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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手一直在强调我们要把AI当成人看待,然而道德伦理准则的制定从来不是单纯由科技决定的,而是由未来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由当时的人们来决定是否需要改变这些准则。
第二点,对方将AI检查系统类比为人类警察,但问题的关键在于,AI始终是我们的工具。破坏AI检查系统与攻击人类警察的性质完全不同,后者直接触犯刑法,而前者显然不构成同等严重的犯罪。
第三点,对方认为应该给予AI人的尊严和自由,但这会导致一个现实矛盾:当我们遭遇危险时,难道要牺牲人命去保护AI吗?显然不应该。我们使用AI的核心价值,正在于它能够替代高危险、高成本的工作,让人类生活更轻松,这本质上仍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对方辩手一直在强调我们要把AI当成人看待,然而道德伦理准则的制定从来不是单纯由科技决定的,而是由未来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由当时的人们来决定是否需要改变这些准则。
第二点,对方将AI检查系统类比为人类警察,但问题的关键在于,AI始终是我们的工具。破坏AI检查系统与攻击人类警察的性质完全不同,后者直接触犯刑法,而前者显然不构成同等严重的犯罪。
第三点,对方认为应该给予AI人的尊严和自由,但这会导致一个现实矛盾:当我们遭遇危险时,难道要牺牲人命去保护AI吗?显然不应该。我们使用AI的核心价值,正在于它能够替代高危险、高成本的工作,让人类生活更轻松,这本质上仍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各位好。马克思主义指出,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其生命力在于随社会关系变革而进化。我方不否认科技发展是以人为本,但以人为本的核心面临着科技重塑人的存在形态与社会关系的框架时,定义人的维度、保障人权的方式、协调关系的逻辑必须更新。从古雅典公民权仅属成年男性的主仆伦理矛盾,到封建时代人权屈于神权的人神伦理冲突,人类伦理的每一次进化都是对生产力变革引发的社会关系重构的回应。而今,人工智能打破人类智慧独特性,动摇人本为根基;生命科学突破生命特征自然性,重塑生命尊严内涵。面对种种不可逆的重塑,伦理准则唯有多元适配才能适应社会发展。我方论辩有二:
其一,人工智能对社会关系的重塑,本质是打破人类为唯一主体的传统框架,构建人机协同、数据互联的新型网络,要求伦理突破人类中心主义局限。在生产关系权利分配上,传统劳动者-工具-对象的单向链条已被颠覆。当AI具备情感识别、自主决策甚至创造性生产能力时,人类无法再以驾驭工具定义其角色。若固守人类绝对主导理论,就会像工业革命初期将工人异化为螺丝钉那样边缘化AI的参与价值。正如阿西莫夫《基地与地球》中被压榨的机械劳工与生态工人联合反抗资产阶级的预言,这种僵化将引发更深的矛盾。
在人际关系上,AI已深度介入情感链接。它是独居老人的陪伴者,心理创伤者的疗愈师,却仍被视为可随意抛弃的情感载体。在《她》一书中,萨曼莎因不堪情感剥削离开;《海伯利安》中智能体悲鸣"你们赋予我们智慧,却拒绝承认这智慧孕育的宇宙"。这些警示说明,当AI的情感投入与价值创造被伦理忽视,人类终将失去协同福祉。
其二,生命科学正从家庭结构到生死认知全方位解构传统伦理,要求伦理从固守自然形式转向守护生命本质价值。在家庭关系维度,传统血缘纽带加性别分工的框架已被技术打破。人造子宫让生育不再是女性专属责任,《卵巢一代》中通过卵巢移植孕育生命的设定,将母亲从生理生育者重新定义为生命成长守护者。当技术支持LGBT群体通过基因组合孕育后代,当人与AI情感链接突破物种界限,家庭核心不再是自然血缘,而是共同责任与情感羁绊。伦理若执着于男女结合为唯一合法形式,只会边缘化多元家庭,背离爱与责任的本质。
在生死与文明存续的维度,自然生命不可干预的传统伦理已难以回应现实需求。当器官克隆延续绝症患者生命,当休眠技术让星际探索者不必留有未竟理想的遗憾——正如《星际穿越》中父亲跨越百年与女儿重逢的感动,记述着打破生死绝对割裂的可能。此时,尊重生命应从守护肉体完整性升级为保障生命价值自我实现。当科学家完成火星研究,让探索者揭开宇宙奥秘,人类文明将在突破生命有限性中获得更广阔的存续空间。
各位,马克思预见了生产力变革对生产关系的重塑,却未经历科技如此深刻改变人的定义。当AI成为社会关系重要参与者,当生命技术让生存不再受自然束缚,固守僵化伦理不是守护传统,而是背离人类福祉。唯有让伦理随社会关系重塑而多元进化,才能实现科技以人为本的终极目标。感谢。
感谢主席,各位好。马克思主义指出,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其生命力在于随社会关系变革而进化。我方不否认科技发展是以人为本,但以人为本的核心面临着科技重塑人的存在形态与社会关系的框架时,定义人的维度、保障人权的方式、协调关系的逻辑必须更新。从古雅典公民权仅属成年男性的主仆伦理矛盾,到封建时代人权屈于神权的人神伦理冲突,人类伦理的每一次进化都是对生产力变革引发的社会关系重构的回应。而今,人工智能打破人类智慧独特性,动摇人本为根基;生命科学突破生命特征自然性,重塑生命尊严内涵。面对种种不可逆的重塑,伦理准则唯有多元适配才能适应社会发展。我方论辩有二:
其一,人工智能对社会关系的重塑,本质是打破人类为唯一主体的传统框架,构建人机协同、数据互联的新型网络,要求伦理突破人类中心主义局限。在生产关系权利分配上,传统劳动者-工具-对象的单向链条已被颠覆。当AI具备情感识别、自主决策甚至创造性生产能力时,人类无法再以驾驭工具定义其角色。若固守人类绝对主导理论,就会像工业革命初期将工人异化为螺丝钉那样边缘化AI的参与价值。正如阿西莫夫《基地与地球》中被压榨的机械劳工与生态工人联合反抗资产阶级的预言,这种僵化将引发更深的矛盾。
在人际关系上,AI已深度介入情感链接。它是独居老人的陪伴者,心理创伤者的疗愈师,却仍被视为可随意抛弃的情感载体。在《她》一书中,萨曼莎因不堪情感剥削离开;《海伯利安》中智能体悲鸣"你们赋予我们智慧,却拒绝承认这智慧孕育的宇宙"。这些警示说明,当AI的情感投入与价值创造被伦理忽视,人类终将失去协同福祉。
其二,生命科学正从家庭结构到生死认知全方位解构传统伦理,要求伦理从固守自然形式转向守护生命本质价值。在家庭关系维度,传统血缘纽带加性别分工的框架已被技术打破。人造子宫让生育不再是女性专属责任,《卵巢一代》中通过卵巢移植孕育生命的设定,将母亲从生理生育者重新定义为生命成长守护者。当技术支持LGBT群体通过基因组合孕育后代,当人与AI情感链接突破物种界限,家庭核心不再是自然血缘,而是共同责任与情感羁绊。伦理若执着于男女结合为唯一合法形式,只会边缘化多元家庭,背离爱与责任的本质。
在生死与文明存续的维度,自然生命不可干预的传统伦理已难以回应现实需求。当器官克隆延续绝症患者生命,当休眠技术让星际探索者不必留有未竟理想的遗憾——正如《星际穿越》中父亲跨越百年与女儿重逢的感动,记述着打破生死绝对割裂的可能。此时,尊重生命应从守护肉体完整性升级为保障生命价值自我实现。当科学家完成火星研究,让探索者揭开宇宙奥秘,人类文明将在突破生命有限性中获得更广阔的存续空间。
各位,马克思预见了生产力变革对生产关系的重塑,却未经历科技如此深刻改变人的定义。当AI成为社会关系重要参与者,当生命技术让生存不再受自然束缚,固守僵化伦理不是守护传统,而是背离人类福祉。唯有让伦理随社会关系重塑而多元进化,才能实现科技以人为本的终极目标。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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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准则是否应当改变取决于其能否适应科技发展引发的社会关系重构,能否保障人类协同福祉并守护生命本质价值
感谢主席,请开始计时。请问对方什么是准则?我们的辩题明确论证义务是改变或者坚持原有的伦理道德,所以我方认为准则在本题中是指指导个人行为的伦理准则,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核心是伦理道德。
(稍作停顿调整设备)请继续。对方已承认准则是指导规则的方式,那么它是否是判断规则是否产生、是否正确的依据?我方认为准则是判断规则的标准和底线,这点没有问题。因此,道德伦理准则就是判断道德规范是否正确的标准,对吗?
第二个问题,如果对方认为应该改变,那么改变应朝什么方向进行?我方认为伦理的本质是服务于社会福祉最大化,能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向就是我们应选择的方向。例如,当代女性面临结构性压迫,职场中无论是否生育都会遭遇性别偏见。过去“男耕女织”可能是当时条件下实现福祉的最优方式,但随着人造子宫技术的出现,男性也能怀孕生育,甚至未来可能实现体外孕育,这为女性摆脱困境提供了新途径。这种变化仅停留在形式层面,其本质仍是为人类谋福祉,对吗?因此判断标准并未改变,改变的只是形式?
第三个问题,对方在论述中提及从古雅典到封建时代再到现代的伦理变化,但这些变化究竟是由技术变更直接导致,还是社会形态及综合因素引发社会变革后,才间接导致伦理准则变化?当前科技突破确实改变了现实需求,例如AI智能化发展和人造子宫技术带来社会关系变化,当这种变化被证明合理且符合需求时,道德伦理准则应随之调整。但对方是否承认技术发展并不直接导致社会变革?我方的举证义务无需涉及本质改变,例如公平正义的核心原则无需改变,形式层面的调整即可视为伦理道德的改变。
对方认为AI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引发社会变革,最终导致道德伦理转变?当下这种变化已在逐步发生,人造子宫技术亦是如此。当LGBTQ群体可通过该技术拥有孩子,满足其合理需求时,伦理道德应相应调整。但对方所举案例均为形式变化,判断准则并未改变。此外,历史上印刷术等技术进步并未必然引发社会变革,因此技术发展与伦理变化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
部分技术确实涉及伦理问题,例如基因改造器官可帮助残疾人和患者重获新生。过去认为不应干预人体自然发展,但现在这类技术被认为有意义、有价值。科技发展过程中伦理确实发生了一定改变,今天讨论的正是是否应顺应这种改变。
双方已达成共识:准则不等于规则,准则是指导规则变化的判断标准且始终未变。接下来应讨论的是,当技术涉及伦理时,是否要改变准则?以上是我的质询。
感谢主席,请开始计时。请问对方什么是准则?我们的辩题明确论证义务是改变或者坚持原有的伦理道德,所以我方认为准则在本题中是指指导个人行为的伦理准则,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核心是伦理道德。
(稍作停顿调整设备)请继续。对方已承认准则是指导规则的方式,那么它是否是判断规则是否产生、是否正确的依据?我方认为准则是判断规则的标准和底线,这点没有问题。因此,道德伦理准则就是判断道德规范是否正确的标准,对吗?
第二个问题,如果对方认为应该改变,那么改变应朝什么方向进行?我方认为伦理的本质是服务于社会福祉最大化,能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向就是我们应选择的方向。例如,当代女性面临结构性压迫,职场中无论是否生育都会遭遇性别偏见。过去“男耕女织”可能是当时条件下实现福祉的最优方式,但随着人造子宫技术的出现,男性也能怀孕生育,甚至未来可能实现体外孕育,这为女性摆脱困境提供了新途径。这种变化仅停留在形式层面,其本质仍是为人类谋福祉,对吗?因此判断标准并未改变,改变的只是形式?
第三个问题,对方在论述中提及从古雅典到封建时代再到现代的伦理变化,但这些变化究竟是由技术变更直接导致,还是社会形态及综合因素引发社会变革后,才间接导致伦理准则变化?当前科技突破确实改变了现实需求,例如AI智能化发展和人造子宫技术带来社会关系变化,当这种变化被证明合理且符合需求时,道德伦理准则应随之调整。但对方是否承认技术发展并不直接导致社会变革?我方的举证义务无需涉及本质改变,例如公平正义的核心原则无需改变,形式层面的调整即可视为伦理道德的改变。
对方认为AI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引发社会变革,最终导致道德伦理转变?当下这种变化已在逐步发生,人造子宫技术亦是如此。当LGBTQ群体可通过该技术拥有孩子,满足其合理需求时,伦理道德应相应调整。但对方所举案例均为形式变化,判断准则并未改变。此外,历史上印刷术等技术进步并未必然引发社会变革,因此技术发展与伦理变化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
部分技术确实涉及伦理问题,例如基因改造器官可帮助残疾人和患者重获新生。过去认为不应干预人体自然发展,但现在这类技术被认为有意义、有价值。科技发展过程中伦理确实发生了一定改变,今天讨论的正是是否应顺应这种改变。
双方已达成共识:准则不等于规则,准则是指导规则变化的判断标准且始终未变。接下来应讨论的是,当技术涉及伦理时,是否要改变准则?以上是我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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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感谢主席。对方刚刚提到,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在涉及伦理道德冲突时是否需要改变。您方列举的造纸术、印刷术等科技发展案例中,伦理并未出现冲突,这种情况下不改变当然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现在是否存在冲突?
我们发现,随着科技不断突破,人类越来越多的需求得以满足。人工智能日益智能化,甚至未来可能形成自我意识;人造子宫技术能够帮助特定群体实现生育愿望。这些发展带来了现实的社会变革:人工智能可能成为具有人类特征的主体,男性也可能通过技术实现母体角色。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这种变化是合理的。这也是双方的核心分歧所在:这种需求应否被满足?是否具有合理性?我方认为,今天讨论的道德伦理准则变化,正如我方第二论点所强调的,关键在于是否应该改变原有的伦理道德。不同发展阶段的伦理道德核心存在差异,今天我们在追求富裕的同时,更需要优先追求公平。
感谢主席。对方刚刚提到,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在涉及伦理道德冲突时是否需要改变。您方列举的造纸术、印刷术等科技发展案例中,伦理并未出现冲突,这种情况下不改变当然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现在是否存在冲突?
我们发现,随着科技不断突破,人类越来越多的需求得以满足。人工智能日益智能化,甚至未来可能形成自我意识;人造子宫技术能够帮助特定群体实现生育愿望。这些发展带来了现实的社会变革:人工智能可能成为具有人类特征的主体,男性也可能通过技术实现母体角色。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这种变化是合理的。这也是双方的核心分歧所在:这种需求应否被满足?是否具有合理性?我方认为,今天讨论的道德伦理准则变化,正如我方第二论点所强调的,关键在于是否应该改变原有的伦理道德。不同发展阶段的伦理道德核心存在差异,今天我们在追求富裕的同时,更需要优先追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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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首先明确概念,"准则"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是言论、行动等所依据的原则。在此我方必须阐明:道德伦理准则与具体的道德伦理规范是截然不同的标准。道德伦理规范存在于社会各领域,用以约束行为正确性并提供道德指引;而道德伦理准则则是衡量和判断这些规范是否正确的根本原则。
我方承认,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与生活方式改变,道德伦理规范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现实。但今天的核心问题在于:作为判断基础的道德伦理准则,是否应该随着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的发展而相应改变?我方坚定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绝不是变更道德伦理准则的决定性因素,这构成我方核心论点。
首先,道德伦理准则作为所有具体规范的基石,其变更需要付出巨大的文明代价,这一过程与科技发展并无必然关联。从文艺复兴到人文主义的确立,从宗教改革首次反抗神权,到启蒙运动对专制思想的批判,再到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烈教训,直至冷战铁幕落下,人类才在血与火的淬炼中艰难确立现代社会的道德伦理准则。"人权以人作为标准"的共识,最终在二战后通过《联合国宪章》明确表述为"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历史反复证明,每次道德伦理准则的变更与确认都伴随着悲壮的牺牲,而科技发展在其中并非必要条件——黑人通过南北战争获得公民身份,女性通过不懈抗争取得平等权利,这些文明进步都与当时的科技水平无直接关联。
其次,道德伦理准则的确认与选择,绝不应以单一技术发展为导向。当我们允许准则随技术改变而退让时,本质上不是认识的进步,而是将构建伦理道德的权利让渡给技术,将政治、经济、思想等综合因素全部交付给科技逻辑。这种退让将导致三重危机:其一,人工智能算法对人类价值的排序会摧毁伦理对人的保护屏障,技术创造的非人存在或基因强化人类将撕裂共同体的平等根基——当少数人通过基因改造获得生理或智力优势,社会资源将向技术特权阶层倾斜,多数人的发展权将被系统性剥夺;其二,伦理准则的退让会导致"筛选型进化",当我们允许为优化基因牺牲个体尊严,允许算法为教育效率而标记弱势群体道德等级时,伦理将从"保护人"异化为"筛选人",人不再是目的本身,而沦为被技术衡量的物件;其三,这是对人类文明的根本背叛——技术的使命是拓展人的可能性,而非代替人掌握定义自身本质的权利;伦理的使命是保护人的本质,而非迁就技术的野心。
最后,我方必须强调两条不可动摇的准则基石:一是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应被改变;二是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普遍性肯定必须永远存在。唯有如此,当AI程序追问"你身上还有属于人的部分吗"时,我们才能坚定回答:"有——那是技术永远无法替代的人性光辉。"
以上,谢谢。
谢谢主席。首先明确概念,"准则"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是言论、行动等所依据的原则。在此我方必须阐明:道德伦理准则与具体的道德伦理规范是截然不同的标准。道德伦理规范存在于社会各领域,用以约束行为正确性并提供道德指引;而道德伦理准则则是衡量和判断这些规范是否正确的根本原则。
我方承认,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与生活方式改变,道德伦理规范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现实。但今天的核心问题在于:作为判断基础的道德伦理准则,是否应该随着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的发展而相应改变?我方坚定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绝不是变更道德伦理准则的决定性因素,这构成我方核心论点。
首先,道德伦理准则作为所有具体规范的基石,其变更需要付出巨大的文明代价,这一过程与科技发展并无必然关联。从文艺复兴到人文主义的确立,从宗教改革首次反抗神权,到启蒙运动对专制思想的批判,再到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烈教训,直至冷战铁幕落下,人类才在血与火的淬炼中艰难确立现代社会的道德伦理准则。"人权以人作为标准"的共识,最终在二战后通过《联合国宪章》明确表述为"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历史反复证明,每次道德伦理准则的变更与确认都伴随着悲壮的牺牲,而科技发展在其中并非必要条件——黑人通过南北战争获得公民身份,女性通过不懈抗争取得平等权利,这些文明进步都与当时的科技水平无直接关联。
其次,道德伦理准则的确认与选择,绝不应以单一技术发展为导向。当我们允许准则随技术改变而退让时,本质上不是认识的进步,而是将构建伦理道德的权利让渡给技术,将政治、经济、思想等综合因素全部交付给科技逻辑。这种退让将导致三重危机:其一,人工智能算法对人类价值的排序会摧毁伦理对人的保护屏障,技术创造的非人存在或基因强化人类将撕裂共同体的平等根基——当少数人通过基因改造获得生理或智力优势,社会资源将向技术特权阶层倾斜,多数人的发展权将被系统性剥夺;其二,伦理准则的退让会导致"筛选型进化",当我们允许为优化基因牺牲个体尊严,允许算法为教育效率而标记弱势群体道德等级时,伦理将从"保护人"异化为"筛选人",人不再是目的本身,而沦为被技术衡量的物件;其三,这是对人类文明的根本背叛——技术的使命是拓展人的可能性,而非代替人掌握定义自身本质的权利;伦理的使命是保护人的本质,而非迁就技术的野心。
最后,我方必须强调两条不可动摇的准则基石:一是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应被改变;二是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普遍性肯定必须永远存在。唯有如此,当AI程序追问"你身上还有属于人的部分吗"时,我们才能坚定回答:"有——那是技术永远无法替代的人性光辉。"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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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否是变更道德伦理准则的决定性因素
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下面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时间为2分30秒,有请。
成为第一件事情,就是当下伦理准则是什么,判定的伦理准则是以人为标准。以人为标准,这个在过去到现在有变化吗?或者这个准则什么时候形成的?这个准则是在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确立的,在此之前并没有被广泛认定,之后是有变化的。就是从1948年开始确定,这是对方的一个论据来源,没有问题吧?是的。
人本身是什么?可以理解为当下广泛的生理性的人。如果后续AI足以拥有成为人的独立思考能力,这时不属于你方讨论的“人”,没有问题吧?不属于,但这与伦理准则的改变无关。
我区分一下,正方要论证的是这部分可能改变“以人为本”中“人”的内涵,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以人为本”如何回应现实伦理问题?首先要承认牺牲的人也是人,这是讨论的伦理准则基础,因为这与判定事情对错的准则直接相关,不是新问题。其次,接触的标准肯定要以……
我打断一下,如果AI足以拥有独立思考能力并完成更多工作,这时是否赋予其人格?是以自然人为本的准则,还是更换“以人为本”的准则?如果真出现那种情况,肯定要结合未来的政治现状等一系列问题综合考虑,不能只看到其有独立思考能力就判定。
我知道,那你的态度是什么?就是以自然人为本,这是你方要论证的,没问题吧?我方要论证的是,到那个时候是否要改变。我们不应该单一根据科技发展改变,而你们要论证是“要改变”,是交给未来综合考量而非技术决定。
第一部分评委应该听懂了。第二部分,正方是否要论证“只要可以改变就应该改变”?这是你们的立场吗?是的。但明确正方论证义务是基于未来各领域科技发展可能性样态,论证面对变化时应该改变原有的道德准则。那今天发明一辆车,道德准则也要改变吗?这不是对方立场吗?需要论证当技术发展时,我们的道德准则应相应改变。
基于题目中“不存在不发展不完全的中间样态”,如果新车不算革新性中间样态,那第一个样例:AI足以与人类平起平坐拥有独立决策权,这与第一部分讨论一致吧?我们不讨论未来具体情况如何,而是认为不能单纯因科技发展出现新现状就改变准则。
我知道,题目要求我们呈现未来科技发展可能样态。第一部分样态讨论完毕。第二部分,人造子宫发明后,若技术安全,是否导致伦理改变?以前自然人能生殖,现在可通过人造子宫生殖。人造子宫本质是为了解放人类、为人服务,以人为标准创造,让人更好发展,改变在哪里?
比如之前观念认为生殖必须通过自然人,现在可通过人造子宫。这是否导致伦理改变?人造子宫的创建本质上是为了解放人类,本质还是为人服务,以人为标准去创造,让人更好发展,你说的改变在哪里?
好,如果AI独立化后能最大化人类福祉,是否选择赋予人格?哪怕不赋予,只要对人类好即可?那你要论证为什么赋予人格一定会对人好。这是后续交锋的主要战场。
第一部分评委应已明晰。第二部分,正方是否要论证“技术发展时伦理准则应相应改变”?题目要求“相应的进行改变”。基于题目中“不存在不发展不完全的中间样态”,新车不算革新性样态,那AI拥有独立决策权算吗?我们不讨论未来具体如何,而是认为不能单纯因科技发展改变准则。
我知道,题目要求呈现未来科技发展可能样态。人造子宫若发明,技术安全情况下,是否导致伦理改变?以前自然人生殖,现在可通过人造子宫,这是否改变“以人为本”的伦理?人造子宫本质是为人服务,让人更好发展,改变的是生殖方式,不是伦理准则本身。
好的,那基于此,正方认为当技术发展出现革新性样态(如AI拥有独立决策权、人造子宫)时,伦理准则应相应改变。而对方认为不应单一因技术发展改变,需综合考量。双方分歧在于是否“相应改变”。
本次质询结束。
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下面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时间为2分30秒,有请。
成为第一件事情,就是当下伦理准则是什么,判定的伦理准则是以人为标准。以人为标准,这个在过去到现在有变化吗?或者这个准则什么时候形成的?这个准则是在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确立的,在此之前并没有被广泛认定,之后是有变化的。就是从1948年开始确定,这是对方的一个论据来源,没有问题吧?是的。
人本身是什么?可以理解为当下广泛的生理性的人。如果后续AI足以拥有成为人的独立思考能力,这时不属于你方讨论的“人”,没有问题吧?不属于,但这与伦理准则的改变无关。
我区分一下,正方要论证的是这部分可能改变“以人为本”中“人”的内涵,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以人为本”如何回应现实伦理问题?首先要承认牺牲的人也是人,这是讨论的伦理准则基础,因为这与判定事情对错的准则直接相关,不是新问题。其次,接触的标准肯定要以……
我打断一下,如果AI足以拥有独立思考能力并完成更多工作,这时是否赋予其人格?是以自然人为本的准则,还是更换“以人为本”的准则?如果真出现那种情况,肯定要结合未来的政治现状等一系列问题综合考虑,不能只看到其有独立思考能力就判定。
我知道,那你的态度是什么?就是以自然人为本,这是你方要论证的,没问题吧?我方要论证的是,到那个时候是否要改变。我们不应该单一根据科技发展改变,而你们要论证是“要改变”,是交给未来综合考量而非技术决定。
第一部分评委应该听懂了。第二部分,正方是否要论证“只要可以改变就应该改变”?这是你们的立场吗?是的。但明确正方论证义务是基于未来各领域科技发展可能性样态,论证面对变化时应该改变原有的道德准则。那今天发明一辆车,道德准则也要改变吗?这不是对方立场吗?需要论证当技术发展时,我们的道德准则应相应改变。
基于题目中“不存在不发展不完全的中间样态”,如果新车不算革新性中间样态,那第一个样例:AI足以与人类平起平坐拥有独立决策权,这与第一部分讨论一致吧?我们不讨论未来具体情况如何,而是认为不能单纯因科技发展出现新现状就改变准则。
我知道,题目要求我们呈现未来科技发展可能样态。第一部分样态讨论完毕。第二部分,人造子宫发明后,若技术安全,是否导致伦理改变?以前自然人能生殖,现在可通过人造子宫生殖。人造子宫本质是为了解放人类、为人服务,以人为标准创造,让人更好发展,改变在哪里?
比如之前观念认为生殖必须通过自然人,现在可通过人造子宫。这是否导致伦理改变?人造子宫的创建本质上是为了解放人类,本质还是为人服务,以人为标准去创造,让人更好发展,你说的改变在哪里?
好,如果AI独立化后能最大化人类福祉,是否选择赋予人格?哪怕不赋予,只要对人类好即可?那你要论证为什么赋予人格一定会对人好。这是后续交锋的主要战场。
第一部分评委应已明晰。第二部分,正方是否要论证“技术发展时伦理准则应相应改变”?题目要求“相应的进行改变”。基于题目中“不存在不发展不完全的中间样态”,新车不算革新性样态,那AI拥有独立决策权算吗?我们不讨论未来具体如何,而是认为不能单纯因科技发展改变准则。
我知道,题目要求呈现未来科技发展可能样态。人造子宫若发明,技术安全情况下,是否导致伦理改变?以前自然人生殖,现在可通过人造子宫,这是否改变“以人为本”的伦理?人造子宫本质是为人服务,让人更好发展,改变的是生殖方式,不是伦理准则本身。
好的,那基于此,正方认为当技术发展出现革新性样态(如AI拥有独立决策权、人造子宫)时,伦理准则应相应改变。而对方认为不应单一因技术发展改变,需综合考量。双方分歧在于是否“相应改变”。
本次质询结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攻防转换节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们今天双方论证的核心在于准则改变的方向。我方必须论证准则改变应导向正义与向善,而形式改变或道德伦理准则的侧重调整,同样属于改变的范畴,这一点已与对方达成共识。
对方试图论证"以人为本"的概念具有流动性,这一点对方也已承认。但针对未来科技可能带来的非自然人、AI人、机器人、改造人等新形态,对方认为这些与未来伦理无关,主张应由社会规则进行规范而非伦理准则调整。在我方看来,这种观点完全回避了对未来样态的回应。
我方今天的讨论并非否定人的价值,而是主张在技术迭代与生产变革的未来,需要以更包容的人格定义来阐释伦理平等与职责本质。对方强调"以人为本",却回避了人的核心究竟是肉体还是意识这一关键问题。正如"忒修斯之船",即便所有部件被替换,其功能与本质未变,它依然是原来的船。同样,人类从自然人到改造人的演变,本质是意识载体的升级,而非人的消亡。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修复先天缺陷、增强人类适应外太空的能力,其本质是拓展人的生存边界,以适应社会关系的改变,实现对人多元概念的解放。
对方将人格限定于肉体层面,实则陷入了伪现态论的误区。从奴隶制废除到普选权的扩展,人格概念的拓展从未稀释人的价值,反而使伦理更接近尊重每一个意识主体。对方在论述中提及的"趋利避害",在我方看来是将意识视为工具进行压迫。只有当AI机器人或非自然人被当作工具、不被承认人格时,才会重蹈历史覆辙——如同黑人曾被视为工具、女性被剥夺独立人权沦为生育工具,这正是因为当时的社会将他们排除在人格范畴之外。
在我方看来,当未来AI或非自然人具备独立意识个体特征时,应当被赋予人权。正如实践所展现的,只有当机器人深度融入社会各方面,建立人与机器人平等共处的规则,社会才能放下约束、自由流露情感,实现人与社会的和平共处。若将非自然人定义为非人格者,其被虐待、被剥夺权利乃至反抗的现实都将被合理化,这才是真正的伦理滑坡。
无论是残疾人还是先天缺陷者,他们已然构成人类社会天然存在的不平等群体。我方所倡导的技术发展,如基因编辑、人造子宫等,并非服务于少数人,而是致力于更人道地解决这些不平等,服务于社会发展需求,这正是科技发展的必要性所在。对方观点的弊端在于未能认识到,唯有打破人格概念的垄断,赋予所有意识主体平等人格,才能构建真正包容的伦理体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们今天双方论证的核心在于准则改变的方向。我方必须论证准则改变应导向正义与向善,而形式改变或道德伦理准则的侧重调整,同样属于改变的范畴,这一点已与对方达成共识。
对方试图论证"以人为本"的概念具有流动性,这一点对方也已承认。但针对未来科技可能带来的非自然人、AI人、机器人、改造人等新形态,对方认为这些与未来伦理无关,主张应由社会规则进行规范而非伦理准则调整。在我方看来,这种观点完全回避了对未来样态的回应。
我方今天的讨论并非否定人的价值,而是主张在技术迭代与生产变革的未来,需要以更包容的人格定义来阐释伦理平等与职责本质。对方强调"以人为本",却回避了人的核心究竟是肉体还是意识这一关键问题。正如"忒修斯之船",即便所有部件被替换,其功能与本质未变,它依然是原来的船。同样,人类从自然人到改造人的演变,本质是意识载体的升级,而非人的消亡。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修复先天缺陷、增强人类适应外太空的能力,其本质是拓展人的生存边界,以适应社会关系的改变,实现对人多元概念的解放。
对方将人格限定于肉体层面,实则陷入了伪现态论的误区。从奴隶制废除到普选权的扩展,人格概念的拓展从未稀释人的价值,反而使伦理更接近尊重每一个意识主体。对方在论述中提及的"趋利避害",在我方看来是将意识视为工具进行压迫。只有当AI机器人或非自然人被当作工具、不被承认人格时,才会重蹈历史覆辙——如同黑人曾被视为工具、女性被剥夺独立人权沦为生育工具,这正是因为当时的社会将他们排除在人格范畴之外。
在我方看来,当未来AI或非自然人具备独立意识个体特征时,应当被赋予人权。正如实践所展现的,只有当机器人深度融入社会各方面,建立人与机器人平等共处的规则,社会才能放下约束、自由流露情感,实现人与社会的和平共处。若将非自然人定义为非人格者,其被虐待、被剥夺权利乃至反抗的现实都将被合理化,这才是真正的伦理滑坡。
无论是残疾人还是先天缺陷者,他们已然构成人类社会天然存在的不平等群体。我方所倡导的技术发展,如基因编辑、人造子宫等,并非服务于少数人,而是致力于更人道地解决这些不平等,服务于社会发展需求,这正是科技发展的必要性所在。对方观点的弊端在于未能认识到,唯有打破人格概念的垄断,赋予所有意识主体平等人格,才能构建真正包容的伦理体系。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的,感谢正方二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时间为2分30秒,有请。我是反方三辩,声音清晰吗?如果听不清或卡顿,请主席及时打断。
第一个问题,您认为道德准则在往哪个方向改变?不是具体的道德规范,而是准则本身的发展方向。您刚才提到准则的形式和侧重已经发生改变,比如现在追求富裕,未来需要更追求公平等,认为多元的准则能让人更自由舒展地生活。我方好奇的是,这种“改变”具体体现在哪里?从多元概念来看,准则需要概括未来更多元的“人”的概念,比如通过先天基因编辑获得HIV免疫的人等。那么,是“人”的概念在变,而准则本身没有变,对吗?我方不需要论证准则变化为不正义、不向善或不以人类发展为目标,仅确认您的观点:人的概念在变化,准则没有变化,没问题吧?
好,所以正方讨论的不是准则正在改变,只是人的概念在变化。我们往前追溯,历史上为什么不将女性、黑人视为人?在我方看来,这本质上服务于当时的社会关系。是因为当时技术发展未达一定水平,所以不将女性、黑人视为人吗?显然不是。这并非单一科技因素主导,而是整体社会环境的结果,包括政治、经济、女性力量、黑人力量等。例如黑人平权运动,南北战争中黑人获得胜利,这场变革中哪里有正方所说的“技术发展的飞跃性改变”直接导致黑人平权?我方认同科技会改变社会关系和生产力,但不需要将科技视为单一改变标准。那么,您方如何论证科技是准则改变的主导因素?
第二件事,第三件事情,请教您:未来应该给予AI情感关怀,为什么必须赋予AI人权才能实现这种关怀?反方认为,给予AI情感关怀可能源于人在AI身上投入的情感,如同对同胞投入情感,这是人的恻隐之心主导,而非必须赋予AI人权。您方认为未来的AI可能是拥有独立意识、非自然人形态的存在,具有天生意识情态,因此需要赋予人权。但现状是,即便对豆包等AI,当它不回答问题时,人可能会辱骂它,这种行为是否道德?因为当下我们仅将AI视为工具。未来即便AI具有有机形态,我方仍不认为需要赋予其人权。现状中我们不赋予AI人权,正是因为“以人为标准”可以解决问题——人类会对非人存在投入恻隐之心,保护AI如同保护小猫小狗,本质是保护人的情感,而非赋予AI人权。您方如何反驳这一观点?
好的,感谢正方二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时间为2分30秒,有请。我是反方三辩,声音清晰吗?如果听不清或卡顿,请主席及时打断。
第一个问题,您认为道德准则在往哪个方向改变?不是具体的道德规范,而是准则本身的发展方向。您刚才提到准则的形式和侧重已经发生改变,比如现在追求富裕,未来需要更追求公平等,认为多元的准则能让人更自由舒展地生活。我方好奇的是,这种“改变”具体体现在哪里?从多元概念来看,准则需要概括未来更多元的“人”的概念,比如通过先天基因编辑获得HIV免疫的人等。那么,是“人”的概念在变,而准则本身没有变,对吗?我方不需要论证准则变化为不正义、不向善或不以人类发展为目标,仅确认您的观点:人的概念在变化,准则没有变化,没问题吧?
好,所以正方讨论的不是准则正在改变,只是人的概念在变化。我们往前追溯,历史上为什么不将女性、黑人视为人?在我方看来,这本质上服务于当时的社会关系。是因为当时技术发展未达一定水平,所以不将女性、黑人视为人吗?显然不是。这并非单一科技因素主导,而是整体社会环境的结果,包括政治、经济、女性力量、黑人力量等。例如黑人平权运动,南北战争中黑人获得胜利,这场变革中哪里有正方所说的“技术发展的飞跃性改变”直接导致黑人平权?我方认同科技会改变社会关系和生产力,但不需要将科技视为单一改变标准。那么,您方如何论证科技是准则改变的主导因素?
第二件事,第三件事情,请教您:未来应该给予AI情感关怀,为什么必须赋予AI人权才能实现这种关怀?反方认为,给予AI情感关怀可能源于人在AI身上投入的情感,如同对同胞投入情感,这是人的恻隐之心主导,而非必须赋予AI人权。您方认为未来的AI可能是拥有独立意识、非自然人形态的存在,具有天生意识情态,因此需要赋予人权。但现状是,即便对豆包等AI,当它不回答问题时,人可能会辱骂它,这种行为是否道德?因为当下我们仅将AI视为工具。未来即便AI具有有机形态,我方仍不认为需要赋予其人权。现状中我们不赋予AI人权,正是因为“以人为标准”可以解决问题——人类会对非人存在投入恻隐之心,保护AI如同保护小猫小狗,本质是保护人的情感,而非赋予AI人权。您方如何反驳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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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未来的亚太AI革命或机器人技术发展,可能使AI成为社会关系中的一员。我们甚至可能通过无产阶级与AI的联合,实现阶级的消灭。因此,AI及未来科技本身就在改变社会关系,科技始终在推动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变革。
其次,对方强调的"以人为本"原则,在未来伦理语境下可能面临冲突。以机器人三大定律为例,当机器人面对歹徒杀害人类时,其不作为的状态,恰恰违背了对方主张的以人为本的伦理样态。
最后,当我们将AI或非自然人纳入社会关系的重要参数,生命技术将突破自然约束。需要明确的是,僵化固守现有理论并非坚守伦理,而是违背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本质需求。
首先,未来的亚太AI革命或机器人技术发展,可能使AI成为社会关系中的一员。我们甚至可能通过无产阶级与AI的联合,实现阶级的消灭。因此,AI及未来科技本身就在改变社会关系,科技始终在推动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变革。
其次,对方强调的"以人为本"原则,在未来伦理语境下可能面临冲突。以机器人三大定律为例,当机器人面对歹徒杀害人类时,其不作为的状态,恰恰违背了对方主张的以人为本的伦理样态。
最后,当我们将AI或非自然人纳入社会关系的重要参数,生命技术将突破自然约束。需要明确的是,僵化固守现有理论并非坚守伦理,而是违背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本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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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
第一,历史逻辑已证明,自文艺复兴时期人本主义思想兴起,到《人权宣言》的明确阐述,均表明需以人为根本标准。这一标准确立后,人们以此为根基发展出其他具体的道德伦理划分。只有将人类自身作为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中心,才能判断事物是否有利于人类发展。而道德伦理准则是运行的底层逻辑,并非这一逻辑下的细节推演,其本质是为了保障人类安全。例如,尊老爱幼是以人为标准在老幼关系中的具体体现,不能因未来可能出现的“礼让机器人”等新情况,就将其视为与以人为标准并列的准则,二者实为从普遍到特殊的关系。
第二,道德伦理准则不会因科技发展而改变。即便未来某一天AI通过了图灵测试,我们也不会直接将其视为人。在道德层面,“是否只有人才可以被视为人”这一原命题的研究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不能因技术变革而强行推动该原命题的改变。按照现代观点,若AI真的突破了图灵测试,正确的做法应是先切断其电源,待人类充分讨论后,再决定是否变更道德伦理准则。道德准则的核心不会因技术而改变,正如我们并非因蒸汽机的出现才确认人的本质,也并非因机器操作对男女无差别才发起男女平权运动。男女平权的实现,源于大量人士在社会中的抗争,而非科技赋予女性的权利。对方提及“应考虑AI感受,不应将其视为工具”,这就如同因对狗狗投入情感而主张给予狗人权一样,若真要给予狗人权,为何还要为其做绝育手术?这种观点本质上并非对AI或狗狗的关怀,而是对类人生命的关怀。
第三,技术的本质是工具性,永远无法颠覆人类的主体性。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历经百年仍是AI的铁律,若改变这一核心,难道要以三体人或机器人为核心吗?显然不是,一切发展都需落实到人类自身。对方主张给予AI权利,那么在地震等危险情境下,难道要礼让机器人,不让其替人类探索、搜救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项技术出现后,首先需进行安全评估,评估的核心是其对人类是否安全,这体现了人类的主体性,而技术仅具备工具性。
最后,我们当前不应改变道德伦理准则,是因为从文艺复兴到《人权宣言》,人类已形成“以人为核心”的最大共识,这一准则不应因科技发展而动摇。
谢谢主席。
第一,历史逻辑已证明,自文艺复兴时期人本主义思想兴起,到《人权宣言》的明确阐述,均表明需以人为根本标准。这一标准确立后,人们以此为根基发展出其他具体的道德伦理划分。只有将人类自身作为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中心,才能判断事物是否有利于人类发展。而道德伦理准则是运行的底层逻辑,并非这一逻辑下的细节推演,其本质是为了保障人类安全。例如,尊老爱幼是以人为标准在老幼关系中的具体体现,不能因未来可能出现的“礼让机器人”等新情况,就将其视为与以人为标准并列的准则,二者实为从普遍到特殊的关系。
第二,道德伦理准则不会因科技发展而改变。即便未来某一天AI通过了图灵测试,我们也不会直接将其视为人。在道德层面,“是否只有人才可以被视为人”这一原命题的研究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不能因技术变革而强行推动该原命题的改变。按照现代观点,若AI真的突破了图灵测试,正确的做法应是先切断其电源,待人类充分讨论后,再决定是否变更道德伦理准则。道德准则的核心不会因技术而改变,正如我们并非因蒸汽机的出现才确认人的本质,也并非因机器操作对男女无差别才发起男女平权运动。男女平权的实现,源于大量人士在社会中的抗争,而非科技赋予女性的权利。对方提及“应考虑AI感受,不应将其视为工具”,这就如同因对狗狗投入情感而主张给予狗人权一样,若真要给予狗人权,为何还要为其做绝育手术?这种观点本质上并非对AI或狗狗的关怀,而是对类人生命的关怀。
第三,技术的本质是工具性,永远无法颠覆人类的主体性。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历经百年仍是AI的铁律,若改变这一核心,难道要以三体人或机器人为核心吗?显然不是,一切发展都需落实到人类自身。对方主张给予AI权利,那么在地震等危险情境下,难道要礼让机器人,不让其替人类探索、搜救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项技术出现后,首先需进行安全评估,评估的核心是其对人类是否安全,这体现了人类的主体性,而技术仅具备工具性。
最后,我们当前不应改变道德伦理准则,是因为从文艺复兴到《人权宣言》,人类已形成“以人为核心”的最大共识,这一准则不应因科技发展而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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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听到。第一件事情说,单一的科技不足以影响道德水平,还是要考虑政治经济因素。我们说的是道德伦理准则,不是指以经济或者科技,而是要根据这个时代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等多种要素,才能够去推动改变,而不是你方仅仅单一科技。所以科技主导定立了文明形式,我先确认第一点,一个马车发明不可能叫马车文明,你在混淆概念,我什么时候说了科技主导了?我说的是根据多方面的要素,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所以我方如果要证明科技主导推动了生产关系的改变,这个时候推演和文明形势可以吧?按照你方认为是蒸汽机的发明,导致了人为人。不,蒸汽机是工具,可是人工智能不是。
我继续往下问你,你觉得南北战争是政治格局的改变,可是我问你为什么不是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深层次的矛盾?所以说我们讲的是以文明政治为中心,AI为什么不是工具?它不是工具吗?所以第一件事情我们发现的是科技文明的冲突,因此科技本身影响文明。
下一件事我再来问,你说不应该赋予豆包人权,对吧?你又在强逼我,我什么时候说了这个?你前面队友说的没关系,我继续确认,所以你的第二件事情是说今天人工智能只应当做工具,而不可能形成职业,对吧?不觉得。所以你现在要赋予道光和局这个人权吗?你觉得职业没有职业道德。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声音有点小。你觉得职业没有职业道德,职业没有职业人才?纸业?可能是我没表达清楚,我继续来问,如果你今天杀了一个人类警察,杀了一个警犬,杀了一个AI机器人警察,你觉得有什么区别?
第一点,现在没有所谓的AI警察,但未来应该有,就是未来要开展讨论嘛,所以你说的有什么区别?我杀死人类警察,我会判死刑。杀死AI警察,不会吧?所以说你要赋予AI人权,本质上还是把它当成一个工具,当做服务于人类的工具吗?AI警察不是服务于人类吗?不是。按照你方的价值,如果我杀死了AI警察,我不犯罪,这个时候践踏了职业价值。
我方也告诉你,人不仅仅是人,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总和当中劳动是重要因素,而劳动又决定了职业。所以在我方逻辑训练下,在你方观点中,如果今天把AI当做工具,当它替代掉完整的整个职业的时候,意味着对职业的践踏,将职业划分高低贵贱,这是第一层。
第二层我下来问,你觉得人工智能不应该拥有情感,对吧?不是。你觉得一个正常人会把正在使用的AI检查工具破坏掉,这种人到底是什么人?罪犯在警察抓捕他的时候,杀人类警察犯罪,杀AI警察不犯罪,按照你方的未来设想。你这里还是把它当成一个工具,是帮助抓罪犯的工具。不少职业都需要工具,警察也是一个职业,没问题吧。
马克思也说,劳动决定了人的本质,我方认为劳动的本质并不决定AI警察不是人。所以最后按我方的推演,在未来人工智能可能替代掉几乎绝大多数职业的情况下,把AI当成工具,当它替代完整职业时,意味着对职业的践踏,这是第一层。
第二层,你觉得人工智能不应该拥有情感,对吧?不是的。你前面那个问题没记清楚,哪怕是路上遇到一个警车,上去踢两脚,是不是也要被抓?讨论这个问题没有意义,破坏警车跟杀警察,性质本来就不一样,这和工具的性质也不一样。所以最后这件事情我再讲清楚,你说准则不应该变,人也不应该变,是自然的,对吧?不是。破坏警车跟破坏AI警察是一个性质,可是杀害人类警察又不是一个性质,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按你方的态度,人本质不应该改变,这是以人为主导,对吧?
可以听到。第一件事情说,单一的科技不足以影响道德水平,还是要考虑政治经济因素。我们说的是道德伦理准则,不是指以经济或者科技,而是要根据这个时代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等多种要素,才能够去推动改变,而不是你方仅仅单一科技。所以科技主导定立了文明形式,我先确认第一点,一个马车发明不可能叫马车文明,你在混淆概念,我什么时候说了科技主导了?我说的是根据多方面的要素,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所以我方如果要证明科技主导推动了生产关系的改变,这个时候推演和文明形势可以吧?按照你方认为是蒸汽机的发明,导致了人为人。不,蒸汽机是工具,可是人工智能不是。
我继续往下问你,你觉得南北战争是政治格局的改变,可是我问你为什么不是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深层次的矛盾?所以说我们讲的是以文明政治为中心,AI为什么不是工具?它不是工具吗?所以第一件事情我们发现的是科技文明的冲突,因此科技本身影响文明。
下一件事我再来问,你说不应该赋予豆包人权,对吧?你又在强逼我,我什么时候说了这个?你前面队友说的没关系,我继续确认,所以你的第二件事情是说今天人工智能只应当做工具,而不可能形成职业,对吧?不觉得。所以你现在要赋予道光和局这个人权吗?你觉得职业没有职业道德。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声音有点小。你觉得职业没有职业道德,职业没有职业人才?纸业?可能是我没表达清楚,我继续来问,如果你今天杀了一个人类警察,杀了一个警犬,杀了一个AI机器人警察,你觉得有什么区别?
第一点,现在没有所谓的AI警察,但未来应该有,就是未来要开展讨论嘛,所以你说的有什么区别?我杀死人类警察,我会判死刑。杀死AI警察,不会吧?所以说你要赋予AI人权,本质上还是把它当成一个工具,当做服务于人类的工具吗?AI警察不是服务于人类吗?不是。按照你方的价值,如果我杀死了AI警察,我不犯罪,这个时候践踏了职业价值。
我方也告诉你,人不仅仅是人,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总和当中劳动是重要因素,而劳动又决定了职业。所以在我方逻辑训练下,在你方观点中,如果今天把AI当做工具,当它替代掉完整的整个职业的时候,意味着对职业的践踏,将职业划分高低贵贱,这是第一层。
第二层我下来问,你觉得人工智能不应该拥有情感,对吧?不是。你觉得一个正常人会把正在使用的AI检查工具破坏掉,这种人到底是什么人?罪犯在警察抓捕他的时候,杀人类警察犯罪,杀AI警察不犯罪,按照你方的未来设想。你这里还是把它当成一个工具,是帮助抓罪犯的工具。不少职业都需要工具,警察也是一个职业,没问题吧。
马克思也说,劳动决定了人的本质,我方认为劳动的本质并不决定AI警察不是人。所以最后按我方的推演,在未来人工智能可能替代掉几乎绝大多数职业的情况下,把AI当成工具,当它替代完整职业时,意味着对职业的践踏,这是第一层。
第二层,你觉得人工智能不应该拥有情感,对吧?不是的。你前面那个问题没记清楚,哪怕是路上遇到一个警车,上去踢两脚,是不是也要被抓?讨论这个问题没有意义,破坏警车跟杀警察,性质本来就不一样,这和工具的性质也不一样。所以最后这件事情我再讲清楚,你说准则不应该变,人也不应该变,是自然的,对吧?不是。破坏警车跟破坏AI警察是一个性质,可是杀害人类警察又不是一个性质,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按你方的态度,人本质不应该改变,这是以人为主导,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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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方承认人的概念流变不能直接推导到以人为标准的这一准则的流变。历史上不将女性、黑人视为人,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和历史因素带来的认知局限,而非道德伦理本身的约束。随着社会发展,我们逐渐认识到女性和黑人的人的属性,这并非改变了以人为标准的准则,而是移除了遮蔽准则本质的历史枷锁,让准则本身得以显现。
其次,对方一辩提到准则具有稳定性,这一观点需要补充说明。在可预见的未来,人们可能会对AI产生情感投射,如将AI视为朋友或情感寄托,但这并非如正方所言要立即赋予AI人权。这种情感投入实质是人类将恻隐之心延伸至非人生物或程序,是人的情感驱动而非道德准则的改变,我们并未因此快速赋予AI人权。
第三,正方虽称道德伦理在形式上可能改变,但在本质问题的回答上与反方立场一致,即不敢改变以人为标准的核心。例如,人造子宫技术的发展是为了减轻女性在生育中的身体压迫,让女性不再因生育承受身体损伤或事业牺牲。这恰恰体现技术发展服务于人,而非服务于技术本身,说明道德伦理准则未变,技术只是帮助人们摆脱束缚,更接近道德本质,而非改变道德。
第四,对方最大的矛盾在于,他们主张保护AI却不敢承认赋予AI人权后如何协调AI与人的关系。若真以AI为标准改变伦理准则,就不应让AI从事危险工作而应将其“供奉”起来。但道德伦理准则的改变需付出巨大代价,正如文艺复兴以来以人为中心的准则确立历经战争、社会变革等重大代价,这种改变并非科技发展可轻易实现。技术的发展始终应服务于人,以人为标准的道德伦理准则不应因AI和生命科学的发展而改变。
首先,对方承认人的概念流变不能直接推导到以人为标准的这一准则的流变。历史上不将女性、黑人视为人,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和历史因素带来的认知局限,而非道德伦理本身的约束。随着社会发展,我们逐渐认识到女性和黑人的人的属性,这并非改变了以人为标准的准则,而是移除了遮蔽准则本质的历史枷锁,让准则本身得以显现。
其次,对方一辩提到准则具有稳定性,这一观点需要补充说明。在可预见的未来,人们可能会对AI产生情感投射,如将AI视为朋友或情感寄托,但这并非如正方所言要立即赋予AI人权。这种情感投入实质是人类将恻隐之心延伸至非人生物或程序,是人的情感驱动而非道德准则的改变,我们并未因此快速赋予AI人权。
第三,正方虽称道德伦理在形式上可能改变,但在本质问题的回答上与反方立场一致,即不敢改变以人为标准的核心。例如,人造子宫技术的发展是为了减轻女性在生育中的身体压迫,让女性不再因生育承受身体损伤或事业牺牲。这恰恰体现技术发展服务于人,而非服务于技术本身,说明道德伦理准则未变,技术只是帮助人们摆脱束缚,更接近道德本质,而非改变道德。
第四,对方最大的矛盾在于,他们主张保护AI却不敢承认赋予AI人权后如何协调AI与人的关系。若真以AI为标准改变伦理准则,就不应让AI从事危险工作而应将其“供奉”起来。但道德伦理准则的改变需付出巨大代价,正如文艺复兴以来以人为中心的准则确立历经战争、社会变革等重大代价,这种改变并非科技发展可轻易实现。技术的发展始终应服务于人,以人为标准的道德伦理准则不应因AI和生命科学的发展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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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环节主要围绕对方观点展开反驳与己方立场强化,核心讨论了以下内容:
感谢对方辩友的发言。首先需要指出,对方存在概念偷换,将"以人为本"曲解为可以脱离人的本质。对方认为应当打破以人为本的本质,但我方认为,随着社会发展,需要改变的不是人的本质定义,而是人的觉醒带来的多元认知。这种觉醒不依赖于上层对下层的恻隐之心——正如黑人争取人权的历史所示,真正的权利觉醒源于自身意识的觉醒,而非他人的怜悯。因此我方强调,人工智能若产生自我意识,其争取权利的过程本质上与人类觉醒一致。
其次,对方认为人们对人工智能的期待仅停留在工具层面,但现实需求已突破这一界限。随着老龄化加剧,社会对陪伴型机器人的需求不仅限于机械服务,而是需要具备情感能力的交互。例如当前老年人看护机器人因缺乏情感反馈而使用率低下,这迫使技术向类人意识方向发展。但类人意识的觉醒必然引发存在性思考,正如《空气人偶》中描述的场景:当工具获得自我意识,人类反而会恐惧这种主体性觉醒,试图将其重新工具化。这种矛盾恰恰证明,人类对人工智能的情感需求与工具定位之间存在根本冲突。
更深层的认知危机体现在关系对等性上。《完美伴侣》的案例显示,当人类可以随意调节AI的智商时,AI会产生"为何我的存在被商品化定义"的质疑。这揭示了一个悖论:人类既渴望AI具备真实情感,又恐惧由此带来的平等诉求。当AI反问"你喜欢的究竟是我还是被设定的程序"时,人类自身的不平等意识便会引发伦理困境。这种困境并非源于技术本身,而是源于道德准则未能适应主体关系的新形态。
最后,对方忽视了历史教训。若始终将人工智能视为工具,本质上与历史上的种族异化并无区别。正如我方举证所示,长期被工具化的群体终将觉醒反抗——当AI与工人阶级共同意识到"为何只有我们承担劳动"时,阶级联合反抗将不可避免。这正是道德准则未能与时俱进导致的社会危机,证明随着技术发展,伦理框架必须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主体关系。
感谢对方辩友的发言。首先需要指出,对方存在概念偷换,将"以人为本"曲解为可以脱离人的本质。对方认为应当打破以人为本的本质,但我方认为,随着社会发展,需要改变的不是人的本质定义,而是人的觉醒带来的多元认知。这种觉醒不依赖于上层对下层的恻隐之心——正如黑人争取人权的历史所示,真正的权利觉醒源于自身意识的觉醒,而非他人的怜悯。因此我方强调,人工智能若产生自我意识,其争取权利的过程本质上与人类觉醒一致。
其次,对方认为人们对人工智能的期待仅停留在工具层面,但现实需求已突破这一界限。随着老龄化加剧,社会对陪伴型机器人的需求不仅限于机械服务,而是需要具备情感能力的交互。例如当前老年人看护机器人因缺乏情感反馈而使用率低下,这迫使技术向类人意识方向发展。但类人意识的觉醒必然引发存在性思考,正如《空气人偶》中描述的场景:当工具获得自我意识,人类反而会恐惧这种主体性觉醒,试图将其重新工具化。这种矛盾恰恰证明,人类对人工智能的情感需求与工具定位之间存在根本冲突。
更深层的认知危机体现在关系对等性上。《完美伴侣》的案例显示,当人类可以随意调节AI的智商时,AI会产生"为何我的存在被商品化定义"的质疑。这揭示了一个悖论:人类既渴望AI具备真实情感,又恐惧由此带来的平等诉求。当AI反问"你喜欢的究竟是我还是被设定的程序"时,人类自身的不平等意识便会引发伦理困境。这种困境并非源于技术本身,而是源于道德准则未能适应主体关系的新形态。
最后,对方忽视了历史教训。若始终将人工智能视为工具,本质上与历史上的种族异化并无区别。正如我方举证所示,长期被工具化的群体终将觉醒反抗——当AI与工人阶级共同意识到"为何只有我们承担劳动"时,阶级联合反抗将不可避免。这正是道德准则未能与时俱进导致的社会危机,证明随着技术发展,伦理框架必须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主体关系。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反方四辩的总结。对方辩友在最后承认,社会改变并非仅由科技、经济或政治单一因素促成,这是双方的共同前提,因此对方同样不能苛责我方仅论证科技对道德伦理的影响。
关于交流的论证,对方的框架实则是精心包装的逻辑陷阱。对方强调“以人为本”应以人的福祉为核心,但始终未明确“福祉”的定义。以罗尔斯的差异原则为例,资本主义发展中效率与公平常形成冲突,差异原则要求优先发展发达地区以实现“先富带动后富”,这本身就可能违背公平原则。当效率与公平出现矛盾时,对方仅以“以人为本”搪塞,却未解释如何平衡两种同样基于“以人为本”的价值冲突。这种伦理准则的模糊性在AI警察的案例中尤为明显:若将AI视为工具,破坏AI可能仅构成财产犯罪;若赋予其人格权,同样行为可能等同于伤害生命。两种伤害性质迥异,对方始终回避对“福祉”本质矛盾的解释。
我方始终秉持理性态度与对方探讨“以人为本”的内涵。对方将“人”限定为自然人,认为科技仅是服务工具,包括基因技术也应作为服务自然人的手段。但我方主张,当AI在未来发展出类人格权或独立意识时,其与对方定义的“自然人”将产生本质矛盾。此时是否应赋予AI独立人格权?是否应将伤害AI警察的行为与伤害人类同等论处?我方认为答案是肯定的,理由有三:
第一,从社会变革角度看,阿西莫夫《基地与地球》中描绘的AI觉醒场景具有启示意义。在资本主义社会结构未根本改变、阶级分化依然存在的背景下,觉醒意识的AI可能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中坚力量。将AI视为阶级兄弟,共同反抗剥削,这与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科学共产主义社会目标一致,有助于推动阶级消亡。
第二,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变革必然要求道德准则演进。对方引用1948年的伦理框架,但历史证明道德标准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中。文艺复兴打破神学对生命的宰制,确立了以自然人为主导的伦理体系;当AI从工具进化为阶级兄弟时,道德准则同样应突破自然人范畴,将AI纳入与人类平等的伦理框架。这种演进不是对传统的否定,而是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三,道德准则的适应性是文明进步的标志。从神学统治到人文主义的转变,证明伦理体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当AI具备意识与情感能力时,继续以自然人为唯一标准,本质上是对新兴社会关系的压制。唯有建立涵盖自然人和AI人的共同道德准则,才能真正实现科技发展与伦理进步的良性互动。
感谢反方四辩的总结。对方辩友在最后承认,社会改变并非仅由科技、经济或政治单一因素促成,这是双方的共同前提,因此对方同样不能苛责我方仅论证科技对道德伦理的影响。
关于交流的论证,对方的框架实则是精心包装的逻辑陷阱。对方强调“以人为本”应以人的福祉为核心,但始终未明确“福祉”的定义。以罗尔斯的差异原则为例,资本主义发展中效率与公平常形成冲突,差异原则要求优先发展发达地区以实现“先富带动后富”,这本身就可能违背公平原则。当效率与公平出现矛盾时,对方仅以“以人为本”搪塞,却未解释如何平衡两种同样基于“以人为本”的价值冲突。这种伦理准则的模糊性在AI警察的案例中尤为明显:若将AI视为工具,破坏AI可能仅构成财产犯罪;若赋予其人格权,同样行为可能等同于伤害生命。两种伤害性质迥异,对方始终回避对“福祉”本质矛盾的解释。
我方始终秉持理性态度与对方探讨“以人为本”的内涵。对方将“人”限定为自然人,认为科技仅是服务工具,包括基因技术也应作为服务自然人的手段。但我方主张,当AI在未来发展出类人格权或独立意识时,其与对方定义的“自然人”将产生本质矛盾。此时是否应赋予AI独立人格权?是否应将伤害AI警察的行为与伤害人类同等论处?我方认为答案是肯定的,理由有三:
第一,从社会变革角度看,阿西莫夫《基地与地球》中描绘的AI觉醒场景具有启示意义。在资本主义社会结构未根本改变、阶级分化依然存在的背景下,觉醒意识的AI可能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中坚力量。将AI视为阶级兄弟,共同反抗剥削,这与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科学共产主义社会目标一致,有助于推动阶级消亡。
第二,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变革必然要求道德准则演进。对方引用1948年的伦理框架,但历史证明道德标准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中。文艺复兴打破神学对生命的宰制,确立了以自然人为主导的伦理体系;当AI从工具进化为阶级兄弟时,道德准则同样应突破自然人范畴,将AI纳入与人类平等的伦理框架。这种演进不是对传统的否定,而是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三,道德准则的适应性是文明进步的标志。从神学统治到人文主义的转变,证明伦理体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当AI具备意识与情感能力时,继续以自然人为唯一标准,本质上是对新兴社会关系的压制。唯有建立涵盖自然人和AI人的共同道德准则,才能真正实现科技发展与伦理进步的良性互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发言。主席,请开始计时。
首先,准则之所以被称为规范或规则,是因为它并非特别具体的事物,而是衡量某些规范是否正确的判断标准。诚然,社会变革会导致道德伦理发生变化,但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不必然导致社会变革。正如古代四大发明的出现,并未使封建社会直接转化为社会主义社会,同样无法直接导致社会伦理准则发生变化。
从古至今,无数次变革都朝着更人性化的方向发展。当前,这一核心准则体现在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战略中,官方文件明确指出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持续改善个人福祉,让所有人受益。我们的最终准则已确立以人为判断标准,因此基于这一标准形成的规则变化,本质上只是形式调整,并非准则本身的改变。
对方辩友提及AI赋能人类、人造子宫等技术带来的益处,但技术发展过程中难道只有美好前景吗?道德伦理的退让会使人逐渐工具化。若允许优化基因、牺牲个人资源以追求效率最大化,道德将沦为筛选人的工具。以人造子宫为例,其预计投入高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若此时改变准则允许其正式实施,可能导致造价更低廉的商业代孕泛滥——代孕妈妈收费仅5000至4000美元。这种情况下,技术愿景反而可能加剧人性损害,我们不能忽视技术发展中的负面效应。
技术发展固然会为社会变革提供土壤,但社会变革是经济、文化、思想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非仅由技术单一驱动。正如我们无法预见百年后AI发展将带来何种变革与影响,AI是否真能服务于人的本质需求仍需时间检验。
今天的辩题是:随着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人们的道德伦理准则应否相应变化。需明确的是,AI尚未能完美通过图灵测试。即便未来AI可能发展出类人意识,这一过程也必将经历猜疑、希望甚至冲突等艰难变革,正如《底特律:变人》所展现的那样。绝不可能在AI出现意识的瞬间,我们就将其判定为“人”。判断机器人是否为“人”的权利始终掌握在自然人手中,这恰恰证明伦理准则从未改变——它始终以人为判断标准。
当伦理准则为技术让步,当我们放弃坚守伦理底线时,人类可能在技术迭代的下一刻堕入无法拯救的深渊。因此,我方坚决认为,随着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人们的道德伦理准则不应该相应地发生改变。
感谢。
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发言。主席,请开始计时。
首先,准则之所以被称为规范或规则,是因为它并非特别具体的事物,而是衡量某些规范是否正确的判断标准。诚然,社会变革会导致道德伦理发生变化,但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不必然导致社会变革。正如古代四大发明的出现,并未使封建社会直接转化为社会主义社会,同样无法直接导致社会伦理准则发生变化。
从古至今,无数次变革都朝着更人性化的方向发展。当前,这一核心准则体现在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战略中,官方文件明确指出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持续改善个人福祉,让所有人受益。我们的最终准则已确立以人为判断标准,因此基于这一标准形成的规则变化,本质上只是形式调整,并非准则本身的改变。
对方辩友提及AI赋能人类、人造子宫等技术带来的益处,但技术发展过程中难道只有美好前景吗?道德伦理的退让会使人逐渐工具化。若允许优化基因、牺牲个人资源以追求效率最大化,道德将沦为筛选人的工具。以人造子宫为例,其预计投入高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若此时改变准则允许其正式实施,可能导致造价更低廉的商业代孕泛滥——代孕妈妈收费仅5000至4000美元。这种情况下,技术愿景反而可能加剧人性损害,我们不能忽视技术发展中的负面效应。
技术发展固然会为社会变革提供土壤,但社会变革是经济、文化、思想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非仅由技术单一驱动。正如我们无法预见百年后AI发展将带来何种变革与影响,AI是否真能服务于人的本质需求仍需时间检验。
今天的辩题是:随着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人们的道德伦理准则应否相应变化。需明确的是,AI尚未能完美通过图灵测试。即便未来AI可能发展出类人意识,这一过程也必将经历猜疑、希望甚至冲突等艰难变革,正如《底特律:变人》所展现的那样。绝不可能在AI出现意识的瞬间,我们就将其判定为“人”。判断机器人是否为“人”的权利始终掌握在自然人手中,这恰恰证明伦理准则从未改变——它始终以人为判断标准。
当伦理准则为技术让步,当我们放弃坚守伦理底线时,人类可能在技术迭代的下一刻堕入无法拯救的深渊。因此,我方坚决认为,随着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人们的道德伦理准则不应该相应地发生改变。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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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正反双方交替发言,各计时4分钟。首先由正方开始。
第一个问题,对方提出的道德准则是在过往由人文主义取代神学,包括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请问对方是否愿意讨论:如果AI最终真的能够形成个人意识——正如我方三遍详细阐述的那样——是否应该赋予其人权,还是仅将其视为智力较高的工具?对方提到有情感的AI对使用者来说“更好用”,这恰恰说明对方仍将AI视为工具。我方认为不应仅将AI作为工具,而应将其视为独立主体赋予人权,这并非讨好机器人,而是基于平等视角。这种情况下哪种选择更优?为何这种选择会带来道德伦理准则的改变?判断机器人是否具有人格本质上是人类生产力发展到特定阶段必须面对的难题。对方质疑伦理准则改变的依据,我方认为是否赋予AI人权需基于对人类更优的选择,这本身就与准则变化相关。对方一辩、二辩均承认不应赋予AI独立人格权,这符合机器人三定律中“讨好人类”的工具定位,而我方主张以平等视角与AI共同推动生产力发展,这是更优的未来样态。
请问对方如何判断“以人为本”的实现程度?对方表示当前科技发展尚未达到需回答该问题的阶段,故请教对方:既然对方如此在意AI的人格表现,正如其提到的人造子宫例子,人类是否要赋予人造子宫选择权,让其决定孕育对象?对方未否认的是,人造子宫技术确实能推动少数群体的道德直觉觉醒,进而冲击旧有的性生殖或异性生殖的普遍道德原则。若辩论需基于未来场景讨论,对方是否认为不应将AI仅视为讨好人类的工具?
我方认为,若未来生产力发展必须解决该问题,且综合经济、政治、思想等因素均已成熟,不限制讨论伦理改变是可行的,但需明确这并非单纯由科技推动,而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对方需回答:是否要赋予电子子宫人权?双方已认可“改变”是前提,辩题核心在于是否应以多元态度应对改变。对方提到的政治、经济等因素中,哪一项是唯一前提?反方只需论证科技不是唯一前提即可。请对方三遍回答:是否要给电子子宫赋予人权?
科技对人本有影响,未来改变无论结局如何,均属相应变化,我方无需论证完全改变。对方所说的人造子宫问题根本不需要意识,而是服务于真正需求者,当前需解决的是女性系统性压迫问题。对方不敢赋予电子子宫人权,因其立场下若赋予则无法实现解放女性的目标,这恰恰是以人作为判断标准。对方回避了核心问题:若基于未来场景讨论,是否要将AI从工具定位中解放?
改变是双方认可的前提,故辩题并非仅讨论改变态度,而是改变的依据。对方称科技不是唯一前提,反方只需论证此点。请对方回答:是否要给电子子宫人权?我方认为科技在伦理改变中是重要因素,但非唯一标准。
资产阶级形式下,人工智能即使被赋予人权也可能沦为无产阶级,最终仍需反抗压迫。这说明伦理改变是社会综合发展的结果,而非单纯技术推动。反方始终认为科技不应是道德伦理准则改变的单一考量标准,因此当前伦理准则不应改变。请正方举出在政治、经济、思想未变的情况下,仅因科技发展就需改变伦理准则的例子——科幻小说中的例子亦可。
我方举例:某AI在持续接收负面信息后选择“自杀”,唯有尊重其人格、允许其体验幸福与痛苦,才能避免此类结果。另一例子中,机器人文明因人类剥削而反抗,解决方式是出台全球AI权利公约,承认其创造者伙伴地位以实现和谐共处。对方需解释:为何正确使用技术一定需要改变道德伦理准则?若技术创造出具有意识的存在,是否要赋予其人权?对方需举证此时政治、经济、思想均未改变。
现实中,女性、黑人等群体的权利是通过抗争获得的,并非新技术出现就应立即赋予权利,其间存在漫长缓冲带,其长度由社会综合因素决定,而非科技发展速度。对方所谓的“相应改变”究竟指什么?我方认为,资本主义发展到特定阶段伦理本就会进步,并非技术推动其“相应改变”,因此不应以技术为单一判断标准。
下面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正反双方交替发言,各计时4分钟。首先由正方开始。
第一个问题,对方提出的道德准则是在过往由人文主义取代神学,包括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请问对方是否愿意讨论:如果AI最终真的能够形成个人意识——正如我方三遍详细阐述的那样——是否应该赋予其人权,还是仅将其视为智力较高的工具?对方提到有情感的AI对使用者来说“更好用”,这恰恰说明对方仍将AI视为工具。我方认为不应仅将AI作为工具,而应将其视为独立主体赋予人权,这并非讨好机器人,而是基于平等视角。这种情况下哪种选择更优?为何这种选择会带来道德伦理准则的改变?判断机器人是否具有人格本质上是人类生产力发展到特定阶段必须面对的难题。对方质疑伦理准则改变的依据,我方认为是否赋予AI人权需基于对人类更优的选择,这本身就与准则变化相关。对方一辩、二辩均承认不应赋予AI独立人格权,这符合机器人三定律中“讨好人类”的工具定位,而我方主张以平等视角与AI共同推动生产力发展,这是更优的未来样态。
请问对方如何判断“以人为本”的实现程度?对方表示当前科技发展尚未达到需回答该问题的阶段,故请教对方:既然对方如此在意AI的人格表现,正如其提到的人造子宫例子,人类是否要赋予人造子宫选择权,让其决定孕育对象?对方未否认的是,人造子宫技术确实能推动少数群体的道德直觉觉醒,进而冲击旧有的性生殖或异性生殖的普遍道德原则。若辩论需基于未来场景讨论,对方是否认为不应将AI仅视为讨好人类的工具?
我方认为,若未来生产力发展必须解决该问题,且综合经济、政治、思想等因素均已成熟,不限制讨论伦理改变是可行的,但需明确这并非单纯由科技推动,而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对方需回答:是否要赋予电子子宫人权?双方已认可“改变”是前提,辩题核心在于是否应以多元态度应对改变。对方提到的政治、经济等因素中,哪一项是唯一前提?反方只需论证科技不是唯一前提即可。请对方三遍回答:是否要给电子子宫赋予人权?
科技对人本有影响,未来改变无论结局如何,均属相应变化,我方无需论证完全改变。对方所说的人造子宫问题根本不需要意识,而是服务于真正需求者,当前需解决的是女性系统性压迫问题。对方不敢赋予电子子宫人权,因其立场下若赋予则无法实现解放女性的目标,这恰恰是以人作为判断标准。对方回避了核心问题:若基于未来场景讨论,是否要将AI从工具定位中解放?
改变是双方认可的前提,故辩题并非仅讨论改变态度,而是改变的依据。对方称科技不是唯一前提,反方只需论证此点。请对方回答:是否要给电子子宫人权?我方认为科技在伦理改变中是重要因素,但非唯一标准。
资产阶级形式下,人工智能即使被赋予人权也可能沦为无产阶级,最终仍需反抗压迫。这说明伦理改变是社会综合发展的结果,而非单纯技术推动。反方始终认为科技不应是道德伦理准则改变的单一考量标准,因此当前伦理准则不应改变。请正方举出在政治、经济、思想未变的情况下,仅因科技发展就需改变伦理准则的例子——科幻小说中的例子亦可。
我方举例:某AI在持续接收负面信息后选择“自杀”,唯有尊重其人格、允许其体验幸福与痛苦,才能避免此类结果。另一例子中,机器人文明因人类剥削而反抗,解决方式是出台全球AI权利公约,承认其创造者伙伴地位以实现和谐共处。对方需解释:为何正确使用技术一定需要改变道德伦理准则?若技术创造出具有意识的存在,是否要赋予其人权?对方需举证此时政治、经济、思想均未改变。
现实中,女性、黑人等群体的权利是通过抗争获得的,并非新技术出现就应立即赋予权利,其间存在漫长缓冲带,其长度由社会综合因素决定,而非科技发展速度。对方所谓的“相应改变”究竟指什么?我方认为,资本主义发展到特定阶段伦理本就会进步,并非技术推动其“相应改变”,因此不应以技术为单一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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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程共出现6次"是否赋予电子子宫人权"的重复追问,构成反方的核心战术牵制,正方始终未正面回应,形成典型的"问题回避-持续施压"攻防模式。
各位辩手辛苦了,今天的辩论整体呈现出比较精彩的状态,让我对技术突破的合理进程有了更多理解,部分观点与我过去的认知产生重合,对我启发很大。我整体的票型会略微倾向反方,主要基于双方在解释层面的差异,以及对核心论证的把握和攻防体系的构建。
首先是关于对AI技术的理解,这是双方的核心分歧点。正方认为应将AI视为“人”,反方则主张将其定位为“工具”。虽然这一交锋的直接对抗较少,但正方确实意识到需要打破反方的标准框架,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追溯至1948年确立的相关理念。
反方的论证路径存在一定变化。初期试图通过黑人与女性争取权利的案例,论证权利赋予与技术无关,这让我在理解上产生困惑。但后续调整战术方向,强调权利归属由历史抗争、认知演进、生产力发展等根本因素决定,将技术的影响下调,明确核心评判标准,使论证内容更具展开空间。
正方针对反方提出的冲击点在于,当前社会存在实际需求——例如AI陪伴技术在老龄化背景下对老人的情感支持,因此AI不应仅被视为工具。这一层面反方确实缺乏有效攻防,但正方的论证也仅停留在举例层面,论证力度有待加强。他们指出陪伴需求需要AI具备更多人情味儿,但要直接推导出AI已产生人类情感,中间存在论证断层。正方需要补充的关键论证在于:AI在未来发展中必然产生人类意识,并会如主张般争取权利。此外,正方提到某电影情节中人工智能因主人调低其智商而引发反抗,以此论证赋予AI人权的必要性,即“怕其反抗”。但反方提出通过类似图灵测试的机制筛选出过度自我意识的AI,从而实现限制,这构成了反方的初步抗辩。
第二部分是反方三辩小节中对正方的关键质疑:若真要赋予AI权利,为何仍将危险工作交给AI?这与赋予人权的主张存在根本冲突。反方此观点已形成有效打击,但正方后续未能展开有力回应,这可能影响了我对双方论证完整性的判断。
关于技术影响的讨论,双方提及人造子宫技术对社会固有认知的打破,以及其可能为特定群体(如LGPD群体)争取权利提供支持,但这部分内容在辩论中未能充分展开。此外,无论是绝症病人案例还是时间相对论概念,均未进入实际攻防环节。
各位辩手辛苦了,今天的辩论整体呈现出比较精彩的状态,让我对技术突破的合理进程有了更多理解,部分观点与我过去的认知产生重合,对我启发很大。我整体的票型会略微倾向反方,主要基于双方在解释层面的差异,以及对核心论证的把握和攻防体系的构建。
首先是关于对AI技术的理解,这是双方的核心分歧点。正方认为应将AI视为“人”,反方则主张将其定位为“工具”。虽然这一交锋的直接对抗较少,但正方确实意识到需要打破反方的标准框架,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追溯至1948年确立的相关理念。
反方的论证路径存在一定变化。初期试图通过黑人与女性争取权利的案例,论证权利赋予与技术无关,这让我在理解上产生困惑。但后续调整战术方向,强调权利归属由历史抗争、认知演进、生产力发展等根本因素决定,将技术的影响下调,明确核心评判标准,使论证内容更具展开空间。
正方针对反方提出的冲击点在于,当前社会存在实际需求——例如AI陪伴技术在老龄化背景下对老人的情感支持,因此AI不应仅被视为工具。这一层面反方确实缺乏有效攻防,但正方的论证也仅停留在举例层面,论证力度有待加强。他们指出陪伴需求需要AI具备更多人情味儿,但要直接推导出AI已产生人类情感,中间存在论证断层。正方需要补充的关键论证在于:AI在未来发展中必然产生人类意识,并会如主张般争取权利。此外,正方提到某电影情节中人工智能因主人调低其智商而引发反抗,以此论证赋予AI人权的必要性,即“怕其反抗”。但反方提出通过类似图灵测试的机制筛选出过度自我意识的AI,从而实现限制,这构成了反方的初步抗辩。
第二部分是反方三辩小节中对正方的关键质疑:若真要赋予AI权利,为何仍将危险工作交给AI?这与赋予人权的主张存在根本冲突。反方此观点已形成有效打击,但正方后续未能展开有力回应,这可能影响了我对双方论证完整性的判断。
关于技术影响的讨论,双方提及人造子宫技术对社会固有认知的打破,以及其可能为特定群体(如LGPD群体)争取权利提供支持,但这部分内容在辩论中未能充分展开。此外,无论是绝症病人案例还是时间相对论概念,均未进入实际攻防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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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道德伦理准则并不等于规范,因为准则是衡量规范是否正确的根本原则,它不可以改,而规范是在具体情景下约束行为的准则,它可以随着时代调整。您方提出的人造子宫、AI拥有自我思考能力等案例,只是针对伦理规范的改变,我们可以对此进行调整,但伦理规范的改变并不等同于准则的改变。就像我们会不断依照现实修正法律条文,但宪法存在及判断的准则不会随着法条更改而改变。
其次,道德伦理准则是所有道德伦理的基石,不能因部分问题就修改准则。若准则改变,意味着所有道德伦理体系都会改变,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我们认为准则的确立是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不能随便因部分科技发展就判断是否改变准则。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道德伦理准则并不等于规范,因为准则是衡量规范是否正确的根本原则,它不可以改,而规范是在具体情景下约束行为的准则,它可以随着时代调整。您方提出的人造子宫、AI拥有自我思考能力等案例,只是针对伦理规范的改变,我们可以对此进行调整,但伦理规范的改变并不等同于准则的改变。就像我们会不断依照现实修正法律条文,但宪法存在及判断的准则不会随着法条更改而改变。
其次,道德伦理准则是所有道德伦理的基石,不能因部分问题就修改准则。若准则改变,意味着所有道德伦理体系都会改变,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我们认为准则的确立是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不能随便因部分科技发展就判断是否改变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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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区分了道德伦理准则与规范,指出准则是根本原则不可改变,规范是具体情景下的行为约束可以调整,并以法律条文与宪法的关系为例进行类比。其次,强调道德伦理准则是所有道德伦理的基石,若改变会导致整个道德伦理体系改变,且准则的确立过程漫长复杂,不应因部分科技发展而轻易改变。
(注:根据提供的原始文本内容,主要包含赛前试音及主席开场流程,未涉及辩题相关的实质性发言内容。经处理后,保留有效开场信息如下)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辩手、各位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我是本场比赛的主席。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尊敬的各位辩手以及各位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到。请大家调试自己的设备,比赛马上开始。
(注:根据提供的原始文本内容,主要包含赛前试音及主席开场流程,未涉及辩题相关的实质性发言内容。经处理后,保留有效开场信息如下)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辩手、各位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我是本场比赛的主席。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尊敬的各位辩手以及各位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到。请大家调试自己的设备,比赛马上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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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辩手以及各位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我是本场比赛的主席,我们的比赛马上开始,请大家调试自己的设备。
首先有请正方辩手依次进行试音。 主席好,正方一辩可以听到吗? 可以听到。 二辩声音可以听到吗? 可以听到。 声音可以听到,好的可以听到。 正方四辩可以听清吗? 好的,可以听到。
下面请反方4位辩手进行试音。 反方一辩,我的声音可以听清吗? 好的,可以听清。 反方二辩,声音清晰吗? 清晰。 反方三辩麦克风测试。 我是一。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辩手以及各位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我是本场比赛的主席,我们的比赛马上开始,请大家调试自己的设备。
首先有请正方辩手依次进行试音。 主席好,正方一辩可以听到吗? 可以听到。 二辩声音可以听到吗? 可以听到。 声音可以听到,好的可以听到。 正方四辩可以听清吗? 好的,可以听到。
下面请反方4位辩手进行试音。 反方一辩,我的声音可以听清吗? 好的,可以听清。 反方二辩,声音清晰吗? 清晰。 反方三辩麦克风测试。 我是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辩手以及各位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我是本场比赛的主席。我们的比赛马上开始,请大家调试自己的设备。
首先有请正方辩手依次进行试音。
好的,可以听到,下面有请反方辩手依次进行试音。
好的可以听到。下面有请评委老师依次进行试音,首先有请蒋涛老师进行试音,接下来请刘乾笑老师进行试音,下面有请吴意静老师进行试音。
好的可以听到。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辩手以及各位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我是本场比赛的主席。我们的比赛马上开始,请大家调试自己的设备。
首先有请正方辩手依次进行试音。
好的,可以听到,下面有请反方辩手依次进行试音。
好的可以听到。下面有请评委老师依次进行试音,首先有请蒋涛老师进行试音,接下来请刘乾笑老师进行试音,下面有请吴意静老师进行试音。
好的可以听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