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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公开监督与批评争议,则是基于客观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实际对错得到公正处置。换句话说,网络舆论审判就是普通民众依托互联网对不公事件开展社会监督,表达价值评判。我方的判定标准为,网络舆论是否能使事实真相、让被掩盖的目光得以显现。
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近。我们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是大众通过网络平台,作为主流价值观公序良俗的社会事件进行公开监督批评,则是基于客观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是非对错得到公正处置。换句话说,网络舆论审判是大众普通民众通过互联网对公共事件开展社会监督,表达价值评判。我方的判定标准为,网络舆论是否能使事情真相得以被挖掘,让被掩盖的功得以显现解决。接下来我方将从两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网络舆论审判在发表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正向引导,传播正常价值观。网络舆论审判的最大特点就是赋予了普通人表达观点的权利。我们在参与公共事件审判的过程中,本身就是独立思考、辨析是非的过程。不仅如此,网民在审判对错的同时也会反思自身行为,从而增长自己的认知偏差,培养理性公平的政治价值观。与此同时,身边人也会受到正面影响,带动更多人理性辩证地发表舆论、传播正向价值。根据数据,2021年上半年,抖音热点信息中,煽动虚假创作等内容播放量占比下降约67%,辟谣类观点等优势内容播放量占比提升近57%。中国青年报2020年10月份调查数据同样呈走动趋势,90.26%的受访者曾主动维护网络秩序,84.23%认为面对缺乏理性的网络言论,个人应该发言前全方位思考,72.4%期待法律层面加大对网络不良言论、网络暴力的惩处。可见中国在网络舆论参与中不断成长,理性审判已经成为大众的普遍追求,并终将落地筑牢社会思想土壤。
第二,网络舆论审判为大众提供了便捷快速的通道,推动主动寻找真相,推动相关法律完善。首先,网络时代发声门槛降低,打破了传统表达界限。网络普及、信息流通快,事件进入网络传播或者广泛曝光,海量公众的关注与追问,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当事件被公众关注,就会推动相关部门介入查询此事,发布证据,推动案件和社会问题得到公正处置,还会进一步暴露制度短板,倒逼补齐制度漏洞,完善法律法规,实现向度延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2023年通过舆论监督报道,推动解决了32件人民群众的极难愁盼问题。重庆卫视今日关注栏目开播至2020年5月,共解决群众问题400余个,问题整改保持在12%以上。2018年昆山龙哥案,经全网舆论高度聚焦,社会广泛讨论,正当防卫的边界到底如何界定,警方快速核查通报,最终认定刘海明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网络舆论推动司法回应社会现实,让公平正义真正落地现实生活。
综上,网络舆论审判塑造公众思维观念,搭建高效的社会沟通通道,推动真相显露、案件解决、制度完善。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近。以上,感谢。
进行公开监督与批评争议,则是基于客观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实际对错得到公正处置。换句话说,网络舆论审判就是普通民众依托互联网对不公事件开展社会监督,表达价值评判。我方的判定标准为,网络舆论是否能使事实真相、让被掩盖的目光得以显现。
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近。我们所说的网络舆论审判是大众通过网络平台,作为主流价值观公序良俗的社会事件进行公开监督批评,则是基于客观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是非对错得到公正处置。换句话说,网络舆论审判是大众普通民众通过互联网对公共事件开展社会监督,表达价值评判。我方的判定标准为,网络舆论是否能使事情真相得以被挖掘,让被掩盖的功得以显现解决。接下来我方将从两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网络舆论审判在发表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正向引导,传播正常价值观。网络舆论审判的最大特点就是赋予了普通人表达观点的权利。我们在参与公共事件审判的过程中,本身就是独立思考、辨析是非的过程。不仅如此,网民在审判对错的同时也会反思自身行为,从而增长自己的认知偏差,培养理性公平的政治价值观。与此同时,身边人也会受到正面影响,带动更多人理性辩证地发表舆论、传播正向价值。根据数据,2021年上半年,抖音热点信息中,煽动虚假创作等内容播放量占比下降约67%,辟谣类观点等优势内容播放量占比提升近57%。中国青年报2020年10月份调查数据同样呈走动趋势,90.26%的受访者曾主动维护网络秩序,84.23%认为面对缺乏理性的网络言论,个人应该发言前全方位思考,72.4%期待法律层面加大对网络不良言论、网络暴力的惩处。可见中国在网络舆论参与中不断成长,理性审判已经成为大众的普遍追求,并终将落地筑牢社会思想土壤。
第二,网络舆论审判为大众提供了便捷快速的通道,推动主动寻找真相,推动相关法律完善。首先,网络时代发声门槛降低,打破了传统表达界限。网络普及、信息流通快,事件进入网络传播或者广泛曝光,海量公众的关注与追问,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当事件被公众关注,就会推动相关部门介入查询此事,发布证据,推动案件和社会问题得到公正处置,还会进一步暴露制度短板,倒逼补齐制度漏洞,完善法律法规,实现向度延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2023年通过舆论监督报道,推动解决了32件人民群众的极难愁盼问题。重庆卫视今日关注栏目开播至2020年5月,共解决群众问题400余个,问题整改保持在12%以上。2018年昆山龙哥案,经全网舆论高度聚焦,社会广泛讨论,正当防卫的边界到底如何界定,警方快速核查通报,最终认定刘海明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网络舆论推动司法回应社会现实,让公平正义真正落地现实生活。
综上,网络舆论审判塑造公众思维观念,搭建高效的社会沟通通道,推动真相显露、案件解决、制度完善。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近。以上,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是否能使事实真相得以被挖掘,让被掩盖的功得以显现解决。
请问对方辩友,一段经过剪辑整理的视频和一段流水线的长视频,哪一个更可能有流量呢?
剪辑筛选过的,但是它里面仍然包含信息,还是会有一些信息流入观众的眼睛。虽然有剪辑,但有流量就代表着它的信息是完整的、全面的吗?
按照辩友刚刚提到的抖音数据,但是我方也有抖音的数据。抖音数据显示,热点事件为谣言或者是严重事件线索占比超过70%。由此可见,网络化的信息更多是碎片而不完整。
我方暂停。在这个碎片化的过程中,虽然信息是碎片化的,但是在公众讨论的过程中,公众也会去积极地讨论,然后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推出更多的线索,然后真相就会逐渐显现。
那对方也提出了,那是民众是吧?那民众有没有系统学过法条呢?他是没有系统学过法条,但是他那些线索都是真实的。
那刚刚我也说了,线索大部分是假的,那怎么办呢?我们也知道,网络群体更多是非法律从事人员,程序法律意识本身就是浅薄的,审判就具有幸存者偏差。对方辩友也承认了他的门槛是低的,向大多数人开放,并不代表他大多数一定会向一个正义的方向走。
为什么不会影响一个正向方向呢?希望您方后续能得出论证。
网民确实没有正式学习过法律,但是不能否认——我想再问一下问题,我的问题是,当网民没有系统学习过法条,更多的就是非法律从事人员,审判具有幸存者偏差,你认为这个意见如何呢?
幸存者的偏差,首先我不否认,但是在网络舆论审判的过程中,他们会去,这就相当于这个舆论逐渐扩大,然后得到广泛曝光,他就会让更多人去了解这件事,然后也会到相关部门去调查此事。
更多人去了解,那他们形成的意见就一定是统一的吗?就一定是一个非常统一的方向,往正义的舆论上走,谁有罪,谁没有罪,而不是形成两极分化的舆论审判吗?
他是会形成观点的对冲,但是在对冲的过程中,他们会去寻找线索,然后去寻找证据线索,然后去进行调查,在这个调查过程中,信息不断被完善,也会让真相浮出水面。
那在调查中,那他们如果是被网络的虚假信息误导了呢?中新报曾经显示,61.92%的受访者曾经说被网络虚假信息误导,然后就是误伤了别人,那对方如何保持让他从一个理性的方向去走呢?
我方中国青年报调查数据显示,90.26%受访者表示曾主动维护过网络秩序,84.23%认为面对缺乏理性的网络言论,个人应该发言前全方位思考、三思后行,72.64%认为在法律层面应加大对网络不文明言论的整治。这些成果说明网民也在向理性方向走,然后平台的知识也在不断改善,那么后面就会越来越重要。
那我们换一个方向,如果说法院审判罪人,是不是应该依照法律而处决,而不是依据舆论审判而处决呢?
您方就是在说小概念,他并没有通过网络舆论审判去判决,而是我方在对比的是,如果是让舆论审判和司法审判对比的话,你觉得哪一个更具有权威性?
我不否认司法有司法的程序严谨,而且网络舆论更缺乏的就是程序,这就是我方的辩题,谢谢。
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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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辑筛选过的,但是它里面仍然包含信息,还是会有一些信息流入观众的眼睛。虽然有剪辑,但有流量就代表着它的信息是完整的、全面的吗?
按照辩友刚刚提到的抖音数据,但是我方也有抖音的数据。抖音数据显示,热点事件为谣言或者是严重事件线索占比超过70%。由此可见,网络化的信息更多是碎片而不完整。
我方暂停。在这个碎片化的过程中,虽然信息是碎片化的,但是在公众讨论的过程中,公众也会去积极地讨论,然后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推出更多的线索,然后真相就会逐渐显现。
那对方也提出了,那是民众是吧?那民众有没有系统学过法条呢?他是没有系统学过法条,但是他那些线索都是真实的。
那刚刚我也说了,线索大部分是假的,那怎么办呢?我们也知道,网络群体更多是非法律从事人员,程序法律意识本身就是浅薄的,审判就具有幸存者偏差。对方辩友也承认了他的门槛是低的,向大多数人开放,并不代表他大多数一定会向一个正义的方向走。
为什么不会影响一个正向方向呢?希望您方后续能得出论证。
网民确实没有正式学习过法律,但是不能否认——我想再问一下问题,我的问题是,当网民没有系统学习过法条,更多的就是非法律从事人员,审判具有幸存者偏差,你认为这个意见如何呢?
幸存者的偏差,首先我不否认,但是在网络舆论审判的过程中,他们会去,这就相当于这个舆论逐渐扩大,然后得到广泛曝光,他就会让更多人去了解这件事,然后也会到相关部门去调查此事。
更多人去了解,那他们形成的意见就一定是统一的吗?就一定是一个非常统一的方向,往正义的舆论上走,谁有罪,谁没有罪,而不是形成两极分化的舆论审判吗?
他是会形成观点的对冲,但是在对冲的过程中,他们会去寻找线索,然后去寻找证据线索,然后去进行调查,在这个调查过程中,信息不断被完善,也会让真相浮出水面。
那在调查中,那他们如果是被网络的虚假信息误导了呢?中新报曾经显示,61.92%的受访者曾经说被网络虚假信息误导,然后就是误伤了别人,那对方如何保持让他从一个理性的方向去走呢?
我方中国青年报调查数据显示,90.26%受访者表示曾主动维护过网络秩序,84.23%认为面对缺乏理性的网络言论,个人应该发言前全方位思考、三思后行,72.64%认为在法律层面应加大对网络不文明言论的整治。这些成果说明网民也在向理性方向走,然后平台的知识也在不断改善,那么后面就会越来越重要。
那我们换一个方向,如果说法院审判罪人,是不是应该依照法律而处决,而不是依据舆论审判而处决呢?
您方就是在说小概念,他并没有通过网络舆论审判去判决,而是我方在对比的是,如果是让舆论审判和司法审判对比的话,你觉得哪一个更具有权威性?
我不否认司法有司法的程序严谨,而且网络舆论更缺乏的就是程序,这就是我方的辩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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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轮交锋:信息完整性与流量关系
第2轮交锋:碎片化信息与真相显现
第3轮交锋:幸存者偏差与意见分化
第4轮交锋:虚假信息误导风险
第5轮交锋:司法审判与舆论审判的权威性
攻防转换节点:
使用的逻辑规则汇总: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网络舆论的审判是指在缺乏完整证据、正当程序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网民基于碎片化信息,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定罪和舆论制裁的行为。建议是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原则,现代政治哲学将其分为基于规则正义和基于权利证两部分。判断我方是否成立公开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触及人权极限、破坏司法独立,若是,则我方责任首先,舆论审判缺乏证据程序监督,未审先判破坏司法独立。
抖音2020年热点治理年度公开报告显示,近去年合查959条热点谣言线索,匿名型号首发多完整事实被剥离为碎片化惊突片段表演过严重事实线索,占比超过70%,这恰恰说明舆论猪期信息碎片化失实易反转中。情报调查显示,61.92%受访者从被网络虚假信息误导,59.6%受访者表示对争议性事件认知受自媒体影响大,网民认知清楚、不可靠且易被引导,与司法要求的公理中立不符。同济大学研究构建社会情绪周期模型,正式社交网络中情绪信息流动速度织高体性讨论,各级城市经群服共振形成涟漪效应,改善法术推下,逐渐变为大规模舆论风暴,网民起易纷纷凭借事件信息效过审判流程,盲目进罪。26年10月,央媒体报告以消费纠纷案中普通消费纠纷中的随性情绪差评,最终演变为大规模舆论围攻被审陷犯,导致你专主亲征后真相时代指出,沟通者可以通过选择性结局事实片段忽略关键背景误导他人。部分媒体营销号对流量挑选有意片段,真相发布网民未审宣判疑问定罪干预正常司法程序,破坏司法独立与权威,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其次,以往舆论审判侵权施压人权成本高不及人权底线。弗洛伊德宣泄书中提出,人积累的心理能量总要找出宣泄的出口,进而带来情绪上的解放。网络虚拟空间恰恰成为情绪宣泄的场所,使舆论审判极易被非理性情绪驱动。侵权被被被审判的人格尊严和个人信息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公作报告显示,公安机关全年经过。在网络暴力案件8000余起,仅383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侮辱罪、诽谤罪并定罪量刑,由此侵权成的提请于民。郑明华因损发被发身份盗用照片并遭侮辱抑郁自杀。武大图书馆事件,杨某发布单方指控视频,引发舆论定罪,构成侮辱、侮辱、诽谤。相某确认PCSD。家庭破碎一宾排除在普通消费纠纷中,顾客在头发平台发壁雷姐公开贬损,评论区随机出现大量差评。私信辱骂和人身攻击经网络放大为全网围攻。贪主长期经受经济精神压力,最终精神在案,表明舆论审判侵权手段施压,复合指不和侵害患者这个隐私个人信息和人格尊严自及人权体现,这是法律效约束效力失效,权利被侵害后无法获得有效救济,侵害者不被追究。
综上,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以上,感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网络舆论的审判是指在缺乏完整证据、正当程序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网民基于碎片化信息,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定罪和舆论制裁的行为。建议是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原则,现代政治哲学将其分为基于规则正义和基于权利证两部分。判断我方是否成立公开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触及人权极限、破坏司法独立,若是,则我方责任首先,舆论审判缺乏证据程序监督,未审先判破坏司法独立。
抖音2020年热点治理年度公开报告显示,近去年合查959条热点谣言线索,匿名型号首发多完整事实被剥离为碎片化惊突片段表演过严重事实线索,占比超过70%,这恰恰说明舆论猪期信息碎片化失实易反转中。情报调查显示,61.92%受访者从被网络虚假信息误导,59.6%受访者表示对争议性事件认知受自媒体影响大,网民认知清楚、不可靠且易被引导,与司法要求的公理中立不符。同济大学研究构建社会情绪周期模型,正式社交网络中情绪信息流动速度织高体性讨论,各级城市经群服共振形成涟漪效应,改善法术推下,逐渐变为大规模舆论风暴,网民起易纷纷凭借事件信息效过审判流程,盲目进罪。26年10月,央媒体报告以消费纠纷案中普通消费纠纷中的随性情绪差评,最终演变为大规模舆论围攻被审陷犯,导致你专主亲征后真相时代指出,沟通者可以通过选择性结局事实片段忽略关键背景误导他人。部分媒体营销号对流量挑选有意片段,真相发布网民未审宣判疑问定罪干预正常司法程序,破坏司法独立与权威,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
其次,以往舆论审判侵权施压人权成本高不及人权底线。弗洛伊德宣泄书中提出,人积累的心理能量总要找出宣泄的出口,进而带来情绪上的解放。网络虚拟空间恰恰成为情绪宣泄的场所,使舆论审判极易被非理性情绪驱动。侵权被被被审判的人格尊严和个人信息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公作报告显示,公安机关全年经过。在网络暴力案件8000余起,仅383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侮辱罪、诽谤罪并定罪量刑,由此侵权成的提请于民。郑明华因损发被发身份盗用照片并遭侮辱抑郁自杀。武大图书馆事件,杨某发布单方指控视频,引发舆论定罪,构成侮辱、侮辱、诽谤。相某确认PCSD。家庭破碎一宾排除在普通消费纠纷中,顾客在头发平台发壁雷姐公开贬损,评论区随机出现大量差评。私信辱骂和人身攻击经网络放大为全网围攻。贪主长期经受经济精神压力,最终精神在案,表明舆论审判侵权手段施压,复合指不和侵害患者这个隐私个人信息和人格尊严自及人权体现,这是法律效约束效力失效,权利被侵害后无法获得有效救济,侵害者不被追究。
综上,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以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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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核心在于考察其是否触及人权底线、破坏司法独立。若是,则论证成立。
您方刚说到的网络审判会造成造谣、谩骂,那么这种行为是不是受法律制裁,应该由法律来管。但是,法律能严惩所有批判的人吗?比如说一条评论下面有好多人都在谩骂,所有人都在谩骂,法律能把他们所有人都批判了吗?法律不能评判他们所有人,因为法不责众。
您刚才认为管理网络舆论审判跳过了司法程序,您方是怎么论证的?因为网络舆论审判最后没有经过完整的考核,没有经过完整事实的调查就将一个人进行了审判,这难道不是跳过司法程序?
您方刚刚说法不责众,就是一些违法的网络暴力行为,把网络暴力和合法的舆论监督混淆了。就比如说如果在一个案件中,在昆山反杀案中,网民的申讨该案应该认为是正当防卫,而不应该给这个当事人判刑,这个是属于审判还是属于监督?属于审判,那这种审判是带有情绪化的,是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的吗?他最后不是也推动了这个法律的完善,但是您方只举这么一个例子,并不代表所有,这是幸存者偏差。
您刚说的这个审判,可是这个案件最终还是要交给法官去判。但是在交给法官判之前,已经对这个受害人造成了危害,就是让他遭受社会性死亡,或者是其他精神身体上的伤害。可是,这种危害只是个例。大部分的网络舆论审判还是会造成一些正面影响的。您方能告诉我,网络舆论审判都会造成这种负面影响吗?并非都是个例。
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显示,公安机关全年侦办网络暴力案件发现一起,但仅有383人因侵犯个人信息罪、违规侮辱罪被判定罪量刑。这说明并不是所有的审判都是正义的,就是并没有伤害到当事人。就是所有审判。
好,我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什么。
您方刚说到的网络审判会造成造谣、谩骂,那么这种行为是不是受法律制裁,应该由法律来管。但是,法律能严惩所有批判的人吗?比如说一条评论下面有好多人都在谩骂,所有人都在谩骂,法律能把他们所有人都批判了吗?法律不能评判他们所有人,因为法不责众。
您刚才认为管理网络舆论审判跳过了司法程序,您方是怎么论证的?因为网络舆论审判最后没有经过完整的考核,没有经过完整事实的调查就将一个人进行了审判,这难道不是跳过司法程序?
您方刚刚说法不责众,就是一些违法的网络暴力行为,把网络暴力和合法的舆论监督混淆了。就比如说如果在一个案件中,在昆山反杀案中,网民的申讨该案应该认为是正当防卫,而不应该给这个当事人判刑,这个是属于审判还是属于监督?属于审判,那这种审判是带有情绪化的,是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的吗?他最后不是也推动了这个法律的完善,但是您方只举这么一个例子,并不代表所有,这是幸存者偏差。
您刚说的这个审判,可是这个案件最终还是要交给法官去判。但是在交给法官判之前,已经对这个受害人造成了危害,就是让他遭受社会性死亡,或者是其他精神身体上的伤害。可是,这种危害只是个例。大部分的网络舆论审判还是会造成一些正面影响的。您方能告诉我,网络舆论审判都会造成这种负面影响吗?并非都是个例。
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显示,公安机关全年侦办网络暴力案件发现一起,但仅有383人因侵犯个人信息罪、违规侮辱罪被判定罪量刑。这说明并不是所有的审判都是正义的,就是并没有伤害到当事人。就是所有审判。
好,我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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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节为质询/对辩等双人环节(正方二辩 · 质询 · 反方一辩),因此适用对话流程图分析框架。
第1轮交锋:网络审判中的谩骂与法律规制
第2轮交锋:是否跳过司法程序
第3轮交锋:网络暴力与舆论监督的混淆
第4轮交锋:审判后果与法官裁决的关系
第5轮交锋:数据佐证
第6轮交锋:质询中断
| 交锋轮次 | 使用方 | 逻辑规则 | 具体运用 |
|---|---|---|---|
| 第1轮 | 正方 | 归谬法 | 以“法律不能评判所有人”反推法律规制失效 |
| 第2轮 | 反方 | 诉诸因果 | 未经完整调查→跳过司法程序 |
| 第3轮 | 正方 | 概念区分 | 区分网络暴力与舆论监督 |
| 第3轮 | 反方 | 诉诸因果 | 网络审判→推动法律完善 |
| 第3轮 | 正方 | 指出逻辑谬误 | 幸存者偏差 |
| 第4轮 | 双方 | 以偏概全/反以偏概全 | 个例与普遍的拉锯 |
| 第5轮 | 反方 | 数据佐证 | 最高法报告数据 |
本环节为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核心争议点集中在:
感谢主席。对方今天的核心无非就三点:舆论审判能够促进监督,能够挖掘真相,推动正义的价值观传播。我方将逐一回应。
第一,定义上。网络舆论审判是在正式审判之前,用碎片化的信息进行道德定罪,程序上残缺,未审先判。而网络舆论监督则是贯穿在司法全过程,基于事实和法律理性的质疑,合法举报。对方一直强调从数据方面,各种网民从舆论监督上,值得反思和悔改,但这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对方的概念是有混淆的。
第二,规则正义上,司法要求证据链完整,程序得当。中心报显示至59.6%的认知受自媒体影响大,61.9%的受访者曾被虚假信息误导。靠这样的认知定罪,是缺乏完整的证据链,只为逼迫司法向舆论妥协,破坏了司法的独立。而推动的价值观是好是坏?我们可以看到网上网民的趋向,拜金主义,历史娱乐主义,网民容易跟风盲从,让本该理性的网络舆论氛围成为情绪化的世界。
第三,权利状态上,网民的素质良莠不齐,平台刻意引流,不法分子兴风作浪。8000多起的舆论网暴事件,仅383人定罪。维权成本高,赔偿仅百千元,侵权成本为零,究竟是严重不足。这触及到了人权底线。因此,网络舆论审判以非正义手段推动所谓正义,既破坏了规则正义,又损害了权利正义。我方坚持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谢谢。
感谢主席。对方今天的核心无非就三点:舆论审判能够促进监督,能够挖掘真相,推动正义的价值观传播。我方将逐一回应。
第一,定义上。网络舆论审判是在正式审判之前,用碎片化的信息进行道德定罪,程序上残缺,未审先判。而网络舆论监督则是贯穿在司法全过程,基于事实和法律理性的质疑,合法举报。对方一直强调从数据方面,各种网民从舆论监督上,值得反思和悔改,但这并不是网络舆论审判。对方的概念是有混淆的。
第二,规则正义上,司法要求证据链完整,程序得当。中心报显示至59.6%的认知受自媒体影响大,61.9%的受访者曾被虚假信息误导。靠这样的认知定罪,是缺乏完整的证据链,只为逼迫司法向舆论妥协,破坏了司法的独立。而推动的价值观是好是坏?我们可以看到网上网民的趋向,拜金主义,历史娱乐主义,网民容易跟风盲从,让本该理性的网络舆论氛围成为情绪化的世界。
第三,权利状态上,网民的素质良莠不齐,平台刻意引流,不法分子兴风作浪。8000多起的舆论网暴事件,仅383人定罪。维权成本高,赔偿仅百千元,侵权成本为零,究竟是严重不足。这触及到了人权底线。因此,网络舆论审判以非正义手段推动所谓正义,既破坏了规则正义,又损害了权利正义。我方坚持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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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对方观点归纳与总体回应
第二层:定义澄清——区分“网络舆论审判”与“网络舆论监督”
第三层:规则正义维度——舆论审判破坏司法独立与程序正义
第四层:权利正义维度——网民素质参差与侵权成本过低触及人权底线
第五层:总结收束
对方刚刚提到,已经了解到,对方的顾虑本质上是用户舆论误伤好人的个例来否定舆论整体价值。我们不否认舆论存在误伤,但是某些误伤事件是错的,不代表网络舆论本身就是错的。恰恰是网络这样一个公开的渠道,能够曝光一些不公,同样也能反转辟谣,还给被冤枉的人的清白。我们不能因为个别误伤的代价就放弃这个引导大众树立正义观念、推动法律完善的监督渠道。
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使大众在发表舆论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正向引导,传播政策价值观。很多普通人很少有专门学习法律、法律公平理性的渠道,但是,公共案件的公开讨论,相当于一堂全民共想的法制公开课。大家在参与讨论、交换观点、辨析是非的过程中,会学会梳理情理和法理,建立起崇尚正义、权责对等的观念。就像反杀案中引发全网讨论,也是网友在根据案情研读司法的过程中读懂了正当防卫的边界。这种教育是自发表达思辨之中,让大众潜移默化地把尊重法治、坚守公平的正向价值观传递出去,凝聚了全社会崇尚正义的东西。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近。谢谢。
对方刚刚提到,已经了解到,对方的顾虑本质上是用户舆论误伤好人的个例来否定舆论整体价值。我们不否认舆论存在误伤,但是某些误伤事件是错的,不代表网络舆论本身就是错的。恰恰是网络这样一个公开的渠道,能够曝光一些不公,同样也能反转辟谣,还给被冤枉的人的清白。我们不能因为个别误伤的代价就放弃这个引导大众树立正义观念、推动法律完善的监督渠道。
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使大众在发表舆论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正向引导,传播政策价值观。很多普通人很少有专门学习法律、法律公平理性的渠道,但是,公共案件的公开讨论,相当于一堂全民共想的法制公开课。大家在参与讨论、交换观点、辨析是非的过程中,会学会梳理情理和法理,建立起崇尚正义、权责对等的观念。就像反杀案中引发全网讨论,也是网友在根据案情研读司法的过程中读懂了正当防卫的边界。这种教育是自发表达思辨之中,让大众潜移默化地把尊重法治、坚守公平的正向价值观传递出去,凝聚了全社会崇尚正义的东西。所以我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正义越来越近。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您方刚才说我方舆论审判所织的司法建议,但是我方的数据是在中央中国新闻网络文化上,王跃军在近四成的事件中推动了政府解决问题,对政府解决问题起到了积极政策的作用。那么,您认为王立军审判干扰的司法程序、追权追权侵权追偿难的问题,是不是法律的漏洞呢?
我认为,我承认他这个法律确实是有一些漏洞的,但是您方说通过这些网络里的审判,他能够去弥补一些法律的漏洞,但是您方是怎么得证?就是他的网络舆论审判,他进行的这些案件是正义的呢?他怎么就是——您方是怎么得证,就是网络舆论审判,他去对司法,他进行的一个结果是好的,是不是错误的?
我方已经给您数据了。在近7轮的事件中,王律的审判推动了政府积极地解决问题。难道没有这个?难道没有反面的例子吗?难道我可以代表全部的事件?好,欢迎的点击数据了。
那么你确实,现在存在一些追偿难的问题,但是,正是王立军审判的一次进行,所以才让人们发现了这个追偿难的问题,去弥补了这个漏洞。
好,我们在您说直接对这变化真上就提前做出了审判。确实,但是依靠碎片化信息提前定性只是这个事件初期的短暂的现象。舆论是在自由进化机制,各方观点调开指证,公众在明面试这的过程中,最终推动事件走向了真相。碎片化分析带来的界面判断只是起点而非终点。在一次次复盘反省之中,大家众可以万分学会审慎地看待信息,树立正确价值观。
好,我再问你,如果大厨没有基于视界化之行来讨论,那么推动更多完整正式浮出水面,那么是由什么来推动更多完整数据浮出水面的呢?哦,司法政定可以吗?法官法律它不能就是不能通过,就是一些比如说社区,它也有那种法律的援助,法律的救助呀,那难道一定要通过网络舆论审判来进行这些救助吗?可是法律规则难呀,可是法律得有时间性,谁说就是法律,那如果法——那网络舆论审判他在一个短暂的时间内,它去进行的一些结果,难道难道他就是他会给你的就已经是一个正确的结果吗?难道他不需要一些时间去进行去进行那个——您也说了,最开始的时候是它是一个情绪化,是一个片面化的信息,所以说网民最开始他进行了一个审判,就不一定是正确的,因为他所去利有的这些他所自己所去得到的一些信息都不正确。
否则用——哦,觉得这方可以支持我方认为他追求的是结果的正义。首先,他最终推动了正义解决问题。但是,司法救明是有条件的,他需要一定时间,一定的钱。如果他马上就需要这一的事情得到帮助呢?他最后什么来得到帮助我们。
您方刚才说我方舆论审判所织的司法建议,但是我方的数据是在中央中国新闻网络文化上,王跃军在近四成的事件中推动了政府解决问题,对政府解决问题起到了积极政策的作用。那么,您认为王立军审判干扰的司法程序、追权追权侵权追偿难的问题,是不是法律的漏洞呢?
我认为,我承认他这个法律确实是有一些漏洞的,但是您方说通过这些网络里的审判,他能够去弥补一些法律的漏洞,但是您方是怎么得证?就是他的网络舆论审判,他进行的这些案件是正义的呢?他怎么就是——您方是怎么得证,就是网络舆论审判,他去对司法,他进行的一个结果是好的,是不是错误的?
我方已经给您数据了。在近7轮的事件中,王律的审判推动了政府积极地解决问题。难道没有这个?难道没有反面的例子吗?难道我可以代表全部的事件?好,欢迎的点击数据了。
那么你确实,现在存在一些追偿难的问题,但是,正是王立军审判的一次进行,所以才让人们发现了这个追偿难的问题,去弥补了这个漏洞。
好,我们在您说直接对这变化真上就提前做出了审判。确实,但是依靠碎片化信息提前定性只是这个事件初期的短暂的现象。舆论是在自由进化机制,各方观点调开指证,公众在明面试这的过程中,最终推动事件走向了真相。碎片化分析带来的界面判断只是起点而非终点。在一次次复盘反省之中,大家众可以万分学会审慎地看待信息,树立正确价值观。
好,我再问你,如果大厨没有基于视界化之行来讨论,那么推动更多完整正式浮出水面,那么是由什么来推动更多完整数据浮出水面的呢?哦,司法政定可以吗?法官法律它不能就是不能通过,就是一些比如说社区,它也有那种法律的援助,法律的救助呀,那难道一定要通过网络舆论审判来进行这些救助吗?可是法律规则难呀,可是法律得有时间性,谁说就是法律,那如果法——那网络舆论审判他在一个短暂的时间内,它去进行的一些结果,难道难道他就是他会给你的就已经是一个正确的结果吗?难道他不需要一些时间去进行去进行那个——您也说了,最开始的时候是它是一个情绪化,是一个片面化的信息,所以说网民最开始他进行了一个审判,就不一定是正确的,因为他所去利有的这些他所自己所去得到的一些信息都不正确。
否则用——哦,觉得这方可以支持我方认为他追求的是结果的正义。首先,他最终推动了正义解决问题。但是,司法救明是有条件的,他需要一定时间,一定的钱。如果他马上就需要这一的事情得到帮助呢?他最后什么来得到帮助我们。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近):引用王跃军数据(中国新闻网络文化),近四成事件中舆论审判推动政府解决问题 → 舆论审判有积极政策作用
反方(远):承认法律有漏洞 ⊣ 但质疑舆论审判结果是否正义,追问“如何得证网络舆论审判结果是好的”
逻辑规则:正方使用诉诸数据/因果;反方使用举证责任转移(要求正方证明正义性)
攻防转换节点:正方以数据建立“推动解决”事实 → 反方不否认事实,转向质疑“正义性”标准
正方:再次强调数据(近7轮事件推动政府积极解决问题)→ 反问“难道没有反面例子吗?我可以代表全部事件吗?”
反方:承认追偿难问题存在 → 但主张“正是舆论审判让人们发现追偿难,弥补漏洞”
逻辑规则:正方使用反问归谬(以偏概全的质疑);反方使用因果反转(将漏洞发现归功于舆论审判)
攻防转换节点:反方从质疑正义性转向承认部分积极效果,但试图将“发现漏洞”纳入己方论证
正方:承认碎片化信息提前定性是初期短暂现象 → 提出“舆论自由进化机制”:各方观点调开指证,公众在明面试错中推动真相 → 碎片化判断是起点而非终点,复盘反省中学会审慎
反方:追问“如果没有基于碎片化讨论,什么推动完整事实浮出水面?司法鉴定可以吗?” → 指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存在 → 质疑“一定要通过网络舆论审判吗?” → 再指法律有时间性,舆论审判短期结果未必正确 → 网民最初信息片面,审判不一定正确
逻辑规则:正方使用过程进化论(起点→终点);反方使用替代方案质疑(司法途径存在)+ 时间性归谬(短期结果≠正确结果)+ 信息不完整归谬
攻防转换节点:正方从“结果正义”转向“过程进化”;反方以“司法替代方案”和“信息质量”双线反击
正方:明确“我方认为他追求的是结果的正义” → 最终推动正义解决问题 → 司法救济有条件(时间、钱)→ 如果马上需要帮助,什么来得到帮助?
反方:(文本中未直接回应此轮,但前文已埋下“舆论审判短期结果未必正确”的反驳)
逻辑规则:正方使用紧急救助需求(诉诸效率);反方潜在反驳为结果正确性存疑
攻防转换节点:正方将论证重心从“过程”拉回“结果正义”,并以司法救济的现实门槛作为对比优势
| 逻辑规则 | 使用方 | 具体位置 |
|---|---|---|
| 诉诸数据/因果 | 正方 | 王跃军数据、近7轮事件 |
| 举证责任转移 | 反方 | 要求证明舆论审判正义性 |
| 反问归谬 | 正方 | “难道没有反面例子吗?” |
| 因果反转 | 反方 | 舆论审判发现追偿难漏洞 |
| 过程进化论 | 正方 | 碎片化→复盘→真相 |
| 替代方案质疑 | 反方 | 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存在 |
| 时间性归谬 | 反方 | 短期结果≠正确结果 |
| 信息不完整归谬 | 反方 | 网民最初信息片面 |
| 紧急救助需求 | 正方 | 司法有条件,舆论无门槛 |
感谢双方四辩。请问正方一辩是否发动奇袭?发动质询还是争论秩序?好的,有请正方辩手开始。
请问您否认网络舆论对这个案件的推动?否认网络舆论审判对案件没有作用吗?
这得看情况。
那您方就是说,网络舆论审判会推动案件进行。
我倒没有跟您说。
您说就得看情况,这不就代表它有推动案件进行的情况,根据情况而定,您可以说具体情况。
那么然后您方还说他这个——刚才的问题,我一会儿给您答复。然后刚才您方说他这个网络舆论审判,他会跳过司法程序,那请您方给出论证。
我方首先认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你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时候,你有经过法律的同意吗?你想发就发了,那这算是经过真正的司法程序的、正确的程序吗?
网络舆论审判并不是跳过程序,而是推动启动,而是唤醒程序,然后让政府介入,然后去调查此事,然后得出真相。这不就是推动正义吗?
只有通过网络舆论审判才能够让政府介入吗?难道我们的司法只能被动等待,不能主动咨询吗?
我们这一些——这个网络舆论审判,它从来不是司法机制的一个必需品,是吗?
那您方是否认网络舆论审判没有推进作用,对吗?
我方并未这样认为。我方说的是它离正义越来越远,并没有说它一定一点作用都没有。同学们,我刚刚也说过了,这是要视情况而定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报道称,2023年通过舆论监督报道,最终解决了32件人民群众的极端受害问题。从《今日关注》开播以来,在2020年5月推动解决群众问题400余个,问题解决率保持在92%以上。这不算推动作用吗?
那你方是看不到通过网络的审判而得到不好结果的案例,我方看过。但是这里是个例,它并不代表所有人,它并没有那么正义,那么普遍,它只占少数。
那您刚刚所举出来的那个案例,所得到的那个数字,那么每天在我们这个全国有多少的舆论事件,它受到了不好的结果?而您刚刚所说的解决的那几个案例,还有多少例?这个后期给您们用。
感谢双方四辩。请问正方一辩是否发动奇袭?发动质询还是争论秩序?好的,有请正方辩手开始。
请问您否认网络舆论对这个案件的推动?否认网络舆论审判对案件没有作用吗?
这得看情况。
那您方就是说,网络舆论审判会推动案件进行。
我倒没有跟您说。
您说就得看情况,这不就代表它有推动案件进行的情况,根据情况而定,您可以说具体情况。
那么然后您方还说他这个——刚才的问题,我一会儿给您答复。然后刚才您方说他这个网络舆论审判,他会跳过司法程序,那请您方给出论证。
我方首先认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你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时候,你有经过法律的同意吗?你想发就发了,那这算是经过真正的司法程序的、正确的程序吗?
网络舆论审判并不是跳过程序,而是推动启动,而是唤醒程序,然后让政府介入,然后去调查此事,然后得出真相。这不就是推动正义吗?
只有通过网络舆论审判才能够让政府介入吗?难道我们的司法只能被动等待,不能主动咨询吗?
我们这一些——这个网络舆论审判,它从来不是司法机制的一个必需品,是吗?
那您方是否认网络舆论审判没有推进作用,对吗?
我方并未这样认为。我方说的是它离正义越来越远,并没有说它一定一点作用都没有。同学们,我刚刚也说过了,这是要视情况而定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报道称,2023年通过舆论监督报道,最终解决了32件人民群众的极端受害问题。从《今日关注》开播以来,在2020年5月推动解决群众问题400余个,问题解决率保持在92%以上。这不算推动作用吗?
那你方是看不到通过网络的审判而得到不好结果的案例,我方看过。但是这里是个例,它并不代表所有人,它并没有那么正义,那么普遍,它只占少数。
那您刚刚所举出来的那个案例,所得到的那个数字,那么每天在我们这个全国有多少的舆论事件,它受到了不好的结果?而您刚刚所说的解决的那几个案例,还有多少例?这个后期给您们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flowchart TD
A[正方一辩质询开始] --> B[正方:网络舆论是否推动案件?]
B --> C[反方:这得看情况]
C --> D[正方:看情况即代表有推动作用]
D --> E[反方:我倒没有跟您说]
E --> F[正方:您方需论证舆论审判跳过司法程序]
F --> G[反方:网络发言未经法律同意,非正确司法程序]
G --> H[正方:舆论审判是推动启动、唤醒程序,非跳过]
H --> I[反方:司法只能被动等待?舆论审判非司法必需品]
I --> J[正方:您方是否认舆论审判无推进作用?]
J --> K[反方:未否认,但视情况而定,且离正义越来越远]
K --> L[正方:举央视报道32件及《今日关注》400余件案例]
L --> M[反方:个例不代表普遍,每天大量舆论事件得到不好结果]
M --> N[正方:要求反方给出不好结果案例数据对比]
N --> O[反方:后续提供数据]
| 轮次 | 交锋内容 | 攻防转换 | 逻辑规则 |
|---|---|---|---|
| 1 | 正方问网络舆论是否推动案件 → 反方答“看情况” | 正方进攻,反方模糊回应 | 诉诸因果(正方试图建立舆论→推动的因果链) |
| 2 | 正方将“看情况”归谬为承认有推动作用 → 反方否认 | 正方进攻,反方退守 | 归谬法(正方从“看情况”推出“有推动作用”) |
| 3 | 正方要求反方论证“跳过司法程序” → 反方以“网络发言未经法律同意”回应 | 正方转移举证责任,反方提出新论点 | 举证责任转移(正方要求反方论证) |
| 4 | 正方提出“推动启动≠跳过程序” → 反方反问司法是否只能被动等待 | 正方重新定义,反方反问反击 | 概念辨析(“跳过”vs“推动启动”)+ 反问归谬 |
| 5 | 正方追问是否认推进作用 → 反方承认有作用但强调“视情况”且“离正义越来越远” | 正方逼问,反方部分承认但限定范围 | 二分法(反方区分“有作用”与“离正义近”) |
| 6 | 正方举央视及《今日关注》数据 → 反方以“个例不代表普遍”反驳 | 正方举证,反方削弱证据效力 | 诉诸数据 vs 以偏概全反驳(反方指出样本偏差) |
| 7 | 正方要求反方给出不好结果的数据对比 → 反方承诺后续提供 | 正方反守为攻,反方暂缓举证 | 举证责任再转移(正方要求反方量化反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