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0
马后能反问:这平方可以打断,但对方每次发言有5秒保护时间,通偷控计时2分钟。就是开始,因为他没有发言,就不要开始。
请问对方辩友,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发生过一个人不敢做的坏事,一群人就会很有安全感,认为要罚也是一起罚的想法?我觉得这是大问题。
这样请问对方辩友认为,一个有贪念的人,在360°无死角的情况下,明知伸手必被抓,一定会立马为相应的行为付出代价,那么他还敢轻易做出腐败行为吗?
这个要看具体的人。对方辩友是否认为个人有贪念就一定会产生腐败?有贪念的人可以选择去做或者不做。贪念是内心的想法,是否同意在绝对严格的环境下不会出现腐败行为?
不同意。对方辩友是否认为破除他面授能遏制腐败呢?他面授人第一,你携带的,我们不可能根本破除他。哪个小偷会?
请问对方辩友,哪个小偷会在装满监控警告器的房间里主动抢劫?这个时候小偷是没有贪念的吗?你们就比如说最近的如此中腾这事件,装满这件事情照样有人没有贪念。
我们到下一个议题,这是剧情环节,我的这情节。
马后能反问:这平方可以打断,但对方每次发言有5秒保护时间,通偷控计时2分钟。就是开始,因为他没有发言,就不要开始。
请问对方辩友,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发生过一个人不敢做的坏事,一群人就会很有安全感,认为要罚也是一起罚的想法?我觉得这是大问题。
这样请问对方辩友认为,一个有贪念的人,在360°无死角的情况下,明知伸手必被抓,一定会立马为相应的行为付出代价,那么他还敢轻易做出腐败行为吗?
这个要看具体的人。对方辩友是否认为个人有贪念就一定会产生腐败?有贪念的人可以选择去做或者不做。贪念是内心的想法,是否同意在绝对严格的环境下不会出现腐败行为?
不同意。对方辩友是否认为破除他面授能遏制腐败呢?他面授人第一,你携带的,我们不可能根本破除他。哪个小偷会?
请问对方辩友,哪个小偷会在装满监控警告器的房间里主动抢劫?这个时候小偷是没有贪念的吗?你们就比如说最近的如此中腾这事件,装满这件事情照样有人没有贪念。
我们到下一个议题,这是剧情环节,我的这情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你任何腐败行为都是由一个有讲到做的过程,没有内心差异的萌动,也许依然环境存在漏洞,就只会视其为正常的规则与边界,而不会主动将其利用为谋私的工具。他面试人的经历携带的可能,而是环境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会强迫任何人去腐败。难道环境会拿着烟塞到你的口袋里吗?不,这是个人内心的贪念,让他看到那包烟,因为自己找到人情往来的借口伸出那只手。这是个人内心对公权力的异化,将权力视为权力,将服务机会视为交易筹码,来启动了第一次的试探。这是一辆没有隐形的刹车的汽车,即便道路再平坦宽阔,它也无法自动启动,个人看见就是这辆车的引擎,是行为最初始最核心的驱动力。
第二,从行为主体的责任规则来看,个人是道德判断和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我们谴责腐败行为,首先谴责的是行为者本人的道德失守和知法犯法。法律在惩除腐败时,追究的也是行为人的主体责任。如果将主要责任归于环境纵容,无疑是在为腐败者开脱,将个人罪责转嫁给社会,这有违背社会的基本公平正义原则。
第三,从问题解决的根治途径来看,遏制贪念比修补环境更具根本性。环境纵容是可以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来不断完善的,但这永远是一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动态过程。只要个人心中贪念不除,总会有人竭尽脑汁去寻找新的制度漏洞。反之,如果我们从思想源头入手,通过教育文化建设来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就能从根本上降低腐败发生的概率。古语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心中贼难防”,这就说明了征服内心的贪婪、贪欲才是治本之策。一个内心纯洁纯净、信仰坚定的个体,即使在充满诱惑的环境中,也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因此,聚焦于个人贪念的防控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处理点。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个人贪念是微腐败现象自身的主要根源,它作为内因,是行为发生的逻辑起点;它作为独立选择,明确了责任最终归属;它作为心中之责,指明了正本清源的根治方向。因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强调,净化内心、破除贪念才是遏制腐败的根本之道。
我方陈词完毕,谢谢。
你任何腐败行为都是由一个有讲到做的过程,没有内心差异的萌动,也许依然环境存在漏洞,就只会视其为正常的规则与边界,而不会主动将其利用为谋私的工具。他面试人的经历携带的可能,而是环境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会强迫任何人去腐败。难道环境会拿着烟塞到你的口袋里吗?不,这是个人内心的贪念,让他看到那包烟,因为自己找到人情往来的借口伸出那只手。这是个人内心对公权力的异化,将权力视为权力,将服务机会视为交易筹码,来启动了第一次的试探。这是一辆没有隐形的刹车的汽车,即便道路再平坦宽阔,它也无法自动启动,个人看见就是这辆车的引擎,是行为最初始最核心的驱动力。
第二,从行为主体的责任规则来看,个人是道德判断和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我们谴责腐败行为,首先谴责的是行为者本人的道德失守和知法犯法。法律在惩除腐败时,追究的也是行为人的主体责任。如果将主要责任归于环境纵容,无疑是在为腐败者开脱,将个人罪责转嫁给社会,这有违背社会的基本公平正义原则。
第三,从问题解决的根治途径来看,遏制贪念比修补环境更具根本性。环境纵容是可以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来不断完善的,但这永远是一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动态过程。只要个人心中贪念不除,总会有人竭尽脑汁去寻找新的制度漏洞。反之,如果我们从思想源头入手,通过教育文化建设来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就能从根本上降低腐败发生的概率。古语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心中贼难防”,这就说明了征服内心的贪婪、贪欲才是治本之策。一个内心纯洁纯净、信仰坚定的个体,即使在充满诱惑的环境中,也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因此,聚焦于个人贪念的防控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处理点。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个人贪念是微腐败现象自身的主要根源,它作为内因,是行为发生的逻辑起点;它作为独立选择,明确了责任最终归属;它作为心中之责,指明了正本清源的根治方向。因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强调,净化内心、破除贪念才是遏制腐败的根本之道。
我方陈词完毕,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微腐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今天我们讨论“微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核心是要看环境纵容的催化作用和个人贪念的驱动作用,哪一个更适合作为微小违规行为转化为普遍现象的关键变量。我方认为主要源于环境作用。
首先,“微腐败”的“微”是指发生在基层,涉及金额小、行为隐蔽的违规行为。它们不像重大腐败那样触目惊心,却因“微”而高频,因“小”而隐蔽,如同一颗颗毒瘤,一步步侵蚀规则底线。“微腐败”并非突然触发了贪欲爆发,而是在权力运行环境中“小错不受咎、小贪不被耻”形成的问题。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贪婪即使是潜在的,也可能在这样的环境中滋生;反之,若环境中制度健全、监督到位,贪欲也难以转化为实际的腐败行为。
其一,制度漏洞可纵容“微腐败”滋生蔓延。若对“微腐败”习以为常,甚至形成“收礼办事”的潜规则,个体的道德判断会被扭曲,甚至将腐败行为合理化。其二,环境纵容使“微腐败”行为人无后顾之忧。一旦“微腐败”被发现后惩罚力度不大,就会诱发更多人跟风效仿,形成“大家都这么做”的不良风气。这样的环境所营造的“合理性”氛围,会将违规行为包装为行业常态,最终让个人在潜移默化中放弃坚持原则。
所以,“微腐败”并非孤立的个人世俗,而是环境土壤所孕育的产物。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它不是贪婪催生的行为,而是环境纵容消解的体现。
反观个人贪念,它更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潜在心理,而非“微腐败”自身的决定性因素。人性中存在对利益的追求,但这种追求是否演变为腐败,取决于环境是否允许——若环境中制度严惩、监督到位,即便存在贪婪心理,个体也会因“不敢腐”而“不能腐”,从而不执行腐败行为。
学术研究也证实了“微腐败”的滋生源于环境综合作用,单纯的个人贪念无从谈起。从历史案例来看,明朝朱元璋对贪官剥皮实草惩戒不可谓不严酷,却仍未能杜绝“微腐败”;而如今许多地区通过“阳光政务”把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微腐败”发生率便大幅减小。这两道案例不都说明了比起震慑个人贪念,优化环境更为有效吗?
一般如何解释制度环境比个人惩戒更管用的现实?吉林大学对全球38个农村“微腐败”案例的分析发现,农村“微腐败”多是因为权力集中、监督制度失灵。比如部分村支书可直接支配集体资金,即便最初只有贪念,在缺乏制约的制度环境下也会催生出套取资金等行为。该研究明确了环境缺陷对“微腐败”的诱化作用具有决定性作用。研究表明,从业者的腐败选择与环境纵容程度成正相关。比如学校招生时形成集体违规的风气,原来遵守原则的教职工也会在他人影响下违规,自己的违规行为反而显得“不违规”。环境压力下的妥协,经研究对比发现,腐败选择与个人道德的相关性远低于环境的相关性。
综上,个人贪婪是潜在的“火种”,而环境纵容才是点燃“火种”的“氧气”。“微腐败”滋生的关键在于环境,而非个体道德缺陷。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微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是环境作用的体现。
“微腐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今天我们讨论“微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核心是要看环境纵容的催化作用和个人贪念的驱动作用,哪一个更适合作为微小违规行为转化为普遍现象的关键变量。我方认为主要源于环境作用。
首先,“微腐败”的“微”是指发生在基层,涉及金额小、行为隐蔽的违规行为。它们不像重大腐败那样触目惊心,却因“微”而高频,因“小”而隐蔽,如同一颗颗毒瘤,一步步侵蚀规则底线。“微腐败”并非突然触发了贪欲爆发,而是在权力运行环境中“小错不受咎、小贪不被耻”形成的问题。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贪婪即使是潜在的,也可能在这样的环境中滋生;反之,若环境中制度健全、监督到位,贪欲也难以转化为实际的腐败行为。
其一,制度漏洞可纵容“微腐败”滋生蔓延。若对“微腐败”习以为常,甚至形成“收礼办事”的潜规则,个体的道德判断会被扭曲,甚至将腐败行为合理化。其二,环境纵容使“微腐败”行为人无后顾之忧。一旦“微腐败”被发现后惩罚力度不大,就会诱发更多人跟风效仿,形成“大家都这么做”的不良风气。这样的环境所营造的“合理性”氛围,会将违规行为包装为行业常态,最终让个人在潜移默化中放弃坚持原则。
所以,“微腐败”并非孤立的个人世俗,而是环境土壤所孕育的产物。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它不是贪婪催生的行为,而是环境纵容消解的体现。
反观个人贪念,它更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潜在心理,而非“微腐败”自身的决定性因素。人性中存在对利益的追求,但这种追求是否演变为腐败,取决于环境是否允许——若环境中制度严惩、监督到位,即便存在贪婪心理,个体也会因“不敢腐”而“不能腐”,从而不执行腐败行为。
学术研究也证实了“微腐败”的滋生源于环境综合作用,单纯的个人贪念无从谈起。从历史案例来看,明朝朱元璋对贪官剥皮实草惩戒不可谓不严酷,却仍未能杜绝“微腐败”;而如今许多地区通过“阳光政务”把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微腐败”发生率便大幅减小。这两道案例不都说明了比起震慑个人贪念,优化环境更为有效吗?
一般如何解释制度环境比个人惩戒更管用的现实?吉林大学对全球38个农村“微腐败”案例的分析发现,农村“微腐败”多是因为权力集中、监督制度失灵。比如部分村支书可直接支配集体资金,即便最初只有贪念,在缺乏制约的制度环境下也会催生出套取资金等行为。该研究明确了环境缺陷对“微腐败”的诱化作用具有决定性作用。研究表明,从业者的腐败选择与环境纵容程度成正相关。比如学校招生时形成集体违规的风气,原来遵守原则的教职工也会在他人影响下违规,自己的违规行为反而显得“不违规”。环境压力下的妥协,经研究对比发现,腐败选择与个人道德的相关性远低于环境的相关性。
综上,个人贪婪是潜在的“火种”,而环境纵容才是点燃“火种”的“氧气”。“微腐败”滋生的关键在于环境,而非个体道德缺陷。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微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是环境作用的体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核心是看环境纵容的催化作用和个人贪念的驱动作用,哪一个更适合作为微小违规行为转化为普遍现象的关键变量。
这至少证明,在同样的环境下,个人是有选择不腐败的自由的,你同意吗?同意还是不同意?首先要说,同一环境下有人守底线,有人犯错,但是恰恰说明环境没有区别对待,而是综合空间本身就存在这样的可能性。比如,我说个人是有选择不腐败的自由的,比如说古代明朝时有海瑞,仍然是有这样的清官存在的。是否在一个公司里,有人仍然能保持不腐败的本心?那我想问你一个类比的问题:如果一个小区门锁坏了,治安环境不好,导致千千万万的小偷都来光顾,请问这些盗窃的根源是坏了的那个门锁,还是小偷内心会偷东西的心?我认为是环境的因素,主要是环境因素。因为锁是坏了,如果锁修好了之后,小偷还是能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去偷东西,人是有千万种方法去偷的,如果不改变环境,只谈他的内心,是不可能把这个治安环境搞好的。
那有没有办法呢?制度观念是一种动力,但是个人的贪念是最大的动力。之前很光明,按照一方的逻辑,我们只需要修复(环境),不需要惩罚(小偷)吗?需要惩罚,但是修锁的话,这无法根除啊,每个人都有贪念,那我们能做的最好的就是修锁呀,改变环境啊。如果改变环境依然无法根除,我们现在在做什么?这么多改变环境的措施,不是为了防止腐败吗?这没办法改变个人(的贪念)。
这至少证明,在同样的环境下,个人是有选择不腐败的自由的,你同意吗?同意还是不同意?首先要说,同一环境下有人守底线,有人犯错,但是恰恰说明环境没有区别对待,而是综合空间本身就存在这样的可能性。比如,我说个人是有选择不腐败的自由的,比如说古代明朝时有海瑞,仍然是有这样的清官存在的。是否在一个公司里,有人仍然能保持不腐败的本心?那我想问你一个类比的问题:如果一个小区门锁坏了,治安环境不好,导致千千万万的小偷都来光顾,请问这些盗窃的根源是坏了的那个门锁,还是小偷内心会偷东西的心?我认为是环境的因素,主要是环境因素。因为锁是坏了,如果锁修好了之后,小偷还是能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去偷东西,人是有千万种方法去偷的,如果不改变环境,只谈他的内心,是不可能把这个治安环境搞好的。
那有没有办法呢?制度观念是一种动力,但是个人的贪念是最大的动力。之前很光明,按照一方的逻辑,我们只需要修复(环境),不需要惩罚(小偷)吗?需要惩罚,但是修锁的话,这无法根除啊,每个人都有贪念,那我们能做的最好的就是修锁呀,改变环境啊。如果改变环境依然无法根除,我们现在在做什么?这么多改变环境的措施,不是为了防止腐败吗?这没办法改变个人(的贪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执行反方二辩就当前执行做小结,认为1分30秒决定正方观点,认为环境作用需通过辩论才能起作用,认为“不想腐”才是遏制腐败的环境,将个人贪念视为会导致腐败的根源。
然而,我方坚定认为纵容的环境是贪念生根发芽的土壤,没有宽松的环境,腐败行为也不会落地生根;没有保护伞,哪里来的底气?“弃贪归腐”“展智为权”,是为权力寻租的小型化。我方认为环境纵容为微腐败提供了生存土壤,若环境中存在大家都这样的潜规则,有查不着、管不到的监管漏洞,甚至不贪反而不合群的怪现象,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即便本身不贪,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也会逐渐失守底线。
就如我刚才质询中提到的一样,腐败的激活依赖于环境的催化。人性有贪念,但有贪念不等于必然腐败。对于个人,对利益的追求,只有在纵容性环境中才会异化为贪念。当制度缺位、惩罚轻微,环境给人传递了“贪腐无害”的信号,进而激活了潜在的欲望,造成腐败。就像一颗种子,没有适宜的温度与环境,它永远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
所以我方坚定认为,纵容的环境是腐败的根源。
执行反方二辩就当前执行做小结,认为1分30秒决定正方观点,认为环境作用需通过辩论才能起作用,认为“不想腐”才是遏制腐败的环境,将个人贪念视为会导致腐败的根源。
然而,我方坚定认为纵容的环境是贪念生根发芽的土壤,没有宽松的环境,腐败行为也不会落地生根;没有保护伞,哪里来的底气?“弃贪归腐”“展智为权”,是为权力寻租的小型化。我方认为环境纵容为微腐败提供了生存土壤,若环境中存在大家都这样的潜规则,有查不着、管不到的监管漏洞,甚至不贪反而不合群的怪现象,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即便本身不贪,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也会逐渐失守底线。
就如我刚才质询中提到的一样,腐败的激活依赖于环境的催化。人性有贪念,但有贪念不等于必然腐败。对于个人,对利益的追求,只有在纵容性环境中才会异化为贪念。当制度缺位、惩罚轻微,环境给人传递了“贪腐无害”的信号,进而激活了潜在的欲望,造成腐败。就像一颗种子,没有适宜的温度与环境,它永远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
所以我方坚定认为,纵容的环境是腐败的根源。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行动,但不代表着它消除了贪念。没有个人贪念,腐败就根本不会再发生。由此可见,环境是土壤,贪念是种子,没有贪念这颗种子,在肥沃的土壤也长不出毒草。一个内心清廉的人,即使身处在污浊的环境,他也可以仍然选择出污泥而不染,就好比房间里有钱,这也就是环境虽然可能带来诱惑,但一旦你起了偷窃之心,那才是偷窃发生的根源。
微腐败的发生和转移性凸显了个人贪念的主导作用,也就是说微腐败并非被动接受,而常常是主动评估、刻意解读。就像一些公职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就乱办事,这种行为充满了精明的算计。政治环境为腐败提供了机会,但伸手去抓住机会的永远是被贪念驱动的手。根源在于环境纵容,是对个体道德责任的开脱,这会陷入人人无责的荒谬境地。
如果一切都归咎于环境,那每个贪官都可以说是环境诱惑了我,这会导致道德虚无主义,使反腐失去最基本的个体基础。我们必须坚持一个底线:追究环境责任是为了防止下一个有贪念的人发生,而追究个人贪念是为了惩戒这一个人,并警示每一个人。
行动,但不代表着它消除了贪念。没有个人贪念,腐败就根本不会再发生。由此可见,环境是土壤,贪念是种子,没有贪念这颗种子,在肥沃的土壤也长不出毒草。一个内心清廉的人,即使身处在污浊的环境,他也可以仍然选择出污泥而不染,就好比房间里有钱,这也就是环境虽然可能带来诱惑,但一旦你起了偷窃之心,那才是偷窃发生的根源。
微腐败的发生和转移性凸显了个人贪念的主导作用,也就是说微腐败并非被动接受,而常常是主动评估、刻意解读。就像一些公职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就乱办事,这种行为充满了精明的算计。政治环境为腐败提供了机会,但伸手去抓住机会的永远是被贪念驱动的手。根源在于环境纵容,是对个体道德责任的开脱,这会陷入人人无责的荒谬境地。
如果一切都归咎于环境,那每个贪官都可以说是环境诱惑了我,这会导致道德虚无主义,使反腐失去最基本的个体基础。我们必须坚持一个底线:追究环境责任是为了防止下一个有贪念的人发生,而追究个人贪念是为了惩戒这一个人,并警示每一个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由发言方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计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结之后,另一方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用完为止。有请双方四辩进行对辩,时间各为1分30秒,由正方开始。
对方辩友认为“微腐败”的特点往往是小恩小惠,比如收条烟、办个事儿,顺手推舟送人情。这种行为很多时候并非迫于压力,也是当事人主动为之,甚至是一种习惯。那么请问对方辩友,这种主动养成的习惯,难道不是个人贪念在小事上不断积累和放纵吗?回答我,是不是?
你可能认为你把一个主动的同流合污解释成被动的习以为常。第一次他手里拿到烟的时候,他内心里面没有一点挣扎吗?他没有权衡过该拿还是不该拿呢?他最终伸出这个手,这个动力的驱动力就是贪念,贪图小利,贪图方便。
第二个问题,同一个单位,面对同样的制度环境,为什么会出现腐败?是贪图钱财?有人贪图权力,有人看重人情。如果主要是环境纵容,那应该保证同质化的腐败才对。所以,这种因人而异的腐败偏好和形式,难道不正好证明的是个人方面在根据自身的需求主动寻找和利用环境的漏洞吗?是还是不是?
可会定时重复,重复不计时。同一个单位面对同样的制度环境,为什么有人腐败,并呈现出选择性?有的人贪图钱财,有的人迷恋权力,有人看重人情。如果主要是环境纵容,那应该保证同质化的腐败才对。这种因人而异的腐败偏好和形式难道不是证明了个人贪念在根据自身的需求主动寻找和利用环境的漏洞吗?
不是啊,因为那个是基因携带的,是因携带的,就是说他喜欢某些方面的一些与生俱来的特质。因为您方的回答正好阐述了我方的观点,就是这才是腐败的根源。
第三个问题,我们审判的贪官是什么?他们的犯罪行为相关的法律,法律惩罚的是犯罪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所处的环境?我们审判的贪官,是审判他内心的贪念所驱动的行为,还是审判他所处的时代和环境?
看,我们审判的是他自己的行为,但是在一个环境下,不是所有人都会腐败,就像你们说的有洁身自好者,但是不能以少数的例外而否定普遍的规律。因为在中纪委2024年第二季度的报告中可以看出,81%的公职人员是被动参与腐败,只有19%的拒绝,那证明了环境纵容是大多数人腐败的原因,少数洁身自好者不代表整体。
再看会腐败,你们说腐败源于贪念,没有贪念就不会有行为。我们在公安部门发布的关于校园盗窃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安装了监控的环境的盗窃案件比那些没有安装的地方低于8%。比如小偷小摸是偷窃的标准,但是没有监控或者监控瘫痪的情况下,小偷也无法实施偷窃行为,因为财产安全保障不到位,就容易出现盗窃行为。
由发言方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计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结之后,另一方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用完为止。有请双方四辩进行对辩,时间各为1分30秒,由正方开始。
对方辩友认为“微腐败”的特点往往是小恩小惠,比如收条烟、办个事儿,顺手推舟送人情。这种行为很多时候并非迫于压力,也是当事人主动为之,甚至是一种习惯。那么请问对方辩友,这种主动养成的习惯,难道不是个人贪念在小事上不断积累和放纵吗?回答我,是不是?
你可能认为你把一个主动的同流合污解释成被动的习以为常。第一次他手里拿到烟的时候,他内心里面没有一点挣扎吗?他没有权衡过该拿还是不该拿呢?他最终伸出这个手,这个动力的驱动力就是贪念,贪图小利,贪图方便。
第二个问题,同一个单位,面对同样的制度环境,为什么会出现腐败?是贪图钱财?有人贪图权力,有人看重人情。如果主要是环境纵容,那应该保证同质化的腐败才对。所以,这种因人而异的腐败偏好和形式,难道不正好证明的是个人方面在根据自身的需求主动寻找和利用环境的漏洞吗?是还是不是?
可会定时重复,重复不计时。同一个单位面对同样的制度环境,为什么有人腐败,并呈现出选择性?有的人贪图钱财,有的人迷恋权力,有人看重人情。如果主要是环境纵容,那应该保证同质化的腐败才对。这种因人而异的腐败偏好和形式难道不是证明了个人贪念在根据自身的需求主动寻找和利用环境的漏洞吗?
不是啊,因为那个是基因携带的,是因携带的,就是说他喜欢某些方面的一些与生俱来的特质。因为您方的回答正好阐述了我方的观点,就是这才是腐败的根源。
第三个问题,我们审判的贪官是什么?他们的犯罪行为相关的法律,法律惩罚的是犯罪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所处的环境?我们审判的贪官,是审判他内心的贪念所驱动的行为,还是审判他所处的时代和环境?
看,我们审判的是他自己的行为,但是在一个环境下,不是所有人都会腐败,就像你们说的有洁身自好者,但是不能以少数的例外而否定普遍的规律。因为在中纪委2024年第二季度的报告中可以看出,81%的公职人员是被动参与腐败,只有19%的拒绝,那证明了环境纵容是大多数人腐败的原因,少数洁身自好者不代表整体。
再看会腐败,你们说腐败源于贪念,没有贪念就不会有行为。我们在公安部门发布的关于校园盗窃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安装了监控的环境的盗窃案件比那些没有安装的地方低于8%。比如小偷小摸是偷窃的标准,但是没有监控或者监控瘫痪的情况下,小偷也无法实施偷窃行为,因为财产安全保障不到位,就容易出现盗窃行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反方存在两次逻辑断层:①未回应"主动/被动"的定性争议;②将"环境作为必要条件"偷换为"环境作为主要原因")
必然。如果不是,那是什么原因素阻止了他转化的行为?这个因素是否比他更稳定?请正方二辩回答。你方认为贪念决定腐败行为,那是否意味着只要有贪念就必然腐败?如果不是,那是什么因素阻止了贪念转化的行为?这个因素是否比贪念更关键?像你刚刚说了,只要有贪念就一定会转入。我不认同有贪念,更是因为他心里有畏惧,而他心里畏惧的根源就在于他内心有了这个贪念,也就是说,他根源是因为他内心想有这个想的想法,我的问题是什么因素阻止了这个贪念的转化行为?比如很多因素不光环境,也有各种制度等等等等。这个制度就是我们环境带来的这个影响。环境纵容呢,它可以约束人的行为,也可以悄无声息地腐蚀人,使贪念的毒瘤疯长,变为腐败。这个才是它转化为腐败的主要原因。请举例说明,哪一种腐败行为是在不良的环境中发生的,比如说监督死角、人情问题?如果举不出,是否说明你方的贪念是主要根源,缺乏事实依据?
首先我认为,贪念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欲望,人人都有贪念,就是对某种东西的渴望,而环境的纵容才是会让你这个小小的贪念变为腐败行为的关键性因素。但是,在很多环境纵容度很高的地方,照样有很多腐败,或者是一些破坏法律的行为。所以我认为腐败发生是因为环境的纵容,是因为环境的约束程度不够。
但是,从许多非腐败者的行为来看,他们可能因为看到大家都这么做才跟着做,这是否说明他们的行为是被环境裹挟,而非个人正面主动驱动?请正方方面回答。
他们内心的贪念导致他们这种行为。比如,郑州夜市的摊主被索取保护费,袁某某授意让夜市的商贩向其他商贩收取香烟200余条,打点人际关系,这就是因为环境存在可操作空间,这是绝对性原因。
必然。如果不是,那是什么原因素阻止了他转化的行为?这个因素是否比他更稳定?请正方二辩回答。你方认为贪念决定腐败行为,那是否意味着只要有贪念就必然腐败?如果不是,那是什么因素阻止了贪念转化的行为?这个因素是否比贪念更关键?像你刚刚说了,只要有贪念就一定会转入。我不认同有贪念,更是因为他心里有畏惧,而他心里畏惧的根源就在于他内心有了这个贪念,也就是说,他根源是因为他内心想有这个想的想法,我的问题是什么因素阻止了这个贪念的转化行为?比如很多因素不光环境,也有各种制度等等等等。这个制度就是我们环境带来的这个影响。环境纵容呢,它可以约束人的行为,也可以悄无声息地腐蚀人,使贪念的毒瘤疯长,变为腐败。这个才是它转化为腐败的主要原因。请举例说明,哪一种腐败行为是在不良的环境中发生的,比如说监督死角、人情问题?如果举不出,是否说明你方的贪念是主要根源,缺乏事实依据?
首先我认为,贪念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欲望,人人都有贪念,就是对某种东西的渴望,而环境的纵容才是会让你这个小小的贪念变为腐败行为的关键性因素。但是,在很多环境纵容度很高的地方,照样有很多腐败,或者是一些破坏法律的行为。所以我认为腐败发生是因为环境的纵容,是因为环境的约束程度不够。
但是,从许多非腐败者的行为来看,他们可能因为看到大家都这么做才跟着做,这是否说明他们的行为是被环境裹挟,而非个人正面主动驱动?请正方方面回答。
他们内心的贪念导致他们这种行为。比如,郑州夜市的摊主被索取保护费,袁某某授意让夜市的商贩向其他商贩收取香烟200余条,打点人际关系,这就是因为环境存在可操作空间,这是绝对性原因。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攻防转换节点:
逻辑规则应用:
个风险评估这个行为,如果他不讲,他看都不会看。这个行为链条在第一步就干掉了。请问这方面,一个干部给亲戚办件事,他悄悄地给他的亲戚办完了这件事,请问促使他做成这样事儿的直接动力是维护规则的公正,还是讲自己的人情面子?这个人是念念。你认为是没有(答案),在具体行为的决策点上,驱动他的正是一种寻思的贪念。
你刚刚说的证明了我方的论点。请问对方二辩,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环境多么重要,请问环境能直接产生贪念吗?嗯,当然不能。但是人对人性中对自己的正常诉求何必异化为排名呢?若环境中清廉必受排挤,基层岗位中,不随礼就干不成什么事儿,不拿回扣就融不进圈子。此时腐败并非个人主动贪念,而是被环境倒逼的生存选择。就像你们刚才说“出淤泥而污染”,在充满淤泥的池塘,荷花即使没有弄脏自己的意愿,也会被动沾染。
那你的意思是不是就说了环境影响了?对。好,那影响这个词用的非常好。请问影响的前提是不是得有一颗种子?如果一个人内心根本没有贪念的种子,环境如何影响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达成一个共识,环境是催化剂,催化出来的才是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本身。那你可以回答吗?
现在我没有(答案)。可以,可以,他没有的就是没有。他一个问题。
个风险评估这个行为,如果他不讲,他看都不会看。这个行为链条在第一步就干掉了。请问这方面,一个干部给亲戚办件事,他悄悄地给他的亲戚办完了这件事,请问促使他做成这样事儿的直接动力是维护规则的公正,还是讲自己的人情面子?这个人是念念。你认为是没有(答案),在具体行为的决策点上,驱动他的正是一种寻思的贪念。
你刚刚说的证明了我方的论点。请问对方二辩,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环境多么重要,请问环境能直接产生贪念吗?嗯,当然不能。但是人对人性中对自己的正常诉求何必异化为排名呢?若环境中清廉必受排挤,基层岗位中,不随礼就干不成什么事儿,不拿回扣就融不进圈子。此时腐败并非个人主动贪念,而是被环境倒逼的生存选择。就像你们刚才说“出淤泥而污染”,在充满淤泥的池塘,荷花即使没有弄脏自己的意愿,也会被动沾染。
那你的意思是不是就说了环境影响了?对。好,那影响这个词用的非常好。请问影响的前提是不是得有一颗种子?如果一个人内心根本没有贪念的种子,环境如何影响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达成一个共识,环境是催化剂,催化出来的才是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本身。那你可以回答吗?
现在我没有(答案)。可以,可以,他没有的就是没有。他一个问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第一,没有这个内在的贪念,在肥沃的土壤里也可能长出恶果,你们所说的危险的人必是在入骨设之中。他想做的是弥补漏洞,而不是制造金融漏洞。
第二,从根本上看,主要的团队如果产生不良风气的人,可以体现出个人的操守与选择。团队氛围是土壤,除外因,但它顶多就是加速了微腐败的发生,降低了微腐败的成本,它没法无中生有。
第三,从价值上看,强调个人贪念根源,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常怀敬畏之心,这体现了个人的担当和道德的尊严。而个人一旦有了贪念,他会主动地去寻找制度的漏洞,会创造出腐败的机会。而环境纵容呢?它只是在验证之手主动伸向了这个纵容的机会,根源在于那只主动的手。而将主要原因归结于环境纵容,就会导致一种“人人有责,故人人有责”的虚无主义,为腐败提供完美的甩锅理由。
所以我方认为,微腐败现象的滋生主要根源于个人贪念。
第一,没有这个内在的贪念,在肥沃的土壤里也可能长出恶果,你们所说的危险的人必是在入骨设之中。他想做的是弥补漏洞,而不是制造金融漏洞。
第二,从根本上看,主要的团队如果产生不良风气的人,可以体现出个人的操守与选择。团队氛围是土壤,除外因,但它顶多就是加速了微腐败的发生,降低了微腐败的成本,它没法无中生有。
第三,从价值上看,强调个人贪念根源,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常怀敬畏之心,这体现了个人的担当和道德的尊严。而个人一旦有了贪念,他会主动地去寻找制度的漏洞,会创造出腐败的机会。而环境纵容呢?它只是在验证之手主动伸向了这个纵容的机会,根源在于那只主动的手。而将主要原因归结于环境纵容,就会导致一种“人人有责,故人人有责”的虚无主义,为腐败提供完美的甩锅理由。
所以我方认为,微腐败现象的滋生主要根源于个人贪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三辩小结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1分30秒。
首先,我们的辩题是“微腐败”现象的滋生主要源于个人贪念还是环境纵容?“微腐败”的滋生是结果,我方认为环境纵容是决定性原因。
第一,正方承认“微腐败”的群体性传染性,却刻意弱化了环境的扩散作用,这是逻辑错位。“微腐败”往往是一人做众人学,核心是环境传递的“安全信号”在扩散,而非贪念在传染。如果环境明确禁止,即便有人有贪念也不会形成群体效应。当个人因随大流、怕被排挤而参与“微腐败”时,核心驱动力是环境形成的群体压力,而非个人主动的贪念。综上,秩序环节进一步印证,环境纵容才是“微腐败”滋生的主要根源。
第二,针对“严管环境下无法落地转化为实际行为”的问题,对方未能给出合理归因,只能回避核心——制度和监督形成的硬性约束是“殊途”,无法转化为行为,这恰恰证明环境才是决定“微腐败”是否发生的关键,而个人贪念只是次要因素。
第三,我方承认贪念不一定导致“微腐败”,这默认了存在更核心的制约因素,即环境。环境的不约束直接决定贪念是否转化为实际行为。就像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和交警,违规的人会越来越多。是环境向人们传递的“安全信号”,让“不能为”变成“可以为”甚至“应该为”;同样,环境的纵容让违规成本降低,使“标本无害”的虚利心理滋生为腐败。一旦环境中“纵容浓度”升高,贪念便会成为“微腐败”的直接诱因。
反方三辩小结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1分30秒。
首先,我们的辩题是“微腐败”现象的滋生主要源于个人贪念还是环境纵容?“微腐败”的滋生是结果,我方认为环境纵容是决定性原因。
第一,正方承认“微腐败”的群体性传染性,却刻意弱化了环境的扩散作用,这是逻辑错位。“微腐败”往往是一人做众人学,核心是环境传递的“安全信号”在扩散,而非贪念在传染。如果环境明确禁止,即便有人有贪念也不会形成群体效应。当个人因随大流、怕被排挤而参与“微腐败”时,核心驱动力是环境形成的群体压力,而非个人主动的贪念。综上,秩序环节进一步印证,环境纵容才是“微腐败”滋生的主要根源。
第二,针对“严管环境下无法落地转化为实际行为”的问题,对方未能给出合理归因,只能回避核心——制度和监督形成的硬性约束是“殊途”,无法转化为行为,这恰恰证明环境才是决定“微腐败”是否发生的关键,而个人贪念只是次要因素。
第三,我方承认贪念不一定导致“微腐败”,这默认了存在更核心的制约因素,即环境。环境的不约束直接决定贪念是否转化为实际行为。就像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和交警,违规的人会越来越多。是环境向人们传递的“安全信号”,让“不能为”变成“可以为”甚至“应该为”;同样,环境的纵容让违规成本降低,使“标本无害”的虚利心理滋生为腐败。一旦环境中“纵容浓度”升高,贪念便会成为“微腐败”的直接诱因。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芳,请问辩手是否选题?
不行。
下面将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时间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时间标记,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顺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由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会计时4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有请对方四辩。
我问题从说一支笔到贪一个亿,如果都怪环境,那么个人道德尺度在哪里?
可以。这是一个问题,但是你们不一定要让那个人回答。
感谢芳,请问辩手是否选题?
不行。
下面将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时间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时间标记,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顺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由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会计时4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有请对方四辩。
我问题从说一支笔到贪一个亿,如果都怪环境,那么个人道德尺度在哪里?
可以。这是一个问题,但是你们不一定要让那个人回答。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未呈现反方三辩针对“‘微腐败’现象的滋生主要是源于环境纵容”的小结内容,文本实际包含辩论环节规则说明及正方提出的质询问题(“从一支笔到贪一个亿,如果都怪环境,那么个人道德尺度在哪里?”)。
地址吗?重新然后。对方辩友从出一支笔到看物一个利益,如果都污染环境,那么个人的使物在哪里?是否是环境允许,任何恶性都可以被原谅。有人一道第给做,但是没有纵容的土壤带过种结是还是不为土败而环帝纵容,是不让个人叛念之种。如果主要跟原始环境纵容,咱们整顿非骨败,是否只需要改造环境,无需对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道德成法律惩绩?对方认为破除参念,就不会否认为教育不老腐败的堤坝。弱者盯着个人思想改造,却要放任监管之空潜规则慎行参见,只会像野草一样割了又掌,若仅依靠破除贪面而不改变环境,就无法认出问题。对方将会腐败追生于个人贪面本质,是让个人会环境的缺陷线背锅,唯有正视环境作容的根源性作用,才能真正找到腐败之源。
按照对方的逻辑,都认为是环境才是根源,那我们是否应该同情每一个官员,他们都是环境的受害者?是否意味着我们现行的党纪国法对违的处罚都罚错了对象,而应该罚这个环境而不是罚这个官?你方反复强调没有贪婪的,在差的环境腐败也不大事。这样的,那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你方如何解释同一批公职人员,在制度严密监督到位的A、B区到达流程混乱,监督是为的B地,结果连续出现了这达海样的微腐败,难道他们的开燃机会随工作地点而凭空凭空产生吗?这不正是说明贪环境的差异给了贪婪转化为实际腐败的空间吗?而这贪婪本身主导了这一切,你方怎么解释?
那我们一味地把责任退己还境,那是不是意味着所有在媒腐败中堕落的人都是无辜的受害者?这是对守法者和清廉者的极大不公,也是对腐败行为本身的纵容。我们必须证实,个人永远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我们追究的是this进强发生的指要根远,我们要知道,环境的不同程度才是决定危自的关键所在。个人的心理倾向和叛念的产生,一个不不等于行为的主要根源,只有改变了环境的动容,才能有越界。将有越界风险的贪念引导向,比如说人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和向往的这种追求,态为正向。
对方辩友刚刚提到了,我们今天探讨题目是这个非腐败的滋生那一刻。你刚刚说了滋生那一刻,可是我们的人心才是滋生那一刻,我们心里想出来的,才是这个贪污的这个最根本的原因。另外,刚刚第二个问题,如果当你你刚刚说如果制度完全不好的话,就不会有意外。当今国家,我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具有优越性,当今法律不可谓不严苛,仍然有偷偷机取巧之辈,仍然有腐败之人,在最近的时间,仍然有落马的人。这难道不说明人心才是根本的原因吗?
我方认为,治理环境本身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事,不能因为一次没有补好,所以做就否定不动的必要性吧。我们环境优化后还出现了新型的腐败,并不是证明了个人贪婪是不易,而是说明了环境优化没有做到位。所以我们现在是不是一直在把环境做到位啊?
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是,微腐败源于什么?我方认为腐败行为已然发生,说不想普视根本,说免有太过牵强,依靠人的自觉对抗人性弱点,风险太大。而不敢腐的威慑、不能腐的规则才是关键。想让人从一种选择变为主动习惯,你发现不在认为同一环境下有人做,有人不做,所以认为是贪婪,个人贪婪是主因是吗?但是我们首先怎么说,统一环境下有人手机线,有人犯错,我们的可服那些易环境接手的人,再过来反过来否们环境的作用,就像在我霾一天有人戴口罩能吸眼灰,再不能说戴口罩的人就没有事,就证明雾霾不伤人啊。
你方我们解释了,我告诉一个例子,非洲有国家国资纳归纳,国家制度建设不完善,法律体系、监管机构等都不健全,可见他环境用的都非常高,在他的纪年,比如在世界排名前列,甚至朝讽他欧洲国家。请对方辩友回答我为何环境作用度高,而这个国家的信念程度还是不此高。那我方刚然提到一个了,你方提到了会腐败啊,那我们也要举出一个例子了,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据,基层腐败案件中,超60%集中在人文权利。缺乏了清单和按你方的逻辑,难道这些领域的工作人员道德水平天生就低吗?
对方辩友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我是说为什么环境这么度么高的情况下,这个国家的信念程度还这么高。这就像我们所说环境纵容度,就是比如说最近发前段时间发生的什么无公偷窃事件,反正不能不高,他那么360°无死角了,这件事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在那儿偷窃呢?这不是原创的内心个人拍店吗?
你方说腐败现象是一个普遍的一个现象,不能拿他们一个国家举例。全方位的腐败,你们怎么做到全方位的防治?就是那事情反怎么做到360°无死无死角呢?对方刚刚说高层有人,他们现在仍然是你说他们素质高,他们就会现在还是有腐败。我想说,你说他们对方身不由己,但我方看到的是心里有己跳王刚在那个位置确实在升及高位,但那个地方法律仍然很严苛,除了有法律,他们有党纪,有党章,有各种各样的束缚,有各种各样的环境。在那样的高压环境下,他们仍然说想要有贪贪腐被腐败。这不正是说明是由于他内心的贪欲越往上越有贪欲,这才不是好来污浊的环境,仍然是存在那样贪污问题吗?
好,刚才对方提到为什么如此严苛仍有人腐败?往往,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是微腐败,往往这种小型腐败的环境都相对宽松,法制也存在灰色地带,法律也有一定的滞后性与漏洞。这也正证明了环境环境放纵下为腐败的滋生,这是因为这些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他们不会被查到自己有腐败的机会才敢进行腐败行为。然后,刚才现在法院就是审贪官,固然审的是这个人,但法律的立法不就是为了营造今年的环境,让他们不敢再腐败吗?让他们有敬畏之心,我们都行,都三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现在印证了我方的观点,他们的建立是基于一个什么样的前提,他们正是基于一个对个人贪念腐败存在且决于破坏了对于世界的经济认知。如果没有个人贪念这个内在的动因,不敢腐和不能腐就失去了存在意义,成为我们地方是所以不敢和不能是我们对于个人贪念这一根源,而是习样的防线。
所以环境是静态的被动,而个人贪念是动态的,主动的,一定被腐败是主动寻托,被被动受害。贪念是内因,是根本原因,环境是外因,是条件,强调的机体的风气是源于个性选择。对方把主主主观念头当做自身根源,贪念是人人皆有的潜在可能,但为腐败并非人人都犯,是环境变能,他念变现的空间,如果认为它也是根本质,就是把作用能廓换了等号。不射的环境还是决定微腐败的根本作用,你方刚起到了很大的环境改善,就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是吧?
那我们也从一个建决案例来看,你投资人他对他关。对方一直在强调这个环境,那我们说如果不把可做好,会有千千万万的脚出来光顾警们。这句话因为表脱才猜脱说表脱对吗?这句话恰恰说明贼心是普遍存在的,我们才需要告诉我们造子防贼,是因为我们预射了有人为偷到的这个贪念,同样我们完善制度,正是因为我们最符合防范的是那个普遍存在的个人贪念,引用我们防范的原因来论证他不是边缘,这就是在本的是。这是在等什么?
地址吗?重新然后。对方辩友从出一支笔到看物一个利益,如果都污染环境,那么个人的使物在哪里?是否是环境允许,任何恶性都可以被原谅。有人一道第给做,但是没有纵容的土壤带过种结是还是不为土败而环帝纵容,是不让个人叛念之种。如果主要跟原始环境纵容,咱们整顿非骨败,是否只需要改造环境,无需对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道德成法律惩绩?对方认为破除参念,就不会否认为教育不老腐败的堤坝。弱者盯着个人思想改造,却要放任监管之空潜规则慎行参见,只会像野草一样割了又掌,若仅依靠破除贪面而不改变环境,就无法认出问题。对方将会腐败追生于个人贪面本质,是让个人会环境的缺陷线背锅,唯有正视环境作容的根源性作用,才能真正找到腐败之源。
按照对方的逻辑,都认为是环境才是根源,那我们是否应该同情每一个官员,他们都是环境的受害者?是否意味着我们现行的党纪国法对违的处罚都罚错了对象,而应该罚这个环境而不是罚这个官?你方反复强调没有贪婪的,在差的环境腐败也不大事。这样的,那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你方如何解释同一批公职人员,在制度严密监督到位的A、B区到达流程混乱,监督是为的B地,结果连续出现了这达海样的微腐败,难道他们的开燃机会随工作地点而凭空凭空产生吗?这不正是说明贪环境的差异给了贪婪转化为实际腐败的空间吗?而这贪婪本身主导了这一切,你方怎么解释?
那我们一味地把责任退己还境,那是不是意味着所有在媒腐败中堕落的人都是无辜的受害者?这是对守法者和清廉者的极大不公,也是对腐败行为本身的纵容。我们必须证实,个人永远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我们追究的是this进强发生的指要根远,我们要知道,环境的不同程度才是决定危自的关键所在。个人的心理倾向和叛念的产生,一个不不等于行为的主要根源,只有改变了环境的动容,才能有越界。将有越界风险的贪念引导向,比如说人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和向往的这种追求,态为正向。
对方辩友刚刚提到了,我们今天探讨题目是这个非腐败的滋生那一刻。你刚刚说了滋生那一刻,可是我们的人心才是滋生那一刻,我们心里想出来的,才是这个贪污的这个最根本的原因。另外,刚刚第二个问题,如果当你你刚刚说如果制度完全不好的话,就不会有意外。当今国家,我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具有优越性,当今法律不可谓不严苛,仍然有偷偷机取巧之辈,仍然有腐败之人,在最近的时间,仍然有落马的人。这难道不说明人心才是根本的原因吗?
我方认为,治理环境本身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事,不能因为一次没有补好,所以做就否定不动的必要性吧。我们环境优化后还出现了新型的腐败,并不是证明了个人贪婪是不易,而是说明了环境优化没有做到位。所以我们现在是不是一直在把环境做到位啊?
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是,微腐败源于什么?我方认为腐败行为已然发生,说不想普视根本,说免有太过牵强,依靠人的自觉对抗人性弱点,风险太大。而不敢腐的威慑、不能腐的规则才是关键。想让人从一种选择变为主动习惯,你发现不在认为同一环境下有人做,有人不做,所以认为是贪婪,个人贪婪是主因是吗?但是我们首先怎么说,统一环境下有人手机线,有人犯错,我们的可服那些易环境接手的人,再过来反过来否们环境的作用,就像在我霾一天有人戴口罩能吸眼灰,再不能说戴口罩的人就没有事,就证明雾霾不伤人啊。
你方我们解释了,我告诉一个例子,非洲有国家国资纳归纳,国家制度建设不完善,法律体系、监管机构等都不健全,可见他环境用的都非常高,在他的纪年,比如在世界排名前列,甚至朝讽他欧洲国家。请对方辩友回答我为何环境作用度高,而这个国家的信念程度还是不此高。那我方刚然提到一个了,你方提到了会腐败啊,那我们也要举出一个例子了,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据,基层腐败案件中,超60%集中在人文权利。缺乏了清单和按你方的逻辑,难道这些领域的工作人员道德水平天生就低吗?
对方辩友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我是说为什么环境这么度么高的情况下,这个国家的信念程度还这么高。这就像我们所说环境纵容度,就是比如说最近发前段时间发生的什么无公偷窃事件,反正不能不高,他那么360°无死角了,这件事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在那儿偷窃呢?这不是原创的内心个人拍店吗?
你方说腐败现象是一个普遍的一个现象,不能拿他们一个国家举例。全方位的腐败,你们怎么做到全方位的防治?就是那事情反怎么做到360°无死无死角呢?对方刚刚说高层有人,他们现在仍然是你说他们素质高,他们就会现在还是有腐败。我想说,你说他们对方身不由己,但我方看到的是心里有己跳王刚在那个位置确实在升及高位,但那个地方法律仍然很严苛,除了有法律,他们有党纪,有党章,有各种各样的束缚,有各种各样的环境。在那样的高压环境下,他们仍然说想要有贪贪腐被腐败。这不正是说明是由于他内心的贪欲越往上越有贪欲,这才不是好来污浊的环境,仍然是存在那样贪污问题吗?
好,刚才对方提到为什么如此严苛仍有人腐败?往往,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是微腐败,往往这种小型腐败的环境都相对宽松,法制也存在灰色地带,法律也有一定的滞后性与漏洞。这也正证明了环境环境放纵下为腐败的滋生,这是因为这些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他们不会被查到自己有腐败的机会才敢进行腐败行为。然后,刚才现在法院就是审贪官,固然审的是这个人,但法律的立法不就是为了营造今年的环境,让他们不敢再腐败吗?让他们有敬畏之心,我们都行,都三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现在印证了我方的观点,他们的建立是基于一个什么样的前提,他们正是基于一个对个人贪念腐败存在且决于破坏了对于世界的经济认知。如果没有个人贪念这个内在的动因,不敢腐和不能腐就失去了存在意义,成为我们地方是所以不敢和不能是我们对于个人贪念这一根源,而是习样的防线。
所以环境是静态的被动,而个人贪念是动态的,主动的,一定被腐败是主动寻托,被被动受害。贪念是内因,是根本原因,环境是外因,是条件,强调的机体的风气是源于个性选择。对方把主主主观念头当做自身根源,贪念是人人皆有的潜在可能,但为腐败并非人人都犯,是环境变能,他念变现的空间,如果认为它也是根本质,就是把作用能廓换了等号。不射的环境还是决定微腐败的根本作用,你方刚起到了很大的环境改善,就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是吧?
那我们也从一个建决案例来看,你投资人他对他关。对方一直在强调这个环境,那我们说如果不把可做好,会有千千万万的脚出来光顾警们。这句话因为表脱才猜脱说表脱对吗?这句话恰恰说明贼心是普遍存在的,我们才需要告诉我们造子防贼,是因为我们预射了有人为偷到的这个贪念,同样我们完善制度,正是因为我们最符合防范的是那个普遍存在的个人贪念,引用我们防范的原因来论证他不是边缘,这就是在本的是。这是在等什么?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个人贪念方→环境纵容方:若环境是主因,是否整顿只需改造环境无需教育惩戒?(归谬法)⊣
环境纵容方→个人贪念方:同一批公职人员在不同环境表现差异,证明环境是贪念转化空间(诉诸因果)→
个人贪念方→环境纵容方:将责任推给环境是对清廉者不公,个人是第一责任人(道德论证)⊣
环境纵容方→个人贪念方:社会主义制度下仍有腐败,证明人心是根本(反例论证)→
个人贪念方→环境纵容方:环境优化需循序渐进,新型腐败因环境未到位(补充论证)⊣
环境纵容方→个人贪念方:同一环境有人腐败有人清廉,说明贪念是主因(差异对比法)→
个人贪念方→环境纵容方:非洲国家制度不完善但腐败率高,证明环境作用(数据佐证)⊣
环境纵容方→个人贪念方:360°监管下仍有偷窃,证明个人贪念是根源(极端案例法)→
个人贪念方→环境纵容方:完善制度正是为防范普遍存在的个人贪念(因果倒置反驳)⊣
(注:→表示逻辑推进,⊣表示反驳节点,每轮交锋均包含具体论证方法标注)
然后他开始说:“站起来,按照你方环境决定论的逻辑,如果一个地方非腐败现象严重,那么是不是这个地区所有的人都是腐败的?那么出淤泥而不染的先进模范,他们的存在是否就证明了你方理论的破产?”
“你方认为应该有不腐败的人,但这只是少数。就像出于一点污染的地方就有某些人能洁身自好,既然你已经承认了有少数,那为什么这少数人能洁身自好?是不是恰恰证明了在同样的环境下,个人意志的坚守才是最后的防线。环境只是放大镜,而不是发动机。”
“如果主要根源是环境的纵容,那我们反腐是不是只要做到环境和制度完善就行了?如果环境能够足够积极,伸手就会被抓,风气正道贪腐被鄙视,那无论有多大的贪念,多数人都不会去贪。所有因腐败受处分的人,是不是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是环境害了我,我身不由己’?可以这么说,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这正说明,在法律和道德的层面,我们都认定个人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追究个人的责任就是认定个人贪婪是根源。”
“请问对方辩友,在同一个单位,面对着同样的规章制度,同样的领导,同样的工作环境,为什么有的人就清正廉洁,而有的人却大搞违规?这唯一的变量是不是个人的选择和内心的贪念呢?”
“我认为此说法不能够证明贪念是根源,而是不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他们要对抗圈子潜规则与身边人的诱惑。就像在满是玻璃的路上有人穿鞋走过去,难道说光着脚走路的人就会思想动摇?并不是,路上有玻璃,穿鞋的人只是靠着额外的防护扛住了环境的伤害,多数人没有这个把握就会受到伤害。”
“那对方辩友是认为这是一种普遍性吗?”
“并没有说环境下腐败是一种普遍性,不是,不是,就是论证我的观点。”
然后他开始说:“站起来,按照你方环境决定论的逻辑,如果一个地方非腐败现象严重,那么是不是这个地区所有的人都是腐败的?那么出淤泥而不染的先进模范,他们的存在是否就证明了你方理论的破产?”
“你方认为应该有不腐败的人,但这只是少数。就像出于一点污染的地方就有某些人能洁身自好,既然你已经承认了有少数,那为什么这少数人能洁身自好?是不是恰恰证明了在同样的环境下,个人意志的坚守才是最后的防线。环境只是放大镜,而不是发动机。”
“如果主要根源是环境的纵容,那我们反腐是不是只要做到环境和制度完善就行了?如果环境能够足够积极,伸手就会被抓,风气正道贪腐被鄙视,那无论有多大的贪念,多数人都不会去贪。所有因腐败受处分的人,是不是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是环境害了我,我身不由己’?可以这么说,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这正说明,在法律和道德的层面,我们都认定个人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追究个人的责任就是认定个人贪婪是根源。”
“请问对方辩友,在同一个单位,面对着同样的规章制度,同样的领导,同样的工作环境,为什么有的人就清正廉洁,而有的人却大搞违规?这唯一的变量是不是个人的选择和内心的贪念呢?”
“我认为此说法不能够证明贪念是根源,而是不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他们要对抗圈子潜规则与身边人的诱惑。就像在满是玻璃的路上有人穿鞋走过去,难道说光着脚走路的人就会思想动摇?并不是,路上有玻璃,穿鞋的人只是靠着额外的防护扛住了环境的伤害,多数人没有这个把握就会受到伤害。”
“那对方辩友是认为这是一种普遍性吗?”
“并没有说环境下腐败是一种普遍性,不是,不是,就是论证我的观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从这个案例来看,明朝朱元璋对贪官采取剥皮食草的惩戒措施不可谓不严厉,但却没能杜绝微小的贪腐。而如今许多地区通过了阳光政务,将政务公开置于阳光下,使得腐败现象大幅减少。这难道不是说明了比起震慑,优化环境、完善制度更为重要吗?
一般来说,制度反腐比单纯依靠个人监督更具根本性,你们能解释吗?
然后我刚才想说,我方还想说,对方辩友,你们可能会说:“没有贪婪的心,即使在不良环境中也不会腐败,对吧?”那我们必须要认清,人性有弱点是客观存在的,每个人都可能存在贪婪的念头。微小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肯定不是个人贪念,而是环境的纵容。制度与环境的意义恰恰是遏制贪念的滋生,守护道德的底线。
这就像雨水会自然往下流,是自然规律,而堤坝的作用就是防止水流泛滥成灾。我们不能渴求水不往下流,而应筑牢堤坝,防止腐败的泛滥。若只盯着个人贪婪来说事,而忽视环境的根源作用,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吧。
你方会说:“只要个人不腐败,即使在坏的环境中也搞不出腐败。”我们很佩服那些在不良环境中坚守底线的人,但是,如果环境本身就好,没有盛行的歪风邪气,大家不用刻意对抗潜规则,坚守底线不是更容易吗?正因为环境纵容了微小腐败,那些坚守底线的人才显得难能可贵。在不良环境中,贪念容易被勾出来;要是环境好了,很多人根本不会走到腐败的边缘。环境好,腐败自然就少了。
从这个案例来看,明朝朱元璋对贪官采取剥皮食草的惩戒措施不可谓不严厉,但却没能杜绝微小的贪腐。而如今许多地区通过了阳光政务,将政务公开置于阳光下,使得腐败现象大幅减少。这难道不是说明了比起震慑,优化环境、完善制度更为重要吗?
一般来说,制度反腐比单纯依靠个人监督更具根本性,你们能解释吗?
然后我刚才想说,我方还想说,对方辩友,你们可能会说:“没有贪婪的心,即使在不良环境中也不会腐败,对吧?”那我们必须要认清,人性有弱点是客观存在的,每个人都可能存在贪婪的念头。微小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肯定不是个人贪念,而是环境的纵容。制度与环境的意义恰恰是遏制贪念的滋生,守护道德的底线。
这就像雨水会自然往下流,是自然规律,而堤坝的作用就是防止水流泛滥成灾。我们不能渴求水不往下流,而应筑牢堤坝,防止腐败的泛滥。若只盯着个人贪婪来说事,而忽视环境的根源作用,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吧。
你方会说:“只要个人不腐败,即使在坏的环境中也搞不出腐败。”我们很佩服那些在不良环境中坚守底线的人,但是,如果环境本身就好,没有盛行的歪风邪气,大家不用刻意对抗潜规则,坚守底线不是更容易吗?正因为环境纵容了微小腐败,那些坚守底线的人才显得难能可贵。在不良环境中,贪念容易被勾出来;要是环境好了,很多人根本不会走到腐败的边缘。环境好,腐败自然就少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微腐败”现象的滋生,主要是源于个人贪念。对方辩友始终执着于个人贪念的作用,可贪念本就是人性中客观存在的对利益的天然追求,它如同一颗沉睡的种子,若没有适宜的土壤、水分、阳光,永远只能深埋地下。而这土壤、水分、阳光,正是纵容微腐败的环境。
从制度层面看,制度漏洞是滋养微腐败的土壤。一大学对农村微腐败的38个案例研究揭示,部分村支书能够直接支配集体资金,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即便个别村干部最初并无贪念,在权力缺乏制约的环境里也会逐渐被腐蚀,做出套取资金的行为。这绝非个人贪念的觉醒,而是制度缺陷为腐败提供了扎根的温床,让这颗“虫子”在权力的土壤中肆意疯长。
从氛围层面来讲,不良氛围是腐败滋生的水分。当“办事讲潜规则,积极违规成常态”,各地的道德坚守便举步维艰。学校招生领域的集体违规,便是典型案例:原本坚守原则的教师,在他人皆违规或独守规则将面临孤立的环境压力下,最终无奈妥协。这不是个人贪念战胜了操守,而是不良氛围不断侵蚀,让腐败的“藤蔓”疯狂缠绕住坚持者的道德底线。
从后果层面讲,惩戒力度不足是助长微腐败的阳光。当微腐败被发现后,惩罚一度微弱,甚至法治威慑力不足,就如同给未成熟的种子换去了温暖的阳光,让更多人产生“即使做了也没事”的安全错觉。“大家都在做,我不做就亏了”的想法扩散,并非个人贪念突然爆发,而是宽松的环境为微腐败形成了生长能量,让腐败的种子在无风险的“阳光”下肆意生长。
对方辩友认为微腐败源于个人贪念,那为何完善权力清单、强化群众监督的地区,微腐败现象大幅减少?为何仅靠道德说教的地方,微腐败却愈演愈烈?事实已证明,个人贪念是潜在的活动,环境作用才是点燃火种让腐败分子铤而走险的关键因素。
微腐败不仅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更关乎民众对法治与道德的信仰。我们不能寄望于人人皆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那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们应做的是营造让“圣人”坚守、凡人不敢越界的环境,以严密的制度织密“漏斗”,以清朗的风气净化“空气”,以严厉的惩处筑牢“防线”。唯有如此,才能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还社会以清明和人心。
我方强调,并非说现实环境下绝大多数人都会腐败,而是在不良环境影响下,多数人足以被“带偏”,这是受环境影响的趋势,而非现实人数的统计。我方追问的是:为何在不良环境里不腐败要承受巨大的信念压力,而在良好环境中不腐败是多数人的常态?
因此,我方坚信,微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是环境纵容。谢谢大家。
“微腐败”现象的滋生,主要是源于个人贪念。对方辩友始终执着于个人贪念的作用,可贪念本就是人性中客观存在的对利益的天然追求,它如同一颗沉睡的种子,若没有适宜的土壤、水分、阳光,永远只能深埋地下。而这土壤、水分、阳光,正是纵容微腐败的环境。
从制度层面看,制度漏洞是滋养微腐败的土壤。一大学对农村微腐败的38个案例研究揭示,部分村支书能够直接支配集体资金,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即便个别村干部最初并无贪念,在权力缺乏制约的环境里也会逐渐被腐蚀,做出套取资金的行为。这绝非个人贪念的觉醒,而是制度缺陷为腐败提供了扎根的温床,让这颗“虫子”在权力的土壤中肆意疯长。
从氛围层面来讲,不良氛围是腐败滋生的水分。当“办事讲潜规则,积极违规成常态”,各地的道德坚守便举步维艰。学校招生领域的集体违规,便是典型案例:原本坚守原则的教师,在他人皆违规或独守规则将面临孤立的环境压力下,最终无奈妥协。这不是个人贪念战胜了操守,而是不良氛围不断侵蚀,让腐败的“藤蔓”疯狂缠绕住坚持者的道德底线。
从后果层面讲,惩戒力度不足是助长微腐败的阳光。当微腐败被发现后,惩罚一度微弱,甚至法治威慑力不足,就如同给未成熟的种子换去了温暖的阳光,让更多人产生“即使做了也没事”的安全错觉。“大家都在做,我不做就亏了”的想法扩散,并非个人贪念突然爆发,而是宽松的环境为微腐败形成了生长能量,让腐败的种子在无风险的“阳光”下肆意生长。
对方辩友认为微腐败源于个人贪念,那为何完善权力清单、强化群众监督的地区,微腐败现象大幅减少?为何仅靠道德说教的地方,微腐败却愈演愈烈?事实已证明,个人贪念是潜在的活动,环境作用才是点燃火种让腐败分子铤而走险的关键因素。
微腐败不仅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更关乎民众对法治与道德的信仰。我们不能寄望于人人皆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那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们应做的是营造让“圣人”坚守、凡人不敢越界的环境,以严密的制度织密“漏斗”,以清朗的风气净化“空气”,以严厉的惩处筑牢“防线”。唯有如此,才能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还社会以清明和人心。
我方强调,并非说现实环境下绝大多数人都会腐败,而是在不良环境影响下,多数人足以被“带偏”,这是受环境影响的趋势,而非现实人数的统计。我方追问的是:为何在不良环境里不腐败要承受巨大的信念压力,而在良好环境中不腐败是多数人的常态?
因此,我方坚信,微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是环境纵容。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行为的矛盾在于,对方将环境纵容视为根源,在逻辑上存在一个致命的漏洞。请问环境的纵容本身是一种主动的行为吗?不是,它是一种被动的状态,是监管不作为、制度有漏洞的状态。一种状态如何能成为一系列主动行为的根源?真正驱动行为的必须是一种主动的内在驱动力。这个驱动力,就是个人通过某种状态来谋取自己的贪念,是贪念将竞争的漏洞变成了动态的腐败行为。
第三个矛盾点,也是最重要的矛盾点是责任。如果我们接受对方环境主因论的逻辑,那么整个社会的问责体系都将崩塌。我们今天惩罚的贪官,法理依据是他具有意志选择了犯罪;如果他的根源在于环境,那他是否成为了一个受害者?我们是否应该去审视这个环境?这将导致一个荒谬的结论:人人有责,最终却可能人人无责。因为每个人都可以说“社会环境让我这么做的”,这会彻底瓦解我们道德社会的基石。
所以我方坚持个人贪念是主因,不仅仅是一个事实判断,更是一个必要的价值判断。它告诉我们,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捍卫的是人的主体性——人是行为的主体,主体性是社会得以维系的责任感。如果一味将责任归咎于环境,是思想上的懈怠,是对个体责任的集体放弃。
今天我们讨论的不仅仅是一个辩论问题,更导向我们今天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是一个将错误都归咎于外部,从而人人可以自我开脱、逃避责任的社会?还是一个勇于向内审视,强调自我担当与内在公平的成人社会?我方坚信是后者。制度的改革、环境的进化,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塑造一个负责任的人。而这个责任,是一场发生在个人内心与外部环境的较量——再明亮的探照灯也无法照亮一个不谨慎的内心,再黑暗的环境也无法让你“光脚”(此处原文“无法让你去光脚”表述不完整,保留原意)。
谢谢各位。感谢大家。我们学到的重要一点是,下面可以用心地读书。
行为的矛盾在于,对方将环境纵容视为根源,在逻辑上存在一个致命的漏洞。请问环境的纵容本身是一种主动的行为吗?不是,它是一种被动的状态,是监管不作为、制度有漏洞的状态。一种状态如何能成为一系列主动行为的根源?真正驱动行为的必须是一种主动的内在驱动力。这个驱动力,就是个人通过某种状态来谋取自己的贪念,是贪念将竞争的漏洞变成了动态的腐败行为。
第三个矛盾点,也是最重要的矛盾点是责任。如果我们接受对方环境主因论的逻辑,那么整个社会的问责体系都将崩塌。我们今天惩罚的贪官,法理依据是他具有意志选择了犯罪;如果他的根源在于环境,那他是否成为了一个受害者?我们是否应该去审视这个环境?这将导致一个荒谬的结论:人人有责,最终却可能人人无责。因为每个人都可以说“社会环境让我这么做的”,这会彻底瓦解我们道德社会的基石。
所以我方坚持个人贪念是主因,不仅仅是一个事实判断,更是一个必要的价值判断。它告诉我们,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捍卫的是人的主体性——人是行为的主体,主体性是社会得以维系的责任感。如果一味将责任归咎于环境,是思想上的懈怠,是对个体责任的集体放弃。
今天我们讨论的不仅仅是一个辩论问题,更导向我们今天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是一个将错误都归咎于外部,从而人人可以自我开脱、逃避责任的社会?还是一个勇于向内审视,强调自我担当与内在公平的成人社会?我方坚信是后者。制度的改革、环境的进化,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塑造一个负责任的人。而这个责任,是一场发生在个人内心与外部环境的较量——再明亮的探照灯也无法照亮一个不谨慎的内心,再黑暗的环境也无法让你“光脚”(此处原文“无法让你去光脚”表述不完整,保留原意)。
谢谢各位。感谢大家。我们学到的重要一点是,下面可以用心地读书。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