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直接进行立论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3 分钟。
所谓烧钱式营销,是将大量的资金以及各种营销解决方案投入产品的开拓。烧钱式营销与以往营销最大的差异在于把宣传重心置于满足用户及市场需求。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这种营销方式具有可复用性,能提升商业效益,是可取的,且有助于建立优势市场的根基。
在这个多媒体经济发展的时代,我们的注意力很容易被爆炸的信息所淹没,从而无法接收有效信息。而烧钱式营销的核心便是满足用户及市场需求。对于海外蓝海市场,这一点尤为重要。合理的出海策略应是在快速拓展的同时,在多媒体上发布能得到消费者认可的内容。比如,据调查,互动量前十的日文中,有八个月的热门内容均为萌宠类。另外,作为一个 2022 年 9 月才推出的跨境电商平台,在一年之末的五次访客数量已达到 47 亿,位列前二。由此可见,企业通过在海外市场进行烧钱式营销,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收获大量的商业效益,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商业模式。
烧钱式营销能够刺激消费欲望。当今世界经济形势下,人们对于消费需求仍趋于谨慎态度。根据全球经济展望,2020 年代的经济增长率相比 2010 年代有所下降,许多人面对互联网产品时不敢消费。新研究院发布的 2020 年平台联名消费调研报告显示,参与调研的 86%的消费者表示有过消费顾虑。所以,在企业对文明生产等高标准的要求下,学会利用优势市场和城市,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有了更多的消费意愿,这最终将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例如,2020 年 6 月,通过一系列营销活动,为市场带来了一波活力,促进了经济流转,使市场重新充满活力,形成了百花齐放的良好市场态势。
我方认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谢谢。
(后面询问是否能听清的部分与立论内容无关,未体现在上述校对方案中)
下面直接进行立论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3 分钟。
所谓烧钱式营销,是将大量的资金以及各种营销解决方案投入产品的开拓。烧钱式营销与以往营销最大的差异在于把宣传重心置于满足用户及市场需求。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这种营销方式具有可复用性,能提升商业效益,是可取的,且有助于建立优势市场的根基。
在这个多媒体经济发展的时代,我们的注意力很容易被爆炸的信息所淹没,从而无法接收有效信息。而烧钱式营销的核心便是满足用户及市场需求。对于海外蓝海市场,这一点尤为重要。合理的出海策略应是在快速拓展的同时,在多媒体上发布能得到消费者认可的内容。比如,据调查,互动量前十的日文中,有八个月的热门内容均为萌宠类。另外,作为一个 2022 年 9 月才推出的跨境电商平台,在一年之末的五次访客数量已达到 47 亿,位列前二。由此可见,企业通过在海外市场进行烧钱式营销,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收获大量的商业效益,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商业模式。
烧钱式营销能够刺激消费欲望。当今世界经济形势下,人们对于消费需求仍趋于谨慎态度。根据全球经济展望,2020 年代的经济增长率相比 2010 年代有所下降,许多人面对互联网产品时不敢消费。新研究院发布的 2020 年平台联名消费调研报告显示,参与调研的 86%的消费者表示有过消费顾虑。所以,在企业对文明生产等高标准的要求下,学会利用优势市场和城市,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有了更多的消费意愿,这最终将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例如,2020 年 6 月,通过一系列营销活动,为市场带来了一波活力,促进了经济流转,使市场重新充满活力,形成了百花齐放的良好市场态势。
我方认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谢谢。
(后面询问是否能听清的部分与立论内容无关,未体现在上述校对方案中)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认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为: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请问今天我花 100 万整容,和万达公司花 100 万打个小广告,这两种花钱有何区别?什么叫烧钱?我方认为,烧钱式营销不是花钱的数额问题,因为无法确定一个基准线来界定花多少才叫做烧钱式营销。而且我们发现,从 2012 年网购兴盛以来,烧钱式营销是为了驱逐竞争对手,不惜亏本吸引消费者,比如美团、滴滴通过补贴用户,做低于成本价的买卖,这就是烧钱式营销。滴滴搞烧钱式营销,在国内垄断了市场,每公里平均价格逐年上涨,这对市场和消费者产生了负面影响。请问企业在中国搞烧钱式营销成功了,在海外就一定会成功吗?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烧钱式营销的出海策略是开拓市场,打造消费者认可的品牌内容,我们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并不是单纯为了驱逐竞争对手而不惜亏本。对于垄断问题,我国有垄断法,如果国家没有制裁,就说明其并非违反法律法规。中国企业在国内搞烧钱式营销成功,并不意味着在海外一定能成功。中国前十大互联网公司市值总和 19.922 亿人民币,而美国微软一个公司市值就达到 21.58 亿人民币。在这样的市值差距下,中国要如何在海外进行有效的烧钱式营销并获得好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在 2023 年 2 月,季诺拿下了美国春晚的两个广告位,花费了 700 万美元,当天有 2.08 亿美国观众观看比赛,当天 APP 下载量增加。所以,这不属于烧钱式营销,因为我们的烧钱式营销会有亏本,而这种投入是为了获得即时回报。后续我们会给出更多解释。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为: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请问今天我花 100 万整容,和万达公司花 100 万打个小广告,这两种花钱有何区别?什么叫烧钱?我方认为,烧钱式营销不是花钱的数额问题,因为无法确定一个基准线来界定花多少才叫做烧钱式营销。而且我们发现,从 2012 年网购兴盛以来,烧钱式营销是为了驱逐竞争对手,不惜亏本吸引消费者,比如美团、滴滴通过补贴用户,做低于成本价的买卖,这就是烧钱式营销。滴滴搞烧钱式营销,在国内垄断了市场,每公里平均价格逐年上涨,这对市场和消费者产生了负面影响。请问企业在中国搞烧钱式营销成功了,在海外就一定会成功吗?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烧钱式营销的出海策略是开拓市场,打造消费者认可的品牌内容,我们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并不是单纯为了驱逐竞争对手而不惜亏本。对于垄断问题,我国有垄断法,如果国家没有制裁,就说明其并非违反法律法规。中国企业在国内搞烧钱式营销成功,并不意味着在海外一定能成功。中国前十大互联网公司市值总和 19.922 亿人民币,而美国微软一个公司市值就达到 21.58 亿人民币。在这样的市值差距下,中国要如何在海外进行有效的烧钱式营销并获得好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在 2023 年 2 月,季诺拿下了美国春晚的两个广告位,花费了 700 万美元,当天有 2.08 亿美国观众观看比赛,当天 APP 下载量增加。所以,这不属于烧钱式营销,因为我们的烧钱式营销会有亏本,而这种投入是为了获得即时回报。后续我们会给出更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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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为:反方一辩·立论
反方一辩开篇立论如下:
城市营销中,网约车、共享单车、外卖等行业为了试图驱逐竞争对手,使规模迅速增大,亏本使用大量折扣、现金返现等刺激性营销手段。而这种方式在拓展海外市场时是否可取?从企业、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对市场营销分类维度进行分析,我方认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可取。理由如下:
首先,对企业本身来说,烧钱式营销的可行性存在问题。其一,在资金方面,对于初创公司而言,烧钱式营销的资金条件苛刻。据显示,2013 至 2018 年间,视频消费领域在资金总额高达 240 亿元人民币。北京的案例中,四个月内消耗了 3.5 亿美元,十个月用于补贴的总额高达近 1 亿元人民币。如此疯狂的烧钱速度,需要极其雄厚的资本支持。要获得这样一笔巨额投资,在如今的资本市场,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并非易事。除此之外,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相比,在资金方面也并不一定占据优势地位。在中国和美国前几家公司总市值次级报告中显示,国内企业市值较低。台积电公司总市值为 400 万亿元,而在美国,微软等企业市值达到 21.5 万亿元,且美国前五名企业均为互联网科技企业。在市场上,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较低,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海外品牌的产品。在中国,外资进入某些行业和领域需要严格限制,这才使得某些国内企业可以采用烧钱式营销进行垄断市场。而在海外市场环境更加包容、竞争对手更多且实力雄厚的情况下,国内企业想要垄断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企业必须依靠真正的产品优势和合理的价格策略,才能在海外市场盈利立足。
其次,对于消费者市场而言,烧钱式营销未必能满足我们对消费市场的期待。消费者所希望的产品通常是多样化、切实可信的,而企业进行烧钱式营销时,往往没有对产品进行精心打磨。在烧钱式营销过程中,企业打压其他企业,垄断市场,还可以对产品进行随意定价,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这种营销方式本身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因为不是所有企业都具备烧钱式营销的实力。这样会导致市场发展越来越不合理,产品质量也会越来越差。最后,所有企业应该通过提高核心技术、优化产品、提高服务质量的方式来发展,而不是依靠烧钱式营销来提高竞争力。因此,我方认为烧钱式营销在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不可取。
感谢反方一辩。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为:反方一辩·立论
反方一辩开篇立论如下:
城市营销中,网约车、共享单车、外卖等行业为了试图驱逐竞争对手,使规模迅速增大,亏本使用大量折扣、现金返现等刺激性营销手段。而这种方式在拓展海外市场时是否可取?从企业、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对市场营销分类维度进行分析,我方认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可取。理由如下:
首先,对企业本身来说,烧钱式营销的可行性存在问题。其一,在资金方面,对于初创公司而言,烧钱式营销的资金条件苛刻。据显示,2013 至 2018 年间,视频消费领域在资金总额高达 240 亿元人民币。北京的案例中,四个月内消耗了 3.5 亿美元,十个月用于补贴的总额高达近 1 亿元人民币。如此疯狂的烧钱速度,需要极其雄厚的资本支持。要获得这样一笔巨额投资,在如今的资本市场,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并非易事。除此之外,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相比,在资金方面也并不一定占据优势地位。在中国和美国前几家公司总市值次级报告中显示,国内企业市值较低。台积电公司总市值为 400 万亿元,而在美国,微软等企业市值达到 21.5 万亿元,且美国前五名企业均为互联网科技企业。在市场上,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较低,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海外品牌的产品。在中国,外资进入某些行业和领域需要严格限制,这才使得某些国内企业可以采用烧钱式营销进行垄断市场。而在海外市场环境更加包容、竞争对手更多且实力雄厚的情况下,国内企业想要垄断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企业必须依靠真正的产品优势和合理的价格策略,才能在海外市场盈利立足。
其次,对于消费者市场而言,烧钱式营销未必能满足我们对消费市场的期待。消费者所希望的产品通常是多样化、切实可信的,而企业进行烧钱式营销时,往往没有对产品进行精心打磨。在烧钱式营销过程中,企业打压其他企业,垄断市场,还可以对产品进行随意定价,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这种营销方式本身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因为不是所有企业都具备烧钱式营销的实力。这样会导致市场发展越来越不合理,产品质量也会越来越差。最后,所有企业应该通过提高核心技术、优化产品、提高服务质量的方式来发展,而不是依靠烧钱式营销来提高竞争力。因此,我方认为烧钱式营销在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不可取。
感谢反方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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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本身、消费者市场以及市场营销的合理性等方面来判断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否可取。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烧钱式营销在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不可取,企业应依靠真正的产品优势和合理的价格策略,以及通过提高核心技术、优化产品、提高服务质量的方式来发展。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为: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您好,想问您,您方认为有什么可取的商业模式吗?就是有什么可取的竞争手段吗? 反方一辩:我方支持以技术革新为重,为核心竞争手段。 正方二辩:我想问您,如果现在有一种竞争手段没有违法乱纪,并且已经成功了,然后有人去重新采取这个已经成功的方法,也成功了,那这样是不是一种可取的竞争手段? 反方一辩:这种手段有可能会扰乱市场环境,扰乱市场环境就并不可取。 正方二辩:我们认为可取的竞争手段是能够带来商业效益,并且已经有这样的成功案例了,接下来我会给您举证。那第 2 个问题,对方辩友,您是认为烧钱式营销必须亏本是吗? 反方一辩:首先回答您的上一个问题,一个营销方式可不可取,并不只是要看它对这个企业是否盈利,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权益是否受损。 正方二辩:您先回答我这个问题,我想问您烧钱式营销是不是必须亏本? 反方一辩:我方非常不同意您方这个观点,为什么烧钱式营销必须亏本?您觉得那些大企业都是傻子吗?必须亏本他们才去进行烧钱式营销?那我想问您,作为一个拼多多在海外拓展的平台,他也烧了那么多钱,可是他公司体量那么大,他也没有亏本啊,他烧了那么多钱,第二天他就能赚回来。所以说您方对烧钱式营销的定义,我认为是不可取的。 正方二辩:还有对方辩友,刚刚我给您讲到提莫的这个例子,他其实虽然收了很多钱,但是他在 2024 年就已经赚回来了上百倍的收益,那这样的烧钱式营销,您觉得如果您不进行烧钱式营销,您要怎样才能达到如此一样的业绩? 正方时间到,甲方可以非常简短地回答问题。 正方二辩:所以呀,所以说您花 100 万跟拼多多花 100 万是不一样的呀,有没有烧钱,烧钱什么意思,就是钱您石沉大海就是不见了,您就花。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为: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您好,想问您,您方认为有什么可取的商业模式吗?就是有什么可取的竞争手段吗? 反方一辩:我方支持以技术革新为重,为核心竞争手段。 正方二辩:我想问您,如果现在有一种竞争手段没有违法乱纪,并且已经成功了,然后有人去重新采取这个已经成功的方法,也成功了,那这样是不是一种可取的竞争手段? 反方一辩:这种手段有可能会扰乱市场环境,扰乱市场环境就并不可取。 正方二辩:我们认为可取的竞争手段是能够带来商业效益,并且已经有这样的成功案例了,接下来我会给您举证。那第 2 个问题,对方辩友,您是认为烧钱式营销必须亏本是吗? 反方一辩:首先回答您的上一个问题,一个营销方式可不可取,并不只是要看它对这个企业是否盈利,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权益是否受损。 正方二辩:您先回答我这个问题,我想问您烧钱式营销是不是必须亏本? 反方一辩:我方非常不同意您方这个观点,为什么烧钱式营销必须亏本?您觉得那些大企业都是傻子吗?必须亏本他们才去进行烧钱式营销?那我想问您,作为一个拼多多在海外拓展的平台,他也烧了那么多钱,可是他公司体量那么大,他也没有亏本啊,他烧了那么多钱,第二天他就能赚回来。所以说您方对烧钱式营销的定义,我认为是不可取的。 正方二辩:还有对方辩友,刚刚我给您讲到提莫的这个例子,他其实虽然收了很多钱,但是他在 2024 年就已经赚回来了上百倍的收益,那这样的烧钱式营销,您觉得如果您不进行烧钱式营销,您要怎样才能达到如此一样的业绩? 正方时间到,甲方可以非常简短地回答问题。 正方二辩:所以呀,所以说您花 100 万跟拼多多花 100 万是不一样的呀,有没有烧钱,烧钱什么意思,就是钱您石沉大海就是不见了,您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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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为:反方二辩 · 小结
首先,我先简单解释一下对方的几个问题。关于烧钱式营销,其来源是 2012 年网购兴起之时,描述的是企业一开始先亏本吸引用户,在抢占一定市场份额后再恢复原价的行为。对方辩友不能认为花了很多钱就是烧钱式营销,我问过对方能否给出营销基本概念,即花了多少钱才算烧钱式营销。这也说明烧钱式营销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比如前期发放大额红包亏本,后期逐渐把价格抬上去,像滴滴一开始一毛钱、一分钱打车,之后再慢慢恢复正常价格,这才是烧钱式营销。
现在回到我方的论点。对于很多初创公司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他们不具备烧钱的资本。比如京东,在开始烧钱之前,连续 11 年没有盈利。烧得起钱的往往是大公司,因为他们有资本,这种竞争对小企业是不公平的。
其次,在美国资本市场的融资模式主要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据统计,美国公司内部融资比例高达 75%,而中国企业不足 10%。换句话说,中国企业融资极度依赖外部资金,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因此,在烧钱方面,中国企业是拼不过国外资本的,因为钱包没有别人深,所谓的大手笔可能只是别人资金的一个零头。
最后,从消费者角度来看,霞光智库研究所 02S 中国冠境电康北美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价格敏感度和是否了解品牌在消费者选择原因中只占到三成比例。而今年亚马逊最近推出的全球电商消费趋势及选品报告也指出,近半数消费者期望在生活的四个环节中能够运用硬核科技,并提升日常生活中的科技感。烧钱式营销的目的是亏本吸引消费者,然后逐渐回本,这是其基本原理,请对方不要搞混。感谢!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为:反方二辩 · 小结
首先,我先简单解释一下对方的几个问题。关于烧钱式营销,其来源是 2012 年网购兴起之时,描述的是企业一开始先亏本吸引用户,在抢占一定市场份额后再恢复原价的行为。对方辩友不能认为花了很多钱就是烧钱式营销,我问过对方能否给出营销基本概念,即花了多少钱才算烧钱式营销。这也说明烧钱式营销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比如前期发放大额红包亏本,后期逐渐把价格抬上去,像滴滴一开始一毛钱、一分钱打车,之后再慢慢恢复正常价格,这才是烧钱式营销。
现在回到我方的论点。对于很多初创公司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他们不具备烧钱的资本。比如京东,在开始烧钱之前,连续 11 年没有盈利。烧得起钱的往往是大公司,因为他们有资本,这种竞争对小企业是不公平的。
其次,在美国资本市场的融资模式主要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据统计,美国公司内部融资比例高达 75%,而中国企业不足 10%。换句话说,中国企业融资极度依赖外部资金,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因此,在烧钱方面,中国企业是拼不过国外资本的,因为钱包没有别人深,所谓的大手笔可能只是别人资金的一个零头。
最后,从消费者角度来看,霞光智库研究所 02S 中国冠境电康北美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价格敏感度和是否了解品牌在消费者选择原因中只占到三成比例。而今年亚马逊最近推出的全球电商消费趋势及选品报告也指出,近半数消费者期望在生活的四个环节中能够运用硬核科技,并提升日常生活中的科技感。烧钱式营销的目的是亏本吸引消费者,然后逐渐回本,这是其基本原理,请对方不要搞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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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正方二辩·小结
好,首先对方辩友,我认为我们对烧钱式营销存在诸多矛盾看法。认为烧钱式营销一定会亏本,这个问题很奇怪。瑞幸整天卖 9 块 9 的咖啡,难道能说瑞幸是在亏钱吗?瑞幸应该一直是在盈利的。倘若价格一高,在如今的市场上……
所以这是我们需要明确的第一个点,烧钱去营销,实际上是企业给消费者一些福利补贴,投入大量广告进行大量推广。其目的是为了占据大量市场份额,使产品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并被大众所熟悉。在当今时代,已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消费者欲望降低,注意力分散。在这个信息过载的时代,有企业愿意为推广产品进行烧钱营销,通过快速扩大产品认知度和用户量级提升竞争力,建立竞争优势,抢占先机。其中不乏美团的优惠饭,还有滴滴的各种代金券、打折券,以及双十一的百亿补贴。这些大企业的手段能够激发消费者消费欲望,让企业盈利,推动背后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促进整个市场的经济发展。有了更多的经济流转,市场才能更具活力,市场形态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这是我方要跟您说的第二个点。您方总是提及垄断,首先我方要强调的是,我们国家有反垄断法。说滴滴现在垄断了市场,但是滴滴并未收到国家的法律函或律师函,让其去打官司或怎样,说明国家并不认为其犯法,表明国家对这种状态是认可的。其次,像微信、QQ 这些占据互联网通讯工具市场大部分份额的产品,如果它们垄断市场了,那它们大可对用户每天收取聊天费用,但它们并没有这样做。这是因为企业为了留住用户,即便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也会注重自身质量和用户体验。时间到了。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正方二辩·小结
好,首先对方辩友,我认为我们对烧钱式营销存在诸多矛盾看法。认为烧钱式营销一定会亏本,这个问题很奇怪。瑞幸整天卖 9 块 9 的咖啡,难道能说瑞幸是在亏钱吗?瑞幸应该一直是在盈利的。倘若价格一高,在如今的市场上……
所以这是我们需要明确的第一个点,烧钱去营销,实际上是企业给消费者一些福利补贴,投入大量广告进行大量推广。其目的是为了占据大量市场份额,使产品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并被大众所熟悉。在当今时代,已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消费者欲望降低,注意力分散。在这个信息过载的时代,有企业愿意为推广产品进行烧钱营销,通过快速扩大产品认知度和用户量级提升竞争力,建立竞争优势,抢占先机。其中不乏美团的优惠饭,还有滴滴的各种代金券、打折券,以及双十一的百亿补贴。这些大企业的手段能够激发消费者消费欲望,让企业盈利,推动背后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促进整个市场的经济发展。有了更多的经济流转,市场才能更具活力,市场形态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这是我方要跟您说的第二个点。您方总是提及垄断,首先我方要强调的是,我们国家有反垄断法。说滴滴现在垄断了市场,但是滴滴并未收到国家的法律函或律师函,让其去打官司或怎样,说明国家并不认为其犯法,表明国家对这种状态是认可的。其次,像微信、QQ 这些占据互联网通讯工具市场大部分份额的产品,如果它们垄断市场了,那它们大可对用户每天收取聊天费用,但它们并没有这样做。这是因为企业为了留住用户,即便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也会注重自身质量和用户体验。时间到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烧钱式营销是否能够通过快速扩大产品认知度和用户量级提升竞争力,建立竞争优势,抢占先机,以及是否能够促进市场的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本环节金句:
正方四辩与反方四辩进行对辩环节。
正方四辩:我们市场不断前企业无私贡献,提高质量,只为了消费者服务的市场就是你们希望的是么?如果从消费者角度来看是这样,所以基于此我们来聊一聊。对方同学问你奶茶为什么算互联网产品?奶茶的营销,它跟《梦华录》营销算是互联网产品一部分,但是那你方能举一个例子告诉我,哪个企业正在注重无私奉献的事情。我可以分两层,第一层,既然您方说它属于互联网,你方就要给我证,为什么微信通过联名就可以让美国接纳微 Chat 的,对微 CH 的,对微 CH 那个 at APP 收取关税,然后其次我再往下问你,你方知不知道瑞幸为什么是烧钱营销,是因为他在刚开始的时候,他发送了买几杯送几杯的营销方式,在那期间他是完全亏本,然后同时他通过快速烧钱式营销,把所有的门店扩展到全国各个城市来达到它的占有率,此时他打压了对面很多的咖啡店,我想问你,为什么在您方的样例里面它是好的。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我觉得你不要太注重于瑞幸,不能说因为现在瑞幸做得好,所以我们大家一起来讨厌瑞幸,所以你说的这些也没有回答我问题,你万一举不出来告诉我一个企业他是在无私贡献的,提升质量给服务消费者,那我还要往下问你啊。对方辩友,你知道 Google reader 吗?
正方四辩:我不知道。
反方四辩:但是我想跟你说的是,你知道吗,最近微信在美国的烧钱式营销定名失败,原因就是他跟其他的星巴克、manner 还有那些它的咖啡豆上面没有核心竞争力,它的性价比在美国也达不到,所以发现没核心竞争力才是在海外市场的关键手段,烧钱式营销,通过迅速占领国外市场的,就您方所谓的这种方式已经不可取了。然后我接着往下问,你如果说通过烧钱式营销,我的钱都烧到营销上了,我产品研发怎么办?所以对方辩友当前是烧钱营销没烧成功,我觉得应该是要反思自己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否定掉整个这个商业模式。对方辩友你也不知道 to read 是什么,为什么?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小圈子里面的优质软件,但就因为人少,所以慢慢的就停止它的服务,那我们会发现这个时代不是说我们只要有一个好的东西,我们有个好技术力的东西,就叫做能够推广出去,如果我们没有主动的去营销的话,那对方辩友你告诉我,我怎么知道有这个产品。关键不在于那个圈的大小,毕竟农民工也不太能用知网,你要给我论证的是,知网用的烧钱式营销,我们所有的知识分子都会用知网,并且呢,知网也会能达到很好的技术研发。Google reader 作为当年被评价为最好的 RSS 架构订阅服务器,那在这种被评价最好的情况下,为什么最后还是会关闭呢?就是因为它没有营销啊,所以我觉得这个时代不是说我酒香不怕巷子深,而是说酒香也怕巷子深,所以对方辩友,这个地方我觉得已经聊得很清楚,所以后面我就为告诉你为什么烧钱式营销不够刺激我们消费的欲望,好,时间到下面,有请。
正方四辩与反方四辩进行对辩环节。
正方四辩:我们市场不断前企业无私贡献,提高质量,只为了消费者服务的市场就是你们希望的是么?如果从消费者角度来看是这样,所以基于此我们来聊一聊。对方同学问你奶茶为什么算互联网产品?奶茶的营销,它跟《梦华录》营销算是互联网产品一部分,但是那你方能举一个例子告诉我,哪个企业正在注重无私奉献的事情。我可以分两层,第一层,既然您方说它属于互联网,你方就要给我证,为什么微信通过联名就可以让美国接纳微 Chat 的,对微 CH 的,对微 CH 那个 at APP 收取关税,然后其次我再往下问你,你方知不知道瑞幸为什么是烧钱营销,是因为他在刚开始的时候,他发送了买几杯送几杯的营销方式,在那期间他是完全亏本,然后同时他通过快速烧钱式营销,把所有的门店扩展到全国各个城市来达到它的占有率,此时他打压了对面很多的咖啡店,我想问你,为什么在您方的样例里面它是好的。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我觉得你不要太注重于瑞幸,不能说因为现在瑞幸做得好,所以我们大家一起来讨厌瑞幸,所以你说的这些也没有回答我问题,你万一举不出来告诉我一个企业他是在无私贡献的,提升质量给服务消费者,那我还要往下问你啊。对方辩友,你知道 Google reader 吗?
正方四辩:我不知道。
反方四辩:但是我想跟你说的是,你知道吗,最近微信在美国的烧钱式营销定名失败,原因就是他跟其他的星巴克、manner 还有那些它的咖啡豆上面没有核心竞争力,它的性价比在美国也达不到,所以发现没核心竞争力才是在海外市场的关键手段,烧钱式营销,通过迅速占领国外市场的,就您方所谓的这种方式已经不可取了。然后我接着往下问,你如果说通过烧钱式营销,我的钱都烧到营销上了,我产品研发怎么办?所以对方辩友当前是烧钱营销没烧成功,我觉得应该是要反思自己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否定掉整个这个商业模式。对方辩友你也不知道 to read 是什么,为什么?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小圈子里面的优质软件,但就因为人少,所以慢慢的就停止它的服务,那我们会发现这个时代不是说我们只要有一个好的东西,我们有个好技术力的东西,就叫做能够推广出去,如果我们没有主动的去营销的话,那对方辩友你告诉我,我怎么知道有这个产品。关键不在于那个圈的大小,毕竟农民工也不太能用知网,你要给我论证的是,知网用的烧钱式营销,我们所有的知识分子都会用知网,并且呢,知网也会能达到很好的技术研发。Google reader 作为当年被评价为最好的 RSS 架构订阅服务器,那在这种被评价最好的情况下,为什么最后还是会关闭呢?就是因为它没有营销啊,所以我觉得这个时代不是说我酒香不怕巷子深,而是说酒香也怕巷子深,所以对方辩友,这个地方我觉得已经聊得很清楚,所以后面我就为告诉你为什么烧钱式营销不够刺激我们消费的欲望,好,时间到下面,有请。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四辩:
正方三辩进行盘问:
首先,对方辩友提到初创公司烧不过大公司,那我方想问,你们所倡导的以技术革新为核心的方式就能胜过大公司了吗?这是我们进行的第二层比较。当走出国外,资本没有国外雄厚,营销不能靠烧钱式营销,这条路对国内产品来讲是科学的。像大疆、小米,都是靠自身性价比和独特技术壁垒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而不是靠烧钱式营销。所以,您方一直用成功的烧钱式营销论证其合理性,但没有考虑到并非所有产业和公司都适用。
从产品创新角度来讲,小公司也卷不过大公司。既然您方一辩稿提到小公司烧不过大公司,中国行业在海外会受到限制,那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通过烧钱式营销达到您方口中的垄断效果?
举个例子,之前有个可以选择个性化食谱并让人帮忙做的品牌,不像美团直接是外卖,但这个品牌被美团收购了。为什么美团没有发挥这个品牌的技术呢?很显然,这个技术本身没什么用,美团收购了也不用,说明这个东西不符合时代要求。您口中所谓的小公司的科技创新,并不顺应市场时代,它被淘汰不是因为烧钱式营销的打压。
我进一步问您,若不通过营销,要通过什么方法来刺激大家的消费欲望?第一,之所以这个技术没发展起来,是因为它没用,且威胁到了美团自身业务。若将其发扬光大,美团不仅不能得到更多收益,反而自身主流业务会被挤压,人们可能不再用美团外卖。第二,我方倡导不要烧钱式营销,不是不营销,而是将烧钱打压竞争对手的那部分资金,转去研发产品,提高技术壁垒,以达到消费者和供应方都满意的良好局面,这才是我方认为可取的竞争手段应有的样态。
最后,我想知道在烧钱式营销的费用中,哪部分用来打压,哪部分用来宣传?
正方三辩进行盘问:
首先,对方辩友提到初创公司烧不过大公司,那我方想问,你们所倡导的以技术革新为核心的方式就能胜过大公司了吗?这是我们进行的第二层比较。当走出国外,资本没有国外雄厚,营销不能靠烧钱式营销,这条路对国内产品来讲是科学的。像大疆、小米,都是靠自身性价比和独特技术壁垒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而不是靠烧钱式营销。所以,您方一直用成功的烧钱式营销论证其合理性,但没有考虑到并非所有产业和公司都适用。
从产品创新角度来讲,小公司也卷不过大公司。既然您方一辩稿提到小公司烧不过大公司,中国行业在海外会受到限制,那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通过烧钱式营销达到您方口中的垄断效果?
举个例子,之前有个可以选择个性化食谱并让人帮忙做的品牌,不像美团直接是外卖,但这个品牌被美团收购了。为什么美团没有发挥这个品牌的技术呢?很显然,这个技术本身没什么用,美团收购了也不用,说明这个东西不符合时代要求。您口中所谓的小公司的科技创新,并不顺应市场时代,它被淘汰不是因为烧钱式营销的打压。
我进一步问您,若不通过营销,要通过什么方法来刺激大家的消费欲望?第一,之所以这个技术没发展起来,是因为它没用,且威胁到了美团自身业务。若将其发扬光大,美团不仅不能得到更多收益,反而自身主流业务会被挤压,人们可能不再用美团外卖。第二,我方倡导不要烧钱式营销,不是不营销,而是将烧钱打压竞争对手的那部分资金,转去研发产品,提高技术壁垒,以达到消费者和供应方都满意的良好局面,这才是我方认为可取的竞争手段应有的样态。
最后,我想知道在烧钱式营销的费用中,哪部分用来打压,哪部分用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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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正方指定哪位辩手坐到这边?是四辩接,好的,感谢。
同学,我跟您聊一下烧钱式营销的底层逻辑。就比如说您说酒香不怕巷子深,那我勉强认可您这例子。提莫已经这么火了,为什么他现在还在烧钱式营销?是这样的,在前期,我们所说的一些情况可能确实会有一些亏本的支出,那后面在期末,当它的用户量上来了之后,其成本就可以降下来。
打断一下,好。烧钱,一个是大量的投入,一个是您的补贴,买的人多了,您要补贴的也更多,所以您无法证明它的钱怎么就赚回来。我现在想问的是,明明提莫已经用烧钱式营销,他的知名度已经很大,使用用户已经这么多了,为什么他还继续烧?
所以我刚才就在跟您解释这件事情,因为现在用户多了,商户多了,公司建立了规模交易,所以公司可以优化它的单个成本,进行降本增效。而这种情况下,虽然补贴看起来变少了,但是总体存量直播的用户增多了。那我现在赚 100 亿,您为什么说是赚一点?
所以您还是没有给我证明,为什么他还是去烧。因为我跟您讲了,他还在烧,他就还是在亏本,他的盈利还是不多。为什么烧?我解释给您听,因为一旦您不烧钱,您没有补贴了,那么原本的用户就会跑去用其他产品,这种情况下您发现他就不能盈利。所以我们发现烧钱的本质,是通过恶性竞争来把别人饿死,最终达到行业的引领机会去垄断。
来同学,我再问您一下,您能不能举一个说近两年通过烧钱式营销成功的例子啊?提莫啊,就是现在虽然在赚钱,但他只烧他一部分的利。同学,除了提莫还有吗?我可以给您说在国内,比如拼多多。国内还有其他的,拼多多、早介商城。所以我想强调一下,我们发现我们很多讨论的例子,比如说电商平台,拼多多,比如说美团的外卖,滴滴的网约车,这些都是一几年的例子。问题就是他们烧钱了,有这些前车之鉴,所以我们发现国内外这几年来反垄断法越来越完善,您的烧钱式营销越来越难达到一种进入垄断的地位,这种结果并不好。
请问正方指定哪位辩手坐到这边?是四辩接,好的,感谢。
同学,我跟您聊一下烧钱式营销的底层逻辑。就比如说您说酒香不怕巷子深,那我勉强认可您这例子。提莫已经这么火了,为什么他现在还在烧钱式营销?是这样的,在前期,我们所说的一些情况可能确实会有一些亏本的支出,那后面在期末,当它的用户量上来了之后,其成本就可以降下来。
打断一下,好。烧钱,一个是大量的投入,一个是您的补贴,买的人多了,您要补贴的也更多,所以您无法证明它的钱怎么就赚回来。我现在想问的是,明明提莫已经用烧钱式营销,他的知名度已经很大,使用用户已经这么多了,为什么他还继续烧?
所以我刚才就在跟您解释这件事情,因为现在用户多了,商户多了,公司建立了规模交易,所以公司可以优化它的单个成本,进行降本增效。而这种情况下,虽然补贴看起来变少了,但是总体存量直播的用户增多了。那我现在赚 100 亿,您为什么说是赚一点?
所以您还是没有给我证明,为什么他还是去烧。因为我跟您讲了,他还在烧,他就还是在亏本,他的盈利还是不多。为什么烧?我解释给您听,因为一旦您不烧钱,您没有补贴了,那么原本的用户就会跑去用其他产品,这种情况下您发现他就不能盈利。所以我们发现烧钱的本质,是通过恶性竞争来把别人饿死,最终达到行业的引领机会去垄断。
来同学,我再问您一下,您能不能举一个说近两年通过烧钱式营销成功的例子啊?提莫啊,就是现在虽然在赚钱,但他只烧他一部分的利。同学,除了提莫还有吗?我可以给您说在国内,比如拼多多。国内还有其他的,拼多多、早介商城。所以我想强调一下,我们发现我们很多讨论的例子,比如说电商平台,拼多多,比如说美团的外卖,滴滴的网约车,这些都是一几年的例子。问题就是他们烧钱了,有这些前车之鉴,所以我们发现国内外这几年来反垄断法越来越完善,您的烧钱式营销越来越难达到一种进入垄断的地位,这种结果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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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以技术为核心的生存方式,对方认为小公司和大公司的赛道不同,小公司可依靠政府扶持和新辟赛道来与大公司竞争,所以在市场逻辑上,小公司并非通过烧钱营销来赢得市场份额。
其次,谈到科技打压的问题。对方称技术威胁了美团,所以美团收购了它。然而,既然此技术如此好,美团收购后却将其雪藏,这说明该技术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好。因此,对方所提到的因技术威胁美团所以美团收购并将其雪藏的逻辑是不合理的。
再者,回答刚才三遍提及的问题,为何某些企业仍在烧钱。实际上,现在所有企业都在烧钱,只是因为用户增加,看起来虽仍在烧钱,但已实现盈利,这似乎不符合对方所谓的高级式营销。在此,我们要区分的是,烧钱式营销在企业产品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只是前期因用户体量小而亏本,后期用户体量上来后,自然而然就出现了对方所说的不亏本的情况。关于消费欲望这一点,我方将在自由辩中进一步解释。谢谢!
首先,关于以技术为核心的生存方式,对方认为小公司和大公司的赛道不同,小公司可依靠政府扶持和新辟赛道来与大公司竞争,所以在市场逻辑上,小公司并非通过烧钱营销来赢得市场份额。
其次,谈到科技打压的问题。对方称技术威胁了美团,所以美团收购了它。然而,既然此技术如此好,美团收购后却将其雪藏,这说明该技术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好。因此,对方所提到的因技术威胁美团所以美团收购并将其雪藏的逻辑是不合理的。
再者,回答刚才三遍提及的问题,为何某些企业仍在烧钱。实际上,现在所有企业都在烧钱,只是因为用户增加,看起来虽仍在烧钱,但已实现盈利,这似乎不符合对方所谓的高级式营销。在此,我们要区分的是,烧钱式营销在企业产品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只是前期因用户体量小而亏本,后期用户体量上来后,自然而然就出现了对方所说的不亏本的情况。关于消费欲望这一点,我方将在自由辩中进一步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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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通过对对方观点的反驳,强调了烧钱式营销在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可能是一种可取的竞争手段。
这段话里最精彩的三句话:
好的,以下是为您校对和分段后的内容: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反方三辩·小结
首先,为什么提到烧钱式营销还在持续,是因为别人也在烧,所以不得不继续烧下去。举个例子,就像之前说的酒香不怕巷子深,提高知名度,滴滴之前也在烧钱,烧了一两年,知名度很广,用户也特别多。但为什么它要持续烧钱这么多年呢?因为那时滴滴要和快的竞争,它需要通过烧钱的方式压制竞争对手,以在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这样才能进行后续的操作。比如滴滴和快的合并之后,补贴变少了,就通过抬价的方式来盈利。这才是烧钱式营销的本质逻辑。
所以,如果按照正方所说,烧钱营销可以扩大知名度,那么所有企业一开始烧钱,只要烧一会儿,知名度提高了,后面就不用再烧了,但现实并非如此。原因就是大家都在烧钱,要比谁烧得更久。问题就在于,我方要论证的是在海外市场烧钱营销若不成功,无法做到后续的主导地位,那么盈利也是不成功的,烧钱的本质就不成立。
从现状来看,国内外的反垄断法都在不断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自 2018 年烧钱式营销概念兴起后就开始修订,一直到 2022 年,今年 8 月份又开始向公众征求修订意见。今非昔比,通过烧钱式营销进行恶意竞争、故意饿死对手已经越来越难。
其次,从国家层面来讲,没有国家愿意被一个外企达到行业的垄断地位,不可能愿意被别人卡脖子。就像您提到的 360,在国外很火,但永远达不到主导地位,结果被竞争对手 377 立案调查。
最后,从资金层面来说,也比不过别人。
以上,感谢反方三辩。
好的,以下是为您校对和分段后的内容: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反方三辩·小结
首先,为什么提到烧钱式营销还在持续,是因为别人也在烧,所以不得不继续烧下去。举个例子,就像之前说的酒香不怕巷子深,提高知名度,滴滴之前也在烧钱,烧了一两年,知名度很广,用户也特别多。但为什么它要持续烧钱这么多年呢?因为那时滴滴要和快的竞争,它需要通过烧钱的方式压制竞争对手,以在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这样才能进行后续的操作。比如滴滴和快的合并之后,补贴变少了,就通过抬价的方式来盈利。这才是烧钱式营销的本质逻辑。
所以,如果按照正方所说,烧钱营销可以扩大知名度,那么所有企业一开始烧钱,只要烧一会儿,知名度提高了,后面就不用再烧了,但现实并非如此。原因就是大家都在烧钱,要比谁烧得更久。问题就在于,我方要论证的是在海外市场烧钱营销若不成功,无法做到后续的主导地位,那么盈利也是不成功的,烧钱的本质就不成立。
从现状来看,国内外的反垄断法都在不断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自 2018 年烧钱式营销概念兴起后就开始修订,一直到 2022 年,今年 8 月份又开始向公众征求修订意见。今非昔比,通过烧钱式营销进行恶意竞争、故意饿死对手已经越来越难。
其次,从国家层面来讲,没有国家愿意被一个外企达到行业的垄断地位,不可能愿意被别人卡脖子。就像您提到的 360,在国外很火,但永远达不到主导地位,结果被竞争对手 377 立案调查。
最后,从资金层面来说,也比不过别人。
以上,感谢反方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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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银方三辩小结,用大量时间告诉我们,外国产业不可能在本体形成一个垄断的市场。对方又想要我方认下烧钱营销垄断带来的问题。既然不存在垄断,那为何会有这样的问题?这有两层,第一层,大多数企业都不能够达到所谓的支配型企业并进行盈利,即便能达到盈利,也会对整个市场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从市场、消费者等方面来看,烧钱式营销都不是一个合理的竞争手段。我想问,如果说烧钱式营销在竞争中是比谁的口袋更深,这是否与我们的市场竞争本质相违背?首先回应您方口袋新的问题,如果您方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持公平性,那是不是大家出生时就应该被抱在福利院,然后在同样的情况下学习。现状是大公司和小公司已产生了口袋深浅的差异,所以我们要倡导的市场价值是每个公司能在自己的赛道上发挥最好的效益,而不是强行将它们拉平。我截掉您方上一个点,您方告诉我大部分公司都无法通过烧钱式营销达到盈利,那么自然而然大部分公司达不到垄断,那垄断这个点我们就解决了。再问一个问题,如果依靠营销都无法达到海外的标准,我想知道在不营销的情况下,产品很好,要怎么打开海外市场?大家都在烧钱,比谁能烧到最后,看谁的口袋资金雄厚,谁的钱更多。可是问题是,现在中国最大的台积电 4 点多亿,腾讯 2 点多亿,而外国微软二十多亿美元,市值差距差不多是 10 倍,您就是烧不过对面,所以我认为烧钱式营销不可取。其次,您说各种企业要有这种方式,那是不是那些中小企业没钱烧,对于他们来说,烧钱式营销是不可取的。
反方:我们没有说烧钱式营销就代表亏钱,我觉得你们这个观点本来就是错的。现在我们告诉您,它是可以赚钱的,就算我们举去年的例子,腾讯的圆梦之心,去年疯狂烧钱,今年也回本了,还获得了足够的日活。所以说,烧钱和赚钱是可以并行的。那我现在往下问您,今天我们喜茶和梦华路联名导致大家刺激消费需求,大家不断去买喜茶,这是为什么呢?
正方:银方三辩小结,用大量时间告诉我们,外国产业不可能在本体形成一个垄断的市场。对方又想要我方认下烧钱营销垄断带来的问题。既然不存在垄断,那为何会有这样的问题?这有两层,第一层,大多数企业都不能够达到所谓的支配型企业并进行盈利,即便能达到盈利,也会对整个市场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从市场、消费者等方面来看,烧钱式营销都不是一个合理的竞争手段。我想问,如果说烧钱式营销在竞争中是比谁的口袋更深,这是否与我们的市场竞争本质相违背?首先回应您方口袋新的问题,如果您方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持公平性,那是不是大家出生时就应该被抱在福利院,然后在同样的情况下学习。现状是大公司和小公司已产生了口袋深浅的差异,所以我们要倡导的市场价值是每个公司能在自己的赛道上发挥最好的效益,而不是强行将它们拉平。我截掉您方上一个点,您方告诉我大部分公司都无法通过烧钱式营销达到盈利,那么自然而然大部分公司达不到垄断,那垄断这个点我们就解决了。再问一个问题,如果依靠营销都无法达到海外的标准,我想知道在不营销的情况下,产品很好,要怎么打开海外市场?大家都在烧钱,比谁能烧到最后,看谁的口袋资金雄厚,谁的钱更多。可是问题是,现在中国最大的台积电 4 点多亿,腾讯 2 点多亿,而外国微软二十多亿美元,市值差距差不多是 10 倍,您就是烧不过对面,所以我认为烧钱式营销不可取。其次,您说各种企业要有这种方式,那是不是那些中小企业没钱烧,对于他们来说,烧钱式营销是不可取的。
反方:我们没有说烧钱式营销就代表亏钱,我觉得你们这个观点本来就是错的。现在我们告诉您,它是可以赚钱的,就算我们举去年的例子,腾讯的圆梦之心,去年疯狂烧钱,今年也回本了,还获得了足够的日活。所以说,烧钱和赚钱是可以并行的。那我现在往下问您,今天我们喜茶和梦华路联名导致大家刺激消费需求,大家不断去买喜茶,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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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自由辩论
我方认为,烧钱现象不能一直持续下去,不能因为一次联名就认为与烧钱有必然联系。比如非洲的传音手机,在非洲市场占有率达 52.5%,排名第一,其成功的方式是能贴合当地用户的习惯,解决痛点,通过产品迭代来满足消费需求。用研发和真正的品质去打动消费者,这才是可取的。像喜茶梦华录联名首日售出 30 万杯,81%的用户在小红书上浏览产品时会产生购买欲望,若没有烧钱营销带来的这种利好,大家可能就不会太注重去购买和消费。对方认为只要花钱就是烧钱式营销,那请问花多少钱才算烧钱式营销呢?在美国超级碗总决赛上,一条 30 秒的广告花费 700 万美元,相当于每秒 23 万美元,如果对方辩友觉得这不算烧钱,那这世界上就没有烧钱的事了。烧钱式营销确实能激发大家的购买欲,激发购买欲后,能促进企业投入更好的产品,形成更完整的产业链,让用户受益,这并非坏事。
对方的观点是酒香不怕巷子深,认为不营销也可以,我们可以适当营销,花钱营销但不烧钱,没必要以烧钱的方式来扩大知名度和获取客户。单纯花钱营销并非不行,比如每天打一条广告,而不是高额补贴,这样也能起到宣传作用,扩大知名度。当知名度提高后,如果别人也在烧钱竞争,自己的补贴一旦减少,用户就会被别人抢走,烧钱就可能白烧了。一旦烧钱开始,这个竞争游戏就会持续下去,直到有胜负者出现,比如美团、滴滴、拼多多、淘宝等胜出。然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国内外市场的市值估值相差很多,难以超越别人。
好,感谢双方。
辩题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vs 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
环节:自由辩论
我方认为,烧钱现象不能一直持续下去,不能因为一次联名就认为与烧钱有必然联系。比如非洲的传音手机,在非洲市场占有率达 52.5%,排名第一,其成功的方式是能贴合当地用户的习惯,解决痛点,通过产品迭代来满足消费需求。用研发和真正的品质去打动消费者,这才是可取的。像喜茶梦华录联名首日售出 30 万杯,81%的用户在小红书上浏览产品时会产生购买欲望,若没有烧钱营销带来的这种利好,大家可能就不会太注重去购买和消费。对方认为只要花钱就是烧钱式营销,那请问花多少钱才算烧钱式营销呢?在美国超级碗总决赛上,一条 30 秒的广告花费 700 万美元,相当于每秒 23 万美元,如果对方辩友觉得这不算烧钱,那这世界上就没有烧钱的事了。烧钱式营销确实能激发大家的购买欲,激发购买欲后,能促进企业投入更好的产品,形成更完整的产业链,让用户受益,这并非坏事。
对方的观点是酒香不怕巷子深,认为不营销也可以,我们可以适当营销,花钱营销但不烧钱,没必要以烧钱的方式来扩大知名度和获取客户。单纯花钱营销并非不行,比如每天打一条广告,而不是高额补贴,这样也能起到宣传作用,扩大知名度。当知名度提高后,如果别人也在烧钱竞争,自己的补贴一旦减少,用户就会被别人抢走,烧钱就可能白烧了。一旦烧钱开始,这个竞争游戏就会持续下去,直到有胜负者出现,比如美团、滴滴、拼多多、淘宝等胜出。然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国内外市场的市值估值相差很多,难以超越别人。
好,感谢双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以下是反方四辩的总结陈词:
首先,对方一直仅以烧钱成功的案例,如易,来论证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认为其成功必有合理性。然而,我方从企业、消费者以及整个市场环境三方面进行论述。
对于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在科技和烧钱方面都无法与大企业竞争,并非所有企业都能采取烧钱式营销。当中国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多数企业难以依靠烧钱式营销,真正良性的市场竞争应依靠技术创新或技术壁垒来吸引消费者,而非烧钱式营销。例如,Google 曾发布一款模块化手机,其摄像头、屏幕及各种零部件可拆卸组装零售,维修和更新成本更低,但因触及苹果、三星等的利益而被收购分解。当烧钱式营销成功并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后,企业可能会左右市场,如我方三辩所述,会给消费者“撤凳子”。
对于消费者,若烧钱式营销能一直为消费者提供补贴,确实对消费者有利。但一旦烧钱式营销完成,企业就会对消费者“撤凳子”。以五山校区的电动车为例,之前市场竞争激烈时,消费者可花一分钱骑电动车或点外卖,但当美团形成垄断后,即便定位不准仍会收取调度费,消费者别无选择,此时是供应商决定需求,而非消费者需求推动技术创新。我方认为这对消费者并非更好选择,对市场而言也并非有益,因其对整个市场的技术增量无任何增长。
我方认为,今天双方的谬误在于前场未明确烧钱式营销的定义。对方认为请代言等都是烧钱式营销,那么反过来,何种样态才是非烧钱式营销,希望对方后续能给出解释。
感谢!
以下是反方四辩的总结陈词:
首先,对方一直仅以烧钱成功的案例,如易,来论证烧钱式营销是可取的竞争手段,认为其成功必有合理性。然而,我方从企业、消费者以及整个市场环境三方面进行论述。
对于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在科技和烧钱方面都无法与大企业竞争,并非所有企业都能采取烧钱式营销。当中国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多数企业难以依靠烧钱式营销,真正良性的市场竞争应依靠技术创新或技术壁垒来吸引消费者,而非烧钱式营销。例如,Google 曾发布一款模块化手机,其摄像头、屏幕及各种零部件可拆卸组装零售,维修和更新成本更低,但因触及苹果、三星等的利益而被收购分解。当烧钱式营销成功并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后,企业可能会左右市场,如我方三辩所述,会给消费者“撤凳子”。
对于消费者,若烧钱式营销能一直为消费者提供补贴,确实对消费者有利。但一旦烧钱式营销完成,企业就会对消费者“撤凳子”。以五山校区的电动车为例,之前市场竞争激烈时,消费者可花一分钱骑电动车或点外卖,但当美团形成垄断后,即便定位不准仍会收取调度费,消费者别无选择,此时是供应商决定需求,而非消费者需求推动技术创新。我方认为这对消费者并非更好选择,对市场而言也并非有益,因其对整个市场的技术增量无任何增长。
我方认为,今天双方的谬误在于前场未明确烧钱式营销的定义。对方认为请代言等都是烧钱式营销,那么反过来,何种样态才是非烧钱式营销,希望对方后续能给出解释。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认为互联网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时,烧钱式营销不是可取的竞争手段,从企业、消费者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指出对方在烧钱式营销定义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