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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将全职伴侣定义为“陷阱”,认为其具有诱导性且会带来伤害。但我方认为,在当下,全职伴侣并非陷阱。论证如下:
首先,当下人们对全职伴侣已有明确认知,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更多是大环境下的无奈之举,而非受陷阱诱导。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当下全职妈妈呈现年轻化、高知化特点,95后及90后全职妈妈占比达41.5%,75%的全职伴侣为本科学历。与过去不同,随着受教育程度提升和女性自我意识觉醒,人们已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中国妇联的调查显示,94%的全职妈妈认同有收入的工作对女性重要,66%的全职妈妈是因求职困难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此外,家庭照料的高成本与经济环境也是重要原因。凤凰网调查显示,多数全职妈妈家庭收入低于30万,而二三线城市优质月嫂月费近2万元,普通家庭难以承受。可见,人们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是清醒权衡的结果,并非被诱导,且这一选择具有实际社会价值。同时,全职伴侣身份不再是终身枷锁,而成为阶段性任务。北京青年报调查显示,近五成受访妈妈的全职经历为1-3年,集中在孩子年幼时期;40%的95后全职妈妈偏好体验式育儿,注重陪伴与实践培养。华中师范大学研究表明,相比传统育儿方式,体验式育儿效能更强,能更好培养孩子实践能力,这进一步证明了全职伴侣的实际价值。
其次,将全职伴侣视为陷阱,会导致其受到过多敌视,既忽视了家庭背后的无奈,也无助于解决困境。随着女性意识崛起,经济独立成为主流价值观,回归家庭被贴上“倒退”“向下的自由”的标签。有人因孩子随父姓被辱骂,有人在社交平台表达成为全职主妇的意愿却被指责为“女性叛徒”。澎湃新闻指出,这种评判忽视了全职伴侣在家庭中的辛酸与个体选择的无奈。
因此,我方认为更应将全职伴侣视为无奈选择而非陷阱。我们不应指责他们“踏入陷阱”或“背叛女性群体”,而应理解其背后的不得已。承认全职伴侣的实际价值,才能真正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在当下,全职伴侣不是陷阱。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将全职伴侣定义为“陷阱”,认为其具有诱导性且会带来伤害。但我方认为,在当下,全职伴侣并非陷阱。论证如下:
首先,当下人们对全职伴侣已有明确认知,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更多是大环境下的无奈之举,而非受陷阱诱导。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当下全职妈妈呈现年轻化、高知化特点,95后及90后全职妈妈占比达41.5%,75%的全职伴侣为本科学历。与过去不同,随着受教育程度提升和女性自我意识觉醒,人们已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中国妇联的调查显示,94%的全职妈妈认同有收入的工作对女性重要,66%的全职妈妈是因求职困难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此外,家庭照料的高成本与经济环境也是重要原因。凤凰网调查显示,多数全职妈妈家庭收入低于30万,而二三线城市优质月嫂月费近2万元,普通家庭难以承受。可见,人们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是清醒权衡的结果,并非被诱导,且这一选择具有实际社会价值。同时,全职伴侣身份不再是终身枷锁,而成为阶段性任务。北京青年报调查显示,近五成受访妈妈的全职经历为1-3年,集中在孩子年幼时期;40%的95后全职妈妈偏好体验式育儿,注重陪伴与实践培养。华中师范大学研究表明,相比传统育儿方式,体验式育儿效能更强,能更好培养孩子实践能力,这进一步证明了全职伴侣的实际价值。
其次,将全职伴侣视为陷阱,会导致其受到过多敌视,既忽视了家庭背后的无奈,也无助于解决困境。随着女性意识崛起,经济独立成为主流价值观,回归家庭被贴上“倒退”“向下的自由”的标签。有人因孩子随父姓被辱骂,有人在社交平台表达成为全职主妇的意愿却被指责为“女性叛徒”。澎湃新闻指出,这种评判忽视了全职伴侣在家庭中的辛酸与个体选择的无奈。
因此,我方认为更应将全职伴侣视为无奈选择而非陷阱。我们不应指责他们“踏入陷阱”或“背叛女性群体”,而应理解其背后的不得已。承认全职伴侣的实际价值,才能真正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在当下,全职伴侣不是陷阱。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反方质询正方,反方和正方分别派出哪位辩手?我们可以开始了,有请。
首先我要确认一下,我们今天都认同全职伴侣的价值很高,对吗?如果说这个价值主要依附于外部认可,是否意味着您方认为全职伴侣在家中育儿、做家务没有价值?
不是,我们不要拿主观感受来谈。我可以直接提供数据,目前已有41%的在职妈妈抑郁率提高。我只是想问您,您是否认同全职伴侣的工作具有高价值?
有价值,所以需要牺牲他的发展权和自由权?我并非在讨论牺牲发展权,我的问题是:当您身处工作岗位时,能否随时为家庭空出时间和精力?
不能,所以您方也承认家庭与工作难以兼顾。您无法随时为家庭空出时间,对吗?
抱歉,能否请您重复问题?我的意思是,当您工作繁忙时,能否为家庭空出时间?
因此,家庭的重任需要全职伴侣来承担,而另一方却因工作无法兼顾。当前社会现状不允许两者平衡,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企业常将家庭视为组织效率的阻碍。在这种环境下,当一个人选择照顾孩子,这是否有错?
现在我问您,若您辞职后无法就业,是否愿意照看家庭?我方并非否认照看家庭的必要性,但有多种方式可以兼顾家庭责任。
67%的全职伴侣遭受过经济控制,离婚后面临生存风险,这一点您方已承认。我的问题是:明知存在这些风险却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是否意味着风险会因此消失?
同学,我现在在问您问题,并非讨论风险问题。请直接回答:若您被辞退后无法稳定就业,是否愿意在此情况下照看家庭?
首先明确,我们讨论的是全职伴侣是否为陷阱,而非是否要选择。请直接回答问题。
您方的问题没有价值,我方一直在回避无关联问题。中国妇女报调查显示,78%的全职妈妈因需照顾孩子成为全职妈妈,一辩稿中也提到部分人因就业问题被迫成为全职妈妈。
总结我方论证:第一,工作环境导致无法兼顾家庭;第二,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第三,照顾孩子的需求客观存在。接下来请问,若得知陌生人想当全职太太,您下意识会同情关心她吗?
因为她跳入了一个陷阱?但北京市妇联2018年调查显示,仅2.3%的全职女性认为自己缺乏独立性。恰恰是您方将全职伴侣视为陷阱的态度,导致社会对其存在偏见,这才是全职伴侣抑郁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感谢双方。
下面有请反方质询正方,反方和正方分别派出哪位辩手?我们可以开始了,有请。
首先我要确认一下,我们今天都认同全职伴侣的价值很高,对吗?如果说这个价值主要依附于外部认可,是否意味着您方认为全职伴侣在家中育儿、做家务没有价值?
不是,我们不要拿主观感受来谈。我可以直接提供数据,目前已有41%的在职妈妈抑郁率提高。我只是想问您,您是否认同全职伴侣的工作具有高价值?
有价值,所以需要牺牲他的发展权和自由权?我并非在讨论牺牲发展权,我的问题是:当您身处工作岗位时,能否随时为家庭空出时间和精力?
不能,所以您方也承认家庭与工作难以兼顾。您无法随时为家庭空出时间,对吗?
抱歉,能否请您重复问题?我的意思是,当您工作繁忙时,能否为家庭空出时间?
因此,家庭的重任需要全职伴侣来承担,而另一方却因工作无法兼顾。当前社会现状不允许两者平衡,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企业常将家庭视为组织效率的阻碍。在这种环境下,当一个人选择照顾孩子,这是否有错?
现在我问您,若您辞职后无法就业,是否愿意照看家庭?我方并非否认照看家庭的必要性,但有多种方式可以兼顾家庭责任。
67%的全职伴侣遭受过经济控制,离婚后面临生存风险,这一点您方已承认。我的问题是:明知存在这些风险却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是否意味着风险会因此消失?
同学,我现在在问您问题,并非讨论风险问题。请直接回答:若您被辞退后无法稳定就业,是否愿意在此情况下照看家庭?
首先明确,我们讨论的是全职伴侣是否为陷阱,而非是否要选择。请直接回答问题。
您方的问题没有价值,我方一直在回避无关联问题。中国妇女报调查显示,78%的全职妈妈因需照顾孩子成为全职妈妈,一辩稿中也提到部分人因就业问题被迫成为全职妈妈。
总结我方论证:第一,工作环境导致无法兼顾家庭;第二,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第三,照顾孩子的需求客观存在。接下来请问,若得知陌生人想当全职太太,您下意识会同情关心她吗?
因为她跳入了一个陷阱?但北京市妇联2018年调查显示,仅2.3%的全职女性认为自己缺乏独立性。恰恰是您方将全职伴侣视为陷阱的态度,导致社会对其存在偏见,这才是全职伴侣抑郁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感谢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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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双方分别派出哪位辩手?
反方二辩:正方二辩。
正方二辩:好,有请正方二辩和反方二辩。接着刚才的问题,关于介质,您方提到选择当全职伴侣会导致发展权和自主权缺失,同时也提到现实困境中存在社会观念缺位,对吗?
反方二辩:对,这些困境源于社会对全职伴侣身份价值的认同感不足。您方认为这是陷阱,会对此进行批判,而我方认为应先看到其无奈,才能发现并解决问题,这是关键。
正方二辩:确实。其实这一点双方已达成共识,即当今现实困境之一是社会观念缺位。那么您方认为全职伴侣能够脱离社会而生存吗?
反方二辩:全职伴侣当然不能脱离社会生存,因此社会制度需要提供支持。例如,在担任三年全职伴侣后,是否还能重返职场?
正方二辩:好,您方承认全职伴侣无法脱离社会存在。既然全职伴侣依托社会环境生存,而当前问题尚未解决,那么让其成为全职伴侣本身是否就是一种限定?正因为问题未解决——许多人认为全职伴侣工作没有价值,认同感不足——所以这构成陷阱,跳入其中就是陷入困境。我们需正视背后问题才能改善现状。
反方二辩:您方无需讨论因果循环的问题,刚才的承认已足够。现实困境中确实存在社会观念缺位,若该问题未解决或未得到良好发展,成为全职伴侣就是陷阱。接着上一轮盘问,若全职伴侣因经济依赖导致家庭地位不平等、处处受牵制,这种经济束缚困境为何不是陷阱的体现?
正方二辩:首先,为何经济束缚、缺乏经济独立性一定比陪伴家人更重要?您方未对此进行论证。其次,社会观念与制度缺位为何能证明未来仍会缺位?希望后续论证中说明如何弥补这些缺失。
反方二辩:您方刚才也未回答哪个更重要的问题。董明珠在采访中提到,作为女强人虽实现经济独立,却后悔未能陪伴儿子。许多选择经济独立的人表示,若重来会选择陪伴家人。这并非比较两者重要性,而是您方未能证明全职伴侣的伤害性大于益处。
正方二辩:您是否听过相关访谈?论文调查数据显示,部分人认为若不只是陪伴家庭、照看孩子,也应有自己的事业。这又如何解释?社会评价体系从未将全职伴侣与职业成就置于同等衡量标准,这才是关键。
反方二辩:下一个问题,若法律保障层面,社会和法律给予全职伴侣的保障与其劳动价值不匹配,这种情况下如何证明全职伴侣不是限定?
正方二辩:社会评判体系的缺失是可以改变的,且当前有改变的紧迫性。您的论述似乎暗示无论选择哪条路都会后悔——陪伴家人会后悔,追求事业也会后悔,但并未进行比较。如果个人认为陪伴孩子更重要并做出选择,为何不能尊重这种选择?
反方二辩:我尊重选择,但这实际上仍是陷阱。个人想法不重要,需看社会评价体系。
正方二辩:感谢。我方并非不给予解释。
(感谢双方辩手)
正方二辩:双方分别派出哪位辩手?
反方二辩:正方二辩。
正方二辩:好,有请正方二辩和反方二辩。接着刚才的问题,关于介质,您方提到选择当全职伴侣会导致发展权和自主权缺失,同时也提到现实困境中存在社会观念缺位,对吗?
反方二辩:对,这些困境源于社会对全职伴侣身份价值的认同感不足。您方认为这是陷阱,会对此进行批判,而我方认为应先看到其无奈,才能发现并解决问题,这是关键。
正方二辩:确实。其实这一点双方已达成共识,即当今现实困境之一是社会观念缺位。那么您方认为全职伴侣能够脱离社会而生存吗?
反方二辩:全职伴侣当然不能脱离社会生存,因此社会制度需要提供支持。例如,在担任三年全职伴侣后,是否还能重返职场?
正方二辩:好,您方承认全职伴侣无法脱离社会存在。既然全职伴侣依托社会环境生存,而当前问题尚未解决,那么让其成为全职伴侣本身是否就是一种限定?正因为问题未解决——许多人认为全职伴侣工作没有价值,认同感不足——所以这构成陷阱,跳入其中就是陷入困境。我们需正视背后问题才能改善现状。
反方二辩:您方无需讨论因果循环的问题,刚才的承认已足够。现实困境中确实存在社会观念缺位,若该问题未解决或未得到良好发展,成为全职伴侣就是陷阱。接着上一轮盘问,若全职伴侣因经济依赖导致家庭地位不平等、处处受牵制,这种经济束缚困境为何不是陷阱的体现?
正方二辩:首先,为何经济束缚、缺乏经济独立性一定比陪伴家人更重要?您方未对此进行论证。其次,社会观念与制度缺位为何能证明未来仍会缺位?希望后续论证中说明如何弥补这些缺失。
反方二辩:您方刚才也未回答哪个更重要的问题。董明珠在采访中提到,作为女强人虽实现经济独立,却后悔未能陪伴儿子。许多选择经济独立的人表示,若重来会选择陪伴家人。这并非比较两者重要性,而是您方未能证明全职伴侣的伤害性大于益处。
正方二辩:您是否听过相关访谈?论文调查数据显示,部分人认为若不只是陪伴家庭、照看孩子,也应有自己的事业。这又如何解释?社会评价体系从未将全职伴侣与职业成就置于同等衡量标准,这才是关键。
反方二辩:下一个问题,若法律保障层面,社会和法律给予全职伴侣的保障与其劳动价值不匹配,这种情况下如何证明全职伴侣不是限定?
正方二辩:社会评判体系的缺失是可以改变的,且当前有改变的紧迫性。您的论述似乎暗示无论选择哪条路都会后悔——陪伴家人会后悔,追求事业也会后悔,但并未进行比较。如果个人认为陪伴孩子更重要并做出选择,为何不能尊重这种选择?
反方二辩:我尊重选择,但这实际上仍是陷阱。个人想法不重要,需看社会评价体系。
正方二辩:感谢。我方并非不给予解释。
(感谢双方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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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核心策略:
线时间为2分钟,有请。发言积极的同学,我听到您方一辩稿中提到引诱性,可您方二辩又说引诱性不存在,您方的逻辑是否自相矛盾?我们认为陷阱需要具备引诱性,而当下女性若不具备这种引诱性,那是否还构成陷阱?请正面回答:您方是否提到过引诱性?这种引诱性到底存不存在?当今社会中若不存在引诱性,而我们讨论的辩题恰恰是“陷阱”,这如何解释?
下一个问题,请对方辩友回答:工作和家庭哪个更重要?每个人的选择不同,但您方并未正面回答哪个选择不重要。我们必须直面现实:社会评价体系从未真正将全职照顾家庭与职业成就放在平等天平上,这种价值差恰恰让全职伴侣陷入自我认同危机。
您刚才提到月嫂工资很高,又说全职伴侣未被引诱,是出于现实的自主选择,对吗?能否简短说明您的问题?您方提到月嫂或家庭保姆工资高昂,那么在您方立场下,主动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是否属于自主选择?
这并非自主选择,而是环境的无奈。我方强调,在当下环境中,当个人月薪不稳定、存在风险,同时孩子和家庭需要照顾时,选择照顾孩子本身没有问题,但这不代表是主动选择。当然,如果能实现家庭与工作的和谐,大家肯定也希望如此。
您方提到月嫂工资很高,而在现实困境下选择成为全职伴侣,这不正是被现实推着走进的陷阱吗?为何是陷阱?对方同学,没有任何引诱存在,风险已明确摆在面前,我并未被蒙蔽。
您方认为风险是可知的,所有成为全职伴侣后的风险都能全面预知吗?首先,我方调查数据显示94%的妈妈都知道工作的重要性,但她们当下没有选择。您的回答似乎偏离了问题,我询问的是风险数据,您却提供了了解工作重要性的数据,能否正面回答?
您是想问既然风险已知,为何大家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以小红书为例,当一位女性发帖称“喜欢做家庭主妇,不想为女权操心”时,高赞评论均表示“喜欢做家务可以应聘保姆,不应放弃保障权利”。我们并非全知全能,无法预知未来所有风险,且每个人的人生课题不同。
再提供一组数据:中国妇联2023年调查报告显示,67%的全职妈妈遭遇过经济控制,您方如何看待这一数据?对方同学,您仍未正面回答。您说风险可预知,请问预知风险的数据在哪里?能否给出具体数字?
我方数据明确,而您方未提供数据。请回答:若全职伴侣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经济命脉完全依赖配偶,如何保证不会陷入生存危机?这一点我方也承认,恰恰说明...
线时间为2分钟,有请。发言积极的同学,我听到您方一辩稿中提到引诱性,可您方二辩又说引诱性不存在,您方的逻辑是否自相矛盾?我们认为陷阱需要具备引诱性,而当下女性若不具备这种引诱性,那是否还构成陷阱?请正面回答:您方是否提到过引诱性?这种引诱性到底存不存在?当今社会中若不存在引诱性,而我们讨论的辩题恰恰是“陷阱”,这如何解释?
下一个问题,请对方辩友回答:工作和家庭哪个更重要?每个人的选择不同,但您方并未正面回答哪个选择不重要。我们必须直面现实:社会评价体系从未真正将全职照顾家庭与职业成就放在平等天平上,这种价值差恰恰让全职伴侣陷入自我认同危机。
您刚才提到月嫂工资很高,又说全职伴侣未被引诱,是出于现实的自主选择,对吗?能否简短说明您的问题?您方提到月嫂或家庭保姆工资高昂,那么在您方立场下,主动选择成为全职伴侣是否属于自主选择?
这并非自主选择,而是环境的无奈。我方强调,在当下环境中,当个人月薪不稳定、存在风险,同时孩子和家庭需要照顾时,选择照顾孩子本身没有问题,但这不代表是主动选择。当然,如果能实现家庭与工作的和谐,大家肯定也希望如此。
您方提到月嫂工资很高,而在现实困境下选择成为全职伴侣,这不正是被现实推着走进的陷阱吗?为何是陷阱?对方同学,没有任何引诱存在,风险已明确摆在面前,我并未被蒙蔽。
您方认为风险是可知的,所有成为全职伴侣后的风险都能全面预知吗?首先,我方调查数据显示94%的妈妈都知道工作的重要性,但她们当下没有选择。您的回答似乎偏离了问题,我询问的是风险数据,您却提供了了解工作重要性的数据,能否正面回答?
您是想问既然风险已知,为何大家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以小红书为例,当一位女性发帖称“喜欢做家庭主妇,不想为女权操心”时,高赞评论均表示“喜欢做家务可以应聘保姆,不应放弃保障权利”。我们并非全知全能,无法预知未来所有风险,且每个人的人生课题不同。
再提供一组数据:中国妇联2023年调查报告显示,67%的全职妈妈遭遇过经济控制,您方如何看待这一数据?对方同学,您仍未正面回答。您说风险可预知,请问预知风险的数据在哪里?能否给出具体数字?
我方数据明确,而您方未提供数据。请回答:若全职伴侣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经济命脉完全依赖配偶,如何保证不会陷入生存危机?这一点我方也承认,恰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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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对方刚才提到引诱性,而引诱性在当今社会确确实实存在。有的人可能对伴侣说"我养你",另一方可能被这种短暂的"糖果炮弹"或"糖果陷阱"所迷惑,所以对方仍未解释清楚引诱性的问题。
关于工作与家庭的矛盾,当今社会评价体系从未真正将全职伴侣的付出与职场成就置于同等评价标准下,我方将在后续进一步论证这一点。
第三,对方始终强调全职伴侣是自主选择,而非陷阱,但实际上这往往是被现实推着走进的陷阱。
第四,对方称风险能够被预测,却未能提供数据支撑。对方在应辩中也承认确实没有数据,因为风险本身具有不可预测性,每个人的人生课题各不相同。
对方还提到家庭价值同样值得尊重,但当朋友聚会被问及"现在从事什么工作",当亲戚闲聊时评价"你真轻松,不用上班",当翻看人生简历发现多年空白时,那种自我价值的动摇,难道仅凭"家庭很重要、孩子很重要、老人很重要"就能抹平吗?我方意见稿中提到的自我认同危机,恰恰是这种价值不对等埋下的隐患,它让全职伴侣在"应该被感恩"与"好像没贡献"的矛盾中反复内耗。
更关键的是,对方回避了风险的不可控性。我们承认有人能在全职关系中获得幸福,但陷阱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不针对所有人,却对每个人都潜藏着致命风险。正如我方意见稿所述,当婚姻出现变故,长期脱离职场的伴侣如何面对技能断层、人脉流失的严峻就业市场?当曾经承诺的"我养你"转变为"是我养了你",是否会陷入无处可去的绝望?这种将人生安全感完全寄托于他人的状态,本质上就是寄人篱下,本身就是一种陷阱。
我们并非否定家庭付出的意义,而是想戳破对全职伴侣的幻想。陷阱不在于付出本身,而在于付出背后的一系列问题。后续我方还将进一步探讨经济依附、经济控制、价值失衡、风险不可控等问题。当这些隐性枷锁被包装成"自愿选择",或被对方视而不见时,才是对无数全职伴侣最大的不公平,也是陷阱的核心所在。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在当下,全职伴侣是陷阱。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对方刚才提到引诱性,而引诱性在当今社会确确实实存在。有的人可能对伴侣说"我养你",另一方可能被这种短暂的"糖果炮弹"或"糖果陷阱"所迷惑,所以对方仍未解释清楚引诱性的问题。
关于工作与家庭的矛盾,当今社会评价体系从未真正将全职伴侣的付出与职场成就置于同等评价标准下,我方将在后续进一步论证这一点。
第三,对方始终强调全职伴侣是自主选择,而非陷阱,但实际上这往往是被现实推着走进的陷阱。
第四,对方称风险能够被预测,却未能提供数据支撑。对方在应辩中也承认确实没有数据,因为风险本身具有不可预测性,每个人的人生课题各不相同。
对方还提到家庭价值同样值得尊重,但当朋友聚会被问及"现在从事什么工作",当亲戚闲聊时评价"你真轻松,不用上班",当翻看人生简历发现多年空白时,那种自我价值的动摇,难道仅凭"家庭很重要、孩子很重要、老人很重要"就能抹平吗?我方意见稿中提到的自我认同危机,恰恰是这种价值不对等埋下的隐患,它让全职伴侣在"应该被感恩"与"好像没贡献"的矛盾中反复内耗。
更关键的是,对方回避了风险的不可控性。我们承认有人能在全职关系中获得幸福,但陷阱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不针对所有人,却对每个人都潜藏着致命风险。正如我方意见稿所述,当婚姻出现变故,长期脱离职场的伴侣如何面对技能断层、人脉流失的严峻就业市场?当曾经承诺的"我养你"转变为"是我养了你",是否会陷入无处可去的绝望?这种将人生安全感完全寄托于他人的状态,本质上就是寄人篱下,本身就是一种陷阱。
我们并非否定家庭付出的意义,而是想戳破对全职伴侣的幻想。陷阱不在于付出本身,而在于付出背后的一系列问题。后续我方还将进一步探讨经济依附、经济控制、价值失衡、风险不可控等问题。当这些隐性枷锁被包装成"自愿选择",或被对方视而不见时,才是对无数全职伴侣最大的不公平,也是陷阱的核心所在。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在当下,全职伴侣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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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方辩友声称全职伴侣具有隐蔽性、隐匿性和引诱性,但社会现实是,无论旁观者还是全职伴侣本人都对这一身份的风险有清醒认知。三年周刊发布的调查显示,1.1万人参与投票中70.5%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接受但无奈不得不做全职伴侣",这恰恰证明大众对全职伴侣的风险预知,而非对方所说的"隐蔽性",这一点对方始终没有解释清楚。
其次,对方认为全职伴侣导致经济不独立就必然带来伤害,但这一论证存在逻辑漏洞。对方始终回避工作与家庭的比较,如何得出全职伴侣"一定带来伤害"的结论?我方承认经济独立重要,但陪伴孩子的价值同样不可忽视。董明珠的例子显示,即便子女学业优秀,她仍因错过孩子成长关键期而深感亏欠,这说明选择在外打拼的父母同样可能因缺乏陪伴而后悔。为何经济独立就必须优先于陪伴家人?全职伴侣承担家庭责任的价值,与大山里支教的大学生明知条件艰苦仍坚持奉献的逻辑相似,这种价值为何在家庭场景中就难以被认可?对方提到全职伴侣价值感缺失率高,但这种缺失究竟源于身份本身,还是社会与家庭的认可度不足?这一根本属性的论证责任在对方。
再者,对方将全职伴侣比作"鱼钩陷阱",认为选择者是"因嘴馋而搭进去的笨鱼",这种态度实质是对现实困境的回避。当前社会评价体系确实存在对家庭劳动价值的低估,全职妈妈甚至被污名化为"心里只有男人的叛徒",但这恰恰是评价体系的问题,而非全职伴侣身份本身的问题。我们应当批判不合理的评价体系,而非劝人顺从这种不公。正如面对"必须早结婚""尽快赚钱养家"等传统观念时需要反思一样,对全职伴侣的污名化同样需要批判,对方始终没有论证这种"顺从批判"的合理性何在。
最后,现状是许多家庭面临现实困境:月嫂月薪高达2万,甚至超过普通白领收入,在这样的经济压力下,很多人是"不得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对方既未否认这一现实,又未能提出改善这些无奈者处境的方案,这正是对方论证的缺失所在。大家并非不知全职伴侣的代价,只是缺乏更好的选择,对方需要解释的是,在现有困境下,除了让人们被动接受"陷阱论"之外,如何真正解决问题。
首先,对方辩友声称全职伴侣具有隐蔽性、隐匿性和引诱性,但社会现实是,无论旁观者还是全职伴侣本人都对这一身份的风险有清醒认知。三年周刊发布的调查显示,1.1万人参与投票中70.5%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接受但无奈不得不做全职伴侣",这恰恰证明大众对全职伴侣的风险预知,而非对方所说的"隐蔽性",这一点对方始终没有解释清楚。
其次,对方认为全职伴侣导致经济不独立就必然带来伤害,但这一论证存在逻辑漏洞。对方始终回避工作与家庭的比较,如何得出全职伴侣"一定带来伤害"的结论?我方承认经济独立重要,但陪伴孩子的价值同样不可忽视。董明珠的例子显示,即便子女学业优秀,她仍因错过孩子成长关键期而深感亏欠,这说明选择在外打拼的父母同样可能因缺乏陪伴而后悔。为何经济独立就必须优先于陪伴家人?全职伴侣承担家庭责任的价值,与大山里支教的大学生明知条件艰苦仍坚持奉献的逻辑相似,这种价值为何在家庭场景中就难以被认可?对方提到全职伴侣价值感缺失率高,但这种缺失究竟源于身份本身,还是社会与家庭的认可度不足?这一根本属性的论证责任在对方。
再者,对方将全职伴侣比作"鱼钩陷阱",认为选择者是"因嘴馋而搭进去的笨鱼",这种态度实质是对现实困境的回避。当前社会评价体系确实存在对家庭劳动价值的低估,全职妈妈甚至被污名化为"心里只有男人的叛徒",但这恰恰是评价体系的问题,而非全职伴侣身份本身的问题。我们应当批判不合理的评价体系,而非劝人顺从这种不公。正如面对"必须早结婚""尽快赚钱养家"等传统观念时需要反思一样,对全职伴侣的污名化同样需要批判,对方始终没有论证这种"顺从批判"的合理性何在。
最后,现状是许多家庭面临现实困境:月嫂月薪高达2万,甚至超过普通白领收入,在这样的经济压力下,很多人是"不得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对方既未否认这一现实,又未能提出改善这些无奈者处境的方案,这正是对方论证的缺失所在。大家并非不知全职伴侣的代价,只是缺乏更好的选择,对方需要解释的是,在现有困境下,除了让人们被动接受"陷阱论"之外,如何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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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提到陷阱需要有诱人的表象,就像钓鱼需要鱼饵。那么想请教,您认为引诱大家选择做全职伴侣的“鱼饵”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部分人对全职伴侣的认知可能是“无需挣钱,只需照顾家人和孩子”。但中国妇女报的调查显示,94%的全职伴侣都清楚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女性应当拥有自己的工作。您所说的这种认知真的普遍存在吗?这个“鱼饵”真的具有引诱性吗?不能随意将无关事物定义为诱饵,您需要先论证其引诱性。
请问,您认为家人照顾孩子这件事本身是否具有价值?这种价值是否主要依赖他人的反馈?如果家人没有给予正向反馈,照顾孩子这件事就没有意义吗?
我方认为,全职伴侣的价值感缺失及抑郁率高,并非因为这个身份本身没有价值,而是社会乃至家庭对其认同感不足。您今天一直在进行利弊比较,是否认为经济独立一定比陪伴家人更重要?
陷阱至少需要满足“弊大于利”的条件。如果全职伴侣是利大于弊的,其伤害性又该如何论证?
您方需要先回答问题:在您的价值排序中,经济独立与陪伴家人哪项更重要?您似乎一直在强调失去经济独立对女性的负面影响,认为这种伤害可以抹杀掉陪伴孩子的利好。但像杨澜、董明珠等女性都曾表示后悔未能陪伴孩子成长,在很多人心中家人的优先级高于事业,您不能用个人的利弊标准否定他人的选择。
既然您认为全职伴侣是陷阱,是否主张所有人都不应选择成为全职伴侣?如果没人承担家务、照顾孩子,这些事务该由谁负责?您是否知道现在月嫂的月薪已高达2万元?
对方辩友提到陷阱需要有诱人的表象,就像钓鱼需要鱼饵。那么想请教,您认为引诱大家选择做全职伴侣的“鱼饵”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部分人对全职伴侣的认知可能是“无需挣钱,只需照顾家人和孩子”。但中国妇女报的调查显示,94%的全职伴侣都清楚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女性应当拥有自己的工作。您所说的这种认知真的普遍存在吗?这个“鱼饵”真的具有引诱性吗?不能随意将无关事物定义为诱饵,您需要先论证其引诱性。
请问,您认为家人照顾孩子这件事本身是否具有价值?这种价值是否主要依赖他人的反馈?如果家人没有给予正向反馈,照顾孩子这件事就没有意义吗?
我方认为,全职伴侣的价值感缺失及抑郁率高,并非因为这个身份本身没有价值,而是社会乃至家庭对其认同感不足。您今天一直在进行利弊比较,是否认为经济独立一定比陪伴家人更重要?
陷阱至少需要满足“弊大于利”的条件。如果全职伴侣是利大于弊的,其伤害性又该如何论证?
您方需要先回答问题:在您的价值排序中,经济独立与陪伴家人哪项更重要?您似乎一直在强调失去经济独立对女性的负面影响,认为这种伤害可以抹杀掉陪伴孩子的利好。但像杨澜、董明珠等女性都曾表示后悔未能陪伴孩子成长,在很多人心中家人的优先级高于事业,您不能用个人的利弊标准否定他人的选择。
既然您认为全职伴侣是陷阱,是否主张所有人都不应选择成为全职伴侣?如果没人承担家务、照顾孩子,这些事务该由谁负责?您是否知道现在月嫂的月薪已高达2万元?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攻防转换节点: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刚刚提到在选择成为全职伴侣之前就已经得到了清楚的认知,但始终未能提供具体数据支撑这一观点。
首先,关于互联网信息,对方辩友提到从小红书等平台观察到的内容。需要明确的是,互联网信息良莠不齐,大部分社交平台上全职伴侣分享的仅是生活切片,其中幸福者占比较高。这是因为不幸者往往缺乏时间和精力经营互联网账号,而这些幸福切片容易让人产生“自己也能如此”的错觉,形成引诱效应。人们会因此对比衡量,认为成为全职伴侣有诸多好处而选择这条路,但网络信息的全面性如何保证?对全职伴侣的认知是否完整?所谓的“非材外”(注:原文表述存疑,疑似“非财务”或“非物质”)是否真如网上所说那般美好?这正是我方强调的陷阱本质——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人性弱点使人陷入困境。
其次,对方辩友认为全职伴侣的产生或不可避免的原因与就业困难相关,将其归咎于经济问题。我方承认当下经济下行确实对就业造成冲击,但无论是否成为全职伴侣,人们都会受此影响。我方强调的是,成为全职伴侣后会面临长期职场空窗期,与社会联系不再紧密甚至脱节,这种脱节加重了再就业困难,这正是全职伴侣作为陷阱的体现。
第三,对方辩友认为成为全职伴侣后照顾孩子、老人及承担家务具有价值。我方完全承认这些价值,也从未否认或责怪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行为。但正如鸟儿被关进笼子对观赏者有价值,却不能因此否认笼子是陷阱。对方辩友的逻辑如何成立,我方尚不清楚,希望后续能得到论证。
最后,关于对方辩友提到的董明珠例子:且不论她现在已拥有经济地位和成功,若让她回到当年的情境,是否还会选择成为全职伴侣?对方辩友显然无法替她做决定。
(注:原文中"课停一下,不好意思,我现在有点嗓子有点不舒服"等个人状态表述已按环节净化原则删除)
我方高度认可为家庭牺牲的价值及家庭责任的重要性,但对方辩友将一方放弃部分社会价值、承担更多家庭责任的行为等同于分工,认为只要家庭整体态势向好,全职伴侣的付出就值得。这种逻辑是否合理?这难道是我们追求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吗?还请对方辩友后续进行论证。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刚刚提到在选择成为全职伴侣之前就已经得到了清楚的认知,但始终未能提供具体数据支撑这一观点。
首先,关于互联网信息,对方辩友提到从小红书等平台观察到的内容。需要明确的是,互联网信息良莠不齐,大部分社交平台上全职伴侣分享的仅是生活切片,其中幸福者占比较高。这是因为不幸者往往缺乏时间和精力经营互联网账号,而这些幸福切片容易让人产生“自己也能如此”的错觉,形成引诱效应。人们会因此对比衡量,认为成为全职伴侣有诸多好处而选择这条路,但网络信息的全面性如何保证?对全职伴侣的认知是否完整?所谓的“非材外”(注:原文表述存疑,疑似“非财务”或“非物质”)是否真如网上所说那般美好?这正是我方强调的陷阱本质——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人性弱点使人陷入困境。
其次,对方辩友认为全职伴侣的产生或不可避免的原因与就业困难相关,将其归咎于经济问题。我方承认当下经济下行确实对就业造成冲击,但无论是否成为全职伴侣,人们都会受此影响。我方强调的是,成为全职伴侣后会面临长期职场空窗期,与社会联系不再紧密甚至脱节,这种脱节加重了再就业困难,这正是全职伴侣作为陷阱的体现。
第三,对方辩友认为成为全职伴侣后照顾孩子、老人及承担家务具有价值。我方完全承认这些价值,也从未否认或责怪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行为。但正如鸟儿被关进笼子对观赏者有价值,却不能因此否认笼子是陷阱。对方辩友的逻辑如何成立,我方尚不清楚,希望后续能得到论证。
最后,关于对方辩友提到的董明珠例子:且不论她现在已拥有经济地位和成功,若让她回到当年的情境,是否还会选择成为全职伴侣?对方辩友显然无法替她做决定。
(注:原文中"课停一下,不好意思,我现在有点嗓子有点不舒服"等个人状态表述已按环节净化原则删除)
我方高度认可为家庭牺牲的价值及家庭责任的重要性,但对方辩友将一方放弃部分社会价值、承担更多家庭责任的行为等同于分工,认为只要家庭整体态势向好,全职伴侣的付出就值得。这种逻辑是否合理?这难道是我们追求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吗?还请对方辩友后续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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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陈词
对方辩友始终强调我方将全职伴侣视为"陷阱"的观点,这种观念究竟带来了什么?难道要将选择者定义为愚蠢、活该的受害者,认为他们"跳入温柔陷阱"吗?这种"陷阱论"对改善全职伴侣的处境有实质帮助吗?
在独立女性成为主流价值观的当下,选择家庭角色常被斥为倒退甚至遭受网暴,这真的是对他们的支持吗?事实上,多国已针对全职伴侣制度做出改进:德国建立定期心理检查与身体回访机制,有效规避家暴风险;日本将全职伴侣视为职业并持续提升其社会地位;我国人大也提出相关提质建议。这些难道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吗?
正方陈词
首先,我方不否认全职伴侣对家庭的价值,也不鼓励打击或抹黑这一群体。对方强调社会需要同情与认可全职伴侣,但始终未能明确全职伴侣当前的社会地位与认同现状。若无法证明这种社会认可的存在,恰恰说明全职伴侣的社会处境存在风险。
对方认为选择全职伴侣创造的家庭价值不应被评判,但这与"全职伴侣是否为陷阱"的辩题有何关联?对方整体逻辑可概括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但这种选择本身并不能否定"山中老虎"的存在,即风险的客观存在。
反方陈词
对方辩友始终强调我方将全职伴侣视为"陷阱"的观点,这种观念究竟带来了什么?难道要将选择者定义为愚蠢、活该的受害者,认为他们"跳入温柔陷阱"吗?这种"陷阱论"对改善全职伴侣的处境有实质帮助吗?
在独立女性成为主流价值观的当下,选择家庭角色常被斥为倒退甚至遭受网暴,这真的是对他们的支持吗?事实上,多国已针对全职伴侣制度做出改进:德国建立定期心理检查与身体回访机制,有效规避家暴风险;日本将全职伴侣视为职业并持续提升其社会地位;我国人大也提出相关提质建议。这些难道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吗?
正方陈词
首先,我方不否认全职伴侣对家庭的价值,也不鼓励打击或抹黑这一群体。对方强调社会需要同情与认可全职伴侣,但始终未能明确全职伴侣当前的社会地位与认同现状。若无法证明这种社会认可的存在,恰恰说明全职伴侣的社会处境存在风险。
对方认为选择全职伴侣创造的家庭价值不应被评判,但这与"全职伴侣是否为陷阱"的辩题有何关联?对方整体逻辑可概括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但这种选择本身并不能否定"山中老虎"的存在,即风险的客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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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评委,问候在场各位。
开始陈词前,不妨再审视这个辩题。我们先来思考:陷阱是什么?在自然世界中,猎人用于捕捉野兽的伪装装置是陷阱;在金融投资领域,稳赚不赔的虚假理财项目、高息网贷背后的隐形手续费是陷阱;日常消费中,特价商品不支持退换、门店活动暗藏最低消费门槛等也是陷阱。所以陷阱究其本质,便是利用信息不对称、人性弱点或环境行业的隐蔽性让人陷入困境。
全职伴侣通常指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在照顾伴侣、经营家庭关系的人,类似于家庭主妇或家庭主夫。当全职伴侣面临被诱人表象所吸引,存在系统性限制,面临难以逆转的损害时,这张无形的大网便将他们围住。
首先,全职伴侣一方没有独立经济来源,主要依靠配偶提供,自身缺乏独立稳定的收入渠道,经济命脉完全掌握在对方手中,一旦感情破裂,便可能陷入生存危机。现实中,多少"我养你"的承诺变成"我养了你"的抱怨?表面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带来家庭地位的不平衡,甚至影响全职伴侣的每一步决策。
或许对方会说,社会和法律对全职伴侣是有保障的。我们不否认,但提供的保障与全职伴侣的劳动价值真的相符吗?尽管民法典规定,负担较多家务的一方离婚时可请求补偿,但由于没有明确计算方式,法院多依据支付方经济能力和婚姻存续时长来酌定金额,导致补偿与劳动价值严重脱钩。
再者,全职伴侣还面临社会脱节和心理问题。全职伴侣的活动空间逐渐缩小,社会却出现"妈虫"这样的词来讽刺全职妈妈,这本身就是社会对全职伴侣的不认同。当全职伴侣想要回归职场时,却发现就业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社会不会为家庭主妇或家庭主夫预留位置。
此外,全职伴侣的付出常被轻视为"享清福",面临身份认同的丧失、不良的生活习惯、经济压力、社会接触减少等各种心理问题。《中国家庭心理健康白皮书》指出,全职伴侣社交圈平均缩小67%,抑郁倾向发生率提高41%,这样的损害是难以逆转的。
当我们拨开全职伴侣看似自由选择的糖衣,看到的是一系列难以规避的系统性风险:经济命脉的丧失、法律保障的薄弱、社会支持的缺失以及心理健康的持续损耗。这不是简单的个人选择问题,而是由社会结构性缺陷编织而成的困境。真正的自由不应以牺牲自主权和发展权为代价。
在现有制度尚未为全职伴侣提供充分保障的当下,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成为全职伴侣很可能是一场以温柔为名的陷阱。恳请各位评委和对方辩友思考:当一种选择需要个体承担如此多的隐性成本时,我们还能否将其称为自由呢?
感谢大家。
感谢主席、评委,问候在场各位。
开始陈词前,不妨再审视这个辩题。我们先来思考:陷阱是什么?在自然世界中,猎人用于捕捉野兽的伪装装置是陷阱;在金融投资领域,稳赚不赔的虚假理财项目、高息网贷背后的隐形手续费是陷阱;日常消费中,特价商品不支持退换、门店活动暗藏最低消费门槛等也是陷阱。所以陷阱究其本质,便是利用信息不对称、人性弱点或环境行业的隐蔽性让人陷入困境。
全职伴侣通常指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在照顾伴侣、经营家庭关系的人,类似于家庭主妇或家庭主夫。当全职伴侣面临被诱人表象所吸引,存在系统性限制,面临难以逆转的损害时,这张无形的大网便将他们围住。
首先,全职伴侣一方没有独立经济来源,主要依靠配偶提供,自身缺乏独立稳定的收入渠道,经济命脉完全掌握在对方手中,一旦感情破裂,便可能陷入生存危机。现实中,多少"我养你"的承诺变成"我养了你"的抱怨?表面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带来家庭地位的不平衡,甚至影响全职伴侣的每一步决策。
或许对方会说,社会和法律对全职伴侣是有保障的。我们不否认,但提供的保障与全职伴侣的劳动价值真的相符吗?尽管民法典规定,负担较多家务的一方离婚时可请求补偿,但由于没有明确计算方式,法院多依据支付方经济能力和婚姻存续时长来酌定金额,导致补偿与劳动价值严重脱钩。
再者,全职伴侣还面临社会脱节和心理问题。全职伴侣的活动空间逐渐缩小,社会却出现"妈虫"这样的词来讽刺全职妈妈,这本身就是社会对全职伴侣的不认同。当全职伴侣想要回归职场时,却发现就业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社会不会为家庭主妇或家庭主夫预留位置。
此外,全职伴侣的付出常被轻视为"享清福",面临身份认同的丧失、不良的生活习惯、经济压力、社会接触减少等各种心理问题。《中国家庭心理健康白皮书》指出,全职伴侣社交圈平均缩小67%,抑郁倾向发生率提高41%,这样的损害是难以逆转的。
当我们拨开全职伴侣看似自由选择的糖衣,看到的是一系列难以规避的系统性风险:经济命脉的丧失、法律保障的薄弱、社会支持的缺失以及心理健康的持续损耗。这不是简单的个人选择问题,而是由社会结构性缺陷编织而成的困境。真正的自由不应以牺牲自主权和发展权为代价。
在现有制度尚未为全职伴侣提供充分保障的当下,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成为全职伴侣很可能是一场以温柔为名的陷阱。恳请各位评委和对方辩友思考:当一种选择需要个体承担如此多的隐性成本时,我们还能否将其称为自由呢?
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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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全职伴侣面临被诱人表象所吸引,存在系统性限制,面临难以逆转的损害时,即为陷阱。
第一,我们先明确什么是陷阱。猎人捕猎用树叶掩饰的坑洞,除伤害性外,隐蔽性和引流性是陷阱不可或缺的特征。在当下,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人真的是被爱情承诺所蒙蔽引诱吗?并非如此。我方在一辩稿中已给出数据:在女性意识觉醒的时代,94%的人认同有收入的工作对女性很重要,70%的人明确表示不想成为全职伴侣。她们比谁都清楚工作的价值,并非被引诱。
第二,促使他们回归家庭的并非引诱,而是冰冷的现实与沉重的家庭责任。当前数据显示,大部分城市家庭年收入在30万以下,属于普通工薪阶层。而在二三线城市,聘请一位优质月嫂每月开销将近1万,这对多数家庭而言是否负担过重?一方面是收入有限,另一方面是高昂且必要的家庭照料成本,尤其是抚养幼子、照顾老人。在这种双重挤压下,许多高知女性也是权衡再三后,才做出对家庭最务实也最无奈的选择。
诚然,全职伴侣的抗风险能力会更弱,但任何选择都存在风险:创业有失败风险,就业有裁员风险。他们难道看不到这种风险吗?他们看得到。从更极端的角度看,如果彻底将全职伴侣这一选择从职业范畴中删除,很多家庭是否会在抗风险能力变弱之前就已垮掉?这些生活窘迫、难以为继的家庭,您方认为他们该如何自处?
关于伤害性,对方之前已承认陪伴孩子、照料家庭也是人生价值的实现,且是非常重要的价值。既然人生价值取向各有不同,您方怎能以单一的价值判断评判个人选择?您方之前也提到,这不仅是个人选择问题,更是社会风向和倡导问题。在利弊并存的情况下,您方主张的伤害性如何证成?
最后我想说,如果始终将全职伴侣视作陷阱并加以污名化,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小红书网暴事件,将其称为"婚驴"并施以网络暴力,这难道是促进全职伴侣改变处境、推动性别平等与社会进步的正确方法吗?究竟是将其视为陷阱进行打压网暴,还是认可其社会价值、理解其无奈,更有利于改变现状?我方后续期待深入讨论。
第一,我们先明确什么是陷阱。猎人捕猎用树叶掩饰的坑洞,除伤害性外,隐蔽性和引流性是陷阱不可或缺的特征。在当下,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人真的是被爱情承诺所蒙蔽引诱吗?并非如此。我方在一辩稿中已给出数据:在女性意识觉醒的时代,94%的人认同有收入的工作对女性很重要,70%的人明确表示不想成为全职伴侣。她们比谁都清楚工作的价值,并非被引诱。
第二,促使他们回归家庭的并非引诱,而是冰冷的现实与沉重的家庭责任。当前数据显示,大部分城市家庭年收入在30万以下,属于普通工薪阶层。而在二三线城市,聘请一位优质月嫂每月开销将近1万,这对多数家庭而言是否负担过重?一方面是收入有限,另一方面是高昂且必要的家庭照料成本,尤其是抚养幼子、照顾老人。在这种双重挤压下,许多高知女性也是权衡再三后,才做出对家庭最务实也最无奈的选择。
诚然,全职伴侣的抗风险能力会更弱,但任何选择都存在风险:创业有失败风险,就业有裁员风险。他们难道看不到这种风险吗?他们看得到。从更极端的角度看,如果彻底将全职伴侣这一选择从职业范畴中删除,很多家庭是否会在抗风险能力变弱之前就已垮掉?这些生活窘迫、难以为继的家庭,您方认为他们该如何自处?
关于伤害性,对方之前已承认陪伴孩子、照料家庭也是人生价值的实现,且是非常重要的价值。既然人生价值取向各有不同,您方怎能以单一的价值判断评判个人选择?您方之前也提到,这不仅是个人选择问题,更是社会风向和倡导问题。在利弊并存的情况下,您方主张的伤害性如何证成?
最后我想说,如果始终将全职伴侣视作陷阱并加以污名化,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小红书网暴事件,将其称为"婚驴"并施以网络暴力,这难道是促进全职伴侣改变处境、推动性别平等与社会进步的正确方法吗?究竟是将其视为陷阱进行打压网暴,还是认可其社会价值、理解其无奈,更有利于改变现状?我方后续期待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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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陈词
首先,我方从未否认全职伴侣可能面临的后续危害,始终承认其潜在风险。但我方所有数据均表明,当下人们选择成为全职伴侣多为被迫无奈,这一点全场辩论中我方已明确认可其价值。
关于社会认可问题,以月嫂职业为例,其薪资水平已体现实际价值。对方认为需从社会评价体系考量,但当前评价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回归家庭》一书指出,"女人应平衡工作与生活"的主流话语在缺乏职场结构性改革的情况下已成为神话叙事。受访女性普遍用这种神话标准自我批判,一旦未能实现平衡便自认失败。
当前教育环境内卷化严重,若为家庭适当减少工作时间,往往不被雇主认可。这说明现有评价体系存在问题,但不能据此否定全职伴侣的可行性。
正方陈词
对方提出当下社会评价体系未必正确,那么需要明确:当下的社会评价体系究竟是什么?对方主张应对全职伴侣予以认可,请问具体如何认可?采取了哪些措施?这些措施的成效如何?
我方需强调,全职伴侣面临的不仅是经济压力,67%的全职伴侣遭受过经济控制,还面临社会脱节、社会保障缺失及心理健康等多重问题,对方不应回避这些现实困境。
我国婚姻法尚未明确条款保护家庭主妇权益,一旦遭遇离婚,部分全职伴侣甚至面临生存危机。香港社会服务联会2021年研究显示,经济不独立女性(类似全职妈妈情况)遭受家暴的概率是普通女性的2.1倍。当全职伴侣的基本保障都无法得到时,这难道不是陷阱?
反方陈词
首先,我方从未否认全职伴侣可能面临的后续危害,始终承认其潜在风险。但我方所有数据均表明,当下人们选择成为全职伴侣多为被迫无奈,这一点全场辩论中我方已明确认可其价值。
关于社会认可问题,以月嫂职业为例,其薪资水平已体现实际价值。对方认为需从社会评价体系考量,但当前评价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回归家庭》一书指出,"女人应平衡工作与生活"的主流话语在缺乏职场结构性改革的情况下已成为神话叙事。受访女性普遍用这种神话标准自我批判,一旦未能实现平衡便自认失败。
当前教育环境内卷化严重,若为家庭适当减少工作时间,往往不被雇主认可。这说明现有评价体系存在问题,但不能据此否定全职伴侣的可行性。
正方陈词
对方提出当下社会评价体系未必正确,那么需要明确:当下的社会评价体系究竟是什么?对方主张应对全职伴侣予以认可,请问具体如何认可?采取了哪些措施?这些措施的成效如何?
我方需强调,全职伴侣面临的不仅是经济压力,67%的全职伴侣遭受过经济控制,还面临社会脱节、社会保障缺失及心理健康等多重问题,对方不应回避这些现实困境。
我国婚姻法尚未明确条款保护家庭主妇权益,一旦遭遇离婚,部分全职伴侣甚至面临生存危机。香港社会服务联会2021年研究显示,经济不独立女性(类似全职妈妈情况)遭受家暴的概率是普通女性的2.1倍。当全职伴侣的基本保障都无法得到时,这难道不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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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陈词论述流程:
正方陈词论述流程:
感谢主席,问候各位。我们今天聊第一个问题叫伤害性。从过去男主爱女主的传统,跳到当下只有经济独立、职业成功才算好,是不是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选择是多样的,价值也是多样的,这种动力并非完全彻头彻尾的坏事情。整场辩论下来,我们双方达成一个共识:除了经济缺失的伤害之外,陪伴家人、家庭劳动同样具有重要价值。由此可见,对方关于伤害性的论证不够充分。
第二个问题,我们来讨论陷阱的引入性与可隐蔽性。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人们,并非懵懂无知被引流。他们普遍年轻高知,75%拥有本科学历,90后、95后超过40%,比任何人都清楚工作的价值——94%的人认同收入和工作的重要性,其中66%是在努力求职碰壁后,才不得不转身回归家庭。这并非您方所说的虚幻爱情承诺,也不是所谓的“恋爱脑”,当代年轻人是清醒的,他们面临的是冰冷沉重的现实:动辄2万元的育儿费用、普通工薪家庭难以承受的经济压力、经济下行的冲击、家中幼子与老人的刚性需求。这难道是陷阱的诱惑吗?这是不得不为的选择,是清醒之下的无奈之举。对方曾说“明知山有虎”,既然危险和风险已摆在面前,又何来隐蔽与引诱?这难道能称之为陷阱?
然而,在您方观点下,始终将其定义为“跳入陷阱”。这种观点在现实中是否会造成真实伤害?它催生了无形的敌视:在小红书上,走进婚姻的女性被斥责为“婚驴”“道德洼地”“女性的叛徒”“向下的自由”“倒退”,甚至遭受网络暴力。这些标签和网暴始终刺痛着我们。您方将全职伴侣定义为“陷阱受害者”的指责多么冷漠,粗暴忽视了其背后的经济窘迫、照料难题与个人辛酸。这难道是在帮助困境中的女性吗?这无疑是在她们的伤口上撒盐,暗示她们“笨、蠢、活该”。这种批判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制造分裂,转移了应关注的焦点。全职伴侣是家庭运转的核心,是孩子成长的守护者,其价值应当被尊重。
最后,我们来谈谈社会评价体系。对方认为社会评价体系已定型,选择全职伴侣就是“蠢货”“掉进新陷阱”。但我们难道不该反思:社会评价体系的缺失,恰恰在于未能认识到全职伴侣的价值重要性?我们应当做的是改变这种单一评价体系,而非彻底否定全职伴侣作为一种选择的权利。尊重是第一步,将其视为陷阱,是对家庭劳动价值的无视。
对方称社会评价体系已定,选择全职伴侣的都是蠢人。可我们难道不该追问:社会评价体系的问题,难道不该通过完善而非否定来解决吗?全职伴侣是一种选择,其家庭劳动价值需要被看见。不能用单一标准衡量所有人生,职场独立并非成功的唯一标准。我们应当尊重多元选择,推动社会评价体系的进步,而非将全职伴侣污名化为“陷阱受害者”。
感谢主席,问候各位。我们今天聊第一个问题叫伤害性。从过去男主爱女主的传统,跳到当下只有经济独立、职业成功才算好,是不是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选择是多样的,价值也是多样的,这种动力并非完全彻头彻尾的坏事情。整场辩论下来,我们双方达成一个共识:除了经济缺失的伤害之外,陪伴家人、家庭劳动同样具有重要价值。由此可见,对方关于伤害性的论证不够充分。
第二个问题,我们来讨论陷阱的引入性与可隐蔽性。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人们,并非懵懂无知被引流。他们普遍年轻高知,75%拥有本科学历,90后、95后超过40%,比任何人都清楚工作的价值——94%的人认同收入和工作的重要性,其中66%是在努力求职碰壁后,才不得不转身回归家庭。这并非您方所说的虚幻爱情承诺,也不是所谓的“恋爱脑”,当代年轻人是清醒的,他们面临的是冰冷沉重的现实:动辄2万元的育儿费用、普通工薪家庭难以承受的经济压力、经济下行的冲击、家中幼子与老人的刚性需求。这难道是陷阱的诱惑吗?这是不得不为的选择,是清醒之下的无奈之举。对方曾说“明知山有虎”,既然危险和风险已摆在面前,又何来隐蔽与引诱?这难道能称之为陷阱?
然而,在您方观点下,始终将其定义为“跳入陷阱”。这种观点在现实中是否会造成真实伤害?它催生了无形的敌视:在小红书上,走进婚姻的女性被斥责为“婚驴”“道德洼地”“女性的叛徒”“向下的自由”“倒退”,甚至遭受网络暴力。这些标签和网暴始终刺痛着我们。您方将全职伴侣定义为“陷阱受害者”的指责多么冷漠,粗暴忽视了其背后的经济窘迫、照料难题与个人辛酸。这难道是在帮助困境中的女性吗?这无疑是在她们的伤口上撒盐,暗示她们“笨、蠢、活该”。这种批判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制造分裂,转移了应关注的焦点。全职伴侣是家庭运转的核心,是孩子成长的守护者,其价值应当被尊重。
最后,我们来谈谈社会评价体系。对方认为社会评价体系已定型,选择全职伴侣就是“蠢货”“掉进新陷阱”。但我们难道不该反思:社会评价体系的缺失,恰恰在于未能认识到全职伴侣的价值重要性?我们应当做的是改变这种单一评价体系,而非彻底否定全职伴侣作为一种选择的权利。尊重是第一步,将其视为陷阱,是对家庭劳动价值的无视。
对方称社会评价体系已定,选择全职伴侣的都是蠢人。可我们难道不该追问:社会评价体系的问题,难道不该通过完善而非否定来解决吗?全职伴侣是一种选择,其家庭劳动价值需要被看见。不能用单一标准衡量所有人生,职场独立并非成功的唯一标准。我们应当尊重多元选择,推动社会评价体系的进步,而非将全职伴侣污名化为“陷阱受害者”。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进入第二轮陈词PK环节,有请反方辩手。
您尚未清晰比较利弊,刚才提出的利弊分析不够充分。您个人的选择无关紧要,我想探讨的是伤害性的根源问题。您过得不好,真的是因为照顾家庭这件事本身不对吗?这个问题您一直没有回答。正如妇联的调查显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中,3/4的全职妈妈去年家庭收入在11万至50万之间,家庭年收入30万元以下的家庭占比更大,大部分全职妈妈的家庭经济条件属于普通工薪阶层,也就是说她们并不具备所谓"为了孩子牺牲"的经济基础。94%的妈妈希望重返职场,却无法实现,问题在于社会未能接纳她们、家庭未能支持她们,而非她们选择了错误的道路。
所以真正的困境在于职场对全职妈妈的歧视、父亲在育儿责任中的缺位,以及当代育儿成本过高。而正方今天只是简单主张"全职伴侣是陷阱,大家都别去当"。我很好奇,对于那些不得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人,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谁来为他们提供保障?
下面有请正方辩手。
您刚才提到需要进行利弊比较,但这一比较并不重要。因为每个人的价值排序不同,有人重视家庭陪伴,有人重视职业发展,因此如何比较、以什么标准比较根本不具备统一尺度。
继续我方论述:全职伴侣面临的现实困境包括普遍的身份认同危机——曾经的职业身份与个人爱好被"全职伴侣"的单一标签替代,自我价值感在家庭劳动中被消解;在不良经济状况下,他们会不断压缩自我需求而陷入被动;更面临社交孤立与心理问题,被家庭责任捆绑而逐渐隔绝社会。您方提到的社会认同缺失问题,我方深表认同。如果这些结构性问题得不到解决,没有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那么成为全职伴侣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和陷阱。
感谢双方辩手。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进入第二轮陈词PK环节,有请反方辩手。
您尚未清晰比较利弊,刚才提出的利弊分析不够充分。您个人的选择无关紧要,我想探讨的是伤害性的根源问题。您过得不好,真的是因为照顾家庭这件事本身不对吗?这个问题您一直没有回答。正如妇联的调查显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中,3/4的全职妈妈去年家庭收入在11万至50万之间,家庭年收入30万元以下的家庭占比更大,大部分全职妈妈的家庭经济条件属于普通工薪阶层,也就是说她们并不具备所谓"为了孩子牺牲"的经济基础。94%的妈妈希望重返职场,却无法实现,问题在于社会未能接纳她们、家庭未能支持她们,而非她们选择了错误的道路。
所以真正的困境在于职场对全职妈妈的歧视、父亲在育儿责任中的缺位,以及当代育儿成本过高。而正方今天只是简单主张"全职伴侣是陷阱,大家都别去当"。我很好奇,对于那些不得不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人,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谁来为他们提供保障?
下面有请正方辩手。
您刚才提到需要进行利弊比较,但这一比较并不重要。因为每个人的价值排序不同,有人重视家庭陪伴,有人重视职业发展,因此如何比较、以什么标准比较根本不具备统一尺度。
继续我方论述:全职伴侣面临的现实困境包括普遍的身份认同危机——曾经的职业身份与个人爱好被"全职伴侣"的单一标签替代,自我价值感在家庭劳动中被消解;在不良经济状况下,他们会不断压缩自我需求而陷入被动;更面临社交孤立与心理问题,被家庭责任捆绑而逐渐隔绝社会。您方提到的社会认同缺失问题,我方深表认同。如果这些结构性问题得不到解决,没有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那么成为全职伴侣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和陷阱。
感谢双方辩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大家好。
在当下,全职伴侣是不是陷阱?看似这只是一个回答是与不是的问题,但在这个是与不是的背后,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双方今天的交锋点所在。对方辩友认为,当一个人清楚了解信息、通过多渠道知晓全职伴侣的弊端后,在当下困境中的无奈之举中选择全职伴侣,这就不是陷阱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可是,美味的食物可以掩盖捕兽夹,猎物何尝不是自愿踏入的?全职伴侣亦是如此。对方辩友将全职伴侣视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无法论证当下的困境如何得到有效解决。面对问题不去积极寻找更多解决办法,反而声称选择全职伴侣就能让问题迎刃而解,这难道不是精心设计的“杀猪盘”吗?
再者,每个人除了承担家庭责任,还需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对方将回归家庭视为全部价值,若这就是全部价值,为何大部分人在成为全职伴侣一段时间后仍选择艰难就业?若全职伴侣是最优选择,为何不直接“摆烂”?正如烟民认为抽烟有价值便选择抽烟,酒鬼认为喝酒有价值便选择喝酒,这种价值定义究竟是谁在主导?是谁在进行情感操控(PUA)?告诉对方“在家庭中就是人生的意义”,用牺牲换取歌颂,却对其中的压迫视而不见。
回到全职伴侣的弊端,究竟是我方论证不充分,还是对方一直在视而不见?全职妈妈抑郁检出率高达58.3%,社会给予的“寄生虫”“妈虫”等标签带来巨大精神压力,社会认知始终围绕成为全职伴侣的一方。此外,65%的全职妈妈因零收入对未来充满担忧。对方可能会说存在一定保障,但这些保障的补偿与劳动价值完全不对等。若仅以“象征性保障”就能论证其不是陷阱,那请不要忽视:所有以“保障”为诱饵让你入局的,本身就是陷阱。
请各位思考,这种“自由”需要支付全职伴侣的身心健康与个人发展作为代价,这究竟是自主选择、无奈之举,还是精心设计的陷阱?强调“不是陷阱”,实则是站在系统压迫的一方,呼吁更多人走向系统性风险对个体的围剿。我方从未否定全职伴侣的价值,揭穿其为陷阱,并非否定贡献与价值,我们敬畏每一位全职伴侣的付出。我们要做的,是揭穿陷阱,呼吁法律为家庭劳动定价,让社会承担更多育儿养老责任,填补制度缺陷,而非将责任完全压给个人。
谢谢。
谢谢主席,大家好。
在当下,全职伴侣是不是陷阱?看似这只是一个回答是与不是的问题,但在这个是与不是的背后,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双方今天的交锋点所在。对方辩友认为,当一个人清楚了解信息、通过多渠道知晓全职伴侣的弊端后,在当下困境中的无奈之举中选择全职伴侣,这就不是陷阱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可是,美味的食物可以掩盖捕兽夹,猎物何尝不是自愿踏入的?全职伴侣亦是如此。对方辩友将全职伴侣视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无法论证当下的困境如何得到有效解决。面对问题不去积极寻找更多解决办法,反而声称选择全职伴侣就能让问题迎刃而解,这难道不是精心设计的“杀猪盘”吗?
再者,每个人除了承担家庭责任,还需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对方将回归家庭视为全部价值,若这就是全部价值,为何大部分人在成为全职伴侣一段时间后仍选择艰难就业?若全职伴侣是最优选择,为何不直接“摆烂”?正如烟民认为抽烟有价值便选择抽烟,酒鬼认为喝酒有价值便选择喝酒,这种价值定义究竟是谁在主导?是谁在进行情感操控(PUA)?告诉对方“在家庭中就是人生的意义”,用牺牲换取歌颂,却对其中的压迫视而不见。
回到全职伴侣的弊端,究竟是我方论证不充分,还是对方一直在视而不见?全职妈妈抑郁检出率高达58.3%,社会给予的“寄生虫”“妈虫”等标签带来巨大精神压力,社会认知始终围绕成为全职伴侣的一方。此外,65%的全职妈妈因零收入对未来充满担忧。对方可能会说存在一定保障,但这些保障的补偿与劳动价值完全不对等。若仅以“象征性保障”就能论证其不是陷阱,那请不要忽视:所有以“保障”为诱饵让你入局的,本身就是陷阱。
请各位思考,这种“自由”需要支付全职伴侣的身心健康与个人发展作为代价,这究竟是自主选择、无奈之举,还是精心设计的陷阱?强调“不是陷阱”,实则是站在系统压迫的一方,呼吁更多人走向系统性风险对个体的围剿。我方从未否定全职伴侣的价值,揭穿其为陷阱,并非否定贡献与价值,我们敬畏每一位全职伴侣的付出。我们要做的,是揭穿陷阱,呼吁法律为家庭劳动定价,让社会承担更多育儿养老责任,填补制度缺陷,而非将责任完全压给个人。
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的,那咱们这个比赛就结束了,感谢赵芳同学帮我们出魔辩。也祝你们正赛顺利,双方后续可以保持交流。请问你们感觉我方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者有哪些环节听起来比较奇怪?
我听起来,前场关于陷阱三个特性的论述中,伤害性部分可以进一步强化。建议在经济独立议题上态度更明确,比如直接指出对女性而言经济独立比照顾家庭更重要。如果回避“伸手向伴侣要钱是负面行为”的核心观点,利弊比较将难以成立。必须先论证全职伴侣的弊端大于益处,才能进一步论证其“陷阱”属性。
我们最初也考虑过类似思路,但顾虑在于“伴侣”概念涵盖两性,若强调“女性事业更重要”或“男性事业更重要”,可能在正赛中被对方攻击为“制造性别对立”。因此我们选择模糊处理,仅通过双方利弊陈列,聚焦全职伴侣是否符合陷阱的核心特征,最终转向另一条论证路径,主要是担心对方借此进行道德批判。
确实,这种处理方式有其合理性。此外,关于全职伴侣的定义,正方大概率会极力将其与传统“全职太太”的属性绑定。但后场听感显示,你们的口径似乎泛化为“任何事物都可能是陷阱”,这存在逻辑风险。例如“风险不可预知”的论证——炒股同样存在未知风险,但不能因此将炒股定义为陷阱。
我们提出风险论证,核心想强调“不可控性”。预设攻防点在于:对方可能以“信息时代可通过小红书等渠道预知风险”为由,主张“被识破的陷阱不是陷阱”。因此我们想通过“不可控性”拆解这一质疑——即使了解案例,个体实际面对的情况仍存在差异,无法完全预知全部风险。
这个方向可行,但需强化“伤害性”论证,将全职伴侣的风险具象化为真实且巨大的伤害,才能凸显风险的严重性。此外可从根属性切入,例如“鸿门宴”即便被预知危险,仍属陷阱范畴。你们的论证起点其实很有说服力。
我们之前的魔辩中曾涉及“鸿门宴”案例,当时就思考过“被识破的陷阱是否仍是陷阱”的问题。若“被识破就不是陷阱”,那么“被识破的阴谋是否成了阳谋”?因此我们对此进行了补充完善。
另外,双方在多数议题上能达成共识,但在“社会认同缺位”环节存在分歧。我们坚持“当下”语境的重要性——当前社会制度与认同的缺位,确实构成客观弊端(尽管正在改进)。若根属性源于政策措施未落地,你们如何回应这一问题?
这个问题本身较抽象,我方提出社会认同缺位时无需论证改进效果,逻辑在于:当前问题源于制度与观念不足,我们只需主张“正视问题有助于改善”即可。反方对“效果论证”的义务要求较低,只需证明哪种态度更有利于推动改善。若必须举例,德国(应为北欧国家)的相关制度可作参考——其对全职妈妈的保障体系完善,甚至规定父亲不参与育儿属违法行为,这些国家的全职伴侣生活质量较高。
我们在场上仅提及社会认同缺位,实际还想补充“社会制度缺位”论证。北欧、日本等国通过教育、养老制度完善提升了全职伴侣的保障水平,但我国相关制度仍待完善。在“当下”语境下,制度与认同的双重缺位构成弊端。若这些根本性问题未解决,全职伴侣的风险与隐藏成本仍客观存在,因此可被定义为陷阱。
这一论证路径可行,但需强化“可行性”追问。双方本质是态度差异:反方主张“因存在弊端而避免选择”,正方(即我们)则认为“正因其不完善,更应推动改变”,而“陷阱论”可能反而阻碍现状改善。
确实,立场差异导致对同一问题的认知分歧。此外,你们提到“社会评价体系不公加剧风险引诱性”,但“引诱性”与“隐蔽性”的论证始终不够清晰。社会评价体系的负面认知,反而会降低全职伴侣的“隐蔽性”与“引诱性”,使大众更易识别其风险。
我们最初计划承认“引诱性”存在,但将其弱化处理。作为反方(主张“不是陷阱”),你们必然会强调利好,因此我们准备采用“地板论”策略——承认表面利好(如法律保障、家务劳动补偿),但揭露其深层问题(如补偿计算不公),通过“掀开利好面纱”论证其隐蔽风险,最终回归“不可控性”与“隐藏性”。
核心在于社会制度对公众认知的实际影响——即便制度宣称保障全职伴侣权益,大众是否真的相信其能改善职业价值?更多改进措施仍停留在“事后补救”层面。我们认为事前制度缺位与事后补救缺陷共同构成论证基础,通过“事前拦截”与“事后截击”的双重论证,将全职伴侣对标为陷阱。
另外,能否请教反方三位同学的年级?
反一与反三为24级,我是23级。
好的,后续可以添加微信交换辩稿或数据资料吗?
可以,我会联系王新学长,由他推送联系方式。
此外,你们觉得我方今天的论证中,有哪些环节令人困惑或逻辑奇怪?
具体而言,某一辩位(记不清是一辩还是二辩)主动提问“工作与家庭哪个更重要”,这一问题的战略意图是什么?
这个问题由我提出。因为你们的论证涉及“经济独立对女性的重要性”及“经济不独立的负面影响”,这部分属于“伤害性”论证。我方试图通过该问题拆解这一逻辑——若无法比较“工作重要性”与“经济独立重要性”,则伤害性论证难以成立。本质是通过追问暴露对方论证缺环,主张“利弊比较无法量化时,伤害性自然不成立”。
明白了,这是典型的拆论思路。我们最初默认“利弊比较无法量化”,因此直接转向全职伴侣与陷阱特征的对标,但可能在你们看来仍未脱离利弊权衡的框架。接下来我们会完善这一环节,在立论初期即明确“利弊比较不可行”,直接进入特征对标论证。
不过仍建议适当强化态度,陷阱的核心在于“必然导致严重伤害”。你们需要进一步整合“伤害性”“社会认同缺位”“制度缺位”等要素,完善论证链条。此外,从辩题本身出发,正方(主张“不是陷阱”)会首先追问:若全职伴侣不是陷阱,那它是什么?具体改进措施是什么?
感谢建议,我们会进一步梳理伤害性论证与社会制度缺位的关联。其他问题暂时没有了,再次感谢你们的指导,祝你们正赛超常发挥,取得理想成绩。
也祝你们备赛顺利,我们各自复盘吧。
好的,那咱们这个比赛就结束了,感谢赵芳同学帮我们出魔辩。也祝你们正赛顺利,双方后续可以保持交流。请问你们感觉我方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者有哪些环节听起来比较奇怪?
我听起来,前场关于陷阱三个特性的论述中,伤害性部分可以进一步强化。建议在经济独立议题上态度更明确,比如直接指出对女性而言经济独立比照顾家庭更重要。如果回避“伸手向伴侣要钱是负面行为”的核心观点,利弊比较将难以成立。必须先论证全职伴侣的弊端大于益处,才能进一步论证其“陷阱”属性。
我们最初也考虑过类似思路,但顾虑在于“伴侣”概念涵盖两性,若强调“女性事业更重要”或“男性事业更重要”,可能在正赛中被对方攻击为“制造性别对立”。因此我们选择模糊处理,仅通过双方利弊陈列,聚焦全职伴侣是否符合陷阱的核心特征,最终转向另一条论证路径,主要是担心对方借此进行道德批判。
确实,这种处理方式有其合理性。此外,关于全职伴侣的定义,正方大概率会极力将其与传统“全职太太”的属性绑定。但后场听感显示,你们的口径似乎泛化为“任何事物都可能是陷阱”,这存在逻辑风险。例如“风险不可预知”的论证——炒股同样存在未知风险,但不能因此将炒股定义为陷阱。
我们提出风险论证,核心想强调“不可控性”。预设攻防点在于:对方可能以“信息时代可通过小红书等渠道预知风险”为由,主张“被识破的陷阱不是陷阱”。因此我们想通过“不可控性”拆解这一质疑——即使了解案例,个体实际面对的情况仍存在差异,无法完全预知全部风险。
这个方向可行,但需强化“伤害性”论证,将全职伴侣的风险具象化为真实且巨大的伤害,才能凸显风险的严重性。此外可从根属性切入,例如“鸿门宴”即便被预知危险,仍属陷阱范畴。你们的论证起点其实很有说服力。
我们之前的魔辩中曾涉及“鸿门宴”案例,当时就思考过“被识破的陷阱是否仍是陷阱”的问题。若“被识破就不是陷阱”,那么“被识破的阴谋是否成了阳谋”?因此我们对此进行了补充完善。
另外,双方在多数议题上能达成共识,但在“社会认同缺位”环节存在分歧。我们坚持“当下”语境的重要性——当前社会制度与认同的缺位,确实构成客观弊端(尽管正在改进)。若根属性源于政策措施未落地,你们如何回应这一问题?
这个问题本身较抽象,我方提出社会认同缺位时无需论证改进效果,逻辑在于:当前问题源于制度与观念不足,我们只需主张“正视问题有助于改善”即可。反方对“效果论证”的义务要求较低,只需证明哪种态度更有利于推动改善。若必须举例,德国(应为北欧国家)的相关制度可作参考——其对全职妈妈的保障体系完善,甚至规定父亲不参与育儿属违法行为,这些国家的全职伴侣生活质量较高。
我们在场上仅提及社会认同缺位,实际还想补充“社会制度缺位”论证。北欧、日本等国通过教育、养老制度完善提升了全职伴侣的保障水平,但我国相关制度仍待完善。在“当下”语境下,制度与认同的双重缺位构成弊端。若这些根本性问题未解决,全职伴侣的风险与隐藏成本仍客观存在,因此可被定义为陷阱。
这一论证路径可行,但需强化“可行性”追问。双方本质是态度差异:反方主张“因存在弊端而避免选择”,正方(即我们)则认为“正因其不完善,更应推动改变”,而“陷阱论”可能反而阻碍现状改善。
确实,立场差异导致对同一问题的认知分歧。此外,你们提到“社会评价体系不公加剧风险引诱性”,但“引诱性”与“隐蔽性”的论证始终不够清晰。社会评价体系的负面认知,反而会降低全职伴侣的“隐蔽性”与“引诱性”,使大众更易识别其风险。
我们最初计划承认“引诱性”存在,但将其弱化处理。作为反方(主张“不是陷阱”),你们必然会强调利好,因此我们准备采用“地板论”策略——承认表面利好(如法律保障、家务劳动补偿),但揭露其深层问题(如补偿计算不公),通过“掀开利好面纱”论证其隐蔽风险,最终回归“不可控性”与“隐藏性”。
核心在于社会制度对公众认知的实际影响——即便制度宣称保障全职伴侣权益,大众是否真的相信其能改善职业价值?更多改进措施仍停留在“事后补救”层面。我们认为事前制度缺位与事后补救缺陷共同构成论证基础,通过“事前拦截”与“事后截击”的双重论证,将全职伴侣对标为陷阱。
另外,能否请教反方三位同学的年级?
反一与反三为24级,我是23级。
好的,后续可以添加微信交换辩稿或数据资料吗?
可以,我会联系王新学长,由他推送联系方式。
此外,你们觉得我方今天的论证中,有哪些环节令人困惑或逻辑奇怪?
具体而言,某一辩位(记不清是一辩还是二辩)主动提问“工作与家庭哪个更重要”,这一问题的战略意图是什么?
这个问题由我提出。因为你们的论证涉及“经济独立对女性的重要性”及“经济不独立的负面影响”,这部分属于“伤害性”论证。我方试图通过该问题拆解这一逻辑——若无法比较“工作重要性”与“经济独立重要性”,则伤害性论证难以成立。本质是通过追问暴露对方论证缺环,主张“利弊比较无法量化时,伤害性自然不成立”。
明白了,这是典型的拆论思路。我们最初默认“利弊比较无法量化”,因此直接转向全职伴侣与陷阱特征的对标,但可能在你们看来仍未脱离利弊权衡的框架。接下来我们会完善这一环节,在立论初期即明确“利弊比较不可行”,直接进入特征对标论证。
不过仍建议适当强化态度,陷阱的核心在于“必然导致严重伤害”。你们需要进一步整合“伤害性”“社会认同缺位”“制度缺位”等要素,完善论证链条。此外,从辩题本身出发,正方(主张“不是陷阱”)会首先追问:若全职伴侣不是陷阱,那它是什么?具体改进措施是什么?
感谢建议,我们会进一步梳理伤害性论证与社会制度缺位的关联。其他问题暂时没有了,再次感谢你们的指导,祝你们正赛超常发挥,取得理想成绩。
也祝你们备赛顺利,我们各自复盘吧。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双方围绕“全职伴侣是陷阱”的魔辩表现进行复盘,主要讨论了以下核心问题:
【反方陈词】
很高兴正方已认可全职伴侣的价值。但对于主动牺牲、承担责任为何会被视为陷阱,我感到好奇。当前社会对全职妈妈的态度存在严重偏见:小红书上分享幸福的妈妈会被骂成"叛徒",某博主因孩子随父姓遭网暴,有网友发帖称"想生孩子当家庭主妇",却被评论嘲讽"抢着往火坑里跳"。
这些偏见源于社会对母亲价值的认可度不足。人们能理解老师放弃都市生活支教山区,却将母亲放弃职场守护家庭视为"跳坑"。这种双重标准背后,是对全职伴侣群体的误解与贬低。他们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前行,不应被嘲讽为愚昧或无价值。对于无奈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群体,社会究竟该如何提供有效支持?
【正方陈词】
首先明确我方立场:我们并未挑起对立。感谢对方承认陪伴价值与职场成就的重要性,但全职伴侣的个人价值同样重要。每个人的感受与选择不同,我们需跳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审视社会现实。
对方已承认当前社会对全职伴侣缺乏认同,却未提出具体改善措施。若社会认同缺位的根本问题未解决,成为全职伴侣本身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我方论证义务在于证明陷阱具有隐蔽性、伤害性及不可控性,若全职伴侣具备这三种特性,我方观点得证。后续将结合全职妈妈的现实困境展开具体论证。
【反方陈词】
很高兴正方已认可全职伴侣的价值。但对于主动牺牲、承担责任为何会被视为陷阱,我感到好奇。当前社会对全职妈妈的态度存在严重偏见:小红书上分享幸福的妈妈会被骂成"叛徒",某博主因孩子随父姓遭网暴,有网友发帖称"想生孩子当家庭主妇",却被评论嘲讽"抢着往火坑里跳"。
这些偏见源于社会对母亲价值的认可度不足。人们能理解老师放弃都市生活支教山区,却将母亲放弃职场守护家庭视为"跳坑"。这种双重标准背后,是对全职伴侣群体的误解与贬低。他们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前行,不应被嘲讽为愚昧或无价值。对于无奈选择成为全职伴侣的群体,社会究竟该如何提供有效支持?
【正方陈词】
首先明确我方立场:我们并未挑起对立。感谢对方承认陪伴价值与职场成就的重要性,但全职伴侣的个人价值同样重要。每个人的感受与选择不同,我们需跳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审视社会现实。
对方已承认当前社会对全职伴侣缺乏认同,却未提出具体改善措施。若社会认同缺位的根本问题未解决,成为全职伴侣本身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我方论证义务在于证明陷阱具有隐蔽性、伤害性及不可控性,若全职伴侣具备这三种特性,我方观点得证。后续将结合全职妈妈的现实困境展开具体论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