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正一立论
和青春赛第二场,本场比赛的辩题是: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还是学会共处的能力?首先,正方的立场是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有请正方进行自我介绍。
正方一辩:东方旗业林子瑶企业团队队员问候在场各位,各位晚上好。
反方的立场是,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有请反方做自我介绍。
反方四辩:我是反方四辩王润林,代表我方全体问候全场各位。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正一立论
和青春赛第二场,本场比赛的辩题是: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还是学会共处的能力?首先,正方的立场是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有请正方进行自我介绍。
正方一辩:东方旗业林子瑶企业团队队员问候在场各位,各位晚上好。
反方的立场是,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有请反方做自我介绍。
反方四辩:我是反方四辩王润林,代表我方全体问候全场各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综上所述,正方认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能够帮助人们摆脱痛苦的困扰,实现自我成长,从而更有效地应对痛苦,提升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水平。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正一立论
进行第一个环节开篇立论,有请正方一辩进行立论,时间为 3 分 30 秒。发言请计时。
痛苦是一种广泛而普遍的人类感受,包括身体疼痛以及精神上的折磨,是因希望破灭而出现的心理不平衡状态。治愈指的是通过积极的应对机制,缓解痛苦带来的心理、生理上的创伤,帮助个体从痛苦中恢复。而共处是接受痛苦作为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改变或摆脱它。
在当代,社会体制快速变化,当代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高压。在当代复杂多变的社会背景下,学会治愈的能力更能帮助当代人应对痛苦,并促进个人发展。
首先,治愈能力能够帮助个体更健康地生活。当代社会节奏加快,人们不得不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带来的痛苦。世卫组织报告显示,2023 年全球 3.8%的人口将饱受抑郁症困扰,在这样的情境下,治愈能力至关重要。面对生活中的负面体验,如果我们仅仅选择共处,这可能意味着我们不断地压抑自己的感受,任由痛苦损害我们的身心健康。而通过治愈的方式,比如借助心理咨询、情感疏导等治愈技术,人们将积极地恢复健康。此外,据 2023 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显示,慢性疾病患病人数正在逐年增长,尤其糖尿病已成为导致伤残、影响寿命的主要原因之一。面对慢性疾病带来的痛苦,我们如何在没有治愈能力的情况下缓解?若只是在痛苦的基础上与之共处,是不行的。
其次,治愈能力有助于个人成长。个人需要的是个体的自我发展和韧性培养,而这往往通过治愈的过程实现。面对痛苦,治愈的过程帮助我们找到突破口,获得学习和成长的机会,而不是持续负担。比如一位失业者,如果选择与失业的痛苦共处,他可能会不断地自我怀疑,陷入长期的沮丧,而如果他学会治愈痛苦,以更客观、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他反而会在下一份工作中更加出色。
最后,治愈能力是促进社会和谐与自身幸福的关键。一个长期未能缓解痛苦的人,其负面感受可能扩散到他人的生活中。治愈痛苦是为了更好地融入集体,改善社会关系。比如,家庭中的一位成员如果不能治愈自己的痛苦,而只选择与它共处,很可能将这种负面感受传达给其他家庭成员,影响整个家庭的幸福。以职场为例,如果一个团队中的成员都能治愈工作中人际关系带来的痛苦,他们将能够更好地合作,减少内耗,提高效率。而如果每个人都选择与负面感受共处,积累的痛苦终将爆发,影响整个团队的氛围。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正一立论
进行第一个环节开篇立论,有请正方一辩进行立论,时间为 3 分 30 秒。发言请计时。
痛苦是一种广泛而普遍的人类感受,包括身体疼痛以及精神上的折磨,是因希望破灭而出现的心理不平衡状态。治愈指的是通过积极的应对机制,缓解痛苦带来的心理、生理上的创伤,帮助个体从痛苦中恢复。而共处是接受痛苦作为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改变或摆脱它。
在当代,社会体制快速变化,当代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高压。在当代复杂多变的社会背景下,学会治愈的能力更能帮助当代人应对痛苦,并促进个人发展。
首先,治愈能力能够帮助个体更健康地生活。当代社会节奏加快,人们不得不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带来的痛苦。世卫组织报告显示,2023 年全球 3.8%的人口将饱受抑郁症困扰,在这样的情境下,治愈能力至关重要。面对生活中的负面体验,如果我们仅仅选择共处,这可能意味着我们不断地压抑自己的感受,任由痛苦损害我们的身心健康。而通过治愈的方式,比如借助心理咨询、情感疏导等治愈技术,人们将积极地恢复健康。此外,据 2023 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显示,慢性疾病患病人数正在逐年增长,尤其糖尿病已成为导致伤残、影响寿命的主要原因之一。面对慢性疾病带来的痛苦,我们如何在没有治愈能力的情况下缓解?若只是在痛苦的基础上与之共处,是不行的。
其次,治愈能力有助于个人成长。个人需要的是个体的自我发展和韧性培养,而这往往通过治愈的过程实现。面对痛苦,治愈的过程帮助我们找到突破口,获得学习和成长的机会,而不是持续负担。比如一位失业者,如果选择与失业的痛苦共处,他可能会不断地自我怀疑,陷入长期的沮丧,而如果他学会治愈痛苦,以更客观、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他反而会在下一份工作中更加出色。
最后,治愈能力是促进社会和谐与自身幸福的关键。一个长期未能缓解痛苦的人,其负面感受可能扩散到他人的生活中。治愈痛苦是为了更好地融入集体,改善社会关系。比如,家庭中的一位成员如果不能治愈自己的痛苦,而只选择与它共处,很可能将这种负面感受传达给其他家庭成员,影响整个家庭的幸福。以职场为例,如果一个团队中的成员都能治愈工作中人际关系带来的痛苦,他们将能够更好地合作,减少内耗,提高效率。而如果每个人都选择与负面感受共处,积累的痛苦终将爆发,影响整个团队的氛围。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在当代复杂多变的社会背景下,哪种能力更能帮助当代人应对痛苦,并促进个人发展。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反四质询正一
反四:凭正方一辩时间为 1 分 30 秒,发言体进时,刚才正方一辩提到了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确实需要一定的发展时间。但是当我们已经发现自己得了这个病后,如果只是与之共处,显然这个问题无法得到解决。那么这个问题是否意味着并非所有痛苦都能自己处理到底呢?但是,我方认为共处和治愈相比,治愈的能力更加重要。年轻人允许互补存在吗?允许。那么允许痛苦存在的话,是否意味着痛苦的存在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及先认清并且相信?痛苦是一种负面的体验,是外界或因某些原因被动压在我们身上的,解决问题也是被动的。而治愈则是主动发掘痛苦并解决问题。那么您说的痛苦的后面的问题,请问痛苦难道不是一种正常的体验吗?长期未被处理的痛苦可能会对心理造成一些不可逆的伤害。治愈不仅是为了摆脱痛苦,更是为了在避免心理健康受损的同时真正提升自己。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您方提到的痛苦都是病理上的痛苦?所有在精神上的,精神疾病上的痛苦是很难受的。其实痛苦是一种正常的体验,而且如果不允许自己痛苦,又如何允许自己快乐?当下抑郁症的人告诉别人自己是抑郁症,会被他人的视角带入一种痛苦之中,让别人接受自己痛苦的设定,这个时候反而会怕被误解成装病而不敢快乐,这就是正视痛苦体验的必要性,否则也不会感受到快乐。哪怕是抑郁症的人,也会有正常的痛苦体验,并非其痛苦都是由病理性原因造成的。所以,您方提到的痛苦,是否除了病理性以外的原因存在呢?我们允许痛苦的存在,但是面对这些痛苦,是治愈的能力更重要,还是共存的能力更重要?那么请问允许痛苦存在和接纳痛苦以及与痛苦共处的区别是什么?允许痛苦存在和接纳痛苦这些东西,它们有什么区别?您方的观点是?与痛苦共处,说允许接纳痛苦了,但是从接纳到允许痛苦,它们痛苦与否的区别是什么?我在解释他问我的问题,他根本没有听清。我第一遍讲得很清楚,就是。这个可以回答吗?回答不了这个环节过去。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反四质询正一
反四:凭正方一辩时间为 1 分 30 秒,发言体进时,刚才正方一辩提到了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确实需要一定的发展时间。但是当我们已经发现自己得了这个病后,如果只是与之共处,显然这个问题无法得到解决。那么这个问题是否意味着并非所有痛苦都能自己处理到底呢?但是,我方认为共处和治愈相比,治愈的能力更加重要。年轻人允许互补存在吗?允许。那么允许痛苦存在的话,是否意味着痛苦的存在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及先认清并且相信?痛苦是一种负面的体验,是外界或因某些原因被动压在我们身上的,解决问题也是被动的。而治愈则是主动发掘痛苦并解决问题。那么您说的痛苦的后面的问题,请问痛苦难道不是一种正常的体验吗?长期未被处理的痛苦可能会对心理造成一些不可逆的伤害。治愈不仅是为了摆脱痛苦,更是为了在避免心理健康受损的同时真正提升自己。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您方提到的痛苦都是病理上的痛苦?所有在精神上的,精神疾病上的痛苦是很难受的。其实痛苦是一种正常的体验,而且如果不允许自己痛苦,又如何允许自己快乐?当下抑郁症的人告诉别人自己是抑郁症,会被他人的视角带入一种痛苦之中,让别人接受自己痛苦的设定,这个时候反而会怕被误解成装病而不敢快乐,这就是正视痛苦体验的必要性,否则也不会感受到快乐。哪怕是抑郁症的人,也会有正常的痛苦体验,并非其痛苦都是由病理性原因造成的。所以,您方提到的痛苦,是否除了病理性以外的原因存在呢?我们允许痛苦的存在,但是面对这些痛苦,是治愈的能力更重要,还是共存的能力更重要?那么请问允许痛苦存在和接纳痛苦以及与痛苦共处的区别是什么?允许痛苦存在和接纳痛苦这些东西,它们有什么区别?您方的观点是?与痛苦共处,说允许接纳痛苦了,但是从接纳到允许痛苦,它们痛苦与否的区别是什么?我在解释他问我的问题,他根本没有听清。我第一遍讲得很清楚,就是。这个可以回答吗?回答不了这个环节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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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是反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与痛苦共处的能力。
痛苦是一种身心共受的感受,当代人的痛苦不同于上世纪的某些情况。这种精神层面的痛苦,让我们意识到承认痛苦的重要性。面对一些痛苦的困境及预解决的痛苦,我方认为,试图去改变并非总是可行的中心力量。在心理学领域有一个解决不良心态状态的范例,叫做十二次算法,其中第一个部件是常用性,即常认自己的手段来最早确认问题是切实存在的,否定那些不切实际的抱怨,这是具有完全合理性的一些前提和接下来的步骤。
由此可以看出,人面对痛苦时,即便想要采取行为去解决,也必须先与实质或问题相对应。倘若只抱着解决问题的心态去解决问题,在尝试行动的过程中,可能还会因为过于关注问题的存在而折磨自己。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精神疾病患者在坚持服药,甚至在进行其他医学治疗后,病情仍未得到好转甚至恶化的原因。
就在今年 7 月 21 日,广东汕头的黄某跳楼自杀,警方和医生判定为抑郁所致。但据其家人说,他一直在病情服药治疗,可并未得到任何好转。直到他离世后几天,原因是他患了抑郁症而无法面对自我。也就是说,黄某和黄某的家人并非没有采取治疗方式,而是治疗未取得成功。这说明,一味地想要强行解决问题,并不一定是最佳的解决方式。
面对一些无法通过努力暂时无法减轻的痛苦,与痛苦共处是减少伤害的统一方法。时代的尘埃落在每个人身上,都是一座山,对于这些时代情境带来的痛苦,显然有许多是无法改变的。当我们大学毕业后,无法找到心仪的工作,甚至无法找回工作的时候,我们难道能确定个人能够去改变这种经济形势吗?显然是不行的。难道我们能强迫心仪的公司给我们工作吗?
当我们面对痛苦,与其陷入抱怨和自苦的困境中,不如接受它、承认它。又或者一个人得了癌症,在无法治愈的情况下,强求通过化疗等方式进行疗愈,不仅会折磨自己,也会给家人带来伤害。我们应该避免这种不必要的伤害。所以,我方认为与痛苦共处且将伤害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更为有利。
各位,我是反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与痛苦共处的能力。
痛苦是一种身心共受的感受,当代人的痛苦不同于上世纪的某些情况。这种精神层面的痛苦,让我们意识到承认痛苦的重要性。面对一些痛苦的困境及预解决的痛苦,我方认为,试图去改变并非总是可行的中心力量。在心理学领域有一个解决不良心态状态的范例,叫做十二次算法,其中第一个部件是常用性,即常认自己的手段来最早确认问题是切实存在的,否定那些不切实际的抱怨,这是具有完全合理性的一些前提和接下来的步骤。
由此可以看出,人面对痛苦时,即便想要采取行为去解决,也必须先与实质或问题相对应。倘若只抱着解决问题的心态去解决问题,在尝试行动的过程中,可能还会因为过于关注问题的存在而折磨自己。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精神疾病患者在坚持服药,甚至在进行其他医学治疗后,病情仍未得到好转甚至恶化的原因。
就在今年 7 月 21 日,广东汕头的黄某跳楼自杀,警方和医生判定为抑郁所致。但据其家人说,他一直在病情服药治疗,可并未得到任何好转。直到他离世后几天,原因是他患了抑郁症而无法面对自我。也就是说,黄某和黄某的家人并非没有采取治疗方式,而是治疗未取得成功。这说明,一味地想要强行解决问题,并不一定是最佳的解决方式。
面对一些无法通过努力暂时无法减轻的痛苦,与痛苦共处是减少伤害的统一方法。时代的尘埃落在每个人身上,都是一座山,对于这些时代情境带来的痛苦,显然有许多是无法改变的。当我们大学毕业后,无法找到心仪的工作,甚至无法找回工作的时候,我们难道能确定个人能够去改变这种经济形势吗?显然是不行的。难道我们能强迫心仪的公司给我们工作吗?
当我们面对痛苦,与其陷入抱怨和自苦的困境中,不如接受它、承认它。又或者一个人得了癌症,在无法治愈的情况下,强求通过化疗等方式进行疗愈,不仅会折磨自己,也会给家人带来伤害。我们应该避免这种不必要的伤害。所以,我方认为与痛苦共处且将伤害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更为有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面对痛苦时,何种方式能够更有效地减少伤害。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与痛苦共处的能力,因为这样能更有效地减少伤害。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环节为:正四质询反一
正四:首先我问反方一辩,您方是否认为痛苦是一种负面体验? 反一:痛苦不是一种负面体验啊。 正四:那您方是否认为非传染性的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会带来痛苦? 反一:对呀。 正四:那么我们今天对今天的辩论达成共识,无论我们之间的辩题是什么,无论何种努力,都是为了帮助当代人能更好地应对痛苦,提升生活质量,促进身心健康,这一点双方是否可以达成共识? 反一:好。 正四:那您方是否认为与痛苦共处,是需要接纳它们并使其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呢? 反一:我不太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那如果解决不了呢?您方的意思是,我们需要等着痛苦找上门,然后再去尝试与之共处,而不是通过治愈来理智地发展、共同发展自我吗? 正四:您方认为您这边的持方是无法对共同方式进行论证吗? 正四:然后我们再回到您刚才的问题,黄某为什么会得抑郁症?我可以回答您,他没有达到某种平衡,他没有处理好。首先痛苦的来源可能是其他生活上的原因,比如失业等,可能会因为无法共处而得抑郁症。您方在主方概念上…… 正四:好,那我们继续下一个话题。您既然认同了我方提出的,我们今天讨论的重心是哪种方法可以更好地应对痛苦,以及提升生活质量、个人发展。您认为您刚才所说的他所得的抑郁症是否存在矛盾呢?如果这个人他不痛苦,他怎么得的抑郁症?抑郁症跟他的治愈是否没有任何关系,是因为他可能生活压力和自我没有达成一个和解,是不是这样造成的?希望我和反方二辩能够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环节为:正四质询反一
正四:首先我问反方一辩,您方是否认为痛苦是一种负面体验? 反一:痛苦不是一种负面体验啊。 正四:那您方是否认为非传染性的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会带来痛苦? 反一:对呀。 正四:那么我们今天对今天的辩论达成共识,无论我们之间的辩题是什么,无论何种努力,都是为了帮助当代人能更好地应对痛苦,提升生活质量,促进身心健康,这一点双方是否可以达成共识? 反一:好。 正四:那您方是否认为与痛苦共处,是需要接纳它们并使其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呢? 反一:我不太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那如果解决不了呢?您方的意思是,我们需要等着痛苦找上门,然后再去尝试与之共处,而不是通过治愈来理智地发展、共同发展自我吗? 正四:您方认为您这边的持方是无法对共同方式进行论证吗? 正四:然后我们再回到您刚才的问题,黄某为什么会得抑郁症?我可以回答您,他没有达到某种平衡,他没有处理好。首先痛苦的来源可能是其他生活上的原因,比如失业等,可能会因为无法共处而得抑郁症。您方在主方概念上…… 正四:好,那我们继续下一个话题。您既然认同了我方提出的,我们今天讨论的重心是哪种方法可以更好地应对痛苦,以及提升生活质量、个人发展。您认为您刚才所说的他所得的抑郁症是否存在矛盾呢?如果这个人他不痛苦,他怎么得的抑郁症?抑郁症跟他的治愈是否没有任何关系,是因为他可能生活压力和自我没有达成一个和解,是不是这样造成的?希望我和反方二辩能够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正方二辩·申论
想问作(作为)主席在场各位,首先我先阐述一下,我们想想辩论的痛苦定义,就像我方一辩所说的,痛苦是一种广泛而不安的人类感受,不仅指身体痛楚,也包括精神上的折磨与困境,这也是对方辩友所承认的,也就是我们在痛苦这个定义上达到了一种相对较好的共识。
其次,我再简单陈述下我方的观点。首先,治愈能力可以帮助个体获得更健康的生活品质。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解决自己身体上的问题而言,在当代科技发展的当下,我们更需要面对身体上的各种问题,需要通过各种先进的医疗技术去解决这些问题。而如果仅仅因为共处而否认、拒绝使用现有的资源,将无法得到最好的利用,也无法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得到提升。这也是我方的立场,同时治愈能力有利于提升个人的成长和韧性的培养,这是我方的第二个论点。这个论点主要集中在精神上,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而非像对方辩友提到的,只图通过自己与痛苦的和谐来达到逃避。
治愈能力是通过促进社会和谐与集体幸福的关键,基于自己,同时也是给予他人。因为通过治愈,可以通过自身影响他人。而共处,我方认为共处更多的是一种自身的和谐,但很难通过一个人去达到身边人的共处,从而无法实现幸福的状态。
还有一点,反方提出通过自身努力来达到一种自身的自由状态,也就是说先学会共处才能达到一种程度。这一点我方并不否认,但是这只是一种暂时的解决方式,而非最终的结果。比如,您方说找不到工作,所以心里很焦躁,于是想要达到一种共处的情境来缓解自己的这种焦虑,但是找不到工作之后呢?您只是承认了共处,那之后最后应该怎么解决呢?是不是还应该找一份工作。所以说治愈这种能力,是需要您去做一些事情,而非仅仅是通过精神上的一种认同,因为这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应该把咱们的痛苦问题,应该把重点放在正学科(政学科表述有误,推测为心理学)里面以及幸福方面。哈佛备受追捧的哈佛幸福学中,沙哈尔教授提出积极的治愈与幸福,这也是我们追求哈佛所倡导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地追求幸福。这也是我方所立论的一个重点,也就是说我方的论点得到了充分的认识和证实,反方的论点缺乏合理性,并且在这些方面存在不小的问题。因此,我们重申我方的立场,谢谢大家。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正方二辩·申论
想问作(作为)主席在场各位,首先我先阐述一下,我们想想辩论的痛苦定义,就像我方一辩所说的,痛苦是一种广泛而不安的人类感受,不仅指身体痛楚,也包括精神上的折磨与困境,这也是对方辩友所承认的,也就是我们在痛苦这个定义上达到了一种相对较好的共识。
其次,我再简单陈述下我方的观点。首先,治愈能力可以帮助个体获得更健康的生活品质。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解决自己身体上的问题而言,在当代科技发展的当下,我们更需要面对身体上的各种问题,需要通过各种先进的医疗技术去解决这些问题。而如果仅仅因为共处而否认、拒绝使用现有的资源,将无法得到最好的利用,也无法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得到提升。这也是我方的立场,同时治愈能力有利于提升个人的成长和韧性的培养,这是我方的第二个论点。这个论点主要集中在精神上,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而非像对方辩友提到的,只图通过自己与痛苦的和谐来达到逃避。
治愈能力是通过促进社会和谐与集体幸福的关键,基于自己,同时也是给予他人。因为通过治愈,可以通过自身影响他人。而共处,我方认为共处更多的是一种自身的和谐,但很难通过一个人去达到身边人的共处,从而无法实现幸福的状态。
还有一点,反方提出通过自身努力来达到一种自身的自由状态,也就是说先学会共处才能达到一种程度。这一点我方并不否认,但是这只是一种暂时的解决方式,而非最终的结果。比如,您方说找不到工作,所以心里很焦躁,于是想要达到一种共处的情境来缓解自己的这种焦虑,但是找不到工作之后呢?您只是承认了共处,那之后最后应该怎么解决呢?是不是还应该找一份工作。所以说治愈这种能力,是需要您去做一些事情,而非仅仅是通过精神上的一种认同,因为这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应该把咱们的痛苦问题,应该把重点放在正学科(政学科表述有误,推测为心理学)里面以及幸福方面。哈佛备受追捧的哈佛幸福学中,沙哈尔教授提出积极的治愈与幸福,这也是我们追求哈佛所倡导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地追求幸福。这也是我方所立论的一个重点,也就是说我方的论点得到了充分的认识和证实,反方的论点缺乏合理性,并且在这些方面存在不小的问题。因此,我们重申我方的立场,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认为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因为治愈能力在帮助个体获得更健康的生活品质、提升个人的成长和韧性的培养、促进社会和谐与集体幸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反方的论点缺乏合理性。
反方二辩进行申论:
首先,我想说明一点,我们刚刚已经达成的共识,即我们面对痛苦的一个共性,这也是我们要面对痛苦的前提。然而,很多时候我们的人生中充满痛苦,当我们接触痛苦时,往往会有一种受害者的心态,会想:为什么老天爷要给我这样的痛苦,为什么别人没有这样的痛苦,为什么我会得癌症,而不是其他人?为什么其他人会更幸福?我们常常会选择逃避或拒绝这种痛苦,但这个时候我们的痛苦会更深,因为我们内心除了痛苦,还有更加强烈的感受,对生活的不满,对个人命运的不甘。此时,我们的痛苦可能原本只有 100%,但由于我们心态的原因,痛苦可能会增加到 120%,这是最为痛苦的感受。
可是,当我们面对痛苦时,并不代表我们要去压抑它,而是应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痛苦是人类必然经历的情绪,我们一生中或多或少都要去面对。而学会与痛苦共处,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自己的情感状态,并且减少对痛苦的恐惧,使我们在面对困难时更加从容和理智。我们应试图去接纳自己的情绪,就像每天吃饭、喝水、睡觉一样,把它当成一个正常的事情,而不是一个要从生活中剔除的事情。然而,很多痛苦是现实造成的,比如大学生毕业找不到工作,工资很低。请问,我们要如何解决这样的痛苦?如果说要治愈这样的事情,就像哈佛大学曾经研究的,经济化学时代毕业的一批人,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改变经济上的困境?大学毕业生中,前者至少在 11 个月的收入都会低于后者。这意味着我们无法改变这种状况,无法改变这个现实。那我们要如何治愈自己呢?我们唯一的方式是学会与之共处。就像一位男性作者,在完成对于本国一个产业的调查之后,陷入了对历史的深深的反思以及悲伤之中。但是,二战已经过去,奥巴马无法改变历史,也没有办法穿越回去发挥自己的权力来消除痛苦,但他选择与痛苦共处。同样,面对这种时代的问题,我们除了痛苦以外,难道还有第二条路可走吗?根本没有。我们无法改变这个社会,无法改变其本质,那我们该如何做呢?
反方二辩进行申论:
首先,我想说明一点,我们刚刚已经达成的共识,即我们面对痛苦的一个共性,这也是我们要面对痛苦的前提。然而,很多时候我们的人生中充满痛苦,当我们接触痛苦时,往往会有一种受害者的心态,会想:为什么老天爷要给我这样的痛苦,为什么别人没有这样的痛苦,为什么我会得癌症,而不是其他人?为什么其他人会更幸福?我们常常会选择逃避或拒绝这种痛苦,但这个时候我们的痛苦会更深,因为我们内心除了痛苦,还有更加强烈的感受,对生活的不满,对个人命运的不甘。此时,我们的痛苦可能原本只有 100%,但由于我们心态的原因,痛苦可能会增加到 120%,这是最为痛苦的感受。
可是,当我们面对痛苦时,并不代表我们要去压抑它,而是应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痛苦是人类必然经历的情绪,我们一生中或多或少都要去面对。而学会与痛苦共处,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自己的情感状态,并且减少对痛苦的恐惧,使我们在面对困难时更加从容和理智。我们应试图去接纳自己的情绪,就像每天吃饭、喝水、睡觉一样,把它当成一个正常的事情,而不是一个要从生活中剔除的事情。然而,很多痛苦是现实造成的,比如大学生毕业找不到工作,工资很低。请问,我们要如何解决这样的痛苦?如果说要治愈这样的事情,就像哈佛大学曾经研究的,经济化学时代毕业的一批人,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改变经济上的困境?大学毕业生中,前者至少在 11 个月的收入都会低于后者。这意味着我们无法改变这种状况,无法改变这个现实。那我们要如何治愈自己呢?我们唯一的方式是学会与之共处。就像一位男性作者,在完成对于本国一个产业的调查之后,陷入了对历史的深深的反思以及悲伤之中。但是,二战已经过去,奥巴马无法改变历史,也没有办法穿越回去发挥自己的权力来消除痛苦,但他选择与痛苦共处。同样,面对这种时代的问题,我们除了痛苦以外,难道还有第二条路可走吗?根本没有。我们无法改变这个社会,无法改变其本质,那我们该如何做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当代人面对痛苦时,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能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情感状态,减少对痛苦的恐惧,使人们在面对困难时更加从容和理智,而很多现实的痛苦是无法被治愈的,只能与之共处。
这段话里最精彩的三句话: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为:反方三·质询·正方一/二/四辩
反方三辩:我想请正方一辩回答,你们允许自己存在吗?如果允许自己存在,为什么每遇到一个痛苦就要去质疑呢?比如我今天得了癌症,人类历史上就没有办法治愈,科学发展到这种程度,我应该怎么办?我们已经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痛苦是必然存在的,而且有些根本无法治愈,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与痛苦共处。那么我问正方二辩,你们给我们留下的论证空间是什么?你们说共处,在你们的论证中,共处就是什么都不做坐在那里吗?不是,那请问在你们的定义中,共处体现的是什么?我们自己的观点已经定义好了,那就是承认痛苦存在的必然性,而你们显然认为痛苦是可以解决的。你们一辩和四辩说共同无法解决任何问题,你同意这种话吗?
正方二辩:部分不同意,因为可能因为表达简单的原因,说的不是特别清楚,所以承认在表达方面有一些问题,但不代表我们的立场没有你们强。虽然在表达上有问题,但不代表我们的立场不如你们坚定。所以说,在我们的定义中,面对痛苦,学会共处,痛苦可以是积极的,但相较于治愈来说,还是缺乏一点积极。也就是说,还是认为共处是可以的。
反方三辩:那接着说,如果我现在有抑郁症,我去参加了很多心理咨询,甚至去住院,但我就是不承认抑郁症的存在,不承认自己遭受这种痛苦,认为这样就不会遭受这种痛苦,那这种情况下不遭受这种痛苦而遭受其他痛苦的可能性是多少?我们说的治愈也不是像您刚所说的,一定是完完全全彻底的好,一定要根除病症。也就是说,你们承认治愈不可能是完全的吗?
正方二辩:我不承认,您刚刚还说不可能治愈癌症,现在又说治愈不一定是完全治愈,同时我想问,那你们对治愈的定义是什么?治愈就是要通过积极的方式,您认为治愈是一种结果,所以说您认为治愈是一种举动,是一种行动,是一种积极进取的态度,是这样想的吗?所以您认为我们的共处是一种不积极的态度吗?不是说不积极,它是可以分辨的,比如我们所说的共处,共处和面对是不同的,共处是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接纳痛苦存在的必然性。而您方在表述中,将我方定义为共处就是纠结地待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
反方三辩:我要问正方四辩,在刚刚的辩论过程中,您说我们就只能等着痛苦找上门,而不是提前解决,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正方四辩:我们的意思是,对于治愈痛苦来讲,我们是要治愈当下已经存在的痛苦,而不是等到痛苦来临了,我们再去选择面对痛苦。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在痛苦来临之前去预防痛苦,而且治愈是指通过合理的方式缓解痛苦的过程。
反方三辩:那没有痛苦的情况下,您怎么去对抗痛苦呢?
反方三辩:我想再提一下,你们到底能不能够接受痛苦这种东西是必然存在的。你们既然可以接受痛苦这种东西是必然存在的,为什么一旦有痛苦,就必须要去解决呢?不管这个东西到底能不能治愈,最后质疑的结果如何,以及对这个痛苦的态度是什么,只要有痛苦,就立刻解决,是这样吗?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为:反方三·质询·正方一/二/四辩
反方三辩:我想请正方一辩回答,你们允许自己存在吗?如果允许自己存在,为什么每遇到一个痛苦就要去质疑呢?比如我今天得了癌症,人类历史上就没有办法治愈,科学发展到这种程度,我应该怎么办?我们已经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痛苦是必然存在的,而且有些根本无法治愈,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与痛苦共处。那么我问正方二辩,你们给我们留下的论证空间是什么?你们说共处,在你们的论证中,共处就是什么都不做坐在那里吗?不是,那请问在你们的定义中,共处体现的是什么?我们自己的观点已经定义好了,那就是承认痛苦存在的必然性,而你们显然认为痛苦是可以解决的。你们一辩和四辩说共同无法解决任何问题,你同意这种话吗?
正方二辩:部分不同意,因为可能因为表达简单的原因,说的不是特别清楚,所以承认在表达方面有一些问题,但不代表我们的立场没有你们强。虽然在表达上有问题,但不代表我们的立场不如你们坚定。所以说,在我们的定义中,面对痛苦,学会共处,痛苦可以是积极的,但相较于治愈来说,还是缺乏一点积极。也就是说,还是认为共处是可以的。
反方三辩:那接着说,如果我现在有抑郁症,我去参加了很多心理咨询,甚至去住院,但我就是不承认抑郁症的存在,不承认自己遭受这种痛苦,认为这样就不会遭受这种痛苦,那这种情况下不遭受这种痛苦而遭受其他痛苦的可能性是多少?我们说的治愈也不是像您刚所说的,一定是完完全全彻底的好,一定要根除病症。也就是说,你们承认治愈不可能是完全的吗?
正方二辩:我不承认,您刚刚还说不可能治愈癌症,现在又说治愈不一定是完全治愈,同时我想问,那你们对治愈的定义是什么?治愈就是要通过积极的方式,您认为治愈是一种结果,所以说您认为治愈是一种举动,是一种行动,是一种积极进取的态度,是这样想的吗?所以您认为我们的共处是一种不积极的态度吗?不是说不积极,它是可以分辨的,比如我们所说的共处,共处和面对是不同的,共处是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接纳痛苦存在的必然性。而您方在表述中,将我方定义为共处就是纠结地待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
反方三辩:我要问正方四辩,在刚刚的辩论过程中,您说我们就只能等着痛苦找上门,而不是提前解决,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正方四辩:我们的意思是,对于治愈痛苦来讲,我们是要治愈当下已经存在的痛苦,而不是等到痛苦来临了,我们再去选择面对痛苦。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在痛苦来临之前去预防痛苦,而且治愈是指通过合理的方式缓解痛苦的过程。
反方三辩:那没有痛苦的情况下,您怎么去对抗痛苦呢?
反方三辩:我想再提一下,你们到底能不能够接受痛苦这种东西是必然存在的。你们既然可以接受痛苦这种东西是必然存在的,为什么一旦有痛苦,就必须要去解决呢?不管这个东西到底能不能治愈,最后质疑的结果如何,以及对这个痛苦的态度是什么,只要有痛苦,就立刻解决,是这样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二四辩,证辩发言请计时。
好,我首先想问一下反方四辩,反方一辩,你们认为与痛苦共处是一个长期还是短期的过程?我发现,我听到你们论述时说与痛苦共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有些一概而论了。如果说与痛苦共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那么痛苦首先是伤害人心的,并非我们主动想要痛苦。这样的话,会伤害我们的身心健康和生理健康。你们认为这是一个良性的吗?我方认为痛苦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通过短暂时间解决的,另一种是暂时不能解决的。比如现在所处环境不行,需要通过自身努力慢慢改善环境,适应人生,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共处的过程。但希望通过共处来解决,实际上是一种接纳,而像学习语言这样,慢慢学习的过程,其实是一个治愈的过程。因为治愈的过程肯定是要排除一些疼痛的,这不是简单的共识。我们讨论的是当代人更应该学会什么样的能力,而不是应该学会什么。不能一概而论,我们认为治愈是一个最终极的能力。
我方认为,你们说无法面对英语就不去学习,无法控制,这与我们讨论的当代人更应该学会什么样的能力的话题不符,而不是当代人不应该学会控制。
接下来,我想请问反方四辩,你认为只有痛苦才会有快乐吗?你刚才的陈述中有这样的意思,你能解释一下吗?我方从未说过因为有痛苦所以才会有快乐这种观念,你们不能这样认为。
然后,了解一下反方四辩的看法,你认为人与痛苦的关系是怎样的?人与痛苦不仅是和谐的,而且痛苦是长久存在且必然存在于人生中的一个必要因素。痛苦的治愈是一种短暂的手段,比如抑郁症可以治愈,但也只是短暂的治愈,有很多抑郁症复发的经历。我打断一下,治愈抑郁症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像我的朋友,他患有抑郁症已经十几年了,这十几年难道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吗?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是需要治愈的。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像你们说的只是与疾病共处,那心理咨询师这个职业还有什么意义呢?心理咨询师的很大一个程度的职业功能是治愈他人,如果只是简单的与疾病共处,那这个职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也不会有人为这个职业付费,更不会有心理学这个学科了。
好,接下来有请反方二辩,你认为面对痛苦需要改变现状吗?面对痛苦,你觉得需要改变吗?如果像你说的,用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痛苦,不代表不需要改变。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二四辩,证辩发言请计时。
好,我首先想问一下反方四辩,反方一辩,你们认为与痛苦共处是一个长期还是短期的过程?我发现,我听到你们论述时说与痛苦共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有些一概而论了。如果说与痛苦共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那么痛苦首先是伤害人心的,并非我们主动想要痛苦。这样的话,会伤害我们的身心健康和生理健康。你们认为这是一个良性的吗?我方认为痛苦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通过短暂时间解决的,另一种是暂时不能解决的。比如现在所处环境不行,需要通过自身努力慢慢改善环境,适应人生,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共处的过程。但希望通过共处来解决,实际上是一种接纳,而像学习语言这样,慢慢学习的过程,其实是一个治愈的过程。因为治愈的过程肯定是要排除一些疼痛的,这不是简单的共识。我们讨论的是当代人更应该学会什么样的能力,而不是应该学会什么。不能一概而论,我们认为治愈是一个最终极的能力。
我方认为,你们说无法面对英语就不去学习,无法控制,这与我们讨论的当代人更应该学会什么样的能力的话题不符,而不是当代人不应该学会控制。
接下来,我想请问反方四辩,你认为只有痛苦才会有快乐吗?你刚才的陈述中有这样的意思,你能解释一下吗?我方从未说过因为有痛苦所以才会有快乐这种观念,你们不能这样认为。
然后,了解一下反方四辩的看法,你认为人与痛苦的关系是怎样的?人与痛苦不仅是和谐的,而且痛苦是长久存在且必然存在于人生中的一个必要因素。痛苦的治愈是一种短暂的手段,比如抑郁症可以治愈,但也只是短暂的治愈,有很多抑郁症复发的经历。我打断一下,治愈抑郁症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像我的朋友,他患有抑郁症已经十几年了,这十几年难道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吗?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是需要治愈的。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像你们说的只是与疾病共处,那心理咨询师这个职业还有什么意义呢?心理咨询师的很大一个程度的职业功能是治愈他人,如果只是简单的与疾病共处,那这个职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也不会有人为这个职业付费,更不会有心理学这个学科了。
好,接下来有请反方二辩,你认为面对痛苦需要改变现状吗?面对痛苦,你觉得需要改变吗?如果像你说的,用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痛苦,不代表不需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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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结束,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时间为 1 分 30 秒。
我们遗憾地发现,当我方多次重申共识并非什么都不做,而是一种对待问题的态度时,对方仍然未能理解我方的定义。共处并非一种单纯的行动,而是一种心态上的转变。我们要承认、接纳痛苦,明白其在人生中是必然存在的。
其次,我要指出对方的逻辑漏洞。第一,对方一辩在痛苦到底能否治愈,能否治愈所有痛苦这一概念上反复纠结,至今仍未明确对方所指的是治愈所有痛苦,还是治愈不能选择的痛苦。第二,对方一直在偷换概念,把治愈定性为积极的,把共处定性为消极的。最后,对方所提到的例子,反而在证明我方观点的正确性。比如,你们说沈阳疫情已经持续了十几年,且仍存在问题,这能说明什么呢?
最后必须再次强调,共处并不代表消极地什么都不做,而是一种积极的心态转变。
时间结束,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时间为 1 分 30 秒。
我们遗憾地发现,当我方多次重申共识并非什么都不做,而是一种对待问题的态度时,对方仍然未能理解我方的定义。共处并非一种单纯的行动,而是一种心态上的转变。我们要承认、接纳痛苦,明白其在人生中是必然存在的。
其次,我要指出对方的逻辑漏洞。第一,对方一辩在痛苦到底能否治愈,能否治愈所有痛苦这一概念上反复纠结,至今仍未明确对方所指的是治愈所有痛苦,还是治愈不能选择的痛苦。第二,对方一直在偷换概念,把治愈定性为积极的,把共处定性为消极的。最后,对方所提到的例子,反而在证明我方观点的正确性。比如,你们说沈阳疫情已经持续了十几年,且仍存在问题,这能说明什么呢?
最后必须再次强调,共处并不代表消极地什么都不做,而是一种积极的心态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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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这是一种积极的心态转变,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承认和接纳痛苦,以正确的态度面对人生中的必然存在。
我想说,当我们直面痛苦的时候,往往只是在表面上接受了痛苦的存在,却没有真正去解决其根源。这只是一种自我感动,只是掩盖问题,而非解决问题。从人们面对痛苦的程度来看,如果痛苦没有得到根本处理,它们便会在内心不断积累,如一个泥潭,在不断与痛苦共处时越陷越深,随时可能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相比之下,治愈痛苦才是最优解。因为治愈是采取行动的,而所谓的共处只是一种态度,表面上的漂亮话不会有任何实质性作用。这需要我们真正有勇气去面对内心深处的恐惧、创伤和错误的行为模式,通过自我反思、心理调适,寻求外界的帮助和心理咨询师的指导,我们能够逐渐消除痛苦的根源,让心理得到真正的解脱。
总之,直面痛苦或许能带来一时的心理安慰,但当我们面对生理性疾病时,如果只是去面对它,与伤、教育、控股共处,是违背人性本质的。我们需要真正去治愈它,使其逐渐向好。这才是一个良性的过程,这个过程能够让我们从根本上改变对事物的看法,从而避免这样的痛苦。
我想说,当我们直面痛苦的时候,往往只是在表面上接受了痛苦的存在,却没有真正去解决其根源。这只是一种自我感动,只是掩盖问题,而非解决问题。从人们面对痛苦的程度来看,如果痛苦没有得到根本处理,它们便会在内心不断积累,如一个泥潭,在不断与痛苦共处时越陷越深,随时可能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相比之下,治愈痛苦才是最优解。因为治愈是采取行动的,而所谓的共处只是一种态度,表面上的漂亮话不会有任何实质性作用。这需要我们真正有勇气去面对内心深处的恐惧、创伤和错误的行为模式,通过自我反思、心理调适,寻求外界的帮助和心理咨询师的指导,我们能够逐渐消除痛苦的根源,让心理得到真正的解脱。
总之,直面痛苦或许能带来一时的心理安慰,但当我们面对生理性疾病时,如果只是去面对它,与伤、教育、控股共处,是违背人性本质的。我们需要真正去治愈它,使其逐渐向好。这才是一个良性的过程,这个过程能够让我们从根本上改变对事物的看法,从而避免这样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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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痛苦,让人们的心理得到真正的解脱,并且能够改变对事物的看法,避免再次陷入痛苦的,才是当代人更应该学会的能力。
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因为治愈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痛苦,让人们的心理得到真正的解脱,并且带来良性的改变,避免再次陷入痛苦。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自由辩
反方:您说阳得了长期抑郁症,您知道此事,但您未深入其心理,作为高中学了三年心理学的人,我可以告诉您,心理学中的认知疗法是一种自我认知的疗法,学习超出肌热性,第一步是正确认知心理学性,即如何与疾病共处。首先要正视疾病存在的必然性,这是人体性老板的第一步。您刚才说沈阳一在疗愈后有好的转变,其实是通过心理咨询师的认知治疗法,让其疾病得到共处,进而好转。我想请问,心理咨询是否算一种程度的治疗,这种治疗与痛苦有何关系?追求治疗并不等于得到治疗,追求治疗的路上也不等于知道高效的药物成分。
正方:您说的第一步是认知、面对,后面还有很多步骤,您说的只是一小部分,可能只占 10%、5%,我们的观点才占大头,所以我们的更优秀。作为心理治疗的反复,每个环节都需要重复,就像您说的神阳,在过去长达 14 年的治疗环节中,他在重复这一过程,甚至有自流作业,这是认知疗法中的每一步,需要反复与自己反馈,所以这不仅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且是不断循环的一步。您说的认知治疗法,我认为很专业,但认知疗法属于一种追求治愈的方法,可它并不等于得到了治愈。我方更强调的是一种过程,在治愈过程中有向好的过程,但您方将我方定义为无所作为,只要采取行动就可行,这种定义太霸道。
反方:共处是在治愈过程中的第一步,没有共处的过程,治愈很可能会失败,且会造成更大伤害。我想问反方四辩,您高中三年学了心理学,而我在沈阳的心理咨询师有十几年经验,您所谓的东西不能代表专业,您的知识不等于专业知识。我方一辩一开始就提出痛苦是一种广泛且不安的人类感受,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您方一直纠缠于精神痛苦,我方也说了身体上的痛苦在我方的第二个免疫中已明显提及,我们不仅提到可能治愈的身体上的痛苦,比如摔了一跤,也提到像癌症这种不能治愈的,除了共处别无他法。我不知道为什么对方要将共处定义为消极行为。
正方:我们从一开始就提起痛苦是广泛且不安的,且是正常的,这是我方一开始就提出的观点,是您方一直在将概念混淆的问题扣在我们身上。我方想请问对方,您刚才提到癌症先治愈后共处,那您是否先尝试治愈,然后再谈到共处呢?癌症问题上,心态很重要,应该凭借心态去面对痛苦。比如我和二辩今天生病了,感冒很严重,我们是应该寻求心灵上的平静,还是不带他去医院检查呢?您方的理论与实际情况完全无关,而且对方一辩对所有痛苦是否能被成功治愈存在意见摇摆,您方其实也承认了不是所有痛苦都能被治愈,也承认了痛苦的必然性。共处不是短期为达某种目的的手段,而是一种生活智慧,因为痛苦是生活中长久存在的必然因素,我们或许能治疗一些痛苦,但无法治愈一生中的全部痛苦,不治愈是短期的,治愈只是一部分,所以选择与痛苦共处是我们人生中要学会的一课。我方只是说您方部分观点消极,并非完全消极。我想问,对于痛苦和治愈,每个人都想让痛苦最大程度得到解决,共处只能使痛苦得到暂时解决,从长远看不能解决本质问题,就像吃止痛药只能暂时压制,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比如我今天得了癌症,该如何治愈?癌症是一种痛苦,您方之前部分肯定了治愈,又提到共处是生活智慧,难道去医院只是病理性的痛苦吗?生活中还有很多痛苦无法通过医院解决,共处不是止痛药,而是我们人生长河中的一种必要的心智和智慧哲学。您方否定了很多方面,难道痛苦不需要被正视吗?人生中的其他痛苦该如何解决呢?
辩题为: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治愈的能力 vs 面对痛苦,当代人更应该学会共处的能力
环节:自由辩
反方:您说阳得了长期抑郁症,您知道此事,但您未深入其心理,作为高中学了三年心理学的人,我可以告诉您,心理学中的认知疗法是一种自我认知的疗法,学习超出肌热性,第一步是正确认知心理学性,即如何与疾病共处。首先要正视疾病存在的必然性,这是人体性老板的第一步。您刚才说沈阳一在疗愈后有好的转变,其实是通过心理咨询师的认知治疗法,让其疾病得到共处,进而好转。我想请问,心理咨询是否算一种程度的治疗,这种治疗与痛苦有何关系?追求治疗并不等于得到治疗,追求治疗的路上也不等于知道高效的药物成分。
正方:您说的第一步是认知、面对,后面还有很多步骤,您说的只是一小部分,可能只占 10%、5%,我们的观点才占大头,所以我们的更优秀。作为心理治疗的反复,每个环节都需要重复,就像您说的神阳,在过去长达 14 年的治疗环节中,他在重复这一过程,甚至有自流作业,这是认知疗法中的每一步,需要反复与自己反馈,所以这不仅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且是不断循环的一步。您说的认知治疗法,我认为很专业,但认知疗法属于一种追求治愈的方法,可它并不等于得到了治愈。我方更强调的是一种过程,在治愈过程中有向好的过程,但您方将我方定义为无所作为,只要采取行动就可行,这种定义太霸道。
反方:共处是在治愈过程中的第一步,没有共处的过程,治愈很可能会失败,且会造成更大伤害。我想问反方四辩,您高中三年学了心理学,而我在沈阳的心理咨询师有十几年经验,您所谓的东西不能代表专业,您的知识不等于专业知识。我方一辩一开始就提出痛苦是一种广泛且不安的人类感受,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您方一直纠缠于精神痛苦,我方也说了身体上的痛苦在我方的第二个免疫中已明显提及,我们不仅提到可能治愈的身体上的痛苦,比如摔了一跤,也提到像癌症这种不能治愈的,除了共处别无他法。我不知道为什么对方要将共处定义为消极行为。
正方:我们从一开始就提起痛苦是广泛且不安的,且是正常的,这是我方一开始就提出的观点,是您方一直在将概念混淆的问题扣在我们身上。我方想请问对方,您刚才提到癌症先治愈后共处,那您是否先尝试治愈,然后再谈到共处呢?癌症问题上,心态很重要,应该凭借心态去面对痛苦。比如我和二辩今天生病了,感冒很严重,我们是应该寻求心灵上的平静,还是不带他去医院检查呢?您方的理论与实际情况完全无关,而且对方一辩对所有痛苦是否能被成功治愈存在意见摇摆,您方其实也承认了不是所有痛苦都能被治愈,也承认了痛苦的必然性。共处不是短期为达某种目的的手段,而是一种生活智慧,因为痛苦是生活中长久存在的必然因素,我们或许能治疗一些痛苦,但无法治愈一生中的全部痛苦,不治愈是短期的,治愈只是一部分,所以选择与痛苦共处是我们人生中要学会的一课。我方只是说您方部分观点消极,并非完全消极。我想问,对于痛苦和治愈,每个人都想让痛苦最大程度得到解决,共处只能使痛苦得到暂时解决,从长远看不能解决本质问题,就像吃止痛药只能暂时压制,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比如我今天得了癌症,该如何治愈?癌症是一种痛苦,您方之前部分肯定了治愈,又提到共处是生活智慧,难道去医院只是病理性的痛苦吗?生活中还有很多痛苦无法通过医院解决,共处不是止痛药,而是我们人生长河中的一种必要的心智和智慧哲学。您方否定了很多方面,难道痛苦不需要被正视吗?人生中的其他痛苦该如何解决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当司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发言组计时,OK,本次辩论开始。
我方和正方其实已达成共识,我们反复向正方一辩确认了他允许互补存在的必然性。从辩论一开始,正方承认允许接纳互补的存在,但未解释清楚允许痛苦存在与与痛苦共处的区别,这是本次辩论中一个未解释清楚的问题,令人遗憾。
共处是面对痛苦的必经之路,这是我方的观点。下一次辩论时,正方辩手将我方未说出的话进行了不当表述。我方认为,我方并未说部署是得了育这么极的人员,正方存在偷换概念的情况,且用霸道的定义对我方的共处进行了过度理解。
共处并不代表能解决治愈问题。共处是因外界因素无法改变时自己所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途径。痛苦是生活时间周期中的必然因素,选择与痛苦共处是一种生活智慧,也是自己的选择。共处并非是为了达成疗愈的长期手段,而正方却在反复偷换概念,强调我方说共处是为了达成疗愈这种手段。
需要再次重申的是,痛苦并非一个接一个,而是生活中长久存在的自然因素。痛苦存在于生活中,它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我们或许可以治疗一些痛苦,或许在某一个时间点,一些痛苦被解决了,但无法治愈并解决一生中的全部痛苦,也不是每一个痛苦都需要通过医院的病理性治疗来解决。
治愈可以是短期的,即便治愈了,也可能只是个别情况,无法治愈全部。以抑郁症为例,即便患者在恢复过程中,通过对自己及疾病的正确认知,病情从中度有所好转,这也是一种更好的手段。但不能说,在医院的诊断中,抑郁症从重度到中度,再到轻度,直至没有,就是被完全治愈了,因为抑郁症的复发率高达 70%以上。
所以,从心理学角度和人生智慧来讲,我们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心理疾病。我们生活中的痛苦不仅有心理性疾病。因此,我们认为,在一定环境下,双方应达成共识,有一部分痛苦是无法被解决的,但我们要承认痛苦的重要性。痛苦不是止痛药,而是我们一生中要学会的课题,是最终的解决之道,它不仅是第一步,也是最后一步,贯穿了人生的每一步。
当司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3 分 30 秒,发言组计时,OK,本次辩论开始。
我方和正方其实已达成共识,我们反复向正方一辩确认了他允许互补存在的必然性。从辩论一开始,正方承认允许接纳互补的存在,但未解释清楚允许痛苦存在与与痛苦共处的区别,这是本次辩论中一个未解释清楚的问题,令人遗憾。
共处是面对痛苦的必经之路,这是我方的观点。下一次辩论时,正方辩手将我方未说出的话进行了不当表述。我方认为,我方并未说部署是得了育这么极的人员,正方存在偷换概念的情况,且用霸道的定义对我方的共处进行了过度理解。
共处并不代表能解决治愈问题。共处是因外界因素无法改变时自己所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途径。痛苦是生活时间周期中的必然因素,选择与痛苦共处是一种生活智慧,也是自己的选择。共处并非是为了达成疗愈的长期手段,而正方却在反复偷换概念,强调我方说共处是为了达成疗愈这种手段。
需要再次重申的是,痛苦并非一个接一个,而是生活中长久存在的自然因素。痛苦存在于生活中,它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我们或许可以治疗一些痛苦,或许在某一个时间点,一些痛苦被解决了,但无法治愈并解决一生中的全部痛苦,也不是每一个痛苦都需要通过医院的病理性治疗来解决。
治愈可以是短期的,即便治愈了,也可能只是个别情况,无法治愈全部。以抑郁症为例,即便患者在恢复过程中,通过对自己及疾病的正确认知,病情从中度有所好转,这也是一种更好的手段。但不能说,在医院的诊断中,抑郁症从重度到中度,再到轻度,直至没有,就是被完全治愈了,因为抑郁症的复发率高达 70%以上。
所以,从心理学角度和人生智慧来讲,我们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心理疾病。我们生活中的痛苦不仅有心理性疾病。因此,我们认为,在一定环境下,双方应达成共识,有一部分痛苦是无法被解决的,但我们要承认痛苦的重要性。痛苦不是止痛药,而是我们一生中要学会的课题,是最终的解决之道,它不仅是第一步,也是最后一步,贯穿了人生的每一步。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