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欢迎您点击下方按钮,前往查看。
对方辩友,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多个部门盘根错节的复杂案件。在你看来,我们应该仅靠监察机关一家得罪人,四面触及,还是应该积极主动团结相关部门,协调公安、审计等各方力量,争取党委的支持,形成协同作战的合力?
您方认为哪种方式能更有效地突破案件,并查清案件事实呢?
对方辩友,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多个部门盘根错节的复杂案件。在你看来,我们应该仅靠监察机关一家得罪人,四面触及,还是应该积极主动团结相关部门,协调公安、审计等各方力量,争取党委的支持,形成协同作战的合力?
您方认为哪种方式能更有效地突破案件,并查清案件事实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有请方一辩。在查办324案件时,面对县公安局上至局长下至普通民警的系统性腐败和他人说情打招呼,您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当时更需要的是敢于得罪人的铮铮铁骨,还是左右逢源、善于周旋的柔软身段?
我发现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类似于熟人社会的一些难题。关于破解熟人社会的监督难题,关键在于将个人层面的得罪升华为对规则和集体的守护,善于团结人正是破解这个局面的钥匙之一。
其一,建议组织权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使监督行为体现组织意志而非个人恩怨,有效缓冲个人的人情压力。
其二,恪守规则程序,一切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用"根据某条规定"的客观表述替代个人化冲突,让制度成为主角。
其三,团结大多数,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挽救干部于未然,从而孤立极少数必须查处者,使执纪问责成为重心所向。最终通过智慧与策略,将孤独的得罪转化为体系化的监督合力,在维护政治生态的同时,从根本上化解人情困境。
有请方一辩。在查办324案件时,面对县公安局上至局长下至普通民警的系统性腐败和他人说情打招呼,您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当时更需要的是敢于得罪人的铮铮铁骨,还是左右逢源、善于周旋的柔软身段?
我发现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类似于熟人社会的一些难题。关于破解熟人社会的监督难题,关键在于将个人层面的得罪升华为对规则和集体的守护,善于团结人正是破解这个局面的钥匙之一。
其一,建议组织权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使监督行为体现组织意志而非个人恩怨,有效缓冲个人的人情压力。
其二,恪守规则程序,一切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用"根据某条规定"的客观表述替代个人化冲突,让制度成为主角。
其三,团结大多数,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挽救干部于未然,从而孤立极少数必须查处者,使执纪问责成为重心所向。最终通过智慧与策略,将孤独的得罪转化为体系化的监督合力,在维护政治生态的同时,从根本上化解人情困境。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手请开始,有请正方一辩,请问对方辩友。善于团结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毛泽东在谈政治的定义时也指出,所谓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纪检监察机关有着天然的政治属性,作为政治机关的干部,我们的最终目标到底是要团结更多力量,还是得罪更多人?
感谢对方辩友。您引用的党的统一战线是非常好的法宝。但是统一战线的核心是又联合又斗争。团结是目的,但斗争是手段,没有坚决的斗争,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团结。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内的斗争工作,其职责要求我们必须直面矛盾,敢于斗争,敢于得罪人,这正是维护了党的肌体健康,实现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党的团结统一。所以从统一战线的哲学来看,敢于斗争、敢于得罪人是善于团结的基石。
对方辩友,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是不是应该得罪腐败分子才赢得群众的信任,他们才更愿意向我们提供线索和信心呢?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得罪人是最重要的。
辩手请开始,有请正方一辩,请问对方辩友。善于团结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毛泽东在谈政治的定义时也指出,所谓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纪检监察机关有着天然的政治属性,作为政治机关的干部,我们的最终目标到底是要团结更多力量,还是得罪更多人?
感谢对方辩友。您引用的党的统一战线是非常好的法宝。但是统一战线的核心是又联合又斗争。团结是目的,但斗争是手段,没有坚决的斗争,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团结。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内的斗争工作,其职责要求我们必须直面矛盾,敢于斗争,敢于得罪人,这正是维护了党的肌体健康,实现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党的团结统一。所以从统一战线的哲学来看,敢于斗争、敢于得罪人是善于团结的基石。
对方辩友,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是不是应该得罪腐败分子才赢得群众的信任,他们才更愿意向我们提供线索和信心呢?所以我方坚定地认为,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得罪人是最重要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非常感谢对方辩友。对方辩友刚刚赞成了我们的论点,他们同样认为动用真实手段、团结是目标。那么我们双方的核心分歧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是止于破除的瞬间,还是着眼于建立的长远。
对方辩友推崇敢于得罪人的锋芒,这我理解,但破除终究只是手段,凝聚人心、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才是我们事业的终极目标。基于此,我方坚定认为善于团结人是履行这一政治责任的必然选择。
第一,从工作格局看,善于团结人能凝聚最广泛的监督合力。反腐败绝非一家之责,若只是得罪人、四处树敌,其结果可能是线索断了、沟通堵了、工作僵了,陷入单打独斗的困境。而善于团结人则能凝聚共识,构建起齐抓共管的统一战线,这才是克敌制胜的根本保障。
第二,从事业发展看,善于团结人能实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使命。纪检监察事业不仅是为了查处个别分子,更是为了引领广大干部和群众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在坚守原则的基础上,善于团结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宗旨的最高体现。因此,善于团结人超越了简单的执纪执法,更是涵养政治生态、凝聚人心的关键,也决定了我们事业最终能达到的高度。
谢谢主席,非常感谢对方辩友。对方辩友刚刚赞成了我们的论点,他们同样认为动用真实手段、团结是目标。那么我们双方的核心分歧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是止于破除的瞬间,还是着眼于建立的长远。
对方辩友推崇敢于得罪人的锋芒,这我理解,但破除终究只是手段,凝聚人心、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才是我们事业的终极目标。基于此,我方坚定认为善于团结人是履行这一政治责任的必然选择。
第一,从工作格局看,善于团结人能凝聚最广泛的监督合力。反腐败绝非一家之责,若只是得罪人、四处树敌,其结果可能是线索断了、沟通堵了、工作僵了,陷入单打独斗的困境。而善于团结人则能凝聚共识,构建起齐抓共管的统一战线,这才是克敌制胜的根本保障。
第二,从事业发展看,善于团结人能实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使命。纪检监察事业不仅是为了查处个别分子,更是为了引领广大干部和群众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在坚守原则的基础上,善于团结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宗旨的最高体现。因此,善于团结人超越了简单的执纪执法,更是涵养政治生态、凝聚人心的关键,也决定了我们事业最终能达到的高度。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4亿人民。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宪法权威、清除腐败毒瘤、纠正不正之风的反腐宪兵。敢于斗争、敢于得罪人是本色,而善于团结则是要尽可能争取的外部力量。我们必须在敢于得罪和善于团结之间做出清晰的价值排序。我方认为,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敢于得罪人更重要,理由有二:
第一,从职责使命看,敢于得罪人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担当。无论是党章还是宪法,都明确了纪委监委是党和国家的专责监督机关。知责于心、担责于身、敢于斗争、敢于亮剑,是我们的使命担当和鲜明特质。古语有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这里的“公”与“廉”,在当下体现的正是秉公执纪、不怕得罪人的担当。只有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剑高悬,形成压倒性震慑,才能赢得团结一切力量的资本。若因怕伤和气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侧重追求团结而放弃原则,纪检监察工作就会舍本逐末,丧失存在的意义。
第二,从现实斗争看,敢于得罪人是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的必要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对手往往狡猾而强大。山西省纪委查处原副省长杜善学案时,曾收到装有子弹的恐吓信;辽宁彻查系列腐败案时,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是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坚硬壁垒。试问,若无得罪千百人之决心,何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我们对违纪违法行为动真碰硬、零容忍,正是对党和人民最大的负责。若对“一把手”的问题不敢管,怕得罪领导影响前途,就会导致权力滥用、上梁不正下梁歪,破坏一方政治生态;若对群众身边的腐败不敢查,怕得罪人被穿小鞋,就会让群众的急难愁盼落空,寒了百姓的心。唯有敢于对违法者亮剑,才能对得起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从而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我方强调,得罪人是履职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团结人是工作的重要方法。当二者冲突时,必须以亮剑得罪为先,此乃职责所在。同时,团结必须基于原则,敢抓敢管才能赢得尊重,无原则的妥协终将损害根本。我方坚定认为,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敢于得罪人”更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4亿人民。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宪法权威、清除腐败毒瘤、纠正不正之风的反腐宪兵。敢于斗争、敢于得罪人是本色,而善于团结则是要尽可能争取的外部力量。我们必须在敢于得罪和善于团结之间做出清晰的价值排序。我方认为,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敢于得罪人更重要,理由有二:
第一,从职责使命看,敢于得罪人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担当。无论是党章还是宪法,都明确了纪委监委是党和国家的专责监督机关。知责于心、担责于身、敢于斗争、敢于亮剑,是我们的使命担当和鲜明特质。古语有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这里的“公”与“廉”,在当下体现的正是秉公执纪、不怕得罪人的担当。只有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剑高悬,形成压倒性震慑,才能赢得团结一切力量的资本。若因怕伤和气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侧重追求团结而放弃原则,纪检监察工作就会舍本逐末,丧失存在的意义。
第二,从现实斗争看,敢于得罪人是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的必要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对手往往狡猾而强大。山西省纪委查处原副省长杜善学案时,曾收到装有子弹的恐吓信;辽宁彻查系列腐败案时,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是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坚硬壁垒。试问,若无得罪千百人之决心,何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我们对违纪违法行为动真碰硬、零容忍,正是对党和人民最大的负责。若对“一把手”的问题不敢管,怕得罪领导影响前途,就会导致权力滥用、上梁不正下梁歪,破坏一方政治生态;若对群众身边的腐败不敢查,怕得罪人被穿小鞋,就会让群众的急难愁盼落空,寒了百姓的心。唯有敢于对违法者亮剑,才能对得起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从而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我方强调,得罪人是履职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团结人是工作的重要方法。当二者冲突时,必须以亮剑得罪为先,此乃职责所在。同时,团结必须基于原则,敢抓敢管才能赢得尊重,无原则的妥协终将损害根本。我方坚定认为,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敢于得罪人”更重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何者更重要的判断标准在于:何者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职责所在、是完成使命任务的必要前提和核心保障,当二者冲突时何者应优先考量。
谢谢主席,大家好。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得罪少数人与团结绝大多数,都是职责所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明确了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的目标任务,促进反腐败协调工作更加协同高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在于认识到生态治理的系统工程,仅靠执纪的刚性手段已难以应对系统性腐败治理的复杂需求。我方认为,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相较于敢于得罪人的专项震慑,善于团结人更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理由有两点。
第一,善于团结人能积聚监督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反腐败从来不是纪委、监委的一家独责,而是需要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群众监督等力量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永州市纪委、监委与巡察、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问题会商、联动督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监督管理同向发力。其中,整治以来,全市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线索912条,处理处分963人,清退、追缴违规资金2542.5万元。这种打破层级壁垒、贯通监督资源的模式表明,多方力量在协同作战中织线成网,方能及时锁定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在新型腐败与传统腐败交织的当下,腐败形式和手段复杂多变,唯有多主体合作共治才能阻断腐败蔓延,守护政治生态。
第二,善于团结人能凝聚最大共识,刚柔并济彰显纪检监察担当与温度。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从来不是打倒多少人,而是团结多少人。得罪只是手段,团结才是目标。让更多干部群众凝聚在党中央周围,自觉成为党纪国法的拥护者、践行者,才是取胜之道。对实干担当者,要以容错纠错为其撑腰,消除后顾之忧,鼓励敢闯敢为,为事业储备生力军;对犯错受处分者,要用同志式教育唤醒初心,引导其改过自新,助其从有错回归有为;对广大群众,要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回应期盼,让其从旁观者变为反腐败的坚实后盾。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将纪律的刚性与教育的柔性相结合,让更多人自觉拥护党纪国法,团结绝大多数、依靠绝大多数民众,我们才能拥有万众一心、势如破竹的力量。
综上,纪检监察工作绝非打造对手的竞技场,而是守护森林的生态工程。我方坚定认为,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善于团结人更重要。
谢谢主席,大家好。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得罪少数人与团结绝大多数,都是职责所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明确了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的目标任务,促进反腐败协调工作更加协同高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在于认识到生态治理的系统工程,仅靠执纪的刚性手段已难以应对系统性腐败治理的复杂需求。我方认为,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相较于敢于得罪人的专项震慑,善于团结人更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理由有两点。
第一,善于团结人能积聚监督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反腐败从来不是纪委、监委的一家独责,而是需要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群众监督等力量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永州市纪委、监委与巡察、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问题会商、联动督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监督管理同向发力。其中,整治以来,全市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线索912条,处理处分963人,清退、追缴违规资金2542.5万元。这种打破层级壁垒、贯通监督资源的模式表明,多方力量在协同作战中织线成网,方能及时锁定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在新型腐败与传统腐败交织的当下,腐败形式和手段复杂多变,唯有多主体合作共治才能阻断腐败蔓延,守护政治生态。
第二,善于团结人能凝聚最大共识,刚柔并济彰显纪检监察担当与温度。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从来不是打倒多少人,而是团结多少人。得罪只是手段,团结才是目标。让更多干部群众凝聚在党中央周围,自觉成为党纪国法的拥护者、践行者,才是取胜之道。对实干担当者,要以容错纠错为其撑腰,消除后顾之忧,鼓励敢闯敢为,为事业储备生力军;对犯错受处分者,要用同志式教育唤醒初心,引导其改过自新,助其从有错回归有为;对广大群众,要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回应期盼,让其从旁观者变为反腐败的坚实后盾。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将纪律的刚性与教育的柔性相结合,让更多人自觉拥护党纪国法,团结绝大多数、依靠绝大多数民众,我们才能拥有万众一心、势如破竹的力量。
综上,纪检监察工作绝非打造对手的竞技场,而是守护森林的生态工程。我方坚定认为,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善于团结人更重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核心要求,即能否更有效应对系统性腐败治理的复杂需求,构建齐抓共管的反腐败格局并凝聚最大共识
(转向反方)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你认为腐败分子更害怕的是善于团结的干部,还是更害怕敢于得罪人的干部呢?
总书记强调法治刚性的威慑,但何种威慑最持久、最有效?是让恐惧产生的震慑,还是让心底认同形成的不敢、不想、不能的全面震慑?
敢于得罪人或许能带来暂时的恐惧,而善于团结人却是在构建长期的治理生态。通过团结教育大多数,我们能够:第一,瓦解腐败分子的生存基础,让他们无处藏身,这种孤立本身就是最强大的震慑;第二,树立正确导向,让更多干部看到组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从而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向组织靠拢。
正如兵法所云"攻心为上",善于团结正是在做攻心工作。它能从根源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这种震慑才是最深刻、最持久的。
(转向反方)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你认为腐败分子更害怕的是善于团结的干部,还是更害怕敢于得罪人的干部呢?
总书记强调法治刚性的威慑,但何种威慑最持久、最有效?是让恐惧产生的震慑,还是让心底认同形成的不敢、不想、不能的全面震慑?
敢于得罪人或许能带来暂时的恐惧,而善于团结人却是在构建长期的治理生态。通过团结教育大多数,我们能够:第一,瓦解腐败分子的生存基础,让他们无处藏身,这种孤立本身就是最强大的震慑;第二,树立正确导向,让更多干部看到组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从而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向组织靠拢。
正如兵法所云"攻心为上",善于团结正是在做攻心工作。它能从根源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这种震慑才是最深刻、最持久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因文本为正方二辩质询环节的单方陈述,未包含反方回应,故对话流程以正方立论式质询为主线)
项目的主要职责指向监督对象和腐败问题,我方所说的"敢于得罪人"主要针对这一范畴。而在与业务单位的干部系统内部及政法等外在部门的协作中,这是一种工作机制,其成效取决于工作机制的成熟与否。
这种合作与协作的合理基础,正是各方共同敢于向腐败开刀的"得罪人"共识,而非表面和谐的人际关系。我们是因使命而团结,而非因团结而使命。真正的合力建立在协同配合之上,纪检监察干部与机关必须做到敢于得罪人、处分人、查处腐败分子。
您方对"得罪人"的理解存在差异...
项目的主要职责指向监督对象和腐败问题,我方所说的"敢于得罪人"主要针对这一范畴。而在与业务单位的干部系统内部及政法等外在部门的协作中,这是一种工作机制,其成效取决于工作机制的成熟与否。
这种合作与协作的合理基础,正是各方共同敢于向腐败开刀的"得罪人"共识,而非表面和谐的人际关系。我们是因使命而团结,而非因团结而使命。真正的合力建立在协同配合之上,纪检监察干部与机关必须做到敢于得罪人、处分人、查处腐败分子。
您方对"得罪人"的理解存在差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由于仅提供了反方二辩的质询内容,缺少正方的回应,因此流程图基于现有信息进行单边呈现,实际完整对话需补充正方发言)
逻辑规则应用:
由辩论环节双方交替发言,各计时4分钟,由正方二辩先开始。我们来聚焦正本清源,聚焦本职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惩恶扬善的战斗队,还是广结善缘的联谊会?您方在混淆我方论点,您觉得我们的团结是交朋友吗?是开联谊会吗?当然不是。如果您承认我们是战斗队,那么战斗队的天职是不是冲锋陷阵、敢于亮剑、勇于开火?这难道不会得罪人吗?请问对方辩友,进行侦查工作想要精准发现问题,若不依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支持与信任,如何开展完成?各位辩友都是纪检监察系统的同志,请问你们在现实工作中是否有得罪人的情况?
对方辩友敢于得罪应得罪之人,勇气可嘉,但得罪人之后是否会导致人心惶惶?这种后果您方是否需要承担?对方辩友,请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纪检监察干部就是党旗下的忠诚卫士、特殊的“得罪派”。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一个纪委书记不敢得罪腐败的领导,后果是什么?
请不要歪曲我方意思。我方一直承认敢于得罪人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素质,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何者更重要——我方认为善于团结更重要。如果一个干部只敢斗争、作风强硬,令人推诿回避,导致大家敬而远之、不敢反映问题,最终把自己变成“聋子”“瞎子”,又该如何发现问题?工作的确要讲方式方法,但前提是必须有敢于斗争、敢于碰硬的决心,否则再好的艺术和技术都是花拳绣腿,甚至可能沦为妥协退让的借口。对方辩友,方法与原则妥协是一回事吗?善于团结难道不正是更高明的工作方法吗?让人感到信任和安全的干部,更容易搭建沟通桥梁、获得真实深入的线索,这是否能让监督更精准,让你明确应该“得罪谁”?
对方辩友一直追问“要得罪谁、团结谁”,那我想请问:我们团结的对象究竟是谁?是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少数腐败分子?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我们当然要团结广大兄弟单位和人民群众,才能让监督力量长出“千里眼”和“顺风耳”,推动精准执纪执法。对方辩友,您方一直在混淆斗争与蛮干。真正的斗争讲究策略,善于团结恰恰是更高明的斗争法宝。团结大多数、打击极少数,难道不正是我们党斗争的一贯方针吗?
对方这个问题其实恰恰阐述了我方观点。纪检监察干部因坚守原则而直接得罪少数人,这恰恰证明我们背后有组织的支持和人民的拥护,这才是最强大的靠山。对方辩友一直强调团结,请问如果你们团结了腐败分子,是否意味着得罪了14亿人民?二者能同时团结吗?当然不能。对方辩友的假设是对团结的最大误解。我们的团结始终建立在法治框架之上,第一步是敢于用原则得罪人,之后的团结则是在坚守原则底线的基础上,开展教育、挽救和转化工作。对方刚刚也承认了,对吧?斗争是团结的前提,而斗争不仅是手段,更是前提和目的所在。
对方辩友,您刚刚提到“斗争是团结的前提”,但在质询环节又说我方认为“斗争是手段,团结是目的”,这该如何解释?刚刚对方一辩称“斗争是前提”,请正方一辩回忆:在回答反方三辩时,是否说过这句话?作为一辩,我想回复:团结与斗争中,斗争确实是手段。若不经历斗争过程,就无法实现最终的团结。在当前反腐败形势依旧严峻的情况下,衡量二者重要性,更应侧重敢于斗争。对方辩友为何不敢回答?难道不敢“得罪”我吗?那我再问:我们的工作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请问“治病救人”的核心是“病”还是“人”?
对方辩友可能没有认真听我方回答,我们刚刚已经回应过,在此不做赘述。我想请问:敢于得罪人与善于团结人,何者是前提,何者是延伸?对方辩友,您的问题恰好证明了我方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积累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构建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这个格局您是否了解?针对对方二辩的问题:治病救人确实是目的,但对犯错误的干部,是不闻不问、包庇纵容算救人,还是果断查处、促其悬崖勒马算救人?
对方辩友,你们的工作重点难道是“树敌”吗?敌人难道越多越好?用医生治病的比喻来说:如果医生没有铲除毒瘤的决心,病人如何康复?对方辩友,您一直强调团结,请问团结的对象是谁?是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少数腐败分子?当然是广大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这不正是团结吗?但若没有严惩腐败,又如何团结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更希望看到海晏河清的社会,而非无原则的“和气”。
我们从未否认需要得罪人,斗争与团结是辩证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这正是我方强调的构建全面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格局,您方是否清楚?我方重申:得罪人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必然要求,当团结与斗争冲突时,必须以亮剑得罪为先,这是职责所在。请问对方辩友:只有具备敢于得罪人的勇气,善于团结人的艺术才能用在正道;反之,艺术越高明,危害越大,你们是否认同?
“团结人”在你们口中为何成了贬义词?善于团结人是落实党的方针、完成工作闭环的必备素质。若过度强调“敢于得罪”,可能挫伤有担当、敢探索却偶有失误的干部,导致“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思想。请问你们如何区分不同情况?“利剑巡九州,安敢容浊流”。感谢双方的精彩自由辩论。
由辩论环节双方交替发言,各计时4分钟,由正方二辩先开始。我们来聚焦正本清源,聚焦本职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惩恶扬善的战斗队,还是广结善缘的联谊会?您方在混淆我方论点,您觉得我们的团结是交朋友吗?是开联谊会吗?当然不是。如果您承认我们是战斗队,那么战斗队的天职是不是冲锋陷阵、敢于亮剑、勇于开火?这难道不会得罪人吗?请问对方辩友,进行侦查工作想要精准发现问题,若不依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支持与信任,如何开展完成?各位辩友都是纪检监察系统的同志,请问你们在现实工作中是否有得罪人的情况?
对方辩友敢于得罪应得罪之人,勇气可嘉,但得罪人之后是否会导致人心惶惶?这种后果您方是否需要承担?对方辩友,请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纪检监察干部就是党旗下的忠诚卫士、特殊的“得罪派”。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一个纪委书记不敢得罪腐败的领导,后果是什么?
请不要歪曲我方意思。我方一直承认敢于得罪人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素质,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何者更重要——我方认为善于团结更重要。如果一个干部只敢斗争、作风强硬,令人推诿回避,导致大家敬而远之、不敢反映问题,最终把自己变成“聋子”“瞎子”,又该如何发现问题?工作的确要讲方式方法,但前提是必须有敢于斗争、敢于碰硬的决心,否则再好的艺术和技术都是花拳绣腿,甚至可能沦为妥协退让的借口。对方辩友,方法与原则妥协是一回事吗?善于团结难道不正是更高明的工作方法吗?让人感到信任和安全的干部,更容易搭建沟通桥梁、获得真实深入的线索,这是否能让监督更精准,让你明确应该“得罪谁”?
对方辩友一直追问“要得罪谁、团结谁”,那我想请问:我们团结的对象究竟是谁?是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少数腐败分子?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我们当然要团结广大兄弟单位和人民群众,才能让监督力量长出“千里眼”和“顺风耳”,推动精准执纪执法。对方辩友,您方一直在混淆斗争与蛮干。真正的斗争讲究策略,善于团结恰恰是更高明的斗争法宝。团结大多数、打击极少数,难道不正是我们党斗争的一贯方针吗?
对方这个问题其实恰恰阐述了我方观点。纪检监察干部因坚守原则而直接得罪少数人,这恰恰证明我们背后有组织的支持和人民的拥护,这才是最强大的靠山。对方辩友一直强调团结,请问如果你们团结了腐败分子,是否意味着得罪了14亿人民?二者能同时团结吗?当然不能。对方辩友的假设是对团结的最大误解。我们的团结始终建立在法治框架之上,第一步是敢于用原则得罪人,之后的团结则是在坚守原则底线的基础上,开展教育、挽救和转化工作。对方刚刚也承认了,对吧?斗争是团结的前提,而斗争不仅是手段,更是前提和目的所在。
对方辩友,您刚刚提到“斗争是团结的前提”,但在质询环节又说我方认为“斗争是手段,团结是目的”,这该如何解释?刚刚对方一辩称“斗争是前提”,请正方一辩回忆:在回答反方三辩时,是否说过这句话?作为一辩,我想回复:团结与斗争中,斗争确实是手段。若不经历斗争过程,就无法实现最终的团结。在当前反腐败形势依旧严峻的情况下,衡量二者重要性,更应侧重敢于斗争。对方辩友为何不敢回答?难道不敢“得罪”我吗?那我再问:我们的工作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请问“治病救人”的核心是“病”还是“人”?
对方辩友可能没有认真听我方回答,我们刚刚已经回应过,在此不做赘述。我想请问:敢于得罪人与善于团结人,何者是前提,何者是延伸?对方辩友,您的问题恰好证明了我方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积累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构建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这个格局您是否了解?针对对方二辩的问题:治病救人确实是目的,但对犯错误的干部,是不闻不问、包庇纵容算救人,还是果断查处、促其悬崖勒马算救人?
对方辩友,你们的工作重点难道是“树敌”吗?敌人难道越多越好?用医生治病的比喻来说:如果医生没有铲除毒瘤的决心,病人如何康复?对方辩友,您一直强调团结,请问团结的对象是谁?是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少数腐败分子?当然是广大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这不正是团结吗?但若没有严惩腐败,又如何团结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更希望看到海晏河清的社会,而非无原则的“和气”。
我们从未否认需要得罪人,斗争与团结是辩证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这正是我方强调的构建全面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格局,您方是否清楚?我方重申:得罪人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必然要求,当团结与斗争冲突时,必须以亮剑得罪为先,这是职责所在。请问对方辩友:只有具备敢于得罪人的勇气,善于团结人的艺术才能用在正道;反之,艺术越高明,危害越大,你们是否认同?
“团结人”在你们口中为何成了贬义词?善于团结人是落实党的方针、完成工作闭环的必备素质。若过度强调“敢于得罪”,可能挫伤有担当、敢探索却偶有失误的干部,导致“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思想。请问你们如何区分不同情况?“利剑巡九州,安敢容浊流”。感谢双方的精彩自由辩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很高兴今天能和大家一起探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更重要的能力。我方始终认为,善于团结人比敢于得罪人更具战略意义。我方再次强调一个根本性的前提,我方从未否认敢于得罪人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能力和要求,但必备不等于最重要,我们今天比较的是在履职尽责、实现最终目标的过程中,哪一种品质更能发挥决定性、根本性、可持续性的作用?
企业监察工作的最终目标,绝非简单的得罪多少人,查处多少案,而是净化政治生态,防止腐败发生,保障事业有序发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仅靠单打独斗的"敢"是远远不够的,更是需要汇聚动力的"善"。
对方辩友今天反复强调敢于得罪人的勇气和震慑力,但我们不得不指出论述中的严重不足。第一,过度聚焦于"破",而忽视了"立"。查处问题、清除毒瘤是必要的,但如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如何建立一套让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这远非得罪人所能完成的,它恰恰需要团结艺术,凝聚改革共识,推动制度建设。
第二,将团结等同于无原则地搞好人主义。这是我方坚决反对的。善于团结人绝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有立场、有智慧、有方法的政治能力。它是在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的前提下,通过有效沟通、教育和引导,将大多数干部团结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是一种更高级、更复杂的斗争。
回到我方观点,从实践上看,善于团结人是协同作战、深化标本兼治的根本途径。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团结审计、司法、财政等部门力量,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衡阳县纪委、监委通过纪巡审联动机制,统筹三方力量,2024年年度监督发现问题数同比增长47%,这种团结协作产生的倍增效应,是简单强调敢于得罪人无法实现的。
从长远看,善于团结人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坚实保障。它以教育、挽救为主,通过凝聚共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坚守纪律刚性,又展现组织温度,于刚性执纪中注入柔性关怀,破除监督壁垒,共聚反腐合力,挽救干部政治生命,彰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使命担当。
各位评委,今天我们探讨的不仅是能力之争,更是理念之辩。纪检监察工作既要有铁肩担道义的铁骨,更需润物细无声的团结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独木难成林,独弦不成音。反腐败不是一个人的斗争,而是一场需要发动各方力量的人民战争。聚涓滴之力,成江海之盛。让我们以团结为舟,以智慧为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航程中激浊扬清,共同守护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我方很高兴今天能和大家一起探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更重要的能力。我方始终认为,善于团结人比敢于得罪人更具战略意义。我方再次强调一个根本性的前提,我方从未否认敢于得罪人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能力和要求,但必备不等于最重要,我们今天比较的是在履职尽责、实现最终目标的过程中,哪一种品质更能发挥决定性、根本性、可持续性的作用?
企业监察工作的最终目标,绝非简单的得罪多少人,查处多少案,而是净化政治生态,防止腐败发生,保障事业有序发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仅靠单打独斗的"敢"是远远不够的,更是需要汇聚动力的"善"。
对方辩友今天反复强调敢于得罪人的勇气和震慑力,但我们不得不指出论述中的严重不足。第一,过度聚焦于"破",而忽视了"立"。查处问题、清除毒瘤是必要的,但如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如何建立一套让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这远非得罪人所能完成的,它恰恰需要团结艺术,凝聚改革共识,推动制度建设。
第二,将团结等同于无原则地搞好人主义。这是我方坚决反对的。善于团结人绝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有立场、有智慧、有方法的政治能力。它是在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的前提下,通过有效沟通、教育和引导,将大多数干部团结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是一种更高级、更复杂的斗争。
回到我方观点,从实践上看,善于团结人是协同作战、深化标本兼治的根本途径。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团结审计、司法、财政等部门力量,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衡阳县纪委、监委通过纪巡审联动机制,统筹三方力量,2024年年度监督发现问题数同比增长47%,这种团结协作产生的倍增效应,是简单强调敢于得罪人无法实现的。
从长远看,善于团结人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坚实保障。它以教育、挽救为主,通过凝聚共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坚守纪律刚性,又展现组织温度,于刚性执纪中注入柔性关怀,破除监督壁垒,共聚反腐合力,挽救干部政治生命,彰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使命担当。
各位评委,今天我们探讨的不仅是能力之争,更是理念之辩。纪检监察工作既要有铁肩担道义的铁骨,更需润物细无声的团结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独木难成林,独弦不成音。反腐败不是一个人的斗争,而是一场需要发动各方力量的人民战争。聚涓滴之力,成江海之盛。让我们以团结为舟,以智慧为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航程中激浊扬清,共同守护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请对方辩友注意,我方从未承认团结是目的、斗争是手段。对方辩友的论述始终围绕理想状态展开,将团结视为基础和更好的工作方法,但必须指出,这忽略了纪检监察工作最大的现实——其面对的不是风平浪静的日常事务,而是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其维护的不是一方和谐的小圈子,而是铁一般的纪律和规矩。
第一,从价值排序来看,敢得罪人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工作成败。我方从不否认团结的重要性,但关键在于,当敢于得罪人与善于团结人在特定情境下发生冲突时,何者应被置于优先地位?面对违规分子歪风邪气,是选择得罪还是选择团结,答案不言自明。敢是1,团结是0,没有敢于得罪人这个1,再多善于团结的技巧都等于0,甚至可能走向反面——如果团结起来对抗组织、掩盖问题,就成了圈子文化。
从现实挑战看,得罪人是最大的考验,需要最大的勇气。对方辩友主张的善于团结人就能更好推进工作的途径,在理论上虽美好,但在反腐败斗争一线却常常显得脆弱。现实中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说情风、关系网、威胁恐吓乃至利益诱惑,才是真正的拦路虎。在这种压力下,善于团结人的技巧可能失灵,甚至会成为被突破的薄弱环节。而真正抵御这一切的,正是那种"不得罪成千上百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4亿人民"的敢于得罪人的精神,这是我们攻坚克难的强大武器。
请对方辩友注意,我方从未承认团结是目的、斗争是手段。对方辩友的论述始终围绕理想状态展开,将团结视为基础和更好的工作方法,但必须指出,这忽略了纪检监察工作最大的现实——其面对的不是风平浪静的日常事务,而是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其维护的不是一方和谐的小圈子,而是铁一般的纪律和规矩。
第一,从价值排序来看,敢得罪人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工作成败。我方从不否认团结的重要性,但关键在于,当敢于得罪人与善于团结人在特定情境下发生冲突时,何者应被置于优先地位?面对违规分子歪风邪气,是选择得罪还是选择团结,答案不言自明。敢是1,团结是0,没有敢于得罪人这个1,再多善于团结的技巧都等于0,甚至可能走向反面——如果团结起来对抗组织、掩盖问题,就成了圈子文化。
从现实挑战看,得罪人是最大的考验,需要最大的勇气。对方辩友主张的善于团结人就能更好推进工作的途径,在理论上虽美好,但在反腐败斗争一线却常常显得脆弱。现实中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说情风、关系网、威胁恐吓乃至利益诱惑,才是真正的拦路虎。在这种压力下,善于团结人的技巧可能失灵,甚至会成为被突破的薄弱环节。而真正抵御这一切的,正是那种"不得罪成千上百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4亿人民"的敢于得罪人的精神,这是我们攻坚克难的强大武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