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有请申浩哥评委进行点评。
各位好,这场比赛我可能会把更多票给正方。我觉得这场比赛反方打的比较多的,应该都是你们预置的一些稿子之类的,就是对现场正方的很多攻击,我们没能做出一些很及时的回应。比如这场比赛正方一直在问的问题就是,反方你所谓的积极引导到底是怎么引导的?反方的回答自始至终都是要建设家庭、社会、学校或者整个体制之下的协同发展。对方问你是怎么引导、怎么发展,你答不上来。这更像是一个口号式的积极引导,而正方抓住了反方那个家庭部分的单点进行攻击,说:那你怎么确保很多家庭是有能力去引导自己孩子做出正确的网络预防?很多家庭可能自己都没有很好的网络使用意识,这种情况下,很多孩子就可能糊里糊涂地在网络中迷失自我,对吧?这关于暴力信息、黄色信息侵入之后,他们没有很好的防范手段。这种情况下,你所谓的积极引导在这三个板块之中是怎么发挥作用的?我认为这个问题反方问了很多遍,所以反方如果没能解释出来,你的方法到底是怎么实行,以及实际效果是怎么帮助这些孩子提升防范能力,在以后可以一劳永逸,那正方认为这不是像正方讲的,可能在当下你是一个温室的保护,但一旦步入社会,脱离强制干预的保护之后,你可能就没有很多预防的手段了。这部分在正方的实际利好落地上,我觉得没听到反对。而反方的实际利好落地上,我觉得没有听到反方的论证。
相比之下,正方在这个部分举证的前提是,现在很多网络环境基于算法、不良商家以及资本的运营逻辑,给予青少年一些和其他群体不正当的权利分配,他们很容易获得资本商家投入的不良信息,从而引导他们做出不良行为。所以这个时候,与其说像反方讲的,在“地雷区”里让一个新兵蛋子自己摸索,炸死后下次就不会被炸了,不如说是我给你一个基本的兜底措施,就是禁止平台、禁止算法为未满18岁和未满16岁的儿童群体推送此类信息,这是最基本的防范措施,来保障他们在青少年时期可以正确、绿色地使用互联网。
下一个攻防来到必要性的部分。反方觉得,比如设置防沉迷,很多孩子面临防沉迷时,想的不是不玩游戏去学习,而是想着怎么破解防沉迷,可能会导致花高价甚至被诱导诈骗去做破解防沉迷的事。这件事情在正方的解释里就是:如果你觉得一个政策可能会引来其他风险,那当下这个政策的解决力还要不要?正方反问反方:如果你觉得防沉迷可能会诱导其他诈骗案件,那防沉迷你干脆直接取消了?反方也不敢接这个问题。所以这件事情在正方的解释最后就变成了,如果一个问题可能会导致其他问题,那可能需要配套措施的跟进,而当下一些问题是急需解决的。你的积极引导如果只是一个软性措施,全部取决于青少年自己能不能接受,接受的效率和效果反方又容易举证,那正方就把背景营造得相对恶劣一点,所以急需政府出手。正方提到他们是公安大学,在实际案件中,很多黄色信息、暴力信息的推送,需要网警直接伸手管制,效果可能就是做好一个兜底作用,直接让平台和青少年之间产生一个隔绝网,类似防火墙的作用,避免他们受到伤害。这部分的利好,我认为正方基本论证成功了。
所以我觉得这场比赛到最后,反方基本上没剩太多东西,你的很多攻防太僵硬了,就是正方问的很多东西,你都在用类似稻草人的方式回答。在实际利好的论证上,反方也只是秉持一个口号式的态度,说要建立什么样的体系,但实际部分到底是怎么运作,以及运作的效果,我觉得可能是反方需要更多去准备的部分。
感谢申浩哥评委。下面有请张海月评委进行点评。
谢谢。我这场比赛的观感一定非常诡异,让我客气地说,怀疑我点到了反方的视频,问强制干预是什么,然后正方的回应就一起了。强制干预的意思是指在国宝特工的080里面,当多少多少桥的时候,它的酸度小于PH7呢,就会转化成基质引导啊,所以派大星,那么能触发这个海绵宝宝的被动性。这其实感觉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的一个场景,双方当讲自己东西的时候,就是写了什么就写什么,哪怕非常抽象;当触及别人的东西时,基本就属于一个“我不理解,但我大受震撼,那我怎么办?那我就随便来”这种感觉。当然,正方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一点,但反方不是太明显,这个感觉就让我觉得,一度不知道反方的主张到底是什么。
当正方在中场直接归纳反方是喊口号,甚至说“反方的论证方法非常加引号耍流氓”的时候,我都会觉得他没有让我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没有一种“他凭什么这么说”的冲动。但为什么呢?我当年刚开始打辩论也是这个样子,打完之后可以像万别瑞情胡言乱语,你们今年还能发个短视频的程度,我当年可能更严重,80岁估计就没那种效果,也不敢调笑。
在我看来,反方首先要搞清楚一个概念:什么是论证,什么又是说明。论证指的是你要提出怎样的证据。比如在法庭上,要判一个人刑罚,你说张三是杀人犯,为什么要判他?一般的回答会是“我有证据,比如DNA、监控录像等,他的行为符合刑法第XX条”。但反方的回答是“因为我国的新法典是怎么怎么样的,它维护正义,只要我们采取勇于斗争的方法,我们一定会得到一个完美的社会”,法官会说“OK,很好,我们这次课上学的就是这个,但你到底要判他什么刑?”这其实就是两件事:第一,你要举证,你有什么证据?第二,说明,如果你光有数据,其实是权威论证,跟引用名人名言没有区别。很多时候大家用数据,不是基于对照实验或科学方法,只是说“复旦大学有个调查”“北京大学有个调查”“中共中央有个文件”,但不解释调查方法、样本,这叫权威,不符合辩论精神。
今天正方要求反方“除了喊口号以外,到底要干什么”,正方索要的是方法的具体道理和证据。比如反方讲家校联合,为什么家庭为主?因为家是接触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地方,这需要证据。反方说“积极引导能让青少年在人工智能时代更能抵抗风险,而法条滞后性跟不上”,这也需要证据,因为法条和政策的实施可能比老师更到位,这完全有可能。最后需要你们给证据,辩论要实事求是,不是口号式的,没有证据、没有细节说明、没有方法论指引,就说“我方好,相信我方就对了”。
这是我给反方的基础建议:重新学习什么叫举证、什么叫说明,这是准备辩论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这些,所有攻防都只会“事实削弱反方”。你本身可能只有3分的内容,前面砍了90分,评委最多分你一票,反方2:1给正方,不可能因为“无房死”严重赌运气。
这场比赛反方最没效果的削弱是“你能保证解决所有问题吗?”正方一辩回答得不对,也不好:“怎么可能百分之百解决问题?因为你堵不住,所以就摆烂吗?”这是错误的,刑法也不能解决所有犯罪,但它有效果。反方举诈骗案子,正方二辩说“中国杀人犯比你那个恶劣,能说明刑法没用吗?”反方没补齐“为什么你的方法比刑法概率更高”,而不是说“刑法也做不到”。
第二个没效果的攻击是正方问“教育资源怎么办?”反方说“家庭教育,留守儿童有差异,还有社会加X”,正方问“社会加X是什么?”反方没给出切实情境,比如政府网警除了惩处,还会开会唤起主观能动性、提高意识形态警觉,这些是积极引导,不是强制干预。
综上,正方有辩论训练和论证意识,反方没有。这张牌我投给正方。
感谢张海月评委。下面有请张海瑞评委进行点评。
我会觉得他们在很多方面比较相似,我也会比较明确地把我的票型投给正方。原因是这样的,我觉得其实整场比赛正方的两句话:第一,现在需要强制干预这样的手段,它可以产生一定的效果,才有实际作用;第二,反方所谓的积极引导在这方的视场底下没有实际效果。所以我觉得可能整体的论证在方法论的比较上,正方更优。
但我觉得双方的论证都有点模糊。前期部分,比如立论时,正方说强制干预的原因是现在青少年网络风险问题,他们是弱势方,无法抵抗诱惑,比如玩游戏时间太多,强制干预是补足弱势方,帮他们纠正、拥有正常时间。正方还提到强制干预能做到更精准化控制。
反方的积极引导在正方逼问下,多次被要求解释“怎么引导,具体效果是什么”,反方答不上来。反方框架里讲了“强制干预会产生风险”,比如摔电脑、锁电脑导致家庭矛盾、断网,但没说明风险具体在哪里,比如“积极引导像陪孩子玩转移注意力,逆反心理少一点”,这部分没讲到。后续推证“经常度概更有效果”,但没说具体出现什么问题。
相较于之下,我会觉得正方的论证完整度更好一些,我更多偏向于正方。
下面有请申浩哥评委进行点评。
各位好,这场比赛我可能会把更多票给正方。我觉得这场比赛反方打的比较多的,应该都是你们预置的一些稿子之类的,就是对现场正方的很多攻击,我们没能做出一些很及时的回应。比如这场比赛正方一直在问的问题就是,反方你所谓的积极引导到底是怎么引导的?反方的回答自始至终都是要建设家庭、社会、学校或者整个体制之下的协同发展。对方问你是怎么引导、怎么发展,你答不上来。这更像是一个口号式的积极引导,而正方抓住了反方那个家庭部分的单点进行攻击,说:那你怎么确保很多家庭是有能力去引导自己孩子做出正确的网络预防?很多家庭可能自己都没有很好的网络使用意识,这种情况下,很多孩子就可能糊里糊涂地在网络中迷失自我,对吧?这关于暴力信息、黄色信息侵入之后,他们没有很好的防范手段。这种情况下,你所谓的积极引导在这三个板块之中是怎么发挥作用的?我认为这个问题反方问了很多遍,所以反方如果没能解释出来,你的方法到底是怎么实行,以及实际效果是怎么帮助这些孩子提升防范能力,在以后可以一劳永逸,那正方认为这不是像正方讲的,可能在当下你是一个温室的保护,但一旦步入社会,脱离强制干预的保护之后,你可能就没有很多预防的手段了。这部分在正方的实际利好落地上,我觉得没听到反对。而反方的实际利好落地上,我觉得没有听到反方的论证。
相比之下,正方在这个部分举证的前提是,现在很多网络环境基于算法、不良商家以及资本的运营逻辑,给予青少年一些和其他群体不正当的权利分配,他们很容易获得资本商家投入的不良信息,从而引导他们做出不良行为。所以这个时候,与其说像反方讲的,在“地雷区”里让一个新兵蛋子自己摸索,炸死后下次就不会被炸了,不如说是我给你一个基本的兜底措施,就是禁止平台、禁止算法为未满18岁和未满16岁的儿童群体推送此类信息,这是最基本的防范措施,来保障他们在青少年时期可以正确、绿色地使用互联网。
下一个攻防来到必要性的部分。反方觉得,比如设置防沉迷,很多孩子面临防沉迷时,想的不是不玩游戏去学习,而是想着怎么破解防沉迷,可能会导致花高价甚至被诱导诈骗去做破解防沉迷的事。这件事情在正方的解释里就是:如果你觉得一个政策可能会引来其他风险,那当下这个政策的解决力还要不要?正方反问反方:如果你觉得防沉迷可能会诱导其他诈骗案件,那防沉迷你干脆直接取消了?反方也不敢接这个问题。所以这件事情在正方的解释最后就变成了,如果一个问题可能会导致其他问题,那可能需要配套措施的跟进,而当下一些问题是急需解决的。你的积极引导如果只是一个软性措施,全部取决于青少年自己能不能接受,接受的效率和效果反方又容易举证,那正方就把背景营造得相对恶劣一点,所以急需政府出手。正方提到他们是公安大学,在实际案件中,很多黄色信息、暴力信息的推送,需要网警直接伸手管制,效果可能就是做好一个兜底作用,直接让平台和青少年之间产生一个隔绝网,类似防火墙的作用,避免他们受到伤害。这部分的利好,我认为正方基本论证成功了。
所以我觉得这场比赛到最后,反方基本上没剩太多东西,你的很多攻防太僵硬了,就是正方问的很多东西,你都在用类似稻草人的方式回答。在实际利好的论证上,反方也只是秉持一个口号式的态度,说要建立什么样的体系,但实际部分到底是怎么运作,以及运作的效果,我觉得可能是反方需要更多去准备的部分。
感谢申浩哥评委。下面有请张海月评委进行点评。
谢谢。我这场比赛的观感一定非常诡异,让我客气地说,怀疑我点到了反方的视频,问强制干预是什么,然后正方的回应就一起了。强制干预的意思是指在国宝特工的080里面,当多少多少桥的时候,它的酸度小于PH7呢,就会转化成基质引导啊,所以派大星,那么能触发这个海绵宝宝的被动性。这其实感觉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的一个场景,双方当讲自己东西的时候,就是写了什么就写什么,哪怕非常抽象;当触及别人的东西时,基本就属于一个“我不理解,但我大受震撼,那我怎么办?那我就随便来”这种感觉。当然,正方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一点,但反方不是太明显,这个感觉就让我觉得,一度不知道反方的主张到底是什么。
当正方在中场直接归纳反方是喊口号,甚至说“反方的论证方法非常加引号耍流氓”的时候,我都会觉得他没有让我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没有一种“他凭什么这么说”的冲动。但为什么呢?我当年刚开始打辩论也是这个样子,打完之后可以像万别瑞情胡言乱语,你们今年还能发个短视频的程度,我当年可能更严重,80岁估计就没那种效果,也不敢调笑。
在我看来,反方首先要搞清楚一个概念:什么是论证,什么又是说明。论证指的是你要提出怎样的证据。比如在法庭上,要判一个人刑罚,你说张三是杀人犯,为什么要判他?一般的回答会是“我有证据,比如DNA、监控录像等,他的行为符合刑法第XX条”。但反方的回答是“因为我国的新法典是怎么怎么样的,它维护正义,只要我们采取勇于斗争的方法,我们一定会得到一个完美的社会”,法官会说“OK,很好,我们这次课上学的就是这个,但你到底要判他什么刑?”这其实就是两件事:第一,你要举证,你有什么证据?第二,说明,如果你光有数据,其实是权威论证,跟引用名人名言没有区别。很多时候大家用数据,不是基于对照实验或科学方法,只是说“复旦大学有个调查”“北京大学有个调查”“中共中央有个文件”,但不解释调查方法、样本,这叫权威,不符合辩论精神。
今天正方要求反方“除了喊口号以外,到底要干什么”,正方索要的是方法的具体道理和证据。比如反方讲家校联合,为什么家庭为主?因为家是接触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地方,这需要证据。反方说“积极引导能让青少年在人工智能时代更能抵抗风险,而法条滞后性跟不上”,这也需要证据,因为法条和政策的实施可能比老师更到位,这完全有可能。最后需要你们给证据,辩论要实事求是,不是口号式的,没有证据、没有细节说明、没有方法论指引,就说“我方好,相信我方就对了”。
这是我给反方的基础建议:重新学习什么叫举证、什么叫说明,这是准备辩论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这些,所有攻防都只会“事实削弱反方”。你本身可能只有3分的内容,前面砍了90分,评委最多分你一票,反方2:1给正方,不可能因为“无房死”严重赌运气。
这场比赛反方最没效果的削弱是“你能保证解决所有问题吗?”正方一辩回答得不对,也不好:“怎么可能百分之百解决问题?因为你堵不住,所以就摆烂吗?”这是错误的,刑法也不能解决所有犯罪,但它有效果。反方举诈骗案子,正方二辩说“中国杀人犯比你那个恶劣,能说明刑法没用吗?”反方没补齐“为什么你的方法比刑法概率更高”,而不是说“刑法也做不到”。
第二个没效果的攻击是正方问“教育资源怎么办?”反方说“家庭教育,留守儿童有差异,还有社会加X”,正方问“社会加X是什么?”反方没给出切实情境,比如政府网警除了惩处,还会开会唤起主观能动性、提高意识形态警觉,这些是积极引导,不是强制干预。
综上,正方有辩论训练和论证意识,反方没有。这张牌我投给正方。
感谢张海月评委。下面有请张海瑞评委进行点评。
我会觉得他们在很多方面比较相似,我也会比较明确地把我的票型投给正方。原因是这样的,我觉得其实整场比赛正方的两句话:第一,现在需要强制干预这样的手段,它可以产生一定的效果,才有实际作用;第二,反方所谓的积极引导在这方的视场底下没有实际效果。所以我觉得可能整体的论证在方法论的比较上,正方更优。
但我觉得双方的论证都有点模糊。前期部分,比如立论时,正方说强制干预的原因是现在青少年网络风险问题,他们是弱势方,无法抵抗诱惑,比如玩游戏时间太多,强制干预是补足弱势方,帮他们纠正、拥有正常时间。正方还提到强制干预能做到更精准化控制。
反方的积极引导在正方逼问下,多次被要求解释“怎么引导,具体效果是什么”,反方答不上来。反方框架里讲了“强制干预会产生风险”,比如摔电脑、锁电脑导致家庭矛盾、断网,但没说明风险具体在哪里,比如“积极引导像陪孩子玩转移注意力,逆反心理少一点”,这部分没讲到。后续推证“经常度概更有效果”,但没说具体出现什么问题。
相较于之下,我会觉得正方的论证完整度更好一些,我更多偏向于正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三位评委均将票投给正方,核心评判依据集中在以下方面:
对方辩友,我想请问,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提出要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核心是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养教育内容。请问您方以强制干预为主的逻辑,是不是把社会共治转化成了政府强制干预,完全弱化了学校、家庭的责任呢?这是不是违背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呢?
对方同学,我跟您说,今天我们社会共治的依据叫做网络安全法。这个机制的底层逻辑就叫做法律确实的强制干预。今天我方的论点并不是把责任下放到每个家庭,恰恰相反,你方的观点是将本该属于国家应该去强制干预、强制禁止的部分下放到了每个家庭中,让每个没有网络素养的父母承担责任。请强一句话回答我,这是不是违背了立法的精神?
不是。
好,不是。条例的双重性是以强制为底线,以核心引导为核心。
我再问一下,网络保护的目的是隔绝风险还是学会应对风险?
好,那您方也请简洁地再问我一遍,我有点没太听清楚您方的问题。
嗯,您方保护的目的是隔绝风险,还是学会应对风险?
我们告诉你,同学,今天我给你讲个故事。比如说今天在一个战场上,你把一个新兵丢到一片雷区,让他去学习如何辨别哪个是雷、哪个是平地,这很明显是不科学的。
对方辩友,您方没有权利要求我必须在一句话内回答,这个逻辑链是很长的。我方告诉你,今天你把一个不谙世事、没有明辨是非能力的孩子丢到一个环境中,您方始终没有正视我的问题。这一点我方就过掉。
对方辩友,您方是否认为强制干预会挤压积极引导的空间呢?请用一句话回答。
不是。
哦,不是。您方将青少年的上网空间、上网时间都框定在一个安全范围之内吗?
嗯,您方再重复一遍,我没有听清楚您方刚刚问的问题,您方一直以这样的形式干预我方的问题。
好,我告诉你,强制干预管的是行为。那您方如何用强制干预来让青少年认识到、了解到网络的风险?
很明显,我再给你举个例子,今天我们禁止酒驾,那么司机自然就会意识到酒驾这个行为会影响到他的驾驶,会影响到别人的安全。这就是很显然的一个逻辑。我们先告诉他什么叫做不可以做,他自然就会意识到我们不能去触碰那个红线。
所以对方同学,对呀,你这还是认为需要一直教育、一直告诉他,所以那就是我方的观点啊,积极引导才是为主。
哎,对方辩友,我今天的意思是只要告诉了就是你方的观点,我觉得你这个逻辑很吊诡。
对方同学,你论述一下。
是我卡了吗?请您方再注意一下。
哈喽,能听见吗?可以听到。
哎,对方辩友可以听到吗?
可以,您方这是什么情况?
哦,不好意思,我方这边卡了。我想我说的是,我们再重申一下我方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强制干预管的是行为。那您方如何用强制干预让学生、让青少年了解到、认识到、识别到网络的风险呢?
所以我想让您听完我的故事。今天你把一个年轻的士兵丢到一片雷区,你是跟他说你不用任何工具的情况下,你去试一下吗?你去试一下哪个地方有雷?你说这能够加强他辨别是否有雷的能动性,你不觉得这很荒谬吗?今天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保护青少年,只有在保护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去引导,才能让他培养起不管是强制干预还是积极引导的方式,我们才能去帮他培养起这样一份技能。但是,首先我们要先保护好。
我知道了,对方辩友说第二步的教化更重要,那当然是为主了。我方从来没有承认。
时间到,感谢。
对方辩友,我想请问,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提出要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核心是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养教育内容。请问您方以强制干预为主的逻辑,是不是把社会共治转化成了政府强制干预,完全弱化了学校、家庭的责任呢?这是不是违背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呢?
对方同学,我跟您说,今天我们社会共治的依据叫做网络安全法。这个机制的底层逻辑就叫做法律确实的强制干预。今天我方的论点并不是把责任下放到每个家庭,恰恰相反,你方的观点是将本该属于国家应该去强制干预、强制禁止的部分下放到了每个家庭中,让每个没有网络素养的父母承担责任。请强一句话回答我,这是不是违背了立法的精神?
不是。
好,不是。条例的双重性是以强制为底线,以核心引导为核心。
我再问一下,网络保护的目的是隔绝风险还是学会应对风险?
好,那您方也请简洁地再问我一遍,我有点没太听清楚您方的问题。
嗯,您方保护的目的是隔绝风险,还是学会应对风险?
我们告诉你,同学,今天我给你讲个故事。比如说今天在一个战场上,你把一个新兵丢到一片雷区,让他去学习如何辨别哪个是雷、哪个是平地,这很明显是不科学的。
对方辩友,您方没有权利要求我必须在一句话内回答,这个逻辑链是很长的。我方告诉你,今天你把一个不谙世事、没有明辨是非能力的孩子丢到一个环境中,您方始终没有正视我的问题。这一点我方就过掉。
对方辩友,您方是否认为强制干预会挤压积极引导的空间呢?请用一句话回答。
不是。
哦,不是。您方将青少年的上网空间、上网时间都框定在一个安全范围之内吗?
嗯,您方再重复一遍,我没有听清楚您方刚刚问的问题,您方一直以这样的形式干预我方的问题。
好,我告诉你,强制干预管的是行为。那您方如何用强制干预来让青少年认识到、了解到网络的风险?
很明显,我再给你举个例子,今天我们禁止酒驾,那么司机自然就会意识到酒驾这个行为会影响到他的驾驶,会影响到别人的安全。这就是很显然的一个逻辑。我们先告诉他什么叫做不可以做,他自然就会意识到我们不能去触碰那个红线。
所以对方同学,对呀,你这还是认为需要一直教育、一直告诉他,所以那就是我方的观点啊,积极引导才是为主。
哎,对方辩友,我今天的意思是只要告诉了就是你方的观点,我觉得你这个逻辑很吊诡。
对方同学,你论述一下。
是我卡了吗?请您方再注意一下。
哈喽,能听见吗?可以听到。
哎,对方辩友可以听到吗?
可以,您方这是什么情况?
哦,不好意思,我方这边卡了。我想我说的是,我们再重申一下我方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强制干预管的是行为。那您方如何用强制干预让学生、让青少年了解到、认识到、识别到网络的风险呢?
所以我想让您听完我的故事。今天你把一个年轻的士兵丢到一片雷区,你是跟他说你不用任何工具的情况下,你去试一下吗?你去试一下哪个地方有雷?你说这能够加强他辨别是否有雷的能动性,你不觉得这很荒谬吗?今天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保护青少年,只有在保护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去引导,才能让他培养起不管是强制干预还是积极引导的方式,我们才能去帮他培养起这样一份技能。但是,首先我们要先保护好。
我知道了,对方辩友说第二步的教化更重要,那当然是为主了。我方从来没有承认。
时间到,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进程时间为两分钟。今天我们所说的积极引导是指有目的、有规划地进行引导教育。这种教育包括多方面的支撑,比如说社会、家庭、老师,再比如说我们今天所说的九年义务教育,它本身就是一种积极引导。再比如说,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一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些经典的思想,都是积极引导。积极引导允许青少年试错,让他们在试错中成长,而强制干预恰恰剥夺了这一点。这种在温室中的成长,早已脱离了真正的成长。
今天我们谈论的标准是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培育青少年自主、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行为能力。据此,我方认为应该以积极引导为主,而非强制干预。
第一点,强制干预网络风险可能会导致新的网络风险。比如说,我国实施防沉迷规定,其刚性限制催生了巨大的“代练”需求,进而滋生了专门针对青少年的黑色产业链。据2022年最高检发布的数据,在当年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被诈骗案件中,号称解除游戏防沉迷的骗局占到了相当高的比例。这类诈骗并非零散行为,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直接证明防沉迷限制是犯罪的核心诱因。试问,当一个基于主导地位的决定产生相反效果,甚至引发新的风险时,其主导地位是否稳固,是否应被更好的决定所替代?而信息引导恰恰说明了这一点,其不仅不会引发新的网络风险,反而减少了网络风险。《人民公安报》2023年3月16日报道,截止目前,泉州丰泽青少年反诈宣传站所覆盖的学校及周边社区,涉及青少年诈骗案件同比下降超30%。这更说明了积极引导的主导地位及其效果良好。
第二点,强制干预往往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使其面对网络风险时冲动行事,造成严重后果。我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红艳指出,很多家长采用断网、没收等简单的保护方式,往往效果不当,甚至引发逆反,其本质是未成年人突破壁垒后产生了强烈的违规需求。
进程时间为两分钟。今天我们所说的积极引导是指有目的、有规划地进行引导教育。这种教育包括多方面的支撑,比如说社会、家庭、老师,再比如说我们今天所说的九年义务教育,它本身就是一种积极引导。再比如说,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一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些经典的思想,都是积极引导。积极引导允许青少年试错,让他们在试错中成长,而强制干预恰恰剥夺了这一点。这种在温室中的成长,早已脱离了真正的成长。
今天我们谈论的标准是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培育青少年自主、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行为能力。据此,我方认为应该以积极引导为主,而非强制干预。
第一点,强制干预网络风险可能会导致新的网络风险。比如说,我国实施防沉迷规定,其刚性限制催生了巨大的“代练”需求,进而滋生了专门针对青少年的黑色产业链。据2022年最高检发布的数据,在当年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被诈骗案件中,号称解除游戏防沉迷的骗局占到了相当高的比例。这类诈骗并非零散行为,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直接证明防沉迷限制是犯罪的核心诱因。试问,当一个基于主导地位的决定产生相反效果,甚至引发新的风险时,其主导地位是否稳固,是否应被更好的决定所替代?而信息引导恰恰说明了这一点,其不仅不会引发新的网络风险,反而减少了网络风险。《人民公安报》2023年3月16日报道,截止目前,泉州丰泽青少年反诈宣传站所覆盖的学校及周边社区,涉及青少年诈骗案件同比下降超30%。这更说明了积极引导的主导地位及其效果良好。
第二点,强制干预往往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使其面对网络风险时冲动行事,造成严重后果。我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红艳指出,很多家长采用断网、没收等简单的保护方式,往往效果不当,甚至引发逆反,其本质是未成年人突破壁垒后产生了强烈的违规需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尊敬的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辩论,本质上是在为青少年的未来投票。我们选择以积极引导为主,不是否定强制干预的价值,而是我们研究要以怎样的方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真正培养青少年自主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行为能力,且长期适配青少年成长规律与网络环境的变化。
从长期发展方面来看,积极引导才是真正负责任的智慧。而您方所说的强制干预只是短期的“耍流氓”。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早已不是青少年的附属副产品,而是他们学习、社交、创新的生存基础设施。而您方的强制干预,似乎一直是在“扯法律”,除了法律,没有其他的保障手段应对青少年的网络风险。讨论的从来都不只是当下的风险规避,更是未来的人才培养。强制干预试图用线性管控对抗非线性的网络生态,靠算法屏蔽、靠时长限制挡住的风险,会不会在孩子成年脱离监管之后集中爆发呢?这到底是解决了问题,还是把问题推给了未来的社会?从这一点来看,我方倡导以积极引导为主,这恰恰是破解这一切困境的根本出路。
积极引导的核心,是让孩子真正拥有独立应对网络风险的核心能力,为青少年构建抵御网络风险的内在免疫系统,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这才是真正负责任的应对方式。积极引导契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而强制干预则具有违背这一规律的特征。强制干预的硬管理,恰恰撞上了青少年自我意识觉醒的特点及逆反心理,让孩子从不愿意配合到刻意对抗,最终让保护变成了“猫鼠游戏”。这难道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我们拒绝矮化青少年,青少年的能力并非不足。从这一点来看,对方辩友始终低估了青少年的能动性。强制干预把青少年当成了需要被严密保护的脆弱个体,却忘了,我们保护青少年的最终目标,从来不是把他们和网络的边界如此清晰地隔离开,不对吗?
强制干预能挡住眼前的风险,却挡不住孩子未来要面对的更复杂的网络世界;它只能管住当下的行为,却管不住孩子内心的选择,不是吗?而我方的积极引导,恰恰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它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培养,让青少年在面对风险时独具判断力与应对能力,把青少年视为平等的沟通对象,激发其主体意识与责任感,让他们主动选择健康的网络形态。
最后,我们辩论到此,争论的从来都不只是教育的手段,而是教会青少年如何自我保护。我方从不否认强制干预的补充价值,强制干预是必要的补充,在青少年面对即时性伤害时,保障安全是积极引导为主的辅助手段。守护青少年的数字成长,培养其驾驭风险的能力,这对网络裹挟的下一代而言,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最后我方再次重申,面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积极引导为主。
尊敬的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辩论,本质上是在为青少年的未来投票。我们选择以积极引导为主,不是否定强制干预的价值,而是我们研究要以怎样的方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真正培养青少年自主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行为能力,且长期适配青少年成长规律与网络环境的变化。
从长期发展方面来看,积极引导才是真正负责任的智慧。而您方所说的强制干预只是短期的“耍流氓”。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早已不是青少年的附属副产品,而是他们学习、社交、创新的生存基础设施。而您方的强制干预,似乎一直是在“扯法律”,除了法律,没有其他的保障手段应对青少年的网络风险。讨论的从来都不只是当下的风险规避,更是未来的人才培养。强制干预试图用线性管控对抗非线性的网络生态,靠算法屏蔽、靠时长限制挡住的风险,会不会在孩子成年脱离监管之后集中爆发呢?这到底是解决了问题,还是把问题推给了未来的社会?从这一点来看,我方倡导以积极引导为主,这恰恰是破解这一切困境的根本出路。
积极引导的核心,是让孩子真正拥有独立应对网络风险的核心能力,为青少年构建抵御网络风险的内在免疫系统,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这才是真正负责任的应对方式。积极引导契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而强制干预则具有违背这一规律的特征。强制干预的硬管理,恰恰撞上了青少年自我意识觉醒的特点及逆反心理,让孩子从不愿意配合到刻意对抗,最终让保护变成了“猫鼠游戏”。这难道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我们拒绝矮化青少年,青少年的能力并非不足。从这一点来看,对方辩友始终低估了青少年的能动性。强制干预把青少年当成了需要被严密保护的脆弱个体,却忘了,我们保护青少年的最终目标,从来不是把他们和网络的边界如此清晰地隔离开,不对吗?
强制干预能挡住眼前的风险,却挡不住孩子未来要面对的更复杂的网络世界;它只能管住当下的行为,却管不住孩子内心的选择,不是吗?而我方的积极引导,恰恰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它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培养,让青少年在面对风险时独具判断力与应对能力,把青少年视为平等的沟通对象,激发其主体意识与责任感,让他们主动选择健康的网络形态。
最后,我们辩论到此,争论的从来都不只是教育的手段,而是教会青少年如何自我保护。我方从不否认强制干预的补充价值,强制干预是必要的补充,在青少年面对即时性伤害时,保障安全是积极引导为主的辅助手段。守护青少年的数字成长,培养其驾驭风险的能力,这对网络裹挟的下一代而言,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最后我方再次重申,面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积极引导为主。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计时3分钟,由正方先开始发言,双方交替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辩手闭麦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长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发言次序不限,若一方时间已用完,另一方可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首先有请正方。
同学,你搞错了一件事情。今天我们没有要把网络隔开,我们要把网络风险隔开。我问你,把网络风险隔开为什么不好了?强制干预不只是只有法律。我说了,把风险隔开没有什么不好。你也承认了,我问你,今天你问我们,我问你一个小孩,他坐在屏幕面前,算法拼命地给他推送不良内容的时候,所有你说一句“别看了”,能拦住他吗?
好,那对方辩友,我再请问您,您刚说到红绿灯的规则,您方提到了网络中,但网络中没有红绿灯,那就不让他进入网络吗?看得出来,你解决不了问题。我们有红绿灯呢,红绿灯就是平台不让你去推送不良内容。我们国家现在不让平台推送那些违法违规内容,这就是网络的红绿灯,怎么了?
您一直在把法律纳入到你们强制干预的领域,但是法律保障社会形态稳定、社会环境稳定,这难道不是积极引导吗?我今天也不否认我们今天需要强制干预。你们说了,这个社会很多的法律就是强制干预,但是你们也不打算改变,你们的积极引导到底打算怎么做?
我们的积极引导就是构建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而您方的方法论是什么?请记住,您说的社会的责任不就是现在强制干预的立法吗?我们现在的方法论很简单,国家把这些风险隔开,然后把哪些是风险明确,这就是方法论。您方的东西怎么解决,我到现在都听不到。甚至是留守儿童家庭里面,那些爷爷奶奶怎么去引导?到底要怎么做?你刚才说都可以,每个家庭都有这个能力,怎么做?
好,那如果一些网络风险达不到违法的程度,那您方如何规避呢?为啥?那你都说了,它都没有风险,它就不是风险嘛?我现在说,它达不到违法的程度,但是它是有风险的。比如说,点击一个不明链接,它就可能造成青少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那怎么就不是风险呢?
人身安全强制干预的问题,是那个诈骗犯的问题。我们现在把诈骗犯打掉,而不是去把防沉迷机制或者别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打掉。你能搞清楚吗?你的意思是一定能把诈骗犯都打击掉吗?你的强制干预中,把诈骗犯都打击掉,就把社会秩序都破坏了,这不是更吊诡吗?
同学,你在说什么?从长期的发展来看,我们的积极引导是从根本上教给青少年如何识别网络风险,而不是只把它框在一个安全的范围之内。如果你一直把它框在一个安全的范围之内,那如果某一天这个风险是不是会急速爆发呢?今天连成年人都不一定能规避电信诈骗,你要求青少年完全隔绝网络,那我现在问你,电信诈骗到处都是,是不是这个社会不用运行,直接瘫痪就好了?
成年人无法规避电诈,是不是因为积极引导的力度不够?是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建立起这方面的意识?所以,你的意思是说,靠积极引导,然后今天法律也不用做保障?我们现在被电信诈骗,靠什么?不还是靠国家去帮你兜底吗?所以,您方的意思是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地方能为我们青少年兜底了是吗?如果你觉得有东西能兜底,你可以举例啊。
我们现在说,对呀,就是我们的积极引导啊。积极引导,让青少年有这样的思想,那这样的思想不是比你强制干预更好吗?而且从长远来看,你强制干预违反了青少年的发展规律啊。
我太喜欢你的论调了,你现在说积极引导可以兜底。那我问你,你今天引导失败了,怎么办?同学,我没有说积极引导可以兜底。你刚才不是说这是积极引导的根本吗?那根本,那好了,那这些引导不兜底,谁在兜底?
今天我们谈论的是网络风险。在现在网络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们应该看到青少年作为接班人,这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那么你强制干预能一直干预吗?能持续干预吗?干预到他成年之后,他就风险自担了吗?但是我在他未成年阶段保护他,让他隔绝风险,怎么不行?成年之后风险自担,那他会担吗?他怎么担?他根本就不了解网络风险。所以应该从一开始就积极引导,告诉他什么是网络风险,让他学会规避网络风险,而不是只隔绝风险。
所以您方需要论证的是,您方的积极引导能够让所有青少年都明白识别网络风险的论证点在哪里。您方让所有未成年人都保护在一个安全的范围之内,那您方的点又在哪里?因为青少年本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光靠引导弥补不了,只能靠法律做必要的弥补。关键是您方的论据不到位啊,所以,这两年青少年就有规避网络风险的能力了吗?关键在于您方的这些引导能否让他们完全规避网络风险。所以,您方今天论证不到这块,我们就先结一下了。
哦,不是我方没有认识到,是您方根本不听我方的规则,只在按照自己的节奏进行推进啊,那我再问。兄弟,你们今天除了喊口号,到底提出了什么规则吗?你说社会,社会不就是强制干预吗?你说家庭,我说家庭,那你那些老奶奶怎么办?你又不回答我。
今天网络高速发展,风险是不可控的,是不一样的,那你强制干预能干预到所有吗?所以我们就去把那些灰色地带都明确,把风险都识别出来吗?所以您方的积极引导到底让他们规避了多少的网络风险呢?您方一直都论证不到。
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计时3分钟,由正方先开始发言,双方交替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辩手闭麦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长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发言次序不限,若一方时间已用完,另一方可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首先有请正方。
同学,你搞错了一件事情。今天我们没有要把网络隔开,我们要把网络风险隔开。我问你,把网络风险隔开为什么不好了?强制干预不只是只有法律。我说了,把风险隔开没有什么不好。你也承认了,我问你,今天你问我们,我问你一个小孩,他坐在屏幕面前,算法拼命地给他推送不良内容的时候,所有你说一句“别看了”,能拦住他吗?
好,那对方辩友,我再请问您,您刚说到红绿灯的规则,您方提到了网络中,但网络中没有红绿灯,那就不让他进入网络吗?看得出来,你解决不了问题。我们有红绿灯呢,红绿灯就是平台不让你去推送不良内容。我们国家现在不让平台推送那些违法违规内容,这就是网络的红绿灯,怎么了?
您一直在把法律纳入到你们强制干预的领域,但是法律保障社会形态稳定、社会环境稳定,这难道不是积极引导吗?我今天也不否认我们今天需要强制干预。你们说了,这个社会很多的法律就是强制干预,但是你们也不打算改变,你们的积极引导到底打算怎么做?
我们的积极引导就是构建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而您方的方法论是什么?请记住,您说的社会的责任不就是现在强制干预的立法吗?我们现在的方法论很简单,国家把这些风险隔开,然后把哪些是风险明确,这就是方法论。您方的东西怎么解决,我到现在都听不到。甚至是留守儿童家庭里面,那些爷爷奶奶怎么去引导?到底要怎么做?你刚才说都可以,每个家庭都有这个能力,怎么做?
好,那如果一些网络风险达不到违法的程度,那您方如何规避呢?为啥?那你都说了,它都没有风险,它就不是风险嘛?我现在说,它达不到违法的程度,但是它是有风险的。比如说,点击一个不明链接,它就可能造成青少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那怎么就不是风险呢?
人身安全强制干预的问题,是那个诈骗犯的问题。我们现在把诈骗犯打掉,而不是去把防沉迷机制或者别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打掉。你能搞清楚吗?你的意思是一定能把诈骗犯都打击掉吗?你的强制干预中,把诈骗犯都打击掉,就把社会秩序都破坏了,这不是更吊诡吗?
同学,你在说什么?从长期的发展来看,我们的积极引导是从根本上教给青少年如何识别网络风险,而不是只把它框在一个安全的范围之内。如果你一直把它框在一个安全的范围之内,那如果某一天这个风险是不是会急速爆发呢?今天连成年人都不一定能规避电信诈骗,你要求青少年完全隔绝网络,那我现在问你,电信诈骗到处都是,是不是这个社会不用运行,直接瘫痪就好了?
成年人无法规避电诈,是不是因为积极引导的力度不够?是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建立起这方面的意识?所以,你的意思是说,靠积极引导,然后今天法律也不用做保障?我们现在被电信诈骗,靠什么?不还是靠国家去帮你兜底吗?所以,您方的意思是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地方能为我们青少年兜底了是吗?如果你觉得有东西能兜底,你可以举例啊。
我们现在说,对呀,就是我们的积极引导啊。积极引导,让青少年有这样的思想,那这样的思想不是比你强制干预更好吗?而且从长远来看,你强制干预违反了青少年的发展规律啊。
我太喜欢你的论调了,你现在说积极引导可以兜底。那我问你,你今天引导失败了,怎么办?同学,我没有说积极引导可以兜底。你刚才不是说这是积极引导的根本吗?那根本,那好了,那这些引导不兜底,谁在兜底?
今天我们谈论的是网络风险。在现在网络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们应该看到青少年作为接班人,这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那么你强制干预能一直干预吗?能持续干预吗?干预到他成年之后,他就风险自担了吗?但是我在他未成年阶段保护他,让他隔绝风险,怎么不行?成年之后风险自担,那他会担吗?他怎么担?他根本就不了解网络风险。所以应该从一开始就积极引导,告诉他什么是网络风险,让他学会规避网络风险,而不是只隔绝风险。
所以您方需要论证的是,您方的积极引导能够让所有青少年都明白识别网络风险的论证点在哪里。您方让所有未成年人都保护在一个安全的范围之内,那您方的点又在哪里?因为青少年本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光靠引导弥补不了,只能靠法律做必要的弥补。关键是您方的论据不到位啊,所以,这两年青少年就有规避网络风险的能力了吗?关键在于您方的这些引导能否让他们完全规避网络风险。所以,您方今天论证不到这块,我们就先结一下了。
哦,不是我方没有认识到,是您方根本不听我方的规则,只在按照自己的节奏进行推进啊,那我再问。兄弟,你们今天除了喊口号,到底提出了什么规则吗?你说社会,社会不就是强制干预吗?你说家庭,我说家庭,那你那些老奶奶怎么办?你又不回答我。
今天网络高速发展,风险是不可控的,是不一样的,那你强制干预能干预到所有吗?所以我们就去把那些灰色地带都明确,把风险都识别出来吗?所以您方的积极引导到底让他们规避了多少的网络风险呢?您方一直都论证不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表示逻辑推进,⊣表示反驳)
逻辑规则应用:多次使用归谬法(如"电信诈骗是否让社会瘫痪")、类比论证(红绿灯/电诈案例)、因果质疑(引导失败后的责任归属)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以对方辩友今天的观点来看,我方全程都向您方积极引导,可不见您方承认我方观点呀。
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今天的比赛。今天反方一直在强调,强制性干预不能完全避免青少年网络偏差行为。我方从未否认过积极引导的作用。但在今天,在面对青少年出现网络风险时,强制干预是我们的底线,也是我们主要解决的策略;积极引导是在应对风险时能够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我们这个规章制度是可以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的。但这类政策颁布之前,单靠我们的呼吁建议,又有多少未成年人能够及时抵制诱惑呢?
我方今天的观点非常简单。一方面,在判断以和为主的时候,我们要看的是在面对网络风险的背景之下,何为需要优先奠定的基础,何为资源优先保障的方向,何为责任主体需要承担的义务。
我们先来看看当前背景。《史记》提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放到如今的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我们不能去呼吁算法平台背后的商人们去背离预测趋势,不去想尽一切办法吸引用户、提升粘性。但作为个体,在面对大数据的洪流中,我们也难以保持对抗或抵制诱惑的能力。今天,我们可以通过刚性约束,借助法律规章,对青少年使用网络行为进行有效干预,为他们提供干净的沃土,何乐而不为?
聊完背景,我们再来看看成效。根据中国游戏产业未成年人保护报告指出,当前每周游戏时长在3小时以上的未成年人占比为24.9%,较2021年下降37.2%。在游戏消费方面,59.04%的未成年人游戏用户在一年来的网络游戏中没有充值消费的行为,超过九成的未成年游戏用户在消费时尚未超过限定值。包括今天我们所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最高院刚刚颁布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中,对未成年人作为当事人的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的合同纠纷案件,要求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能否预见相应后果,考虑到他们的行为,综合判断是否具有合同效力。可以看出,我们今天所聊的强制干预,不仅仅是对青少年的限制,还有对平台、对合同的另一方成员都有限制,是通过强制干预去引导青少年向上向善,让青少年能够进一步了解在网络上何为安全、何为危险,从而在网络世界中能够安全驰骋。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的情况下,应当以强制干预为主。以上。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以对方辩友今天的观点来看,我方全程都向您方积极引导,可不见您方承认我方观点呀。
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今天的比赛。今天反方一直在强调,强制性干预不能完全避免青少年网络偏差行为。我方从未否认过积极引导的作用。但在今天,在面对青少年出现网络风险时,强制干预是我们的底线,也是我们主要解决的策略;积极引导是在应对风险时能够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我们这个规章制度是可以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的。但这类政策颁布之前,单靠我们的呼吁建议,又有多少未成年人能够及时抵制诱惑呢?
我方今天的观点非常简单。一方面,在判断以和为主的时候,我们要看的是在面对网络风险的背景之下,何为需要优先奠定的基础,何为资源优先保障的方向,何为责任主体需要承担的义务。
我们先来看看当前背景。《史记》提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放到如今的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我们不能去呼吁算法平台背后的商人们去背离预测趋势,不去想尽一切办法吸引用户、提升粘性。但作为个体,在面对大数据的洪流中,我们也难以保持对抗或抵制诱惑的能力。今天,我们可以通过刚性约束,借助法律规章,对青少年使用网络行为进行有效干预,为他们提供干净的沃土,何乐而不为?
聊完背景,我们再来看看成效。根据中国游戏产业未成年人保护报告指出,当前每周游戏时长在3小时以上的未成年人占比为24.9%,较2021年下降37.2%。在游戏消费方面,59.04%的未成年人游戏用户在一年来的网络游戏中没有充值消费的行为,超过九成的未成年游戏用户在消费时尚未超过限定值。包括今天我们所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最高院刚刚颁布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中,对未成年人作为当事人的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的合同纠纷案件,要求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能否预见相应后果,考虑到他们的行为,综合判断是否具有合同效力。可以看出,我们今天所聊的强制干预,不仅仅是对青少年的限制,还有对平台、对合同的另一方成员都有限制,是通过强制干预去引导青少年向上向善,让青少年能够进一步了解在网络上何为安全、何为危险,从而在网络世界中能够安全驰骋。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的情况下,应当以强制干预为主。以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请正方一辩回答,三辩计时1分30秒。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回答方有5秒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有请双方辩手。
请问如果立法能够完全禁止网络风险,那为什么青少年还会接触到网络风险呢?
我们觉得青少年能接触到网络风险,恰恰是因为算法和平台等各种传染源会把这些风险带给小孩,所以我们需要用强制干预的手段,一方面对平台,一方面对青少年自己都要双管齐下处理这个问题。如果还有的话,那就像是有法律还会有很多人犯错,我们不能因此就不要法律。我们应该通过平台更加深化管理,把风险隔绝得更好。
也就是说,您承认强制干预并不能够完全让青少年禁止接触到网络风险?
我们今天就算制定了刑法,也不能让犯罪完全消失,但我们不能说刑法是没用的。就算强制干预无法让人完全隔绝网络风险,但至少能让网络风险减少,这样对青少年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您方一辩刚才说强制让弱势家庭得到了保障,但是既然强制干预存在漏洞,您如何保证这种漏洞还能让弱势家庭得到保障吗?
这个问题是对方需要解决的。在这些连父母和引导都做不到的情况下,你连强制干预也不用,但你方要提出一个解决方法。所以,在引导都做不到的情况下,你连强制干预也不用,那你方要提出一个方法论,我们到底要怎样去解决在这种弱势环境下的引导问题。
而我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国家的强制干预:一方面是对平台,平台不能推送这种不良内容;第二是平台限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也就是说,你方承认强制干预存在漏洞,并不能让弱势群体得到保障?
好的,您的观点已经不攻自破了。请问您方是否承认强制干预会引发新的网络风险?
同学,“不攻自破”这个说法,你是要证明的。我刚才已经说了,您方怎样解释防沉迷规定颁布后,出现了新手段的诈骗团伙,他们以诱导青少年可以绕过防沉迷为借口进行诈骗?
您方的意思是说,强制干预可能有风险,但是干预前也有风险,两害相权取其轻吗?比如16岁的少年因轻信能解除防沉迷,被骗子诱导,将亲母亲的银行卡信息泄露,导致近20万元存款被转走。您方怎样解释呢?
不能说有新的风险,这个东西就是错的,每一个法律都不是绝对完美的。请问对方辩友,据我方一辩引用的心理学研究表明,强制干预会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您方是否承认?
当未成年人为突破壁垒产生强烈的违规需求时,从而被诈骗,这是不是强制干预造成的不良后果?
同学,你要给我们证明,到底有多少未成年人做这个事情,这个现象到底是多数还是少数?不能仅凭一个个例就否定政策。比如说江苏镇江2021年的219特大诈骗案,诈骗团伙在短视频平台投放解除防沉迷的虚假广告,诱导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扫码,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受害者超5000名。你方需要解释这个问题。
所以,有人利用了强制干预的漏洞,所以法律就干脆不制定了吗?就像有人可能会找关系办取保候审,所以我们干脆把刑法里的拘留等措施都废掉了。这个逻辑显然不成立。
您方无法说明强制干预会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吗?
逆反心理我都说了,它是一个群体性的问题,而且是难以改变的,你要先确认这一点。
感谢。
请正方一辩回答,三辩计时1分30秒。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回答方有5秒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有请双方辩手。
请问如果立法能够完全禁止网络风险,那为什么青少年还会接触到网络风险呢?
我们觉得青少年能接触到网络风险,恰恰是因为算法和平台等各种传染源会把这些风险带给小孩,所以我们需要用强制干预的手段,一方面对平台,一方面对青少年自己都要双管齐下处理这个问题。如果还有的话,那就像是有法律还会有很多人犯错,我们不能因此就不要法律。我们应该通过平台更加深化管理,把风险隔绝得更好。
也就是说,您承认强制干预并不能够完全让青少年禁止接触到网络风险?
我们今天就算制定了刑法,也不能让犯罪完全消失,但我们不能说刑法是没用的。就算强制干预无法让人完全隔绝网络风险,但至少能让网络风险减少,这样对青少年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您方一辩刚才说强制让弱势家庭得到了保障,但是既然强制干预存在漏洞,您如何保证这种漏洞还能让弱势家庭得到保障吗?
这个问题是对方需要解决的。在这些连父母和引导都做不到的情况下,你连强制干预也不用,但你方要提出一个解决方法。所以,在引导都做不到的情况下,你连强制干预也不用,那你方要提出一个方法论,我们到底要怎样去解决在这种弱势环境下的引导问题。
而我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国家的强制干预:一方面是对平台,平台不能推送这种不良内容;第二是平台限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也就是说,你方承认强制干预存在漏洞,并不能让弱势群体得到保障?
好的,您的观点已经不攻自破了。请问您方是否承认强制干预会引发新的网络风险?
同学,“不攻自破”这个说法,你是要证明的。我刚才已经说了,您方怎样解释防沉迷规定颁布后,出现了新手段的诈骗团伙,他们以诱导青少年可以绕过防沉迷为借口进行诈骗?
您方的意思是说,强制干预可能有风险,但是干预前也有风险,两害相权取其轻吗?比如16岁的少年因轻信能解除防沉迷,被骗子诱导,将亲母亲的银行卡信息泄露,导致近20万元存款被转走。您方怎样解释呢?
不能说有新的风险,这个东西就是错的,每一个法律都不是绝对完美的。请问对方辩友,据我方一辩引用的心理学研究表明,强制干预会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您方是否承认?
当未成年人为突破壁垒产生强烈的违规需求时,从而被诈骗,这是不是强制干预造成的不良后果?
同学,你要给我们证明,到底有多少未成年人做这个事情,这个现象到底是多数还是少数?不能仅凭一个个例就否定政策。比如说江苏镇江2021年的219特大诈骗案,诈骗团伙在短视频平台投放解除防沉迷的虚假广告,诱导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扫码,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受害者超5000名。你方需要解释这个问题。
所以,有人利用了强制干预的漏洞,所以法律就干脆不制定了吗?就像有人可能会找关系办取保候审,所以我们干脆把刑法里的拘留等措施都废掉了。这个逻辑显然不成立。
您方无法说明强制干预会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吗?
逆反心理我都说了,它是一个群体性的问题,而且是难以改变的,你要先确认这一点。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三辩质询反弹一辩,三辩计时1分30秒,规则重唱,有请我们首先达成一个共识,就是我们网络风险的主要载体在一些网站、平台,这个没问题吧。
是啊。那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比如近期,我们网安部门经常发现,小红书平台在给青少年专门推送一些涉性文章。那我现在去强制干预平台,做出算法的修正和调整,没问题吧?我说明强制干预的是平台,而非青少年本身。
对,所以说,我方今天强制干预的对象可以是平台,也可以是青少年。那么,我方的这个强制干预平台这一点论证到了,那我再问您,我方今天的“为主”标准是什么?
基金是在降低网络风险的同时,培养青少年自主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行为能力,且长期适配成长规律与环境变化,兼顾安全底线与长远成长,实现标本兼治。
那我可以理解为,就是我们可以实现的意义效果最大的情况下,就是为青少年群体和社会发展最好的情况下,这就是“为主”,对吧?
不对。
那哪里不对?
哦,我需要的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需要青少年长期适配自身的成长规律与环境。这样问,那您觉得当下目前我们是强制干预为主,还是积极引导为主?
积极引导。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当下我把强制干预去掉,您方的积极引导可以单独覆盖?
我方并不否认强制干预,但是我们需要以积极引导为主。您现在是将两个观念对立起来。
明白了。对方的意思是,今天我们可以通过强制干预去除不良内容,比如抖音直播黄色内容、传播不良信息等。那我再问您,您方的积极引导的主体有没有包含家庭?
包含。
那您方是如何保证家庭本身就具有很高的法律素养?
家庭的积极引导是一方面的。
所以,您方这个引导可以达到的实际效率有多大?您方有论证一下。
我们需要构建的是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而引导是这个体系的核心。
所以您方今天的方法论都没有提到,就是如何去激励引导谁来做引导,怎么激励引导?您方在这一点上有没有论证到?
是有的。
论证一下。
所以您方的这个方法论请详细说出来,分工怎么去做,才能实际达到预期效率?
哦,我们需要构建的是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引导是这个体系的核心。
所以您方就在建立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环境,单纯讲家庭、社会、教育和学校,那么到底是怎么分工,怎么去积极引导的?如何才能达到您方想要达到的效果?
当然是教育为主。
明显对方今天比较回避,因为当下我们实际情况是强制干预与积极引导并行,而在强制干预下,我们时间以上……(原文此处语义中断,保留原样)
三辩质询反弹一辩,三辩计时1分30秒,规则重唱,有请我们首先达成一个共识,就是我们网络风险的主要载体在一些网站、平台,这个没问题吧。
是啊。那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比如近期,我们网安部门经常发现,小红书平台在给青少年专门推送一些涉性文章。那我现在去强制干预平台,做出算法的修正和调整,没问题吧?我说明强制干预的是平台,而非青少年本身。
对,所以说,我方今天强制干预的对象可以是平台,也可以是青少年。那么,我方的这个强制干预平台这一点论证到了,那我再问您,我方今天的“为主”标准是什么?
基金是在降低网络风险的同时,培养青少年自主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行为能力,且长期适配成长规律与环境变化,兼顾安全底线与长远成长,实现标本兼治。
那我可以理解为,就是我们可以实现的意义效果最大的情况下,就是为青少年群体和社会发展最好的情况下,这就是“为主”,对吧?
不对。
那哪里不对?
哦,我需要的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需要青少年长期适配自身的成长规律与环境。这样问,那您觉得当下目前我们是强制干预为主,还是积极引导为主?
积极引导。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当下我把强制干预去掉,您方的积极引导可以单独覆盖?
我方并不否认强制干预,但是我们需要以积极引导为主。您现在是将两个观念对立起来。
明白了。对方的意思是,今天我们可以通过强制干预去除不良内容,比如抖音直播黄色内容、传播不良信息等。那我再问您,您方的积极引导的主体有没有包含家庭?
包含。
那您方是如何保证家庭本身就具有很高的法律素养?
家庭的积极引导是一方面的。
所以,您方这个引导可以达到的实际效率有多大?您方有论证一下。
我们需要构建的是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而引导是这个体系的核心。
所以您方今天的方法论都没有提到,就是如何去激励引导谁来做引导,怎么激励引导?您方在这一点上有没有论证到?
是有的。
论证一下。
所以您方的这个方法论请详细说出来,分工怎么去做,才能实际达到预期效率?
哦,我们需要构建的是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引导是这个体系的核心。
所以您方就在建立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环境,单纯讲家庭、社会、教育和学校,那么到底是怎么分工,怎么去积极引导的?如何才能达到您方想要达到的效果?
当然是教育为主。
明显对方今天比较回避,因为当下我们实际情况是强制干预与积极引导并行,而在强制干预下,我们时间以上……(原文此处语义中断,保留原样)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逻辑规则应用:
进入陈词与质询环节,首先有请这三二辩进行陈词,时间为两分钟。
好,感谢计时。今天对方的立论有一个很吊诡的点在于,在于什么?今天我们的刑法禁止人们去偷窃,偷窃会受到刑法的处罚。那么今天有一个小偷,他在偷窃的时候被人发现了,他就把发现他的人给杀了。所以对方就把这个归咎于刑法的错误,所以主张要把刑法废除。警方,对,因为对方的逻辑是这样一个很荒谬的逻辑。
第二个点,对方给出了一个利好,叫做积极引导,可以激发青少年的自觉能动性,相反我方的强制干预会激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
那么首先我给出第一个反驳点:难道今天所有的法律会触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吗?难道触发了逆反心理之后,我们就去废除这些法律吗?很明显不是的。正是因为这些法律规定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我们才不能废止它。
今天对方的倡导叫做,希望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青少年能够凭借非强制性的引导去辨别是非、抵御诱惑。但是现实是,网络环境上的正向引导不全是正面的。根据我国网信办的数据,超过九成的青少年都曾经在网络上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不良信息。你方如何认为你方的积极引导这种喊口号式的东西,能够抵御过算法推送给青少年的不良引导呢?让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人去自由探索危险地带,这不叫做培养能动性啊,对方辩友,这叫做我们管理者的失责,叫做我们年轻人的悲哀。真正的能动性从来不是在无规则的环境里横冲直撞,而是在清晰的边界内鼓励青少年做出正确的选择。
第三点,只靠引导,只靠引导,能动性是对很多孩子的不负责任。根据网信办的数据,80.9%的留守儿童都使用过网络,留守儿童天然就缺乏父母的引导。如果政府再不能及时强制干预,那么当极端言论、不良文化到来时,谁来为他们兜底?
今天对方的前提叫做社会的资源是无限的,我们的资源可以倾斜到每一个山区、每一个孩子。但是很明显,在这些连教育资源都无法真正保障的时候,谁来引导他们?只有通过法律去强制规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我们才能更好地保证这些孩子的身心健康。
感谢。
进入陈词与质询环节,首先有请这三二辩进行陈词,时间为两分钟。
好,感谢计时。今天对方的立论有一个很吊诡的点在于,在于什么?今天我们的刑法禁止人们去偷窃,偷窃会受到刑法的处罚。那么今天有一个小偷,他在偷窃的时候被人发现了,他就把发现他的人给杀了。所以对方就把这个归咎于刑法的错误,所以主张要把刑法废除。警方,对,因为对方的逻辑是这样一个很荒谬的逻辑。
第二个点,对方给出了一个利好,叫做积极引导,可以激发青少年的自觉能动性,相反我方的强制干预会激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
那么首先我给出第一个反驳点:难道今天所有的法律会触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吗?难道触发了逆反心理之后,我们就去废除这些法律吗?很明显不是的。正是因为这些法律规定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我们才不能废止它。
今天对方的倡导叫做,希望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青少年能够凭借非强制性的引导去辨别是非、抵御诱惑。但是现实是,网络环境上的正向引导不全是正面的。根据我国网信办的数据,超过九成的青少年都曾经在网络上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不良信息。你方如何认为你方的积极引导这种喊口号式的东西,能够抵御过算法推送给青少年的不良引导呢?让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人去自由探索危险地带,这不叫做培养能动性啊,对方辩友,这叫做我们管理者的失责,叫做我们年轻人的悲哀。真正的能动性从来不是在无规则的环境里横冲直撞,而是在清晰的边界内鼓励青少年做出正确的选择。
第三点,只靠引导,只靠引导,能动性是对很多孩子的不负责任。根据网信办的数据,80.9%的留守儿童都使用过网络,留守儿童天然就缺乏父母的引导。如果政府再不能及时强制干预,那么当极端言论、不良文化到来时,谁来为他们兜底?
今天对方的前提叫做社会的资源是无限的,我们的资源可以倾斜到每一个山区、每一个孩子。但是很明显,在这些连教育资源都无法真正保障的时候,谁来引导他们?只有通过法律去强制规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我们才能更好地保证这些孩子的身心健康。
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各位好。今天我们讨论的是,在数字浪潮已经席卷每一个角落的今天,我们该如何守护青少年的成长。对方辩友可能会告诉我们,引导是在培养乘风破浪的能力,我方从不否认引导的价值。但今天的关键在于,当浪潮涌向甲板时,船的安全航行靠的不是导航技术,而是得先有一道不至于让船倾覆的船线。我方认为,面对当前的网络风险,强制干预不仅是必要的底线,更应该是整个保护体系运转的主导性前提。
第一,网络世界的底层逻辑是算法博弈,强制干预的本质是为个体夺回最基本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今天的互联网不是一片中性的海洋,而是一片由精密算法构建的注意力丛林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推送能刺激多巴胺分泌的内容。2025年发表于《Science Direct》的一项算法审计研究显示,研究者为YouTube、Instagram和TikTok创建了测试账号,模拟不同年龄段用户的行为。结果发现,仅通过一次在线会话,算法就能精准调整推送:模拟8岁儿童行为的账号,收到儿童向内容比16岁账号高出近7倍;更令人警惕的是,模拟困境青少年行为的账号,收到的问题内容比普通同龄人高出30%以上,收到的不良内容高出70%以上。这意味着平台不仅知道屏幕后面是谁,甚至能精准识别谁处于脆弱状态。在这种由工程师、心理学家设计的沉迷环境下,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是绝对的弱势方。强制干预不是剥夺自由,而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平台履行守门人义务,禁止算法向孩子推送成年内容,严格限制非理性打赏。这种强制的意义在于,当网络运行的算法试图利用人性的弱点时,只有更强大的规则才能把这种不公平的博弈拉回起点,让每个孩子至少拥有一个不被算计的成长环境。
第二,强制干预是兜底性的公平,它为千差万别的家庭提供了统一的起跑线。需要正视一个现实:家庭环境存在差异。一个拥有高网络素养父母的孩子或许能在沟通中学会自控,但那些父母不在身边,或者父母对网络一无所知的孩子呢?2023年教育部发布的教育统计数据显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是1550万。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者政策报告显示,96%的双亲外出儿童由祖辈隔代监护。当近千万留守儿童面对算法陷阱时,如果没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是非基本准则,即使他们能分辨对错,不懂网络的爷爷奶奶又拿什么去引导?强制给弱势家庭提供了可以依靠的教育孩子的"拐杖"。
第三,强制和引导从来不是对立关系,强制本身就是最深刻、最无声的引导。对方可能会担心强制会让孩子失去判断力,甚至引发逆反。但各位想一想,交通法规强制我们红灯停绿灯行,扼杀了我们的驾驶能力吗?恰恰相反,正是在复杂混乱的路口,通过反复的规则训练,让我们形成了安全和秩序的直觉。同样,当法律强制平台过滤暴力色情内容,当法规强制游戏规定上线时间、充值限额,这种长期稳定的外部环境是在向青少年传递一种秩序的熏陶。它让孩子在形成价值观的初期,首先接触到有序而非混乱的国家背书的刚性秩序,这本身就是最权威的引导,是苦口婆心却在潜移默化中告诉孩子,边界在哪里。
以上。
谢谢主席,各位好。今天我们讨论的是,在数字浪潮已经席卷每一个角落的今天,我们该如何守护青少年的成长。对方辩友可能会告诉我们,引导是在培养乘风破浪的能力,我方从不否认引导的价值。但今天的关键在于,当浪潮涌向甲板时,船的安全航行靠的不是导航技术,而是得先有一道不至于让船倾覆的船线。我方认为,面对当前的网络风险,强制干预不仅是必要的底线,更应该是整个保护体系运转的主导性前提。
第一,网络世界的底层逻辑是算法博弈,强制干预的本质是为个体夺回最基本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今天的互联网不是一片中性的海洋,而是一片由精密算法构建的注意力丛林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推送能刺激多巴胺分泌的内容。2025年发表于《Science Direct》的一项算法审计研究显示,研究者为YouTube、Instagram和TikTok创建了测试账号,模拟不同年龄段用户的行为。结果发现,仅通过一次在线会话,算法就能精准调整推送:模拟8岁儿童行为的账号,收到儿童向内容比16岁账号高出近7倍;更令人警惕的是,模拟困境青少年行为的账号,收到的问题内容比普通同龄人高出30%以上,收到的不良内容高出70%以上。这意味着平台不仅知道屏幕后面是谁,甚至能精准识别谁处于脆弱状态。在这种由工程师、心理学家设计的沉迷环境下,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是绝对的弱势方。强制干预不是剥夺自由,而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平台履行守门人义务,禁止算法向孩子推送成年内容,严格限制非理性打赏。这种强制的意义在于,当网络运行的算法试图利用人性的弱点时,只有更强大的规则才能把这种不公平的博弈拉回起点,让每个孩子至少拥有一个不被算计的成长环境。
第二,强制干预是兜底性的公平,它为千差万别的家庭提供了统一的起跑线。需要正视一个现实:家庭环境存在差异。一个拥有高网络素养父母的孩子或许能在沟通中学会自控,但那些父母不在身边,或者父母对网络一无所知的孩子呢?2023年教育部发布的教育统计数据显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是1550万。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者政策报告显示,96%的双亲外出儿童由祖辈隔代监护。当近千万留守儿童面对算法陷阱时,如果没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是非基本准则,即使他们能分辨对错,不懂网络的爷爷奶奶又拿什么去引导?强制给弱势家庭提供了可以依靠的教育孩子的"拐杖"。
第三,强制和引导从来不是对立关系,强制本身就是最深刻、最无声的引导。对方可能会担心强制会让孩子失去判断力,甚至引发逆反。但各位想一想,交通法规强制我们红灯停绿灯行,扼杀了我们的驾驶能力吗?恰恰相反,正是在复杂混乱的路口,通过反复的规则训练,让我们形成了安全和秩序的直觉。同样,当法律强制平台过滤暴力色情内容,当法规强制游戏规定上线时间、充值限额,这种长期稳定的外部环境是在向青少年传递一种秩序的熏陶。它让孩子在形成价值观的初期,首先接触到有序而非混乱的国家背书的刚性秩序,这本身就是最权威的引导,是苦口婆心却在潜移默化中告诉孩子,边界在哪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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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的网络风险,何种方式(强制干预/引导)是守护青少年成长的必要底线和保护体系运转的主导性前提。
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同样为3分钟,有请。
反方还在吗?尊敬的评委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明确核心定义:青少年属于年龄处于10~19岁的群体。“引导”是以正向激励、场景化教育、耐心劝导为核心,从根源培养自主规范网络行为能力的方式。“强制干预”是以禁止、限制、导控为核心,对网络行为实施硬性约束的方式。我方主张,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引导为主。积极引导更能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培养青少年自主、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行为能力,且长期适配成长规律与环境变化,兼顾安全底线与长远成长,实现标本兼治。
核心理由有三:
一、积极引导契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是顺应成长的治本之策。青春期是自我意识觉醒的关键阶段。心理学研究显示,青少年对强制限制普遍产生逆反反应,该现象被定义为心理逆反,属于不可逆转的成长规律。强制干预与这一规律相悖,易诱发逆反行为,使青少年将绕开监管作为应对方式,难以从根源解决问题。引导不与自我意识形成对立,而是协助青少年建立自律能力,从根源减少风险,适合青少年从他律到自律的成长路径,是符合成长规律的治本之策。
二、积极引导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其具备独立应对网络风险的能力。保护青少年的目标并非将其与网络隔绝,而是使其在数字世界中具有识别、应对风险的能力。强制干预采取温室保护式模式,客观上减少了青少年学习应对风险的机会。脱离管控后可能面临更高的风险。2025年国家发布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其核心逻辑为引导而非隔绝,不将青少年与网络隔开,而是要求平台对有害信息做出明显提示,通过引导培养辨别能力。该能力一旦形成,可长期发挥作用,使青少年在面对各类网络风险时具备独立判断能力,实现终身防护。
三、积极引导有助于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实现风险长效治理。网络风险治理需要家庭、学校、平台、社会多方协同,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而引导是该体系的核心。强制干预参与对抗式治理模式,客观上形成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对立关系,可能引发管控与反管控的内耗,甚至催生灰色产业链,影响治理成效。积极引导不仅有助于提升当代青年的网络素养,亦有助于构建良性网络文明传承机制,促进网络空间良性氛围的代际传递,实现网络风险的长效治理,使每一代青少年均能在健康网络环境中成长。
感谢积极引导,更能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社会氛围,实现风险的长效治理。网络风险治理是家庭、学校、平台、社会的协同共治,我们需要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而引导是这个体系的核心。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我们要的从来不是一时的风平浪静,而是让孩子真正拥有在数字世界中的独立能力;我们要的从来不是对抗式的管控,而是顺应成长的赋能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积极引导顺应成长规律,赋能终身防护,营造良性生态,是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的根本之策。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引导为主,谢谢大家。
感谢反方一辩。下面。
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同样为3分钟,有请。
反方还在吗?尊敬的评委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明确核心定义:青少年属于年龄处于10~19岁的群体。“引导”是以正向激励、场景化教育、耐心劝导为核心,从根源培养自主规范网络行为能力的方式。“强制干预”是以禁止、限制、导控为核心,对网络行为实施硬性约束的方式。我方主张,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引导为主。积极引导更能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培养青少年自主、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行为能力,且长期适配成长规律与环境变化,兼顾安全底线与长远成长,实现标本兼治。
核心理由有三:
一、积极引导契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是顺应成长的治本之策。青春期是自我意识觉醒的关键阶段。心理学研究显示,青少年对强制限制普遍产生逆反反应,该现象被定义为心理逆反,属于不可逆转的成长规律。强制干预与这一规律相悖,易诱发逆反行为,使青少年将绕开监管作为应对方式,难以从根源解决问题。引导不与自我意识形成对立,而是协助青少年建立自律能力,从根源减少风险,适合青少年从他律到自律的成长路径,是符合成长规律的治本之策。
二、积极引导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其具备独立应对网络风险的能力。保护青少年的目标并非将其与网络隔绝,而是使其在数字世界中具有识别、应对风险的能力。强制干预采取温室保护式模式,客观上减少了青少年学习应对风险的机会。脱离管控后可能面临更高的风险。2025年国家发布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其核心逻辑为引导而非隔绝,不将青少年与网络隔开,而是要求平台对有害信息做出明显提示,通过引导培养辨别能力。该能力一旦形成,可长期发挥作用,使青少年在面对各类网络风险时具备独立判断能力,实现终身防护。
三、积极引导有助于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实现风险长效治理。网络风险治理需要家庭、学校、平台、社会多方协同,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而引导是该体系的核心。强制干预参与对抗式治理模式,客观上形成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对立关系,可能引发管控与反管控的内耗,甚至催生灰色产业链,影响治理成效。积极引导不仅有助于提升当代青年的网络素养,亦有助于构建良性网络文明传承机制,促进网络空间良性氛围的代际传递,实现网络风险的长效治理,使每一代青少年均能在健康网络环境中成长。
感谢积极引导,更能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社会氛围,实现风险的长效治理。网络风险治理是家庭、学校、平台、社会的协同共治,我们需要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治体系,而引导是这个体系的核心。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我们要的从来不是一时的风平浪静,而是让孩子真正拥有在数字世界中的独立能力;我们要的从来不是对抗式的管控,而是顺应成长的赋能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积极引导顺应成长规律,赋能终身防护,营造良性生态,是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的根本之策。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引导为主,谢谢大家。
感谢反方一辩。下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应以是否能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培养青少年自主、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行为能力,且长期适配成长规律与环境变化,兼顾安全底线与长远成长,实现标本兼治为判断标准。
反方2辩进行陈词,时间同样为两分钟,有请。
好的,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刚才我方一辩已经从个体成长能力培养、思维心态三个维度,完整论证了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积极引导为主的核心立场。接下来,我将进一步夯实我方观点。
第一,强制干预是逆成长的主因,积极引导是顺成长的疏导。对方辩友如果认为强制管控能一劳永逸解决问题,本质是完全无视青少年的成长规律。青少年生理上自控力弱易逆反,强制封堵只会激化矛盾,积极引导训练风险应对能力才是应对网络风险的根本之法。
第二,强制干预是温室的保护,积极引导是实战化赋能。对方辩友可能会说,把青少年和网络隔离开就是最好的保护。但请大家清醒地认识到,保护的终极目标是让青少年能独立面临风险,而不是永远活在没有风险的温室里。强制干预的本质,是剥夺青少年学习应对风险的机会。你可以禁止青少年用社交媒体,却无法阻止他们未来进入大学、进入社会后接触网络;你可以用技术屏蔽不良信息,却无法教会孩子在真实的网络世界里识别诈骗与诱惑、应对骚扰。当温室的保护消失,没有任何风险应对能力的青少年就会瞬间成为网络风险的牺牲品。这不是保护,是伤害。所以,积极引导才是真保护。
第三,强制干预是对抗式治理,积极引导是共建式生态。网络风险的治理从来不是某一方的事,而是需要学校、平台、社会的协同作战。强制干预只会把多方协同变成对抗,而积极引导是构建良性网络生态的核心。它通过全民网络素养教育,让学校有课程、家长有方法、平台有责任、社会有共识,形成全方位的引导合力。学校教孩子识别网络风险,家长做正向的用网示范,平台优化内容生态,社会传递文明用网价值观。这种氛围不是靠强制力维持的,而是靠全社会的认同与践行,能从根源上压缩不良信息的生存空间,减少网络风险的滋生。更重要的是,积极引导培养的不仅是一代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更是未来整个社会的网络文明,实现网络风险的长效治理,这是强制干预无法取得的长远价值。
作为行为主体,面对青少年网络风险,我们要的不是压制,而是辨别;不是温室保护,而是实战赋能;不是对抗,而是共建。既遵循成长规律,赋能成长,营造良性生态,才是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的主要手段。因此,我方在此重申,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引导为主。谢谢大家。
反方2辩进行陈词,时间同样为两分钟,有请。
好的,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刚才我方一辩已经从个体成长能力培养、思维心态三个维度,完整论证了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积极引导为主的核心立场。接下来,我将进一步夯实我方观点。
第一,强制干预是逆成长的主因,积极引导是顺成长的疏导。对方辩友如果认为强制管控能一劳永逸解决问题,本质是完全无视青少年的成长规律。青少年生理上自控力弱易逆反,强制封堵只会激化矛盾,积极引导训练风险应对能力才是应对网络风险的根本之法。
第二,强制干预是温室的保护,积极引导是实战化赋能。对方辩友可能会说,把青少年和网络隔离开就是最好的保护。但请大家清醒地认识到,保护的终极目标是让青少年能独立面临风险,而不是永远活在没有风险的温室里。强制干预的本质,是剥夺青少年学习应对风险的机会。你可以禁止青少年用社交媒体,却无法阻止他们未来进入大学、进入社会后接触网络;你可以用技术屏蔽不良信息,却无法教会孩子在真实的网络世界里识别诈骗与诱惑、应对骚扰。当温室的保护消失,没有任何风险应对能力的青少年就会瞬间成为网络风险的牺牲品。这不是保护,是伤害。所以,积极引导才是真保护。
第三,强制干预是对抗式治理,积极引导是共建式生态。网络风险的治理从来不是某一方的事,而是需要学校、平台、社会的协同作战。强制干预只会把多方协同变成对抗,而积极引导是构建良性网络生态的核心。它通过全民网络素养教育,让学校有课程、家长有方法、平台有责任、社会有共识,形成全方位的引导合力。学校教孩子识别网络风险,家长做正向的用网示范,平台优化内容生态,社会传递文明用网价值观。这种氛围不是靠强制力维持的,而是靠全社会的认同与践行,能从根源上压缩不良信息的生存空间,减少网络风险的滋生。更重要的是,积极引导培养的不仅是一代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更是未来整个社会的网络文明,实现网络风险的长效治理,这是强制干预无法取得的长远价值。
作为行为主体,面对青少年网络风险,我们要的不是压制,而是辨别;不是温室保护,而是实战赋能;不是对抗,而是共建。既遵循成长规律,赋能成长,营造良性生态,才是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的主要手段。因此,我方在此重申,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应以引导为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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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我想问一下,您方的意思是今天青少年要放在网络环境中,置于风险之中,才能够帮助他们成长,是这个意思吗?
我并不认同。
可是刚才您方的四辩质询我方二辩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啊。
然后再想问您,就是您刚才说强制干预是逆成长,也就是我们用规章制度进行规范,那如果青少年们不乐意,我就可以撤了,是这个意思吗?
并不是这个意思。我方的观点是,因为青少年的心理成长特点,往往在强制干预的时候会让青少年产生逆反心理。
哎,那所以也就是说他会产生逆反心理,所以我就不要了嘛,就认为这个规章制度制定就是不合理,是这种状态吗?
我们当代社会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那么,您方辩友现在说的是让青少年产生逆反心理,这算不算对青少年来说是一种心理创伤呢?那么这种心理创伤又该怎么样处理?
那对方辩友,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要入刑,杀人犯们不乐意说这会损害他们幼小的心理,那这样子的话,我们就可以把故意杀人罪给撤了吗?
对方辩友请您注意,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应对青少年的网络风险”。
是,我就举个例子嘛。好,再问你一个问题:在当前家长管教能力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我们如何用积极引导让青少年更好地应对网络风险呢?
我方一辩已经给您说过了,因为当下青少年的成长不仅需要好家长,还需要好老师和社会的共同作用。
我需要的是方法论,就是怎么办。
我方觉得,根据青少年的成长特点和现代社会情况,积极引导是主要手段。所以您方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方法论。
再问您呢,假设您方有方法论,那这些家长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这件事情吗?
我方刚刚给您说过很多遍了,不仅是家长的作用,当代社会也有很大的作用,不一定只是家长的作用。
那社会要怎么做呢?
社会完善积极引导的体系,然后补充积极引导的资源。
如何完善积极引导的体系呢?2025年国家发布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核心逻辑就是引导而非隔绝,就是不将青少年与网络隔开,只是培养青少年在网络中的风险防范能力。也就是说您说的这种分类办法,它是一种积极引导,而不是强制干预,对吧?
只是说我方辩题今天是以积极引导为主要手段。
那对啊,积极引导为主啊,我说的是,那您的积极引导的方法论在哪?
就是教青少年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真正培养他们的网络素养。
好了,再问你一个问题:就是网络平台方,如果我们去做一个规定,他会那么听话,做出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吗?
时间到,感谢双方。
对方辩友,我想问一下,您方的意思是今天青少年要放在网络环境中,置于风险之中,才能够帮助他们成长,是这个意思吗?
我并不认同。
可是刚才您方的四辩质询我方二辩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啊。
然后再想问您,就是您刚才说强制干预是逆成长,也就是我们用规章制度进行规范,那如果青少年们不乐意,我就可以撤了,是这个意思吗?
并不是这个意思。我方的观点是,因为青少年的心理成长特点,往往在强制干预的时候会让青少年产生逆反心理。
哎,那所以也就是说他会产生逆反心理,所以我就不要了嘛,就认为这个规章制度制定就是不合理,是这种状态吗?
我们当代社会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那么,您方辩友现在说的是让青少年产生逆反心理,这算不算对青少年来说是一种心理创伤呢?那么这种心理创伤又该怎么样处理?
那对方辩友,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要入刑,杀人犯们不乐意说这会损害他们幼小的心理,那这样子的话,我们就可以把故意杀人罪给撤了吗?
对方辩友请您注意,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应对青少年的网络风险”。
是,我就举个例子嘛。好,再问你一个问题:在当前家长管教能力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我们如何用积极引导让青少年更好地应对网络风险呢?
我方一辩已经给您说过了,因为当下青少年的成长不仅需要好家长,还需要好老师和社会的共同作用。
我需要的是方法论,就是怎么办。
我方觉得,根据青少年的成长特点和现代社会情况,积极引导是主要手段。所以您方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方法论。
再问您呢,假设您方有方法论,那这些家长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这件事情吗?
我方刚刚给您说过很多遍了,不仅是家长的作用,当代社会也有很大的作用,不一定只是家长的作用。
那社会要怎么做呢?
社会完善积极引导的体系,然后补充积极引导的资源。
如何完善积极引导的体系呢?2025年国家发布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核心逻辑就是引导而非隔绝,就是不将青少年与网络隔开,只是培养青少年在网络中的风险防范能力。也就是说您说的这种分类办法,它是一种积极引导,而不是强制干预,对吧?
只是说我方辩题今天是以积极引导为主要手段。
那对啊,积极引导为主啊,我说的是,那您的积极引导的方法论在哪?
就是教青少年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真正培养他们的网络素养。
好了,再问你一个问题:就是网络平台方,如果我们去做一个规定,他会那么听话,做出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吗?
时间到,感谢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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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对方的观点存在明显问题。他们全程都在喊口号,缺乏对辩题的深入分析。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强制干预为主”。
首先,对方也承认了网络风险主要来源于平台和企业,那么我们强制干预平台去做出调整和纠正,对方是同意的。举个极端的例子,当下抖音不能直播黄色内容,是因为“不响”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法律法规明确禁止。
对方今天全程没有提出一个“强制干预”的主要明确标准和方法论。他们也拿不出积极引导的实际效果数据,所谓“当下取得的成果”,其实都是积极引导的结果。而我方今天强调的“强制干预为主”,考虑的是一种必要且独立存在的手段。也就是说,当下我们没有积极引导,光靠强制干预是可以的;但是对方如果只靠积极引导,而没有强制干预(即对方所提到的所有法律都消失的话),结果显而易见是不行的。
所以今天我方强调,强制干预是普惠的底线保障。因为积极引导的效果高度依赖于家庭的教育水平和社会资源。对方也提到积极引导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参与。那么对于留守儿童和家庭教育缺失的群体,他们最缺乏的就是积极的引导。而强制干预作为一种托底措施,能够确保所有的孩子无论出生背景如何,都可以享有一个相对安全的数字起点。
同时,当下我国现行的强制干预措施都是经济化、分级分类的,分零分时分内容。而这种科学的强制并非对方所说的“一刀切”的堵,而是精细化的筛。
最后,我是一名网警,今年有幸参与了河北省青年群体专项工作的方案。在方案中,我们提到了这样一句话:“以强制干预作兜底,以积极引导提质量。” 确实,我们不否认引导的长远价值,但是我们更在乎强制干预守住的当下安全。因为在风险面前,青少年的生命和健康成长是没有试错机会的。没有强制干预筑起的堤坝,再好的引导之水也会变成泛滥的洪水。
以上,感谢对方。
今天对方的观点存在明显问题。他们全程都在喊口号,缺乏对辩题的深入分析。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应对青少年网络风险,强制干预为主”。
首先,对方也承认了网络风险主要来源于平台和企业,那么我们强制干预平台去做出调整和纠正,对方是同意的。举个极端的例子,当下抖音不能直播黄色内容,是因为“不响”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法律法规明确禁止。
对方今天全程没有提出一个“强制干预”的主要明确标准和方法论。他们也拿不出积极引导的实际效果数据,所谓“当下取得的成果”,其实都是积极引导的结果。而我方今天强调的“强制干预为主”,考虑的是一种必要且独立存在的手段。也就是说,当下我们没有积极引导,光靠强制干预是可以的;但是对方如果只靠积极引导,而没有强制干预(即对方所提到的所有法律都消失的话),结果显而易见是不行的。
所以今天我方强调,强制干预是普惠的底线保障。因为积极引导的效果高度依赖于家庭的教育水平和社会资源。对方也提到积极引导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参与。那么对于留守儿童和家庭教育缺失的群体,他们最缺乏的就是积极的引导。而强制干预作为一种托底措施,能够确保所有的孩子无论出生背景如何,都可以享有一个相对安全的数字起点。
同时,当下我国现行的强制干预措施都是经济化、分级分类的,分零分时分内容。而这种科学的强制并非对方所说的“一刀切”的堵,而是精细化的筛。
最后,我是一名网警,今年有幸参与了河北省青年群体专项工作的方案。在方案中,我们提到了这样一句话:“以强制干预作兜底,以积极引导提质量。” 确实,我们不否认引导的长远价值,但是我们更在乎强制干预守住的当下安全。因为在风险面前,青少年的生命和健康成长是没有试错机会的。没有强制干预筑起的堤坝,再好的引导之水也会变成泛滥的洪水。
以上,感谢对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一辩质询,反方四辩单边计时,1分30秒,规则同上,有请。且问个最简单的问题,同学,你觉得现在我们当下社会是强制干预为主还是引导为主的社会?
反方四辩:当然是积极引导为主的社会了,强制干预只能为辅。
正方一辩:我问你,现在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里面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物品,涉嫌暴力、邪教、迷信、赌博的这些内容,这叫强制干预还是叫积极引导?
反方四辩:嗯,这叫强制干预。
正方一辩:我们首先啊,我说的应对风险,它不是刚才说的这些东西,它是我们的基础,还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反方四辩:它是基础,但是你,但是我们的我们的营销是靠,就是你今天积极引导,在我们的这个强制干预的环境下下去做,你觉得这个东西叫做积极引导为主吗?
正方一辩:哦,不好意思,对方辩友,您再重申一下。
反方四辩:既然你方的积极引导必须在我方强制干预的前提下去运行,为什么你说这叫积极引导为主?
正方一辩:嗯,因为法律只能为底线,但社会不能仅靠底线来运转。
反方四辩:我方才没有说过两个东西是割裂的,但问题是我们是前提,我们是基础,你方一切要在我们的前提下运行,你方也承认这件事情。
正方一辩:第二件事情,你告诉我,今天你你们说啊,那个可大家绕开防沉迷可能被诈骗,所以你的意见是防沉迷还要不要。
反方四辩:我我方说的是他在在这个辩题下是基于社会与环境与背景的,它风险是多样的,快速的,不是这样的,而是而以为以为解决是问题的能力的你告诉我,在你方倡导下,防止你要去掉,还是继续保留?
正方一辩:继续保留,但是前提不等于为主,可以吗?你区分一下什么叫为主,什么叫不为主?
反方四辩:嗯,前提是强制干预是引导的保障,而不是主导。就像我们教教起孩子游泳为主,我问你现在是不是所有家庭都有能力去引导?
正方一辩:那您方的那当然是。
反方四辩:当然是我问你,留守儿童原家庭里面谁去引导?
正方一辩:嗯,我们需要的是构建政府、学校平台的控制社会,而这种社会平台的控理制这个制度,每个人分别做什么,告诉我。
反方四辩:嗯,我们要我们要的是我们要看的是长期的发展,而不能只局限于告诉我怎么做。
正方一辩:我们都说了呀,你们我们要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识体系。您可以知道,各位看到没?打口号提不出任何的方法论。
反方四辩:所以我们现在发现了引导为主,但不是所有家庭这种能力引导,最终我们要靠的还是要依赖公权力去进行强制。感谢时间到,感谢双方辩手。
正方一辩质询,反方四辩单边计时,1分30秒,规则同上,有请。且问个最简单的问题,同学,你觉得现在我们当下社会是强制干预为主还是引导为主的社会?
反方四辩:当然是积极引导为主的社会了,强制干预只能为辅。
正方一辩:我问你,现在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里面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物品,涉嫌暴力、邪教、迷信、赌博的这些内容,这叫强制干预还是叫积极引导?
反方四辩:嗯,这叫强制干预。
正方一辩:我们首先啊,我说的应对风险,它不是刚才说的这些东西,它是我们的基础,还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反方四辩:它是基础,但是你,但是我们的我们的营销是靠,就是你今天积极引导,在我们的这个强制干预的环境下下去做,你觉得这个东西叫做积极引导为主吗?
正方一辩:哦,不好意思,对方辩友,您再重申一下。
反方四辩:既然你方的积极引导必须在我方强制干预的前提下去运行,为什么你说这叫积极引导为主?
正方一辩:嗯,因为法律只能为底线,但社会不能仅靠底线来运转。
反方四辩:我方才没有说过两个东西是割裂的,但问题是我们是前提,我们是基础,你方一切要在我们的前提下运行,你方也承认这件事情。
正方一辩:第二件事情,你告诉我,今天你你们说啊,那个可大家绕开防沉迷可能被诈骗,所以你的意见是防沉迷还要不要。
反方四辩:我我方说的是他在在这个辩题下是基于社会与环境与背景的,它风险是多样的,快速的,不是这样的,而是而以为以为解决是问题的能力的你告诉我,在你方倡导下,防止你要去掉,还是继续保留?
正方一辩:继续保留,但是前提不等于为主,可以吗?你区分一下什么叫为主,什么叫不为主?
反方四辩:嗯,前提是强制干预是引导的保障,而不是主导。就像我们教教起孩子游泳为主,我问你现在是不是所有家庭都有能力去引导?
正方一辩:那您方的那当然是。
反方四辩:当然是我问你,留守儿童原家庭里面谁去引导?
正方一辩:嗯,我们需要的是构建政府、学校平台的控制社会,而这种社会平台的控理制这个制度,每个人分别做什么,告诉我。
反方四辩:嗯,我们要我们要的是我们要看的是长期的发展,而不能只局限于告诉我怎么做。
正方一辩:我们都说了呀,你们我们要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平台的社会共识体系。您可以知道,各位看到没?打口号提不出任何的方法论。
反方四辩:所以我们现在发现了引导为主,但不是所有家庭这种能力引导,最终我们要靠的还是要依赖公权力去进行强制。感谢时间到,感谢双方辩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三编剧11分30秒,对,就同上,有请。
您是否承认构建社会的氛围属于激进引导?
我方觉得现在社会的主要情况应该是强制干预为主。
您是否承认构建社会的氛围属于积极引导?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构建社会的积极氛围,那你得分什么情况下。你比如说一些宣传方面,宣传方面是积极引导,但是你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也是属于强制干预。
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是我已经正面回答了,就是它有积极引导的部分,也有强制干预的部分。积极引导是以正向激励、场景化教育、耐心劝导为核心,从根源培养自主规范网络行为的能力。
既然积极引导是以场景化教育、耐心劝导为核心,那说明构建社会的氛围是属于积极引导,您不否认吧?
林芳,这个挺绕啊,就我没懂。你一个构建氛围,它有各种各样的措施,我说这些措施有积极引导,也有强制干预,难道这都不行吗?
那好,那好。您是否承认当前社会信息爆炸,网络高速发展,各类信息触手可及?这是不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背景啊?
这是一个背景没错。
那您是否认同青少年正处于价值观集成、认知能力发展的关键阶段,他们的成长必须遵循自身发展的规律,不能揠苗助长,也不能简单隔绝?
对啊,所以我方没有简单隔绝啊。我方是分类分项目、精细化地进行干预的。
信息干预体现在哪里?
哎,你比如说,那个我们现在所说的,就比如说那一些视频网站资源,我们现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根据分年龄阶段去推送,属于他们这个年龄阶段应该去接触的这一类视频,这不就是一种分类吗?我可以做到,比如说810岁、1012岁这样子的,难道不行吗?
那一岁的呢?
一岁那婴幼儿让他看宝宝类内容,到8岁不就行了?
那我的意思是,您一岁一岁的这种怎么分类呢?
就分类,那肯定是根据这一些专家学者们,然后根据青少年他们现在的整体情况进行一个精准化、详细化的分类啊。
强制干预是不是一种可能百分之百隔绝所有网络风险?
嗯,现在还有风险,所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制干预,把这些灰色地带的边界明确了。
那您方干预的作用是什么?
我我方的干预的作用就是我刚才说的呀,就是我们现在还是有一些灰色地带可能不太明确,我通过强制干预,通过立法,通过规章制度,把这些灰色地带的边界明确了一些,这样子才能够更好地让青少年向上发展。
虽然环境变化不可逆转,青少年又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那么请问,在隔离的强制环境下长大,这是正确的吗?
哦,我确实是希望青少年能在一个比较良好的氛围下成长啊,这个没错吧。
所以是要以积极引导为主啊?
不,不是您刚才所说的意思是说,青少年要放在风险里面才能够成长,所以要对他进行积极引导吧。我方说的是我们想给他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不是我方要把青少年放在风险里面,但是青少年不可避免地今后会遇到风险。
您是否承认青少年是需要成长的,他们会成为社会的主力军?
是需要成为社会的主力军,这没错。但您强制干预是否就阻断了他们成长的可能性?
并没有啊。就像你刑法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大家规范得这么好,这也不影响我们成长。
强制干预只有法律吗?
他当然不仅仅是只有法律,只是我今天拿法律作为例子吧。
你以强制干预在干预的本质就是隔绝啊。
嗯,干预的本质它就是隔绝,这个您方也需要再论证一下。
(需对方自行论证)我方今天的观点从来没说过强制干预就一定要设一个隔绝区,这不是我方的论点,但更符合长期的筛选。
三编剧11分30秒,对,就同上,有请。
您是否承认构建社会的氛围属于激进引导?
我方觉得现在社会的主要情况应该是强制干预为主。
您是否承认构建社会的氛围属于积极引导?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构建社会的积极氛围,那你得分什么情况下。你比如说一些宣传方面,宣传方面是积极引导,但是你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也是属于强制干预。
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是我已经正面回答了,就是它有积极引导的部分,也有强制干预的部分。积极引导是以正向激励、场景化教育、耐心劝导为核心,从根源培养自主规范网络行为的能力。
既然积极引导是以场景化教育、耐心劝导为核心,那说明构建社会的氛围是属于积极引导,您不否认吧?
林芳,这个挺绕啊,就我没懂。你一个构建氛围,它有各种各样的措施,我说这些措施有积极引导,也有强制干预,难道这都不行吗?
那好,那好。您是否承认当前社会信息爆炸,网络高速发展,各类信息触手可及?这是不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背景啊?
这是一个背景没错。
那您是否认同青少年正处于价值观集成、认知能力发展的关键阶段,他们的成长必须遵循自身发展的规律,不能揠苗助长,也不能简单隔绝?
对啊,所以我方没有简单隔绝啊。我方是分类分项目、精细化地进行干预的。
信息干预体现在哪里?
哎,你比如说,那个我们现在所说的,就比如说那一些视频网站资源,我们现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根据分年龄阶段去推送,属于他们这个年龄阶段应该去接触的这一类视频,这不就是一种分类吗?我可以做到,比如说810岁、1012岁这样子的,难道不行吗?
那一岁的呢?
一岁那婴幼儿让他看宝宝类内容,到8岁不就行了?
那我的意思是,您一岁一岁的这种怎么分类呢?
就分类,那肯定是根据这一些专家学者们,然后根据青少年他们现在的整体情况进行一个精准化、详细化的分类啊。
强制干预是不是一种可能百分之百隔绝所有网络风险?
嗯,现在还有风险,所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制干预,把这些灰色地带的边界明确了。
那您方干预的作用是什么?
我我方的干预的作用就是我刚才说的呀,就是我们现在还是有一些灰色地带可能不太明确,我通过强制干预,通过立法,通过规章制度,把这些灰色地带的边界明确了一些,这样子才能够更好地让青少年向上发展。
虽然环境变化不可逆转,青少年又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那么请问,在隔离的强制环境下长大,这是正确的吗?
哦,我确实是希望青少年能在一个比较良好的氛围下成长啊,这个没错吧。
所以是要以积极引导为主啊?
不,不是您刚才所说的意思是说,青少年要放在风险里面才能够成长,所以要对他进行积极引导吧。我方说的是我们想给他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不是我方要把青少年放在风险里面,但是青少年不可避免地今后会遇到风险。
您是否承认青少年是需要成长的,他们会成为社会的主力军?
是需要成为社会的主力军,这没错。但您强制干预是否就阻断了他们成长的可能性?
并没有啊。就像你刑法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大家规范得这么好,这也不影响我们成长。
强制干预只有法律吗?
他当然不仅仅是只有法律,只是我今天拿法律作为例子吧。
你以强制干预在干预的本质就是隔绝啊。
嗯,干预的本质它就是隔绝,这个您方也需要再论证一下。
(需对方自行论证)我方今天的观点从来没说过强制干预就一定要设一个隔绝区,这不是我方的论点,但更符合长期的筛选。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