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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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
我方明确认为,和解是受害者在正视创伤后主动重建关系边界的赋权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接纳与梳理,但绝非拖延或枷锁。倡导和解是向年轻人传递拥有重构关系能力的信念,拒绝道德绑架,并以排除高危情境为前提。我方判定标准为:当和解能帮助年轻人脱离受害者与施害者的二元牢笼,在心理成长与社会联结中获得解放性力量时,就应当倡导。
第一,和解是重构叙事的心理革命。原生家庭的伤害常将人囚禁在永恒受害者角色中,而倡导和解的本质是引导年轻人用叙事治疗重构人生剧本。当迟来的关心出现,我们获得借助神经可塑性覆盖创伤记忆的机会,通过主动设定边界(如接受关怀但拒绝操控),将自我认知从父母行为的承受者转变为关系规则的制定者。2024年豆瓣原生家庭和解小组的452份调研显示,尝试和解后,68%的用户表示“终于不再纠结是否原谅,因为决定权在我手里”。这正如萨特所言“人是自己行动的总和”,尝试和解不是妥协,而是掌控感的体现。
第二,承认纽带是现代社会的关系基础。对方或许会强调切断关系带来的自由,但在原子化社会中,家庭关系始终具有不可替代的稳定性。人类学研究表明,亲属制度是原始社会危机缓冲的基本保障,而和解正是让我们在亲缘纽带中实践吉登斯倡导的“纯粹关系”——基于协商而非压迫的现代联结。例如,陈立子在接受父亲迟来的道歉后,主动签订赡养协议:每月探望两次,但不干涉婚事。这种有边界的和解既获得亲情支持,又守护自主空间,绝非枷锁。
第三,和解是终止代际暴力的和平演变。辩论中提到的父母伤害,多源于其无意识继承的原生创伤,而和解者通过权力重构,在教养中更能体会子女感受,建立平等对话机制。中科院研究显示,主动和解者的子女出现教育暴力的概率降低37%。这种尝试印证了哈贝马斯的观点:权力不是占有物,而是流动的交往媒介。
为避免误读,我方倡导三项原则:不倡导对持续施害者和解,安全是底线;不承诺和解必然成功,尝试本身已是进步;拒绝污名化拒绝和解的选择,有些人最好的和解正是“不原谅”。尝试和解不是对过去的屈服,而是对未来的主动书写。我们站在亲缘关系的两端,选择成为桥梁的建造者而非创伤的囚徒。当年轻人渴望爱与被爱时,他们不必永远背负受害者标签,而可以成为完整自我的主笔人。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应该倡导年轻人与原生家庭和解。谢谢大家。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
我方明确认为,和解是受害者在正视创伤后主动重建关系边界的赋权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接纳与梳理,但绝非拖延或枷锁。倡导和解是向年轻人传递拥有重构关系能力的信念,拒绝道德绑架,并以排除高危情境为前提。我方判定标准为:当和解能帮助年轻人脱离受害者与施害者的二元牢笼,在心理成长与社会联结中获得解放性力量时,就应当倡导。
第一,和解是重构叙事的心理革命。原生家庭的伤害常将人囚禁在永恒受害者角色中,而倡导和解的本质是引导年轻人用叙事治疗重构人生剧本。当迟来的关心出现,我们获得借助神经可塑性覆盖创伤记忆的机会,通过主动设定边界(如接受关怀但拒绝操控),将自我认知从父母行为的承受者转变为关系规则的制定者。2024年豆瓣原生家庭和解小组的452份调研显示,尝试和解后,68%的用户表示“终于不再纠结是否原谅,因为决定权在我手里”。这正如萨特所言“人是自己行动的总和”,尝试和解不是妥协,而是掌控感的体现。
第二,承认纽带是现代社会的关系基础。对方或许会强调切断关系带来的自由,但在原子化社会中,家庭关系始终具有不可替代的稳定性。人类学研究表明,亲属制度是原始社会危机缓冲的基本保障,而和解正是让我们在亲缘纽带中实践吉登斯倡导的“纯粹关系”——基于协商而非压迫的现代联结。例如,陈立子在接受父亲迟来的道歉后,主动签订赡养协议:每月探望两次,但不干涉婚事。这种有边界的和解既获得亲情支持,又守护自主空间,绝非枷锁。
第三,和解是终止代际暴力的和平演变。辩论中提到的父母伤害,多源于其无意识继承的原生创伤,而和解者通过权力重构,在教养中更能体会子女感受,建立平等对话机制。中科院研究显示,主动和解者的子女出现教育暴力的概率降低37%。这种尝试印证了哈贝马斯的观点:权力不是占有物,而是流动的交往媒介。
为避免误读,我方倡导三项原则:不倡导对持续施害者和解,安全是底线;不承诺和解必然成功,尝试本身已是进步;拒绝污名化拒绝和解的选择,有些人最好的和解正是“不原谅”。尝试和解不是对过去的屈服,而是对未来的主动书写。我们站在亲缘关系的两端,选择成为桥梁的建造者而非创伤的囚徒。当年轻人渴望爱与被爱时,他们不必永远背负受害者标签,而可以成为完整自我的主笔人。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应该倡导年轻人与原生家庭和解。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当和解能帮助年轻人脱离受害者与施害者的二元牢笼,在心理成长与社会联结中获得解放性力量时,就应当倡导
(计时开始)
考试佳音可以听到吗?主席,施佳音可以听到吗?
可以的。请问同学,你觉得什么事情是应该被倡导的呢?
就社会现象而言,能够帮助年轻人脱离目前困境,在心理层面与社会实现融合或释放内心力量的事情,就应该倡导。
好,我举个例子:社会为什么倡导不吸烟?因为不吸烟对所有人都有好处,这句话没问题吧?不吸烟不仅对身体有益,在心理方面也是有好处的。但吸烟对每个人的伤害都是客观存在的,不管是吸烟者还是吸二手烟的人,对身体都有伤害,对吗?
是的。
因为不吸烟适用于所有人,对大家都好,所以社会倡导不吸烟。那为什么社会没有倡导所有人都要考研?因为考研只对一部分人适合,对另一部分人不适合,所以社会没有明确倡导考研。
今天您方论证的前提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才能成立,而反方只需论证“对一部分人没有好处”即可。
我来问您,正方同学:反方只说“不倡导”,有说过“不和解”吗?
所以就应该倡导提供多一种可能性?因为和解是更高层次的,两者不矛盾?
好,我重新表述:我方只说“不倡导”,但没有说过“不和解”,对吧?
是的。
留守儿童我方认为是处于可以进行和解的状态,但对于遭受过家暴、性侵等不应被原谅的父母,您也要倡导这些年轻人与父母和解吗?
我方已经说明,倡导和解是提供多一种可能性,有时远离也是一种和谐。
可是您方对和解的定义似乎并非如此。回到前面的逻辑,您方认为倡导的前提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既然这件事(指家暴、性侵受害者与父母和解)没有好处,您方还要坚持倡导他们和解吗?
不是的,这件事是有好处的。
您让一个曾遭受家庭暴力甚至家庭性侵的人,与他们的父母和解,您方认为这有好处吗?
所以我们才需要在这类事件中……
您方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倡导那些年轻人原谅自己的父母,是吗?
不是的,倡导只是帮助他们更好地重构人生剧本,提供一个方向。但和解确实能帮助年轻人脱离二元对立的困境。
那我可以这样理解吗?您方认为倡导他们和解,就是帮他们重构人生剧本?您方的观点我并不清楚。
接下来问您:有些年轻人已经主观不想与原生家庭和解,您方还要坚持让他们和解吗?
不是的,倡导不等于逼迫。稍后我会解释,您请继续。
(计时结束)
(计时开始)
考试佳音可以听到吗?主席,施佳音可以听到吗?
可以的。请问同学,你觉得什么事情是应该被倡导的呢?
就社会现象而言,能够帮助年轻人脱离目前困境,在心理层面与社会实现融合或释放内心力量的事情,就应该倡导。
好,我举个例子:社会为什么倡导不吸烟?因为不吸烟对所有人都有好处,这句话没问题吧?不吸烟不仅对身体有益,在心理方面也是有好处的。但吸烟对每个人的伤害都是客观存在的,不管是吸烟者还是吸二手烟的人,对身体都有伤害,对吗?
是的。
因为不吸烟适用于所有人,对大家都好,所以社会倡导不吸烟。那为什么社会没有倡导所有人都要考研?因为考研只对一部分人适合,对另一部分人不适合,所以社会没有明确倡导考研。
今天您方论证的前提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才能成立,而反方只需论证“对一部分人没有好处”即可。
我来问您,正方同学:反方只说“不倡导”,有说过“不和解”吗?
所以就应该倡导提供多一种可能性?因为和解是更高层次的,两者不矛盾?
好,我重新表述:我方只说“不倡导”,但没有说过“不和解”,对吧?
是的。
留守儿童我方认为是处于可以进行和解的状态,但对于遭受过家暴、性侵等不应被原谅的父母,您也要倡导这些年轻人与父母和解吗?
我方已经说明,倡导和解是提供多一种可能性,有时远离也是一种和谐。
可是您方对和解的定义似乎并非如此。回到前面的逻辑,您方认为倡导的前提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既然这件事(指家暴、性侵受害者与父母和解)没有好处,您方还要坚持倡导他们和解吗?
不是的,这件事是有好处的。
您让一个曾遭受家庭暴力甚至家庭性侵的人,与他们的父母和解,您方认为这有好处吗?
所以我们才需要在这类事件中……
您方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倡导那些年轻人原谅自己的父母,是吗?
不是的,倡导只是帮助他们更好地重构人生剧本,提供一个方向。但和解确实能帮助年轻人脱离二元对立的困境。
那我可以这样理解吗?您方认为倡导他们和解,就是帮他们重构人生剧本?您方的观点我并不清楚。
接下来问您:有些年轻人已经主观不想与原生家庭和解,您方还要坚持让他们和解吗?
不是的,倡导不等于逼迫。稍后我会解释,您请继续。
(计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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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攻防转换节点集中在"家暴案例"处,反方通过具体伤害场景击穿正方"和解有好处"的全称命题,正方退守至"提供方向而非逼迫"的防御姿态)
(注:按“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场景优化,删除口语冗余并调整表述逻辑,保留原始辩论内容)
你好。我想请问一辩同学,你们刚刚提到“断联”,但数据显示完全断联者在五年内抑郁复发率飙升至41%,如何解释这一现象?正是这些抑郁复发率导致他们对原生家庭产生负面情绪,而你们倡导让他们暴露在大众视野下,会让他们再次承受负面情绪冲击。
我方论辩中提到暴露疗法,数据显示那些在明面上选择面对冲突的人,反而有50%~60%的比例出现比回避更高的痛苦率与伤害率。
关于完全断联导致五年内抑郁复发率飙升41%的数据,你们始终未作解释。是否听说过“人生锚点”概念?完全断联会导致生活锚点减少,进而加剧抑郁复发风险,这一点你们如何回应?
对方将倡导定义为强制而非中性行为,是否认为“倡导”本身是负面概念?倡导本身无错,但会逼迫不愿和解者承受更多伤害——所以你们承认倡导本身无错,只是应用场景存在问题,对吗?
既然你们认为愿意和解的人自然会主动行动,那么在缺乏社会观念引导的情况下,他们如何突破自身思维局限认识到和解的可能性?对方预测倡导必然造成二次伤害,但完全回避同样会导致创伤持续影响亲密关系建立,甚至产生代际负面影响,这一点又该如何解释?
你们认为和解不是唯一最优解,但面对伤害源反而会加重代际创伤——那么承受伤害与代际创伤相比,哪种结果更优?我方理解你们认为和解存在代价,但今天辩题讨论的是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应否倡导和解,而倡导的前提正是存在这份迟来的关爱。你们是否完全抹杀了部分人通过倡导获得和解可能性的途径?
你们提到创伤的复杂性,但中科院调查显示71%的原生家庭问题可通过家庭治疗改善。你们是否要因为部分困难案例,就剥夺其他人修复关系的权利?
反方二辩刚才强调倡导需对所有人有益,我方当时已表示认同。但你们只强调部分群体利益,却忽视我方立场是“不倡导”而非“禁止和解”。不倡导所有人和解,不等于阻止特定个体和解,因为这种倡导并非对所有人都有益。
如果不主动倡导,是否等同于守株待兔?当人们受限于思维局限无法主动和解时,你们预设他们必然会主动行动,这是否忽略了那些需要引导的群体?等待发自内心的时机与社会善意倡导,本质上有何区别?
(注:按“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场景优化,删除口语冗余并调整表述逻辑,保留原始辩论内容)
你好。我想请问一辩同学,你们刚刚提到“断联”,但数据显示完全断联者在五年内抑郁复发率飙升至41%,如何解释这一现象?正是这些抑郁复发率导致他们对原生家庭产生负面情绪,而你们倡导让他们暴露在大众视野下,会让他们再次承受负面情绪冲击。
我方论辩中提到暴露疗法,数据显示那些在明面上选择面对冲突的人,反而有50%~60%的比例出现比回避更高的痛苦率与伤害率。
关于完全断联导致五年内抑郁复发率飙升41%的数据,你们始终未作解释。是否听说过“人生锚点”概念?完全断联会导致生活锚点减少,进而加剧抑郁复发风险,这一点你们如何回应?
对方将倡导定义为强制而非中性行为,是否认为“倡导”本身是负面概念?倡导本身无错,但会逼迫不愿和解者承受更多伤害——所以你们承认倡导本身无错,只是应用场景存在问题,对吗?
既然你们认为愿意和解的人自然会主动行动,那么在缺乏社会观念引导的情况下,他们如何突破自身思维局限认识到和解的可能性?对方预测倡导必然造成二次伤害,但完全回避同样会导致创伤持续影响亲密关系建立,甚至产生代际负面影响,这一点又该如何解释?
你们认为和解不是唯一最优解,但面对伤害源反而会加重代际创伤——那么承受伤害与代际创伤相比,哪种结果更优?我方理解你们认为和解存在代价,但今天辩题讨论的是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应否倡导和解,而倡导的前提正是存在这份迟来的关爱。你们是否完全抹杀了部分人通过倡导获得和解可能性的途径?
你们提到创伤的复杂性,但中科院调查显示71%的原生家庭问题可通过家庭治疗改善。你们是否要因为部分困难案例,就剥夺其他人修复关系的权利?
反方二辩刚才强调倡导需对所有人有益,我方当时已表示认同。但你们只强调部分群体利益,却忽视我方立场是“不倡导”而非“禁止和解”。不倡导所有人和解,不等于阻止特定个体和解,因为这种倡导并非对所有人都有益。
如果不主动倡导,是否等同于守株待兔?当人们受限于思维局限无法主动和解时,你们预设他们必然会主动行动,这是否忽略了那些需要引导的群体?等待发自内心的时机与社会善意倡导,本质上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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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不应该倡导年轻人与之和解。当我们的三观健全之后,依然可能认为父母当时的行为并非真正的爱。"思考"一词并非中性温柔的表达,而是通过社会舆论、文化叙事施加的强制性引导。
对方的逻辑相当于认为和解对所有人都应该是好的,但那些本就想要和解的人,无需倡导也会主动解决;而对创伤未愈或已找到自我治疗方法的人倡导和解,反而会造成二次伤害,打破他们现有的平衡。因此,倡导和解并非最优解。
首先,大部分人所处的状态是无法和解的,社会倡导反而会造成二次伤害。从依恋关系发展来看,父母缺席的积累效应随时间深化,会导致儿童依恋对象转向他人,中期亲子感情疏离,后期依恋模式固化,表现为排斥父母关爱、沟通冷漠甚至冲突,父母成为"熟悉的陌生人"。情绪按钮理论指出,原生家庭创伤会在潜意识中形成情绪触发点,外界刺激可能引发强烈负面反应。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心理学研究中心表明,相关疗法在复现情境下PTSD复发率高达50%~60%,此时强求受伤害者和解,情绪闪回会使其重回童年被遗弃的痛苦状态。可见,社会将和解塑造成大众理念,反而会加重这些人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的二次伤害。联合国调查显示,70%涉及和解的案件中家庭暴力仍会持续,30%~60%存在夫妻暴力的家庭中,儿童虐待也时常发生。当社会倡导成为主流,将"必须原谅"当作任务强加给年轻人时,他们曾经的伤害难道就能一笔带过吗?
其次,对于已找到治愈方法的年轻人,和解并非唯一出路。许多人已形成稳定的自我保护状态。《中国青年报》显示,当代年轻人出现"断亲"现象,他们曾期待父母的爱的回应却屡屡失望,于是选择保持距离,这种看似冰冷的"断亲"实为自我保护。中国青年研究中心报告显示,拥有亲密朋友的年轻人,即便成长于重组家庭或缺爱家庭,心理问题发生率可降低47%。婚姻安全数据库显示,拥有稳定伴侣和职业目标的人,生活满意度可追平健康家庭出身者。相关研究所对原生家庭创伤的调查报告显示,强大的心理韧性(25%)和朋友等社会关系的帮助(17%)是走出创伤的有效因素,而与父母沟通仅占11%。因此,与父母和解并非唯一有效的解决办法,倡导和解反而可能打破现有平衡。
我们不应站在社会倡导的角度要求年轻人和解,而应尊重他们的选择,给予空间让他们按自己的节奏处理内心感情,这才是真正的理解与关怀。真正的和解应发自内心,而非外界强迫与塑造。对方认为和解相当于夺回叙事权,但成年人的自主选择权本就掌握在自己手中,无需通过父母的"迟来的爱"来证明。当我们已经拥有独立的生活,为何还要接受童年时伴随家暴、贬低、辱骂的"爱"?这种和解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因此,今天我们不应该倡导年轻人与原生家庭迟来的爱和解。
我方认为,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心,不应该倡导年轻人与之和解。当我们的三观健全之后,依然可能认为父母当时的行为并非真正的爱。"思考"一词并非中性温柔的表达,而是通过社会舆论、文化叙事施加的强制性引导。
对方的逻辑相当于认为和解对所有人都应该是好的,但那些本就想要和解的人,无需倡导也会主动解决;而对创伤未愈或已找到自我治疗方法的人倡导和解,反而会造成二次伤害,打破他们现有的平衡。因此,倡导和解并非最优解。
首先,大部分人所处的状态是无法和解的,社会倡导反而会造成二次伤害。从依恋关系发展来看,父母缺席的积累效应随时间深化,会导致儿童依恋对象转向他人,中期亲子感情疏离,后期依恋模式固化,表现为排斥父母关爱、沟通冷漠甚至冲突,父母成为"熟悉的陌生人"。情绪按钮理论指出,原生家庭创伤会在潜意识中形成情绪触发点,外界刺激可能引发强烈负面反应。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心理学研究中心表明,相关疗法在复现情境下PTSD复发率高达50%~60%,此时强求受伤害者和解,情绪闪回会使其重回童年被遗弃的痛苦状态。可见,社会将和解塑造成大众理念,反而会加重这些人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的二次伤害。联合国调查显示,70%涉及和解的案件中家庭暴力仍会持续,30%~60%存在夫妻暴力的家庭中,儿童虐待也时常发生。当社会倡导成为主流,将"必须原谅"当作任务强加给年轻人时,他们曾经的伤害难道就能一笔带过吗?
其次,对于已找到治愈方法的年轻人,和解并非唯一出路。许多人已形成稳定的自我保护状态。《中国青年报》显示,当代年轻人出现"断亲"现象,他们曾期待父母的爱的回应却屡屡失望,于是选择保持距离,这种看似冰冷的"断亲"实为自我保护。中国青年研究中心报告显示,拥有亲密朋友的年轻人,即便成长于重组家庭或缺爱家庭,心理问题发生率可降低47%。婚姻安全数据库显示,拥有稳定伴侣和职业目标的人,生活满意度可追平健康家庭出身者。相关研究所对原生家庭创伤的调查报告显示,强大的心理韧性(25%)和朋友等社会关系的帮助(17%)是走出创伤的有效因素,而与父母沟通仅占11%。因此,与父母和解并非唯一有效的解决办法,倡导和解反而可能打破现有平衡。
我们不应站在社会倡导的角度要求年轻人和解,而应尊重他们的选择,给予空间让他们按自己的节奏处理内心感情,这才是真正的理解与关怀。真正的和解应发自内心,而非外界强迫与塑造。对方认为和解相当于夺回叙事权,但成年人的自主选择权本就掌握在自己手中,无需通过父母的"迟来的爱"来证明。当我们已经拥有独立的生活,为何还要接受童年时伴随家暴、贬低、辱骂的"爱"?这种和解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因此,今天我们不应该倡导年轻人与原生家庭迟来的爱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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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想说的是,我方面上和解其实一部分是希望,或者说如果有可能,在前提下希望大家和解,是家庭完成一个和解,但是另一部分我们做出尝试的那一步,已经是完成了自我与小我,我自己和童年的我的一个个人和解。心理学创伤成长的理论指出,人在主动处理而非逃避创伤时,心理承受力会显著增加。《都挺好》中的苏明玉,她在与父亲的有限和谐后,才真正摆脱了童年阴影。
然后对方导读的挨个打解的例子,首先第一个当倡导的部分,您方告诉我,你们二辩场上告诉我,哎我倡导第一部分和解,我倡导第一部分不和解,那么我同时想问,如果说我倡导这一部分和解,倡导另一部分和解,那你方才倡导啥呢?你告诉我倡导具有普适性,连普适性都做不到,你方才倡导啥呢?
但是我方始终认为倡导不等于原谅,不等于必须原谅。注意你看对方退了,对方没有正面回答问题,所以说对方全场说的,哎我们倡导这一部分人和解,倡导另一部分人不和解,好没问题,这是自己的逻辑最大的一部分跳了,所以我们今天在反方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倡导你和解,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去和解,你可以去和解,没问题,所以说是这一点,倡导我们在下面一再往下打。
在您方看来,作为一个从小缺爱的人,我渴望得到爱啊,希望得到爱的。好没问题,这时候社会上却说你要去原谅父母,要去理解父母,这时候父母在给你一些小恩小惠,你会不会产生动摇?
我们没有要求大家必须原谅父母,这样一个和解是目标,核心目标是完全与自我的和解。
不好意思,刚才打断了,但是你还是回答我一个问题,现在父母给你你渴望的爱,你会不会产生动摇?
我觉得我们没办法估计到大家复杂的各种各样的家庭情况。
所以说是您方的前场词,这体现您方的观点根本没有用,而我方发现恰恰是在正方这种社会性撤往的压迫下面,哎我对于缺爱的本能渴望,父母在给予我一些小恩小惠,我可能会产生动摇,同时我方的PDFD理论也告诉你了,恰恰是迈出这一步以后,第二次受伤的概率是50%~60%,所以说往那一步走,我也给你论证了,是不可取的,以上。
对方好像说我方在一直给大家施加压力,但是我方其实想给对方后期的疑问是为什么?如果我们不与原生家庭和解,难道一直背负怨恨吗?还是什么其他的情绪,以及这件事情是我们逃避就能逃掉的吗?其实小朋友两个触发条件,一个是我们触碰到以前的事情,另一个是它仿佛存在在我的人生中,如果我一直没有解决,没有正面面对这个事情的话,哪怕我一直逃避也逃不掉,以后看到相似的情形发生,我还是会难过,还是会很伤心。想到以前的事情,你现在内心对亲情的渴望被压抑,这种情感割裂真的对心理健康有好处吗?我想请问。
我方想说的是,我方面上和解其实一部分是希望,或者说如果有可能,在前提下希望大家和解,是家庭完成一个和解,但是另一部分我们做出尝试的那一步,已经是完成了自我与小我,我自己和童年的我的一个个人和解。心理学创伤成长的理论指出,人在主动处理而非逃避创伤时,心理承受力会显著增加。《都挺好》中的苏明玉,她在与父亲的有限和谐后,才真正摆脱了童年阴影。
然后对方导读的挨个打解的例子,首先第一个当倡导的部分,您方告诉我,你们二辩场上告诉我,哎我倡导第一部分和解,我倡导第一部分不和解,那么我同时想问,如果说我倡导这一部分和解,倡导另一部分和解,那你方才倡导啥呢?你告诉我倡导具有普适性,连普适性都做不到,你方才倡导啥呢?
但是我方始终认为倡导不等于原谅,不等于必须原谅。注意你看对方退了,对方没有正面回答问题,所以说对方全场说的,哎我们倡导这一部分人和解,倡导另一部分人不和解,好没问题,这是自己的逻辑最大的一部分跳了,所以我们今天在反方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倡导你和解,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去和解,你可以去和解,没问题,所以说是这一点,倡导我们在下面一再往下打。
在您方看来,作为一个从小缺爱的人,我渴望得到爱啊,希望得到爱的。好没问题,这时候社会上却说你要去原谅父母,要去理解父母,这时候父母在给你一些小恩小惠,你会不会产生动摇?
我们没有要求大家必须原谅父母,这样一个和解是目标,核心目标是完全与自我的和解。
不好意思,刚才打断了,但是你还是回答我一个问题,现在父母给你你渴望的爱,你会不会产生动摇?
我觉得我们没办法估计到大家复杂的各种各样的家庭情况。
所以说是您方的前场词,这体现您方的观点根本没有用,而我方发现恰恰是在正方这种社会性撤往的压迫下面,哎我对于缺爱的本能渴望,父母在给予我一些小恩小惠,我可能会产生动摇,同时我方的PDFD理论也告诉你了,恰恰是迈出这一步以后,第二次受伤的概率是50%~60%,所以说往那一步走,我也给你论证了,是不可取的,以上。
对方好像说我方在一直给大家施加压力,但是我方其实想给对方后期的疑问是为什么?如果我们不与原生家庭和解,难道一直背负怨恨吗?还是什么其他的情绪,以及这件事情是我们逃避就能逃掉的吗?其实小朋友两个触发条件,一个是我们触碰到以前的事情,另一个是它仿佛存在在我的人生中,如果我一直没有解决,没有正面面对这个事情的话,哪怕我一直逃避也逃不掉,以后看到相似的情形发生,我还是会难过,还是会很伤心。想到以前的事情,你现在内心对亲情的渴望被压抑,这种情感割裂真的对心理健康有好处吗?我想请问。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攻防转换节点集中在“倡导普适性”“动摇可能性”“二次伤害风险”三个核心争议点)
三辩盘问时间为1分30秒,被质询方选择一人进行答辩,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答辩方不计入总时间,而质询方有权在5秒保护时间结束后打断答辩方发言,有请。
听得到,可以的,4点这边截止。第一个问题,您方是否承认心理学中的和解核心是自我接纳,而非原谅父母呢?
真的不要这么讲我自己,我自己光去扎庭,我选择断亲,我是不是也是在自我成长,自我救赎?但是我想问我的问题是,您方是否承认心理学中的和解核心是自我接纳,而非原来父母。请您回答这个问题。
可以,我可以暂且承认,你可以继续往下讲。
你先回答呀。
那我可以承认嘛,你继续往下讲嘛。
好,那第二个问题。B站百分之六十八的年轻人用纸把钱不谈心,与父母和解,签协议付赡养费但拒绝见面的案例,您方是否全判定为断绝关系呢?对方口径不要跳,你方一辩跟我讲了,我们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我实在不理解,我曾经受到过伤害,现在我愿意承担社会义务去赡养你,但是我不愿见面,问题解决不了,我实在没办法。请问您回答我的问题,您方是否将其全部判定为断绝关系呢?
但是我们会发现他没有解决问题啊,你要解决问题你才可以啊,对吧?
你先回答问题,我的问题行不行?
好,但是我重复一下,你说的B站68%的年轻人用支付赡养费但拒绝见面的方式与父母和解,签协议付赡养费但拒绝见面的案例,您方是否将其全部判定为断绝关系?
在反方看来,不解决问题就能和解与断绝关系没什么两样,只是在社会规范下逼着我要去赡养你。为什么大家会想到赡养这个词本身就充满被迫的意味?
那好,您方如何解释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兼容性?我选择跟你和解,在全场我已确认过和解之后,我要排除心里的隔阂,解决问题要和好如初,起码要正常见面、正常交互。但在你方刚才举的例子中,支付赡养费但老死不相往来,我实在不理解这个跟和解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最后还是最陌生的亲人吗?
那你理解的和解是什么呢?我想问你的下一个问题,如何解释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兼容性?
如何重新为他贸,不然你放心。
您方如何解释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兼容性?在我方看来,和解了就不存在你方所说的保持距离了。但你需要论证,我如何在保持距离下和解?我跟你老死不相往来,付你赡养费,这其实叫做断行,不能算和解的部分。
但是您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兼容性。您方提出的观点需要论证,在我方看来,和解后就不存在保持距离了,我们就要和好如初。而且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刚只是说和解有这种可能性,而且它只是一种选项,不是一种义务。
不好意思,是我卡了吗?你刚才没有听到吗?我刚只是断断续续听了一两个词,不确定是我卡了还是怎么回事,不好意思,那您再回答一下我这个问题吧,就是您方是否同意倡导和解需要尊重个体的选择权?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问题,我方现场告诉你,我方不倡导与之和解,但你要和解没问题。如果说倡导者明确声明和解是选项非义务,是否反而更合理呢?
在最开始我们需要确定“倡导”这个词具有压迫性,比如社会倡导孝顺,可是当我曾经受到伤害不想来往时,社会会骂我不孝子,说我不孝顺,在中国这种理论下我是不容易的,这才是正方所说的压迫感。
那您刚才如何解释观察者心态在和解中的作用?您先给我解释一下观察者心态是什么吧?可以描述一下观察者心态及其后续影响吗?
好的好的,谢谢。下面有请。
三辩盘问时间为1分30秒,被质询方选择一人进行答辩,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答辩方不计入总时间,而质询方有权在5秒保护时间结束后打断答辩方发言,有请。
听得到,可以的,4点这边截止。第一个问题,您方是否承认心理学中的和解核心是自我接纳,而非原谅父母呢?
真的不要这么讲我自己,我自己光去扎庭,我选择断亲,我是不是也是在自我成长,自我救赎?但是我想问我的问题是,您方是否承认心理学中的和解核心是自我接纳,而非原来父母。请您回答这个问题。
可以,我可以暂且承认,你可以继续往下讲。
你先回答呀。
那我可以承认嘛,你继续往下讲嘛。
好,那第二个问题。B站百分之六十八的年轻人用纸把钱不谈心,与父母和解,签协议付赡养费但拒绝见面的案例,您方是否全判定为断绝关系呢?对方口径不要跳,你方一辩跟我讲了,我们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我实在不理解,我曾经受到过伤害,现在我愿意承担社会义务去赡养你,但是我不愿见面,问题解决不了,我实在没办法。请问您回答我的问题,您方是否将其全部判定为断绝关系呢?
但是我们会发现他没有解决问题啊,你要解决问题你才可以啊,对吧?
你先回答问题,我的问题行不行?
好,但是我重复一下,你说的B站68%的年轻人用支付赡养费但拒绝见面的方式与父母和解,签协议付赡养费但拒绝见面的案例,您方是否将其全部判定为断绝关系?
在反方看来,不解决问题就能和解与断绝关系没什么两样,只是在社会规范下逼着我要去赡养你。为什么大家会想到赡养这个词本身就充满被迫的意味?
那好,您方如何解释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兼容性?我选择跟你和解,在全场我已确认过和解之后,我要排除心里的隔阂,解决问题要和好如初,起码要正常见面、正常交互。但在你方刚才举的例子中,支付赡养费但老死不相往来,我实在不理解这个跟和解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最后还是最陌生的亲人吗?
那你理解的和解是什么呢?我想问你的下一个问题,如何解释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兼容性?
如何重新为他贸,不然你放心。
您方如何解释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兼容性?在我方看来,和解了就不存在你方所说的保持距离了。但你需要论证,我如何在保持距离下和解?我跟你老死不相往来,付你赡养费,这其实叫做断行,不能算和解的部分。
但是您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兼容性。您方提出的观点需要论证,在我方看来,和解后就不存在保持距离了,我们就要和好如初。而且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刚只是说和解有这种可能性,而且它只是一种选项,不是一种义务。
不好意思,是我卡了吗?你刚才没有听到吗?我刚只是断断续续听了一两个词,不确定是我卡了还是怎么回事,不好意思,那您再回答一下我这个问题吧,就是您方是否同意倡导和解需要尊重个体的选择权?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问题,我方现场告诉你,我方不倡导与之和解,但你要和解没问题。如果说倡导者明确声明和解是选项非义务,是否反而更合理呢?
在最开始我们需要确定“倡导”这个词具有压迫性,比如社会倡导孝顺,可是当我曾经受到伤害不想来往时,社会会骂我不孝子,说我不孝顺,在中国这种理论下我是不容易的,这才是正方所说的压迫感。
那您刚才如何解释观察者心态在和解中的作用?您先给我解释一下观察者心态是什么吧?可以描述一下观察者心态及其后续影响吗?
好的好的,谢谢。下面有请。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字同上,有请。你好,我是在英可听。可以到。好,同学们好。
我方首先确认态度:反方只是不倡导和谐,而非不能和谐。若对方愿意和解,反方并不反对,没有问题吧?
没有问题。我方也没有说大家不需要原谅。很好,那现在确认您方态度:您方是准备倡导所有人和解,对吗?
既然如此,对于那些受过严重伤害甚至家暴、性侵的人,您方也要倡导他们和解吗?
我们的前提条件是仅面对原生家庭缺失的关爱和关心,并未涉及后续可能存在的施暴行为。因此,您方需要论证这类伤害在和解后仍一定会发生。
我没有跟你讨论后续事情,我想明确的是:原生家庭是否原本就对当事人造成过严重伤害?原生家庭已然如此,相关行为已经发生,这种情况下您方依然倡导和解,对吗?
哦,对。您方的意思是默认那些伤害相对较轻的家庭,其成员是可以被倡导与之和解的,是吗?
我方后续会进行论证。当前需要明确的是:倡导和解至少要证明和解对所有人都有好处。但对于那些被严重伤害过的孩子而言,其原生家庭本身可能并不值得原谅。此时您方需要说明和解的好处在哪里,否则和解不适用于所有人,您方的前提便无法成立。
我接着问您:如果受过伤害的人选择原谅后遭遇二次伤害,您认为该如何解决?
二次伤害不一定会发生,这是我方观点的依据。但我方认为,如果不去面对原生家庭的困境,相关的情绪困扰将会持续存在,这不仅仅是二次伤害的问题。
我方可以举证:联合国调查显示,77%涉及和解的案例中,家庭暴力依然持续发生。情绪闪回现象会像记忆碎片一样绕过理性认知,直接触发原始恐惧。因此,您方主张的和解并未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带来二次伤害,这样的和解没有实际意义。
我接着问您:为什么不能选择自己治愈自己?为什么一定要与原生家庭和解?为什么非要等待父母道歉?
我方一直强调:尝试的第一步在于自我和解。而您方的论证根本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也无法消除代际遗传的影响,相关伤害仍可能持续发生。
我方想请问:父母的行为是源于其自身性格,还是源于社会结构问题?如果不去直面社会结构问题,伤害是否会继续延续?或者说,是否要以同样具有伤害性的惩罚方式来回应他们?
后续社会调查数据会进一步论证我方观点。年轻人和解的第一步是与自己和解,您方也承认,与原生家庭和解并非真正的和解,与自己和解才是真正有效的途径。
增强心理韧性、与朋友建立良好关系,同样是走出原生家庭创伤的有效办法,而与父母和解仅占其中10%的作用。
后续我方会进一步论证:和解并非唯一办法,存在比和解更好且更有效的解决方式。我的提问结束。
字同上,有请。你好,我是在英可听。可以到。好,同学们好。
我方首先确认态度:反方只是不倡导和谐,而非不能和谐。若对方愿意和解,反方并不反对,没有问题吧?
没有问题。我方也没有说大家不需要原谅。很好,那现在确认您方态度:您方是准备倡导所有人和解,对吗?
既然如此,对于那些受过严重伤害甚至家暴、性侵的人,您方也要倡导他们和解吗?
我们的前提条件是仅面对原生家庭缺失的关爱和关心,并未涉及后续可能存在的施暴行为。因此,您方需要论证这类伤害在和解后仍一定会发生。
我没有跟你讨论后续事情,我想明确的是:原生家庭是否原本就对当事人造成过严重伤害?原生家庭已然如此,相关行为已经发生,这种情况下您方依然倡导和解,对吗?
哦,对。您方的意思是默认那些伤害相对较轻的家庭,其成员是可以被倡导与之和解的,是吗?
我方后续会进行论证。当前需要明确的是:倡导和解至少要证明和解对所有人都有好处。但对于那些被严重伤害过的孩子而言,其原生家庭本身可能并不值得原谅。此时您方需要说明和解的好处在哪里,否则和解不适用于所有人,您方的前提便无法成立。
我接着问您:如果受过伤害的人选择原谅后遭遇二次伤害,您认为该如何解决?
二次伤害不一定会发生,这是我方观点的依据。但我方认为,如果不去面对原生家庭的困境,相关的情绪困扰将会持续存在,这不仅仅是二次伤害的问题。
我方可以举证:联合国调查显示,77%涉及和解的案例中,家庭暴力依然持续发生。情绪闪回现象会像记忆碎片一样绕过理性认知,直接触发原始恐惧。因此,您方主张的和解并未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带来二次伤害,这样的和解没有实际意义。
我接着问您:为什么不能选择自己治愈自己?为什么一定要与原生家庭和解?为什么非要等待父母道歉?
我方一直强调:尝试的第一步在于自我和解。而您方的论证根本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也无法消除代际遗传的影响,相关伤害仍可能持续发生。
我方想请问:父母的行为是源于其自身性格,还是源于社会结构问题?如果不去直面社会结构问题,伤害是否会继续延续?或者说,是否要以同样具有伤害性的惩罚方式来回应他们?
后续社会调查数据会进一步论证我方观点。年轻人和解的第一步是与自己和解,您方也承认,与原生家庭和解并非真正的和解,与自己和解才是真正有效的途径。
增强心理韧性、与朋友建立良好关系,同样是走出原生家庭创伤的有效办法,而与父母和解仅占其中10%的作用。
后续我方会进一步论证:和解并非唯一办法,存在比和解更好且更有效的解决方式。我的提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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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攻防转换节点主要体现在反方通过极端案例、数据举证、替代方案三次反驳,逐步瓦解正方“倡导和解”的普适性与必要性)
评委进行中场点评,时间为3分30秒。首先有请龚浩宇评委进行点评。
能听到吗?好的,谢谢主席。我听到现在没有明确的偏向,但如果这场比赛到此为止,我的票应该会倾向反方,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正方对于反方提出的"恶意划分"有一定抗衡,但对自身主张的论证推进不足。我认为反方存在两点不合理之处:第一,倡导不应适用于所有人。以辩论圈为例,我们倡导场上不讲黑话,但实际中有些人并不接受,因此倡导需考虑适用性。第二,反方的推论到目前为止更完善,而正方有三件事未能突破:
第一件事,正方提出"不倡导与父母和解不等于不和解",彩涛提到可以通过建立新的亲密关系、拓展社交圈等方式解决问题,反方主张向外求助而非回归伤害源,这一观点有其合理性。但我特别期待反方在后续论证中说明极端案例(如家暴、儿童虐待等)的占比,因为反方不能仅以极端个例冲击正方主张的普适性,尽管正方也未充分论证普适性。
第二件事,正方对自身论点展开过快。你们开篇提出三个论点,但龙辉提到的部分似乎被完全搁置。至今未阐明如何通过与父母平等沟通实现目标:一是平等沟通的实现路径,是依赖父母的权利让渡还是自身权利的逐步争取;二是"终止在意暴力"的可行性,如果双方未建立家庭关系(如不婚、丁克),则不存在"待机暴力"隐患,因此正方需证明修复关系能促使年轻人更愿意以积极方式对待下一代,即倡导的实际效用。
第三件事,反方需明确"不提倡和解"与"不和解"的区分。反方主张向外求助,但需说明其时间成本与效率。综上,本场辩论需聚焦倡导的实际效用证明,如同立法需论证效率,正方需进一步阐述,反方则需回应极端案例占比及向外求助的可行性。
接下来有请王宇晨评委进行点评。
我认为本场辩论存在两个核心问题:第一,双方需明确倡导的具体内容。倡导需有明确指向,例如倡导文明需具体说明倡导对象与行为,而非模糊表述。第二,需厘清倡导对象的范围,是针对大部分人群还是特定群体?倡导应具有普遍性,而非仅针对某类特殊人群(如党员或学生)。
双方论证均存在底线模糊的问题。反方主张对受严重伤害者倡导和解可能造成二次伤害,但未说明如何界定"严重伤害";正方提出"自我内心和解即可成长",却未考虑现实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如与父母关系未改善却影响子女教育)。双方需将论点落到具体情境中,而非停留在抽象层面,否则辩论将沦为评委主观判断。
接下来有请张主与评委进行点评。
感谢主席,声音可以听见吗?好的。我理解中途点评的作用:若双方势均力敌,评委可提供讨论方向;若双方各执一词,则需明确判准。目前双方均在自设框架内论证,未能触及对方核心逻辑,导致辩论焦点模糊。前半场对定义和基本立场的梳理已较清晰,后续需深化论证。我将直接说明个人判准,供双方参考:
对正方的建议:需拆解反方的论证前提。反方将论证义务设定为"正方需证明所有人受益,反方只需证明部分人受伤害",这一逻辑既霸道又不平等。若正方无法破除这一前提,即便攻防精彩,也难以撼动反方根基。例如,反方以"倡导和解可能造成伤害"类比"吸烟有害健康",正方需以逻辑反击,而非陷入对方设定的框架。
对反方的建议:需回应正方提出的"情绪锚点"问题。反方主张向外求助可替代家庭和解,但未解释如何解决原生家庭带来的情绪闪回——若仅规避问题而未根本解决,情绪根源仍存。反方需论证向外求助如何彻底消解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
此外,双方需深化对辩题核心的诠释。"迟来的爱与关心"具体表现为何?其出现与个人成长阶段、社会发展有何关联?建议双方减少无意义的攻防,聚焦辩题本质,提供更具价值的思考。若后续能在上述方面有所突破,将影响我的最终判准。
感谢各位评委。
评委进行中场点评,时间为3分30秒。首先有请龚浩宇评委进行点评。
能听到吗?好的,谢谢主席。我听到现在没有明确的偏向,但如果这场比赛到此为止,我的票应该会倾向反方,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正方对于反方提出的"恶意划分"有一定抗衡,但对自身主张的论证推进不足。我认为反方存在两点不合理之处:第一,倡导不应适用于所有人。以辩论圈为例,我们倡导场上不讲黑话,但实际中有些人并不接受,因此倡导需考虑适用性。第二,反方的推论到目前为止更完善,而正方有三件事未能突破:
第一件事,正方提出"不倡导与父母和解不等于不和解",彩涛提到可以通过建立新的亲密关系、拓展社交圈等方式解决问题,反方主张向外求助而非回归伤害源,这一观点有其合理性。但我特别期待反方在后续论证中说明极端案例(如家暴、儿童虐待等)的占比,因为反方不能仅以极端个例冲击正方主张的普适性,尽管正方也未充分论证普适性。
第二件事,正方对自身论点展开过快。你们开篇提出三个论点,但龙辉提到的部分似乎被完全搁置。至今未阐明如何通过与父母平等沟通实现目标:一是平等沟通的实现路径,是依赖父母的权利让渡还是自身权利的逐步争取;二是"终止在意暴力"的可行性,如果双方未建立家庭关系(如不婚、丁克),则不存在"待机暴力"隐患,因此正方需证明修复关系能促使年轻人更愿意以积极方式对待下一代,即倡导的实际效用。
第三件事,反方需明确"不提倡和解"与"不和解"的区分。反方主张向外求助,但需说明其时间成本与效率。综上,本场辩论需聚焦倡导的实际效用证明,如同立法需论证效率,正方需进一步阐述,反方则需回应极端案例占比及向外求助的可行性。
接下来有请王宇晨评委进行点评。
我认为本场辩论存在两个核心问题:第一,双方需明确倡导的具体内容。倡导需有明确指向,例如倡导文明需具体说明倡导对象与行为,而非模糊表述。第二,需厘清倡导对象的范围,是针对大部分人群还是特定群体?倡导应具有普遍性,而非仅针对某类特殊人群(如党员或学生)。
双方论证均存在底线模糊的问题。反方主张对受严重伤害者倡导和解可能造成二次伤害,但未说明如何界定"严重伤害";正方提出"自我内心和解即可成长",却未考虑现实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如与父母关系未改善却影响子女教育)。双方需将论点落到具体情境中,而非停留在抽象层面,否则辩论将沦为评委主观判断。
接下来有请张主与评委进行点评。
感谢主席,声音可以听见吗?好的。我理解中途点评的作用:若双方势均力敌,评委可提供讨论方向;若双方各执一词,则需明确判准。目前双方均在自设框架内论证,未能触及对方核心逻辑,导致辩论焦点模糊。前半场对定义和基本立场的梳理已较清晰,后续需深化论证。我将直接说明个人判准,供双方参考:
对正方的建议:需拆解反方的论证前提。反方将论证义务设定为"正方需证明所有人受益,反方只需证明部分人受伤害",这一逻辑既霸道又不平等。若正方无法破除这一前提,即便攻防精彩,也难以撼动反方根基。例如,反方以"倡导和解可能造成伤害"类比"吸烟有害健康",正方需以逻辑反击,而非陷入对方设定的框架。
对反方的建议:需回应正方提出的"情绪锚点"问题。反方主张向外求助可替代家庭和解,但未解释如何解决原生家庭带来的情绪闪回——若仅规避问题而未根本解决,情绪根源仍存。反方需论证向外求助如何彻底消解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
此外,双方需深化对辩题核心的诠释。"迟来的爱与关心"具体表现为何?其出现与个人成长阶段、社会发展有何关联?建议双方减少无意义的攻防,聚焦辩题本质,提供更具价值的思考。若后续能在上述方面有所突破,将影响我的最终判准。
感谢各位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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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方不倡导和解的核心原因,可通过实证数据说明:2023年儿童少年对父母教育看法调查显示,近八成受访者认为体罚会对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动漫原生家庭讨论小组中,负面情绪占比高达89%。这些数据表明,受害者往往已陷入习得性无助,即便长大后父母给予所谓"时代的爱与关心",童年伤痛也未必能真正消解。
然而,并非所有伤害都值得原谅。在上述情况下若仍倡导和解,可能导致二次伤害——相关研究显示,和解后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复发率高达50%~60%,这是和解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
我方倡导不与原生家庭和解,本质是提供更积极的方法论:年轻人可以通过培养强大的心理韧性、建立健康的社交关系等方式疗愈创伤。我们想明确告诉不愿和解的年轻人:和解不是唯一选项,即便不和解,你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真正需要的是与自己和解,而非与原生家庭和解。对方将与原生家庭和解的前提设定为"已与自己和解",但这恰恰回避了核心问题——当个体尚未完成自我疗愈时,强行倡导与原生家庭和解,反而可能加剧伤害。
因此,反方主张:不应沉溺于过去的伤害,更不应强迫自己与伤害源头和解。重要的是向前看,通过自我成长而非妥协性和解来实现真正的疗愈。
首先,我方不倡导和解的核心原因,可通过实证数据说明:2023年儿童少年对父母教育看法调查显示,近八成受访者认为体罚会对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动漫原生家庭讨论小组中,负面情绪占比高达89%。这些数据表明,受害者往往已陷入习得性无助,即便长大后父母给予所谓"时代的爱与关心",童年伤痛也未必能真正消解。
然而,并非所有伤害都值得原谅。在上述情况下若仍倡导和解,可能导致二次伤害——相关研究显示,和解后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复发率高达50%~60%,这是和解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
我方倡导不与原生家庭和解,本质是提供更积极的方法论:年轻人可以通过培养强大的心理韧性、建立健康的社交关系等方式疗愈创伤。我们想明确告诉不愿和解的年轻人:和解不是唯一选项,即便不和解,你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真正需要的是与自己和解,而非与原生家庭和解。对方将与原生家庭和解的前提设定为"已与自己和解",但这恰恰回避了核心问题——当个体尚未完成自我疗愈时,强行倡导与原生家庭和解,反而可能加剧伤害。
因此,反方主张:不应沉溺于过去的伤害,更不应强迫自己与伤害源头和解。重要的是向前看,通过自我成长而非妥协性和解来实现真正的疗愈。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进入到自由辩论环节,时间各4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闭麦视为发言结束,另一方开始发言计时。另一方辩手必须紧跟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长照常进行。同一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由正方开始,有请。
我回到您刚才一开始举的吸烟有害的例子。如果您把吸烟有害健康、倡导大家不要吸烟的例子放到我们现在的辩题来讲,是不是就是在默许说我们现在所有大家的原生家庭都是有害的?以及说现在社会上医生提倡大家体检,是不是认为健康是有害的?这种类比和场域其实并不是我们今天的辩题,并不公平。
首先,倡导在社会性层面具有压缩力。就像刚才说的,如果在辩论中倡导文明、不要说废话,但我们依旧会去指责那些不听话的人,这体现了压迫性。所以会发现,即便倡导不批评,社会层面仍可能存在压迫。
我再次挑战您一个数据:美国疾控中心2010年研究报告显示,25%的成年儿童经历过语言虐待,15%包括身体虐待,10%经历过性虐待,约30%的人父母离婚,30%生活在滥用毒品和酒精的家庭中。面对这么多问题家庭,您认为如何和解?
首先回到吸烟的例子,吸烟是单向的伤害行为,而我方倡导的和解是希望达到双方双向的修复过程。如果无法完成双向修复,也可以引发出自我和解。您方提到的毒品残害、家暴等例子,我方始终强调只是倡导,因为和解对本人有好处,可以从根源上认识曾经受到的伤害,而非让仇恨传递或延续。
在前场我已说明,曾经缺爱的人若在正方大力倡导和解的情况下可能产生动摇。迈出第一步后,PTSD复发率高达50%~60%怎么办?另有数据显示,现在家庭若无事情几乎没有联系的比例高达63.1%,26岁到30岁的90后大多与亲戚联系减少。当代年轻人中断联系已很普遍,这是否也是一种自我治疗和救赎?大部分年轻人选择断亲,您方是否在压迫那些想尝试与原生家庭修复关系的人,强迫他们选择断亲?
我方从一开始就明确,倡导不等于反对。即便有人选择原谅,完全没问题。既然如此,为什么部分人可以选择原谅以放过自己?
对方说和解代表不好如初,但我方认为和解不等于心理无芥蒂,不等于原谅,也不等于父母改变。我们探讨的和解是如何应对父母的行为和态度,保护自己不再受伤害。是为了那些想要修复、信息匮乏的人提供路径和选择,给害怕的人一些动力。如果都不愿与父母和解,此时倡导和解反而可能带来二次伤害。
您方强调和解的意义是父母不改变、自己不原谅,那和解的意义到底体现在哪里?按照您的逻辑,父母的行为是本来就这样吗?请回答我方问题:伤害是什么?您方仍未回应为什么和解等于救赎自己?法律规定和解需当事人自愿,您方是否在否认这一点?若如此,今天不应讨论应否倡导,而应尊重个人意愿。
对方未回应我方关于父母行为成因的问题。父母并非本来如此,可能受时代或结构设置问题影响。面对这种结构,大部分人选择开辟新天地,我方不反对,但这是长久之计吗?仅靠断亲能解决问题吗?提倡面对冲突矛盾时选择逃避,是否等同于因伤害而拒绝解决问题?
您方认为和解能解决过去的伤害和缺失的爱护关系吗?请明确回答。
我方纠正一个错误:您方一直在论证和解一定能达到救赎,但和解是反复过程而非终点,需要时间和持续动力。辩题中的迟来的爱与关心说明存在改变可能,对方却完全否定这种可能性。即便存在可能性,不愿和解的人若被动摇,反而会受二次伤害。
既然和解不等于父母改变或自己原谅,和解的意义到底体现在哪里?您方先回答我方问题:为什么和解等于救赎自己?法律规定和解需自愿,您方在否认什么?这并非攻击我方,而是在质疑辩题前提。若和解完全出于自愿,今天就不应讨论应否倡导。
已知父母行为是受时代或结构问题影响,暂时无法改变。大部分人选择接受并开辟新天地,我方不反对,但这能持续吗?仅靠断亲解决问题是否可行?提倡面对冲突矛盾时选择逃避,是否等同于因伤害而拒绝解决问题?
您方举的例子中,和解后家庭暴力依然继续的案例占77%,母亲担心自身及儿童受伤害,30%~60%的家庭暴力后儿童会受伤害。和解后若依旧遭受暴力,反复伤害是否无法弥补?为什么这种来回伤害一定会发生?您宁愿这种伤害在代际间传递,还是在原生家庭内部反复?
数据显示77%会受伤害,PTSD复发率50%~60%也已给出。我方认为年轻人可以选择赚钱、走自己的路。正如对方所说,大家都知道遇到极端痛苦和消耗可以选择远离、断亲、不和解,这是有效的自我保护,但我方提供另外的可能性。
进入到自由辩论环节,时间各4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闭麦视为发言结束,另一方开始发言计时。另一方辩手必须紧跟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长照常进行。同一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由正方开始,有请。
我回到您刚才一开始举的吸烟有害的例子。如果您把吸烟有害健康、倡导大家不要吸烟的例子放到我们现在的辩题来讲,是不是就是在默许说我们现在所有大家的原生家庭都是有害的?以及说现在社会上医生提倡大家体检,是不是认为健康是有害的?这种类比和场域其实并不是我们今天的辩题,并不公平。
首先,倡导在社会性层面具有压缩力。就像刚才说的,如果在辩论中倡导文明、不要说废话,但我们依旧会去指责那些不听话的人,这体现了压迫性。所以会发现,即便倡导不批评,社会层面仍可能存在压迫。
我再次挑战您一个数据:美国疾控中心2010年研究报告显示,25%的成年儿童经历过语言虐待,15%包括身体虐待,10%经历过性虐待,约30%的人父母离婚,30%生活在滥用毒品和酒精的家庭中。面对这么多问题家庭,您认为如何和解?
首先回到吸烟的例子,吸烟是单向的伤害行为,而我方倡导的和解是希望达到双方双向的修复过程。如果无法完成双向修复,也可以引发出自我和解。您方提到的毒品残害、家暴等例子,我方始终强调只是倡导,因为和解对本人有好处,可以从根源上认识曾经受到的伤害,而非让仇恨传递或延续。
在前场我已说明,曾经缺爱的人若在正方大力倡导和解的情况下可能产生动摇。迈出第一步后,PTSD复发率高达50%~60%怎么办?另有数据显示,现在家庭若无事情几乎没有联系的比例高达63.1%,26岁到30岁的90后大多与亲戚联系减少。当代年轻人中断联系已很普遍,这是否也是一种自我治疗和救赎?大部分年轻人选择断亲,您方是否在压迫那些想尝试与原生家庭修复关系的人,强迫他们选择断亲?
我方从一开始就明确,倡导不等于反对。即便有人选择原谅,完全没问题。既然如此,为什么部分人可以选择原谅以放过自己?
对方说和解代表不好如初,但我方认为和解不等于心理无芥蒂,不等于原谅,也不等于父母改变。我们探讨的和解是如何应对父母的行为和态度,保护自己不再受伤害。是为了那些想要修复、信息匮乏的人提供路径和选择,给害怕的人一些动力。如果都不愿与父母和解,此时倡导和解反而可能带来二次伤害。
您方强调和解的意义是父母不改变、自己不原谅,那和解的意义到底体现在哪里?按照您的逻辑,父母的行为是本来就这样吗?请回答我方问题:伤害是什么?您方仍未回应为什么和解等于救赎自己?法律规定和解需当事人自愿,您方是否在否认这一点?若如此,今天不应讨论应否倡导,而应尊重个人意愿。
对方未回应我方关于父母行为成因的问题。父母并非本来如此,可能受时代或结构设置问题影响。面对这种结构,大部分人选择开辟新天地,我方不反对,但这是长久之计吗?仅靠断亲能解决问题吗?提倡面对冲突矛盾时选择逃避,是否等同于因伤害而拒绝解决问题?
您方认为和解能解决过去的伤害和缺失的爱护关系吗?请明确回答。
我方纠正一个错误:您方一直在论证和解一定能达到救赎,但和解是反复过程而非终点,需要时间和持续动力。辩题中的迟来的爱与关心说明存在改变可能,对方却完全否定这种可能性。即便存在可能性,不愿和解的人若被动摇,反而会受二次伤害。
既然和解不等于父母改变或自己原谅,和解的意义到底体现在哪里?您方先回答我方问题:为什么和解等于救赎自己?法律规定和解需自愿,您方在否认什么?这并非攻击我方,而是在质疑辩题前提。若和解完全出于自愿,今天就不应讨论应否倡导。
已知父母行为是受时代或结构问题影响,暂时无法改变。大部分人选择接受并开辟新天地,我方不反对,但这能持续吗?仅靠断亲解决问题是否可行?提倡面对冲突矛盾时选择逃避,是否等同于因伤害而拒绝解决问题?
您方举的例子中,和解后家庭暴力依然继续的案例占77%,母亲担心自身及儿童受伤害,30%~60%的家庭暴力后儿童会受伤害。和解后若依旧遭受暴力,反复伤害是否无法弥补?为什么这种来回伤害一定会发生?您宁愿这种伤害在代际间传递,还是在原生家庭内部反复?
数据显示77%会受伤害,PTSD复发率50%~60%也已给出。我方认为年轻人可以选择赚钱、走自己的路。正如对方所说,大家都知道遇到极端痛苦和消耗可以选择远离、断亲、不和解,这是有效的自我保护,但我方提供另外的可能性。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方今天全场始终在纠结一个核心问题:作为反方,我们从未否认极端案例中合理和解的可能性,但对方始终回避我方提出的关键质疑——对方最初提出"倡导愿意和解的人去和解",却完全未说明这种倡导的边界在哪里。需要明确的是,反方立场"不应该倡导和解",绝非"倡导不能和解"。在"不倡导和解"的框架下,年轻人恰恰能摆脱倡导带来的压迫感,自主判断是否具备和解的真实基础。
如果父母曾给予真挚关爱,子女也确实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与和解意愿,我们当然认同这种自然达成的和解。但现实中更多案例——正如我方此前列举的——无数年轻人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性侵、暴力、语言辱骂等伤害,这些经历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对方却反复强调"父母也是第一次做父母""只是方法用错",这种论调忽视了伤害的本质。反方认为:当原生家庭的伤害真实存在时,年轻人既有权选择尝试和解,更有权坚守自我、拒绝和解——这正是反方立场对个体选择权的根本尊重。
对方声称"叙事疗愈需要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恰恰是反方的核心观点。选择走自己的路,决定是否与原生家庭和解,这本就是个体叙事权的体现。即使不与原生家庭和解,年轻人依然可以通过组建新的家庭、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实现人生价值。为何一定要回到那个充满伤害记忆、让自己缺乏安全感的环境,才能实现所谓的"人生圆满"?真正的叙事主权在于:年轻人完全可以选择排除原生家庭的干扰,开创独立的人生道路——这才是反方倡导的核心方法论。
联合国调查数据显示:77%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和解后暴力行为仍会持续。更令人痛心的是,在30%至60%的夫妻暴力事件中,儿童往往成为直接受害者。这意味着,强迫和解可能导致二次伤害。心理学博士金山弗沃德曾记录过一个典型案例:一位女性童年时遭受母亲男友的猥亵,成年后在宗教影响下选择原谅母亲与继父,却始终无法真正走出创伤。当原生家庭仅以"知道错了"等轻描淡写的道歉,试图抵消曾经造成的深重伤害时,这种和解更可能诱发PTSD等心理问题。反方主张的"不倡导和解",正是为年轻人保留"断绝关系"的权利——这不是极端选择,而是对自我保护的合理行使。
当代年轻人对原生家庭矛盾的处理方式,本质上反映了个体化进程的深化。在传统家庭模式中,个体往往处于结构性弱势地位,"孝心"常被异化为压迫弱者的工具。我方提供的研究已明确证明:适当的情感切割(即对方所谓的"断联")是个体确立主体性的必要途径。这种选择绝非冷漠,而是独立人格发展的必然要求。相比之下,对方倡导的"和解"反而可能强化传统家庭结构对个体的束缚,这正是反方方法论在逻辑上优于对方的核心所在。
对方今天全场始终在纠结一个核心问题:作为反方,我们从未否认极端案例中合理和解的可能性,但对方始终回避我方提出的关键质疑——对方最初提出"倡导愿意和解的人去和解",却完全未说明这种倡导的边界在哪里。需要明确的是,反方立场"不应该倡导和解",绝非"倡导不能和解"。在"不倡导和解"的框架下,年轻人恰恰能摆脱倡导带来的压迫感,自主判断是否具备和解的真实基础。
如果父母曾给予真挚关爱,子女也确实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与和解意愿,我们当然认同这种自然达成的和解。但现实中更多案例——正如我方此前列举的——无数年轻人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性侵、暴力、语言辱骂等伤害,这些经历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对方却反复强调"父母也是第一次做父母""只是方法用错",这种论调忽视了伤害的本质。反方认为:当原生家庭的伤害真实存在时,年轻人既有权选择尝试和解,更有权坚守自我、拒绝和解——这正是反方立场对个体选择权的根本尊重。
对方声称"叙事疗愈需要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恰恰是反方的核心观点。选择走自己的路,决定是否与原生家庭和解,这本就是个体叙事权的体现。即使不与原生家庭和解,年轻人依然可以通过组建新的家庭、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实现人生价值。为何一定要回到那个充满伤害记忆、让自己缺乏安全感的环境,才能实现所谓的"人生圆满"?真正的叙事主权在于:年轻人完全可以选择排除原生家庭的干扰,开创独立的人生道路——这才是反方倡导的核心方法论。
联合国调查数据显示:77%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和解后暴力行为仍会持续。更令人痛心的是,在30%至60%的夫妻暴力事件中,儿童往往成为直接受害者。这意味着,强迫和解可能导致二次伤害。心理学博士金山弗沃德曾记录过一个典型案例:一位女性童年时遭受母亲男友的猥亵,成年后在宗教影响下选择原谅母亲与继父,却始终无法真正走出创伤。当原生家庭仅以"知道错了"等轻描淡写的道歉,试图抵消曾经造成的深重伤害时,这种和解更可能诱发PTSD等心理问题。反方主张的"不倡导和解",正是为年轻人保留"断绝关系"的权利——这不是极端选择,而是对自我保护的合理行使。
当代年轻人对原生家庭矛盾的处理方式,本质上反映了个体化进程的深化。在传统家庭模式中,个体往往处于结构性弱势地位,"孝心"常被异化为压迫弱者的工具。我方提供的研究已明确证明:适当的情感切割(即对方所谓的"断联")是个体确立主体性的必要途径。这种选择绝非冷漠,而是独立人格发展的必然要求。相比之下,对方倡导的"和解"反而可能强化传统家庭结构对个体的束缚,这正是反方方法论在逻辑上优于对方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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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指出,对方辩友在整场辩论中似乎对辩题存在一定程度的曲解,或是为其预设了特定前提——即认定原生家庭必然带来巨大伤害,而后续的爱与关心皆为“小恩小惠”。对此,我方无法认同。
其次,对方反复强调“执笔谱写自己的生活篇章”,却始终回避我方核心问题:究竟哪一方在真正逃避问题?逃避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难道与原生家庭“断亲”就能弥补伤害、一劳永逸吗?我方理解对方希望避免后续伤害的初衷,但对方始终未能解答两个关键问题:如何防止伤害在代际间传递?以及,当我们将问题简单归咎于父母时,是否忽略了更深层的结构性因素?
父母并非生来就是现在的模样。他们的认知与行为模式,深受其所处时代的教育理念、社会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在原生家庭的议题中,受害者或许不止子女一方。我方并非主张所有伤害都必须被原谅,而是希望警醒各位:若仅停留在个体层面的逃离,即便我们能清晰认知父母的问题或结构性缺陷,即便我们能避免自身再次受伤,却无法阻止更多类似现象的发生。更何况,物理上的远离未必能带来心灵的平静——情绪的反复回溯可能造成二次、三次伤害,而因恐惧再次受伤而拒绝沟通,只会让隔阂愈发加深。
我方并非完全否定“逃离”作为个体选择的合理性,但我们认为,真正的解决之道需要面对更深刻、更根本的问题。脱离辩题本身来看,我们今天探讨的核心,或许在于当父母因时代局限与自身认知不足而造成伤害时,社会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正如面对女性权益问题时,社会各界虽可能存在认知偏差,但共同的目标是推动现状改善——这种改善绝非一日之功,需要持续的倡导与行动。
原生家庭的议题亦是如此。社会应当引导年轻人理解父母的局限,接纳他们的不完美——这并非对伤害的妥协,而是超越原生家庭束缚的主动选择,是对自我生命羁绊的和解。我们始终期待能够突破伤害的桎梏,学会与生命中的残缺和遗憾共处,相信人性向善的可能。真正有价值的行动,是携手对抗社会结构中那些不完美的部分,推动其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非在认清问题后选择消极逃避,更不是将“社会本就混乱”作为放弃努力的借口。这种对抗结构性不公、避免代际伤害传递的过程,正是在冲突中建立新秩序、在对立中达成和解的过程。正如那些被割裂的情感,或许会在理解与接纳中,重新生长出新的血肉。
首先需要指出,对方辩友在整场辩论中似乎对辩题存在一定程度的曲解,或是为其预设了特定前提——即认定原生家庭必然带来巨大伤害,而后续的爱与关心皆为“小恩小惠”。对此,我方无法认同。
其次,对方反复强调“执笔谱写自己的生活篇章”,却始终回避我方核心问题:究竟哪一方在真正逃避问题?逃避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难道与原生家庭“断亲”就能弥补伤害、一劳永逸吗?我方理解对方希望避免后续伤害的初衷,但对方始终未能解答两个关键问题:如何防止伤害在代际间传递?以及,当我们将问题简单归咎于父母时,是否忽略了更深层的结构性因素?
父母并非生来就是现在的模样。他们的认知与行为模式,深受其所处时代的教育理念、社会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在原生家庭的议题中,受害者或许不止子女一方。我方并非主张所有伤害都必须被原谅,而是希望警醒各位:若仅停留在个体层面的逃离,即便我们能清晰认知父母的问题或结构性缺陷,即便我们能避免自身再次受伤,却无法阻止更多类似现象的发生。更何况,物理上的远离未必能带来心灵的平静——情绪的反复回溯可能造成二次、三次伤害,而因恐惧再次受伤而拒绝沟通,只会让隔阂愈发加深。
我方并非完全否定“逃离”作为个体选择的合理性,但我们认为,真正的解决之道需要面对更深刻、更根本的问题。脱离辩题本身来看,我们今天探讨的核心,或许在于当父母因时代局限与自身认知不足而造成伤害时,社会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正如面对女性权益问题时,社会各界虽可能存在认知偏差,但共同的目标是推动现状改善——这种改善绝非一日之功,需要持续的倡导与行动。
原生家庭的议题亦是如此。社会应当引导年轻人理解父母的局限,接纳他们的不完美——这并非对伤害的妥协,而是超越原生家庭束缚的主动选择,是对自我生命羁绊的和解。我们始终期待能够突破伤害的桎梏,学会与生命中的残缺和遗憾共处,相信人性向善的可能。真正有价值的行动,是携手对抗社会结构中那些不完美的部分,推动其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非在认清问题后选择消极逃避,更不是将“社会本就混乱”作为放弃努力的借口。这种对抗结构性不公、避免代际伤害传递的过程,正是在冲突中建立新秩序、在对立中达成和解的过程。正如那些被割裂的情感,或许会在理解与接纳中,重新生长出新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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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可对双方在场上提出的事例、数据、报告、证据、公文等论据提出质疑,被质疑方有义务提供论据来源的详细解释及更多新信息。请注意,本环节仅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检验,不讨论论点或其他与证据真实性无关的信息。评委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自行判断论据效力,若出现对论点等进行解释的行为,主席有权打断,评委可酌情扣分。从评委提出检验问题起计时5分钟,若未能提供证据来源链接或其他证明材料,评委有权认定该部分论据产生的收益作废。各位评委如有疑问,请在公屏扣“1”进行提问;若无疑问,请扣“2”。
(张楚宇评委提问)我需要反方提供关于“错乱不堪的原生家庭”占比及相关数据。此前提供的例子较多,未能完整记录。
(反方回应)相关内容可发送至评论区。第一段数据为77%的赡养家庭中,30-60岁成员存在暴力行为,其子女也会受到虐待。第二份是关于PTSD的相关数据。此外,还有关于原生家庭现状的案例(如刘庆新相关例子)。
(张楚宇评委追问)是否有论文可提供?能否将使用的论文片段截图发送至小公屏?需明确截取的具体内容及出处。
(反方回应)已发送两张截图,分别为论文出处及内容片段。
(张楚宇评委核实)当前发送的论文是否为PDSD暴露疗法的链接?此外,是否有其他数据能证明“破烂不堪的原生家庭”这一表述?
(反方说明)因直接从界面截取,可能存在混淆。可继续提交材料,提交后重新计时。
(张楚宇评委确认)目前数据已基本清晰,无需进一步补充。
证据检验环节结束。
评委可对双方在场上提出的事例、数据、报告、证据、公文等论据提出质疑,被质疑方有义务提供论据来源的详细解释及更多新信息。请注意,本环节仅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检验,不讨论论点或其他与证据真实性无关的信息。评委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自行判断论据效力,若出现对论点等进行解释的行为,主席有权打断,评委可酌情扣分。从评委提出检验问题起计时5分钟,若未能提供证据来源链接或其他证明材料,评委有权认定该部分论据产生的收益作废。各位评委如有疑问,请在公屏扣“1”进行提问;若无疑问,请扣“2”。
(张楚宇评委提问)我需要反方提供关于“错乱不堪的原生家庭”占比及相关数据。此前提供的例子较多,未能完整记录。
(反方回应)相关内容可发送至评论区。第一段数据为77%的赡养家庭中,30-60岁成员存在暴力行为,其子女也会受到虐待。第二份是关于PTSD的相关数据。此外,还有关于原生家庭现状的案例(如刘庆新相关例子)。
(张楚宇评委追问)是否有论文可提供?能否将使用的论文片段截图发送至小公屏?需明确截取的具体内容及出处。
(反方回应)已发送两张截图,分别为论文出处及内容片段。
(张楚宇评委核实)当前发送的论文是否为PDSD暴露疗法的链接?此外,是否有其他数据能证明“破烂不堪的原生家庭”这一表述?
(反方说明)因直接从界面截取,可能存在混淆。可继续提交材料,提交后重新计时。
(张楚宇评委确认)目前数据已基本清晰,无需进一步补充。
证据检验环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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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环节主要运用证据相关性检验规则,评委通过三次追问逐步明确数据与"错乱不堪的原生家庭"这一核心表述的关联度,反方最终通过补充论文材料完成证据效力的初步构建。
首先回应对方提出的论据。对方以断亲及性侵等极端案例为论证基础,但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从原生家庭习得的爱与关系并非如此绝对化的存在。
接下来需要澄清我方立场以避免误读,在此提出三步倡导原则:第一,我方从不倡导对持续侵害者保持和谐,安全与尊严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因此对方所举的极端案例本身就在我方反对的范畴内,我方倡导并非适用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第二,不承诺和解必然成功,因为尝试和解的过程本身就是叙事权的觉醒,是为了让年轻人掌握人生主动权,若和解未能达成,完全可以选择全身而退;第三,拒绝污名化任何选择,有人可以选择远离,有人可以选择和谐,我方倡导绝非强制行为,同样允许不和解的情况存在。
我方主张尝试和解,并非要求必须解决所有问题,而是希望年轻人能够掌握人生主动权。在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系时,让他们明白:当这份迟来的情感出现时,自己可以不再以受害者身份面对,而是成为完整、独立且拥有主动权的个体,进而做出自主选择。他们既可以选择重构人生剧本,也可以尝试与父母进行合理理性的沟通,若沟通未果,保持相对疏离的关系亦无不可。我方从不要求必须达成某种解决结果。
首先回应对方提出的论据。对方以断亲及性侵等极端案例为论证基础,但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从原生家庭习得的爱与关系并非如此绝对化的存在。
接下来需要澄清我方立场以避免误读,在此提出三步倡导原则:第一,我方从不倡导对持续侵害者保持和谐,安全与尊严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因此对方所举的极端案例本身就在我方反对的范畴内,我方倡导并非适用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第二,不承诺和解必然成功,因为尝试和解的过程本身就是叙事权的觉醒,是为了让年轻人掌握人生主动权,若和解未能达成,完全可以选择全身而退;第三,拒绝污名化任何选择,有人可以选择远离,有人可以选择和谐,我方倡导绝非强制行为,同样允许不和解的情况存在。
我方主张尝试和解,并非要求必须解决所有问题,而是希望年轻人能够掌握人生主动权。在面对原生家庭迟来的爱与关系时,让他们明白:当这份迟来的情感出现时,自己可以不再以受害者身份面对,而是成为完整、独立且拥有主动权的个体,进而做出自主选择。他们既可以选择重构人生剧本,也可以尝试与父母进行合理理性的沟通,若沟通未果,保持相对疏离的关系亦无不可。我方从不要求必须达成某种解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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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裁判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将根据刚才提到的问题进行质询小结。
对方始终没有给予我方一个具体的答案,即您方如何解释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必要性。
我方认为,和解的对象主要是自己。正如刚才评委提到的,和解首先是自我和解,在达到这个前提之后,是否与原生家庭和解已经是一种尝试。
心理学研究表明,持续仇恨原生家庭的群体,其抑郁水平比和解群体高42%。如果对方反对倡导和解,否认倡导和谐能够降低个人心理压力,这是对科学证据的忽视。那么反方是否能够提出比现有科学研究更有效的心理解决方案?
尊敬的裁判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将根据刚才提到的问题进行质询小结。
对方始终没有给予我方一个具体的答案,即您方如何解释和解与保持距离的必要性。
我方认为,和解的对象主要是自己。正如刚才评委提到的,和解首先是自我和解,在达到这个前提之后,是否与原生家庭和解已经是一种尝试。
心理学研究表明,持续仇恨原生家庭的群体,其抑郁水平比和解群体高42%。如果对方反对倡导和解,否认倡导和谐能够降低个人心理压力,这是对科学证据的忽视。那么反方是否能够提出比现有科学研究更有效的心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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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我来总结一下我们今天的讨论。
首先,我通过吸烟和考研的实例说明,对方辩友的论点若要成立,其倡导的前提应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而反方的论证表明,只要该倡导对一部分人没有好处,便不应推行,希望对方能就此进行论证。
第二,反方强调的“不提倡和解”,并非主张“不和解”。对于那些曾遭受父母非人对待的群体,比如经历家暴、性侵的受害者,原生家庭已给他们造成深深的伤害,我方认为这部分人不应被倡导与原生家庭和解。
第三,社会中绝大部分人实际上难以实现与原生家庭的和解。华科西媒实验室的调查显示,超过70%的网友在事情发展不符合预期时会发出负面评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心理学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暴露疗法在复杂情况下会使PTSD的孵化率高达50%~60%。这意味着,当我们向有过创伤经历的人倡导和解时,可能会触发他们对童年时期性侵、家暴等痛苦经历的回忆闪回。此时若继续对他们施加心理压迫和语言压力,难道不会造成二次伤害吗?这种二次伤害真的是有益的吗?我们为何要将他们再次推入痛苦的深渊?这种倡导真的合理吗?其好处真的大于坏处吗?
以上。
感谢主席,我来总结一下我们今天的讨论。
首先,我通过吸烟和考研的实例说明,对方辩友的论点若要成立,其倡导的前提应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而反方的论证表明,只要该倡导对一部分人没有好处,便不应推行,希望对方能就此进行论证。
第二,反方强调的“不提倡和解”,并非主张“不和解”。对于那些曾遭受父母非人对待的群体,比如经历家暴、性侵的受害者,原生家庭已给他们造成深深的伤害,我方认为这部分人不应被倡导与原生家庭和解。
第三,社会中绝大部分人实际上难以实现与原生家庭的和解。华科西媒实验室的调查显示,超过70%的网友在事情发展不符合预期时会发出负面评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心理学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暴露疗法在复杂情况下会使PTSD的孵化率高达50%~60%。这意味着,当我们向有过创伤经历的人倡导和解时,可能会触发他们对童年时期性侵、家暴等痛苦经历的回忆闪回。此时若继续对他们施加心理压迫和语言压力,难道不会造成二次伤害吗?这种二次伤害真的是有益的吗?我们为何要将他们再次推入痛苦的深渊?这种倡导真的合理吗?其好处真的大于坏处吗?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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