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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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看大家已经齐了,要不我看一下主持人同学,先把录制打开一下吧,然后大家试一下音,没有问题,咱们就开始。
那请正方同学先试一下音。正方一辩同学好像先略过他的,然后大家先过着试一下,正方二辩同学试一下吧。
OK OK,可以听见,可以听见。哦,不好意思,可以听见了,哦,好的,可以听见,正方一辩来了。
正方三辩声音可以听见吗?嗯,可以听见,请反方同学试一下音。哪方一辩可以听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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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本内容为辩论前的技术准备环节,主要涉及录制开启提示及正方、反方辩手的依次试音流程,未涉及任何与辩题相关的实质性论述内容。
己所欲施于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两种指导社会的不同道德原则。"欲"是主体追求的道德认知,己所欲施于人是主动沟通、说服他人产生相同道德认知的过程,体现人类交互中的扩张性;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是不以自身不认同、不想遵循的道德认知要求他人,体现交互中主体参与度的克制性。我方认为,采用扩张性的交互决策,能让道德在博弈和互相检视中形成满足更多人期待的道德体系。论证如下:
第一,倡导己所欲施于人可以促进社会道德观念的表达,在交流和博弈中形成更贴近社会需求的道德体系。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无知之幕"的概念,他认为每个人的观念中都包含着先进和立体思想,因此要尽量摒除人在认知中的差距,更客观的契约才得以达成。人们对于社会的认知是一个盲人摸象的过程,不同层级、经历、社会地位的人认知到的是这个社会不同的部分,而只有通过向外的表达,大家才有可能将碎片拼接成一个整体,对社会样貌有更清晰的认知。
以张扣扣案为例,案件发生之初,网络评论近乎一边倒地倾向于原谅张扣扣,出现"这是真英雄"等言论。而之后主流媒体和法律专业人士介入讨论,将自身的道德认知进行分享尝试。在沟通与交流中,越来越多的网友转换视角,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据搜狐平台统计,二审过后,30%的网友对同情张扣扣的网民表示不解,27%的网友认为这是当年的司法不公造成,认为应维持原判。此案例通过足够多的参与和表达,使网民的道德观念体现了跃升式的进步。而若是秉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念,就不会引发如此广泛激烈的讨论,更多人会选择在沉默中坚信自己固有的朴素价值观。若如此,我们要承担多少次惨案的代价,才能唤醒大家让社会观念得以进步?
第二,倡导己所欲施于人能够更好地发挥道德的本职作用,约束人性的干扰,使道德在社会变革中始终散发光辉。人类社会演进中,为对抗自身的局限性,人们发展出制度和法律规制。但社会生活超越事后制度,在越来越多具体情境中,制度的缺席和错位让我们不得不诉诸道德——期待一种高于人本性的直觉力量。道德不是顺从人性,而是对抗人性惰性与软弱才得以存在。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用自身人性去代入,不做干涉和评判,会导致道德意义逐渐被消解。在汶川地震中,抛弃学生逃跑的教师若不被批判,因为生死之间保全自己是多数人的本能反应;唐山打人案中,无动于衷的旁观者若不被评价,因为他们的担忧、顾虑与害怕是人性最原始的反应。可是道德恰恰是在人性之上,给予大家战胜本能、践行良善的勇气。只有己所欲施于人,才能在趋于冷漠的社会中让道德去伪存真,让道德在生命中彰显价值。
己所欲施于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两种指导社会的不同道德原则。"欲"是主体追求的道德认知,己所欲施于人是主动沟通、说服他人产生相同道德认知的过程,体现人类交互中的扩张性;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是不以自身不认同、不想遵循的道德认知要求他人,体现交互中主体参与度的克制性。我方认为,采用扩张性的交互决策,能让道德在博弈和互相检视中形成满足更多人期待的道德体系。论证如下:
第一,倡导己所欲施于人可以促进社会道德观念的表达,在交流和博弈中形成更贴近社会需求的道德体系。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无知之幕"的概念,他认为每个人的观念中都包含着先进和立体思想,因此要尽量摒除人在认知中的差距,更客观的契约才得以达成。人们对于社会的认知是一个盲人摸象的过程,不同层级、经历、社会地位的人认知到的是这个社会不同的部分,而只有通过向外的表达,大家才有可能将碎片拼接成一个整体,对社会样貌有更清晰的认知。
以张扣扣案为例,案件发生之初,网络评论近乎一边倒地倾向于原谅张扣扣,出现"这是真英雄"等言论。而之后主流媒体和法律专业人士介入讨论,将自身的道德认知进行分享尝试。在沟通与交流中,越来越多的网友转换视角,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据搜狐平台统计,二审过后,30%的网友对同情张扣扣的网民表示不解,27%的网友认为这是当年的司法不公造成,认为应维持原判。此案例通过足够多的参与和表达,使网民的道德观念体现了跃升式的进步。而若是秉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念,就不会引发如此广泛激烈的讨论,更多人会选择在沉默中坚信自己固有的朴素价值观。若如此,我们要承担多少次惨案的代价,才能唤醒大家让社会观念得以进步?
第二,倡导己所欲施于人能够更好地发挥道德的本职作用,约束人性的干扰,使道德在社会变革中始终散发光辉。人类社会演进中,为对抗自身的局限性,人们发展出制度和法律规制。但社会生活超越事后制度,在越来越多具体情境中,制度的缺席和错位让我们不得不诉诸道德——期待一种高于人本性的直觉力量。道德不是顺从人性,而是对抗人性惰性与软弱才得以存在。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用自身人性去代入,不做干涉和评判,会导致道德意义逐渐被消解。在汶川地震中,抛弃学生逃跑的教师若不被批判,因为生死之间保全自己是多数人的本能反应;唐山打人案中,无动于衷的旁观者若不被评价,因为他们的担忧、顾虑与害怕是人性最原始的反应。可是道德恰恰是在人性之上,给予大家战胜本能、践行良善的勇气。只有己所欲施于人,才能在趋于冷漠的社会中让道德去伪存真,让道德在生命中彰显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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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道德原则能通过促进社会道德观念的动态发展与有效约束人性弱点,构建更完善且具有实践力量的道德体系
请反方二辩执行正方一辩。稍等,这里有些卡顿。您那边没问题吧?我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先等一下,电梯里信号不太好,先暂停一下。好的,因为我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想法,而是发现今天正方同学的意见稿和我们昨天模辩的那篇意见稿是一样的,所以想确认是你们沟通好了,还是使用了同一份资料?
Hello,上一位发言的同学,目前是使用的同一份资料吗?政策不会用这份资料。是的,我也不知道对方的资料是怎么来的。OK OK,那就好,不然我还以为是我约到的资料出了问题。那我们从刚才的地方开始,可以开始了吗?下次算1,你的意思是正方主张“扩张”,而反方主张“不扩张”,即“克制”,对吗?
没问题。所以今天孔子是一个倡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这没问题吧?哦,孔子倡导这个观念,不代表他不会违背它?没事。所以你看你的逻辑很奇怪:一个倡导并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在人际上却做着“施于人”的行为,我觉得你逻辑上不成立。反过来想,如果孔子是这样的人,他的教授与教育交流本身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扩张”的态度,这是第一部分,很简单。比如,我今天告诉别人“要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行为在正方看来是否也属于“观念的扩张”,即“己所欲施于人”?
哦,我方认为这就是啊。那我明白了,在正方的逻辑下,反方应该是不成立的,甚至不存在的——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被流传了下来,本身就是一种“扩张”。这是你的观点。而在反方看来,无论是孔子的例子,还是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主张下,反方也有自己“扩张”的部分,并非“不讲话的那一方”,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正方认为今天的“施”是一种平等的、交流的、没有伤害的,对吗?哦,“施”是一种说服?比如,“施”在原典中的意思是什么?您可以举证。原典中告诉我们,“施”与权力相关,指“强加”,我好奇为什么在正方的语境中变成了简单的沟通、说服或平等的交流。就像妈妈想让你穿秋裤,她不会用权力压迫或暴力手段,但我好奇的是:妈妈让我穿秋裤,是“穿不穿都行”吗?
穿不穿由你决定,我们认为个体可以拒绝。当然个体可以拒绝,但妈妈的初衷是“希望你穿上”,她想改变你“不穿秋裤”的观念,这才是正常的立场。否则,若只是“说出这句话”而不试图影响,又何来“施”的部分?日常语境中,你会说“施加交流”“施加温柔”吗?是,我们可以说“施”是一种说服,但不一定是温柔的,而是带有目的性的。日常语境中,我们也不会把“柔性”与“施”结合,比如“欧盟施加了压力”“美国施加了限制”,这些“施”都与压力、权力相关,这才是“施”的核心含义。
我好奇,今天观点的碰撞与交流一定能得到好的结果吗?我方有数据可以证明。要我念吗?华盛顿州立大学的研究显示,如果不同观点双方能够认真倾听对方,在德格鲁特模型下,尽管初始观点分散,经过若干轮迭代后,人群总会就某些事件达成共识,且最终共识并非极端观点——在0-1的观点光谱上,它处于0.5的中间位置,有利于舆论环境的改善。因此,我方的“施”并非极端手段,而是基于交流的依赖。
所以正方预设了一个前提:所有人都在理性、平等地沟通。反方后面会解释这一点。正方也需要回应。
请反方二辩执行正方一辩。稍等,这里有些卡顿。您那边没问题吧?我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先等一下,电梯里信号不太好,先暂停一下。好的,因为我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想法,而是发现今天正方同学的意见稿和我们昨天模辩的那篇意见稿是一样的,所以想确认是你们沟通好了,还是使用了同一份资料?
Hello,上一位发言的同学,目前是使用的同一份资料吗?政策不会用这份资料。是的,我也不知道对方的资料是怎么来的。OK OK,那就好,不然我还以为是我约到的资料出了问题。那我们从刚才的地方开始,可以开始了吗?下次算1,你的意思是正方主张“扩张”,而反方主张“不扩张”,即“克制”,对吗?
没问题。所以今天孔子是一个倡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这没问题吧?哦,孔子倡导这个观念,不代表他不会违背它?没事。所以你看你的逻辑很奇怪:一个倡导并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在人际上却做着“施于人”的行为,我觉得你逻辑上不成立。反过来想,如果孔子是这样的人,他的教授与教育交流本身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扩张”的态度,这是第一部分,很简单。比如,我今天告诉别人“要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行为在正方看来是否也属于“观念的扩张”,即“己所欲施于人”?
哦,我方认为这就是啊。那我明白了,在正方的逻辑下,反方应该是不成立的,甚至不存在的——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被流传了下来,本身就是一种“扩张”。这是你的观点。而在反方看来,无论是孔子的例子,还是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主张下,反方也有自己“扩张”的部分,并非“不讲话的那一方”,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正方认为今天的“施”是一种平等的、交流的、没有伤害的,对吗?哦,“施”是一种说服?比如,“施”在原典中的意思是什么?您可以举证。原典中告诉我们,“施”与权力相关,指“强加”,我好奇为什么在正方的语境中变成了简单的沟通、说服或平等的交流。就像妈妈想让你穿秋裤,她不会用权力压迫或暴力手段,但我好奇的是:妈妈让我穿秋裤,是“穿不穿都行”吗?
穿不穿由你决定,我们认为个体可以拒绝。当然个体可以拒绝,但妈妈的初衷是“希望你穿上”,她想改变你“不穿秋裤”的观念,这才是正常的立场。否则,若只是“说出这句话”而不试图影响,又何来“施”的部分?日常语境中,你会说“施加交流”“施加温柔”吗?是,我们可以说“施”是一种说服,但不一定是温柔的,而是带有目的性的。日常语境中,我们也不会把“柔性”与“施”结合,比如“欧盟施加了压力”“美国施加了限制”,这些“施”都与压力、权力相关,这才是“施”的核心含义。
我好奇,今天观点的碰撞与交流一定能得到好的结果吗?我方有数据可以证明。要我念吗?华盛顿州立大学的研究显示,如果不同观点双方能够认真倾听对方,在德格鲁特模型下,尽管初始观点分散,经过若干轮迭代后,人群总会就某些事件达成共识,且最终共识并非极端观点——在0-1的观点光谱上,它处于0.5的中间位置,有利于舆论环境的改善。因此,我方的“施”并非极端手段,而是基于交流的依赖。
所以正方预设了一个前提:所有人都在理性、平等地沟通。反方后面会解释这一点。正方也需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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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当诸公问孔子如何处事才能合乎人道时,孔子回答:“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准则在原典中就蕴含着对“强加”行为的警惕。从《左传》“众之所为,不可失也”到《礼记》“君子不失其亲”,“施”字始终暗含权力意志的强制投射。因此,本场辩题双方秉持的道德原则核心区别在于:正方主张积极干预,而反方主张保留更多消极自由。这意味着个体之间应当默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践行“己所欲,施于人”时必须经过严格检证——正如无罪推定原则要求不断检证是否应判人有罪,我们同样需要审慎判断何种原则更具普适性。我方认为,更能被广泛认同、调整更广泛社会关系、适应更多情境的道德原则,才是更优选择。论证如下:
首先,“所欲”价值的推广会侵犯当代人的精神自由空间。法律虽规定最低结婚年龄,但何时结婚本应是个体自由。然而现实是,996工作制侵蚀着爱情生活,高房价推高结婚成本,教育压力更让年轻人负重前行。调查显示,当代青年文化的首要诉求是“不委屈自己”,但父辈的催生催育制造着代际压力——正如学者所言,“宽松世代”正是上一代人将经济腾飞时期的价值观强加于后辈的产物,父辈的奋斗哲学与青年的生活欲求形成价值错位,两代人共同被困在失衡的秩序中。当考研名师用“绝对正确”的专业选择指南收割流量,情感博主用“好男友30条标准”制造亲密关系焦虑,我们必须警惕:这些本该属于年轻人的精神疆域,正被“己所欲,施于人”的态度不断侵蚀边界。
其次,“所欲”的实践方式会给他人造成负累。即便怀抱纯粹善意,“己所欲,施于人”仍可能沦为温柔的精神暴力:“捐款光荣”成为道德绑架的枷锁,“健康生活”被用作强迫他人改变的理由。这揭示出善意传递需要尊重文化差异——正如中医强调辨证施治、因人而异,道德原则的实践更需考虑受者的主体性。当营养学指南被强加于有饮食禁忌的群体,可能构成信仰亵渎;当城市推崇的“断舍离”被套用在珍惜旧物的老人身上,便成了实用主义的傲慢。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道德扩张常伴随话语霸权:西方殖民者以“文明开化”之名摧毁印第安文化,某些国家以“人权卫士”自居干涉他国内政——以善为名的“己所欲,施于人”,同样为世界带来了动荡。
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特质,恰恰克制了自我中心主义对他人的审视与评价。将其作为基础性原则,才能更好地尊重个体主体性,创造更稳定的道德生态——既防止善意的专断,又遏制美德的通货膨胀。真正的道德进步,不在于积极推广某种美好生活模板,而在于为差异共存保留缓冲地带。
综上所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其克制性、包容性与文化适应性,更能成为构建多元社会的道德基石。谢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当诸公问孔子如何处事才能合乎人道时,孔子回答:“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准则在原典中就蕴含着对“强加”行为的警惕。从《左传》“众之所为,不可失也”到《礼记》“君子不失其亲”,“施”字始终暗含权力意志的强制投射。因此,本场辩题双方秉持的道德原则核心区别在于:正方主张积极干预,而反方主张保留更多消极自由。这意味着个体之间应当默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践行“己所欲,施于人”时必须经过严格检证——正如无罪推定原则要求不断检证是否应判人有罪,我们同样需要审慎判断何种原则更具普适性。我方认为,更能被广泛认同、调整更广泛社会关系、适应更多情境的道德原则,才是更优选择。论证如下:
首先,“所欲”价值的推广会侵犯当代人的精神自由空间。法律虽规定最低结婚年龄,但何时结婚本应是个体自由。然而现实是,996工作制侵蚀着爱情生活,高房价推高结婚成本,教育压力更让年轻人负重前行。调查显示,当代青年文化的首要诉求是“不委屈自己”,但父辈的催生催育制造着代际压力——正如学者所言,“宽松世代”正是上一代人将经济腾飞时期的价值观强加于后辈的产物,父辈的奋斗哲学与青年的生活欲求形成价值错位,两代人共同被困在失衡的秩序中。当考研名师用“绝对正确”的专业选择指南收割流量,情感博主用“好男友30条标准”制造亲密关系焦虑,我们必须警惕:这些本该属于年轻人的精神疆域,正被“己所欲,施于人”的态度不断侵蚀边界。
其次,“所欲”的实践方式会给他人造成负累。即便怀抱纯粹善意,“己所欲,施于人”仍可能沦为温柔的精神暴力:“捐款光荣”成为道德绑架的枷锁,“健康生活”被用作强迫他人改变的理由。这揭示出善意传递需要尊重文化差异——正如中医强调辨证施治、因人而异,道德原则的实践更需考虑受者的主体性。当营养学指南被强加于有饮食禁忌的群体,可能构成信仰亵渎;当城市推崇的“断舍离”被套用在珍惜旧物的老人身上,便成了实用主义的傲慢。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道德扩张常伴随话语霸权:西方殖民者以“文明开化”之名摧毁印第安文化,某些国家以“人权卫士”自居干涉他国内政——以善为名的“己所欲,施于人”,同样为世界带来了动荡。
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特质,恰恰克制了自我中心主义对他人的审视与评价。将其作为基础性原则,才能更好地尊重个体主体性,创造更稳定的道德生态——既防止善意的专断,又遏制美德的通货膨胀。真正的道德进步,不在于积极推广某种美好生活模板,而在于为差异共存保留缓冲地带。
综上所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其克制性、包容性与文化适应性,更能成为构建多元社会的道德基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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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能被广泛认同、调整更广泛社会关系、适应更多情境的道德原则,才是更优选择。
我先确认立场的分歧。正方立场带有扩张性,反方立场带有克制性,这是两条不同的道路,我们要比较这两者哪个是更好的原则,可以吧?
我觉得不对,我认为我方也有扩张性。须知我们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本质就是如果要求别人不要将自己不喜欢的观念强加于人,这本身就带有扩张性。
而我认为今天双方的根本分歧在于:正方主张的是积极干预,而反方主张的是保留更多的教育自由。您自己也提到了"保留自由",因此与正方相比就是克制的。
您刚才提到,孔子讲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雍也》篇也提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否能证明孔子也是奉行"己所欲施于人"的人?
如果您的意思是孔子奉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念,却践行"己所欲施于人"的行为,我认为这相当不合理。我是这个意思。
抱歉,可能是我记错了,或许记成申论的内容了。
我先确认立场的分歧。正方立场带有扩张性,反方立场带有克制性,这是两条不同的道路,我们要比较这两者哪个是更好的原则,可以吧?
我觉得不对,我认为我方也有扩张性。须知我们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本质就是如果要求别人不要将自己不喜欢的观念强加于人,这本身就带有扩张性。
而我认为今天双方的根本分歧在于:正方主张的是积极干预,而反方主张的是保留更多的教育自由。您自己也提到了"保留自由",因此与正方相比就是克制的。
您刚才提到,孔子讲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雍也》篇也提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否能证明孔子也是奉行"己所欲施于人"的人?
如果您的意思是孔子奉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念,却践行"己所欲施于人"的行为,我认为这相当不合理。我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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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第2轮反方重新定义分歧点;第4轮正方引入权威案例;第6轮质询方向转移)
保留差异性,二者就不是同一概念。请反方辩手进行申论,有请。
好的,首先我来处理定义部分。我们前面提到的例子,并非要论证那些“己所不虑”的人是因为喜欢某种相处模式,才将其强加于他人,进而造成焦虑后果并产生后续影响。这是正方在结果层面必须处理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今天反方与正方都认同交流的重要性。孔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能够流传至今,其蕴含的态度本身就需要进一步阐释。对方刚才提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例子,这恰恰说明孔子强调要设身处地思考他人立场——要考虑别人是否喜欢、是否能够接受,而非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这两种态度完全不同,对方不应以此混淆概念。事实上,孔子正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坚定践行者,因此反方同样认同交流与适度扩展,但核心在于:自己不喜欢的,就不应强加于他人,这是定义的关键。
回到辩题本质,双方的核心区分在哪里?我们来看“施”的定义。根据古诗文解释,“施”的本义包含强制的成分,这正是双方分歧的焦点。南开大学的相关研究进一步指出,在“己所欲,施于人”的语境中,只要是自己想要的,就应当施加于他人——将自身认定的“好”不加区分地强加于人,这本质上已经超越了对他人应负的伦理责任限度。这也呼应了反方论点二所强调的:若将个人好恶强加于他人,恰恰是对他人本性的侵犯,即便从个人角度看似乎合理,从道德层面仍是不可取的。
对方强调需要讨论与交流,但首先需要明确:现实中的交流并非都基于平等,其中既存在强制性,也存在压力情境。那么,“己所欲,施于人”最终会导向何种结果?反方认为,这并非简单的利弊比较题——任何事物都有好坏两面,关键在于整体上是否具有稳定性。
我们不妨举两个例子:无论是引发矛盾冲突还是宗教纷争,即便双方都激烈表达意见,最终往往并未达成共识,反而导致更大分裂。这说明在“己所欲,施于人”的逻辑下,共识难以形成。再如西班牙内战,共产党人与保皇党人因各自坚持“己所欲”而兵戎相见,最终保皇党人获胜,却导致社会的进一步退步。因此,正方为何不直面“己所欲,施于人”可能导致的负面结果?这些避害,正方必须给出合理回应。
保留差异性,二者就不是同一概念。请反方辩手进行申论,有请。
好的,首先我来处理定义部分。我们前面提到的例子,并非要论证那些“己所不虑”的人是因为喜欢某种相处模式,才将其强加于他人,进而造成焦虑后果并产生后续影响。这是正方在结果层面必须处理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今天反方与正方都认同交流的重要性。孔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能够流传至今,其蕴含的态度本身就需要进一步阐释。对方刚才提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例子,这恰恰说明孔子强调要设身处地思考他人立场——要考虑别人是否喜欢、是否能够接受,而非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这两种态度完全不同,对方不应以此混淆概念。事实上,孔子正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坚定践行者,因此反方同样认同交流与适度扩展,但核心在于:自己不喜欢的,就不应强加于他人,这是定义的关键。
回到辩题本质,双方的核心区分在哪里?我们来看“施”的定义。根据古诗文解释,“施”的本义包含强制的成分,这正是双方分歧的焦点。南开大学的相关研究进一步指出,在“己所欲,施于人”的语境中,只要是自己想要的,就应当施加于他人——将自身认定的“好”不加区分地强加于人,这本质上已经超越了对他人应负的伦理责任限度。这也呼应了反方论点二所强调的:若将个人好恶强加于他人,恰恰是对他人本性的侵犯,即便从个人角度看似乎合理,从道德层面仍是不可取的。
对方强调需要讨论与交流,但首先需要明确:现实中的交流并非都基于平等,其中既存在强制性,也存在压力情境。那么,“己所欲,施于人”最终会导向何种结果?反方认为,这并非简单的利弊比较题——任何事物都有好坏两面,关键在于整体上是否具有稳定性。
我们不妨举两个例子:无论是引发矛盾冲突还是宗教纷争,即便双方都激烈表达意见,最终往往并未达成共识,反而导致更大分裂。这说明在“己所欲,施于人”的逻辑下,共识难以形成。再如西班牙内战,共产党人与保皇党人因各自坚持“己所欲”而兵戎相见,最终保皇党人获胜,却导致社会的进一步退步。因此,正方为何不直面“己所欲,施于人”可能导致的负面结果?这些避害,正方必须给出合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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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解决了,这是你最后提出的否定,非常感谢。我方认为“己所欲”是针对个人而言,并非“己所不欲”,请正方指派一名辩手执行质询,反方准备就绪。
我来提问,对方所有的核心观点是否在于认为我方会强加善意?
当然,你将自己所认同的善意与道德标准强加于他人,正如以色列在地图上标注的行为,在他们看来是正确的事情,但这本质上是将自身道德观念强加于人。
这里可以区分两件事,南开大学的研究也表明,“己所欲,施于人”可能导致如割猎屠杀等极端行为,在你方看来这是否属于强加善意?
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只要将自身好恶强加于人,就是把个人的道德正义观念强加于他人。
所以所有强加观念的行为,包括屠杀对方,都可以用“己所欲,施于人”来解释?这是双方的第一个分歧。我请问,你方究竟要维护观点,还是要争夺定义?在定义争夺时你方提到也要扩张,却在论证中回避扩张的弊端,这是否矛盾?
当然不矛盾。双方对“扩张”的定义存在区分:你方的扩张是积极干预他人想法,而我方的扩张是不干预他人想法,尊重个体差异性。你认为将自身想法表达出来就是扩张,那么孔子传播思想却未改变颜回等人的主张,每个人的想法依然保持独立性,这为何算是改变?孔子从未试图改变他人。
你方观点存在逻辑问题。颜回到死都遵循孔子的想法,这难道不是影响吗?我认为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主观上的干预意图。孔子强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应将自身观念强加于人,而颜回等人是自愿认同其思想。
你这是强词夺理。孔子游说各国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改变和说服君主推行仁政吗?
我认为这里的区分很简单,你方的回答缺乏诚意。孔子游说的目的只是为了传达自己的思想。
这就是双方最大的分歧。孔子在《论语》中明确表示希望说服各国君主推行仁政,你方有对应的举证吗?
我觉得这很奇怪,你可以举证相关原文及解释,我很想听听具体内容。
我想请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何带来推广的动力?如果遇到任何事情都不向对方宣讲观点,那么教学和传播思想的动力何在?
我方可以引用相关研究论文作为论据,你需要听具体内容吗?
你可以先举一个例子说明。
我认为这需要分两部分讨论,先请允许我念完论文内容:实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时,需考虑对象的接受程度及具体情况。
我已经说过共情是双方都可以做到的,举个例子:在公交车上,考虑到让座可能损害老人的自尊心,因此选择不让座,这正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体现。
我需要进一步探寻其真实动机是什么?没太理解这个例子的逻辑,你可以解释一下吗?
我不希望自己被他人不尊重,因此考虑到让座可能让老人感到不被尊重,所以选择不让座,这符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问题吧?此时探寻对方真实需求的动力从何而来?
同样一个例子,你在假设情景时,为何反方不能认为“我不想自己没座位,所以也不要让别人没座位”?你方用双重否定的句式来论证立场,这有什么意义?
我方认为“我希望未来有人给我让座,所以现在主动让座”,而你方将其表述为“不要让别人没座位”,用双重否定混淆辩题,这没有讨论意义。
事情就解决了,这是你最后提出的否定,非常感谢。我方认为“己所欲”是针对个人而言,并非“己所不欲”,请正方指派一名辩手执行质询,反方准备就绪。
我来提问,对方所有的核心观点是否在于认为我方会强加善意?
当然,你将自己所认同的善意与道德标准强加于他人,正如以色列在地图上标注的行为,在他们看来是正确的事情,但这本质上是将自身道德观念强加于人。
这里可以区分两件事,南开大学的研究也表明,“己所欲,施于人”可能导致如割猎屠杀等极端行为,在你方看来这是否属于强加善意?
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只要将自身好恶强加于人,就是把个人的道德正义观念强加于他人。
所以所有强加观念的行为,包括屠杀对方,都可以用“己所欲,施于人”来解释?这是双方的第一个分歧。我请问,你方究竟要维护观点,还是要争夺定义?在定义争夺时你方提到也要扩张,却在论证中回避扩张的弊端,这是否矛盾?
当然不矛盾。双方对“扩张”的定义存在区分:你方的扩张是积极干预他人想法,而我方的扩张是不干预他人想法,尊重个体差异性。你认为将自身想法表达出来就是扩张,那么孔子传播思想却未改变颜回等人的主张,每个人的想法依然保持独立性,这为何算是改变?孔子从未试图改变他人。
你方观点存在逻辑问题。颜回到死都遵循孔子的想法,这难道不是影响吗?我认为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主观上的干预意图。孔子强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应将自身观念强加于人,而颜回等人是自愿认同其思想。
你这是强词夺理。孔子游说各国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改变和说服君主推行仁政吗?
我认为这里的区分很简单,你方的回答缺乏诚意。孔子游说的目的只是为了传达自己的思想。
这就是双方最大的分歧。孔子在《论语》中明确表示希望说服各国君主推行仁政,你方有对应的举证吗?
我觉得这很奇怪,你可以举证相关原文及解释,我很想听听具体内容。
我想请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何带来推广的动力?如果遇到任何事情都不向对方宣讲观点,那么教学和传播思想的动力何在?
我方可以引用相关研究论文作为论据,你需要听具体内容吗?
你可以先举一个例子说明。
我认为这需要分两部分讨论,先请允许我念完论文内容:实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时,需考虑对象的接受程度及具体情况。
我已经说过共情是双方都可以做到的,举个例子:在公交车上,考虑到让座可能损害老人的自尊心,因此选择不让座,这正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体现。
我需要进一步探寻其真实动机是什么?没太理解这个例子的逻辑,你可以解释一下吗?
我不希望自己被他人不尊重,因此考虑到让座可能让老人感到不被尊重,所以选择不让座,这符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问题吧?此时探寻对方真实需求的动力从何而来?
同样一个例子,你在假设情景时,为何反方不能认为“我不想自己没座位,所以也不要让别人没座位”?你方用双重否定的句式来论证立场,这有什么意义?
我方认为“我希望未来有人给我让座,所以现在主动让座”,而你方将其表述为“不要让别人没座位”,用双重否定混淆辩题,这没有讨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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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总结
OK,抱歉,没事,好,那我继续。在《论语》中,孔子可能会有看似自相矛盾的观点,这并非表明孔子本人思想矛盾,而是他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问题的思想流变。因此,您提出的关于孔子的问题并不成立。接下来我继续确认定义,请告诉我:“施”一定是强加,对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和阿炳可以解释清楚。我们认为“施”有施加的意味,这里有几个例证您需要听吗?
既然您认为“施”是强加,那么您方主张的“勿施于人”是否意味着完全撒手不管、直接抵赖?这正是我方想与您探讨的。稍等,我刚才提到的自由主义道德与法则,核心是最小干预原则,其前提是保障个人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自由或利益,便不应限制个人选择。因此,您方将定义划分为“全球闭关”显然不合理。
接下来我将检证您的论点。您的第一个论点认为“施”会干涉自由,并举例父母催婚催育、干涉子女交友,对吗?您提到“可以推荐”,那么想请教:情感博主制造焦虑,他给别人制造焦虑时,是否希望别人也给他制造焦虑?同学,请重复一遍问题:情感博主给别人制造焦虑,他是否希望别人也给他制造焦虑?
我方认为,当一个人接收到焦虑时,通常不会希望将焦虑传递给他人。您方无法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人愿意被他人制造焦虑。您方所举的例子恰恰是“己所不欲而施于人”,这构成了双重标准。因此,您的论证完全无法支撑您的立场。
接下来检证您的第二个论点。您认为善意可能带来伤害,但您是否比较过这部分代价与利益的差距,究竟孰高孰低?同学,我想回应您上一个问题,您可能没有理解我方观点:我方认为博主奉行“施”的观念,本质是想通过强调观点来改变他人认知,这本身就是一种“施于人”的行为。
您刚才提到应该进行利益比较,那么请问:您如何证明施加善意带来的问题和伤害更多?您的比较标准是什么?同学,我方认为您方需要论证的是“施”为何一定导致坏结果,而非要求正方论证其一定带来好结果。这是您方的论点,您既无法给出比较,反而要求正方提供比较,这显然不合理。
最后讨论动力问题。您认为今天正反双方谁更能为凝聚共识带来讨论动力?我方认为我方更能做到,因为我方主张尊重个体自由观念,不强加于人,保留个体差异性。我方并非要求达成完全一致,而是在保留不同意见的基础上凝聚共识,这正是您方接下来可能会提到的观点。
OK,抱歉,没事,好,那我继续。在《论语》中,孔子可能会有看似自相矛盾的观点,这并非表明孔子本人思想矛盾,而是他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问题的思想流变。因此,您提出的关于孔子的问题并不成立。接下来我继续确认定义,请告诉我:“施”一定是强加,对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和阿炳可以解释清楚。我们认为“施”有施加的意味,这里有几个例证您需要听吗?
既然您认为“施”是强加,那么您方主张的“勿施于人”是否意味着完全撒手不管、直接抵赖?这正是我方想与您探讨的。稍等,我刚才提到的自由主义道德与法则,核心是最小干预原则,其前提是保障个人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自由或利益,便不应限制个人选择。因此,您方将定义划分为“全球闭关”显然不合理。
接下来我将检证您的论点。您的第一个论点认为“施”会干涉自由,并举例父母催婚催育、干涉子女交友,对吗?您提到“可以推荐”,那么想请教:情感博主制造焦虑,他给别人制造焦虑时,是否希望别人也给他制造焦虑?同学,请重复一遍问题:情感博主给别人制造焦虑,他是否希望别人也给他制造焦虑?
我方认为,当一个人接收到焦虑时,通常不会希望将焦虑传递给他人。您方无法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人愿意被他人制造焦虑。您方所举的例子恰恰是“己所不欲而施于人”,这构成了双重标准。因此,您的论证完全无法支撑您的立场。
接下来检证您的第二个论点。您认为善意可能带来伤害,但您是否比较过这部分代价与利益的差距,究竟孰高孰低?同学,我想回应您上一个问题,您可能没有理解我方观点:我方认为博主奉行“施”的观念,本质是想通过强调观点来改变他人认知,这本身就是一种“施于人”的行为。
您刚才提到应该进行利益比较,那么请问:您如何证明施加善意带来的问题和伤害更多?您的比较标准是什么?同学,我方认为您方需要论证的是“施”为何一定导致坏结果,而非要求正方论证其一定带来好结果。这是您方的论点,您既无法给出比较,反而要求正方提供比较,这显然不合理。
最后讨论动力问题。您认为今天正反双方谁更能为凝聚共识带来讨论动力?我方认为我方更能做到,因为我方主张尊重个体自由观念,不强加于人,保留个体差异性。我方并非要求达成完全一致,而是在保留不同意见的基础上凝聚共识,这正是您方接下来可能会提到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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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重要的原则,感谢主持人。我方认为今天反方的定义非常不公允。对方仅举证一处诗句出处,就试图证明“施”在本题中必然是“强加”之意吗?若按此逻辑,对方立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难道仅指“不将不想要的事物硬生生强加于人”?这是否意味着通过好言相劝、友善沟通、理性讨论传递观点就不属于“施”的范畴?如此定义显然是在缩小辩题讨论空间,属于定义上的分歧。
我方需强调,在古文语境中“施”有明确注解。《说文解字》将“施”解释为“行也”,即施行、推行之意,因此正方对“施”的定义完全能够自圆其说,并非对方所指的“强加”。
关于“设身处地”的归属问题:当我们换位思考,推断他人需求并主动提供帮助时,这恰恰是“己所欲,施于人”的实践,而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克制。
对方反复援引孔子言论,但需注意:孔子既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亦倡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若按对方逻辑,仅以单句话判定孔子的道德主张,是否陷入了断章取义的误区?事实上,这两句话体现的是不同情境下的道德准则,不能孤立用于论证单一立场。
回到辩题核心:何种道德原则更能为当代社会凝聚共识提供讨论动力?我方认为“己所欲,施于人”更具优势,理由如下:
首先,从社会意识形态培育角度看,中国社会的公共意识养成,需要通过文化培育与传播,将个体从孤立状态引导为共同体成员。“己所欲,施于人”代表向外传递价值的积极姿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偏向向内保留的消极自由。在促进文化传播与意识形态培育的机制上,前者显然更有利于共识形成。
其次,根据《当代大学生道德价值观研究》显示,道德价值观的冲突不仅推动社会整体发展,亦对个体价值实现产生深远影响。这种冲突与讨论的过程,本质上是价值观整合与重建的过程。“己所欲,施于人”倡导的价值分享与主动沟通,恰为这种建设性冲突提供了讨论载体,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避让则可能弱化公共讨论的动力。
综上所述,“己所欲,施于人”通过积极的价值传播机制与冲突调解功能,更能为当代社会凝聚共识提供持续动力。
一个重要的原则,感谢主持人。我方认为今天反方的定义非常不公允。对方仅举证一处诗句出处,就试图证明“施”在本题中必然是“强加”之意吗?若按此逻辑,对方立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难道仅指“不将不想要的事物硬生生强加于人”?这是否意味着通过好言相劝、友善沟通、理性讨论传递观点就不属于“施”的范畴?如此定义显然是在缩小辩题讨论空间,属于定义上的分歧。
我方需强调,在古文语境中“施”有明确注解。《说文解字》将“施”解释为“行也”,即施行、推行之意,因此正方对“施”的定义完全能够自圆其说,并非对方所指的“强加”。
关于“设身处地”的归属问题:当我们换位思考,推断他人需求并主动提供帮助时,这恰恰是“己所欲,施于人”的实践,而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克制。
对方反复援引孔子言论,但需注意:孔子既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亦倡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若按对方逻辑,仅以单句话判定孔子的道德主张,是否陷入了断章取义的误区?事实上,这两句话体现的是不同情境下的道德准则,不能孤立用于论证单一立场。
回到辩题核心:何种道德原则更能为当代社会凝聚共识提供讨论动力?我方认为“己所欲,施于人”更具优势,理由如下:
首先,从社会意识形态培育角度看,中国社会的公共意识养成,需要通过文化培育与传播,将个体从孤立状态引导为共同体成员。“己所欲,施于人”代表向外传递价值的积极姿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偏向向内保留的消极自由。在促进文化传播与意识形态培育的机制上,前者显然更有利于共识形成。
其次,根据《当代大学生道德价值观研究》显示,道德价值观的冲突不仅推动社会整体发展,亦对个体价值实现产生深远影响。这种冲突与讨论的过程,本质上是价值观整合与重建的过程。“己所欲,施于人”倡导的价值分享与主动沟通,恰为这种建设性冲突提供了讨论载体,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避让则可能弱化公共讨论的动力。
综上所述,“己所欲,施于人”通过积极的价值传播机制与冲突调解功能,更能为当代社会凝聚共识提供持续动力。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何种道德原则更能为当代社会凝聚共识提供讨论动力
请反方辩手指派另一名辩手执行正方有请。反方的态度难道是不说话吗?我方认为你方的态度就是给我收获,是你方要举证,你看我为什么有动力说这话,这很奇怪。我觉得4亿人的定义我也要可以有交打表的部分,如果你觉得孔子都是一个和诗己所欲甚人的人,你可以举证。
孔子他一辈子做的事情是有说救火,他可以再把所己的观念加给他人,如果按照反方的逻辑来讲,这件事就顺过来了,他是一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但是他仍然可以有自己交流和表达的权利。这里的区别是我要不要改变,强制性的改变那个人的观念定义的部分打到这里,这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情我好奇,比如说在苏联,上世纪的苏联,我打着伪光政的旗号,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要实行社会主义,所以我把这个东西推荐给你,最后出现了不拉主。好,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要实行社会主义,所以我把这个东西推荐给你,最后出现了布拉格之春,你觉得这件事情是不是你方要承担的病害?首先强制推行的跟他的避害我们后解决,其实定义你没有解释清楚,我相信你应该可以听懂我说,所以这些避害是成立的,我解释过你那部分定义了,你后面可以举证,所以避害本人的成立,比如说在保皇党和那个共产党的部分里面,他们也交锋了,他们也把自己觉得喜悟喜欢的东西交回去了,最后是保皇党人那上的东西,这个共识是好的吗?
就是,我相信聊得很清楚,不管你说的是巴以冲突,还是所谓的保皇党冲突,究竟哪一方是在做己所欲事预人的例子,他们都是在做不欲,是他们都把自己所喜欢的表达了出来。而这时候,保皇党觉得皇帝是我所喜爱的,共产党觉得共产主义是我所喜爱的,哪方没过己所欲?很清楚施的定义。在这里面是道德准则,你不从上面打错了,不是喜欢呀,以色列的屠杀平民,你告诉我说的是己欲不是,所以你的态度是己所欲施,我的道德准则我们每个人都在讨论,那他们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价值观和他们的道德准则就是皇上是我那个道德,那个价值观,己责咋了?
不是以色列,如果你要举证以色列,他们的己所欲是希望被屠杀,所以他们把被屠,他们把屠杀嫁祸给其他人,你可以,你要怎么解决那些事情,怎么解决战争,是让他们相信我不想被战争伤害,我也不要发起战争,这件事情好像才能解决,这是解决的部分,而不是我要把我的观念施加于别人,所以解决的部分双方都可以有,都可以留下一部分共识,这是第二部分,所以是避害的部分。
你打算怎么回。我说了这部分不是双方讨论立场,他根本就问,觉得我方立场是来的,那你说我换句话讲,比如说我今天的道德观觉得是这样,但他不觉得是这样,我要把这个强加于他,我们之间爆发了冲突,正方怎么解决?我方认为冲突是好事啊,如果你只是观念的交流,我今所以今天反方的态度里面就是爆发冲突也可以是好事,对吧?没有问题,如果发生了战争,因为一些道德发生了战争也是好事,对吧?你可以听例子跟我聊,我刚才不就在解释很多例子,只是你觉得不可以,那你举个例子吧。
哦,在我方看来,所有的事情都能沟通解决,我方跟你举证的是你方要给我举证哪些举了具体的例子,你觉得吗?在我方就没有会发生战争的例子啊?是你方给我举证,有一方抱有着己所欲施于人的态度,他们进行沟通,并且爆发了战争,这是你方的举证义务,你方不所举证都是我抱着我己所不欲但是决然的态度,所以爆发的战争,不是吗?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不要。
请反方辩手指派另一名辩手执行正方有请。反方的态度难道是不说话吗?我方认为你方的态度就是给我收获,是你方要举证,你看我为什么有动力说这话,这很奇怪。我觉得4亿人的定义我也要可以有交打表的部分,如果你觉得孔子都是一个和诗己所欲甚人的人,你可以举证。
孔子他一辈子做的事情是有说救火,他可以再把所己的观念加给他人,如果按照反方的逻辑来讲,这件事就顺过来了,他是一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但是他仍然可以有自己交流和表达的权利。这里的区别是我要不要改变,强制性的改变那个人的观念定义的部分打到这里,这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情我好奇,比如说在苏联,上世纪的苏联,我打着伪光政的旗号,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要实行社会主义,所以我把这个东西推荐给你,最后出现了不拉主。好,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要实行社会主义,所以我把这个东西推荐给你,最后出现了布拉格之春,你觉得这件事情是不是你方要承担的病害?首先强制推行的跟他的避害我们后解决,其实定义你没有解释清楚,我相信你应该可以听懂我说,所以这些避害是成立的,我解释过你那部分定义了,你后面可以举证,所以避害本人的成立,比如说在保皇党和那个共产党的部分里面,他们也交锋了,他们也把自己觉得喜悟喜欢的东西交回去了,最后是保皇党人那上的东西,这个共识是好的吗?
就是,我相信聊得很清楚,不管你说的是巴以冲突,还是所谓的保皇党冲突,究竟哪一方是在做己所欲事预人的例子,他们都是在做不欲,是他们都把自己所喜欢的表达了出来。而这时候,保皇党觉得皇帝是我所喜爱的,共产党觉得共产主义是我所喜爱的,哪方没过己所欲?很清楚施的定义。在这里面是道德准则,你不从上面打错了,不是喜欢呀,以色列的屠杀平民,你告诉我说的是己欲不是,所以你的态度是己所欲施,我的道德准则我们每个人都在讨论,那他们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价值观和他们的道德准则就是皇上是我那个道德,那个价值观,己责咋了?
不是以色列,如果你要举证以色列,他们的己所欲是希望被屠杀,所以他们把被屠,他们把屠杀嫁祸给其他人,你可以,你要怎么解决那些事情,怎么解决战争,是让他们相信我不想被战争伤害,我也不要发起战争,这件事情好像才能解决,这是解决的部分,而不是我要把我的观念施加于别人,所以解决的部分双方都可以有,都可以留下一部分共识,这是第二部分,所以是避害的部分。
你打算怎么回。我说了这部分不是双方讨论立场,他根本就问,觉得我方立场是来的,那你说我换句话讲,比如说我今天的道德观觉得是这样,但他不觉得是这样,我要把这个强加于他,我们之间爆发了冲突,正方怎么解决?我方认为冲突是好事啊,如果你只是观念的交流,我今所以今天反方的态度里面就是爆发冲突也可以是好事,对吧?没有问题,如果发生了战争,因为一些道德发生了战争也是好事,对吧?你可以听例子跟我聊,我刚才不就在解释很多例子,只是你觉得不可以,那你举个例子吧。
哦,在我方看来,所有的事情都能沟通解决,我方跟你举证的是你方要给我举证哪些举了具体的例子,你觉得吗?在我方就没有会发生战争的例子啊?是你方给我举证,有一方抱有着己所欲施于人的态度,他们进行沟通,并且爆发了战争,这是你方的举证义务,你方不所举证都是我抱着我己所不欲但是决然的态度,所以爆发的战争,不是吗?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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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程图中→表示逻辑推导路径,⊣表示反驳节点及对应逻辑规则
解释的是同样一个场景,我可以有另一种的道德解释。如果你不听我的解释,那我觉得没关系。我最后补充一句,如果你认为这是文字游戏并坚持如此,这场讨论确实没有意义。你刚才提到"不要做以后会没有座位的人",其中的双重否定恰恰表达了我方立场,这并非双方观念差距,而是语言表述的问题。
我希望诚恳地说明,我认可对方的解释在特定场景下成立,但这是一个欠佳的例子。在同一情境中,我们完全可以有另一种解释:因为不希望自己无所作为,所以也不希望他人无所作为,这有何不可?或者表述为"不希望他人没有座位",又有何问题?在日常语境中,"不希望自己没有座位"本质上就是"希望自己有座位"的另一种表达,这正契合我方立场。难道两个人通过不同道德原则解释生活场景的权利都不存在吗?如果对方坚持这种讨论方式,我相信评委也不会认同。我方暂作小结,请对方先进行小结,具体细节可在比赛后继续交流。
首先,关于孔子的例子,对方认为孔子试图改变所有人的观念,但据我方认知,孔子更多是为了传达思想,而非强制改变。历史上确实存在不接受其思想的情况,这正是问题的关键。对方主张的"己所欲"如何确保是每个人都想要的?这一点对方无法论证。
其次,"己所欲,施于人"是否具有压力性和强制性?即便不否认存在非强制案例,但在苏联、欧盟以及美帝国主义的相关例子中,难道不存在强制性施加观念、试图改变他人的情况吗?落实到生活场景,母亲让孩子穿秋裤的例子中,如果母亲只是告知而非坚持,这并非真正的"施于"。通常情况下,家长会采取说服甚至强制的态度,如"你必须穿"并持续劝说,这才是"施于"的真实表现。从词汇本身来看,"施"字带有一定的强势意味,与"交流""温柔"等词的语义截然不同,因此"施于"本身就隐含着强制性干预。
对方仅通过部分正面例子论证其观点,但我们需要比较的是何种道德原则更优。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能解决问题时,对方必须论证"己所欲,施于人"不会带来更多危害。历史上,苏联认为社会主义是最优选择而推行布拉格之春,宗教冲突中各方都坚持自身道德正确,素食主义者强迫藏族放弃牛肉——这些案例都证明,当人们将自身认为的"善"强加于人时,往往导致冲突。
在世界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不同观念和文化壁垒本已造成隔阂,此时更需要尊重个体差异和他人本我性,这才是解决当下冲突的正确路径。
解释的是同样一个场景,我可以有另一种的道德解释。如果你不听我的解释,那我觉得没关系。我最后补充一句,如果你认为这是文字游戏并坚持如此,这场讨论确实没有意义。你刚才提到"不要做以后会没有座位的人",其中的双重否定恰恰表达了我方立场,这并非双方观念差距,而是语言表述的问题。
我希望诚恳地说明,我认可对方的解释在特定场景下成立,但这是一个欠佳的例子。在同一情境中,我们完全可以有另一种解释:因为不希望自己无所作为,所以也不希望他人无所作为,这有何不可?或者表述为"不希望他人没有座位",又有何问题?在日常语境中,"不希望自己没有座位"本质上就是"希望自己有座位"的另一种表达,这正契合我方立场。难道两个人通过不同道德原则解释生活场景的权利都不存在吗?如果对方坚持这种讨论方式,我相信评委也不会认同。我方暂作小结,请对方先进行小结,具体细节可在比赛后继续交流。
首先,关于孔子的例子,对方认为孔子试图改变所有人的观念,但据我方认知,孔子更多是为了传达思想,而非强制改变。历史上确实存在不接受其思想的情况,这正是问题的关键。对方主张的"己所欲"如何确保是每个人都想要的?这一点对方无法论证。
其次,"己所欲,施于人"是否具有压力性和强制性?即便不否认存在非强制案例,但在苏联、欧盟以及美帝国主义的相关例子中,难道不存在强制性施加观念、试图改变他人的情况吗?落实到生活场景,母亲让孩子穿秋裤的例子中,如果母亲只是告知而非坚持,这并非真正的"施于"。通常情况下,家长会采取说服甚至强制的态度,如"你必须穿"并持续劝说,这才是"施于"的真实表现。从词汇本身来看,"施"字带有一定的强势意味,与"交流""温柔"等词的语义截然不同,因此"施于"本身就隐含着强制性干预。
对方仅通过部分正面例子论证其观点,但我们需要比较的是何种道德原则更优。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能解决问题时,对方必须论证"己所欲,施于人"不会带来更多危害。历史上,苏联认为社会主义是最优选择而推行布拉格之春,宗教冲突中各方都坚持自身道德正确,素食主义者强迫藏族放弃牛肉——这些案例都证明,当人们将自身认为的"善"强加于人时,往往导致冲突。
在世界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不同观念和文化壁垒本已造成隔阂,此时更需要尊重个体差异和他人本我性,这才是解决当下冲突的正确路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请正方辩手进行中场小结。可能是我认知浅,我确实听不懂反方的意思,稍等一下,我这边有点卡。现在可以计时,可以说的。孔子周游六国的目的是为了说服,这个道理居然需要举证。很奇怪,孔子在多少篇文章中都明确指出了,是为择以明君,以推行自己的仁政。他四处游说,所有那些游说的名士,难道只是在传播思想,而不是在说服人?他在传播的动机是什么?
这就是双方的第一点差别。对方一直告诉我说反方也是能够有动机的,唯一的举证是,要不然这句话是怎么传下来的呢?传下来的动机当然可以有,就比如说孔子,他传下来的动机就是为了播散自己的教学,传达自己的思想,说服他人。我靠,双方今天不是在攻击对方,这是一个多不好的原则。我可以同时做到己所欲施于人,也可以同时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双方从来没有否认反方可以行动,但是反方的行动力不是这个道德框架给你带来的,正方认为,是人可以带来更强道德框架下内生的行动力。
就以我那个在公交车上让座的例子来说,如果反方考虑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考虑到尊重对方的主体性,但是不会有进一步探究对方真实想法的动机。而正方虽然有反方所说的避害,我可能给他让座,但他感受到了我的不尊重,那这个时候恰恰会产生双方观点的碰撞,这是正方可以解决现在社会问题的一个部分。
第二个在社会观点上双方的差异。反方认为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多元化了,所以越来越要尊重个体的共识,不是这样的。恰恰是因为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元化,大家才需要进行越来越多共识上的碰撞,这是双方立场的差异。
现在立场的差异其实在定义的部分。对方的定义来源叫做更好的原则,是更普适的原则,是更加接近于底线、不互相侵犯的原则。他的举证是所谓法律的无罪推定。那为什么法律原则的第一比较是可以落实到道德原则上来的呀?法律原则规定的是这个社会的底线,但道德原则追求的是这个社会的高标。就像我方论述中所说的,所有美好的品德,我的仁爱,我的善良,我的乐于助人,都不是建立在对方个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利益之上的。
就像我方二辩中所举的例子,当地震中有一群学生被埋在地底下,反方告诉我说,我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相信所有人都有生命权吧,就算我不救那些孩子,应该也不会有人怪我吧?没有人会把他们的观念强加在我的身上吧?那善良还从何处来呢?反方最后的价值落点叫做大家都要尊重,大家都要留出一定的间隙。但我们看到这个越来越冷淡的社会下,究竟何者才是更好的道德框架?不是只有保存底线,更多的碰撞才是,你看咋行?
请正方辩手进行中场小结。可能是我认知浅,我确实听不懂反方的意思,稍等一下,我这边有点卡。现在可以计时,可以说的。孔子周游六国的目的是为了说服,这个道理居然需要举证。很奇怪,孔子在多少篇文章中都明确指出了,是为择以明君,以推行自己的仁政。他四处游说,所有那些游说的名士,难道只是在传播思想,而不是在说服人?他在传播的动机是什么?
这就是双方的第一点差别。对方一直告诉我说反方也是能够有动机的,唯一的举证是,要不然这句话是怎么传下来的呢?传下来的动机当然可以有,就比如说孔子,他传下来的动机就是为了播散自己的教学,传达自己的思想,说服他人。我靠,双方今天不是在攻击对方,这是一个多不好的原则。我可以同时做到己所欲施于人,也可以同时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双方从来没有否认反方可以行动,但是反方的行动力不是这个道德框架给你带来的,正方认为,是人可以带来更强道德框架下内生的行动力。
就以我那个在公交车上让座的例子来说,如果反方考虑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考虑到尊重对方的主体性,但是不会有进一步探究对方真实想法的动机。而正方虽然有反方所说的避害,我可能给他让座,但他感受到了我的不尊重,那这个时候恰恰会产生双方观点的碰撞,这是正方可以解决现在社会问题的一个部分。
第二个在社会观点上双方的差异。反方认为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多元化了,所以越来越要尊重个体的共识,不是这样的。恰恰是因为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元化,大家才需要进行越来越多共识上的碰撞,这是双方立场的差异。
现在立场的差异其实在定义的部分。对方的定义来源叫做更好的原则,是更普适的原则,是更加接近于底线、不互相侵犯的原则。他的举证是所谓法律的无罪推定。那为什么法律原则的第一比较是可以落实到道德原则上来的呀?法律原则规定的是这个社会的底线,但道德原则追求的是这个社会的高标。就像我方论述中所说的,所有美好的品德,我的仁爱,我的善良,我的乐于助人,都不是建立在对方个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利益之上的。
就像我方二辩中所举的例子,当地震中有一群学生被埋在地底下,反方告诉我说,我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相信所有人都有生命权吧,就算我不救那些孩子,应该也不会有人怪我吧?没有人会把他们的观念强加在我的身上吧?那善良还从何处来呢?反方最后的价值落点叫做大家都要尊重,大家都要留出一定的间隙。但我们看到这个越来越冷淡的社会下,究竟何者才是更好的道德框架?不是只有保存底线,更多的碰撞才是,你看咋行?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来与对方探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的问题。第一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的诸多情形,正如我方之前提到的穿秋裤争议、对鱼味的喜好差异,或是您方认为一辩稿优秀而我方持不同意见的情况。在这类情境中,对方所主张的"己所欲,施于人"只会带来冲突,除了冲突之外,还能产生什么对社会进步和道德提升的价值呢?
第二种情况,当涉及兼具利弊的事物时,先讨论其中的弊端。这种将自己认为好的事物强加于人的行为,难道不是在侵犯他人的自由与权利吗?
第三种是对方反复强调的观点:交流碰撞带来的扩张影响。我方想问的是,在这种交流中最终获胜并得以施行的"己所欲",其本质一定是正义且善良的吗?苏俄的沙文主义、美国的普世价值推行,以及布拉格之春等事件,不都是以"善"为名而倾轧他人空间的例证吗?这正如中国父母的过度干预,或是素食主义者要求藏民改食牛肉的不当行为。
承接我方对双方倡导路径的分析,再来审视解决效率问题。反方既然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人们通过自我限制实现社会和谐,其根本依赖于每个人的行为自觉。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反方所谓的行为自觉,实则建立在社会对道德达成强烈共识的基础上,而这种共识的形成路径,恰恰需要通过正方所主张的交流、讨论、碰撞与修正来凝聚。因此,反方所论证的利好实际依赖于正方的实现路径,却又同时指责正方路径存在弊端,这显然构成自相矛盾。
进一步而言,正方主张的道德原则更优,因其比反方多一层教化作用。在社会和谐状态下,违背道德的行为会显得格外突兀且不合情理。
我方来与对方探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的问题。第一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的诸多情形,正如我方之前提到的穿秋裤争议、对鱼味的喜好差异,或是您方认为一辩稿优秀而我方持不同意见的情况。在这类情境中,对方所主张的"己所欲,施于人"只会带来冲突,除了冲突之外,还能产生什么对社会进步和道德提升的价值呢?
第二种情况,当涉及兼具利弊的事物时,先讨论其中的弊端。这种将自己认为好的事物强加于人的行为,难道不是在侵犯他人的自由与权利吗?
第三种是对方反复强调的观点:交流碰撞带来的扩张影响。我方想问的是,在这种交流中最终获胜并得以施行的"己所欲",其本质一定是正义且善良的吗?苏俄的沙文主义、美国的普世价值推行,以及布拉格之春等事件,不都是以"善"为名而倾轧他人空间的例证吗?这正如中国父母的过度干预,或是素食主义者要求藏民改食牛肉的不当行为。
承接我方对双方倡导路径的分析,再来审视解决效率问题。反方既然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人们通过自我限制实现社会和谐,其根本依赖于每个人的行为自觉。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反方所谓的行为自觉,实则建立在社会对道德达成强烈共识的基础上,而这种共识的形成路径,恰恰需要通过正方所主张的交流、讨论、碰撞与修正来凝聚。因此,反方所论证的利好实际依赖于正方的实现路径,却又同时指责正方路径存在弊端,这显然构成自相矛盾。
进一步而言,正方主张的道德原则更优,因其比反方多一层教化作用。在社会和谐状态下,违背道德的行为会显得格外突兀且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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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和在场各位。我们先聊今天第一个问题,《失道之什》在原点上记载诗人与使民并题,使民即驱使百姓,在有强制性权利的背景下,这并不是一种简单给予,而是与强权利相加的,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强行要求,本质上是一种强权状态。
就拿您方试图将教育等问题乃至孔子的例子都拉到“施”的角度来说,但春秋时期的例子表明,真正的“施”是什么?是母亲或长辈要求孩子必须穿上秋裤,不穿就没有饭吃、会受到惩罚的强行改变,而非您方所说的良性状态。再看孔子与子路、子游的例子,孔子始终奉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非“己所欲施于人”。他传播思想、教导弟子,却从未强行要求他们成为另一个自己——子路有其勇武,子游有其直率。孔子深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答案与发展自由,这种教化方式才是合理的:既让个体获得认知,又实现自由发展。
其次,回到您方所说“强加性的正当性”问题。过去能施加于人身的法律、公正道德制度,这些并非源于“己所欲”,而是原初社会契约中经公认与社会演变形成的公共善意与良知,绝非个人私欲的强加。日常中“己所欲施于人”更多引发冲突而非进步,当“善”被强行施加时,本质上已构成对他人自由的欺压。
您方一直坚持的“行高尚之事”“行善意”的“施”,真的能推动社会进步与道德发展吗?在生活选择、价值观念等问题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与道路,您方却认为可以将个人想法强加于人——这看不到普适性与美好,只见强权压制与强制要求。
试想在您方构建的“人人己所欲施于人”的社会中,这会是什么样的世界?是暴君与暴君的对峙,是他人沦为地域的社会。您方所谓的道德提升和社会进步究竟在哪里?历史上倡导“己所欲施于人”最典型的构想,或许是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哲人王”制度,但最终失败了——根源在于对人性的过度自信,以及对个体自由的漠视。
因此,“己所欲,施于人”本质上是对他人自由的剥夺,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是尊重个体差异、实现真正和谐的道德原则。
感谢主席和在场各位。我们先聊今天第一个问题,《失道之什》在原点上记载诗人与使民并题,使民即驱使百姓,在有强制性权利的背景下,这并不是一种简单给予,而是与强权利相加的,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强行要求,本质上是一种强权状态。
就拿您方试图将教育等问题乃至孔子的例子都拉到“施”的角度来说,但春秋时期的例子表明,真正的“施”是什么?是母亲或长辈要求孩子必须穿上秋裤,不穿就没有饭吃、会受到惩罚的强行改变,而非您方所说的良性状态。再看孔子与子路、子游的例子,孔子始终奉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非“己所欲施于人”。他传播思想、教导弟子,却从未强行要求他们成为另一个自己——子路有其勇武,子游有其直率。孔子深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答案与发展自由,这种教化方式才是合理的:既让个体获得认知,又实现自由发展。
其次,回到您方所说“强加性的正当性”问题。过去能施加于人身的法律、公正道德制度,这些并非源于“己所欲”,而是原初社会契约中经公认与社会演变形成的公共善意与良知,绝非个人私欲的强加。日常中“己所欲施于人”更多引发冲突而非进步,当“善”被强行施加时,本质上已构成对他人自由的欺压。
您方一直坚持的“行高尚之事”“行善意”的“施”,真的能推动社会进步与道德发展吗?在生活选择、价值观念等问题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与道路,您方却认为可以将个人想法强加于人——这看不到普适性与美好,只见强权压制与强制要求。
试想在您方构建的“人人己所欲施于人”的社会中,这会是什么样的世界?是暴君与暴君的对峙,是他人沦为地域的社会。您方所谓的道德提升和社会进步究竟在哪里?历史上倡导“己所欲施于人”最典型的构想,或许是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哲人王”制度,但最终失败了——根源在于对人性的过度自信,以及对个体自由的漠视。
因此,“己所欲,施于人”本质上是对他人自由的剥夺,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是尊重个体差异、实现真正和谐的道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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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不是不诚恳,因为我确实没了解过这些东西,所以我刚才网上搜了一下,我自己搜索了孔子周游六国的目的,其中首要的是传播自己的思想,希望能找到理解和支持他的人。如果你想要进一步解释,我特别愿意听,甚至可以在结束之后进一步了解你那部分的解释,因为我确实不了解,这是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关于为什么今天我们可以解决相关问题,是因为在同样的场景下,我方可以倡导道德原则,对方同样也可以倡导道德原则。以罗斯的理论为例,在当下网络暴力盛行的情况下,施暴者往往是将自己想知道的、自认为正确的事情散播出去。就像对方提到的张扣扣案例,有人认为法律裁决正确,有人则认为法律如同虚设、应当被谴责,主张抛开法律才能真正实现正义。此时反方倡导的是,既然大家都不希望被人说谎中伤,不希望遭受伤害,那么也不应该辱骂他人。反方并非保持原状,而是在积极改变当下可能出现的网络暴力,针对这种避害需求本身进行表达,为什么不可行?
对方也提到不打算说服他人,那么向他人表达“大家都不想要被伤害”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对方始终没有说明为什么这种态度不是在做互联网上的理中客。我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不希望别人影响自己的观点,那么自己也不应影响别人的观点,而应观察对方行为背后的动机。希望对方进一步解释:双方的“所欲”其实都不具备普适性,都是站在自身主观立场出发。因此,当对方不想要的恰好是别人想要的时,不也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吗?这是第二点。
第三点仍是关于定义的问题。如果对方也追求道德原则的扩张性,就必须承担扩张性带来的利害。比如告诉他人“不要在网上网暴他人”,结果引发争执,这种后果难道不需要承担吗?对方今天在定义和观点上存在完全冲突的两套体系,这让我方确实不知道如何展开讨论,希望对方进一步解释。谢谢。
我觉得我不是不诚恳,因为我确实没了解过这些东西,所以我刚才网上搜了一下,我自己搜索了孔子周游六国的目的,其中首要的是传播自己的思想,希望能找到理解和支持他的人。如果你想要进一步解释,我特别愿意听,甚至可以在结束之后进一步了解你那部分的解释,因为我确实不了解,这是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关于为什么今天我们可以解决相关问题,是因为在同样的场景下,我方可以倡导道德原则,对方同样也可以倡导道德原则。以罗斯的理论为例,在当下网络暴力盛行的情况下,施暴者往往是将自己想知道的、自认为正确的事情散播出去。就像对方提到的张扣扣案例,有人认为法律裁决正确,有人则认为法律如同虚设、应当被谴责,主张抛开法律才能真正实现正义。此时反方倡导的是,既然大家都不希望被人说谎中伤,不希望遭受伤害,那么也不应该辱骂他人。反方并非保持原状,而是在积极改变当下可能出现的网络暴力,针对这种避害需求本身进行表达,为什么不可行?
对方也提到不打算说服他人,那么向他人表达“大家都不想要被伤害”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对方始终没有说明为什么这种态度不是在做互联网上的理中客。我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不希望别人影响自己的观点,那么自己也不应影响别人的观点,而应观察对方行为背后的动机。希望对方进一步解释:双方的“所欲”其实都不具备普适性,都是站在自身主观立场出发。因此,当对方不想要的恰好是别人想要的时,不也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吗?这是第二点。
第三点仍是关于定义的问题。如果对方也追求道德原则的扩张性,就必须承担扩张性带来的利害。比如告诉他人“不要在网上网暴他人”,结果引发争执,这种后果难道不需要承担吗?对方今天在定义和观点上存在完全冲突的两套体系,这让我方确实不知道如何展开讨论,希望对方进一步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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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忽略了个人自由,请让您方的高尚善意保持界限,至少不应倾轧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否则这不构成道德,反而是越界行为。
首先,双方对时代背景存在分歧。东亚社会真的缺乏边界感吗?在社会原子化的今天,人际间的疏离感日益加剧,老人摔倒无人敢扶、遇事相互回避已成常态。我们需要的是更具亲密性的道德准则,而非对方强调的话题边界划分。
其次,冲突是否必须有裁决者或胜负之分?对方认为冲突必然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强加,我们则主张先探讨非强加的可能。当基于善意的行为遭遇冲突与拒绝时,绝大多数人会主动反思并调整行为,这种反思恰恰是驱动个体修正认知偏差、推动社会道德边界拓展的内在动力。反观对方立场,完全无法为道德进化提供动力,因此并非完善的道德框架。
第三,对方核心观点认为我方主张的"己所欲,施于人"必然因认知偏差导致强加善意。但需明确,无论是"己所欲"还是"己所不欲",都是基于主观认知,都会存在认知偏差。若因担心不被尊重而拒绝为真正需要的老人让座,同样会造成伤害。这种伤害源于个体认知偏差,而非施加与否的立场差异。对方始终混淆行为本质,将"施加"等同于暴力强制,却忽视观念交流与外部干预的本质区别——我方主张的施加是通过沟通传递观念,而非直接施加具有正负外部性的行为。
更深层的分歧在于价值层面。我方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根本界限在于:其只能定义消极义务,即禁止做什么,无法推导出积极的道德义务。这种框架无法确立对他人施以救助的道德责任,只能使个体在不施助时陷入愧疚,却无法从根本上建立道德约束。而真正的道德准则不应基于利益计算或恐惧心理,必须源于对道德本身的价值认同。
对方将所有强制形式都视为绝对负面,这种认知过于僵化。我方承认强制存在风险,但愿意承担这种风险。在遭遇拒绝且沟通无效时,基于"己所欲,施于人"的干预应被赋予道德正当性。教育场景中,孩子不愿学习时,首要目标是确保其继续接受教育;疫情期间,患者拒绝治疗、公众拒绝戴口罩时,官方的强制措施具有正当性——因为放任这些行为将导致重大伤害。
最后需要澄清,孔子游说六国的行为,难道符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逻辑吗?
对方忽略了个人自由,请让您方的高尚善意保持界限,至少不应倾轧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否则这不构成道德,反而是越界行为。
首先,双方对时代背景存在分歧。东亚社会真的缺乏边界感吗?在社会原子化的今天,人际间的疏离感日益加剧,老人摔倒无人敢扶、遇事相互回避已成常态。我们需要的是更具亲密性的道德准则,而非对方强调的话题边界划分。
其次,冲突是否必须有裁决者或胜负之分?对方认为冲突必然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强加,我们则主张先探讨非强加的可能。当基于善意的行为遭遇冲突与拒绝时,绝大多数人会主动反思并调整行为,这种反思恰恰是驱动个体修正认知偏差、推动社会道德边界拓展的内在动力。反观对方立场,完全无法为道德进化提供动力,因此并非完善的道德框架。
第三,对方核心观点认为我方主张的"己所欲,施于人"必然因认知偏差导致强加善意。但需明确,无论是"己所欲"还是"己所不欲",都是基于主观认知,都会存在认知偏差。若因担心不被尊重而拒绝为真正需要的老人让座,同样会造成伤害。这种伤害源于个体认知偏差,而非施加与否的立场差异。对方始终混淆行为本质,将"施加"等同于暴力强制,却忽视观念交流与外部干预的本质区别——我方主张的施加是通过沟通传递观念,而非直接施加具有正负外部性的行为。
更深层的分歧在于价值层面。我方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根本界限在于:其只能定义消极义务,即禁止做什么,无法推导出积极的道德义务。这种框架无法确立对他人施以救助的道德责任,只能使个体在不施助时陷入愧疚,却无法从根本上建立道德约束。而真正的道德准则不应基于利益计算或恐惧心理,必须源于对道德本身的价值认同。
对方将所有强制形式都视为绝对负面,这种认知过于僵化。我方承认强制存在风险,但愿意承担这种风险。在遭遇拒绝且沟通无效时,基于"己所欲,施于人"的干预应被赋予道德正当性。教育场景中,孩子不愿学习时,首要目标是确保其继续接受教育;疫情期间,患者拒绝治疗、公众拒绝戴口罩时,官方的强制措施具有正当性——因为放任这些行为将导致重大伤害。
最后需要澄清,孔子游说六国的行为,难道符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逻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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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这里的逻辑是,为什么我方只能倡导其中一方遵循道德原则?为什么我们不能倡导所有人都遵循道德原则?因为当沟通双方都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施加于别人——冲突就能得到解决。例如,母亲若考虑到孩子是否真的想穿秋裤,就应想到自己也不愿被强制,从而避免约束他人;孩子若不希望自己不被父母尊重,就应学会尊重他人。可见,将道德原则推广到每个人,沟通双方的冲突便可解决。
而对方所有的回应都在强调“功夫可以发生,伤害可以达成”,似乎认为一个道德原则最终会导致伤害他人,甚至无需做最后的保障。仅仅因为这件事可以推证出某种结果,就认为这是“好造的原则”,这种逻辑我方无法认同。事实上,正是因为我们让原则涉及每个人,才能改变现状中的伤害,这才是更优的选择。
接下来解决倡导部分的分歧。我方所讲的“不施于人”,是指不把自己不想要的施加给他人。对方的立场是向内划定边界,只告诉我们不应该做什么,却没有给出明确的行为指导——即应该做什么。
刚刚对方在行为正义层面的论述,将“因为不想要某种结果,所以不去做”这种双重否定表肯定的逻辑,偷换成了正方的立场。对方最终给出的行为指导,实际是在用正方立场论证自身观点,而非基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给出明确指引。
因此我们发现,在确定道德标准的上限问题上,正方在积极作为,而反方未能有效立论。如果对方想继续讨论扩张性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论证。
我方认为这里的逻辑是,为什么我方只能倡导其中一方遵循道德原则?为什么我们不能倡导所有人都遵循道德原则?因为当沟通双方都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施加于别人——冲突就能得到解决。例如,母亲若考虑到孩子是否真的想穿秋裤,就应想到自己也不愿被强制,从而避免约束他人;孩子若不希望自己不被父母尊重,就应学会尊重他人。可见,将道德原则推广到每个人,沟通双方的冲突便可解决。
而对方所有的回应都在强调“功夫可以发生,伤害可以达成”,似乎认为一个道德原则最终会导致伤害他人,甚至无需做最后的保障。仅仅因为这件事可以推证出某种结果,就认为这是“好造的原则”,这种逻辑我方无法认同。事实上,正是因为我们让原则涉及每个人,才能改变现状中的伤害,这才是更优的选择。
接下来解决倡导部分的分歧。我方所讲的“不施于人”,是指不把自己不想要的施加给他人。对方的立场是向内划定边界,只告诉我们不应该做什么,却没有给出明确的行为指导——即应该做什么。
刚刚对方在行为正义层面的论述,将“因为不想要某种结果,所以不去做”这种双重否定表肯定的逻辑,偷换成了正方的立场。对方最终给出的行为指导,实际是在用正方立场论证自身观点,而非基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给出明确指引。
因此我们发现,在确定道德标准的上限问题上,正方在积极作为,而反方未能有效立论。如果对方想继续讨论扩张性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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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没听懂反方对于正反方的定义到底冲突在哪里。在反方看来,这件事情本身建立在"自己不认为不喜欢的东西,也不要强加给别人"的观念之上,难道当别人冲击到我时,我还不能做出任何反应吗?我认为有些观点本身需要传达出去,需要表达自己的想法,把这种因由讲出来,这件事我可以做到。
就比如对待网络暴力的例子,我不希望自己受到伤害,所以不要伤害别人;也有可能是我不希望女性受到伤害,因此希望大家不要伤害别人。当我们把这样的观念推己及人时,似乎更能解决问题。反方的态度是什么?正方的态度是:有些人"己所欲",但自己也承认所欲的不一定是别人想要的,它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所以此时造成伤害,你告诉我因为我们形成了更好的共识?这就像战争已经造成很多人家破人亡,然后你告诉我"至少我们得到了合理的公约"。如果按照反方这样的态度,其实是不改变现状,在现有控制下,网络暴力盛行、校园暴力盛行,仍然认为只要最后解决了就可以。
首先,张扣扣案最后确实解决了,但这恰恰证明的是我方的利好。其次,你还是没说明动力来源。你最后的举证称"我会因为担心自己受伤害,所以会告诉他人,把意愿强加给他人",但真正担心自己受伤害的做法,难道不是躲得远一点,不施加任何意愿给别人,也不希望别人的意愿施加给自己吗?这不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吗?
只有当我们哪怕想法错误,将其施加给他人并遭受拒绝和冲突时,才会引发反思。以母亲让孩子穿秋裤的例子来说,按你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逻辑,我说服不了父母,父母也说服不了我,大家就各自安好,他过来时我穿秋裤、躲着就是了,这难道是你方带来的利好吗?我方恰恰要倡导那个孩子:要把你的所欲说出来,要告诉父母,通过好好沟通,他们是能够听进你的话的。你要举证所有父母都是完全不讲理的吗?
我完全没听懂反方对于正反方的定义到底冲突在哪里。在反方看来,这件事情本身建立在"自己不认为不喜欢的东西,也不要强加给别人"的观念之上,难道当别人冲击到我时,我还不能做出任何反应吗?我认为有些观点本身需要传达出去,需要表达自己的想法,把这种因由讲出来,这件事我可以做到。
就比如对待网络暴力的例子,我不希望自己受到伤害,所以不要伤害别人;也有可能是我不希望女性受到伤害,因此希望大家不要伤害别人。当我们把这样的观念推己及人时,似乎更能解决问题。反方的态度是什么?正方的态度是:有些人"己所欲",但自己也承认所欲的不一定是别人想要的,它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所以此时造成伤害,你告诉我因为我们形成了更好的共识?这就像战争已经造成很多人家破人亡,然后你告诉我"至少我们得到了合理的公约"。如果按照反方这样的态度,其实是不改变现状,在现有控制下,网络暴力盛行、校园暴力盛行,仍然认为只要最后解决了就可以。
首先,张扣扣案最后确实解决了,但这恰恰证明的是我方的利好。其次,你还是没说明动力来源。你最后的举证称"我会因为担心自己受伤害,所以会告诉他人,把意愿强加给他人",但真正担心自己受伤害的做法,难道不是躲得远一点,不施加任何意愿给别人,也不希望别人的意愿施加给自己吗?这不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吗?
只有当我们哪怕想法错误,将其施加给他人并遭受拒绝和冲突时,才会引发反思。以母亲让孩子穿秋裤的例子来说,按你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逻辑,我说服不了父母,父母也说服不了我,大家就各自安好,他过来时我穿秋裤、躲着就是了,这难道是你方带来的利好吗?我方恰恰要倡导那个孩子:要把你的所欲说出来,要告诉父母,通过好好沟通,他们是能够听进你的话的。你要举证所有父母都是完全不讲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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