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各位以及现场的观众朋友们:
大家好!本轮的辩题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或更远了”,我方观点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首先,网络舆论是公众通过互联网平台对社会现象、事件等所表达的观点、态度和意见的集合。而正义包含公平、公正、合理等多方面内涵,在社会层面体现为法律的正确实施、道德的有效维护以及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判断网络舆论是否让我们离正义更近,标准在于其是否能够有效推动社会公正的实现,是否能促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以及是否有利于完善社会的道德和法律。
网络舆论具有强大的监督力量,能够让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和不公正现象快速暴露于公众视野之下。过去,一些地方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和权力滥用的现象,由于信息传播的局限性很难被直接发现和制止。而如今,网络舆论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将这些问题传播开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促使相关部门重视并采取行动。例如,曾经的一些社会问题在网络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推动了社会的法律进步。
其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网络舆论的传播使得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众很难对事件做出准确判断,也难以监督相关部门的行为。而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和及时性使得各种信息能够快速传播和共享,减少了信息未知的问题。比如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舆论的压力会促使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让公众了解事件真相,避免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传播,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信正义。
再者,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网络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和参与社会事务的平台,提高了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传播和社会监督的参与者。这种参与感使公众更加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并积极为实现公平正义而努力。当公众看到不公平的现象发生时,会通过网络舆论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诉求,使问题得到更充分的解决。同时,公众在参与网络舆论的过程中,也会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使整个社会更加坚定公正的标准。
最后,网络舆论体现多元视角。对于复杂的社会问题,单一的视角难以全面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本质和情况。而网络舆论的多样性能够让我们从多个角度去分析和思考,避免片面决策的判断,更加公正合理地提出解决方案,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
综上,网络舆论通过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提供多元视角等方面的影响,有利于社会公益的实现,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各位以及现场的观众朋友们:
大家好!本轮的辩题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或更远了”,我方观点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首先,网络舆论是公众通过互联网平台对社会现象、事件等所表达的观点、态度和意见的集合。而正义包含公平、公正、合理等多方面内涵,在社会层面体现为法律的正确实施、道德的有效维护以及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判断网络舆论是否让我们离正义更近,标准在于其是否能够有效推动社会公正的实现,是否能促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以及是否有利于完善社会的道德和法律。
网络舆论具有强大的监督力量,能够让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和不公正现象快速暴露于公众视野之下。过去,一些地方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和权力滥用的现象,由于信息传播的局限性很难被直接发现和制止。而如今,网络舆论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将这些问题传播开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促使相关部门重视并采取行动。例如,曾经的一些社会问题在网络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推动了社会的法律进步。
其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网络舆论的传播使得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众很难对事件做出准确判断,也难以监督相关部门的行为。而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和及时性使得各种信息能够快速传播和共享,减少了信息未知的问题。比如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舆论的压力会促使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让公众了解事件真相,避免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传播,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信正义。
再者,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网络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和参与社会事务的平台,提高了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传播和社会监督的参与者。这种参与感使公众更加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并积极为实现公平正义而努力。当公众看到不公平的现象发生时,会通过网络舆论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诉求,使问题得到更充分的解决。同时,公众在参与网络舆论的过程中,也会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使整个社会更加坚定公正的标准。
最后,网络舆论体现多元视角。对于复杂的社会问题,单一的视角难以全面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本质和情况。而网络舆论的多样性能够让我们从多个角度去分析和思考,避免片面决策的判断,更加公正合理地提出解决方案,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
综上,网络舆论通过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提供多元视角等方面的影响,有利于社会公益的实现,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通过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提供多元视角等方面的影响,有利于社会公益的实现,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辩题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二辩:首先,我们现在在网络上能获取更多信息,但在这些信息里,您怎么去确认所获取的信息呢?就像之前的一些报案,很多网友在只听到部分信息时就对案情进行评论,具体该怎么看待这种现象呢?如果我们不去看网络信息,或许可以避免虚假信息,但我们也可以通过网络看到一些东西。我们是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然而,更偏激的网友,由于网上的匿名化,很多节目中都是匿名的,我们没办法追溯这些人的言论以及他们背后是什么样的人。他们的言论很多时候是不太负责的,因为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当一个人在网络上攻击另一个人时,法律可能会追究,但如果是无数人的攻击,法律要一个一个地去追究每个人,这尤其是在网上,我们经常看到无数的恶意针对一个人,而这些网络霸凌行为对那个人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甚至会导致他们患上抑郁症、自杀,或者最后他们也没有办法去申诉,因为话题变化太多。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针对调查显示,96%的人在某些方面是可以做到理性行事的,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网络上的信息有真有假,但真的相对较多,不可能全是假的。我们都知道人类是一种群体生物,当一个人去骂另一个人,大众可能不会跟随,但如果有很多人雇佣水军去攻击一个人,很多人是群体化的,就可能会出现受害者有罪论的情况。这时,受害者明明没有犯错,却可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犯错,进而抑郁,这该如何解决?
我国在 2027 年出台了网络暴力法,网络在逐步完善。当一个人进行网络霸凌时,法律可以处理,但当无数人去霸凌一个人时,要把每个人都追究责任,工作量太大,很难做到。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有自己的辨别能力和识别能力,不可能全部跟着网络潮流走。但那些其他人呢?我们有时难以控制他们,他们也可能在网上发布谣言。而且,那些很火的网红,他们的影响力较大,他们的粉丝可能会盲目跟从,说一些不当的话。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跟着明星的观点走,群众是群体化的,在很多案件或网络热搜下面,对立冲突还是很明确的。
我不知道您所说的网友数据来源于哪里,我无法轻易相信。您怎么确定参与案件评论的人都是理性的呢?如果有少数不理性的人冲击一个案件,那么争议的人不就少了吗?您说理性的人是多的,那我们应该听从多数人的意见,而不是少数不理性的人的意见。
有些网友的数据是网上显示的,但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还有就是网络娱乐,当司法案件进入网络舆论时,有些人会质疑司法机关没有公正处理案件,因为网络舆论是感性的,更多地添加了个人因素,而司法案件的处理是依据整体事实和法律,是既定的。所以我们用网络来监督司法案件,使其更加公正、合理,推动司法的进步。您所说的网络舆论,政府花了大价钱在做,有利于政策的出台,更多的措施得以实施,会吸纳合理的意见。但法律具有不可改变的权威性,这需要深入调查。如果没有网络舆论,我们如何知道这些问题并积极解决呢?
网络舆论让大众知道真相,但真正的正义最后还是由司法来体现的。我们都知道司法是有滞后性的,像这些案件,我们在座有多少人在意过处理结果呢?当很多人说处理判刑结果太轻,而有些人说判刑结果还可以时,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说是不是有人交钱了,或者怀疑司法的公正性,就会导致大众对司法的信任度越来越低。
辩题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二辩:首先,我们现在在网络上能获取更多信息,但在这些信息里,您怎么去确认所获取的信息呢?就像之前的一些报案,很多网友在只听到部分信息时就对案情进行评论,具体该怎么看待这种现象呢?如果我们不去看网络信息,或许可以避免虚假信息,但我们也可以通过网络看到一些东西。我们是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然而,更偏激的网友,由于网上的匿名化,很多节目中都是匿名的,我们没办法追溯这些人的言论以及他们背后是什么样的人。他们的言论很多时候是不太负责的,因为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当一个人在网络上攻击另一个人时,法律可能会追究,但如果是无数人的攻击,法律要一个一个地去追究每个人,这尤其是在网上,我们经常看到无数的恶意针对一个人,而这些网络霸凌行为对那个人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甚至会导致他们患上抑郁症、自杀,或者最后他们也没有办法去申诉,因为话题变化太多。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针对调查显示,96%的人在某些方面是可以做到理性行事的,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网络上的信息有真有假,但真的相对较多,不可能全是假的。我们都知道人类是一种群体生物,当一个人去骂另一个人,大众可能不会跟随,但如果有很多人雇佣水军去攻击一个人,很多人是群体化的,就可能会出现受害者有罪论的情况。这时,受害者明明没有犯错,却可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犯错,进而抑郁,这该如何解决?
我国在 2027 年出台了网络暴力法,网络在逐步完善。当一个人进行网络霸凌时,法律可以处理,但当无数人去霸凌一个人时,要把每个人都追究责任,工作量太大,很难做到。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有自己的辨别能力和识别能力,不可能全部跟着网络潮流走。但那些其他人呢?我们有时难以控制他们,他们也可能在网上发布谣言。而且,那些很火的网红,他们的影响力较大,他们的粉丝可能会盲目跟从,说一些不当的话。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跟着明星的观点走,群众是群体化的,在很多案件或网络热搜下面,对立冲突还是很明确的。
我不知道您所说的网友数据来源于哪里,我无法轻易相信。您怎么确定参与案件评论的人都是理性的呢?如果有少数不理性的人冲击一个案件,那么争议的人不就少了吗?您说理性的人是多的,那我们应该听从多数人的意见,而不是少数不理性的人的意见。
有些网友的数据是网上显示的,但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还有就是网络娱乐,当司法案件进入网络舆论时,有些人会质疑司法机关没有公正处理案件,因为网络舆论是感性的,更多地添加了个人因素,而司法案件的处理是依据整体事实和法律,是既定的。所以我们用网络来监督司法案件,使其更加公正、合理,推动司法的进步。您所说的网络舆论,政府花了大价钱在做,有利于政策的出台,更多的措施得以实施,会吸纳合理的意见。但法律具有不可改变的权威性,这需要深入调查。如果没有网络舆论,我们如何知道这些问题并积极解决呢?
网络舆论让大众知道真相,但真正的正义最后还是由司法来体现的。我们都知道司法是有滞后性的,像这些案件,我们在座有多少人在意过处理结果呢?当很多人说处理判刑结果太轻,而有些人说判刑结果还可以时,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说是不是有人交钱了,或者怀疑司法的公正性,就会导致大众对司法的信任度越来越低。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一辩 · 开篇陈词
那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言论的定义是具有个人很大主观性,并且基于某个人特定的认知水平上所发表的,其本身不具备一定的特性。就如您方所说的未充分发挥平台、新监督力量、信息公开、个人道德提升等方面来看,我方认为在这一时代发展下,互联网的出现为民众提供了各自发展的平台,而网络的舆论是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弊大于利的产物。
第一,众所周知,法律是一个有机整体,本身可以不断被调整完善,也是象征道德的最低底线。您方所说的舆论正义,无非是群众力量的一种产物,然而正义的群众力量并不代表网络舆论,而网络舆论缺少的正是一种通向正确方向的筛选途径,所以它本身并不能很好地利用群众力量。在这两方面,希望正方辩友之后的论述能够予以回应。
其次,曝光事件若未得到处理,反而会加大群众对法律的不信任感,而您方所举例子是否为偶发性事件有待考证。
第二点,网络舆论其本身弊大于利,这一点不容忽视。首先,在满足个人情感诉求的前提下制造的舆论洪流本身不可信。研究证实,发言者会过度关注当事人身份的具体信息,包括性别、阶级、社会关系等,反而会弱化对事实评价的重要性。而在一件事情真相未明的情况下就产生舆论压力,本身就是对当事人以及司法程序的干扰,更别说由舆论给无辜者造成的实质性伤害是无法被忽视的。这几点希望对方及时回应。其次是舆论主体的网络帮派和形式上的道德制高点,其带来的不实信息泛滥、群体极化、干扰司法独立,以及对整个社会体系的破坏,我方会在之后给出论证。
最后,就如今的国际大局来讲,我们可能正在面临一场舆论战。但凡关注这些的人都可以知道,如果任由 LGT 等(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可能存在错误)、极端女权、精致利己、分裂人权等等,那些在互联网上呼喊爱与性别无关、要自由不要生命的所谓公知们在网上肆意传播,甚至包括最近已经被爆出的有反华资金支持的,在国内宣扬大汉族思想的有组织的洗脑行为,突破共识,弱化公序良俗,毁坏公论,其后果可想而知。所以说,我们现在真正的战场是防止利用大众舆论将堡垒从内部攻破。
综上所述,舆论并不能让我们离正义更近,它本身是一种具有很多弊端且可以被利用的工具,谢谢。
辩题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vs 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
环节为:反方一辩 · 开篇陈词
那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言论的定义是具有个人很大主观性,并且基于某个人特定的认知水平上所发表的,其本身不具备一定的特性。就如您方所说的未充分发挥平台、新监督力量、信息公开、个人道德提升等方面来看,我方认为在这一时代发展下,互联网的出现为民众提供了各自发展的平台,而网络的舆论是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弊大于利的产物。
第一,众所周知,法律是一个有机整体,本身可以不断被调整完善,也是象征道德的最低底线。您方所说的舆论正义,无非是群众力量的一种产物,然而正义的群众力量并不代表网络舆论,而网络舆论缺少的正是一种通向正确方向的筛选途径,所以它本身并不能很好地利用群众力量。在这两方面,希望正方辩友之后的论述能够予以回应。
其次,曝光事件若未得到处理,反而会加大群众对法律的不信任感,而您方所举例子是否为偶发性事件有待考证。
第二点,网络舆论其本身弊大于利,这一点不容忽视。首先,在满足个人情感诉求的前提下制造的舆论洪流本身不可信。研究证实,发言者会过度关注当事人身份的具体信息,包括性别、阶级、社会关系等,反而会弱化对事实评价的重要性。而在一件事情真相未明的情况下就产生舆论压力,本身就是对当事人以及司法程序的干扰,更别说由舆论给无辜者造成的实质性伤害是无法被忽视的。这几点希望对方及时回应。其次是舆论主体的网络帮派和形式上的道德制高点,其带来的不实信息泛滥、群体极化、干扰司法独立,以及对整个社会体系的破坏,我方会在之后给出论证。
最后,就如今的国际大局来讲,我们可能正在面临一场舆论战。但凡关注这些的人都可以知道,如果任由 LGT 等(此处表述不太明确,可能存在错误)、极端女权、精致利己、分裂人权等等,那些在互联网上呼喊爱与性别无关、要自由不要生命的所谓公知们在网上肆意传播,甚至包括最近已经被爆出的有反华资金支持的,在国内宣扬大汉族思想的有组织的洗脑行为,突破共识,弱化公序良俗,毁坏公论,其后果可想而知。所以说,我们现在真正的战场是防止利用大众舆论将堡垒从内部攻破。
综上所述,舆论并不能让我们离正义更近,它本身是一种具有很多弊端且可以被利用的工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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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是否能让我们离正义更近,需要看其是否能有效利用群众力量、是否会对当事人及司法程序造成干扰、是否会对社会体系产生破坏等方面。
网络舆论是一种具有很多弊端且可以被利用的工具,不能让我们离正义更近。
报告时间,首先我们肯定辩题,您方所理解的正义是什么?我方所理解的正义是一个事件的处理符合道德标准和法律。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道德建立在法律之上。那您认为我们不能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能让官方去评判,让法官去评判这个事件吗?我们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互联网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时代发展下群众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是大势所趋。我们认为网络舆论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然而有人认为网络中民众的声音越来越不能被听见,但互联网这个平台能更好地让民意被官方听到。网络舆论本身存在的弊端是大于好处的。您的意思是,对舆论的定义是其产生的弊端大于影响,舆论本身是中性的,那您怎么能判断出网络舆论是弊大于利的产物呢?我方一辩的时候列举了很多东西。我重申,法律是如何参考民意的?您一直在强调法律与欧洲平台,一个是官方平台的大数据,另一个是通过各种部门调研来反映大众的声音。那我们就不能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吗?这两个不是同一观念。首先,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是群众明确的权利,但法律秩序是有其意义的,我们只能向公权力和法律、法院提交一些评论和文件,不能在微博等评论平台对这些事件随意评论。那您有数据表明有多少人是真正通过官方渠道去反映,而不是在我们平时所用的社交平台上去评论的吗?我观点中根本没有说明一个人必须在官方平台上发表言论,您认为我们必须在官方平台而不能在其他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然而我的观点并非如此。从 2011 年前段时间起,发生了多少变化?在官方和大数据发言的体系下,法律具有一定的筛选意义,所以说法律才是正义的一个代表。法律具有一定的筛选意义,那现在的一些网络征信、信息审核,难道不是一种真正的征信吗?但这并不代表网络舆论。我们如今正处在这个互联网的世界,网络舆论是主流,大家发表的观点、群众认知的提升以及在这个时代发展下,群众的声音越来越平等。
报告时间,首先我们肯定辩题,您方所理解的正义是什么?我方所理解的正义是一个事件的处理符合道德标准和法律。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道德建立在法律之上。那您认为我们不能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能让官方去评判,让法官去评判这个事件吗?我们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互联网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时代发展下群众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是大势所趋。我们认为网络舆论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然而有人认为网络中民众的声音越来越不能被听见,但互联网这个平台能更好地让民意被官方听到。网络舆论本身存在的弊端是大于好处的。您的意思是,对舆论的定义是其产生的弊端大于影响,舆论本身是中性的,那您怎么能判断出网络舆论是弊大于利的产物呢?我方一辩的时候列举了很多东西。我重申,法律是如何参考民意的?您一直在强调法律与欧洲平台,一个是官方平台的大数据,另一个是通过各种部门调研来反映大众的声音。那我们就不能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吗?这两个不是同一观念。首先,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是群众明确的权利,但法律秩序是有其意义的,我们只能向公权力和法律、法院提交一些评论和文件,不能在微博等评论平台对这些事件随意评论。那您有数据表明有多少人是真正通过官方渠道去反映,而不是在我们平时所用的社交平台上去评论的吗?我观点中根本没有说明一个人必须在官方平台上发表言论,您认为我们必须在官方平台而不能在其他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然而我的观点并非如此。从 2011 年前段时间起,发生了多少变化?在官方和大数据发言的体系下,法律具有一定的筛选意义,所以说法律才是正义的一个代表。法律具有一定的筛选意义,那现在的一些网络征信、信息审核,难道不是一种真正的征信吗?但这并不代表网络舆论。我们如今正处在这个互联网的世界,网络舆论是主流,大家发表的观点、群众认知的提升以及在这个时代发展下,群众的声音越来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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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宋员。对方辩友刚刚说我认为不能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我并没有这样说,我只是说在发表这件事情时,最好在官方平台上发表。因为我们可以看到,在知道什么样的言论可能会引发冲突、引发争议后,尤其是对于司法案件之类的,可能会造成影响。所以并不是我说不能发表言论。
在我刚刚的论述中也提到,在网络上,数据的碎片化使我们无法了解事情的真相。很多网友在仅了解片面信息,甚至是一些错误信息后就去评价,所以网络舆论往往伴随着误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显示,近年来网络违法犯罪事件频发。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很多人在互联网上肆意发泄,比如航空女司机会被造谣出轨,仅凭几张伪造的微信聊天记录,就导致她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很多网友以为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像在演闹剧,他们直接对别人散发恶意而不考虑后果,当不当网暴的人数过多时,司法也无法合法地处理。而在司法案件中,网络民意往往基于道德评判,网友缺乏对案件的全面了解,基于不完整或错误的信息,网络舆论可能会误导行动。当司法判决与群众的道德评价不相符时,民意定会对司法产生反作用,会质疑司法判断,降低大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大家好,我是宋员。对方辩友刚刚说我认为不能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我并没有这样说,我只是说在发表这件事情时,最好在官方平台上发表。因为我们可以看到,在知道什么样的言论可能会引发冲突、引发争议后,尤其是对于司法案件之类的,可能会造成影响。所以并不是我说不能发表言论。
在我刚刚的论述中也提到,在网络上,数据的碎片化使我们无法了解事情的真相。很多网友在仅了解片面信息,甚至是一些错误信息后就去评价,所以网络舆论往往伴随着误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显示,近年来网络违法犯罪事件频发。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很多人在互联网上肆意发泄,比如航空女司机会被造谣出轨,仅凭几张伪造的微信聊天记录,就导致她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很多网友以为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像在演闹剧,他们直接对别人散发恶意而不考虑后果,当不当网暴的人数过多时,司法也无法合法地处理。而在司法案件中,网络民意往往基于道德评判,网友缺乏对案件的全面了解,基于不完整或错误的信息,网络舆论可能会误导行动。当司法判决与群众的道德评价不相符时,民意定会对司法产生反作用,会质疑司法判断,降低大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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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再次强调网络舆论使我们离正义更近了。网络舆论为正义发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平台。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反驳正义这一点,逐一来看反方的观点。
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途径相对有限,一些社会公众事件可能因难以得到广泛曝光而处于被动,难以引起公众的关注。而网络的出现打破了这种信息传播壁垒,各地只要拥有网络接入设备,就能够迅速传播消息。诸如一些虚假信息在网络的传播下,迅速引起民众关注,使得司法机关不得不重新审视案件,推动了正义的实现进程。
在此,我方再次强调这一观点,它有力地推动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以往权力的运行和各种社会事务的处理往往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进行,普通公众难以介入,难以有效监督。网络舆论的兴起改变了这一局面,推动网络平台对政府行为、企业活动以及各类社会事务运用舆论进行评估。
不可忽视的是,网络舆论确实存在诸多弊端,真实性难以保证。但是,我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判断以及各种官方手段对这种虚假信息进行分辨。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首先,我们再次强调网络舆论使我们离正义更近了。网络舆论为正义发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平台。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反驳正义这一点,逐一来看反方的观点。
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途径相对有限,一些社会公众事件可能因难以得到广泛曝光而处于被动,难以引起公众的关注。而网络的出现打破了这种信息传播壁垒,各地只要拥有网络接入设备,就能够迅速传播消息。诸如一些虚假信息在网络的传播下,迅速引起民众关注,使得司法机关不得不重新审视案件,推动了正义的实现进程。
在此,我方再次强调这一观点,它有力地推动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以往权力的运行和各种社会事务的处理往往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进行,普通公众难以介入,难以有效监督。网络舆论的兴起改变了这一局面,推动网络平台对政府行为、企业活动以及各类社会事务运用舆论进行评估。
不可忽视的是,网络舆论确实存在诸多弊端,真实性难以保证。但是,我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判断以及各种官方手段对这种虚假信息进行分辨。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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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反方提到了航天被告出轨的谣传,以及由此引发的网络暴力、人身攻击和恶意谩骂。网络舆论所发酵出来的一些事件,我想请问这是一个普遍现象还是小概率事件?我方认为网络暴力并非小范围存在,虽然现今的网络平台机制已相当完善,国家法律也在这方面不断完善,然而大家也能看到,相比负面信息,负面信息更容易被人们所接收和看到。但是,这种事件的曝光,其实能起到一种杀鸡儆猴的效应。当然,对于此类悲惨事件的发生,我们表示同情,且随着网络法律的完善,这类事件是能够得到解决的,网络舆论并非一味负面,我们倡导正能量,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以说网络舆论是可以让我们离正义更近的。
谢谢对方辩友的回答。对方辩友认为网络可以陈述一些事实,从而引起国家平台的重视,但其根本原因难道不是现代化网络的进步吗?网络作为信息的载体,提高了信息的传播。所以,根本在于人们的意愿,即便在没有网络的时候,人们也可以对事件产生影响,引起国家和政府的关注。其根本是人民群众的意愿,人民群众的正向影响能够使司法公正得到更高的体现,而不是从网络舆论这方面得到更高的体现。在没有网络舆论的时代,报纸以及一些上书都可以成为正义的推动器。所以我方认为是网络舆论的作用,使得国家和平台更加重视这方面的信息。
网络舆论。对方说民众是有判断力的,那么也就是说我们提高自身素质就能提高网络舆论。根据刚刚所提到的,网络舆论具有监督的作用。首先,网络舆论可能存在群体化现象,人们会倾向于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人交流,舆论可能过于极端,网络舆论往往只反映一部分人的观点和意见,无法全面地反映社会现实,导致网络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反方提到了航天被告出轨的谣传,以及由此引发的网络暴力、人身攻击和恶意谩骂。网络舆论所发酵出来的一些事件,我想请问这是一个普遍现象还是小概率事件?我方认为网络暴力并非小范围存在,虽然现今的网络平台机制已相当完善,国家法律也在这方面不断完善,然而大家也能看到,相比负面信息,负面信息更容易被人们所接收和看到。但是,这种事件的曝光,其实能起到一种杀鸡儆猴的效应。当然,对于此类悲惨事件的发生,我们表示同情,且随着网络法律的完善,这类事件是能够得到解决的,网络舆论并非一味负面,我们倡导正能量,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以说网络舆论是可以让我们离正义更近的。
谢谢对方辩友的回答。对方辩友认为网络可以陈述一些事实,从而引起国家平台的重视,但其根本原因难道不是现代化网络的进步吗?网络作为信息的载体,提高了信息的传播。所以,根本在于人们的意愿,即便在没有网络的时候,人们也可以对事件产生影响,引起国家和政府的关注。其根本是人民群众的意愿,人民群众的正向影响能够使司法公正得到更高的体现,而不是从网络舆论这方面得到更高的体现。在没有网络舆论的时代,报纸以及一些上书都可以成为正义的推动器。所以我方认为是网络舆论的作用,使得国家和平台更加重视这方面的信息。
网络舆论。对方说民众是有判断力的,那么也就是说我们提高自身素质就能提高网络舆论。根据刚刚所提到的,网络舆论具有监督的作用。首先,网络舆论可能存在群体化现象,人们会倾向于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人交流,舆论可能过于极端,网络舆论往往只反映一部分人的观点和意见,无法全面地反映社会现实,导致网络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我要询问一下对方二辩,对方二辩刚刚说因为网络的信息及时性,所以与我们的事实判断不存在偏差,对不对?其实在现实当中,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变化。比如在生活中,各个班委给同学传达任务,同学之间再互相传播,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有极强的语言能力和理解能力,关键在于这种信息误差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消除。比如有的同学有疑问来询问,解释后可以再传给舍友,这样舍友就不用再问了。
按照这样的逻辑,网络上消除信息误差的速度特别快,可能今天觉得某人不好,晚上有了新的情况,甚至几个小时后,就觉得他又是好的了。网络的传播速度很快,而且可能会有新的证据出现,但这对受害者的伤害已经造成。如果按照对方所说,只要对受害者,也就是舆论当事人造成伤害之后,我们就不再进行正义的追求了吗?正义就一定要伤害别人吗?我没有说正义已经伤害别人,也不是说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对受害者造成伤害就意味着正义不存在了。
对方提到网络信息可能会干扰司法规例,我认为这更可笑。司法本身是人民赋予的权利,网络上的言论反而会干扰法律,这是非常矛盾的。要先明白一个道理,网络舆论是基于大众的认知水平产生的,其中存在很多问题,包括误传,而法律会把这些问题过滤出来,所以说法律是具有一定正义性的,是在有一定合理性的基础上。
首先我要询问一下对方二辩,对方二辩刚刚说因为网络的信息及时性,所以与我们的事实判断不存在偏差,对不对?其实在现实当中,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变化。比如在生活中,各个班委给同学传达任务,同学之间再互相传播,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有极强的语言能力和理解能力,关键在于这种信息误差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消除。比如有的同学有疑问来询问,解释后可以再传给舍友,这样舍友就不用再问了。
按照这样的逻辑,网络上消除信息误差的速度特别快,可能今天觉得某人不好,晚上有了新的情况,甚至几个小时后,就觉得他又是好的了。网络的传播速度很快,而且可能会有新的证据出现,但这对受害者的伤害已经造成。如果按照对方所说,只要对受害者,也就是舆论当事人造成伤害之后,我们就不再进行正义的追求了吗?正义就一定要伤害别人吗?我没有说正义已经伤害别人,也不是说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对受害者造成伤害就意味着正义不存在了。
对方提到网络信息可能会干扰司法规例,我认为这更可笑。司法本身是人民赋予的权利,网络上的言论反而会干扰法律,这是非常矛盾的。要先明白一个道理,网络舆论是基于大众的认知水平产生的,其中存在很多问题,包括误传,而法律会把这些问题过滤出来,所以说法律是具有一定正义性的,是在有一定合理性的基础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首先针对反方二辩提出的网络信息及时性与事实判断不存在偏差的观点进行质疑,指出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变化,以生活中班委传达任务为例,说明信息误差的存在及消除情况,并以此类推到网络上,认为网络上虽传播速度快且可能有新证据出现,但对受害者的伤害已造成。接着,正方三辩质疑反方提出的网络信息干扰司法规例的观点,认为司法是人民赋予的权利,网络言论干扰法律是矛盾的,且法律具有正义性和合理性,能够过滤网络舆论中的问题。
好的,我想先询问一点。刚刚正方所说到的,通过网络舆论,我们的司法不得不重视这件事情。然而,司法一直都是重视民意需求的,并非如正方所说的一直不重视。正方用词有误,通过网络应是让司法更加准确,而非“重确”。而且,刚刚对方一辩还提到,网络舆论会给司法机关压力。诚然,司法本应按照严谨的程序进行,可网络上的一些压力,是源于评论中的片面信息,一味要求严惩,这让司法人员如何应对?司法人员本就有案件压力,如今又增添舆论压力,这种压力过大并非好事。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当压力超过这个度时,必然会产生问题。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避免这种过度的压力。
再者,中国有 14 亿人,即便只有少数人发布虚假信息,但其基数庞大,影响力也不容小觑。我们不能只看到少数人的行为,而应关注大众的现象。全国 14 亿人,即使是少数,其数量也很可观,而且影响力较大。比如 14 亿人的 1%,就有几千万人。我们不能只依据 1%的情况,而应参考大众的意见。对方提到网络舆论促进多元化的观点碰撞,却又说大家不能在网上发表意见,只能如何如何,这是一种偏激片面的观点。在网络舆论中,这样偏激片面的观点究竟有多少呢?
此外,对方提到打破信息壁垒,但这往往是碎片化的,许多关键细节被遗漏,导致公众接触到的是片面信息,与深入调查后呈现的全貌相差甚远,容易误导公众的判断。网络是一个多元化的平台,能让我们更好地全面认识事物,但这和网络舆论并无必然联系。网络平台能让大家更好地发展,而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网络舆论。网络舆论代表了更多的发言和言论,可网络信息并不等于网络舆论。比如我们在手机上看到的信息,让我们了解了更多现实信息,这只是网络信息,而非网络舆论。多元的信息多种多样,最终才会形成网络舆论。网络舆论是大众的发言,网络信息是我们接收到的信息,请对方明确这一概念。我们通过这个平台看到更多,自然会有更多的人发表意见。
接下来,我想再咨询一下对方二辩,对方二辩刚刚一直在提到说大家不能在网上发表意见,只能怎样怎样,这种观点是不是偏激片面的呢?
好的,我想先询问一点。刚刚正方所说到的,通过网络舆论,我们的司法不得不重视这件事情。然而,司法一直都是重视民意需求的,并非如正方所说的一直不重视。正方用词有误,通过网络应是让司法更加准确,而非“重确”。而且,刚刚对方一辩还提到,网络舆论会给司法机关压力。诚然,司法本应按照严谨的程序进行,可网络上的一些压力,是源于评论中的片面信息,一味要求严惩,这让司法人员如何应对?司法人员本就有案件压力,如今又增添舆论压力,这种压力过大并非好事。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当压力超过这个度时,必然会产生问题。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避免这种过度的压力。
再者,中国有 14 亿人,即便只有少数人发布虚假信息,但其基数庞大,影响力也不容小觑。我们不能只看到少数人的行为,而应关注大众的现象。全国 14 亿人,即使是少数,其数量也很可观,而且影响力较大。比如 14 亿人的 1%,就有几千万人。我们不能只依据 1%的情况,而应参考大众的意见。对方提到网络舆论促进多元化的观点碰撞,却又说大家不能在网上发表意见,只能如何如何,这是一种偏激片面的观点。在网络舆论中,这样偏激片面的观点究竟有多少呢?
此外,对方提到打破信息壁垒,但这往往是碎片化的,许多关键细节被遗漏,导致公众接触到的是片面信息,与深入调查后呈现的全貌相差甚远,容易误导公众的判断。网络是一个多元化的平台,能让我们更好地全面认识事物,但这和网络舆论并无必然联系。网络平台能让大家更好地发展,而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网络舆论。网络舆论代表了更多的发言和言论,可网络信息并不等于网络舆论。比如我们在手机上看到的信息,让我们了解了更多现实信息,这只是网络信息,而非网络舆论。多元的信息多种多样,最终才会形成网络舆论。网络舆论是大众的发言,网络信息是我们接收到的信息,请对方明确这一概念。我们通过这个平台看到更多,自然会有更多的人发表意见。
接下来,我想再咨询一下对方二辩,对方二辩刚刚一直在提到说大家不能在网上发表意见,只能怎样怎样,这种观点是不是偏激片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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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二辩提到网络舆论存在信息偏差,但按此逻辑,平常生活交流也会出现信息偏差,难道就不交流了吗?对方好几个辩友提到群体效应会影响网上个人看法。我方认为,在网上常见的舆论事件评论区及高端评论下的网友,难道都会带上各自判断吗?难道不是因为这些高尚评论本身象征了人民群众的一种正义,才会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同吗?对方四辩提到若按其逻辑,古代有网络舆论会更好,那古代为何还会有诸多问题,如唐朝、宋朝的一些情况,为何朱元璋、曹元景(此处表述可能存在错误,未明确曹元景的相关信息),宋朝的什么(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清水道等。
对方二辩提到网络舆论存在信息偏差,但按此逻辑,平常生活交流也会出现信息偏差,难道就不交流了吗?对方好几个辩友提到群体效应会影响网上个人看法。我方认为,在网上常见的舆论事件评论区及高端评论下的网友,难道都会带上各自判断吗?难道不是因为这些高尚评论本身象征了人民群众的一种正义,才会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同吗?对方四辩提到若按其逻辑,古代有网络舆论会更好,那古代为何还会有诸多问题,如唐朝、宋朝的一些情况,为何朱元璋、曹元景(此处表述可能存在错误,未明确曹元景的相关信息),宋朝的什么(此处表述不清,可能存在错误),清水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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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些冤假错案获得了重生的机会,但我们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诸多隐患。网络舆论往往在缺乏全面准确信息的情况下就开始发酵。比如,对方的二三辩误解了我方二辩的话,导致产生偏激片面的观点,这在网络上会产生更加负面的影响,使我们离正义更远。而且,人们没有深入思考网络舆论背后所代表的意义以及对整个社会正义体系的破坏。每次都依靠舆论来促进司法,而司法本身是不容我们忽视的,这显然不是实现正义的正确途径。此外,对方辩友认为网络舆论使许多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然而这种惩罚是否真的合理呢?当网络舆论对人进行量刑时,是否已经超过了其本身应有的权限呢?并且,我们对不良信息进行的坚定谴责,往往是基于道德层面。乍一看,这似乎体现了正义,但实际上道德的标准是相对的,且因人而异。以道德之名行所谓的“正义”之事。
首先,一些冤假错案获得了重生的机会,但我们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诸多隐患。网络舆论往往在缺乏全面准确信息的情况下就开始发酵。比如,对方的二三辩误解了我方二辩的话,导致产生偏激片面的观点,这在网络上会产生更加负面的影响,使我们离正义更远。而且,人们没有深入思考网络舆论背后所代表的意义以及对整个社会正义体系的破坏。每次都依靠舆论来促进司法,而司法本身是不容我们忽视的,这显然不是实现正义的正确途径。此外,对方辩友认为网络舆论使许多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然而这种惩罚是否真的合理呢?当网络舆论对人进行量刑时,是否已经超过了其本身应有的权限呢?并且,我们对不良信息进行的坚定谴责,往往是基于道德层面。乍一看,这似乎体现了正义,但实际上道德的标准是相对的,且因人而异。以道德之名行所谓的“正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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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及防御内容。
本环节金句:
自由辩环节,3 分钟自由辩论,双方累计时间均超过 4 分钟,从正方开始。
正方:对方说网络舆论有不良用心,且认为其不好听。网上有一些司法人员也是网络信息的一部分,还有对方提到网络舆论的诸多内容很多人看到,我们要通过官方平台去发表。但我们要注意,有人会通过官方平台给司法机关提意见,然而这并不能让大众看到。因为网络明星本身是大众化的,而网络理论基于人的认知,现在受过教育的人比重在上升,但其的确建立在认知基础上,不能把靠谱信息仅置于个人认知水平上。我想请问,你们的观点是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那你们是想把网络舆论取缔掉,还是怎样呢?我认为对方的观点太偏激、片面,网络上的盲目跟踪和偏激观点在对方这里体现得很明显,对方过于理想化,说什么人们道德水平提高、有辨别能力,但从实际情况看,网络和现实生活中,盲目和偏激观点仍是大多数,实际运行并非如对方理想化的状态进行。
反方:我认为我们的观点没有那么偏激和主观性强,如果硬要这么说,那你们的观点也很偏激。刚才你们提到会存在虚假信息、误导公众、扰乱公众秩序等现象,同时也提到可通过官方平台申报以获得数据来源。网络舆论也是一种工具,能让我们离正义更近,提升互联网时代的平台作用,但网络舆论本身存在弊端,我方一辩在第二点已列出很多网络舆论本身的弊端,这不可忽视。我想问我方辩友对舆论战的看法。我不认可对方三辩观点,对方三辩说我们观点过于理想化,难道网上很多评论都是理想化的?网络上的戾气很强,无法知道点赞者的真实情况,甚至可能存在花钱点赞控制舆论的情况。另外,对方所说的网络舆论、社会舆论,所举的点根本不构成社会舆论。对方说信息从上到下会偏差,而网络在传播过程中也会偏差,大家会根据这些信息进行攻击,因为网上人们比较激动。现实中大家能看到,甚至以后会见面,不能因此就不进行讨论,网络舆论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反而比现实中更快地跳出信息偏差。那为什么说网络舆论会让我们离正义更远呢?我想询问一下对方关于理想的问题,对方辩友理想化地认为网络舆论能聚集众人智慧,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我们看热点事件的讨论,理性的往往是少数,网络舆论若真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情,那为何看完大量网络评论后反而更加迷茫、对世界的真实更加模糊?这不是个人观点,现实生活中大多是这样,理想情况是少数。你们认为人们有自己的判断,所以信息不够具有负面影响。我方认为,舆论是一种浪潮,是人们各种观点的聚集,并非单一理智的发言,而是混杂的复杂发言。它可以推倒一些负面东西,但更多的是淹没他人。所以你们能否证明网络舆论没有带我们走向正义呢?网络舆论对当事人有负面影响是必然的,这对当事人造成影响,是对受害人的二次施暴,是对合法受害者的伤害。所以网络往往会对受害者造成伤害。比如之前的一个事件,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这件事是在司法事情处理后我们才知道的,最后很快给出判决。难道不是因为有众多网民监督,才促使法律机关做出公正判决吗?这是司法机关自己的事情,只是官方发布了,我们才知道。若官方不发布,你们又怎么知道呢?那个事件是三个未成年杀死另外一个女孩,这在法律上是严重的问题,正是因为有众多网民的监督,才有可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自由辩环节,3 分钟自由辩论,双方累计时间均超过 4 分钟,从正方开始。
正方:对方说网络舆论有不良用心,且认为其不好听。网上有一些司法人员也是网络信息的一部分,还有对方提到网络舆论的诸多内容很多人看到,我们要通过官方平台去发表。但我们要注意,有人会通过官方平台给司法机关提意见,然而这并不能让大众看到。因为网络明星本身是大众化的,而网络理论基于人的认知,现在受过教育的人比重在上升,但其的确建立在认知基础上,不能把靠谱信息仅置于个人认知水平上。我想请问,你们的观点是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那你们是想把网络舆论取缔掉,还是怎样呢?我认为对方的观点太偏激、片面,网络上的盲目跟踪和偏激观点在对方这里体现得很明显,对方过于理想化,说什么人们道德水平提高、有辨别能力,但从实际情况看,网络和现实生活中,盲目和偏激观点仍是大多数,实际运行并非如对方理想化的状态进行。
反方:我认为我们的观点没有那么偏激和主观性强,如果硬要这么说,那你们的观点也很偏激。刚才你们提到会存在虚假信息、误导公众、扰乱公众秩序等现象,同时也提到可通过官方平台申报以获得数据来源。网络舆论也是一种工具,能让我们离正义更近,提升互联网时代的平台作用,但网络舆论本身存在弊端,我方一辩在第二点已列出很多网络舆论本身的弊端,这不可忽视。我想问我方辩友对舆论战的看法。我不认可对方三辩观点,对方三辩说我们观点过于理想化,难道网上很多评论都是理想化的?网络上的戾气很强,无法知道点赞者的真实情况,甚至可能存在花钱点赞控制舆论的情况。另外,对方所说的网络舆论、社会舆论,所举的点根本不构成社会舆论。对方说信息从上到下会偏差,而网络在传播过程中也会偏差,大家会根据这些信息进行攻击,因为网上人们比较激动。现实中大家能看到,甚至以后会见面,不能因此就不进行讨论,网络舆论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反而比现实中更快地跳出信息偏差。那为什么说网络舆论会让我们离正义更远呢?我想询问一下对方关于理想的问题,对方辩友理想化地认为网络舆论能聚集众人智慧,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我们看热点事件的讨论,理性的往往是少数,网络舆论若真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情,那为何看完大量网络评论后反而更加迷茫、对世界的真实更加模糊?这不是个人观点,现实生活中大多是这样,理想情况是少数。你们认为人们有自己的判断,所以信息不够具有负面影响。我方认为,舆论是一种浪潮,是人们各种观点的聚集,并非单一理智的发言,而是混杂的复杂发言。它可以推倒一些负面东西,但更多的是淹没他人。所以你们能否证明网络舆论没有带我们走向正义呢?网络舆论对当事人有负面影响是必然的,这对当事人造成影响,是对受害人的二次施暴,是对合法受害者的伤害。所以网络往往会对受害者造成伤害。比如之前的一个事件,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这件事是在司法事情处理后我们才知道的,最后很快给出判决。难道不是因为有众多网民监督,才促使法律机关做出公正判决吗?这是司法机关自己的事情,只是官方发布了,我们才知道。若官方不发布,你们又怎么知道呢?那个事件是三个未成年杀死另外一个女孩,这在法律上是严重的问题,正是因为有众多网民的监督,才有可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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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
在这场关于网络舆论的讨论中,我们双方探讨了网络舆论与正义的关系,而我方认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以下是我方观点:
首先,网络舆论的非理性传播导致我们离正义更远。网上的信息往往缺乏严谨核实的过程,且碎片化、易变化,容易受到情绪偏向影响。这种非理性的传播方式可能导致公众对司法案件和公共事件产生错误认知,影响公正执法。
对方辩友提到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平台的一些机制,我国虽已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仍存在法律数量和质量的问题。在有些领域法律尚未制定,导致法律空白,法律内容不具体,尤其是操作性不强。我国法律的实施机制也存在困难,影响法律的实施效果。
其次,网络信息存在智能缺陷。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使得信息传播缺乏严格筛选,大量虚假信息、谣言在网络上传播。一些不实的新闻报道、恶意的造谣及引导,让人们难以分辨,干扰了人们对事件的正确判断,使人们的判断失去依据。网络舆论常常带有强烈的情绪色彩,网民可能根据个人喜好或偏向冲动发表言论。在一些热点事件中,情绪化的宣泄取代了理性的思考与讨论,形成一边倒的态势。比如“泡猫事件”等,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事实。这种非理性的舆论压力可能对事件个体造成伤害,也可能影响社会对事件的公平判断。网络舆论中的虚假信息问题不容忽视,它会影响人们的判断,使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这种判断也可能导致公众对司法案件产生错误的认知,这是我方一直在强调的。
尽管反方提出了网络舆论促进司法透明、推动改革或提高观众参与度和公众关注度的观点,但我们仍然认为这些观点并未完全抵消网络舆论对正义的负面影响。事实上,网络的负面影响往往更为深远和持久,更容易被人察觉。
其次,网络舆论会破坏司法独立。司法审判应该依据法律,而不是舆论,遵循严格的程序。然而,网络舆论往往会对司法审判施加巨大的压力,干扰法官的判断,如“邓一焦案”和“当错案”等。舆论的过度介入,会使案件审判受到影响,可能导致法官判断偏离法律法规,破坏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网络舆论有时候会在审判前对当事人进行预先定性,形成所谓的舆论审判,这不仅违背了无罪推定的原则,也让司法机关在审判时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难以公正地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裁决,严重干扰了正常司法程序。
再者,网络舆论对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网络舆论可能引发社会群体间的矛盾冲突,侵犯个人权利。个人信息无限制的曝光,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困扰和伤害,这与正义毫无关系。
不可否认,网络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一些作用,但我方认为其负面影响更为显著,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
在这场关于网络舆论的讨论中,我们双方探讨了网络舆论与正义的关系,而我方认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远了。以下是我方观点:
首先,网络舆论的非理性传播导致我们离正义更远。网上的信息往往缺乏严谨核实的过程,且碎片化、易变化,容易受到情绪偏向影响。这种非理性的传播方式可能导致公众对司法案件和公共事件产生错误认知,影响公正执法。
对方辩友提到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平台的一些机制,我国虽已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仍存在法律数量和质量的问题。在有些领域法律尚未制定,导致法律空白,法律内容不具体,尤其是操作性不强。我国法律的实施机制也存在困难,影响法律的实施效果。
其次,网络信息存在智能缺陷。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使得信息传播缺乏严格筛选,大量虚假信息、谣言在网络上传播。一些不实的新闻报道、恶意的造谣及引导,让人们难以分辨,干扰了人们对事件的正确判断,使人们的判断失去依据。网络舆论常常带有强烈的情绪色彩,网民可能根据个人喜好或偏向冲动发表言论。在一些热点事件中,情绪化的宣泄取代了理性的思考与讨论,形成一边倒的态势。比如“泡猫事件”等,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事实。这种非理性的舆论压力可能对事件个体造成伤害,也可能影响社会对事件的公平判断。网络舆论中的虚假信息问题不容忽视,它会影响人们的判断,使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这种判断也可能导致公众对司法案件产生错误的认知,这是我方一直在强调的。
尽管反方提出了网络舆论促进司法透明、推动改革或提高观众参与度和公众关注度的观点,但我们仍然认为这些观点并未完全抵消网络舆论对正义的负面影响。事实上,网络的负面影响往往更为深远和持久,更容易被人察觉。
其次,网络舆论会破坏司法独立。司法审判应该依据法律,而不是舆论,遵循严格的程序。然而,网络舆论往往会对司法审判施加巨大的压力,干扰法官的判断,如“邓一焦案”和“当错案”等。舆论的过度介入,会使案件审判受到影响,可能导致法官判断偏离法律法规,破坏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网络舆论有时候会在审判前对当事人进行预先定性,形成所谓的舆论审判,这不仅违背了无罪推定的原则,也让司法机关在审判时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难以公正地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裁决,严重干扰了正常司法程序。
再者,网络舆论对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网络舆论可能引发社会群体间的矛盾冲突,侵犯个人权利。个人信息无限制的曝光,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困扰和伤害,这与正义毫无关系。
不可否认,网络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一些作用,但我方认为其负面影响更为显著,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是否有助于实现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公平合理的理念和行为准则,若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则认为网络舆论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尽管网络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一些作用,但反方认为其负面影响更为显著,让我们离正义更远。
对方辩友主要提出了一些网络舆论的弊端,如网络暴力、谣言传播等现象,以此证明网络舆论会让我们离正义渐远。然而我方认为,这只是网络舆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部分问题,并非对其整体推动正义的否定。
首先,网络舆论具有强大的监督功能。在当今社会,它如同一个无处不在的监管者,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例如在一些官员腐败案件中,前几年很火的孙小果案,以及表哥杨达才事件,网络舆论往往能够率先暴露一些蛛丝马迹,进而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与质疑,促使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最终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这种监督力量使得权力能在阳光下运行,极大减少了权力的寻租与暗箱操作的空间,有力保障了公民的权利,推动了社会进步,促进了公平正义的实现。
其次,网络舆论促进了信息的快速传播与共享,极大地增强了信息透明度。在以往,信息传播渠道有限且速度缓慢,许多社会不公现象被掩埋在黑暗之中。而在如今的网络时代,任何角落发生的事件都有可能在瞬间传遍全球。以昆山反杀案为例,事件发生后,网络舆论迅速跟进,各种信息不断涌现,公众得以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不仅避免了信息被单方面操控,也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充分考虑民众的意见和社会影响,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更加公正合理的判决,更加彰显了正义。
再者,网络舆论能够凝聚社会共识,激发民众对正义的追求热情。当一个社会事件引发网络热议,不同阶层、不同地域的人们参与讨论,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对正义的共同认知。例如对一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关注,网络舆论能够汇聚全社会的爱心与力量,推动相关政策出台与完善,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正义天空。同时,这种共识也会对立法和司法产生积极影响,促使法律制度更加贴合社会正义的需求。
此外,网络舆论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广泛参与的平台,极大地提升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每个个体都能够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对社会事件的看法和观点,不再是旁观者。无论是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还是呼吁网民积极发声,都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推动政府改进工作并解决这些问题。
对方辩友主要提出了一些网络舆论的弊端,如网络暴力、谣言传播等现象,以此证明网络舆论会让我们离正义渐远。然而我方认为,这只是网络舆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部分问题,并非对其整体推动正义的否定。
首先,网络舆论具有强大的监督功能。在当今社会,它如同一个无处不在的监管者,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例如在一些官员腐败案件中,前几年很火的孙小果案,以及表哥杨达才事件,网络舆论往往能够率先暴露一些蛛丝马迹,进而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与质疑,促使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最终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这种监督力量使得权力能在阳光下运行,极大减少了权力的寻租与暗箱操作的空间,有力保障了公民的权利,推动了社会进步,促进了公平正义的实现。
其次,网络舆论促进了信息的快速传播与共享,极大地增强了信息透明度。在以往,信息传播渠道有限且速度缓慢,许多社会不公现象被掩埋在黑暗之中。而在如今的网络时代,任何角落发生的事件都有可能在瞬间传遍全球。以昆山反杀案为例,事件发生后,网络舆论迅速跟进,各种信息不断涌现,公众得以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不仅避免了信息被单方面操控,也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充分考虑民众的意见和社会影响,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更加公正合理的判决,更加彰显了正义。
再者,网络舆论能够凝聚社会共识,激发民众对正义的追求热情。当一个社会事件引发网络热议,不同阶层、不同地域的人们参与讨论,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对正义的共同认知。例如对一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关注,网络舆论能够汇聚全社会的爱心与力量,推动相关政策出台与完善,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正义天空。同时,这种共识也会对立法和司法产生积极影响,促使法律制度更加贴合社会正义的需求。
此外,网络舆论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广泛参与的平台,极大地提升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每个个体都能够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对社会事件的看法和观点,不再是旁观者。无论是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还是呼吁网民积极发声,都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推动政府改进工作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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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网络舆论通过其强大的监督功能、促进信息传播与共享、凝聚社会共识以及为公民提供参与平台等方面,推动了社会进步,促进了公平正义的实现,让我们离正义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