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席,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的辩题是代孕是否应当合法化。我方的观点是代孕应当合法化,开篇明义。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借助现代医疗技术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为。我方观点中代孕应当合法化不是鼓励或者倡导代孕,更不代表着支持代孕商业化,而是希望通过合法化的途径实现代孕这一社会现象的规范化与期望。
我方论点有三: 第一,代孕作为一种补救手段,为无数无法生育的不幸人群带来最后的福音和希望,能够有效地保障公民的生育权。据统计,如今不孕不育成为仅次于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的第三大疾病,全国有育龄夫妇约2.4亿人,不孕不育率高达15%,也就是说,每8对育龄夫妻中就有一对不孕不育患者,且我国45岁以上女性90%无生育能力,失独家庭更是数以万计。然而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却不达一半,人工受精的成功率更是不足两成,代孕的出现则让这些绝望的人群抓住了最后的希望。
第二,由于缺少法律规制,现有代孕存在着诸多社会乱象,迫切需要法律加以回应,代孕合法化具有必要性。在公民权利享有和行使的司法事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对代孕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相关性质性规定主要集中在卫生部发布的针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规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在理论上,既然该部门规章尚无对应的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其行为主体仅仅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那么对于社会中的普通公民呢?也应当不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正因为法律的空白,所以许多别有用心之人一直在违法的边缘试探,黑中介的价格越炒越高,衍生的犯罪愈演愈烈。再退一步讲,对于现已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谁来证明,如何保护?由此可见,法律的空白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代孕行为的发生,也会让众多需求人群求医无门,代孕市场更加鱼目混珠,唯利是图。如果一直将代孕避而不谈,搁置起来,社会需求就得不到回应,社会关怀便得不到落实,社会乱象就得不到解决。法律应当直面社会问题,不应逃避,更不能缺位。
第三,代孕合法化的过程就是规范化的过程。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合理且必要的发展趋势。部分社会公众想到代孕,就仿佛看到了洪水猛兽,实则是将代孕过于极端化、妖魔化。代孕本身只是一项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它提供的是一种可能性,其背后真正的关切是每一个公民的公平生育权,是实现个体的内心呼唤和全体的发展权益。我们谈代孕的合法化,实际上是在试图改变公众对代孕的刻板印象,使得代孕这一技术可以在阳光下运行,变得可以受到公众和国家的监督,受到法律的控制。同时,我们谈代孕的合法化,也是在自律的前提下去谈一种对新技术的态度,对其进行严格监管,利用合法化的视角去审视,最终在合法化的过程中采取措施,最终实现规范化的目的。
综上所述,代孕应当合法化,谢谢。
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国以及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代孕在伦理道德和法律层面都是明确禁止的行为,因为代孕将女性的子宫工具化,把婴儿商品化,会引发诸多严重的人权、伦理、法律等问题。
尊敬的主席,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的辩题是代孕是否应当合法化。我方的观点是代孕应当合法化,开篇明义。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借助现代医疗技术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为。我方观点中代孕应当合法化不是鼓励或者倡导代孕,更不代表着支持代孕商业化,而是希望通过合法化的途径实现代孕这一社会现象的规范化与期望。
我方论点有三: 第一,代孕作为一种补救手段,为无数无法生育的不幸人群带来最后的福音和希望,能够有效地保障公民的生育权。据统计,如今不孕不育成为仅次于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的第三大疾病,全国有育龄夫妇约2.4亿人,不孕不育率高达15%,也就是说,每8对育龄夫妻中就有一对不孕不育患者,且我国45岁以上女性90%无生育能力,失独家庭更是数以万计。然而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却不达一半,人工受精的成功率更是不足两成,代孕的出现则让这些绝望的人群抓住了最后的希望。
第二,由于缺少法律规制,现有代孕存在着诸多社会乱象,迫切需要法律加以回应,代孕合法化具有必要性。在公民权利享有和行使的司法事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对代孕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相关性质性规定主要集中在卫生部发布的针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规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在理论上,既然该部门规章尚无对应的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其行为主体仅仅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那么对于社会中的普通公民呢?也应当不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正因为法律的空白,所以许多别有用心之人一直在违法的边缘试探,黑中介的价格越炒越高,衍生的犯罪愈演愈烈。再退一步讲,对于现已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谁来证明,如何保护?由此可见,法律的空白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代孕行为的发生,也会让众多需求人群求医无门,代孕市场更加鱼目混珠,唯利是图。如果一直将代孕避而不谈,搁置起来,社会需求就得不到回应,社会关怀便得不到落实,社会乱象就得不到解决。法律应当直面社会问题,不应逃避,更不能缺位。
第三,代孕合法化的过程就是规范化的过程。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合理且必要的发展趋势。部分社会公众想到代孕,就仿佛看到了洪水猛兽,实则是将代孕过于极端化、妖魔化。代孕本身只是一项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它提供的是一种可能性,其背后真正的关切是每一个公民的公平生育权,是实现个体的内心呼唤和全体的发展权益。我们谈代孕的合法化,实际上是在试图改变公众对代孕的刻板印象,使得代孕这一技术可以在阳光下运行,变得可以受到公众和国家的监督,受到法律的控制。同时,我们谈代孕的合法化,也是在自律的前提下去谈一种对新技术的态度,对其进行严格监管,利用合法化的视角去审视,最终在合法化的过程中采取措施,最终实现规范化的目的。
综上所述,代孕应当合法化,谢谢。
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国以及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代孕在伦理道德和法律层面都是明确禁止的行为,因为代孕将女性的子宫工具化,把婴儿商品化,会引发诸多严重的人权、伦理、法律等问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我方坚定认为代孕不应该合法化。首先,代孕是将生育商业化的行为,这违反了人道主义与社会伦理,更是对人格尊严的一种侵犯。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从不同角色进行论述: 其一,代孕侵犯妇女尊严。代孕将代孕女性身体作为生育机器,使女性身体工具化、商业化,将子宫作为商品,严重侵犯女性人身权利和身体自主权。并且,代孕母没有探视、抚养、继承等民事权利,这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 其二,代孕存在健康风险。2017年医疗期刊对2 - 124名孕母进行研究,相对于自然受孕,代孕更容易造成孕妇孕期糖尿病等并发症,给代孕母身体健康带来极大伤害。 其三,代孕会使女性面临极大心理压力。孕期与胎儿建立情感联系后要分离,容易导致情绪障碍、焦虑、肠胃不适、抑郁等心理问题。而且代孕女性会遭受他人指责和内心道德的拷问,影响其婚姻和家庭。 其四,代孕所生孩子面临诸多问题。代孕和生育的孩子可能被变相当作商品,孩子像商品一样被分配,根本未考虑孩子感受。他们可能在成长中对自己身世感到困惑,不清楚生母是谁,也可能陷入复杂家庭关系,这种亲子关系会让孩子难以接受自己出生方式,得不到健康成长环境和美好家庭,对其心理健康和自我认知发展极为不利。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委托方对孩子健康状况或其他因素不满意,就会出现被亲生父母遗弃或被委托方拒收现象,使孩子处于矛盾家庭环境中。
代孕还会对家庭伦理关系产生影响。代孕所生孩子与家庭、女性之间可能存在复杂且尴尬的情感纽带,干扰委托家庭中原有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正常秩序,代孕就像给家庭埋下定时炸弹。例如,代孕过程中如果代孕母亲后来经济状况好转想要回孩子,或者委托方拒绝接受孕期出现问题的孩子,又或者代孕母所生孩子长大后与同代孕母亲所生孩子谈恋爱,这些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不能肯定不会发生。
同时,代孕合法化会扭曲人们生育和家庭观念,影响社会家庭价值观和道德风尚。代孕合法化后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委托方和代孕者经济上的优劣势地位会加剧社会不平等,导致贫富差距和阶级矛盾恶化,违反平等原则。代孕与我国伦理背道而驰,容易引起社会伦理关系混乱。其次,代孕合法化会使我国人口进一步膨胀,冲击领养政策,传递错误价值观,让生育成为商业交易,冲击传统道德伦理观念,导致社会对生命敬畏感降低,人们价值观被金钱至上观念腐蚀。最后,代孕合法化会滋生更多法律漏洞和犯罪风险,可能为人口贩卖犯罪活动提供掩护,不法分子可能强迫妇女代孕,将代孕作为非法牟利手段,引发一系列犯罪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安全和稳定。同时代孕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如代孕合同效益、亲子关系认定、代孕孩子权益等,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很难妥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代孕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所以我方认为代孕不应该合法化。
反方: 您方提到不能将代孕合法化,但是面对大量不育群体以及失独家庭,我们要放弃他们吗?难道不能保障他们的生育权吗?您把不允许代孕和没有小孩强硬联系起来,难道想要小孩就一定要通过代孕?不能领养或者过继吗?现在技术发达,试管婴儿也可以啊。您方认为不孕不育和代孕有一定关系,难道您方觉得现在出生率低、结婚率低是因为男性精子质量和女性卵子质量不行导致不孕不育,是人种基因下降吗?这两个概念您方应该理清。
我方一辩提到代孕会使我国人口进一步膨胀,您方又说现在生育降低、人口数量降低,那您方到底认为现在人口是要膨胀还是降低呢?这是两个概念,您方还是要先理清代孕和不孕不育社会需求之间的问题。
您方提到法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规定,公民虽不具有强制力,但有当然解释叫做举重以明轻。
我方四辩提出问题后,我们来回答一下。以中国现状以及中国人重视血脉相承的观念来说,领养孩子虽是一种选择,但领养孩子与领养人无亲缘关系。我们不否认有品行高尚之人会对无亲缘关系孩子视若己出,但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像圣人一样接受领养无亲缘关系的小孩。如果有人想要有亲缘关系的小孩,我们有什么理由批判他们呢?那为什么不能让代孕合法化,给普通人多一个合法、合理且规范的选择呢?
我方提到试管婴儿成功率不到一半,人工受精成功率更是不足两成。在如此低的成功率下,以非商业化的代孕并且使代孕合法化,就是将代孕从无序、有风险隐患的状况转变为合法化、规范化状态,可以在禁止原则下有限放开代孕。国家可以给予代孕女性物质补偿和医疗保障,委托代孕女性的家庭承担代孕女性怀孕过程中与孕期相关的合理支出,必要时可自愿给予代孕女性补偿。而且我方一辩阐述过,代孕是在女性完全自愿情况下,我方也没说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代孕应当合法化,题目也没规定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当我们完善法律、完善代孕相关规定时,才能极大可能降低代孕女性的损失。
您方所说的自愿,是要遵循代孕女性自由意志。但像现在代孕不合法,代孕现象就完全避免了吗?难道就没有代孕女性了吗?难道代孕女性就是自愿的吗?您方所说的自愿,其实是买家希望卖家是自愿的,如果作为买家,您会亲自去调查对方是否自愿吗?如果调查需要付出很多时间和金钱成本,您还会在意吗?您只是为了良心上好受一点,只要对方说自愿就行了。但人性在资本面前不堪一击,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说过,当利润达到一定程度,人们就会践踏法律、冒巨大风险。这里从来都没有真正的自愿,这只是自上而下的剥削,您误以为自己有选择自由,其实不然。
正方: 我觉得对方好像完全站在把女性物化的角度。我们所说的代孕合法化,是在代孕女性完全自愿且不属于商业化行为的情况下。而对方完全避开我们所说代孕的定义,我们从一辩开始就强调代孕不属于商业化行为,而对方一上来就说买家和卖家,这自然就属于商业化行为,是将女性子宫当作工具。我方所说的是在凸显女性创造生命的能力和人性光辉,代孕只要合法规范,并不存在商业化实质,代孕的不是商品而是生命。您方辩论让我奇怪的一点是,您方说物化女性,女性繁衍后代本是非常神圣、高尚的职能,您说不图金钱之类的,我理解您很高尚,但在实操层面,您如何确定所有代孕都是这种情况呢?在中国14亿人中有6亿人月收入1000块钱的情况下,您如何确保在实操层面能杜绝物化女性在代孕过程中的演变和进程呢?您方一味强调法律规范,中国法律规范了很多年,之前也有很多问题。您方所说的代孕问题只是当前情况,并没有规范化和合法化。
辩题: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 我方坚定认为代孕不应该合法化。首先,代孕是将生育商业化的行为,这违反了人道主义与社会伦理,更是对人格尊严的一种侵犯。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从不同角色进行论述: 其一,代孕侵犯妇女尊严。代孕将代孕女性身体作为生育机器,使女性身体工具化、商业化,将子宫作为商品,严重侵犯女性人身权利和身体自主权。并且,代孕母没有探视、抚养、继承等民事权利,这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 其二,代孕存在健康风险。2017年医疗期刊对2 - 124名孕母进行研究,相对于自然受孕,代孕更容易造成孕妇孕期糖尿病等并发症,给代孕母身体健康带来极大伤害。 其三,代孕会使女性面临极大心理压力。孕期与胎儿建立情感联系后要分离,容易导致情绪障碍、焦虑、肠胃不适、抑郁等心理问题。而且代孕女性会遭受他人指责和内心道德的拷问,影响其婚姻和家庭。 其四,代孕所生孩子面临诸多问题。代孕和生育的孩子可能被变相当作商品,孩子像商品一样被分配,根本未考虑孩子感受。他们可能在成长中对自己身世感到困惑,不清楚生母是谁,也可能陷入复杂家庭关系,这种亲子关系会让孩子难以接受自己出生方式,得不到健康成长环境和美好家庭,对其心理健康和自我认知发展极为不利。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委托方对孩子健康状况或其他因素不满意,就会出现被亲生父母遗弃或被委托方拒收现象,使孩子处于矛盾家庭环境中。
代孕还会对家庭伦理关系产生影响。代孕所生孩子与家庭、女性之间可能存在复杂且尴尬的情感纽带,干扰委托家庭中原有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正常秩序,代孕就像给家庭埋下定时炸弹。例如,代孕过程中如果代孕母亲后来经济状况好转想要回孩子,或者委托方拒绝接受孕期出现问题的孩子,又或者代孕母所生孩子长大后与同代孕母亲所生孩子谈恋爱,这些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不能肯定不会发生。
同时,代孕合法化会扭曲人们生育和家庭观念,影响社会家庭价值观和道德风尚。代孕合法化后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委托方和代孕者经济上的优劣势地位会加剧社会不平等,导致贫富差距和阶级矛盾恶化,违反平等原则。代孕与我国伦理背道而驰,容易引起社会伦理关系混乱。其次,代孕合法化会使我国人口进一步膨胀,冲击领养政策,传递错误价值观,让生育成为商业交易,冲击传统道德伦理观念,导致社会对生命敬畏感降低,人们价值观被金钱至上观念腐蚀。最后,代孕合法化会滋生更多法律漏洞和犯罪风险,可能为人口贩卖犯罪活动提供掩护,不法分子可能强迫妇女代孕,将代孕作为非法牟利手段,引发一系列犯罪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安全和稳定。同时代孕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如代孕合同效益、亲子关系认定、代孕孩子权益等,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很难妥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代孕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所以我方认为代孕不应该合法化。
反方: 您方提到不能将代孕合法化,但是面对大量不育群体以及失独家庭,我们要放弃他们吗?难道不能保障他们的生育权吗?您把不允许代孕和没有小孩强硬联系起来,难道想要小孩就一定要通过代孕?不能领养或者过继吗?现在技术发达,试管婴儿也可以啊。您方认为不孕不育和代孕有一定关系,难道您方觉得现在出生率低、结婚率低是因为男性精子质量和女性卵子质量不行导致不孕不育,是人种基因下降吗?这两个概念您方应该理清。
我方一辩提到代孕会使我国人口进一步膨胀,您方又说现在生育降低、人口数量降低,那您方到底认为现在人口是要膨胀还是降低呢?这是两个概念,您方还是要先理清代孕和不孕不育社会需求之间的问题。
您方提到法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规定,公民虽不具有强制力,但有当然解释叫做举重以明轻。
我方四辩提出问题后,我们来回答一下。以中国现状以及中国人重视血脉相承的观念来说,领养孩子虽是一种选择,但领养孩子与领养人无亲缘关系。我们不否认有品行高尚之人会对无亲缘关系孩子视若己出,但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像圣人一样接受领养无亲缘关系的小孩。如果有人想要有亲缘关系的小孩,我们有什么理由批判他们呢?那为什么不能让代孕合法化,给普通人多一个合法、合理且规范的选择呢?
我方提到试管婴儿成功率不到一半,人工受精成功率更是不足两成。在如此低的成功率下,以非商业化的代孕并且使代孕合法化,就是将代孕从无序、有风险隐患的状况转变为合法化、规范化状态,可以在禁止原则下有限放开代孕。国家可以给予代孕女性物质补偿和医疗保障,委托代孕女性的家庭承担代孕女性怀孕过程中与孕期相关的合理支出,必要时可自愿给予代孕女性补偿。而且我方一辩阐述过,代孕是在女性完全自愿情况下,我方也没说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代孕应当合法化,题目也没规定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当我们完善法律、完善代孕相关规定时,才能极大可能降低代孕女性的损失。
您方所说的自愿,是要遵循代孕女性自由意志。但像现在代孕不合法,代孕现象就完全避免了吗?难道就没有代孕女性了吗?难道代孕女性就是自愿的吗?您方所说的自愿,其实是买家希望卖家是自愿的,如果作为买家,您会亲自去调查对方是否自愿吗?如果调查需要付出很多时间和金钱成本,您还会在意吗?您只是为了良心上好受一点,只要对方说自愿就行了。但人性在资本面前不堪一击,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说过,当利润达到一定程度,人们就会践踏法律、冒巨大风险。这里从来都没有真正的自愿,这只是自上而下的剥削,您误以为自己有选择自由,其实不然。
正方: 我觉得对方好像完全站在把女性物化的角度。我们所说的代孕合法化,是在代孕女性完全自愿且不属于商业化行为的情况下。而对方完全避开我们所说代孕的定义,我们从一辩开始就强调代孕不属于商业化行为,而对方一上来就说买家和卖家,这自然就属于商业化行为,是将女性子宫当作工具。我方所说的是在凸显女性创造生命的能力和人性光辉,代孕只要合法规范,并不存在商业化实质,代孕的不是商品而是生命。您方辩论让我奇怪的一点是,您方说物化女性,女性繁衍后代本是非常神圣、高尚的职能,您说不图金钱之类的,我理解您很高尚,但在实操层面,您如何确定所有代孕都是这种情况呢?在中国14亿人中有6亿人月收入1000块钱的情况下,您如何确保在实操层面能杜绝物化女性在代孕过程中的演变和进程呢?您方一味强调法律规范,中国法律规范了很多年,之前也有很多问题。您方所说的代孕问题只是当前情况,并没有规范化和合法化。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代孕在侵犯女性权益、损害代孕所生孩子权益、破坏家庭伦理关系、引发社会问题等多方面不符合人道主义、社会伦理和法律规定等要求,所以不应该合法化。
在完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代孕合法化可以保障不育群体生育权,将代孕规范化管理,解决现有代孕不合法状态下的问题,所以代孕应该合法化。
反方四辩 · 总结陈词:
尊敬的评委、各位老师、对方辩手大家好,我是马王志辩。我觉得这场辩论很有意义,让我接触到一个全新的话题。对于我们男生而言,这个话题比较陌生甚至枯燥,但我们借此机会进行了探讨,我们仍然坚定地认为代孕不应当合法化,不管是商业化还是非商业化。
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代孕商业化,中国目前缺乏确保其公正透明的法律基础。这只会加深固化女性被物化的现象,甚至可能出现985、211高校的女性代孕明码标价的情况。那些落后地区、低收入女性在其中会扮演什么角色?是否会催生产业链、人口拐卖等行为?现在明令禁止医疗人员和医疗行业机构进行代孕,若代孕合法化,正规机构不能涉足,只能转向私人场所,这是很恐怖的事情,比如理发店之类的地方都可能涉足。政府限制正规机构后,如果扩大代孕市场诉求于私人机构,艾滋病患者、性病患者等各类人涌入捐精捐卵,如何规避风险?如何进行社会管控?不要说加强社会管控、法制建设,我们的法制建设往往是滞后的,像食品安全问题多年也没有明显好转。在代孕这种与现实利益和政府相关的领域,很难短期内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其次,代孕违背伦理道德,违背公序良俗。郑爽代孕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感,在此不必赘述。
其三,从法律角度看,代孕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代孕的孩子出了问题谁来管?孕期作息不规律、营养不良导致孩子畸形等法律问题,对方并没有给出明确解释。
其四,代孕会物化女性,使女性沦为生育工具,成为新的赚钱产业。性工作者说自己解决需求,但他们的所有需求都能得到法律保护吗?这是反方需要思考的问题。
最后,从家庭角度而言,代孕出生的子女真的能幸福吗?现在夫妻关系中出轨多为男性,因为男性没有十月怀胎,母亲对孩子割舍不下是因为十月怀胎的经历。如果剥夺女性的十月怀胎,孩子与母亲的关系、孩子的成长都会受到影响。从伦理道德、法治实操层面来看,代孕都是站不住脚的。谢谢大家。
正方观点:
尊敬的主席、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方依然坚持认为代孕应当合法化。代孕规范化、合法化之后,代孕过程会在严格的合法范围内进行。代孕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合议,并且经过对委托人全面严格的评估以及被委托人身体、精神上的评估之后,才能设立相对应的代孕关系,关键是要取得代孕女性的同意。如果不将代孕合法化,地下代孕行为更多,更无法保障女性自愿与否,甚至无法保障代孕女性和孩子的安全。
反方四辩所说的剥夺女性生育权利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我们讨论的是针对不孕不育且尝试了各种合法途径的家庭探讨代孕是否应当合法化。国际上如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在严格的法律框架与监管体系下代孕是合法存在的,这表明代孕合法化并非无稽之谈,而是有现实可操作的案例,有完善的规范流程,涵盖从筛选、医疗保障到委托的资质审核等多个方面,为代孕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对于饱受不孕不育困扰的家庭而言,代孕合法化给了他们拥有血脉后代的机会,使家庭结构完整,从家庭层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合法的环境中,女性权益并非如对方所说被肆意践踏,女性在充分知晓且自愿的情况下发挥生育能力,能够获得专业医疗照顾、心理辅导以及合理经济补偿,这是对女性生育价值的尊重与认可。
我们必须强调,严格规范的代孕合法化意味着全方面的监管,从代孕合同的严谨订立到整个代孕过程中的医学监督、伦理审查,每个环节都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能有效避免非法代孕带来的人口贩卖、强迫代孕等一系列社会丑恶现象。
最后,关于伦理道德这一争议焦点。伦理道德不是一成不变、刻板的教条准则,而是应与时俱进,根据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和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权衡利弊的价值导向体系。在现代社会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代孕合法化实际上是在充分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对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创新性诠释与拓展,并非对伦理道德的破坏与践踏,而是在新的社会现实与科技条件下,对人类生育权利和家庭幸福追求的一种积极回应与尊重。它在满足不孕不育家庭生育需求、保障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社会多方面发展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是遵循更高层次、广义的道德伦理原则,尊重人权、关爱生命、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代孕合法化不是将女性商品化,而是提供合法、安全的环境,让自愿的女性发挥创造生命的能力,让期待生命的家庭如愿,让孩子带着希望出生。综上所述,我们呼吁大家更加理性全面地看待代孕合法化。谢谢大家。
反方四辩 · 总结陈词:
尊敬的评委、各位老师、对方辩手大家好,我是马王志辩。我觉得这场辩论很有意义,让我接触到一个全新的话题。对于我们男生而言,这个话题比较陌生甚至枯燥,但我们借此机会进行了探讨,我们仍然坚定地认为代孕不应当合法化,不管是商业化还是非商业化。
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代孕商业化,中国目前缺乏确保其公正透明的法律基础。这只会加深固化女性被物化的现象,甚至可能出现985、211高校的女性代孕明码标价的情况。那些落后地区、低收入女性在其中会扮演什么角色?是否会催生产业链、人口拐卖等行为?现在明令禁止医疗人员和医疗行业机构进行代孕,若代孕合法化,正规机构不能涉足,只能转向私人场所,这是很恐怖的事情,比如理发店之类的地方都可能涉足。政府限制正规机构后,如果扩大代孕市场诉求于私人机构,艾滋病患者、性病患者等各类人涌入捐精捐卵,如何规避风险?如何进行社会管控?不要说加强社会管控、法制建设,我们的法制建设往往是滞后的,像食品安全问题多年也没有明显好转。在代孕这种与现实利益和政府相关的领域,很难短期内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其次,代孕违背伦理道德,违背公序良俗。郑爽代孕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感,在此不必赘述。
其三,从法律角度看,代孕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代孕的孩子出了问题谁来管?孕期作息不规律、营养不良导致孩子畸形等法律问题,对方并没有给出明确解释。
其四,代孕会物化女性,使女性沦为生育工具,成为新的赚钱产业。性工作者说自己解决需求,但他们的所有需求都能得到法律保护吗?这是反方需要思考的问题。
最后,从家庭角度而言,代孕出生的子女真的能幸福吗?现在夫妻关系中出轨多为男性,因为男性没有十月怀胎,母亲对孩子割舍不下是因为十月怀胎的经历。如果剥夺女性的十月怀胎,孩子与母亲的关系、孩子的成长都会受到影响。从伦理道德、法治实操层面来看,代孕都是站不住脚的。谢谢大家。
正方观点:
尊敬的主席、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方依然坚持认为代孕应当合法化。代孕规范化、合法化之后,代孕过程会在严格的合法范围内进行。代孕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合议,并且经过对委托人全面严格的评估以及被委托人身体、精神上的评估之后,才能设立相对应的代孕关系,关键是要取得代孕女性的同意。如果不将代孕合法化,地下代孕行为更多,更无法保障女性自愿与否,甚至无法保障代孕女性和孩子的安全。
反方四辩所说的剥夺女性生育权利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我们讨论的是针对不孕不育且尝试了各种合法途径的家庭探讨代孕是否应当合法化。国际上如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在严格的法律框架与监管体系下代孕是合法存在的,这表明代孕合法化并非无稽之谈,而是有现实可操作的案例,有完善的规范流程,涵盖从筛选、医疗保障到委托的资质审核等多个方面,为代孕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对于饱受不孕不育困扰的家庭而言,代孕合法化给了他们拥有血脉后代的机会,使家庭结构完整,从家庭层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合法的环境中,女性权益并非如对方所说被肆意践踏,女性在充分知晓且自愿的情况下发挥生育能力,能够获得专业医疗照顾、心理辅导以及合理经济补偿,这是对女性生育价值的尊重与认可。
我们必须强调,严格规范的代孕合法化意味着全方面的监管,从代孕合同的严谨订立到整个代孕过程中的医学监督、伦理审查,每个环节都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能有效避免非法代孕带来的人口贩卖、强迫代孕等一系列社会丑恶现象。
最后,关于伦理道德这一争议焦点。伦理道德不是一成不变、刻板的教条准则,而是应与时俱进,根据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和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权衡利弊的价值导向体系。在现代社会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代孕合法化实际上是在充分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对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创新性诠释与拓展,并非对伦理道德的破坏与践踏,而是在新的社会现实与科技条件下,对人类生育权利和家庭幸福追求的一种积极回应与尊重。它在满足不孕不育家庭生育需求、保障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社会多方面发展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是遵循更高层次、广义的道德伦理原则,尊重人权、关爱生命、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代孕合法化不是将女性商品化,而是提供合法、安全的环境,让自愿的女性发挥创造生命的能力,让期待生命的家庭如愿,让孩子带着希望出生。综上所述,我们呼吁大家更加理性全面地看待代孕合法化。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从法律、伦理道德、家庭关系、女性权益等多方面来看,代孕合法化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