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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制造的不体点方固化的思维认知能力。短视频的算法推荐是基于用户偏好和微生相内容而对引的多元思考虑,从而形成一一简方。比如简单的一条某行业有意定的视频担保不会看早会不断内有我们内负面的内容,不要让用户见顾该行业全是制定的问题。
中国今年正法2024年调查显示,超80%的短信用户日均接受信比中90%的计算法推荐当规你只能够在山西市长地团中进行,人们对意志观点介入度,对以多元模式的自变能力都会严重削弱,自我认知一见度、微黑白。
综上,我方认为短视频视请断定了当代人的认识能力,谢谢大家。
感谢反方一辩的发言。接下来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推荐制造的不体点方固化的思维认知能力。短视频的算法推荐是基于用户偏好和微生相内容而对引的多元思考虑,从而形成一一简方。比如简单的一条某行业有意定的视频担保不会看早会不断内有我们内负面的内容,不要让用户见顾该行业全是制定的问题。
中国今年正法2024年调查显示,超80%的短信用户日均接受信比中90%的计算法推荐当规你只能够在山西市长地团中进行,人们对意志观点介入度,对以多元模式的自变能力都会严重削弱,自我认知一见度、微黑白。
综上,我方认为短视频视请断定了当代人的认识能力,谢谢大家。
感谢反方一辩的发言。接下来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短视频盛行是否导致信息获取单一化、思维固化,进而削弱人们的多元认知能力和自主判断能力。
各位,申论与驳论时间各为三分钟,由正方先开始。有请正方二辩。
好的,各位辩友。我刚刚听到的观点是,短视频是在碎片化时间下进行,相较于阅读需要更长时间的文字内容,短视频的阅读时间更短。但是,如果在课堂上老师利用短视频进行教学,或者当你看到一个化学反应的案例,看到一系列精彩的化学反应时,你会对这个化学反应产生浓厚的兴趣,这不可避免地激发了人的兴趣。综上,我认为视频本身并非问题所在。首先,我认为在碎片化状态下使用短视频是可以的;其次,觉得短视频降低当代人认知能力,是因为它在很多时候代替了我们的思考,这其实是用户自身的应用问题。就算没有短视频,人难道就不会有简单化的思考吗?只读事件、碎片化信息,难道不是一种信息简单化吗?兴趣方面,兴趣是由人主动产生的,大数据只是根据用户的行为推送内容。如果一个人一直刷娱乐性视频,某天他想主动学习,平台会根据他的历史行为推送相关学习内容,这难道不是短视频在推动他吗?我想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短视频利用碎片化时间,是否容易导致认知能力下降?
感谢正方二辩的发言。请反方二辩。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我方今天要论证的是,短视频在碎片化闲暇时间的使用,并非仅仅通过一个15秒的视频就直接导致认知能力下降,而是短视频这种工具在长期等持续的使用积累中,对我们认知能力产生的影响。我们讨论的绝对不只是单一的时间段,也不只是单一某一个视频的影响,而是将短视频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讨论,而非个体。
针对正方一辩提到的“短视频是工具”这一点,工具本身并不能否认其带来的积极影响,同样也无法论证其不能带来消极影响。因此,用“工具”这一点无法对双方论点进行补充或帮助辩论,以此作为论据是不成立的。
其次,关于应用场景,正方二辩刚刚提到了上课的应用场景。首先,短视频本质是娱乐工具,若要论证其在学习领域(如上课)的使用,需要明确其在上课时间的使用频率是否高于在闲暇时间的使用频率。
另外,短视频平台与书籍的区别在于,短视频背后有平台运作和大数据影响。大数据对人们来说是一种被动的东西,平台通过大数据推送用户喜欢的内容,这并非用户主动选择,而是被动接收。而一本书放在那里,没有人会根据你的喜好推送统一的书给你,让你每天必须看这些书。
接下来请反方二辩进行总结陈词,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各位,申论与驳论时间各为三分钟,由正方先开始。有请正方二辩。
好的,各位辩友。我刚刚听到的观点是,短视频是在碎片化时间下进行,相较于阅读需要更长时间的文字内容,短视频的阅读时间更短。但是,如果在课堂上老师利用短视频进行教学,或者当你看到一个化学反应的案例,看到一系列精彩的化学反应时,你会对这个化学反应产生浓厚的兴趣,这不可避免地激发了人的兴趣。综上,我认为视频本身并非问题所在。首先,我认为在碎片化状态下使用短视频是可以的;其次,觉得短视频降低当代人认知能力,是因为它在很多时候代替了我们的思考,这其实是用户自身的应用问题。就算没有短视频,人难道就不会有简单化的思考吗?只读事件、碎片化信息,难道不是一种信息简单化吗?兴趣方面,兴趣是由人主动产生的,大数据只是根据用户的行为推送内容。如果一个人一直刷娱乐性视频,某天他想主动学习,平台会根据他的历史行为推送相关学习内容,这难道不是短视频在推动他吗?我想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短视频利用碎片化时间,是否容易导致认知能力下降?
感谢正方二辩的发言。请反方二辩。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我方今天要论证的是,短视频在碎片化闲暇时间的使用,并非仅仅通过一个15秒的视频就直接导致认知能力下降,而是短视频这种工具在长期等持续的使用积累中,对我们认知能力产生的影响。我们讨论的绝对不只是单一的时间段,也不只是单一某一个视频的影响,而是将短视频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讨论,而非个体。
针对正方一辩提到的“短视频是工具”这一点,工具本身并不能否认其带来的积极影响,同样也无法论证其不能带来消极影响。因此,用“工具”这一点无法对双方论点进行补充或帮助辩论,以此作为论据是不成立的。
其次,关于应用场景,正方二辩刚刚提到了上课的应用场景。首先,短视频本质是娱乐工具,若要论证其在学习领域(如上课)的使用,需要明确其在上课时间的使用频率是否高于在闲暇时间的使用频率。
另外,短视频平台与书籍的区别在于,短视频背后有平台运作和大数据影响。大数据对人们来说是一种被动的东西,平台通过大数据推送用户喜欢的内容,这并非用户主动选择,而是被动接收。而一本书放在那里,没有人会根据你的喜好推送统一的书给你,让你每天必须看这些书。
接下来请反方二辩进行总结陈词,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实际对话中未形成完整质询回合,反方二辩以驳论为主,未对正方二辩的问题"短视频利用碎片化时间是否容易导致认知能力下降"进行直接回应)
对方辩友刚刚提到一个观点:公司决定论认为我们利用短视频会导致大部分人成瘾。那么,如果一个人使用菜刀行凶,有错的是菜刀本身还是这个人呢?工具本身是中性的,不能说短视频带来的全是负面影响,我们无法保证它的影响是立体的。而且,我们要回归到自身。
我想请问对方一辩,您刚刚说短视频不导致认识能力下降,这是否是因为时间成本的因素,以及短视频顺应了快节奏时代的需求?如果没有短视频,在碎片化的时间内,大家能做些什么呢?如果用刷短视频的15分钟来获取知识,是否意味着通过这种方式就能认识到内容?你们有任何数据说明刷一个15秒的视频能让人从头到尾认识内容吗?
(此处原文存在逻辑断层,暂按现有内容处理)您既然提到第一解,能够认识到相关名词,说明是通过短视频渠道获取的知识。你们知道这些知识在传播过程中...
请双方辩友互享观点。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对方辩友刚刚提到一个观点:公司决定论认为我们利用短视频会导致大部分人成瘾。那么,如果一个人使用菜刀行凶,有错的是菜刀本身还是这个人呢?工具本身是中性的,不能说短视频带来的全是负面影响,我们无法保证它的影响是立体的。而且,我们要回归到自身。
我想请问对方一辩,您刚刚说短视频不导致认识能力下降,这是否是因为时间成本的因素,以及短视频顺应了快节奏时代的需求?如果没有短视频,在碎片化的时间内,大家能做些什么呢?如果用刷短视频的15分钟来获取知识,是否意味着通过这种方式就能认识到内容?你们有任何数据说明刷一个15秒的视频能让人从头到尾认识内容吗?
(此处原文存在逻辑断层,暂按现有内容处理)您既然提到第一解,能够认识到相关名词,说明是通过短视频渠道获取的知识。你们知道这些知识在传播过程中...
请双方辩友互享观点。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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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对辩,此环节由双方二辩进行相互辩论,时间各为2分钟,由正方二辩开始。
正方二辩:认识能力是对信息获取便捷的一种基础能力,而认知能力是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它更强调逻辑推导的能力。所以短视频虽然短小,但平台可以提供类似知识图谱的内容,就像一扇窗,用户可以通过它接触到陌生领域,为后续深入了解铺垫,这是拓展认知的前提。其次,碎片化并不代表被动接受,关键在于使用者。碎片化只是短视频呈现的形式,它是一种行为模式的碎片化,并不等于认知的浅化。碎片化内容是认识每个领域的入口,但不是终点。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个碎片化信息,进而想了解事物的全部。优质碎片化内容本身是自带逻辑的,通过整合这些碎片化信息,也能够提升我们的认识能力。2024年清华大学研究显示,79%的用户认为知识类短视频对核心逻辑思维能力有明显提升。
正方二辩:首先,我刚刚说的不是碎片化导致被动,而是大数据造成的信息茧房是一种被动接受,这与曾经过往那种系统性获取信息的方式不同。其次,碎片化带来的信息必然是不成系统的,否则为何称之为碎片?它代表在短时间内只能摘取一个逻辑体系中的部分要点进行分享。所以碎片化信息必然不成体系,可能有其自身观点,但往往片面且零散,并且碎片化还必然导致信息缺失。
反方二辩:我并不同意“短视频是非常片面”的观点。例如,关于克隆技术对人类是好是坏的讨论,当你刷到相关短视频时,评论区会呈现正反两种观点,这本身就是一种思想的碰撞。其次,信息茧房的形成首先是平台为用户量身打造的信息筛选机制,但人可以突破这种信息茧房,通过主观能动性去获取多元信息,不能将所有问题都归咎于短视频的客观性。
反方二辩:我方辩友提到“菜刀可以切菜,也可以伤人”,但伤了人之后,责任在于使用者而非工具本身。再说到工具的问题,这个类比无法论证到我们任何一方的观点,所以没有实际意义。
反方二辩:关于信息茧房的存在,不只是因为大数据的推动,还与人类的惰性有关。人会偏向于关注自己喜欢的内容,这是顺应认知发展的设计,而非凭空产生。看到信息不等于学到信息,平台发布内容也不代表用户接受内容。平台虽然提供多元观点,但用户往往只接受自己喜欢或认同的观点。例如在学生群体中,刷到关于原生家庭问题的内容较多,而很少看到家长视角的教育问题讨论。这种矛盾在现实中很明显,家长群里讨论教育问题,而孩子在短视频平台更多看到的是谴责原生家庭的内容,这种情况并不能否认平台的单一性。
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环节对辩,此环节由双方二辩进行相互辩论,时间各为2分钟,由正方二辩开始。
正方二辩:认识能力是对信息获取便捷的一种基础能力,而认知能力是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它更强调逻辑推导的能力。所以短视频虽然短小,但平台可以提供类似知识图谱的内容,就像一扇窗,用户可以通过它接触到陌生领域,为后续深入了解铺垫,这是拓展认知的前提。其次,碎片化并不代表被动接受,关键在于使用者。碎片化只是短视频呈现的形式,它是一种行为模式的碎片化,并不等于认知的浅化。碎片化内容是认识每个领域的入口,但不是终点。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个碎片化信息,进而想了解事物的全部。优质碎片化内容本身是自带逻辑的,通过整合这些碎片化信息,也能够提升我们的认识能力。2024年清华大学研究显示,79%的用户认为知识类短视频对核心逻辑思维能力有明显提升。
正方二辩:首先,我刚刚说的不是碎片化导致被动,而是大数据造成的信息茧房是一种被动接受,这与曾经过往那种系统性获取信息的方式不同。其次,碎片化带来的信息必然是不成系统的,否则为何称之为碎片?它代表在短时间内只能摘取一个逻辑体系中的部分要点进行分享。所以碎片化信息必然不成体系,可能有其自身观点,但往往片面且零散,并且碎片化还必然导致信息缺失。
反方二辩:我并不同意“短视频是非常片面”的观点。例如,关于克隆技术对人类是好是坏的讨论,当你刷到相关短视频时,评论区会呈现正反两种观点,这本身就是一种思想的碰撞。其次,信息茧房的形成首先是平台为用户量身打造的信息筛选机制,但人可以突破这种信息茧房,通过主观能动性去获取多元信息,不能将所有问题都归咎于短视频的客观性。
反方二辩:我方辩友提到“菜刀可以切菜,也可以伤人”,但伤了人之后,责任在于使用者而非工具本身。再说到工具的问题,这个类比无法论证到我们任何一方的观点,所以没有实际意义。
反方二辩:关于信息茧房的存在,不只是因为大数据的推动,还与人类的惰性有关。人会偏向于关注自己喜欢的内容,这是顺应认知发展的设计,而非凭空产生。看到信息不等于学到信息,平台发布内容也不代表用户接受内容。平台虽然提供多元观点,但用户往往只接受自己喜欢或认同的观点。例如在学生群体中,刷到关于原生家庭问题的内容较多,而很少看到家长视角的教育问题讨论。这种矛盾在现实中很明显,家长群里讨论教育问题,而孩子在短视频平台更多看到的是谴责原生家庭的内容,这种情况并不能否认平台的单一性。
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质询方请及时发言,质询方只能回答,不能反问。
请正方三辩进行发言。
有请反方一辩、二辩进行自由辩论。首先我要看的是,双方辩题的立论基础是否真实可靠。
我们听了一下对方的观点,似乎有两个问题。对方辩友明明强调的是“认识你不方便”,然后第二个问题,我想确认一下,您方刚刚是不是在强调“最化问题”?因为短视频本身是碎片化的,将视频内容碎片化处理成短视频,这本身就是碎片化的体现。
好,我问一个问题:“搞清楚了是什么是短视频,对当代人而言,在什么情况下,它可以让学生、普通人,甚至更多人接触到信息?首先我想问的是,我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忙了一整天,通过短视频用三分钟看到一个19天的同城内容,我算不算真正“看”了?但作为短视频,我确实了解到了一些信息。在您方按照系统论的说法,认为信息碎片化导致生活时间被挤压,人们只有短小时间学习的情况下,这是否说明短视频的性质并非系统性的?您方强调短视频的特性是“碎片化”,这是否意味着它只能提供零散信息,无法做到知识的系统整合?
我的观点是,碎片化信息本身是多元生产和信息流动的能力体现,知识本身作为整体的一部分,确实是碎片化的。我们需要把这些碎片化的信息有机整合,真正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这句话本身就是为了让我们大部分人能够理解和接受这个观点——只有通过主动筛选、整合,才能发挥碎片化信息的价值。
我想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对方如何解释“认知降解”的问题?
(提示:此处原文“请这么”信息不完整,按场景保留)
在没有短视频之前,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与现在不同。
(双方辩手坐下,环节结束)
质询方请及时发言,质询方只能回答,不能反问。
请正方三辩进行发言。
有请反方一辩、二辩进行自由辩论。首先我要看的是,双方辩题的立论基础是否真实可靠。
我们听了一下对方的观点,似乎有两个问题。对方辩友明明强调的是“认识你不方便”,然后第二个问题,我想确认一下,您方刚刚是不是在强调“最化问题”?因为短视频本身是碎片化的,将视频内容碎片化处理成短视频,这本身就是碎片化的体现。
好,我问一个问题:“搞清楚了是什么是短视频,对当代人而言,在什么情况下,它可以让学生、普通人,甚至更多人接触到信息?首先我想问的是,我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忙了一整天,通过短视频用三分钟看到一个19天的同城内容,我算不算真正“看”了?但作为短视频,我确实了解到了一些信息。在您方按照系统论的说法,认为信息碎片化导致生活时间被挤压,人们只有短小时间学习的情况下,这是否说明短视频的性质并非系统性的?您方强调短视频的特性是“碎片化”,这是否意味着它只能提供零散信息,无法做到知识的系统整合?
我的观点是,碎片化信息本身是多元生产和信息流动的能力体现,知识本身作为整体的一部分,确实是碎片化的。我们需要把这些碎片化的信息有机整合,真正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这句话本身就是为了让我们大部分人能够理解和接受这个观点——只有通过主动筛选、整合,才能发挥碎片化信息的价值。
我想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对方如何解释“认知降解”的问题?
(提示:此处原文“请这么”信息不完整,按场景保留)
在没有短视频之前,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与现在不同。
(双方辩手坐下,环节结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方举了很多不同观点,我现在直接举一个例子。请问对方辩友,您认为如果对方律师在案件中出现不当行为,是否可以将其和对方律师送进监狱?如果对方律师抄袭他人成果,是否可以将相关法官送进监狱?请问您方认为,今天我的观点是“法律知识的获取需要谨慎”,请问您方支持我方观点吗?
不支持。为什么不支持?是因为这个观点非常坚定、清晰,还是因为对方辩友认为这是错误的认识?错误认识如何提高我们的认识能力?对方辩友,您说的“提高认识能力”,是不是指根据我们现有的认识能力去判断?您提到罗翔老师,他参与过刑法编撰,所以不会去打官司。我刚刚的观点在于,过度依赖短视频往往会导致认知的局限,从而降低我们的知识能力。
OK,这是我的第二个观点。第二,今天我花了不足3-5分钟看完一个短视频,请问今天我的认识论有没有提高?
问题2,请正方二辩正面回答我。
没有。OK,那这个“没有”就已经回答了我方的观点,即短视频本身并不能提升我们的认识能力,反而可能降低。那对方辩友认为短视频能提高认识能力,是基于什么理由呢?
感谢双方精彩发言。
对方举了很多不同观点,我现在直接举一个例子。请问对方辩友,您认为如果对方律师在案件中出现不当行为,是否可以将其和对方律师送进监狱?如果对方律师抄袭他人成果,是否可以将相关法官送进监狱?请问您方认为,今天我的观点是“法律知识的获取需要谨慎”,请问您方支持我方观点吗?
不支持。为什么不支持?是因为这个观点非常坚定、清晰,还是因为对方辩友认为这是错误的认识?错误认识如何提高我们的认识能力?对方辩友,您说的“提高认识能力”,是不是指根据我们现有的认识能力去判断?您提到罗翔老师,他参与过刑法编撰,所以不会去打官司。我刚刚的观点在于,过度依赖短视频往往会导致认知的局限,从而降低我们的知识能力。
OK,这是我的第二个观点。第二,今天我花了不足3-5分钟看完一个短视频,请问今天我的认识论有没有提高?
问题2,请正方二辩正面回答我。
没有。OK,那这个“没有”就已经回答了我方的观点,即短视频本身并不能提升我们的认识能力,反而可能降低。那对方辩友认为短视频能提高认识能力,是基于什么理由呢?
感谢双方精彩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进行本场比赛第5环节视频小结,有请正方三辩。
我方三辩将针对短视频提升认识能力的观点进行总结。首先,再次强调短视频计费变化及内容质量问题,部分短视频存在费时但不影响实际操作的情况。
其次,关于“菜刀”的比喻,我们承认菜刀可以伤人,但我们使用的是刀的工具属性,而非用刀害人。饮食工具同样如此,不能因为有人使用不当就否定工具本身。重要的是在何种可能性方面,这并非与当代人无关,我们都是当代人,身处这个信息爆炸、高速发展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快速获取信息的时代。
基于此,我方提出三个论点: 第一,短视频从认知层面来看,为不同代际人群打开了极其便捷的知识之门。在科普领域,各种科普视频能够有效推进知识传播,刺激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好奇心。观看短视频的过程中,不同观点的碰撞会引发大量讨论,在辩论中,我们通过辨析能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第二,短视频平台具有强大的文化包容能力。在短视频平台上,我们可以看到不同人群的生活、观点和文化传承,例如非遗传承人的技艺展示、减脂知识的分享等。 第三,短视频的特点是短、平、快,能够快速传递信息和情感,吸引大众关注。但短视频背后的深度和底蕴往往被其表面的娱乐性所掩盖,若仅通过短视频提升认识能力,如同“走马观花”,难以触及事物的本质,容易让人沉迷于表面信息而忽略深入思考。
有请反方三辩进行发言。
反方三辩:我认为,互联网带来的影响并非短视频独有的影响。我方认为,提升认识能力需要超出舒适圈,而短视频的特点是碎片化、快节奏,它给我们带来的是即时的情感和快感,却缺乏背后的深度思考和知识底蕴,因此无法真正提升认识能力。
用短视频提升认识能力,如同“买椟还珠”,我们往往只关注其表面的吸引,而忽略了内在的价值。例如,当你带着明确的学习目的去搜索资料,却在首页被几个视频吸引,最终打乱了原本的学习计划。再比如,高中时我看到许多“一分钟教你学会高中五年文言文”“英语秒杀技巧”等短视频,这些所谓的“技巧”真的能提升我们的认知能力吗?实践出真知,只有通过亲身实践和深入思考,才能真正提升认识能力,而短视频无法替代这种过程。
此外,短视频的内容多以情绪化表达为主,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难以培养我们专注的注意力和深入的思考能力。因此,短视频盛行不能提升当代人的认识能力,反而可能降低我们的认知深度。
感谢反方三辩。
下面进行本场比赛第5环节视频小结,有请正方三辩。
我方三辩将针对短视频提升认识能力的观点进行总结。首先,再次强调短视频计费变化及内容质量问题,部分短视频存在费时但不影响实际操作的情况。
其次,关于“菜刀”的比喻,我们承认菜刀可以伤人,但我们使用的是刀的工具属性,而非用刀害人。饮食工具同样如此,不能因为有人使用不当就否定工具本身。重要的是在何种可能性方面,这并非与当代人无关,我们都是当代人,身处这个信息爆炸、高速发展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快速获取信息的时代。
基于此,我方提出三个论点: 第一,短视频从认知层面来看,为不同代际人群打开了极其便捷的知识之门。在科普领域,各种科普视频能够有效推进知识传播,刺激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好奇心。观看短视频的过程中,不同观点的碰撞会引发大量讨论,在辩论中,我们通过辨析能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第二,短视频平台具有强大的文化包容能力。在短视频平台上,我们可以看到不同人群的生活、观点和文化传承,例如非遗传承人的技艺展示、减脂知识的分享等。 第三,短视频的特点是短、平、快,能够快速传递信息和情感,吸引大众关注。但短视频背后的深度和底蕴往往被其表面的娱乐性所掩盖,若仅通过短视频提升认识能力,如同“走马观花”,难以触及事物的本质,容易让人沉迷于表面信息而忽略深入思考。
有请反方三辩进行发言。
反方三辩:我认为,互联网带来的影响并非短视频独有的影响。我方认为,提升认识能力需要超出舒适圈,而短视频的特点是碎片化、快节奏,它给我们带来的是即时的情感和快感,却缺乏背后的深度思考和知识底蕴,因此无法真正提升认识能力。
用短视频提升认识能力,如同“买椟还珠”,我们往往只关注其表面的吸引,而忽略了内在的价值。例如,当你带着明确的学习目的去搜索资料,却在首页被几个视频吸引,最终打乱了原本的学习计划。再比如,高中时我看到许多“一分钟教你学会高中五年文言文”“英语秒杀技巧”等短视频,这些所谓的“技巧”真的能提升我们的认知能力吗?实践出真知,只有通过亲身实践和深入思考,才能真正提升认识能力,而短视频无法替代这种过程。
此外,短视频的内容多以情绪化表达为主,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难以培养我们专注的注意力和深入的思考能力。因此,短视频盛行不能提升当代人的认识能力,反而可能降低我们的认知深度。
感谢反方三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热烈的掌声,欢迎评委上台对双方辩手进行点评。很荣幸担任本场评委,这是今天的第一场比赛。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短视频盛行是否提升了当代人的认识能力”。双方辩手表现都很精彩,我们从他们双方的立论开始分析。
对于正方的立论,他们没有给出严格的界定,而是围绕“提升方案的理解能力”展开。核心观点包括降低认知门槛、提升观察力、激发学习兴趣,这与教育学中的“引导”理念相符。
反方的观点也很好,他们关注声音机制、完整的信息获取过程。但我很好奇的是,你们为什么没有在后续继续抓住这两个点进行深化构建?整场辩论中,你们更多地与对方讨论“工具”和“信息筛选”,并在这两个方面花费了大量时间。工具本身是中性的,无论它提供了新的知识获取路径,都算是多了渠道和方法。至于信息筛选,你们为何对此如此执着?
在质询环节,反方的质询抓住了自身的两个点:专注力和完整的认知过程。但很大的问题在于,你们没有对自己的点进行充分构建。你们虽然地基打得很好,却没有机会往上垒房,就像只有一层薄薄的平面支撑着整场讨论,缺乏明显的冲突。
双方在定义上存在差异:正方定义为“探寻新知”,即获取新的东西;你们(反方)定义为“认识能力提取加工认知”,因此你们在后续更多地纠结于“认知能力的提升”。双方没有根本性的冲突,因为定义是平行的,没有明显的交叉点。
他们提到“货比新知”,你们也承认知识的运用不全,以及短视频趋向娱乐化的过程。他们还指出短视频内容更新快,但你们并未究其根本。例如,抖音成立之初视频仅15秒,这种时长能否带来“很多内容”?实际上,人们往往避重就轻,只看到单纯、片面的问题。
核心问题究竟是提高了认识能力,还是降低了认识能力?一个观点极化的人在不断接受短视频灌输后,其观点并未得到改善,反而持续刷短视频,这是否意味着认识能力在提升?
总结来说,双方在认识能力的定义上存在差异,正方是“探寻新知”,你们是“认识能力提取加工认知”。如果以此为基础,倾向很明确:只要短视频能提供新信息,正方就达到了目标;而你们需要在更高层次上论证。
关于“认识能力”与“认知能力”的区别:认识能力是基础,如学会1+1;认知能力则是在基础上的拔高。因此,若短视频能提供新信息,正方即达到目标;你们的论证需在更高层次展开。
最后,感谢评委们的精彩发言。现在公布第一场比赛结果:正方与反方的最终比分是76.6:75.3,恭喜正方胜出。本场比赛的最佳辩手是反方二辩,恭喜。接下来休场5分钟。
热烈的掌声,欢迎评委上台对双方辩手进行点评。很荣幸担任本场评委,这是今天的第一场比赛。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短视频盛行是否提升了当代人的认识能力”。双方辩手表现都很精彩,我们从他们双方的立论开始分析。
对于正方的立论,他们没有给出严格的界定,而是围绕“提升方案的理解能力”展开。核心观点包括降低认知门槛、提升观察力、激发学习兴趣,这与教育学中的“引导”理念相符。
反方的观点也很好,他们关注声音机制、完整的信息获取过程。但我很好奇的是,你们为什么没有在后续继续抓住这两个点进行深化构建?整场辩论中,你们更多地与对方讨论“工具”和“信息筛选”,并在这两个方面花费了大量时间。工具本身是中性的,无论它提供了新的知识获取路径,都算是多了渠道和方法。至于信息筛选,你们为何对此如此执着?
在质询环节,反方的质询抓住了自身的两个点:专注力和完整的认知过程。但很大的问题在于,你们没有对自己的点进行充分构建。你们虽然地基打得很好,却没有机会往上垒房,就像只有一层薄薄的平面支撑着整场讨论,缺乏明显的冲突。
双方在定义上存在差异:正方定义为“探寻新知”,即获取新的东西;你们(反方)定义为“认识能力提取加工认知”,因此你们在后续更多地纠结于“认知能力的提升”。双方没有根本性的冲突,因为定义是平行的,没有明显的交叉点。
他们提到“货比新知”,你们也承认知识的运用不全,以及短视频趋向娱乐化的过程。他们还指出短视频内容更新快,但你们并未究其根本。例如,抖音成立之初视频仅15秒,这种时长能否带来“很多内容”?实际上,人们往往避重就轻,只看到单纯、片面的问题。
核心问题究竟是提高了认识能力,还是降低了认识能力?一个观点极化的人在不断接受短视频灌输后,其观点并未得到改善,反而持续刷短视频,这是否意味着认识能力在提升?
总结来说,双方在认识能力的定义上存在差异,正方是“探寻新知”,你们是“认识能力提取加工认知”。如果以此为基础,倾向很明确:只要短视频能提供新信息,正方就达到了目标;而你们需要在更高层次上论证。
关于“认识能力”与“认知能力”的区别:认识能力是基础,如学会1+1;认知能力则是在基础上的拔高。因此,若短视频能提供新信息,正方即达到目标;你们的论证需在更高层次展开。
最后,感谢评委们的精彩发言。现在公布第一场比赛结果:正方与反方的最终比分是76.6:75.3,恭喜正方胜出。本场比赛的最佳辩手是反方二辩,恭喜。接下来休场5分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评委首先肯定双方表现,随后围绕立论展开分析:指出正方未严格界定概念,核心观点为降低认知门槛、提升观察力、激发学习兴趣,符合教育学"引导"理念;反方关注声音机制与完整信息获取过程,但未深化构建,反而在"工具中性"和"信息筛选"上花费过多时间。接着点评质询环节,认为反方虽抓住专注力和完整认知过程两点,但缺乏充分构建导致冲突不明显。评委进一步指出双方在"认识能力"定义上的差异:正方定义为"探寻新知"(获取新东西),反方定义为"认识能力提取加工认知"(更高层次加工),并阐释"认识能力"(基础,如学会1+1)与"认知能力"(基础上的拔高)的区别,指出正方论证目标是短视频提供新信息,反方则需在更高层次论证。最后公布比赛结果(正方76.6:75.3胜)及最佳辩手(反方二辩)。
另一方辩手必须谨慎发言,若有时间累计,照常进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时间。好,我首先提醒大家一个问题,我们这是辩论,强调的是认识能力,对方辩友到底有没有清楚认识能力的意义是什么?认识能力是指获取、识别、理解外部客观世界的一种能力,强调从无到有,而不是你所说的辩有所谓的认知能力。认知的意识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强弱,有点不知所谓。我方称的认知能力,关键在于我们有一个辨别力,这实际是一种理解认识能力。从辨别这一方面而言,它需要吸引我们的注意力,会有一定的价值。因为注意力和眼球被吸引,我们才能够判断这个事情是我们主动认识的,还是被动接受他人的信息,是我们自己有价值观的认识,还是完全被动接受。所以这是他们需要辨别的一个观点。
不管是大量虚假信息的存在,还是移动信息存在的问题,明明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对方辩友刚刚说我们被动接受,但你选择走还是留下,你拥有自主选择权,你并不是完全被动的。你有时候觉得事情发生,你想要了解它,这本身就是主动的。你如果发现这个事情是虚假的,难道你刷了视频就一种纯粹的浪费吗?那为什么你会把你的抖音、快手全部卸载?如果我们刷短视频,短视频工具并没有给你带来一点点认知提升,你没有公正的视角看到事物,那为什么短视频还会流行,为什么这么多人还要靠短视频吃饭,为什么抖音、B站这些平台会存在?首先,第一件事是市场行为,其次,短视频的流行并不代表它一定是好的,也不能说它作为一种工具一定给人带来的影响是弊大于利。如果说它是当代社会或时代潮流、主流,那么不同时代的主流并不一定是正确的。就比如说新潮末期的鸦片,难道这也是一种时代主流,难道它是正确的吗?所以我们不能以它为主流而判断它的正确性。
我方承认短视频具有特定的传播力,这没有问题。那我想说,在思考的时候是肯定的,谁都不能否定这一点。活动在补考的时候是零数据,那它不符合时代主流,我们就全面否定它的价值吗?短视频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价值,你无法否定它。它通过渠道打破了信息壁垒,农民工能够通过短视频看到外面的天地,农村人能够通过短视频接触外面的世界,难道就因为部分内容的问题,而且内容问题有短视频平台在监控,在时代发展中逐渐优化,就可以否定短视频所带来的价值吗?
首先,要论证短视频平台的受众究竟是哪一部分人,其受众比例是否主要是农村人群,还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首先,这是对方辩友需要论证的短视频受众比例问题。其次,从零开始,互联网带来的好处并不等同于短视频带来的时代红利。接触外界知识并非短视频单一渠道可以获得,这是互联网带来的红利,而非短视频带来的红利,这是主体错误的问题。
最后,下一个问题,搜索这些所用的材料时,会用到豆包,会用到抖音,还会用到什么?如果用到豆包,它会给你推送一些短视频内容。首先,在使用短视频时,我们是利用短视频去提升知识能力。其次,《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规定不得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视频,所以短视频内容质量不好的只是一小部分,并且平台在违规处理。
好,你方辩友说我们在搜索资料时会用IT工具检查、搜索,首先我们会搜索,但之后比赛中会有信息检索环节,我们是不是在处理检索时会检验材料真实性?这是否侧面反映了短视频会提供一些新颖的信息让我们去辨别真伪,而对方却只在乎我们用豆包这个软件,忽略了我们后期用户其他的数据检索,尤其是政治检索这一方面,对方却没有提及。
就当本的连锁性访问,这是一个信息获取的方法,对吧?短视频过程中我们也是用这种方法,短视频作为媒体,我们重要的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观能动性需要去加速客观性的判断。我还想提,你们讨论的是当代人怎么不在这个时代的话题了?当然是当代人了,当然我不否认有各种各样的因素,请您方面论证这个观点。您方说的数据就这样,我们这里体现的是市场需求,希望你方放到定制是什么样子的。然后从优质内容上,你看优质内容的供给是100%吗?数据是这样的吗?然后我再说一下第二点,易获取性。
对方辩友OK是可提供的观点,我方并没有否认短视频事实的趋势,也没有否认它的定义。您说我们刻意搜索,是不是这个主观行为就已经违背了短视频的定义?我们刻意努力去看短视频的时候,我们已经是自己在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短视频推送的内容。我们需要主动去辨别,才能够满足我们的认知需求,这才是我们的一个观点。
第四,你方提到一些底层逻辑和底层认知,思维的敏锐度是否是上层建筑,个人的碎片化思维是否能够真正认识到这个世界?这究竟是提升认知,还是被动接受信息?请你方回答。它的价值不在于你讲不出话,而在于正确的时间,应该是好奇心和思考能力。你说的碎片化,但是现在大多数人都是这样,你凭什么说这个社会就能抛出来一本正确的书?
你方觉得我们相较于农村,是不是比他们的阶层更高一点呢?我不是说阶层是最复杂的,而是事实。我们接触的信息确实比农村多,这难道只是一个点吗?你方说没有正面认识到我们的世界认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指的是我们主动获取信息,而不是被动传达给我们的信息。你方没有提到短视频可以让我们重新思考这个问题,研讨到头吧,是需要一个综合的。
短视频是一个娱乐品牌、娱乐活动,人们都在闲暇时间使用它,这一点对方已经承认了。现在有请反方继续。而且你可以参加我们的辩题,能够体现在我们这一段最好的一个价值理念点,还有一个理解能力方面,理解能力方面是要我们认识的竞争好。感谢对方。
另一方辩手必须谨慎发言,若有时间累计,照常进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时间。好,我首先提醒大家一个问题,我们这是辩论,强调的是认识能力,对方辩友到底有没有清楚认识能力的意义是什么?认识能力是指获取、识别、理解外部客观世界的一种能力,强调从无到有,而不是你所说的辩有所谓的认知能力。认知的意识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强弱,有点不知所谓。我方称的认知能力,关键在于我们有一个辨别力,这实际是一种理解认识能力。从辨别这一方面而言,它需要吸引我们的注意力,会有一定的价值。因为注意力和眼球被吸引,我们才能够判断这个事情是我们主动认识的,还是被动接受他人的信息,是我们自己有价值观的认识,还是完全被动接受。所以这是他们需要辨别的一个观点。
不管是大量虚假信息的存在,还是移动信息存在的问题,明明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对方辩友刚刚说我们被动接受,但你选择走还是留下,你拥有自主选择权,你并不是完全被动的。你有时候觉得事情发生,你想要了解它,这本身就是主动的。你如果发现这个事情是虚假的,难道你刷了视频就一种纯粹的浪费吗?那为什么你会把你的抖音、快手全部卸载?如果我们刷短视频,短视频工具并没有给你带来一点点认知提升,你没有公正的视角看到事物,那为什么短视频还会流行,为什么这么多人还要靠短视频吃饭,为什么抖音、B站这些平台会存在?首先,第一件事是市场行为,其次,短视频的流行并不代表它一定是好的,也不能说它作为一种工具一定给人带来的影响是弊大于利。如果说它是当代社会或时代潮流、主流,那么不同时代的主流并不一定是正确的。就比如说新潮末期的鸦片,难道这也是一种时代主流,难道它是正确的吗?所以我们不能以它为主流而判断它的正确性。
我方承认短视频具有特定的传播力,这没有问题。那我想说,在思考的时候是肯定的,谁都不能否定这一点。活动在补考的时候是零数据,那它不符合时代主流,我们就全面否定它的价值吗?短视频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价值,你无法否定它。它通过渠道打破了信息壁垒,农民工能够通过短视频看到外面的天地,农村人能够通过短视频接触外面的世界,难道就因为部分内容的问题,而且内容问题有短视频平台在监控,在时代发展中逐渐优化,就可以否定短视频所带来的价值吗?
首先,要论证短视频平台的受众究竟是哪一部分人,其受众比例是否主要是农村人群,还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首先,这是对方辩友需要论证的短视频受众比例问题。其次,从零开始,互联网带来的好处并不等同于短视频带来的时代红利。接触外界知识并非短视频单一渠道可以获得,这是互联网带来的红利,而非短视频带来的红利,这是主体错误的问题。
最后,下一个问题,搜索这些所用的材料时,会用到豆包,会用到抖音,还会用到什么?如果用到豆包,它会给你推送一些短视频内容。首先,在使用短视频时,我们是利用短视频去提升知识能力。其次,《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规定不得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视频,所以短视频内容质量不好的只是一小部分,并且平台在违规处理。
好,你方辩友说我们在搜索资料时会用IT工具检查、搜索,首先我们会搜索,但之后比赛中会有信息检索环节,我们是不是在处理检索时会检验材料真实性?这是否侧面反映了短视频会提供一些新颖的信息让我们去辨别真伪,而对方却只在乎我们用豆包这个软件,忽略了我们后期用户其他的数据检索,尤其是政治检索这一方面,对方却没有提及。
就当本的连锁性访问,这是一个信息获取的方法,对吧?短视频过程中我们也是用这种方法,短视频作为媒体,我们重要的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观能动性需要去加速客观性的判断。我还想提,你们讨论的是当代人怎么不在这个时代的话题了?当然是当代人了,当然我不否认有各种各样的因素,请您方面论证这个观点。您方说的数据就这样,我们这里体现的是市场需求,希望你方放到定制是什么样子的。然后从优质内容上,你看优质内容的供给是100%吗?数据是这样的吗?然后我再说一下第二点,易获取性。
对方辩友OK是可提供的观点,我方并没有否认短视频事实的趋势,也没有否认它的定义。您说我们刻意搜索,是不是这个主观行为就已经违背了短视频的定义?我们刻意努力去看短视频的时候,我们已经是自己在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短视频推送的内容。我们需要主动去辨别,才能够满足我们的认知需求,这才是我们的一个观点。
第四,你方提到一些底层逻辑和底层认知,思维的敏锐度是否是上层建筑,个人的碎片化思维是否能够真正认识到这个世界?这究竟是提升认知,还是被动接受信息?请你方回答。它的价值不在于你讲不出话,而在于正确的时间,应该是好奇心和思考能力。你说的碎片化,但是现在大多数人都是这样,你凭什么说这个社会就能抛出来一本正确的书?
你方觉得我们相较于农村,是不是比他们的阶层更高一点呢?我不是说阶层是最复杂的,而是事实。我们接触的信息确实比农村多,这难道只是一个点吗?你方说没有正面认识到我们的世界认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指的是我们主动获取信息,而不是被动传达给我们的信息。你方没有提到短视频可以让我们重新思考这个问题,研讨到头吧,是需要一个综合的。
短视频是一个娱乐品牌、娱乐活动,人们都在闲暇时间使用它,这一点对方已经承认了。现在有请反方继续。而且你可以参加我们的辩题,能够体现在我们这一段最好的一个价值理念点,还有一个理解能力方面,理解能力方面是要我们认识的竞争好。感谢对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该环节为自由辩论,双方围绕"短视频盛行提升/降低当代人的认识能力"展开多轮交锋,主要讨论内容包括:
辩论过程中双方多次转换论证角度,呈现出定义争夺→价值判断→事实举证→逻辑归谬的典型自由辩论特征,未形成完整的三段式立论结构,以即兴攻防为主。
当时间仅至30秒时,会有70人举牌示意,有请反方自由辩论发言。
各位辩友大家好,我是反方四辩。首先,我方观点是“短视应盛行”,这对于提升人的认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至关重要。对方辩友探讨了很多,但始终存在一个美好的幻觉,而我们应当支持的是财富的真相。反方的底层逻辑正在系统地结论,恢复我们的认识能力。
首先,您刚提到抖音精选,平台本身发现问题存在才进行推广内容,对方直接将其推广行为提高了认识能力。但事实是,在抖音之外的更多视频,难道没有积极影响吗?你方说底层认识,这种认识是否敏感至行为无内感?到底是认知壁垒,还是我们非主动的价值观导致认知偏差少?你方没有正面回答我方第三、四点,也没有提到时代背景和知识体系。我们不否认时代潮流,但我们应该审视这个潮流,是要控制短视频,还是让短视频控制我们,强制给我们什么信息?
更重要的是,语言认识能力及我们自身的自我认知能力是关键。你们的判标准提到“辩解和理解能力”,而我们的语言认识能力是在看到短视频时,我们本身拥有的能力。短视频通过表达吸引眼球、注重视觉起伏,让我们在短期内获得更多收益,更频繁地使用,这带走了我们的认识能力。我们通过认知间的互动提升价值观,但这并非深层次的理解。在短视频海洋里,观点和情绪淹没理性,让我们沉浸在信息茧房,不断强化偏见,缺乏深度实践和思考,这显然不成立。
各位,认识能力是人的精神,让我们规划未来、创造艺术、探索思考。我方并非否认短期事实的时代趋势,而是为人类深度思考能力辩护。这实际是我们的深度思考能力让我们能在算法洪流中,保持专注和深度专注力,不被裹挟。所以我们的立场不是怀旧,而是面向未来的自省。如果我们失去认识能力,未来将如何应对复杂世界的挑战?如何区分真相与谎言?如何保有独立思考的尊严?因此,我方坚持认为,认清短视频无法忽略的属性,不是为了抛弃这个工具,而是为了坚守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让技术服务于我们,而非我们被技术控制。
接下来有请正方副辩进行发言。
我们作为创作者,宣传视频能够提升成绩。对方强调信息碎片化,但人们的时间信息在变化,短视频是应运而生,并非先有碎片化才出现。通过浏览多样视频,我们可以在同样时间内获得更多知识,提升认知水平。对方提到抖音精选等平台在不断优化,这正是认识能力提升的体现,是时代进步的发展。最后想强调,当代人有自主性、自由人格性及辨别能力,自律问题在于个人,而非短视频本身。
首先,我方观点是:第一,短视频丰富了知识追求渠道,无论是科学文化还是历史,打破知识壁垒,提供多元化解读,减少时间成本;第二,促进交流传播,普通人有更多机会展示自己,成为创新内容的创作者;第三,短视频的深入可行性有助于学习效果。最后,当敦煌的视频在15秒内呈现,难道没有冲击我们的视野吗?如果没有短视频,我们这些普通人如何接触到更多更深的内容?如果没有好奇心,短视频的意义何在?年轻人会主动去探索,正是因为它有助于知识传播,我们才允许它发展。
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当时间仅至30秒时,会有70人举牌示意,有请反方自由辩论发言。
各位辩友大家好,我是反方四辩。首先,我方观点是“短视应盛行”,这对于提升人的认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至关重要。对方辩友探讨了很多,但始终存在一个美好的幻觉,而我们应当支持的是财富的真相。反方的底层逻辑正在系统地结论,恢复我们的认识能力。
首先,您刚提到抖音精选,平台本身发现问题存在才进行推广内容,对方直接将其推广行为提高了认识能力。但事实是,在抖音之外的更多视频,难道没有积极影响吗?你方说底层认识,这种认识是否敏感至行为无内感?到底是认知壁垒,还是我们非主动的价值观导致认知偏差少?你方没有正面回答我方第三、四点,也没有提到时代背景和知识体系。我们不否认时代潮流,但我们应该审视这个潮流,是要控制短视频,还是让短视频控制我们,强制给我们什么信息?
更重要的是,语言认识能力及我们自身的自我认知能力是关键。你们的判标准提到“辩解和理解能力”,而我们的语言认识能力是在看到短视频时,我们本身拥有的能力。短视频通过表达吸引眼球、注重视觉起伏,让我们在短期内获得更多收益,更频繁地使用,这带走了我们的认识能力。我们通过认知间的互动提升价值观,但这并非深层次的理解。在短视频海洋里,观点和情绪淹没理性,让我们沉浸在信息茧房,不断强化偏见,缺乏深度实践和思考,这显然不成立。
各位,认识能力是人的精神,让我们规划未来、创造艺术、探索思考。我方并非否认短期事实的时代趋势,而是为人类深度思考能力辩护。这实际是我们的深度思考能力让我们能在算法洪流中,保持专注和深度专注力,不被裹挟。所以我们的立场不是怀旧,而是面向未来的自省。如果我们失去认识能力,未来将如何应对复杂世界的挑战?如何区分真相与谎言?如何保有独立思考的尊严?因此,我方坚持认为,认清短视频无法忽略的属性,不是为了抛弃这个工具,而是为了坚守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让技术服务于我们,而非我们被技术控制。
接下来有请正方副辩进行发言。
我们作为创作者,宣传视频能够提升成绩。对方强调信息碎片化,但人们的时间信息在变化,短视频是应运而生,并非先有碎片化才出现。通过浏览多样视频,我们可以在同样时间内获得更多知识,提升认知水平。对方提到抖音精选等平台在不断优化,这正是认识能力提升的体现,是时代进步的发展。最后想强调,当代人有自主性、自由人格性及辨别能力,自律问题在于个人,而非短视频本身。
首先,我方观点是:第一,短视频丰富了知识追求渠道,无论是科学文化还是历史,打破知识壁垒,提供多元化解读,减少时间成本;第二,促进交流传播,普通人有更多机会展示自己,成为创新内容的创作者;第三,短视频的深入可行性有助于学习效果。最后,当敦煌的视频在15秒内呈现,难道没有冲击我们的视野吗?如果没有短视频,我们这些普通人如何接触到更多更深的内容?如果没有好奇心,短视频的意义何在?年轻人会主动去探索,正是因为它有助于知识传播,我们才允许它发展。
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