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为:vs 环节为:正方一辩 · 开篇陈词
今天,主席、各位观众,大家好。今天我们要有力地告诉大家,中国法治现状是乐观的。
首先,法律体系固若金汤。我国已经成功构筑起一座坚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大厦,宪法是根本,它是我们法治的基石,至高无上且不可撼动。在此基础上,众多法律部门如众星拱月般一一排列,各司其职。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洋洋洒洒数千条,事无巨细地对我们从摇篮到临终的身份、物权、债权、人格权等权利保障一应俱全,让百姓生活在法治安定之下不会遭到不当侵害;而刑法时刻准备伸向违法犯罪的黑手,与时俱进更新罪名的量刑,精准打击各类罪恶,守护社会安全;还有那以呵护经济领域为主的法律,让企业公平竞争,经济蓬勃发展。如此完备严谨的法律体系,就是我们法治乐观现状的最强底气。
其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如今的中国,法治的观念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民众不再是法盲,不再畏惧利用法律维权,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与权益。遇到消费欺诈,消费者不再忍气吞声,而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果断索赔;遭遇侵权伤害,受害者会向人民法院寻求公正裁决;而政府坚持将依法行政奉为圭臬,把权力牢牢锁在法治的笼子里,主动接受监督,让权力在约束下运行,每一项决策、每一项行政行为都有法可依。自上而下、从内到外对法治的践行,难道还不足以证明中国法治现状一片光明吗?
再者,司法公正坚如磐石。走进我国的司法领域,是一片公正高效的境地。员额制改革筛选出一批又一批德才兼备的法官、检察官,他们就像法制战场上的精英强将,凭借着专业与良知,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让法庭成为了真相的竞技场,证据说话,事实定夺,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庭审实质化,真正做到了让正义看得见。再加上智慧司法的东风,互联网大数据助力司法流程,立案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线上庭审打破了时空限制,司法效率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难道不是法治乐观现状最有力的佐证吗?
最后,法治社会众志成城。社会各界都在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凝聚起一股磅礴的力量。法治活动如春风化雨,改变校园、社区、乡村。校园里,孩子们从小就接受法治教育,懵懂中有着对法治的敬畏与向往;社区里,法律讲座、咨询热闹非凡,居民们积极参与,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乡村中,法律明白人活跃其间,一同化解矛盾,传播法治理念。各行各业也都积极行动,企业自觉守法,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出一个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诚然,发展路上会有许多小石子,但这怎能成为阻碍我们法治建设这辆高速行驶列车的理由呢?我们看到的是成就,是希望,是不断迈向更高水平法治的坚定步伐。
所以,综上所述,中国法治现状就是让人乐观的。谢谢大家,下面由反方一辩陈述辩词。
辩题为:vs 环节为:正方一辩 · 开篇陈词
今天,主席、各位观众,大家好。今天我们要有力地告诉大家,中国法治现状是乐观的。
首先,法律体系固若金汤。我国已经成功构筑起一座坚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大厦,宪法是根本,它是我们法治的基石,至高无上且不可撼动。在此基础上,众多法律部门如众星拱月般一一排列,各司其职。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洋洋洒洒数千条,事无巨细地对我们从摇篮到临终的身份、物权、债权、人格权等权利保障一应俱全,让百姓生活在法治安定之下不会遭到不当侵害;而刑法时刻准备伸向违法犯罪的黑手,与时俱进更新罪名的量刑,精准打击各类罪恶,守护社会安全;还有那以呵护经济领域为主的法律,让企业公平竞争,经济蓬勃发展。如此完备严谨的法律体系,就是我们法治乐观现状的最强底气。
其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如今的中国,法治的观念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民众不再是法盲,不再畏惧利用法律维权,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与权益。遇到消费欺诈,消费者不再忍气吞声,而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果断索赔;遭遇侵权伤害,受害者会向人民法院寻求公正裁决;而政府坚持将依法行政奉为圭臬,把权力牢牢锁在法治的笼子里,主动接受监督,让权力在约束下运行,每一项决策、每一项行政行为都有法可依。自上而下、从内到外对法治的践行,难道还不足以证明中国法治现状一片光明吗?
再者,司法公正坚如磐石。走进我国的司法领域,是一片公正高效的境地。员额制改革筛选出一批又一批德才兼备的法官、检察官,他们就像法制战场上的精英强将,凭借着专业与良知,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让法庭成为了真相的竞技场,证据说话,事实定夺,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庭审实质化,真正做到了让正义看得见。再加上智慧司法的东风,互联网大数据助力司法流程,立案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线上庭审打破了时空限制,司法效率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难道不是法治乐观现状最有力的佐证吗?
最后,法治社会众志成城。社会各界都在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凝聚起一股磅礴的力量。法治活动如春风化雨,改变校园、社区、乡村。校园里,孩子们从小就接受法治教育,懵懂中有着对法治的敬畏与向往;社区里,法律讲座、咨询热闹非凡,居民们积极参与,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乡村中,法律明白人活跃其间,一同化解矛盾,传播法治理念。各行各业也都积极行动,企业自觉守法,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出一个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诚然,发展路上会有许多小石子,但这怎能成为阻碍我们法治建设这辆高速行驶列车的理由呢?我们看到的是成就,是希望,是不断迈向更高水平法治的坚定步伐。
所以,综上所述,中国法治现状就是让人乐观的。谢谢大家,下面由反方一辩陈述辩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各位观众:
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中国法治现状令人悲观。
首先,法治现状是指一个国家在法律制度的构建、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法律观念的普及以及司法体系的运作等方面呈现出的形态。我方观点中的悲观,是指看到当今法律现状中消极的一面,是对现状存在的缺点的不满,而非对未来发展的否定。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描述现状中的缺点。
其一,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虽已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在新兴领域仍存在法律的滞后性。例如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现有的法律规范难以全面覆盖和有效应对,其中产生了诸如隐私保护、算法伦理、基因编辑等复杂的法律挑战,导致人民想要维权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二,在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方面,在王文军案件中,民警对讨债工人存在暴力执法行为,行为恶劣且后果严重,而判决结果无法令公众满意,这使得本应是为人民服务的群体,却因法官的判决成为伤害人民的一方,这难道不令人悲观吗?
其三,在司法体系方面。在专家会案中,法官通过权力牟利,导致司法的公信力在人民群众中受到影响,影响了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已经付出巨大努力并取得长足进步,但目前法治现状在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律执行的有效性、法制观念的普及性以及司法体制的运作效率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有待提高。所以,要达到人民满意的程度,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方观点陈述完毕,谢谢。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共计10分钟,每方5分钟,请大家控制好时间,先由正方发问。计时开始。
正方:首先针对对方所说新兴领域的滞后性,虽然会有新问题出现,但与以前的法律相比,现在的法律已经有更多完备的规定,这也是一种法律进步的体现,是让人乐观的。那么这怎么会体现出悲观呢?请问对方辩友。根据依法治国改革,我们可以看到,法治的定义涵盖大到国家的治理,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对于现代中国而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从这三大领域虽名为法治,但事实上仍然是以人治为基础。一个合格的法治国家,哪有一个国家会在自己的最高会议上请出前任主席离开,会上拒绝他参与投票,这是党的二十大时候发生的事情,被请出的是胡锦涛主席(此处存在事实错误,并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第二个关于党治政府(表述错误,应为法治政府),请问有哪一个政府可以随意拘留我们的老百姓?在新冠疫情传播中期,武汉有几个医生,他们只是在微信群里发表了自己对于新冠肺炎的看法,认为大家应当警觉和防备,但他们八个人就被扣上了谣言的称号,至今仍然没有被平反。
第三个关于法治社会,请问有任何一个法治社会不允许他们的百姓崇尚暴力复仇的吗?就在前几日发生的宁夏校园霸凌案件,大家应该都可以去搜的。在这里简单阐述一下事情的缘由,就是警官去处理一起受人骂名的事件,但当事人在途中逃跑了,所以警官就私自动用无恶意方式去对他进行教育解决。在评论中我看见两种声音,一个是主流,另一个是小众的。第一个就是他们支持这位警官的做法,另一个就是他们反对这位警官的做法。我们不禁要问,他们为什么要支持警官的做法呢?是因为他们喜欢这个情况吗?肯定不是,是他们感受到了我们现有的法律体系并不能够惩恶扬善,不能真正地处理大众事件。而我们又不得不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当我们不能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法治建设怎么能说是好的呢?所以我认为从这三个方面来讲,我们的法治建设都是不合格的,既然都不合格,我们怎么能乐观呢?这难道不应该是悲观的一种态度吗?
反方:针对刚刚正方辩友所说的执法存在选择性执法的现象,我们主张我国已经大力开始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有效遏制了执法不公等问题,而且执法人员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绝大多数执法人员都能够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然后针对正方刚才的问题,我们提出的都是90年代的问题,像王文军还有专家会的案例,那你们能提出更新一点的问题吗?对方辩友,我想告诉你一个事实,就在前几周轰动全国的远洋捕捞案件,中西部地区的法院、检察院还有公安机关,联手到江浙沪地区去逮捕民解家(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要求他们交所谓的保护费,才把他们放回来,这就是你们所说的中国法治现状在执法层面是公正文明执法吗?
正方:我国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都在推行,这都能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并且在创新执法方式,如柔性执法和说理性执法,这是执法理念和方式的进步。其次这是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我国一直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统一执法标准和流程,加强执法部门配合,促进执法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并且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这种不平衡正在逐渐改善,所以我认为这是我们乐观的一个理由。
反方:对方辩友你好,首先我先回答一下你刚才说的一个问题,你说法律具有滞后性,中国在不断完善。那么我请问一下加密货币,现在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它还是属于一个灰色地带,中国还是有很多灰色地带没有被法律所规范。
然后再来回应你们刚才第一辩稿给出的定义,说我们国家现有法律体系固若金汤,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我们进入到一个概念叫口袋罪上,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投机倒把罪跟现在还在流行的寻衅滋事罪,你们对这一点如何解释?你们觉得口袋罪是正确的吗?
正方:首先回答一下,根据不同地区的部门执法标准,他们的力度是不一致的,这是发展中不平衡的一个问题。我国一直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统一执行标准和流程,这种不平衡正在逐渐改善。然后关于立法存在滞后性,社会是不断发展的,那出现新的问题、新情况是很正常的,我国立法机关也一直在积极应对,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你不能说今天有这个问题,立刻马上就可以做出这个法律。而且很多新的法律法规都填补了诸多经济领域的法律空白,所以我们认为现状是乐观的,这是对现状的一种鼓励支持,是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与你们方是完全相反的。
然后我这边想问对方辩友,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员额制等措施都有效提升了我国的执法质量和效率,那你们是否仍然坚持中国法治现状是悲观的呢?
反方:对方辩友第一个问题,你们方一直在强调中国法治现状乐观,是因为立法的逐渐完善,然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实际执行层面,你们方一直说在改善、在不断发展,然而一直说的是统筹协调,没有说到具体的措施。那么针对这个司法改革的问题,你们说员额制会让司法变得更加公正,然而事实情况是员额制的改革,它只是让所谓的司法部门的一些领导干部成为了员额制的一员,然而实际上那些接受过比他们更有法制水平、接受过更高等教育的人反而没有进入员额制,只是所谓的领导干部进入了员额制,这是否能促进司法公正?尽管员额制改革的初期,可能存在个别地区选拔不够完美的情况,并且会有一些司法法制水平较低的官员进入,目前……(反方时间到)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各位观众:
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中国法治现状令人悲观。
首先,法治现状是指一个国家在法律制度的构建、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法律观念的普及以及司法体系的运作等方面呈现出的形态。我方观点中的悲观,是指看到当今法律现状中消极的一面,是对现状存在的缺点的不满,而非对未来发展的否定。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描述现状中的缺点。
其一,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虽已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在新兴领域仍存在法律的滞后性。例如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现有的法律规范难以全面覆盖和有效应对,其中产生了诸如隐私保护、算法伦理、基因编辑等复杂的法律挑战,导致人民想要维权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二,在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方面,在王文军案件中,民警对讨债工人存在暴力执法行为,行为恶劣且后果严重,而判决结果无法令公众满意,这使得本应是为人民服务的群体,却因法官的判决成为伤害人民的一方,这难道不令人悲观吗?
其三,在司法体系方面。在专家会案中,法官通过权力牟利,导致司法的公信力在人民群众中受到影响,影响了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已经付出巨大努力并取得长足进步,但目前法治现状在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律执行的有效性、法制观念的普及性以及司法体制的运作效率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有待提高。所以,要达到人民满意的程度,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方观点陈述完毕,谢谢。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共计10分钟,每方5分钟,请大家控制好时间,先由正方发问。计时开始。
正方:首先针对对方所说新兴领域的滞后性,虽然会有新问题出现,但与以前的法律相比,现在的法律已经有更多完备的规定,这也是一种法律进步的体现,是让人乐观的。那么这怎么会体现出悲观呢?请问对方辩友。根据依法治国改革,我们可以看到,法治的定义涵盖大到国家的治理,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对于现代中国而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从这三大领域虽名为法治,但事实上仍然是以人治为基础。一个合格的法治国家,哪有一个国家会在自己的最高会议上请出前任主席离开,会上拒绝他参与投票,这是党的二十大时候发生的事情,被请出的是胡锦涛主席(此处存在事实错误,并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第二个关于党治政府(表述错误,应为法治政府),请问有哪一个政府可以随意拘留我们的老百姓?在新冠疫情传播中期,武汉有几个医生,他们只是在微信群里发表了自己对于新冠肺炎的看法,认为大家应当警觉和防备,但他们八个人就被扣上了谣言的称号,至今仍然没有被平反。
第三个关于法治社会,请问有任何一个法治社会不允许他们的百姓崇尚暴力复仇的吗?就在前几日发生的宁夏校园霸凌案件,大家应该都可以去搜的。在这里简单阐述一下事情的缘由,就是警官去处理一起受人骂名的事件,但当事人在途中逃跑了,所以警官就私自动用无恶意方式去对他进行教育解决。在评论中我看见两种声音,一个是主流,另一个是小众的。第一个就是他们支持这位警官的做法,另一个就是他们反对这位警官的做法。我们不禁要问,他们为什么要支持警官的做法呢?是因为他们喜欢这个情况吗?肯定不是,是他们感受到了我们现有的法律体系并不能够惩恶扬善,不能真正地处理大众事件。而我们又不得不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当我们不能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法治建设怎么能说是好的呢?所以我认为从这三个方面来讲,我们的法治建设都是不合格的,既然都不合格,我们怎么能乐观呢?这难道不应该是悲观的一种态度吗?
反方:针对刚刚正方辩友所说的执法存在选择性执法的现象,我们主张我国已经大力开始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有效遏制了执法不公等问题,而且执法人员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绝大多数执法人员都能够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然后针对正方刚才的问题,我们提出的都是90年代的问题,像王文军还有专家会的案例,那你们能提出更新一点的问题吗?对方辩友,我想告诉你一个事实,就在前几周轰动全国的远洋捕捞案件,中西部地区的法院、检察院还有公安机关,联手到江浙沪地区去逮捕民解家(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要求他们交所谓的保护费,才把他们放回来,这就是你们所说的中国法治现状在执法层面是公正文明执法吗?
正方:我国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都在推行,这都能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并且在创新执法方式,如柔性执法和说理性执法,这是执法理念和方式的进步。其次这是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我国一直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统一执法标准和流程,加强执法部门配合,促进执法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并且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这种不平衡正在逐渐改善,所以我认为这是我们乐观的一个理由。
反方:对方辩友你好,首先我先回答一下你刚才说的一个问题,你说法律具有滞后性,中国在不断完善。那么我请问一下加密货币,现在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它还是属于一个灰色地带,中国还是有很多灰色地带没有被法律所规范。
然后再来回应你们刚才第一辩稿给出的定义,说我们国家现有法律体系固若金汤,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我们进入到一个概念叫口袋罪上,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投机倒把罪跟现在还在流行的寻衅滋事罪,你们对这一点如何解释?你们觉得口袋罪是正确的吗?
正方:首先回答一下,根据不同地区的部门执法标准,他们的力度是不一致的,这是发展中不平衡的一个问题。我国一直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统一执行标准和流程,这种不平衡正在逐渐改善。然后关于立法存在滞后性,社会是不断发展的,那出现新的问题、新情况是很正常的,我国立法机关也一直在积极应对,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你不能说今天有这个问题,立刻马上就可以做出这个法律。而且很多新的法律法规都填补了诸多经济领域的法律空白,所以我们认为现状是乐观的,这是对现状的一种鼓励支持,是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与你们方是完全相反的。
然后我这边想问对方辩友,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员额制等措施都有效提升了我国的执法质量和效率,那你们是否仍然坚持中国法治现状是悲观的呢?
反方:对方辩友第一个问题,你们方一直在强调中国法治现状乐观,是因为立法的逐渐完善,然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实际执行层面,你们方一直说在改善、在不断发展,然而一直说的是统筹协调,没有说到具体的措施。那么针对这个司法改革的问题,你们说员额制会让司法变得更加公正,然而事实情况是员额制的改革,它只是让所谓的司法部门的一些领导干部成为了员额制的一员,然而实际上那些接受过比他们更有法制水平、接受过更高等教育的人反而没有进入员额制,只是所谓的领导干部进入了员额制,这是否能促进司法公正?尽管员额制改革的初期,可能存在个别地区选拔不够完美的情况,并且会有一些司法法制水平较低的官员进入,目前……(反方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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