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开都没有好开始。好的,这方辩有什么用?你们刚开始的观点真是让我觉得怪怪的。首先第一点,我想请问你方,在你方提出的利益中,你方对于利益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样的。
好,你暂停一下。我方利益的定义出自于您方对利益的定义。您方如果认为利益除了可能性的需求以外,还包含一些精神上的满足,那么我方的定义就是从你这个地方延展开来的。
对呀,那按照你方文件中提到的情感需求、精神上的反馈,它也是一种利益,对吧?那你方认为这不算利益,只是其中一份观点,但你没有把这个写出来,就是不愿意告诉我。哎呀,这个人的出发点嘛,你看那些牺牲的人,但是我想说的是,他们牺牲是为了什么?他们牺牲是为了更多群体的利益,而本质上是牺牲了一部分小的利益换取大的利益。对于这点,你方是怎么看的?就是这点,你方为什么会按照这个逻辑来?我现在举的这个例子。
我其实刚才就回答了,这一个所谓的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成就他人的利益,它本质上是一种从社会角度去判断的。有的时候作为当事人,你很难说从动机的角度,他明白自己会失去什么,但未必会明白能够获取某些意义。我认为这是一个我认为如果说从结果角度去看待,当然你这个集体性的一种行为,为了集体利益而失去自己的利益,这算是一种认知,它纳入到一种利益的某一个范畴之内,我不反对。
但是我想说的是,对于某些人,他们没有一种很清楚的认知,就像一些我想从很原始的角度去回答这个问题。就是说一个人他没有这种积极性的认识,也没有那种,就是丧失,也没有那种认为帮助别人可以为自己获取精神满足的那种意识。但是他下意识的一种本能性的认为对方需要我的帮助,然后我选择去帮助。后面虽然说我可能帮助后获得了某种精神上的满足,但在这,你方可能有点不太理解,所以其实完全不存在你方说的那种情况,你方说就没有能是存在于一种小孩子这种情况来出现,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你方混淆了概念。就是说你方认为只有无知的人,他所做的多种行为都无关利益。但是无知的人他也有自己的满足,就是满足自己的需要。那对于个体而言,对于他而言可能没有意义,那对自己而言,满足他对自己的那种虚荣心也好,还是帮助他人的成就感也好,这种他其实也获得了个体的意义。所以说你方没有把“无知的人”做出这种行为,都不是出自于利益”这个观点说清楚。
我还想补充一个观点,就是你方刚刚提到的一个极端的情况,他未必知道他这么做的结果未必是好的,这个我们非常认同,但是他一旦不做出这种行为,那么他反而会更加痛苦。比方说,我们在战争中取得了胜利,就是因为有无数人的牺牲,才使得我们的国家获得了整体的利益。所以很多人会问,他们为什么会牺牲?他们是为了国家利益吗?简直真的是这样。就是一个人没有意义,那另一个人会不会有意义?就是意义他自己不知道了,那因那个家国情嘛,他也是一种意义,我先说到这里,好,我正在回答。
其实我之所以这样去举出一种比较极端的例子,是因为这个辩题本身就很广泛。它说人的所有行为,这个人没有定义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个行为没有特意去对他做一个特定化的行为。您刚才举述的所谓的人为了家国行为,为了所谓的大义牺牲小义,他仍然可以纳入到利益的范畴之下,我不否认他可以纳入,没问题。然后,但我就是举出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一个不说是无知的人,我想指出的是,他没有一种认为情感做这个事情所完成之后的情感获取情感满足,他没有认识到这种东西存在。因为我觉得这本身作为一种没有这个动机,或者说没有这个认识的人的话,没有此方面学习的人的话,他可能不知道,但是我仍然去做。做完之后,我知道,我知道虽然说这个情绪能够给我满足,这个情感也能够纳入到功利主义者的眼里,他可以纳入到自己的范围之内,但是你方就是否定了那个人,他是一个单纯的人,他是一个完全不知道,就是他此前没有过善心,他第一次善心。因为我举出的就是一个很原始的状态,很第一次很初次的状态。那么,功利主义者通过一种结果及一种经历过的视角去判断某个人的行为,认为其包含利益,我认为这属于一种因果上的错误,也是否定了人本身最初就拥有一种为追求利益而行为的动向。我认为这也是人的一种本能,可以说人自私是一种本能,人不自私也是一种本能,因为人性本身,或者说人本身除了人性的部分,也包含超越人性的部分。就像弗洛伊德说的,人的自我有三个部分,就是自我、本我、超我。人本身的一种潜质,它就包含一种自我、本我,还包含一种超我,超越人性的一种状态。我们会去看一个小孩子,虽然说他会有私心的一面,但同时他也会有分享的一面,他也会有属于人的一种,当然也不是一定是说是人,其实动物也有,只是说我们不把动物这种不自私的状态放置在一种很高的角度去看,或者说一种评判角度去看。但我想说的是,我觉得生物,人他既包含所谓的自私的一面,也包含利他的一面,既包含利益的一面,也包含非利益的一面。我稍微再在后面再给你讲一下,因为时间到了。
我点开都没有好开始。好的,这方辩有什么用?你们刚开始的观点真是让我觉得怪怪的。首先第一点,我想请问你方,在你方提出的利益中,你方对于利益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样的。
好,你暂停一下。我方利益的定义出自于您方对利益的定义。您方如果认为利益除了可能性的需求以外,还包含一些精神上的满足,那么我方的定义就是从你这个地方延展开来的。
对呀,那按照你方文件中提到的情感需求、精神上的反馈,它也是一种利益,对吧?那你方认为这不算利益,只是其中一份观点,但你没有把这个写出来,就是不愿意告诉我。哎呀,这个人的出发点嘛,你看那些牺牲的人,但是我想说的是,他们牺牲是为了什么?他们牺牲是为了更多群体的利益,而本质上是牺牲了一部分小的利益换取大的利益。对于这点,你方是怎么看的?就是这点,你方为什么会按照这个逻辑来?我现在举的这个例子。
我其实刚才就回答了,这一个所谓的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成就他人的利益,它本质上是一种从社会角度去判断的。有的时候作为当事人,你很难说从动机的角度,他明白自己会失去什么,但未必会明白能够获取某些意义。我认为这是一个我认为如果说从结果角度去看待,当然你这个集体性的一种行为,为了集体利益而失去自己的利益,这算是一种认知,它纳入到一种利益的某一个范畴之内,我不反对。
但是我想说的是,对于某些人,他们没有一种很清楚的认知,就像一些我想从很原始的角度去回答这个问题。就是说一个人他没有这种积极性的认识,也没有那种,就是丧失,也没有那种认为帮助别人可以为自己获取精神满足的那种意识。但是他下意识的一种本能性的认为对方需要我的帮助,然后我选择去帮助。后面虽然说我可能帮助后获得了某种精神上的满足,但在这,你方可能有点不太理解,所以其实完全不存在你方说的那种情况,你方说就没有能是存在于一种小孩子这种情况来出现,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你方混淆了概念。就是说你方认为只有无知的人,他所做的多种行为都无关利益。但是无知的人他也有自己的满足,就是满足自己的需要。那对于个体而言,对于他而言可能没有意义,那对自己而言,满足他对自己的那种虚荣心也好,还是帮助他人的成就感也好,这种他其实也获得了个体的意义。所以说你方没有把“无知的人”做出这种行为,都不是出自于利益”这个观点说清楚。
我还想补充一个观点,就是你方刚刚提到的一个极端的情况,他未必知道他这么做的结果未必是好的,这个我们非常认同,但是他一旦不做出这种行为,那么他反而会更加痛苦。比方说,我们在战争中取得了胜利,就是因为有无数人的牺牲,才使得我们的国家获得了整体的利益。所以很多人会问,他们为什么会牺牲?他们是为了国家利益吗?简直真的是这样。就是一个人没有意义,那另一个人会不会有意义?就是意义他自己不知道了,那因那个家国情嘛,他也是一种意义,我先说到这里,好,我正在回答。
其实我之所以这样去举出一种比较极端的例子,是因为这个辩题本身就很广泛。它说人的所有行为,这个人没有定义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个行为没有特意去对他做一个特定化的行为。您刚才举述的所谓的人为了家国行为,为了所谓的大义牺牲小义,他仍然可以纳入到利益的范畴之下,我不否认他可以纳入,没问题。然后,但我就是举出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一个不说是无知的人,我想指出的是,他没有一种认为情感做这个事情所完成之后的情感获取情感满足,他没有认识到这种东西存在。因为我觉得这本身作为一种没有这个动机,或者说没有这个认识的人的话,没有此方面学习的人的话,他可能不知道,但是我仍然去做。做完之后,我知道,我知道虽然说这个情绪能够给我满足,这个情感也能够纳入到功利主义者的眼里,他可以纳入到自己的范围之内,但是你方就是否定了那个人,他是一个单纯的人,他是一个完全不知道,就是他此前没有过善心,他第一次善心。因为我举出的就是一个很原始的状态,很第一次很初次的状态。那么,功利主义者通过一种结果及一种经历过的视角去判断某个人的行为,认为其包含利益,我认为这属于一种因果上的错误,也是否定了人本身最初就拥有一种为追求利益而行为的动向。我认为这也是人的一种本能,可以说人自私是一种本能,人不自私也是一种本能,因为人性本身,或者说人本身除了人性的部分,也包含超越人性的部分。就像弗洛伊德说的,人的自我有三个部分,就是自我、本我、超我。人本身的一种潜质,它就包含一种自我、本我,还包含一种超我,超越人性的一种状态。我们会去看一个小孩子,虽然说他会有私心的一面,但同时他也会有分享的一面,他也会有属于人的一种,当然也不是一定是说是人,其实动物也有,只是说我们不把动物这种不自私的状态放置在一种很高的角度去看,或者说一种评判角度去看。但我想说的是,我觉得生物,人他既包含所谓的自私的一面,也包含利他的一面,既包含利益的一面,也包含非利益的一面。我稍微再在后面再给你讲一下,因为时间到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出自于“利益”。
首先,从逻辑层面来看,人的一切举动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核心生存的利益。比如,父母养育儿女、个体寻求伴侣,这些行为都是为了规避孤独、追求长远利益;没有任何一种行为是为了单纯获得更好的居住条件,而是背后存在着利益驱动的底层逻辑。
其次,我方认为社会行为的核心是情感与交换。有人可能会说志愿者付出时间精力是不求回报的,但实际上,他们获得的是帮助他人的成就感,社会也能获得更广泛的荣誉感。这种情感维系、契约精神,看似不求物质回报,实则是为了坚守价值观,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利益。如果没有利益驱动,人们的行动就会失去动力,新的诉求也无从谈起。
第三,除了明显的物质利益,很多看似没有“利可图”的行为,其本质上依然是利益的体现。比如发呆,是为了恢复精力;发放救济金等行为,是为了满足生存需求。这些行为背后都存在着隐形的意义,而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底层逻辑,它以物质条件等多种形式存在,影响着我们的每一个选择。
我方坚定认为,人的所有选择都由利益驱动。
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出自于“利益”。
首先,从逻辑层面来看,人的一切举动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核心生存的利益。比如,父母养育儿女、个体寻求伴侣,这些行为都是为了规避孤独、追求长远利益;没有任何一种行为是为了单纯获得更好的居住条件,而是背后存在着利益驱动的底层逻辑。
其次,我方认为社会行为的核心是情感与交换。有人可能会说志愿者付出时间精力是不求回报的,但实际上,他们获得的是帮助他人的成就感,社会也能获得更广泛的荣誉感。这种情感维系、契约精神,看似不求物质回报,实则是为了坚守价值观,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利益。如果没有利益驱动,人们的行动就会失去动力,新的诉求也无从谈起。
第三,除了明显的物质利益,很多看似没有“利可图”的行为,其本质上依然是利益的体现。比如发呆,是为了恢复精力;发放救济金等行为,是为了满足生存需求。这些行为背后都存在着隐形的意义,而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底层逻辑,它以物质条件等多种形式存在,影响着我们的每一个选择。
我方坚定认为,人的所有选择都由利益驱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观点是,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来自于利益。否则的话,人就变成了一群只会算账的机器人,连谈个恋爱都要先签利益分配协议了。我方有三点要论述。
第一点是情感驱动的行为是超越利益的本能。因为人是情感动物,亲情、友情、爱情这些情感纽带比单纯计算要复杂得多。比如说我们父母为了子女而付出,如果真的是要按利益来算,那得先算算投资回报率吧。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父母往往连回报是什么都懒得想,纯粹就是因为爱的深沉。再比如说,朋友在我们危难时候挺身而出,如果真是为了利益,那得看看对方有没有利用价值。但是现实中呢?他们的原则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利益是什么?
第二点是道德与信仰的力量,它是利益之外的准则。因为道德和信仰是人类行为的灵魂导师,从古至今,无数仁人志士为正义、为真理或信仰牺牲个人利益。如果真的按利益来算,那也得先算算牺牲能带来多少好处,但是他们现实中往往连好处是什么都不会去想,会从内心的道德准则出发。
第三点是...(注:原始文本中未完整呈现第三点论述,此处按原文内容保留)
我方观点是,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来自于利益。否则的话,人就变成了一群只会算账的机器人,连谈个恋爱都要先签利益分配协议了。我方有三点要论述。
第一点是情感驱动的行为是超越利益的本能。因为人是情感动物,亲情、友情、爱情这些情感纽带比单纯计算要复杂得多。比如说我们父母为了子女而付出,如果真的是要按利益来算,那得先算算投资回报率吧。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父母往往连回报是什么都懒得想,纯粹就是因为爱的深沉。再比如说,朋友在我们危难时候挺身而出,如果真是为了利益,那得看看对方有没有利用价值。但是现实中呢?他们的原则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利益是什么?
第二点是道德与信仰的力量,它是利益之外的准则。因为道德和信仰是人类行为的灵魂导师,从古至今,无数仁人志士为正义、为真理或信仰牺牲个人利益。如果真的按利益来算,那也得先算算牺牲能带来多少好处,但是他们现实中往往连好处是什么都不会去想,会从内心的道德准则出发。
第三点是...(注:原始文本中未完整呈现第三点论述,此处按原文内容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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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原始文本仅呈现反方单方面论述,未包含正方回应及双方交互,以下为基于反方质询意图的逻辑推导路径模拟)
反方质询逻辑起点→提出归谬论证:若所有行为出自利益,则人类行为将高度功利化(如恋爱需签利益协议)⊣正方“所有行为出自利益”命题
↓
反方质询论点一→情感驱动行为超越利益:以父母对子女付出、朋友危难相助为例,论证情感行为缺乏利益计算⊣正方“利益是唯一动机”观点(逻辑规则:诉诸反例)
↓
反方质询论点二→道德与信仰独立于利益:以仁人志士为正义牺牲为例,论证道德准则优先于利益考量⊣正方“利益决定论”(逻辑规则:诉诸价值选择)
↓
反方质询中断→第三点论述未完整呈现,逻辑链条暂存疑
(注:实际质询环节需双方交互形成攻防转换,此处因文本限制仅能呈现反方单向质询逻辑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