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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正方一辩同学进行开篇陈词,时间3分30秒,有请。
好的,感谢主席。开宗明义,专项立法是针对某一特定领域事项或问题,而制定具有专门性和特定性的法律规范。当前,高校AI使用检测标准不一,在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AI滥用现象屡见不鲜。专项立法是基于学术风险的法制应对,旨在确保AI定位为辅助工具,而非“再携手”(注:原文可能为“‘再携手’表述不清晰,暂保留”)。
第一,AI使用界象不明,加大滥用与学术不当风险,急需国家立法介入。教育部2025年专项调研报告明确指出,超60%的高校学生在课程作业中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复旦大学等院校已出现5分钟生成“解控论文”、10分钟完成PPT报告的极端案例。科研领域,2023年全国因各种原因撤回的论文数量超过1万篇,创下历史新高。AI技术被认为是导致“创导增多”(注:原文可能为“‘问题增多’表述不清晰,暂保留”)的主要诱因之一,除了造成不良学术风气,也更加制约科研人才的创作能力。《清华》(注:应为《清华大学》或具体期刊名,暂保留“清华”)相关研究显示,AI驱动研究的集体知识广度下降4.63%,科学家间的跨界互动减少22%。复旦大学教务处负责人在专项调研中强调,若AI代写成为常态,毕业论文考核“四维能力”的目标将彻底失效;若不通过立法建立统一规范,学术诚信根基将加速崩塌。需求紧迫性已超越高校自主治理能力。
第二,高校自主治理面临碎片化困局,唯有立法才能建立统一标准。当前各高校AI使用规则存在显著差异:天津科技大学设立40%AI使用红线,复旦大学是全面禁止AI参与核心环节,华东师范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要求不超过20%。同一篇论文在不同学校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命运,统一划定标准尤为紧迫。蔡海龙教授在中国教育部专题分析中指出,辅助与代写缺乏法律界定,导致实践中的追责困境;学术诚信制度未明确规定AI生成内容规则,使未声明使用AI游离于处罚体系之外。更严重的是,科研中过度依赖AI生成数据,使基础研究陷入“重结果轻过程”的偏差,违背“从0到1”的科研本质。若持续放任,学术生态将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根源缺失使高校自律沦为无效尝试。
基于此,我方认为专项立法应将AI使用明确划分界限:普通本科AI使用比例应在40%以下,随文章学术影响力加大而AI含量降低,不同专业可略有不同,但同一专业要求一致。建议通过权威科研工作者和各高校联合探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颁布专项立法。
天津科技大学的实践可验证该框架可行性。该校设定40%AI使用阈值,并在毕业论文中同步开展常规查重与AI检测。教务处副处长孔英涛在2025年校内政策说明会上证实了该规范的效力:“我们鼓励学生运用AI完成基础工作,但综合创作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实施后,学生直接依赖AI生成毕业论文的现象显著减少。当AI能批量产生学术成果却游离于法治体系之外时,学术诚信将面临侵蚀。天津科技大学设置40%AI阈值的实践实验证实:统一规范既能遏制滥用,又能释放AI的教育价值,同时能够理清辅助与代写的区别。
我方郑重呼吁:以法治为基石,规范AI使用,守护中国教育与科研的学术尊严与创新能力。以上感谢。
下面有请正方一辩同学进行开篇陈词,时间3分30秒,有请。
好的,感谢主席。开宗明义,专项立法是针对某一特定领域事项或问题,而制定具有专门性和特定性的法律规范。当前,高校AI使用检测标准不一,在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AI滥用现象屡见不鲜。专项立法是基于学术风险的法制应对,旨在确保AI定位为辅助工具,而非“再携手”(注:原文可能为“‘再携手’表述不清晰,暂保留”)。
第一,AI使用界象不明,加大滥用与学术不当风险,急需国家立法介入。教育部2025年专项调研报告明确指出,超60%的高校学生在课程作业中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复旦大学等院校已出现5分钟生成“解控论文”、10分钟完成PPT报告的极端案例。科研领域,2023年全国因各种原因撤回的论文数量超过1万篇,创下历史新高。AI技术被认为是导致“创导增多”(注:原文可能为“‘问题增多’表述不清晰,暂保留”)的主要诱因之一,除了造成不良学术风气,也更加制约科研人才的创作能力。《清华》(注:应为《清华大学》或具体期刊名,暂保留“清华”)相关研究显示,AI驱动研究的集体知识广度下降4.63%,科学家间的跨界互动减少22%。复旦大学教务处负责人在专项调研中强调,若AI代写成为常态,毕业论文考核“四维能力”的目标将彻底失效;若不通过立法建立统一规范,学术诚信根基将加速崩塌。需求紧迫性已超越高校自主治理能力。
第二,高校自主治理面临碎片化困局,唯有立法才能建立统一标准。当前各高校AI使用规则存在显著差异:天津科技大学设立40%AI使用红线,复旦大学是全面禁止AI参与核心环节,华东师范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要求不超过20%。同一篇论文在不同学校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命运,统一划定标准尤为紧迫。蔡海龙教授在中国教育部专题分析中指出,辅助与代写缺乏法律界定,导致实践中的追责困境;学术诚信制度未明确规定AI生成内容规则,使未声明使用AI游离于处罚体系之外。更严重的是,科研中过度依赖AI生成数据,使基础研究陷入“重结果轻过程”的偏差,违背“从0到1”的科研本质。若持续放任,学术生态将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根源缺失使高校自律沦为无效尝试。
基于此,我方认为专项立法应将AI使用明确划分界限:普通本科AI使用比例应在40%以下,随文章学术影响力加大而AI含量降低,不同专业可略有不同,但同一专业要求一致。建议通过权威科研工作者和各高校联合探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颁布专项立法。
天津科技大学的实践可验证该框架可行性。该校设定40%AI使用阈值,并在毕业论文中同步开展常规查重与AI检测。教务处副处长孔英涛在2025年校内政策说明会上证实了该规范的效力:“我们鼓励学生运用AI完成基础工作,但综合创作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实施后,学生直接依赖AI生成毕业论文的现象显著减少。当AI能批量产生学术成果却游离于法治体系之外时,学术诚信将面临侵蚀。天津科技大学设置40%AI阈值的实践实验证实:统一规范既能遏制滥用,又能释放AI的教育价值,同时能够理清辅助与代写的区别。
我方郑重呼吁:以法治为基石,规范AI使用,守护中国教育与科研的学术尊严与创新能力。以上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是否需要通过专项立法来应对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AI使用带来的学术风险,确保AI定位为辅助工具,维护学术诚信与创新能力。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一辩。质询方计时2分半,回答方计时1分30秒,保护时间为5秒。
反方三辩:能听清吗?
正方一辩:能,能听清。
反方三辩:好,今天这道题,我们双方要进行辩论,没问题吧?
正方一辩:对。
反方三辩:太好了。既然你方说大家使用AI会导致学术不端,这部分滑坡论证是怎么论证出来的?
正方一辩:因为现在从高校教育里面来说,已经有超过60%的高校学生在科研中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在科研领域的话,我需要说明的是,你一辩稿里明确说的是课程论文。我想请问,平时我们上的那些通史课、水课等等这些东西,用AI来帮我润色文字有什么问题?
反方三辩:我们的数据显示的是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它不是润色。我们现在倡导的就是应该区分出基础工作和代写之间的界限,应该明确这一点。
正方一辩:我好奇,所以所有大学里的论文必须要特别地,就是除了学位论文以外,一定要有很多的创新点和创新性,是吗?
反方三辩:除了高校之间要求我们独立完成以及创新目标外,科研领域也有数据表明,已有1万份论文被撤稿,而AI技术被认为是撤稿主要诱因之一。
正方一辩:我好奇这部分撤稿的原因原来是什么制度和什么规章?是学术不端吗?
反方三辩:嗯,太好了,原来也有查学术不端的。所以AI不是唯一的原因,AI只是一个工具,是很多学术不端的人在这么使用AI。在没有使用AI之前,他们是不是可以去网上直接摘抄,直接抄袭?抄袭也是学术不端,但是用AI直接代写也是学术不端。我们要区分的就是这种代写和辅助。
正方一辩:所以他们的学术不端跟AI的属性也不在AI上。AI可能是其中一个工具的诱因,但不是我们需要去立法专项解决的问题。这是您方的根属性没有论证成功的地方。
反方三辩:接下来你告诉我,今天AI在反对大家从0到1是吗?
正方一辩:AI,我们就是为了通过专项立法才能有效防止AI从0到1。不然的话,40%也可以,60%也可以。这样的话,不就容易造成学科不准,以及影响学生的创新能力吗?
反方三辩:没事,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没有听清楚您方论证出来了,AI为什么会干扰大家的创新性?
正方一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AI不影响学生的创新。大家用AI更多的还是在辅助工具的情况下,我们有数据调查表明,85%的科研人员还是认为AI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效率,77%的人也表示AI帮助他们产出了更多的成果。在这里,你为什么会觉得AI在减少大家的创新性?是用了AI之后,大家没有新的发现、新的研究了吗?
反方三辩:不对啊,对方辩友,就是因为它一天之内可以产出一整天的工作量,这样的话,才会效率的确更高了。它效率特别高,但是它会导致学术不端,比如代写,这是我的观点。为什么我效率提高了就一定会导致学术不端?你没有论证。
正方一辩:我们恰恰看到是大家效率高了,科研的成本降低了,包括大家在科研上也愿意花更多的时间能够产出更多的论文了。这是对科学的助力,而非所谓的学术不端。你要给我论证一下,大家真的在用AI进行抄袭,而不是用来辅助。我方认为效率跟是否诚信是没有关系的。您方应该向我论证,如果效率高,就能代表他没有学术不端行为。而我方数据已经表明,现在不管是学生还是科研人员都在使用AI。
反方三辩:至少你的数据告诉我的是,大家在课程论文里面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但也没有说AI就抹灭了大家的创新点。我们明明是在利用AI把我们的创新更好地生成一篇论文,那这个情况它是个辅助工具,而不是你方所说的滑坡。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一辩。质询方计时2分半,回答方计时1分30秒,保护时间为5秒。
反方三辩:能听清吗?
正方一辩:能,能听清。
反方三辩:好,今天这道题,我们双方要进行辩论,没问题吧?
正方一辩:对。
反方三辩:太好了。既然你方说大家使用AI会导致学术不端,这部分滑坡论证是怎么论证出来的?
正方一辩:因为现在从高校教育里面来说,已经有超过60%的高校学生在科研中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在科研领域的话,我需要说明的是,你一辩稿里明确说的是课程论文。我想请问,平时我们上的那些通史课、水课等等这些东西,用AI来帮我润色文字有什么问题?
反方三辩:我们的数据显示的是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它不是润色。我们现在倡导的就是应该区分出基础工作和代写之间的界限,应该明确这一点。
正方一辩:我好奇,所以所有大学里的论文必须要特别地,就是除了学位论文以外,一定要有很多的创新点和创新性,是吗?
反方三辩:除了高校之间要求我们独立完成以及创新目标外,科研领域也有数据表明,已有1万份论文被撤稿,而AI技术被认为是撤稿主要诱因之一。
正方一辩:我好奇这部分撤稿的原因原来是什么制度和什么规章?是学术不端吗?
反方三辩:嗯,太好了,原来也有查学术不端的。所以AI不是唯一的原因,AI只是一个工具,是很多学术不端的人在这么使用AI。在没有使用AI之前,他们是不是可以去网上直接摘抄,直接抄袭?抄袭也是学术不端,但是用AI直接代写也是学术不端。我们要区分的就是这种代写和辅助。
正方一辩:所以他们的学术不端跟AI的属性也不在AI上。AI可能是其中一个工具的诱因,但不是我们需要去立法专项解决的问题。这是您方的根属性没有论证成功的地方。
反方三辩:接下来你告诉我,今天AI在反对大家从0到1是吗?
正方一辩:AI,我们就是为了通过专项立法才能有效防止AI从0到1。不然的话,40%也可以,60%也可以。这样的话,不就容易造成学科不准,以及影响学生的创新能力吗?
反方三辩:没事,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没有听清楚您方论证出来了,AI为什么会干扰大家的创新性?
正方一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AI不影响学生的创新。大家用AI更多的还是在辅助工具的情况下,我们有数据调查表明,85%的科研人员还是认为AI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效率,77%的人也表示AI帮助他们产出了更多的成果。在这里,你为什么会觉得AI在减少大家的创新性?是用了AI之后,大家没有新的发现、新的研究了吗?
反方三辩:不对啊,对方辩友,就是因为它一天之内可以产出一整天的工作量,这样的话,才会效率的确更高了。它效率特别高,但是它会导致学术不端,比如代写,这是我的观点。为什么我效率提高了就一定会导致学术不端?你没有论证。
正方一辩:我们恰恰看到是大家效率高了,科研的成本降低了,包括大家在科研上也愿意花更多的时间能够产出更多的论文了。这是对科学的助力,而非所谓的学术不端。你要给我论证一下,大家真的在用AI进行抄袭,而不是用来辅助。我方认为效率跟是否诚信是没有关系的。您方应该向我论证,如果效率高,就能代表他没有学术不端行为。而我方数据已经表明,现在不管是学生还是科研人员都在使用AI。
反方三辩:至少你的数据告诉我的是,大家在课程论文里面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但也没有说AI就抹灭了大家的创新点。我们明明是在利用AI把我们的创新更好地生成一篇论文,那这个情况它是个辅助工具,而不是你方所说的滑坡。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咨询小结,时间2分钟。
好的,没事没事,就我刚才确实以为你在说话,没事儿。
今天对方辩友讲了三件事情。第一,使用AI不该被惩罚。我好奇的一点是,我作为一个学生,肯定想偷懒,肯定喜欢AI,AI本身也不会承认自己的问题,所以我们要看后端。有数据显示,使用AI的学生,其研究的机体知识广度下降了4.63%,科学家之间的跨学科互动减少22%,创新活力被限制,能力受到减损,所以需要限制AI的使用。
第二,限制不是彻底禁用。我们选择限制,本质上是为了划清楚在哪里可以辅助,在哪里不可以辅助。比如代写AI,必须明确其过错。我们这里也有例子,包括现在很多高校已经设定的40%红线。还有《自然》子刊在审核时也明确,核心论证部分不允许使用AI。
第三,对方辩友提到学术圈对AI使用的标准不统一,但过去学生有统一的标准吗?最起码在论文的工作量上,博士、硕士毕业都有客观的指标要求。但目前,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限制能对AI造成实质性约束。对方举证说有查重工具和查重限制,看起来有用,但我方认为这些工具在不同学校的要求不同,我们也认为需要统一标准。方法论和属性的问题,我方已经解决。
对方最后提到,学术造假是人的问题,与工具无关。我挺好奇的一点是,枪械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但我们还是要严格禁枪,因为有人会用它来杀人。如果AI使用已经成为大趋势,撤稿量已达1万以上,我觉得真的要限制一下了,因为我不敢保证这种情况不会进一步扩大。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咨询小结,时间2分钟。
好的,没事没事,就我刚才确实以为你在说话,没事儿。
今天对方辩友讲了三件事情。第一,使用AI不该被惩罚。我好奇的一点是,我作为一个学生,肯定想偷懒,肯定喜欢AI,AI本身也不会承认自己的问题,所以我们要看后端。有数据显示,使用AI的学生,其研究的机体知识广度下降了4.63%,科学家之间的跨学科互动减少22%,创新活力被限制,能力受到减损,所以需要限制AI的使用。
第二,限制不是彻底禁用。我们选择限制,本质上是为了划清楚在哪里可以辅助,在哪里不可以辅助。比如代写AI,必须明确其过错。我们这里也有例子,包括现在很多高校已经设定的40%红线。还有《自然》子刊在审核时也明确,核心论证部分不允许使用AI。
第三,对方辩友提到学术圈对AI使用的标准不统一,但过去学生有统一的标准吗?最起码在论文的工作量上,博士、硕士毕业都有客观的指标要求。但目前,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限制能对AI造成实质性约束。对方举证说有查重工具和查重限制,看起来有用,但我方认为这些工具在不同学校的要求不同,我们也认为需要统一标准。方法论和属性的问题,我方已经解决。
对方最后提到,学术造假是人的问题,与工具无关。我挺好奇的一点是,枪械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但我们还是要严格禁枪,因为有人会用它来杀人。如果AI使用已经成为大趋势,撤稿量已达1万以上,我觉得真的要限制一下了,因为我不敢保证这种情况不会进一步扩大。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的,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时间3分30秒。
好的,谢谢主席,感谢在场各位。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家在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及科研领域越发频繁地使用AI。而我们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通过专项立法,在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对AI实施严格限制。理由有如下几点:
首先,从需求性而言,根据著名学术出版社Elsevier对来自全球的2430名科研人员的调查研究显示,尽管有部分科研人员仍存在部分担忧,但是85%的研究人员认为AI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效率,77%的人认为AI帮助他们产出了更多成果,73%的人认为AI提升了他们的工作品质。该报告指出,AI在文献综述、辅助文件撰写和回复等方面的使用最为普遍,而这一用途与一般企业的使用情况相似。在科研方面,AI是一个极其有用的辅助工具,极大程度上提高了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也不会让大家陷入对AI的盲从。因此,AI在高等教育和基础科研领域的应用之上,并没有严格限制的需求性。而且每个学校、每个专业的学术需求也并非相同,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每个学校、每个专业乃至每个人的课程设置或不同的AI使用规范,避免纯粹的AI复制,而不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限制使用AI。
其次,从专属性而言,所谓的学术不端行为也并非来源于AI,而是学生与科研工作者本身的偷懒以及不负责任。对于这些学生而言,如果没有AI,他们也会去抄袭别人的论文,私自编造科研数据。这种学术不端并非AI带来的,也不是通过立法限制AI就可以完全解决的。
第三,严格限制AI也很难有相应的解决力。现在AI工具正在服务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平台和模型错综复杂,有许多类似GPT和Claude的国外AI大模型。监管AI在学生和科研工作者手中的使用,本身就是一个极难做到的事情。
最后,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而言,严格限制AI也无异于是让我们从人工智能时代退回到过往的科研进度。现在AI作为一种新时代的研究语言,提供了更高效和更具穿透力的视角,能够深入到微观结构的分析,在计算和解构中打破了科学研究的线性特征。分子动力学、蛋白质优化工程、生物制药,再到材料结构设计,AI技术正在改变传统的科研模式,高效学生专业也更加靠向AI靠拢。2025年高校新增的29个专业之中,有6个专业就明确体系需要人工智能和智慧,而其他新开设的专业之中也与AI的信息有关。因为一些学术不端的极端个例就将其上升到整个AI模型的政策限制,无异于是拖累整个科学进程的发展,得不偿失。
综上,无论是从需求性、专属性、解决力还是长远发展角度而言,当今中国都不应该通过专项立法,在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对AI使用实施严格限制。以上。
好的,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时间3分30秒。
好的,谢谢主席,感谢在场各位。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家在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及科研领域越发频繁地使用AI。而我们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通过专项立法,在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对AI实施严格限制。理由有如下几点:
首先,从需求性而言,根据著名学术出版社Elsevier对来自全球的2430名科研人员的调查研究显示,尽管有部分科研人员仍存在部分担忧,但是85%的研究人员认为AI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效率,77%的人认为AI帮助他们产出了更多成果,73%的人认为AI提升了他们的工作品质。该报告指出,AI在文献综述、辅助文件撰写和回复等方面的使用最为普遍,而这一用途与一般企业的使用情况相似。在科研方面,AI是一个极其有用的辅助工具,极大程度上提高了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也不会让大家陷入对AI的盲从。因此,AI在高等教育和基础科研领域的应用之上,并没有严格限制的需求性。而且每个学校、每个专业的学术需求也并非相同,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每个学校、每个专业乃至每个人的课程设置或不同的AI使用规范,避免纯粹的AI复制,而不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限制使用AI。
其次,从专属性而言,所谓的学术不端行为也并非来源于AI,而是学生与科研工作者本身的偷懒以及不负责任。对于这些学生而言,如果没有AI,他们也会去抄袭别人的论文,私自编造科研数据。这种学术不端并非AI带来的,也不是通过立法限制AI就可以完全解决的。
第三,严格限制AI也很难有相应的解决力。现在AI工具正在服务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平台和模型错综复杂,有许多类似GPT和Claude的国外AI大模型。监管AI在学生和科研工作者手中的使用,本身就是一个极难做到的事情。
最后,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而言,严格限制AI也无异于是让我们从人工智能时代退回到过往的科研进度。现在AI作为一种新时代的研究语言,提供了更高效和更具穿透力的视角,能够深入到微观结构的分析,在计算和解构中打破了科学研究的线性特征。分子动力学、蛋白质优化工程、生物制药,再到材料结构设计,AI技术正在改变传统的科研模式,高效学生专业也更加靠向AI靠拢。2025年高校新增的29个专业之中,有6个专业就明确体系需要人工智能和智慧,而其他新开设的专业之中也与AI的信息有关。因为一些学术不端的极端个例就将其上升到整个AI模型的政策限制,无异于是拖累整个科学进程的发展,得不偿失。
综上,无论是从需求性、专属性、解决力还是长远发展角度而言,当今中国都不应该通过专项立法,在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对AI使用实施严格限制。以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一辩开篇陈词主要从四个角度展开论述,认为当代中国不应该通过专项立法在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对AI使用施加严格限制:
好,下面有请正方3辩质询反方1辩。
(反方1辩)我试一下麦克风可以吗?可以听见我吗?
(正方3辩)可以听清。好,好,我们继续。第一件事情,禁止使用AI与严格限制使用AI是一回事吗?我方觉得可以本质上禁止也是限制的一种,并且方式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实施。立法的执行就是我们严格限制,你说在考试的时候别用计算器,等于我不准你使用计算器吗?所以我说的是一种具体政策,你方可以提出吗?如果你方要反驳我们的政策,就是要划定它的标准,也不是完全不用,所以你的观点相当于被质疑掉了。我接着往下讲,你说AI,实际上那些研究人员觉得能提高效率,对不对啊?
(反方1辩)对,他们可以提升学术效率,并且我方觉得从根本上也没有办法完成啊。
(正方3辩)对这个,你只论证了这些人觉得AI好,他们肯定觉得好啊。你有没有从集体论证创新度这方面论证?我方是从心理层面论证,无论是在写论文还是学习过程中,AI都可以作为一种新时代的工具,帮助他们进行更好的学习。我坦白讲,你这个数据我看过,AI驱动研究的集体知识广度下降4.63%,科学家间的跨界互动减少22%,创新活力趋向集中和单一化,你怎么解释?
(反方1辩)哦,就是我没有听懂,你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科学家经常互动会下降,怎么可能?你这是否认吗?这就跟你三辩质询的时候说的一样,如果正方论证出AI实实在在地在使整个学术圈的创新活力集中单一化,那是不是正方论证了AI的好处?我实在没听清,不好意思,麻烦重复一下。
(正方3辩)好,抱歉,我重复一下:AI导致集体知识广度和跨界互动都在减少。这是需求性的部分。我接着往下打根属性,所以你觉得为什么不能立法?我方觉得有两个原因:第一,立法的成本是存在的;第二,现状之下的推进,我方觉得足以实施。对于这个问题,我很疑惑的是,你觉得学术不端,不是AI导致的,是学生以及科研中的人本身有问题,对吧?
(反方1辩)是,你方认为立法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弊端,这些是根本性的问题。
(正方3辩)然后我觉得你当时的观点是,我们法律不就是为了限制这些违法犯罪的人,他们在社会上占少数吗?凭什么就不能立法了?
(反方1辩)因为有两点:一个是因为这是高等教育、科研教育的根基,用法律去管理可能会影响其品牌和声誉;第二层,我方觉得现状之下,哪怕作业有分,学术评价体系本身也可以进行规范。
(正方3辩)谢谢,往下讲。我先看你第一部分,你举例说AI被撤稿1万篇,因为AI更容易被检测到?你凭什么告诉我这个问题不严重?
(反方1辩)我方有两个观点:既然你也说了现在可以撤稿,那就继续撤稿。现在对于AI学术不端的问题,更多是事后补救,而不是事前立法。这个问题很严重。
(正方3辩)所以撤稿这件事情已经很泛滥,大家依赖于事后补救,所以进行事前限制为什么不可以?你的数据是4%的撤稿率,也是我之前可以看到的,甚至对于普通基础学生的教育来说,AI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所以学术不端也要限制,起码你没有否认。时间结束了。
(反方1辩)往下讲的一个部分是我们还发现的问题是,目前AI在整个中国学术圈范围内的标准是不一致的,比如说复旦大学建议全面禁止,可是天津科技大学建议40%的使用比例,我甚至往前讲,同一个专业不同学校的标准也不一样。我方觉得对于整个学术圈来说,起码标准得统一才能放在一起讨论吧。所以我方给你论证的是通过专项立法才能满足标准统一的需求。
好,下面有请正方3辩质询反方1辩。
(反方1辩)我试一下麦克风可以吗?可以听见我吗?
(正方3辩)可以听清。好,好,我们继续。第一件事情,禁止使用AI与严格限制使用AI是一回事吗?我方觉得可以本质上禁止也是限制的一种,并且方式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实施。立法的执行就是我们严格限制,你说在考试的时候别用计算器,等于我不准你使用计算器吗?所以我说的是一种具体政策,你方可以提出吗?如果你方要反驳我们的政策,就是要划定它的标准,也不是完全不用,所以你的观点相当于被质疑掉了。我接着往下讲,你说AI,实际上那些研究人员觉得能提高效率,对不对啊?
(反方1辩)对,他们可以提升学术效率,并且我方觉得从根本上也没有办法完成啊。
(正方3辩)对这个,你只论证了这些人觉得AI好,他们肯定觉得好啊。你有没有从集体论证创新度这方面论证?我方是从心理层面论证,无论是在写论文还是学习过程中,AI都可以作为一种新时代的工具,帮助他们进行更好的学习。我坦白讲,你这个数据我看过,AI驱动研究的集体知识广度下降4.63%,科学家间的跨界互动减少22%,创新活力趋向集中和单一化,你怎么解释?
(反方1辩)哦,就是我没有听懂,你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科学家经常互动会下降,怎么可能?你这是否认吗?这就跟你三辩质询的时候说的一样,如果正方论证出AI实实在在地在使整个学术圈的创新活力集中单一化,那是不是正方论证了AI的好处?我实在没听清,不好意思,麻烦重复一下。
(正方3辩)好,抱歉,我重复一下:AI导致集体知识广度和跨界互动都在减少。这是需求性的部分。我接着往下打根属性,所以你觉得为什么不能立法?我方觉得有两个原因:第一,立法的成本是存在的;第二,现状之下的推进,我方觉得足以实施。对于这个问题,我很疑惑的是,你觉得学术不端,不是AI导致的,是学生以及科研中的人本身有问题,对吧?
(反方1辩)是,你方认为立法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弊端,这些是根本性的问题。
(正方3辩)然后我觉得你当时的观点是,我们法律不就是为了限制这些违法犯罪的人,他们在社会上占少数吗?凭什么就不能立法了?
(反方1辩)因为有两点:一个是因为这是高等教育、科研教育的根基,用法律去管理可能会影响其品牌和声誉;第二层,我方觉得现状之下,哪怕作业有分,学术评价体系本身也可以进行规范。
(正方3辩)谢谢,往下讲。我先看你第一部分,你举例说AI被撤稿1万篇,因为AI更容易被检测到?你凭什么告诉我这个问题不严重?
(反方1辩)我方有两个观点:既然你也说了现在可以撤稿,那就继续撤稿。现在对于AI学术不端的问题,更多是事后补救,而不是事前立法。这个问题很严重。
(正方3辩)所以撤稿这件事情已经很泛滥,大家依赖于事后补救,所以进行事前限制为什么不可以?你的数据是4%的撤稿率,也是我之前可以看到的,甚至对于普通基础学生的教育来说,AI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所以学术不端也要限制,起码你没有否认。时间结束了。
(反方1辩)往下讲的一个部分是我们还发现的问题是,目前AI在整个中国学术圈范围内的标准是不一致的,比如说复旦大学建议全面禁止,可是天津科技大学建议40%的使用比例,我甚至往前讲,同一个专业不同学校的标准也不一样。我方觉得对于整个学术圈来说,起码标准得统一才能放在一起讨论吧。所以我方给你论证的是通过专项立法才能满足标准统一的需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时间2分钟。好的,谢谢对方辩友。
第一个部分,这个需求性的问题,你还是没有给我论证清楚。凭啥大家就一定要偷懒?我在做学术的时候,一定特别不想写好这个东西,跟AI有关系吗?是AI造成的吗?你完全没有论证,你告诉我说大家一定会偷懒的,我作为学生,一定就是不想好好搞学习的,请你给出论证。
第二个部分,你跟我说今天大家没有反制的措施,你自己不是说了吗?“我1万份都是撤稿撤出来的”,这个稿不就是很正常的学术规章制度吗?
再往下,你跟我说,你的需求性是来自于你要把所有的课程做一个统一的AI查重率的限制和设定。每个课程学的是一样的吗?不同的学校,每个课程、每个老师给大家的要求是一样的吗?有些东西真的是需要这么去做的吗?大家都读过大学,有非常多的课程,可能学位论文的课程需要一定的创新点,但是很多的论文更多的是在整理,是在让大家把那些知识复述一遍。复述这部分东西我用AI来辅助我,帮助我完成,我甚至在学位论文的时候,不用去让AI给我创新出什么,我可以把我的创新点输入给AI,告诉他“你们能帮我在这方面想点更好的方法辅助我去思考呢”,完全是可以的,也是现在大家正在使用的状态。大家在课程论文里用,也是一直在用的呀,我们几篇论文也是吗?你要做资料溯源,你不能直接用AI虚构的假数据,这个东西是自己对自己负责的部分。你在有AI之前,大家也会去网页上面、搜索引擎上面用,甚至去网络里面抄,怎么你也要禁止使用搜索引擎吗?这明显不是。现在这里的需求性和功能性根本没有办法论证成功。
再往下比,你跟我说今天所有AI,它就让大家的所有创新点下降,思维懒惰了。那这个情况下,你告诉我那个下降的8.4分是怎么造成的?请你给我说清楚它的原因和全部逻辑,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质询小结,时间2分钟。好的,谢谢对方辩友。
第一个部分,这个需求性的问题,你还是没有给我论证清楚。凭啥大家就一定要偷懒?我在做学术的时候,一定特别不想写好这个东西,跟AI有关系吗?是AI造成的吗?你完全没有论证,你告诉我说大家一定会偷懒的,我作为学生,一定就是不想好好搞学习的,请你给出论证。
第二个部分,你跟我说今天大家没有反制的措施,你自己不是说了吗?“我1万份都是撤稿撤出来的”,这个稿不就是很正常的学术规章制度吗?
再往下,你跟我说,你的需求性是来自于你要把所有的课程做一个统一的AI查重率的限制和设定。每个课程学的是一样的吗?不同的学校,每个课程、每个老师给大家的要求是一样的吗?有些东西真的是需要这么去做的吗?大家都读过大学,有非常多的课程,可能学位论文的课程需要一定的创新点,但是很多的论文更多的是在整理,是在让大家把那些知识复述一遍。复述这部分东西我用AI来辅助我,帮助我完成,我甚至在学位论文的时候,不用去让AI给我创新出什么,我可以把我的创新点输入给AI,告诉他“你们能帮我在这方面想点更好的方法辅助我去思考呢”,完全是可以的,也是现在大家正在使用的状态。大家在课程论文里用,也是一直在用的呀,我们几篇论文也是吗?你要做资料溯源,你不能直接用AI虚构的假数据,这个东西是自己对自己负责的部分。你在有AI之前,大家也会去网页上面、搜索引擎上面用,甚至去网络里面抄,怎么你也要禁止使用搜索引擎吗?这明显不是。现在这里的需求性和功能性根本没有办法论证成功。
再往下比,你跟我说今天所有AI,它就让大家的所有创新点下降,思维懒惰了。那这个情况下,你告诉我那个下降的8.4分是怎么造成的?请你给我说清楚它的原因和全部逻辑,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对辩,反方二辩计时1分30秒。
能听清吗?可以。那但是当下的样态就是有的学校查,有的学校不查。那么我们作为一个科研领域,是否应该立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规定怎么查呀?
你有任何举证,证明当下大家各个差异的标准是没有办法满足各个学校的需求,而我们需要用新型立法的方式去对AI的使用进行规制吗?
其实AI作为一篇学术论文,在学术圈发表,总得有一个统一的统计标准吧。
AI最开始的时候大家没有限制,所以出现了你说的乱象。后面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课程使用需求和学生的总体素质,出台了不同标准的对AI的限制,比如说有的限制40%,有的全部禁止。你要向大家论证,当下的这些制度是不够的,需要有一个立法一样的严格标准去一刀切地禁止大家使用,你没有论证到这件事儿。
第二,就是你方通篇的逻辑是“有人会偷懒,所以要用立法”。同样的,也有人会抄作业,为什么抄作业这种事情不是用校规来管,而是要用法律来管?
我们需要对科研进行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当下各高校对于AI的使用规则不同,有的学校可以用,有的学校禁止用。那么今天我用一分钟用AI写10篇论文,而其他学生需要花一天时间,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呀。
不是要用法律的严格方式去用强权压迫,照你这个逻辑,大家防治中小学生带手机进学校,直接把它写到法律里面,谁带谁枪毙,这样是不是最好?法律是强权压迫,它只是给我们进行一个统一的标准,然后保证我们实施呀。
谢谢。我的逻辑恰恰是让大家去证明很多东西,它只需要承担自己在校内的一些责任,或者对自己的学术负责的情况下,是不需要通过立法的。立法了以后它的意义是什么?是你违反了以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它最后是你对于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性和对于社会制度进行的严格践踏性,而至少我觉得你所谓的学术不端这个东西压根就达不到你方所说的这部分严重程度。
那么继续往下请教,比如说当下的立法成本可能存在很大的投入,你哪怕比较一下这件事情。但是不同的需求条件是不一样的。比如考试作弊,它可以用校规来规范,但是我高考作弊就需要立法,因为它涉及学术不端,会影响往后很多人的科研生产。比如说有人之前在癌症研究领域发表了假数据,往后几十年的人都在用他这个假数据,所以才导致我国的科研无法进步啊。高等教育具有普适性,所以你的态度是,我在普通的考试做了一次弊,都要……
丰富啊,这些高等教育具有普适性,所以你的态度是,我在普通的考试做了一次弊,都要拿去枪毙,或者判个三年五年?不对呀,在普通的考试作弊可以用校规,但是高考作弊的适用条件是不同的,这你证不出来普适性的需求,那你就是在浪费立法资源。
而后续我向大家去证明,这一部分需要立法了以后,你在使用的授权成本会大大加大,学校的使用和科研的经费……后续请向大家解释。谢谢诸位。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对辩,反方二辩计时1分30秒。
能听清吗?可以。那但是当下的样态就是有的学校查,有的学校不查。那么我们作为一个科研领域,是否应该立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规定怎么查呀?
你有任何举证,证明当下大家各个差异的标准是没有办法满足各个学校的需求,而我们需要用新型立法的方式去对AI的使用进行规制吗?
其实AI作为一篇学术论文,在学术圈发表,总得有一个统一的统计标准吧。
AI最开始的时候大家没有限制,所以出现了你说的乱象。后面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课程使用需求和学生的总体素质,出台了不同标准的对AI的限制,比如说有的限制40%,有的全部禁止。你要向大家论证,当下的这些制度是不够的,需要有一个立法一样的严格标准去一刀切地禁止大家使用,你没有论证到这件事儿。
第二,就是你方通篇的逻辑是“有人会偷懒,所以要用立法”。同样的,也有人会抄作业,为什么抄作业这种事情不是用校规来管,而是要用法律来管?
我们需要对科研进行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当下各高校对于AI的使用规则不同,有的学校可以用,有的学校禁止用。那么今天我用一分钟用AI写10篇论文,而其他学生需要花一天时间,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呀。
不是要用法律的严格方式去用强权压迫,照你这个逻辑,大家防治中小学生带手机进学校,直接把它写到法律里面,谁带谁枪毙,这样是不是最好?法律是强权压迫,它只是给我们进行一个统一的标准,然后保证我们实施呀。
谢谢。我的逻辑恰恰是让大家去证明很多东西,它只需要承担自己在校内的一些责任,或者对自己的学术负责的情况下,是不需要通过立法的。立法了以后它的意义是什么?是你违反了以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它最后是你对于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性和对于社会制度进行的严格践踏性,而至少我觉得你所谓的学术不端这个东西压根就达不到你方所说的这部分严重程度。
那么继续往下请教,比如说当下的立法成本可能存在很大的投入,你哪怕比较一下这件事情。但是不同的需求条件是不一样的。比如考试作弊,它可以用校规来规范,但是我高考作弊就需要立法,因为它涉及学术不端,会影响往后很多人的科研生产。比如说有人之前在癌症研究领域发表了假数据,往后几十年的人都在用他这个假数据,所以才导致我国的科研无法进步啊。高等教育具有普适性,所以你的态度是,我在普通的考试做了一次弊,都要……
丰富啊,这些高等教育具有普适性,所以你的态度是,我在普通的考试做了一次弊,都要拿去枪毙,或者判个三年五年?不对呀,在普通的考试作弊可以用校规,但是高考作弊的适用条件是不同的,这你证不出来普适性的需求,那你就是在浪费立法资源。
而后续我向大家去证明,这一部分需要立法了以后,你在使用的授权成本会大大加大,学校的使用和科研的经费……后续请向大家解释。谢谢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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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攻防焦点:
下面有请正方4辩质询反方2辩。这样你能听清吗?
正方4辩:小阳,你好。第一件事情,同学,你告诉我高考作弊了要不要立法解决?
反方2辩:我觉得高等教育的这种普适性和高考的特殊性是完全...
正方4辩:完全回答我,老师回答我,所以犯法的,要不要立法解决?高考作弊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学术不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反方2辩:来郑,你告诉我学术造假是不是社会严重的危害性?
正方4辩:我抄了个作业,哪有上升到你说的学术造假?学术造假老师,你不要错过辩题,学术造假。你听我的类比,如果他造假砸到你...
反方2辩:类比老师,你然好最少,对方也不敢回应这一层,我就检验好了,学术造假一定会给社会带来必然的危害。
正方4辩:所以说,我方今天也不禁止你正常使用。如果说你觉得我现在这学术造假影响你正常使用了,那你也在学术造假影响你正常使用了?那你也在学术造假好吧?
正方4辩:所以说,我再继续往下问对方辩友,你告诉我现状的实施能不能解决学术造假的问题?纯粹的偷换偷导弹要枪毙,偷个偷个一块钱也要...你直接把我问题好了。你告诉我现行的法律能不能解决我AI学术雅的问题?
反方2辩:那1万份的撤稿到底会不会造成社会影响,完全不需要立法,这个所谓1万份撤稿可能是他的创作的能力。
正方4辩:我跟你说一遍了,来,你听我讲,至少说SCI撤稿1万份,它是一个后端的后改正,我前置的预防有什么错误。
反方2辩:不是啊,我没有不知道你这个东西为什么不能通过规则和校规的制定来解决。
正方4辩:你不要还是没有回答,管理也好。所以,学这件事情你也承认了你解决不了。我继续往下问,我根据你第一条需求性,你告诉我说相关从业人员喜欢用AI,所以不该立法,是这个意思吗?
反方2辩:对呀,不然的话,你会加限制AI使用造假为什么会侵占你的正常使用?因为如果你立法规矩了以后,后面合理的使用AI,你也需要很强。
正方4辩:对不?没有,你今天是不是想告诉我解决力的部分,你可能会陷到人的智能使用,对不对?
反方2辩:完全不是解决力,是你后面的授权也需要成本。
正方4辩:没有没有,你就告诉我,你是不是今天害怕他会限制你正常使用对不对?
反方2辩:不是你什么社会状态都比比较,你就跟我说,只要管得住我们就要用严法,没有比较好,我直接问你好了。
正方4辩:对方辩友来,我在我这里有国外的数据啊,他他在立陶宛一所大学,他可以真正用自己的AI检测数据,然后查出来你是否是代写还是辅助了,以至于他查了10名选手安全的行为,并开除了这10名同学。就是说你告诉我,我这一层不干扰你使用的弊害杂到了,是不是可以不是开除已经能管住了,为什么要立法,为什么要立法?为什么他用了以后不只要开除太对了,没有。
正方4辩:所以你可以看到的是,这是我给你国外的数据,他可以去开除。但是我现在在在国内,我给你往下讲讲下一层在国内有很多这个AI工厂,还有以社会自然人的身份去发表相关论文,它是没有学校去规范的,所以这一层西怎么解决?
反方2辩:那那就去开除啊,那就去用校规去规。
正方4辩:对我都跟你说了,第一,AI论文学术工厂,它是社会上的。第二,我以个人社会人的身份去发表,我造假的怎么解决?你方只有撤稿,对不对?
反方2辩:不是学校管理的方式,居然要用立法吗?学校是执法机关吗?
正方4辩:至好至少社会这部分,我截下来,你不敢回,你是没有办法解决的,我们可以解决。所以说,我再给你打学校的地方啊,所以你告诉我,我学生到假,现在只给我一个撤稿的撤啊,还是那个网站撤稿,而不是学校给我怎么样?你觉得限任力够吗?
反方2辩:不是撤稿不够,那就是学校或者学界给予处分,为什么要立法?为什么执法机关给你负法律责任?你举证过这件事儿吗?
正方4辩:学校有处分,所以我今天告诉你的是,天津科技大学有不是百分之限制40%,北京大学限制16%。你告诉我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适不适用?
反方2辩:不是,那他为什么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你也没举证这件事儿。
正方4辩:嗯,好,至少说我们现在刚才看到的是有A国内的AI高校,高校对AI这方面的限制是完全不够的。就是我们看到现状也要感谢,谢谢你没有时间了。
反方2辩:他为什么标准不一样?因为每个学校对于AI教学的使用的逻辑不同,所以不同的方式更适用于每个学校的要求,而他方间所有的概率是可能现在处罚不重,但是处罚不重,那你就加大学界和学校的处罚,为什么要立法去承担法律的责任呢?这是一种严法,这是种法律对于普通民众的霸凌,谢谢诸位。
下面有请正方4辩质询反方2辩。这样你能听清吗?
正方4辩:小阳,你好。第一件事情,同学,你告诉我高考作弊了要不要立法解决?
反方2辩:我觉得高等教育的这种普适性和高考的特殊性是完全...
正方4辩:完全回答我,老师回答我,所以犯法的,要不要立法解决?高考作弊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学术不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反方2辩:来郑,你告诉我学术造假是不是社会严重的危害性?
正方4辩:我抄了个作业,哪有上升到你说的学术造假?学术造假老师,你不要错过辩题,学术造假。你听我的类比,如果他造假砸到你...
反方2辩:类比老师,你然好最少,对方也不敢回应这一层,我就检验好了,学术造假一定会给社会带来必然的危害。
正方4辩:所以说,我方今天也不禁止你正常使用。如果说你觉得我现在这学术造假影响你正常使用了,那你也在学术造假影响你正常使用了?那你也在学术造假好吧?
正方4辩:所以说,我再继续往下问对方辩友,你告诉我现状的实施能不能解决学术造假的问题?纯粹的偷换偷导弹要枪毙,偷个偷个一块钱也要...你直接把我问题好了。你告诉我现行的法律能不能解决我AI学术雅的问题?
反方2辩:那1万份的撤稿到底会不会造成社会影响,完全不需要立法,这个所谓1万份撤稿可能是他的创作的能力。
正方4辩:我跟你说一遍了,来,你听我讲,至少说SCI撤稿1万份,它是一个后端的后改正,我前置的预防有什么错误。
反方2辩:不是啊,我没有不知道你这个东西为什么不能通过规则和校规的制定来解决。
正方4辩:你不要还是没有回答,管理也好。所以,学这件事情你也承认了你解决不了。我继续往下问,我根据你第一条需求性,你告诉我说相关从业人员喜欢用AI,所以不该立法,是这个意思吗?
反方2辩:对呀,不然的话,你会加限制AI使用造假为什么会侵占你的正常使用?因为如果你立法规矩了以后,后面合理的使用AI,你也需要很强。
正方4辩:对不?没有,你今天是不是想告诉我解决力的部分,你可能会陷到人的智能使用,对不对?
反方2辩:完全不是解决力,是你后面的授权也需要成本。
正方4辩:没有没有,你就告诉我,你是不是今天害怕他会限制你正常使用对不对?
反方2辩:不是你什么社会状态都比比较,你就跟我说,只要管得住我们就要用严法,没有比较好,我直接问你好了。
正方4辩:对方辩友来,我在我这里有国外的数据啊,他他在立陶宛一所大学,他可以真正用自己的AI检测数据,然后查出来你是否是代写还是辅助了,以至于他查了10名选手安全的行为,并开除了这10名同学。就是说你告诉我,我这一层不干扰你使用的弊害杂到了,是不是可以不是开除已经能管住了,为什么要立法,为什么要立法?为什么他用了以后不只要开除太对了,没有。
正方4辩:所以你可以看到的是,这是我给你国外的数据,他可以去开除。但是我现在在在国内,我给你往下讲讲下一层在国内有很多这个AI工厂,还有以社会自然人的身份去发表相关论文,它是没有学校去规范的,所以这一层西怎么解决?
反方2辩:那那就去开除啊,那就去用校规去规。
正方4辩:对我都跟你说了,第一,AI论文学术工厂,它是社会上的。第二,我以个人社会人的身份去发表,我造假的怎么解决?你方只有撤稿,对不对?
反方2辩:不是学校管理的方式,居然要用立法吗?学校是执法机关吗?
正方4辩:至好至少社会这部分,我截下来,你不敢回,你是没有办法解决的,我们可以解决。所以说,我再给你打学校的地方啊,所以你告诉我,我学生到假,现在只给我一个撤稿的撤啊,还是那个网站撤稿,而不是学校给我怎么样?你觉得限任力够吗?
反方2辩:不是撤稿不够,那就是学校或者学界给予处分,为什么要立法?为什么执法机关给你负法律责任?你举证过这件事儿吗?
正方4辩:学校有处分,所以我今天告诉你的是,天津科技大学有不是百分之限制40%,北京大学限制16%。你告诉我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适不适用?
反方2辩:不是,那他为什么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你也没举证这件事儿。
正方4辩:嗯,好,至少说我们现在刚才看到的是有A国内的AI高校,高校对AI这方面的限制是完全不够的。就是我们看到现状也要感谢,谢谢你没有时间了。
反方2辩:他为什么标准不一样?因为每个学校对于AI教学的使用的逻辑不同,所以不同的方式更适用于每个学校的要求,而他方间所有的概率是可能现在处罚不重,但是处罚不重,那你就加大学界和学校的处罚,为什么要立法去承担法律的责任呢?这是一种严法,这是种法律对于普通民众的霸凌,谢谢诸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反方4辩质询正方2辩。
反方4辩:我的声音可以听到吧? 正方2辩:可以的。
反方4辩:(对方发言似乎有些混乱)我确认一下,今天正方所论证的所有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弊害,无非是有人使用AI进行可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要解决这个问题,你准备通过立什么样子的法来解决?
正方2辩:(推测为正方回答)专项立法,就是将AI使用明确划分界限,普通本科AI使用率应该在40%以下。随着论文学生学术影响力加大,而AI含量降低,所以立法除了划定统一界限,还有什么别的作用吗?
反方4辩:有什么别的吗? 正方2辩:它可以严加管制学生的行为。你非告诉我说要划定统一的标准,可是划定统一的标准和严格管制之间有明显的区别。我想问,现在是不是很多学校对AI的管制是严格不够的? 反方4辩:(推测为反方回应)我方觉得,学校也可以通过校规进行管理。比如说,如果现在存在学校对AI的管制不够严格的情况,那你提出的统一标准很明显不能解决你方所谓的“有人使用AI而不被管制”的问题。
反方4辩:我回来问你,根据目前我国的学位法,当学位论文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之后,若使用AI本身可以被法律解释为一种代写,会面临撤销学位与注销证书的后果。所以目前是不是法律已经有对使用AI并且带来不良行为后果的管制?
正方2辩:您今天包括之前给我的口径都像是,因为学术造假,所以事后会被撤销。但是我也认为学术造假是不对的行为。我的问题是,目前法律的规制,如果你AI代写超过所制定的标准,达到严重的程度,会有撤销学位和注销证书的后果。你觉得现状法律不够的地方在哪?你要怎么进一步加强?
反方4辩:我们不应该在危害出现之后再进行治理,而是应该……(被打断) 正方2辩:(打断)你觉得不应该等危害出现之后再治理,可是法律的作用本身不就是威慑作用以及对社会的惩罚吗?你的法律是怎么在事前就让他绝对不会做的?
反方4辩:但是后续的这些后果,比如学术秩序混乱,这都属于市场调节呀。而且那你要怎么做呢? 正方2辩:我的意思是不应该等到事后,不然呢? 反方4辩:不然呢?你能重复一遍吗? 正方2辩:不是,如果不是在事后,我说,如果你违反了规定,我要给你惩罚。不然呢?法律还能做什么呢? 反方4辩:对呀,但是有立法它是有一个规定。就比如说,那么今天我们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规定。也就是如果你使用AI要面临处罚这件事情,现状下的学位法已经有规定了。所以正方的所有好处只来源于一件事情,叫做我们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有惩罚的立法在你的立法里面没有任何新的内容。那我就好奇了,为什么你觉得现状下的高校需要一个统一化的论文AI类标准?
正方2辩:我刚也说了,论文属于科研论文,是发布在整个学术圈的,包括毕业论文也需要外校老师进行盲选。高等教育的论文不只有你方所谓的要发布到专业平台的,我且不论发布到专业平台的情况,高校已经有自己的AIGC审查机制。高等教育有没有存在一些期末考试,是非专业性课程,不发布到那些平台的?你对于这一部分的论文是怎么样进行AI规制的?
反方4辩:但是我们的毕业论文也需要进行外校老师盲审啊。而且不能说不是专业课就可以使用AI。问题是这个东西现状下有规矩啊,你的进一步规矩在哪里?我一点都没有看到。
下面有请反方4辩质询正方2辩。
反方4辩:我的声音可以听到吧? 正方2辩:可以的。
反方4辩:(对方发言似乎有些混乱)我确认一下,今天正方所论证的所有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弊害,无非是有人使用AI进行可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要解决这个问题,你准备通过立什么样子的法来解决?
正方2辩:(推测为正方回答)专项立法,就是将AI使用明确划分界限,普通本科AI使用率应该在40%以下。随着论文学生学术影响力加大,而AI含量降低,所以立法除了划定统一界限,还有什么别的作用吗?
反方4辩:有什么别的吗? 正方2辩:它可以严加管制学生的行为。你非告诉我说要划定统一的标准,可是划定统一的标准和严格管制之间有明显的区别。我想问,现在是不是很多学校对AI的管制是严格不够的? 反方4辩:(推测为反方回应)我方觉得,学校也可以通过校规进行管理。比如说,如果现在存在学校对AI的管制不够严格的情况,那你提出的统一标准很明显不能解决你方所谓的“有人使用AI而不被管制”的问题。
反方4辩:我回来问你,根据目前我国的学位法,当学位论文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之后,若使用AI本身可以被法律解释为一种代写,会面临撤销学位与注销证书的后果。所以目前是不是法律已经有对使用AI并且带来不良行为后果的管制?
正方2辩:您今天包括之前给我的口径都像是,因为学术造假,所以事后会被撤销。但是我也认为学术造假是不对的行为。我的问题是,目前法律的规制,如果你AI代写超过所制定的标准,达到严重的程度,会有撤销学位和注销证书的后果。你觉得现状法律不够的地方在哪?你要怎么进一步加强?
反方4辩:我们不应该在危害出现之后再进行治理,而是应该……(被打断) 正方2辩:(打断)你觉得不应该等危害出现之后再治理,可是法律的作用本身不就是威慑作用以及对社会的惩罚吗?你的法律是怎么在事前就让他绝对不会做的?
反方4辩:但是后续的这些后果,比如学术秩序混乱,这都属于市场调节呀。而且那你要怎么做呢? 正方2辩:我的意思是不应该等到事后,不然呢? 反方4辩:不然呢?你能重复一遍吗? 正方2辩:不是,如果不是在事后,我说,如果你违反了规定,我要给你惩罚。不然呢?法律还能做什么呢? 反方4辩:对呀,但是有立法它是有一个规定。就比如说,那么今天我们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规定。也就是如果你使用AI要面临处罚这件事情,现状下的学位法已经有规定了。所以正方的所有好处只来源于一件事情,叫做我们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有惩罚的立法在你的立法里面没有任何新的内容。那我就好奇了,为什么你觉得现状下的高校需要一个统一化的论文AI类标准?
正方2辩:我刚也说了,论文属于科研论文,是发布在整个学术圈的,包括毕业论文也需要外校老师进行盲选。高等教育的论文不只有你方所谓的要发布到专业平台的,我且不论发布到专业平台的情况,高校已经有自己的AIGC审查机制。高等教育有没有存在一些期末考试,是非专业性课程,不发布到那些平台的?你对于这一部分的论文是怎么样进行AI规制的?
反方4辩:但是我们的毕业论文也需要进行外校老师盲审啊。而且不能说不是专业课就可以使用AI。问题是这个东西现状下有规矩啊,你的进一步规矩在哪里?我一点都没有看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逻辑规则使用说明:反方主要使用归谬法(若统一标准能解决问题,则现状校规为何不行)、诉诸因果(现有法律已能规制,故无需新法);正方主要使用诉诸需求(现状管制不够,需要更严格统一的标准)、提出新场景(非专业课程论文)试图突破对方防线。)
(正方二辩·中场小结)
反方二辩至今未对正方观点进行有效反驳,仅重复声称正方未证明需求性与分数性,但未提出具体理由或论证。反方称“现行法律规定已足够好”,却未解释“足够好”的依据。而现实情况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大学生利用AI解决问题的现象依然存在,其能力随AI普及下降的问题也未得到改善。
我方认为,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的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与创新思维。校方提出的政策是通过立法限制校园网外学生IP地址连接AI使用软件及网址,试图从根本上杜绝AI在学术中的不当使用。这一思路类似于“没收作业以杜绝抄袭”,但AI与抄袭本质不同,且该政策可能对学生正常通信能力造成影响。
然而,正方已提供大量实战数据表明,使用AI会导致创造能力与思考能力下降,而这些能力正是科研与高等教育的核心。因此,我方坚决反对通过专项立法对AI使用施加严格限制,而应探索更合理的引导与规范方式,而非简单禁止。
(正方二辩·中场小结)
反方二辩至今未对正方观点进行有效反驳,仅重复声称正方未证明需求性与分数性,但未提出具体理由或论证。反方称“现行法律规定已足够好”,却未解释“足够好”的依据。而现实情况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大学生利用AI解决问题的现象依然存在,其能力随AI普及下降的问题也未得到改善。
我方认为,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的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与创新思维。校方提出的政策是通过立法限制校园网外学生IP地址连接AI使用软件及网址,试图从根本上杜绝AI在学术中的不当使用。这一思路类似于“没收作业以杜绝抄袭”,但AI与抄袭本质不同,且该政策可能对学生正常通信能力造成影响。
然而,正方已提供大量实战数据表明,使用AI会导致创造能力与思考能力下降,而这些能力正是科研与高等教育的核心。因此,我方坚决反对通过专项立法对AI使用施加严格限制,而应探索更合理的引导与规范方式,而非简单禁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有请反方二辩进行中场小结,时间1分30秒,谢谢。
为什么高考作弊要坐牢?因为高考是国家举办的,你作弊是在藐视国家的权威,所以国家作为执法机关,会用法律来惩罚你。而学校考试作弊,你是藐视了学校的权威,所以学校会用校规去制裁你。所以,你当前的举证是当下大家在学校的一些行为,可能会有作弊或者偷懒的学术不端。这个行为为什么要越级使用法律去规制和管制?这是你方需要举证的第二点。你方认为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统一的标准为什么适用于对当下你方团队的举证?我方告诉你,为什么当下的标准是浮动的?因为各个学校对于AI的使用和AI的研究投入不一样。投入多的学校限制多,投入少的学校限制少。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让那些本来不需要通过这种严格立法渠道的学校,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申请和获得所谓的立法授权,增加对AI使用授权的成本怎么办?你方从来没有向大家解释,现在认为是当下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目前的中国民法典、中国网络安全法,以及中国相关的AI新法已经明确满足这一部分需求。为什么你方还认为需要再立一个法律去规制学术行为?这里的重复立法成本要不要承担?你方从来没有向大家举证。
所以在我方看来,为什么这种方式不好?它会带来两个弊端。第一个弊端是什么?第一个弊端是它会增加我们的授权成本。比如说像吗啡这类严格立法管制的药品,如果你要使用它,就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进行审批,其价格也会因此上升而变得很昂贵。所以换而言之,如果你立法强制限制所谓的人工智能的使用,那么高校在人工智能的研究和使用上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第二个弊端是什么?是到2025年,一年就增加了29个新兴的跟AI有关的岗位,这类专业的学生如果要增加更大的成本,谁来为这钱买单?我不知道,谢谢各位。
有请反方二辩进行中场小结,时间1分30秒,谢谢。
为什么高考作弊要坐牢?因为高考是国家举办的,你作弊是在藐视国家的权威,所以国家作为执法机关,会用法律来惩罚你。而学校考试作弊,你是藐视了学校的权威,所以学校会用校规去制裁你。所以,你当前的举证是当下大家在学校的一些行为,可能会有作弊或者偷懒的学术不端。这个行为为什么要越级使用法律去规制和管制?这是你方需要举证的第二点。你方认为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统一的标准为什么适用于对当下你方团队的举证?我方告诉你,为什么当下的标准是浮动的?因为各个学校对于AI的使用和AI的研究投入不一样。投入多的学校限制多,投入少的学校限制少。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让那些本来不需要通过这种严格立法渠道的学校,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申请和获得所谓的立法授权,增加对AI使用授权的成本怎么办?你方从来没有向大家解释,现在认为是当下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目前的中国民法典、中国网络安全法,以及中国相关的AI新法已经明确满足这一部分需求。为什么你方还认为需要再立一个法律去规制学术行为?这里的重复立法成本要不要承担?你方从来没有向大家举证。
所以在我方看来,为什么这种方式不好?它会带来两个弊端。第一个弊端是什么?第一个弊端是它会增加我们的授权成本。比如说像吗啡这类严格立法管制的药品,如果你要使用它,就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进行审批,其价格也会因此上升而变得很昂贵。所以换而言之,如果你立法强制限制所谓的人工智能的使用,那么高校在人工智能的研究和使用上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第二个弊端是什么?是到2025年,一年就增加了29个新兴的跟AI有关的岗位,这类专业的学生如果要增加更大的成本,谁来为这钱买单?我不知道,谢谢各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双方各单边计时4分钟,正方先发言。国内高校发论文,不是国家发的,不是国家办的,所以二次查询的撤稿资源浪费,你不谈撤稿是要浪费资源的。你只跟我,你只在质疑说我可能立法会有支出,你比吧,凭啥可是他本身你在提交论文的时候要教你的AI率。如果你AI率过高,你是审批不通过的,我不太理解,这次我就算撤销了这的资源在哪里,你到现在才给我评价你的政策方案,我质疑你这个方案的可执行性。你的方案叫做所有带着学生IP的都不可以使用AI。你是怎么落实下来的?我用豆包可不可以查具?你怎么实施你的方案呢?不是因为这个部分好检证出来,但是那些更困难的地方它无法检证出来。
下一件事情,这不就是正方所讲的标准不一吗?你给我举一举,你敢不敢跟我举证?全国大部分高校都在对AI进行限制,我方起码发现,至少北京部分学校,目前都没有明文规定对AI进行限制。哦,不是,在学校还要求我们不要上课刷抖音,不要把手机带进教室呢,你是不是觉得也要立法,谁带手机进去刷抖音判个3年5年?你的态度是不是不是你自己讲的要有严重的社会影响,带手机进去社会影响起码不大。可是写论文这件事情如果出问题,它危害的是整个国家的学术圈,所以按你的意思,即使危害学术圈,因为这个立法太严格了,我也不立?不是,来来来,你负责任地举证,目前我国有哪些学校是没有对AI进行处罚、进行管制的,以及在你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时,有哪一个学校是对于AI使用率是没有要求的。至少根据我国的学位法,如果存在代写情况,而AI本身是可以被解释为代写情况之下,会被认定为学术不端,需要承担撤销学位和注销证书的后果。我不太理解在现状之下,法律没有做完善的地方在哪里。
我认为法律没有做完善的地方,就是因为前端到底怎么背景的学我。我好奇的是,你的政策方案是叫做所有带着学生IP的都不可以使用AI。你假规制他不可以使用,你的政策是怎么落地的?校园网可以规定啊,校园网还不准我上国外网站呢,所以这部分完全可以解决。下一个部分是,如果你觉得今天这个法律可以被校规所代替,那正如我方四辩所举的例子一样,有些校外的黑论文工厂用AI进行这些学术造假事件,你怎么解决?不是,所以看你的政策方案恰恰没有办法解决这一部分黑论文。你只在规制校园网不可以登AI,我不登校园网不就可以登AI了?所以,你的政策方案对于现状的解决率是一点都不存在的。
我回过来跟你比较,你无非是觉得靠你的政策方案就可以降低大家的AI代写率,可是问题是在于你的政策方案比现状的政策好在哪里呢?好的地方在于它较为严格,因为现状之下,根本没有任何一个政策在告诉大家前端你在进行限制,你都把自主的材料权放给学校的,学校怎么可能限制那些黑论文工厂呢?所以往下讲的是我们讲只有校内IP能使用学术AI,所以这个态度延伸出来的是你告诉我校外的黑论文通常怎么用,是不是有效果。不是我真的不太理解为什么所有的AI造假、所有的学术不端都是由你所谓的论文AI、学术AI才可以做成的,像拆PPT、像DPP、像豆包,他们很明显都会是学生目前在写论文、搜集资料的时候使用的工具,你的方案是怎么规制这一部分呢?我是一点都没有看出来。所以往后你告诉我说,只要有了统一的标准,就可以对他们进行规制,可是问题是学术论文的代写本身就是目前法律所规制的情况,学校为什么会不满足这一部分,你准备举证吗?问题是你真的没举证。
这是实际上的下一件事情是你这个逻辑就好像是因为用刀也可以杀人,所以我不该进枪一样。可以,枪这个东西它的影响就是很恶劣,所以我该限制它。往下讲的部分是最起码你也没有举证,道德的部分是你真的在举证,这个社会或者这个高校圈真的有一条统一的共识,这个共识叫做我们要限制AI。有的学校限制了,有的学校不限制,怎么了?这是为什么我的标准呢?我这件事得要负责一点来讲,你真的能给我举证出来,目前我国有哪一个学校对于AI是不管制的吗?至少从我国目前的法律出发来看,对于AI是存在限制的,如果这个学校本身不进行管制,它本身与我国的法律所传递出来的理念是不一致的,它应该被改正。
所以我好奇的事情是在于你的政策最终落到地,要解决的是人们会、学生会使用AI进行造假的问题,你是怎么论证出来你的解决率可以解决这一部分需求的?
(反方发言)
好,现在我们来看现状是什么?是你要比一个AI查询率第一的,只要你把这个AI查去做了,你就可以往上走,所以它有很多的AI工厂去支撑这样的AI产业链,然后去做这样的相关的事情,它是可以的,它有自己的规避技术。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在国外确实有现实的技术告诉你,可以去区分你的代写和你的辅助到底有什么区别,所以这个上是可行的。但是我告诉你的是这种技术就需要花钱,你去投SSAS,你去投,你去投知网的那些检测技术,你是需要花钱买的,都是几百万级别的支出。所以说,对,这就是我看到统一背后,第一有国家政策支持,第二它可以给这些审稿人更多的培训,然后第三,我有当下的教育部和法院都在强力支持,这样和法院的推出,就是因为我们看到的这种AI造假的现状,是我们已经在支付不起的。
所以你方告诉我,你方有没有一个大学真的就能在这里,只要来国内就可以分自己的责任。只要他造假了我给他强制推出,就好像当年的翟天临一样。就是我听下来,你刚刚在讲的是在论证我方的方法论,你也觉得法律强制的规定好像没有什么效果,真正最管用的是那个检测的标准,究竟是单单只查AI率,还是我可以查到你背后对AI的使用情况。你说的很好呀,把你说的那个方案引进到我国,目前对于所有发布论文的AI查询情况不就OK了吗?为什么这件事情需要靠立法才能做到呢?问题第一,每个学校之间有的引用,有的不引用怎么办?第二,所以只有国家通过统一的调控,而这种统一的调控通过立法来体现。你举证吧,为啥不可以?不是有的学校在管,有的学校管的多管的少,是因为他需求的不同,你认为是有的学校不作为,你的举证是什么?告诉大家,起码你也没有举证大家真的做到了。起码我方有举证,他的标准不一样,我们觉得标准不一样很可怕。
所以我看你的态度,你的态度就是起码有些水论文,你可以承认造假,对吧?我当然有举证,比如说我现在申请的新南威尔士大学,他对于AI的规制就只占40%,为什么?因为他认为60%的部分,他都需要AI辅助他进行教学的部分。这个时候,如果你需要控制到100%,这反而是在反向过来增加这个学校的科研成本。所以这是你立法一刀切带来的弊端的部分。所以我真的很好奇,你说可能有人会造假,可能有人会做出一些不端、违反校规的行为,为什么要立法呀?学校是执法机关吗?不是。清华大学定20%是清华大学钱多是吧?不是教育部投资,学校出钱,国家出政策扶持,等于国家要立法去禁止吗?所以起码你的学校跟清华大学标准不一样,论文沉了往下讲的是,最起码你也觉得有些论文可以拿AI写一写,对吧?我学校没有清华人,我发过那么多,所以我学校就不用管的那么多,所以你为什么我就要花那么多钱去完成你那个所谓立法的部分?
往下讲的部分我最后注意一遍,有些水论文可以拿来写一写。写了为什么要判刑,举证一下,对啊,因为他影响比较大,起码我们觉得在整个中国的学术圈以内,这个东西就会产生了很多不良影响。虽然我们觉得影响整个学术圈的力量,可是我原来用青。
双方各单边计时4分钟,正方先发言。国内高校发论文,不是国家发的,不是国家办的,所以二次查询的撤稿资源浪费,你不谈撤稿是要浪费资源的。你只跟我,你只在质疑说我可能立法会有支出,你比吧,凭啥可是他本身你在提交论文的时候要教你的AI率。如果你AI率过高,你是审批不通过的,我不太理解,这次我就算撤销了这的资源在哪里,你到现在才给我评价你的政策方案,我质疑你这个方案的可执行性。你的方案叫做所有带着学生IP的都不可以使用AI。你是怎么落实下来的?我用豆包可不可以查具?你怎么实施你的方案呢?不是因为这个部分好检证出来,但是那些更困难的地方它无法检证出来。
下一件事情,这不就是正方所讲的标准不一吗?你给我举一举,你敢不敢跟我举证?全国大部分高校都在对AI进行限制,我方起码发现,至少北京部分学校,目前都没有明文规定对AI进行限制。哦,不是,在学校还要求我们不要上课刷抖音,不要把手机带进教室呢,你是不是觉得也要立法,谁带手机进去刷抖音判个3年5年?你的态度是不是不是你自己讲的要有严重的社会影响,带手机进去社会影响起码不大。可是写论文这件事情如果出问题,它危害的是整个国家的学术圈,所以按你的意思,即使危害学术圈,因为这个立法太严格了,我也不立?不是,来来来,你负责任地举证,目前我国有哪些学校是没有对AI进行处罚、进行管制的,以及在你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时,有哪一个学校是对于AI使用率是没有要求的。至少根据我国的学位法,如果存在代写情况,而AI本身是可以被解释为代写情况之下,会被认定为学术不端,需要承担撤销学位和注销证书的后果。我不太理解在现状之下,法律没有做完善的地方在哪里。
我认为法律没有做完善的地方,就是因为前端到底怎么背景的学我。我好奇的是,你的政策方案是叫做所有带着学生IP的都不可以使用AI。你假规制他不可以使用,你的政策是怎么落地的?校园网可以规定啊,校园网还不准我上国外网站呢,所以这部分完全可以解决。下一个部分是,如果你觉得今天这个法律可以被校规所代替,那正如我方四辩所举的例子一样,有些校外的黑论文工厂用AI进行这些学术造假事件,你怎么解决?不是,所以看你的政策方案恰恰没有办法解决这一部分黑论文。你只在规制校园网不可以登AI,我不登校园网不就可以登AI了?所以,你的政策方案对于现状的解决率是一点都不存在的。
我回过来跟你比较,你无非是觉得靠你的政策方案就可以降低大家的AI代写率,可是问题是在于你的政策方案比现状的政策好在哪里呢?好的地方在于它较为严格,因为现状之下,根本没有任何一个政策在告诉大家前端你在进行限制,你都把自主的材料权放给学校的,学校怎么可能限制那些黑论文工厂呢?所以往下讲的是我们讲只有校内IP能使用学术AI,所以这个态度延伸出来的是你告诉我校外的黑论文通常怎么用,是不是有效果。不是我真的不太理解为什么所有的AI造假、所有的学术不端都是由你所谓的论文AI、学术AI才可以做成的,像拆PPT、像DPP、像豆包,他们很明显都会是学生目前在写论文、搜集资料的时候使用的工具,你的方案是怎么规制这一部分呢?我是一点都没有看出来。所以往后你告诉我说,只要有了统一的标准,就可以对他们进行规制,可是问题是学术论文的代写本身就是目前法律所规制的情况,学校为什么会不满足这一部分,你准备举证吗?问题是你真的没举证。
这是实际上的下一件事情是你这个逻辑就好像是因为用刀也可以杀人,所以我不该进枪一样。可以,枪这个东西它的影响就是很恶劣,所以我该限制它。往下讲的部分是最起码你也没有举证,道德的部分是你真的在举证,这个社会或者这个高校圈真的有一条统一的共识,这个共识叫做我们要限制AI。有的学校限制了,有的学校不限制,怎么了?这是为什么我的标准呢?我这件事得要负责一点来讲,你真的能给我举证出来,目前我国有哪一个学校对于AI是不管制的吗?至少从我国目前的法律出发来看,对于AI是存在限制的,如果这个学校本身不进行管制,它本身与我国的法律所传递出来的理念是不一致的,它应该被改正。
所以我好奇的事情是在于你的政策最终落到地,要解决的是人们会、学生会使用AI进行造假的问题,你是怎么论证出来你的解决率可以解决这一部分需求的?
(反方发言)
好,现在我们来看现状是什么?是你要比一个AI查询率第一的,只要你把这个AI查去做了,你就可以往上走,所以它有很多的AI工厂去支撑这样的AI产业链,然后去做这样的相关的事情,它是可以的,它有自己的规避技术。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在国外确实有现实的技术告诉你,可以去区分你的代写和你的辅助到底有什么区别,所以这个上是可行的。但是我告诉你的是这种技术就需要花钱,你去投SSAS,你去投,你去投知网的那些检测技术,你是需要花钱买的,都是几百万级别的支出。所以说,对,这就是我看到统一背后,第一有国家政策支持,第二它可以给这些审稿人更多的培训,然后第三,我有当下的教育部和法院都在强力支持,这样和法院的推出,就是因为我们看到的这种AI造假的现状,是我们已经在支付不起的。
所以你方告诉我,你方有没有一个大学真的就能在这里,只要来国内就可以分自己的责任。只要他造假了我给他强制推出,就好像当年的翟天临一样。就是我听下来,你刚刚在讲的是在论证我方的方法论,你也觉得法律强制的规定好像没有什么效果,真正最管用的是那个检测的标准,究竟是单单只查AI率,还是我可以查到你背后对AI的使用情况。你说的很好呀,把你说的那个方案引进到我国,目前对于所有发布论文的AI查询情况不就OK了吗?为什么这件事情需要靠立法才能做到呢?问题第一,每个学校之间有的引用,有的不引用怎么办?第二,所以只有国家通过统一的调控,而这种统一的调控通过立法来体现。你举证吧,为啥不可以?不是有的学校在管,有的学校管的多管的少,是因为他需求的不同,你认为是有的学校不作为,你的举证是什么?告诉大家,起码你也没有举证大家真的做到了。起码我方有举证,他的标准不一样,我们觉得标准不一样很可怕。
所以我看你的态度,你的态度就是起码有些水论文,你可以承认造假,对吧?我当然有举证,比如说我现在申请的新南威尔士大学,他对于AI的规制就只占40%,为什么?因为他认为60%的部分,他都需要AI辅助他进行教学的部分。这个时候,如果你需要控制到100%,这反而是在反向过来增加这个学校的科研成本。所以这是你立法一刀切带来的弊端的部分。所以我真的很好奇,你说可能有人会造假,可能有人会做出一些不端、违反校规的行为,为什么要立法呀?学校是执法机关吗?不是。清华大学定20%是清华大学钱多是吧?不是教育部投资,学校出钱,国家出政策扶持,等于国家要立法去禁止吗?所以起码你的学校跟清华大学标准不一样,论文沉了往下讲的是,最起码你也觉得有些论文可以拿AI写一写,对吧?我学校没有清华人,我发过那么多,所以我学校就不用管的那么多,所以你为什么我就要花那么多钱去完成你那个所谓立法的部分?
往下讲的部分我最后注意一遍,有些水论文可以拿来写一写。写了为什么要判刑,举证一下,对啊,因为他影响比较大,起码我们觉得在整个中国的学术圈以内,这个东西就会产生了很多不良影响。虽然我们觉得影响整个学术圈的力量,可是我原来用青。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3分30秒。
谢谢。对方辩友的观点稍显混乱,我需要先明确一下。对方提出的需求性本质上是认为目前手机没有开始计时,但我注意到对方的问题在于,正方提出的政策方案是如何解决“学术AI滥用”这个核心问题的。对方前后口径不一致:前场称要对AI实施更严格的限制,后场又说要有统一的标准,最后甚至提到要直接禁止使用AI。对于你的政策方案,具体是要采用哪一种标准?请明确说明。
如果真如你所说要进一步严格限制,我国目前的法律已有规定:若存在代写、剽窃、伪造学术数据等不端行为,将撤销学位证书、吊销相关资质。这是对现有法律的明确应用。
第二,你方提出要统一标准。我很好奇,为什么国内需要统一的学术AI使用标准?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的学生能力存在差异。例如,本科生的学术要求可能相对较低,允许适当使用AI;而研究生则可能需要更高的原创性。此外,文科与理科对AI的依赖程度也不同:社会科学需要更多实地调研和文献综述,AI使用比例可能较高;理科则更侧重实验数据和自主计算,AI使用比例相对较低。不同学科、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本就存在差异,统一标准如何能有效规避这些差异?这是我方无法理解的。
最后,你方将政策方案简化为“直接限制学术AI的使用”,我实在无法认同。你所谓的“学术AI”具体指什么?是学生用于造假的AI工具吗?如果限制的是校园网内禁止使用AI,那么学生在宿舍、校外使用ChatGPT等工具是否不受约束?这种限制如何切实降低学术不端行为?我没有听到任何论证能证明你的方案能解决需求性问题。因此,正方提出的政策要么与现有政策重复,要么无法有效降低学生使用AI的学术不端风险。
但是,我需要顺着正方的逻辑继续分析。他们认为统一标准是好事,没有标准则很可怕。但这恰恰反映了当前教育环境的问题。例如,有些课程(如“刑案剧场”这类通识课)可能仅要求学生提交观影感受,而非专业分析。当国内存在“水课”占用时间的现象时,为什么这些课程必须被禁止使用AI?反方认为,国家专项立法不应一刀切,而应允许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差异化调整:专业课严格限制AI使用,通识课则可适当放宽,以应对课程考核需求。这种差异化管理既能保证学术诚信,又能避免过度限制影响教学效率。
下面有请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3分30秒。
谢谢。对方辩友的观点稍显混乱,我需要先明确一下。对方提出的需求性本质上是认为目前手机没有开始计时,但我注意到对方的问题在于,正方提出的政策方案是如何解决“学术AI滥用”这个核心问题的。对方前后口径不一致:前场称要对AI实施更严格的限制,后场又说要有统一的标准,最后甚至提到要直接禁止使用AI。对于你的政策方案,具体是要采用哪一种标准?请明确说明。
如果真如你所说要进一步严格限制,我国目前的法律已有规定:若存在代写、剽窃、伪造学术数据等不端行为,将撤销学位证书、吊销相关资质。这是对现有法律的明确应用。
第二,你方提出要统一标准。我很好奇,为什么国内需要统一的学术AI使用标准?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的学生能力存在差异。例如,本科生的学术要求可能相对较低,允许适当使用AI;而研究生则可能需要更高的原创性。此外,文科与理科对AI的依赖程度也不同:社会科学需要更多实地调研和文献综述,AI使用比例可能较高;理科则更侧重实验数据和自主计算,AI使用比例相对较低。不同学科、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本就存在差异,统一标准如何能有效规避这些差异?这是我方无法理解的。
最后,你方将政策方案简化为“直接限制学术AI的使用”,我实在无法认同。你所谓的“学术AI”具体指什么?是学生用于造假的AI工具吗?如果限制的是校园网内禁止使用AI,那么学生在宿舍、校外使用ChatGPT等工具是否不受约束?这种限制如何切实降低学术不端行为?我没有听到任何论证能证明你的方案能解决需求性问题。因此,正方提出的政策要么与现有政策重复,要么无法有效降低学生使用AI的学术不端风险。
但是,我需要顺着正方的逻辑继续分析。他们认为统一标准是好事,没有标准则很可怕。但这恰恰反映了当前教育环境的问题。例如,有些课程(如“刑案剧场”这类通识课)可能仅要求学生提交观影感受,而非专业分析。当国内存在“水课”占用时间的现象时,为什么这些课程必须被禁止使用AI?反方认为,国家专项立法不应一刀切,而应允许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差异化调整:专业课严格限制AI使用,通识课则可适当放宽,以应对课程考核需求。这种差异化管理既能保证学术诚信,又能避免过度限制影响教学效率。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陈词时间3分30秒。
我方首先要明确一点:对方辩友今天全场反复强调我方观点是“禁止AI”,但这完全是对我方立场的误解。我方的主张自始至终是“限制AI”,而非“禁止AI”。对方若认为对学术造假的合理限制会影响自身使用,那只能说明对方可能存在学术不端的嫌疑。
接下来,我方将围绕学术诚信战场展开论述。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国AI学术造假问题已到了不容忽视的严重程度。据相关数据显示,仅在某领域就存在上万篇涉嫌AI造假的论文,央视也曾对部分AI论文代写工厂进行暗访,例如某工厂一周内就能伪造30余篇水论文,这些论文甚至能成功规避当前多数高校采用的AAAI查重机制。虽然我方承认国外已有技术能够区分此类造假,但问题在于,为何在国内却未能有效推广应用?这背后的核心原因在于学术管理体制的差异。
我国教育体系以公办高校为主,缺乏像国外教育集团那样的自治权,因此在缺乏明确法律规范的情况下,高校难以有效落实对AI学术造假的监管措施。此外,建立和升级AI查重系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并非一蹴而就。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翟天临事件”的曝光直接推动了我国学术诚信治理的进程,教育部、最高法等部门随即出台政策,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
当前,我们正面临类似的现实问题。疫情的爆发促使我们加快了某些领域的治理步伐,这并非“后置”,而是基于现实需求的合理应对。事实上,制度的预防作用远大于事后惩处。每一部法案的出台,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明确否定态度。若继续容忍AI学术造假,我们将面临诸多严峻后果:据统计,目前已有近4.6%的论文因AI代写导致质量下降,科学家之间的跨学科交流减少了22%,学术研究呈现高度趋同化、单一化趋势。我们绝不希望看到未来的学术圈沦为“为毕业而造假、为发表而凑数”的工具,更不愿看到AI技术成为绕过学术规范获取利益的手段。
因此,我方认为,通过专项立法对AI在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的使用施加严格限制,是必要且可行的。这一立法将获得国家的强力支持与统一标准背书,帮助高校解决资金和管理难题,有效遏制AI学术造假行为,为学术圈树立明确的行为边界,最终维护学术生态的健康发展。
感谢。
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陈词时间3分30秒。
我方首先要明确一点:对方辩友今天全场反复强调我方观点是“禁止AI”,但这完全是对我方立场的误解。我方的主张自始至终是“限制AI”,而非“禁止AI”。对方若认为对学术造假的合理限制会影响自身使用,那只能说明对方可能存在学术不端的嫌疑。
接下来,我方将围绕学术诚信战场展开论述。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国AI学术造假问题已到了不容忽视的严重程度。据相关数据显示,仅在某领域就存在上万篇涉嫌AI造假的论文,央视也曾对部分AI论文代写工厂进行暗访,例如某工厂一周内就能伪造30余篇水论文,这些论文甚至能成功规避当前多数高校采用的AAAI查重机制。虽然我方承认国外已有技术能够区分此类造假,但问题在于,为何在国内却未能有效推广应用?这背后的核心原因在于学术管理体制的差异。
我国教育体系以公办高校为主,缺乏像国外教育集团那样的自治权,因此在缺乏明确法律规范的情况下,高校难以有效落实对AI学术造假的监管措施。此外,建立和升级AI查重系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并非一蹴而就。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翟天临事件”的曝光直接推动了我国学术诚信治理的进程,教育部、最高法等部门随即出台政策,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
当前,我们正面临类似的现实问题。疫情的爆发促使我们加快了某些领域的治理步伐,这并非“后置”,而是基于现实需求的合理应对。事实上,制度的预防作用远大于事后惩处。每一部法案的出台,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明确否定态度。若继续容忍AI学术造假,我们将面临诸多严峻后果:据统计,目前已有近4.6%的论文因AI代写导致质量下降,科学家之间的跨学科交流减少了22%,学术研究呈现高度趋同化、单一化趋势。我们绝不希望看到未来的学术圈沦为“为毕业而造假、为发表而凑数”的工具,更不愿看到AI技术成为绕过学术规范获取利益的手段。
因此,我方认为,通过专项立法对AI在高等教育与基础科研领域的使用施加严格限制,是必要且可行的。这一立法将获得国家的强力支持与统一标准背书,帮助高校解决资金和管理难题,有效遏制AI学术造假行为,为学术圈树立明确的行为边界,最终维护学术生态的健康发展。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