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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由正方队伍先发言,双方交替发言,各13分钟分别计时,有请正方选手发言。首先,我想举一个例子,对方也谈到像您所说的,您认为我方不应该说出片文化是陷阱,但是就等同于减肥一样的。像我们说“减肥文化”,它是陷阱吗?并不是说健身本身是错的。我们说出片文化是陷阱,并不是说你拍照发朋友圈这个行为本身是错的。而我们说的是,当健身被定义为“以瘦为美”时,个体的自由度就会被标准所吞噬。
像您方所说,您出片是在创造审美,但是其实您有没有发现,您创造的审美借鉴的依旧是网上的模板,这真的是在创造审美吗?这是在模仿,是在限制自己的审美。
首先,我方并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过“出片文化是陷阱”这句话,我们说的是出片文化不等于消费行为。然后,你方说这个部分存在陷阱,消费行为也不全是陷阱。那如果出片促进了文化旅游,你是否愿意承认出片它是有积极价值的?
嗯,首先我方不否认出片是有积极价值的,但是出片的积极价值仅仅是它的表层现象,就比如说像拍照会给一些人带来短暂的愉悦感,但是我们追根究底,它的深层影响其实是对人体有害的。
然后我来回应一下您刚刚说的,我们把出片和消费行为区分开,我们这里说的出片和消费型的发布,不是说出片就一定要去买东西,这个才算是消费型发布。我们说的是你在出片的过程中,你会被消费者去消费,这才是我们说的营销利益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在出片的时候去消费。而且人们为了出片而消费,本质上是对美好体验、审美享受的追求,这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满足,而不是单纯的物质消费。
同时,对方辩友混淆了个体审美与文化的本质,将其等同于攀比、浪费。比如说在大众点评上,大家觉得那个团购被骗了,但这是人的问题,你自己没有去筛选信息,大家有这么多真实的评价,你不去看,就相信你刚看到的这个团购,这是人的问题,并非文化本身的问题。不能因为少数的不理性行为而否定整体文化现象的合理性,不能因为有了乱象就全面否定出片文化的价值。
在文化现象中,你看到的商家评论,这些已经不是少数人的行为。因为商家为了获得好的评论,会推广人们去给他们一些好处,比如说返现,或者给一些其他利益,让你给一个好评,这是很明显的现象。你去任何一个产品都可能碰到这样的情况,所以说我们的评价并不一定真实,这种差距已经构成了一个消费陷阱了。
您说的这个消费陷阱是消费乱象,这不仅在出片文化中存在,任何新兴的文化形态在发展初期都可能伴随着乱象。我们应该做的是引导和规范,而不是因噎废食的全盘否定。那我们以后难道就不用去练琴了吗?
就我知道对方辩友在强调的是,出片文化和线下行业一样,它只是被商业化,就会是一个陷阱。所以对方辩友想要强调的问题是不是出片文化它有没有被商业化,而是这个商业是否反客为主了?因为你在出片文化中,你的欲望很多是被别人所看到的,而你的被看到的这份欲望会驱动你不断去消费,塑造一个虚假的完美形象。当商业反客为主,取代生活意义的时候,我们就认为……我们始终不认同出片文化是为了被看见,我们始终认为出片文化的本质是满足自己的审美需求。我拍照,并不是为了让大家看见、点赞、评论,我的目的从来不是这个。
而且刚刚对方辩友说的大众点评为了好评返现什么的,如果你真的特别不满意,你会愿意为了一点好处而给他一个巨大的好评吗?你是不愿意的。大家那么多人打12345去维权,说这个团购的照片太不好看了。而且,同时各地的文旅局也在规范这一行为,包括吉林文旅,他们有推荐的一些住宿的地方,大家的手机都在自己手上了,如果你愿意为了5块钱、10块钱,为了免费送一套照片,你去给一个好评,那么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消费现象的问题。
首先我想回应一下,刚才您说的,您说出片文化其实就是拍照,就是为了记录生活,那为什么不叫“拍照文化”而叫“出片文化”呢?所以我觉得这方面对方对出片的定义还是有一定偏差。出片文化不仅仅是拍照,它中间已经夹杂了人的这种天然想要被看到的欲望,所以才会被称为“出片”。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想追求更美好的记忆啊。
好,所以您认为出片文化只是想要追求更美好、更完美的一面,那么为什么不把它叫做拍照呢?拍照的本质不也是为了记录更美好、更精彩的一面吗?可是,出片本来就是人定义的,我就这样直接拍照。没有拍照,我怎么能出片呢?我还是会化妆、会打扮,然后拍照。这就像您所说的,我没有拍照,我就认为我出片了。我们没必要探讨出片的定义啊。
首先,我们认为出片文化的一个定义是更广泛的层面,因为它不像您说的那样,只是在小红书上获得点赞,它的本质也不是获得短暂愉悦感,它是带动了当地的消费。我们看到了一个个出片点,像延吉,原本是很偏僻的边境小城,就是因为出片文化,带动了当地的文旅消费,带动了当地的产业复兴,这是一种文化现象。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由正方队伍先发言,双方交替发言,各13分钟分别计时,有请正方选手发言。首先,我想举一个例子,对方也谈到像您所说的,您认为我方不应该说出片文化是陷阱,但是就等同于减肥一样的。像我们说“减肥文化”,它是陷阱吗?并不是说健身本身是错的。我们说出片文化是陷阱,并不是说你拍照发朋友圈这个行为本身是错的。而我们说的是,当健身被定义为“以瘦为美”时,个体的自由度就会被标准所吞噬。
像您方所说,您出片是在创造审美,但是其实您有没有发现,您创造的审美借鉴的依旧是网上的模板,这真的是在创造审美吗?这是在模仿,是在限制自己的审美。
首先,我方并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过“出片文化是陷阱”这句话,我们说的是出片文化不等于消费行为。然后,你方说这个部分存在陷阱,消费行为也不全是陷阱。那如果出片促进了文化旅游,你是否愿意承认出片它是有积极价值的?
嗯,首先我方不否认出片是有积极价值的,但是出片的积极价值仅仅是它的表层现象,就比如说像拍照会给一些人带来短暂的愉悦感,但是我们追根究底,它的深层影响其实是对人体有害的。
然后我来回应一下您刚刚说的,我们把出片和消费行为区分开,我们这里说的出片和消费型的发布,不是说出片就一定要去买东西,这个才算是消费型发布。我们说的是你在出片的过程中,你会被消费者去消费,这才是我们说的营销利益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在出片的时候去消费。而且人们为了出片而消费,本质上是对美好体验、审美享受的追求,这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满足,而不是单纯的物质消费。
同时,对方辩友混淆了个体审美与文化的本质,将其等同于攀比、浪费。比如说在大众点评上,大家觉得那个团购被骗了,但这是人的问题,你自己没有去筛选信息,大家有这么多真实的评价,你不去看,就相信你刚看到的这个团购,这是人的问题,并非文化本身的问题。不能因为少数的不理性行为而否定整体文化现象的合理性,不能因为有了乱象就全面否定出片文化的价值。
在文化现象中,你看到的商家评论,这些已经不是少数人的行为。因为商家为了获得好的评论,会推广人们去给他们一些好处,比如说返现,或者给一些其他利益,让你给一个好评,这是很明显的现象。你去任何一个产品都可能碰到这样的情况,所以说我们的评价并不一定真实,这种差距已经构成了一个消费陷阱了。
您说的这个消费陷阱是消费乱象,这不仅在出片文化中存在,任何新兴的文化形态在发展初期都可能伴随着乱象。我们应该做的是引导和规范,而不是因噎废食的全盘否定。那我们以后难道就不用去练琴了吗?
就我知道对方辩友在强调的是,出片文化和线下行业一样,它只是被商业化,就会是一个陷阱。所以对方辩友想要强调的问题是不是出片文化它有没有被商业化,而是这个商业是否反客为主了?因为你在出片文化中,你的欲望很多是被别人所看到的,而你的被看到的这份欲望会驱动你不断去消费,塑造一个虚假的完美形象。当商业反客为主,取代生活意义的时候,我们就认为……我们始终不认同出片文化是为了被看见,我们始终认为出片文化的本质是满足自己的审美需求。我拍照,并不是为了让大家看见、点赞、评论,我的目的从来不是这个。
而且刚刚对方辩友说的大众点评为了好评返现什么的,如果你真的特别不满意,你会愿意为了一点好处而给他一个巨大的好评吗?你是不愿意的。大家那么多人打12345去维权,说这个团购的照片太不好看了。而且,同时各地的文旅局也在规范这一行为,包括吉林文旅,他们有推荐的一些住宿的地方,大家的手机都在自己手上了,如果你愿意为了5块钱、10块钱,为了免费送一套照片,你去给一个好评,那么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消费现象的问题。
首先我想回应一下,刚才您说的,您说出片文化其实就是拍照,就是为了记录生活,那为什么不叫“拍照文化”而叫“出片文化”呢?所以我觉得这方面对方对出片的定义还是有一定偏差。出片文化不仅仅是拍照,它中间已经夹杂了人的这种天然想要被看到的欲望,所以才会被称为“出片”。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想追求更美好的记忆啊。
好,所以您认为出片文化只是想要追求更美好、更完美的一面,那么为什么不把它叫做拍照呢?拍照的本质不也是为了记录更美好、更精彩的一面吗?可是,出片本来就是人定义的,我就这样直接拍照。没有拍照,我怎么能出片呢?我还是会化妆、会打扮,然后拍照。这就像您所说的,我没有拍照,我就认为我出片了。我们没必要探讨出片的定义啊。
首先,我们认为出片文化的一个定义是更广泛的层面,因为它不像您说的那样,只是在小红书上获得点赞,它的本质也不是获得短暂愉悦感,它是带动了当地的消费。我们看到了一个个出片点,像延吉,原本是很偏僻的边境小城,就是因为出片文化,带动了当地的文旅消费,带动了当地的产业复兴,这是一种文化现象。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攻防转换节点主要集中在"消费陷阱的定义""文化本质与个体行为的区分""商业影响的正负性"三个核心战场,双方均采用"定义战+价值战+事实战"的混合策略)
最后由双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述,各有2分钟时间,请反方四辩开始总结陈述。
好的,本场辩论中,正方一直试图用陷阱来定义出片文化,当它与金融资本遭遇时便将其化成文化,但他们忽略了最根本的事实:文化从来不是强家人的枷锁,而是人主动追求意义的体现。书面文化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与个体表达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们的行为及其性格不是被操控,而是渴望表达与进步。当一个女孩记录旅行日出,当与当时的光影捕捉城市瞬间,他们并不是陷入了陷阱,而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热爱生活。这些出现的瞬间,本质上是人与世界的对话。
文化消费的合理性在于体验与创造出心。文化让消费超越物质,成为审美精神的享受。人们拍摄美景与行为,设计独特的空间海报,这不仅是消费,更是参与文化创造。当文化从这方向走向共同创造,普通人拥有了表达与参与的权利,这是文化繁荣的体现。
我们承认亚文化存在的轨道与攀比,但那从来不是文化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没有任何文化是完美的,每一种文化都要经历成长与筛选。正因为如此,文化才能保持活力。文化从来不是陷阱,陷阱意味着被迫与损害,而出生者是主动的、自由的、创造的。他们在拍摄中获得了美感与满足,在分享中获得了认同与连接,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循环,而非被资本控制的判断。如果我把这样的发现与创造视为陷阱,那么请问文学、音乐、艺术展览都应该被否定吗?但恰恰相反,就是这些形式让人们在生活中感到意义与诗意。
因此,我方始终坚持今天文化是合理的文化相对表达,它不是被动的践行,而是主动的创造;不是虚假的幻想,是真实的情感表达。人类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依然保留着记录美好、创造美的能力。感谢各位。
请正方。
最后由双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述,各有2分钟时间,请反方四辩开始总结陈述。
好的,本场辩论中,正方一直试图用陷阱来定义出片文化,当它与金融资本遭遇时便将其化成文化,但他们忽略了最根本的事实:文化从来不是强家人的枷锁,而是人主动追求意义的体现。书面文化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与个体表达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们的行为及其性格不是被操控,而是渴望表达与进步。当一个女孩记录旅行日出,当与当时的光影捕捉城市瞬间,他们并不是陷入了陷阱,而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热爱生活。这些出现的瞬间,本质上是人与世界的对话。
文化消费的合理性在于体验与创造出心。文化让消费超越物质,成为审美精神的享受。人们拍摄美景与行为,设计独特的空间海报,这不仅是消费,更是参与文化创造。当文化从这方向走向共同创造,普通人拥有了表达与参与的权利,这是文化繁荣的体现。
我们承认亚文化存在的轨道与攀比,但那从来不是文化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没有任何文化是完美的,每一种文化都要经历成长与筛选。正因为如此,文化才能保持活力。文化从来不是陷阱,陷阱意味着被迫与损害,而出生者是主动的、自由的、创造的。他们在拍摄中获得了美感与满足,在分享中获得了认同与连接,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循环,而非被资本控制的判断。如果我把这样的发现与创造视为陷阱,那么请问文学、音乐、艺术展览都应该被否定吗?但恰恰相反,就是这些形式让人们在生活中感到意义与诗意。
因此,我方始终坚持今天文化是合理的文化相对表达,它不是被动的践行,而是主动的创造;不是虚假的幻想,是真实的情感表达。人类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依然保留着记录美好、创造美的能力。感谢各位。
请正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们有行反方二辩进行执行小组。税商辩有将世间文化描绘成资本操控加消费陷阱这个观点存在加宾进去。
首先,对方将消费中间消费简单的等护非影性的,这有呼视的文化消费的本质。我们为电影音乐会付费视为合理,为何为新出美的体验付现?
1. 电影人新人为美好影像吸引首先体验并创作,这个过程恰恰是主动的文化参与,因为被动的过程限制。
2. 对方与同质化合定新鲜的文化价值却要忽略了公司们创造的关系,你对这的模板是部门公平1自然都是通过之间来进行学习构足光引从模仿而创造完成引严峻启蒙。
3. 对方将个别不文明行为追究于书边,文化本身我们应该规范个人行为,而对于否定文化形式本身,将社会治理的责任推理了。文化现象是说是思维的特性,所以我们要坚持认为实现文化是时代自己主先的一种合理的文化,坚持试点。
我们有行反方二辩进行执行小组。税商辩有将世间文化描绘成资本操控加消费陷阱这个观点存在加宾进去。
首先,对方将消费中间消费简单的等护非影性的,这有呼视的文化消费的本质。我们为电影音乐会付费视为合理,为何为新出美的体验付现?
1. 电影人新人为美好影像吸引首先体验并创作,这个过程恰恰是主动的文化参与,因为被动的过程限制。
2. 对方与同质化合定新鲜的文化价值却要忽略了公司们创造的关系,你对这的模板是部门公平1自然都是通过之间来进行学习构足光引从模仿而创造完成引严峻启蒙。
3. 对方将个别不文明行为追究于书边,文化本身我们应该规范个人行为,而对于否定文化形式本身,将社会治理的责任推理了。文化现象是说是思维的特性,所以我们要坚持认为实现文化是时代自己主先的一种合理的文化,坚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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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环节主要围绕反驳对方观点展开,首先指出对方将消费简单等同于非理性,并忽视文化消费本质,通过类比电影音乐会付费质疑为何为美好体验付费不合理;接着提出三点论述,分别为出片过程是主动的文化参与、对方忽略了模仿与创造的关系、不应将个别不文明行为归咎于文化形式本身而否定文化形式,最后坚持认为出片文化是时代自主的合理文化表达。
感谢反方二辩发言,现在请反方一辩进行立论发言,计时2分钟。
尊敬的评委,各辩手大家好。我们反方的立场是出片文化是一种合理的文化消费表达。
所谓出片文化,主要是指人们在旅游、娱乐、购物等生活场景中,通过拍摄、服务分享、记录、传播等方式,在社交平台上表达个人情感、呈现生活状态及影响他人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这不仅仅是追求表面形式,而是当代社会中人类拥抱文化、连接世界、表达自我的方式。我们认为出片文化并非对消费的盲目追逐,而是文化表达的全面创造与社会共识的真诚体现。
我将从三个方面阐述:
第一,出片文化是审美表达的合理方式。我们生活在一个被图像包围的时代,摄影作品通过社交媒体图文并茂地传播,让影像成为新的公共话语。人们在共同光影的捕捉中,塑造着关于美的世界。镜头背后是个体对生活世界的情感与热爱,艺术本不属于少数人——摄影、绘画、展览、报道等曾依赖专业训练与资源,但今天,出片文化让每个人都拥有了传播权。一个普通人也可以用手机完成艺术表达,这就是审美的平民化。人人都有权表达对世界的理解,这不是附庸风雅,而是文化的进步。
第二,出片文化是文化消费的创新形态。我们常常听到“为了拍照去旅行”的说法,甚至有人将这种行为标签化为“陷阱”。我要问:如果人们为了一张美丽的照片走进陌生的山川,体验当地民宿、展馆的不同文化氛围,进而促进本地文明产业与设计品牌的发展,这真的是陷阱吗?当然,出片文化的发展确实可能存在个体选择的问题——被迫操控或盲目跟风的情况。但现实生活中,拍照、修图、分享的每一个动作都是自主选择,没有人会被强迫去做,也没有谁规定该如何呈现照片。文化的多样性本身就说明了它的自主与开放,盲目攀比、虚荣展示的确存在,但那是人的问题,而非文化的问题。文化的健康发展,依赖于理性选择与自我成长,要求个体具备判断力,拒绝利益裹挟。出片文化是自我表达的窗口,绝非资本操控下的陷阱。
第三,出片文化是社会审美的积极体现。
因此,我们坚信出片文化是现代人以影像参与文化生活的合理方式,是传递社会审美、提升文化素养的有效途径。
感谢反方二辩发言,现在请反方一辩进行立论发言,计时2分钟。
尊敬的评委,各辩手大家好。我们反方的立场是出片文化是一种合理的文化消费表达。
所谓出片文化,主要是指人们在旅游、娱乐、购物等生活场景中,通过拍摄、服务分享、记录、传播等方式,在社交平台上表达个人情感、呈现生活状态及影响他人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这不仅仅是追求表面形式,而是当代社会中人类拥抱文化、连接世界、表达自我的方式。我们认为出片文化并非对消费的盲目追逐,而是文化表达的全面创造与社会共识的真诚体现。
我将从三个方面阐述:
第一,出片文化是审美表达的合理方式。我们生活在一个被图像包围的时代,摄影作品通过社交媒体图文并茂地传播,让影像成为新的公共话语。人们在共同光影的捕捉中,塑造着关于美的世界。镜头背后是个体对生活世界的情感与热爱,艺术本不属于少数人——摄影、绘画、展览、报道等曾依赖专业训练与资源,但今天,出片文化让每个人都拥有了传播权。一个普通人也可以用手机完成艺术表达,这就是审美的平民化。人人都有权表达对世界的理解,这不是附庸风雅,而是文化的进步。
第二,出片文化是文化消费的创新形态。我们常常听到“为了拍照去旅行”的说法,甚至有人将这种行为标签化为“陷阱”。我要问:如果人们为了一张美丽的照片走进陌生的山川,体验当地民宿、展馆的不同文化氛围,进而促进本地文明产业与设计品牌的发展,这真的是陷阱吗?当然,出片文化的发展确实可能存在个体选择的问题——被迫操控或盲目跟风的情况。但现实生活中,拍照、修图、分享的每一个动作都是自主选择,没有人会被强迫去做,也没有谁规定该如何呈现照片。文化的多样性本身就说明了它的自主与开放,盲目攀比、虚荣展示的确存在,但那是人的问题,而非文化的问题。文化的健康发展,依赖于理性选择与自我成长,要求个体具备判断力,拒绝利益裹挟。出片文化是自我表达的窗口,绝非资本操控下的陷阱。
第三,出片文化是社会审美的积极体现。
因此,我们坚信出片文化是现代人以影像参与文化生活的合理方式,是传递社会审美、提升文化素养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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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谈论环节,由双方三辩讨论,对方一、二、四辩盘论,时长各1分30秒。首先由正方三辩进行,分本队二辩,您方认为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为了记录个人生活、个人的真实生活,还是为了整合平台上美好生活的标准,民事记录个人的生活?那如果拍照和记录的行为不仅仅是记录个人生活,而是为了获得外界的关注和认同,您是否认为这种行为就不再是单纯的文化消费,而是带有商业的性质?我觉得这个是否获得了社会的认可,是他个人的心理问题,是他的出发点,而不是这个图片文化本身的问题。
那您方刚才所说的,是对于个人的内心需求是不是就是通过算法和大数据把个人的需求放到这个陷阱的巧妙之处,把这些需求和消费捆绑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实际的消费陷阱,而非纯粹的文化表达?是不是在无形中承认了确实有商业和算法的参与?你觉得这个消费陷阱,你可能去一个地方,也不需要自己拍照,不需要别人关注,这种消费行为也不存在。那比如说呢?比如说我们去银杏路大道拍照,跟我舍友一起去,也不需要任何消费活动产生,但是我觉得你举个例子不符合我方的出片文化的定义。我方出片文化的定义是看似是个人的需求,实则是由消费引导的。图片文化都是一些消费行为那方面的?
你在吗?因为我们认为不是所有的图片文化都是一种消费行为。
哦,好,那谢谢。
反方二辩,您是否同意一个健康自主的促销文化消费,其消费动机应源自于消费者的内在真实需求,而不是外部强加的虚假需求?您同意吗?
这个他这个问题已经回答过,是源于自己内心的需求。那请问现在的大量网红同款、同款机位、必打卡、模板通过社交平台进行大量的传播,这是不是一种由商家制造出的消费暗示?你不能明确那些模板都是由商家来进行宣传的,也有可能是个人的一些分享。那比如说小红书上其实有很多不是商家的吧?那这些小红书上的源头是哪呢?有目的地源头,他可能是一个人的姿势比较好看,他觉得自己这个姿势非常美丽,所以他就去分享出去了,那是不是这也是在大数据的影响下?
接下来是谈论环节,由双方三辩讨论,对方一、二、四辩盘论,时长各1分30秒。首先由正方三辩进行,分本队二辩,您方认为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为了记录个人生活、个人的真实生活,还是为了整合平台上美好生活的标准,民事记录个人的生活?那如果拍照和记录的行为不仅仅是记录个人生活,而是为了获得外界的关注和认同,您是否认为这种行为就不再是单纯的文化消费,而是带有商业的性质?我觉得这个是否获得了社会的认可,是他个人的心理问题,是他的出发点,而不是这个图片文化本身的问题。
那您方刚才所说的,是对于个人的内心需求是不是就是通过算法和大数据把个人的需求放到这个陷阱的巧妙之处,把这些需求和消费捆绑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实际的消费陷阱,而非纯粹的文化表达?是不是在无形中承认了确实有商业和算法的参与?你觉得这个消费陷阱,你可能去一个地方,也不需要自己拍照,不需要别人关注,这种消费行为也不存在。那比如说呢?比如说我们去银杏路大道拍照,跟我舍友一起去,也不需要任何消费活动产生,但是我觉得你举个例子不符合我方的出片文化的定义。我方出片文化的定义是看似是个人的需求,实则是由消费引导的。图片文化都是一些消费行为那方面的?
你在吗?因为我们认为不是所有的图片文化都是一种消费行为。
哦,好,那谢谢。
反方二辩,您是否同意一个健康自主的促销文化消费,其消费动机应源自于消费者的内在真实需求,而不是外部强加的虚假需求?您同意吗?
这个他这个问题已经回答过,是源于自己内心的需求。那请问现在的大量网红同款、同款机位、必打卡、模板通过社交平台进行大量的传播,这是不是一种由商家制造出的消费暗示?你不能明确那些模板都是由商家来进行宣传的,也有可能是个人的一些分享。那比如说小红书上其实有很多不是商家的吧?那这些小红书上的源头是哪呢?有目的地源头,他可能是一个人的姿势比较好看,他觉得自己这个姿势非常美丽,所以他就去分享出去了,那是不是这也是在大数据的影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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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程未出现明确攻防胜负节点,双方主要在定义边界、因果关系、主体动机三个层面展开拉锯)
反方三辩:现在由反方三辩进行盘问,好。我想请问正方辩手,您在一开始说将出片文化定义为消费行为,我们在政治上对于文化的定义是社会所有人的精神成果,应将文化与消费行为挂钩,这对吗?我们只是认为出片文化是资本参与运作的一个循环,让人们产生焦虑心理,可能会诱导人们再次消费,从而满足资本需求。他那边的观点似乎认为文化与消费行为是挂钩的,甚至是等同的。
好,请坐。二辩,我想请问您,您不断强调的一辩刚才提到的16亿浏览量,那这16亿人他们都是被资本做局了吗?他们有什么损失?
正方二辩:就我方认为,消费文化是以评价消费为核心进化的消费动机。因为平台是要推送给你才能看到,所以我们才会去浏览。我们浏览到了,是不是就会引导我们自己去消费呢?
反方三辩:您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啊。那这个十六亿浏览者,他们为什么不是因为享受图片带来的快乐去浏览这些帖子,而是为了复刻这样的帖子呢?您清楚了吗?
正方二辩:我想问一点,您刚才反复强调网上的框架,就是说它是所有资本在运作,那不排除有广告和刻意宣传,我们也有个人的分享。我也没有在平台分享过您的照片,那您是为资本做局了吗?
正方二辩:首先我们刚才强调的运营市场框架问题,其实我想强调的是您的最终选择,您最终的这些选择还是来源于网络。那么网络的这些选择,比如有ABCD四个选项,您的选择就是从ABCD中选出其中一个,也就是平台给你框好的框架,你只能从中选择,而没有真正的自由,不是你刚所说的真正的自己。
反方三辩:可是比如说微信朋友圈,它也是一个网络平台,那上面的资本运作呢?不都是我们朋友分享的吗?但是您的朋友分享可能都是有资本做背景的,他的第一评论是您的朋友分享,但是您如何保证您的朋友他不是在资本的驱动上来宣传这个东西呢?而且即使他并非发自内心,他可能是发自内心喜欢这个东西,但这算不算被框架界定好的东西?那么所以你们说这个被框架界定,就是所谓的限定的话,那么这些人他们究竟受到了什么损失?他们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正方二辩:我们今天在讨论的是这个性质,而不是在讨论事情有没有受到损失。这个性质本身,它是把人想要被看见的这种欲望和你的消费行为结合,也就是把人的一种天然情感欲望和消费行为发挥,它会促使你为了满足自己这种天然的欲望而消费。您像您所说的,我想要分享一些东西,但是人的天然欲望也有对审美的追求,所以我们去分享,可能是我们想要追求更美好的东西,而不是被其他人裹挟。
反方三辩:但是我今天说我们想追求更美好的东西,我想追求的确是更美好的东西,但不是被资本所定义的更美好。
反方三辩:现在由反方三辩进行盘问,好。我想请问正方辩手,您在一开始说将出片文化定义为消费行为,我们在政治上对于文化的定义是社会所有人的精神成果,应将文化与消费行为挂钩,这对吗?我们只是认为出片文化是资本参与运作的一个循环,让人们产生焦虑心理,可能会诱导人们再次消费,从而满足资本需求。他那边的观点似乎认为文化与消费行为是挂钩的,甚至是等同的。
好,请坐。二辩,我想请问您,您不断强调的一辩刚才提到的16亿浏览量,那这16亿人他们都是被资本做局了吗?他们有什么损失?
正方二辩:就我方认为,消费文化是以评价消费为核心进化的消费动机。因为平台是要推送给你才能看到,所以我们才会去浏览。我们浏览到了,是不是就会引导我们自己去消费呢?
反方三辩:您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啊。那这个十六亿浏览者,他们为什么不是因为享受图片带来的快乐去浏览这些帖子,而是为了复刻这样的帖子呢?您清楚了吗?
正方二辩:我想问一点,您刚才反复强调网上的框架,就是说它是所有资本在运作,那不排除有广告和刻意宣传,我们也有个人的分享。我也没有在平台分享过您的照片,那您是为资本做局了吗?
正方二辩:首先我们刚才强调的运营市场框架问题,其实我想强调的是您的最终选择,您最终的这些选择还是来源于网络。那么网络的这些选择,比如有ABCD四个选项,您的选择就是从ABCD中选出其中一个,也就是平台给你框好的框架,你只能从中选择,而没有真正的自由,不是你刚所说的真正的自己。
反方三辩:可是比如说微信朋友圈,它也是一个网络平台,那上面的资本运作呢?不都是我们朋友分享的吗?但是您的朋友分享可能都是有资本做背景的,他的第一评论是您的朋友分享,但是您如何保证您的朋友他不是在资本的驱动上来宣传这个东西呢?而且即使他并非发自内心,他可能是发自内心喜欢这个东西,但这算不算被框架界定好的东西?那么所以你们说这个被框架界定,就是所谓的限定的话,那么这些人他们究竟受到了什么损失?他们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正方二辩:我们今天在讨论的是这个性质,而不是在讨论事情有没有受到损失。这个性质本身,它是把人想要被看见的这种欲望和你的消费行为结合,也就是把人的一种天然情感欲望和消费行为发挥,它会促使你为了满足自己这种天然的欲望而消费。您像您所说的,我想要分享一些东西,但是人的天然欲望也有对审美的追求,所以我们去分享,可能是我们想要追求更美好的东西,而不是被其他人裹挟。
反方三辩:但是我今天说我们想追求更美好的东西,我想追求的确是更美好的东西,但不是被资本所定义的更美好。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主席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晚上好,我是正方一辩陈欣,我是正方二辩陈冰。
感谢各位辩手的介绍。反方辩手观点为出片文化是合理的文化消费表达。下面请反方辩手进行自我介绍。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反方一辩张先生。反方二辩,我是反方三辩,我是反方四辩孙海。
感谢各位辩手的介绍。首先要进行的是立论与质询环节,双方一辩各有两分钟的时间,同时立论计时器将在剩余时间30秒、5秒和时间到时提示。首先请正方一辩进行辩论发言。
主席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晚上好。今天我方的辩题是出片文化本质上是消费陷阱。出片文化是人们为了在社交媒体上出片,也就是产出好看的照片或视频而进行的一系列消费行为。比如去网红打卡地、购买特定服装、请专业摄影师布置场景、化妆、造型等。表面上是记录美好生活,但其背后,往往是一种被社交媒体算法、审美标准和商业营销引导的消费行为。
接下来,我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论证。第一,出片文化以评价消费为核心,异化了消费动机。在出片文化中,人们不再是为生活而消费,而是为被看见而消费。网络上出现相关话题,浏览量高达16亿,人们逐渐偏离了记录生活的初衷,把更多心思放在营造社交平台上的完美人设和形象上。
第二,出片文化制造虚假需求,是资本设计的消费陷阱。通过塑造完美生活的虚假标准,社交平台推动了大量并非真实需求的消费。出片看似是个人的需求,实则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推动。
第三,出片文化超出审美个性,看似是个人的个性表达,实则都走向了同质化。统一的对镜姿势和色调让个性成了模仿化的产物。
第四,出片文化加剧攀比焦虑,使消费者陷入“消费-短暂满足-再焦虑”的循环,而这正是这个陷阱最精巧之处,它内置了一个自我强化机制,从而让消费者主动、持续地参与其中。
综上所述,出片文化看起来是在追求生活、追求美好,但在光鲜的外表下,其实藏着被资本精心设计的消费逻辑。人们在不断追求更好看的过程中,慢慢被商业和审美标准牵着走。所以我们认为出片文化的本质并不是单纯的表达,而是一场被包装成美好的消费陷阱。
主席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晚上好,我是正方一辩陈欣,我是正方二辩陈冰。
感谢各位辩手的介绍。反方辩手观点为出片文化是合理的文化消费表达。下面请反方辩手进行自我介绍。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反方一辩张先生。反方二辩,我是反方三辩,我是反方四辩孙海。
感谢各位辩手的介绍。首先要进行的是立论与质询环节,双方一辩各有两分钟的时间,同时立论计时器将在剩余时间30秒、5秒和时间到时提示。首先请正方一辩进行辩论发言。
主席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晚上好。今天我方的辩题是出片文化本质上是消费陷阱。出片文化是人们为了在社交媒体上出片,也就是产出好看的照片或视频而进行的一系列消费行为。比如去网红打卡地、购买特定服装、请专业摄影师布置场景、化妆、造型等。表面上是记录美好生活,但其背后,往往是一种被社交媒体算法、审美标准和商业营销引导的消费行为。
接下来,我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论证。第一,出片文化以评价消费为核心,异化了消费动机。在出片文化中,人们不再是为生活而消费,而是为被看见而消费。网络上出现相关话题,浏览量高达16亿,人们逐渐偏离了记录生活的初衷,把更多心思放在营造社交平台上的完美人设和形象上。
第二,出片文化制造虚假需求,是资本设计的消费陷阱。通过塑造完美生活的虚假标准,社交平台推动了大量并非真实需求的消费。出片看似是个人的需求,实则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推动。
第三,出片文化超出审美个性,看似是个人的个性表达,实则都走向了同质化。统一的对镜姿势和色调让个性成了模仿化的产物。
第四,出片文化加剧攀比焦虑,使消费者陷入“消费-短暂满足-再焦虑”的循环,而这正是这个陷阱最精巧之处,它内置了一个自我强化机制,从而让消费者主动、持续地参与其中。
综上所述,出片文化看起来是在追求生活、追求美好,但在光鲜的外表下,其实藏着被资本精心设计的消费逻辑。人们在不断追求更好看的过程中,慢慢被商业和审美标准牵着走。所以我们认为出片文化的本质并不是单纯的表达,而是一场被包装成美好的消费陷阱。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正方一辩的发言。下面请反方二辩进行发言,计时1分30秒。评论方可以在回答方发言5秒后进行评论,回答方不能打断或反问评论方。现在有请反方二辩开始。
这方面观点,你刚才说所有的空间都伴随着消费。那如果你遇到一个美丽的景点,并进行了随手拍照留念,这种留念是否属于额外的消费?你认为这是落户到家的消费陷阱吗?
我方认为,打卡文化的本质,其目的在于通过消费被看见,这并非出于自身意愿,而是被资本所裹挟。那你能界定这些消费陷阱与个体自主合理的文化表达需求的界限吗?我们认为,打卡现象中,部分人的行为可能是合理的,那你这种以偏概全的论述,不能以个体来代表大部分的打卡行为。更多的打卡行为,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文化表达需求。我们讨论的打卡文化,也应是指大多数人的行为。
正如我方在立论中提及,中华打卡文化(此处原文“多书面文化”疑为“打卡文化”转写误差,暂按上下文逻辑保留“打卡文化”)已高达16亿的浏览量,这说明这并非一个小规模行为,而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你有具体的数值来支撑你的观点吗?刚才你提到的浏览量大概16亿,包括如果你上网查询,你会查到很多,比如说最近的国外云旅游的消费。就是你的消费是大于合理的范畴,我们认为这个...
感谢正方一辩的发言。下面请反方二辩进行发言,计时1分30秒。评论方可以在回答方发言5秒后进行评论,回答方不能打断或反问评论方。现在有请反方二辩开始。
这方面观点,你刚才说所有的空间都伴随着消费。那如果你遇到一个美丽的景点,并进行了随手拍照留念,这种留念是否属于额外的消费?你认为这是落户到家的消费陷阱吗?
我方认为,打卡文化的本质,其目的在于通过消费被看见,这并非出于自身意愿,而是被资本所裹挟。那你能界定这些消费陷阱与个体自主合理的文化表达需求的界限吗?我们认为,打卡现象中,部分人的行为可能是合理的,那你这种以偏概全的论述,不能以个体来代表大部分的打卡行为。更多的打卡行为,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文化表达需求。我们讨论的打卡文化,也应是指大多数人的行为。
正如我方在立论中提及,中华打卡文化(此处原文“多书面文化”疑为“打卡文化”转写误差,暂按上下文逻辑保留“打卡文化”)已高达16亿的浏览量,这说明这并非一个小规模行为,而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你有具体的数值来支撑你的观点吗?刚才你提到的浏览量大概16亿,包括如果你上网查询,你会查到很多,比如说最近的国外云旅游的消费。就是你的消费是大于合理的范畴,我们认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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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本中仅呈现反方质询内容,正方一辩的回应未被记录,故所有质询均以“⊣ 未回应”标注攻防节点)
感谢反方一辩发言,下面请正方二辩进行质询,计时1分30秒。
首先感谢对方辩点。我想首先确认一个事实:人们出片是为了放在社交媒体上,是想分享给不同的人看吗?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这是对自己生活的记录。
但是刚刚我们一辩已经提到了网络上,今天相关话题的热度,16亿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然后我想问,那么人们如果想拍一张好片的时候,他们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参考标准是有模板,但是这种模板只是降低了人们的门槛,让所有的创作都能进行出片。我方承认它是有模板的,但是我方是否可以认为,我们所追求的其实是一种被平台上的商业潮流定义的美好?这种被定义的构图、意境,正如您方所说的,是独特的、合理的自我表达,而非在商业社会中看到这种标准化的答案。算法可以推荐拍照的姿势等,但人们是有选择的,他可以根据自己是否需要这个图片的内容、是否需要这个模板来表达美丽的场景或自身,拍照本身是有选择的,而非被算法推送所决定。
那么,你如何解释人们通过购买商品前往特定地点等地才能实现的这种去表达或者付费的模仿呢?
感谢反方一辩发言,下面请正方二辩进行质询,计时1分30秒。
首先感谢对方辩点。我想首先确认一个事实:人们出片是为了放在社交媒体上,是想分享给不同的人看吗?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这是对自己生活的记录。
但是刚刚我们一辩已经提到了网络上,今天相关话题的热度,16亿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然后我想问,那么人们如果想拍一张好片的时候,他们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参考标准是有模板,但是这种模板只是降低了人们的门槛,让所有的创作都能进行出片。我方承认它是有模板的,但是我方是否可以认为,我们所追求的其实是一种被平台上的商业潮流定义的美好?这种被定义的构图、意境,正如您方所说的,是独特的、合理的自我表达,而非在商业社会中看到这种标准化的答案。算法可以推荐拍照的姿势等,但人们是有选择的,他可以根据自己是否需要这个图片的内容、是否需要这个模板来表达美丽的场景或自身,拍照本身是有选择的,而非被算法推送所决定。
那么,你如何解释人们通过购买商品前往特定地点等地才能实现的这种去表达或者付费的模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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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对辩环节,双方四辩进行对辩,由正方先发言,双方四辩交互发言,各有1分30秒的时间,发言过程中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言论,双方据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完另一方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全部时间用尽为止。下面有请正方先发言,你好,首先我想再问您一个问题,您刚刚说,您认为出片文化是一种个性的表达。那我想问,我们在旅游时,在一个网红打卡点,往往看到成群的人排在一个网红大牌下,拍不一样的照片,甚至穿着相似的服装。那么,您说的个性的表达,但其实是大家非常相似的表达,您也认为这是一种个性的表达吗?
嗯,首先,我认为是否选择在这个地方拍照是个人的一种选择,并不是说,我就是个出片党,我就必须得在这里打卡。我在哪里打卡是我可以选择的,其中的选择就是每个人各自的文化表达,他喜欢,所以可以选择去,而不是为了什么去。
那,就像您所说的,他喜欢这个地方,所以他去。那么,他喜欢的东西,假如说我喜欢一片湖泊,我到了这个湖泊旁边,看到周围很多人穿着绿色的长裙拍照,那么这个时候你是否也会被影响?你是否也会顺从着你刚刚说的喜欢穿着一条绿色的长裙来?
对方辩友,我想表达的是,我拍照的本身是满足我个人的文化需求,别人觉得绿色好看,那我可能觉得蓝色好看,颜色好看都可以。我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我自己的文化需求,是我想拍好看的照片,而不是为了拍出跟别人一模一样的照片。出片文化本身是为了满足我个人的文化需求。
对,就像您所说的,我们在来到这个地方,选择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或者像你一样穿着一条蓝色的裙子来这里拍照,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穿着,无论是绿色的裙子,还是蓝色的裙子,这个审美都是你在网络、在流量操纵下的一个审美框架。看似是你自己选择的审美,其实你的审美已经被这些框架所塑造了。
为什么要说先塑造了我的审美,而是在这个过程中提升了我的审美?这方面我们认为,出片文化是主动的文化创造,而非被动的消费陷阱。那么在您方的消费陷阱的这个问题上,我想问的是谁是这个陷阱的被害者,谁就是这个陷阱的设陷人?那首先讨论一个东西是否是陷阱的时候,你去讨论谁是受害者,谁是参与者,就如同一个鱼钩,有鱼咬了,这个鱼钩就算是陷阱;没有鱼咬的鱼钩,难道我们就说这个鱼钩不是一个陷阱吗?我们讨论一个东西是否是陷阱,并不是讨论谁是受害者,谁是参与者,而是讨论它本身的机制,以及是否存在诱导性。
好的,那我方认为出片文化具有积极的社会价值。在我研究的黄海森林公园和陶斯尼世地,我看到出片文化需要庞大的打卡量,促进了这个地方从一个自然生活的地方变成了一个可以发展生态旅游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出片文化推动了文旅设计,参与了产业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文化传播,为小众文化和地方特色提供了展示平台。
如果当出片文化被简单地视为陷阱,并否定了当下文化消费的合理性,那是不行的。我希望对方辩友之后能解释清楚这个消费陷阱的问题,但时间好像没有了。
下面进行对辩环节,双方四辩进行对辩,由正方先发言,双方四辩交互发言,各有1分30秒的时间,发言过程中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言论,双方据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完另一方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全部时间用尽为止。下面有请正方先发言,你好,首先我想再问您一个问题,您刚刚说,您认为出片文化是一种个性的表达。那我想问,我们在旅游时,在一个网红打卡点,往往看到成群的人排在一个网红大牌下,拍不一样的照片,甚至穿着相似的服装。那么,您说的个性的表达,但其实是大家非常相似的表达,您也认为这是一种个性的表达吗?
嗯,首先,我认为是否选择在这个地方拍照是个人的一种选择,并不是说,我就是个出片党,我就必须得在这里打卡。我在哪里打卡是我可以选择的,其中的选择就是每个人各自的文化表达,他喜欢,所以可以选择去,而不是为了什么去。
那,就像您所说的,他喜欢这个地方,所以他去。那么,他喜欢的东西,假如说我喜欢一片湖泊,我到了这个湖泊旁边,看到周围很多人穿着绿色的长裙拍照,那么这个时候你是否也会被影响?你是否也会顺从着你刚刚说的喜欢穿着一条绿色的长裙来?
对方辩友,我想表达的是,我拍照的本身是满足我个人的文化需求,别人觉得绿色好看,那我可能觉得蓝色好看,颜色好看都可以。我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我自己的文化需求,是我想拍好看的照片,而不是为了拍出跟别人一模一样的照片。出片文化本身是为了满足我个人的文化需求。
对,就像您所说的,我们在来到这个地方,选择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或者像你一样穿着一条蓝色的裙子来这里拍照,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穿着,无论是绿色的裙子,还是蓝色的裙子,这个审美都是你在网络、在流量操纵下的一个审美框架。看似是你自己选择的审美,其实你的审美已经被这些框架所塑造了。
为什么要说先塑造了我的审美,而是在这个过程中提升了我的审美?这方面我们认为,出片文化是主动的文化创造,而非被动的消费陷阱。那么在您方的消费陷阱的这个问题上,我想问的是谁是这个陷阱的被害者,谁就是这个陷阱的设陷人?那首先讨论一个东西是否是陷阱的时候,你去讨论谁是受害者,谁是参与者,就如同一个鱼钩,有鱼咬了,这个鱼钩就算是陷阱;没有鱼咬的鱼钩,难道我们就说这个鱼钩不是一个陷阱吗?我们讨论一个东西是否是陷阱,并不是讨论谁是受害者,谁是参与者,而是讨论它本身的机制,以及是否存在诱导性。
好的,那我方认为出片文化具有积极的社会价值。在我研究的黄海森林公园和陶斯尼世地,我看到出片文化需要庞大的打卡量,促进了这个地方从一个自然生活的地方变成了一个可以发展生态旅游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出片文化推动了文旅设计,参与了产业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文化传播,为小众文化和地方特色提供了展示平台。
如果当出片文化被简单地视为陷阱,并否定了当下文化消费的合理性,那是不行的。我希望对方辩友之后能解释清楚这个消费陷阱的问题,但时间好像没有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方辩友,我方认为对方刚刚是在割裂消费行为与消费本质。双方辩解将消费视为个人选择与体验的一部分,但北京市消协数据已表明,超3成的用户为网红店支付的溢价高于普通店30%以上,却并未换来本质的体验。当体验沦为出片的工具,核心价值被置换,这种为手段付费而非为结果买单的逻辑,正是消费陷阱诱导非必要支出的典型表现。
接下来,我想请对方辩友回答:这种通过制造焦虑传递消费诱导的行为,是否完美契合消费陷阱的本质?当记录生活的应用变成消费任务,让体验感完全服务于出片要求,这难道还是一场美好的文化体验吗?
对方辩友,我方认为对方刚刚是在割裂消费行为与消费本质。双方辩解将消费视为个人选择与体验的一部分,但北京市消协数据已表明,超3成的用户为网红店支付的溢价高于普通店30%以上,却并未换来本质的体验。当体验沦为出片的工具,核心价值被置换,这种为手段付费而非为结果买单的逻辑,正是消费陷阱诱导非必要支出的典型表现。
接下来,我想请对方辩友回答:这种通过制造焦虑传递消费诱导的行为,是否完美契合消费陷阱的本质?当记录生活的应用变成消费任务,让体验感完全服务于出片要求,这难道还是一场美好的文化体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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