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
首先感谢在场九位评委。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从未得到”与“得而复失”何者更可悲。开宗明义,可悲的是旁观者对主体的信誉做出对其发展造成根本负面影响的判断,而核心的价值认定在于:从未得到,是指一个人想要得到某个东西,却始终无法实现目标的状态;得而复失,则是指一个人从现实中获得某种东西,后来又失去它的经历。我们讨论的“得”与“失”,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比如情感、地位、健康等。基于对个人精神成长的丰富程度、未来可能性的损害程度,我方认为从未得到更加可悲。
第一,在体验与成长的维度。得而复失意味着拥有过双重的体验:首先,得而复失者首先拥有得到阶段的体验与记忆,这本身就丰富了精神体验;其次,应对失去的过程也是对心理韧性和智慧的淬炼。而从未得到者,既未曾体会过拥有的滋味,也缺少应对失去的锻炼,连最基本的入场券都没有。正如乔布斯曾被赶出苹果,这段得而复失的经历磨砺了他的心智与事业,最终成就了伟大的回归。而每一个从未得到过进入核心舞台机会的人,则可能永远停留在有才华的旁观者状态,错过被现实及时锻造、最终登顶的可能。同是未曾触及目标,一种是带回见闻与伤疤的跋涉者,另一种却始终停留在原地仰望,哪种境遇更可悲,答案不言自明。
第二,在认知与发展的维度。从未得到使人陷入失望的迷思,而得而复失则能提供触达真实的认知觉醒。得而复失的完整经历是对目标的确证和对自我的检验,它让人在真实触碰后更清晰地认识自己所需,从而校准未来的方向。诺贝尔奖得主卡尼曼提出的“前景理论”指出,人在追求目标时,会过度幻想其美好的一面,让自身追求异化,看不到背后真实的代价,只有真正得到过才能破除这种错觉,冷静反思。而从未得到的人,常困在对虚幻目标的想象中,因无法验证而陷入渴望与迷茫的循环。这种无法触及真实的认知困境,是一种更根本的发展困境,何者更可悲,无需多言。
综上所述,从未得到带来的是体验的绝对空白和认知层面的困局,它对个人生命可能性的剥夺更为彻底。因此,从未得到更可悲。我们并非否认失去的痛苦,而是为了肯定一种更勇敢的生活态度:即使知晓可能失去,仍全心奔赴,在真实的体验与反思中锚定自我,拓宽生命的宽度。毕竟,最真切的叹息往往不在于“我曾拥有而后失落”,而在于“我本可以,却从未真正生活过”。在拥有、得到再失去的过程中,个体的生命得到了积累,而从未得到的生命,个体的体验更加匮乏。
感谢各方辩友,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
谢谢主席。
首先感谢在场九位评委。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从未得到”与“得而复失”何者更可悲。开宗明义,可悲的是旁观者对主体的信誉做出对其发展造成根本负面影响的判断,而核心的价值认定在于:从未得到,是指一个人想要得到某个东西,却始终无法实现目标的状态;得而复失,则是指一个人从现实中获得某种东西,后来又失去它的经历。我们讨论的“得”与“失”,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比如情感、地位、健康等。基于对个人精神成长的丰富程度、未来可能性的损害程度,我方认为从未得到更加可悲。
第一,在体验与成长的维度。得而复失意味着拥有过双重的体验:首先,得而复失者首先拥有得到阶段的体验与记忆,这本身就丰富了精神体验;其次,应对失去的过程也是对心理韧性和智慧的淬炼。而从未得到者,既未曾体会过拥有的滋味,也缺少应对失去的锻炼,连最基本的入场券都没有。正如乔布斯曾被赶出苹果,这段得而复失的经历磨砺了他的心智与事业,最终成就了伟大的回归。而每一个从未得到过进入核心舞台机会的人,则可能永远停留在有才华的旁观者状态,错过被现实及时锻造、最终登顶的可能。同是未曾触及目标,一种是带回见闻与伤疤的跋涉者,另一种却始终停留在原地仰望,哪种境遇更可悲,答案不言自明。
第二,在认知与发展的维度。从未得到使人陷入失望的迷思,而得而复失则能提供触达真实的认知觉醒。得而复失的完整经历是对目标的确证和对自我的检验,它让人在真实触碰后更清晰地认识自己所需,从而校准未来的方向。诺贝尔奖得主卡尼曼提出的“前景理论”指出,人在追求目标时,会过度幻想其美好的一面,让自身追求异化,看不到背后真实的代价,只有真正得到过才能破除这种错觉,冷静反思。而从未得到的人,常困在对虚幻目标的想象中,因无法验证而陷入渴望与迷茫的循环。这种无法触及真实的认知困境,是一种更根本的发展困境,何者更可悲,无需多言。
综上所述,从未得到带来的是体验的绝对空白和认知层面的困局,它对个人生命可能性的剥夺更为彻底。因此,从未得到更可悲。我们并非否认失去的痛苦,而是为了肯定一种更勇敢的生活态度:即使知晓可能失去,仍全心奔赴,在真实的体验与反思中锚定自我,拓宽生命的宽度。毕竟,最真切的叹息往往不在于“我曾拥有而后失落”,而在于“我本可以,却从未真正生活过”。在拥有、得到再失去的过程中,个体的生命得到了积累,而从未得到的生命,个体的体验更加匮乏。
感谢各方辩友,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基于对个人精神成长的丰富程度、未来可能性的损害程度判断何者更可悲
感谢主席,落后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得而不失,指主体曾经真实且有意识地拥有同样具有正面价值的事物,然后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失去它,从而使主体陷入从未拥有该事物的状态。可悲是使病人感到悲伤、怜悯、遗憾的情感状态。要判断从未得到与得而复失谁更可悲,需要比较两种状态带来的心理创伤程度和治愈难度。
首先,得而复失要承受瞬间剧烈落差与长期痛苦的双重打击,使主体受到巨大的心灵创伤且难以治愈。可悲是一种情感判断,而情感判断的基础就是痛苦体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卡尼曼的损失厌恶理论证明,失去的痛苦是获得的快乐的2.5倍。同时参照点依赖理论指出,得而复失者的参照点是曾经拥有的巅峰,从高速跌落的相对落差感会让人难以承受,进而造成严重的身心创伤。更残酷的是,这种创伤会随时间消逝反而被放大。反事实思维理论指出,得而复失会诱发“如果当初……”的悔恨循环,得而复失者会反复回忆曾经拥有的美好画面,每一次回忆都如同重新经历一次失去,形成持续的创伤激活。以《泰坦尼克号》为例,露丝一生反复回忆与杰克相处的真实瞬间,每回忆一次,就不得不重新确认一次,这些美好都已经永远逝去了。失去之后,那些曾经拥有过的真实画面反而成了最折磨人的东西。因此,得而复失的痛苦既剧烈又持久,治愈难度极大。
其次,得而复失会导致自我认同和自我效应的严重崩塌。英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指出,当一个人强烈依附某物时,他会将其内化为自我的一部分。得而复失,不只是失去外力赋予的事物,更是失去了与事物绑定的那个全新的自我。以国防科技大学为例,考生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立刻将自己定义为军校生,这个承载着多年奋斗与家国理想的新自我已经诞生。然而,军校实行全程淘汰制,入学后3个月内会进行严格的复查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和体检问题被退学的大有人在。他们失去的不只是学习资格,更是刚刚建立起来的闪闪发光的新自我。这种自我认同的崩塌,比单纯失去外物要深刻得多。此外,心理学中的自我服务偏差表明,个体倾向于将失败归因于外部因素以保护自尊,但得而复失者的失败已经被确认,难以用运气不好来解释,他们只能反复进行自我否定。这种困境让自我效能感承受着直接而沉重的打击。得而复失者在根本层面上遭受重创。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得而复失更可悲。
感谢主席,落后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得而不失,指主体曾经真实且有意识地拥有同样具有正面价值的事物,然后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失去它,从而使主体陷入从未拥有该事物的状态。可悲是使病人感到悲伤、怜悯、遗憾的情感状态。要判断从未得到与得而复失谁更可悲,需要比较两种状态带来的心理创伤程度和治愈难度。
首先,得而复失要承受瞬间剧烈落差与长期痛苦的双重打击,使主体受到巨大的心灵创伤且难以治愈。可悲是一种情感判断,而情感判断的基础就是痛苦体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卡尼曼的损失厌恶理论证明,失去的痛苦是获得的快乐的2.5倍。同时参照点依赖理论指出,得而复失者的参照点是曾经拥有的巅峰,从高速跌落的相对落差感会让人难以承受,进而造成严重的身心创伤。更残酷的是,这种创伤会随时间消逝反而被放大。反事实思维理论指出,得而复失会诱发“如果当初……”的悔恨循环,得而复失者会反复回忆曾经拥有的美好画面,每一次回忆都如同重新经历一次失去,形成持续的创伤激活。以《泰坦尼克号》为例,露丝一生反复回忆与杰克相处的真实瞬间,每回忆一次,就不得不重新确认一次,这些美好都已经永远逝去了。失去之后,那些曾经拥有过的真实画面反而成了最折磨人的东西。因此,得而复失的痛苦既剧烈又持久,治愈难度极大。
其次,得而复失会导致自我认同和自我效应的严重崩塌。英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指出,当一个人强烈依附某物时,他会将其内化为自我的一部分。得而复失,不只是失去外力赋予的事物,更是失去了与事物绑定的那个全新的自我。以国防科技大学为例,考生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立刻将自己定义为军校生,这个承载着多年奋斗与家国理想的新自我已经诞生。然而,军校实行全程淘汰制,入学后3个月内会进行严格的复查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和体检问题被退学的大有人在。他们失去的不只是学习资格,更是刚刚建立起来的闪闪发光的新自我。这种自我认同的崩塌,比单纯失去外物要深刻得多。此外,心理学中的自我服务偏差表明,个体倾向于将失败归因于外部因素以保护自尊,但得而复失者的失败已经被确认,难以用运气不好来解释,他们只能反复进行自我否定。这种困境让自我效能感承受着直接而沉重的打击。得而复失者在根本层面上遭受重创。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得而复失更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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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从未得到与得而复失谁更可悲,需要比较两种状态带来的心理创伤程度和治愈难度。
首先我想请问对方,你刚才说的可悲判断标准是看旁人的评价,是不是我这里有些不解。举个例子,北大的一位学生,他自己觉得做这件事挺开心的,因为他在数学上很有天赋,但很多人觉得他这样是痛苦的,说他是书呆子,你怎么看,你觉得他可悲不可悲?
我觉得从社会主流观点上看,我们认为这个人是不可悲的,大多数人还是这么认为。但网上确实有很多人会说他学傻了,这辈子就这样,还很邋遢,多数人的声音就觉得他很可悲,你怎么解释?
那所以说,你也没法解释可悲。我们看的主要是主体的情感,而不是客观性的评价。我说你可悲不代表你真的可悲,而是你真的痛苦才是可悲。
第二,同学,我们明确一下,是不是就是我们得到的痛苦的程度,以及愈测的难度,可以这么理解吗?
首先,我想纠正一点,网上有人认为他可悲,有人认为他不可悲,但从主观观点上看,我们认为他不可悲。其次,我们认为可悲的程度主要是看对他个人发展的负面作用,以及不可逆的影响,主要还是看个体。这几点应该说清楚。而且主流评价是觉得他不可悲的,你们没有给出论证。
同学,我们再说新的问题。同学,我们今天比较两者更可悲的标准是不是要在同一节点上进行?就是在时间线上比较下来,其中可悲的判断,并非一定如此,你解释一下。
就是我们看的是对个体发展,我们要主动强调发展这个词。举个例子,现在成绩发下来了,A同学考了100分,B同学考了30分,你告诉我哪个成绩更高,肯定是分数高的对吧?那你做这个比较性评价的时候,是不是在同一节点上做的,而不是说,如果你不在同一个节点上做,你可能后来A同学下一次考试再考了30分,B同学最后考了100分,那你就没法比较了。所以说我明确一下,今天辩论的这两个情况比较应该在同一时间线上,所以我方结在这里。
从而得到之后,从而得到后来再得到,和得而复失,这不是我们今天主要讨论的范围。来下一个问题,同学,一个人刚好被顶替,但他认为自己只是发挥失常,真相永远不会被揭开。
OK,你前面说的那一点,我们单看分数的高低,并不能评判他可悲与不可悲。然后第二个我没有听清你的问题。
首先我想请问对方,你刚才说的可悲判断标准是看旁人的评价,是不是我这里有些不解。举个例子,北大的一位学生,他自己觉得做这件事挺开心的,因为他在数学上很有天赋,但很多人觉得他这样是痛苦的,说他是书呆子,你怎么看,你觉得他可悲不可悲?
我觉得从社会主流观点上看,我们认为这个人是不可悲的,大多数人还是这么认为。但网上确实有很多人会说他学傻了,这辈子就这样,还很邋遢,多数人的声音就觉得他很可悲,你怎么解释?
那所以说,你也没法解释可悲。我们看的主要是主体的情感,而不是客观性的评价。我说你可悲不代表你真的可悲,而是你真的痛苦才是可悲。
第二,同学,我们明确一下,是不是就是我们得到的痛苦的程度,以及愈测的难度,可以这么理解吗?
首先,我想纠正一点,网上有人认为他可悲,有人认为他不可悲,但从主观观点上看,我们认为他不可悲。其次,我们认为可悲的程度主要是看对他个人发展的负面作用,以及不可逆的影响,主要还是看个体。这几点应该说清楚。而且主流评价是觉得他不可悲的,你们没有给出论证。
同学,我们再说新的问题。同学,我们今天比较两者更可悲的标准是不是要在同一节点上进行?就是在时间线上比较下来,其中可悲的判断,并非一定如此,你解释一下。
就是我们看的是对个体发展,我们要主动强调发展这个词。举个例子,现在成绩发下来了,A同学考了100分,B同学考了30分,你告诉我哪个成绩更高,肯定是分数高的对吧?那你做这个比较性评价的时候,是不是在同一节点上做的,而不是说,如果你不在同一个节点上做,你可能后来A同学下一次考试再考了30分,B同学最后考了100分,那你就没法比较了。所以说我明确一下,今天辩论的这两个情况比较应该在同一时间线上,所以我方结在这里。
从而得到之后,从而得到后来再得到,和得而复失,这不是我们今天主要讨论的范围。来下一个问题,同学,一个人刚好被顶替,但他认为自己只是发挥失常,真相永远不会被揭开。
OK,你前面说的那一点,我们单看分数的高低,并不能评判他可悲与不可悲。然后第二个我没有听清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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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首先有请正方四辩发言。
对方辩友,两个人同样努力追求一个人,一个人没有追到,一个人追到后分手,谁更可悲呢?
我方之前是这么想的。再问对方辩友,我今天染上了毒瘾,却吸不到毒品,是不是很痛苦?那我可悲吗?对方辩友说痛苦不等于可悲,但他因为毒品对生命健康、人生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所以他是可悲的。
其实对方辩友,刚才您是否承认,恋爱中追到过的那个人,是拥有爱情体验的?这点我们先达成共识。那我们再来看您说的痛苦,如果是失恋之后的痛苦,有没有可能带来好的影响?
我承认他确实拥有这样的爱情体验,但您是想通过他有这段经历,就论证他更不可悲吗?我方想说的是,有好的体验是我们的共识,我们想问的是,拥有好的体验的同时,失恋会不会带来好的影响,请您回答这个问题。
我方有数据表明,失恋次数多的人,在后续的恋爱中互动能力更强,更有自信经营亲密关系,您方是想否认这些数据吗?
难道您能否认,有人会因为被伤害、被背叛,从此再也不敢谈恋爱吗?
刚刚您方提到毒品的例子,我方也不能否认毒品会给个体带来痛苦。但今天我方不单是说主体的痛苦感受,我方的判断也有客观的部分。您方说有人被伤害后就不想谈恋爱了,但我方数据也表明,人们在经历创伤后会成长,失恋可以增强心理韧性,从而对爱情有更多向往。
所以,您的意思是,得而复失是一种成长、一种经历,是从未得到的人不曾拥有的?那从未得到的人连这种体验都没有,难道不可悲吗?
您方这是忽视了失恋后的痛苦,忽视了它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方没有忽视痛苦,我们没有否认失恋的痛苦,我们现在想说的是,我们不止看到了失恋的痛苦,它还可以增强心理韧性,帮助我们清晰目标,为下一次恋爱、成为更好的自己铺垫。此外,它还有更多好处,比如拥有更多恋爱经历的人,能在亲密关系中成长更多。
所以您方的立场是,分手之后第一反应不是难过,而是从中学习、反思对吗?
我今天的反应不是难过,而是觉得自己被否定了。您可以问问身边的人,有多少人分手之后第一反应是反思成长?
您看,即便您方说可以从失恋中学习经验,那也不能掩盖它带来的伤害和痛苦。您方只看到了成长的一面,却忽视了更多人在失恋后陷入痛苦、甚至再也不敢触碰爱情的现实。
首先有请正方四辩发言。
对方辩友,两个人同样努力追求一个人,一个人没有追到,一个人追到后分手,谁更可悲呢?
我方之前是这么想的。再问对方辩友,我今天染上了毒瘾,却吸不到毒品,是不是很痛苦?那我可悲吗?对方辩友说痛苦不等于可悲,但他因为毒品对生命健康、人生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所以他是可悲的。
其实对方辩友,刚才您是否承认,恋爱中追到过的那个人,是拥有爱情体验的?这点我们先达成共识。那我们再来看您说的痛苦,如果是失恋之后的痛苦,有没有可能带来好的影响?
我承认他确实拥有这样的爱情体验,但您是想通过他有这段经历,就论证他更不可悲吗?我方想说的是,有好的体验是我们的共识,我们想问的是,拥有好的体验的同时,失恋会不会带来好的影响,请您回答这个问题。
我方有数据表明,失恋次数多的人,在后续的恋爱中互动能力更强,更有自信经营亲密关系,您方是想否认这些数据吗?
难道您能否认,有人会因为被伤害、被背叛,从此再也不敢谈恋爱吗?
刚刚您方提到毒品的例子,我方也不能否认毒品会给个体带来痛苦。但今天我方不单是说主体的痛苦感受,我方的判断也有客观的部分。您方说有人被伤害后就不想谈恋爱了,但我方数据也表明,人们在经历创伤后会成长,失恋可以增强心理韧性,从而对爱情有更多向往。
所以,您的意思是,得而复失是一种成长、一种经历,是从未得到的人不曾拥有的?那从未得到的人连这种体验都没有,难道不可悲吗?
您方这是忽视了失恋后的痛苦,忽视了它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方没有忽视痛苦,我们没有否认失恋的痛苦,我们现在想说的是,我们不止看到了失恋的痛苦,它还可以增强心理韧性,帮助我们清晰目标,为下一次恋爱、成为更好的自己铺垫。此外,它还有更多好处,比如拥有更多恋爱经历的人,能在亲密关系中成长更多。
所以您方的立场是,分手之后第一反应不是难过,而是从中学习、反思对吗?
我今天的反应不是难过,而是觉得自己被否定了。您可以问问身边的人,有多少人分手之后第一反应是反思成长?
您看,即便您方说可以从失恋中学习经验,那也不能掩盖它带来的伤害和痛苦。您方只看到了成长的一面,却忽视了更多人在失恋后陷入痛苦、甚至再也不敢触碰爱情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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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对方辩友,你在网上看到一个人奋斗多年终于拿到梦寐以求的offer,却在到岗三天后被辞退了,你会感到痛苦可悲吗?
他可能会感到可悲和痛苦,但是我想那些从未拿到这个offer的人,才是更可悲更痛苦的。难道你会一直沉浸在这种共情他人痛苦的情绪里吗?比起他,我会更在意那些从未得到的人。我的同学就考上了,不,因为你不是当事人,你确实没有这段经历,所以这段经历会给当事人留下“我本可以”的遗憾和反复思虑。
综上,我方表明,用经历的有无判断可悲程度是不可成立的,我们应该比较的是经历给人带来了什么。如果经历给人带来的是创伤呢?那还不如从未得到。
您方认为学到东西是否非得靠某一段经历?学到一些东西肯定需要途径,比如想学习知识,可以通过看书、听讲座。所以说,我们获取知识需要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种途径。而一个从未恋爱过的人,他可以通过观察父母的婚姻、阅读婚恋心理书籍来学习如何经营感情,他完全不需要经历背叛的创伤就能获得同样的智慧,对吗?
当然不是。纸上谈兵这个故事是怎么来的?我们不会认为纸上谈兵的人很厉害,只会认为他是可悲的。这就好比没有职业经验,一个曾遭受家暴后离婚的人,职业经验会非常深刻,但你要问他愿不愿意用这种深刻的经历,换回从未经历过家暴的生活吗?他肯定不愿意,因为这种深刻的代价是心理阴影、信任危机,甚至PTSD。而从未恋爱的人,可以轻松地学习同样的经营感情的方法。
按照刚才的逻辑,那个从未恋爱的人,听到过别人被家暴的经历,难道就不会产生同情、产生难受的心理吗?他不会留下PTSD吗?所以我方要证明,在得到同样的知识或智慧的前提下,那些经历过创伤的人,多了一段耗费精力导致情感创伤的过程,这无疑是更可悲的。
好,您方提出从未得到的人会感到无助,会丧失根本上的认知动力,那赢得了工作又被开除的人,处于您方所说的这种认知崩塌的状态吗?有一个人,他得到了工作,之后又失去了工作,他不是也获得了一部分经历和实习简历吗?他可能也学习到了一些东西。当自己在一个生活领域内遭遇失去的挫折时,负面的认知和情绪会蔓延到生活的其他方面,这是连锁反应,会摧毁一个人的整体状态。
谢谢。
感谢主席。对方辩友,你在网上看到一个人奋斗多年终于拿到梦寐以求的offer,却在到岗三天后被辞退了,你会感到痛苦可悲吗?
他可能会感到可悲和痛苦,但是我想那些从未拿到这个offer的人,才是更可悲更痛苦的。难道你会一直沉浸在这种共情他人痛苦的情绪里吗?比起他,我会更在意那些从未得到的人。我的同学就考上了,不,因为你不是当事人,你确实没有这段经历,所以这段经历会给当事人留下“我本可以”的遗憾和反复思虑。
综上,我方表明,用经历的有无判断可悲程度是不可成立的,我们应该比较的是经历给人带来了什么。如果经历给人带来的是创伤呢?那还不如从未得到。
您方认为学到东西是否非得靠某一段经历?学到一些东西肯定需要途径,比如想学习知识,可以通过看书、听讲座。所以说,我们获取知识需要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种途径。而一个从未恋爱过的人,他可以通过观察父母的婚姻、阅读婚恋心理书籍来学习如何经营感情,他完全不需要经历背叛的创伤就能获得同样的智慧,对吗?
当然不是。纸上谈兵这个故事是怎么来的?我们不会认为纸上谈兵的人很厉害,只会认为他是可悲的。这就好比没有职业经验,一个曾遭受家暴后离婚的人,职业经验会非常深刻,但你要问他愿不愿意用这种深刻的经历,换回从未经历过家暴的生活吗?他肯定不愿意,因为这种深刻的代价是心理阴影、信任危机,甚至PTSD。而从未恋爱的人,可以轻松地学习同样的经营感情的方法。
按照刚才的逻辑,那个从未恋爱的人,听到过别人被家暴的经历,难道就不会产生同情、产生难受的心理吗?他不会留下PTSD吗?所以我方要证明,在得到同样的知识或智慧的前提下,那些经历过创伤的人,多了一段耗费精力导致情感创伤的过程,这无疑是更可悲的。
好,您方提出从未得到的人会感到无助,会丧失根本上的认知动力,那赢得了工作又被开除的人,处于您方所说的这种认知崩塌的状态吗?有一个人,他得到了工作,之后又失去了工作,他不是也获得了一部分经历和实习简历吗?他可能也学习到了一些东西。当自己在一个生活领域内遭遇失去的挫折时,负面的认知和情绪会蔓延到生活的其他方面,这是连锁反应,会摧毁一个人的整体状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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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你认为判断可悲与否是看一个人主观情绪的落差,那请问阿Q认为自己是可喜的,难道大家也认为他很可喜吗?
阿Q这个例子,我认为他不认为自己可悲,未必就真的是可悲的。我方对可悲的定义是主体定然感到悲哀,是带有遗憾情感的状态,我方认为可悲是一种主观情绪。那你方的漏洞,就是将主观情绪等同于客观评价。
我方在立论中提到,我们的判断标准可能是看心理创伤程度。首先我们不否认痛苦体验是一种主观情绪,但是心理创伤程度和心理难度是受客观体系影响的。那你方不就是认可可悲是他人对别人做出的负面价值认定?
不是我方说的是可悲,是主体对自己的评价。那您的意思是可悲是他人做出的评价?
您这和我方观点相悖,我方说的是,他的痛苦情绪是自我的评价,但是心理创伤程度其实是客体的体系指标。那可悲是不是终归是客体对他人所做出的评价?
不是啊,我方认为可悲就是主体对自己的状态的一种评价。
好,那么对方辩友,请您回答我,假如一个人沉迷于吸食毒品,每天飘飘欲仙,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您作为清醒的旁观者,你认为他的人生是可喜的还是可悲的?
可悲的。
那他自己觉得每天都很可喜啊,你凭什么觉得他很可悲呢?
我们既然说要看他的主观状态,那我们就说一下这一点。我们认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可悲,不能看他的主观情绪落差,而要看旁观者对他所做出的负面价值认定。
那么,对方辩友,判断从未得到和得而复失,哪个境遇对一个人的负面影响更大?
对。好,一个考过年级第一的人高考失利,他有没有可能凭借好底子重新逆袭呢?
有可能。那一个生活在贫困国家的孩子连温饱都是问题,从未接触过教育,他连逆袭的起点都没有,是不是连逆袭的可能都被掐灭了呢?
我们认为这两个例子的情境并不相同,判断是否可悲,要看境遇对人生的负面影响更大。我们认为,要评价从未得到和得而复失哪个更可悲,应该把双方放在相同的情境、同一时间节点、同一主体上来判断。你方举的例子,贫困国家儿童温饱都无法解决的从未得到的例子,与你方刚才所说的得而复失的例子,客观环境并不等同,所以我认为这个例子是无法用来比较的。
他的客观情况并不等同,但是他确实身处于一个从未得到的状态,另外一个高考失利的人也确实身处在一个得而复失的状态。
是,那他是不是连逆袭的可能都被掐灭了呢?
对方辩友,你认为判断可悲与否是看一个人主观情绪的落差,那请问阿Q认为自己是可喜的,难道大家也认为他很可喜吗?
阿Q这个例子,我认为他不认为自己可悲,未必就真的是可悲的。我方对可悲的定义是主体定然感到悲哀,是带有遗憾情感的状态,我方认为可悲是一种主观情绪。那你方的漏洞,就是将主观情绪等同于客观评价。
我方在立论中提到,我们的判断标准可能是看心理创伤程度。首先我们不否认痛苦体验是一种主观情绪,但是心理创伤程度和心理难度是受客观体系影响的。那你方不就是认可可悲是他人对别人做出的负面价值认定?
不是我方说的是可悲,是主体对自己的评价。那您的意思是可悲是他人做出的评价?
您这和我方观点相悖,我方说的是,他的痛苦情绪是自我的评价,但是心理创伤程度其实是客体的体系指标。那可悲是不是终归是客体对他人所做出的评价?
不是啊,我方认为可悲就是主体对自己的状态的一种评价。
好,那么对方辩友,请您回答我,假如一个人沉迷于吸食毒品,每天飘飘欲仙,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您作为清醒的旁观者,你认为他的人生是可喜的还是可悲的?
可悲的。
那他自己觉得每天都很可喜啊,你凭什么觉得他很可悲呢?
我们既然说要看他的主观状态,那我们就说一下这一点。我们认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可悲,不能看他的主观情绪落差,而要看旁观者对他所做出的负面价值认定。
那么,对方辩友,判断从未得到和得而复失,哪个境遇对一个人的负面影响更大?
对。好,一个考过年级第一的人高考失利,他有没有可能凭借好底子重新逆袭呢?
有可能。那一个生活在贫困国家的孩子连温饱都是问题,从未接触过教育,他连逆袭的起点都没有,是不是连逆袭的可能都被掐灭了呢?
我们认为这两个例子的情境并不相同,判断是否可悲,要看境遇对人生的负面影响更大。我们认为,要评价从未得到和得而复失哪个更可悲,应该把双方放在相同的情境、同一时间节点、同一主体上来判断。你方举的例子,贫困国家儿童温饱都无法解决的从未得到的例子,与你方刚才所说的得而复失的例子,客观环境并不等同,所以我认为这个例子是无法用来比较的。
他的客观情况并不等同,但是他确实身处于一个从未得到的状态,另外一个高考失利的人也确实身处在一个得而复失的状态。
是,那他是不是连逆袭的可能都被掐灭了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感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
首先,我方想先回应对方的观点。对方一直在强调,在情绪性评价中,客观评价远远高于主观感受,但我们可以去看评论区的真实对话。
其次,举一个恰当的例子:如果我说“你爱吃屎”,但你到底爱吃什么、有没有吃,只有你自己知道。因此,对一个人的评价,不要单单看他人的看法,而是要关注自身的想法,主观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点,关于判准,我方刚才已经提到,痛苦程度、自身的心理创伤程度以及走出创伤的难度,是双方达成的共识。
第三点,我方之前提到了同一时间线的重要性。举个例子,A同学和B同学一个考100分,一个考30分,我们要比较的是哪个分数更高,而非分数高低本身是否可悲。我们想论证的是,在对一件事进行比较评价时,一定要在同一个节点上进行判断,这是评价的基本前提。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2019年河南考生赵强出身寒门,每天学习16个小时,他通过国家专项计划以538分被北大提档并公示录取,全家狂喜。但次日,北大以该生成绩过低、无法完成学业为由退档,如同天降惊雷。赵强精神恍惚,拒绝复读,历经10年抑郁,一度想要自杀。这就是寒门学子的绝望。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是否能真切感受到得而复失带来的痛苦落差?试想,如果一开始北大没有录取他、没有公示他的录取名单,是不是情况会更好,不会如此可悲?
其次,得而复失会导致自我认同、自我效能的严重崩塌。例如,你上大学一段时间后被退学,在这段上学的时间里,你对自我的认知已经融入了“大学生”这一身份。被退学之后,别人问起你的学历时,你打心底里还是会认为自己是大学生。美国相关学会曾指出,“感觉自我的一部分死去”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曾经拥有过的人身上。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得而复失更可悲。感谢各位。
首先,感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
首先,我方想先回应对方的观点。对方一直在强调,在情绪性评价中,客观评价远远高于主观感受,但我们可以去看评论区的真实对话。
其次,举一个恰当的例子:如果我说“你爱吃屎”,但你到底爱吃什么、有没有吃,只有你自己知道。因此,对一个人的评价,不要单单看他人的看法,而是要关注自身的想法,主观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点,关于判准,我方刚才已经提到,痛苦程度、自身的心理创伤程度以及走出创伤的难度,是双方达成的共识。
第三点,我方之前提到了同一时间线的重要性。举个例子,A同学和B同学一个考100分,一个考30分,我们要比较的是哪个分数更高,而非分数高低本身是否可悲。我们想论证的是,在对一件事进行比较评价时,一定要在同一个节点上进行判断,这是评价的基本前提。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2019年河南考生赵强出身寒门,每天学习16个小时,他通过国家专项计划以538分被北大提档并公示录取,全家狂喜。但次日,北大以该生成绩过低、无法完成学业为由退档,如同天降惊雷。赵强精神恍惚,拒绝复读,历经10年抑郁,一度想要自杀。这就是寒门学子的绝望。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是否能真切感受到得而复失带来的痛苦落差?试想,如果一开始北大没有录取他、没有公示他的录取名单,是不是情况会更好,不会如此可悲?
其次,得而复失会导致自我认同、自我效能的严重崩塌。例如,你上大学一段时间后被退学,在这段上学的时间里,你对自我的认知已经融入了“大学生”这一身份。被退学之后,别人问起你的学历时,你打心底里还是会认为自己是大学生。美国相关学会曾指出,“感觉自我的一部分死去”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曾经拥有过的人身上。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得而复失更可悲。感谢各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二辩的十词环节,时间同样两分钟。
好的,CCTV的评价本就容易引发争议,用我方的妄想、对方的妄想去评判CCTV给出的标准,这显然不可取。那我现在做小结:刚才对方辩友在视频中试图动摇我方对“可悲”的定义,恰恰犯了一个致命的逻辑错误——你们偷偷用旁观者的视角看到所谓的客观事实,却声称自己没有立场。当对方辩友痛心疾首地说IGO并不可悲时,请问这个“可悲”是谁判定的?是觉得自己迷茫的阿Q吗?不是,是每一个脱离时代背景的旁观者,在用我们的价值尺度丈量他人的人生。
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只有客观事实才算数,那只要当事人觉得快乐,全世界就无权定义他的可悲?那我问你:一个吸食毒品产生幻觉、觉得自己在云端飞翔的人,作为医生、作为朋友,难道不觉得他可悲吗?你之所以觉得他可悲,正是因为看到了他的主观认知与客观现实存在的巨大鸿沟。这份可悲,是旁观者基于理性的负面价值认定。
基于这个定义,我们来看“从未得到”与“得而复失”。对方可能会说,得而复失的人好痛啊,他的心在滴血,从云端陷入谷底,那是痛苦,那不叫可悲。痛苦是当事人的主观感受,而可悲是旁观者对他人人生的叹息。当我看到得而复失的人,我甚至会心生敬意——他至少曾经触碰过星辰,生命中有一段浓墨重彩的高光时刻。但当我看到从未得到的人,看到的是一片空白,是生命可能性的彻底清零,这种可悲是无声的,是连墓碑都没有的消亡。
所以我方的定义坚如磐石:可悲,就是旁观者基于事实,对当事人的生命价值缺憾作出的负面认定。对方一辩刚才的逻辑是“得而复失有落差,落差带来痛苦,痛苦等于可悲”,我方必须指出,这是把心理创伤偷换成了命运悲剧。得而复失的人,拥有过选择自由,体验过高贵的滋味,品尝过个人价值的实现。
二辩的十词环节,时间同样两分钟。
好的,CCTV的评价本就容易引发争议,用我方的妄想、对方的妄想去评判CCTV给出的标准,这显然不可取。那我现在做小结:刚才对方辩友在视频中试图动摇我方对“可悲”的定义,恰恰犯了一个致命的逻辑错误——你们偷偷用旁观者的视角看到所谓的客观事实,却声称自己没有立场。当对方辩友痛心疾首地说IGO并不可悲时,请问这个“可悲”是谁判定的?是觉得自己迷茫的阿Q吗?不是,是每一个脱离时代背景的旁观者,在用我们的价值尺度丈量他人的人生。
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只有客观事实才算数,那只要当事人觉得快乐,全世界就无权定义他的可悲?那我问你:一个吸食毒品产生幻觉、觉得自己在云端飞翔的人,作为医生、作为朋友,难道不觉得他可悲吗?你之所以觉得他可悲,正是因为看到了他的主观认知与客观现实存在的巨大鸿沟。这份可悲,是旁观者基于理性的负面价值认定。
基于这个定义,我们来看“从未得到”与“得而复失”。对方可能会说,得而复失的人好痛啊,他的心在滴血,从云端陷入谷底,那是痛苦,那不叫可悲。痛苦是当事人的主观感受,而可悲是旁观者对他人人生的叹息。当我看到得而复失的人,我甚至会心生敬意——他至少曾经触碰过星辰,生命中有一段浓墨重彩的高光时刻。但当我看到从未得到的人,看到的是一片空白,是生命可能性的彻底清零,这种可悲是无声的,是连墓碑都没有的消亡。
所以我方的定义坚如磐石:可悲,就是旁观者基于事实,对当事人的生命价值缺憾作出的负面认定。对方一辩刚才的逻辑是“得而复失有落差,落差带来痛苦,痛苦等于可悲”,我方必须指出,这是把心理创伤偷换成了命运悲剧。得而复失的人,拥有过选择自由,体验过高贵的滋味,品尝过个人价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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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方承认,回望人生节点才能判断可悲与否。刚才我们聊到恋爱的话题,失恋一年后回望,会思考这段恋爱是否带来成长。得而复失必然是得失并举,对方不能只强调得而忽略失。我方从未否认失的存在,承认既有得也有失,且失也能带来积极影响。
接下来想问对方辩友,你们是否认为得而复失会带来落差感,进而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 对方刚才强解了我方观点,我方提到的参照点依赖理论认为,痛苦不取决于绝对状态的高低,而取决于参照点。从未得到时参照点是过去的“无”,此时没有痛苦,状态是稳定的。而得而复失的参照点是曾经的巅峰,从高位坠落的落差会加剧痛苦。我方的论点并非仅讨论落差带来的剧痛,而是落差的剧痛加上失去后的钝痛,二者叠加形成双重痛苦。
那如果一个人到了适婚年龄仍未谈过恋爱,回望过去时会不会觉得自己很失败?这一点我们先明确,不再重复讨论。对方既然承认会有落差感,那想问:从未吃饱饭的人,难道会觉得饥荒不是坏事吗? 对方刚才的表述有些混乱,我没太理解。结合刚才的恋爱话题,打个比方,作为大学生,你会愿意回到农村过吃不饱的生活吗?显然不愿意。这就好比,没吃过饭的人不是非要亲身经历饥荒才知道饿肚子不好,不吃饭怎么知道吃饱的舒服?吃过饭才会真切感受到饱腹的愉悦,之后才会想要一直吃饱。
但我方要指出,奶奶那一辈人从未吃饱过饭,可他们也见过更丰富的世界,怀有理想,理想和现实之间同样存在落差。可见,落差并非只有得而复失才会产生,从未得到和理想之间也会有落差,所以落差并非得而复失独有的产物。
进一步想问,从未得到的人,有没有可能不仅知道某个事物的好,怀有理想,甚至觉得它比想象中还要好?对方提到想象没有上限,这也意味着痛苦没有下限。如果不知道某个东西有多好,可能对它的想象就不会那么极致,对方无法量化这种想象带来的痛苦。而我方认为,得而复失的痛苦是具体可感的,这种真实的感受才代表更强烈的痛苦。
但具体可感不代表就更真实。对方刚才也承认,想象是没有上限的。那有没有一种可能,人们面对从未得到的目标时,会下意识地美化目标?比如我没考上中国政法大学,就会觉得那是一个大而美的学术殿堂。这种情况下,得而复失的人对目标的认知反而更清醒。你真的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后,会发现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得到的未必那么好。如果得到的东西其实并没有那么好,那得到还不如没得到,这同样也是一种痛苦。
对方也承认,我们会对事物产生片面认知,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
首先我方承认,回望人生节点才能判断可悲与否。刚才我们聊到恋爱的话题,失恋一年后回望,会思考这段恋爱是否带来成长。得而复失必然是得失并举,对方不能只强调得而忽略失。我方从未否认失的存在,承认既有得也有失,且失也能带来积极影响。
接下来想问对方辩友,你们是否认为得而复失会带来落差感,进而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 对方刚才强解了我方观点,我方提到的参照点依赖理论认为,痛苦不取决于绝对状态的高低,而取决于参照点。从未得到时参照点是过去的“无”,此时没有痛苦,状态是稳定的。而得而复失的参照点是曾经的巅峰,从高位坠落的落差会加剧痛苦。我方的论点并非仅讨论落差带来的剧痛,而是落差的剧痛加上失去后的钝痛,二者叠加形成双重痛苦。
那如果一个人到了适婚年龄仍未谈过恋爱,回望过去时会不会觉得自己很失败?这一点我们先明确,不再重复讨论。对方既然承认会有落差感,那想问:从未吃饱饭的人,难道会觉得饥荒不是坏事吗? 对方刚才的表述有些混乱,我没太理解。结合刚才的恋爱话题,打个比方,作为大学生,你会愿意回到农村过吃不饱的生活吗?显然不愿意。这就好比,没吃过饭的人不是非要亲身经历饥荒才知道饿肚子不好,不吃饭怎么知道吃饱的舒服?吃过饭才会真切感受到饱腹的愉悦,之后才会想要一直吃饱。
但我方要指出,奶奶那一辈人从未吃饱过饭,可他们也见过更丰富的世界,怀有理想,理想和现实之间同样存在落差。可见,落差并非只有得而复失才会产生,从未得到和理想之间也会有落差,所以落差并非得而复失独有的产物。
进一步想问,从未得到的人,有没有可能不仅知道某个事物的好,怀有理想,甚至觉得它比想象中还要好?对方提到想象没有上限,这也意味着痛苦没有下限。如果不知道某个东西有多好,可能对它的想象就不会那么极致,对方无法量化这种想象带来的痛苦。而我方认为,得而复失的痛苦是具体可感的,这种真实的感受才代表更强烈的痛苦。
但具体可感不代表就更真实。对方刚才也承认,想象是没有上限的。那有没有一种可能,人们面对从未得到的目标时,会下意识地美化目标?比如我没考上中国政法大学,就会觉得那是一个大而美的学术殿堂。这种情况下,得而复失的人对目标的认知反而更清醒。你真的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后,会发现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得到的未必那么好。如果得到的东西其实并没有那么好,那得到还不如没得到,这同样也是一种痛苦。
对方也承认,我们会对事物产生片面认知,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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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反方三辩,接下来有请正方三辩做中场小结,时间为两分钟。有请。
今天我们看到对方辩友有跟我方谈的几种根本性的分析:一是对现状理解上的分析。对方辩友今天所有的论述,都建立在一个非常吊诡的对于现状的假设之上。对方辩友告诉大家,我们现在处于这样的一个初始状态:我们不知道什么是好的,不知道别人怎么过得好,然后我得到了一个好的东西,他失去,这中间产生了落差。但是现实是这样吗?我们天生就知道饿肚子是不好的,我们也知道公平是好的,正义是好的。为什么?因为前者是生存的本能,后者是我们对社会的理想。我们同样也知道,身边结交朋友很开心,打一场辩论很有成就感,而我天天躺平刷网络是得不到这些好处的。所以我们看到,落差感这种东西从来不是得而不失所独有的弊害,而从未得到的人,他的落差感反而可能更长久,带来的负面效果也更大,更加可悲。
二是目标理想上的分析。这方面有点暗含了一个互相矛盾的假设:我们一开始就知道我们要实习,要找工作,要考研,告诉我们,我们一开始就知道我们追求的目标到底长什么样,我们只需要考虑从未得到和得而不之间谁更合算就好了。但是不是这样的?我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好了。我考上华大之前,我以为我的大学生活是光鲜亮丽的,不需要待在这么一个狭小破旧的学校里面。我连华大在昌平县城这件事情都不知道,甚至我有一个前室友,他连自己要去的学校是什么样都是爸妈告诉他的。这两种情况,前一个叫做妄想,后一个叫做规训。但是现在我知道华大长什么样了,而我因为我们得到了,而我那个回去复读的室友也知道华大长什么样,因为他曾经得到过,而我选择留下,他选择复读。从没得到的人连选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这种情况往往是更可悲的。
我方今天想告诉大家,得而复失不可怕,但是从未得到很可悲。我们想告诉在座各位,即使存在得而复失的风险,我们也更应该尝试着去追求新鲜的事物,我们应该更积极地对待生活。而您方试图告诉我们,别追求了,从未得到,起码不会有落差,不会有失去,不会有痛苦。我们认为这种态度会导致更消极的影响,谢谢。
感谢反方三辩,接下来有请正方三辩做中场小结,时间为两分钟。有请。
今天我们看到对方辩友有跟我方谈的几种根本性的分析:一是对现状理解上的分析。对方辩友今天所有的论述,都建立在一个非常吊诡的对于现状的假设之上。对方辩友告诉大家,我们现在处于这样的一个初始状态:我们不知道什么是好的,不知道别人怎么过得好,然后我得到了一个好的东西,他失去,这中间产生了落差。但是现实是这样吗?我们天生就知道饿肚子是不好的,我们也知道公平是好的,正义是好的。为什么?因为前者是生存的本能,后者是我们对社会的理想。我们同样也知道,身边结交朋友很开心,打一场辩论很有成就感,而我天天躺平刷网络是得不到这些好处的。所以我们看到,落差感这种东西从来不是得而不失所独有的弊害,而从未得到的人,他的落差感反而可能更长久,带来的负面效果也更大,更加可悲。
二是目标理想上的分析。这方面有点暗含了一个互相矛盾的假设:我们一开始就知道我们要实习,要找工作,要考研,告诉我们,我们一开始就知道我们追求的目标到底长什么样,我们只需要考虑从未得到和得而不之间谁更合算就好了。但是不是这样的?我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好了。我考上华大之前,我以为我的大学生活是光鲜亮丽的,不需要待在这么一个狭小破旧的学校里面。我连华大在昌平县城这件事情都不知道,甚至我有一个前室友,他连自己要去的学校是什么样都是爸妈告诉他的。这两种情况,前一个叫做妄想,后一个叫做规训。但是现在我知道华大长什么样了,而我因为我们得到了,而我那个回去复读的室友也知道华大长什么样,因为他曾经得到过,而我选择留下,他选择复读。从没得到的人连选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这种情况往往是更可悲的。
我方今天想告诉大家,得而复失不可怕,但是从未得到很可悲。我们想告诉在座各位,即使存在得而复失的风险,我们也更应该尝试着去追求新鲜的事物,我们应该更积极地对待生活。而您方试图告诉我们,别追求了,从未得到,起码不会有落差,不会有失去,不会有痛苦。我们认为这种态度会导致更消极的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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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应你方第一点落差感都存在的问题。我方的落差感是具体存在的,而您方的落差感主要来自于主观想象。照您方逻辑,您方曾指出,我们的体验和成长中会得到,失去后会增强精神韧性;同样,从未得到,在追求的过程中也会增强精神韧性,所以这个利好是双方都存在的。
我们今天论证的核心任务在于对比谁更可悲,而我方在以下几个角度均有增量: 第一,在及时程度上,双方均有长期持续性痛苦的过程,但得而复失的过程中,失去会瞬间给人带来剧烈且不值的痛苦。 第二,在产生机制上,从未得到没有具体的参照对象,其评判依据来源于主观想象,而想象具有模糊性和虚构性;得而复失则具有具体可观测的参照点,从有到无的落差是客观真实的,这种真实远大于主观想象。 第三,在持续时间上,两者都存在随时间线性衰减的过程,但真实记忆会因为反思思维不受控制,通过客观存在的事物被激活,每一次回忆都会带来周期性的心理创伤。 第四,在自我认同上,您方所说的“从未得到就不知道这个选项”,但您方自己都提到,完全可以通过客观的事情告知对方某个选项有多差,对方无需体验过程也能得到同样结果。而我方所失去的东西已经内化成自我价值的一部分,这是从未得到无法比拟的。 最后,在表现形式上,两者均会造成精神创伤,但我方已经给出临床病理说明,我方多出来的是生理性的痛苦。
最后我想说,您方一直在强调我们别尝试、别追求,但我们并非如此。我们想说的是,您方的从未得到,反而是一种抱有希望的过程——正是因为一直在追求、没有放弃希望,反而没那么可悲。而且,人生的目标应该是什么样,这是您方需要论证的,您方应该论证人生价值的完整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一点留待自由辩讨论。
感谢。
首先回应你方第一点落差感都存在的问题。我方的落差感是具体存在的,而您方的落差感主要来自于主观想象。照您方逻辑,您方曾指出,我们的体验和成长中会得到,失去后会增强精神韧性;同样,从未得到,在追求的过程中也会增强精神韧性,所以这个利好是双方都存在的。
我们今天论证的核心任务在于对比谁更可悲,而我方在以下几个角度均有增量: 第一,在及时程度上,双方均有长期持续性痛苦的过程,但得而复失的过程中,失去会瞬间给人带来剧烈且不值的痛苦。 第二,在产生机制上,从未得到没有具体的参照对象,其评判依据来源于主观想象,而想象具有模糊性和虚构性;得而复失则具有具体可观测的参照点,从有到无的落差是客观真实的,这种真实远大于主观想象。 第三,在持续时间上,两者都存在随时间线性衰减的过程,但真实记忆会因为反思思维不受控制,通过客观存在的事物被激活,每一次回忆都会带来周期性的心理创伤。 第四,在自我认同上,您方所说的“从未得到就不知道这个选项”,但您方自己都提到,完全可以通过客观的事情告知对方某个选项有多差,对方无需体验过程也能得到同样结果。而我方所失去的东西已经内化成自我价值的一部分,这是从未得到无法比拟的。 最后,在表现形式上,两者均会造成精神创伤,但我方已经给出临床病理说明,我方多出来的是生理性的痛苦。
最后我想说,您方一直在强调我们别尝试、别追求,但我们并非如此。我们想说的是,您方的从未得到,反而是一种抱有希望的过程——正是因为一直在追求、没有放弃希望,反而没那么可悲。而且,人生的目标应该是什么样,这是您方需要论证的,您方应该论证人生价值的完整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一点留待自由辩讨论。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接下来进入到了本场辩论赛的高潮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若作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开始计时的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时长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对双方各计时3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
长者失去最后一面,和我们见了最后一面,难道不是从未见到最后一面的人更可悲吗?今天这两种情况,我方主要认为长者是可以见到最后一面的。今天我听到最后一面,其实这两者都很可悲。
请问对方辩友,因为一个高考的例子,他只是以为自己得到了,在发现上不了学就算不上从未得到,怎么就更可悲了?很明显是从未得到更可悲啊,这个例子不成立啊。你得到了长者,你回家见到了,所以说这个例子不成立。而我方提到的例子,中科大的学生,他就是被录取了,开学军训后却没学上了。但是如果你从未得到,你刚高考没有被中科大录取,你被其他学校录取,你有学上,哪来的可悲?
我得到的是见我长者最后一面的经历,这难道不是一种好的经历吗?相比于长者死了我还在外面打工,过了一年才知道爷爷已经死了,这显然后者才是更可悲的。
您方刚才提到得而不知会造成自我否定,为什么分手了那么多人会怪对象,而不是反思自己?您方还是没有回答我刚才提到的问题,所以说这些方面哪里成立?我方首先要说明,您刚才说的爷爷去世的例子,你回去看了,起码拥有了看到爷爷最后一面的机会,而如果你不回去看,你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请您方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分手了大家喜欢怪对象,而不是反思自己的心态?
我们现在双方论证的是主客观的问题。你从未回去看爷爷最后一面,是你自己的主观选择,而高考没考上是你的客观能力不足。没有人阻止你回去看爷爷,所以从未回去看是你自己的选择。
第二,从未得到的人有这种知道自己能力被窃取的认知,比没能力更加让人愤怒和绝望。所以您方想说是曾经的得到更可悲,是不是远远大于自我否定?当然不是。如果我年年考,年年落榜,我会觉得我是个废物,我不行,考不上。等我考上了,哪怕晚一点,起码我有个机会能够考上国防科大,这显然是一种更不可悲的境遇。
您方刚才提到回不回家是主观选择,但是我们看的是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一个回了家见到爷爷最后一面,和一个没有见到的人,谁更可悲?显然是没有回去的人更可悲。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您说自我认知崩塌,从未得到的人会不会认为我一辈子都得不到?我反而会寤寐求之,把自己困在里面。您方说的从未得到的可悲,其实是我现在没有得到,是我不行。但是如果你得到了又失去,我完蛋了,我不配拥有,这种不配得感是不是更加痛苦?
为什么会有不配得感?首先,如果我从未得到,我的不配得感才是更强的。如果我考了6年高考,一次都没有考上,我只会觉得我是个废物,不配读大学。但是如果我考上了一次,考上了一本,然后回去复读,下一次考上了211,再下一次考上了985。首先我们已经论证过这种情况是可能的,我会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成长,所以您方不能否定我方这种成长的过程。而恰恰从未考上过大学的人,他的自我认知会更加悲观,更加崩溃。
比如说,一个人没有考上大学,一个人考上了大学。有人说马云没考上大学,后来当上公司老总,那个没考上大学的人当不了公司老总?当然,世界首富,那你觉得可悲吗?比人家那些考上的?哪里是马云没考上大学才成为首富的?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人,出来成为首富的也有很多,哪一个群体更多?肯定是得到了高等教育学历的人更多。不能说只要我没有这个经历,我就能成功。所以说,少一个大学的经历不代表什么,但是有的人就是没考上,也成为老总了。所以说,这个经历的问题,虽然说我方多一段经历,其实不可悲,但是您方从得到的角度来说,多了另一段经历,这段经历是我方没有的,不可悲吗?就是因为我们多了一段失去的,我们首先得到了一段得到的经历,得到是好的,然后我们还得到了一段失去的经历,失去能够锻炼我们应对失去的能力。
再回应您方,您方说马云从来没有上过大学,也可以当首富,难道是要倡导我们大家都去退学当马云吗?首先,您方是用得到后的成长来否定失去的过程更可悲,用成长来抵消失去的痛苦,实际上是在用难以定义的价值体系来替代当事人的真实感受。其实经验的缺失不代表人生价值的缺失。您方认为未得到更可悲,那我请问,一个破产的富豪,他的人生价值损失大,还是一个从未拥有过财富的普通人人生价值损失大?我方的观点不是说痛苦可以被抵消,我们看到了痛苦,也看到了痛苦的好处,我们对痛苦是积极去面对的。您方对这个有什么正面的方法?
方法要问吗?所以这不是您方的逻辑。因为我失去任何的痛苦,我可以通过反思,那你没有得到,你同样可以反思。我一直考不上大学,我就不断弥补,补实习经历,这同样也能带来新的进步。而您方始终没有论证,我方就是你方应该是怎样形成一个完善明确的认知,这个认知你们没有建立起来,就是你无法跟我已经建立起来的趋势对比。因为在这个情况下,两个人都是一个相对完美的认知,而我方已经够差了,你关注他不断调整学习方式来考上大学,他调整了一辈子,考了五六七八次,他不可悲吗?我们没有在论证你们不可悲,我们在论证你们的增量在哪里呢?
我现在看到得到后有好的经历,然后失去之后能够获得一定的成长,这点我们已经讨论完了。进一步来讨论目标确认的问题。我考上了法大之后才能认清法大,如果我没考上法大,留在江西省,我才能认清法大?首先,你的认知是多元的?你方认为在未得到的情况下的所有方面都有结果?还是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直接说好了,当然是来了法大,我才能看出法大的样子。你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当然是来了法大,才能看清法长得什么样,我才确定我要不要回去复读。我的室友觉得法大不怎么样,所以他就回去复读了。我觉得法大很适合我,我就留在这里,这是得到了之后才能确认的,而不是我留在江西看一个小视频,就能决定要不要去复读。
接下来进入到了本场辩论赛的高潮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发言辩手若作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开始计时的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时长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对双方各计时3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
长者失去最后一面,和我们见了最后一面,难道不是从未见到最后一面的人更可悲吗?今天这两种情况,我方主要认为长者是可以见到最后一面的。今天我听到最后一面,其实这两者都很可悲。
请问对方辩友,因为一个高考的例子,他只是以为自己得到了,在发现上不了学就算不上从未得到,怎么就更可悲了?很明显是从未得到更可悲啊,这个例子不成立啊。你得到了长者,你回家见到了,所以说这个例子不成立。而我方提到的例子,中科大的学生,他就是被录取了,开学军训后却没学上了。但是如果你从未得到,你刚高考没有被中科大录取,你被其他学校录取,你有学上,哪来的可悲?
我得到的是见我长者最后一面的经历,这难道不是一种好的经历吗?相比于长者死了我还在外面打工,过了一年才知道爷爷已经死了,这显然后者才是更可悲的。
您方刚才提到得而不知会造成自我否定,为什么分手了那么多人会怪对象,而不是反思自己?您方还是没有回答我刚才提到的问题,所以说这些方面哪里成立?我方首先要说明,您刚才说的爷爷去世的例子,你回去看了,起码拥有了看到爷爷最后一面的机会,而如果你不回去看,你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请您方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分手了大家喜欢怪对象,而不是反思自己的心态?
我们现在双方论证的是主客观的问题。你从未回去看爷爷最后一面,是你自己的主观选择,而高考没考上是你的客观能力不足。没有人阻止你回去看爷爷,所以从未回去看是你自己的选择。
第二,从未得到的人有这种知道自己能力被窃取的认知,比没能力更加让人愤怒和绝望。所以您方想说是曾经的得到更可悲,是不是远远大于自我否定?当然不是。如果我年年考,年年落榜,我会觉得我是个废物,我不行,考不上。等我考上了,哪怕晚一点,起码我有个机会能够考上国防科大,这显然是一种更不可悲的境遇。
您方刚才提到回不回家是主观选择,但是我们看的是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一个回了家见到爷爷最后一面,和一个没有见到的人,谁更可悲?显然是没有回去的人更可悲。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您说自我认知崩塌,从未得到的人会不会认为我一辈子都得不到?我反而会寤寐求之,把自己困在里面。您方说的从未得到的可悲,其实是我现在没有得到,是我不行。但是如果你得到了又失去,我完蛋了,我不配拥有,这种不配得感是不是更加痛苦?
为什么会有不配得感?首先,如果我从未得到,我的不配得感才是更强的。如果我考了6年高考,一次都没有考上,我只会觉得我是个废物,不配读大学。但是如果我考上了一次,考上了一本,然后回去复读,下一次考上了211,再下一次考上了985。首先我们已经论证过这种情况是可能的,我会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成长,所以您方不能否定我方这种成长的过程。而恰恰从未考上过大学的人,他的自我认知会更加悲观,更加崩溃。
比如说,一个人没有考上大学,一个人考上了大学。有人说马云没考上大学,后来当上公司老总,那个没考上大学的人当不了公司老总?当然,世界首富,那你觉得可悲吗?比人家那些考上的?哪里是马云没考上大学才成为首富的?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人,出来成为首富的也有很多,哪一个群体更多?肯定是得到了高等教育学历的人更多。不能说只要我没有这个经历,我就能成功。所以说,少一个大学的经历不代表什么,但是有的人就是没考上,也成为老总了。所以说,这个经历的问题,虽然说我方多一段经历,其实不可悲,但是您方从得到的角度来说,多了另一段经历,这段经历是我方没有的,不可悲吗?就是因为我们多了一段失去的,我们首先得到了一段得到的经历,得到是好的,然后我们还得到了一段失去的经历,失去能够锻炼我们应对失去的能力。
再回应您方,您方说马云从来没有上过大学,也可以当首富,难道是要倡导我们大家都去退学当马云吗?首先,您方是用得到后的成长来否定失去的过程更可悲,用成长来抵消失去的痛苦,实际上是在用难以定义的价值体系来替代当事人的真实感受。其实经验的缺失不代表人生价值的缺失。您方认为未得到更可悲,那我请问,一个破产的富豪,他的人生价值损失大,还是一个从未拥有过财富的普通人人生价值损失大?我方的观点不是说痛苦可以被抵消,我们看到了痛苦,也看到了痛苦的好处,我们对痛苦是积极去面对的。您方对这个有什么正面的方法?
方法要问吗?所以这不是您方的逻辑。因为我失去任何的痛苦,我可以通过反思,那你没有得到,你同样可以反思。我一直考不上大学,我就不断弥补,补实习经历,这同样也能带来新的进步。而您方始终没有论证,我方就是你方应该是怎样形成一个完善明确的认知,这个认知你们没有建立起来,就是你无法跟我已经建立起来的趋势对比。因为在这个情况下,两个人都是一个相对完美的认知,而我方已经够差了,你关注他不断调整学习方式来考上大学,他调整了一辈子,考了五六七八次,他不可悲吗?我们没有在论证你们不可悲,我们在论证你们的增量在哪里呢?
我现在看到得到后有好的经历,然后失去之后能够获得一定的成长,这点我们已经讨论完了。进一步来讨论目标确认的问题。我考上了法大之后才能认清法大,如果我没考上法大,留在江西省,我才能认清法大?首先,你的认知是多元的?你方认为在未得到的情况下的所有方面都有结果?还是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直接说好了,当然是来了法大,我才能看出法大的样子。你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当然是来了法大,才能看清法长得什么样,我才确定我要不要回去复读。我的室友觉得法大不怎么样,所以他就回去复读了。我觉得法大很适合我,我就留在这里,这是得到了之后才能确认的,而不是我留在江西看一个小视频,就能决定要不要去复读。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四点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3分30秒,有请对方辩友。
今天核心分歧有三个: 第一,对方认为我方是从主观角度立论,仅举出韦东奕的例子。但我方抖音评论区都支持韦东奕这样的人,不知道对方为何有此误解。 第二,对方提及泰坦尼克号中杰克如果没有预见死亡,就体验不到爱情。但我们不会因为觉得杰克可悲就不拍这部电影,若杰克不曾和露丝相见,这部电影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第三,对方称我方存在心理创伤,我方认同经历失去会带来心理创伤,但不认同“不可治愈的痛苦等于可悲”。比如我牙痛,难道就可悲吗?显然不是。而且我方认为痛苦是有好处的。 第四,对方一直强调落差问题,我方对此有三层回应: 首先,痛苦有好处,可以让人认清现实,我们正在正面应对客观事实。 其次,我方强调的落差有一个前提,即我们曾拥有过美好的回忆与体验,这是从未得到的人无法体会的,他们才是可悲的。 最后,从未得到的人也会有落差。刚才对方提到“别人告诉你,原来差距是这样的”,当你在那一刻意识到“我竟做不到”,难道没有落差吗?因此对方的这三点攻击,我方在辩论中都已回应。反观对方,并未提出我方认可的正确方法论。
回顾这场比赛,我方从两个维度论证了“从未得到更可悲”: 第一是体验维度。得而复失者拥有真实的“得到”,他们有具体的体验和记忆,也在应对失去的过程中逐渐变得坚韧。乔布斯被赶出苹果的经历,恰恰成就了他后来的回归。而从未得到的人,无缘品尝拥有的滋味,也缺少了应对失去的锻炼,这就是双方的核心差异。 第二是认知维度。得而复失者的完整经历,是对目标的直接体验与认知。我们只有得到过,才能真正知道目标是什么样子。实践才能出真知,间接经验也是建立在直接经验之上的,只有亲身体验过,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
这两个维度共同指向同一个结论:从未得到者的缺失更彻底,更无法弥补。最强的叹息不在于“我们曾经拥有”,而在于“我本可以”,从未真正生活过。这说明,得而复失的人至少曾经生活过,他们的生命里有温度,有可以回味的幸福回忆;而从未得到的人,他们的人生就像一张从未被画过的白纸,连动笔的机会都没有。我们不是说失去不痛,失去当然痛,但这份痛恰恰证明你活过、爱过、拥有过。从未得到的人,连“痛”的资格都是模糊的——你暗恋十年未曾开口,凭什么说自己哭过?
因此我方坚持:从未得到更可悲。因为缺失的空白比缺失的延续更彻底,双重空白比单一失去更无法填补。“我本可以”永远比“曾经拥有”更让人叹息。
感谢双方四辩。
四点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3分30秒,有请对方辩友。
今天核心分歧有三个: 第一,对方认为我方是从主观角度立论,仅举出韦东奕的例子。但我方抖音评论区都支持韦东奕这样的人,不知道对方为何有此误解。 第二,对方提及泰坦尼克号中杰克如果没有预见死亡,就体验不到爱情。但我们不会因为觉得杰克可悲就不拍这部电影,若杰克不曾和露丝相见,这部电影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第三,对方称我方存在心理创伤,我方认同经历失去会带来心理创伤,但不认同“不可治愈的痛苦等于可悲”。比如我牙痛,难道就可悲吗?显然不是。而且我方认为痛苦是有好处的。 第四,对方一直强调落差问题,我方对此有三层回应: 首先,痛苦有好处,可以让人认清现实,我们正在正面应对客观事实。 其次,我方强调的落差有一个前提,即我们曾拥有过美好的回忆与体验,这是从未得到的人无法体会的,他们才是可悲的。 最后,从未得到的人也会有落差。刚才对方提到“别人告诉你,原来差距是这样的”,当你在那一刻意识到“我竟做不到”,难道没有落差吗?因此对方的这三点攻击,我方在辩论中都已回应。反观对方,并未提出我方认可的正确方法论。
回顾这场比赛,我方从两个维度论证了“从未得到更可悲”: 第一是体验维度。得而复失者拥有真实的“得到”,他们有具体的体验和记忆,也在应对失去的过程中逐渐变得坚韧。乔布斯被赶出苹果的经历,恰恰成就了他后来的回归。而从未得到的人,无缘品尝拥有的滋味,也缺少了应对失去的锻炼,这就是双方的核心差异。 第二是认知维度。得而复失者的完整经历,是对目标的直接体验与认知。我们只有得到过,才能真正知道目标是什么样子。实践才能出真知,间接经验也是建立在直接经验之上的,只有亲身体验过,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
这两个维度共同指向同一个结论:从未得到者的缺失更彻底,更无法弥补。最强的叹息不在于“我们曾经拥有”,而在于“我本可以”,从未真正生活过。这说明,得而复失的人至少曾经生活过,他们的生命里有温度,有可以回味的幸福回忆;而从未得到的人,他们的人生就像一张从未被画过的白纸,连动笔的机会都没有。我们不是说失去不痛,失去当然痛,但这份痛恰恰证明你活过、爱过、拥有过。从未得到的人,连“痛”的资格都是模糊的——你暗恋十年未曾开口,凭什么说自己哭过?
因此我方坚持:从未得到更可悲。因为缺失的空白比缺失的延续更彻底,双重空白比单一失去更无法填补。“我本可以”永远比“曾经拥有”更让人叹息。
感谢双方四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本场比赛的自由辩论环节已告一段落,接下来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首先请反方四辩做总结陈词,计时时间为3分30秒,有请。
谢谢主席,在场的各位。现在我们双方争论的并非“失去与得到谁更可悲”,而是“哪一种情况更能戳中人心,更能成为当代社会的可悲之处”。
首先,回顾现场,我们双方已达成以下共识:第一,在价值层面,我们都认可“想要得到的事物是有价值的”;第二,在判断标准层面,我们双方都承认判断包含主观与客观两部分,主观上各自的痛苦与感受很重要,客观上心理创伤与治愈难度也同样存在。
针对正方此前提出的问题,你方称“我只能来到法大之后,到法大的具体情况,我在网上对于法大的评价也是非常低的”,我在网上对于法大的评价也是非常低的,我们同样可以看到法大的正面与负面评价,你方这一论证是不成立的。
其次,关于你方提出的“经历过就是得到的,就是更好的”这一观点,我方已经用“经历的有无”说明,以“经历的有无”作为判断标准是不成立的。我们要讨论的是经历带给人的究竟是什么:如果经历带来的是伤害,那还不如不曾得到。我们也向对方说明,人生经验与人生价值的形成,需要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二者都是人获得经验的两种途径。如果直接经验等同于“得到”,那么为了获得直接经验而刻意去经历伤害,这种对间接经验的摒弃反而是一种更糟的选择。
针对你方始终未回应的高考冒名顶替案例:在一个高考结束后,考生以为自己落榜了,但实际上他被人冒名顶替了。在这个案例中,他以为自己没考上,便去打工、工作,甚至可能已经忘记了自己曾被大学录取的事实,这是一种模糊的自我认知。但如果在某一天,他突然得知自己是被冒名顶替的,他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进而选择维权。这种维权行为,恰恰代表了他内心无法接受这一结果,甚至会产生我方所说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美国心理学家认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已被确立为独立性精神障碍,也就是说,得而复失的经历可以被确诊为精神障碍,而从未得到则不会。这就是我方所说的“得而复失,撕裂了与自我共振的核心”最直接的临床证据。
其次,我们可以看到,在损失心理学中,失去的痛苦强度是得到的快乐的两倍。也就是说,在得到后又失去的痛苦敏感度,远远高于单纯得到的快乐。你方一直试图用得到的快乐去否定失去的痛苦,这是我方所不提倡的。
回到具体的生活案例中,像《泰坦尼克号》中的主角那样,要用余生反复回忆与爱人相处的瞬间,每回忆一次,就不得不重新确认一次“曾经拥有的,如今已经不复存在”。失去之后,那些曾经真实存在过的画面,反而成为了最磨人的折磨。这种得而复失的痛苦,就是在失去的瞬间,当事人同时承受着“曾经拥有过”和“如今彻底失去”的双重剧痛,二者叠加,这就是我方论证的痛苦增量。这样的痛苦既剧烈又持久,治愈难度也更大。当我们接受这种痛苦时,就仿佛失去了那个曾经与自我共振的部分。
就像国王学院的学生,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一张录取通知书,更是一个“成功的自我”。正如诗人艾米莉·狄金森所说:“我本可以忍受黑暗,不过我曾见过太阳。”拥有后又失去的切肤之痛,是你攒了无数日夜的期待,终于握在手心却又转身落空;是你付出满腔热忱,全心托付,以为找到了最终归宿却又成空;是你习惯了温暖,却被硬生生剥夺,连回忆都成了折磨。
综上,我方认为得而复失更可悲。谢谢。
首先,本场比赛的自由辩论环节已告一段落,接下来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首先请反方四辩做总结陈词,计时时间为3分30秒,有请。
谢谢主席,在场的各位。现在我们双方争论的并非“失去与得到谁更可悲”,而是“哪一种情况更能戳中人心,更能成为当代社会的可悲之处”。
首先,回顾现场,我们双方已达成以下共识:第一,在价值层面,我们都认可“想要得到的事物是有价值的”;第二,在判断标准层面,我们双方都承认判断包含主观与客观两部分,主观上各自的痛苦与感受很重要,客观上心理创伤与治愈难度也同样存在。
针对正方此前提出的问题,你方称“我只能来到法大之后,到法大的具体情况,我在网上对于法大的评价也是非常低的”,我在网上对于法大的评价也是非常低的,我们同样可以看到法大的正面与负面评价,你方这一论证是不成立的。
其次,关于你方提出的“经历过就是得到的,就是更好的”这一观点,我方已经用“经历的有无”说明,以“经历的有无”作为判断标准是不成立的。我们要讨论的是经历带给人的究竟是什么:如果经历带来的是伤害,那还不如不曾得到。我们也向对方说明,人生经验与人生价值的形成,需要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二者都是人获得经验的两种途径。如果直接经验等同于“得到”,那么为了获得直接经验而刻意去经历伤害,这种对间接经验的摒弃反而是一种更糟的选择。
针对你方始终未回应的高考冒名顶替案例:在一个高考结束后,考生以为自己落榜了,但实际上他被人冒名顶替了。在这个案例中,他以为自己没考上,便去打工、工作,甚至可能已经忘记了自己曾被大学录取的事实,这是一种模糊的自我认知。但如果在某一天,他突然得知自己是被冒名顶替的,他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进而选择维权。这种维权行为,恰恰代表了他内心无法接受这一结果,甚至会产生我方所说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美国心理学家认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已被确立为独立性精神障碍,也就是说,得而复失的经历可以被确诊为精神障碍,而从未得到则不会。这就是我方所说的“得而复失,撕裂了与自我共振的核心”最直接的临床证据。
其次,我们可以看到,在损失心理学中,失去的痛苦强度是得到的快乐的两倍。也就是说,在得到后又失去的痛苦敏感度,远远高于单纯得到的快乐。你方一直试图用得到的快乐去否定失去的痛苦,这是我方所不提倡的。
回到具体的生活案例中,像《泰坦尼克号》中的主角那样,要用余生反复回忆与爱人相处的瞬间,每回忆一次,就不得不重新确认一次“曾经拥有的,如今已经不复存在”。失去之后,那些曾经真实存在过的画面,反而成为了最磨人的折磨。这种得而复失的痛苦,就是在失去的瞬间,当事人同时承受着“曾经拥有过”和“如今彻底失去”的双重剧痛,二者叠加,这就是我方论证的痛苦增量。这样的痛苦既剧烈又持久,治愈难度也更大。当我们接受这种痛苦时,就仿佛失去了那个曾经与自我共振的部分。
就像国王学院的学生,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一张录取通知书,更是一个“成功的自我”。正如诗人艾米莉·狄金森所说:“我本可以忍受黑暗,不过我曾见过太阳。”拥有后又失去的切肤之痛,是你攒了无数日夜的期待,终于握在手心却又转身落空;是你付出满腔热忱,全心托付,以为找到了最终归宿却又成空;是你习惯了温暖,却被硬生生剥夺,连回忆都成了折磨。
综上,我方认为得而复失更可悲。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