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辩是循正方除三辩的任意位置。好的,正方二辩即便开口,1:01半。
嗯。你们刚刚说了,病是完全具有负面作用的,对吧?已经承认了。然后呢,但是你们刚刚,也就是刚刚一辩,对方一辩也说了,熬夜是有缓解作用,刚刚也承认了熬夜具有缓解作用。那我们给出的观点是,熬夜会加剧你第二天的心理压力。你们刚刚的意见承认了熬夜具有负面作用。那这个环节,我们做了一天,精神非常紧张,熬夜修复自己的精神,提供精神支撑,那这个难道不算解药吗?
但是我方数据表明,长期熬夜并不能够缓解恢复我们的精神状态。你要听数据吗?我方数据显示,熬夜会导致患抑郁的概率是不熬夜的人的5倍,患精神疾病的概率是不熬夜的人的2.8倍。你觉得这是缓解我们的压力吗?这难道不是反而会增加我们的心理压力吗?
那是一种长期的熬夜。我们在这里说是短期的合理熬夜,短期的合理熬夜可以缓解我们的精神压力。
好的,短期的合理熬夜也不会缓解我们的精神压力。我告诉你们,但是如果我今天的工作没有做完,然后我晚上去做,然后就把工作都完成了。做完了之后,我第二天会不会一身轻?第二天你还会有新的工作,你并不会因为做完了今天的工作而停止思考,更何况在这个内卷的社会,我们每天晚上都有工作要做,我们每天晚上都在内卷,难道这不是一个病态化的社会现象吗?
所以说,有病的是这个社会,熬夜是给自己带来第三位的境地。我方的观点是,社会只是这个病的诱因,而熬夜它本身也是一种病,只是因为社会把这个病给引出来了。
那如果你感冒了,然后你会高烧?高烧算病吗?高烧是生病了。我吃了冰块,我会感冒,我会高烧。难道冰块它能算是病因吗?就像今天的社会压力一样,它只是一个诱因,它并不是我们的病啊。因为发热呢,发热生病了,算了,发热怎么就不能算是病了呢?人体导致发热,它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它也生病了。
那要是不考虑完全记秒,你发了多少一点发紧时间?现在9点啊,你们老板给你发了个任务,现在要完成吗?这个9点突然给我下班时间发的任务,难道不就是一种社会的病态现象吗?我为什么要迎合这个社会呢?为什么要迎合这样一个病态的社会呢?
那你说如何去解决?我可以等到明天再工作啊,你明天就有事情了吗?但是它本身就是一个病态的东西啊,难道要我们“以病治病”吗?但是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办法,我的办法就是留到第二天早上再做啊。你找个案例了吗?你把上司就要交的方案,但是他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病,他为什么要同意呢?一个病,我们为什么要拿另一个病去攻击这个病?
但是你马上就要交了,你咋办呀?你需不需要熬夜?我需要,但是熬夜会不会完成你的任务,但不可保证它的危害。
好的,感谢双方。
三辩是循正方除三辩的任意位置。好的,正方二辩即便开口,1:01半。
嗯。你们刚刚说了,病是完全具有负面作用的,对吧?已经承认了。然后呢,但是你们刚刚,也就是刚刚一辩,对方一辩也说了,熬夜是有缓解作用,刚刚也承认了熬夜具有缓解作用。那我们给出的观点是,熬夜会加剧你第二天的心理压力。你们刚刚的意见承认了熬夜具有负面作用。那这个环节,我们做了一天,精神非常紧张,熬夜修复自己的精神,提供精神支撑,那这个难道不算解药吗?
但是我方数据表明,长期熬夜并不能够缓解恢复我们的精神状态。你要听数据吗?我方数据显示,熬夜会导致患抑郁的概率是不熬夜的人的5倍,患精神疾病的概率是不熬夜的人的2.8倍。你觉得这是缓解我们的压力吗?这难道不是反而会增加我们的心理压力吗?
那是一种长期的熬夜。我们在这里说是短期的合理熬夜,短期的合理熬夜可以缓解我们的精神压力。
好的,短期的合理熬夜也不会缓解我们的精神压力。我告诉你们,但是如果我今天的工作没有做完,然后我晚上去做,然后就把工作都完成了。做完了之后,我第二天会不会一身轻?第二天你还会有新的工作,你并不会因为做完了今天的工作而停止思考,更何况在这个内卷的社会,我们每天晚上都有工作要做,我们每天晚上都在内卷,难道这不是一个病态化的社会现象吗?
所以说,有病的是这个社会,熬夜是给自己带来第三位的境地。我方的观点是,社会只是这个病的诱因,而熬夜它本身也是一种病,只是因为社会把这个病给引出来了。
那如果你感冒了,然后你会高烧?高烧算病吗?高烧是生病了。我吃了冰块,我会感冒,我会高烧。难道冰块它能算是病因吗?就像今天的社会压力一样,它只是一个诱因,它并不是我们的病啊。因为发热呢,发热生病了,算了,发热怎么就不能算是病了呢?人体导致发热,它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它也生病了。
那要是不考虑完全记秒,你发了多少一点发紧时间?现在9点啊,你们老板给你发了个任务,现在要完成吗?这个9点突然给我下班时间发的任务,难道不就是一种社会的病态现象吗?我为什么要迎合这个社会呢?为什么要迎合这样一个病态的社会呢?
那你说如何去解决?我可以等到明天再工作啊,你明天就有事情了吗?但是它本身就是一个病态的东西啊,难道要我们“以病治病”吗?但是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办法,我的办法就是留到第二天早上再做啊。你找个案例了吗?你把上司就要交的方案,但是他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病,他为什么要同意呢?一个病,我们为什么要拿另一个病去攻击这个病?
但是你马上就要交了,你咋办呀?你需不需要熬夜?我需要,但是熬夜会不会完成你的任务,但不可保证它的危害。
好的,感谢双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四辩与反方四辩的对辩环节,正方先起。
好,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我难受,我现在把能让解决让我难受的东西,它就是我的药。但是我们现在要说这个逻辑危险的地方,它是模糊了缓解症状和治疗疾病的根本原因。熬夜带来的短暂放松就像你用冰块去梳理了发烧时的额头,它并不能根据你的身体的疾病,它只能缓解你的发烧这个症状。世界卫生组织将昼夜节律打乱的行为列为2A级致癌物,大量的神经科学研究表明长期睡眠不足会损伤你的身体,那么你还能够说熬夜是药,它的好处大于坏处吗?
反方四辩,我来指出对方的一个误区。世界卫生组织确实把它列为二类致癌物,但是我想知道苹果的内核其实是一类致癌物,抽烟也是一类致癌物,可是它们是病吗?显然不是。我想问的是对方辩友,您方的一辩说熬夜是一种“药”,但您现在的论证却在打架。第一个问题,您方已经承认了熬夜确实有缓解作用,您现在说这是缓解作用,已经不是“药”了。第二个问题,您方是不是承认了“病”是完全负面意义的,可是缓解作用是正面意义的,所以您方所有的理论都在自相矛盾。现在我要告诉你,熬夜不是“药”,我的问题很简单,您方之前也承认熬夜是一种安慰剂,所以安慰剂不是药,对吗?
那你刚才提到的咖啡、浓茶等饮品,它们有提神作用,但熬夜这种“安慰剂”,它并不构成药物的一种范围,因为它即使只是一天的熬夜,也可能造成认知损伤,可能还需要你多日的优质睡眠才能恢复,而一天的熬夜本身也是有损伤的。
我方当然承认一天熬夜也是有损伤的,但是我想知道为什么要熬夜?是因为我的工作压力大。如果我带着压力去入睡,我能不能睡好呢?所以说,您告诉我,您方说熬夜是一个问题,那您现在给我几个方法论。我明天就要有任务完成,我今天晚上就要熬夜赶工,该怎么办?
我认为,如果你现在的环境是让你每天都处于高压工作状态,今天结束工作后,明天晚上还要继续忙碌,你在这样的环境中就是错误的,这本身就是一种问题。你现在需要的是去逃离这种环境,而不是把熬夜当成一种“药”。我们不要把熬夜当成一种药了,我们要把这当成一种“病”,我们需要找任何方法去解除这个“病”。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那您告诉我一个治病的方法是什么呀?您方现在没有给出一个治病的方法是什么呀?您方现在没有给出一个方法论,我们现在已经可以进行一个总结了。社会压力是病因,那熬夜到底是病因还是药呢?你方有没有给出过一个方法论呀?当代人用熬夜去对抗社会压力难道不是一种方式吗?前一天的任务没有完成,拖到第二天,你的压力不会增加吗?你现在告诉我熬夜是一种“药”,那我想问你,它到底损害了什么?我承认它损害了身体健康,但是这只是副作用,你不承认吗?
感谢正反双方精彩的四辩环节。
正方四辩与反方四辩的对辩环节,正方先起。
好,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我难受,我现在把能让解决让我难受的东西,它就是我的药。但是我们现在要说这个逻辑危险的地方,它是模糊了缓解症状和治疗疾病的根本原因。熬夜带来的短暂放松就像你用冰块去梳理了发烧时的额头,它并不能根据你的身体的疾病,它只能缓解你的发烧这个症状。世界卫生组织将昼夜节律打乱的行为列为2A级致癌物,大量的神经科学研究表明长期睡眠不足会损伤你的身体,那么你还能够说熬夜是药,它的好处大于坏处吗?
反方四辩,我来指出对方的一个误区。世界卫生组织确实把它列为二类致癌物,但是我想知道苹果的内核其实是一类致癌物,抽烟也是一类致癌物,可是它们是病吗?显然不是。我想问的是对方辩友,您方的一辩说熬夜是一种“药”,但您现在的论证却在打架。第一个问题,您方已经承认了熬夜确实有缓解作用,您现在说这是缓解作用,已经不是“药”了。第二个问题,您方是不是承认了“病”是完全负面意义的,可是缓解作用是正面意义的,所以您方所有的理论都在自相矛盾。现在我要告诉你,熬夜不是“药”,我的问题很简单,您方之前也承认熬夜是一种安慰剂,所以安慰剂不是药,对吗?
那你刚才提到的咖啡、浓茶等饮品,它们有提神作用,但熬夜这种“安慰剂”,它并不构成药物的一种范围,因为它即使只是一天的熬夜,也可能造成认知损伤,可能还需要你多日的优质睡眠才能恢复,而一天的熬夜本身也是有损伤的。
我方当然承认一天熬夜也是有损伤的,但是我想知道为什么要熬夜?是因为我的工作压力大。如果我带着压力去入睡,我能不能睡好呢?所以说,您告诉我,您方说熬夜是一个问题,那您现在给我几个方法论。我明天就要有任务完成,我今天晚上就要熬夜赶工,该怎么办?
我认为,如果你现在的环境是让你每天都处于高压工作状态,今天结束工作后,明天晚上还要继续忙碌,你在这样的环境中就是错误的,这本身就是一种问题。你现在需要的是去逃离这种环境,而不是把熬夜当成一种“药”。我们不要把熬夜当成一种药了,我们要把这当成一种“病”,我们需要找任何方法去解除这个“病”。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那您告诉我一个治病的方法是什么呀?您方现在没有给出一个治病的方法是什么呀?您方现在没有给出一个方法论,我们现在已经可以进行一个总结了。社会压力是病因,那熬夜到底是病因还是药呢?你方有没有给出过一个方法论呀?当代人用熬夜去对抗社会压力难道不是一种方式吗?前一天的任务没有完成,拖到第二天,你的压力不会增加吗?你现在告诉我熬夜是一种“药”,那我想问你,它到底损害了什么?我承认它损害了身体健康,但是这只是副作用,你不承认吗?
感谢正反双方精彩的四辩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三辩。
不是除了三辩以外的那几位。好的,正方三辩质询反方四辩:“如果熬夜是药,为何没有这方面的副作用?熬夜需要咱们‘毒’,是‘他药’,不要不看毒性就是要耍流氓。我跟你说了,越熬越好不一定是最好,就像吃感冒药,你也不能当食品吃。药物有其毒性,它有副作用,比如尿毒性,药物说明书上也规定了损害。病理上,药物的前提是‘七分治愈三分毒性’,而熬夜是‘九分损伤一分虚假的慰藉’。人家说熬夜是以‘熬夜’,他是以‘毒’攻‘毒’,而药是以‘毒’换‘疗’,所以对方在混淆我的本质。”
“第二个问题,要有明确的疗效和熬夜的疗效,你能否给我提供医学的验证?我觉得今天这辩题本身说的就不是一种纯粹的药物或纯粹的病,因为医学上也没有把‘熬夜剂’这种东西归类,你这方面也无法给我提供有效的医学证明来证明你熬夜是药能有有效的证明,对吧?这个问题,熬夜是全方面的,这种就能称为副作用吗?我不理解您方说的‘情方面’是什么意思,请具体说一下。”
“嗯,我就是说身体有损害呀,熬夜会让人心累,第二天会疲惫,但是我身体也会垮掉,腿都使不上劲。”
“好的,我来解答您一个问题。如果一个您方所说的这种情况,我觉得是很少见的情况。第一,我晚上熬夜了,我刷视频了,我快乐了,我怎么还会有身心疲惫呢?您方所说的疲惫感本身是因为我对劳累产生了‘修复耻感’。其次,您方如果说第二天的劳累是因为熬夜,那如果第一天晚上不熬夜,你有任务没有完成,第二天再去工作,难道你就会轻松吗?这很显然不是,对吧?所以你觉得我熬夜的效率会提高吗?我不认为熬夜的效率会提高,熬夜只是给我提供了延长时间的办法,但是它至少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是你有更好的办法呀。你白天提高效率啊,你为啥都要拖到晚上?关键是白天没有那么高的效率。如果白天有这么高的效率,那我看你方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对啊,你家每天都觉得我这个事情我可以拖到晚上是吧,所以白天做你在降低效率。”
“好的,我来给你讲一个数据吧。很简单,根据中国研究院的调查报告显示,87%的年轻人空余时间不足3.5个小时,也就是说这3.5个小时他们都处于一种劳累的状态,这个其中还不包括通勤时间。那我想问你,多高的效率呢?他们一天都在忙,你怎么证明他们没有高效率呢?你将问题归因于社会压力,这混淆了诱因与病症的关系。就像压力可能会诱导感冒,但是感冒本身是病,并非治愈压力的药。所以熬夜不仅不能缓解内卷,反而会加剧熬夜效率低、更要熬夜的恶性循环。”
感谢正方三辩,精彩继续。
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三辩。
不是除了三辩以外的那几位。好的,正方三辩质询反方四辩:“如果熬夜是药,为何没有这方面的副作用?熬夜需要咱们‘毒’,是‘他药’,不要不看毒性就是要耍流氓。我跟你说了,越熬越好不一定是最好,就像吃感冒药,你也不能当食品吃。药物有其毒性,它有副作用,比如尿毒性,药物说明书上也规定了损害。病理上,药物的前提是‘七分治愈三分毒性’,而熬夜是‘九分损伤一分虚假的慰藉’。人家说熬夜是以‘熬夜’,他是以‘毒’攻‘毒’,而药是以‘毒’换‘疗’,所以对方在混淆我的本质。”
“第二个问题,要有明确的疗效和熬夜的疗效,你能否给我提供医学的验证?我觉得今天这辩题本身说的就不是一种纯粹的药物或纯粹的病,因为医学上也没有把‘熬夜剂’这种东西归类,你这方面也无法给我提供有效的医学证明来证明你熬夜是药能有有效的证明,对吧?这个问题,熬夜是全方面的,这种就能称为副作用吗?我不理解您方说的‘情方面’是什么意思,请具体说一下。”
“嗯,我就是说身体有损害呀,熬夜会让人心累,第二天会疲惫,但是我身体也会垮掉,腿都使不上劲。”
“好的,我来解答您一个问题。如果一个您方所说的这种情况,我觉得是很少见的情况。第一,我晚上熬夜了,我刷视频了,我快乐了,我怎么还会有身心疲惫呢?您方所说的疲惫感本身是因为我对劳累产生了‘修复耻感’。其次,您方如果说第二天的劳累是因为熬夜,那如果第一天晚上不熬夜,你有任务没有完成,第二天再去工作,难道你就会轻松吗?这很显然不是,对吧?所以你觉得我熬夜的效率会提高吗?我不认为熬夜的效率会提高,熬夜只是给我提供了延长时间的办法,但是它至少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是你有更好的办法呀。你白天提高效率啊,你为啥都要拖到晚上?关键是白天没有那么高的效率。如果白天有这么高的效率,那我看你方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对啊,你家每天都觉得我这个事情我可以拖到晚上是吧,所以白天做你在降低效率。”
“好的,我来给你讲一个数据吧。很简单,根据中国研究院的调查报告显示,87%的年轻人空余时间不足3.5个小时,也就是说这3.5个小时他们都处于一种劳累的状态,这个其中还不包括通勤时间。那我想问你,多高的效率呢?他们一天都在忙,你怎么证明他们没有高效率呢?你将问题归因于社会压力,这混淆了诱因与病症的关系。就像压力可能会诱导感冒,但是感冒本身是病,并非治愈压力的药。所以熬夜不仅不能缓解内卷,反而会加剧熬夜效率低、更要熬夜的恶性循环。”
感谢正方三辩,精彩继续。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对话中存在角色混淆"质询反方三辩→质询反方四辩",流程图按实际对话内容呈现逻辑交锋)
学神词,有请。我觉得这一年里面非常有意思,我们人类社会进化了很多年,在原始社会我不知道什么叫熬夜,但我觉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能太阳落下去就停止活动,只要我们还没有休息,我们掌控的时间就多了。人在不断社会化的过程中,不就是掌控时间更多的过程吗?而熬夜这个行为,不就是我们用来掌控时间的“药物”吗?
对方辩友说了很多,其实不重要,只有一句话:熬夜对健康的损害可怕。所以它是“病”,可是对健康有损害的东西有很多,比如说跑马拉松,它可能让我的膝盖受损害;比如说吃辣,它可能让我得胃病;甚至比如说抽烟,它可能伤肺、伤肝,但是它们都不是病。
回到今天的问题上,熬夜到底是病还是药?我们到底是要讨论熬夜好不好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为这个答案不用讨论,熬夜当然不好,我知道。但我们要讨论的是什么呢?我们要讨论在生存压力日益增加的当下,我们到底是否应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时间。
熬夜是“药”,它是无数次在应急情况下处理事务的“应急之药”,它像医生、消防员一样处理社会事务,帮助我们创造社会价值;它是我们在内心寻找心灵宁静的“宁静之药”。哪怕我们是在深夜玩手机、刷手机、刷视频,这些东西看似没有意义,但也具有正面价值,因为它带给了我们快乐,让我们的身心得以释放。
因为在这里,我总结了你方一句话:你方一直在空谈毒性,不谈药量。而我方所倡导的一直是合理的熬夜,我方今天所说的不是要鼓励所有人都去熬夜,而是需要一部分人根据自己的个人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有的人追求生活价值,有的人选择追求健康,其实在本质上都并没有错。
最后的最后,我还想说的是人为什么熬夜,因为不熬夜的人就是不快乐的。为什么是不快乐的?很简单,因为我们白天的时间都被莫名其妙的琐事挤压了。在白天,我是父母的孩子、老师的学生、公司的员工,我有很多身不由己的事情,只有在深夜我才能想一想,我到底要什么,我到底能做什么,我到底想做什么,想到了就去做。仔细回忆一下,现在外面的酒吧这些场所,不都是在深夜人们聚在一起寻找自己内心的宁静与快乐吗?
熬夜本身并没有对错,也只是一个工具,具体使用它是药还是毒,由人决定,它一定不是病。其实您方在一开始就已经承认过了,它跟您方所说的病,性质也严重不符。符合就这样,谢谢。
学神词,有请。我觉得这一年里面非常有意思,我们人类社会进化了很多年,在原始社会我不知道什么叫熬夜,但我觉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能太阳落下去就停止活动,只要我们还没有休息,我们掌控的时间就多了。人在不断社会化的过程中,不就是掌控时间更多的过程吗?而熬夜这个行为,不就是我们用来掌控时间的“药物”吗?
对方辩友说了很多,其实不重要,只有一句话:熬夜对健康的损害可怕。所以它是“病”,可是对健康有损害的东西有很多,比如说跑马拉松,它可能让我的膝盖受损害;比如说吃辣,它可能让我得胃病;甚至比如说抽烟,它可能伤肺、伤肝,但是它们都不是病。
回到今天的问题上,熬夜到底是病还是药?我们到底是要讨论熬夜好不好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为这个答案不用讨论,熬夜当然不好,我知道。但我们要讨论的是什么呢?我们要讨论在生存压力日益增加的当下,我们到底是否应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时间。
熬夜是“药”,它是无数次在应急情况下处理事务的“应急之药”,它像医生、消防员一样处理社会事务,帮助我们创造社会价值;它是我们在内心寻找心灵宁静的“宁静之药”。哪怕我们是在深夜玩手机、刷手机、刷视频,这些东西看似没有意义,但也具有正面价值,因为它带给了我们快乐,让我们的身心得以释放。
因为在这里,我总结了你方一句话:你方一直在空谈毒性,不谈药量。而我方所倡导的一直是合理的熬夜,我方今天所说的不是要鼓励所有人都去熬夜,而是需要一部分人根据自己的个人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有的人追求生活价值,有的人选择追求健康,其实在本质上都并没有错。
最后的最后,我还想说的是人为什么熬夜,因为不熬夜的人就是不快乐的。为什么是不快乐的?很简单,因为我们白天的时间都被莫名其妙的琐事挤压了。在白天,我是父母的孩子、老师的学生、公司的员工,我有很多身不由己的事情,只有在深夜我才能想一想,我到底要什么,我到底能做什么,我到底想做什么,想到了就去做。仔细回忆一下,现在外面的酒吧这些场所,不都是在深夜人们聚在一起寻找自己内心的宁静与快乐吗?
熬夜本身并没有对错,也只是一个工具,具体使用它是药还是毒,由人决定,它一定不是病。其实您方在一开始就已经承认过了,它跟您方所说的病,性质也严重不符。符合就这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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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计时开始。
对方刚才提出“是药三分毒”的观点,我们认为,“是药三分毒”的前提是毒剂量控制在“三分”之内。我方的观点是:熬夜的毒性远大于其所谓的“药效”,且这种毒性具有不可逆性。即使是单次睡眠剥夺,也会导致次日前额叶皮层活跃度显著下降,压力激素皮质醇水平飙升,血糖调节能力变差。
总之,这足以证明,即使是连续三晚熬夜,也会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对方可能会说“我可以补觉”,但需要明确的是,一晚熬夜需要8-10小时的补觉才能恢复,而实际中往往需要2-3天,这是根本无法完全补回来的。
其次,只有3.99%的受访者表示从不熬夜,这说明熬夜已成为普遍现象。但“大家都在做”并不等于“就是对的”。对方将熬夜作为缓解压力的方式,这是否意味着它就是“正确的缓解压力的药”?
关于对方辩友提到的“剂量问题”,您始终没有对“小剂量”和“大剂量”的定义给出明确解释。而我方已经论证,即使是小剂量熬夜(如单次熬夜),也存在不可逆的损伤。对方辩友若认为“小剂量熬夜是药”,是否就等于承认“大剂量熬夜是毒”?这一点您并未明确反驳,我们认为这是对您观点的默认。
对方还以马拉松为例,认为熬夜具有成瘾性。我想反问:马拉松会有成瘾性吗?今天跑100米,明天跑200米、300米、400米,这种持续的运动是“爽”,但它不会导致每天都必须跑,更不会形成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而熬夜不同,今晚晚睡,明天需要用晚起来弥补,这种行为会形成恶性循环,导致越来越频繁的熬夜。
我们不否认有人能够“赎回自我”,但这无疑是对当前压力的“饮鸩止渴”——用伤害健康的方式缓解压力,这难道是正常的行为吗?社会需要的是我们用自身能力去改变病态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被动适应。
数据显示,63.7%的人熬夜是因为自律性差、放不下手机,无法将熬夜归咎于“浪漫”或“现实妥协”。这恰恰说明,熬夜是我们必须合力对抗的“疾病”,而非个人可以随意应对的“小问题”。社会政策如“双减”等,正是为了从根本上缓解这种病态,而不是让我们去“适应”它。
谢谢大家。
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计时开始。
对方刚才提出“是药三分毒”的观点,我们认为,“是药三分毒”的前提是毒剂量控制在“三分”之内。我方的观点是:熬夜的毒性远大于其所谓的“药效”,且这种毒性具有不可逆性。即使是单次睡眠剥夺,也会导致次日前额叶皮层活跃度显著下降,压力激素皮质醇水平飙升,血糖调节能力变差。
总之,这足以证明,即使是连续三晚熬夜,也会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对方可能会说“我可以补觉”,但需要明确的是,一晚熬夜需要8-10小时的补觉才能恢复,而实际中往往需要2-3天,这是根本无法完全补回来的。
其次,只有3.99%的受访者表示从不熬夜,这说明熬夜已成为普遍现象。但“大家都在做”并不等于“就是对的”。对方将熬夜作为缓解压力的方式,这是否意味着它就是“正确的缓解压力的药”?
关于对方辩友提到的“剂量问题”,您始终没有对“小剂量”和“大剂量”的定义给出明确解释。而我方已经论证,即使是小剂量熬夜(如单次熬夜),也存在不可逆的损伤。对方辩友若认为“小剂量熬夜是药”,是否就等于承认“大剂量熬夜是毒”?这一点您并未明确反驳,我们认为这是对您观点的默认。
对方还以马拉松为例,认为熬夜具有成瘾性。我想反问:马拉松会有成瘾性吗?今天跑100米,明天跑200米、300米、400米,这种持续的运动是“爽”,但它不会导致每天都必须跑,更不会形成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而熬夜不同,今晚晚睡,明天需要用晚起来弥补,这种行为会形成恶性循环,导致越来越频繁的熬夜。
我们不否认有人能够“赎回自我”,但这无疑是对当前压力的“饮鸩止渴”——用伤害健康的方式缓解压力,这难道是正常的行为吗?社会需要的是我们用自身能力去改变病态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被动适应。
数据显示,63.7%的人熬夜是因为自律性差、放不下手机,无法将熬夜归咎于“浪漫”或“现实妥协”。这恰恰说明,熬夜是我们必须合力对抗的“疾病”,而非个人可以随意应对的“小问题”。社会政策如“双减”等,正是为了从根本上缓解这种病态,而不是让我们去“适应”它。
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的,那我们就正式开始我们的比赛。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计时3分30秒,请开口并开始计时。
尊敬的评委,各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是一个被赋予太多诗意的词——熬夜。对方辩友虽然告诉我们熬夜是深夜里自由灵魂在歌唱,是打工人作为主权的宣言,而我方观点明确:熬夜不是“药”,它是一种需要被清醒认识的社会现象。
首先,从医学层面来看,对方将年龄范围规定在15~35岁的年轻人,并将熬夜称为年轻人的“药”。为了后续讨论清晰,我方首先必须明确“药”在本场辩论中的应有之义。根据医学与社会学定义,“药”是一种物质或行为,至少应首先满足以下两个核心条件:第一,明确的导向性,它必须能针对性地有效解决、缓解或消除特定的困扰或不良状态,且收益大于风险;第二,治疗效果的收益明确,其带来的治疗收益应当显著,风险又小于其本身所带来的副作用与长期风险。因此,如果对方辩友要主张熬夜是“药”,就必须向我们证明熬夜如何能治疗年轻人的困境,并且其带来的疗效能够明确无疑地压倒已为科学反复验证的健康损害(如精神耗尽、社会功能受损等)。否则,任何不能达成上述标准的,我们不称其为“药”,而称之为“毒”或“安慰剂”。
显然,对方后续若能做出真正符合“药”标准的检验,这并非简单的医学标签,而是一个社会病理学诊断,它描述了一种具有传染性、自我强化的心理与行为模式,以损害个体核心福祉为代价的集体非健康生活模式。
我方将从事实、逻辑与价值三个层面坚持“熬夜不是‘药’”的观点。
第一,从事实层面检验:熬夜是对生命科学的明确背叛,其危害铁证如山。 人体需要遵循各系统的生理节律。熬夜,尤其是长期慢性的睡眠剥夺,是对正常生理节律的暴力干扰。睡眠的重要性早已被科学证实,它直接影响大脑功能,导致情绪失控、判断力下降。内分泌研究显示,熬夜会减慢心脏功能、导致肥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增加,而非遥远的未来,而是正在发生的损害。肝脏的代谢波动会导致视力下降、人体基础活动能力与减脂效率降低,压力激素飙升,血糖调节能力变差,免疫细胞活性异常。这些身体的伤害具有累积性,且修复困难。当一种行为被大量确凿证据指向对身心健康的系统性损害时,将其定义为一种需要警惕和干预的问题,是对科学最基本的尊重。
第二,从逻辑层面检验:将熬夜浪漫化为“药”的解决方案,本质站不住脚。 对方辩友可能将熬夜浪漫化为对抗内卷的“自由宣言”,但这在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它制造的并非真正的自由幻想,而是虚假的掌控感。报复性熬夜带来的“掌控”,本质是一种更低效、更疲惫的状态——用健康和清醒换取短暂的“自主”,无异于“时间高利贷”:1. 透支明天的健康与清醒;2. 陷入自我消耗的恶性循环。所有人熬夜后,白天的低效与压力会加剧,而熬夜后的疲惫又必然导致第二天状态更差,产生新的压力,从而导致更深的熬夜。熬夜不是问题的“药”,它本身就是睡眠循环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是压力和无力感交织下的产物,而非解决方案。
第三,从价值层面检验:将熬夜定为“药”,是对年轻人最深切关怀的缺失。 我们对年轻人不应居高临下地指责,而应给予严肃的关怀与积极的引导。如果将熬夜“定为药”,就等于默许甚至鼓励年轻人用自我损耗的方式对抗压力。真正的关怀,是帮助年轻人对自身时间与精力负责,在阳光下规划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而非在透支健康的边缘寻求短暂的慰藉。自我价值的实现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上,而非以牺牲健康为代价。熬夜带来的短暂放松,并非真正的自我价值实现,而是对自身健康的不负责任。
综上所述,熬夜不是问题的“药”,它本身就是睡眠循环中因压力和无力感而产生的不良产物。我们应给予年轻人深切的关怀与积极的引导,而非将其浪漫化为“药”。这不是指责,而是一种行动呼吁:如果我们允许熬夜被称为“药”,就等于默许用自我损耗的方式对抗压力。真正的自由,是对自身时间与精力的尊重和合理规划,是在健康的状态下实现自我价值。谢谢大家。
好的,那我们就正式开始我们的比赛。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计时3分30秒,请开口并开始计时。
尊敬的评委,各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是一个被赋予太多诗意的词——熬夜。对方辩友虽然告诉我们熬夜是深夜里自由灵魂在歌唱,是打工人作为主权的宣言,而我方观点明确:熬夜不是“药”,它是一种需要被清醒认识的社会现象。
首先,从医学层面来看,对方将年龄范围规定在15~35岁的年轻人,并将熬夜称为年轻人的“药”。为了后续讨论清晰,我方首先必须明确“药”在本场辩论中的应有之义。根据医学与社会学定义,“药”是一种物质或行为,至少应首先满足以下两个核心条件:第一,明确的导向性,它必须能针对性地有效解决、缓解或消除特定的困扰或不良状态,且收益大于风险;第二,治疗效果的收益明确,其带来的治疗收益应当显著,风险又小于其本身所带来的副作用与长期风险。因此,如果对方辩友要主张熬夜是“药”,就必须向我们证明熬夜如何能治疗年轻人的困境,并且其带来的疗效能够明确无疑地压倒已为科学反复验证的健康损害(如精神耗尽、社会功能受损等)。否则,任何不能达成上述标准的,我们不称其为“药”,而称之为“毒”或“安慰剂”。
显然,对方后续若能做出真正符合“药”标准的检验,这并非简单的医学标签,而是一个社会病理学诊断,它描述了一种具有传染性、自我强化的心理与行为模式,以损害个体核心福祉为代价的集体非健康生活模式。
我方将从事实、逻辑与价值三个层面坚持“熬夜不是‘药’”的观点。
第一,从事实层面检验:熬夜是对生命科学的明确背叛,其危害铁证如山。 人体需要遵循各系统的生理节律。熬夜,尤其是长期慢性的睡眠剥夺,是对正常生理节律的暴力干扰。睡眠的重要性早已被科学证实,它直接影响大脑功能,导致情绪失控、判断力下降。内分泌研究显示,熬夜会减慢心脏功能、导致肥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增加,而非遥远的未来,而是正在发生的损害。肝脏的代谢波动会导致视力下降、人体基础活动能力与减脂效率降低,压力激素飙升,血糖调节能力变差,免疫细胞活性异常。这些身体的伤害具有累积性,且修复困难。当一种行为被大量确凿证据指向对身心健康的系统性损害时,将其定义为一种需要警惕和干预的问题,是对科学最基本的尊重。
第二,从逻辑层面检验:将熬夜浪漫化为“药”的解决方案,本质站不住脚。 对方辩友可能将熬夜浪漫化为对抗内卷的“自由宣言”,但这在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它制造的并非真正的自由幻想,而是虚假的掌控感。报复性熬夜带来的“掌控”,本质是一种更低效、更疲惫的状态——用健康和清醒换取短暂的“自主”,无异于“时间高利贷”:1. 透支明天的健康与清醒;2. 陷入自我消耗的恶性循环。所有人熬夜后,白天的低效与压力会加剧,而熬夜后的疲惫又必然导致第二天状态更差,产生新的压力,从而导致更深的熬夜。熬夜不是问题的“药”,它本身就是睡眠循环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是压力和无力感交织下的产物,而非解决方案。
第三,从价值层面检验:将熬夜定为“药”,是对年轻人最深切关怀的缺失。 我们对年轻人不应居高临下地指责,而应给予严肃的关怀与积极的引导。如果将熬夜“定为药”,就等于默许甚至鼓励年轻人用自我损耗的方式对抗压力。真正的关怀,是帮助年轻人对自身时间与精力负责,在阳光下规划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而非在透支健康的边缘寻求短暂的慰藉。自我价值的实现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上,而非以牺牲健康为代价。熬夜带来的短暂放松,并非真正的自我价值实现,而是对自身健康的不负责任。
综上所述,熬夜不是问题的“药”,它本身就是睡眠循环中因压力和无力感而产生的不良产物。我们应给予年轻人深切的关怀与积极的引导,而非将其浪漫化为“药”。这不是指责,而是一种行动呼吁:如果我们允许熬夜被称为“药”,就等于默许用自我损耗的方式对抗压力。真正的自由,是对自身时间与精力的尊重和合理规划,是在健康的状态下实现自我价值。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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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请计时。
对方辩友,在您的视角中,病是完全负面的吗?
(反方二辩追问)请回答,发烧对人有什么好处吗?
(正方一辩回应)您方已经承认了病必须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吗?好的,既然您方认为病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那么我刚刚表达的是肯定的,病并非完全具有负面价值的抗复思维。可能您认为病是完全具有负面价值,没有任何积极意义,但是我方认为,熬夜是因为它对于我们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所以它不是病。
接下来第二个问题,您方是否认同“是药三分毒”?
(反方二辩)好的,但是请您回答,您方认为熬夜有弊,就必须论证它的好处。您方提到熬夜会造成健康损害、精神损耗与社会功能减损,对吗?首先,“是药三分毒”只是说药物具有一定毒性,并非毒性小。而且熬夜并非药物,我方认为,药的定义是根据病情缓解作用,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并且能治疗疾病的物质。您方刚才也说了,药具有副作用,对吗?好,既然药物具有一定的缓解作用,我方认为熬夜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某些方面的压力,所以我方认为熬夜是“药”。那么,与它在损害相比,代价是否太大了呢?难道您方是说熬夜只看它的毒性,不看它的药性和药量吗?
接下来,您方是否认为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是好的?既然您方承认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那么您方刚才也说了,您方所指的“病”是指用自我损耗来实现目标的观点,是吗?那既然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我可以说,我熬夜是为了实现我的目标,那些目标对我来说很重要,甚至比健康更重要。有些人的行为重要性可能高于健康。无论什么原因,熬夜对身体造成的损害是确凿的。您不能因为熬夜有原因值得同情或肯定,就否定它所带来的损害。您方认为评价一个行为是否应该被肯定,是看它所属的产品和产生的价值,还是看行为本身?
接下来请您方回答,我们要不然可以继续回答。熬夜带来的损害是确凿的,其损害远远大于它所带来的缓解功效,所以它就是疾病。
谢谢反方二辩质询。
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请计时。
对方辩友,在您的视角中,病是完全负面的吗?
(反方二辩追问)请回答,发烧对人有什么好处吗?
(正方一辩回应)您方已经承认了病必须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吗?好的,既然您方认为病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那么我刚刚表达的是肯定的,病并非完全具有负面价值的抗复思维。可能您认为病是完全具有负面价值,没有任何积极意义,但是我方认为,熬夜是因为它对于我们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所以它不是病。
接下来第二个问题,您方是否认同“是药三分毒”?
(反方二辩)好的,但是请您回答,您方认为熬夜有弊,就必须论证它的好处。您方提到熬夜会造成健康损害、精神损耗与社会功能减损,对吗?首先,“是药三分毒”只是说药物具有一定毒性,并非毒性小。而且熬夜并非药物,我方认为,药的定义是根据病情缓解作用,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并且能治疗疾病的物质。您方刚才也说了,药具有副作用,对吗?好,既然药物具有一定的缓解作用,我方认为熬夜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某些方面的压力,所以我方认为熬夜是“药”。那么,与它在损害相比,代价是否太大了呢?难道您方是说熬夜只看它的毒性,不看它的药性和药量吗?
接下来,您方是否认为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是好的?既然您方承认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那么您方刚才也说了,您方所指的“病”是指用自我损耗来实现目标的观点,是吗?那既然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我可以说,我熬夜是为了实现我的目标,那些目标对我来说很重要,甚至比健康更重要。有些人的行为重要性可能高于健康。无论什么原因,熬夜对身体造成的损害是确凿的。您不能因为熬夜有原因值得同情或肯定,就否定它所带来的损害。您方认为评价一个行为是否应该被肯定,是看它所属的产品和产生的价值,还是看行为本身?
接下来请您方回答,我们要不然可以继续回答。熬夜带来的损害是确凿的,其损害远远大于它所带来的缓解功效,所以它就是疾病。
谢谢反方二辩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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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观点:熬夜是当代年轻人自救之药。
从一辩开辩陈词:有请。辩是辩非,论公论私,天下万象。我方辩论队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定义先行。熬夜的定义是年轻人在社会压力下的精神需求——补偿性晚睡行为,其本质是当代年轻人对抗生存压力的精神依托。"药"的本质是在困境中缓解痛苦、维系生存的功能性选择,并非要求其绝对无害,而是承认其在特定情境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
我们不否认熬夜的健康代价,但更需要看到,在当代社会的高压环境中,它是年轻人对抗精神窒息的自救之药,而非需要被污名化的病症。
我方明确,熬夜为当代年轻人提供不可替代的精神支撑,是当代青年的自救之药。
第一,熬夜是对抗结构性压迫的抗争之药,是年轻人赎回自我的一种选择。当代年轻人的白天早已被系统性征用:智联招聘2027年调研显示,72%的职场人面临996或更强加班,日均有效私人时间不足1.5小时;教育部数据显示,超60%的中学生日均作业时长超3小时,自主时间被严重抵押。当白天的每一分钟都属于工作、学业或他人期待,深夜便成了未被侵占的私人民地。
北大社会学教授徐敬东曾指出,当代青年的熬夜本质是被时间工具化的无声反抗。95后设计师小李在采访中说:"只有熬夜时,我才能放下工作压力,做自己喜欢的插画创作,这是我们为生活异化的最后防线。"这些熬夜时光恰恰是创造力的源泉。将熬夜视为病症,实则是将年轻人面对社会矛盾的正常反应病化,而熬夜作为被剥夺时间的补偿,正是其作为药物的核心价值。
第二,熬夜是缓解精神困境的镇痛之药,为年轻人提供关键精神支撑。中国社科院《当代青年精神报告》显示,68%的年轻人表示深夜是唯一能释放压力的时段。在效率至上的社会,年轻人被简化为劳动力竞争者,大学思政课提到的"满足需求、获得尊重、实现自我"等深层需求被严重忽视。而深夜的独立创作或社群连接,正是精神修复的关键。心理学家卡尔维·韦伯所说"深夜的独处是与自我灵魂对话的最佳时机",从B站百万粉丝的"深夜读书"频道流行,到音乐人在凌晨迸发的创作灵感,无数实例证明,熬夜时光是年轻人对抗焦虑、寻找意义的精神沃土。
它并非健康优选,却是在精神窒息与生理透支间的无奈权衡,其不可替代性恰恰印证了"药物"本质——就如化疗,虽会损伤身体却被视为抗癌良药。不能因副作用而否定其救命价值。真正的病症从来不是年轻人的熬夜行为,而是那个让他们不得不熬夜才能获得自由与意义的社会环境。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当代年轻人自救之药。谢谢大家。
我方观点:熬夜是当代年轻人自救之药。
从一辩开辩陈词:有请。辩是辩非,论公论私,天下万象。我方辩论队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定义先行。熬夜的定义是年轻人在社会压力下的精神需求——补偿性晚睡行为,其本质是当代年轻人对抗生存压力的精神依托。"药"的本质是在困境中缓解痛苦、维系生存的功能性选择,并非要求其绝对无害,而是承认其在特定情境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
我们不否认熬夜的健康代价,但更需要看到,在当代社会的高压环境中,它是年轻人对抗精神窒息的自救之药,而非需要被污名化的病症。
我方明确,熬夜为当代年轻人提供不可替代的精神支撑,是当代青年的自救之药。
第一,熬夜是对抗结构性压迫的抗争之药,是年轻人赎回自我的一种选择。当代年轻人的白天早已被系统性征用:智联招聘2027年调研显示,72%的职场人面临996或更强加班,日均有效私人时间不足1.5小时;教育部数据显示,超60%的中学生日均作业时长超3小时,自主时间被严重抵押。当白天的每一分钟都属于工作、学业或他人期待,深夜便成了未被侵占的私人民地。
北大社会学教授徐敬东曾指出,当代青年的熬夜本质是被时间工具化的无声反抗。95后设计师小李在采访中说:"只有熬夜时,我才能放下工作压力,做自己喜欢的插画创作,这是我们为生活异化的最后防线。"这些熬夜时光恰恰是创造力的源泉。将熬夜视为病症,实则是将年轻人面对社会矛盾的正常反应病化,而熬夜作为被剥夺时间的补偿,正是其作为药物的核心价值。
第二,熬夜是缓解精神困境的镇痛之药,为年轻人提供关键精神支撑。中国社科院《当代青年精神报告》显示,68%的年轻人表示深夜是唯一能释放压力的时段。在效率至上的社会,年轻人被简化为劳动力竞争者,大学思政课提到的"满足需求、获得尊重、实现自我"等深层需求被严重忽视。而深夜的独立创作或社群连接,正是精神修复的关键。心理学家卡尔维·韦伯所说"深夜的独处是与自我灵魂对话的最佳时机",从B站百万粉丝的"深夜读书"频道流行,到音乐人在凌晨迸发的创作灵感,无数实例证明,熬夜时光是年轻人对抗焦虑、寻找意义的精神沃土。
它并非健康优选,却是在精神窒息与生理透支间的无奈权衡,其不可替代性恰恰印证了"药物"本质——就如化疗,虽会损伤身体却被视为抗癌良药。不能因副作用而否定其救命价值。真正的病症从来不是年轻人的熬夜行为,而是那个让他们不得不熬夜才能获得自由与意义的社会环境。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当代年轻人自救之药。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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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社会高压环境中,熬夜是否能为年轻人提供不可替代的精神支撑,成为对抗精神窒息的自救手段
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环节。
我刚刚听到你在一辩角度提到,我们在晚上读书创作和连接情感,对吗? 也没有没有说连接情感,但就是独处和创作,对吗? 对。那我告诉你,在夜晚工作和学习的人只占到22%,而创作的人也只占到了10%左右。那么一个不足30%的人群如何代表百分之百熬夜的人在晚上进行这些有意义的事情呢?
但是我刚说熬夜要是说他在精神层面有缓解作用。就是就算只有30%的人,那我们的药也是对他们来说是有好处的,对吗?他们有创作,有灵感,然后有好处,那我就可以说他是他们的良药,就像你的感冒药,哪怕是对症的药,也是为一部分人准备的。所以你认为一个30%的人吃的药,被我们百分之七八十的人都在熬夜吃,这是一个正常的行为吗?难道我们百分之七八十的人没事去吃布洛芬,这是一个正常的行为?因为你说了这只有30%的人在通过熬夜来做这些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因为这是有意义的事情,所以你把剩下的70%的人吃这些药放在何处呢?
为什么我们要吃药呢?其次你说缓解压力,但我们要知道,数据显示熬夜的人比不熬夜的人精神压力是2.8倍以上,容易产生暴躁、焦虑的障碍也是5倍以上,这究竟是缓解压力还是带来了我们更大的痛苦呢?
好的,对方辩友把体内应对和最终承受搞混。压力是病因没错,但熬夜不是躺着承受压力的病毒,而是站起来解决压力的良药。学生面对论文截止的压力,他是病人,熬夜写论文就是良药。那您觉得熬夜让你写论文是正常的吗?您都说了加班是正常现象,加班是病因吗?对方辩友是吧?那熬夜加班就是在救急,你怎么认为一个下了班之后还要加给你的工作,它是一个正常的呢?
我们熬夜不一定就非要写工作啊,那我们在晚上刷手机,这对我们有意义吗? 为什么没有意义?它能让我放松啊,我看视频、聊天,我精神得到一定的缓解,这不是意义吗? 那我会告诉你们,人在熬夜的时候褪黑素分泌会下降,它会导致你第二天的社交效率不高,也会进一步导致您第二天的整体效率下降,意义何在?这不是通过今晚的时间来支配我们后面的时间吗?这难道不是高利贷的一种形式吗?
第二,它效率不高是因为你感到空虚感,是吧?我觉得对方没有完全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熬夜会导致我们第二天效率下降,它和空虚感有什么关联?你是说会导致你原来的效率下降对吧? 对方辩友无法回答我问题。 (被质询方,5秒保护时间)你是说第二天效率不高是因为你早上刚起床还没有睡醒是吧?
好的,感谢对方二辩质询。
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环节。
我刚刚听到你在一辩角度提到,我们在晚上读书创作和连接情感,对吗? 也没有没有说连接情感,但就是独处和创作,对吗? 对。那我告诉你,在夜晚工作和学习的人只占到22%,而创作的人也只占到了10%左右。那么一个不足30%的人群如何代表百分之百熬夜的人在晚上进行这些有意义的事情呢?
但是我刚说熬夜要是说他在精神层面有缓解作用。就是就算只有30%的人,那我们的药也是对他们来说是有好处的,对吗?他们有创作,有灵感,然后有好处,那我就可以说他是他们的良药,就像你的感冒药,哪怕是对症的药,也是为一部分人准备的。所以你认为一个30%的人吃的药,被我们百分之七八十的人都在熬夜吃,这是一个正常的行为吗?难道我们百分之七八十的人没事去吃布洛芬,这是一个正常的行为?因为你说了这只有30%的人在通过熬夜来做这些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因为这是有意义的事情,所以你把剩下的70%的人吃这些药放在何处呢?
为什么我们要吃药呢?其次你说缓解压力,但我们要知道,数据显示熬夜的人比不熬夜的人精神压力是2.8倍以上,容易产生暴躁、焦虑的障碍也是5倍以上,这究竟是缓解压力还是带来了我们更大的痛苦呢?
好的,对方辩友把体内应对和最终承受搞混。压力是病因没错,但熬夜不是躺着承受压力的病毒,而是站起来解决压力的良药。学生面对论文截止的压力,他是病人,熬夜写论文就是良药。那您觉得熬夜让你写论文是正常的吗?您都说了加班是正常现象,加班是病因吗?对方辩友是吧?那熬夜加班就是在救急,你怎么认为一个下了班之后还要加给你的工作,它是一个正常的呢?
我们熬夜不一定就非要写工作啊,那我们在晚上刷手机,这对我们有意义吗? 为什么没有意义?它能让我放松啊,我看视频、聊天,我精神得到一定的缓解,这不是意义吗? 那我会告诉你们,人在熬夜的时候褪黑素分泌会下降,它会导致你第二天的社交效率不高,也会进一步导致您第二天的整体效率下降,意义何在?这不是通过今晚的时间来支配我们后面的时间吗?这难道不是高利贷的一种形式吗?
第二,它效率不高是因为你感到空虚感,是吧?我觉得对方没有完全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熬夜会导致我们第二天效率下降,它和空虚感有什么关联?你是说会导致你原来的效率下降对吧? 对方辩友无法回答我问题。 (被质询方,5秒保护时间)你是说第二天效率不高是因为你早上刚起床还没有睡醒是吧?
好的,感谢对方二辩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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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第2轮"压力病因论"、第3轮"放松意义论";核心逻辑方法:归谬法、数据反驳、因果质疑)
谢谢主席。接下来由我总结。
首先,对方将“熬夜吃药”定义为适用于所有人的情况,认为有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人会因此产生不适。但熬夜本身并非适用于所有人,难道熬夜不好不是已经被证实的事实吗?
其次,对方提到白天的压力及社会问题会导致多种疾病,却将高热等症状简单归为“病”,而忽略了这些症状可能是熬夜的直接后果。
最后,对方以“分子通分研发试界”为例,认为熬夜是解决核心问题的必然代价,不能因此否定其价值。但这混淆了“缓解”与“解决”的概念。熬夜作为“药”,只能缓解部分症状,却无法解决年轻人因工作压力导致的自我空间被压缩等结构性问题。药物分为对症和缓解两类,熬夜属于缓解需求,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好的,谢谢反方二辩。
谢谢主席。接下来由我总结。
首先,对方将“熬夜吃药”定义为适用于所有人的情况,认为有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人会因此产生不适。但熬夜本身并非适用于所有人,难道熬夜不好不是已经被证实的事实吗?
其次,对方提到白天的压力及社会问题会导致多种疾病,却将高热等症状简单归为“病”,而忽略了这些症状可能是熬夜的直接后果。
最后,对方以“分子通分研发试界”为例,认为熬夜是解决核心问题的必然代价,不能因此否定其价值。但这混淆了“缓解”与“解决”的概念。熬夜作为“药”,只能缓解部分症状,却无法解决年轻人因工作压力导致的自我空间被压缩等结构性问题。药物分为对症和缓解两类,熬夜属于缓解需求,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好的,谢谢反方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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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1分半。首先针对对方的观点,你们方将熬夜定义为“要去熬夜,是儿不消失”,而我方定义为“熬夜吃药”。
第一个问题,药不适合所有人,但您方刚才说药不适合所有人,而我方数据显示96%的人都在熬夜,却只有小部分人服用这类饮料,这明显不合常理,您方为何不能做出解释呢?
其次,您说“是药三分毒”,但熬夜带来的副作用是心脑血管疾病、抑郁和焦虑,这些明显不属于“是药三分毒”所指的范畴。
刚才我们讨论到一个问题是,熬夜或许只对30%的人有用,但我刚查到一个数据:26.87%的人对熬夜有正确认知,放言之,73%的人对熬夜的认知和定义都不正确。如果一种被90%多人服用的药,我们对其功效都搞不明白,那它存在的意义在哪里?难道这不是一个很荒谬的现象吗?
我方对此做出的唯一解释就是:熬夜它就是一种病,只是你们“病而不自知”。你们因为觉得“久病成医”,就理所当然地认为熬夜是一种病,从而需要“药”来应对,这无疑是“讳疾忌医”。
计时1分半。首先针对对方的观点,你们方将熬夜定义为“要去熬夜,是儿不消失”,而我方定义为“熬夜吃药”。
第一个问题,药不适合所有人,但您方刚才说药不适合所有人,而我方数据显示96%的人都在熬夜,却只有小部分人服用这类饮料,这明显不合常理,您方为何不能做出解释呢?
其次,您说“是药三分毒”,但熬夜带来的副作用是心脑血管疾病、抑郁和焦虑,这些明显不属于“是药三分毒”所指的范畴。
刚才我们讨论到一个问题是,熬夜或许只对30%的人有用,但我刚查到一个数据:26.87%的人对熬夜有正确认知,放言之,73%的人对熬夜的认知和定义都不正确。如果一种被90%多人服用的药,我们对其功效都搞不明白,那它存在的意义在哪里?难道这不是一个很荒谬的现象吗?
我方对此做出的唯一解释就是:熬夜它就是一种病,只是你们“病而不自知”。你们因为觉得“久病成医”,就理所当然地认为熬夜是一种病,从而需要“药”来应对,这无疑是“讳疾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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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的定位,可持续性熬夜,它是在透支未来的饮鸩止渴。
首先,从生理本质来看,熬夜是对身体机能的技能性破坏,这是医学验证的病态。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发现,长期熬夜者的海马体体积缩小5%,相当于提前衰老3~5年。这是不可逆的损伤,那是药物开有的功效吗?
其次,从心理机制来看,熬夜是情绪失衡与逃避现实的病症。对方辩友美化报复性熬夜为夺回身体的主权,称熬夜是年轻人的自主选择。比如说,你今天是一个学生,我今天要么做5道题,要么做4道题,这是选择吗?这与熬夜看似是你看见就给了我一个有选择的问题,但实际上我没有选择。我没有选择的时候,这难道不是一个病吗?
对方辩友称,熬夜可以治疗你的病。你熬夜的时候真的都在创作、工作吗?你熬夜的时候真的在写作文、写论文、读书吗?你们清楚的,你要真不勤奋,白天在干什么?正常人类晚上应该做什么?刷抖音、看短视频,你找到自我了吗?所以你真的只获得了是我在寻找自我的幻觉而已,而这种幻觉会遮蔽你本身的病症,所以它是病。
熬夜的问题在于它的空虚结合成为了一种致命但并不明显的病,你会觉得你在治愈,你的空虚却越来越空虚。
感谢正方三辩的小结。
策略的定位,可持续性熬夜,它是在透支未来的饮鸩止渴。
首先,从生理本质来看,熬夜是对身体机能的技能性破坏,这是医学验证的病态。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发现,长期熬夜者的海马体体积缩小5%,相当于提前衰老3~5年。这是不可逆的损伤,那是药物开有的功效吗?
其次,从心理机制来看,熬夜是情绪失衡与逃避现实的病症。对方辩友美化报复性熬夜为夺回身体的主权,称熬夜是年轻人的自主选择。比如说,你今天是一个学生,我今天要么做5道题,要么做4道题,这是选择吗?这与熬夜看似是你看见就给了我一个有选择的问题,但实际上我没有选择。我没有选择的时候,这难道不是一个病吗?
对方辩友称,熬夜可以治疗你的病。你熬夜的时候真的都在创作、工作吗?你熬夜的时候真的在写作文、写论文、读书吗?你们清楚的,你要真不勤奋,白天在干什么?正常人类晚上应该做什么?刷抖音、看短视频,你找到自我了吗?所以你真的只获得了是我在寻找自我的幻觉而已,而这种幻觉会遮蔽你本身的病症,所以它是病。
熬夜的问题在于它的空虚结合成为了一种致命但并不明显的病,你会觉得你在治愈,你的空虚却越来越空虚。
感谢正方三辩的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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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对方辩友。首先我们承认长期熬夜会有一些危害,但对方辩友将其等同于药物滥用,这是不准确的。药吃多了会让人感到不适,甚至中毒,而熬夜并非药物滥用,它是一种对精神压力的缓解方式。
熬夜对于我们工作一天后的精神压力具有缓解作用。当心理压力无法在短期内消除时,熬夜就像是一种及时的喘息,避免情绪崩溃,这难道不是一种价值吗?你白天工作了一天,很累,晚上稍微熬夜放松一下,会感觉到轻松。
当代年轻人如果白天有可支配的精神空间,哪怕只有短暂的喘息时间,也不必熬夜。但当无数年轻人靠深夜独自熬夜来释放压力、走过情绪低谷时,这种精神支撑难道还不能证明熬夜的价值吗?及时有效的熬夜能够提供精神支撑,而对方辩友只强调熬夜的危害,却忽略了它作为缓解精神压力的“解药”的一面。
对方辩友始终脱离实际困难,忽略年轻人所承受的压力,便永远无法理解这份支撑对他们的意义。所以我方认为,熬夜对年轻人提供精神支撑是其核心价值,无可否认,熬夜是当代年轻人的解药。
感谢反方三辩。
谢谢对方辩友。首先我们承认长期熬夜会有一些危害,但对方辩友将其等同于药物滥用,这是不准确的。药吃多了会让人感到不适,甚至中毒,而熬夜并非药物滥用,它是一种对精神压力的缓解方式。
熬夜对于我们工作一天后的精神压力具有缓解作用。当心理压力无法在短期内消除时,熬夜就像是一种及时的喘息,避免情绪崩溃,这难道不是一种价值吗?你白天工作了一天,很累,晚上稍微熬夜放松一下,会感觉到轻松。
当代年轻人如果白天有可支配的精神空间,哪怕只有短暂的喘息时间,也不必熬夜。但当无数年轻人靠深夜独自熬夜来释放压力、走过情绪低谷时,这种精神支撑难道还不能证明熬夜的价值吗?及时有效的熬夜能够提供精神支撑,而对方辩友只强调熬夜的危害,却忽略了它作为缓解精神压力的“解药”的一面。
对方辩友始终脱离实际困难,忽略年轻人所承受的压力,便永远无法理解这份支撑对他们的意义。所以我方认为,熬夜对年轻人提供精神支撑是其核心价值,无可否认,熬夜是当代年轻人的解药。
感谢反方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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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进入自由辩论环节,一方起立,一方坐下,另一方马上开始计时。现在有请正方先开始。
最后,你既然说到要计量熬夜,需要熬夜的计量标准很简单:每天早于凌晨一点钟睡觉,睡眠时长大于6.5个小时,且一个月内控制在三次以内。我想问的是,其实您方一直在空谈,不谈具体影响,那您方输出的观点,一直在说的是一种不合理的状态,这其实是药物滥用,您方承认吗?我方承认熬夜可能是一种药物滥用,但药物滥用的危害程度很高。在70%的人都不能确认熬夜是什么的情况下,难道这还不足以说明其严重性吗?所以熬夜本身不是病,是因为人们的认知偏差出了问题,这种认知偏差才是一种病。而且您方一开始已经承认了这个观点,所以说熬夜是一种“药”。
下一个问题,您方既然现在归根到底是在说熬夜不健康、损害健康。我们承认熬夜对健康有损害,但你们告诉我它还有什么其他损害吗?
首先,我并没有说熬夜有缓解作用,我的说法是,即使熬夜的确有缓解作用,您方也没有具体论证其作用机制。如何能知晓年轻人的困境,并替大家评估疗效,能够明确且合理地压倒它所带来的已被科学反复验证的健康损害、精神消耗与社会功能减损?
同时,我之前对方辩友存在误听,我并没有说安慰剂是药,我是说任何不能达成靶向疗效且副作用巨大的东西,在医学上都不能称之为药,这其中就包括安慰剂。
我再来回复一下对方辩友刚刚说的那个“设猎”的情绪,就是让老板在夜间临时安排工作,其他人都工作了,那我是应该做这个工作,还是应该选择不熬夜好?首先对于人偶尔的合理紧急情况,如果这种情况极为偶尔,且本身就有合理的紧急事由,那么一次性的紧急处理是可以的。关键在于事后必须评估,这次熬夜是否可以避免,尤其是我们如何优化下次的预警机制。而对于惯性不合理的压榨,这正是我们需要运用智慧和勇气去抵抗的系统性压迫。直接拒绝可能代价过高,但被迫承受并熬夜,此是饮鸩止渴。正确的策略是管理预期与展现专业性,首先是沟通。可以说:“老板,这个任务我收到了。我需要知道明早9点前还是过6点开始优先处理,预计在某某时间给您出稿,这样我们能在头脑清晰的时间审阅,您看可以吗?”
对方辩友真正的困难在于许多人不敢拒绝熬夜,或是觉得自己可以被心理替代。因此,我方的观点是,第一,鼓励年轻人将熬夜的那一段时间用于投资自己的不可替代性。您那个意思恰恰证明了我的核心观点:将熬夜美化为“量”是默认,并且固化了这个剥削系统。它告诉一些人,看系统如此,你除了忍受或彻底反抗,别无选择。而我方认为这是一种绝望的态度。
对方辩友的陈述很好,可是你们的自辩和一辩还是在打架。你方四辩承认熬夜,你方四辩说熬夜是“急需的一种药”,你方一辩又说艾司唑仑不是药。我在询问你方四辩时,你方也承认了熬夜具有缓解作用,你方二辩也承认了熬夜有关键作用。现在我需要你方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还有你方口中那种“我拒绝”,可是有多少人有拒绝的成本呢?有多少人愿意去拒绝呢?当一个人去拒绝的时候,又会有什么结果呢?
正是因为拒绝的人不够多,所以我们认为有病的是这个社会。我们熬夜,虽然能缓解压力,但它并不是一剂能真正解决问题的“药”。如果我们都要提倡去熬夜,这就说明我们的社会模式不对吗?是不是就说明是压力压迫到了我们,所以我们要寻找正确的方式,比如说“双减”?对方辩友指出了“双减”的可能性,可是我希望对方辩友理解一下,有多少人愿意为了您方口中的理想化社会做出妥协和让步,又有多少人愿意跟随您方的视角一起去改变?生活永远不是您方想象的那样,是可以按剧本写的。
我还要针对对方的一个问题:您方现在还是没有告诉我,熬夜除了对健康可能还有什么副作用。我方认为,熬夜还会对心理有损害,多项研究显示,熬夜会造成5倍以上的抑郁概率和2.8倍以上的焦虑概率。其次,为什么人们不愿意发生校园暴力呢?那校园暴力就是应该的吗?还有就是你方认为我们应该适应社会。那如果熬夜打乱了我们的生物钟,导致了社会时差,社会时差导致我们和社会脱节,那为什么您方不论证社会脱节与您方观点的冲突呢?关键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的,不熬夜所导致的社会脱节恰恰是不被这个社会所容的结果。
我方说熬夜是一种“药”,就是想给更多人熬夜的时间,让他们去做他们想要完成的事情。您方跟我说这是很多人都不能做到的,但我们现在这么做,不就是为了让我们有选择熬夜的权利,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让更多人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吗?熬夜它只是一个临时的作用。
还有是您方所说的“我根本没有时间熬夜”。您方一直在说一个问题:您方已经承认熬夜有缓解作用,而且您方一辩也说熬夜有负面作用。您方现在还是在自相矛盾:一个有正面价值的东西,您方却把它定义为负面的;您方把一个有正面价值的现象定义为“病”,这根本就是不合理的。
有没有想过这种情况,对方辩友强调要以健康为重,一直强调熬夜对身体的危害。那么,你也承认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于渴望精神自由的年轻人来说,短暂的健康让他们获得长久的精神喘息,难道不是理性的价值选择吗?
你们在说要去反抗社会压力,“双减”就是一个例子,但是它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年轻人首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如果老板给你布置的任务,你拒绝就意味着下班,你喝西北风去吗?改变社会是长期的目标,我们需要熬夜来应对这种情况。而且我们有数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2024年的报告显示,高质量睡眠可以使焦虑指数下降23%,这难道还不足以缓解我平时的心神压力吗?
我重申一下对方观点中的一个误区:我方说的健康损害是身心健康的损害。可是,您方现在没有给出我一个具体的标准,而且您方一直在说的都是长期熬夜的危害,并没有说出短期科学合理的熬夜。我们给出了方法论,您需要在我方的方法论中论证其区间是否利大于弊。
比如说,您方说就到第二天完成任务,那么我想问您方:第二天要早起,在没有睡醒的情况下完成这个任务,能保证效率吗?其次,刚才的事情就应该在刚才开始时完成,我半小时内可能就已经结束了。
感谢双方的自由辩论环节。
在我们进入自由辩论环节,一方起立,一方坐下,另一方马上开始计时。现在有请正方先开始。
最后,你既然说到要计量熬夜,需要熬夜的计量标准很简单:每天早于凌晨一点钟睡觉,睡眠时长大于6.5个小时,且一个月内控制在三次以内。我想问的是,其实您方一直在空谈,不谈具体影响,那您方输出的观点,一直在说的是一种不合理的状态,这其实是药物滥用,您方承认吗?我方承认熬夜可能是一种药物滥用,但药物滥用的危害程度很高。在70%的人都不能确认熬夜是什么的情况下,难道这还不足以说明其严重性吗?所以熬夜本身不是病,是因为人们的认知偏差出了问题,这种认知偏差才是一种病。而且您方一开始已经承认了这个观点,所以说熬夜是一种“药”。
下一个问题,您方既然现在归根到底是在说熬夜不健康、损害健康。我们承认熬夜对健康有损害,但你们告诉我它还有什么其他损害吗?
首先,我并没有说熬夜有缓解作用,我的说法是,即使熬夜的确有缓解作用,您方也没有具体论证其作用机制。如何能知晓年轻人的困境,并替大家评估疗效,能够明确且合理地压倒它所带来的已被科学反复验证的健康损害、精神消耗与社会功能减损?
同时,我之前对方辩友存在误听,我并没有说安慰剂是药,我是说任何不能达成靶向疗效且副作用巨大的东西,在医学上都不能称之为药,这其中就包括安慰剂。
我再来回复一下对方辩友刚刚说的那个“设猎”的情绪,就是让老板在夜间临时安排工作,其他人都工作了,那我是应该做这个工作,还是应该选择不熬夜好?首先对于人偶尔的合理紧急情况,如果这种情况极为偶尔,且本身就有合理的紧急事由,那么一次性的紧急处理是可以的。关键在于事后必须评估,这次熬夜是否可以避免,尤其是我们如何优化下次的预警机制。而对于惯性不合理的压榨,这正是我们需要运用智慧和勇气去抵抗的系统性压迫。直接拒绝可能代价过高,但被迫承受并熬夜,此是饮鸩止渴。正确的策略是管理预期与展现专业性,首先是沟通。可以说:“老板,这个任务我收到了。我需要知道明早9点前还是过6点开始优先处理,预计在某某时间给您出稿,这样我们能在头脑清晰的时间审阅,您看可以吗?”
对方辩友真正的困难在于许多人不敢拒绝熬夜,或是觉得自己可以被心理替代。因此,我方的观点是,第一,鼓励年轻人将熬夜的那一段时间用于投资自己的不可替代性。您那个意思恰恰证明了我的核心观点:将熬夜美化为“量”是默认,并且固化了这个剥削系统。它告诉一些人,看系统如此,你除了忍受或彻底反抗,别无选择。而我方认为这是一种绝望的态度。
对方辩友的陈述很好,可是你们的自辩和一辩还是在打架。你方四辩承认熬夜,你方四辩说熬夜是“急需的一种药”,你方一辩又说艾司唑仑不是药。我在询问你方四辩时,你方也承认了熬夜具有缓解作用,你方二辩也承认了熬夜有关键作用。现在我需要你方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还有你方口中那种“我拒绝”,可是有多少人有拒绝的成本呢?有多少人愿意去拒绝呢?当一个人去拒绝的时候,又会有什么结果呢?
正是因为拒绝的人不够多,所以我们认为有病的是这个社会。我们熬夜,虽然能缓解压力,但它并不是一剂能真正解决问题的“药”。如果我们都要提倡去熬夜,这就说明我们的社会模式不对吗?是不是就说明是压力压迫到了我们,所以我们要寻找正确的方式,比如说“双减”?对方辩友指出了“双减”的可能性,可是我希望对方辩友理解一下,有多少人愿意为了您方口中的理想化社会做出妥协和让步,又有多少人愿意跟随您方的视角一起去改变?生活永远不是您方想象的那样,是可以按剧本写的。
我还要针对对方的一个问题:您方现在还是没有告诉我,熬夜除了对健康可能还有什么副作用。我方认为,熬夜还会对心理有损害,多项研究显示,熬夜会造成5倍以上的抑郁概率和2.8倍以上的焦虑概率。其次,为什么人们不愿意发生校园暴力呢?那校园暴力就是应该的吗?还有就是你方认为我们应该适应社会。那如果熬夜打乱了我们的生物钟,导致了社会时差,社会时差导致我们和社会脱节,那为什么您方不论证社会脱节与您方观点的冲突呢?关键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的,不熬夜所导致的社会脱节恰恰是不被这个社会所容的结果。
我方说熬夜是一种“药”,就是想给更多人熬夜的时间,让他们去做他们想要完成的事情。您方跟我说这是很多人都不能做到的,但我们现在这么做,不就是为了让我们有选择熬夜的权利,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让更多人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吗?熬夜它只是一个临时的作用。
还有是您方所说的“我根本没有时间熬夜”。您方一直在说一个问题:您方已经承认熬夜有缓解作用,而且您方一辩也说熬夜有负面作用。您方现在还是在自相矛盾:一个有正面价值的东西,您方却把它定义为负面的;您方把一个有正面价值的现象定义为“病”,这根本就是不合理的。
有没有想过这种情况,对方辩友强调要以健康为重,一直强调熬夜对身体的危害。那么,你也承认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于渴望精神自由的年轻人来说,短暂的健康让他们获得长久的精神喘息,难道不是理性的价值选择吗?
你们在说要去反抗社会压力,“双减”就是一个例子,但是它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年轻人首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如果老板给你布置的任务,你拒绝就意味着下班,你喝西北风去吗?改变社会是长期的目标,我们需要熬夜来应对这种情况。而且我们有数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2024年的报告显示,高质量睡眠可以使焦虑指数下降23%,这难道还不足以缓解我平时的心神压力吗?
我重申一下对方观点中的一个误区:我方说的健康损害是身心健康的损害。可是,您方现在没有给出我一个具体的标准,而且您方一直在说的都是长期熬夜的危害,并没有说出短期科学合理的熬夜。我们给出了方法论,您需要在我方的方法论中论证其区间是否利大于弊。
比如说,您方说就到第二天完成任务,那么我想问您方:第二天要早起,在没有睡醒的情况下完成这个任务,能保证效率吗?其次,刚才的事情就应该在刚才开始时完成,我半小时内可能就已经结束了。
感谢双方的自由辩论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