深度。
我方认为,在面对恶性事件时,我们应该关注的是管控问题。而关于原生家庭等议题,虽然一直存在,但并不一定能影响人的脾气。对方辩友可能认为这对相对人有一定的预防作用,但是我方认为,这对于被捕之人的预防可能没有作用,反而可能会给这部分人带来歧视,这是无法否认的,而且影响很大。另外,对方辩友还在逼我方的男学生代表,问他:你们不担心舆论存在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的,下面进入正方二辩的质询小结环节。
首先,对方称背景报道具有夸大性,但仅有一个理论支撑。我期待对方后续能给出数据,以证明所有背景报道都具有夸大性,从而论证其观点。
其次,对方刚刚提到媒体营造热点,论据是热点会抵压事件元素性,然而我始终未听到完整的逻辑链,这仅仅是一个论据,希望对方后续能给出相应的数据支撑。
再者,对方一直在讲背景报道后对于杀人犯的同情增加了。但我们今天比较的是背景报道之后,对于杀人犯杀人行为的关注和同情之间关注度的高低,而非同情在报道前后的高低。我方只需表明,背景报道后,大家更多的还是关注杀人犯的杀人行径,而非更多地同情他即可,所以对方的反驳并不成立。
另外,对方又说背景报道会造成二次伤害,会导致对杀人犯的同情,那请问同情和伤害之后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呢?我始终没有听到。难道我对一个人有同情,就不能谴责他的杀人行径吗?
我方有一个论据,其出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社会学研究》,该研究对马加爵案公众舆论变化的研究显示,超过90%的受访者仍然认为犯罪行为是绝对非法的,所以并没有对方所说的影响社会、对社会观点造成负面影响。
最后,在哈尔滨女硕士打车事件中,媒体通过背景报道发现了哈尔滨出租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司机的监管不严。那么是不是只有通过背景报道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好的,下面进入正方二辩的质询小结环节。
首先,对方称背景报道具有夸大性,但仅有一个理论支撑。我期待对方后续能给出数据,以证明所有背景报道都具有夸大性,从而论证其观点。
其次,对方刚刚提到媒体营造热点,论据是热点会抵压事件元素性,然而我始终未听到完整的逻辑链,这仅仅是一个论据,希望对方后续能给出相应的数据支撑。
再者,对方一直在讲背景报道后对于杀人犯的同情增加了。但我们今天比较的是背景报道之后,对于杀人犯杀人行为的关注和同情之间关注度的高低,而非同情在报道前后的高低。我方只需表明,背景报道后,大家更多的还是关注杀人犯的杀人行径,而非更多地同情他即可,所以对方的反驳并不成立。
另外,对方又说背景报道会造成二次伤害,会导致对杀人犯的同情,那请问同情和伤害之后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呢?我始终没有听到。难道我对一个人有同情,就不能谴责他的杀人行径吗?
我方有一个论据,其出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社会学研究》,该研究对马加爵案公众舆论变化的研究显示,超过90%的受访者仍然认为犯罪行为是绝对非法的,所以并没有对方所说的影响社会、对社会观点造成负面影响。
最后,在哈尔滨女硕士打车事件中,媒体通过背景报道发现了哈尔滨出租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司机的监管不严。那么是不是只有通过背景报道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个问题,大众关注一个焦点时,就不能关注另一个焦点吗?(对方表示听清)大众在关注一个焦点的时候,也能够关注另外一个焦点,不过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关注焦点时必然会有多少之分。
我刚刚听到您在发言中提到女性因为各种刺激杀人等事件被报道后,会谨防、会在乘车等事情上有所警惕。那请问,这难道是削弱了警方的作用吗?在货拉拉跳车事件中,正是因为背景报道深入探究跳车事件背后涉及的女性夜间出行安全问题,才让女性有了警惕之心,从而夜间结伴出行等,所以我们认为这是背景报道的好处。而且您还没有回答到底能关注几个焦点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在关注一个焦点的同时,是可以关注另外一个焦点的。
我方还想问您,人是复杂的,对不对?在案件发生之后,难道只有谴责罪犯这一行为才是正确的吗?您说关注一个焦点再关注另一个焦点会有大小多少的区分。(对方要求重复问题,正方重复)我方想问的是,人是非常复杂的,按照您方的观点,在一个案件发生之后,只有谴责罪犯才是正确的吗?我们在谴责对方的同时,也要进行反思,但问题是这种反思并不仅仅包含在背景报道里,在事件被报道出来的时候,就会进行反思,并不依靠背景报道。
同时,您刚刚讲到马加爵,在他的背景报道中,报道了他的成长背景、家庭情况,当这些被报道出来的时候,会不会因为人们对案件本身的关注度,而让人们关注到马加爵本身,进而产生同情心,这难道不算是一种偏离案件本身的情况吗?
您方也说了,因为背景报道,大家才认识到案件本身背后的一些事情,您方也说一味地谴责罪犯是不对的,所以背景报道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多样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
您方说焦点总有多有少,但人类的精力并非那么有限,我们可以同时投入很多精力去关注一件事,又去关注另一件事,所以您方焦点转移这个点不太成立。您方又说有流量和现在的媒体有流量性和娱乐性,但是您方如何论证有流量和娱乐性的东西就不能深刻呢?这中间是不是存在缺环?(时间到)
反方四辩:(无回答内容,按照规则不做补充)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个问题,大众关注一个焦点时,就不能关注另一个焦点吗?(对方表示听清)大众在关注一个焦点的时候,也能够关注另外一个焦点,不过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关注焦点时必然会有多少之分。
我刚刚听到您在发言中提到女性因为各种刺激杀人等事件被报道后,会谨防、会在乘车等事情上有所警惕。那请问,这难道是削弱了警方的作用吗?在货拉拉跳车事件中,正是因为背景报道深入探究跳车事件背后涉及的女性夜间出行安全问题,才让女性有了警惕之心,从而夜间结伴出行等,所以我们认为这是背景报道的好处。而且您还没有回答到底能关注几个焦点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在关注一个焦点的同时,是可以关注另外一个焦点的。
我方还想问您,人是复杂的,对不对?在案件发生之后,难道只有谴责罪犯这一行为才是正确的吗?您说关注一个焦点再关注另一个焦点会有大小多少的区分。(对方要求重复问题,正方重复)我方想问的是,人是非常复杂的,按照您方的观点,在一个案件发生之后,只有谴责罪犯才是正确的吗?我们在谴责对方的同时,也要进行反思,但问题是这种反思并不仅仅包含在背景报道里,在事件被报道出来的时候,就会进行反思,并不依靠背景报道。
同时,您刚刚讲到马加爵,在他的背景报道中,报道了他的成长背景、家庭情况,当这些被报道出来的时候,会不会因为人们对案件本身的关注度,而让人们关注到马加爵本身,进而产生同情心,这难道不算是一种偏离案件本身的情况吗?
您方也说了,因为背景报道,大家才认识到案件本身背后的一些事情,您方也说一味地谴责罪犯是不对的,所以背景报道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多样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
您方说焦点总有多有少,但人类的精力并非那么有限,我们可以同时投入很多精力去关注一件事,又去关注另一件事,所以您方焦点转移这个点不太成立。您方又说有流量和现在的媒体有流量性和娱乐性,但是您方如何论证有流量和娱乐性的东西就不能深刻呢?这中间是不是存在缺环?(时间到)
反方四辩:(无回答内容,按照规则不做补充)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一个案件本身的原因是非常多的,对吗?一个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并非单个原因。我们认为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与背景的实质性问题相关,那这些难道不是媒体报道才能呈现出来的吗?
正方三辩:还有,为什么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就只能关注一方面而不能关注第二个方面呢?就拿马家爵的事例来看,人们本来在关注他本身的案件时,出现了新的背景报道,那原来对案件的关注就会减少,对方辩友并没有论证这种观点偏移的结果,数据在哪里呢?我们知道所有的论证都要有数据支撑,我方前面也说过,基于人的关注总量是有限的。对方辩友所谓的观点既不权威也没有数据支撑,我们不认。
正方三辩:我还想请问对方辩友,对方辩友第三点说会对相同背景的人进行歧视,请问这方面有数据吗?这根本就不用数据啊,就比如说今天我们校园有一个霸凌事件,霸凌者有他的背景,比如他遭受周围人的排挤或者家庭不幸之类的,那我们自然会谨防此类事情发生。然而对方辩友既没有理论依据,也没有数据,所以我们无法接受这个观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是如何论证的呢?我会同情一个罪犯的悲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他犯罪是对的。
正方三辩:如果我对一个人只能有一种情感吗?难道恨就要恨得彻底,爱就要爱得死心塌地吗?或者说这是一种极端的说法,这就是错误的。对方辩友,请不要混淆概念,我同情他的遭遇,但从未同情他犯下的恶性事件,我没有同情他残忍的杀人,那为什么他有个不幸的童年就值得同情呢?请对方论证。谢谢。
正方三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一个案件本身的原因是非常多的,对吗?一个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并非单个原因。我们认为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与背景的实质性问题相关,那这些难道不是媒体报道才能呈现出来的吗?
正方三辩:还有,为什么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就只能关注一方面而不能关注第二个方面呢?就拿马家爵的事例来看,人们本来在关注他本身的案件时,出现了新的背景报道,那原来对案件的关注就会减少,对方辩友并没有论证这种观点偏移的结果,数据在哪里呢?我们知道所有的论证都要有数据支撑,我方前面也说过,基于人的关注总量是有限的。对方辩友所谓的观点既不权威也没有数据支撑,我们不认。
正方三辩:我还想请问对方辩友,对方辩友第三点说会对相同背景的人进行歧视,请问这方面有数据吗?这根本就不用数据啊,就比如说今天我们校园有一个霸凌事件,霸凌者有他的背景,比如他遭受周围人的排挤或者家庭不幸之类的,那我们自然会谨防此类事情发生。然而对方辩友既没有理论依据,也没有数据,所以我们无法接受这个观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是如何论证的呢?我会同情一个罪犯的悲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他犯罪是对的。
正方三辩:如果我对一个人只能有一种情感吗?难道恨就要恨得彻底,爱就要爱得死心塌地吗?或者说这是一种极端的说法,这就是错误的。对方辩友,请不要混淆概念,我同情他的遭遇,但从未同情他犯下的恶性事件,我没有同情他残忍的杀人,那为什么他有个不幸的童年就值得同情呢?请对方论证。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三辩:下面开始盘问正方一、二、四辩,时间为1分30秒。
反方三辩:正方辩友,请问一下。在高校砍人事件频发的时候,你害不害怕? 正方辩友:我当时会害怕。 反方三辩:但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遇到一个醉酒情绪不稳定的人,你会和他谈判吗? 正方辩友:会。 反方三辩:可是他是一个醉酒情绪不稳定的人,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可能别的高校砍人事件中的人是情绪稳定的人,但他只是一个醉酒情绪不稳定的人。因为我觉得往往最小的事情都是基于情绪不稳定这个直接原因的,所以有相同背景的民众不可避免地就会抵制歧视。我就以这点来回应一下对方辩友的一个问题。
反方三辩:再评论一下,当南特大杀害案发生之后,大家都会关注到他的家庭,他母亲怎么样,他的父亲为他怎么样,所以他变成这样。那么是不是他的父亲就有罪,他的母亲就有罪呢? 正方辩友:不好意思,我没听清,你说父亲该死,母亲该死?我根本没有听清。请反方辩友好好陈述你的问题。 反方三辩:我说当这个案件被报道的时候,大家都很关注,说这个罪犯他的家庭,他母亲离他而去,他的父亲又跟他做了什么事,那是不是他的父亲有罪,他的母亲也有罪呢?我们要看法庭怎么判,对不对? 正方辩友:对,要看法庭怎么判。 反方三辩:那就像你说的,要看法庭判决。那大家就觉得他来自那样的家庭,他的母亲对他这样,他的父亲又导致他这样的人格,那他们是不是就该死了呢?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对于案件的报道使他的母亲陷入极大的悲痛之中,就是母亲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着网上的恶评和恶意揣测,那媒体是不是应该传播这些热点呢?我不明白为什么背景报道必须是这样的报道。今天假如这位妈妈愿意牺牲部分的隐私性,把自己的一些经历说出来,她是不是就愿意呢?今天假如正方辩友愿意牺牲部分的隐私性,把自己的一些经历说出来,是不是就愿意通过媒体报道,按照正方辩友所说的,让更多人了解自己的身世,并且同时希望得到支持呢?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带来这些,正方辩友,你觉得你在更多地了解发生的事情,可是对于这位母亲来说,对于一个新的背景情况,这是你想要看到的吗?
反方三辩:下面开始盘问正方一、二、四辩,时间为1分30秒。
反方三辩:正方辩友,请问一下。在高校砍人事件频发的时候,你害不害怕? 正方辩友:我当时会害怕。 反方三辩:但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遇到一个醉酒情绪不稳定的人,你会和他谈判吗? 正方辩友:会。 反方三辩:可是他是一个醉酒情绪不稳定的人,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可能别的高校砍人事件中的人是情绪稳定的人,但他只是一个醉酒情绪不稳定的人。因为我觉得往往最小的事情都是基于情绪不稳定这个直接原因的,所以有相同背景的民众不可避免地就会抵制歧视。我就以这点来回应一下对方辩友的一个问题。
反方三辩:再评论一下,当南特大杀害案发生之后,大家都会关注到他的家庭,他母亲怎么样,他的父亲为他怎么样,所以他变成这样。那么是不是他的父亲就有罪,他的母亲就有罪呢? 正方辩友:不好意思,我没听清,你说父亲该死,母亲该死?我根本没有听清。请反方辩友好好陈述你的问题。 反方三辩:我说当这个案件被报道的时候,大家都很关注,说这个罪犯他的家庭,他母亲离他而去,他的父亲又跟他做了什么事,那是不是他的父亲有罪,他的母亲也有罪呢?我们要看法庭怎么判,对不对? 正方辩友:对,要看法庭怎么判。 反方三辩:那就像你说的,要看法庭判决。那大家就觉得他来自那样的家庭,他的母亲对他这样,他的父亲又导致他这样的人格,那他们是不是就该死了呢?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对于案件的报道使他的母亲陷入极大的悲痛之中,就是母亲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着网上的恶评和恶意揣测,那媒体是不是应该传播这些热点呢?我不明白为什么背景报道必须是这样的报道。今天假如这位妈妈愿意牺牲部分的隐私性,把自己的一些经历说出来,她是不是就愿意呢?今天假如正方辩友愿意牺牲部分的隐私性,把自己的一些经历说出来,是不是就愿意通过媒体报道,按照正方辩友所说的,让更多人了解自己的身世,并且同时希望得到支持呢?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带来这些,正方辩友,你觉得你在更多地了解发生的事情,可是对于这位母亲来说,对于一个新的背景情况,这是你想要看到的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环节:正方三辩·盘问小结
首先,对方辩友给出的第一个重点是背景报道会转移注意力,会使人们对案件的关注从残忍的案件本身转移到背景。但我想问对方辩友,真的论证成功有这样的转移或者危害了吗?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这是最直接的原因,比如入室抢劫杀人案,直接原因是小区安保不足。确实我们要重视这个问题,可是为什么说我们关注小区安保问题时,就不能关注犯罪原因、犯罪者的心理问题以及他的犯罪动机呢?
其次,对方辩友又说这样的报道会为犯罪者开脱,从而伤害受害者。对方辩友多次论证,但几乎没有成功之处,所以我们不能承认。而且对方辩友可能认为我们会同情犯罪者,因为同情可能会导致我们原谅他的罪过,为他辩护。但这反而说明了并非如此。
然后,对方辩友强调这样的报道会对人形成刻板印象,进而产生歧视。我想问一下,当你看到家境贫寒的同学,你真的会去歧视他吗?其实应该是保留一些警惕,而不是歧视。对方辩友一直故意把警惕想成歧视。就像一个单身女孩在路上遇到一个醉汉,你应该是警惕而不是歧视,不是吗?
最后,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论证被报道有利于己呢?谣言空间可以促进这项传播资产,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
辩题为: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环节:正方三辩·盘问小结
首先,对方辩友给出的第一个重点是背景报道会转移注意力,会使人们对案件的关注从残忍的案件本身转移到背景。但我想问对方辩友,真的论证成功有这样的转移或者危害了吗?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这是最直接的原因,比如入室抢劫杀人案,直接原因是小区安保不足。确实我们要重视这个问题,可是为什么说我们关注小区安保问题时,就不能关注犯罪原因、犯罪者的心理问题以及他的犯罪动机呢?
其次,对方辩友又说这样的报道会为犯罪者开脱,从而伤害受害者。对方辩友多次论证,但几乎没有成功之处,所以我们不能承认。而且对方辩友可能认为我们会同情犯罪者,因为同情可能会导致我们原谅他的罪过,为他辩护。但这反而说明了并非如此。
然后,对方辩友强调这样的报道会对人形成刻板印象,进而产生歧视。我想问一下,当你看到家境贫寒的同学,你真的会去歧视他吗?其实应该是保留一些警惕,而不是歧视。对方辩友一直故意把警惕想成歧视。就像一个单身女孩在路上遇到一个醉汉,你应该是警惕而不是歧视,不是吗?
最后,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论证被报道有利于己呢?谣言空间可以促进这项传播资产,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本未体现明显的防御内容。
首先,回应对方最后一个问题。对方刚才称,歧视并不等同于杀人或自杀,那说一个人是神经病是不是更有歧视性呢?大家都会去预防神经病,那所有患上这种疾病的人,就都要被大家审视一番。可当一个有恶劣家庭环境的女人杀了她的丈夫,大家虽不会说杀人是正确的,也不会说不思考就判刑,但都会说因为她病了,所以这个例子被弱化。本身家庭暴力这个恶因,应该是在女人杀男人这件事上,但现在却变成了以更恶劣的方式解决家庭暴力。
其次,刚刚对方辩友一直在说媒体发病的案例证题,我方是有案例支撑的。在辛普森被指控谋杀的时候,媒体的报道具有倾向性,将辛普森描述为最大的恶,夸大了现场细节,远超陪审团的证据。2013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恐怖袭击时,媒体急于传播而不顾各种规范,导致信息失准。
首先,回应对方最后一个问题。对方刚才称,歧视并不等同于杀人或自杀,那说一个人是神经病是不是更有歧视性呢?大家都会去预防神经病,那所有患上这种疾病的人,就都要被大家审视一番。可当一个有恶劣家庭环境的女人杀了她的丈夫,大家虽不会说杀人是正确的,也不会说不思考就判刑,但都会说因为她病了,所以这个例子被弱化。本身家庭暴力这个恶因,应该是在女人杀男人这件事上,但现在却变成了以更恶劣的方式解决家庭暴力。
其次,刚刚对方辩友一直在说媒体发病的案例证题,我方是有案例支撑的。在辛普森被指控谋杀的时候,媒体的报道具有倾向性,将辛普森描述为最大的恶,夸大了现场细节,远超陪审团的证据。2013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恐怖袭击时,媒体急于传播而不顾各种规范,导致信息失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无(文本未体现明显防御内容)
辩题: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我听懂对方辩友逻辑了。今天报道神经病杀人,就去提防神经病,那按照这样的逻辑,报道有人杀人,难道要提防所有人?第一层,觉得所有人都可能杀我,这更可怕;第二层,神经病的问题都不去解决,社会如何进步?这两点,对方如何论证?首先,对方辩友不要想入非非。对方提到的人,只要有部分人有想法,就觉得周围所有人都是敌人,并非所有人都会如此。只要有人被误导,什么都辩。我们刚刚提到,你们一直强调大家要关注案件的背景,那案件中的所谓原因就一定是案件的真实原因吗?如果不是,是否会为恶性事件造成更多影响?我方从未说那是真正成因,只是说更有可能发现真正成因。今天连杀人的原因都不知道,怎么确定不会是周围所有人?今天所有人都可能杀我,因为我连这个人杀人的原因都不知道,这就是报道带来的弊端,对方还未反驳。
再来问您,今天我同情杀人犯,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杀人犯杀人肯定是错的,或者重新审视一下,一个杀人犯被同情了,难道这样就会让更多人不想犯罪吗?同时,对方辩友想说的是,人都有同理心,我们会同情悲惨遭遇,这是人的美德。那对方辩友为何会论证我同情一位罪犯,同情他被家暴,就支持他犯罪呢?我方不认同。
我们刚才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我们从未说过伤害丈夫的行为是重罪,也没说过杀人是合法的。但是会产生一种舆论导向,同理,一直被打,然后一定关系(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不好意思,对方辩友是如何论证的?我们讨论他的背景不一定会说要以暴制暴,我们为什么要跟他讨论?讨论后我们会发现家暴的问题很严重,我们要创造一个制度、法律来防止家暴,这才是报道的意义所在。
还要追问对方辩友,为什么一直在强调关注点转移就是不好的?我不能同时关注表面的抢劫安保问题,又关注这个人为什么杀人吗?万一他本身就是因为你发现转移,他跑转移(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但不利于我们安全发展,这本来就是不好的。还有,刚刚你们说成因就是被报道的,丰富的成因就是被报道有利的,问题是它不是被报道才有的原因,本身就会有告诉你的原因。而且,刚刚你们说同情别人,同情杀人犯然后与惩治别人就是不好的,我的问题是你们同情杀人犯的时候,带来不好观念的同时,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难道不是弊端吗?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焦点转移就带来不好影响,中间的逻辑链我一直没听到。
我方还有数据表明,在涉及精神疾病患者恶性事件的背景报道后,公众对改善心理健康服务设施和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关怀支持率从42%上升至70%。您方说情绪有百分之多少(70%的人具有情绪发言的倾向),这只是一个倾向而已,您方如何论证这个倾向造成严重的后果呢?这是一篇英国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调查,写出了在关于这起案件的背景深入报道后,支持率从42%提升至73%,是在报道出现之后支持率才上升的。就算是被精神病抓过(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但是这和我方所说的报道有利有关系吗?我方只是告诉你,只有报道之后,才有出台这样的政策,这是两回事,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概念。
反方: 我方想问,对方辩友说案件中的原因不一定是真实原因,那如果不是真实原因,是否会误导大众?这难道不是弊端吗?而且,对方辩友说同情杀人犯不会支持他犯罪,但是大众的舆论导向很容易被影响,一旦有同情杀人犯的声音出现,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是多么大的伤害。
关于焦点转移的问题,当大众的关注点从案件本身转移到其他方面,比如从抢劫的安保问题转移到罪犯的背景原因,这会让大众忽视案件本身的严重性,这就是很严重的社会层面的影响。
就拿赫拉拉女孩事件来说,长沙用户在医院搬家订单时,在当晚跟车搬家途中跳车,司机立即拨打120送医,但无效去世。这就是事件本身的报道,如果通过这个报道发现真正的原因是平台监管不力。那对方辩友说的家庭效力(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难道只有发生恶性事件的时候才会被关注吗?当发生恶性事件大家关注的时候,大众有情绪化的特点,有数据显示群众在发表评论的时候,有90%的都是带有情绪表达倾向的,其中业务和被赂(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这样的情况没有发生,您觉得这种事件中大众的情绪,到底是觉得今天这个女的自杀最难理解,还是会觉得是因为家暴呢?
对方辩友说的认罪义务是什么?对方辩友首先就要论证我们平时会关注的家暴,当这个关于家暴的恶性案件发生之后,我们的关注度没有升高,这是对方辩友的论证义务,对方没有讲清楚。对方辩友说人会有情绪倾向,我的情绪倾向是什么?但是我加个感叹号,我发个问号就不再是把情绪倾向,对方辩友要先把数据说清楚。我们刚刚的数据已经说的很清楚,既有情绪表达占88%,至于他是发两分后还是发什么号,这和现在我的问题有任何关系吗?我是说您的正面或者我的问题,大众的愤怒到底是源于今天那个女的加入进来(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还是会被哪的是加到进女的去正面回答的(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
我国在2014年出台反家暴法,是因为在2014年之前有非常多对于女方反杀男方所报道的恶性犯罪的背景,才推动了反家暴法的出台。对方辩友要论证这个关系来解答我的疑问。首先我觉得这个地方数据只有(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您说。还有底下说吗?嗯。您先说哪律(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首先我们觉得司法机关对法条进行改善,不可能是因为被报道所带来的,那只能是因为一个案件的事实发生,请对方辩友给清楚这个数据的来源,再去阐述根本的观点。就是深圳本身是不是就是这个女的杀了她的丈夫,她的背后的她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女的长期受她的家暴、酗酒,不见(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还是怎么样,所以她反杀她丈夫难道不是背景原因推动了反家暴法的改善吗?对方辩友,你说的这个并不是导致产生,而是这个案件,这是从组他被要到司法机关发现也他会确认这个法律(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所以他也有一个法律。
对方辩友一直说报道会让我们发掘原因,那没有被报道的话,赫拉拉女孩事件背后平台监管不力的原因怎么解决?
辩题: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我听懂对方辩友逻辑了。今天报道神经病杀人,就去提防神经病,那按照这样的逻辑,报道有人杀人,难道要提防所有人?第一层,觉得所有人都可能杀我,这更可怕;第二层,神经病的问题都不去解决,社会如何进步?这两点,对方如何论证?首先,对方辩友不要想入非非。对方提到的人,只要有部分人有想法,就觉得周围所有人都是敌人,并非所有人都会如此。只要有人被误导,什么都辩。我们刚刚提到,你们一直强调大家要关注案件的背景,那案件中的所谓原因就一定是案件的真实原因吗?如果不是,是否会为恶性事件造成更多影响?我方从未说那是真正成因,只是说更有可能发现真正成因。今天连杀人的原因都不知道,怎么确定不会是周围所有人?今天所有人都可能杀我,因为我连这个人杀人的原因都不知道,这就是报道带来的弊端,对方还未反驳。
再来问您,今天我同情杀人犯,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杀人犯杀人肯定是错的,或者重新审视一下,一个杀人犯被同情了,难道这样就会让更多人不想犯罪吗?同时,对方辩友想说的是,人都有同理心,我们会同情悲惨遭遇,这是人的美德。那对方辩友为何会论证我同情一位罪犯,同情他被家暴,就支持他犯罪呢?我方不认同。
我们刚才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我们从未说过伤害丈夫的行为是重罪,也没说过杀人是合法的。但是会产生一种舆论导向,同理,一直被打,然后一定关系(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不好意思,对方辩友是如何论证的?我们讨论他的背景不一定会说要以暴制暴,我们为什么要跟他讨论?讨论后我们会发现家暴的问题很严重,我们要创造一个制度、法律来防止家暴,这才是报道的意义所在。
还要追问对方辩友,为什么一直在强调关注点转移就是不好的?我不能同时关注表面的抢劫安保问题,又关注这个人为什么杀人吗?万一他本身就是因为你发现转移,他跑转移(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但不利于我们安全发展,这本来就是不好的。还有,刚刚你们说成因就是被报道的,丰富的成因就是被报道有利的,问题是它不是被报道才有的原因,本身就会有告诉你的原因。而且,刚刚你们说同情别人,同情杀人犯然后与惩治别人就是不好的,我的问题是你们同情杀人犯的时候,带来不好观念的同时,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难道不是弊端吗?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焦点转移就带来不好影响,中间的逻辑链我一直没听到。
我方还有数据表明,在涉及精神疾病患者恶性事件的背景报道后,公众对改善心理健康服务设施和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关怀支持率从42%上升至70%。您方说情绪有百分之多少(70%的人具有情绪发言的倾向),这只是一个倾向而已,您方如何论证这个倾向造成严重的后果呢?这是一篇英国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调查,写出了在关于这起案件的背景深入报道后,支持率从42%提升至73%,是在报道出现之后支持率才上升的。就算是被精神病抓过(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但是这和我方所说的报道有利有关系吗?我方只是告诉你,只有报道之后,才有出台这样的政策,这是两回事,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概念。
反方: 我方想问,对方辩友说案件中的原因不一定是真实原因,那如果不是真实原因,是否会误导大众?这难道不是弊端吗?而且,对方辩友说同情杀人犯不会支持他犯罪,但是大众的舆论导向很容易被影响,一旦有同情杀人犯的声音出现,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是多么大的伤害。
关于焦点转移的问题,当大众的关注点从案件本身转移到其他方面,比如从抢劫的安保问题转移到罪犯的背景原因,这会让大众忽视案件本身的严重性,这就是很严重的社会层面的影响。
就拿赫拉拉女孩事件来说,长沙用户在医院搬家订单时,在当晚跟车搬家途中跳车,司机立即拨打120送医,但无效去世。这就是事件本身的报道,如果通过这个报道发现真正的原因是平台监管不力。那对方辩友说的家庭效力(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难道只有发生恶性事件的时候才会被关注吗?当发生恶性事件大家关注的时候,大众有情绪化的特点,有数据显示群众在发表评论的时候,有90%的都是带有情绪表达倾向的,其中业务和被赂(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这样的情况没有发生,您觉得这种事件中大众的情绪,到底是觉得今天这个女的自杀最难理解,还是会觉得是因为家暴呢?
对方辩友说的认罪义务是什么?对方辩友首先就要论证我们平时会关注的家暴,当这个关于家暴的恶性案件发生之后,我们的关注度没有升高,这是对方辩友的论证义务,对方没有讲清楚。对方辩友说人会有情绪倾向,我的情绪倾向是什么?但是我加个感叹号,我发个问号就不再是把情绪倾向,对方辩友要先把数据说清楚。我们刚刚的数据已经说的很清楚,既有情绪表达占88%,至于他是发两分后还是发什么号,这和现在我的问题有任何关系吗?我是说您的正面或者我的问题,大众的愤怒到底是源于今天那个女的加入进来(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还是会被哪的是加到进女的去正面回答的(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
我国在2014年出台反家暴法,是因为在2014年之前有非常多对于女方反杀男方所报道的恶性犯罪的背景,才推动了反家暴法的出台。对方辩友要论证这个关系来解答我的疑问。首先我觉得这个地方数据只有(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您说。还有底下说吗?嗯。您先说哪律(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首先我们觉得司法机关对法条进行改善,不可能是因为被报道所带来的,那只能是因为一个案件的事实发生,请对方辩友给清楚这个数据的来源,再去阐述根本的观点。就是深圳本身是不是就是这个女的杀了她的丈夫,她的背后的她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女的长期受她的家暴、酗酒,不见(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还是怎么样,所以她反杀她丈夫难道不是背景原因推动了反家暴法的改善吗?对方辩友,你说的这个并不是导致产生,而是这个案件,这是从组他被要到司法机关发现也他会确认这个法律(此处表述不清,按原文保留),所以他也有一个法律。
对方辩友一直说报道会让我们发掘原因,那没有被报道的话,赫拉拉女孩事件背后平台监管不力的原因怎么解决?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环节:反方四辩·结辩
感谢各位。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在讨论过程中,对方四次将社会对事件本身的关注归因于事件的背景。例如家暴,社会对家暴的关注并非是因为事件背景被报道之后才有的,而是一直存在的。
其次,民众的发言具有明显的情绪化特点。对于恶性事件,民众更多关注的是事件本身的问题。比如家暴中的女性杀夫案件,大家听到这个事情后,可能会说这个男的老是家暴那个女的,那女的杀他是活该,男的该死。这种发言本身就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虽然是在表达情绪,但在情绪的驱动下,它就是不良的社会风气。
还有货拉拉女性案件,难道只有被报道出来的时候,我们才会关注这个事情,政府才会关注这个事情吗?
恶性犯罪报道会增加对恶性犯罪的理解与共情,而这种共情是需要警惕的。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福建欧某中杀害一家五口的案件,其中还有3岁小孩没有逃过。有网友评论那种欺负人的就该打一下是台子,这条评论获得2万点赞。当时就有人质疑他家孩子也存活,很多人就群起而攻之,反驳说要斩草除根。这种极端化本身也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而且在这种事情被报道出来的时候,大家的关注从案件本身转移到了他为什么杀人,这对案件发展是不利的。
其次,在对恶性事件的报道中,不可避免要讲到犯罪者的一些个人经历和家庭、社会环境。比如拿捅人事件来说,如果捅人者是一个精神病,按照对方所说我们不歧视他,而是警惕他。那如果我是精神病,你们要警惕我,那必然会远离我,那对于我来说,这种远离难道不是一种伤害吗?
同时,同情罪犯不仅是对社会的一种伤害,也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所以,我方坚定认为对这些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辩题为: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利大于弊vs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环节:反方四辩·结辩
感谢各位。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对恶性犯罪事件的背景报道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在讨论过程中,对方四次将社会对事件本身的关注归因于事件的背景。例如家暴,社会对家暴的关注并非是因为事件背景被报道之后才有的,而是一直存在的。
其次,民众的发言具有明显的情绪化特点。对于恶性事件,民众更多关注的是事件本身的问题。比如家暴中的女性杀夫案件,大家听到这个事情后,可能会说这个男的老是家暴那个女的,那女的杀他是活该,男的该死。这种发言本身就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虽然是在表达情绪,但在情绪的驱动下,它就是不良的社会风气。
还有货拉拉女性案件,难道只有被报道出来的时候,我们才会关注这个事情,政府才会关注这个事情吗?
恶性犯罪报道会增加对恶性犯罪的理解与共情,而这种共情是需要警惕的。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福建欧某中杀害一家五口的案件,其中还有3岁小孩没有逃过。有网友评论那种欺负人的就该打一下是台子,这条评论获得2万点赞。当时就有人质疑他家孩子也存活,很多人就群起而攻之,反驳说要斩草除根。这种极端化本身也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而且在这种事情被报道出来的时候,大家的关注从案件本身转移到了他为什么杀人,这对案件发展是不利的。
其次,在对恶性事件的报道中,不可避免要讲到犯罪者的一些个人经历和家庭、社会环境。比如拿捅人事件来说,如果捅人者是一个精神病,按照对方所说我们不歧视他,而是警惕他。那如果我是精神病,你们要警惕我,那必然会远离我,那对于我来说,这种远离难道不是一种伤害吗?
同时,同情罪犯不仅是对社会的一种伤害,也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所以,我方坚定认为对这些事件的背景报道弊大于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