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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邓某在交通肇事后产生严重的心理创伤,反复回到肇事现场,言语异常,自言自语,无故哭泣,整夜睡不着觉。我想问一下你怎么对他治疗自病?
我觉得我们可以请专业的心理医生对他进行疏导和治疗。他在重庆辗转了3个精神卫生中心,没有取得多大效果。
我觉得他可以通过一些更先进的医疗手段来进行治疗。
但是我想论证的是,目前很多的心理创伤,通过目前的医疗手段是没有办法实现完全的救济的,这种痛苦的记忆会一直存在。所以我想问你,是否有更根本的消除方式?
对受害者的痛苦呢?所以以程度否认,对于痛苦来说,遗忘是一种逃避方式,不敢正视谁的痛苦。
我认为这是一种恐惧,在恐惧感的驱使下,也许是失落。即使你把让你恐惧的东西排除出去,你没有真正去克服它,我认为你就是用一种消除他记忆的疏散方式帮他解决问题,根本就没有达到实质上解决问题的目的。
但是你方说今天消除记忆只消除他本人的痛苦记忆,那么其他人,包括这些新闻他们都存在的话,那么迟早有一天他还是会知道。但当他在回忆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是不是会对他造成更大的伤害?你方有没有给到我解决方法?
我就想问,如果比如说我今天很恐惧老鼠,我看到它我就要发抖。如果有一天老鼠从那个环境中消失了,我是不是再也不会因为它而害怕了?
但是我觉得犯罪记忆并不是跟老鼠一样的东西。而且你们对犯罪记忆进行了如此大的否定,你还记得犯罪这件事情,但是忘记了你犯罪承受的痛苦,你不觉得这很虚幻很矛盾吗?
好,我来说这个例子,我想证明的是机理。所以你承认如果一件事情从根本上消除,痛苦的记忆是可以被解决的。那接下来我为你论证,因为我们都能研究一个芯片往人脑子里植入,让他一件事情完全想起来,那为什么在技术上就不能够实现让大家每次提到这件事情的时候就不再想起了?比如说就有一个人跟我说,你曾经撞死过一个人,但是我不会再想起因为我痛苦的血腥记忆,那是不是这部分痛苦就解决了?
公自就是五侠在一尺,知耻而后已,能方相当而言,是把最这的坚持所有给做出来呀,一定做出来。这个我法能怎么解决?更何况个人的意义可能是个极度现实的。我做了错事,看到血腥的场景,因为我产生创伤应激,之后脑子里不会再闪回血腥的场景,我依然知道犯过罪这件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再痛苦了?
所以你方还是没有给到我们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消除犯罪记忆仅仅只是包含消除痛苦的记忆,我方不明白,而且你方要告诉我,你方这样定义的合理性。
其实我们从刚才听到现在,我们都可以发现对方辩友是对这个辩题做了非常大的限缩。首先在交通肇事的犯罪分子里面,他直接限缩成了7年以下的过失犯罪,但是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刚刚那一通论证已经证明了,如果我痛苦来源可以被完全干预或解决,那么我这部分痛苦是可以消除的。你是承认的,我这常解决你定义的问题。现在一个人说我们要对轻微犯罪人建立犯罪记录封存,你告诉我他是封存资格的还是封存记录?
回答您方上一个问题,你方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封存不是让当事人本来不知道自己犯过罪,是社会不知道犯过罪,所以是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而不是针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封存。所以你不用要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不合理。
我刚才一直问过,我觉得对这个没有什么继续讨论的必要。我再问你,你当时如果不消除这种记录,会导致无差别的歧视,这不是种族歧视的原因吗?他歧视黑人,觉得黑人会犯罪,你今天不封存记录能解决吗?
短期的双方辩手。
下面由反方三辩。充电。
重庆市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邓某在交通肇事后产生严重的心理创伤,反复回到肇事现场,言语异常,自言自语,无故哭泣,整夜睡不着觉。我想问一下你怎么对他治疗自病?
我觉得我们可以请专业的心理医生对他进行疏导和治疗。他在重庆辗转了3个精神卫生中心,没有取得多大效果。
我觉得他可以通过一些更先进的医疗手段来进行治疗。
但是我想论证的是,目前很多的心理创伤,通过目前的医疗手段是没有办法实现完全的救济的,这种痛苦的记忆会一直存在。所以我想问你,是否有更根本的消除方式?
对受害者的痛苦呢?所以以程度否认,对于痛苦来说,遗忘是一种逃避方式,不敢正视谁的痛苦。
我认为这是一种恐惧,在恐惧感的驱使下,也许是失落。即使你把让你恐惧的东西排除出去,你没有真正去克服它,我认为你就是用一种消除他记忆的疏散方式帮他解决问题,根本就没有达到实质上解决问题的目的。
但是你方说今天消除记忆只消除他本人的痛苦记忆,那么其他人,包括这些新闻他们都存在的话,那么迟早有一天他还是会知道。但当他在回忆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是不是会对他造成更大的伤害?你方有没有给到我解决方法?
我就想问,如果比如说我今天很恐惧老鼠,我看到它我就要发抖。如果有一天老鼠从那个环境中消失了,我是不是再也不会因为它而害怕了?
但是我觉得犯罪记忆并不是跟老鼠一样的东西。而且你们对犯罪记忆进行了如此大的否定,你还记得犯罪这件事情,但是忘记了你犯罪承受的痛苦,你不觉得这很虚幻很矛盾吗?
好,我来说这个例子,我想证明的是机理。所以你承认如果一件事情从根本上消除,痛苦的记忆是可以被解决的。那接下来我为你论证,因为我们都能研究一个芯片往人脑子里植入,让他一件事情完全想起来,那为什么在技术上就不能够实现让大家每次提到这件事情的时候就不再想起了?比如说就有一个人跟我说,你曾经撞死过一个人,但是我不会再想起因为我痛苦的血腥记忆,那是不是这部分痛苦就解决了?
公自就是五侠在一尺,知耻而后已,能方相当而言,是把最这的坚持所有给做出来呀,一定做出来。这个我法能怎么解决?更何况个人的意义可能是个极度现实的。我做了错事,看到血腥的场景,因为我产生创伤应激,之后脑子里不会再闪回血腥的场景,我依然知道犯过罪这件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再痛苦了?
所以你方还是没有给到我们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消除犯罪记忆仅仅只是包含消除痛苦的记忆,我方不明白,而且你方要告诉我,你方这样定义的合理性。
其实我们从刚才听到现在,我们都可以发现对方辩友是对这个辩题做了非常大的限缩。首先在交通肇事的犯罪分子里面,他直接限缩成了7年以下的过失犯罪,但是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刚刚那一通论证已经证明了,如果我痛苦来源可以被完全干预或解决,那么我这部分痛苦是可以消除的。你是承认的,我这常解决你定义的问题。现在一个人说我们要对轻微犯罪人建立犯罪记录封存,你告诉我他是封存资格的还是封存记录?
回答您方上一个问题,你方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封存不是让当事人本来不知道自己犯过罪,是社会不知道犯过罪,所以是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而不是针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封存。所以你不用要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不合理。
我刚才一直问过,我觉得对这个没有什么继续讨论的必要。我再问你,你当时如果不消除这种记录,会导致无差别的歧视,这不是种族歧视的原因吗?他歧视黑人,觉得黑人会犯罪,你今天不封存记录能解决吗?
短期的双方辩手。
下面由反方三辩。充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对话中“公自就是五侠在一尺……”段落存在表述混乱,未纳入逻辑链)
反方二辩:下面我们将进入双方二辩的对战环节,每方时间各为1分30秒,由反方二辩先发言,双方均不可打断对方发言,对方时间用尽,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所剩时间用完为止。现在请反方二辩开始发言。
反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文章重不重要?成员,文章以行为对行为事件的犯罪构成角度变革制度,成为行为事件的建设犯罪变革。在我们看来,社会记忆不可能完全消除。你们是不是在讨论交集的问题?那就说不可能完全消除记忆。我方认为人是具有自主意识的个体,其出人应该拥有自主记忆,但他随时可能在特定的情境下被提醒所有记忆,随时可能受到暗示,并且在受到阻碍时,这些记忆可能会被压抑。如果这样,他们就无法达成我们所期望的利益,所以消除记忆是不可行的。
反方二辩:人为的社会记忆,没有这个品牌,同样无法让人增强责任感。我们从父母的教育中不断学习,形成自己的价值观。我们提到一个思想根源的东西,这有想法、有方法,这些是思想层面所共有的。这种共同的认知,会让人们在开始时最快地结束(?)。其实,他就是不出门了,但是呢,这些虽然是他自己的情绪,那两个社会不在的时候,他会不会像1...接着我们就能受到这种情绪,当受到朋友的谴责时,他会不会感受到我们这种想要他改过自新的期望?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呢?我们需要探讨他产生痛苦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背后的五大主张。但是之后,他放下的存在行为,他知道的变化,王方式他最后的考上的那个大学,他有去既晚上就很重视我考上的事,你之后他是不自己在做的,我要找到老师了。那大家那个大学养成特别大的笑声,我后来是家教会,教会现在我们在教会教品然就是间在上建意,然后我们在让们痛苦的社会其实更人心。你既然家搜出一个评论了吗?痛苦的社会界和个人心理,你们都尊重这个评论的吗?
反方二辩:那我前面我们说一下,因为我刚讲的就是我们所刚在所有的案例中,销售所有的部门经理,只是我们吗?他只是马一生的话,所有十有犯的本身的机会够极限的分子。那么寻求在政府发布给领导资质的时候,我方如果走到这种技术的话,我方再想用他们试一下,谢谢。
反方二辩:好的,我想再次总结一下对方的概念和产生的三个问题。第一是对定义的极端化提升,第二是将个人心理问题与政策标题混淆,第三是对方我们觉得开会分析的话,会面对一种...谢谢大家。
反方二辩:下面我们将进入双方二辩的对战环节,每方时间各为1分30秒,由反方二辩先发言,双方均不可打断对方发言,对方时间用尽,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所剩时间用完为止。现在请反方二辩开始发言。
反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文章重不重要?成员,文章以行为对行为事件的犯罪构成角度变革制度,成为行为事件的建设犯罪变革。在我们看来,社会记忆不可能完全消除。你们是不是在讨论交集的问题?那就说不可能完全消除记忆。我方认为人是具有自主意识的个体,其出人应该拥有自主记忆,但他随时可能在特定的情境下被提醒所有记忆,随时可能受到暗示,并且在受到阻碍时,这些记忆可能会被压抑。如果这样,他们就无法达成我们所期望的利益,所以消除记忆是不可行的。
反方二辩:人为的社会记忆,没有这个品牌,同样无法让人增强责任感。我们从父母的教育中不断学习,形成自己的价值观。我们提到一个思想根源的东西,这有想法、有方法,这些是思想层面所共有的。这种共同的认知,会让人们在开始时最快地结束(?)。其实,他就是不出门了,但是呢,这些虽然是他自己的情绪,那两个社会不在的时候,他会不会像1...接着我们就能受到这种情绪,当受到朋友的谴责时,他会不会感受到我们这种想要他改过自新的期望?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呢?我们需要探讨他产生痛苦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背后的五大主张。但是之后,他放下的存在行为,他知道的变化,王方式他最后的考上的那个大学,他有去既晚上就很重视我考上的事,你之后他是不自己在做的,我要找到老师了。那大家那个大学养成特别大的笑声,我后来是家教会,教会现在我们在教会教品然就是间在上建意,然后我们在让们痛苦的社会其实更人心。你既然家搜出一个评论了吗?痛苦的社会界和个人心理,你们都尊重这个评论的吗?
反方二辩:那我前面我们说一下,因为我刚讲的就是我们所刚在所有的案例中,销售所有的部门经理,只是我们吗?他只是马一生的话,所有十有犯的本身的机会够极限的分子。那么寻求在政府发布给领导资质的时候,我方如果走到这种技术的话,我方再想用他们试一下,谢谢。
反方二辩:好的,我想再次总结一下对方的概念和产生的三个问题。第一是对定义的极端化提升,第二是将个人心理问题与政策标题混淆,第三是对方我们觉得开会分析的话,会面对一种...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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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二辩:提出"社会记忆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核心观点→主张人具有自主意识,记忆可能受情境暗示重现→得出"消除记忆不可行"的结论(使用诉诸可能性论证) ⊣ (正方二辩未发言,无直接反驳)
反方二辩:转向"责任感培养"维度→以父母教育形成价值观为例→暗示保留记忆与社会期望感知的关联性(使用类比论证)→提出"痛苦的社会界和个人心理"需被尊重的质疑(使用情感诉求) ⊣ (正方二辩未发言,无直接反驳)
反方二辩:引入"案例中部门经理"等模糊例证→强调犯罪机会的极限性→质疑技术应用的合理性(使用不完整归纳论证) ⊣ (正方二辩未发言,无直接反驳)
反方二辩:尝试总结对方问题→提出"定义极端化""心理与政策混淆""开会分析困境"三点指控(使用预设性反驳,未明确对应对方观点) ⊣ (正方二辩未发言,无直接反驳)
注:由于文本中未包含正方二辩的发言内容,实际对话流程仅呈现反方单方面论证线,未形成有效攻防转换。
四辩:对。四辩请示,现在起立,八年级正式开始。对方辩友您好,我想先问一下关于我们本次的辩题“消除犯罪记忆”,我们的目的是否应该考虑到它对于社会的影响这一点?
对方辩友:当然可以聊。
四辩:好的。那么我们其实在这方面达成一个共识,就是我们的判决应当是基于考虑对于犯罪分子本人以及对于社会的影响。如果我方的政策优于他方,那么我方的责任是什么?
四辩:好,下一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我今天做了弊,我是不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方辩友:当好了,我当会儿。
四辩:好的,那我举个例子。我今天犯罪了,是不是更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方辩友:服刑就是好像是服刑,但是我们服刑是不是也是为了体现我们刑法的一般预防作用以及社会预防作用?所以说我方认为你方让他遗忘了,但根据记忆的这个隔绝,让别人无法提醒到他的犯罪记忆,可能会……如果社会上的人无法搜寻到他的犯罪记忆,就无法让他受到相应的社会谴责,这将使他犯罪时的心理压力极大地减小,这是您方的不合理之处。
四辩:下一个问题,按照您方逻辑,您方的政策使得社会无法得知应聘者是否实施过犯罪,这样的政策必然会带来好处,对吗?
对方辩友:这边。你们为什么只考虑消除到他自己本身的痛苦,他的受害者的痛苦,你方看不看呢?
二辩:他不在他的范围。我们刚才已经达成共识了,我们就是应该考虑社会的影响,受害者不就是在这个社会的范围内吗?
四辩:进步的。要不就是我来解释一下我方的政策吧,因为我感觉你们可能不太理解。因为我们是政策辩论,我们可以制定我们政策要锚定的痛点,我们要解决我们今天要解决的需求性,即刑满释放人员的痛苦情绪。至于其他问题,可能可以有别的政策,或者我们可以在下一场辩论讨论。但是我方今天想要先和你达成一个共识,然后再进行讨论。首先,我方的建议是我们消除的是包括他本人以外的社会对其犯罪的记忆,关于他本人服刑以及犯罪的记忆。第二,关于判决,我们认为应当基于对社会以及长远来看对社会和犯罪分子本人都好。
四辩:下一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如果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的犯罪记忆被消除了,之后我们只记得一个恐怖的枪杀案,但是不记得犯罪分子是谁,这是否会引起社会恐慌?遇到犯罪事件时呢?
对方辩友:是啊,就是因为如果他服刑了,你就把他这部分记忆给消除了,那我们为什么要浪费这个资源去对他适用刑法呢?
四辩:对。四辩请示,现在起立,八年级正式开始。对方辩友您好,我想先问一下关于我们本次的辩题“消除犯罪记忆”,我们的目的是否应该考虑到它对于社会的影响这一点?
对方辩友:当然可以聊。
四辩:好的。那么我们其实在这方面达成一个共识,就是我们的判决应当是基于考虑对于犯罪分子本人以及对于社会的影响。如果我方的政策优于他方,那么我方的责任是什么?
四辩:好,下一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我今天做了弊,我是不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方辩友:当好了,我当会儿。
四辩:好的,那我举个例子。我今天犯罪了,是不是更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方辩友:服刑就是好像是服刑,但是我们服刑是不是也是为了体现我们刑法的一般预防作用以及社会预防作用?所以说我方认为你方让他遗忘了,但根据记忆的这个隔绝,让别人无法提醒到他的犯罪记忆,可能会……如果社会上的人无法搜寻到他的犯罪记忆,就无法让他受到相应的社会谴责,这将使他犯罪时的心理压力极大地减小,这是您方的不合理之处。
四辩:下一个问题,按照您方逻辑,您方的政策使得社会无法得知应聘者是否实施过犯罪,这样的政策必然会带来好处,对吗?
对方辩友:这边。你们为什么只考虑消除到他自己本身的痛苦,他的受害者的痛苦,你方看不看呢?
二辩:他不在他的范围。我们刚才已经达成共识了,我们就是应该考虑社会的影响,受害者不就是在这个社会的范围内吗?
四辩:进步的。要不就是我来解释一下我方的政策吧,因为我感觉你们可能不太理解。因为我们是政策辩论,我们可以制定我们政策要锚定的痛点,我们要解决我们今天要解决的需求性,即刑满释放人员的痛苦情绪。至于其他问题,可能可以有别的政策,或者我们可以在下一场辩论讨论。但是我方今天想要先和你达成一个共识,然后再进行讨论。首先,我方的建议是我们消除的是包括他本人以外的社会对其犯罪的记忆,关于他本人服刑以及犯罪的记忆。第二,关于判决,我们认为应当基于对社会以及长远来看对社会和犯罪分子本人都好。
四辩:下一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如果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的犯罪记忆被消除了,之后我们只记得一个恐怖的枪杀案,但是不记得犯罪分子是谁,这是否会引起社会恐慌?遇到犯罪事件时呢?
对方辩友:是啊,就是因为如果他服刑了,你就把他这部分记忆给消除了,那我们为什么要浪费这个资源去对他适用刑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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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好谢主席。我从两个部分进行小结。
第一,我们这个政策针对的是那些因自己的犯罪行为,在血腥现场产生痛苦的人。至于受害者的痛苦是否需要考虑,其他痛苦是否需要消除,你方可以申请。我方一辩刚才也提到,你方可以申请,如果你觉得有需要,我们并没有禁止只消除这部分做错事的人的相关记忆,而不消除没有做错事的人的记忆。
第二,既然有同学论证通过记忆芯片这个机制,能够从根源上解决痛苦。比如说,就算我害怕老鼠,而世界上再也不会出现老鼠,那我就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再痛苦,所以痛苦是可以被解决的。再进一步,在那些涉及堵车、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等案件中,有些犯罪者会因闪回机制不断回到犯罪现场而痛苦,通过消除记忆,他们就可以正常回归社会。现在已经结束三到五年的服刑期,本身就是为了让他们刑满释放后能更好地回归社会,这是社会发展的方向,而不是让每个人都沉浸在痛苦中。
往下一步,你方认为应该让他们永远承受社会的审判。我很好奇,你方是不是认为只有通过扩大化的宣扬,让所有人都知道,进行全方位通告,才能实现你方所说的社会防控和社会责任?这难道不是一种更好的样态吗?所以你方这种所谓以预防为目的的观点,必然会走向对犯罪行为的扩大化惩罚。这与我们当前限制罪名立法、以及对犯罪既遂效果的适度控制是不是相违背的?这种观点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功利主义的态度。
感谢。
好谢主席。我从两个部分进行小结。
第一,我们这个政策针对的是那些因自己的犯罪行为,在血腥现场产生痛苦的人。至于受害者的痛苦是否需要考虑,其他痛苦是否需要消除,你方可以申请。我方一辩刚才也提到,你方可以申请,如果你觉得有需要,我们并没有禁止只消除这部分做错事的人的相关记忆,而不消除没有做错事的人的记忆。
第二,既然有同学论证通过记忆芯片这个机制,能够从根源上解决痛苦。比如说,就算我害怕老鼠,而世界上再也不会出现老鼠,那我就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再痛苦,所以痛苦是可以被解决的。再进一步,在那些涉及堵车、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等案件中,有些犯罪者会因闪回机制不断回到犯罪现场而痛苦,通过消除记忆,他们就可以正常回归社会。现在已经结束三到五年的服刑期,本身就是为了让他们刑满释放后能更好地回归社会,这是社会发展的方向,而不是让每个人都沉浸在痛苦中。
往下一步,你方认为应该让他们永远承受社会的审判。我很好奇,你方是不是认为只有通过扩大化的宣扬,让所有人都知道,进行全方位通告,才能实现你方所说的社会防控和社会责任?这难道不是一种更好的样态吗?所以你方这种所谓以预防为目的的观点,必然会走向对犯罪行为的扩大化惩罚。这与我们当前限制罪名立法、以及对犯罪既遂效果的适度控制是不是相违背的?这种观点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功利主义的态度。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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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方辩友,感谢主熹。
首先在刚才的辩论环节中,我方双方之间就以下四点存在分歧。第一,在判准上,对方认为我们仅考虑针对犯罪分子本人的效果,但是我方认为也应该考虑社会效果。这点在阿尔法一辩的陈述中,他已经承认了。
第二,关于消除记忆的方式,您方主张以申请来消除,那么请您方论证一下申请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可行性。我想问一个问题,如果是在共同犯罪中,有人申请消除,有人申请不消除,这种情况下,您方要怎么保证他不会再受到那些在同样案件中依然存在记忆的人影响,或者这些记忆怎么不会被再次唤醒呢?
第三,关于消除对象,对方认为消除对象是除犯罪分子本人以外的社会所有人,而我方认为仅针对犯罪分子。我想问一下,您方为什么仅消除犯罪分子的所有犯罪记忆,而受害者的相关记忆却不消除?这是否意味着扩大了消除记忆的范围?
第四,关于消除的范围,我方认为您方对此进行了不当扩大,极易导致权利的滥用。
其次,对您方在质询环节中存在如下错误。首先,关于消除的方式,即申请的意义,我希望您方能够在后续环节进行论证。其次,关于消除的后果,您方只考虑犯罪分子本人,没有考虑社会效果,我方认为这也是不合理的。
感谢对方辩友,感谢主熹。
首先在刚才的辩论环节中,我方双方之间就以下四点存在分歧。第一,在判准上,对方认为我们仅考虑针对犯罪分子本人的效果,但是我方认为也应该考虑社会效果。这点在阿尔法一辩的陈述中,他已经承认了。
第二,关于消除记忆的方式,您方主张以申请来消除,那么请您方论证一下申请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可行性。我想问一个问题,如果是在共同犯罪中,有人申请消除,有人申请不消除,这种情况下,您方要怎么保证他不会再受到那些在同样案件中依然存在记忆的人影响,或者这些记忆怎么不会被再次唤醒呢?
第三,关于消除对象,对方认为消除对象是除犯罪分子本人以外的社会所有人,而我方认为仅针对犯罪分子。我想问一下,您方为什么仅消除犯罪分子的所有犯罪记忆,而受害者的相关记忆却不消除?这是否意味着扩大了消除记忆的范围?
第四,关于消除的范围,我方认为您方对此进行了不当扩大,极易导致权利的滥用。
其次,对您方在质询环节中存在如下错误。首先,关于消除的方式,即申请的意义,我希望您方能够在后续环节进行论证。其次,关于消除的后果,您方只考虑犯罪分子本人,没有考虑社会效果,我方认为这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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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辩题中的“犯罪记忆”应指犯罪人员本人关于犯罪行为的记忆,以及与犯罪事件相关的所有记忆。我方对该概念的理解与对方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方的理解有误。
对方提到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问题,认为犯罪者可能存在其他未解决的问题。但我方强调,我们并非对所有犯罪行为都消除记忆,而是仅针对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在他们刑满释放后才进行犯罪记忆的消除。
目前社会上存在司法文件公开不足的问题,即使部分文件公开,仍有改进空间,因此不存在消除记忆后文件就失去存在意义的情况。我方前序定义已明确,不倡导对犯罪人员本人的后续犯罪记忆进行消除,因为我们关注的是解决其犯罪后的心理与社会适应问题。
对方质疑,若消除犯罪记忆,当他们再次被提及过去的犯罪行为时会产生心理问题。我方认为,这恰恰说明现有心理疏导方式的不足。而通过消除犯罪记忆,能从根本上减少他们因回忆犯罪经历而产生的痛苦,避免因社会歧视导致的心理负担加剧。
关于政策的必要性,对方认为现有心理疏导方式已能解决问题。但我方认为,心理疏导可能无法彻底消除因犯罪记忆带来的深层痛苦,而消除记忆能更直接地解决这一问题。此外,消除记忆并非完全抹去所有记忆,而是针对犯罪相关的痛苦记忆,这类似于通过技术手段(如失忆芯片的想象)减少负面情绪,而非全盘失忆。
对方还提到,若存在其他解决方式,我方政策就没有必要。但我方认为,任何政策都不可能是唯一的,关键在于其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和全面性。我方的政策针对的是刑满释放后仍受犯罪记忆困扰的群体,这部分群体的需求值得重视,且该政策能有效解决他们的心理痛苦,具有其必要性。
从解决力来看,通过消除犯罪记忆,能从生理学角度减少因记忆引发的痛苦,这比单纯的心理疏导更具根本性。当然,我们也不否认心理疏导的作用,但在解决犯罪记忆带来的痛苦方面,消除记忆是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
最后,我方强调,制定消除犯罪记忆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减少其再犯罪的风险,这需要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并非忽视其他政策的存在,而是认为消除犯罪记忆是解决特定问题的有效途径,其必要性和价值不容忽视。
我方认为,辩题中的“犯罪记忆”应指犯罪人员本人关于犯罪行为的记忆,以及与犯罪事件相关的所有记忆。我方对该概念的理解与对方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方的理解有误。
对方提到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问题,认为犯罪者可能存在其他未解决的问题。但我方强调,我们并非对所有犯罪行为都消除记忆,而是仅针对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在他们刑满释放后才进行犯罪记忆的消除。
目前社会上存在司法文件公开不足的问题,即使部分文件公开,仍有改进空间,因此不存在消除记忆后文件就失去存在意义的情况。我方前序定义已明确,不倡导对犯罪人员本人的后续犯罪记忆进行消除,因为我们关注的是解决其犯罪后的心理与社会适应问题。
对方质疑,若消除犯罪记忆,当他们再次被提及过去的犯罪行为时会产生心理问题。我方认为,这恰恰说明现有心理疏导方式的不足。而通过消除犯罪记忆,能从根本上减少他们因回忆犯罪经历而产生的痛苦,避免因社会歧视导致的心理负担加剧。
关于政策的必要性,对方认为现有心理疏导方式已能解决问题。但我方认为,心理疏导可能无法彻底消除因犯罪记忆带来的深层痛苦,而消除记忆能更直接地解决这一问题。此外,消除记忆并非完全抹去所有记忆,而是针对犯罪相关的痛苦记忆,这类似于通过技术手段(如失忆芯片的想象)减少负面情绪,而非全盘失忆。
对方还提到,若存在其他解决方式,我方政策就没有必要。但我方认为,任何政策都不可能是唯一的,关键在于其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和全面性。我方的政策针对的是刑满释放后仍受犯罪记忆困扰的群体,这部分群体的需求值得重视,且该政策能有效解决他们的心理痛苦,具有其必要性。
从解决力来看,通过消除犯罪记忆,能从生理学角度减少因记忆引发的痛苦,这比单纯的心理疏导更具根本性。当然,我们也不否认心理疏导的作用,但在解决犯罪记忆带来的痛苦方面,消除记忆是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
最后,我方强调,制定消除犯罪记忆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减少其再犯罪的风险,这需要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并非忽视其他政策的存在,而是认为消除犯罪记忆是解决特定问题的有效途径,其必要性和价值不容忽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单方计时两分钟,质询方可以任意打断被质询方,被质询方有30秒的发言保护时间,被质询方只能回答,不能反问。请质询和接受质询的辩手起立发言,即计时开始。
好的,我先来确认你方态度: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应该立足于当下的社会背景,并且考虑未来社会的长远发展,没问题吧?
没问题。
那我们是不是今天要看消除记忆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本人,以及社会长远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
我方的论点侧重于考虑刑满释放人员个人的身心健康,以及能否正常融入之后的社会生活,所以应该消除犯罪记忆。
只消除犯罪人员本人的记忆,也就是如果他认为自己的精神状态影响正常生活,那么可以申请消除。
“举重以明轻”,我方认为如果说没有犯罪,或者因非犯罪行为导致入狱的人员,也可以申请消除相关记忆。所以你今天消除记忆的对象除了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之外,还包括其他人员,比如说受害者吗?
它可以依申请去消除。
很愿意的话。
那你方今天我刚才听到你方说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对吗?
这是我方对刑满释放人员增加的一些限制条件。
那我问你,如果把这些犯罪分子本人的记忆都消除的话,会不会陷入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叫做“我好像坐过牢,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坐牢”?
我方认为您方的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对辩题的误解,因为在提示里面已经讲了要删除的是犯罪记忆,您方的假设可能会导致记忆没有被消除的情况。事实上,我方认为,对于这个辩题,我们可以做一种理解:用于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消除的犯罪记忆,并不代表一定是犯罪分子本人的犯罪记忆,我们也可以为了他未来更好的生活而去消除他人对他犯罪的记忆。
所以在我方看来,今天的“犯罪记忆”更恰当的是指除了犯罪者自身的犯罪事实记忆以外,他人知道他犯过罪,以及可能引发他人对他犯罪的记忆,这是我方认为今天更恰当的论证方式。
嗯,所以说你方今天只看中犯罪分子本人,本人可能有了一些心理问题是吗?
其他方面也可以讨论。
那如果我方想跟你这样聊,我们想消除其他人对犯罪分子的记忆,你方愿不愿意跟我方聊?
我觉得表达的意义不是很大,我方认为的机理也在那里面,跟您方讲过了。我方认为消除记忆的机理是让他对自己犯罪事实的那一部分记忆得到“绝缘”,也就是说任何人在触碰到他的犯罪事实时,他不会接收到相关的信息,所以不仅是他自己的记忆被消除,还直接“绝缘”了相关信息,是不是?
您的意思是不断扩大了消除记忆的范围?
我没有懂您的意思,怎么扩大就是“绝缘”了呀?那别人的记忆存在,他记忆不存在,那怎么绝缘?他是不是还是会知道?
不是啊,我们预期的效果就是无论通过任何方式,都没有办法让他知道自己犯过罪。
好的,谢谢。
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单方计时两分钟,质询方可以任意打断被质询方,被质询方有30秒的发言保护时间,被质询方只能回答,不能反问。请质询和接受质询的辩手起立发言,即计时开始。
好的,我先来确认你方态度: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应该立足于当下的社会背景,并且考虑未来社会的长远发展,没问题吧?
没问题。
那我们是不是今天要看消除记忆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本人,以及社会长远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
我方的论点侧重于考虑刑满释放人员个人的身心健康,以及能否正常融入之后的社会生活,所以应该消除犯罪记忆。
只消除犯罪人员本人的记忆,也就是如果他认为自己的精神状态影响正常生活,那么可以申请消除。
“举重以明轻”,我方认为如果说没有犯罪,或者因非犯罪行为导致入狱的人员,也可以申请消除相关记忆。所以你今天消除记忆的对象除了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之外,还包括其他人员,比如说受害者吗?
它可以依申请去消除。
很愿意的话。
那你方今天我刚才听到你方说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对吗?
这是我方对刑满释放人员增加的一些限制条件。
那我问你,如果把这些犯罪分子本人的记忆都消除的话,会不会陷入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叫做“我好像坐过牢,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坐牢”?
我方认为您方的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对辩题的误解,因为在提示里面已经讲了要删除的是犯罪记忆,您方的假设可能会导致记忆没有被消除的情况。事实上,我方认为,对于这个辩题,我们可以做一种理解:用于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消除的犯罪记忆,并不代表一定是犯罪分子本人的犯罪记忆,我们也可以为了他未来更好的生活而去消除他人对他犯罪的记忆。
所以在我方看来,今天的“犯罪记忆”更恰当的是指除了犯罪者自身的犯罪事实记忆以外,他人知道他犯过罪,以及可能引发他人对他犯罪的记忆,这是我方认为今天更恰当的论证方式。
嗯,所以说你方今天只看中犯罪分子本人,本人可能有了一些心理问题是吗?
其他方面也可以讨论。
那如果我方想跟你这样聊,我们想消除其他人对犯罪分子的记忆,你方愿不愿意跟我方聊?
我觉得表达的意义不是很大,我方认为的机理也在那里面,跟您方讲过了。我方认为消除记忆的机理是让他对自己犯罪事实的那一部分记忆得到“绝缘”,也就是说任何人在触碰到他的犯罪事实时,他不会接收到相关的信息,所以不仅是他自己的记忆被消除,还直接“绝缘”了相关信息,是不是?
您的意思是不断扩大了消除记忆的范围?
我没有懂您的意思,怎么扩大就是“绝缘”了呀?那别人的记忆存在,他记忆不存在,那怎么绝缘?他是不是还是会知道?
不是啊,我们预期的效果就是无论通过任何方式,都没有办法让他知道自己犯过罪。
好的,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那个比赛也暂告一段落。但人生当中,现在和四辩,接下来让我们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大家好,我简单讲一讲,三个大点,六个条件,讲不完就算了。
第一个点是对方辩题的问题。对方面是辩题的攻击,而后分为两点:第一个是关于对题理解的问题。我也能理解,对方说想多聊一些社会问题,但是我很诚恳地给你一个替代方案,你可以去发论文,而不是在已经确定题目的这个地方再讲你的理解,我就不多说了。
第二件事情就是关于这个辩题,正方能不能去收辩题。我还有个例子,就是我刚刚在二辩说的,如果正方要论证中国器官交易招标要合法化,正方不是要论证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们都可以做,而是在中国某一个地方开一个试点区,即可实现中国器官交易合法化的论证。这是政策的结果。这是对于第一个大点关于问题。
第二个大点关于解决力。对方对我方解决力的质疑有两个:第一个是说我方没有解决力,但是对方有别的解决方案。不过对方的解决方案,他们都只举了一个例子。对方问这个例子究竟要怎么做,我方问到这个例子解决范围是什么。我方有解决力,他们的解决力在于我方提出了创伤应激机理,这个政府形成的机理叫做“第一闪回”,即创伤性记忆不再在患者脑海中实现。我怎么看待这个政府?10亿芯片当然会增加,但确实能够实现这个。这个解决第一个问题的利好,因为你看到这个东西就会失忆,看到这个东西就会失忆,你就不会有痛苦了。对方问这个失忆经历了怎么做可以呢?你帮我们做到植入进去呢,就很好,跟我没有关系,因为这是辩题给的前提,大前提就是如果我们消除记忆,我们要找到了一个消除记忆的方案。很遗憾,对方没有跟我们在想象力上进行碰撞,所以我这里也不多解释。
第二个关于解决力的问题是对方说我们的解决力不够广。我们当然不是想通过一个政策一次就解决所有问题。我方今天没有打算解决社会化的问题,我方只想让他们不要那么痛苦。如果我们能让他们不要那么痛苦,他们至少能从床上起来,能从家里出来,能从痛苦的记忆中摆脱出来,他们至少能向社会吸引多少关注,总比他们现在不是好吧。我方没有想通过一个政策完美地解决所有问题,但是我方觉得我们论证了今天我们政策希望能够解决的问题。
第三个要点,这是我们从对方知言片语中提到的一些关于痛苦的价值。对方说我们可以面对痛苦,就好比我们当面举的那个重庆那个肇事者的例子,他已经痛苦到精神失常了,然后再去找心理医生。在大家看来,心理医生会怎么说?他肯定会说,他已经精神失常了,然后他去找医生,医生会说“没事啊,你那被伤害的经历,我们可以帮你重建人生的理想”。我知道对方曾经很喜欢这个“英雄般面对痛苦”的姿态,可是你想,真正身临其境的人怎么可能?我说这已经没有资料了,而且我觉得这种面对痛苦的态度是自私的,好吗?
最后一点,对方说啊,对方的人都没有,这都没有好,那我在那你好我这干什么?不是,我觉得首先我有理解,第二我就觉得这个观点我们之前不应该用“伤害家庭”“伤害社会”这样的说法,因为他们很明显不对。
随着计时器的响起,我们今天的比赛也就暂告一段落,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表现。接下来我们将综合5位评委的预判票、环节票和决胜票,决定本场比赛最终的胜负归属。在预判票当中,评委根据辩手在问题的理解、逻辑、准备程度以及语言表达。
那个比赛也暂告一段落。但人生当中,现在和四辩,接下来让我们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大家好,我简单讲一讲,三个大点,六个条件,讲不完就算了。
第一个点是对方辩题的问题。对方面是辩题的攻击,而后分为两点:第一个是关于对题理解的问题。我也能理解,对方说想多聊一些社会问题,但是我很诚恳地给你一个替代方案,你可以去发论文,而不是在已经确定题目的这个地方再讲你的理解,我就不多说了。
第二件事情就是关于这个辩题,正方能不能去收辩题。我还有个例子,就是我刚刚在二辩说的,如果正方要论证中国器官交易招标要合法化,正方不是要论证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们都可以做,而是在中国某一个地方开一个试点区,即可实现中国器官交易合法化的论证。这是政策的结果。这是对于第一个大点关于问题。
第二个大点关于解决力。对方对我方解决力的质疑有两个:第一个是说我方没有解决力,但是对方有别的解决方案。不过对方的解决方案,他们都只举了一个例子。对方问这个例子究竟要怎么做,我方问到这个例子解决范围是什么。我方有解决力,他们的解决力在于我方提出了创伤应激机理,这个政府形成的机理叫做“第一闪回”,即创伤性记忆不再在患者脑海中实现。我怎么看待这个政府?10亿芯片当然会增加,但确实能够实现这个。这个解决第一个问题的利好,因为你看到这个东西就会失忆,看到这个东西就会失忆,你就不会有痛苦了。对方问这个失忆经历了怎么做可以呢?你帮我们做到植入进去呢,就很好,跟我没有关系,因为这是辩题给的前提,大前提就是如果我们消除记忆,我们要找到了一个消除记忆的方案。很遗憾,对方没有跟我们在想象力上进行碰撞,所以我这里也不多解释。
第二个关于解决力的问题是对方说我们的解决力不够广。我们当然不是想通过一个政策一次就解决所有问题。我方今天没有打算解决社会化的问题,我方只想让他们不要那么痛苦。如果我们能让他们不要那么痛苦,他们至少能从床上起来,能从家里出来,能从痛苦的记忆中摆脱出来,他们至少能向社会吸引多少关注,总比他们现在不是好吧。我方没有想通过一个政策完美地解决所有问题,但是我方觉得我们论证了今天我们政策希望能够解决的问题。
第三个要点,这是我们从对方知言片语中提到的一些关于痛苦的价值。对方说我们可以面对痛苦,就好比我们当面举的那个重庆那个肇事者的例子,他已经痛苦到精神失常了,然后再去找心理医生。在大家看来,心理医生会怎么说?他肯定会说,他已经精神失常了,然后他去找医生,医生会说“没事啊,你那被伤害的经历,我们可以帮你重建人生的理想”。我知道对方曾经很喜欢这个“英雄般面对痛苦”的姿态,可是你想,真正身临其境的人怎么可能?我说这已经没有资料了,而且我觉得这种面对痛苦的态度是自私的,好吗?
最后一点,对方说啊,对方的人都没有,这都没有好,那我在那你好我这干什么?不是,我觉得首先我有理解,第二我就觉得这个观点我们之前不应该用“伤害家庭”“伤害社会”这样的说法,因为他们很明显不对。
随着计时器的响起,我们今天的比赛也就暂告一段落,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表现。接下来我们将综合5位评委的预判票、环节票和决胜票,决定本场比赛最终的胜负归属。在预判票当中,评委根据辩手在问题的理解、逻辑、准备程度以及语言表达。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感谢陈方辩手的发言,接下来有请反方一辩,开篇立论时间同样为3分钟。
好,谢谢主席。我方认为应该为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消除犯罪记忆。而判断这一问题的核心标准,是基于对犯罪分子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利弊权衡。
首先,我会再次明确核心定义。刑满释放是指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所有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执行完毕,而不仅仅局限于自由刑。消除犯罪记忆指的是在今天超能力的假设条件下,达成除犯罪分子外没有人知道他犯过罪这样一种状态。
有此需要理清两个关键问题:一,消除谁的记忆?我方认为,消除的应该是除了犯罪分子本人之外的社会其他人的记忆。若把犯罪分子本人的记忆消除了,则服刑无意义,没必要讨论。二,消除什么样的记忆?我方认为消除的是“谁实施了犯罪”这一具体的身份关联记忆,而他们所实施过犯罪事实本身则不在讨论范畴,因为法律的惩戒与教育是必要的。
基于以上定义与前提,我方将从三个核心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犯罪记忆的留存是社会风险防控的重要前提。一方面,司法机关可依据犯罪信息对有再犯风险的人员进行专门管控,降低其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公众也可基于真实信息进行理性规避。这就像学校不会接受一个有恋童癖的人担任教师一样。
其次,保留犯罪记忆是个人需要为自身行为负责的基本体现。接受法律制裁并不意味着社会责任的终结,对社会、政府、个人而言,社会责任也是其人格成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清除记忆,将使犯罪分子无需面对受害者家属的哀痛,无需承受社会舆论的审视,这从本质上逃避了犯罪者应承担的重大社会责任。真正的悔改与成长,从来不是抹去过去的污点,而是背负着记忆的重量,在回归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我约束与弥补。
第三,消除犯罪记忆会引发更多弊端。其一,消除记忆会催生社会差别歧视。美国在部分州实现了Ban the Box制度,禁止在求职初期向求职者询问犯罪记录,然而相关研究表明,这一政策反而导致了特定少数族裔劳动者的就业率下降。当公众无法通过明确信息区分谁犯过罪时,会将对特定群体的刻板印象从个体扩大到整个种族或阶层,让无辜者付出额外的代价。其二,消除记忆会引发社会恐慌。刑满释放人员不同于改造完成的普通公民,部分人仍存在人身危险性。当类似案件发生时,公众会因未知危险陷入恐慌。对方辩友主张消除犯罪记忆,在我方看来,这并非最佳方案,反而可能带来更多歧视性问题。
好,我方认为,相比之下,我方主张以更科学的社会治理方案来解决问题,而非简单地消除记忆。谢谢。
好,感谢陈方辩手的发言,接下来有请反方一辩,开篇立论时间同样为3分钟。
好,谢谢主席。我方认为应该为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消除犯罪记忆。而判断这一问题的核心标准,是基于对犯罪分子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利弊权衡。
首先,我会再次明确核心定义。刑满释放是指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所有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执行完毕,而不仅仅局限于自由刑。消除犯罪记忆指的是在今天超能力的假设条件下,达成除犯罪分子外没有人知道他犯过罪这样一种状态。
有此需要理清两个关键问题:一,消除谁的记忆?我方认为,消除的应该是除了犯罪分子本人之外的社会其他人的记忆。若把犯罪分子本人的记忆消除了,则服刑无意义,没必要讨论。二,消除什么样的记忆?我方认为消除的是“谁实施了犯罪”这一具体的身份关联记忆,而他们所实施过犯罪事实本身则不在讨论范畴,因为法律的惩戒与教育是必要的。
基于以上定义与前提,我方将从三个核心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犯罪记忆的留存是社会风险防控的重要前提。一方面,司法机关可依据犯罪信息对有再犯风险的人员进行专门管控,降低其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公众也可基于真实信息进行理性规避。这就像学校不会接受一个有恋童癖的人担任教师一样。
其次,保留犯罪记忆是个人需要为自身行为负责的基本体现。接受法律制裁并不意味着社会责任的终结,对社会、政府、个人而言,社会责任也是其人格成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清除记忆,将使犯罪分子无需面对受害者家属的哀痛,无需承受社会舆论的审视,这从本质上逃避了犯罪者应承担的重大社会责任。真正的悔改与成长,从来不是抹去过去的污点,而是背负着记忆的重量,在回归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我约束与弥补。
第三,消除犯罪记忆会引发更多弊端。其一,消除记忆会催生社会差别歧视。美国在部分州实现了Ban the Box制度,禁止在求职初期向求职者询问犯罪记录,然而相关研究表明,这一政策反而导致了特定少数族裔劳动者的就业率下降。当公众无法通过明确信息区分谁犯过罪时,会将对特定群体的刻板印象从个体扩大到整个种族或阶层,让无辜者付出额外的代价。其二,消除记忆会引发社会恐慌。刑满释放人员不同于改造完成的普通公民,部分人仍存在人身危险性。当类似案件发生时,公众会因未知危险陷入恐慌。对方辩友主张消除犯罪记忆,在我方看来,这并非最佳方案,反而可能带来更多歧视性问题。
好,我方认为,相比之下,我方主张以更科学的社会治理方案来解决问题,而非简单地消除记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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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犯罪分子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利弊权衡。
第二遍进行回用,来表现“好邪恶”。我们在这个“大是重有三”的之处,首先,这是我们第一次学会如何制定一个“大化建议”,所以可能呢,社会上每一种成长的价值,在政府的教育体系与社会的教化态度中是有大小之分的。接下来的教化态度是大小的,那么我们在生活中,非我们所能控制的小的选择,这种方式是人们在成长过程中非常基础且常被提及的“暗示”。那在家庭中,从这非求北和苏格尔的相处,其次在社会层面,在无形的社会规则下,城市在发展中与非强的竞争,才是真正强大的。而“家”这个概念,在小人是很不错的,大家这家我家的错身部的相应全加上“大生状态”,这个城市也不是所有“事界”的过失犯罪,这是这啊,这方面对这让进行一个极大的上传,过一下就不看了。
第三,对方所提到,为了减轻他的心理问题,所以我们应该“三出记”。那么,那他如果在犯罪后对社会不能强,在对社会人造成伤害呢?凭什么要保护他的心理问题,保护他的自由?保护优秀的人,保护社会,全面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我方不主张我们的记忆服务是一样的工作,干物是立这些暂时在立自己的消除记忆。而我方主张的是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以及一些在教育或者生活网络上的帮助。比如说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有各种政策,比如说“捐础基地”啊,还有这种“受上的会员”,那些会者边,我们都会通过这样一种比较枯燥的、还虚伪的基础投入,这个“超导问题解决现设的政策”已经要活力的实现了,为什么要通过这个网络能力去解决各种方面的人法,对这个概念进行一个企业的解决呢?
谢谢大家。
第二遍进行回用,来表现“好邪恶”。我们在这个“大是重有三”的之处,首先,这是我们第一次学会如何制定一个“大化建议”,所以可能呢,社会上每一种成长的价值,在政府的教育体系与社会的教化态度中是有大小之分的。接下来的教化态度是大小的,那么我们在生活中,非我们所能控制的小的选择,这种方式是人们在成长过程中非常基础且常被提及的“暗示”。那在家庭中,从这非求北和苏格尔的相处,其次在社会层面,在无形的社会规则下,城市在发展中与非强的竞争,才是真正强大的。而“家”这个概念,在小人是很不错的,大家这家我家的错身部的相应全加上“大生状态”,这个城市也不是所有“事界”的过失犯罪,这是这啊,这方面对这让进行一个极大的上传,过一下就不看了。
第三,对方所提到,为了减轻他的心理问题,所以我们应该“三出记”。那么,那他如果在犯罪后对社会不能强,在对社会人造成伤害呢?凭什么要保护他的心理问题,保护他的自由?保护优秀的人,保护社会,全面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我方不主张我们的记忆服务是一样的工作,干物是立这些暂时在立自己的消除记忆。而我方主张的是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以及一些在教育或者生活网络上的帮助。比如说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有各种政策,比如说“捐础基地”啊,还有这种“受上的会员”,那些会者边,我们都会通过这样一种比较枯燥的、还虚伪的基础投入,这个“超导问题解决现设的政策”已经要活力的实现了,为什么要通过这个网络能力去解决各种方面的人法,对这个概念进行一个企业的解决呢?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四辩质询开始)
你好,你是不是也觉得这题不好打?
我觉得是不太好打,因为你把题改了。
我没有改啊,我们认为“为”这个字本身就可以做两重理解,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为了”啊。
那我给你举个例子,比如说我说“为你在这个凳子提供就业帮助”,你觉得是“为了”你在这对底下的其他人提供就业帮助?
你们带的系统?
你这个里面当然不能理解成“为了”,但是你知道这个“为”字也是可定也成“为了”呀,对不对?那你都理解了,为什么不把“算写改成不应该先行”,而是放在更“可的自己”呢?
不是,这不就不对劲了吗?你去无该改变的教程,不应该“标准提老”这个“为”字作为犯罪分子以外的责任的意义,我只是不知道你该辩证什么,难道评委让我们把稿件丢掉,我准备的稿件确实没用了?
那最后我要打你的论点了。另外,我们现在只聊“过失犯罪”一条认可吗?那“杜一犯女方”为什么不这样呢?对吗?
我这么问你,我们国家有死刑,你知道吧?
我知道啊,那我们是不是要把所有的犯罪人全部毙掉?
你因为不希望“在所有的要排场”,所以一个政策的实施才可以根据一些构成要件挑选和针对规定的人群,这是我方认为过失犯罪作为政策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第二个问题,我刚聊到的一些过失犯罪,他们有很多比如说懊悔各种的情绪,他们会创伤性闪回一些不好的记忆,造成最大的心理痛苦,你觉得这个心理痛苦要不要解决?
心理痛苦可以解决,但是我方可以在问题上提出政策的“同心”问题,所以反方也觉得要解决,这是我们在我方需求性上达成的重要共识。只是我们观点比较的是你方觉得你的“解决力”比我方更强,你方的解决力是啥?
不好意思,我没有听懂你什么意思。
就是你找我要解决他们的心理痛苦,我问你个事,你该用什么方式去解决?
我认为可以通过一些心理疏导的方式啊。
我要具体说说,我给你时间。
心理疏导,就因为我也不是学心理学的,所以“析己的政策”我也“由于我他准备的辩题和我他也不是一样吗?”
哦,没有问题,所以你方的解决力上没有提出与我们抗衡的解决机制。那我们接下来几条论证我们“解决力”的合理性,因为你们不打算在解决力方面做比较,我今天晚才会好。
在北京有一个监狱,他会让这个监狱里面的警察,首先一个技术叫做EDMR,他这个技术是帮助这个犯罪者去做一个心理治疗,这其实是监狱的一个趋势,这个趋势你是支持他还是反对呢?对于这一个政策,我们当然是持有支持的态度,对吧?有利于对这个犯罪者人权的保护啊,我们可以对他进行一些心理的治疗,但是我们为什么要用消除记忆的方式呢?
哦,所以你还是……我很高兴“杂这个不识”,这是我们双方在政策的方向上没有区别,只要方式之别。你方面对他们的“资金方战动疗法”等经典的治疗措施,不如我方消除记忆措施那么好,所以我方通过这方面论证这个……
(正方四辩质询开始)
你好,你是不是也觉得这题不好打?
我觉得是不太好打,因为你把题改了。
我没有改啊,我们认为“为”这个字本身就可以做两重理解,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为了”啊。
那我给你举个例子,比如说我说“为你在这个凳子提供就业帮助”,你觉得是“为了”你在这对底下的其他人提供就业帮助?
你们带的系统?
你这个里面当然不能理解成“为了”,但是你知道这个“为”字也是可定也成“为了”呀,对不对?那你都理解了,为什么不把“算写改成不应该先行”,而是放在更“可的自己”呢?
不是,这不就不对劲了吗?你去无该改变的教程,不应该“标准提老”这个“为”字作为犯罪分子以外的责任的意义,我只是不知道你该辩证什么,难道评委让我们把稿件丢掉,我准备的稿件确实没用了?
那最后我要打你的论点了。另外,我们现在只聊“过失犯罪”一条认可吗?那“杜一犯女方”为什么不这样呢?对吗?
我这么问你,我们国家有死刑,你知道吧?
我知道啊,那我们是不是要把所有的犯罪人全部毙掉?
你因为不希望“在所有的要排场”,所以一个政策的实施才可以根据一些构成要件挑选和针对规定的人群,这是我方认为过失犯罪作为政策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第二个问题,我刚聊到的一些过失犯罪,他们有很多比如说懊悔各种的情绪,他们会创伤性闪回一些不好的记忆,造成最大的心理痛苦,你觉得这个心理痛苦要不要解决?
心理痛苦可以解决,但是我方可以在问题上提出政策的“同心”问题,所以反方也觉得要解决,这是我们在我方需求性上达成的重要共识。只是我们观点比较的是你方觉得你的“解决力”比我方更强,你方的解决力是啥?
不好意思,我没有听懂你什么意思。
就是你找我要解决他们的心理痛苦,我问你个事,你该用什么方式去解决?
我认为可以通过一些心理疏导的方式啊。
我要具体说说,我给你时间。
心理疏导,就因为我也不是学心理学的,所以“析己的政策”我也“由于我他准备的辩题和我他也不是一样吗?”
哦,没有问题,所以你方的解决力上没有提出与我们抗衡的解决机制。那我们接下来几条论证我们“解决力”的合理性,因为你们不打算在解决力方面做比较,我今天晚才会好。
在北京有一个监狱,他会让这个监狱里面的警察,首先一个技术叫做EDMR,他这个技术是帮助这个犯罪者去做一个心理治疗,这其实是监狱的一个趋势,这个趋势你是支持他还是反对呢?对于这一个政策,我们当然是持有支持的态度,对吧?有利于对这个犯罪者人权的保护啊,我们可以对他进行一些心理的治疗,但是我们为什么要用消除记忆的方式呢?
哦,所以你还是……我很高兴“杂这个不识”,这是我们双方在政策的方向上没有区别,只要方式之别。你方面对他们的“资金方战动疗法”等经典的治疗措施,不如我方消除记忆措施那么好,所以我方通过这方面论证这个……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场比赛首先进入第一个环节立论与质询环节。在本环节中,双方一辩需进行开篇立论,每方时间均为3分钟,先由对方发言,有请正方一辩。感谢主席,问候在座各位。今天讨论的辩题是:如果能够消除记忆,是否应该消除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记忆。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非在讨论从政策上是否允许刑满释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删除犯罪记忆,对方辩友更好地从当前政策下的生活实际出发。所以我方今日将在政策辩论的框架下展开论述,我方将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政策,论证其合理性。在此,我方论证如下:
第一,我方政策的核心内涵在于通过特定方式消除创伤性痛苦记忆与痛苦记忆闪回等,实现解除精神痛苦,恢复正常生活的良好效果。我方论证的适用条件为:在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中,刑满释放后的犯罪人因过失犯罪事实而造成巨大精神损害,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或其精神状况可能因身体消除与其犯罪记忆相关的创伤而得到改善。
第二,根据我方观点,不必阐释删除记忆的具体技术细节。法院在证据方面的严谨性,我将初步设想消除记忆的效果如下:经申请并符合消除记忆条件的人员,在消除记忆之后,其认知、行为与犯罪事实相关的记忆将不再相互唤起。
第三,我方将通过需求性、归属性、解决力、损益比四个方面论证政策的合理性。
3.1 需求性:心理学上的专业理论均表明,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及相关的创伤事件,本身也是一种创伤,其包含愧疚、羞耻等复杂情绪,从而导致认知、思维和幻觉等问题,重现事故发生的瞬间,导致情感回避及自毁行为。为了缓解痛苦,他们切断自己与他人的情感连接,导致家庭破裂,严重者可导致酗酒、滥用药物、拒绝就医等慢性自杀行为。北京某学院徐凯龙教授在研究交通事故导致急性心理创伤症状与羞耻感的特点中指出,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的PTSD发病率可达30%以上,肇事者普遍存在强烈的急性羞耻感。这种情绪如果持续存在,可能转化为恶性的社会退缩。因此,无论从权利还是数据层面对刑满释放的过失犯罪人员消除犯罪记忆,都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3.2 归属性和解决力层面: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精神创伤,犯罪事实无法自然消除,或消除时间成本极长。主要针对PTSD的临床治疗方法也大多是通过刺激其记忆,试图实现遗忘,而消除记忆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方在此不讨论消除记忆技术的难度及投入成本,其目的是减少社会潜在的损害。
综上,我方认为应当为刑满释放的过失犯罪人员消除犯罪记忆。
场比赛首先进入第一个环节立论与质询环节。在本环节中,双方一辩需进行开篇立论,每方时间均为3分钟,先由对方发言,有请正方一辩。感谢主席,问候在座各位。今天讨论的辩题是:如果能够消除记忆,是否应该消除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记忆。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非在讨论从政策上是否允许刑满释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删除犯罪记忆,对方辩友更好地从当前政策下的生活实际出发。所以我方今日将在政策辩论的框架下展开论述,我方将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政策,论证其合理性。在此,我方论证如下:
第一,我方政策的核心内涵在于通过特定方式消除创伤性痛苦记忆与痛苦记忆闪回等,实现解除精神痛苦,恢复正常生活的良好效果。我方论证的适用条件为:在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中,刑满释放后的犯罪人因过失犯罪事实而造成巨大精神损害,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或其精神状况可能因身体消除与其犯罪记忆相关的创伤而得到改善。
第二,根据我方观点,不必阐释删除记忆的具体技术细节。法院在证据方面的严谨性,我将初步设想消除记忆的效果如下:经申请并符合消除记忆条件的人员,在消除记忆之后,其认知、行为与犯罪事实相关的记忆将不再相互唤起。
第三,我方将通过需求性、归属性、解决力、损益比四个方面论证政策的合理性。
3.1 需求性:心理学上的专业理论均表明,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及相关的创伤事件,本身也是一种创伤,其包含愧疚、羞耻等复杂情绪,从而导致认知、思维和幻觉等问题,重现事故发生的瞬间,导致情感回避及自毁行为。为了缓解痛苦,他们切断自己与他人的情感连接,导致家庭破裂,严重者可导致酗酒、滥用药物、拒绝就医等慢性自杀行为。北京某学院徐凯龙教授在研究交通事故导致急性心理创伤症状与羞耻感的特点中指出,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的PTSD发病率可达30%以上,肇事者普遍存在强烈的急性羞耻感。这种情绪如果持续存在,可能转化为恶性的社会退缩。因此,无论从权利还是数据层面对刑满释放的过失犯罪人员消除犯罪记忆,都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3.2 归属性和解决力层面: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精神创伤,犯罪事实无法自然消除,或消除时间成本极长。主要针对PTSD的临床治疗方法也大多是通过刺激其记忆,试图实现遗忘,而消除记忆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方在此不讨论消除记忆技术的难度及投入成本,其目的是减少社会潜在的损害。
综上,我方认为应当为刑满释放的过失犯罪人员消除犯罪记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从政策辩论的需求性、归属性、解决力、损益比四个方面论证政策的合理性
稍晚两分钟,首先有请正方六辩进行辩论。
好,各位朋友好,对方各位好。正如我方一辩所主张的,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一个政策辩题。这就好比讨论在中国大陆特定红灯区实施严格监管下的现金交易是否合法化这一经典辩题,若能带来一定的净收益,即可完成正方的论证义务。而今天我方的观点并非主张无条件消除所有犯罪记忆,而是指出,在现有改造体系已无法应对某些犯罪者的极端心理创伤时,我们有理由建立一条严格限定的记忆转移通道。这也是本辩题中部分创新的核心精神。
作为对方辩友,我方认为,对方所提出的解决性创伤的方案,仅聚焦于对受刑违法者的处理,却未能触及根本问题。他们似乎期望在原有创伤之上,通过某种“魔法”实现自我治愈,这显然矛盾。例如,有些刑满释放人员,曾是施暴者,如今却声称自己是受害者,这种认知混乱导致他们难以真正回归社会。他们可能长期受极端犯罪记忆的困扰,如同“听歌时不断闪回”,进而产生情感障碍,甚至自毁行为。
我想举一个心理治疗的例子,比如叙事疗法等方法,仍需反思其对思维伤口的修复效果,这并非一种“万能药”。今天对方辩友认为技术能够消除犯罪记忆,这一观点的可怕之处在于,若将技术应用于已遭受极端性创伤且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我们能否从根本上阻断其再犯的链条?技术或许能暂时缓解痛苦,防止其崩溃,甚至可能减少部分自毁行为,但这是否会导致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我方的立场核心在于,记忆是身份认同的基础,消除犯罪记忆可能带来无法预料的社会风险。对方所提出的“消除记忆后可进行再社会化”的观点,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可行性。我们应当警惕技术滥用可能带来的伦理困境,而非盲目依赖技术手段。
谢谢各位。
稍晚两分钟,首先有请正方六辩进行辩论。
好,各位朋友好,对方各位好。正如我方一辩所主张的,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一个政策辩题。这就好比讨论在中国大陆特定红灯区实施严格监管下的现金交易是否合法化这一经典辩题,若能带来一定的净收益,即可完成正方的论证义务。而今天我方的观点并非主张无条件消除所有犯罪记忆,而是指出,在现有改造体系已无法应对某些犯罪者的极端心理创伤时,我们有理由建立一条严格限定的记忆转移通道。这也是本辩题中部分创新的核心精神。
作为对方辩友,我方认为,对方所提出的解决性创伤的方案,仅聚焦于对受刑违法者的处理,却未能触及根本问题。他们似乎期望在原有创伤之上,通过某种“魔法”实现自我治愈,这显然矛盾。例如,有些刑满释放人员,曾是施暴者,如今却声称自己是受害者,这种认知混乱导致他们难以真正回归社会。他们可能长期受极端犯罪记忆的困扰,如同“听歌时不断闪回”,进而产生情感障碍,甚至自毁行为。
我想举一个心理治疗的例子,比如叙事疗法等方法,仍需反思其对思维伤口的修复效果,这并非一种“万能药”。今天对方辩友认为技术能够消除犯罪记忆,这一观点的可怕之处在于,若将技术应用于已遭受极端性创伤且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我们能否从根本上阻断其再犯的链条?技术或许能暂时缓解痛苦,防止其崩溃,甚至可能减少部分自毁行为,但这是否会导致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我方的立场核心在于,记忆是身份认同的基础,消除犯罪记忆可能带来无法预料的社会风险。对方所提出的“消除记忆后可进行再社会化”的观点,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可行性。我们应当警惕技术滥用可能带来的伦理困境,而非盲目依赖技术手段。
谢谢各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之后我们充分领略了双方辩手的风采,接下来我们将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由双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每人时间为3分钟,先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有请。
我们希望这个辩题能有一个更广泛的讨论,我们希望除了聊犯罪分子本人以外,我们也希望去聊对于社会所产生的一些影响。所以我们今天认为应该消除犯罪记忆,目的是为了让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能够更好地生活,消除他人对于他们犯罪行为的记忆,能够使这段辩题更有意义,使我们今天的讨论更深刻。
当然,你方中间想跟我聊的问题,我方也可以尝试与你探讨。我方先解决你方提出的观点,我听懂了你方的意思,你方的问题是说,很多人犯罪后,其本人的心理健康等其他方面的问题,你方觉得也可以通过消除犯罪记忆来解决,比如说,允许被害人也可以申请消除犯罪记忆,或者犯罪行为给他带来的创伤回忆,以达到抚慰心灵、促进心理健康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想问,心理创伤现在其实有很多疗法可以进行治疗,你方并没有告诉我消除犯罪记忆的必要性在哪里。缓解压力方面,我听到了你方的解决方案,我知道你方有解决力,但是我方对这个解决力也是存疑的,因为在案你方只是删除了犯罪记忆,并没有帮助犯罪分子本人去面对这些记忆,所以我方认为你方这种方式是一种逃避,至于对于心理健康是不是有真正那么大的作用,其实我方是存疑的。
当然,你方可以接着跟我论述。然后我方这里谈到的是标签延伸下来的歧视问题,歧视也有可能会造成他们的一些心理痛苦,这个也是造成心理痛苦的原因之一,你方要不要消除呢?这个也是我希望你在后续可以回应我的一个问题。
我们再来看价值层面的东西。虽然可能我们今天没有重点讲到这个,但我们今天的核心是希望能够帮助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我们最关注的是哪种方式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那么我方认为,不应该消除犯罪记忆,留存犯罪记忆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实现这个目的。我们不应该用虚假去掩盖过去的东西。
我们认为真正的融入是需要他们正视自己的记忆,让他们有机会进入社会生活。比如说,我们可以通过就业帮扶或者其他政策,让他们走进社会,融入社会,重新回归社会。并且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改变社会其他人对于犯罪人的看法,从而达到真正的融入和自我实现。谢谢。
之后我们充分领略了双方辩手的风采,接下来我们将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由双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每人时间为3分钟,先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有请。
我们希望这个辩题能有一个更广泛的讨论,我们希望除了聊犯罪分子本人以外,我们也希望去聊对于社会所产生的一些影响。所以我们今天认为应该消除犯罪记忆,目的是为了让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能够更好地生活,消除他人对于他们犯罪行为的记忆,能够使这段辩题更有意义,使我们今天的讨论更深刻。
当然,你方中间想跟我聊的问题,我方也可以尝试与你探讨。我方先解决你方提出的观点,我听懂了你方的意思,你方的问题是说,很多人犯罪后,其本人的心理健康等其他方面的问题,你方觉得也可以通过消除犯罪记忆来解决,比如说,允许被害人也可以申请消除犯罪记忆,或者犯罪行为给他带来的创伤回忆,以达到抚慰心灵、促进心理健康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想问,心理创伤现在其实有很多疗法可以进行治疗,你方并没有告诉我消除犯罪记忆的必要性在哪里。缓解压力方面,我听到了你方的解决方案,我知道你方有解决力,但是我方对这个解决力也是存疑的,因为在案你方只是删除了犯罪记忆,并没有帮助犯罪分子本人去面对这些记忆,所以我方认为你方这种方式是一种逃避,至于对于心理健康是不是有真正那么大的作用,其实我方是存疑的。
当然,你方可以接着跟我论述。然后我方这里谈到的是标签延伸下来的歧视问题,歧视也有可能会造成他们的一些心理痛苦,这个也是造成心理痛苦的原因之一,你方要不要消除呢?这个也是我希望你在后续可以回应我的一个问题。
我们再来看价值层面的东西。虽然可能我们今天没有重点讲到这个,但我们今天的核心是希望能够帮助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我们最关注的是哪种方式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那么我方认为,不应该消除犯罪记忆,留存犯罪记忆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实现这个目的。我们不应该用虚假去掩盖过去的东西。
我们认为真正的融入是需要他们正视自己的记忆,让他们有机会进入社会生活。比如说,我们可以通过就业帮扶或者其他政策,让他们走进社会,融入社会,重新回归社会。并且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改变社会其他人对于犯罪人的看法,从而达到真正的融入和自我实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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