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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证方一辩单边据时3分钟,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被质询方每次发言有10秒保护时间。有请双方辩手。
麦空测试可以听到吗?
可以听清。但是什么叫以上的上宽?就比如说原本不能谈的一些事情,我们现在可以谈,或者说原本一些价格高的无法接受,我们现在可以允许适当降低价格,或者以资源或者人力之类的事情进行合作协议的置换。
放宽的本质是那些以高价开发经济技术的人,我强迫他以更低的价格损害他的利益,来造成那些发展中国家,对吧?
对,不是损害,而是我们可以看到原本之前比如说一些非洲国家,他们虽然没有很多的现金或者外汇进行交易,但他们有很大的,比如说风力发电基础、水力发电基础,或者一些矿产资源。而通过签订一些合作协议,我们可以把这些矿产资源或者电力低价卖给那些国家,从而得到一个双赢的局面。也就是说,你方认为损害了开发新技术的国家的利益,而我方认为这是把这部分利益让给了发展中国家。这是我们两方的核心分歧:到底应不应该损害这部分的利益,这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核心分歧。
第二个部分理论点是啥?为啥我要转移这部分的知识啊?我为啥要放宽这部分的力量?
不是我实在没懂,就是原本我这个石油或者矿产可能非常昂贵,我现在把它低价卖给你,我损害你最大利益就是本来我以这个价格卖给你,现在你强行让我低价卖,这就是你。你先回答我下一个问题,你方的论点是为什么我要进行这部分利益损害的转移。
是不是不好意思,你没听懂?我说的是发展中国家可以把他的矿产低价卖给发达国家,不是你把它理解的反过来了。那和放宽知识产权有什么关系?
就是发达国家原本比如说1000万美金,现在变成600万美金,是低价出售电力或者矿产资源,你懂吗?所以对于这个发展中国家来说,他现在就可以支付得起这个东西了,以前他完全没有办法,现在通过一些谈判和协议,他可以通过一些组合支付的方式来低价获得这个东西,而双方的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害。我方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为啥为啥大部分技术在发达国家手上的时候,我放宽知识产权,反而技术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逻辑市场怎么就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怎么就我实在没听懂我刚刚的表述,怎么有从发展中国家转移技术到发达国家去的意思?
那你再论述一遍,到底为什么知识产权可以促进这部分的转移?
就是我通过放宽这种情况,原本非洲的一些国家,比如说急需一些太阳能发电技术或者风力发电技术,但他没有这个技术,而发达国家向他提出非常高的价格,比如说2000万美金,他完全付不起,那现在就可以通过降低这个2000万美金变成1000万美金。对,所以我们说的一直是一件事情,你方损害的是那个发达国家的利益,你方损害这部分来造成发展中国家受益。
我清楚你的论点是啥,我到底损害啥了?就你的论点是啥。
我论点是我可以通过这些组合技术的方式,来通过放宽知识产权来解决这个气候的问题啊,对吧?所以我们两方,你现在在跟我比的是转移量到底哪一方的发展更多,能拿到更多的技术。那我问你,改革开放之前大家吃大锅饭,那些生产更多的人要把他多生产的部分平均分配给那些生产比较少的人,为啥这件事情我们现在不做了?所以说我不是毫无理由的完全做慈善一样的把我的东西分给你,而是我通过跟你进行一些合作协议、谈判,我已经讲了好多遍了,就是把我的一些矿产资源、石油,或者说技术以低价卖给你。
同学,我的问题是这样。你的问题是问我为什么不能免费把东西给别人,我在给你解释,我没有免费把东西给别人,所以为啥你没有免费?你们措施是啥?
我说了100遍了,我说就是低碳啊。那些矿产石油之类的东西卖给发达国家,比如发展中国家,比如非洲一些地方,它的铁和金属非常丰富,对,然后这个东西我就降价卖给发达国家,我觉得这是我的优势,所以你损害的那部分利益就体现在原本发达国家投入了几千亿、几百万亿的那一部分成本去生产的技术,对方强行要求他以更低的价格去卖给他,这部分的利益损害反馈给那些生产高尖技术的人来讲,他就不愿意去生产。你放宽知识产权,我的东西到你的国家,那些发展中国家的一些无良的公司,因为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它快速生产纺织技术,这部分的损害导致了对于发达国家生产技术的损害,这部分的比较没有意义,我继续往下问。
所以在进出口量都要权衡的情况下,我对于发达国家的意愿——开发技术意愿的降低,导致那些发展中国家获得东西的减少,这部分怎么解决?
不能曲解我的意思,我已经强调很多遍了,我们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比如说你原本可能要10美金购买一公斤的这个铁,我现在5美金卖给你,那你不就每一公斤的铁就省了5美金嘛,对,这样算起来,总体来说双方的利益都可以提升。我卖啊。
所以你听我讲话,我对于这部分减少了价格,抑制了那些发达国家想要开发新技术的意愿,这部分损害导致市场上流通的技术减少了,发展中国家不得到的技术也减少了吗?你方的论据在哪里?
(对方先发言)你先,你先听我解释,今天其实可能也不浪费你时间,是这样子的啊,我方建立这个质询的前提是在于我方损害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而我方一直在跟你强调和论述的是发达国家利益没有受到损害,你不能给我建立一个虚构的前提,然后问我一个问题,还指望我回答你这个问题。就是你可以换一个说法,叫是不是损害,但是当你把发达国家技术的定价从原来的定价往下调的时候,这部分的利润损害你认不认可?
我到底损害啥了?我很疑惑。同学,我原来赚10块钱,现在只能赚5块钱,我就没有那么想开发这个技术了。我原来把技术投到你的国家,我能赚那么一笔钱,现在你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个发展中国家可以快速以更低的价格来进行仿造技术的生产,这个时候我的技术就赚不到钱了,这部分损害,你到底看没看到?
这是第一点,我再给你强调一遍,没有损害。就中国一带一路你知道吗?他通过向这些发展中国家建设的一些产业公司,所以你根本就不听我的提问,并且你方建立那个发展中国家拿到更多技术的前提是生产技术量不会改变,但我方觉得降低售价会导致生产的意愿减少,从而技术量减少,谢谢。
询证方一辩单边据时3分钟,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被质询方每次发言有10秒保护时间。有请双方辩手。
麦空测试可以听到吗?
可以听清。但是什么叫以上的上宽?就比如说原本不能谈的一些事情,我们现在可以谈,或者说原本一些价格高的无法接受,我们现在可以允许适当降低价格,或者以资源或者人力之类的事情进行合作协议的置换。
放宽的本质是那些以高价开发经济技术的人,我强迫他以更低的价格损害他的利益,来造成那些发展中国家,对吧?
对,不是损害,而是我们可以看到原本之前比如说一些非洲国家,他们虽然没有很多的现金或者外汇进行交易,但他们有很大的,比如说风力发电基础、水力发电基础,或者一些矿产资源。而通过签订一些合作协议,我们可以把这些矿产资源或者电力低价卖给那些国家,从而得到一个双赢的局面。也就是说,你方认为损害了开发新技术的国家的利益,而我方认为这是把这部分利益让给了发展中国家。这是我们两方的核心分歧:到底应不应该损害这部分的利益,这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核心分歧。
第二个部分理论点是啥?为啥我要转移这部分的知识啊?我为啥要放宽这部分的力量?
不是我实在没懂,就是原本我这个石油或者矿产可能非常昂贵,我现在把它低价卖给你,我损害你最大利益就是本来我以这个价格卖给你,现在你强行让我低价卖,这就是你。你先回答我下一个问题,你方的论点是为什么我要进行这部分利益损害的转移。
是不是不好意思,你没听懂?我说的是发展中国家可以把他的矿产低价卖给发达国家,不是你把它理解的反过来了。那和放宽知识产权有什么关系?
就是发达国家原本比如说1000万美金,现在变成600万美金,是低价出售电力或者矿产资源,你懂吗?所以对于这个发展中国家来说,他现在就可以支付得起这个东西了,以前他完全没有办法,现在通过一些谈判和协议,他可以通过一些组合支付的方式来低价获得这个东西,而双方的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害。我方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为啥为啥大部分技术在发达国家手上的时候,我放宽知识产权,反而技术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逻辑市场怎么就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怎么就我实在没听懂我刚刚的表述,怎么有从发展中国家转移技术到发达国家去的意思?
那你再论述一遍,到底为什么知识产权可以促进这部分的转移?
就是我通过放宽这种情况,原本非洲的一些国家,比如说急需一些太阳能发电技术或者风力发电技术,但他没有这个技术,而发达国家向他提出非常高的价格,比如说2000万美金,他完全付不起,那现在就可以通过降低这个2000万美金变成1000万美金。对,所以我们说的一直是一件事情,你方损害的是那个发达国家的利益,你方损害这部分来造成发展中国家受益。
我清楚你的论点是啥,我到底损害啥了?就你的论点是啥。
我论点是我可以通过这些组合技术的方式,来通过放宽知识产权来解决这个气候的问题啊,对吧?所以我们两方,你现在在跟我比的是转移量到底哪一方的发展更多,能拿到更多的技术。那我问你,改革开放之前大家吃大锅饭,那些生产更多的人要把他多生产的部分平均分配给那些生产比较少的人,为啥这件事情我们现在不做了?所以说我不是毫无理由的完全做慈善一样的把我的东西分给你,而是我通过跟你进行一些合作协议、谈判,我已经讲了好多遍了,就是把我的一些矿产资源、石油,或者说技术以低价卖给你。
同学,我的问题是这样。你的问题是问我为什么不能免费把东西给别人,我在给你解释,我没有免费把东西给别人,所以为啥你没有免费?你们措施是啥?
我说了100遍了,我说就是低碳啊。那些矿产石油之类的东西卖给发达国家,比如发展中国家,比如非洲一些地方,它的铁和金属非常丰富,对,然后这个东西我就降价卖给发达国家,我觉得这是我的优势,所以你损害的那部分利益就体现在原本发达国家投入了几千亿、几百万亿的那一部分成本去生产的技术,对方强行要求他以更低的价格去卖给他,这部分的利益损害反馈给那些生产高尖技术的人来讲,他就不愿意去生产。你放宽知识产权,我的东西到你的国家,那些发展中国家的一些无良的公司,因为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它快速生产纺织技术,这部分的损害导致了对于发达国家生产技术的损害,这部分的比较没有意义,我继续往下问。
所以在进出口量都要权衡的情况下,我对于发达国家的意愿——开发技术意愿的降低,导致那些发展中国家获得东西的减少,这部分怎么解决?
不能曲解我的意思,我已经强调很多遍了,我们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比如说你原本可能要10美金购买一公斤的这个铁,我现在5美金卖给你,那你不就每一公斤的铁就省了5美金嘛,对,这样算起来,总体来说双方的利益都可以提升。我卖啊。
所以你听我讲话,我对于这部分减少了价格,抑制了那些发达国家想要开发新技术的意愿,这部分损害导致市场上流通的技术减少了,发展中国家不得到的技术也减少了吗?你方的论据在哪里?
(对方先发言)你先,你先听我解释,今天其实可能也不浪费你时间,是这样子的啊,我方建立这个质询的前提是在于我方损害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而我方一直在跟你强调和论述的是发达国家利益没有受到损害,你不能给我建立一个虚构的前提,然后问我一个问题,还指望我回答你这个问题。就是你可以换一个说法,叫是不是损害,但是当你把发达国家技术的定价从原来的定价往下调的时候,这部分的利润损害你认不认可?
我到底损害啥了?我很疑惑。同学,我原来赚10块钱,现在只能赚5块钱,我就没有那么想开发这个技术了。我原来把技术投到你的国家,我能赚那么一笔钱,现在你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个发展中国家可以快速以更低的价格来进行仿造技术的生产,这个时候我的技术就赚不到钱了,这部分损害,你到底看没看到?
这是第一点,我再给你强调一遍,没有损害。就中国一带一路你知道吗?他通过向这些发展中国家建设的一些产业公司,所以你根本就不听我的提问,并且你方建立那个发展中国家拿到更多技术的前提是生产技术量不会改变,但我方觉得降低售价会导致生产的意愿减少,从而技术量减少,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气候问题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集体关切。2023年全球二氧化碳浓度达到420 PPM,约为工业化前的151%,2024年进一步达到1957年以来最大的年增幅之一。自然碳吸收能力在减弱。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估算,自2020年起,全球剩余碳预算约为340~400 GT二氧化碳,而当前人类每年排放约42 GT二氧化碳。
清华大学报告显示,即使当前已公布的项目全部实现落地,2030年全球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产能和CCS捕集量也仅能满足近零排放目标需求的40%~50%。
而造成这一问题的很大原因在于发达国家的极端不平衡的碳排放和产业转移。1850年到2019年,发达国家约贡献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57%,而且人口远低于世界人口的一半。UN的FC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也指出,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合计承担了约90%的历史排放责任。同时,大量文献指出,发展中国家通过产业外包等形式,将可能造成严重排放的低端产业进一步外包。而通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和排放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中国已经成为22个发达国家的污染天堂。
与此同时,近年来发达国家出于对市场垄断地位的偏好,进一步收拢对于清洁技术专利知识产权的垄断。目前降低知识产权门槛具备充分的国际法理基础,而这一主张在实际应用上受到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型集团国家的阻碍。无论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国际社会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定、多哈宣言等国际条约文件,都将降低知识产权门槛作为发达国家的应尽义务。
然而现状下,部分发达国家并没有提供激励措施或补贴来鼓励本国企业向最不发达国家许可和共享绿色技术专利。世贸组织的审查指出,在促进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能力方面进展缓慢,鲜有具体成果。例如,美国在巴黎气候大会期间向气候谈判代表施压,反对在气候有益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上做任何让步,甚至反对在巴黎协定文本中提及知识产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合作中心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合作的《全球气候谈判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展趋势及中国应对》一文中,整理了77国集团、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巴西等国家的知识产权提案。各国目前主张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领域所需技术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设计技术需求评估方案,以确保私人拥有的技术能够在可承受的价格范围内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中包括通过调整知识产权制度克服转移中的障碍。
换言之,放宽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共识。共同降低知识产权保护门槛,有助于促进知识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流通,扩大生产、研发企业利益的同时推动全球气候问题的改善。
以上,谢谢主席。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陈词。
好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气候问题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集体关切。2023年全球二氧化碳浓度达到420 PPM,约为工业化前的151%,2024年进一步达到1957年以来最大的年增幅之一。自然碳吸收能力在减弱。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估算,自2020年起,全球剩余碳预算约为340~400 GT二氧化碳,而当前人类每年排放约42 GT二氧化碳。
清华大学报告显示,即使当前已公布的项目全部实现落地,2030年全球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产能和CCS捕集量也仅能满足近零排放目标需求的40%~50%。
而造成这一问题的很大原因在于发达国家的极端不平衡的碳排放和产业转移。1850年到2019年,发达国家约贡献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57%,而且人口远低于世界人口的一半。UN的FC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也指出,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合计承担了约90%的历史排放责任。同时,大量文献指出,发展中国家通过产业外包等形式,将可能造成严重排放的低端产业进一步外包。而通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和排放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中国已经成为22个发达国家的污染天堂。
与此同时,近年来发达国家出于对市场垄断地位的偏好,进一步收拢对于清洁技术专利知识产权的垄断。目前降低知识产权门槛具备充分的国际法理基础,而这一主张在实际应用上受到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型集团国家的阻碍。无论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国际社会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定、多哈宣言等国际条约文件,都将降低知识产权门槛作为发达国家的应尽义务。
然而现状下,部分发达国家并没有提供激励措施或补贴来鼓励本国企业向最不发达国家许可和共享绿色技术专利。世贸组织的审查指出,在促进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能力方面进展缓慢,鲜有具体成果。例如,美国在巴黎气候大会期间向气候谈判代表施压,反对在气候有益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上做任何让步,甚至反对在巴黎协定文本中提及知识产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合作中心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合作的《全球气候谈判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展趋势及中国应对》一文中,整理了77国集团、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巴西等国家的知识产权提案。各国目前主张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领域所需技术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设计技术需求评估方案,以确保私人拥有的技术能够在可承受的价格范围内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中包括通过调整知识产权制度克服转移中的障碍。
换言之,放宽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共识。共同降低知识产权保护门槛,有助于促进知识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流通,扩大生产、研发企业利益的同时推动全球气候问题的改善。
以上,谢谢主席。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陈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在气候技术转让中,何种知识产权策略更能有效促进发展中国家获得所需技术,从而推动全球气候问题改善
好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进行申论计时3分钟发言,计时开始。
麦听是可以听到吗?可以听清。好,谢谢主席。你方立论写得实在是太烂了,但是我听下来,终于听明白你方两个点:第一个点叫做现在大部分的那些发达国家都像美国一样搞垄断,所以我要放开这个缺口。第二个论点说对于那些发达国家技术开发的损害,你可以通过补贴和知识产业合作来弥补。那我就很奇怪,对于这个第二个部分,如果知识产权的保护收紧以后,带来成本的增加,是阻碍那些发展中国家获得技术的根本。那你在这部分补贴和知识产业合作弥补又从何而来呢?你方的所谓替代政策不正好在打你方的立论吗?就是因为他们穷,所以你要放宽知识产权。但放宽知识产权对于那些发达国家的弊害,你又要通过那些发展中国家给他们补贴来弥补你本身的利润,这是矛盾的,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我来梳理一下你方关于垄断和放开知识产权的逻辑。坦白来讲,这部分技术转移量的增加,我们两边的逻辑似乎都能成立。你方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要降低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他们能以更低的门槛获得那些先进技术。我方认为目前的那些发展中国家技术太少了,因为需要通过政策保护,让更多技术流通到市场上,增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为我们今天其实比较的是现状。你方觉得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垄断是大头,但我方数据发现并非如此。波士顿咨询公司调查发现,目前先进企业对于先进气候技术的开发缺口,每年有将近1000亿到2100亿美元的缺口。麦肯锡全球研究院调查显示,最近几年材料零部件的价格上升了10倍,绿色产品设施资本支出要超过70%。对,恰恰是大部分发达国家不像美国那样能够在技术供应方做到一家垄断,大部分的技术需求方其实处于很弱势的地位,他们也很想要开发新技术,但拿不到对应的保障。就像知识产权,在目前的世界上,大部分的非洲等弱势国家,不像中国这样强大的发展中国家一样,能够设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所以《巴黎协定》为什么不规定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一些知识产权流程怎么做?是因为《巴黎协定》自己也明白,大部分国家没有这一套流程。所以并不像对方辩友所说的那样,像中美贸易战中所刻画的样子。而技术的开发方恰恰处于很弱势的地位,他们时时刻刻在担心:如果我把我的技术投入到那些碳排放极高的发展中国家,会不会我的技术一直被盗用?会不会我的技术一直被偷掉?或者会不会我的技术被别人复刻模仿,最后我的利益根本就收不回成本?而不是在美国享有极高的议价权。要阻断垄断,这是我跟你方关于现状的比较和对应的措施。
我继续往下。我先往下跟你比那个做这件事情原因的部分。你方刚才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跟我说发达国家多吃多占,所以需要像打土豪一样把这个东西分出来。可是就是美国这样的国家,在你损害他利益的时候,他恰恰不是在搞垄断,他可以拍拍屁股就从《巴黎协定》退出。他一旦退出,那个市场上的先进技术不恰恰减少了吗?所以你方其实到现在也没有跟我比发展中国家因为低门槛达到技术的增量和发达国家退出市场造成的减量的比较。而我方数据跟你比的那个4%~9%的交易量增加,就是我方数据的证明。
好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进行申论计时3分钟发言,计时开始。
麦听是可以听到吗?可以听清。好,谢谢主席。你方立论写得实在是太烂了,但是我听下来,终于听明白你方两个点:第一个点叫做现在大部分的那些发达国家都像美国一样搞垄断,所以我要放开这个缺口。第二个论点说对于那些发达国家技术开发的损害,你可以通过补贴和知识产业合作来弥补。那我就很奇怪,对于这个第二个部分,如果知识产权的保护收紧以后,带来成本的增加,是阻碍那些发展中国家获得技术的根本。那你在这部分补贴和知识产业合作弥补又从何而来呢?你方的所谓替代政策不正好在打你方的立论吗?就是因为他们穷,所以你要放宽知识产权。但放宽知识产权对于那些发达国家的弊害,你又要通过那些发展中国家给他们补贴来弥补你本身的利润,这是矛盾的,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我来梳理一下你方关于垄断和放开知识产权的逻辑。坦白来讲,这部分技术转移量的增加,我们两边的逻辑似乎都能成立。你方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要降低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他们能以更低的门槛获得那些先进技术。我方认为目前的那些发展中国家技术太少了,因为需要通过政策保护,让更多技术流通到市场上,增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为我们今天其实比较的是现状。你方觉得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垄断是大头,但我方数据发现并非如此。波士顿咨询公司调查发现,目前先进企业对于先进气候技术的开发缺口,每年有将近1000亿到2100亿美元的缺口。麦肯锡全球研究院调查显示,最近几年材料零部件的价格上升了10倍,绿色产品设施资本支出要超过70%。对,恰恰是大部分发达国家不像美国那样能够在技术供应方做到一家垄断,大部分的技术需求方其实处于很弱势的地位,他们也很想要开发新技术,但拿不到对应的保障。就像知识产权,在目前的世界上,大部分的非洲等弱势国家,不像中国这样强大的发展中国家一样,能够设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所以《巴黎协定》为什么不规定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一些知识产权流程怎么做?是因为《巴黎协定》自己也明白,大部分国家没有这一套流程。所以并不像对方辩友所说的那样,像中美贸易战中所刻画的样子。而技术的开发方恰恰处于很弱势的地位,他们时时刻刻在担心:如果我把我的技术投入到那些碳排放极高的发展中国家,会不会我的技术一直被盗用?会不会我的技术一直被偷掉?或者会不会我的技术被别人复刻模仿,最后我的利益根本就收不回成本?而不是在美国享有极高的议价权。要阻断垄断,这是我跟你方关于现状的比较和对应的措施。
我继续往下。我先往下跟你比那个做这件事情原因的部分。你方刚才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跟我说发达国家多吃多占,所以需要像打土豪一样把这个东西分出来。可是就是美国这样的国家,在你损害他利益的时候,他恰恰不是在搞垄断,他可以拍拍屁股就从《巴黎协定》退出。他一旦退出,那个市场上的先进技术不恰恰减少了吗?所以你方其实到现在也没有跟我比发展中国家因为低门槛达到技术的增量和发达国家退出市场造成的减量的比较。而我方数据跟你比的那个4%~9%的交易量增加,就是我方数据的证明。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单边计时3分钟,规则同上。
正方一辩:在你们主张放宽知识产权的观点中,是否存在程度上的区别?请阐述。
反方二辩:你可以讲。那我问你,你们学校校长说要放宽对学生的监督以提高学习自主性,这是否意味着完全不管学生?你需要论证到这个程度。
正方一辩:所以你刚刚提到要让发达国家像“土豪分田地”一样,将知识产权完全分出来,这是完全不存在的。我方接着问你,根据利益问题,你方刚提了很多避害,说发展中国家缺钱、缺口很大,所以我们主张发达国家通过税收激励和政策扶持是否能解决缺钱问题?你不能用一个替代政策来告诉我它可以解决,我不要求你论证完全免费,但起码你要论证这个替代政策能覆盖内部和发达国家的损失。你连一个数字都没有,就说有一个替代政策,穷国家一定能负担得起,你的政策一定能补贴上来,你的论证在哪里?
反方二辩:那你的论证在哪里?所以你方对于开放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一带一路”通过技术开放建设高速公路后,难道不亏损吗?中国为什么还在持续投钱,是因为愿意给钱吗?你的例子里知识产权在哪里?你说中国开发“一带一路”大家都受益了,这件事和辩题有什么关系?
正方一辩:好的,没问题。所以我方告诉你,通过开放,然后进行政策调整、国家补贴以及合作协议等,可以收回这部分利益,这就是我刚刚论证的利益作用。第二点,我问你,你方今天除了聊中国,还有其他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提高后,技术转移增多的案例吗?
反方二辩:我给你念标题,基于外国直接投资流动模型的模拟显示,如果中国、巴西、俄罗斯和……
正方一辩:你不要跟我聊现状了。你刚刚还质疑我,说我的理论和法理不行,现在怎么又开始聊模拟了呢?
反方二辩:没有,我没有跟你聊现状,这是一个模型测算。所以刚刚你认为我的法理和政策效率不够,现在你的模型测试我认为效率也不够。我现在就跟你聊实证,为什么美国的HS2410法案收缩了知识产权转移?
正方一辩:你可以再说一遍这个数字。
反方二辩:起码我刚刚质疑你的是你的理论,没问题,没问题,我有比较。你说我的法理和政策不行,现在又觉得我的模拟可以,我方觉得这实在太双标了。我方接着给你念那个HS2410法案,H2L410法案第329条规定,美国的政策是防止任何削弱与能源或环境技术有关的知识产权。你方告诉我这为什么不算收缩?
正方一辩:对,美国他有可能搞了垄断,但不代表大部分的气候技术都来自于像美国这样的垄断国家。并且我方发现,如果你继续收紧,没问题,没问题。所以现状下,像美国这样的技术利益超级大国,对发展中国家技术收拢和压迫,你方没有办法解决。我接着往下问你方的方案,今天要怎么解决美国这样或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的问题?如果在这个基础上这些方法,那美国不就退出巴黎协定嘛,他根本就达不到你方的利好啊。
反方二辩:本来这个退出巴黎协定也好。对呀,所以说我们恰恰要让那些发达国家的技术人员意识到他们的成本能收回,所以他们才愿意承担这份责任,不是你方向的道德说教,那是你方的问题。怎么让他意识到?给我一个可以解决的方案,是跟他讲喊口号吗?跑到他家门口跟他说吗?跟他说特朗普先生,这个技术是能收回钱来的。
正方一辩:我整篇论都在跟你讲,如果我强化保护知识产权,我就会让发达国家意识到这部分利益是可收回的。你的东西没问题,我的知识产权建设够不够完善?你可以论证它够完善,但起码在我看来,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完善的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因为没问题,所以美国现在不仅不跟你说的那些发展中小国家进行技术和知识产权出口,也不跟中国进行知识产权出口。按照你的论述,这个世界上所有国家对于美国来说,知识产权保护都不够高。你方的方案到底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所以美国不给那些非洲中下部国家提供,不给中国提供吗?你可以论证,你可以告诉我现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到什么程度了。这是你方的举证义务。
反方二辩:我方那方,你方自己还说中国现在知识产权建设非常完善,只在进行一些细则上的调整,你又开始跟我质疑中国知识产权不够完善,这不是自己在打自己脸吗?而且我再往下论述,HS2410法案已经说了,美国拒绝对所有的国家进行知识产权的出口,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说所有的国家相对于美国来说,他们知识产权都不够完善,对吗?
正方一辩:同学,坦白来讲,你听我讲吧。美国是唯一的或者极少数发达国家中,独自排斥所有其他国家的国家。你有些时候极高它的收益他都不一定愿意,是不是?这就是地缘政治的不同。我们已经说过,以美国为代表的保护伞型国家,包括欧盟在内的很多国家都拒绝向发展中国家出口,而不是美国一个国家。这些事情一直比美国更普遍,而大部分发达国家因为利益,所以他们愿意投入这个市场,对不对?
下面有请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单边计时3分钟,规则同上。
正方一辩:在你们主张放宽知识产权的观点中,是否存在程度上的区别?请阐述。
反方二辩:你可以讲。那我问你,你们学校校长说要放宽对学生的监督以提高学习自主性,这是否意味着完全不管学生?你需要论证到这个程度。
正方一辩:所以你刚刚提到要让发达国家像“土豪分田地”一样,将知识产权完全分出来,这是完全不存在的。我方接着问你,根据利益问题,你方刚提了很多避害,说发展中国家缺钱、缺口很大,所以我们主张发达国家通过税收激励和政策扶持是否能解决缺钱问题?你不能用一个替代政策来告诉我它可以解决,我不要求你论证完全免费,但起码你要论证这个替代政策能覆盖内部和发达国家的损失。你连一个数字都没有,就说有一个替代政策,穷国家一定能负担得起,你的政策一定能补贴上来,你的论证在哪里?
反方二辩:那你的论证在哪里?所以你方对于开放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一带一路”通过技术开放建设高速公路后,难道不亏损吗?中国为什么还在持续投钱,是因为愿意给钱吗?你的例子里知识产权在哪里?你说中国开发“一带一路”大家都受益了,这件事和辩题有什么关系?
正方一辩:好的,没问题。所以我方告诉你,通过开放,然后进行政策调整、国家补贴以及合作协议等,可以收回这部分利益,这就是我刚刚论证的利益作用。第二点,我问你,你方今天除了聊中国,还有其他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提高后,技术转移增多的案例吗?
反方二辩:我给你念标题,基于外国直接投资流动模型的模拟显示,如果中国、巴西、俄罗斯和……
正方一辩:你不要跟我聊现状了。你刚刚还质疑我,说我的理论和法理不行,现在怎么又开始聊模拟了呢?
反方二辩:没有,我没有跟你聊现状,这是一个模型测算。所以刚刚你认为我的法理和政策效率不够,现在你的模型测试我认为效率也不够。我现在就跟你聊实证,为什么美国的HS2410法案收缩了知识产权转移?
正方一辩:你可以再说一遍这个数字。
反方二辩:起码我刚刚质疑你的是你的理论,没问题,没问题,我有比较。你说我的法理和政策不行,现在又觉得我的模拟可以,我方觉得这实在太双标了。我方接着给你念那个HS2410法案,H2L410法案第329条规定,美国的政策是防止任何削弱与能源或环境技术有关的知识产权。你方告诉我这为什么不算收缩?
正方一辩:对,美国他有可能搞了垄断,但不代表大部分的气候技术都来自于像美国这样的垄断国家。并且我方发现,如果你继续收紧,没问题,没问题。所以现状下,像美国这样的技术利益超级大国,对发展中国家技术收拢和压迫,你方没有办法解决。我接着往下问你方的方案,今天要怎么解决美国这样或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的问题?如果在这个基础上这些方法,那美国不就退出巴黎协定嘛,他根本就达不到你方的利好啊。
反方二辩:本来这个退出巴黎协定也好。对呀,所以说我们恰恰要让那些发达国家的技术人员意识到他们的成本能收回,所以他们才愿意承担这份责任,不是你方向的道德说教,那是你方的问题。怎么让他意识到?给我一个可以解决的方案,是跟他讲喊口号吗?跑到他家门口跟他说吗?跟他说特朗普先生,这个技术是能收回钱来的。
正方一辩:我整篇论都在跟你讲,如果我强化保护知识产权,我就会让发达国家意识到这部分利益是可收回的。你的东西没问题,我的知识产权建设够不够完善?你可以论证它够完善,但起码在我看来,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完善的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因为没问题,所以美国现在不仅不跟你说的那些发展中小国家进行技术和知识产权出口,也不跟中国进行知识产权出口。按照你的论述,这个世界上所有国家对于美国来说,知识产权保护都不够高。你方的方案到底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所以美国不给那些非洲中下部国家提供,不给中国提供吗?你可以论证,你可以告诉我现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到什么程度了。这是你方的举证义务。
反方二辩:我方那方,你方自己还说中国现在知识产权建设非常完善,只在进行一些细则上的调整,你又开始跟我质疑中国知识产权不够完善,这不是自己在打自己脸吗?而且我再往下论述,HS2410法案已经说了,美国拒绝对所有的国家进行知识产权的出口,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说所有的国家相对于美国来说,他们知识产权都不够完善,对吗?
正方一辩:同学,坦白来讲,你听我讲吧。美国是唯一的或者极少数发达国家中,独自排斥所有其他国家的国家。你有些时候极高它的收益他都不一定愿意,是不是?这就是地缘政治的不同。我们已经说过,以美国为代表的保护伞型国家,包括欧盟在内的很多国家都拒绝向发展中国家出口,而不是美国一个国家。这些事情一直比美国更普遍,而大部分发达国家因为利益,所以他们愿意投入这个市场,对不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进入第二轮申论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申论,计时3分钟,有请。
不好意思,刚刚忘了开麦,现在可以听到我说话吗?可以。好的,接下来欢迎计时。
首先对方辩友需要注意,您方认为只要今天把法律落实完善了,就可以促进技术转让。但问题在于对方没有办法向我们举证:今天以美国以外的国家为例,HS2410法案已经明确拒绝向世界各国出口相关技术。所以今天对方的论证义务就变成了:今天除美国以外所有国家的转让法律条例都不够完善,而同时美国与77国集团的问题也没有办法解决。
接下来,我要和您方讨论另一个问题:您方所强调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点在我方看来是有待商榷的。
给您一个数据举证:清华大学2023年的全球碳中和年度报告中指出,全球零碳技术的部署具有明显的区域集中性,中国、美国和欧盟三个经济体在多个零碳技术领域合计占据了全球70%~90%的部署份额。而除中国之外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多项技术部署中所占比例不足30%,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合作,提供资金支持与能力建设,以推动全球零碳技术的普及。
所以发现没有,技术转让的核心在于以中国为首的77国集团,而以美国为首的核心集团更多是固步自封,将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与经济壁垒,阻碍了技术转让。
另一方面,在2024年9月的论文中,研究使用来自116个国家的不平衡面板数据集,考察了知识产权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分析结果表明,知识产权的产出率与碳排放呈正相关。机理实验和非线性分析进一步阐述了这种关系,中介效应结果表明,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抑制能源结构改善,间接促进了碳排放增长,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加剧了对传统高碳能源的依赖,阻碍了向更清洁、更高效的能源转型。
也就是说,今天您方想要论证的无非是“环境更好了,就会有更多的人来做技术研发”,但这个观点并非完全成立。现状更多是:有人发明了技术,就会抱着知识产权不放,以此阻碍技术转让。这也是对方论证的责任所在。
而技术转让的主要障碍,很大程度上由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及部分中等收入国家组成的集团造成。今天您方没有办法举证的是:为何环境更好了以后会有更多人去研究这些技术?但我们注意到,更多的技术掌握在以中国为首的77国集团手中,这些国家在您方强调的“完善法律的能源政策效率”方面,并不像您方所说的那样存在底层空间不足的问题。如果您方无法举证其他国家在法律完善度上的不足,那么您方的第一、第二论点就难以成立。
感谢正方三辩。
下面进入第二轮申论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申论,计时3分钟,有请。
不好意思,刚刚忘了开麦,现在可以听到我说话吗?可以。好的,接下来欢迎计时。
首先对方辩友需要注意,您方认为只要今天把法律落实完善了,就可以促进技术转让。但问题在于对方没有办法向我们举证:今天以美国以外的国家为例,HS2410法案已经明确拒绝向世界各国出口相关技术。所以今天对方的论证义务就变成了:今天除美国以外所有国家的转让法律条例都不够完善,而同时美国与77国集团的问题也没有办法解决。
接下来,我要和您方讨论另一个问题:您方所强调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点在我方看来是有待商榷的。
给您一个数据举证:清华大学2023年的全球碳中和年度报告中指出,全球零碳技术的部署具有明显的区域集中性,中国、美国和欧盟三个经济体在多个零碳技术领域合计占据了全球70%~90%的部署份额。而除中国之外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多项技术部署中所占比例不足30%,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合作,提供资金支持与能力建设,以推动全球零碳技术的普及。
所以发现没有,技术转让的核心在于以中国为首的77国集团,而以美国为首的核心集团更多是固步自封,将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与经济壁垒,阻碍了技术转让。
另一方面,在2024年9月的论文中,研究使用来自116个国家的不平衡面板数据集,考察了知识产权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分析结果表明,知识产权的产出率与碳排放呈正相关。机理实验和非线性分析进一步阐述了这种关系,中介效应结果表明,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抑制能源结构改善,间接促进了碳排放增长,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加剧了对传统高碳能源的依赖,阻碍了向更清洁、更高效的能源转型。
也就是说,今天您方想要论证的无非是“环境更好了,就会有更多的人来做技术研发”,但这个观点并非完全成立。现状更多是:有人发明了技术,就会抱着知识产权不放,以此阻碍技术转让。这也是对方论证的责任所在。
而技术转让的主要障碍,很大程度上由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及部分中等收入国家组成的集团造成。今天您方没有办法举证的是:为何环境更好了以后会有更多人去研究这些技术?但我们注意到,更多的技术掌握在以中国为首的77国集团手中,这些国家在您方强调的“完善法律的能源政策效率”方面,并不像您方所说的那样存在底层空间不足的问题。如果您方无法举证其他国家在法律完善度上的不足,那么您方的第一、第二论点就难以成立。
感谢正方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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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申论计时3分钟,有请。好,谢谢主席,首先对方真的很荒谬,因为对方的所有政策都跟他的实际情况没有关系。比方说你企业,比方说共同开发账户,比方说用矿产来作为资源的交换,那你不是还是该给的专利费还是得给吗?该承认的技术专利还是得承认吗?你只不过是把专利费从给现金变成了给矿产吗?那你的矿产资源产业到底在哪?这是第一个。而且你说卖与不卖的区别,我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我就不能卖了吗?无非是我要交一点严苛的专利费而已啊,那这跟你的论点有什么关系?你的政策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现实层面,恰恰你方的数据没有支撑,大多数情况是为什么?因为现在技术转让问题的关键在于哪里?关键在于发展中国家没有得到合理的信用指数,而他们为什么得不到?复旦大学法学理论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是技术转让受阻的直接原因。为什么?因为企业根本就不知道我将这个技术投放下去,他会不会乖乖地把专利费交给我;他如果不给我专利费,他会不会受到惩罚。所以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将我的技术投放下去能否获得收益,所以我不敢投放,这是现状下的第一个问题。
第三个,你光说我方的数据有什么问题?第一,2001年到2011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那个比较的是发展中国家跟发达国家之间的气候技术产业,根本就不是你方歪曲的那个什么中国的事情。第二个,中国的那个技术恰恰就是在证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强化带来了专利发明数量的增加,我方其实很清楚,这是数据上的问题。
最后一个,你方一直在质疑说,那美国有国家意志,他有国家意志,不给他核心技术转让怎么办?问题是,如果美国的国家意志真的这么强硬的话,你方的国际法、国际组织有什么用?现在按照你方的说法,国际社会是认可放宽知识产权保护的,也认可发达国家要将技术转移出去,可是美国还是没有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到底什么能够让那些发达国家愿意把他的技术交出来?那除了利益还能有什么?你用道义感化他吗?你刚才只是在讲口号,而我方恰恰是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他们看到将我的气候技术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是有利可图的。我有利可图,我才会去做这个事情啊。不然,你单纯靠道义,靠所谓的国际法、国际组织有什么作用?我实在不明白。
所以最后,你方其实真的没有在论证你方的观点。因为你方所有的论证都是在说法理上这个是应该做的,甚至发达国家也承认说他们应该做。可是现实的困境你方一点都没有看。你方从来不聊现实的困境怎么解决,你方就是在基于一个乌托邦的思想,觉得我只要提出这个东西,他们就会愿意把技术交出来。以上,感谢反方三辩。
你申论计时3分钟,有请。好,谢谢主席,首先对方真的很荒谬,因为对方的所有政策都跟他的实际情况没有关系。比方说你企业,比方说共同开发账户,比方说用矿产来作为资源的交换,那你不是还是该给的专利费还是得给吗?该承认的技术专利还是得承认吗?你只不过是把专利费从给现金变成了给矿产吗?那你的矿产资源产业到底在哪?这是第一个。而且你说卖与不卖的区别,我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我就不能卖了吗?无非是我要交一点严苛的专利费而已啊,那这跟你的论点有什么关系?你的政策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现实层面,恰恰你方的数据没有支撑,大多数情况是为什么?因为现在技术转让问题的关键在于哪里?关键在于发展中国家没有得到合理的信用指数,而他们为什么得不到?复旦大学法学理论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是技术转让受阻的直接原因。为什么?因为企业根本就不知道我将这个技术投放下去,他会不会乖乖地把专利费交给我;他如果不给我专利费,他会不会受到惩罚。所以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将我的技术投放下去能否获得收益,所以我不敢投放,这是现状下的第一个问题。
第三个,你光说我方的数据有什么问题?第一,2001年到2011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那个比较的是发展中国家跟发达国家之间的气候技术产业,根本就不是你方歪曲的那个什么中国的事情。第二个,中国的那个技术恰恰就是在证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强化带来了专利发明数量的增加,我方其实很清楚,这是数据上的问题。
最后一个,你方一直在质疑说,那美国有国家意志,他有国家意志,不给他核心技术转让怎么办?问题是,如果美国的国家意志真的这么强硬的话,你方的国际法、国际组织有什么用?现在按照你方的说法,国际社会是认可放宽知识产权保护的,也认可发达国家要将技术转移出去,可是美国还是没有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到底什么能够让那些发达国家愿意把他的技术交出来?那除了利益还能有什么?你用道义感化他吗?你刚才只是在讲口号,而我方恰恰是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他们看到将我的气候技术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是有利可图的。我有利可图,我才会去做这个事情啊。不然,你单纯靠道义,靠所谓的国际法、国际组织有什么作用?我实在不明白。
所以最后,你方其实真的没有在论证你方的观点。因为你方所有的论证都是在说法理上这个是应该做的,甚至发达国家也承认说他们应该做。可是现实的困境你方一点都没有看。你方从来不聊现实的困境怎么解决,你方就是在基于一个乌托邦的思想,觉得我只要提出这个东西,他们就会愿意把技术交出来。以上,感谢反方三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反方1辩进行开篇立论,计时3分钟,有请。
(测试环节)我现在进行测试,请问可以听到吗?声音很清晰。好,感谢主席问候各位。当今全球气候问题严重,气候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是解决气候问题的关键。但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测算,如果要按照《巴黎协定》的计划实现全球减排目标,当前每年在金融领域存在900亿到2100亿美元的投资缺口,2023年金融领域的投资下降了40%。未来除政府和银行资金的投入保持相对稳定外,其他来源的资金全部在减少。
我方认为,在气候技术转让中,更应注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理由如下:
首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提高企业将自有技术投放到发展中国家市场的意愿,有利于技术的转让与利用。知识产权是企业通过技术获得收益的关键保障。但大学法学院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是气候技术转让受阻的直接原因,因为持有技术优势的企业无法保证当技术投放到发展中国家后能够收回投资回报。在知识产权没有得到足够保护的情况下,企业技术外流严重,损害企业利益。例如,中国某分析企业在与美国清洁能源公司A Mac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了控制软件源代码,导致对方损失超5.5亿美元。由于美国知识产权保护不足,最终该中国企业被判赔偿6000万美元。这种潜在的损失风险,会阻碍国外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技术转让。而更可靠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降低这种风险,促进技术的转让。全球低碳技术国际转移的贸易和直接投资数据显示,2001年到2011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会显著增加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能、地热能供暖、照明和清洁车辆六个领域的技术转移可能性。当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提高企业的气候技术转移意愿,促进气候技术转移的发生。
其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促进气候技术的创新,催生更多优质技术。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报告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开始,绿色技术的创新一直停滞不前,而系统问题日益凸显,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此愈加重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企业研发意愿、促进创新的重要手段。实际上,2024年我国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后,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同比增长13.5%,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3.3%。杰克森两位学者的研究也发现,2024年中国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带来了16.01%的绿色发明专利增长。中国专利法的修订,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的主因之一,其核心原因在于,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确保创新带来的企业利润。高回报的保证能够进一步吸引投资作为创新研发的投入。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在气候技术转让中更应注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上。感谢。
下面有请反方1辩进行开篇立论,计时3分钟,有请。
(测试环节)我现在进行测试,请问可以听到吗?声音很清晰。好,感谢主席问候各位。当今全球气候问题严重,气候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是解决气候问题的关键。但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测算,如果要按照《巴黎协定》的计划实现全球减排目标,当前每年在金融领域存在900亿到2100亿美元的投资缺口,2023年金融领域的投资下降了40%。未来除政府和银行资金的投入保持相对稳定外,其他来源的资金全部在减少。
我方认为,在气候技术转让中,更应注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理由如下:
首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提高企业将自有技术投放到发展中国家市场的意愿,有利于技术的转让与利用。知识产权是企业通过技术获得收益的关键保障。但大学法学院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是气候技术转让受阻的直接原因,因为持有技术优势的企业无法保证当技术投放到发展中国家后能够收回投资回报。在知识产权没有得到足够保护的情况下,企业技术外流严重,损害企业利益。例如,中国某分析企业在与美国清洁能源公司A Mac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了控制软件源代码,导致对方损失超5.5亿美元。由于美国知识产权保护不足,最终该中国企业被判赔偿6000万美元。这种潜在的损失风险,会阻碍国外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技术转让。而更可靠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降低这种风险,促进技术的转让。全球低碳技术国际转移的贸易和直接投资数据显示,2001年到2011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会显著增加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能、地热能供暖、照明和清洁车辆六个领域的技术转移可能性。当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提高企业的气候技术转移意愿,促进气候技术转移的发生。
其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促进气候技术的创新,催生更多优质技术。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报告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开始,绿色技术的创新一直停滞不前,而系统问题日益凸显,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此愈加重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企业研发意愿、促进创新的重要手段。实际上,2024年我国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后,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同比增长13.5%,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3.3%。杰克森两位学者的研究也发现,2024年中国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带来了16.01%的绿色发明专利增长。中国专利法的修订,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的主因之一,其核心原因在于,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确保创新带来的企业利润。高回报的保证能够进一步吸引投资作为创新研发的投入。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在气候技术转让中更应注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上。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气候技术转让的有效性应通过两个维度衡量:1. 促进技术实际转移与利用的程度;2. 推动气候技术持续创新的能力
(反方三辩质询开始)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三辩,持3分钟发言,规则同上,有请。
(反方三辩发言) 请具体说明。好,中方都有,比方说有很多政策,比如税收补贴、开放合作、低价出售矿产,但是这些与知识产权有什么关系?这些内容是否被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国在现状下,国际社会的普遍企业是否针对知识产权存在企压?所以你的意思是,通过矿产来支付类似专利费用,这叫做放宽知识产权保护?这是你方的观点吗?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哦,不是。是与现状相比,购买技术必须以1000美金的现下流通市价,合同是通过300美金加起百万一的(此处原文表述不清晰,暂保留)。所以大家发现没有,对方的政策其实根本没有作用在知识产权本身上面。无论他们说是开放合作还是低价出售,其实跟知识产权一点关系都没有,这只是国家提出的一个方案,但这个方案根本不是针对知识产权。
(反方三辩追问) 而后我继续往下问,你方是不是觉得,今天美国就是怎么都不会让技术转移给中国的?那我买矿产是为了什么呢?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跟辩友,我的基本问题你不要回避。你是不是觉得美国怎么都不会继续转让技术?其实这是一个数据问题,我买的就是知识产权,我不知道你在答什么。第二部分是,确实美国《HS24法案》正在进一步收紧,这也在论文当中有体现,在法案当中有体现。
(反方三辩反驳) 对。所以首先,如果你是通过矿产来替代专利费用支付,那起码你也是尊重知识产权的,你也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所以这个方案根本不是你方所说的放宽。再其次,如果你方认为内部其实怎么都不会转让技术,凭什么你方的知识产权政策能够让美国愿意出口技术呢?小卖部打折卖商品,我也得拿现金去买,这根本没有强化保护,我也只是尊重他的制度。
(反方三辩继续) 第二部分,你要听完整的可行性吗?国际法院在2010年和2015年分别首次做出环境义务赔偿性判决,而我方认为国际法院有这个判决能力,各国也有先行的义务设定,所以它可以开设关于认缴费用追缴的相关判决,这是国际法上的判决效力。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至少底线来讲,至少正方认为,你方今天的所有论证都是说现在的国际法是认可、是认可放宽知识产权保护的。但是照你方的说法,现在都这么认可了,那为什么美国还不做呀?
(反方三辩回应) 因为他们在对抗,他们要维护自己的核心市场支配权啊。对呀,所以你方只从法理上论证这个东西是需要做的,根本就没有论证成这个政策有具体效果。因为按照你方的说法,现状已经在放宽了,可是现状就是一点效果都没有,那我继续往下问你了。
(反方三辩追问) 比方说我方那个数据,算了,比方说这个对于创新意愿的提高性的U型曲线,为什么?第一,它是倒U型(原文“造优型”表述不清晰,暂保留),毫无权实的。第二个,如果你说国际法,你也没效力;如果你不说国际法,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它也有输赢,凭什么呢?对方辩友,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它是U型的?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这是C测学者做的研究啊,他做出来这些道理啊,你要解释逻辑和原理。我解释给你听,是这样的:从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到设定了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期10年、20年,这部分的设定会让大家的创作意愿增加。可是如果专利保护期被增长到2000年,就会导致原本的企业缺乏进一步创新,因为他只需要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和原本的创新技术产业就可以了,这在实质上和发展上都是认可的。
(反方三辩反驳) 所以你对现状下大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足够的论证,这不是我的论证,是《自然》杂志25年的论文,它解释了当中绝大部分国家已经列入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高顶点,现在都处在一个下降趋势当中。所以正方主张,这说明保护已经足够,我在问你,它具体是怎么体现的?你不能单跟我说结论吧,它有没有依据?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嗯,它其实是有的。如果你号称科学性的话,我当然可以在后简政;如果你是号称关联性的话,它讲的就是通过对于那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因素产生的专利技术数量、专业技术市场,跟政策因素对应对比这些条件等等计算出来的。所以起码我刚首先没有说保护,在全球范围内,这个知识产权保护到底是更加完善了,起码在中国,这个知识产权保护正在不断推进,而这个不断推进恰恰带来的是专利数量增加。你方要不要去论证说,今天在全世界大部分国家,这个知识产权保护都已经足够了?
(反方三辩继续)第一层,中国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然已经足够了,你讲的是细则优化,而不是在强化保护。第二层,所以我116个国家的第二篇论文就在举证这件事情,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跟碳排放是正相关关系。首先,中国的那个细则完善为什么不是在加强保护?我让大家更少地去钻漏洞,让知识产权更加被保护,不是在加强吗?
(反方三辩追问)那我往下问你,比方说前面说的那些组合技术,有没有实际效果?告诉我,你这个放宽知识产权保护到底能带来多少气候技术转移?所以其实还真不是,现在中国知识产权的核心议题是出版物的所有权归属,比如像AIGC生成物。而这个归属问题,哪怕你要放宽门槛,也必须要先找到主人。
(正方二辩/三辩打断)打断一下,你方有没有实际的实证告诉我,因为你发现的全部都是法理和逻辑,你要讲实证。
(反方三辩回应)首先,前两天那两篇论文都是实证,它不叫空泛。第二部分是有计划大权,同样是202几年(原文不清晰,暂保留),2020年还是哪一年发布的那个关于全球气候报告里面写了,第一个是在布加索那通过非洲开发银行共享了知识产权技术之后,使非洲国家进入到了光伏爆发型能源行列;第二个是它解释发达国家通过共享技术可以有效解决系统的资金困境,和没有办法核算的内容。
(反方三辩反驳)首先你那个数据是跨行业意愿的数据,根本就不是气候转移的数据。其次,你说的是已经完成气候技术转移之后的好处,我问你的是,你这个放宽知识产权保护到底是怎么带来更多气候技术转让的?我其实有点没听懂了,所以我两个实证效率都做到了。所以其实这里已经很清楚了(原文不完整,暂保留),对方所有论证都只是基于所谓的法理,根本就没有实际效果上的支撑。
(质询结束)感谢双方辩手。
(反方三辩质询开始)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三辩,持3分钟发言,规则同上,有请。
(反方三辩发言) 请具体说明。好,中方都有,比方说有很多政策,比如税收补贴、开放合作、低价出售矿产,但是这些与知识产权有什么关系?这些内容是否被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国在现状下,国际社会的普遍企业是否针对知识产权存在企压?所以你的意思是,通过矿产来支付类似专利费用,这叫做放宽知识产权保护?这是你方的观点吗?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哦,不是。是与现状相比,购买技术必须以1000美金的现下流通市价,合同是通过300美金加起百万一的(此处原文表述不清晰,暂保留)。所以大家发现没有,对方的政策其实根本没有作用在知识产权本身上面。无论他们说是开放合作还是低价出售,其实跟知识产权一点关系都没有,这只是国家提出的一个方案,但这个方案根本不是针对知识产权。
(反方三辩追问) 而后我继续往下问,你方是不是觉得,今天美国就是怎么都不会让技术转移给中国的?那我买矿产是为了什么呢?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跟辩友,我的基本问题你不要回避。你是不是觉得美国怎么都不会继续转让技术?其实这是一个数据问题,我买的就是知识产权,我不知道你在答什么。第二部分是,确实美国《HS24法案》正在进一步收紧,这也在论文当中有体现,在法案当中有体现。
(反方三辩反驳) 对。所以首先,如果你是通过矿产来替代专利费用支付,那起码你也是尊重知识产权的,你也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所以这个方案根本不是你方所说的放宽。再其次,如果你方认为内部其实怎么都不会转让技术,凭什么你方的知识产权政策能够让美国愿意出口技术呢?小卖部打折卖商品,我也得拿现金去买,这根本没有强化保护,我也只是尊重他的制度。
(反方三辩继续) 第二部分,你要听完整的可行性吗?国际法院在2010年和2015年分别首次做出环境义务赔偿性判决,而我方认为国际法院有这个判决能力,各国也有先行的义务设定,所以它可以开设关于认缴费用追缴的相关判决,这是国际法上的判决效力。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至少底线来讲,至少正方认为,你方今天的所有论证都是说现在的国际法是认可、是认可放宽知识产权保护的。但是照你方的说法,现在都这么认可了,那为什么美国还不做呀?
(反方三辩回应) 因为他们在对抗,他们要维护自己的核心市场支配权啊。对呀,所以你方只从法理上论证这个东西是需要做的,根本就没有论证成这个政策有具体效果。因为按照你方的说法,现状已经在放宽了,可是现状就是一点效果都没有,那我继续往下问你了。
(反方三辩追问) 比方说我方那个数据,算了,比方说这个对于创新意愿的提高性的U型曲线,为什么?第一,它是倒U型(原文“造优型”表述不清晰,暂保留),毫无权实的。第二个,如果你说国际法,你也没效力;如果你不说国际法,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它也有输赢,凭什么呢?对方辩友,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它是U型的?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这是C测学者做的研究啊,他做出来这些道理啊,你要解释逻辑和原理。我解释给你听,是这样的:从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到设定了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期10年、20年,这部分的设定会让大家的创作意愿增加。可是如果专利保护期被增长到2000年,就会导致原本的企业缺乏进一步创新,因为他只需要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和原本的创新技术产业就可以了,这在实质上和发展上都是认可的。
(反方三辩反驳) 所以你对现状下大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足够的论证,这不是我的论证,是《自然》杂志25年的论文,它解释了当中绝大部分国家已经列入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高顶点,现在都处在一个下降趋势当中。所以正方主张,这说明保护已经足够,我在问你,它具体是怎么体现的?你不能单跟我说结论吧,它有没有依据?
(正方二辩/三辩回应) 嗯,它其实是有的。如果你号称科学性的话,我当然可以在后简政;如果你是号称关联性的话,它讲的就是通过对于那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因素产生的专利技术数量、专业技术市场,跟政策因素对应对比这些条件等等计算出来的。所以起码我刚首先没有说保护,在全球范围内,这个知识产权保护到底是更加完善了,起码在中国,这个知识产权保护正在不断推进,而这个不断推进恰恰带来的是专利数量增加。你方要不要去论证说,今天在全世界大部分国家,这个知识产权保护都已经足够了?
(反方三辩继续)第一层,中国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然已经足够了,你讲的是细则优化,而不是在强化保护。第二层,所以我116个国家的第二篇论文就在举证这件事情,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跟碳排放是正相关关系。首先,中国的那个细则完善为什么不是在加强保护?我让大家更少地去钻漏洞,让知识产权更加被保护,不是在加强吗?
(反方三辩追问)那我往下问你,比方说前面说的那些组合技术,有没有实际效果?告诉我,你这个放宽知识产权保护到底能带来多少气候技术转移?所以其实还真不是,现在中国知识产权的核心议题是出版物的所有权归属,比如像AIGC生成物。而这个归属问题,哪怕你要放宽门槛,也必须要先找到主人。
(正方二辩/三辩打断)打断一下,你方有没有实际的实证告诉我,因为你发现的全部都是法理和逻辑,你要讲实证。
(反方三辩回应)首先,前两天那两篇论文都是实证,它不叫空泛。第二部分是有计划大权,同样是202几年(原文不清晰,暂保留),2020年还是哪一年发布的那个关于全球气候报告里面写了,第一个是在布加索那通过非洲开发银行共享了知识产权技术之后,使非洲国家进入到了光伏爆发型能源行列;第二个是它解释发达国家通过共享技术可以有效解决系统的资金困境,和没有办法核算的内容。
(反方三辩反驳)首先你那个数据是跨行业意愿的数据,根本就不是气候转移的数据。其次,你说的是已经完成气候技术转移之后的好处,我问你的是,你这个放宽知识产权保护到底是怎么带来更多气候技术转让的?我其实有点没听懂了,所以我两个实证效率都做到了。所以其实这里已经很清楚了(原文不完整,暂保留),对方所有论证都只是基于所谓的法理,根本就没有实际效果上的支撑。
(质询结束)感谢双方辩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方二辩质询反方三辩,三遍拒绝,3分钟时间到,有请四辩。可以听到吗?
学长:可以,可以,没关系。好,第一个问题,你也觉得要聊现状对吧?
反方三辩:是。你方没有了现状,你方所有的现状是国际化。
方二辩:你别急,我方道理有两个。第一个,我方三辩举证了现在美欧中三国占据了清洁技术70%~90%的产权,你打算反对这个现状吗?
反方三辩:版权在他们技术,技术在他们手里很正常,所以要让他们交出来,要让他们看到,要把技术交出来是有点知道吧。
方二辩:那我打断你一下,所以你也要解决美国问题,因为它占比太大了,你的方案是怎么有效的解决美国的?你方可是解决不了,因为国际法,按照你方说法,国际法你是从后方成长,你怎么解决你方的?
反方三辩:我方说的就是让他看到我将技术投放到发展中国家是有利可图的现状,恰是他觉得唯利可图的那一下。美国不让美国企业跟中国华为合作,是觉得企业跟华为合作无利可图吗?按照你方说法,你方的那个你完全解决不了美国意识的问题,你的世界里面是因为无利可图吗?所有的国家决策本质上都是利益的考量,你只要让他看到利益足够大了,那就可以了呀。
方二辩:国家不是这种很奇怪的,你怎么去看其他的国家呀?那美国为什么阻止出口呢?
反方三辩:我说的就是所有的国家决策本质都是利益的考量,美国很极端,他的2001年到2011年有数据啊。
方二辩:(打断)打开停一下,不好意思,是因为他要掌握这部分,不管是通讯还是芯片的市场支配权,就导致了他不愿意将企业开放。所以你所谓的经济利益,怎么挑战这些像占据了70%~90%份额的美国国家对于市场支配权的恐惧啊?首先美国问题你也解决不了,其次,我还有时间告诉你,2001年到2011年报告第一部分经济问题,反方所谓的经济诱因没有办法解决这部分的问题。第二件事情我往下走,HS2410法案拒绝了所有技术的出口,我先好奇,拒绝所有技术出口是不是最强的一种保护样态?
反方三辩:当然不是啊,你方的,你看现在是我国家抑制的,强制不给出口,跟知识产权保护有什么关系啊。
方二辩:谢谢,至少任何人看起来这件事情绝对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所以你要强化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话,怎么让他出口?不是你方要论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完全禁止出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也不会让他出口的,所以让我打断您一下,我好奇,所以国外有没有盗版的风险?
反方三辩:有,但是会被惩罚,而且风险比较小,所以听起来你也没有一个更强化的保护方案,到底哪边谁没有在聊现状也很清楚。
方二辩:第三件事情,我好奇你所有挑战解决率的数据矩阵,你举知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提高带来了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的增加,这是你的数据原文了吗?那个2001年到2011年是发达国家跟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转移,不是只是中国,是你方在书写数据机遇。那你中国的数据的原文是中国那个叫做中国的专利保护法落实后更严格地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之后它的专利数量上升了,专利转移量增加,没有数据。
反方三辩:不是我的,我的数据认是2001年到2011年是在证明那个东西,我中国的数据是那个2010年(停顿),等一下2010年,您完整念念。
方二辩:2001年到2011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显著增加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能、风能供暖、照明和清洁车辆领域的技术转移。
反方三辩:(打断)今夕是何年?今年几几年?
方二辩:不是。对不起,正方给大家举证了,Nature的研究会显著降低清洁技术的开发动力,至少在现状下,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HS2410和欧盟的消极态度也是自20年之后开始进一步提高的。换而言之,这些国家收拢了自己的技术保护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度,这个时候好像你更没有办法做到。第三部分是正方向大家举证清华大学的报告解释,通过开放知识产权专业技术,比如说像让巴西这样的国家进入光伏爆发的行列,你有体现了什么强化保护导致了什么结果吗?我觉得如果按照你方说法,强化保护就是不给技术出口的话,那中国强化保护也是不允许技术出口,其次你方这个论证效果,我觉得没关系。
反方三辩:(打断)没关系,没关系,您一定是在来拆这些数据,至少到目前为止,反方没有任何自己剩余的推证部分了,你唯一的解释是以经济利益诱惑,你怎么对抗发达国家对于市场支配权的恐惧,你也没有解释出来。所以最后一件事情是我好奇,如果我放宽知识产权保护,你觉得中国一带一路的政策有没有放宽?我觉得没用。
方二辩:中国原本你看像德国卖给中国的时候,必须要求支付几千万美金,不允许任何的议价,中国现在出售高铁,愿意通过先不付钱再合作结算,为什么没有放宽?那你可以告诉我美国会不会这样?
反方三辩:是我不需要告诉你那个,至少大家都不知道会在形式逻辑上已经构成了放宽。
方二辩质询反方三辩,三遍拒绝,3分钟时间到,有请四辩。可以听到吗?
学长:可以,可以,没关系。好,第一个问题,你也觉得要聊现状对吧?
反方三辩:是。你方没有了现状,你方所有的现状是国际化。
方二辩:你别急,我方道理有两个。第一个,我方三辩举证了现在美欧中三国占据了清洁技术70%~90%的产权,你打算反对这个现状吗?
反方三辩:版权在他们技术,技术在他们手里很正常,所以要让他们交出来,要让他们看到,要把技术交出来是有点知道吧。
方二辩:那我打断你一下,所以你也要解决美国问题,因为它占比太大了,你的方案是怎么有效的解决美国的?你方可是解决不了,因为国际法,按照你方说法,国际法你是从后方成长,你怎么解决你方的?
反方三辩:我方说的就是让他看到我将技术投放到发展中国家是有利可图的现状,恰是他觉得唯利可图的那一下。美国不让美国企业跟中国华为合作,是觉得企业跟华为合作无利可图吗?按照你方说法,你方的那个你完全解决不了美国意识的问题,你的世界里面是因为无利可图吗?所有的国家决策本质上都是利益的考量,你只要让他看到利益足够大了,那就可以了呀。
方二辩:国家不是这种很奇怪的,你怎么去看其他的国家呀?那美国为什么阻止出口呢?
反方三辩:我说的就是所有的国家决策本质都是利益的考量,美国很极端,他的2001年到2011年有数据啊。
方二辩:(打断)打开停一下,不好意思,是因为他要掌握这部分,不管是通讯还是芯片的市场支配权,就导致了他不愿意将企业开放。所以你所谓的经济利益,怎么挑战这些像占据了70%~90%份额的美国国家对于市场支配权的恐惧啊?首先美国问题你也解决不了,其次,我还有时间告诉你,2001年到2011年报告第一部分经济问题,反方所谓的经济诱因没有办法解决这部分的问题。第二件事情我往下走,HS2410法案拒绝了所有技术的出口,我先好奇,拒绝所有技术出口是不是最强的一种保护样态?
反方三辩:当然不是啊,你方的,你看现在是我国家抑制的,强制不给出口,跟知识产权保护有什么关系啊。
方二辩:谢谢,至少任何人看起来这件事情绝对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所以你要强化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话,怎么让他出口?不是你方要论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完全禁止出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也不会让他出口的,所以让我打断您一下,我好奇,所以国外有没有盗版的风险?
反方三辩:有,但是会被惩罚,而且风险比较小,所以听起来你也没有一个更强化的保护方案,到底哪边谁没有在聊现状也很清楚。
方二辩:第三件事情,我好奇你所有挑战解决率的数据矩阵,你举知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提高带来了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的增加,这是你的数据原文了吗?那个2001年到2011年是发达国家跟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转移,不是只是中国,是你方在书写数据机遇。那你中国的数据的原文是中国那个叫做中国的专利保护法落实后更严格地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之后它的专利数量上升了,专利转移量增加,没有数据。
反方三辩:不是我的,我的数据认是2001年到2011年是在证明那个东西,我中国的数据是那个2010年(停顿),等一下2010年,您完整念念。
方二辩:2001年到2011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显著增加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能、风能供暖、照明和清洁车辆领域的技术转移。
反方三辩:(打断)今夕是何年?今年几几年?
方二辩:不是。对不起,正方给大家举证了,Nature的研究会显著降低清洁技术的开发动力,至少在现状下,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HS2410和欧盟的消极态度也是自20年之后开始进一步提高的。换而言之,这些国家收拢了自己的技术保护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度,这个时候好像你更没有办法做到。第三部分是正方向大家举证清华大学的报告解释,通过开放知识产权专业技术,比如说像让巴西这样的国家进入光伏爆发的行列,你有体现了什么强化保护导致了什么结果吗?我觉得如果按照你方说法,强化保护就是不给技术出口的话,那中国强化保护也是不允许技术出口,其次你方这个论证效果,我觉得没关系。
反方三辩:(打断)没关系,没关系,您一定是在来拆这些数据,至少到目前为止,反方没有任何自己剩余的推证部分了,你唯一的解释是以经济利益诱惑,你怎么对抗发达国家对于市场支配权的恐惧,你也没有解释出来。所以最后一件事情是我好奇,如果我放宽知识产权保护,你觉得中国一带一路的政策有没有放宽?我觉得没用。
方二辩:中国原本你看像德国卖给中国的时候,必须要求支付几千万美金,不允许任何的议价,中国现在出售高铁,愿意通过先不付钱再合作结算,为什么没有放宽?那你可以告诉我美国会不会这样?
反方三辩:是我不需要告诉你那个,至少大家都不知道会在形式逻辑上已经构成了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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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总结:
① 美国市场支配权恐惧→反方经济诱因论失效
② HS2410法案性质→反方“保护与出口无关”主张被削弱
③ 数据适用范围争议→反方论据可信度下降
④ 中国案例对比→正方成功建立放宽政策的实践有效性
正方辩手: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总结陈词。首先,有请正方任意辩手做总结陈词。请问正方派出哪位辩手?
正方二辩:可以听到吗?嗯,好,可以听清。计时3分钟。有请。
正方二辩:谢谢主席。我虚心接受对方观点中的合理部分,同时也会继续进步。我好奇反方在这场比赛到底有多少诚意能够展现出来。
第一件事情,你所谓的强化保护能够带来效果。第一份举证,2001年到2010年的论文已经是25年前的了,现在真的没有人看。你那篇论文如果放到我的文献综述里,我导师会把我论文撕了,跟我说“你能不能好好看文献”。
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你的举证是中国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时带动了专利技术的上升。我承认从速度上看,没有任何一个数据在反对你这个结论,但至少我方用类比的抛物线曲线。中国从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到有知识产权制度,专利量当然会增加,可是现状呢?你口口声声要看现状,正方认为现状已经到了顶点,再增加会导致技术动力降低的时候,你怎么不看现状了呀?这是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你挑衅国际上,我真的很好奇,是方才这场比赛里面给了任何的学科知识背景吗?第一部分,你讲的是经济诱惑,我给你举证了,经济诱惑里面,国家面临国际政治的市场利益交换的时候,经济诱惑会恐惧于国家对于市场支配权地位的丧失。你不反驳。第二件事情,我给你举证的是经济诱惑没有办法达到这个效果,取决于那个国家本身有没有开放意愿。
而这个时候,正方让大家觉得,不管通过国际判例,比如ICJ尼加拉瓜诉美国案,能判10年到15年两次就环境义务进行首例判决,证明了国际法有解决环境法相关义务问题的时候,我听你也不懂国际法,你怎么就挑战国际法没有意义了呢?这是第二部分我好奇的东西。
第三件事情,正方向拿了两份举证,第一个是2025年《自然》期刊的,第二个是2024年《自然》期刊的。我现在真的不是很喜欢攻击大家的期刊,但我至少在没有听清楚你期刊来源的情况下,也很认真地跟你讨论了期刊的因果性。
正方主任第一篇116个国家的原文明确表达,通过边际效应,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会抑制对于传统能源结构的改善,阻碍新知识的传播,从而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高,碳排放产量越高。这是第一份举证。第二天,那个27个国家的倒U型曲线,我也向大家举证了国家是怎么采样的,包括了美国、加拿大、欧洲。我也给大家举证了他现在对于顶点的测算,大部分国家已经越过了拐点,至少在数据层面我想也比您高很多,所以没有必要用挑衅和攻击的方法来打这套立论。
第四部分,对不起,第三部分。所以大家都了解现状,我真的很好奇,你方如果要解释,你觉得还要强化保护,你也认可中美欧占据了70%~90%的市场份额的时候,那我们不管聊主体还是聊国际现状,也应该是针对这部分国家相反的两个态度。
一部分是美国的提案,最初《巴黎协议》通过时,HS 24108来收。他有两个态度,一个是美国的提案对不发达国家的协定,通过HS 2410来收拢相关的产业出口。我好奇他们要强化保护,还要怎么强化保护?中国的企业通过合理的对价方式,用一步一步的这种建设逻辑的方法,取得了开发协议和更多的各地控制的资源,可以以妥善的对价方法进行对抗的时候,你又觉得这也不叫开放,那我真的,我真觉得很诧异。所以美国、日本等国家,要高价让中国用几千万美元才能造一架高铁的时候,这不叫高门槛吗?中国不说给米线定了之后,我们利益分配,我们在慢慢的收入,慢慢的合作,这叫高门槛,那我觉得这件事情太荒诞了。
正方辩手: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总结陈词。首先,有请正方任意辩手做总结陈词。请问正方派出哪位辩手?
正方二辩:可以听到吗?嗯,好,可以听清。计时3分钟。有请。
正方二辩:谢谢主席。我虚心接受对方观点中的合理部分,同时也会继续进步。我好奇反方在这场比赛到底有多少诚意能够展现出来。
第一件事情,你所谓的强化保护能够带来效果。第一份举证,2001年到2010年的论文已经是25年前的了,现在真的没有人看。你那篇论文如果放到我的文献综述里,我导师会把我论文撕了,跟我说“你能不能好好看文献”。
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你的举证是中国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时带动了专利技术的上升。我承认从速度上看,没有任何一个数据在反对你这个结论,但至少我方用类比的抛物线曲线。中国从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到有知识产权制度,专利量当然会增加,可是现状呢?你口口声声要看现状,正方认为现状已经到了顶点,再增加会导致技术动力降低的时候,你怎么不看现状了呀?这是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你挑衅国际上,我真的很好奇,是方才这场比赛里面给了任何的学科知识背景吗?第一部分,你讲的是经济诱惑,我给你举证了,经济诱惑里面,国家面临国际政治的市场利益交换的时候,经济诱惑会恐惧于国家对于市场支配权地位的丧失。你不反驳。第二件事情,我给你举证的是经济诱惑没有办法达到这个效果,取决于那个国家本身有没有开放意愿。
而这个时候,正方让大家觉得,不管通过国际判例,比如ICJ尼加拉瓜诉美国案,能判10年到15年两次就环境义务进行首例判决,证明了国际法有解决环境法相关义务问题的时候,我听你也不懂国际法,你怎么就挑战国际法没有意义了呢?这是第二部分我好奇的东西。
第三件事情,正方向拿了两份举证,第一个是2025年《自然》期刊的,第二个是2024年《自然》期刊的。我现在真的不是很喜欢攻击大家的期刊,但我至少在没有听清楚你期刊来源的情况下,也很认真地跟你讨论了期刊的因果性。
正方主任第一篇116个国家的原文明确表达,通过边际效应,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会抑制对于传统能源结构的改善,阻碍新知识的传播,从而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高,碳排放产量越高。这是第一份举证。第二天,那个27个国家的倒U型曲线,我也向大家举证了国家是怎么采样的,包括了美国、加拿大、欧洲。我也给大家举证了他现在对于顶点的测算,大部分国家已经越过了拐点,至少在数据层面我想也比您高很多,所以没有必要用挑衅和攻击的方法来打这套立论。
第四部分,对不起,第三部分。所以大家都了解现状,我真的很好奇,你方如果要解释,你觉得还要强化保护,你也认可中美欧占据了70%~90%的市场份额的时候,那我们不管聊主体还是聊国际现状,也应该是针对这部分国家相反的两个态度。
一部分是美国的提案,最初《巴黎协议》通过时,HS 24108来收。他有两个态度,一个是美国的提案对不发达国家的协定,通过HS 2410来收拢相关的产业出口。我好奇他们要强化保护,还要怎么强化保护?中国的企业通过合理的对价方式,用一步一步的这种建设逻辑的方法,取得了开发协议和更多的各地控制的资源,可以以妥善的对价方法进行对抗的时候,你又觉得这也不叫开放,那我真的,我真觉得很诧异。所以美国、日本等国家,要高价让中国用几千万美元才能造一架高铁的时候,这不叫高门槛吗?中国不说给米线定了之后,我们利益分配,我们在慢慢的收入,慢慢的合作,这叫高门槛,那我觉得这件事情太荒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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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反方任意辩手做总结陈词。请问反方派出的是哪位辩手?反方三辩。好,计时3分钟,有请。
首先,到底是谁没有诚意讨论这个辩题?你方指出的政策,给国家给补贴,共同开发矿产,矿产价格低,共同开发,这其中有哪一个是作用于知识产权上面的?你方无非是想让发展中国家给不起现金,我可以给资源,我可以用矿产去购买技术,那这本质上你觉得还是要去支付内部专利费用吗?
就是你方之前的观点,就算你方辩手试图强调,我方也可以降低专利的买卖价格,从1000美元变成10美元。那这不就恰恰说明了你方会损害发达国家的利益吗?如果在美国这样的情况下,其国家政策已经是这样的,你还进一步损害其企业的利益,那凭什么他们会进一步愿意把技术交出来?
我方不是在挑衅国际法,我方是在质疑你方所谓的让大家直接像中国一样把技术交出来,到底能做到多少。因为在你方看来,现在的国际法是承认应该让渡知识产权的,应该要做到技术交付。那为什么美国还没交呢?按照你方说法,如果国际法真的这么有用的话,为什么在你方的论证之下,现状还是美国一直把技术攥在自己手里?
所以要解决美国类似把技术垄断在自己手里的最好方法是什么?需要让他们看到有利可图,国家利益的决策从来都不是根据什么道义,而是根据国家利益的衡量。你只有让他们看到技术转让是有利可图的,你才能够做到这个事情。
我方确实觉得在这里互相拆台的数据其实没有什么意义,问题在于你方的实证数据一个也没有。第一,你方没有告诉我,你方放宽知识产权之后,能够做到多少气候技术的转让。你方面的唯一的数据,什么光伏爆炸,那个叫做你已经把技术给他了,他能够利用这个技术去做到很多很好的事情,但是你方怎么给呀?你方能给多少呀?你方的信息完全没有论证过。
第二个,强化创新意愿这个事情,首先你方没有去告诉大家,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已经足够的样态是什么样。其次,在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确实不足。你想啊,他们连发展经济的钱都没有,那凭什么有资源去把他们的知识产权技术建立得很好呢?你今天讨论的重点就在于怎么让他们把技术交到发展中国家手里,你不去看他们那部分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的问题,你方只是去讲很多国家已经建立得足够好了,这到底是谁的问题?
所以无论是从实际效果上,还是从论证的层面上,你方都没有完成。而在政策的解决上,我刚刚提出了要去强化这一点,其实才让大家看到有可能性,才能够去做到这个事情。
感谢反方三辩的精彩陈词。
有请反方任意辩手做总结陈词。请问反方派出的是哪位辩手?反方三辩。好,计时3分钟,有请。
首先,到底是谁没有诚意讨论这个辩题?你方指出的政策,给国家给补贴,共同开发矿产,矿产价格低,共同开发,这其中有哪一个是作用于知识产权上面的?你方无非是想让发展中国家给不起现金,我可以给资源,我可以用矿产去购买技术,那这本质上你觉得还是要去支付内部专利费用吗?
就是你方之前的观点,就算你方辩手试图强调,我方也可以降低专利的买卖价格,从1000美元变成10美元。那这不就恰恰说明了你方会损害发达国家的利益吗?如果在美国这样的情况下,其国家政策已经是这样的,你还进一步损害其企业的利益,那凭什么他们会进一步愿意把技术交出来?
我方不是在挑衅国际法,我方是在质疑你方所谓的让大家直接像中国一样把技术交出来,到底能做到多少。因为在你方看来,现在的国际法是承认应该让渡知识产权的,应该要做到技术交付。那为什么美国还没交呢?按照你方说法,如果国际法真的这么有用的话,为什么在你方的论证之下,现状还是美国一直把技术攥在自己手里?
所以要解决美国类似把技术垄断在自己手里的最好方法是什么?需要让他们看到有利可图,国家利益的决策从来都不是根据什么道义,而是根据国家利益的衡量。你只有让他们看到技术转让是有利可图的,你才能够做到这个事情。
我方确实觉得在这里互相拆台的数据其实没有什么意义,问题在于你方的实证数据一个也没有。第一,你方没有告诉我,你方放宽知识产权之后,能够做到多少气候技术的转让。你方面的唯一的数据,什么光伏爆炸,那个叫做你已经把技术给他了,他能够利用这个技术去做到很多很好的事情,但是你方怎么给呀?你方能给多少呀?你方的信息完全没有论证过。
第二个,强化创新意愿这个事情,首先你方没有去告诉大家,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已经足够的样态是什么样。其次,在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确实不足。你想啊,他们连发展经济的钱都没有,那凭什么有资源去把他们的知识产权技术建立得很好呢?你今天讨论的重点就在于怎么让他们把技术交到发展中国家手里,你不去看他们那部分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的问题,你方只是去讲很多国家已经建立得足够好了,这到底是谁的问题?
所以无论是从实际效果上,还是从论证的层面上,你方都没有完成。而在政策的解决上,我刚刚提出了要去强化这一点,其实才让大家看到有可能性,才能够去做到这个事情。
感谢反方三辩的精彩陈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辩请准备,继续3分钟,规则同上。有请先麦下音客户听听。好的,首先想请问一下您方什么叫做放宽门槛?我方认为放宽门槛,就比如说你强制企业把自己的技术公开出来,或者当你的知识产权受损时,它的一部分保护机制被削弱了,所以它全部放弃。以前保障最高,因为一些技术我原来不能卖的东西,现在能卖了,原来1000美金,现在只要600美金,在各种市场上销售,我是不是放宽了门槛?如果在发达国家企业没有这部分意愿,但是你强制它低价出售技术,这就属于强制了,不是没有意愿。清华大学报告显示,发达国家自愿承诺1000亿美金用来达成这一目的,那么发达国家自己愿意投入资金,你觉得不行是为什么?这是他们自己研发出来的专利,有巨大成本,所以他们对自己的专利有处置权。
不是,我想问一下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保护的是谁的利益?是国家的利益还是企业的利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肯定是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但是强化保护之后,对大家都会有好处,它强化保护的是企业本身的利益。今天我也可以和更多的公司合作了,他为什么会亏钱呢?
哦,不是,就是在市场上,如果你通过减弱知识产权保护,也就是放宽知识产权,企业在市场上的价格就会下降。比如说你刚刚所说的,你强迫他,让他10块钱的东西5块钱卖出,他最终会亏损。请听我的问题,可以吗?企业亏钱,那亏在哪里了?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拒绝企业核心技术出口,就像美国不让自己的企业和华为合作,现在开放合作企业为什么会赚不到钱?
不对,就是我刚才是在做比较,在原来的时候,在你没有放宽之前,他本来可以赚到10块钱,但是现在你放开时,你强迫他,这样子他只能赚到5块钱,所以他就少赚了5块钱。这是一个比较,所以今天是能赚到钱,对吧?而且美国HS2410法案,拒绝向任何国家出口相关技术。如果是企业本身,它更想和更多国家或企业合作。
接下来我们支持国家给税收激励和政策优惠给企业,为什么企业还会不愿意?你的举证是什么?不是,就是换一个问题,你方说放宽政策后,让发展中国家能够在这个政策下受益,但是为什么在这部分他没有收益,而只是回答你方的问题,你说这个我不懂。国家给了补贴,企业为什么还会亏钱?这是因为我方今天给你举证的数据说,研发要投入大量资金。你方今天告诉我补贴能够补偿多少?而且企业后期需要很长的市场周期才能回报回本,不是说现在补贴了一下,之前所有的研发成本就能回本。国家给了巨额补偿,所以您方的论点,您方证明不出来比较,而我方一方面能让企业和更多公司合作,另一方面正方也支持发达国家给他们税收奖励和政策扶持,这两部分加起来,他们为什么要亏损?反方今天要缺乏举证。
好,接下来下一个问题我想跟您探讨一下,您方认为今天这个辩题的核心分析是什么?核心分析,我认为就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让更多发达国家的企业更愿意把技术投放到市场上去。今天放宽门槛,可能让大家都吃大锅饭。首先从现状上比较,它到底能不能解决气候问题。第二个是在长远上看,对气候创新到底好不好。
您方有国际法关于现状分歧的核心举证吗?不是,就是这个分析,我们要看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上,到底哪方能够把这件事解决得更好。所以我现在先问您一个问题,现在人类碳排放量还有400 GT的储存,而人类每年排放就要40 GT,你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很简单啊,今天两个人都跟你讲了,在论一我们跟你讲了,如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能够更愿意把自己的技术投放到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去做交易,所以技术就能在发展中国家中普及,解决碳排放问题。然后第二个问题,我也跟你讲了,如果有知识产权保护,能激励企业做更大的创新,让气候技术进一步提高,为什么不能?
请问我可以打断您方吗?就是您方今天的举证中缺乏一部分,就是为什么反方就愿意转让技术,而不是垄断。我们有数据表明,今天国际法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方是以美国为首的,想要通过技术垄断来获取大量利益,另一部分是以中国为首的,想要放宽技术门槛,让更多国家获得技术,解决碳排放问题。您方的技术强化保护后,为何更少的人能够使用,这还能解决碳排放问题吗?
首先是更多的人能够使用,我刚刚在逻辑上跟你讲了,实证上也有数据,从2001年到2011年,加上之前的话,6个领域知识转移显著增加,太阳能光伏、太阳能供暖等技术的应用。但是我想听的是更愿意出口的证据,更多人使用的证据在哪里,我不是要逻辑,我就要实证。
我刚才跟你讲了,就是知识产权加强保护之后,6个领域的知识转移都已经有实证支持了。我刚才也跟你讲了,如果有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更不愿意放心地把技术交到市场上去,否则投放到一个保护不好的市场,会被盗窃,利益受损,所以他可能不会投放。那我问您,今天HS220法案出台,为什么要拒绝向其他国家出口相关技术呢?
不是,我今天没有拒绝说,出口到市场上去,也能够回本赚钱,不然他创造专利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获利吗?但这不是必然的关系。而我方今天注意到技术出口平台在于中国提供了一个共享平台,上面有1.6万件关于绿色清洁能源技术的共享。而您方所谓的美国,更多是把自己的技术掌握在手里,不让其他国家获取,现在这些技术怎么样了呢?
(注:原文中“HS 220的法案”“HS 2410法案”可能为具体法案编号误写,保留原文;“银发的所谓的技术产权”表述不清晰,按上下文理解为“相关技术”;“1.6万亿件”应为“1.6万件”,修正数字表述。)
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辩请准备,继续3分钟,规则同上。有请先麦下音客户听听。好的,首先想请问一下您方什么叫做放宽门槛?我方认为放宽门槛,就比如说你强制企业把自己的技术公开出来,或者当你的知识产权受损时,它的一部分保护机制被削弱了,所以它全部放弃。以前保障最高,因为一些技术我原来不能卖的东西,现在能卖了,原来1000美金,现在只要600美金,在各种市场上销售,我是不是放宽了门槛?如果在发达国家企业没有这部分意愿,但是你强制它低价出售技术,这就属于强制了,不是没有意愿。清华大学报告显示,发达国家自愿承诺1000亿美金用来达成这一目的,那么发达国家自己愿意投入资金,你觉得不行是为什么?这是他们自己研发出来的专利,有巨大成本,所以他们对自己的专利有处置权。
不是,我想问一下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保护的是谁的利益?是国家的利益还是企业的利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肯定是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但是强化保护之后,对大家都会有好处,它强化保护的是企业本身的利益。今天我也可以和更多的公司合作了,他为什么会亏钱呢?
哦,不是,就是在市场上,如果你通过减弱知识产权保护,也就是放宽知识产权,企业在市场上的价格就会下降。比如说你刚刚所说的,你强迫他,让他10块钱的东西5块钱卖出,他最终会亏损。请听我的问题,可以吗?企业亏钱,那亏在哪里了?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拒绝企业核心技术出口,就像美国不让自己的企业和华为合作,现在开放合作企业为什么会赚不到钱?
不对,就是我刚才是在做比较,在原来的时候,在你没有放宽之前,他本来可以赚到10块钱,但是现在你放开时,你强迫他,这样子他只能赚到5块钱,所以他就少赚了5块钱。这是一个比较,所以今天是能赚到钱,对吧?而且美国HS2410法案,拒绝向任何国家出口相关技术。如果是企业本身,它更想和更多国家或企业合作。
接下来我们支持国家给税收激励和政策优惠给企业,为什么企业还会不愿意?你的举证是什么?不是,就是换一个问题,你方说放宽政策后,让发展中国家能够在这个政策下受益,但是为什么在这部分他没有收益,而只是回答你方的问题,你说这个我不懂。国家给了补贴,企业为什么还会亏钱?这是因为我方今天给你举证的数据说,研发要投入大量资金。你方今天告诉我补贴能够补偿多少?而且企业后期需要很长的市场周期才能回报回本,不是说现在补贴了一下,之前所有的研发成本就能回本。国家给了巨额补偿,所以您方的论点,您方证明不出来比较,而我方一方面能让企业和更多公司合作,另一方面正方也支持发达国家给他们税收奖励和政策扶持,这两部分加起来,他们为什么要亏损?反方今天要缺乏举证。
好,接下来下一个问题我想跟您探讨一下,您方认为今天这个辩题的核心分析是什么?核心分析,我认为就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让更多发达国家的企业更愿意把技术投放到市场上去。今天放宽门槛,可能让大家都吃大锅饭。首先从现状上比较,它到底能不能解决气候问题。第二个是在长远上看,对气候创新到底好不好。
您方有国际法关于现状分歧的核心举证吗?不是,就是这个分析,我们要看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上,到底哪方能够把这件事解决得更好。所以我现在先问您一个问题,现在人类碳排放量还有400 GT的储存,而人类每年排放就要40 GT,你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很简单啊,今天两个人都跟你讲了,在论一我们跟你讲了,如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能够更愿意把自己的技术投放到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去做交易,所以技术就能在发展中国家中普及,解决碳排放问题。然后第二个问题,我也跟你讲了,如果有知识产权保护,能激励企业做更大的创新,让气候技术进一步提高,为什么不能?
请问我可以打断您方吗?就是您方今天的举证中缺乏一部分,就是为什么反方就愿意转让技术,而不是垄断。我们有数据表明,今天国际法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方是以美国为首的,想要通过技术垄断来获取大量利益,另一部分是以中国为首的,想要放宽技术门槛,让更多国家获得技术,解决碳排放问题。您方的技术强化保护后,为何更少的人能够使用,这还能解决碳排放问题吗?
首先是更多的人能够使用,我刚刚在逻辑上跟你讲了,实证上也有数据,从2001年到2011年,加上之前的话,6个领域知识转移显著增加,太阳能光伏、太阳能供暖等技术的应用。但是我想听的是更愿意出口的证据,更多人使用的证据在哪里,我不是要逻辑,我就要实证。
我刚才跟你讲了,就是知识产权加强保护之后,6个领域的知识转移都已经有实证支持了。我刚才也跟你讲了,如果有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更不愿意放心地把技术交到市场上去,否则投放到一个保护不好的市场,会被盗窃,利益受损,所以他可能不会投放。那我问您,今天HS220法案出台,为什么要拒绝向其他国家出口相关技术呢?
不是,我今天没有拒绝说,出口到市场上去,也能够回本赚钱,不然他创造专利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获利吗?但这不是必然的关系。而我方今天注意到技术出口平台在于中国提供了一个共享平台,上面有1.6万件关于绿色清洁能源技术的共享。而您方所谓的美国,更多是把自己的技术掌握在手里,不让其他国家获取,现在这些技术怎么样了呢?
(注:原文中“HS 220的法案”“HS 2410法案”可能为具体法案编号误写,保留原文;“银发的所谓的技术产权”表述不清晰,按上下文理解为“相关技术”;“1.6万亿件”应为“1.6万件”,修正数字表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graph TD
A[正方质询开场] -->|概念澄清| B{放宽门槛定义}
B --> 正方: 强制公开/削弱保护机制/价格降低⊣反方未明确回应
B --> 反方: 未直接定义,但默认"强制低价"属于放宽→⊣正方定义
C[利益归属争议] -->|归谬法| 正方: 强化保护究竟保护谁利益?→企业利益vs公共利益⊣
C --> 反方: 保护所有者利益→最终惠及各方⊣未有效回应企业利益独占性
D[经济收益比较] -->|诉诸因果| 正方: 放宽后企业仍能盈利(10→5元仍是盈利)⊣
D --> 反方: 比较利益损失(少赚5元即损害激励)→⊣正方未否认比较逻辑
E[政策工具有效性] -->|诉诸数据| 正方: 税收激励+政策优惠为何不能补偿企业?⊣
E --> 反方: 研发成本规模性+回报周期长→补贴无法完全覆盖⊣正方未有效反驳
F[技术获取机制] -->|诉诸案例| 正方: HS2410法案证明企业意愿被政府政策压制→
F --> 反方: 企业天然追求市场扩张→与更多主体合作⊣未回应法案实例
G[实证数据交锋] -->|数据对冲| 正方: 中国共享平台1.6万件技术共享→
G --> 反方: 6领域知识转移实证(2001-2011年数据)→⊣未直接回应中国平台案例
H[核心分歧呈现] -->|攻防转换| 正方: 美国技术垄断现状→⊣反方知识产权保护逻辑
H --> 反方: 大锅饭效应担忧→创新激励不足⊣正方未有效回应
将进入第一轮申论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二辩进行申论发言,计时开始,有请。试音可以听到吗?可以听清。好,谢谢主席。
第一部分我先来反驳反方的因果关系。反方的论证是:他们有一份举证,证明中国的知识产权进步之后,中国的技术转移也在增加。但你可能也会发现,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到今天,在前两年颁布了HS 2410法案,拒绝了任何跟清洁与可持续相关挂钩的法案的技术出口和转移。换言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本身不必然带来你所谓的加强技术转移。
第二部分,我们要看现状。发表在《Nature》上的论文显示,通过对27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因素的横向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与可持续能源创新动力之间呈现一个抛物线的关系。什么意思呢?它有一个顶点,而过了这个顶点之后,知识产权保护越强,创新动力就会越弱。通过对24个国家(包括美国、欧洲所有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国家已然越过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顶点。这意味着,这时你再推动强化保护,只会阻碍清洁技术的创新和生产。
第二部分,根据同样发表在《Nature》2024年的论文,对116个国家的碳排放面板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要素进行测量,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提高与碳排放量的增加呈正相关关系。原因在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提高会减弱对于传统能源的依赖和减少新能源的市场准入,导致的结果反而是碳排放量的整体上升。在国际社会的普遍态势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只会带来对于新能源的拒绝出口和强化对于传统能源的强效依赖。你这边选中国,不过是因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在国际化对抗中站在发展中国家一边,要求平衡知识产权保护,所以你的资料根本没有论证到它的利好关联性上。
而正方举证,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发表的论文显示,这道题双方的核心在于:正方主张以70国集团加中国为代表,要求以合理对价和多元谈判的形式进行技术转移。而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形保护体系,和欧盟最近的消极态度是转而收拢技术,将核心技术收归本国,拒绝支配权向外转让,这就导致了第一部分:美国拒绝美国企业与中国华为合作,真的让企业更挣钱了吗?不对,反而让企业不挣钱。这第一部分从能否买到技术到底谁对企业更有利?
第二部分,正方主张发达国家以税收激励和政策激励的方式来扶持企业。第一,他们在国际条约中都承认了自己有应尽义务;第二,他们本身也认缴出资,现在还没有达到承诺的水平。如果他们能通过政策激励企业,为什么企业会亏钱?企业能跟全世界做生意,为什么会亏损?这是你的利好,你要举证说明。
再往下,像中国的模式,在“一带一路”中,中国给“一带一路”的基建费用极其便宜。解决方案是什么呢?通过开发合作协议,比如后面的过路费与我方三七分,还完账之后,我可以先完成技术转移,再考虑后面的东西。这是对抗你现在收入门槛的解决方案。
感谢。
将进入第一轮申论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二辩进行申论发言,计时开始,有请。试音可以听到吗?可以听清。好,谢谢主席。
第一部分我先来反驳反方的因果关系。反方的论证是:他们有一份举证,证明中国的知识产权进步之后,中国的技术转移也在增加。但你可能也会发现,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到今天,在前两年颁布了HS 2410法案,拒绝了任何跟清洁与可持续相关挂钩的法案的技术出口和转移。换言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本身不必然带来你所谓的加强技术转移。
第二部分,我们要看现状。发表在《Nature》上的论文显示,通过对27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因素的横向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与可持续能源创新动力之间呈现一个抛物线的关系。什么意思呢?它有一个顶点,而过了这个顶点之后,知识产权保护越强,创新动力就会越弱。通过对24个国家(包括美国、欧洲所有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国家已然越过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顶点。这意味着,这时你再推动强化保护,只会阻碍清洁技术的创新和生产。
第二部分,根据同样发表在《Nature》2024年的论文,对116个国家的碳排放面板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要素进行测量,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提高与碳排放量的增加呈正相关关系。原因在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提高会减弱对于传统能源的依赖和减少新能源的市场准入,导致的结果反而是碳排放量的整体上升。在国际社会的普遍态势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只会带来对于新能源的拒绝出口和强化对于传统能源的强效依赖。你这边选中国,不过是因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在国际化对抗中站在发展中国家一边,要求平衡知识产权保护,所以你的资料根本没有论证到它的利好关联性上。
而正方举证,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发表的论文显示,这道题双方的核心在于:正方主张以70国集团加中国为代表,要求以合理对价和多元谈判的形式进行技术转移。而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形保护体系,和欧盟最近的消极态度是转而收拢技术,将核心技术收归本国,拒绝支配权向外转让,这就导致了第一部分:美国拒绝美国企业与中国华为合作,真的让企业更挣钱了吗?不对,反而让企业不挣钱。这第一部分从能否买到技术到底谁对企业更有利?
第二部分,正方主张发达国家以税收激励和政策激励的方式来扶持企业。第一,他们在国际条约中都承认了自己有应尽义务;第二,他们本身也认缴出资,现在还没有达到承诺的水平。如果他们能通过政策激励企业,为什么企业会亏钱?企业能跟全世界做生意,为什么会亏损?这是你的利好,你要举证说明。
再往下,像中国的模式,在“一带一路”中,中国给“一带一路”的基建费用极其便宜。解决方案是什么呢?通过开发合作协议,比如后面的过路费与我方三七分,还完账之后,我可以先完成技术转移,再考虑后面的东西。这是对抗你现在收入门槛的解决方案。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三辩,单边计时3分钟,规则同上,有请。
那我现在麦克风测试一下,请问可以听清吗?
可以听清。
好的,同学,我说白了,你方今天想要在技术转让中,被转让方到底要付出什么?
不好意思,您可以再说一遍吗?
就是我想请教一下,你方今天到底想要在这个技术转让中,被转让方到底要付出一些什么?
被转让方需要付出一些资源、钱或者影响力这些东西啊。
你觉得在现状下,如果知识产权没有加强或者没有放宽,他们有做出这些付出吗?
后面有啊,我刚不是跟你讲了,今天中国一带一路的那些沿边经济带,中国可以先帮你建铁路,你可以先不给我钱,但是你要向我开放高速公路的收取费用的权利。这其实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下的一种市场行为,所以你方今天没有举证到,为什么你一定要给我放开这个资产才会有这样的机会。
你说不对吧?首先,中国一带一路不是一个整个的市场行为吧。其次,对于开放,我方自始至终的态度都是对于开放就是看放宽知识产权的表现,有两种:一种是原来不可以买到,现在可以买到;另一种是...我觉得反而一个发达国家的企业,如果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获利,他就已经会做出转让了。其实今天你方没有给我证据,所以你方凭什么要求记入十九大报告?
我方要求记笔记,我方没,我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记笔记。其实我方要做的是等价交换,不是慈善。
我已经说了呀,现在企业的现状是国家不让你出口,我们想要的是让出口的国家不给补贴,让他们能够通过拓宽转让的方式也是一种放宽,让他们能够...如果知识产权保护得足够好,就能够投放过去,就能够收回成本,甚至盈利,为什么这些发达国家企业不愿意做?
不好意思,我有点听不清您说的那个。就是如果现在一个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得很好,发达国家把技术投进去之后,就能够收回成本,能够盈利,为什么他们不愿意去投?
不是,但是您方没有相互举证,说今天我只要把市场保护得很好,大家就会去。您方没有相互举证,说今天我只要把市场保护得很好,大家就会去搞这个技术啊。
我刚刚也告诉你了,现状下更像是数据。不好意思,所以我今天数据也告诉你了:如果知识产权保护好了之后,技术转移的量确实会提高。我刚你数据已经告诉你了,其实我今天一直跟你说,中国某企业与美国公司AMC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对方窃取了技术,美国公司造成了1.5亿美元的损失,但最后只罚了6000万美元的赔偿。那你方会觉得别的发达国家企业看到这个案例,还愿意转让吗?
首先,我方也有数据告诉你,知识产权的产出率与保护强度呈正相关关系。而且您方刚刚举的中国例子,我方也已经告诉过你:中国愿意转让技术,与保护强度没有关系,因为中国是因为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得好才增强了技术转让,是政府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就是今天因为知识产权保障做得不好,所以别的企业看到了这个情况,因为他们投到知识产权保护不好的地方,甚至可能亏了1.5亿,有的企业还会投放到这个地方。我想问的是,您方刚刚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变好才让技术转让增多的数据的原文在哪里?
哦,原方库损方可以跟你再说,你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啊:如果今天别的企业看到了这个亏损情况,他们到底为什么会向你方所说的方向转让?我方刚刚这个环节开始就在好奇,企业哪里会亏钱?他们有国家政策补贴,有更多的合作伙伴,为什么会亏钱?
有个问题啊,我就有个理解了,所以知识产权保护不了,他们投放了之后,如果投放到一个保护不了的地方,就会被侵权,拿不到经济回报,所以技术转让就被阻碍了,所以他们就不会达成这些技术转让了。
下一个问题:我其实问你了,你方今天觉得气候技术的研发还需要很大资金吧?气候技术的研发需要资金没有问题,所以各国都要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这不是共识吗?
那为什么还要放宽?因为我方觉得现状下这些制度不是我方放宽,而是要告诉你,现在有很多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制度上没有区别。我们要有民法典,但价格这个问题,你方说怎么解决,我方是觉得可以降低的,比如我方一开始就在跟你讲:原来不可以卖的东西现在可以卖了,或者原来要1000万美元的东西现在只要600万美元,通过其他形式的资源置换。在我方看来,这些叫放宽。而我方所谓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觉得是共识,比如今天印度的某些技术放开后,价格变低了,他们就把这个技术倒贴钱进去,那他后续为什么还会继续推广呢?
不是倒贴,我方想告诉你的是:你原来卖1000万美元的东西,现在可以600万美元加上其他资源置换。比如澳大利亚生产稀土资源,你今天就可以用600万美元加上澳大利亚的稀土转让权来进行置换,而不是倒贴钱。这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放宽到底有什么关联?我们看到的是,如果你的系统本来就已经弥补了这部分缺口,如果他本来就已经弥补了400万美元的缺口,他会觉得那跟知识产权没有什么关系了。
我再问你三个问题:他说导致了发达国家技术垄断,对吧?因为首先,如果技术原本是必须要这么多钱的,比如今天一带一路中国愿意提供帮助,我可以给你建高速,不要求你先付高速路的钱,你可以先开放高速路的收费权限。在以前他们没办法获取高速路的收费权,是就要付那么多钱的;今天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让你修路,然后我向你开放高速收费权限。发达国家企业愿意投,一定是因为他们看到在这个地方,不管短期还是长期都有可能回收到想要的东西,他们才会去投,或者长期能回收也可以去投。
那我继续跟你聊,你刚今天讲没错吧?那我突然好奇一下,是不是所有的中低端企业...?
不好意思啊,中低端的也会吧?所有中低端技术也会被垄断,这不是您方的论证的东西吗?
不是,我真想跟你讲,今天之后有很多种情况,他跟我说最尖端的技术都到了这个阶段,人家可以被推发到国家购买道路,我方不觉得要垄断,我方觉得也要转让。
感谢。双方辩。
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三辩,单边计时3分钟,规则同上,有请。
那我现在麦克风测试一下,请问可以听清吗?
可以听清。
好的,同学,我说白了,你方今天想要在技术转让中,被转让方到底要付出什么?
不好意思,您可以再说一遍吗?
就是我想请教一下,你方今天到底想要在这个技术转让中,被转让方到底要付出一些什么?
被转让方需要付出一些资源、钱或者影响力这些东西啊。
你觉得在现状下,如果知识产权没有加强或者没有放宽,他们有做出这些付出吗?
后面有啊,我刚不是跟你讲了,今天中国一带一路的那些沿边经济带,中国可以先帮你建铁路,你可以先不给我钱,但是你要向我开放高速公路的收取费用的权利。这其实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下的一种市场行为,所以你方今天没有举证到,为什么你一定要给我放开这个资产才会有这样的机会。
你说不对吧?首先,中国一带一路不是一个整个的市场行为吧。其次,对于开放,我方自始至终的态度都是对于开放就是看放宽知识产权的表现,有两种:一种是原来不可以买到,现在可以买到;另一种是...我觉得反而一个发达国家的企业,如果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获利,他就已经会做出转让了。其实今天你方没有给我证据,所以你方凭什么要求记入十九大报告?
我方要求记笔记,我方没,我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记笔记。其实我方要做的是等价交换,不是慈善。
我已经说了呀,现在企业的现状是国家不让你出口,我们想要的是让出口的国家不给补贴,让他们能够通过拓宽转让的方式也是一种放宽,让他们能够...如果知识产权保护得足够好,就能够投放过去,就能够收回成本,甚至盈利,为什么这些发达国家企业不愿意做?
不好意思,我有点听不清您说的那个。就是如果现在一个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得很好,发达国家把技术投进去之后,就能够收回成本,能够盈利,为什么他们不愿意去投?
不是,但是您方没有相互举证,说今天我只要把市场保护得很好,大家就会去。您方没有相互举证,说今天我只要把市场保护得很好,大家就会去搞这个技术啊。
我刚刚也告诉你了,现状下更像是数据。不好意思,所以我今天数据也告诉你了:如果知识产权保护好了之后,技术转移的量确实会提高。我刚你数据已经告诉你了,其实我今天一直跟你说,中国某企业与美国公司AMC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对方窃取了技术,美国公司造成了1.5亿美元的损失,但最后只罚了6000万美元的赔偿。那你方会觉得别的发达国家企业看到这个案例,还愿意转让吗?
首先,我方也有数据告诉你,知识产权的产出率与保护强度呈正相关关系。而且您方刚刚举的中国例子,我方也已经告诉过你:中国愿意转让技术,与保护强度没有关系,因为中国是因为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得好才增强了技术转让,是政府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就是今天因为知识产权保障做得不好,所以别的企业看到了这个情况,因为他们投到知识产权保护不好的地方,甚至可能亏了1.5亿,有的企业还会投放到这个地方。我想问的是,您方刚刚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变好才让技术转让增多的数据的原文在哪里?
哦,原方库损方可以跟你再说,你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啊:如果今天别的企业看到了这个亏损情况,他们到底为什么会向你方所说的方向转让?我方刚刚这个环节开始就在好奇,企业哪里会亏钱?他们有国家政策补贴,有更多的合作伙伴,为什么会亏钱?
有个问题啊,我就有个理解了,所以知识产权保护不了,他们投放了之后,如果投放到一个保护不了的地方,就会被侵权,拿不到经济回报,所以技术转让就被阻碍了,所以他们就不会达成这些技术转让了。
下一个问题:我其实问你了,你方今天觉得气候技术的研发还需要很大资金吧?气候技术的研发需要资金没有问题,所以各国都要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这不是共识吗?
那为什么还要放宽?因为我方觉得现状下这些制度不是我方放宽,而是要告诉你,现在有很多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制度上没有区别。我们要有民法典,但价格这个问题,你方说怎么解决,我方是觉得可以降低的,比如我方一开始就在跟你讲:原来不可以卖的东西现在可以卖了,或者原来要1000万美元的东西现在只要600万美元,通过其他形式的资源置换。在我方看来,这些叫放宽。而我方所谓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觉得是共识,比如今天印度的某些技术放开后,价格变低了,他们就把这个技术倒贴钱进去,那他后续为什么还会继续推广呢?
不是倒贴,我方想告诉你的是:你原来卖1000万美元的东西,现在可以600万美元加上其他资源置换。比如澳大利亚生产稀土资源,你今天就可以用600万美元加上澳大利亚的稀土转让权来进行置换,而不是倒贴钱。这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放宽到底有什么关联?我们看到的是,如果你的系统本来就已经弥补了这部分缺口,如果他本来就已经弥补了400万美元的缺口,他会觉得那跟知识产权没有什么关系了。
我再问你三个问题:他说导致了发达国家技术垄断,对吧?因为首先,如果技术原本是必须要这么多钱的,比如今天一带一路中国愿意提供帮助,我可以给你建高速,不要求你先付高速路的钱,你可以先开放高速路的收费权限。在以前他们没办法获取高速路的收费权,是就要付那么多钱的;今天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让你修路,然后我向你开放高速收费权限。发达国家企业愿意投,一定是因为他们看到在这个地方,不管短期还是长期都有可能回收到想要的东西,他们才会去投,或者长期能回收也可以去投。
那我继续跟你聊,你刚今天讲没错吧?那我突然好奇一下,是不是所有的中低端企业...?
不好意思啊,中低端的也会吧?所有中低端技术也会被垄断,这不是您方的论证的东西吗?
不是,我真想跟你讲,今天之后有很多种情况,他跟我说最尖端的技术都到了这个阶段,人家可以被推发到国家购买道路,我方不觉得要垄断,我方觉得也要转让。
感谢。双方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攻防转换节点:第4轮反方提出具体案例后,正方从质疑逻辑转向数据对抗;第6轮反方完成因果链条构建,正方未能有效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