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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向我们展示AI生产内容的炫酷与高效,但我方坚定认为,人工智能创作内容不应受知识产权保护,并非否认其价值、工具价值,而是基于对知识产权法理根基的敬畏,对创作本质的恪守以及人类文明激励创新机制的捍卫。我方立论基于以下三个核心层面:
首先,AI生成内容背离创作的哲学与法律,核心是计算而非创造。在讨论开始前,我们必须回归创作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指出,劳动是彰显人类主体性的、目的性的、能动的实践活动,人类的创作是思想、情感、意志与外部世界碰撞的升华,是独一无二的精神劳动。而AI的运作本质是数据的拟合、模式的识别与概率的臆测,它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数学预测过程,没有意识,没有情感,没有自我驱动的目的性,它所有的目标都来源于人类预设的指令和参数,其过程是被动的、机械的、输出性的,是相关性的结果,而非因果性的思考。因此,AI生成物应被定为智能产出而非智力成果。正如相机拍摄照片是工具操作的产物,其版权属于摄影师而非相机本身。AI生成的内容,其过程蕴含的人类智力劳动理应受到保护,但将知识产权赋予AI本身或其产出的具体内容,则彻底混淆了工具与作者的界限,混淆了版权制度的根基。
第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具有天然的人类主体性,AI无法成为权利与责任的承担者。我们审视法律体系,知识产权并非自然权利,而是一套精心设计的人类社会契约,其核心在于权利赋予与责任承担的对立统一。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开宗明义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第11条明确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为作者。世界各大法律体系,包括欧盟、美国等,均将作者限定为人类或由人类组成的法人。美国版权局在其2023年发布的版权登记指南中,针对AI生产材料的作品,再次明确重申版权保护的前提是人类创作、人类作者的创作。在著名的"猴子自拍"案中,法院明确判定动物不能享有版权。同样,在近期涉及AI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案中,美国联邦法院驳回了AI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裁定发明人必须是人类。这些案例一致印证了法律体系中人类中心主义原则:AI无法签署合同,无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行使发表权或署名权。赋予一个无法承担法律后果的实体以权利,将使整个知识产权体系陷入权责混乱的瘫痪状态。
最后,保护AI生产内容混淆价值源泉,扼杀而非激励真正的创新。我们探求制度的价值本源,知识产权保护的终极目的并非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为了激励创新,促进人类科学文化的繁荣。这套激励机制是针对人类而设计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区分了活劳动和死的劳动,AI是人类死劳动的结晶,是顶级的生产工具,它本身不创造新价值,而是转移其设计者的劳动价值。
或许向我们展示AI生产内容的炫酷与高效,但我方坚定认为,人工智能创作内容不应受知识产权保护,并非否认其价值、工具价值,而是基于对知识产权法理根基的敬畏,对创作本质的恪守以及人类文明激励创新机制的捍卫。我方立论基于以下三个核心层面:
首先,AI生成内容背离创作的哲学与法律,核心是计算而非创造。在讨论开始前,我们必须回归创作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指出,劳动是彰显人类主体性的、目的性的、能动的实践活动,人类的创作是思想、情感、意志与外部世界碰撞的升华,是独一无二的精神劳动。而AI的运作本质是数据的拟合、模式的识别与概率的臆测,它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数学预测过程,没有意识,没有情感,没有自我驱动的目的性,它所有的目标都来源于人类预设的指令和参数,其过程是被动的、机械的、输出性的,是相关性的结果,而非因果性的思考。因此,AI生成物应被定为智能产出而非智力成果。正如相机拍摄照片是工具操作的产物,其版权属于摄影师而非相机本身。AI生成的内容,其过程蕴含的人类智力劳动理应受到保护,但将知识产权赋予AI本身或其产出的具体内容,则彻底混淆了工具与作者的界限,混淆了版权制度的根基。
第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具有天然的人类主体性,AI无法成为权利与责任的承担者。我们审视法律体系,知识产权并非自然权利,而是一套精心设计的人类社会契约,其核心在于权利赋予与责任承担的对立统一。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开宗明义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第11条明确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为作者。世界各大法律体系,包括欧盟、美国等,均将作者限定为人类或由人类组成的法人。美国版权局在其2023年发布的版权登记指南中,针对AI生产材料的作品,再次明确重申版权保护的前提是人类创作、人类作者的创作。在著名的"猴子自拍"案中,法院明确判定动物不能享有版权。同样,在近期涉及AI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案中,美国联邦法院驳回了AI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裁定发明人必须是人类。这些案例一致印证了法律体系中人类中心主义原则:AI无法签署合同,无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行使发表权或署名权。赋予一个无法承担法律后果的实体以权利,将使整个知识产权体系陷入权责混乱的瘫痪状态。
最后,保护AI生产内容混淆价值源泉,扼杀而非激励真正的创新。我们探求制度的价值本源,知识产权保护的终极目的并非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为了激励创新,促进人类科学文化的繁荣。这套激励机制是针对人类而设计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区分了活劳动和死的劳动,AI是人类死劳动的结晶,是顶级的生产工具,它本身不创造新价值,而是转移其设计者的劳动价值。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判断人工智能创作内容应否受知识产权保护,基于以下标准:是否符合创作的哲学与法律核心内涵、是否契合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人类主体性原则、是否有利于激励人类真正的创新并促进人类科学文化繁荣。
正方一辩,我看一下准备好了吗?那我这边开始计时了啊。好,3,2,1。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的辩题是“人工智能创作内容是否应当享有知识产权保护”,我方坚定认为人工智能创作内容应当享有知识产权保护。
人工智能是与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创作是指极大地发挥创作主体的创造力。这个辩题面向未来,关乎创新,关乎价值,更关乎我们如何与人工智能和谐相处。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三点来进行论述:
首先,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符合高度的独创性这一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核心要求。无论是GPT的优化,还是Midjourney的图像生成,其创作的文艺作品及主要创作过程全部由人工智能完成,人工仅提供技术指导或后期整理,这与现代工作室的工作流程并无实质差异。我们不能以人工智能不具备传统意义上的人权,就否定其作品的独创性。马克思曾陈述过,我们要用全面的、发展的而非形而上学和片面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这也是我们辩题的意义之一。
其次,人工智能创作可激励技术投入和内容创新,以此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义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AI健康发展的关键。缺乏保护会导致优质AI创作内容被无偿滥用,削弱开发者与使用者的创新动力。
最后,赋予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是建立清晰行业规则、避免法律真空和社会混乱的迫切需要。当下,AI生成内容已经可以媲美人类创作,其内容具有极大的经济与文化价值。但如果任其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弊大于利,会带来严重的恶果:人人可用的无序竞争和权利归属的无尽诉讼,会导致市场健康运行受到抑制。而当我们为AI内容提供法律归属,划定使用边界,规范应用场景,才能让有价值的创作成果在健康环境中流行与传播。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人工智能的创作内容应当享有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为了在AI领域的持续探索,还是为了数字经济的稳步发展,为AI内容披上法律外衣,配上权利归属,才是我们共同未来的法制化、规范化道路。我方立论陈述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正方一辩,我看一下准备好了吗?那我这边开始计时了啊。好,3,2,1。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的辩题是“人工智能创作内容是否应当享有知识产权保护”,我方坚定认为人工智能创作内容应当享有知识产权保护。
人工智能是与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创作是指极大地发挥创作主体的创造力。这个辩题面向未来,关乎创新,关乎价值,更关乎我们如何与人工智能和谐相处。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三点来进行论述:
首先,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符合高度的独创性这一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核心要求。无论是GPT的优化,还是Midjourney的图像生成,其创作的文艺作品及主要创作过程全部由人工智能完成,人工仅提供技术指导或后期整理,这与现代工作室的工作流程并无实质差异。我们不能以人工智能不具备传统意义上的人权,就否定其作品的独创性。马克思曾陈述过,我们要用全面的、发展的而非形而上学和片面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这也是我们辩题的意义之一。
其次,人工智能创作可激励技术投入和内容创新,以此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义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AI健康发展的关键。缺乏保护会导致优质AI创作内容被无偿滥用,削弱开发者与使用者的创新动力。
最后,赋予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是建立清晰行业规则、避免法律真空和社会混乱的迫切需要。当下,AI生成内容已经可以媲美人类创作,其内容具有极大的经济与文化价值。但如果任其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弊大于利,会带来严重的恶果:人人可用的无序竞争和权利归属的无尽诉讼,会导致市场健康运行受到抑制。而当我们为AI内容提供法律归属,划定使用边界,规范应用场景,才能让有价值的创作成果在健康环境中流行与传播。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人工智能的创作内容应当享有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为了在AI领域的持续探索,还是为了数字经济的稳步发展,为AI内容披上法律外衣,配上权利归属,才是我们共同未来的法制化、规范化道路。我方立论陈述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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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创作内容是否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要求、能否激励创新推动社会进步、是否有助于建立清晰行业规则避免法律真空
来源者的价值保护。由人类创造和控制的AI工具可以激励人们更好地开发工具,但若直接将保护工具产出的每一个结果导入,将会导致产量降低、创新成本上升的AI内容涌入市场,挤压、精制人类创作者的生存空间,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并且,AI的学习依赖人类创作的海量数据,若人类创作因无法获得合理回报而减少,AI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反噬自身发展的基础。
从制度上来看,知识产权从激励人类创新的火炬异化为保护技术垄断的盾牌,这完全背离其立法初衷。正如美国版权局所警示:“创新技术不能以牺牲法律代价为原则。”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赋予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知识产权保护在法理上站不住脚,在哲学上说不通,在实践中亦有害。我们应该做的是明确和保护AI开发使用过程中人类智力投入,而不是将权利错误地赋予机器本身。
唯有坚守人类主体性的底线,才能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的同时,守护好我们人类最宝贵的创新火种。
来源者的价值保护。由人类创造和控制的AI工具可以激励人们更好地开发工具,但若直接将保护工具产出的每一个结果导入,将会导致产量降低、创新成本上升的AI内容涌入市场,挤压、精制人类创作者的生存空间,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并且,AI的学习依赖人类创作的海量数据,若人类创作因无法获得合理回报而减少,AI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反噬自身发展的基础。
从制度上来看,知识产权从激励人类创新的火炬异化为保护技术垄断的盾牌,这完全背离其立法初衷。正如美国版权局所警示:“创新技术不能以牺牲法律代价为原则。”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赋予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知识产权保护在法理上站不住脚,在哲学上说不通,在实践中亦有害。我们应该做的是明确和保护AI开发使用过程中人类智力投入,而不是将权利错误地赋予机器本身。
唯有坚守人类主体性的底线,才能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的同时,守护好我们人类最宝贵的创新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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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四盘一环节,我直接开始了。
您方刚刚说什么BE的拍卖会,但是您方的这个作品,其创作灵感本质是对346幅人工画作进行学习,这是不是对人类创作成果的第二次加工呢?而非AI的独立创作?
(对方辩友):有时不是没有听清,我刚才稿子啊,我并没有提到那幅画,你提到了一个什么英文那句话,那个什么作品。
(反方四辩):哦,是你那幅画,你提到了一个什么英文那句话,那个什么作品。然后呢?我说这幅画它是对346幅人类的作品进行学习,那这是对人类创作成果的二次加工,而非您方的AI独立创作呢?
(正方一辩):可是对方辩友,我们现在创作不也是对于人类历史上绘画技巧的总结?
(反方四辩):好,然后再来问第二个问题,您方如何鉴定侵权与合理的借鉴?难道要让开发者为AI的自主学习行为承担法律的风险吗?
(正方一辩):这种辩论,那就得先请您方提出,AI创作的内容如果受到保护之后,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又会产生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反方四辩):OK,后面我方会给你解释这个法律主体的这些主要关系啊。
(正方一辩):嗯。
(反方四辩):第三点我想问一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是人的创作,您方将无权利的AI纳入保护范围,这是否会导致人类创作的劳动价值被稀释呢?
(正方一辩):各方辩友要搞清楚,保护人的创作,在以前,这个人是指创作者防止被其他人盗用,而非人工与人工智能的区别,对方辩友需要搞清楚这一点。
下面是四盘一环节,我直接开始了。
您方刚刚说什么BE的拍卖会,但是您方的这个作品,其创作灵感本质是对346幅人工画作进行学习,这是不是对人类创作成果的第二次加工呢?而非AI的独立创作?
(对方辩友):有时不是没有听清,我刚才稿子啊,我并没有提到那幅画,你提到了一个什么英文那句话,那个什么作品。
(反方四辩):哦,是你那幅画,你提到了一个什么英文那句话,那个什么作品。然后呢?我说这幅画它是对346幅人类的作品进行学习,那这是对人类创作成果的二次加工,而非您方的AI独立创作呢?
(正方一辩):可是对方辩友,我们现在创作不也是对于人类历史上绘画技巧的总结?
(反方四辩):好,然后再来问第二个问题,您方如何鉴定侵权与合理的借鉴?难道要让开发者为AI的自主学习行为承担法律的风险吗?
(正方一辩):这种辩论,那就得先请您方提出,AI创作的内容如果受到保护之后,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又会产生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反方四辩):OK,后面我方会给你解释这个法律主体的这些主要关系啊。
(正方一辩):嗯。
(反方四辩):第三点我想问一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是人的创作,您方将无权利的AI纳入保护范围,这是否会导致人类创作的劳动价值被稀释呢?
(正方一辩):各方辩友要搞清楚,保护人的创作,在以前,这个人是指创作者防止被其他人盗用,而非人工与人工智能的区别,对方辩友需要搞清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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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他为什么是这样?等一下,他就直接用这个来吧。OK,那就是反方一辩开篇陈词,我开始计时了。但是我这个稿子有一点长,可能读不完。都删了?那你要不要看一下,读的时候哪些地方可以删?反正先练习嘛。要不我现在先把这篇稿子读完?行行行,那我就还是给你开着计时,你看一下啊。好。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乎人类创新价值导向的哲学问题。
他为什么是这样?等一下,他就直接用这个来吧。OK,那就是反方一辩开篇陈词,我开始计时了。但是我这个稿子有一点长,可能读不完。都删了?那你要不要看一下,读的时候哪些地方可以删?反正先练习嘛。要不我现在先把这篇稿子读完?行行行,那我就还是给你开着计时,你看一下啊。好。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乎人类创新价值导向的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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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主题> vs </辩论主题> <辩论环节> 提示音介绍 </辩论环节> <辩论文本> 他为什么是这样?等一下,他就直接用这个来吧。OK,那就是反方一辩开篇陈词,我开始计时了。但是我这个稿子有一点长,可能读不完。都删了?那你要不要看一下,读的时候哪些地方可以删?反正先练习嘛。要不我现在先把这篇稿子读完?行行行,那我就还是给你开着计时,你看一下啊。好。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乎人类创新价值导向的哲学问题。 </辩论文本>
辩手在开场问候后,提出本次辩论主题的双重属性,即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关乎人类创新价值导向的哲学问题,为后续论述奠定了议题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