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自发的信息挖掘与事实辨析,是探寻真相的民间有效补充。从传播学角度,网络舆论场的去中心化特性,打破了传统信源的单一话语权,为接近真相提供了底层多元支撑。
第一,网络舆论聚合信息,打破垄断,还原事实多面性,提供信息传播的多元印证原则。单一信源容易形成认知误区,而开放的网络舆论场能汇聚多元主体的碎片化信息,通过交叉印证,去伪存真。2020年杭州女子失踪案初期,警方仅做出自行出走的判断,超千万网民参与挖掘线索,居民分享监控细节,专业人士提供排查关键信息,多元信息汇聚形成完整证据链,推动警方19天便勘破案件,高效还原真相。
第二,网络舆论监督倒逼信息加速披露,打破沉默壁垒。从公共质疑视角看,权力运行需要外部监控与监督制衡。网络舆论形成的公众压力是推动真相探寻的重要外部动力。2019年新晃操场埋尸案真相被掩盖16年,网络曝光后,超2亿网民形成舆论监督,倒逼三级联合调查组成立,60天内侦破悬案,查处24名涉案公务人员。数据显示,2018-2023年,超80起搁置案件在网络舆论推动下重查,平均调查效率提升60%,这正是舆论监督的直接印证。
我们不否认网络存在非理性情绪与虚假信息,但这是探寻真相的必经阶段。从认知心理学来看,信息缺口必然引发猜测,而如今,平台算法让虚假信息识别率提升70%,传播周期缩短至数小时,能被快速辟谣。相关报告也显示,90%的网络非理性发酵,根源是官方信息披露不及时。网络舆论的发酵恰恰倒逼相关官方提高信息透明度,从根源填补信息缺口,减少谣言土壤。我们不能因探寻过程的瑕疵否定其接近真相的最终结果。
综上,网络舆论以去中心化特性聚合信息、构建事实,以公共监督形式制衡权力、加速披露,让我们突破单一叙事,走出信息盲区。因此,我方坚信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近了。
(立论完毕,谢谢大家。)
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立论。
网民自发的信息挖掘与事实辨析,是探寻真相的民间有效补充。从传播学角度,网络舆论场的去中心化特性,打破了传统信源的单一话语权,为接近真相提供了底层多元支撑。
第一,网络舆论聚合信息,打破垄断,还原事实多面性,提供信息传播的多元印证原则。单一信源容易形成认知误区,而开放的网络舆论场能汇聚多元主体的碎片化信息,通过交叉印证,去伪存真。2020年杭州女子失踪案初期,警方仅做出自行出走的判断,超千万网民参与挖掘线索,居民分享监控细节,专业人士提供排查关键信息,多元信息汇聚形成完整证据链,推动警方19天便勘破案件,高效还原真相。
第二,网络舆论监督倒逼信息加速披露,打破沉默壁垒。从公共质疑视角看,权力运行需要外部监控与监督制衡。网络舆论形成的公众压力是推动真相探寻的重要外部动力。2019年新晃操场埋尸案真相被掩盖16年,网络曝光后,超2亿网民形成舆论监督,倒逼三级联合调查组成立,60天内侦破悬案,查处24名涉案公务人员。数据显示,2018-2023年,超80起搁置案件在网络舆论推动下重查,平均调查效率提升60%,这正是舆论监督的直接印证。
我们不否认网络存在非理性情绪与虚假信息,但这是探寻真相的必经阶段。从认知心理学来看,信息缺口必然引发猜测,而如今,平台算法让虚假信息识别率提升70%,传播周期缩短至数小时,能被快速辟谣。相关报告也显示,90%的网络非理性发酵,根源是官方信息披露不及时。网络舆论的发酵恰恰倒逼相关官方提高信息透明度,从根源填补信息缺口,减少谣言土壤。我们不能因探寻过程的瑕疵否定其接近真相的最终结果。
综上,网络舆论以去中心化特性聚合信息、构建事实,以公共监督形式制衡权力、加速披露,让我们突破单一叙事,走出信息盲区。因此,我方坚信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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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立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审判是否通过多元信息补充与权力监督制衡,有效突破信息壁垒并提升真相还原效率
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发言,有请。
哦,对方辩友,抖音会为不同的人推送不同的评论区内容,这意味着您看到的观点可能是算法筛选的结果。您是否承认我们接触的舆论信息本身就是被技术定制的?
这个观点我不能完全苟同。首先,网络舆论确实存在个人信息检索以及排他性的问题,但是我要说的是信息检索的算法。
可见舆论审判依赖的所谓的民意及形成方式已被算法系统扭曲。另外,研究证实,接触非官方信息越多,辨别能力越差。舆论审判依赖的是微信群、自媒体等非官方碎片化信息,这是否意味着越积极参与审判,判断力反而越受损?
不,我方有数据证明你的观点是错误的,你要听吗?
哦,我不听,因为我方这边确实有研究证明,审判的主力群体,他们会因为接触非官方的信息多。这是云南财经大学经过调查研究显示的。
第三个问题,在娃娃菜中毒案中,一开始他们认为是商家下毒,后面又以为是夫妻投毒案件,最后被证实为夫妻骗保案件。在娃娃菜中毒案中,舆论在警方侦查期间就两次定罪反转,这究竟是在监督司法还是干扰侦查呢?
只要有反转的存在,说明网络舆论没有僵化,立场还是多元化的,那么它就在修正之中,还是朝着真相靠近。
可是事实证明,舆论审判是对司法程序的干扰而非促进。按您方逻辑,既然这种审判能够倒逼真相,我们是否应该鼓励更多诸如“猫1非”(注:原文“猫1非”疑似为“谣言”或特定表述,此处保留原样)谎言来揭发讨论?如果不应该,您方应该如何保证审判能够自动避开谎言呢?
首先我要指出您方对舆论审判的定义是错误的,它是一个中性的东西,而不是贬义,需要我讲述一下我方的定义吗?还是怎么样?审判本身我们也没有去修饰,把它物化呀。
但是您刚刚的意思好像是说什么审判,然后什么“诬化反日报”之类的,我方认为有“猫1非”谎言,可能会激发讨论这类的舆论审判,这暴露对方逻辑的荒谬性,如果接受其前提就等于造谣。
辩护时间到,首先可能不代表绝对的事情。好的,感谢双方辩手。
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发言,有请。
哦,对方辩友,抖音会为不同的人推送不同的评论区内容,这意味着您看到的观点可能是算法筛选的结果。您是否承认我们接触的舆论信息本身就是被技术定制的?
这个观点我不能完全苟同。首先,网络舆论确实存在个人信息检索以及排他性的问题,但是我要说的是信息检索的算法。
可见舆论审判依赖的所谓的民意及形成方式已被算法系统扭曲。另外,研究证实,接触非官方信息越多,辨别能力越差。舆论审判依赖的是微信群、自媒体等非官方碎片化信息,这是否意味着越积极参与审判,判断力反而越受损?
不,我方有数据证明你的观点是错误的,你要听吗?
哦,我不听,因为我方这边确实有研究证明,审判的主力群体,他们会因为接触非官方的信息多。这是云南财经大学经过调查研究显示的。
第三个问题,在娃娃菜中毒案中,一开始他们认为是商家下毒,后面又以为是夫妻投毒案件,最后被证实为夫妻骗保案件。在娃娃菜中毒案中,舆论在警方侦查期间就两次定罪反转,这究竟是在监督司法还是干扰侦查呢?
只要有反转的存在,说明网络舆论没有僵化,立场还是多元化的,那么它就在修正之中,还是朝着真相靠近。
可是事实证明,舆论审判是对司法程序的干扰而非促进。按您方逻辑,既然这种审判能够倒逼真相,我们是否应该鼓励更多诸如“猫1非”(注:原文“猫1非”疑似为“谣言”或特定表述,此处保留原样)谎言来揭发讨论?如果不应该,您方应该如何保证审判能够自动避开谎言呢?
首先我要指出您方对舆论审判的定义是错误的,它是一个中性的东西,而不是贬义,需要我讲述一下我方的定义吗?还是怎么样?审判本身我们也没有去修饰,把它物化呀。
但是您刚刚的意思好像是说什么审判,然后什么“诬化反日报”之类的,我方认为有“猫1非”谎言,可能会激发讨论这类的舆论审判,这暴露对方逻辑的荒谬性,如果接受其前提就等于造谣。
辩护时间到,首先可能不代表绝对的事情。好的,感谢双方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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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反方一辩,利润时间为3分钟,有请。
好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再次探讨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近还是更远?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恰恰让我们离真相更远了。
开宗明义,网络舆论审判指的是在互联网平台上,网民超越正常讨论范围,对某一事件或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情绪化的一边倒的道德谴责或辩护,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行为往往基于片段信息,忽略客观事实和法律程序,其本质是一种非司法的道德层面的公众施压。
我方将基于两个层面论证,其实如何让我们越来越远离真相的。
第一,从信息供给的层面来说,大数据时代下,人们往往被个性化推荐困在信息茧房中。我们以为自己在主动围观探寻真相,实则早已被个性化推荐算法所塑造。当你对某个热点事件表露出一丝愤怒,算法便会源源不断地推送更极端、更符合你预设立场的所谓证据和评论。人们不是基于全面信息做出判断,而是在算法精心投喂的碎片化证据中不断强化自己最初的偏见。在娃娃菜夫妻骗取高额赔偿金的事件中,舆论始终被碎片化信息牵制:从同情夫妻、声讨商家,再到谴责丈夫,最终发现被欺骗。前后形成了共情压倒求证的恶性循环。一个本该多元讨论的公共事件被分割成无数个回音壁,每个参与者都深信自己掌握了唯一的真相。当基础的认知前提已然失真,后续如浪潮般的审判,又如何能触及坚硬的真相基石呢?
第二,从信息传播的层面来说,在网络舆论的浪潮中,真相往往被更能吸引眼球的谣言掩盖。麻省理工学院曾有团队研究了推特10年内共计12.6万条新闻中真假新闻的传播力。研究显示,即便是传播最广的真新闻,传播人数也只有1000余人,而相比之下,假新闻的传播量要高得多,最多可达10万人。在热点事件的黄金传播期内,跑得最快、叫得最强的往往是谣言和情绪,因为它们的生产成本最低,传播动力最强。而真相的核实需要时间,需要交叉信源,需要专业门槛。当严肃的调查还在进行时,舆论的法庭早已根据最先到达的谣言完成了事实构建、道德审判,甚至是量刑执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屡屡看到反转再反转——不是真相变了,而是情绪化的审判跑得太快,一次次撞上了事实的南墙。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审判的本质是一场在算法牢笼中起跑、被流量逻辑驱策的时间竞赛。它不仅无法引领我们抵达真相,反而让我们陷入竞争性真相的泥潭,与完整的真相渐行渐远。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远了,谢谢。
好的,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立论。
反方一辩,利润时间为3分钟,有请。
好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再次探讨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近还是更远?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恰恰让我们离真相更远了。
开宗明义,网络舆论审判指的是在互联网平台上,网民超越正常讨论范围,对某一事件或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情绪化的一边倒的道德谴责或辩护,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行为往往基于片段信息,忽略客观事实和法律程序,其本质是一种非司法的道德层面的公众施压。
我方将基于两个层面论证,其实如何让我们越来越远离真相的。
第一,从信息供给的层面来说,大数据时代下,人们往往被个性化推荐困在信息茧房中。我们以为自己在主动围观探寻真相,实则早已被个性化推荐算法所塑造。当你对某个热点事件表露出一丝愤怒,算法便会源源不断地推送更极端、更符合你预设立场的所谓证据和评论。人们不是基于全面信息做出判断,而是在算法精心投喂的碎片化证据中不断强化自己最初的偏见。在娃娃菜夫妻骗取高额赔偿金的事件中,舆论始终被碎片化信息牵制:从同情夫妻、声讨商家,再到谴责丈夫,最终发现被欺骗。前后形成了共情压倒求证的恶性循环。一个本该多元讨论的公共事件被分割成无数个回音壁,每个参与者都深信自己掌握了唯一的真相。当基础的认知前提已然失真,后续如浪潮般的审判,又如何能触及坚硬的真相基石呢?
第二,从信息传播的层面来说,在网络舆论的浪潮中,真相往往被更能吸引眼球的谣言掩盖。麻省理工学院曾有团队研究了推特10年内共计12.6万条新闻中真假新闻的传播力。研究显示,即便是传播最广的真新闻,传播人数也只有1000余人,而相比之下,假新闻的传播量要高得多,最多可达10万人。在热点事件的黄金传播期内,跑得最快、叫得最强的往往是谣言和情绪,因为它们的生产成本最低,传播动力最强。而真相的核实需要时间,需要交叉信源,需要专业门槛。当严肃的调查还在进行时,舆论的法庭早已根据最先到达的谣言完成了事实构建、道德审判,甚至是量刑执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屡屡看到反转再反转——不是真相变了,而是情绪化的审判跑得太快,一次次撞上了事实的南墙。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审判的本质是一场在算法牢笼中起跑、被流量逻辑驱策的时间竞赛。它不仅无法引领我们抵达真相,反而让我们陷入竞争性真相的泥潭,与完整的真相渐行渐远。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远了,谢谢。
好的,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立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网络舆论审判是否让我们离真相更远,取决于其在信息供给和信息传播两个层面是否扭曲或阻碍了对完整真相的认知。
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对质,计时1分30秒,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发言。
正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审判一定要带有情绪化吗?不带有情绪化无法审判吗?你进行审判的时候是需要有己方立场的,你在拥有己方立场的情况下怎么判断?你没有中立但有立场进行审判的时候就是有情绪的呀,这一点需要你方认证。
正方二辩:您方对网络舆论审判的定义我方无法苟同。您方说,网络舆论审判是当事人带有情绪化、一边倒的舆论谴责,这是您方基于自身立场对定义的界定,您方直接从负面定义出发,因此论证了它就是坏的,这在定义上就是错误的。
正方二辩:法庭上的法官对事情进行定性,他带有情绪化吗?法官是基于公共已有的事实进行论证的。
反方一辩:是啊,你说的呀,他是基于事实的呀,所以我们审判不一定是要带有情绪化的,所以您方的定义就是错误的。
正方二辩:接下来一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今天判断离真相更近还是更远的标准应该是什么?是舆论是否推动了真相被挖掘甚至被曝光,还是只要有谣言、有情绪就要离真相更近或更远?
反方一辩:并不是的,真相的挖掘往往依靠的是证据,新的证据。我方意见稿已经告诉你,舆论会给我们提供更多更全面、更多元性的信息,告诉我们很多碎片化的信息,这些都是真相的一些拼图。所以,网络舆论我们不能只看到有谣言、有情绪就认为离真相更近了。
正方二辩:您方的论证中缺乏逻辑。您方说有谣言的传播就叫离真相更远了,那请问谣言可以被辟谣、被证伪,而舆论带来的证据线索调查是不可逆的。有负面现象就等同于整体作用是坏的吗?我们想说的是,信息多元化并不代表离真相更近了,信息太多,你无法辨别哪些是真相、哪些是谣言,错综复杂的网络环境恰恰会让我们更难以探寻到真相。
反方一辩:我们后面会给你论证。现在全民网友的素质在提高,他们对于这些信息会有理性的辨别能力,并且这是占大多数。
正方二辩:我方也要说,即便是迅速辟谣了,你初始传播的信息依然会以先入为主的形式影响到大众的认知。
感谢双方辩手,接下来有请评委。
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对质,计时1分30秒,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发言。
正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审判一定要带有情绪化吗?不带有情绪化无法审判吗?你进行审判的时候是需要有己方立场的,你在拥有己方立场的情况下怎么判断?你没有中立但有立场进行审判的时候就是有情绪的呀,这一点需要你方认证。
正方二辩:您方对网络舆论审判的定义我方无法苟同。您方说,网络舆论审判是当事人带有情绪化、一边倒的舆论谴责,这是您方基于自身立场对定义的界定,您方直接从负面定义出发,因此论证了它就是坏的,这在定义上就是错误的。
正方二辩:法庭上的法官对事情进行定性,他带有情绪化吗?法官是基于公共已有的事实进行论证的。
反方一辩:是啊,你说的呀,他是基于事实的呀,所以我们审判不一定是要带有情绪化的,所以您方的定义就是错误的。
正方二辩:接下来一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今天判断离真相更近还是更远的标准应该是什么?是舆论是否推动了真相被挖掘甚至被曝光,还是只要有谣言、有情绪就要离真相更近或更远?
反方一辩:并不是的,真相的挖掘往往依靠的是证据,新的证据。我方意见稿已经告诉你,舆论会给我们提供更多更全面、更多元性的信息,告诉我们很多碎片化的信息,这些都是真相的一些拼图。所以,网络舆论我们不能只看到有谣言、有情绪就认为离真相更近了。
正方二辩:您方的论证中缺乏逻辑。您方说有谣言的传播就叫离真相更远了,那请问谣言可以被辟谣、被证伪,而舆论带来的证据线索调查是不可逆的。有负面现象就等同于整体作用是坏的吗?我们想说的是,信息多元化并不代表离真相更近了,信息太多,你无法辨别哪些是真相、哪些是谣言,错综复杂的网络环境恰恰会让我们更难以探寻到真相。
反方一辩:我们后面会给你论证。现在全民网友的素质在提高,他们对于这些信息会有理性的辨别能力,并且这是占大多数。
正方二辩:我方也要说,即便是迅速辟谣了,你初始传播的信息依然会以先入为主的形式影响到大众的认知。
感谢双方辩手,接下来有请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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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程中⊣符号表示反驳关系,→表示逻辑推进方向)
(沈龙评委述票)
持方可以选择倾向正方、反方或中立。每位评委有2分半钟时间计票,现在开始吧。
我个人目前会倾向于正方一点点,是因为正方对于反方定义上的攻击,在我这里的接受上是有效的。反方今天讲的是“网络舆论审判必须基于情绪化”,而正方的解释是,比如法官的审判也并非不带有情绪化,换句话说,网络舆论审判不必然要有立场与情绪化吗?因此,反方基于情绪化辩护的内容,在我这里无法完成论证。
此外,我觉得正方有对反方提及谣言的部分进行拆解:谣言有真有假,有基于事实的片面存在,也有不实信息。但反方需要承担比较义务,说明如何比较网络舆论审判与真相的远近,而正方指出反方没有进行比较,这对反方的论证造成了极大冲击。
再来看反方,其主要案例是娃娃菜中毒事件中舆论反转干扰司法态度,我认为这部分仅攻击到正方的部分观点,期待后续环节能进一步质疑。
另外,我觉得正方一辩稿的逻辑不够清晰,似乎需要更明确地展示两个论点,以便我更好地接收。
在我看来,反方论证的根基在于定义和谣言两部分,但正方已较好地质疑了这两点。目前我的票倾向正方,但如果反方后续能完成比较,并通过方式坐实其定义,那么在正方质疑失效后,我的票可能会转向反方。
(评委述票结束)
(汤安然评委述票)
我刚才静音了,现在开始吧。
我认为双方目前都有一些进展。
(沈龙评委述票)
持方可以选择倾向正方、反方或中立。每位评委有2分半钟时间计票,现在开始吧。
我个人目前会倾向于正方一点点,是因为正方对于反方定义上的攻击,在我这里的接受上是有效的。反方今天讲的是“网络舆论审判必须基于情绪化”,而正方的解释是,比如法官的审判也并非不带有情绪化,换句话说,网络舆论审判不必然要有立场与情绪化吗?因此,反方基于情绪化辩护的内容,在我这里无法完成论证。
此外,我觉得正方有对反方提及谣言的部分进行拆解:谣言有真有假,有基于事实的片面存在,也有不实信息。但反方需要承担比较义务,说明如何比较网络舆论审判与真相的远近,而正方指出反方没有进行比较,这对反方的论证造成了极大冲击。
再来看反方,其主要案例是娃娃菜中毒事件中舆论反转干扰司法态度,我认为这部分仅攻击到正方的部分观点,期待后续环节能进一步质疑。
另外,我觉得正方一辩稿的逻辑不够清晰,似乎需要更明确地展示两个论点,以便我更好地接收。
在我看来,反方论证的根基在于定义和谣言两部分,但正方已较好地质疑了这两点。目前我的票倾向正方,但如果反方后续能完成比较,并通过方式坐实其定义,那么在正方质疑失效后,我的票可能会转向反方。
(评委述票结束)
(汤安然评委述票)
我刚才静音了,现在开始吧。
我认为双方目前都有一些进展。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认为正方的议论除了告诉大家,在网络舆论中,我们会拼凑各种各样的碎片,帮助更接近真相,这可能比单一方式寻找证据更高效。第二点,他提到舆论监督司法,会倒逼一些方面,这一点你家也提到过,同时反方补充了平台信息过时的问题,所以他们认为大家不用担心那么多谣言。
反方这边告诉大家,首先是信息点的个性化,会让人预设立场,这种情况下,共情会压倒求证。第二点是真相更容易被谣言掩盖,虽然反方在结辩时没有再念举证,但在立论中已讲清楚:谣言更容易被真相感知,真相更容易被谣言掩盖,且假新闻的流量大于真新闻。
在这个地方,我认为虽然正方的质询方向是对的,即给反方划定论证义务,让其论证网络舆论审判弊大于利,但目前反方的一辩已经回应了正方的问题,并且提到当信息太多,刚开始因立场而形成的预设立场,后面不一定能补救回来。
前面,正方质询的两个点确实更清晰,但目前来看,我没有看到对双方框架的伤害以及对辩论推进的作用,所以不会特别倾向于某一方。不过对反方有个小建议,不能不听对方解释,比如当对方没有相应的举证时,你也应该让他验证。我会考量你们双方的举证。
在这个部分,反方通过手制和立论引发了“娃娃菜”事件,我对这个事件也有关注,期待能在后续看到更多展开。
接下来是小节投票一评委述票:汤浩然评委将第一环节票投给了宗立,沈云龙评委将第一环节票投给了正方。截止到目前。
我认为正方的议论除了告诉大家,在网络舆论中,我们会拼凑各种各样的碎片,帮助更接近真相,这可能比单一方式寻找证据更高效。第二点,他提到舆论监督司法,会倒逼一些方面,这一点你家也提到过,同时反方补充了平台信息过时的问题,所以他们认为大家不用担心那么多谣言。
反方这边告诉大家,首先是信息点的个性化,会让人预设立场,这种情况下,共情会压倒求证。第二点是真相更容易被谣言掩盖,虽然反方在结辩时没有再念举证,但在立论中已讲清楚:谣言更容易被真相感知,真相更容易被谣言掩盖,且假新闻的流量大于真新闻。
在这个地方,我认为虽然正方的质询方向是对的,即给反方划定论证义务,让其论证网络舆论审判弊大于利,但目前反方的一辩已经回应了正方的问题,并且提到当信息太多,刚开始因立场而形成的预设立场,后面不一定能补救回来。
前面,正方质询的两个点确实更清晰,但目前来看,我没有看到对双方框架的伤害以及对辩论推进的作用,所以不会特别倾向于某一方。不过对反方有个小建议,不能不听对方解释,比如当对方没有相应的举证时,你也应该让他验证。我会考量你们双方的举证。
在这个部分,反方通过手制和立论引发了“娃娃菜”事件,我对这个事件也有关注,期待能在后续看到更多展开。
接下来是小节投票一评委述票:汤浩然评委将第一环节票投给了宗立,沈云龙评委将第一环节票投给了正方。截止到目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评委首先分别概述了正反双方的主要论点:正方强调网络舆论能拼凑碎片信息提高效率及舆论监督司法的作用,反方则提出信息个性化导致预设立场、共情压倒求证以及谣言掩盖真相(假新闻流量大于真新闻)的观点。接着,评委对双方的质询与回应进行了点评,认为正方质询方向正确但未对双方框架造成实质伤害,同时对反方提出了听取对方解释、验证举证的建议。此外,评委提到反方通过手制和立论引发的“娃娃菜”事件,并表示期待后续展开。最后公布了小节投票一的结果:汤浩然评委将票投给宗立,沈云龙评委将票投给正方。
锦囊妙计可在之后的环节开始前主动申请使用,若需使用,请在公屏发送“锦囊”二字示意。双方都发1,然后你们现在应该要私聊出一个50以内的数字。这个是在哪里看呢?我看到正方发的了,反方也给我发一个50以内的数字。好,正方给我发的数字是7,反方给我发的数字也是7,两者相加为偶数,所以反方先使用锦囊妙计1,正方选择使用锦囊妙计2。
请问反方要将锦囊妙计1使用在哪个层次?就在对方的下一个层次,他们的“知心小姐”。
反方发起锦囊妙计1,要求正方在质询小结必须按照首先、其次、再次、最后的顺序表述。
请问正方要将锦囊妙计2使用在哪一个环节?下一个环节看吧。
正方发起锦囊妙计2,要求反方在下一个环节的前半分钟内不能打断自己。那我们继续。
反方二辩就质询内容进行小结,时间为两分钟,有请。
针对对方关于司法程序的类比及数据证明,市场存在约束性与时空性的本质区别。对方试图将二者等同,而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的研究揭示了关键差异。该研究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证明,网络活跃度对信息辨别能力有直接负向影响。这意味着在舆论审判过程中越活跃的参与者,其理性判断认知基础可能越薄弱;而司法体系中的法官及专业训练、证据规则与问责制度,恰恰是系统性的约束与个人认知局限的补充。将受过严格约束的专业材料与数据证实、越参与越可能判断力下降的舆论情绪相提并论,混淆了制度化的理性与情绪化的信息扩散。
针对舆论拼图论及数据证实信息方,导致我们拿到的根本不是完整的拼图碎片,对方假设信息可以自由流动、均匀获取,但我们的证据显示,抖音等平台算法会为不同用户推荐截然不同的评论区内容。这意味着关于同一事件,我们看到的“名义拼图碎片”从源头就是被定制化筛选的。更重要的是,云南财经大学的研究还发现,接触非官方信息频率对辨别能力有负向影响。这双重证据表明,舆论审判的参与者不仅拿到不同的碎片,其辨认碎片真伪的能力还可能持续受损。在这同样的条件下,拼凑出的不会是完整的真相,而只是各自茧房内偏见的“马赛克”。
针对“不止有谣言的辩护传播结构”,数据显示,情绪化的内容具有系统性的传播优势。我方从未否认信息多样性,但传播学研究与算法机制显示,情绪化、冲突性、简单化的信息在传播速度和广度上拥有结构性优势。在“娃娃菜”等事件中,戏剧性的传播数据高于复杂克制理性的分析。这种传播结构的不对称性,使得舆论审判所依赖和放大的信息,在统计概率上更可能是那些符合情绪传播规律的内容,而阶梯性事实的内容因此无法获得同等的有效传播机会。谢谢。
锦囊妙计可在之后的环节开始前主动申请使用,若需使用,请在公屏发送“锦囊”二字示意。双方都发1,然后你们现在应该要私聊出一个50以内的数字。这个是在哪里看呢?我看到正方发的了,反方也给我发一个50以内的数字。好,正方给我发的数字是7,反方给我发的数字也是7,两者相加为偶数,所以反方先使用锦囊妙计1,正方选择使用锦囊妙计2。
请问反方要将锦囊妙计1使用在哪个层次?就在对方的下一个层次,他们的“知心小姐”。
反方发起锦囊妙计1,要求正方在质询小结必须按照首先、其次、再次、最后的顺序表述。
请问正方要将锦囊妙计2使用在哪一个环节?下一个环节看吧。
正方发起锦囊妙计2,要求反方在下一个环节的前半分钟内不能打断自己。那我们继续。
反方二辩就质询内容进行小结,时间为两分钟,有请。
针对对方关于司法程序的类比及数据证明,市场存在约束性与时空性的本质区别。对方试图将二者等同,而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的研究揭示了关键差异。该研究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证明,网络活跃度对信息辨别能力有直接负向影响。这意味着在舆论审判过程中越活跃的参与者,其理性判断认知基础可能越薄弱;而司法体系中的法官及专业训练、证据规则与问责制度,恰恰是系统性的约束与个人认知局限的补充。将受过严格约束的专业材料与数据证实、越参与越可能判断力下降的舆论情绪相提并论,混淆了制度化的理性与情绪化的信息扩散。
针对舆论拼图论及数据证实信息方,导致我们拿到的根本不是完整的拼图碎片,对方假设信息可以自由流动、均匀获取,但我们的证据显示,抖音等平台算法会为不同用户推荐截然不同的评论区内容。这意味着关于同一事件,我们看到的“名义拼图碎片”从源头就是被定制化筛选的。更重要的是,云南财经大学的研究还发现,接触非官方信息频率对辨别能力有负向影响。这双重证据表明,舆论审判的参与者不仅拿到不同的碎片,其辨认碎片真伪的能力还可能持续受损。在这同样的条件下,拼凑出的不会是完整的真相,而只是各自茧房内偏见的“马赛克”。
针对“不止有谣言的辩护传播结构”,数据显示,情绪化的内容具有系统性的传播优势。我方从未否认信息多样性,但传播学研究与算法机制显示,情绪化、冲突性、简单化的信息在传播速度和广度上拥有结构性优势。在“娃娃菜”等事件中,戏剧性的传播数据高于复杂克制理性的分析。这种传播结构的不对称性,使得舆论审判所依赖和放大的信息,在统计概率上更可能是那些符合情绪传播规律的内容,而阶梯性事实的内容因此无法获得同等的有效传播机会。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并不是要把司法程序跟网络舆论审判进行类比,我方只是想告诉你方的定义是错误的。情绪化不等于网络舆论审判,它不一定要带有情绪化,请你明确我要质询的目的。
首先,其次,刚刚质询环节我们已经清晰看到,对方辩友的核心逻辑始终停留在把谣言、情绪化发言等同于网络舆论审判本身,却刻意回避了网络舆论真正的价值。
再次,对方说信息碎片化、设法减防会远离真相,但恰恰是网络舆论的多元发声、全民参与,打破了单一信息源的垄断,原本被掩盖、被忽略的细节被不断补充、交叉验证,真相的多面性才得以呈现。
对方说谣言掩盖真相,但舆论本身就具备自我进化能力,质疑、求证、反转,正是网络舆论一步步靠近真相的过程,而非远离。
最后,我方始终坚定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近了。第一,它能聚合信息,打破垄断,让单一视角无法遮蔽事实全貌,让普通人能参与事实还原。第二,它能监督倒逼加速披露,打破权力与信息的沉默壁垒,让本该公开的真相无处隐藏。
从公共治理角度,权力运行必须接受外部监督,网络舆论形成的公共压力,正是推动真相浮出水面最直接、最有效的外部动力。舆论可以澄清信息,情绪可以回归理性,网络舆论带来的信息公开开放、监督倒逼、公共制衡,是我们靠近真相不可或缺的力量。
综上,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近了。没有网络舆论审判,很多碎片化的信息根本不会进入大众视野。正是这些碎片化的信息,通过网民、媒体等整合,最终推导出真相。碎片化的信息不是假象的源头,而是真相的前身。没有碎片化信息的积累,真相可能永远无法完整呈现。对方辩友否定碎片化信息的价值,难道说包括否定接近真相的可能吗?
感谢双方辩手。
我方并不是要把司法程序跟网络舆论审判进行类比,我方只是想告诉你方的定义是错误的。情绪化不等于网络舆论审判,它不一定要带有情绪化,请你明确我要质询的目的。
首先,其次,刚刚质询环节我们已经清晰看到,对方辩友的核心逻辑始终停留在把谣言、情绪化发言等同于网络舆论审判本身,却刻意回避了网络舆论真正的价值。
再次,对方说信息碎片化、设法减防会远离真相,但恰恰是网络舆论的多元发声、全民参与,打破了单一信息源的垄断,原本被掩盖、被忽略的细节被不断补充、交叉验证,真相的多面性才得以呈现。
对方说谣言掩盖真相,但舆论本身就具备自我进化能力,质疑、求证、反转,正是网络舆论一步步靠近真相的过程,而非远离。
最后,我方始终坚定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近了。第一,它能聚合信息,打破垄断,让单一视角无法遮蔽事实全貌,让普通人能参与事实还原。第二,它能监督倒逼加速披露,打破权力与信息的沉默壁垒,让本该公开的真相无处隐藏。
从公共治理角度,权力运行必须接受外部监督,网络舆论形成的公共压力,正是推动真相浮出水面最直接、最有效的外部动力。舆论可以澄清信息,情绪可以回归理性,网络舆论带来的信息公开开放、监督倒逼、公共制衡,是我们靠近真相不可或缺的力量。
综上,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近了。没有网络舆论审判,很多碎片化的信息根本不会进入大众视野。正是这些碎片化的信息,通过网民、媒体等整合,最终推导出真相。碎片化的信息不是假象的源头,而是真相的前身。没有碎片化信息的积累,真相可能永远无法完整呈现。对方辩友否定碎片化信息的价值,难道说包括否定接近真相的可能吗?
感谢双方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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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有请评委投出第二环节的倾向票,持方也可投出中立票,每位评委有两分半钟时间数票。好的,汤浩然评委将第二环节票投向了反方。沈云龙评委将第二环节票投向了反方。截止到目前为止,正反双方的票数是1:2。
首先,有请康浩然评委进行出票。好,这轮我投给了反方。其实我们在第二个环节讨论了很多内容。在我看来,正方在这个环节几乎没有有效的推论,他们的表现与刚开始提出的观点以及刚刚阐述的内容相比,完全没有任何进展。甚至我认为正方受到了一些冲击,比如正方去质疑反方关于“网络舆论审判”的观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让信息公开透明,而反方则反问“什么时候我们会发布通报,让这些信息泄露更多,会不会导致司法信息泄露呢?”恰恰是因为有人在搅浑水,因为有人老是不相信官方的信息。虽然反方需要不断发布更详细的通报,但我觉得反方在后面的论述中缺了一两句话。不过我认为,正方在质询环节受到反方的一些挑战,却没有给出有效的回应。在第一个推论部分,我认为在双方的两分半钟发言里,正方的两个层次都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在正方一辩的陈词中,我不是故意质疑大家,只是觉得你们是不是找AI润色过稿子,因为你们有两个人在陈词中频繁出现“我方”“德政”“恶心矛盾被回避”这类表述。首先,该少说废话,多说一点实在的内容,不要说这样的空话。至于论证是否成立、能否自洽、矛盾是否被回避,这不需要你们来告诉我,你们先把论证做好就可以了。但是我希望大家,因为我们这一场,我觉得同学们的临场反应能力还是更强的,我更希望听到大家对于目前场上出现的一些问题给出回应。虽然我给了反方,但我认为反方在第一个推论中,因情绪化带来的弊端,论证是缺乏的,因为你们还没有回应正方的质疑,即为什么网络舆论审判一定是情绪化的。不过我认为反方在这里讲了一个比较重要的点,他们反对的其实有的时候也不是舆论,而是审判,但表达得比较模糊,没怎么解释清楚。但我也大致能理解反方的意思,当然肯定有必要在后续进行补充。
我对双方的建议是,希望你们能对更多场上的问题做出回应,而不是简单地念自己的稿子,只想着阐述自己的观点,这太理想化了。
好的,感谢汤浩然评委。接下来有请沈云龙评委进行述票。
接下来有请评委投出第二环节的倾向票,持方也可投出中立票,每位评委有两分半钟时间数票。好的,汤浩然评委将第二环节票投向了反方。沈云龙评委将第二环节票投向了反方。截止到目前为止,正反双方的票数是1:2。
首先,有请康浩然评委进行出票。好,这轮我投给了反方。其实我们在第二个环节讨论了很多内容。在我看来,正方在这个环节几乎没有有效的推论,他们的表现与刚开始提出的观点以及刚刚阐述的内容相比,完全没有任何进展。甚至我认为正方受到了一些冲击,比如正方去质疑反方关于“网络舆论审判”的观点,认为网络舆论审判会让信息公开透明,而反方则反问“什么时候我们会发布通报,让这些信息泄露更多,会不会导致司法信息泄露呢?”恰恰是因为有人在搅浑水,因为有人老是不相信官方的信息。虽然反方需要不断发布更详细的通报,但我觉得反方在后面的论述中缺了一两句话。不过我认为,正方在质询环节受到反方的一些挑战,却没有给出有效的回应。在第一个推论部分,我认为在双方的两分半钟发言里,正方的两个层次都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在正方一辩的陈词中,我不是故意质疑大家,只是觉得你们是不是找AI润色过稿子,因为你们有两个人在陈词中频繁出现“我方”“德政”“恶心矛盾被回避”这类表述。首先,该少说废话,多说一点实在的内容,不要说这样的空话。至于论证是否成立、能否自洽、矛盾是否被回避,这不需要你们来告诉我,你们先把论证做好就可以了。但是我希望大家,因为我们这一场,我觉得同学们的临场反应能力还是更强的,我更希望听到大家对于目前场上出现的一些问题给出回应。虽然我给了反方,但我认为反方在第一个推论中,因情绪化带来的弊端,论证是缺乏的,因为你们还没有回应正方的质疑,即为什么网络舆论审判一定是情绪化的。不过我认为反方在这里讲了一个比较重要的点,他们反对的其实有的时候也不是舆论,而是审判,但表达得比较模糊,没怎么解释清楚。但我也大致能理解反方的意思,当然肯定有必要在后续进行补充。
我对双方的建议是,希望你们能对更多场上的问题做出回应,而不是简单地念自己的稿子,只想着阐述自己的观点,这太理想化了。
好的,感谢汤浩然评委。接下来有请沈云龙评委进行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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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质询开始)
反方二辩对执行方单边计时1分30秒,有请。
(反方二辩调整计时)
我们注意到不少民生在网络舆论的监督下,相关调查进度明显加快,原本模糊的信息也逐渐公开。您是否认同舆论的这种监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真相的披露?
部分披露,但是我方从未否认过舆论的存在。我方一直认为舆论审判的发生导致...(执行方提示时间到)
打断一下,我问的问题是,您是否承认这种监督作用有一定的推动力?
是的。
那么请问您,为什么您方认为网络舆论会使真相更远呢?
我方这里有研究显示,很多一开始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消息是舆论,而非真实理性的消息。但是我方也有调查研究显示,香港大学的研究表明,即使舆论被澄清为假消息,人们的印象中依然会残留虚假信息的影响。
好的,我懂您方意思了,您方是想说舆论可能会裹挟情绪,对吧?
(反方二辩继续)
如果没有网络舆论,单凭官方调查的话,他们会忽略一些关键信息,并且信息传播滞后。有了网络舆论之后,他们就可以倒逼相关方及时回应关切,避免推诿。这无疑是使真相还原更进一步。
(正方一辩提问)
第二个问题是,单一信息源发布时,难免可能存在视角局限和细节遗漏。您是否觉得多元声音、公共监督是一种力量,可以促进更全面还原事实?
我方认为,因为我方发现有很多搅浑水的声音会在网络上出现,导致民众得到的是碎片化信息,以至于观点对立,不能及时获得有效全面的信息。
(反方二辩追问)
那么您方觉得该如何处理呢?
我方觉得民众有民意,应该把声音放在官方渠道讨论,而不是进行舆论审判。
(正方一辩继续)
我方一直在强调,现在司法与内部监督虽然严谨,但难免受流程和信息壁垒限制。而舆论的多元视角能够发现单一渠道忽略的细节,公众监督可以形成压力,使相关方不敢隐瞒、不敢敷衍,这种补充作用是使真相还原更加全面。
(正方一辩提问)
第三个问题是,很多时候官方通报可能不够详尽,而在舆论的理性追问下,会补充更多细节。您是否认为这种追问最终会让我们离真相更近?
(反方二辩反驳)
而官方发出详细的通报,往往是因为不合时宜的声音在网络上过大。当舆论热度消退时,官方并没有必要去揭露细节或暴露当事人隐私。
(执行方提示时间结束)
感谢双方辩手。
(正方一辩质询开始)
反方二辩对执行方单边计时1分30秒,有请。
(反方二辩调整计时)
我们注意到不少民生在网络舆论的监督下,相关调查进度明显加快,原本模糊的信息也逐渐公开。您是否认同舆论的这种监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真相的披露?
部分披露,但是我方从未否认过舆论的存在。我方一直认为舆论审判的发生导致...(执行方提示时间到)
打断一下,我问的问题是,您是否承认这种监督作用有一定的推动力?
是的。
那么请问您,为什么您方认为网络舆论会使真相更远呢?
我方这里有研究显示,很多一开始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消息是舆论,而非真实理性的消息。但是我方也有调查研究显示,香港大学的研究表明,即使舆论被澄清为假消息,人们的印象中依然会残留虚假信息的影响。
好的,我懂您方意思了,您方是想说舆论可能会裹挟情绪,对吧?
(反方二辩继续)
如果没有网络舆论,单凭官方调查的话,他们会忽略一些关键信息,并且信息传播滞后。有了网络舆论之后,他们就可以倒逼相关方及时回应关切,避免推诿。这无疑是使真相还原更进一步。
(正方一辩提问)
第二个问题是,单一信息源发布时,难免可能存在视角局限和细节遗漏。您是否觉得多元声音、公共监督是一种力量,可以促进更全面还原事实?
我方认为,因为我方发现有很多搅浑水的声音会在网络上出现,导致民众得到的是碎片化信息,以至于观点对立,不能及时获得有效全面的信息。
(反方二辩追问)
那么您方觉得该如何处理呢?
我方觉得民众有民意,应该把声音放在官方渠道讨论,而不是进行舆论审判。
(正方一辩继续)
我方一直在强调,现在司法与内部监督虽然严谨,但难免受流程和信息壁垒限制。而舆论的多元视角能够发现单一渠道忽略的细节,公众监督可以形成压力,使相关方不敢隐瞒、不敢敷衍,这种补充作用是使真相还原更加全面。
(正方一辩提问)
第三个问题是,很多时候官方通报可能不够详尽,而在舆论的理性追问下,会补充更多细节。您是否认为这种追问最终会让我们离真相更近?
(反方二辩反驳)
而官方发出详细的通报,往往是因为不合时宜的声音在网络上过大。当舆论热度消退时,官方并没有必要去揭露细节或暴露当事人隐私。
(执行方提示时间结束)
感谢双方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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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问题1达成部分共识→问题2反方提出“假消息残留效应”反击→问题3双方围绕“多元声音利弊”攻防→问题4反方质疑官方通报动机)
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二辩,对质对方的单边计时1分30秒,有请。好,请问对方辩友,在热点事件爆发的黄金4小时内,判断一条信息是真相还是谣言,您认为首要的客观标准是平台的阅读转发量,还是专业机构的调查结果?
哦,你怎么确定在48小时内我一定能获得的是真相呢?48小时的时间也太短了吧,一件事情48小时内就一定会出现证据是吗?一定就会导致……我方就是要说的是,这是在信息传播的黄金四小时内,热点事件爆发,在这一段时间内传播是最快最广的。对方也肯定也相当于知道,如果让专业机构进行调查的话,是需要时间和专业门槛的。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在这黄金四小时内,故事性更强的片面陈述传播更快,还是专业的调查新闻传播更快呢?我觉得这是在48小时内让其传播量更广,所以给他带来了流量,带来舆论,让更多人关注,他反而……
好的好的好的,所以,所以,所以反方也承认,在舆论审判最需要事实那当事判决书的那一刻,最先到达、最广为流传的恰恰就是未经证实但最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在一项公共事件出现的初期,人们认知到的往往不是事情的全貌,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做出的审判,其结论与最终可能浮现的真相是更可能一致,还是更可能背道而驰呢?
这个网民的数量如此庞大,所有人都会对这件事情进行审判,但是很多人的对于这件事情的最后审判的真相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所以有很多种可能,可能里面就有一个是真相呀。
好的,那所以就是很多嘛。好,我们通过刚刚质询,已经清晰地看到,第一,真相需要时间与专业来论证;第二,在舆论审判发生的黄金窗口期,占据绝对传播优势的恰恰是未经证实的情绪化信息,并且包括官方发布的消息。对方也说了民众会进行质疑,然后所以结论已经不言而喻:网络舆论审判往往基于片面的信息,这难道不正说明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远了吗?
嗯,好的,感谢双方辩手。
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二辩,对质对方的单边计时1分30秒,有请。好,请问对方辩友,在热点事件爆发的黄金4小时内,判断一条信息是真相还是谣言,您认为首要的客观标准是平台的阅读转发量,还是专业机构的调查结果?
哦,你怎么确定在48小时内我一定能获得的是真相呢?48小时的时间也太短了吧,一件事情48小时内就一定会出现证据是吗?一定就会导致……我方就是要说的是,这是在信息传播的黄金四小时内,热点事件爆发,在这一段时间内传播是最快最广的。对方也肯定也相当于知道,如果让专业机构进行调查的话,是需要时间和专业门槛的。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在这黄金四小时内,故事性更强的片面陈述传播更快,还是专业的调查新闻传播更快呢?我觉得这是在48小时内让其传播量更广,所以给他带来了流量,带来舆论,让更多人关注,他反而……
好的好的好的,所以,所以,所以反方也承认,在舆论审判最需要事实那当事判决书的那一刻,最先到达、最广为流传的恰恰就是未经证实但最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在一项公共事件出现的初期,人们认知到的往往不是事情的全貌,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做出的审判,其结论与最终可能浮现的真相是更可能一致,还是更可能背道而驰呢?
这个网民的数量如此庞大,所有人都会对这件事情进行审判,但是很多人的对于这件事情的最后审判的真相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所以有很多种可能,可能里面就有一个是真相呀。
好的,那所以就是很多嘛。好,我们通过刚刚质询,已经清晰地看到,第一,真相需要时间与专业来论证;第二,在舆论审判发生的黄金窗口期,占据绝对传播优势的恰恰是未经证实的情绪化信息,并且包括官方发布的消息。对方也说了民众会进行质疑,然后所以结论已经不言而喻:网络舆论审判往往基于片面的信息,这难道不正说明网络舆论审判让我们离真相更远了吗?
嗯,好的,感谢双方辩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一辩进行中场小结,时间为两分钟,有请。
好好回应一下对方辩手,我方从来没有否认过舆论讨论的作用,我方否认的一直是审判的作用好吗?
通过刚刚的交流,对方描绘出一个理想中信息全面、理性常在、代价可控的监督途径。而我方揭示的是一条从片面信息出发,经过非理性狂欢催化,最终走向信任崩塌与风险攀升的歧路。这条歧路,让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远。
首先在起点上,对方无法解决信息茧房带来的认知缺陷,这使得舆论审判的事实基础从根源上就是扭曲的。我方明确指出,算法筑起了信息茧房,让每个人看到的都是被定制的世界。对方试图用用户会辨别个案、有监督来辩解,但这恰恰回避了核心矛盾。舆论审判依赖的正是千千万万个被定制的片面视角的聚合,一个从错误前提出发的论证,无论过程如何,结论必然是远离真相的。
其次,在过程中,对方始终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群体智慧。然而现实一次次给我们上课,往往在事件中,舆论的智慧不过是把靶子从一个人换到另一个人,完成两次情绪反转而已。它从过程中就驱逐了真相最需要的审慎、耐心与多元思考。
最后,在终点上,对方严重忽视了舆论审判所带来的恶劣后果。寒蝉效应让潜在的知情人因恐惧网暴而选择沉默,这直接掐断了真相最重要的源头活水。每一次基于片面信息的审判、反转、再审判,都在持续损耗我们这个社会赖以健康运作的根本信任。
上述内容无不印证了我方的核心论断:网络舆论审判是一个从失真起点,经过非理性过程,最终导向信任瓦解与风险累积的系统性陷阱,非但不能带我们靠近真相,反而会让我们在自我构建的迷宫中离真相越来越远。
因此,我方坚信,唯有彻底审视并超越网络舆论审判这一陷阱,我们才能找到那条真正通往真相的道路,谢谢。
反方一辩进行中场小结,时间为两分钟,有请。
好好回应一下对方辩手,我方从来没有否认过舆论讨论的作用,我方否认的一直是审判的作用好吗?
通过刚刚的交流,对方描绘出一个理想中信息全面、理性常在、代价可控的监督途径。而我方揭示的是一条从片面信息出发,经过非理性狂欢催化,最终走向信任崩塌与风险攀升的歧路。这条歧路,让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远。
首先在起点上,对方无法解决信息茧房带来的认知缺陷,这使得舆论审判的事实基础从根源上就是扭曲的。我方明确指出,算法筑起了信息茧房,让每个人看到的都是被定制的世界。对方试图用用户会辨别个案、有监督来辩解,但这恰恰回避了核心矛盾。舆论审判依赖的正是千千万万个被定制的片面视角的聚合,一个从错误前提出发的论证,无论过程如何,结论必然是远离真相的。
其次,在过程中,对方始终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群体智慧。然而现实一次次给我们上课,往往在事件中,舆论的智慧不过是把靶子从一个人换到另一个人,完成两次情绪反转而已。它从过程中就驱逐了真相最需要的审慎、耐心与多元思考。
最后,在终点上,对方严重忽视了舆论审判所带来的恶劣后果。寒蝉效应让潜在的知情人因恐惧网暴而选择沉默,这直接掐断了真相最重要的源头活水。每一次基于片面信息的审判、反转、再审判,都在持续损耗我们这个社会赖以健康运作的根本信任。
上述内容无不印证了我方的核心论断:网络舆论审判是一个从失真起点,经过非理性过程,最终导向信任瓦解与风险累积的系统性陷阱,非但不能带我们靠近真相,反而会让我们在自我构建的迷宫中离真相越来越远。
因此,我方坚信,唯有彻底审视并超越网络舆论审判这一陷阱,我们才能找到那条真正通往真相的道路,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一辩进行中场小结,时间为两分钟。有请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大家好,接下来由我进行本场比赛的中场小结。
上半场双方围绕“网络舆论审判”展开核心交锋。我方始终立足于舆论的聚合性与资源整合力、监督性与推动力两大核心论证,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对探寻真相具有正向价值;而对方始终刻意忽视舆论的核心能力,片面放大个别乱象,回避关键攻防。接下来,我将梳理战果,澄清观点。
首先,从舆论的聚合性与资源整合力来看。对方刻意弱化其在探寻真相中的价值,却无法否认核心事实。舆论能够将碎片化信息从分散的个体视角聚合为完整的事实拼图,更能整合民间智慧与社会资源,补充官方调查的盲区,让知情人士、专业人士参与其中,让真相探寻从孤立奋战变为全民参与。对方仅以个别非理性案例回避核心问题,无法支撑其观点。
其次,从舆论的监督性与推动力来看。对方将网络舆论审判等同于非理性指责,却回避其核心价值。网络舆论审判的本质是公众对疑点事件的集体追问,这份关注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迫使相关方主体直面问题、加速调查、打破信息壁垒。当线索浮出水面,我方列举的现实案例已验证这一推理。而对方仅以个别案例否定整体,未对我方核心证据作出有效反驳,此回合我方观点成立。
综上所述,我方已充分证明,网络舆论审判依托聚合、整合、监督、推动能力,成为探寻真相的重要力量,让我们离真相更近。接下来,我方将围绕两大核心论点深化论证,也期待对方针对我方观点给出具体有效的回应。
正方一辩进行中场小结,时间为两分钟。有请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大家好,接下来由我进行本场比赛的中场小结。
上半场双方围绕“网络舆论审判”展开核心交锋。我方始终立足于舆论的聚合性与资源整合力、监督性与推动力两大核心论证,认为网络舆论审判对探寻真相具有正向价值;而对方始终刻意忽视舆论的核心能力,片面放大个别乱象,回避关键攻防。接下来,我将梳理战果,澄清观点。
首先,从舆论的聚合性与资源整合力来看。对方刻意弱化其在探寻真相中的价值,却无法否认核心事实。舆论能够将碎片化信息从分散的个体视角聚合为完整的事实拼图,更能整合民间智慧与社会资源,补充官方调查的盲区,让知情人士、专业人士参与其中,让真相探寻从孤立奋战变为全民参与。对方仅以个别非理性案例回避核心问题,无法支撑其观点。
其次,从舆论的监督性与推动力来看。对方将网络舆论审判等同于非理性指责,却回避其核心价值。网络舆论审判的本质是公众对疑点事件的集体追问,这份关注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迫使相关方主体直面问题、加速调查、打破信息壁垒。当线索浮出水面,我方列举的现实案例已验证这一推理。而对方仅以个别案例否定整体,未对我方核心证据作出有效反驳,此回合我方观点成立。
综上所述,我方已充分证明,网络舆论审判依托聚合、整合、监督、推动能力,成为探寻真相的重要力量,让我们离真相更近。接下来,我方将围绕两大核心论点深化论证,也期待对方针对我方观点给出具体有效的回应。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主席,我简单说明一下我的投票倾向以及理由。虽然我认为对方(反方)提出的质询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清楚,但我觉得他们当前提出的观点不会对我方(正方)的两个论点造成巨大冲击。
今天讨论的核心是“信息减法”。首先,正方提出的“信息扩充”与“信息减法”存在冲突。如果扩充的都是相同的信息,那么扩充与否就没有意义,在我看来这一点是成立的。其次,关于反方的第二个论点,正方认为信息扩充可能带来多元化视角并打破垄断。但在反方的立场下,“信息减法”本身是否也是一种垄断呢?我认为反方今天提出的这一点对正方有较大冲击。不过,正如前面一位评委所说,反方的第一个部分观点还没有解释清楚。
对于正方,我认为存在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我觉得正方的论述中信息量增加并不明显。因此,如果正方要争取胜利,首先需要解决反方提出的“信息减法”问题;其次,我认为正方需要尽可能地展开自己的论点;另外,这场比赛中,除了反方提出的“娃娃菜中毒案”外,几乎没有其他新的案例。我认为比赛需要案例来支撑,所以期待大家在后续环节中能够补充案例并清晰诠释。
由于我担心继续阐述可能会影响讨论节奏,所以我的说明就到这里。目前,我个人更倾向于支持反方。
谢主席,我简单说明一下我的投票倾向以及理由。虽然我认为对方(反方)提出的质询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清楚,但我觉得他们当前提出的观点不会对我方(正方)的两个论点造成巨大冲击。
今天讨论的核心是“信息减法”。首先,正方提出的“信息扩充”与“信息减法”存在冲突。如果扩充的都是相同的信息,那么扩充与否就没有意义,在我看来这一点是成立的。其次,关于反方的第二个论点,正方认为信息扩充可能带来多元化视角并打破垄断。但在反方的立场下,“信息减法”本身是否也是一种垄断呢?我认为反方今天提出的这一点对正方有较大冲击。不过,正如前面一位评委所说,反方的第一个部分观点还没有解释清楚。
对于正方,我认为存在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我觉得正方的论述中信息量增加并不明显。因此,如果正方要争取胜利,首先需要解决反方提出的“信息减法”问题;其次,我认为正方需要尽可能地展开自己的论点;另外,这场比赛中,除了反方提出的“娃娃菜中毒案”外,几乎没有其他新的案例。我认为比赛需要案例来支撑,所以期待大家在后续环节中能够补充案例并清晰诠释。
由于我担心继续阐述可能会影响讨论节奏,所以我的说明就到这里。目前,我个人更倾向于支持反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沈云龙评委,现在是自由辩论,时间各为3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发言结束即作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发言次序不限,若一方时间已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先由正方开始。
好的,关于信息茧房这个事情,信息茧房是算法和个人选择的问题。网络舆论本身是打破茧房的突破口,个人会筛选信息,但全网的多元信息是开放的,舆论发酵会强制把不同立场、不同维度的信息推送到公众面前,打破个人茧房,舆论不会困在茧房里。我这里有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仅2.1%的网民会长期只接受单一立场的信息,97.9%的网民在舆论中会接触到对立、多元的信息内容。
我刚刚想说的是,你的信息在全网更加多元了,并不代表这些信息就能被所有网民接受,大家接受的还是自己所倾向的那些信息。大家能共同接受的,仅仅就是官方的通告,而官方的通告也是基于现实证据,并非网络舆论推动的。
而且对方,这里我要对我方的立论做出解释:我方从来没有说网络舆论审判是负面的,全部都是负面性的。我方只是说,网络舆论审判是一个一边倒的、情绪化的审判过程,审判结果会带有你方立场和情绪,而并非像对方所说的简单像法官做出判断那样的事情。
好,我回应一下对方的观点。您方觉得我方对信息茧房问题还没有解释清楚。我再补充一下:信息茧房确实会对个人造成影响,但它的应用是很小的群体,它对应单一主体不可能拥有多元视角,而群体讨论则能提供多元视角。真相从来不是单面的,对立的双方分别提供了事件的A面和B面,看似分割,但实际上可以拼出完整真相,这是一个必要的过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事件多元视角研究显示,91.7%的完整真相是由对立群体分别提供的线索、证据和视角拼接而成。如果没有争论,就会缺少50%以上的事件维度。所以,对立、分割以及那些信息偏差和个人争论,是拼凑完整真相的必要环节,你方是否有考虑过过多的信息会暴露个人隐私?
在成都49中的案件中,家长一开始提出学校不提供监控等要求,网络多元信息暴露了受害者的个人经历、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后面权威部门发布的消息,即使真相大白,受害者的个人信息、行踪及经历也全都被披露,这样的伤害如何解决?
我发现你说的只是小部分非理性的人。中国新闻网数据显示,80%以上的用户对自媒体的内容持有怀疑,并且具备清晰的辨别能力。你方所说的这些暴露和我们离真相更近了有什么关系呢?
我还想请问对方辩友,我方举一个很有名的例子,网红“猫一杯”捏造“晴朗丢作业”等谣言。谣言的出现背后必然是有被掩盖的真相,他捏造谣言是为了流量和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方要如何确认网络环境会更好呢?这是不成立的。
首先,网络舆论的开放性可以让被操纵的虚假舆论极易被戳穿,也就是你所谓的谣言,别有用心者的操纵是短期的,谣言也会被澄清。其次,我方强调的舆论监督作用就包括对谣言制造和舆论操纵的监督,恰恰是舆论让操纵行为暴露在公共视野,因此谣言是可以解决的。
可是公众有正向声音也有负面声音,他们即使信息被暴露,也可能有不良好的声音去伤害当事人。就比如说雪豹咬人事件中,明明是无辜的雪豹,却被群众攻击动物园。
好,关于“猫一杯”的事件,这件事本身是为了流量,但它根本不是一个违法犯罪事件,只是博主为了博取流量和利益。但这后面有什么真相呢?所以这件事只是娱乐性的,不是什么需要严肃对待的案件或需要探寻真相的事情。
那我们还有一个例子,妇产科医生邵小贝,因产妇出事故,家属在网上散布舆论说她是在“练手”等,网民不明所以,直接网暴这位医生,导致她最终自杀未遂,留下遗书说“一定要为我证明”。请问这样的网络暴力事件,对方要如何解释呢?网络舆论是如何让我们更接近真相的呢?
首先,网络舆论有自我进化功能,这个自我进化是全民主动质疑和求证的过程。个别甄别并不代表网络舆论失败,舆论是从发现谣言到辟谣修正的闭环一直在高速运转,主动辟谣和自我纠错本来就是网络舆论的核心功能。中国传媒大学舆论研究所数据显示,在引发全网情绪化批判的造谣类误解事件中,89%的事件最终都得到完整、真实的全覆盖澄清,原谣言的传播量、阅读量、讨论量最终超过了最初造成的谣言。
我方想说的是,网络舆论审判给当事人带来的后果是巨大的、不可逆的。并且我方也要强调,真相被揭露并不代表我们离真相更近了,好吗?对方一直说真相自我净化功能,您方还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吗?真相进化的背后是有人受到伤害,是人力更重要,还是机制更重要呢?
嗯。
感谢沈云龙评委,现在是自由辩论,时间各为3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发言结束即作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发言次序不限,若一方时间已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先由正方开始。
好的,关于信息茧房这个事情,信息茧房是算法和个人选择的问题。网络舆论本身是打破茧房的突破口,个人会筛选信息,但全网的多元信息是开放的,舆论发酵会强制把不同立场、不同维度的信息推送到公众面前,打破个人茧房,舆论不会困在茧房里。我这里有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仅2.1%的网民会长期只接受单一立场的信息,97.9%的网民在舆论中会接触到对立、多元的信息内容。
我刚刚想说的是,你的信息在全网更加多元了,并不代表这些信息就能被所有网民接受,大家接受的还是自己所倾向的那些信息。大家能共同接受的,仅仅就是官方的通告,而官方的通告也是基于现实证据,并非网络舆论推动的。
而且对方,这里我要对我方的立论做出解释:我方从来没有说网络舆论审判是负面的,全部都是负面性的。我方只是说,网络舆论审判是一个一边倒的、情绪化的审判过程,审判结果会带有你方立场和情绪,而并非像对方所说的简单像法官做出判断那样的事情。
好,我回应一下对方的观点。您方觉得我方对信息茧房问题还没有解释清楚。我再补充一下:信息茧房确实会对个人造成影响,但它的应用是很小的群体,它对应单一主体不可能拥有多元视角,而群体讨论则能提供多元视角。真相从来不是单面的,对立的双方分别提供了事件的A面和B面,看似分割,但实际上可以拼出完整真相,这是一个必要的过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事件多元视角研究显示,91.7%的完整真相是由对立群体分别提供的线索、证据和视角拼接而成。如果没有争论,就会缺少50%以上的事件维度。所以,对立、分割以及那些信息偏差和个人争论,是拼凑完整真相的必要环节,你方是否有考虑过过多的信息会暴露个人隐私?
在成都49中的案件中,家长一开始提出学校不提供监控等要求,网络多元信息暴露了受害者的个人经历、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后面权威部门发布的消息,即使真相大白,受害者的个人信息、行踪及经历也全都被披露,这样的伤害如何解决?
我发现你说的只是小部分非理性的人。中国新闻网数据显示,80%以上的用户对自媒体的内容持有怀疑,并且具备清晰的辨别能力。你方所说的这些暴露和我们离真相更近了有什么关系呢?
我还想请问对方辩友,我方举一个很有名的例子,网红“猫一杯”捏造“晴朗丢作业”等谣言。谣言的出现背后必然是有被掩盖的真相,他捏造谣言是为了流量和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方要如何确认网络环境会更好呢?这是不成立的。
首先,网络舆论的开放性可以让被操纵的虚假舆论极易被戳穿,也就是你所谓的谣言,别有用心者的操纵是短期的,谣言也会被澄清。其次,我方强调的舆论监督作用就包括对谣言制造和舆论操纵的监督,恰恰是舆论让操纵行为暴露在公共视野,因此谣言是可以解决的。
可是公众有正向声音也有负面声音,他们即使信息被暴露,也可能有不良好的声音去伤害当事人。就比如说雪豹咬人事件中,明明是无辜的雪豹,却被群众攻击动物园。
好,关于“猫一杯”的事件,这件事本身是为了流量,但它根本不是一个违法犯罪事件,只是博主为了博取流量和利益。但这后面有什么真相呢?所以这件事只是娱乐性的,不是什么需要严肃对待的案件或需要探寻真相的事情。
那我们还有一个例子,妇产科医生邵小贝,因产妇出事故,家属在网上散布舆论说她是在“练手”等,网民不明所以,直接网暴这位医生,导致她最终自杀未遂,留下遗书说“一定要为我证明”。请问这样的网络暴力事件,对方要如何解释呢?网络舆论是如何让我们更接近真相的呢?
首先,网络舆论有自我进化功能,这个自我进化是全民主动质疑和求证的过程。个别甄别并不代表网络舆论失败,舆论是从发现谣言到辟谣修正的闭环一直在高速运转,主动辟谣和自我纠错本来就是网络舆论的核心功能。中国传媒大学舆论研究所数据显示,在引发全网情绪化批判的造谣类误解事件中,89%的事件最终都得到完整、真实的全覆盖澄清,原谣言的传播量、阅读量、讨论量最终超过了最初造成的谣言。
我方想说的是,网络舆论审判给当事人带来的后果是巨大的、不可逆的。并且我方也要强调,真相被揭露并不代表我们离真相更近了,好吗?对方一直说真相自我净化功能,您方还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吗?真相进化的背后是有人受到伤害,是人力更重要,还是机制更重要呢?
嗯。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二辩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钟,有请。好的。
关于你方所说的造谣这个事情,造谣是个人的违法行为,并非网络舆论审判本身。谣言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副产物,不能因为有人利用谣言与舆论造谣就否定舆论本身的价值,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您方所说的谣言,我们可以通过平台技术的赋能。例如,今日头条2024年拦截不良信息超500万条,单条谣言平均60秒内可被识别。这些平台技术的赋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谣言的影响,但是如果没有网络舆论审判,很多视频号的信息根本就不会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这一点我方可以向您方论证。
而反方只看到了谣言带来的伤害,却看不见: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监督,真相会被掩盖,谣言才会真正肆无忌惮地生长,长期害人。
首先,我方反复论证网络舆论审判拥有无可替代的信息聚合与资源整合优势,这是打破信息垄断、还原事实全貌的核心利器。单一信息源天然存在片面性,无论是责任方的刻意隐瞒,还是权威机构的信息滞后,都会造成真相的空白与缺失。而网络舆论汇聚了全网零散的信息、多元的视角、不同群体的见闻,让全体参与,回归理性。对方反复强调谣言与虚假信息,却刻意无视权威数据——绝大多数网民理性中立,拒绝网络暴力。舆论本身就具备自我修正的能力,虚假信息会被淘汰,真实信息会被沉淀。正是这种聚合整合填补了信息盲区,拼接了碎片化的事实,让被掩盖、被遗忘的真相细节重新展现在公众面前,从源头上让我们靠近完整的真相。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强大的监督性与社会推动力,是倒逼责任方直面问题、加速真相披露的最强动力。没有公众的关注与监督,诸多陈年旧案会石沉大海,诸多隐瞒的真相会被永远封存。责任方天然存在趋利避害的隐瞒动机,而网络舆论凝聚起公众的监督压力,使暗箱操作无处遁形,倒逼相关方公开证据、重启调查、修正错误。从陈年旧案昭雪、沉冤得雪到虚假陈述被逐一戳破,网络舆论用公众的力量推着真相向前走,让被掩盖的真相不得不浮出水面,这正是离真相更近的最直接证明。
对方辩友把网络舆论的个别不良产物等同于网络舆论的全部,把其少数的非理性声音放大为全体网民的选择。您方只看到了众生喧哗的表象和局部的乱象,却看不到网络舆论打破信息壁垒、监督权力运行的核心价值。真相从来不怕众说纷纭,只怕被垄断、掩盖、遗忘。87.6%的公共事件最初都来自于碎片化信息,91.2%的碎片线索若无舆论推动,将会被永远埋藏。信息是真相被看见的基础,而碎片是真相被看见的唯一入口。否定碎片就是在否定真相被曝光的可能。
正方二辩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钟,有请。好的。
关于你方所说的造谣这个事情,造谣是个人的违法行为,并非网络舆论审判本身。谣言是网络舆论审判的副产物,不能因为有人利用谣言与舆论造谣就否定舆论本身的价值,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您方所说的谣言,我们可以通过平台技术的赋能。例如,今日头条2024年拦截不良信息超500万条,单条谣言平均60秒内可被识别。这些平台技术的赋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谣言的影响,但是如果没有网络舆论审判,很多视频号的信息根本就不会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这一点我方可以向您方论证。
而反方只看到了谣言带来的伤害,却看不见: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监督,真相会被掩盖,谣言才会真正肆无忌惮地生长,长期害人。
首先,我方反复论证网络舆论审判拥有无可替代的信息聚合与资源整合优势,这是打破信息垄断、还原事实全貌的核心利器。单一信息源天然存在片面性,无论是责任方的刻意隐瞒,还是权威机构的信息滞后,都会造成真相的空白与缺失。而网络舆论汇聚了全网零散的信息、多元的视角、不同群体的见闻,让全体参与,回归理性。对方反复强调谣言与虚假信息,却刻意无视权威数据——绝大多数网民理性中立,拒绝网络暴力。舆论本身就具备自我修正的能力,虚假信息会被淘汰,真实信息会被沉淀。正是这种聚合整合填补了信息盲区,拼接了碎片化的事实,让被掩盖、被遗忘的真相细节重新展现在公众面前,从源头上让我们靠近完整的真相。
其次,网络舆论审判强大的监督性与社会推动力,是倒逼责任方直面问题、加速真相披露的最强动力。没有公众的关注与监督,诸多陈年旧案会石沉大海,诸多隐瞒的真相会被永远封存。责任方天然存在趋利避害的隐瞒动机,而网络舆论凝聚起公众的监督压力,使暗箱操作无处遁形,倒逼相关方公开证据、重启调查、修正错误。从陈年旧案昭雪、沉冤得雪到虚假陈述被逐一戳破,网络舆论用公众的力量推着真相向前走,让被掩盖的真相不得不浮出水面,这正是离真相更近的最直接证明。
对方辩友把网络舆论的个别不良产物等同于网络舆论的全部,把其少数的非理性声音放大为全体网民的选择。您方只看到了众生喧哗的表象和局部的乱象,却看不到网络舆论打破信息壁垒、监督权力运行的核心价值。真相从来不怕众说纷纭,只怕被垄断、掩盖、遗忘。87.6%的公共事件最初都来自于碎片化信息,91.2%的碎片线索若无舆论推动,将会被永远埋藏。信息是真相被看见的基础,而碎片是真相被看见的唯一入口。否定碎片就是在否定真相被曝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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