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广告中的个性化推荐是否侵犯了消费者隐私。 正方观点:侵犯了消费者隐私。 反方观点:没有侵犯消费者隐私。
环节:小组讨论辩题
小组讨论辩题相关规则如下:
由于今天的人数情况,A组同学自动为正方,B组同学自动为反方。接下来将进行20分钟的小组讨论,之后是30分钟的辩论赛。
辩论赛分为四个环节: 1. 立论陈词环节:正方一辩和反方一辩立论发言,每人最多3分钟,会进行计时,未说完会被打断。 2. 交替陈词环节:从正方二辩开始,然后反方二辩,接着正三、反三、正四、反四、正五、反五(反方五辩最后结辩所以此环节不发言)、正六依次进行,每人最多3分钟,由正方先开始。 3. 自由辩论环节:以组为单位,每组5分钟,发言顺序不限,由正方先开始。同一方辩手发言顺序不限,一方时间用完另一方可继续发言或放弃发言。一方辩手发言结束落座后另一方开始计时,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 4. 结辩陈词环节:反方五辩先开始,然后正方六辩进行,每人剩余30秒时会有举牌提示。
另外,A组人较多留在本屋,B组同学跟相关人员去旁边屋子进行小组讨论,剩余3分钟时会提醒,最后大家再回来。小组讨论时可以看手机。
在讨论辩题时,有同学提出以下观点:
在平台获取用户偏好时,比如在注册时会询问是否同意,很多人会下意识点击同意,但其实并没有仔细看。这里需要考虑用户使用时的自主性以及个人意识是否是自主选择。并且随着技术发展,我们是否能自主运用这种技术让大家接受我们的服务。现在主要是线下情况,从学习角度对这种技术进行较好运用涉及到技术和法律两方面。从法律角度看,可能存在违法获取东西的情况,比如强迫性获取。如果是为了盈利,用户可能没有资格拒绝,只要不是正常情况,就会担心数据安全,像人脸或偏好信息是否会泄露等。这涉及到两个方向的法律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一方面不能让技术把我们的数据训练出来,这两者可能是递进关系。
此外,公众会从一些角度表示关切,比如2018年3月曾报道电脑分析公司利用Facebook用户数据操纵英国脱欧,2016年美国大选事件,当时大量用户数据泄露,这些事件引发愤怒并推动了保护政策改革。媒体作为一种媒介形式,在广告对消费者侵犯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会强化负面效应,上升到概念问题会引发强烈反应,影响广告公平。
最后,时间到了,同学们可以按一二排序做好准备。
辩题:广告中的个性化推荐是否侵犯了消费者隐私。 正方观点:侵犯了消费者隐私。 反方观点:没有侵犯消费者隐私。
环节:小组讨论辩题
小组讨论辩题相关规则如下:
由于今天的人数情况,A组同学自动为正方,B组同学自动为反方。接下来将进行20分钟的小组讨论,之后是30分钟的辩论赛。
辩论赛分为四个环节: 1. 立论陈词环节:正方一辩和反方一辩立论发言,每人最多3分钟,会进行计时,未说完会被打断。 2. 交替陈词环节:从正方二辩开始,然后反方二辩,接着正三、反三、正四、反四、正五、反五(反方五辩最后结辩所以此环节不发言)、正六依次进行,每人最多3分钟,由正方先开始。 3. 自由辩论环节:以组为单位,每组5分钟,发言顺序不限,由正方先开始。同一方辩手发言顺序不限,一方时间用完另一方可继续发言或放弃发言。一方辩手发言结束落座后另一方开始计时,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 4. 结辩陈词环节:反方五辩先开始,然后正方六辩进行,每人剩余30秒时会有举牌提示。
另外,A组人较多留在本屋,B组同学跟相关人员去旁边屋子进行小组讨论,剩余3分钟时会提醒,最后大家再回来。小组讨论时可以看手机。
在讨论辩题时,有同学提出以下观点:
在平台获取用户偏好时,比如在注册时会询问是否同意,很多人会下意识点击同意,但其实并没有仔细看。这里需要考虑用户使用时的自主性以及个人意识是否是自主选择。并且随着技术发展,我们是否能自主运用这种技术让大家接受我们的服务。现在主要是线下情况,从学习角度对这种技术进行较好运用涉及到技术和法律两方面。从法律角度看,可能存在违法获取东西的情况,比如强迫性获取。如果是为了盈利,用户可能没有资格拒绝,只要不是正常情况,就会担心数据安全,像人脸或偏好信息是否会泄露等。这涉及到两个方向的法律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一方面不能让技术把我们的数据训练出来,这两者可能是递进关系。
此外,公众会从一些角度表示关切,比如2018年3月曾报道电脑分析公司利用Facebook用户数据操纵英国脱欧,2016年美国大选事件,当时大量用户数据泄露,这些事件引发愤怒并推动了保护政策改革。媒体作为一种媒介形式,在广告对消费者侵犯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会强化负面效应,上升到概念问题会引发强烈反应,影响广告公平。
最后,时间到了,同学们可以按一二排序做好准备。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从用户同意的不充分性、存在法律风险以及媒体的负面强化作用等方面来看,广告中的个性化推荐侵犯了消费者隐私。
大家好,我是正方一辩。我们认为广告的个性化推荐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我们想从两个角度来进行说明,分别是法律层面和情感层面。
在法律层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数据安全,第二个是知情同意。关于知情同意,根据传播法,广告在进行个性化推荐时,需要获得用户的知情同意。但是,有一些广告,个性化的算法推荐实际上是根据各个公司自行的技术算法,并没有得到用户的同意。在数据安全方面,消费者和广告方存在一些信息障碍,我们的信息在提供给这些APP去进行算法运算时,我们并不能保证我们的信息是否存在被泄露的风险。
在情感方面,也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个性化推荐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接受哪种广告的权利,这是对消费者自主权的一种侵犯。第二个层面,它存在一种无形的霸权。对于我们消费者而言,可能这会导致消费者心里的一种不安和反感。因为消费者在算法黑箱内,而这些APP在算法黑箱外,我们存在一种被监视和被跟踪的感觉,这会使我们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不适。
大家好,我是正方一辩。我们认为广告的个性化推荐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我们想从两个角度来进行说明,分别是法律层面和情感层面。
在法律层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数据安全,第二个是知情同意。关于知情同意,根据传播法,广告在进行个性化推荐时,需要获得用户的知情同意。但是,有一些广告,个性化的算法推荐实际上是根据各个公司自行的技术算法,并没有得到用户的同意。在数据安全方面,消费者和广告方存在一些信息障碍,我们的信息在提供给这些APP去进行算法运算时,我们并不能保证我们的信息是否存在被泄露的风险。
在情感方面,也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个性化推荐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接受哪种广告的权利,这是对消费者自主权的一种侵犯。第二个层面,它存在一种无形的霸权。对于我们消费者而言,可能这会导致消费者心里的一种不安和反感。因为消费者在算法黑箱内,而这些APP在算法黑箱外,我们存在一种被监视和被跟踪的感觉,这会使我们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不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从法律层面和情感层面来看,广告的个性化推荐在知情同意、数据安全、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消费者心理感受等方面存在问题,所以广告的个性化推荐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
辩题:(未明确) 环节: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并不侵犯个人隐私。下面我们想从广告个性化说起。我们认为,广告个性化是在符合透明、公开、公正、用户自主选择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广告行为。我们认为广告个性化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论述:
其一,它提升了用户的体验。因为广告个性化是基于个人的兴趣行为,能够精准地针对用户,实际上其目的是解决用户的消费需求。
其二,对于上述行为,我们的用户其实是有自愿提供信息的程序的。因为有些APP和整合项目,我们打开的时候是有用户协议的,而且大多数人都点了同意,这也是符合正当程序的。
其三,目前很多公司选择利用一些数据和技术来支持,这反而是一种保护用户隐私的行为。此外,也有一些法律,比如个人信息保护法,都在保护我们整个消费者的权利。
其四,我们认为如果出现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是因为有个别黑心商家和广告商滥用这些信息,从而导致了一些非法处理以及消息泄露。因此,我们认为正当、正确的广告特性推荐并不侵犯个人隐私。
辩题:(未明确) 环节: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并不侵犯个人隐私。下面我们想从广告个性化说起。我们认为,广告个性化是在符合透明、公开、公正、用户自主选择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广告行为。我们认为广告个性化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论述:
其一,它提升了用户的体验。因为广告个性化是基于个人的兴趣行为,能够精准地针对用户,实际上其目的是解决用户的消费需求。
其二,对于上述行为,我们的用户其实是有自愿提供信息的程序的。因为有些APP和整合项目,我们打开的时候是有用户协议的,而且大多数人都点了同意,这也是符合正当程序的。
其三,目前很多公司选择利用一些数据和技术来支持,这反而是一种保护用户隐私的行为。此外,也有一些法律,比如个人信息保护法,都在保护我们整个消费者的权利。
其四,我们认为如果出现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是因为有个别黑心商家和广告商滥用这些信息,从而导致了一些非法处理以及消息泄露。因此,我们认为正当、正确的广告特性推荐并不侵犯个人隐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当、正确的广告特性推荐并不侵犯个人隐私。
大家好,我是正方二辩,下面我将就您的发言进行反驳。
首先,您认为个性化推荐是公众自主的选择,我方则认为个性化推荐并非资源的自主选择。您提到,大多数人在使用APP时,面对用户询问是否同意相关协议时会点击同意。但实际上,我们大部分人都知道,在看到用户协议和隐私协议时,是必须同意才能查看文本的,若不同意则无法享受服务,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隐性的强制要求,实则是一种转卖权。
其次,您提到有一些法律保护隐私。就我个人而言,像《民法典》第111条、1033条规定了自然人的信息活动、不愿被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利益信息等。在算法推荐过程中,会下意识地窃取我们的一些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信息、个人行踪等。从淘宝APP、抖音等应用来看,都会对我们的信息造成窃取。据我了解,美国方面的一些提案也认为美国居民的隐私信息被窃取。所以我认为,上述诸多信息并非公众自主选择,也没有保护到公民的隐私。
最后,您认为个性化推荐存在部分公民的滥用和更新品牌的情况。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滥用是不合理的,因为在这种普遍性情况之前,必然包含了信息侵犯,包括对算法的侵犯。
大家好,我是正方二辩,下面我将就您的发言进行反驳。
首先,您认为个性化推荐是公众自主的选择,我方则认为个性化推荐并非资源的自主选择。您提到,大多数人在使用APP时,面对用户询问是否同意相关协议时会点击同意。但实际上,我们大部分人都知道,在看到用户协议和隐私协议时,是必须同意才能查看文本的,若不同意则无法享受服务,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隐性的强制要求,实则是一种转卖权。
其次,您提到有一些法律保护隐私。就我个人而言,像《民法典》第111条、1033条规定了自然人的信息活动、不愿被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利益信息等。在算法推荐过程中,会下意识地窃取我们的一些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信息、个人行踪等。从淘宝APP、抖音等应用来看,都会对我们的信息造成窃取。据我了解,美国方面的一些提案也认为美国居民的隐私信息被窃取。所以我认为,上述诸多信息并非公众自主选择,也没有保护到公民的隐私。
最后,您认为个性化推荐存在部分公民的滥用和更新品牌的情况。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滥用是不合理的,因为在这种普遍性情况之前,必然包含了信息侵犯,包括对算法的侵犯。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我认为在我们的个性化隐私方面,当下的大数据技术采用了脱敏技术。它并非盗用个人信息,而是依据用户的喜好、点击等自主选择的内容,为用户提供其喜爱的事物,从而提供用户体验。这既能节省用户的时间、提高效率,又能为用户提供服务,并非会泄露个人隐私进而造成法律伤害。所以我觉得它的优势大于劣势。
基于对方所说的一些法律条款,我认为这属于以偏概全。在用户的自主选择方面,用户作为自然人的法律权益是有保障的。这不属于霸权或者心理不适的范畴,而是更侧重于用户体验。并且我觉得,它能够降低搜索成本,增加使用经验。
另外,对于对方所说的生物识别问题,它也不会泄露生物识别信息。所谓的黑心商家只是个别现象。它的主要优势在于个性化推荐,而不是一定会侵犯条例。
首先,我认为在我们的个性化隐私方面,当下的大数据技术采用了脱敏技术。它并非盗用个人信息,而是依据用户的喜好、点击等自主选择的内容,为用户提供其喜爱的事物,从而提供用户体验。这既能节省用户的时间、提高效率,又能为用户提供服务,并非会泄露个人隐私进而造成法律伤害。所以我觉得它的优势大于劣势。
基于对方所说的一些法律条款,我认为这属于以偏概全。在用户的自主选择方面,用户作为自然人的法律权益是有保障的。这不属于霸权或者心理不适的范畴,而是更侧重于用户体验。并且我觉得,它能够降低搜索成本,增加使用经验。
另外,对于对方所说的生物识别问题,它也不会泄露生物识别信息。所谓的黑心商家只是个别现象。它的主要优势在于个性化推荐,而不是一定会侵犯条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非常感谢反方二辩同学的陈述。我认为你所说的自主选择题目赛是一个很好的点,但应该注意到,在广告对策推荐中,会存在用户数据隐私方面的数据安全问题。
第一点是用户数据过度收集的问题。例如,麦达集团在20年时,用户点击同意后,会有一个全局默认设置,并且预先勾选广告个性化设置,而且这个算法设置无法关闭,会一直处于监控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数据过量收集,也会引发计算方面的问题。
第二点是广告非常推荐容易将个人非脱敏信息卖给第三方。例如19年时,谷歌会追踪用户数据标签,还将一些诸如政治倾向或者疾病等非常隐私的用户信息卖给第三方广告商,进而引发其他公司对这些用户进行定向投放广告。这样的个性化推荐对用户的影响和伤害是非常大的。
我的陈述到此结束,谢谢。
非常感谢反方二辩同学的陈述。我认为你所说的自主选择题目赛是一个很好的点,但应该注意到,在广告对策推荐中,会存在用户数据隐私方面的数据安全问题。
第一点是用户数据过度收集的问题。例如,麦达集团在20年时,用户点击同意后,会有一个全局默认设置,并且预先勾选广告个性化设置,而且这个算法设置无法关闭,会一直处于监控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数据过量收集,也会引发计算方面的问题。
第二点是广告非常推荐容易将个人非脱敏信息卖给第三方。例如19年时,谷歌会追踪用户数据标签,还将一些诸如政治倾向或者疾病等非常隐私的用户信息卖给第三方广告商,进而引发其他公司对这些用户进行定向投放广告。这样的个性化推荐对用户的影响和伤害是非常大的。
我的陈述到此结束,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本方的三辩。你刚刚提到涉及的敏感隐私较少,但我觉得,对于隐私是否敏感,应该由用户主体去判断。不能认为某些行为和操作不敏感,因为用户自己也会有判断,这种判断权应交给用户自己。
其次,有人觉得可以用隐私去换便利,若如此,用户可以放弃使用APP。但实际上,很多大型APP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它们获取信息。如果用户放弃使用一些APP,他们很难找到合适的替代,这其实是一种媒介霸权。
不仅在防御层面可能存在隐私风险,在舆情环境下,公众对隐私泄露也比较关注。例如在某一事件中,被曝光的电脑分析事件,当时曝出有2700万的脸书用户数据遭到泄露。同时,剑桥分析公司利用这些泄露数据干预了美国大选和英国脱欧,当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这些愤怒的民众间接推动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出台,同时,剑桥分析公司也关闭了。所以,从舆论大环境来看,民众其实对隐私非常关注,并不认同这种隐私获取手段。
谢谢。
谢谢本方的三辩。你刚刚提到涉及的敏感隐私较少,但我觉得,对于隐私是否敏感,应该由用户主体去判断。不能认为某些行为和操作不敏感,因为用户自己也会有判断,这种判断权应交给用户自己。
其次,有人觉得可以用隐私去换便利,若如此,用户可以放弃使用APP。但实际上,很多大型APP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它们获取信息。如果用户放弃使用一些APP,他们很难找到合适的替代,这其实是一种媒介霸权。
不仅在防御层面可能存在隐私风险,在舆情环境下,公众对隐私泄露也比较关注。例如在某一事件中,被曝光的电脑分析事件,当时曝出有2700万的脸书用户数据遭到泄露。同时,剑桥分析公司利用这些泄露数据干预了美国大选和英国脱欧,当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这些愤怒的民众间接推动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出台,同时,剑桥分析公司也关闭了。所以,从舆论大环境来看,民众其实对隐私非常关注,并不认同这种隐私获取手段。
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正方的同学。首先,我们从用户自主判断层面进行阐述。因为我们主张广告的个性化推荐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我们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欧盟数据管控条例。在使用APP之前,注册账号时会有一个勾选框,你可以进行勾选。刚刚正方提到这是霸权式的窃取,但用户后续可以通过设置取消,从而退出可能存在的隐私窃取方面的操作,这就保证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其次,我们讨论的是广告中的个性化推荐。广告中的个性化推荐是以提升用户体验为前提,进而收集用户的行为数据,如点击、点赞等,然后给用户推送他们可能喜欢的产品。在这方面做到了精准推送,既节约了用户的时间,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干扰,节省用户的购物时间。例如,在淘宝上购买喜欢的衣服,如果不勾选个性化推荐,是不是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搜索关键词、检索产品呢?这种情况会导致用户的时间多方面损耗。
最后是数据安全方面。用户具有自主选择权,可以自行退出。在数据加密方面,有正规的法律条文,在注册APP之前就已经提醒并告知用户,这就有了提前的告知权,是具有透明度的。这就是我们反方的观点。
谢谢正方的同学。首先,我们从用户自主判断层面进行阐述。因为我们主张广告的个性化推荐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我们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欧盟数据管控条例。在使用APP之前,注册账号时会有一个勾选框,你可以进行勾选。刚刚正方提到这是霸权式的窃取,但用户后续可以通过设置取消,从而退出可能存在的隐私窃取方面的操作,这就保证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其次,我们讨论的是广告中的个性化推荐。广告中的个性化推荐是以提升用户体验为前提,进而收集用户的行为数据,如点击、点赞等,然后给用户推送他们可能喜欢的产品。在这方面做到了精准推送,既节约了用户的时间,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干扰,节省用户的购物时间。例如,在淘宝上购买喜欢的衣服,如果不勾选个性化推荐,是不是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搜索关键词、检索产品呢?这种情况会导致用户的时间多方面损耗。
最后是数据安全方面。用户具有自主选择权,可以自行退出。在数据加密方面,有正规的法律条文,在注册APP之前就已经提醒并告知用户,这就有了提前的告知权,是具有透明度的。这就是我们反方的观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这边的观点是,我们刚才讲到了侵犯消费者的隐私。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空间等,它其实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在使用这些软件时,我的个人感受是,当它侵犯我的隐私,我就会产生一种抵触情绪。例如,我不想再打开IP(此处不太明确IP的具体含义,可能是表述有误,但按照原文保留),或者不想再接触相关信息。从个人情感层面来看,这种隐私问题已经上升到我对于软件和科技的使用情况。
刚才对方也提到,如果不接受相关条例,可以选择不使用。但我觉得这种行为反而将我们与科技推远了,这并非是我们在运用科技时想看到的结果。
所以我认为,在个性化推荐时侵犯隐私,其实也是在侵犯我们与科技之间的距离,这并非是我们最初想要达到的目的。
我这边的观点是,我们刚才讲到了侵犯消费者的隐私。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空间等,它其实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在使用这些软件时,我的个人感受是,当它侵犯我的隐私,我就会产生一种抵触情绪。例如,我不想再打开IP(此处不太明确IP的具体含义,可能是表述有误,但按照原文保留),或者不想再接触相关信息。从个人情感层面来看,这种隐私问题已经上升到我对于软件和科技的使用情况。
刚才对方也提到,如果不接受相关条例,可以选择不使用。但我觉得这种行为反而将我们与科技推远了,这并非是我们在运用科技时想看到的结果。
所以我认为,在个性化推荐时侵犯隐私,其实也是在侵犯我们与科技之间的距离,这并非是我们最初想要达到的目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在个性化推荐时侵犯隐私会侵犯我们与科技之间的距离,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自由辩论环节:
正方: 从法律合规和合同履行的角度考量,广告在这一情境中是媒介和媒体的主体。在媒介和媒体市场中,它起到监督作用,就像在一些隐私泄露事件中,纽约时报等媒体推动监管,媒介在其中扮演着复杂的角色,既是侵犯者,又起到监督作用。所以从长远来看,个性化推荐会削弱公众对媒介的信任,影响行业的未来。
反方: 我认为你所说的侵犯媒体这一方,导致个人信任满足度不够,进而导致对整个科技的不信任,不是媒体或者广告单方面能决定的,不可能是决定性因素。我们是综合社会上的各种政治、经济等大因素来推荐的,不能简单归因到广告媒体上。我认为个性化推荐是一种方法对象,它有好处也有坏处。比如从道德素质上可能会造成社会不安,举个例子,若根据个性化推荐,美团、饿了么给吃青椒炒饭长大的人(这里表述可能有误,推测是一种举例的情境设定)推荐相关食物,可能会被判定为消费成本低的用户;在淘宝上如果总是推荐低价商品,会给人一种观感,但这不是由消费水平决定的,还和个人整体发展、自身追求等有关,这和我们的辩题跑偏了。你侵犯个人隐私,但这和个人发展有什么关系呢?而且青椒炒饭价格便宜但质量正常。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管理是否侵犯消费者隐私,在平台使用过程中,我们的信息、心理状态、生活环境等都会有关系。科技本来就是双刃剑,像电脑、手机都有物理硬件地址,可通过IP找到位置,但信息未用于违法违纪之处,而是用于方便大家联网。你也提到科技存在隐私侵犯,像一些隐私相关的权力,我们无法确保个人隐私是否被卖给第三方平台,个人安全性无法保证,这是法律漏洞。我认为这主要是法律问题,科技方面限制不多,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正方: 我觉得您刚刚说的这些还是比较个例,包括您说的把信息卖给第三方,这是公司管理层普遍的问题,可能是公司内部别有用心的员工导致的,和个性化推荐本身没有关系。个性化推荐的诞生是为了服务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其他科技环节也会出现,和个性化推荐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您刚刚说的那些比较反复的功能,不管是麦GA(这里可能表述有误)还是其他大公司都会有问题,我不用它会影响我的生活。比如打车软件,我不想让它定位,关掉功能后每次打车再点开很不方便。您当初说个性化推荐会方便生活,这是不是有点矛盾呢?打车软件刚出现时就包含了定位功能,在打车软件之前大家招手打车,既然担心隐私侵犯,是不是可以选择招手打车呢?这其实是一种选择权,大家约定俗成,如果不想被侵犯隐私可以做出选择,而不是把关注点放在关闭个性化推荐上,让技术退化。个性化推荐是为了精准满足人的消费或服务需求,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反方: 个性化推荐出于商业考量,是为了用户指标,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是否侵犯隐私,也就是是否合理,隐私是否被侵犯是事实存在的问题。就好比有人带着包去地铁,有人作恶,但包也能用来装东西、切菜切水果。个性化推荐方便大家生活,我们承认消费中存在侵犯隐私的情况,但这推动我们从道德、法律等方面去维护这种行为,让广告的个性化推荐做得更好。刚刚你说个性化推荐以商业目的和服务大家为主,一些人性或其他利益方面的问题不包含在商业流程中,所以我认为不存在消费者个人隐私被侵犯的情况。
时间到。
自由辩论环节:
正方: 从法律合规和合同履行的角度考量,广告在这一情境中是媒介和媒体的主体。在媒介和媒体市场中,它起到监督作用,就像在一些隐私泄露事件中,纽约时报等媒体推动监管,媒介在其中扮演着复杂的角色,既是侵犯者,又起到监督作用。所以从长远来看,个性化推荐会削弱公众对媒介的信任,影响行业的未来。
反方: 我认为你所说的侵犯媒体这一方,导致个人信任满足度不够,进而导致对整个科技的不信任,不是媒体或者广告单方面能决定的,不可能是决定性因素。我们是综合社会上的各种政治、经济等大因素来推荐的,不能简单归因到广告媒体上。我认为个性化推荐是一种方法对象,它有好处也有坏处。比如从道德素质上可能会造成社会不安,举个例子,若根据个性化推荐,美团、饿了么给吃青椒炒饭长大的人(这里表述可能有误,推测是一种举例的情境设定)推荐相关食物,可能会被判定为消费成本低的用户;在淘宝上如果总是推荐低价商品,会给人一种观感,但这不是由消费水平决定的,还和个人整体发展、自身追求等有关,这和我们的辩题跑偏了。你侵犯个人隐私,但这和个人发展有什么关系呢?而且青椒炒饭价格便宜但质量正常。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管理是否侵犯消费者隐私,在平台使用过程中,我们的信息、心理状态、生活环境等都会有关系。科技本来就是双刃剑,像电脑、手机都有物理硬件地址,可通过IP找到位置,但信息未用于违法违纪之处,而是用于方便大家联网。你也提到科技存在隐私侵犯,像一些隐私相关的权力,我们无法确保个人隐私是否被卖给第三方平台,个人安全性无法保证,这是法律漏洞。我认为这主要是法律问题,科技方面限制不多,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正方: 我觉得您刚刚说的这些还是比较个例,包括您说的把信息卖给第三方,这是公司管理层普遍的问题,可能是公司内部别有用心的员工导致的,和个性化推荐本身没有关系。个性化推荐的诞生是为了服务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其他科技环节也会出现,和个性化推荐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您刚刚说的那些比较反复的功能,不管是麦GA(这里可能表述有误)还是其他大公司都会有问题,我不用它会影响我的生活。比如打车软件,我不想让它定位,关掉功能后每次打车再点开很不方便。您当初说个性化推荐会方便生活,这是不是有点矛盾呢?打车软件刚出现时就包含了定位功能,在打车软件之前大家招手打车,既然担心隐私侵犯,是不是可以选择招手打车呢?这其实是一种选择权,大家约定俗成,如果不想被侵犯隐私可以做出选择,而不是把关注点放在关闭个性化推荐上,让技术退化。个性化推荐是为了精准满足人的消费或服务需求,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反方: 个性化推荐出于商业考量,是为了用户指标,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是否侵犯隐私,也就是是否合理,隐私是否被侵犯是事实存在的问题。就好比有人带着包去地铁,有人作恶,但包也能用来装东西、切菜切水果。个性化推荐方便大家生活,我们承认消费中存在侵犯隐私的情况,但这推动我们从道德、法律等方面去维护这种行为,让广告的个性化推荐做得更好。刚刚你说个性化推荐以商业目的和服务大家为主,一些人性或其他利益方面的问题不包含在商业流程中,所以我认为不存在消费者个人隐私被侵犯的情况。
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广告的个性化推荐方面,它并没有侵犯个人隐私。因为,用户可以自主独立地进行协议的确认、同意以及对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并且能够根据个人喜好,被推荐适合的产品,这是方便大家使用的功能。
其次,对于信息霸权问题,我们认为这并非信息霸权,反而是提高使用体验的过程。因为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以自行取消那些侵犯隐私的协议,并且个性化推荐能够节省用户的时间。
在数据安全方面,用户可以自主进行选择。在加密方面,除加密手段之外,还有法律条文对信息作出规定,例如其储存方式、在服务器中的组织形式以及加密方法、加密协议等。
对于行为方面的数据,它并不属于对信息的滥用。就隐私方面而言,正如我之前所说,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大家只要使用电子产品,多多少少都会泄露隐私,只要不在违法范围内,反而能提升生活质量,我们认为这就没有问题。
而且,对于有些法律问题,我们认为正方的回答是以偏概全的,并没有完全概括。就好比我之前举的例子。
还有,对于之前提到的饭的问题,我们认为这并不代表薪资水平,这只是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手段,并不代表一种所谓的“歧视”。
如果从技术方面来说,比如苹果最新推出的技术,他们在广告中明确告知大家要对信息进行使用,并且告知了信息的使用方法。也就是说,企业可以让用户理解他们处理信息的方式,从而确认自己合作的范围。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广告的个性化推荐方面,它并没有侵犯个人隐私。因为,用户可以自主独立地进行协议的确认、同意以及对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并且能够根据个人喜好,被推荐适合的产品,这是方便大家使用的功能。
其次,对于信息霸权问题,我们认为这并非信息霸权,反而是提高使用体验的过程。因为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以自行取消那些侵犯隐私的协议,并且个性化推荐能够节省用户的时间。
在数据安全方面,用户可以自主进行选择。在加密方面,除加密手段之外,还有法律条文对信息作出规定,例如其储存方式、在服务器中的组织形式以及加密方法、加密协议等。
对于行为方面的数据,它并不属于对信息的滥用。就隐私方面而言,正如我之前所说,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大家只要使用电子产品,多多少少都会泄露隐私,只要不在违法范围内,反而能提升生活质量,我们认为这就没有问题。
而且,对于有些法律问题,我们认为正方的回答是以偏概全的,并没有完全概括。就好比我之前举的例子。
还有,对于之前提到的饭的问题,我们认为这并不代表薪资水平,这只是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手段,并不代表一种所谓的“歧视”。
如果从技术方面来说,比如苹果最新推出的技术,他们在广告中明确告知大家要对信息进行使用,并且告知了信息的使用方法。也就是说,企业可以让用户理解他们处理信息的方式,从而确认自己合作的范围。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综上所述,在广告的个性化推荐方面,由于用户具有自主性、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能提升生活质量或使用体验等原因,并不存在侵犯个人隐私、信息霸权、信息滥用等问题,同时正方在法律问题回答上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某些被正方误解的现象与隐私等问题无关,企业告知信息使用方式也表明不存在隐私等问题。
正方·六辩结辩陈词:
我认为反方所强调的核心重点在于用户的体验和用户的自我选择。然而,美好的体验的代价是什么?我们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自主选择呢?这让我想到赫胥黎的一句话:“我们将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那些所谓便利体验的代价又是什么呢?
在算法推荐机制,即个性化推荐机制所主导的社会中,消费者正处于边沁所描述的全景敞视的社会里面。消费这个个性化推荐机制,会将我们的行踪、活动,我们与爱人、其他人最私密的对话,以及我们对自我的探索都数据化。比如,今天我和朋友说想吃什么,第二天打开美团就能看到相关内容。这是我允许的吗?或许是,但我没有资格拒绝,因为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不可能删除美团、淘宝这些占据统治地位、具有霸权式地位的APP。
在算法个性化推荐机制中,算法不断用商品信息流轰炸我们的生活,填充我们的世界,我们从社会化的动物变成消费的动物,沦入无缝的超消费社会。企业之所以能够建立这种个性化推荐机制,不正是因为拥有更多的数据吗?而我们个人拥有什么呢?仅仅是自己的消费活动罢了。这意味着我们在权利的天平两侧永远不可能处于平衡状态。我们消费者个人的地位,使得我们其实很难抵抗个性化推荐对我们隐私的侵犯。反方总是说一些轻飘飘的话,诸如“你们可以不用它”,但我们如何能做到不用这些软件呢?如何能做到拒绝个性化推荐呢?
正方·六辩结辩陈词:
我认为反方所强调的核心重点在于用户的体验和用户的自我选择。然而,美好的体验的代价是什么?我们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自主选择呢?这让我想到赫胥黎的一句话:“我们将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那些所谓便利体验的代价又是什么呢?
在算法推荐机制,即个性化推荐机制所主导的社会中,消费者正处于边沁所描述的全景敞视的社会里面。消费这个个性化推荐机制,会将我们的行踪、活动,我们与爱人、其他人最私密的对话,以及我们对自我的探索都数据化。比如,今天我和朋友说想吃什么,第二天打开美团就能看到相关内容。这是我允许的吗?或许是,但我没有资格拒绝,因为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不可能删除美团、淘宝这些占据统治地位、具有霸权式地位的APP。
在算法个性化推荐机制中,算法不断用商品信息流轰炸我们的生活,填充我们的世界,我们从社会化的动物变成消费的动物,沦入无缝的超消费社会。企业之所以能够建立这种个性化推荐机制,不正是因为拥有更多的数据吗?而我们个人拥有什么呢?仅仅是自己的消费活动罢了。这意味着我们在权利的天平两侧永远不可能处于平衡状态。我们消费者个人的地位,使得我们其实很难抵抗个性化推荐对我们隐私的侵犯。反方总是说一些轻飘飘的话,诸如“你们可以不用它”,但我们如何能做到不用这些软件呢?如何能做到拒绝个性化推荐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在算法推荐机制下,用户的体验和自主选择存在很大的问题,隐私被侵犯且难以真正自主选择,反方观点中强调的用户体验和自主选择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