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的观点是,维系学术诚信主要靠制度。首先,让我们对相关词语进行阐述。维系意为维持与联系,强调保持和联系相关的重要关系。学术诚信是指在学术活动中坚持诚实、公平的基本行为准则,不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而是通过自己努力研究获得真实的学术成果。制度是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切规则、规范和行为模式。它既可以是正式的,由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制定,具有法律效应;也可以是非正式的,由社会群体或个人自发组织,不具有法律效应。
我方之所以认为维系学术诚信主要靠制度,是基于以下两点论述的: 1. 制度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维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正如古代“朝为官,度过举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如今教育普及的当下,仍有不法分子出现,而制度能够将人们约束在一定范围内,对违规者增加惩罚,对遵循者给予褒奖。例如商鞅变法通过新的制度使秦国强大。在维系学术诚信的过程中,我们也应主要通过制度来进行,一旦触及诸如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行为,应给予严厉惩处。 2. 教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者的诚信意识,但在强制约束行为方面显得力不从心,难以确保每位学者都能坚守内心底线。制度作为个体学术自身的红线和个体自我的底线,做人有底线,做事才有原则。底线不仅是我们做人的标准,也是我们做事的尺度。只有坚守底线,才能保证我们所做的事情正确且有意义。这值得我们更加准确地去理解,学术自身应该主要通过各种方式确立自我的理念和贡献,在自我确立的制度范围内进行一定的追求。
完毕。答完,答完就退,感谢正方一辩,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回答,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被质询方每次发言有 5 秒保护时间,双方共禁食 2 分钟。
我方的观点是,维系学术诚信主要靠制度。首先,让我们对相关词语进行阐述。维系意为维持与联系,强调保持和联系相关的重要关系。学术诚信是指在学术活动中坚持诚实、公平的基本行为准则,不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而是通过自己努力研究获得真实的学术成果。制度是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切规则、规范和行为模式。它既可以是正式的,由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制定,具有法律效应;也可以是非正式的,由社会群体或个人自发组织,不具有法律效应。
我方之所以认为维系学术诚信主要靠制度,是基于以下两点论述的: 1. 制度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维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正如古代“朝为官,度过举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如今教育普及的当下,仍有不法分子出现,而制度能够将人们约束在一定范围内,对违规者增加惩罚,对遵循者给予褒奖。例如商鞅变法通过新的制度使秦国强大。在维系学术诚信的过程中,我们也应主要通过制度来进行,一旦触及诸如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行为,应给予严厉惩处。 2. 教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者的诚信意识,但在强制约束行为方面显得力不从心,难以确保每位学者都能坚守内心底线。制度作为个体学术自身的红线和个体自我的底线,做人有底线,做事才有原则。底线不仅是我们做人的标准,也是我们做事的尺度。只有坚守底线,才能保证我们所做的事情正确且有意义。这值得我们更加准确地去理解,学术自身应该主要通过各种方式确立自我的理念和贡献,在自我确立的制度范围内进行一定的追求。
完毕。答完,答完就退,感谢正方一辩,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回答,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被质询方每次发言有 5 秒保护时间,双方共禁食 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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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维系学术诚信主要靠制度。
刚才提到制度,用了“帮助”这个词,但我认为帮助应是最后的手段和最低的底线。若将社会和个体框住,在这个框架范围内,需规范其各种行为,并对其进行教化,这还是需要靠教育。而您强调的强制力、强制和约束,有没有想过,制度的强制和约束会使人们产生抵触情绪。举个简单例子,大家对自己高中的各种校规校纪应该都很抵触,想必没有会赞成的,毕竟对于高中时的各种规范,可能会在背后甚至当面对这些行为规范进行一些抵制。再举个例子,韩国有个叫黄禹锡的,他是研究干细胞的科学家,曾被誉为民族英雄,但其进行了学术造假,韩国政府针对他的学术造假,对学术诚信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规范。然而,有些制度过于严苛,导致其他科研人员对韩国政府制定的这些有关学术诚信的更为严苛的制度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反抗反应。
刚才提到制度,用了“帮助”这个词,但我认为帮助应是最后的手段和最低的底线。若将社会和个体框住,在这个框架范围内,需规范其各种行为,并对其进行教化,这还是需要靠教育。而您强调的强制力、强制和约束,有没有想过,制度的强制和约束会使人们产生抵触情绪。举个简单例子,大家对自己高中的各种校规校纪应该都很抵触,想必没有会赞成的,毕竟对于高中时的各种规范,可能会在背后甚至当面对这些行为规范进行一些抵制。再举个例子,韩国有个叫黄禹锡的,他是研究干细胞的科学家,曾被誉为民族英雄,但其进行了学术造假,韩国政府针对他的学术造假,对学术诚信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规范。然而,有些制度过于严苛,导致其他科研人员对韩国政府制定的这些有关学术诚信的更为严苛的制度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反抗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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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质询中,反方二辩的讨论流程如下:
我方的观点是维系学术主要是靠教育。所谓维系,既是维持的意思;所谓学术,便是以人的思维方式,运用科学手段,结合自己能力所创造出来的理论和知识。所谓的维系学术,便是在科学研究中不自欺、不欺人的两个方面。相信对方辩友会发现,学术是人的产物,学术的好与坏,与人的行为意识与道德观念息息相关,而恰恰是这两者,都是需要教育才能逐渐形成的,制度却不能做到这一点。
原因很简单,制度是在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社会产物,包括政治约束和非政治约束,起到的是规范性和强制性,并没有给人们以明确的后天性发展方向。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教育提出了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主张,强调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为教育强国确立了战略位置。所以,显然教育不仅对个人,对国家也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人要有良好的行为选择和道德,需要受到良好的教育,这是毋庸置疑的。其中教育指的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发展并影响人的思维和行为的活动。原资精曾说过,教育不在于使人知其所未知,而在于按其所未行而行,它会使人知道何为维系学术,并会在将来加以规范自己,同时会辨别何为非学术性。
所以我方认为,受到正确教育的人,能够认识到合规学术诚信,并对于非学术诚信行为加以规范。就以目前来看,制度的规范和执行,不再是为了去惩治,而是为了惩治前的预防以及惩治后的教化。在 2012 年以来,就建立了三个在先的防线,强调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为整治育人奠定基础。可以看出是以批评教育为主,而不是以制度来束缚人。维系教育必定以人为本,严格的制度只能起到短暂的效果,而真正靠的是以教育来建立维系学术。
从长远来看,制度是社会发展的最后手段,是最低底线,为的是匡扶社会和个体起到一定作用,而想社会和个体在这个框架中不发生混乱,教育才是真正的治本手段。若是以制度来解决,起不到治本的作用,方案还会陈旧不堪。同时制度还有局限性,对于那些走擦边球,行走在不黑不白的灰色地带的人,制度是无法对他们起到深远的作用。而教育不受局限影响,通过教化和指导,起到治本的作用,维系学术才能得以完善。
所以综上所述,如今社会发展如此之快,个体之间和谐共生并不仅仅是制度的不断完善,而是更加人性化的教育。纵观历史,以严苛制度和暴力机关导致民不聊生的事例数不胜数。而学术领域就如同一个微型社会一样,不仅仅是制定制度来维系学术,而是通过教育提高人的自身道德素养,使人们能够主观能动性地去做到维护学术诚信,更重要的是能持之以恒,以点点星光汇聚周围的力量,真正做到为学术界开山辟土,为科学献身,这才是靠教育的意义与真谛,而这就是制度所无法做到的。谢谢大家。
我方的观点是维系学术主要是靠教育。所谓维系,既是维持的意思;所谓学术,便是以人的思维方式,运用科学手段,结合自己能力所创造出来的理论和知识。所谓的维系学术,便是在科学研究中不自欺、不欺人的两个方面。相信对方辩友会发现,学术是人的产物,学术的好与坏,与人的行为意识与道德观念息息相关,而恰恰是这两者,都是需要教育才能逐渐形成的,制度却不能做到这一点。
原因很简单,制度是在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社会产物,包括政治约束和非政治约束,起到的是规范性和强制性,并没有给人们以明确的后天性发展方向。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教育提出了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主张,强调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为教育强国确立了战略位置。所以,显然教育不仅对个人,对国家也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人要有良好的行为选择和道德,需要受到良好的教育,这是毋庸置疑的。其中教育指的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发展并影响人的思维和行为的活动。原资精曾说过,教育不在于使人知其所未知,而在于按其所未行而行,它会使人知道何为维系学术,并会在将来加以规范自己,同时会辨别何为非学术性。
所以我方认为,受到正确教育的人,能够认识到合规学术诚信,并对于非学术诚信行为加以规范。就以目前来看,制度的规范和执行,不再是为了去惩治,而是为了惩治前的预防以及惩治后的教化。在 2012 年以来,就建立了三个在先的防线,强调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为整治育人奠定基础。可以看出是以批评教育为主,而不是以制度来束缚人。维系教育必定以人为本,严格的制度只能起到短暂的效果,而真正靠的是以教育来建立维系学术。
从长远来看,制度是社会发展的最后手段,是最低底线,为的是匡扶社会和个体起到一定作用,而想社会和个体在这个框架中不发生混乱,教育才是真正的治本手段。若是以制度来解决,起不到治本的作用,方案还会陈旧不堪。同时制度还有局限性,对于那些走擦边球,行走在不黑不白的灰色地带的人,制度是无法对他们起到深远的作用。而教育不受局限影响,通过教化和指导,起到治本的作用,维系学术才能得以完善。
所以综上所述,如今社会发展如此之快,个体之间和谐共生并不仅仅是制度的不断完善,而是更加人性化的教育。纵观历史,以严苛制度和暴力机关导致民不聊生的事例数不胜数。而学术领域就如同一个微型社会一样,不仅仅是制定制度来维系学术,而是通过教育提高人的自身道德素养,使人们能够主观能动性地去做到维护学术诚信,更重要的是能持之以恒,以点点星光汇聚周围的力量,真正做到为学术界开山辟土,为科学献身,这才是靠教育的意义与真谛,而这就是制度所无法做到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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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维系学术主要靠教育的标准是:教育能否培养人的行为意识与道德观念,能否让人认识到合规学术诚信并对非学术诚信行为加以规范,以及教育是否具有长远的治本作用。
综上所述,维系学术主要靠教育,教育能够培养人的行为意识与道德观念,让人认识到合规学术诚信并加以规范,具有长远的治本作用,而制度存在局限性,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
谢谢反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规则如上,双方共计时 2 分钟。
好,我们首先讨论另一个问题。您所谓的教育,从小到大,老师会教育我们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这其实是在教我们一种规则、一种制度。所以,您说的教育这个定义过于狭隘了。教育本身是告诉我们,什么时候该动,什么时候不该动,不该去拿别人的东西,应该怎样做。它本身就是在告知一种制度,而不是说制度框架很大。我的意思是,老师就是在进行一种制度教育,告诉我们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让我们学会辨别什么是好,什么是坏,而这种好坏的标准正是由制度来框定的。所以,国学学术需要通过制度来教育。所以,您是否认同我方的观点呢?
还有一点我想跟您说,如果仅仅依靠诚信,那国家的经济和法律是干什么用的?从《零发典》(此处可能存在错误表述,推测应为《民法典》)一直到我们现在的宪法,国家花了这么多年,投入了这么多精力和人力物力去制定这些法律,那是为了什么呢?我在当中已经提到过,是为了匡扶社会,维护社会的秩序和信用。但是您的观点是,维持学术制度要靠诚信,而没有提到要依靠制度,您说靠诚信就能独立维持,而我说的是,作为人的本质是告诉大家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您难道不认可我们吗?我方的观点对吗?要不您加入我方吧?我文中所说的内容已经表明,制度是社会发展的最后手段、最后底线,即便您说刚才提到的教育在您眼里不是最后的体现,但教育本身也是在告诉我们如何制定制度,以及如何用制度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
谢谢反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规则如上,双方共计时 2 分钟。
好,我们首先讨论另一个问题。您所谓的教育,从小到大,老师会教育我们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这其实是在教我们一种规则、一种制度。所以,您说的教育这个定义过于狭隘了。教育本身是告诉我们,什么时候该动,什么时候不该动,不该去拿别人的东西,应该怎样做。它本身就是在告知一种制度,而不是说制度框架很大。我的意思是,老师就是在进行一种制度教育,告诉我们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让我们学会辨别什么是好,什么是坏,而这种好坏的标准正是由制度来框定的。所以,国学学术需要通过制度来教育。所以,您是否认同我方的观点呢?
还有一点我想跟您说,如果仅仅依靠诚信,那国家的经济和法律是干什么用的?从《零发典》(此处可能存在错误表述,推测应为《民法典》)一直到我们现在的宪法,国家花了这么多年,投入了这么多精力和人力物力去制定这些法律,那是为了什么呢?我在当中已经提到过,是为了匡扶社会,维护社会的秩序和信用。但是您的观点是,维持学术制度要靠诚信,而没有提到要依靠制度,您说靠诚信就能独立维持,而我说的是,作为人的本质是告诉大家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您难道不认可我们吗?我方的观点对吗?要不您加入我方吧?我文中所说的内容已经表明,制度是社会发展的最后手段、最后底线,即便您说刚才提到的教育在您眼里不是最后的体现,但教育本身也是在告诉我们如何制定制度,以及如何用制度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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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的质询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告诉你什么应做,什么不应做。然而若没有教育,我不告知你,你知晓制度是什么吗?你明白国家颁布的一些法律,诸如民法、免疫内容究竟是什么吗?是否需先通过教育的手段方能知晓此制度是什么?若无教育这一过程,你明白这是何物吗?你选我不选的,且你还称教育只是单纯地告知应做何事,不应做何事,我认为此观点太过狭隘。正如方才所说,制度是有局限性的,存在一些不黑不白的灰色地带。但若没有教育来规范人的行为,让人树立更为正确的品德,或许这些人便会钻制度的漏洞,违背规则。
告诉你什么应做,什么不应做。然而若没有教育,我不告知你,你知晓制度是什么吗?你明白国家颁布的一些法律,诸如民法、免疫内容究竟是什么吗?是否需先通过教育的手段方能知晓此制度是什么?若无教育这一过程,你明白这是何物吗?你选我不选的,且你还称教育只是单纯地告知应做何事,不应做何事,我认为此观点太过狭隘。正如方才所说,制度是有局限性的,存在一些不黑不白的灰色地带。但若没有教育来规范人的行为,让人树立更为正确的品德,或许这些人便会钻制度的漏洞,违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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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小结。
刚刚反方二辩说到了一个“抵触”这个词,我认为这个词非常主观。因为“抵触”这个词,每个人会有每个人的情绪,不能用个别人的情绪来代表所有人、全世界人的情绪。即便进行温和舒缓的教育,仍会有人存在抵触,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想说的是,人性是有弱点的。在荀子的论述中,“人之性善,其善者伪也;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所以我们需要用制度来让我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对还是错,为我们提供行为准则。再者,在《礼记·礼运》当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样的大同社会固然值得我们期待,但是我们要知道,直到现在这种社会都还没有形成,那是因为什么?那是因为光靠教育这一点是根本不够的。再回到刚刚,对方辩友所说的那一点,他说教育,但是没有制度,哪里来的教育?如果连制度都没有的国家,又怎么能让人明白什么是制度?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小结。
刚刚反方二辩说到了一个“抵触”这个词,我认为这个词非常主观。因为“抵触”这个词,每个人会有每个人的情绪,不能用个别人的情绪来代表所有人、全世界人的情绪。即便进行温和舒缓的教育,仍会有人存在抵触,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想说的是,人性是有弱点的。在荀子的论述中,“人之性善,其善者伪也;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所以我们需要用制度来让我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对还是错,为我们提供行为准则。再者,在《礼记·礼运》当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样的大同社会固然值得我们期待,但是我们要知道,直到现在这种社会都还没有形成,那是因为什么?那是因为光靠教育这一点是根本不够的。再回到刚刚,对方辩友所说的那一点,他说教育,但是没有制度,哪里来的教育?如果连制度都没有的国家,又怎么能让人明白什么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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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虽然重要,但不能忽视制度的作用,只有将教育与制度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引导人的行为和推动社会的发展。
这段话里最精彩的三句话:
双方辩手,请问双方辩手是否采用奇袭?这里说的是有质询,还有申论,你们要选择用吗?质询是给另一方,双方估计是 2 分半的时间,然后申论就是自己阐述 2 分钟的事情。算了,不要了,我们继续下一个流程,不用了,因为大家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了,我觉得还是算了吧,我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这是辩的权利,反方选择,时间为 2 分半。刚刚对方友们说到我们以小见大,说对于抵触这个词是有主观的,对方辩友说是。然后对方辩友说如果是你们所说的教育的话,也会有人抵触,那这一部分抵触的人也是属于少数,那这样的话,对方辩友也是以偏概全,也是不合理的。然后对方二辩说制度,国家没有制度,哪来的教育,首先制度跟教育,并没有说有一个存在,另一个就不能存在,其实是有教育,但是制度不完善,但是有的地方制度很完善,但是教育不好,但现在我们所要说的是文系学术,主要更倾向于要做到文系学术这一点,要更倾向于是教育系制度。那么制度建立出来的话,就需要有人去教育,告诉他们怎么做到在这个制度规范之内。其次对方一辩所说制度是人们个人的底线,那我想说个人的底线,有些人个人底线并不是制度的底线,个人底线不仅仅是靠制度,而是需要教育,需要后天形成,才能有在制度底线之上的个人底线,而不是在制度底线之下的个人底线。
下面由正方一辩进行发言,时间为 2 分钟。其实反方一辩的概述我想说,首先正方二辩也说了,教育是由制度来决定的,对教育的标准是由制度来规定的,这样的民法检查学也标记了很多基本东西,以及个人底线。如果没有话说,就坐下结束这一个环节。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进行短兵相接的一对一对辩,对辩以交替的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即时分别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毕,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设定时间用完为止。
下面请双方四辩进行发言,时间各为 1 分 30 秒。请问乙方,你方有没有考虑过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性,就是如果说将维系学术诚信的重任主要寄托于教育,那么就不得不正视教育资源在全球范围以及不同学术群体之间分布严重失衡的现状。在很多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他们的教育资源是不平衡的,分配是不平衡的。我们世界上往往缺乏一些充足的资源来开展全面有效的学术诚信教育,这会使得很多学术参与者无法得到足够的教育,是不是我们的制度可以在很大的一个范围内对他们进行规范?
首先我回答正方四辩的观点,您说到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那么我想问,就不存在某些地区不同的地区制度也会存在漏洞吗?这难道不是在打击自己的观点吗?制度也会存在缺陷的地方,我们不否认制度可能会有一些漏洞。但是,不能否定制度整体的有效性。还有就是我想说是在对于学术诚信这个词,其实近百年来才形成一个概念,然后到现在,在我们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就我们中国来说,由于科技发展,信息差打破得足够多,所以说对方说的教育资源不全面,我觉得这确实是存在,但是对于学术诚信方面,比如我们大学中的毕业论文,或者是义务教育中的考试等等之类的,我觉得在教育分配的资源上还是比制度更完善一点。
双方辩手,请问双方辩手是否采用奇袭?这里说的是有质询,还有申论,你们要选择用吗?质询是给另一方,双方估计是 2 分半的时间,然后申论就是自己阐述 2 分钟的事情。算了,不要了,我们继续下一个流程,不用了,因为大家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了,我觉得还是算了吧,我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这是辩的权利,反方选择,时间为 2 分半。刚刚对方友们说到我们以小见大,说对于抵触这个词是有主观的,对方辩友说是。然后对方辩友说如果是你们所说的教育的话,也会有人抵触,那这一部分抵触的人也是属于少数,那这样的话,对方辩友也是以偏概全,也是不合理的。然后对方二辩说制度,国家没有制度,哪来的教育,首先制度跟教育,并没有说有一个存在,另一个就不能存在,其实是有教育,但是制度不完善,但是有的地方制度很完善,但是教育不好,但现在我们所要说的是文系学术,主要更倾向于要做到文系学术这一点,要更倾向于是教育系制度。那么制度建立出来的话,就需要有人去教育,告诉他们怎么做到在这个制度规范之内。其次对方一辩所说制度是人们个人的底线,那我想说个人的底线,有些人个人底线并不是制度的底线,个人底线不仅仅是靠制度,而是需要教育,需要后天形成,才能有在制度底线之上的个人底线,而不是在制度底线之下的个人底线。
下面由正方一辩进行发言,时间为 2 分钟。其实反方一辩的概述我想说,首先正方二辩也说了,教育是由制度来决定的,对教育的标准是由制度来规定的,这样的民法检查学也标记了很多基本东西,以及个人底线。如果没有话说,就坐下结束这一个环节。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进行短兵相接的一对一对辩,对辩以交替的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即时分别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毕,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设定时间用完为止。
下面请双方四辩进行发言,时间各为 1 分 30 秒。请问乙方,你方有没有考虑过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性,就是如果说将维系学术诚信的重任主要寄托于教育,那么就不得不正视教育资源在全球范围以及不同学术群体之间分布严重失衡的现状。在很多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他们的教育资源是不平衡的,分配是不平衡的。我们世界上往往缺乏一些充足的资源来开展全面有效的学术诚信教育,这会使得很多学术参与者无法得到足够的教育,是不是我们的制度可以在很大的一个范围内对他们进行规范?
首先我回答正方四辩的观点,您说到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那么我想问,就不存在某些地区不同的地区制度也会存在漏洞吗?这难道不是在打击自己的观点吗?制度也会存在缺陷的地方,我们不否认制度可能会有一些漏洞。但是,不能否定制度整体的有效性。还有就是我想说是在对于学术诚信这个词,其实近百年来才形成一个概念,然后到现在,在我们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就我们中国来说,由于科技发展,信息差打破得足够多,所以说对方说的教育资源不全面,我觉得这确实是存在,但是对于学术诚信方面,比如我们大学中的毕业论文,或者是义务教育中的考试等等之类的,我觉得在教育分配的资源上还是比制度更完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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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进入盘问环节后,正方三辩对反方四辩进行盘问。正方三辩指出,在反方的辩论中,针对正方一辩提出了个人底线跟制度底线的问题。正方三辩表示,在正方立论中,已提及外在制度和内在制度两方面,质疑反方为何将正方论点当作自己的论点。反方承认提到了个人底线和制度底线,而正方三辩认为自己并未承认。正方三辩进一步阐述,自己所说的是个人的信誉与在制度条件下形成的个人信誉之间的关系,当时反方说个人底线与制度底线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偏差。正方的论点是内在制度,且个人制度是由个体自发生成的,作为个体约束自身的体现,也是个体自我的底线,与制度底线是一致的。最后,正方三辩提出疑问,既然如此,为何社会上存在走擦边球或处于灰色地带的人,难道他们的个人底线与制度下的个人体验是一致的吗?
首先,在进入盘问环节后,正方三辩对反方四辩进行盘问。正方三辩指出,在反方的辩论中,针对正方一辩提出了个人底线跟制度底线的问题。正方三辩表示,在正方立论中,已提及外在制度和内在制度两方面,质疑反方为何将正方论点当作自己的论点。反方承认提到了个人底线和制度底线,而正方三辩认为自己并未承认。正方三辩进一步阐述,自己所说的是个人的信誉与在制度条件下形成的个人信誉之间的关系,当时反方说个人底线与制度底线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偏差。正方的论点是内在制度,且个人制度是由个体自发生成的,作为个体约束自身的体现,也是个体自我的底线,与制度底线是一致的。最后,正方三辩提出疑问,既然如此,为何社会上存在走擦边球或处于灰色地带的人,难道他们的个人底线与制度下的个人体验是一致的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对方一、二、四辩,时间为 2 分钟。
大家好,我首先质询反方一辩。您说教育会存在不公平,现在的教育存在问题,但您是否考虑过我们的辩题是什么?是制度和教育哪个更能维系学术诚信。我们辩题中的教育指的是道德教育,您所说的教育分配不公,只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资源的分配,代表一个人的知识水平。一个人的知识好并不代表道德好,道德教育关注的是个人的品质,而非师资的分配。一些贫困不发达地区,他们的道德教育是否充足呢?比如一些小县城,可能主要侧重于知识教育,那道德教育是否就被忽视了呢?像小镇这样的地方,有些人甚至可能没有接受过道德教育。难道道德教育是不均衡的吗?大城市的教育中难道就不会出现道德不好的人吗?您有数据能表明大城市的人一定比小地方的人更有素质吗?大城市的人不一定就比小城市的人更有素质。所以,教育并不一定能让人有素质。如果一个人连教育都不听,那他会去遵守规则、遵循制度吗?制度是有规范、有约束性、有威慑性的,即便不能完全解决教育的问题,但看到约束,人们会有所畏惧,从而减少违规行为。
以上是对一辩的质询,接下来我问二辩。您说《礼记》形成的社会礼仪教育至今未形成,那《礼记》中提到的天下当同制度我们现在就形成了吗?您说教育制度存在漏洞,那为什么会存在漏洞呢?古代中华上下 5000 年文明,难道就没有漏洞吗?我相信有漏洞,但我不认为古代的漏洞和我们今天的漏洞一样大。您凭什么不相信古代的教育呢?孔子、儒家、道家等有那么多教育理念,为什么就一定说古代没有教育制度呢?您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不够自信的一种行为。
回答完之后可以坐下。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对方一、二、四辩,时间为 2 分钟。
大家好,我首先质询反方一辩。您说教育会存在不公平,现在的教育存在问题,但您是否考虑过我们的辩题是什么?是制度和教育哪个更能维系学术诚信。我们辩题中的教育指的是道德教育,您所说的教育分配不公,只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资源的分配,代表一个人的知识水平。一个人的知识好并不代表道德好,道德教育关注的是个人的品质,而非师资的分配。一些贫困不发达地区,他们的道德教育是否充足呢?比如一些小县城,可能主要侧重于知识教育,那道德教育是否就被忽视了呢?像小镇这样的地方,有些人甚至可能没有接受过道德教育。难道道德教育是不均衡的吗?大城市的教育中难道就不会出现道德不好的人吗?您有数据能表明大城市的人一定比小地方的人更有素质吗?大城市的人不一定就比小城市的人更有素质。所以,教育并不一定能让人有素质。如果一个人连教育都不听,那他会去遵守规则、遵循制度吗?制度是有规范、有约束性、有威慑性的,即便不能完全解决教育的问题,但看到约束,人们会有所畏惧,从而减少违规行为。
以上是对一辩的质询,接下来我问二辩。您说《礼记》形成的社会礼仪教育至今未形成,那《礼记》中提到的天下当同制度我们现在就形成了吗?您说教育制度存在漏洞,那为什么会存在漏洞呢?古代中华上下 5000 年文明,难道就没有漏洞吗?我相信有漏洞,但我不认为古代的漏洞和我们今天的漏洞一样大。您凭什么不相信古代的教育呢?孔子、儒家、道家等有那么多教育理念,为什么就一定说古代没有教育制度呢?您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不够自信的一种行为。
回答完之后可以坐下。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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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接下来我有几点看法。对方认为教育的体系比制度重要,我认为此观点不正确。教育的效果具有不稳定性,无法涵盖更多细节,而制度则是全面而细致的。教育往往只能对制度进行概括性讲解。例如,在学术成果引用规范方面,制度会详细规定引用格式、引用量、合理范围等复杂内容,而教育难以将这些所有细节完整地传递给每一个人。
还有,对方所提及的正确教育,我持质疑态度。能确定所教的就是正确的教育吗?有很多人接受了教育,但依旧会犯错。比如说折天明,他的学术调查行为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以上为正方三辩小结内容)
好,接下来我有几点看法。对方认为教育的体系比制度重要,我认为此观点不正确。教育的效果具有不稳定性,无法涵盖更多细节,而制度则是全面而细致的。教育往往只能对制度进行概括性讲解。例如,在学术成果引用规范方面,制度会详细规定引用格式、引用量、合理范围等复杂内容,而教育难以将这些所有细节完整地传递给每一个人。
还有,对方所提及的正确教育,我持质疑态度。能确定所教的就是正确的教育吗?有很多人接受了教育,但依旧会犯错。比如说折天明,他的学术调查行为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以上为正方三辩小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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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是否比教育体系更能全面、细致地规范教育行为并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教育制度比教育体系更为重要。
本环节金句:
反方认为,正方将坚守自我底线归到制度里面,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自我底线是我们的信仰和追求。我方并不认同正方的这一观点,因为教育才是关键。正方二辩提及古代有诸多所谓的好教育,但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比如儒家,难道它就一定好且适用于现代社会吗?法家就一定适用于现在吗?并非如此。我们应将古代思想中好的地方集中起来,而儒家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实行礼教制度,这在现代已不存在。在封建社会,信息无法广泛传播,只有有权有势的人能接触到教育,这是古代教育制度的缺陷,导致其无法建立统一的自主教育。所以,不能以此来反驳我方认为教育比制度更重要的观点。
反方认为,正方将坚守自我底线归到制度里面,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自我底线是我们的信仰和追求。我方并不认同正方的这一观点,因为教育才是关键。正方二辩提及古代有诸多所谓的好教育,但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比如儒家,难道它就一定好且适用于现代社会吗?法家就一定适用于现在吗?并非如此。我们应将古代思想中好的地方集中起来,而儒家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实行礼教制度,这在现代已不存在。在封建社会,信息无法广泛传播,只有有权有势的人能接触到教育,这是古代教育制度的缺陷,导致其无法建立统一的自主教育。所以,不能以此来反驳我方认为教育比制度更重要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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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辩手下面进行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计时 4 分钟,由正方先开始。
正方:我想说一下啊,刚刚反方发言他的那个地方嘀嘀咕咕一大堆,他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所以说让这的缺陷肯定是要比制作缺陷的少,我想问一下你能不能完整的论证一下,因为我刚刚没听清你在说什么,而且你的论证也不太有逻辑。
反方:首先我刚才发言并没有说教育的漏洞比制度更少,我说的是在某些地区中,教育资源它的分配不一定就比制度的缺陷更少。我只是说的是某些部分落后的地区,但是因为刚才这,对方四辩他说到某些贫困山区之类的教育资源,它是就是贫困山区和县城之类,他们的教育资源分配是不均的,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学术诚信这个方面,我们不要把这个范围扩大到教育和制度的分配的问题好吗?然后我方的判准是受到正确教育的人能够认识到合规学术诚信,并对非学术诚信加以规范,我们这里说的是正确的教育。然后刚才对方也说,老师教孩子们说哪些不应该做,哪些应该做,这些虽然说确实像是立了一条准则,但是我方认为制度应该是有明文规定之类的,而你口头上的只能称作是教育,谢谢。
正方:你刚刚说的制度也有可能会出现那种不均衡的现象,对吧?但事实上这不是制度的不均衡的现象,它是制度执行的不均衡的现象,它在一些落后地区,可能执行的不到位,没有大城市执行的好,所以刚好就说明制度执行中可能会存在漏洞,对吧?它执行漏洞不能否定制度整体的有效性,正是因为这些漏洞,社会才会努力加强制度的监督机制,就像设立一个独立的学术监督委员会。这制度的存在刚好证明了一个制度存在就是一个明确的标准,有了这个标准才能更好地衡量学术前进。教育虽然能够影响人的内心,但是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而且我方认为你刚刚说教育,受到正确教育的人能够认识到所谓学术诚信,并对非学术诚信加以规范,这是我方的判准,不是的,受到正确教育,他也不一定会对学术诚信加以规范,因为人的人性是复杂的,教育激发的人的主动性是有限的,总归有些人抵挡不住利益的诱惑,制度,我们把制度当做一个底线,如果有人缺乏这个诚信意识,我们就可以强制约束他们的行为,避免学术造假的不断发生,而且制度也可以促进教育的发展,如果通过制度要求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课程呀。首先你方,对方四辩,刚才说到正义教育,我方这个判准是有问题的,说正义教育并不能够使人认识到学术诚信,就是说有些人还是会把利益放在道德的面前,那么我想在当今我们这个社会制度比较完善的情况下,难道就没有人会知法犯法吗?并且就好比前几年的《人民的名义》这个电视剧,它讲的也是关于贪污腐败,我觉得和今天我们的论点,学术诚信这个方面还是稍微契合一点的,难道说以你方的逻辑来说,制度就能够让人们正确认识到何谓学术诚信吗?这不应该是在他犯了学术诚信造假这个错误之后,对他进行法律的严惩,他才能够,甚至他还可能认识不到吗?这就是制度法律的滞后性啊。那我们教育是要长期并且能够维持的,我方已经说过,这个是维持的意思,并且我想说的是他不仅要维持,还能够把这个就好比一个度嘛,比如,全国,这里我只是说一个打个比方,并不是某一个真实的例子,就好比有 80%的人,他是能够遵守这个学术诚信的,但是呢,就算你制度对那些 20%不遵守学术诚信的人进行了惩罚,他们还是可能会知法犯法,并且这个度,比如 80%的这个学术诚信遵守度,它在这个范围上下波动,并不能够促进它,而我觉得教育这种耳濡目染的方式,它更能够维持我们的学术诚信,营造一个更良好的,大家都遵守这个学术诚信,不造假啊,能够积极举报啊,对非学术诚信进行加以规范的这个环境。正方还有 1 分 50 秒。
反方:对于法官这边说的司法犯法,我也想说,你既然知法,这说明那教育已经是没有用的,但是他制度方面应该会有个方向灯,将犯法的人引过去,就像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他不可能因为你通过教育就能改变他人性的本能,所以要通过制度来规范他人性的行为。制度的滞后性,我觉得制度应该是有一定的滞后性的,但是他的滞后性是能让人有改过的机会的。
正方:你说教育制度不会使得人改过自新,对吧?
反方:嗯,对,我方承认,我方承认不是所有的人接受惩罚之后都会自然而然地改过自新,但是制度惩罚是一个很重要的引导因素。比方说,有些人他闯完红灯之后,你教育完了之后,他还可能会闯红灯,我们惩罚他之后,还有可能会闯红灯。这算是,就是在闯红灯,它是交通违规,惩罚是相对较轻的,他有时候会受一些侥幸心理影响。而在学术领域,适度的惩罚往往会严重影响学者声誉、职业发展,这种威慑力就会让大部分学者在犯错之后深刻反思并改过。和驾驶证扣完分重新接受教育,这恰恰说明制度的执行是有多种手段的。正方还有 1 分 10 秒。
双方辩手下面进行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计时 4 分钟,由正方先开始。
正方:我想说一下啊,刚刚反方发言他的那个地方嘀嘀咕咕一大堆,他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所以说让这的缺陷肯定是要比制作缺陷的少,我想问一下你能不能完整的论证一下,因为我刚刚没听清你在说什么,而且你的论证也不太有逻辑。
反方:首先我刚才发言并没有说教育的漏洞比制度更少,我说的是在某些地区中,教育资源它的分配不一定就比制度的缺陷更少。我只是说的是某些部分落后的地区,但是因为刚才这,对方四辩他说到某些贫困山区之类的教育资源,它是就是贫困山区和县城之类,他们的教育资源分配是不均的,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学术诚信这个方面,我们不要把这个范围扩大到教育和制度的分配的问题好吗?然后我方的判准是受到正确教育的人能够认识到合规学术诚信,并对非学术诚信加以规范,我们这里说的是正确的教育。然后刚才对方也说,老师教孩子们说哪些不应该做,哪些应该做,这些虽然说确实像是立了一条准则,但是我方认为制度应该是有明文规定之类的,而你口头上的只能称作是教育,谢谢。
正方:你刚刚说的制度也有可能会出现那种不均衡的现象,对吧?但事实上这不是制度的不均衡的现象,它是制度执行的不均衡的现象,它在一些落后地区,可能执行的不到位,没有大城市执行的好,所以刚好就说明制度执行中可能会存在漏洞,对吧?它执行漏洞不能否定制度整体的有效性,正是因为这些漏洞,社会才会努力加强制度的监督机制,就像设立一个独立的学术监督委员会。这制度的存在刚好证明了一个制度存在就是一个明确的标准,有了这个标准才能更好地衡量学术前进。教育虽然能够影响人的内心,但是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而且我方认为你刚刚说教育,受到正确教育的人能够认识到所谓学术诚信,并对非学术诚信加以规范,这是我方的判准,不是的,受到正确教育,他也不一定会对学术诚信加以规范,因为人的人性是复杂的,教育激发的人的主动性是有限的,总归有些人抵挡不住利益的诱惑,制度,我们把制度当做一个底线,如果有人缺乏这个诚信意识,我们就可以强制约束他们的行为,避免学术造假的不断发生,而且制度也可以促进教育的发展,如果通过制度要求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课程呀。首先你方,对方四辩,刚才说到正义教育,我方这个判准是有问题的,说正义教育并不能够使人认识到学术诚信,就是说有些人还是会把利益放在道德的面前,那么我想在当今我们这个社会制度比较完善的情况下,难道就没有人会知法犯法吗?并且就好比前几年的《人民的名义》这个电视剧,它讲的也是关于贪污腐败,我觉得和今天我们的论点,学术诚信这个方面还是稍微契合一点的,难道说以你方的逻辑来说,制度就能够让人们正确认识到何谓学术诚信吗?这不应该是在他犯了学术诚信造假这个错误之后,对他进行法律的严惩,他才能够,甚至他还可能认识不到吗?这就是制度法律的滞后性啊。那我们教育是要长期并且能够维持的,我方已经说过,这个是维持的意思,并且我想说的是他不仅要维持,还能够把这个就好比一个度嘛,比如,全国,这里我只是说一个打个比方,并不是某一个真实的例子,就好比有 80%的人,他是能够遵守这个学术诚信的,但是呢,就算你制度对那些 20%不遵守学术诚信的人进行了惩罚,他们还是可能会知法犯法,并且这个度,比如 80%的这个学术诚信遵守度,它在这个范围上下波动,并不能够促进它,而我觉得教育这种耳濡目染的方式,它更能够维持我们的学术诚信,营造一个更良好的,大家都遵守这个学术诚信,不造假啊,能够积极举报啊,对非学术诚信进行加以规范的这个环境。正方还有 1 分 50 秒。
反方:对于法官这边说的司法犯法,我也想说,你既然知法,这说明那教育已经是没有用的,但是他制度方面应该会有个方向灯,将犯法的人引过去,就像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他不可能因为你通过教育就能改变他人性的本能,所以要通过制度来规范他人性的行为。制度的滞后性,我觉得制度应该是有一定的滞后性的,但是他的滞后性是能让人有改过的机会的。
正方:你说教育制度不会使得人改过自新,对吧?
反方:嗯,对,我方承认,我方承认不是所有的人接受惩罚之后都会自然而然地改过自新,但是制度惩罚是一个很重要的引导因素。比方说,有些人他闯完红灯之后,你教育完了之后,他还可能会闯红灯,我们惩罚他之后,还有可能会闯红灯。这算是,就是在闯红灯,它是交通违规,惩罚是相对较轻的,他有时候会受一些侥幸心理影响。而在学术领域,适度的惩罚往往会严重影响学者声誉、职业发展,这种威慑力就会让大部分学者在犯错之后深刻反思并改过。和驾驶证扣完分重新接受教育,这恰恰说明制度的执行是有多种手段的。正方还有 1 分 1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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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双方同学的自由辩论。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首先有请反方四辩为反方做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
反方四辩:首先,我想回答一下对方的问题。对方一辩称教育确实存在滞后性,这是公认的。然而,虽存在滞后性,但教育有改过的机会。比如,一个人在写学术论文时,抱着侥幸心理抄袭或在网上临摹,并非靠自己完成论文。当他的同学都在讨论毕业论文怎么写时,难道他心里不会有愧疚心理吗?这也是一种教育环境。我们强调要维系学术诚信,同学之间交流讨论学术诚信及自己写论文等问题,此人处于这样诚信的环境中,难道他没有改过的可能吗?即便脸皮再厚的人,也会有羞耻心。他可能会想,同学们都如此努力,那自己应该好好写,不应放任自己抄袭,这样直接避免了被发现学术造假的情况,岂不是更好?
再者,对方一辩说知法犯法就等于教育无用。当老师们对学生们说,不应学术造假,要个人独立完成论文写作,这便是教育的体现。
此外,对方四辩提到闯红灯等例子,我想说的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维系学术诚信,不应将教育和制度进行比较,应把范围放大。再回到对方一辩所说的知法犯法,一个人知道某事犯法以及其后果,但不能因其未受到法律惩罚,就说教育对他未起作用,这是以偏概全的。
谢谢,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 3 分 30 秒。我先回答一下反方四辩当时……
感谢双方同学的自由辩论。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首先有请反方四辩为反方做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
反方四辩:首先,我想回答一下对方的问题。对方一辩称教育确实存在滞后性,这是公认的。然而,虽存在滞后性,但教育有改过的机会。比如,一个人在写学术论文时,抱着侥幸心理抄袭或在网上临摹,并非靠自己完成论文。当他的同学都在讨论毕业论文怎么写时,难道他心里不会有愧疚心理吗?这也是一种教育环境。我们强调要维系学术诚信,同学之间交流讨论学术诚信及自己写论文等问题,此人处于这样诚信的环境中,难道他没有改过的可能吗?即便脸皮再厚的人,也会有羞耻心。他可能会想,同学们都如此努力,那自己应该好好写,不应放任自己抄袭,这样直接避免了被发现学术造假的情况,岂不是更好?
再者,对方一辩说知法犯法就等于教育无用。当老师们对学生们说,不应学术造假,要个人独立完成论文写作,这便是教育的体现。
此外,对方四辩提到闯红灯等例子,我想说的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维系学术诚信,不应将教育和制度进行比较,应把范围放大。再回到对方一辩所说的知法犯法,一个人知道某事犯法以及其后果,但不能因其未受到法律惩罚,就说教育对他未起作用,这是以偏概全的。
谢谢,感谢反方四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 3 分 30 秒。我先回答一下反方四辩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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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四辩通过具体事例,阐述了教育虽有滞后性但仍具有积极作用,反驳了对方关于教育无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