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宗明义,能者多劳是在职场上劳动者因能力差异而在不同地位的人之间比较产生的。我方以能者多劳对劳动者长远发展的影响为标准,认为能者多劳是在坑人。
对于能力较强的劳动者而言,能者多劳的理念本质是对劳动者精神上的规训以及对其劳动成果的侵占。劳动者工作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其工作时长、工作量增加,工作热情却越来越少。这是因为边际效应使能者完成的任务增多。
在国内的司法实践中,实行错案终身追究制度。在这样的追责机制下,能者甚至处于多干多错的恐惧中,还面临休息时间减少的问题,危害身心。医师刘善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劳的人往往会出现睡眠质量差、入睡困难、早醒、睡眠浅、操作效率下降等现象。严重者可伴有其他症状,而持续处于紧张状态下,工作效率也会随之降低。
能力欠缺的人在职场上的生存空间被挤压,没有办法获得成长机会,无法在工作中锻炼能力,变成能手。如果长期依赖他人,自己则会陷入恶性循环,难以摆脱依赖。人们会通过观察别人对自己的反应来形成自我认知,这会让不能者产生自卑情绪与不满。
能者多劳的理念,既给不了不能者提升能力的机会,又会给其带来负面情绪,极大地影响了一些职场环境。
开宗明义,能者多劳是在职场上劳动者因能力差异而在不同地位的人之间比较产生的。我方以能者多劳对劳动者长远发展的影响为标准,认为能者多劳是在坑人。
对于能力较强的劳动者而言,能者多劳的理念本质是对劳动者精神上的规训以及对其劳动成果的侵占。劳动者工作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其工作时长、工作量增加,工作热情却越来越少。这是因为边际效应使能者完成的任务增多。
在国内的司法实践中,实行错案终身追究制度。在这样的追责机制下,能者甚至处于多干多错的恐惧中,还面临休息时间减少的问题,危害身心。医师刘善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劳的人往往会出现睡眠质量差、入睡困难、早醒、睡眠浅、操作效率下降等现象。严重者可伴有其他症状,而持续处于紧张状态下,工作效率也会随之降低。
能力欠缺的人在职场上的生存空间被挤压,没有办法获得成长机会,无法在工作中锻炼能力,变成能手。如果长期依赖他人,自己则会陷入恶性循环,难以摆脱依赖。人们会通过观察别人对自己的反应来形成自我认知,这会让不能者产生自卑情绪与不满。
能者多劳的理念,既给不了不能者提升能力的机会,又会给其带来负面情绪,极大地影响了一些职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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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者多劳的理念对劳动者的长远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无论是能者还是不能者,都受到了不良影响,因此能者多劳是在坑人。
助人为乐这种观点是不是太坑了?您是想问备注的这个人,还是住的这个人?我方认为应看具体情况。受“能者多劳”这个观点来 PUA 我的人是在坑我。我方论证的是“能者多劳”存在道德绑架,其中弊端之一是我被 PUA 了,这是对能者而言,我方也有很多此类情况。期待后续与您方进行进一步的利弊比较。
那我再往下问您方,您方今天是不是无非在说今天的收益和付出不对等。我方认为,“能者多劳”本身不伴随着“多劳多得”,这是收益和付出不对等。此外还有很多其他弊端,就是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所以今天我方能否证明,整个分配体系即便存在公平的局面,且趋于更加公平,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公平。比如华为让员工每天多工作,这就存在问题。在此我们确认一个共识,后续我会给您论证。
那我再来往下问您,您方认为前场提到的能者是比较出来的,对吧。所以我今天能否确认一个共识,即能者的判断要从主观观念出发去比较。我们认为能者其实也有一定客观性,一个人的能力强,但不可能所有人都认为他各方面都好。比如有人认为他画得好,也有人认为他画得不好。所以今天如果从主观去判断,那如果今天我的领导提议我去陪酒,可陪酒既不是我的能力范围,也不是我的职责范围,这是真的“能者多劳”,还是假的“能者多劳”?您刚才也说了,这不在他的能力范围当中,那当然不是真正的“能者多劳”。所以今天您刚讲的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一种弱势者“多劳”,不是我们今天所讨论真正的“能者多劳”。
我再往下问,您方提到的内卷现状,您要告诉我,如果我今天不内卷,您方倡导大家要怎么做?当我们看到,不只是喝酒的问题,比如公司看您程序做得好,就让您做很多很多程序,这种情况下“能者多劳”是存在问题的。您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请问大家不内卷要怎么办?我再给您 5 秒。好,我再问一遍,如果我今天不内卷的话,您方要告诉大家要怎么做?好,时间到。
助人为乐这种观点是不是太坑了?您是想问备注的这个人,还是住的这个人?我方认为应看具体情况。受“能者多劳”这个观点来 PUA 我的人是在坑我。我方论证的是“能者多劳”存在道德绑架,其中弊端之一是我被 PUA 了,这是对能者而言,我方也有很多此类情况。期待后续与您方进行进一步的利弊比较。
那我再往下问您方,您方今天是不是无非在说今天的收益和付出不对等。我方认为,“能者多劳”本身不伴随着“多劳多得”,这是收益和付出不对等。此外还有很多其他弊端,就是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所以今天我方能否证明,整个分配体系即便存在公平的局面,且趋于更加公平,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公平。比如华为让员工每天多工作,这就存在问题。在此我们确认一个共识,后续我会给您论证。
那我再来往下问您,您方认为前场提到的能者是比较出来的,对吧。所以我今天能否确认一个共识,即能者的判断要从主观观念出发去比较。我们认为能者其实也有一定客观性,一个人的能力强,但不可能所有人都认为他各方面都好。比如有人认为他画得好,也有人认为他画得不好。所以今天如果从主观去判断,那如果今天我的领导提议我去陪酒,可陪酒既不是我的能力范围,也不是我的职责范围,这是真的“能者多劳”,还是假的“能者多劳”?您刚才也说了,这不在他的能力范围当中,那当然不是真正的“能者多劳”。所以今天您刚讲的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一种弱势者“多劳”,不是我们今天所讨论真正的“能者多劳”。
我再往下问,您方提到的内卷现状,您要告诉我,如果我今天不内卷,您方倡导大家要怎么做?当我们看到,不只是喝酒的问题,比如公司看您程序做得好,就让您做很多很多程序,这种情况下“能者多劳”是存在问题的。您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请问大家不内卷要怎么办?我再给您 5 秒。好,我再问一遍,如果我今天不内卷的话,您方要告诉大家要怎么做?好,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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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以下是为您校对和分段后的内容:
辩题为:“能者多劳”是在坑我 vs “能者多劳”不是在坑我
环节:反方一辩 · 开篇陈词
谢主席,各位好!首先我们要理清,能者是指在某方面有突出能力的人,而多劳则是指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职责范围外,自愿承担更多的任务。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价值观的讨论若推到极端,助人为乐会变成多管闲事,为人包容会变成毫无底线。同样,我们今天讨论的是能者多劳,而非能者过劳,并不是说能者需要超负荷承担过多无法完成的任务。要看在法律范围之内,客观看其利弊是否在于利好。比如,朋友带我去吸毒,主观上我飘飘欲仙、快乐无边,但损害家庭、触犯法律,这是一种危害。体育老师每次上课前叫我跑 10 个圈,我又累又不爽,但我的身体却更健康,这就不算是危害。所以,判断能者多劳是不是坑,要看它对个人和社会的实际效果。
我方认为“能者多劳”不是在坑人,理由有二:
第一,能者多劳,带给人更多的成长收获。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无论劳动与否、劳动多少,都只能得到相同的报酬。在当代社会,各个领域都已产生按劳分配的利益机制。作为一名学生,在小组报告中主动承担更多更难的工作,老师可通过详细的分工表给出差异化的评分;身为员工,如今绝大多数公司都已采取绩效奖金制度,如在美团,绩效分为超越预期、达成预期和未达成预期三个档次。也就是说,工作表现越出色,对公司的奉献度越高,薪酬便越多,年终奖也越多,晋升机会也越大。我国的《劳动法》第 44 条、《劳动合同法》第 31 条都已明确确保劳动者在进行额外工作时应得的报酬。主动承担更多工作的人,其付出能得到对应的收获与成就感,在努力承担责任的过程中,也能锻炼自身能力,获得成长,自我价值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彰显和提升,对个人来说并非是坑。
第二,能者多劳,有利于社会分工走向效率公正。一个效率最低的社会,所有人都得自己去打水、耕种、砍柴、捕猎才能生存。那么,如何让擅长砍柴的人把全村子的砍柴任务都承担下来?于是,擅长放牧的人才能专心放牧,擅长耕种的人才能全身心投入到耕种中。能者多劳的本质正是如此,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当所有人都能走上自己最擅长的岗位,承担起更合理的社会责任与劳动任务划分时,我们才能走向真正的更高效率的生产。与此同时,当能者承担更多任务时,工作能力较弱的弱者就能从劳动市场中被解放出来,得到发展的机会。所以,能者多劳不但提升了社会生产效率,同时也是对能力较弱者的一种保护,真正实现了社会公平,让弱者也有发展的空间和转变的余地。
综上所述,“能者多劳”不是坑人,谢谢。感谢反方一辩。
好的,以下是为您校对和分段后的内容:
辩题为:“能者多劳”是在坑我 vs “能者多劳”不是在坑我
环节:反方一辩 · 开篇陈词
谢主席,各位好!首先我们要理清,能者是指在某方面有突出能力的人,而多劳则是指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职责范围外,自愿承担更多的任务。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价值观的讨论若推到极端,助人为乐会变成多管闲事,为人包容会变成毫无底线。同样,我们今天讨论的是能者多劳,而非能者过劳,并不是说能者需要超负荷承担过多无法完成的任务。要看在法律范围之内,客观看其利弊是否在于利好。比如,朋友带我去吸毒,主观上我飘飘欲仙、快乐无边,但损害家庭、触犯法律,这是一种危害。体育老师每次上课前叫我跑 10 个圈,我又累又不爽,但我的身体却更健康,这就不算是危害。所以,判断能者多劳是不是坑,要看它对个人和社会的实际效果。
我方认为“能者多劳”不是在坑人,理由有二:
第一,能者多劳,带给人更多的成长收获。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无论劳动与否、劳动多少,都只能得到相同的报酬。在当代社会,各个领域都已产生按劳分配的利益机制。作为一名学生,在小组报告中主动承担更多更难的工作,老师可通过详细的分工表给出差异化的评分;身为员工,如今绝大多数公司都已采取绩效奖金制度,如在美团,绩效分为超越预期、达成预期和未达成预期三个档次。也就是说,工作表现越出色,对公司的奉献度越高,薪酬便越多,年终奖也越多,晋升机会也越大。我国的《劳动法》第 44 条、《劳动合同法》第 31 条都已明确确保劳动者在进行额外工作时应得的报酬。主动承担更多工作的人,其付出能得到对应的收获与成就感,在努力承担责任的过程中,也能锻炼自身能力,获得成长,自我价值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彰显和提升,对个人来说并非是坑。
第二,能者多劳,有利于社会分工走向效率公正。一个效率最低的社会,所有人都得自己去打水、耕种、砍柴、捕猎才能生存。那么,如何让擅长砍柴的人把全村子的砍柴任务都承担下来?于是,擅长放牧的人才能专心放牧,擅长耕种的人才能全身心投入到耕种中。能者多劳的本质正是如此,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当所有人都能走上自己最擅长的岗位,承担起更合理的社会责任与劳动任务划分时,我们才能走向真正的更高效率的生产。与此同时,当能者承担更多任务时,工作能力较弱的弱者就能从劳动市场中被解放出来,得到发展的机会。所以,能者多劳不但提升了社会生产效率,同时也是对能力较弱者的一种保护,真正实现了社会公平,让弱者也有发展的空间和转变的余地。
综上所述,“能者多劳”不是坑人,谢谢。感谢反方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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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能者多劳”是不是坑,要看它对个人和社会的实际效果。
综上所述,“能者多劳”不是坑人。
正方二辩:第一个问题,对方辩友,您是否认为过劳实际上也在多劳这个范围里面?正如我方前面所讲,任何东西推到极端,必然是坏的。所以您认为过劳是多劳的一种极端状态,它属于多劳的范围,这没问题吧?在讨论能者多劳的时候,也要考虑到能者过劳的情况。除非您方能向我举证,这种过劳状态完全不存在。而事实上,我方给出的数据已经表明,过劳是经常性存在的。
接下来,我们要讨论一下,您觉得这个“坑我”的“我”指的是谁?我方认为这个“我”既可以是身为能者的我,也可以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能者的方面,也有弱者的方面,没有任何一个人是恒定的能者。所以您觉得这个“我”,既有可能坑到能者,也有可能坑到不能者。能者与不能者,针对的终究是社会范围。也就是说,您刚刚讨论的所有关于社会价值层面的东西,最终没有落到个人身上。
在社会变得更好的情况下,个人才会过得更好。不然的话,我们长期存在于一个效率很低的社会,每个人都要承担起所有的耕种、打水等工作,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更糟糕。只有实现社会分工,每个人的生活才能变得更好。首先,我们现在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效率足够高的社会,您方所指的那种原始社会、原始分工的状态是否存在呢?其次,今天我把您的器官全部摘出去,移植给 5 个有需要的人,社会变好了吗?对您来说公平吗?这是不是坑您了呢?
正方二辩:女方这个类比不恰当。我先前的问题是,在现代社会里,依然需要依靠能者多劳才能实现社会发展。比如在一个家庭当中,可能有一个刚出生的小孩,一个生病的母亲,这时父亲承担了更多的工作和家务责任,才能给其他弱者一个成长的空间。现在社会依然有依靠能者推动产业发展实现社会进步的情况。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您犯了一个错误。父母抚育子女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这不属于您方所说的“劳”,因为您方刚刚已经承认“劳”是职责之外的。
时间到。
正方二辩:第一个问题,对方辩友,您是否认为过劳实际上也在多劳这个范围里面?正如我方前面所讲,任何东西推到极端,必然是坏的。所以您认为过劳是多劳的一种极端状态,它属于多劳的范围,这没问题吧?在讨论能者多劳的时候,也要考虑到能者过劳的情况。除非您方能向我举证,这种过劳状态完全不存在。而事实上,我方给出的数据已经表明,过劳是经常性存在的。
接下来,我们要讨论一下,您觉得这个“坑我”的“我”指的是谁?我方认为这个“我”既可以是身为能者的我,也可以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能者的方面,也有弱者的方面,没有任何一个人是恒定的能者。所以您觉得这个“我”,既有可能坑到能者,也有可能坑到不能者。能者与不能者,针对的终究是社会范围。也就是说,您刚刚讨论的所有关于社会价值层面的东西,最终没有落到个人身上。
在社会变得更好的情况下,个人才会过得更好。不然的话,我们长期存在于一个效率很低的社会,每个人都要承担起所有的耕种、打水等工作,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更糟糕。只有实现社会分工,每个人的生活才能变得更好。首先,我们现在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效率足够高的社会,您方所指的那种原始社会、原始分工的状态是否存在呢?其次,今天我把您的器官全部摘出去,移植给 5 个有需要的人,社会变好了吗?对您来说公平吗?这是不是坑您了呢?
正方二辩:女方这个类比不恰当。我先前的问题是,在现代社会里,依然需要依靠能者多劳才能实现社会发展。比如在一个家庭当中,可能有一个刚出生的小孩,一个生病的母亲,这时父亲承担了更多的工作和家务责任,才能给其他弱者一个成长的空间。现在社会依然有依靠能者推动产业发展实现社会进步的情况。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您犯了一个错误。父母抚育子女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这不属于您方所说的“劳”,因为您方刚刚已经承认“劳”是职责之外的。
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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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反方二辩的质询小结:
首先,针对对方提到的工作中受到歧视和不公平的情况,我提出两个建议。第一条,在工作环境中,若待着干不下去,应提升自己的能力,这样能有更多的选择空间;第二条,如果只能待在当前空间,那么不努力提升自己,更有可能得不到想要的东西。
对方认为多干多错,我认为此推论荒谬。比如,若我想锻炼去跑马拉松,跑的越多,可能受到伤害的概率越大,但不能因此说跑马拉松是在坑我。
再看对方的第三个论点,其认为时代资源有限,舞台有限,不太能的人就没有机会了。而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所擅长的能力和相对的优势。比如,视力较差但写书能力强的人可以出书,学习不太好的人可以走体育道路,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有自己可以成长的空间。
接下来看我方观点。我方认为,在这个社会上,应有更加公平的分配体制、企业上的激励机制、更透明的奖惩机制。在整个社会层面,一个国家应鼓励企业不仅承担社会责任,同时给予政策优惠或短期的优惠,这也是整个国家变得更公平的一种体现。
时间到。
接下来是反方二辩的质询小结:
首先,针对对方提到的工作中受到歧视和不公平的情况,我提出两个建议。第一条,在工作环境中,若待着干不下去,应提升自己的能力,这样能有更多的选择空间;第二条,如果只能待在当前空间,那么不努力提升自己,更有可能得不到想要的东西。
对方认为多干多错,我认为此推论荒谬。比如,若我想锻炼去跑马拉松,跑的越多,可能受到伤害的概率越大,但不能因此说跑马拉松是在坑我。
再看对方的第三个论点,其认为时代资源有限,舞台有限,不太能的人就没有机会了。而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所擅长的能力和相对的优势。比如,视力较差但写书能力强的人可以出书,学习不太好的人可以走体育道路,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有自己可以成长的空间。
接下来看我方观点。我方认为,在这个社会上,应有更加公平的分配体制、企业上的激励机制、更透明的奖惩机制。在整个社会层面,一个国家应鼓励企业不仅承担社会责任,同时给予政策优惠或短期的优惠,这也是整个国家变得更公平的一种体现。
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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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正方一辩的质询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能者多劳的定义,正方与反方双方可以达成一个共识,指的是在某个方面比较强的人,干了其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这是反方一辩在一辩稿中已强调过的,我方也认同这一对能者的定义。然而,我发现反方同学喜欢用一些奇怪的例子。比如,他们说跑马拉松需要承担风险,虽使人变得健康,但跑马拉松让自己变得健康,并非职责范围之外的事。对方辩友又举例说,母亲生了孩子后,父亲作为能者要多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可抚育子女本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此例无法论证任何东西,根本不属于我们今天讨论的能者多劳的范围。因此,我希望反方可以选取一些更贴合论题且更具说服力的例子。
正方同学,反方同学曾说,劳是能者多劳的一种极端状态。事实上,在倡导能者多劳的情况下,职场上经常会有领导 PUA 员工。近 36 岁的清华硕士张斌因连续多日加班导致猝死,这恰恰说明了过多的工作会给人带来更多的健康风险,这种过劳状态是对方始终无法否认的。因此,在讨论能者多劳时,对方将过劳这一状态切割出去是非常不合理的。对方刚刚指责我方的追责机制荒谬,事实上我方讲的追责机制是,我做的事情,我需对其犯错的风险承担责任。为避免这一风险的产生,能者恰恰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这是在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时间到。
接下来是正方一辩的质询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能者多劳的定义,正方与反方双方可以达成一个共识,指的是在某个方面比较强的人,干了其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这是反方一辩在一辩稿中已强调过的,我方也认同这一对能者的定义。然而,我发现反方同学喜欢用一些奇怪的例子。比如,他们说跑马拉松需要承担风险,虽使人变得健康,但跑马拉松让自己变得健康,并非职责范围之外的事。对方辩友又举例说,母亲生了孩子后,父亲作为能者要多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可抚育子女本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此例无法论证任何东西,根本不属于我们今天讨论的能者多劳的范围。因此,我希望反方可以选取一些更贴合论题且更具说服力的例子。
正方同学,反方同学曾说,劳是能者多劳的一种极端状态。事实上,在倡导能者多劳的情况下,职场上经常会有领导 PUA 员工。近 36 岁的清华硕士张斌因连续多日加班导致猝死,这恰恰说明了过多的工作会给人带来更多的健康风险,这种过劳状态是对方始终无法否认的。因此,在讨论能者多劳时,对方将过劳这一状态切割出去是非常不合理的。对方刚刚指责我方的追责机制荒谬,事实上我方讲的追责机制是,我做的事情,我需对其犯错的风险承担责任。为避免这一风险的产生,能者恰恰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这是在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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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谢主席。第一个问题,今天在“能者多劳”这种规训下,我的工作时长和工作量客观上增大了,然而我获得的回报却并未与我付出的劳动相匹配,劳动回报比下降,您方应当看到这一点。那么劳动和收入的比例究竟如何?您方需进行论证。您方认为职场 PUA 存在危害。但我方要指出的是,这样的 PUA 是强权者对弱权者的一种剥削,而非所谓的能者与非能者之分,是弱者多劳,而非能者多劳。您方提到,若一个人工作效率更高,是否可以抵消一些?比如华为让员工每天加班 6 个小时,却只多加 2000 块钱,并未得到多一倍的工资。另外,您方所说的“能者做到这种 PUA”,实则是强权者对弱权者的 PUA,既然是利用“能者多劳”这种规训来对比 PUA,那么这个问题是必须要明确的。
下一个问题,“能者多劳”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那我要承担如此多原本不属于我的责任,这是否是对个人的一种压迫?我方仍然认为,这种利害关系是因一种运用不当的观念而产生的。那么像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礼尚往来这些观念都可以成为一种倡导。您方说“能者多劳”存在弊端,倡导一种简单的平均分配。我方不认为是简单的平均分配,而是让每个人在其擅长的领域发挥作用。所有人都做文员,这显然不合理。还有您方刚才提到的应用不恰当的场景,我想说,为何助人为乐不会是一种坑?因为它是在我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且最终结果可能是带来快乐,虽然快乐并非我的必需品。但在当今职场上,老板说“你能干多少就多干些”,我可能无法拒绝,为何?因为拒绝可能会导致我丢掉工作。这便是“能者多劳”这种观念应用不恰当所导致的后果。
下一个问题,由于“能者多劳”,我面临着更大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根据国家治理学院的研究,这会带来情感耗竭,影响工作效率。“能者多劳”实际上并没有那么有益。那么有哪些方式可以避免这种危害呢?如果每个人都做同样的工作,那我们如何提升自己的能力呢?您方也无法回答。
好,双方时间到。
好,谢主席。第一个问题,今天在“能者多劳”这种规训下,我的工作时长和工作量客观上增大了,然而我获得的回报却并未与我付出的劳动相匹配,劳动回报比下降,您方应当看到这一点。那么劳动和收入的比例究竟如何?您方需进行论证。您方认为职场 PUA 存在危害。但我方要指出的是,这样的 PUA 是强权者对弱权者的一种剥削,而非所谓的能者与非能者之分,是弱者多劳,而非能者多劳。您方提到,若一个人工作效率更高,是否可以抵消一些?比如华为让员工每天加班 6 个小时,却只多加 2000 块钱,并未得到多一倍的工资。另外,您方所说的“能者做到这种 PUA”,实则是强权者对弱权者的 PUA,既然是利用“能者多劳”这种规训来对比 PUA,那么这个问题是必须要明确的。
下一个问题,“能者多劳”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那我要承担如此多原本不属于我的责任,这是否是对个人的一种压迫?我方仍然认为,这种利害关系是因一种运用不当的观念而产生的。那么像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礼尚往来这些观念都可以成为一种倡导。您方说“能者多劳”存在弊端,倡导一种简单的平均分配。我方不认为是简单的平均分配,而是让每个人在其擅长的领域发挥作用。所有人都做文员,这显然不合理。还有您方刚才提到的应用不恰当的场景,我想说,为何助人为乐不会是一种坑?因为它是在我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且最终结果可能是带来快乐,虽然快乐并非我的必需品。但在当今职场上,老板说“你能干多少就多干些”,我可能无法拒绝,为何?因为拒绝可能会导致我丢掉工作。这便是“能者多劳”这种观念应用不恰当所导致的后果。
下一个问题,由于“能者多劳”,我面临着更大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根据国家治理学院的研究,这会带来情感耗竭,影响工作效率。“能者多劳”实际上并没有那么有益。那么有哪些方式可以避免这种危害呢?如果每个人都做同样的工作,那我们如何提升自己的能力呢?您方也无法回答。
好,双方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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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正方三辩盘问反方的环节。反方选择了反方二辩作为被盘问对象。
正方:假设您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您的一个员工能力出众,另一个员工什么工作都做不好,如果有晋升的机会,您会给谁? 反方:给那个能力出众的。
正方:那如果您的一个员工每天加班加点努力工作,总是能超额完成任务,另一个员工每天上班摸鱼、发视频。如果有一个晋升机会,您会给谁? 反方:(未明确回答)
正方:在这种情况下,您方一定会选择前者,就是那个不摸鱼、不刷视频,踏实干活的。所以我们可以达成共识,员工在企业里面想得到晋升的标准不是唯一的,能力出众的员工可以得到晋升,踏实肯干的多劳者也可以得到晋升,对方不要曲解了。好了,我再问您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员工本身能力比较弱,还想获得晋升机会,是不是对于他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多干活呀? 反方:(未明确回答)
正方:而且您方刚才已经说过了,多干活是可以提升能力的,我方的理论也表明,工作量不够的话,很难通过其他方式来提升工作能力。这个时候,如果在“能者多劳”的这个枷锁之下,很多工作都是由能者来完成,那么不能者的工作机会是不是就会被挤占?因为我们的工作总量是有限的。这样,不能者就永远都没有办法得到晋升,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永远都是不能者。同时您刚刚前面讲的,其实无非是说能者多劳实际上提高了我们个人的能力,这好像在论证我方立场。第二件事情,如果今天两个人的能力有差异,我方今天讲的恰恰是您要发挥您的相对优势。像我方所倡导的,打断一下,您方刚才说如果能者进行多劳的话,他能力越来越强,而弱者永远都没有锻炼机会,而我方所倡导的正是让弱者也有机会平等地进行多劳,让他们也有机会能提升自己的能力,能跟那些本来就很强的人来竞争,这样能带给他们更加平等的晋升机会。根据我方的观点,如果不能者自然而然……(正方时间到)
接下来是正方三辩盘问反方的环节。反方选择了反方二辩作为被盘问对象。
正方:假设您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您的一个员工能力出众,另一个员工什么工作都做不好,如果有晋升的机会,您会给谁? 反方:给那个能力出众的。
正方:那如果您的一个员工每天加班加点努力工作,总是能超额完成任务,另一个员工每天上班摸鱼、发视频。如果有一个晋升机会,您会给谁? 反方:(未明确回答)
正方:在这种情况下,您方一定会选择前者,就是那个不摸鱼、不刷视频,踏实干活的。所以我们可以达成共识,员工在企业里面想得到晋升的标准不是唯一的,能力出众的员工可以得到晋升,踏实肯干的多劳者也可以得到晋升,对方不要曲解了。好了,我再问您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员工本身能力比较弱,还想获得晋升机会,是不是对于他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多干活呀? 反方:(未明确回答)
正方:而且您方刚才已经说过了,多干活是可以提升能力的,我方的理论也表明,工作量不够的话,很难通过其他方式来提升工作能力。这个时候,如果在“能者多劳”的这个枷锁之下,很多工作都是由能者来完成,那么不能者的工作机会是不是就会被挤占?因为我们的工作总量是有限的。这样,不能者就永远都没有办法得到晋升,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永远都是不能者。同时您刚刚前面讲的,其实无非是说能者多劳实际上提高了我们个人的能力,这好像在论证我方立场。第二件事情,如果今天两个人的能力有差异,我方今天讲的恰恰是您要发挥您的相对优势。像我方所倡导的,打断一下,您方刚才说如果能者进行多劳的话,他能力越来越强,而弱者永远都没有锻炼机会,而我方所倡导的正是让弱者也有机会平等地进行多劳,让他们也有机会能提升自己的能力,能跟那些本来就很强的人来竞争,这样能带给他们更加平等的晋升机会。根据我方的观点,如果不能者自然而然……(正方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能者多劳”是在坑我 vs “能者多劳”不是在坑我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正方
反方三辩:张辩友您好,您方的论证思路是能者过劳,极大的多劳会带来坑害,对吗?我问过您方一辩的原始口径,您方今天探讨的是能者过劳,是极端过劳。您方在定义当中把这个能者多劳定义成一种非自愿的 PUA 的规训,我想请问一下,它的根属性到底是在多劳还是在这种极端?我方认为多劳必然过劳,您怎么能确定不然?工作好打断一下,根属性在极端,只是您方需要论证,多劳必定过劳,它必然产生极端。我这样问您好了,给个具体例子,今天老板的职场机会就是比您高,您刚说了这是非自愿的,那他今天打着能者多劳的幌子,和他今天跟您说您是一个共产党员,您多做一些,这样的 PUA 有什么区别?
正方:我认为这样的 PUA 是有区别的,当共产党员不是一种 PUA,它是一种内心中的崇高理想去付出。能者多劳本身您还都没听懂,我想说的是,您方始终在论证极端的职场不公才是导致的根源。
反方三辩:我接下来继续问您,多劳多得的人,多劳有没有问题?
正方:我方认为,现状下不是多劳就能知,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这个问题的前提就不成立。
反方三辩:而您方认为您方要论证他多拿款。中国不存在多劳多得是吧?
正方:不是,我方说现在我多劳,但我没有得到应当的,中国人不能在不劳的情况下能者多劳。
反方三辩:中国人今天不能在中国社会找到一个多劳多得的环境,进行哪种多劳是吗?
正方:我方认为多劳是有多得,但是这个多得不是相应的,如果您要多劳,您方一开始说多劳必定成过劳,今天您又说可以找到一个多劳多得的环境,这是不是矛盾?
反方三辩:我下一个问题,您方说您方有追责需求,我想请问一下想不想提决出来,前方的奖赏机制呢?
正方:我方给到的追责机制就是您个人要去承担的一点啊,您过意不了,您要,所以您当时又在论证一个只有追责机制而没有奖赏机制的极端情况。
反方三辩:对方今天说不能走,请问这位同学,您是一个完全的能者或者完全不能走吗?
正方:我方并不认为存在完全能者或完全不能者,但是您方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合适的领域,没有必要硬上,我方认为这个情况是不存在的,因为社会需要通才啊。
时间到。时间到。
辩题为:“能者多劳”是在坑我 vs “能者多劳”不是在坑我 环节:反方三辩·盘问·正方
反方三辩:张辩友您好,您方的论证思路是能者过劳,极大的多劳会带来坑害,对吗?我问过您方一辩的原始口径,您方今天探讨的是能者过劳,是极端过劳。您方在定义当中把这个能者多劳定义成一种非自愿的 PUA 的规训,我想请问一下,它的根属性到底是在多劳还是在这种极端?我方认为多劳必然过劳,您怎么能确定不然?工作好打断一下,根属性在极端,只是您方需要论证,多劳必定过劳,它必然产生极端。我这样问您好了,给个具体例子,今天老板的职场机会就是比您高,您刚说了这是非自愿的,那他今天打着能者多劳的幌子,和他今天跟您说您是一个共产党员,您多做一些,这样的 PUA 有什么区别?
正方:我认为这样的 PUA 是有区别的,当共产党员不是一种 PUA,它是一种内心中的崇高理想去付出。能者多劳本身您还都没听懂,我想说的是,您方始终在论证极端的职场不公才是导致的根源。
反方三辩:我接下来继续问您,多劳多得的人,多劳有没有问题?
正方:我方认为,现状下不是多劳就能知,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这个问题的前提就不成立。
反方三辩:而您方认为您方要论证他多拿款。中国不存在多劳多得是吧?
正方:不是,我方说现在我多劳,但我没有得到应当的,中国人不能在不劳的情况下能者多劳。
反方三辩:中国人今天不能在中国社会找到一个多劳多得的环境,进行哪种多劳是吗?
正方:我方认为多劳是有多得,但是这个多得不是相应的,如果您要多劳,您方一开始说多劳必定成过劳,今天您又说可以找到一个多劳多得的环境,这是不是矛盾?
反方三辩:我下一个问题,您方说您方有追责需求,我想请问一下想不想提决出来,前方的奖赏机制呢?
正方:我方给到的追责机制就是您个人要去承担的一点啊,您过意不了,您要,所以您当时又在论证一个只有追责机制而没有奖赏机制的极端情况。
反方三辩:对方今天说不能走,请问这位同学,您是一个完全的能者或者完全不能走吗?
正方:我方并不认为存在完全能者或完全不能者,但是您方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合适的领域,没有必要硬上,我方认为这个情况是不存在的,因为社会需要通才啊。
时间到。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接下来是正方三辩的质询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首先回应您方对于我方的质疑。您方说能者多劳大多数情况都是自愿的,且不存在过劳的情况,但我方看到的是,能者过劳很多时候是场面话,如果不愿意做,就会被降薪或者开除,而且多劳和过劳并非个人能决定,这都在我方的论域内,过劳这种极端情况,您方不能将其切割出去。
另外,您方对于我方论二的质疑是,如果弱者在某个领域不适合,可以去其他领域。但我方认为,如果一个人法学毕业并成为律师,他不如其他律师优秀,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通过多写文书或多打官司来提升自己,而您方却认为他应该改行,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您方倡导的知难而退也是不恰当的。
再来看我方的论。刚才我方双方已达成共识,能否得到晋升,既可与工作能力有关,也可与工作量有关。但对方一直倡导让工作能力强的人对工作量进行垄断,这显然是对公平竞争理念的践踏。如果没有能者多劳的枷锁,一个能力较弱的人可以为了得到晋升机会而多做一些额外工作来提升自身能力,但在对方语境下,这部分已不存在。因为职场上的工作总量是固定的,能者干得多了,能力较弱者所能做的工作就所剩无几,这仅有的一条能让能力较弱者提升自己能力的道路也被对方堵死了。而对方却认为职场上晋升的机会本就不应该留给那些能力弱的人。此时,对方忽略了一个重要点,没有人是天生的能者,无论能力强弱,都应平等地享有通过更多劳动去提升能力的机会,正如强者不强,弱者不弱,咸鱼永远无法翻身。并且根据我方的镜像效应,能力较弱者无法得到应有的工作机会,是对其能力的变相负面评价,这会使能力较弱者感到自卑和不满,从而产生内耗情绪,对其身心健康也是一种摧残。
因此,能者多劳就是一种(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字或漏字)。
感谢正方三辩的小结。
接下来是正方三辩的质询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首先回应您方对于我方的质疑。您方说能者多劳大多数情况都是自愿的,且不存在过劳的情况,但我方看到的是,能者过劳很多时候是场面话,如果不愿意做,就会被降薪或者开除,而且多劳和过劳并非个人能决定,这都在我方的论域内,过劳这种极端情况,您方不能将其切割出去。
另外,您方对于我方论二的质疑是,如果弱者在某个领域不适合,可以去其他领域。但我方认为,如果一个人法学毕业并成为律师,他不如其他律师优秀,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通过多写文书或多打官司来提升自己,而您方却认为他应该改行,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您方倡导的知难而退也是不恰当的。
再来看我方的论。刚才我方双方已达成共识,能否得到晋升,既可与工作能力有关,也可与工作量有关。但对方一直倡导让工作能力强的人对工作量进行垄断,这显然是对公平竞争理念的践踏。如果没有能者多劳的枷锁,一个能力较弱的人可以为了得到晋升机会而多做一些额外工作来提升自身能力,但在对方语境下,这部分已不存在。因为职场上的工作总量是固定的,能者干得多了,能力较弱者所能做的工作就所剩无几,这仅有的一条能让能力较弱者提升自己能力的道路也被对方堵死了。而对方却认为职场上晋升的机会本就不应该留给那些能力弱的人。此时,对方忽略了一个重要点,没有人是天生的能者,无论能力强弱,都应平等地享有通过更多劳动去提升能力的机会,正如强者不强,弱者不弱,咸鱼永远无法翻身。并且根据我方的镜像效应,能力较弱者无法得到应有的工作机会,是对其能力的变相负面评价,这会使能力较弱者感到自卑和不满,从而产生内耗情绪,对其身心健康也是一种摧残。
因此,能者多劳就是一种(此处表述不太清晰,可能存在错字或漏字)。
感谢正方三辩的小结。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接下来是反方三辩的质询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在定义当中,市场与环境有关。对方一辩称,要在一个极点从法律上论证他们的论点,且该机制存在极端情况,但我方未看到这方面的论证。对方二辩已同意存在多劳多得的情况,然而多劳必然导致的结果,我方也未见到相关论证。
在实质问题上,他们描述了一个 PUA 的、非自愿的、职场不平等的环境。事实上,从本质来看,真正坑人的是不平等环境。无论老板拿出“仁者多劳”“天道酬勤”“勤劳致富”还是“你是共产党员”等借口,都可能让员工做更多工作却不支付合理报酬,这是职场不公所致。如此论证,等于认为勤劳致富、当共产党员等都在坑人,这是没有区分好的。
进一步来说,没人是天生的强者,不存在全方位的能者或全方位的不能者。我方倡导的是,能者不是特定的一个人,而是在某个方面具有能力的身份。所以,我们倡导每个人在自己擅长的方面积极劳动,而不是将人分为能者和不能者,甚至淘汰一部分人。每个人都应在社会分工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付出劳动,这才是对“能者多劳”真正应有的解释。
我方想论证的是,无论在何种环境中,只有“能者多劳”,才能提升个人能力,促进个人发展。而对方自始至终都在抱怨“能者多劳”在坑人,这场辩论在坑人,PUA 在坑人,什么都在坑人。可是,个人的出路该怎么办?一个人陷入困境后如何解决?社会如何变得更公平?社会如何更有效率?对方始终没有回答。
感谢。
接下来是反方三辩的质询小结,时间为 2 分钟。
在定义当中,市场与环境有关。对方一辩称,要在一个极点从法律上论证他们的论点,且该机制存在极端情况,但我方未看到这方面的论证。对方二辩已同意存在多劳多得的情况,然而多劳必然导致的结果,我方也未见到相关论证。
在实质问题上,他们描述了一个 PUA 的、非自愿的、职场不平等的环境。事实上,从本质来看,真正坑人的是不平等环境。无论老板拿出“仁者多劳”“天道酬勤”“勤劳致富”还是“你是共产党员”等借口,都可能让员工做更多工作却不支付合理报酬,这是职场不公所致。如此论证,等于认为勤劳致富、当共产党员等都在坑人,这是没有区分好的。
进一步来说,没人是天生的强者,不存在全方位的能者或全方位的不能者。我方倡导的是,能者不是特定的一个人,而是在某个方面具有能力的身份。所以,我们倡导每个人在自己擅长的方面积极劳动,而不是将人分为能者和不能者,甚至淘汰一部分人。每个人都应在社会分工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付出劳动,这才是对“能者多劳”真正应有的解释。
我方想论证的是,无论在何种环境中,只有“能者多劳”,才能提升个人能力,促进个人发展。而对方自始至终都在抱怨“能者多劳”在坑人,这场辩论在坑人,PUA 在坑人,什么都在坑人。可是,个人的出路该怎么办?一个人陷入困境后如何解决?社会如何变得更公平?社会如何更有效率?对方始终没有回答。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为:“能者多劳”是在坑我 vs “能者多劳”不是在坑我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请问您刚刚所提到的“能”是分不同方面的。去挣钱养活自己,这种社会分工根本就是……刚想告诉您的是,如果今天在一个团队中能者不多劳,那么团队整体的生产力该怎么办呢?我和刘德汉的意思是,社会并不像您方想的那么理想,每个人都做自己擅长的事情。而您方所说的在企业里面,如果真的用能者做这个事情来 PV 一个强者的话,他自己做工作,其经济效益会越来越小,所以对于整个企业的生产效率也是会降低的。所以不如让所有人都可以平等地参与多劳的情况。那既然您方提到边际效应,那我方也可以跟您提到一个公平效应,那就是当组织中的成员认为自己的利益与组织利益一致的时候,才会更加努力地为组织创造价值,那放到这个能者身上,也同样是这样一个道理。您看刚刚讲的就是流浪汉的这个例子。您方说我方构建的这个分配过于理想,但是您方完全是连构建都不构建,是没有解决力的。我方可以给您构建,我方构建就是大家对能者,不要把它当做一种道德上的规矩绑在自己身上,当你不想做的时候,你就不要去做你分外的那些事情。在同一个岗位上,能手和不能者他的辛劳自然不同,甚至没有过多的差距的时候,那我要被要求做更多的工作,这是不是一个剥削?我方问您,今天我要做更多的工作,但是我却没有获得与我工作相应的报酬,比如说华为让我加班 6 个小时,只给我加 2000 块钱。华为它的年终奖,这是您方没有谈到的。如果您方说能者多劳,今天始终是一个常态,我想问,今天社会上还会出现志愿者吗?社会会变得更好吗?还会有志愿者吗?我方告诉您,每个月有哪怕是 5 个月以上的年终奖,您一天要多做一天的活,您一年要多做三二个月的活,给您 5 个月的年终奖还是匹配不上您所付出的劳动。下一个点,边际效益证明能者从过多工作中获得的收益非常少,能力也很难提升,更不能像您方说的那个能者可以在多劳的时候获得更多的能力提升,这一点是不是不存在啊?您方说不下今天为什么秋招多样性大厂,是因为大厂多劳多得,这是不是恰恰证明您方所谓的多劳是存在的。您方所说的所有的一切的前提跟我方的前提,您方原始口径都是因为我们能者做到去 PUA,是不是说明这些属于 PUA 的坏处?而您方的社会构建,把那些规矩抛掉,是不是就变成了我方更加合理?对您方的正确理解,那我方的社会贡献是不是要站到我方这边来?所以您方今天必须要给我论证,能者多劳这件事情可以被具备,但是问题是现状下它就是没有被实现,它就是被固化。在制度体系不变,不断普遍化和强大背景下,能者做更多工作意味着承担更多追责的风险,这对他是不公平的,您方怎么解决啊?您方没有任何有趣味的论证,我只知道您方在极端的环境下一直予以反复,说它是一种规定,它是一种规矩,所以它是一种规矩。我们先问他不是对方,我再问您了。在家庭当中,如果能者不劳,始终是一种坑,那么请问那个怀孕的孕妇该不该被照顾?家里那些老人小孩该不该被照顾?在家庭当中,如果能者不劳,一直来坑我,我们还会不会有一些温馨的心情?我方已经向您证明了极端情况在现实中是普遍存在的,而您方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有效的论证,告诉我达不到这种极端情况,这是您方举证责任缺失的地方。
反方:您方又在举共产党员,举家庭。问题在于,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父母抚养子女,这是他们职责范围之内的,而并不是我们考虑的能者多劳劳的职责范围之外的。您刚举的例子不是让小孩去养大人。您方今天无非最后一个解决思维叫做趣味,您告诉我说趣味是我要论证的,我就很诧异了。您方今天的态度是,如果追求能者多劳,有一部分人会被淘汰,那反过来讲,如果是不能者能够得到更多的东西,那是不是更有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对方辩友,我方刚刚告诉过您的是,父母照顾子女属于职责范围之内,这并不是我们讨论的能者多劳劳的职责范围之外的那一部分。您方始终在犯一个错误,请您不要再扭曲我方的论点。所以说今天如果您方认为,所以职责范围之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算能者多劳,这是第一。第二个问题是,所以今天对方对我的唯一的攻击是我构建不了一个公平的环境,那我就来告诉您好了,比方说我方一辩提到的美团的激励。再比如说今天在腾讯的一个机制里面,他会根据您的贡献能力、薪酬水平这些排序去确定您最后的薪酬,所以这是不是一个社会在往一个更加公平的分配体系在努力的一个表现?第一,像上述就是这种公平尚未构建,第二,全中国有几个腾讯、企鹅、华为,您方说我方在讨论其他情况,可是您方举的永远是那些头部行业,头部企业,事实上依旧有非常多的中国人,他被迫 996,被迫 007,被迫受到老板的剥削,这方面您看到这些人您方……首先很好奇问啊,当之前被迫承担更多工作的时候,是因为他们能力更强时,他们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还是因为他们被老板,被公司所胁迫,所以不得不去做?因为他们能力更强,同时有能者多劳这种 PUA 这两者结合,所以导致他会被 PUA,所以除非您方今天论证能者多劳在某些情况下永远不会成为 PUA 的话术,这才可以成为您方论点,不是在坑我的论证。下一个问题,不能只为了得到晋升机会,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做更多的工作,没问题吧?首先我们看到的情况是,无论您的能力有多强,老板都在 PUA 您,让您超负荷地去工作,这个时候是因为我们没有自己的空间和权利而不得不去做,那是弱者多劳,并非能者多劳。很好奇的是,就比如在一些古代的手艺人里面,他们有师傅和徒弟,师傅就要承担更多的工作,难道徒弟就不会有更多的提升吗?对方辩友,如果您是老板的话,您会让工作能力强的人去加班加点,还是说让那些工作能力不强的人去完成一些很重要的关键的任务好?再问您,一方认为市场资源是有限的,能者做的多了,是不是就挤占了不能者的工作机会?对啊,所以我方就很好奇,为什么一定是这样,什么叫做领导,什么叫带下属一起工作,就像律师也好,也不是直接把您推上去吧,要有其他一些师兄师姐和有大律师带着您们一起去学吧,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提倡的方向呢?对,所以我方提倡的正是说要让不能者有一定的工作机会,比如说医院实习,那么就那么多病例啊,我们没有办法拓展更多病例,当然我们也不希望大家都去生病啊,因此呢,如果让更有能力的医师去做了这个工作,那么……所以您方的问题是在于他哪怕能力能做,他依然可以成为一个配角。
反方时间到,正方还有 9 秒,正方时间到。
辩题为:“能者多劳”是在坑我 vs “能者多劳”不是在坑我 环节:自由辩论
正方:请问您刚刚所提到的“能”是分不同方面的。去挣钱养活自己,这种社会分工根本就是……刚想告诉您的是,如果今天在一个团队中能者不多劳,那么团队整体的生产力该怎么办呢?我和刘德汉的意思是,社会并不像您方想的那么理想,每个人都做自己擅长的事情。而您方所说的在企业里面,如果真的用能者做这个事情来 PV 一个强者的话,他自己做工作,其经济效益会越来越小,所以对于整个企业的生产效率也是会降低的。所以不如让所有人都可以平等地参与多劳的情况。那既然您方提到边际效应,那我方也可以跟您提到一个公平效应,那就是当组织中的成员认为自己的利益与组织利益一致的时候,才会更加努力地为组织创造价值,那放到这个能者身上,也同样是这样一个道理。您看刚刚讲的就是流浪汉的这个例子。您方说我方构建的这个分配过于理想,但是您方完全是连构建都不构建,是没有解决力的。我方可以给您构建,我方构建就是大家对能者,不要把它当做一种道德上的规矩绑在自己身上,当你不想做的时候,你就不要去做你分外的那些事情。在同一个岗位上,能手和不能者他的辛劳自然不同,甚至没有过多的差距的时候,那我要被要求做更多的工作,这是不是一个剥削?我方问您,今天我要做更多的工作,但是我却没有获得与我工作相应的报酬,比如说华为让我加班 6 个小时,只给我加 2000 块钱。华为它的年终奖,这是您方没有谈到的。如果您方说能者多劳,今天始终是一个常态,我想问,今天社会上还会出现志愿者吗?社会会变得更好吗?还会有志愿者吗?我方告诉您,每个月有哪怕是 5 个月以上的年终奖,您一天要多做一天的活,您一年要多做三二个月的活,给您 5 个月的年终奖还是匹配不上您所付出的劳动。下一个点,边际效益证明能者从过多工作中获得的收益非常少,能力也很难提升,更不能像您方说的那个能者可以在多劳的时候获得更多的能力提升,这一点是不是不存在啊?您方说不下今天为什么秋招多样性大厂,是因为大厂多劳多得,这是不是恰恰证明您方所谓的多劳是存在的。您方所说的所有的一切的前提跟我方的前提,您方原始口径都是因为我们能者做到去 PUA,是不是说明这些属于 PUA 的坏处?而您方的社会构建,把那些规矩抛掉,是不是就变成了我方更加合理?对您方的正确理解,那我方的社会贡献是不是要站到我方这边来?所以您方今天必须要给我论证,能者多劳这件事情可以被具备,但是问题是现状下它就是没有被实现,它就是被固化。在制度体系不变,不断普遍化和强大背景下,能者做更多工作意味着承担更多追责的风险,这对他是不公平的,您方怎么解决啊?您方没有任何有趣味的论证,我只知道您方在极端的环境下一直予以反复,说它是一种规定,它是一种规矩,所以它是一种规矩。我们先问他不是对方,我再问您了。在家庭当中,如果能者不劳,始终是一种坑,那么请问那个怀孕的孕妇该不该被照顾?家里那些老人小孩该不该被照顾?在家庭当中,如果能者不劳,一直来坑我,我们还会不会有一些温馨的心情?我方已经向您证明了极端情况在现实中是普遍存在的,而您方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有效的论证,告诉我达不到这种极端情况,这是您方举证责任缺失的地方。
反方:您方又在举共产党员,举家庭。问题在于,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父母抚养子女,这是他们职责范围之内的,而并不是我们考虑的能者多劳劳的职责范围之外的。您刚举的例子不是让小孩去养大人。您方今天无非最后一个解决思维叫做趣味,您告诉我说趣味是我要论证的,我就很诧异了。您方今天的态度是,如果追求能者多劳,有一部分人会被淘汰,那反过来讲,如果是不能者能够得到更多的东西,那是不是更有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对方辩友,我方刚刚告诉过您的是,父母照顾子女属于职责范围之内,这并不是我们讨论的能者多劳劳的职责范围之外的那一部分。您方始终在犯一个错误,请您不要再扭曲我方的论点。所以说今天如果您方认为,所以职责范围之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算能者多劳,这是第一。第二个问题是,所以今天对方对我的唯一的攻击是我构建不了一个公平的环境,那我就来告诉您好了,比方说我方一辩提到的美团的激励。再比如说今天在腾讯的一个机制里面,他会根据您的贡献能力、薪酬水平这些排序去确定您最后的薪酬,所以这是不是一个社会在往一个更加公平的分配体系在努力的一个表现?第一,像上述就是这种公平尚未构建,第二,全中国有几个腾讯、企鹅、华为,您方说我方在讨论其他情况,可是您方举的永远是那些头部行业,头部企业,事实上依旧有非常多的中国人,他被迫 996,被迫 007,被迫受到老板的剥削,这方面您看到这些人您方……首先很好奇问啊,当之前被迫承担更多工作的时候,是因为他们能力更强时,他们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还是因为他们被老板,被公司所胁迫,所以不得不去做?因为他们能力更强,同时有能者多劳这种 PUA 这两者结合,所以导致他会被 PUA,所以除非您方今天论证能者多劳在某些情况下永远不会成为 PUA 的话术,这才可以成为您方论点,不是在坑我的论证。下一个问题,不能只为了得到晋升机会,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做更多的工作,没问题吧?首先我们看到的情况是,无论您的能力有多强,老板都在 PUA 您,让您超负荷地去工作,这个时候是因为我们没有自己的空间和权利而不得不去做,那是弱者多劳,并非能者多劳。很好奇的是,就比如在一些古代的手艺人里面,他们有师傅和徒弟,师傅就要承担更多的工作,难道徒弟就不会有更多的提升吗?对方辩友,如果您是老板的话,您会让工作能力强的人去加班加点,还是说让那些工作能力不强的人去完成一些很重要的关键的任务好?再问您,一方认为市场资源是有限的,能者做的多了,是不是就挤占了不能者的工作机会?对啊,所以我方就很好奇,为什么一定是这样,什么叫做领导,什么叫带下属一起工作,就像律师也好,也不是直接把您推上去吧,要有其他一些师兄师姐和有大律师带着您们一起去学吧,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提倡的方向呢?对,所以我方提倡的正是说要让不能者有一定的工作机会,比如说医院实习,那么就那么多病例啊,我们没有办法拓展更多病例,当然我们也不希望大家都去生病啊,因此呢,如果让更有能力的医师去做了这个工作,那么……所以您方的问题是在于他哪怕能力能做,他依然可以成为一个配角。
反方时间到,正方还有 9 秒,正方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