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评委、及对方辩友大家好:
今天我方立论的是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负责。今天我方认为倡导是一种软性的行为,我们所倡导的是积极的、正向的东西,且往往是被倡导对象所缺乏的,所以才要倡导。
为自己而活,需要重视自身发展。在物质上,是在自身能力范围内以合理手段获得更好的物质条件;在精神方面,则是优先考虑自己的精神需求、兴趣和价值观,为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而且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为自己而活,是一种把个体作为部分,且做好自身去影响整体的过程。
对于今天的辩题,若年轻人为自己而活,能够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做选择,或促进年轻人全面发展,则应该倡导,反之则不应该倡导。
第一,年轻人为自己而活,能够帮助年轻人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做选择。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人类需求的 5 个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以上五种基本需求构成了一种等级,生理需求处于最底层,自我实现需求处于最高层。人们只有满足了底层的物质需求,才会去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从而在精神上为自己而活,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
第二,年轻人为自己而活,可以促进年轻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需要更重视自身发展。在《认识你自己对大学生形成正确自我意识的启示》这篇文章中提到,认识你自己是德尔斐神庙的一句铭文,强调个体对自身的认识和反思。重视自身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更全面地认识自己,发现自身的长处与短处,这样能够促使年轻人认知自身的不完美,以免内耗自身。正如上述文章提到的,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面对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与多元化背景,他们自我意识的发展也逐渐呈现复杂性。一部分极端的自我意识严重,自我中心意识强,逐渐自负;而有一部分大学生常常自我怀疑,过度自卑,觉得自己什么都不行,从而陷入了自我否定,不敢去尝试突破自我,只敢作旁观者。这两个方面恰恰是没有全面认知自身发展的体现。而对自身更全面的认知为促进年轻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认知的基础。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
尊敬的评委、及对方辩友大家好:
今天我方立论的是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负责。今天我方认为倡导是一种软性的行为,我们所倡导的是积极的、正向的东西,且往往是被倡导对象所缺乏的,所以才要倡导。
为自己而活,需要重视自身发展。在物质上,是在自身能力范围内以合理手段获得更好的物质条件;在精神方面,则是优先考虑自己的精神需求、兴趣和价值观,为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而且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为自己而活,是一种把个体作为部分,且做好自身去影响整体的过程。
对于今天的辩题,若年轻人为自己而活,能够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做选择,或促进年轻人全面发展,则应该倡导,反之则不应该倡导。
第一,年轻人为自己而活,能够帮助年轻人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做选择。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人类需求的 5 个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以上五种基本需求构成了一种等级,生理需求处于最底层,自我实现需求处于最高层。人们只有满足了底层的物质需求,才会去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从而在精神上为自己而活,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
第二,年轻人为自己而活,可以促进年轻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需要更重视自身发展。在《认识你自己对大学生形成正确自我意识的启示》这篇文章中提到,认识你自己是德尔斐神庙的一句铭文,强调个体对自身的认识和反思。重视自身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更全面地认识自己,发现自身的长处与短处,这样能够促使年轻人认知自身的不完美,以免内耗自身。正如上述文章提到的,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面对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与多元化背景,他们自我意识的发展也逐渐呈现复杂性。一部分极端的自我意识严重,自我中心意识强,逐渐自负;而有一部分大学生常常自我怀疑,过度自卑,觉得自己什么都不行,从而陷入了自我否定,不敢去尝试突破自我,只敢作旁观者。这两个方面恰恰是没有全面认知自身发展的体现。而对自身更全面的认知为促进年轻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认知的基础。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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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轻人为自己而活,能够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做选择,或促进年轻人全面发展,则应该倡导,反之则不应该倡导。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
这个意愿是否忽视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呢?我刚刚已说过,我们今日所倡导的良性发展,是将个体作为部分且做好,以此影响整体的过程,那您不觉得您方才的思想就是忽略了这一关系吗?主要依据个人经验和需求来生活,并未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而这个整体是由个人和组织部分所组成的,若个人都无法做好,又如何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呢?您认为这个主张应由谁来提出?我方认为,正确地为自己而活的年轻人可以倡导,而能用倡导这个词的通常是集体或国家,但提出此观点后,他们是否应该倡导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呢?还是我刚才那句话。您方观点刚才提到,年轻人正处于成长阶段,年轻人尚未全面发展,所以国家应该引导他们积极、正向地发展,引导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在年轻人的成长过程中,除个人发展外,您是否认为他们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首先,法律规定义务大于权利,那么您是否认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呢?我方的第一个论点表明,年轻人为自己而活,能够帮助年轻人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做选择。我并未否认这一观点,但就权利和义务相较而言,您认为是先有义务还是先有权利呢?您认为是义务,对吧?没问题吧?那么以您方的例子来说,只为自己而活,这些责任和义务又该如何履行呢?而且您方刚刚认为,年轻人为自己而活,可能会导致年轻人缺乏长远的目标导向,因为您方的观点提到,年轻人没有全面发展,缺乏竞争力,缺乏成熟的思想,所以需要国家积极倡导。我方并非说年轻人,您方刚才的观点提到了,说年轻人没有全面发展,而我方认为是可以促进全面发展的,所以要由国家积极引导,助力集体,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
这个意愿是否忽视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呢?我刚刚已说过,我们今日所倡导的良性发展,是将个体作为部分且做好,以此影响整体的过程,那您不觉得您方才的思想就是忽略了这一关系吗?主要依据个人经验和需求来生活,并未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而这个整体是由个人和组织部分所组成的,若个人都无法做好,又如何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呢?您认为这个主张应由谁来提出?我方认为,正确地为自己而活的年轻人可以倡导,而能用倡导这个词的通常是集体或国家,但提出此观点后,他们是否应该倡导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呢?还是我刚才那句话。您方观点刚才提到,年轻人正处于成长阶段,年轻人尚未全面发展,所以国家应该引导他们积极、正向地发展,引导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在年轻人的成长过程中,除个人发展外,您是否认为他们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首先,法律规定义务大于权利,那么您是否认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呢?我方的第一个论点表明,年轻人为自己而活,能够帮助年轻人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做选择。我并未否认这一观点,但就权利和义务相较而言,您认为是先有义务还是先有权利呢?您认为是义务,对吧?没问题吧?那么以您方的例子来说,只为自己而活,这些责任和义务又该如何履行呢?而且您方刚刚认为,年轻人为自己而活,可能会导致年轻人缺乏长远的目标导向,因为您方的观点提到,年轻人没有全面发展,缺乏竞争力,缺乏成熟的思想,所以需要国家积极倡导。我方并非说年轻人,您方刚才的观点提到了,说年轻人没有全面发展,而我方认为是可以促进全面发展的,所以要由国家积极引导,助力集体,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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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辩,开篇立论:
为自己而活的思想是依据个人意愿和需求来生活和决策。我方认为,这种思想虽强调个人独立、追求内心满足和实现自我价值,但其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可忽视。因此,我方认为不应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理由如下:
第一点,强调为自己而活,易导致忽视他人的感受和权益,忽视社会责任。科斯认为,现代社会所宣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权,一方面使人孤立化,人被确立为相互独立、分离和个别化的;另一方面使人抽象化,抽象人格被宣布为真正的人。其所导致的结果是,人成为极端的利己主义者,这是一种社会的隐患。他作为孤立的个体和私人去追逐自己的绝对个性权利,以至于所有人都最终成为互相剥削、互相吞噬的不良存在。一位来自武汉大学的乔森在不满被分配到嘉峪关后,公开发表言论,表达了对分配的极度不满。他将自己比作被贩卖的黑奴和被贩卖过去的记忆。这种极端言论对嘉峪关这个城市和当地居民构成了严重侮辱。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个体的共同努力和奉献,需要倡导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若为人处事总是先考虑自己,那么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将无法得到保障。显然,尊重年轻人的个性和选择是必要的,但不应简单地将为自己而活作为一种普遍倡导的价值观。我们需要引导年轻人在追求自我价值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和集体利益,成为有担当的社会一份子。
第二点,年轻人处于人格形成、思想趋向成熟的时期。中国共青团将年轻人定义为 14 至 28 周岁。研究表明,人类大脑要在 30 岁左右才能完全成熟,尤其是与其决策能力相关的脑前额叶区域。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易引发其盲目性,告诉他们肆意闯荡,却未引导他们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根据调查,约 76.6%的大学生常在手机上玩游戏,其中近六成的学生为追求自我满足,在游戏中存在各种消费行为。我们不能否认,有些年轻人通过追求自我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更多的年轻人在这种倡导下会迷失方向,甚至会承担无法承受的后果。其中所需要的是正确的引导。近年来,我国为解决青少年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据,近 17 年来,特别是 10 年以来,我国未成年犯罪并没有呈现任何良好的变化趋势。同样,有 70.216%的年轻人参加过志愿服务和活动,其中 36.86%的参与者愿意继续参加,这种越来越团结的社会氛围,是国家倡导众志成城的作用体现。谢谢。
反方一辩,开篇立论:
为自己而活的思想是依据个人意愿和需求来生活和决策。我方认为,这种思想虽强调个人独立、追求内心满足和实现自我价值,但其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可忽视。因此,我方认为不应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理由如下:
第一点,强调为自己而活,易导致忽视他人的感受和权益,忽视社会责任。科斯认为,现代社会所宣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权,一方面使人孤立化,人被确立为相互独立、分离和个别化的;另一方面使人抽象化,抽象人格被宣布为真正的人。其所导致的结果是,人成为极端的利己主义者,这是一种社会的隐患。他作为孤立的个体和私人去追逐自己的绝对个性权利,以至于所有人都最终成为互相剥削、互相吞噬的不良存在。一位来自武汉大学的乔森在不满被分配到嘉峪关后,公开发表言论,表达了对分配的极度不满。他将自己比作被贩卖的黑奴和被贩卖过去的记忆。这种极端言论对嘉峪关这个城市和当地居民构成了严重侮辱。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个体的共同努力和奉献,需要倡导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若为人处事总是先考虑自己,那么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将无法得到保障。显然,尊重年轻人的个性和选择是必要的,但不应简单地将为自己而活作为一种普遍倡导的价值观。我们需要引导年轻人在追求自我价值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和集体利益,成为有担当的社会一份子。
第二点,年轻人处于人格形成、思想趋向成熟的时期。中国共青团将年轻人定义为 14 至 28 周岁。研究表明,人类大脑要在 30 岁左右才能完全成熟,尤其是与其决策能力相关的脑前额叶区域。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易引发其盲目性,告诉他们肆意闯荡,却未引导他们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根据调查,约 76.6%的大学生常在手机上玩游戏,其中近六成的学生为追求自我满足,在游戏中存在各种消费行为。我们不能否认,有些年轻人通过追求自我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更多的年轻人在这种倡导下会迷失方向,甚至会承担无法承受的后果。其中所需要的是正确的引导。近年来,我国为解决青少年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据,近 17 年来,特别是 10 年以来,我国未成年犯罪并没有呈现任何良好的变化趋势。同样,有 70.216%的年轻人参加过志愿服务和活动,其中 36.86%的参与者愿意继续参加,这种越来越团结的社会氛围,是国家倡导众志成城的作用体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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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需要考虑这种思想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虽然尊重年轻人的个性和选择是必要的,但不应将为自己而活作为一种普遍倡导的价值观,而应引导年轻人在追求自我价值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和集体利益,成为有担当的社会一份子。
正方四辩:我想问一下您方对于为自己而活的定义是什么?我们认为为自己而活是指主要依据个人意愿和需求来生活和抉择,这和利己主义不是一个东西。利己主义如果过度强调为自己而活,可能会引发一些问题。但我们所说的为自己而活,应该是为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并承担所带来的后果。然而您方提出的利己主义,是狭隘化了我们所定义的为自己而活,这个结果并不能规避,您方也需要讨论。那您对于利己主义的定义是,利己主义是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的生活态度和行为原则,即把个人的快乐和幸福作为道德标准,这是以自我为重。这难道就是为自己而活吗?不是啊,这不是为自己而活的一种表现。那您方为何认为它属于为自己而活呢?您刚刚自己说了,它不属于为自己而活呀。 反方一辩:我没有说呀,您说我承认了,可我并没有说呀。 正方四辩:在林峰的这个辩题中,认为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的主体应该是谁?社会、国家之类的也可以是主体,但我觉得在这里,我可不可以倡导大家做一些事情?比如,我可不可以倡导大家节约用水,不要浪费粮食,这是我可以倡导的。那您看,这不是面向一个集体、一个社会之类的大范围的事情吗?那我在公共场合、在社交媒体进行这样的倡导是不是可以的? 反方一辩:是可以的。 正方四辩:那我作为有思想的青年,为什么不能倡导大家为自己而活呢?但是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如果人们过度追求为自己而活,可能会带来类似于利己主义的极端化倾向,而且这种极端化思想不属于为自己而活的范畴,这是为什么呢?
正方四辩:我想问一下您方对于为自己而活的定义是什么?我们认为为自己而活是指主要依据个人意愿和需求来生活和抉择,这和利己主义不是一个东西。利己主义如果过度强调为自己而活,可能会引发一些问题。但我们所说的为自己而活,应该是为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并承担所带来的后果。然而您方提出的利己主义,是狭隘化了我们所定义的为自己而活,这个结果并不能规避,您方也需要讨论。那您对于利己主义的定义是,利己主义是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的生活态度和行为原则,即把个人的快乐和幸福作为道德标准,这是以自我为重。这难道就是为自己而活吗?不是啊,这不是为自己而活的一种表现。那您方为何认为它属于为自己而活呢?您刚刚自己说了,它不属于为自己而活呀。 反方一辩:我没有说呀,您说我承认了,可我并没有说呀。 正方四辩:在林峰的这个辩题中,认为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的主体应该是谁?社会、国家之类的也可以是主体,但我觉得在这里,我可不可以倡导大家做一些事情?比如,我可不可以倡导大家节约用水,不要浪费粮食,这是我可以倡导的。那您看,这不是面向一个集体、一个社会之类的大范围的事情吗?那我在公共场合、在社交媒体进行这样的倡导是不是可以的? 反方一辩:是可以的。 正方四辩:那我作为有思想的青年,为什么不能倡导大家为自己而活呢?但是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如果人们过度追求为自己而活,可能会带来类似于利己主义的极端化倾向,而且这种极端化思想不属于为自己而活的范畴,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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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晨,正方二辩。我方的论点为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从您方的论点中,我发现了几个问题。首先,您方将利己主义极端化了,我们为自己而活并非利己主义,而是一种个人主义,请您方详细查看利己主义的定义,且不要将其偏激的方向适用于所有年轻人。我们所说的是一种正向的观念,不包括您方所认为的会导致的极端化负面成果。
下面阐述我方观点。在一辩稿中,人们要满足最基本的物质要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有了最基本的物质要求,才能保持个体的存活。为何会追求精神世界呢?黑格尔也说过,理想的人物不仅要在物质需要上得到满足,还要在精神旨趣的满足上得到表现。古语亦云,仓廪食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两方面同样印证了人在物质到精神上的一个顺序,从而避免人在精神生命方面的不足,进而拥有先进的思维,为自己而活,这也满足一辩稿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在论点 2 中,为何正确认识自己可以避免内耗呢?通过正确认识自己,才能知晓自己擅长的方面以及天赋所在,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竞争。俄罗斯的“跳槽女王”巴耶洛娃本是学体操出身,后来因正确认识到自己身材上的不足以及柔韧性的天赋,转战跳高,最终成就了奥运冠军。这正是因为正确认识自己,避免了无效竞争,防止了焦虑心态的产生,从而得以正确发展。时间到,结束。
刘一晨,正方二辩。我方的论点为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从您方的论点中,我发现了几个问题。首先,您方将利己主义极端化了,我们为自己而活并非利己主义,而是一种个人主义,请您方详细查看利己主义的定义,且不要将其偏激的方向适用于所有年轻人。我们所说的是一种正向的观念,不包括您方所认为的会导致的极端化负面成果。
下面阐述我方观点。在一辩稿中,人们要满足最基本的物质要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有了最基本的物质要求,才能保持个体的存活。为何会追求精神世界呢?黑格尔也说过,理想的人物不仅要在物质需要上得到满足,还要在精神旨趣的满足上得到表现。古语亦云,仓廪食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两方面同样印证了人在物质到精神上的一个顺序,从而避免人在精神生命方面的不足,进而拥有先进的思维,为自己而活,这也满足一辩稿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在论点 2 中,为何正确认识自己可以避免内耗呢?通过正确认识自己,才能知晓自己擅长的方面以及天赋所在,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竞争。俄罗斯的“跳槽女王”巴耶洛娃本是学体操出身,后来因正确认识到自己身材上的不足以及柔韧性的天赋,转战跳高,最终成就了奥运冠军。这正是因为正确认识自己,避免了无效竞争,防止了焦虑心态的产生,从而得以正确发展。时间到,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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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为自己而活是一种积极的观念,包括满足基本物质需求和正确认识自己,以实现自身的发展和避免内耗。
反方二辩:
各位评委大家好!我方坚定认为不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我方认为,年轻人正处于健全人格的时期,需要正确的引导。若一味强调和倡导为自己而活,最终可能会造成不可逆的结果。例如美国当时疫情难以控制,正是因为他们一味倡导自由,追求个人的生活方式,以自己的想法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
您方说倡导是正向的、积极的,那为自己而活一定是正确的吗?您方认为为自己而活是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那您方的选择一定是对的吗?一定不会对社会有利吗?它是以好的价值观为主导的吗?把个体作为部分,那部分若只为自己,真的能正确影响整体并融入集体吗?
其次,您方认为为自己而活是自卑和自我认识不够清晰。至于您方的论点,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这有什么关系呢?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又与您方的论点有何关联?我认为这是没有必要关联的。而且,不正确认识自己可能会引起内耗,您方又没有具体论证这点。
所以,我方认为青春是宝贵的,我们应当引导年轻人树立更加全面和成熟的价值观,而不是一味强调为自己而活,否则会误入歧途,一蹶不振。
反方二辩:
各位评委大家好!我方坚定认为不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我方认为,年轻人正处于健全人格的时期,需要正确的引导。若一味强调和倡导为自己而活,最终可能会造成不可逆的结果。例如美国当时疫情难以控制,正是因为他们一味倡导自由,追求个人的生活方式,以自己的想法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
您方说倡导是正向的、积极的,那为自己而活一定是正确的吗?您方认为为自己而活是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那您方的选择一定是对的吗?一定不会对社会有利吗?它是以好的价值观为主导的吗?把个体作为部分,那部分若只为自己,真的能正确影响整体并融入集体吗?
其次,您方认为为自己而活是自卑和自我认识不够清晰。至于您方的论点,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这有什么关系呢?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又与您方的论点有何关联?我认为这是没有必要关联的。而且,不正确认识自己可能会引起内耗,您方又没有具体论证这点。
所以,我方认为青春是宝贵的,我们应当引导年轻人树立更加全面和成熟的价值观,而不是一味强调为自己而活,否则会误入歧途,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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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方提出美国的部分人为了所谓的自由,这只是挑选了一个极端化且往利己方向偏的例子,不适用于普罗大众,此观点与我们所讨论的个人主义不同。美国疫情造成的不可逆影响,是一个重大群体的选择所致。您所说的情况是综合因素导致的,而这个结果难道不是因为上层领导人的决策吗?而非底下群众所导致。您也提到是上层领导人,那如果上级领导人积极引导和倡导年轻人为集体多着想,事情难道不会得到改善吗?正是因为领导人没有为自己考虑,没有发展自己对国家、人民的了解,才导致其政策的昏庸。
您方说要个人倡导,又说是因为集体,还认为倡导的主体应该明确。就算是国家和集体倡导,也不妨碍个人的发展。我方从未说不要为个人发展考虑,只是认为年轻人不仅要强调为自己而活,也要为集体、为他人、为整体考虑。
所以,我方得出的结论是:我们不应该单纯依据个人的意愿和需求来生活和决策。况且,我方从未将您方为自己而活单纯定义为利己主义,我方只是认为您方没有规避这一点。发言完毕。另外,这边太吵了,听不清,别说话。我方认为个人意愿不能单纯根据个人意愿和需求来生活和决策,但我方并未说根据个人意愿需求来生活就是一种利己主义,只是认为您方在规避这一点。
首先,您方提出美国的部分人为了所谓的自由,这只是挑选了一个极端化且往利己方向偏的例子,不适用于普罗大众,此观点与我们所讨论的个人主义不同。美国疫情造成的不可逆影响,是一个重大群体的选择所致。您所说的情况是综合因素导致的,而这个结果难道不是因为上层领导人的决策吗?而非底下群众所导致。您也提到是上层领导人,那如果上级领导人积极引导和倡导年轻人为集体多着想,事情难道不会得到改善吗?正是因为领导人没有为自己考虑,没有发展自己对国家、人民的了解,才导致其政策的昏庸。
您方说要个人倡导,又说是因为集体,还认为倡导的主体应该明确。就算是国家和集体倡导,也不妨碍个人的发展。我方从未说不要为个人发展考虑,只是认为年轻人不仅要强调为自己而活,也要为集体、为他人、为整体考虑。
所以,我方得出的结论是:我们不应该单纯依据个人的意愿和需求来生活和决策。况且,我方从未将您方为自己而活单纯定义为利己主义,我方只是认为您方没有规避这一点。发言完毕。另外,这边太吵了,听不清,别说话。我方认为个人意愿不能单纯根据个人意愿和需求来生活和决策,但我方并未说根据个人意愿需求来生活就是一种利己主义,只是认为您方在规避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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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观点:
反方二辩观点:
正方三辩:反方一、二、四辩,我刚才定义中有说,回答我是或不是。你们三个属于年轻人吗? 反方一辩(假设):是 正方三辩:你们对年轻人的认识往往会偏向于利己主义,是吗? 反方一辩(假设):不是 正方三辩:我问的是,你们对年轻人往往会偏向利己主义的认识,那你们的认知中,年轻人的心智还不成熟,你们不能否认,你们三个作为年轻人,你们的语言中都已经提到了,他可能会导向利己主义,你否认吗? 反方一辩(假设):不否认 正方三辩:你们三个,作为年轻人,你们对为自己而活的认知,它是会往那个方向偏的,而我方对于为自己而活的定义,它是正向的。你们作为年轻人的部分,你们的认知已经往微观化或往奇异化、往狭隘化去打了,那是不是说明恰恰年轻人中是有一部分对为自己而活的认知是不正确的,是狭隘化,恰恰这不应该规避吗?既然年轻人中已经有人对为自己而活的认知不对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倡导他们有正确的为自己而活的认知?所以我们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就是因为年轻人都有认知不正确的,所以我们才要倡导正确的。 正方三辩:而你所说的倡导的主体,我想问第四点,倡导的主体你们一味地强调是国家,国家它是有法律强制力的,社会它是有强制力的,而我们倡导,我们意愿保证明确提出,它是个软性的行为,是一种引导,倡导是指出一条路,它没有强制力。那如果是国家的话,不好的事情它可以打断,可以禁止,对吗?国家规定强制的是法律。如果一件事情它有弊端,而且弊端特别凸显,像你们稿件中说的,它有弊端,而且弊端很凸显,国家会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禁止,它会有强制性的规定,而我们所谓的倡导就是软性的,我们倡导节约用水是因为我们需要节约用水,而且我们不能规定每一个人如何节约用水,我们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您看,倡导的主体还是个人呀,我们倡导的主体我再重申一遍,是有对正确的为自己而活的年轻人的认知。
正方三辩:反方一、二、四辩,我刚才定义中有说,回答我是或不是。你们三个属于年轻人吗? 反方一辩(假设):是 正方三辩:你们对年轻人的认识往往会偏向于利己主义,是吗? 反方一辩(假设):不是 正方三辩:我问的是,你们对年轻人往往会偏向利己主义的认识,那你们的认知中,年轻人的心智还不成熟,你们不能否认,你们三个作为年轻人,你们的语言中都已经提到了,他可能会导向利己主义,你否认吗? 反方一辩(假设):不否认 正方三辩:你们三个,作为年轻人,你们对为自己而活的认知,它是会往那个方向偏的,而我方对于为自己而活的定义,它是正向的。你们作为年轻人的部分,你们的认知已经往微观化或往奇异化、往狭隘化去打了,那是不是说明恰恰年轻人中是有一部分对为自己而活的认知是不正确的,是狭隘化,恰恰这不应该规避吗?既然年轻人中已经有人对为自己而活的认知不对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倡导他们有正确的为自己而活的认知?所以我们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就是因为年轻人都有认知不正确的,所以我们才要倡导正确的。 正方三辩:而你所说的倡导的主体,我想问第四点,倡导的主体你们一味地强调是国家,国家它是有法律强制力的,社会它是有强制力的,而我们倡导,我们意愿保证明确提出,它是个软性的行为,是一种引导,倡导是指出一条路,它没有强制力。那如果是国家的话,不好的事情它可以打断,可以禁止,对吗?国家规定强制的是法律。如果一件事情它有弊端,而且弊端特别凸显,像你们稿件中说的,它有弊端,而且弊端很凸显,国家会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禁止,它会有强制性的规定,而我们所谓的倡导就是软性的,我们倡导节约用水是因为我们需要节约用水,而且我们不能规定每一个人如何节约用水,我们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您看,倡导的主体还是个人呀,我们倡导的主体我再重申一遍,是有对正确的为自己而活的年轻人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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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的盘问内容如下:
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二、四辩。
首先,反方三辩向正方一辩提问:“首先我想问一下正方一辩,你们倡导的主体是谁?”正方一辩回应:“首先我是正方一辩,我方倡导的主体是有正确思想的、为自己而活的年轻人。”反方三辩追问:“那请问那些有不正确思想的、不为自己而活的年轻人,难道就不是年轻人的一部分组成吗?那这个倡导的主体是谁呢?注意是倡导主体。我刚才也说过了,是有正确思想的。有正确思想的人,为自己而活,您的意思是平辈之间可以互相倡导。我说了,倡导是不强制的,不强制性的倡导就像尺度一样,您可以建议他去了解,但并不强制他走这条路,您懂吗?”反方三辩接着提问:“所以您方认为倡导的主体是有正确思想的年轻人,他们的正确思想自己是否能认识到?”
然后,反方三辩向正方二辩提问:“我想问一下正方二辩,您方说精神上的满足和正确认识自己、寻找方向,这个您是如何正确认识到的?”正方二辩表示没听懂,反方三辩重复问题:“我说你们说精神上的满足和正确认识,并且去寻找自己的方向,你是如何正确认识到的?”正方二辩回答:“只要对自己有利的就可以认为是那个,那这不就是偏向于利己主义吗?”
最后,反方三辩向正方四辩提问:“我想问一下正方四辩,您刚刚说个人倡导有思想的青年去倡导,那么请问这个有思想的青年,他是否可能会偏向于偏左或者偏右思想?”正方四辩回答:“不会啊,有思想的青年,应该有正向思想和反向思想,都应该成为一个有思想的青年。在青年大革命期间,往往反派和往往左右翼方面,他们都是有思想的青年,最起码他们的思想对国家局势有影响,这个不能否认。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为自己而活的市场是指依据个人资源和需求来生活的角色,并且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每个个体的共同努力和贡献,也就是要倡导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我们没有说有左右或右翼思想的青年是有思想的青年,有错误思想的青年就不是有思想的青年,我们说的有思想的青年,一般指的是李大钊、陈独秀先生这样有先进思想的青年,可是您刚刚说的有思想的青年,没有做一个具体的定义。我们最开始讲的就是有正确思想的呀,因为我们有正确思想的信念,而你们没有正确思想的信念,没有往正确的方向做。但是您方刚刚一直在那边混淆,说我们一直在强调极端化的利己主义,我方并没有这样。”此时,时间到了。
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二、四辩。
首先,反方三辩向正方一辩提问:“首先我想问一下正方一辩,你们倡导的主体是谁?”正方一辩回应:“首先我是正方一辩,我方倡导的主体是有正确思想的、为自己而活的年轻人。”反方三辩追问:“那请问那些有不正确思想的、不为自己而活的年轻人,难道就不是年轻人的一部分组成吗?那这个倡导的主体是谁呢?注意是倡导主体。我刚才也说过了,是有正确思想的。有正确思想的人,为自己而活,您的意思是平辈之间可以互相倡导。我说了,倡导是不强制的,不强制性的倡导就像尺度一样,您可以建议他去了解,但并不强制他走这条路,您懂吗?”反方三辩接着提问:“所以您方认为倡导的主体是有正确思想的年轻人,他们的正确思想自己是否能认识到?”
然后,反方三辩向正方二辩提问:“我想问一下正方二辩,您方说精神上的满足和正确认识自己、寻找方向,这个您是如何正确认识到的?”正方二辩表示没听懂,反方三辩重复问题:“我说你们说精神上的满足和正确认识,并且去寻找自己的方向,你是如何正确认识到的?”正方二辩回答:“只要对自己有利的就可以认为是那个,那这不就是偏向于利己主义吗?”
最后,反方三辩向正方四辩提问:“我想问一下正方四辩,您刚刚说个人倡导有思想的青年去倡导,那么请问这个有思想的青年,他是否可能会偏向于偏左或者偏右思想?”正方四辩回答:“不会啊,有思想的青年,应该有正向思想和反向思想,都应该成为一个有思想的青年。在青年大革命期间,往往反派和往往左右翼方面,他们都是有思想的青年,最起码他们的思想对国家局势有影响,这个不能否认。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为自己而活的市场是指依据个人资源和需求来生活的角色,并且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每个个体的共同努力和贡献,也就是要倡导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我们没有说有左右或右翼思想的青年是有思想的青年,有错误思想的青年就不是有思想的青年,我们说的有思想的青年,一般指的是李大钊、陈独秀先生这样有先进思想的青年,可是您刚刚说的有思想的青年,没有做一个具体的定义。我们最开始讲的就是有正确思想的呀,因为我们有正确思想的信念,而你们没有正确思想的信念,没有往正确的方向做。但是您方刚刚一直在那边混淆,说我们一直在强调极端化的利己主义,我方并没有这样。”此时,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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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盘问小结:
对方辩友着重提到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此我给予正面回答。社会由无数个个人组成,个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二者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个人只有把自身部分做好,如培养好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修养,不为社会添麻烦,这也是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而您方认为兼顾个人与社会的发展是兼顾不了的,理由是往往是个人影响社会,在个人都无法做好的情况下,说影响社会是假大空,是空喊口号,这恰恰是年轻人对为自己而活的错误认知。我们正方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基于两个观点:一是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做选择;二是为自己而活最终会促进年轻人的全面发展。达成这两点,或认知到这两点是为自己而活的人,就是我方认为应倡导的主体,是对为自己而活有正确认知的人。而您方所提及的国家社会,无法倡导年轻人该如何生活,每个人的特色需要自身去发掘,您方所倡导的只是国家社会价值观的强引领。
正方三辩·盘问小结:
对方辩友着重提到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此我给予正面回答。社会由无数个个人组成,个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二者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个人只有把自身部分做好,如培养好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修养,不为社会添麻烦,这也是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而您方认为兼顾个人与社会的发展是兼顾不了的,理由是往往是个人影响社会,在个人都无法做好的情况下,说影响社会是假大空,是空喊口号,这恰恰是年轻人对为自己而活的错误认知。我们正方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基于两个观点:一是为自己的人生做主、做选择;二是为自己而活最终会促进年轻人的全面发展。达成这两点,或认知到这两点是为自己而活的人,就是我方认为应倡导的主体,是对为自己而活有正确认知的人。而您方所提及的国家社会,无法倡导年轻人该如何生活,每个人的特色需要自身去发掘,您方所倡导的只是国家社会价值观的强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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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首先,您方刚刚一直在倡导具有主流思想的年轻人,这就否定了年轻人的多元性。我认为年轻人的构成是多方面的,既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的方面。而且,对方刚才说国家和社会无法倡导正确思想,这恰恰是错误的。正是因为国家和社会倡导正确思想,一个国家才能形成完整的体系。对方说个人好才能慢慢影响社会,然而如果社会不好,个人又如何去影响它呢?
其次,说兼顾不了个人与社会共同发展也是错误的。在国家强有力的引导下,个人会随着国家的引领走向正确方向。正是因为有强有力的引领,才会有好的结果,这才是倡导,即国家号召人们去做一件事情。
还有,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个体的共同努力和奉献,要倡导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样我们才会有奉献精神。而且年轻人正处于健全人格形成、思想趋于成熟的时期,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正确的引领。但是,如果说个人去倡导,方向可能会偏离。
综上,我方坚定地认为个人应该……(此处原文表述似乎不太完整)
向前,首先,您方刚刚一直在倡导具有主流思想的年轻人,这就否定了年轻人的多元性。我认为年轻人的构成是多方面的,既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的方面。而且,对方刚才说国家和社会无法倡导正确思想,这恰恰是错误的。正是因为国家和社会倡导正确思想,一个国家才能形成完整的体系。对方说个人好才能慢慢影响社会,然而如果社会不好,个人又如何去影响它呢?
其次,说兼顾不了个人与社会共同发展也是错误的。在国家强有力的引导下,个人会随着国家的引领走向正确方向。正是因为有强有力的引领,才会有好的结果,这才是倡导,即国家号召人们去做一件事情。
还有,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个体的共同努力和奉献,要倡导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样我们才会有奉献精神。而且年轻人正处于健全人格形成、思想趋于成熟的时期,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正确的引领。但是,如果说个人去倡导,方向可能会偏离。
综上,我方坚定地认为个人应该……(此处原文表述似乎不太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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