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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好的,那我们的比赛正式开始。首先有请正方进行开篇陈词,时间为3分30秒。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我方坚定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加害者是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的主体,社会公正是相对公正。而讨论这一行为,旨在通过优化社会结构与司法公正,同时引导理论反思,以实现根源性治理和多方平衡。
基于此,我方将通过程序公正、社会公正、司法温度三方面来展开论证。
深入讨论加害者行为的动因,还原事情全貌是实现程序公正的关键,正义的前提是完整的真相拼图。当法律仅聚焦于行为表面而忽视因果脉络,裁判便沦为机械的刻度尺。2019年丽江唐雪反杀案中,当舆论陷于讨论深夜持枪侵入住宅的特殊情景时,公众发现防卫时间、地点、心理压迫感构成不可割裂的生存逻辑链。正是这些讨论直接推动2021年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增设第9条,对夜间破门侵入住宅的明显紧急迫害行为与所处环境判定。通过这一讨论,让人们关注事件全貌,注重案件细枝末节,这标志着司法从结果论转向情景整体正义观,是程序公正的一大进步。
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通过透过案件揭示社会结构性问题,从而推动程序化改革,促进社会公正。当公开讨论撕开加害者的悲剧性外因,社会结构性问题便得以暴露。2018年昆山反杀案中大众对持续追杀中夺刀反杀的激烈辩论,揭露了司法逻辑的致命盲区,将防卫行为碎片化为瞬间动作。最高人民法院由此确立防卫紧迫性优先于行为瞬时性原则,并写入2020年指导意见第15条。2020年至2024年正当防卫认定率提升至32.7%,而此前的5年均不足6%。还有妇女长期家暴反杀案,根据2023年司法统计,在2015年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实施后,受虐妇女杀夫案件情节较轻认定比从9.4%上升至23.3%,而其背后都是通过案件本身聚焦于其背后的法律机制,因此得以在生命权受到威胁时,我们敢于勇敢反击。当家暴问题从家庭私事上升至国家治理议题时,司法从惩治个体转向修复社会安全网。
对加害者行为的公共讨论,推动司法精密考量与人文关怀的结合,以人性化处理彰显社会公正。法律若失去人性的呼应便是正义的窒息。张扣扣案件中舆论对为母复仇的动机持续性追问,迫使全社会反思,当司法程序未能消解长达22年的仇恨,正义是否已完成使命?于欢为母报仇案件二审将量刑从无期徒刑骤降至5年,关切在于法庭正视了警察出警后目睹母亲受辱的极端绝望等因素。当法律与伦理冲突,讨论保卫至亲的极端情景,推动司法正视人的本性。
我们讨论加害者事出有因,绝非为罪行进行脱责,而是以更加勇敢的姿态直面三个真相,从程序公正需要全面的事实还原,社会公正依赖结构性破冰,而司法温度需要紧密材料承载决心和进展。
谢谢。
OK,好的,那我们的比赛正式开始。首先有请正方进行开篇陈词,时间为3分30秒。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我方坚定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有利于社会公正。加害者是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的主体,社会公正是相对公正。而讨论这一行为,旨在通过优化社会结构与司法公正,同时引导理论反思,以实现根源性治理和多方平衡。
基于此,我方将通过程序公正、社会公正、司法温度三方面来展开论证。
深入讨论加害者行为的动因,还原事情全貌是实现程序公正的关键,正义的前提是完整的真相拼图。当法律仅聚焦于行为表面而忽视因果脉络,裁判便沦为机械的刻度尺。2019年丽江唐雪反杀案中,当舆论陷于讨论深夜持枪侵入住宅的特殊情景时,公众发现防卫时间、地点、心理压迫感构成不可割裂的生存逻辑链。正是这些讨论直接推动2021年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增设第9条,对夜间破门侵入住宅的明显紧急迫害行为与所处环境判定。通过这一讨论,让人们关注事件全貌,注重案件细枝末节,这标志着司法从结果论转向情景整体正义观,是程序公正的一大进步。
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通过透过案件揭示社会结构性问题,从而推动程序化改革,促进社会公正。当公开讨论撕开加害者的悲剧性外因,社会结构性问题便得以暴露。2018年昆山反杀案中大众对持续追杀中夺刀反杀的激烈辩论,揭露了司法逻辑的致命盲区,将防卫行为碎片化为瞬间动作。最高人民法院由此确立防卫紧迫性优先于行为瞬时性原则,并写入2020年指导意见第15条。2020年至2024年正当防卫认定率提升至32.7%,而此前的5年均不足6%。还有妇女长期家暴反杀案,根据2023年司法统计,在2015年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实施后,受虐妇女杀夫案件情节较轻认定比从9.4%上升至23.3%,而其背后都是通过案件本身聚焦于其背后的法律机制,因此得以在生命权受到威胁时,我们敢于勇敢反击。当家暴问题从家庭私事上升至国家治理议题时,司法从惩治个体转向修复社会安全网。
对加害者行为的公共讨论,推动司法精密考量与人文关怀的结合,以人性化处理彰显社会公正。法律若失去人性的呼应便是正义的窒息。张扣扣案件中舆论对为母复仇的动机持续性追问,迫使全社会反思,当司法程序未能消解长达22年的仇恨,正义是否已完成使命?于欢为母报仇案件二审将量刑从无期徒刑骤降至5年,关切在于法庭正视了警察出警后目睹母亲受辱的极端绝望等因素。当法律与伦理冲突,讨论保卫至亲的极端情景,推动司法正视人的本性。
我们讨论加害者事出有因,绝非为罪行进行脱责,而是以更加勇敢的姿态直面三个真相,从程序公正需要全面的事实还原,社会公正依赖结构性破冰,而司法温度需要紧密材料承载决心和进展。
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通过程序公正、社会公正、司法温度三方面来判断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是否有利于社会公正。
谢谢主席。加害者指的是对他人主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我们的讨论是指社会大众在了解事件事实后,对涉嫌加害者的犯罪动机进行探讨。所以,我们应该在互联网公共讨论的语境下考察这一问题。而我方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的公正和守法,论证如下:
第一,认为加害者事出有因,以及探讨加害者为什么犯罪和加害者为什么选择特定对象犯罪,由于公平世界理论的心理机制,人们往往倾向于后者。这不仅本质上赋予加害行为以正当性,是一场对于加害行为的合理化,模糊了公众对于公正的认知,违背社会公正。
12月,美国联合健康保险公司的CEO在酒店外遭遇枪击,犯罪嫌疑人路易吉被捕时,随身携带一份手写文件,写着“这些寄生虫罪有应得”。路易吉在社交媒体上的粉丝数量已百倍增长,NCR研究所也证实了推特上参与度最高的10条相关推文中有6条表达了对刺杀的支持或对于受害者的诋毁,甚至有人把路易吉P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标题为“医疗保健革命者,引领全球健康变革”。本案中,社交媒体的使用时长和对于暴力的辩护行为呈现了惊人的相关性。随着社交媒体使用时长从1.3小时增加到5.4小时,支持谋杀的比例从23%升至64%。类似事件还有很多,而在这样的讨论之下,本该受到谴责的暴力罪犯变成了圣坛上的救世主,暴力被美化,犯罪被赞赏,善恶颠倒,社会公平公正的道义底线被模糊。
第二,对于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会导致关注点偏移,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2024年8月,因为不满判决,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行凶报复并将其刺杀致死。在众多法学专家、警察、律师、大V等专业人士反复向公众叙述法官的判决没有任何问题之后,部分网民仍然激烈讨论,认为一定是法院与资本勾结,作出不公正判决。他们质疑“为什么杀你呢?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女法官住着豪宅,开着豪车,被杀也是活该”,还声称“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民众也有自由裁量法官的权利”,将一个凶残的行凶者塑造为一个形象仗义的英雄。
北大核心论文分析了3000多篇杀妻案件的讨论,发现对案件的归因往往洗白男性、指责女性,比如用“努力挣钱、孝顺、有责任感”等词语为男方开脱,而用“懒惰、虚荣”等负面词语评价女方,将案件归因为女方的自作自受。澎湃新闻报道,福州一名大四女生遭前男友曝光私照,而许多网友却说“她愿意拍照片就是行为放荡,咎由自取”,导致女生在网络中自杀。中国传媒大学论文就指出,网民在讨论框架中包含了自身的价值选择和性别观念,隐藏着对女性的歧视。可见,这种事出有因的讨论其实是站在自身价值的立场上做出的归因,很大程度上合理化了加害行为,把矛盾指向受害者,不利于公正。
以上。
谢谢主席。加害者指的是对他人主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我们的讨论是指社会大众在了解事件事实后,对涉嫌加害者的犯罪动机进行探讨。所以,我们应该在互联网公共讨论的语境下考察这一问题。而我方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的公正和守法,论证如下:
第一,认为加害者事出有因,以及探讨加害者为什么犯罪和加害者为什么选择特定对象犯罪,由于公平世界理论的心理机制,人们往往倾向于后者。这不仅本质上赋予加害行为以正当性,是一场对于加害行为的合理化,模糊了公众对于公正的认知,违背社会公正。
12月,美国联合健康保险公司的CEO在酒店外遭遇枪击,犯罪嫌疑人路易吉被捕时,随身携带一份手写文件,写着“这些寄生虫罪有应得”。路易吉在社交媒体上的粉丝数量已百倍增长,NCR研究所也证实了推特上参与度最高的10条相关推文中有6条表达了对刺杀的支持或对于受害者的诋毁,甚至有人把路易吉P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标题为“医疗保健革命者,引领全球健康变革”。本案中,社交媒体的使用时长和对于暴力的辩护行为呈现了惊人的相关性。随着社交媒体使用时长从1.3小时增加到5.4小时,支持谋杀的比例从23%升至64%。类似事件还有很多,而在这样的讨论之下,本该受到谴责的暴力罪犯变成了圣坛上的救世主,暴力被美化,犯罪被赞赏,善恶颠倒,社会公平公正的道义底线被模糊。
第二,对于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会导致关注点偏移,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2024年8月,因为不满判决,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行凶报复并将其刺杀致死。在众多法学专家、警察、律师、大V等专业人士反复向公众叙述法官的判决没有任何问题之后,部分网民仍然激烈讨论,认为一定是法院与资本勾结,作出不公正判决。他们质疑“为什么杀你呢?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女法官住着豪宅,开着豪车,被杀也是活该”,还声称“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民众也有自由裁量法官的权利”,将一个凶残的行凶者塑造为一个形象仗义的英雄。
北大核心论文分析了3000多篇杀妻案件的讨论,发现对案件的归因往往洗白男性、指责女性,比如用“努力挣钱、孝顺、有责任感”等词语为男方开脱,而用“懒惰、虚荣”等负面词语评价女方,将案件归因为女方的自作自受。澎湃新闻报道,福州一名大四女生遭前男友曝光私照,而许多网友却说“她愿意拍照片就是行为放荡,咎由自取”,导致女生在网络中自杀。中国传媒大学论文就指出,网民在讨论框架中包含了自身的价值选择和性别观念,隐藏着对女性的歧视。可见,这种事出有因的讨论其实是站在自身价值的立场上做出的归因,很大程度上合理化了加害行为,把矛盾指向受害者,不利于公正。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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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开篇表明讨论应在互联网公共讨论语境下进行,认为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不利于社会的公正和守法,接着从两方面展开论证:
下面有请正方质询,有请。
对方辩友,你认为大家对王昭君“红颜祸水”是否是加害者有疑问吗?王昭君“红颜祸水”加害者,这个能给我具体解释一下吗?就是大家对于那些比较漂亮的人,当亡国的时候,用“红颜祸水”来概括,这算加害者事出有因吗?
你要看他是否真的做出了灾害的行为。
所以说今天我们所谓的事出有因,并不是为加害找的借口,这一点是不同的。
第二点,司法不完美性。司法机构2020年刑事司法一审判息率89.3%,10%的案件存在争议,那您方能确保,为什么要要求公民有100%的确定性呢?
我方的意思是,现在2020年刑事最高法统计显示,刑事一审判息率高达89.3%,但仍然存在10%的案件存在争议,连司法系统都没办法确保100%的公正,您方怎么能要求公众对于司法的处决达到100%的认同呢?我方觉得这是你方要论证的义务,因为你方是要论证民意能够推动司法。
再看,您方现在是否认为现实中的司法审判者能掌握加害者的所有成长经历?这是不能的,没有人可以,只有他自己可以。所以说所谓的绝对公正本身就是不存在的。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相对有限信息下的绝对公正。
我们再看刑法第232条,将故意杀人罪确定为义愤杀人从轻处刑,而您方是否敢断言公众讨论会引诱破坏公正呢?
我方会给您讲具体的机理。我方觉得公众讨论是基于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对加害者的讨论会导致关注点的视角,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再看,如果不通过这些讨论,聂树斌案件改判后,全民讨论推动死刑复核收归最高法,冤假错案率下降60%,如果您认为公众的讨论会破坏公正,那您希望聂树斌永远含冤吗?
那是对聂树斌案有意在讨论吗?是的,可以具体讲一下吗?稍微讲一下就行。
药家鑫案件终审依然判处死刑,尽管网络舆论发酵,于欢案二次审判,这是否都证明了司法具有独立的裁量权,不会因为舆论而随意改变结果?
可是我了解的药家鑫应该是判死缓,因为民众一直要求死刑,才判他死刑,这怎么就证明司法独立了呢?
真正所有该判的人并没有因为舆论而被释放,而那些没有犯错的人,并没有因为舆论的要求而得到审判,这不是体现了司法的独立裁量性吗?
不是,他都从原来的死缓变成死刑了,怎么就没有影响呢?
我方可以承认,民意可以影响,但绝对不是说民意要改什么就改什么。
我给您一个案例,因为民众压力太大,然后法院就没有进行之后的调查,导致一个人被错判10年。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质询,有请。
对方辩友,你认为大家对王昭君“红颜祸水”是否是加害者有疑问吗?王昭君“红颜祸水”加害者,这个能给我具体解释一下吗?就是大家对于那些比较漂亮的人,当亡国的时候,用“红颜祸水”来概括,这算加害者事出有因吗?
你要看他是否真的做出了灾害的行为。
所以说今天我们所谓的事出有因,并不是为加害找的借口,这一点是不同的。
第二点,司法不完美性。司法机构2020年刑事司法一审判息率89.3%,10%的案件存在争议,那您方能确保,为什么要要求公民有100%的确定性呢?
我方的意思是,现在2020年刑事最高法统计显示,刑事一审判息率高达89.3%,但仍然存在10%的案件存在争议,连司法系统都没办法确保100%的公正,您方怎么能要求公众对于司法的处决达到100%的认同呢?我方觉得这是你方要论证的义务,因为你方是要论证民意能够推动司法。
再看,您方现在是否认为现实中的司法审判者能掌握加害者的所有成长经历?这是不能的,没有人可以,只有他自己可以。所以说所谓的绝对公正本身就是不存在的。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相对有限信息下的绝对公正。
我们再看刑法第232条,将故意杀人罪确定为义愤杀人从轻处刑,而您方是否敢断言公众讨论会引诱破坏公正呢?
我方会给您讲具体的机理。我方觉得公众讨论是基于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对加害者的讨论会导致关注点的视角,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再看,如果不通过这些讨论,聂树斌案件改判后,全民讨论推动死刑复核收归最高法,冤假错案率下降60%,如果您认为公众的讨论会破坏公正,那您希望聂树斌永远含冤吗?
那是对聂树斌案有意在讨论吗?是的,可以具体讲一下吗?稍微讲一下就行。
药家鑫案件终审依然判处死刑,尽管网络舆论发酵,于欢案二次审判,这是否都证明了司法具有独立的裁量权,不会因为舆论而随意改变结果?
可是我了解的药家鑫应该是判死缓,因为民众一直要求死刑,才判他死刑,这怎么就证明司法独立了呢?
真正所有该判的人并没有因为舆论而被释放,而那些没有犯错的人,并没有因为舆论的要求而得到审判,这不是体现了司法的独立裁量性吗?
不是,他都从原来的死缓变成死刑了,怎么就没有影响呢?
我方可以承认,民意可以影响,但绝对不是说民意要改什么就改什么。
我给您一个案例,因为民众压力太大,然后法院就没有进行之后的调查,导致一个人被错判10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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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主题> 民意是否能推动司法 vs </辩论主题> <辩论环节> 正方 · 质询 · 反方 </辩论环节>
下面有请反方质询,正方单边计时2分钟。
今天如果我提到校园霸凌,抄起棍子打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如此。好,打断一下。所以在你方的立场里,是不是只要实施了打人这个行为,就是加害者?
就像郝秀萍的案例中,她和她的丈夫一直受到侵害。在这个案例里,今天提到校园霸凌,我抄起棍子,只要有拿棍子打人的行为,我就是加害者,对吗?
在校园霸凌案件中,如果你被他人霸凌,你属于受害者,可是当你拿起棍子去反击、攻击他人时,我方认为这就变成了加害者。所以在对方的立场中,是否不存在完美的受害者?因为任何受害者,只要受到伤害后想予以反击,就会变成加害者。
我方不认为存在完美的受害者以及绝对的加害者。在这个案例里,像正当防卫这种出于自保的反击行为,没有人会认为实施者是加害者。
我继续问,今天我们的讨论主要聚焦在互联网,没问题吧?我们的讨论可能涉及线下等多个维度,但所有话题都会在互联网上讨论,所以互联网一定是讨论的主流,今天我们就聚焦在互联网讨论上。
我继续问,一个法官一生审理无数案件,但在最关键的案件中收受贿赂,我们会评价他是一个公正的法官吗?没有绝对的公正。一个收受贿赂的法官,我们会认为他是公正的法官吗?所以今天所说的公正只是相对公正。那么一个有时收受贿赂的法官,我们能认为他是公正的法官吗?即便他前期可能是公正的。所以说,一个法官有时判决公正,有时收受贿赂,我们不会认为他是公正的法官。因此,公正应该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它应保护社会上所有人应有的法律权益。
我想问一下,确认一下您方今天通过论证想达到的结果是什么?
首先回应您上一个问题,我方认为社会公众的讨论不存在绝对公正。您就直接告诉我您想达到的结果是什么?当民众的讨论在司法理论以及民意等各方面都能够促进社会公正,这就达到了我方想要论证的点。
如果今天您的想法和法律不一样,您方打算怎么办?我方有明确的态度,在绝对的证据与共识面前,不会因民意而改变判决。
那我换个问法,您知道河北邯郸有一个初二的小孩的案件吗?当时大家都觉得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这些小孩的保护伞,认为应该判死刑,但法律不可能判其死刑,您方怎么看?
我方认为这些情况正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人民群众的意愿与司法情况存在差异,但都是要对案件进行判决,只是判决程度不同,而不是将好人判成坏人。其次,正是因为这些讨论才能促进司法体系的进步,就像郝秀萍案件的讨论促进了正当防卫相关法律的完善。
所以今天您方起码要论证到民意能够向上反映并被接收,并且推动法律向好向善的改变,而且在这其中不会对我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我继续问,您方理想中的讨论样态一定是聚焦在背后的社会问题上,您方有举证吗?
您方认为讨论样态会反映背后的一些结构性问题,所以您方理想中的讨论样态一定是聚焦在社会问题上,您方有举证吗?
我方当然有举证。比如妇女长期家暴案促进了背后法律机制的改革,以及正当防卫相关案件涉及背后的结构性问题。
但是占比多少呢?在云南滴滴空姐被杀案中就存在相关问题。
下面有请反方质询,正方单边计时2分钟。
今天如果我提到校园霸凌,抄起棍子打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如此。好,打断一下。所以在你方的立场里,是不是只要实施了打人这个行为,就是加害者?
就像郝秀萍的案例中,她和她的丈夫一直受到侵害。在这个案例里,今天提到校园霸凌,我抄起棍子,只要有拿棍子打人的行为,我就是加害者,对吗?
在校园霸凌案件中,如果你被他人霸凌,你属于受害者,可是当你拿起棍子去反击、攻击他人时,我方认为这就变成了加害者。所以在对方的立场中,是否不存在完美的受害者?因为任何受害者,只要受到伤害后想予以反击,就会变成加害者。
我方不认为存在完美的受害者以及绝对的加害者。在这个案例里,像正当防卫这种出于自保的反击行为,没有人会认为实施者是加害者。
我继续问,今天我们的讨论主要聚焦在互联网,没问题吧?我们的讨论可能涉及线下等多个维度,但所有话题都会在互联网上讨论,所以互联网一定是讨论的主流,今天我们就聚焦在互联网讨论上。
我继续问,一个法官一生审理无数案件,但在最关键的案件中收受贿赂,我们会评价他是一个公正的法官吗?没有绝对的公正。一个收受贿赂的法官,我们会认为他是公正的法官吗?所以今天所说的公正只是相对公正。那么一个有时收受贿赂的法官,我们能认为他是公正的法官吗?即便他前期可能是公正的。所以说,一个法官有时判决公正,有时收受贿赂,我们不会认为他是公正的法官。因此,公正应该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它应保护社会上所有人应有的法律权益。
我想问一下,确认一下您方今天通过论证想达到的结果是什么?
首先回应您上一个问题,我方认为社会公众的讨论不存在绝对公正。您就直接告诉我您想达到的结果是什么?当民众的讨论在司法理论以及民意等各方面都能够促进社会公正,这就达到了我方想要论证的点。
如果今天您的想法和法律不一样,您方打算怎么办?我方有明确的态度,在绝对的证据与共识面前,不会因民意而改变判决。
那我换个问法,您知道河北邯郸有一个初二的小孩的案件吗?当时大家都觉得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这些小孩的保护伞,认为应该判死刑,但法律不可能判其死刑,您方怎么看?
我方认为这些情况正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人民群众的意愿与司法情况存在差异,但都是要对案件进行判决,只是判决程度不同,而不是将好人判成坏人。其次,正是因为这些讨论才能促进司法体系的进步,就像郝秀萍案件的讨论促进了正当防卫相关法律的完善。
所以今天您方起码要论证到民意能够向上反映并被接收,并且推动法律向好向善的改变,而且在这其中不会对我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我继续问,您方理想中的讨论样态一定是聚焦在背后的社会问题上,您方有举证吗?
您方认为讨论样态会反映背后的一些结构性问题,所以您方理想中的讨论样态一定是聚焦在社会问题上,您方有举证吗?
我方当然有举证。比如妇女长期家暴案促进了背后法律机制的改革,以及正当防卫相关案件涉及背后的结构性问题。
但是占比多少呢?在云南滴滴空姐被杀案中就存在相关问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2023年调查显示,在昆山于海明反杀宝马男案件中,78.4%的网民支持扩大正当防卫制度的应用,而仅9.1%的人要求杀人偿命。证据证明,多数人能够从法理角度理解犯罪诱因。
首先,就社会公正是否是理想化话题,我们能感受到其受到重视。85%的论文涉及犯罪诱因的分析以及社会开脱,最高法的数据显示,2021年刑事一审的判决结果已经证明司法系统无法保证100%的公正。就像我刚才所举的例子,我们不可能100%掌握受害者的所有成长经历。也就是说,基于现实环境的考验,我方在这个辩题中的讨论,是社会公众非完全理想化的公正,而是相对公正。
第二点,关于人民群众对大众数据的讨论,双方在数据上存在冲突,我们不妨各退一步,相信当前民众的判断。民众在进步,随着中国时代不断发展,信息传播更加便捷,我们完全可以更加相信民众。最高法统计2020年至2022年一审判结果与舆论倾向一致的仅占37.6%,这说明司法警官具有独立判断的能力,并不会因为民众一些不合理的诉求影响司法判决最终的正确结果,而司法与民意又能够在这一方面促进制度的改革。这便是我方今天想要强调的,我们能够通过讨论这一话题,剖析其背后的社会结构性问题,从而实现上传下达,促进社会制度的改革,这是讨论该话题所能带来的最大化利益。
此外,通过讨论能够促进民与法的结合,我们经常进行法理情的讨论,重视人民司法,注重人文关怀与司法的精准衡量。
2023年调查显示,在昆山于海明反杀宝马男案件中,78.4%的网民支持扩大正当防卫制度的应用,而仅9.1%的人要求杀人偿命。证据证明,多数人能够从法理角度理解犯罪诱因。
首先,就社会公正是否是理想化话题,我们能感受到其受到重视。85%的论文涉及犯罪诱因的分析以及社会开脱,最高法的数据显示,2021年刑事一审的判决结果已经证明司法系统无法保证100%的公正。就像我刚才所举的例子,我们不可能100%掌握受害者的所有成长经历。也就是说,基于现实环境的考验,我方在这个辩题中的讨论,是社会公众非完全理想化的公正,而是相对公正。
第二点,关于人民群众对大众数据的讨论,双方在数据上存在冲突,我们不妨各退一步,相信当前民众的判断。民众在进步,随着中国时代不断发展,信息传播更加便捷,我们完全可以更加相信民众。最高法统计2020年至2022年一审判结果与舆论倾向一致的仅占37.6%,这说明司法警官具有独立判断的能力,并不会因为民众一些不合理的诉求影响司法判决最终的正确结果,而司法与民意又能够在这一方面促进制度的改革。这便是我方今天想要强调的,我们能够通过讨论这一话题,剖析其背后的社会结构性问题,从而实现上传下达,促进社会制度的改革,这是讨论该话题所能带来的最大化利益。
此外,通过讨论能够促进民与法的结合,我们经常进行法理情的讨论,重视人民司法,注重人文关怀与司法的精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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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首先,双方存在分歧的部分在于,对方认为只要有伤害行为就是加害者,而我方立场是应该看整体事件,而非具体行为。所以我方认为,向正当防卫予以反击的例子并不能称之为加害者。
今天对方告诉我们,这一加害者的定义影响了我们的讨论,让我们放大细节、还原真相,根据遭遇问题本身进行探讨。但是,细节到底带来的是聚焦还是失焦?在滴滴空姐性侵案中,披露了诸多细节,比如她年轻貌美、身穿空姐制服,结果是50%的人将错误归因于受害者自身,以及随之而来的倒控羞辱。在陆祎杰这个案件中,细节是陆祎杰存了很多黑料,还有他的身高身材等,带来的是陆祎杰的狂热女友粉。所以,细节往往带来的是失焦,这是对方的第一个误解。
接下来看对于事出有因和加害者细节的讨论带来的弊端。1999年,美国学生迪伦和艾里克持枪入校杀害了12名学生、1名教师。案发之后10年之间,美国发生了21起模仿性枪击案和53起预谋枪击,造成89人死亡。《纽约时报》在经过10年对案情的调查研究和发文指出,对凶手犯罪动机的披露与民众的津津乐道助长了校园枪击事件的频发。他们之所以犯罪是对自身校园遭遇的报复。在这样的渲染下,他们被奉为亚文化群体和表演型人格的偶像。孟菲斯大学的研究同样表明,当报告反复呈现凶手的形象、宣言、人生故事以及犯罪动机等细节,会直接导致后来者的模仿,而这明显不利于社会公正。我方希望对方能在后续环节中给到我们对于这些利害的回应。
第三,犯罪动机是一个事实判断,但事出有因却是一个价值判断,它意味着有一个可以被理解为豁免的理由,这就会导致很有意思的现象,即事出有因的“因”,是一个被生产出来的概念。所以在互联网上,与其说人们是在讨论事出有因,不如说是在做“给谁找理由”的讨论。
这就是我方今天想聊的身份政治代表的立场。各位想一想,一个公正的讨论应该是什么样的?应该像法官一样,基于事实、基于理性来判断,应该同情谁,应该如何量刑。但民众不是这样的,民众是如果你跟我立场不一致,那不好意思,你就是“死刑起步”。就像法官永远不能因为我是女性,你也是女性,就为我豁免一样,而民众基于身份立场进行的审判,恰恰与社会公正背道而驰。
以上。
主席,首先,双方存在分歧的部分在于,对方认为只要有伤害行为就是加害者,而我方立场是应该看整体事件,而非具体行为。所以我方认为,向正当防卫予以反击的例子并不能称之为加害者。
今天对方告诉我们,这一加害者的定义影响了我们的讨论,让我们放大细节、还原真相,根据遭遇问题本身进行探讨。但是,细节到底带来的是聚焦还是失焦?在滴滴空姐性侵案中,披露了诸多细节,比如她年轻貌美、身穿空姐制服,结果是50%的人将错误归因于受害者自身,以及随之而来的倒控羞辱。在陆祎杰这个案件中,细节是陆祎杰存了很多黑料,还有他的身高身材等,带来的是陆祎杰的狂热女友粉。所以,细节往往带来的是失焦,这是对方的第一个误解。
接下来看对于事出有因和加害者细节的讨论带来的弊端。1999年,美国学生迪伦和艾里克持枪入校杀害了12名学生、1名教师。案发之后10年之间,美国发生了21起模仿性枪击案和53起预谋枪击,造成89人死亡。《纽约时报》在经过10年对案情的调查研究和发文指出,对凶手犯罪动机的披露与民众的津津乐道助长了校园枪击事件的频发。他们之所以犯罪是对自身校园遭遇的报复。在这样的渲染下,他们被奉为亚文化群体和表演型人格的偶像。孟菲斯大学的研究同样表明,当报告反复呈现凶手的形象、宣言、人生故事以及犯罪动机等细节,会直接导致后来者的模仿,而这明显不利于社会公正。我方希望对方能在后续环节中给到我们对于这些利害的回应。
第三,犯罪动机是一个事实判断,但事出有因却是一个价值判断,它意味着有一个可以被理解为豁免的理由,这就会导致很有意思的现象,即事出有因的“因”,是一个被生产出来的概念。所以在互联网上,与其说人们是在讨论事出有因,不如说是在做“给谁找理由”的讨论。
这就是我方今天想聊的身份政治代表的立场。各位想一想,一个公正的讨论应该是什么样的?应该像法官一样,基于事实、基于理性来判断,应该同情谁,应该如何量刑。但民众不是这样的,民众是如果你跟我立场不一致,那不好意思,你就是“死刑起步”。就像法官永远不能因为我是女性,你也是女性,就为我豁免一样,而民众基于身份立场进行的审判,恰恰与社会公正背道而驰。
以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是正反双方对辩环节,各为2分30秒,由正方先开始计时。
反方提出是否意味着所有人面对暴力威胁的受害人都应该放弃反抗,才能符合所谓的程序正义。
正方询问反方是否认为正方要论证不能对事情进行考虑。反方表示其论证义务是,如果不对事出有因进行讨论,就会不利于社会公正。反方进一步质问正方,不主张讨论是否意味着所有人都应该放弃反抗。
正方回应称,并非不主张讨论,而是在现状基础下,反方是要增加这条讨论。正方认为,不可能不看犯罪者犯案的动机。
双方就事出有因的讨论达成共识后,反方举例唐山打人事件,质疑讨论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打人本身的关联性,认为这并非对事出有因的讨论。
正方提出手印效应,即先接收到的信息会主导认知,认为反方增加对事出有因的讨论,会让民众站在特定角度。正方还提及模仿犯罪不利于社会公正,以霸凌者长期忍辱后反抗致暴者重伤为例,质疑若不深究原因直接定罪,是否在告诉受害者要忍受挨打。
正方强调看一个人犯罪量刑时不可能不看动机,其论证义务是多讨论才能使法律社会更加公正,而反方应论证不讨论或减少讨论才有利于社会公正。
正方提及对美国枪杀案的研究,表明对原因和细节的讨论和展现会导致后来者模仿,反方则认为中国社会和人民在进步,人民有理性,不会因相关讨论而模仿犯罪。
反方以918时日本小孩被杀,罗国祥呼吁不要被民族主义裹挟却遭骂为例,指出存在部分人产生错误价值导向,认为私刑和暴力才是正义。
反方又以王佳佳案件为例,说明即使不经过讨论,案件依然有民意,且不能确保所有案件的评判都能得到百分之百认同。反方还引用西北大学、西南大学对非法学专业被试的统计分析,指出人们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认同或排斥会影响对案情本身的分析判断。
正方表示不认为会因身份代入影响理性判断,反方以江东一案案发后三天“消灭富人”标签在社交媒体上飙升500%为例进行反驳。
正方认为经过讨论可以聚焦美国背后的医疗法治体系改革,反方则指出当时已发动对其他CEO的通缉,还有保险公司CEO被枪杀,质疑这是否是正方所说的公平正义。
反方强调回归现实语境,中国没有持枪权,且相信中国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理性,不应以极端例子否定人民的判断和理性。反方还指出,当人们对自己身份有认同,就会有自己的价值观,会站在自身立场评判,并非如正方所说的那么理性。
下面是正反双方对辩环节,各为2分30秒,由正方先开始计时。
反方提出是否意味着所有人面对暴力威胁的受害人都应该放弃反抗,才能符合所谓的程序正义。
正方询问反方是否认为正方要论证不能对事情进行考虑。反方表示其论证义务是,如果不对事出有因进行讨论,就会不利于社会公正。反方进一步质问正方,不主张讨论是否意味着所有人都应该放弃反抗。
正方回应称,并非不主张讨论,而是在现状基础下,反方是要增加这条讨论。正方认为,不可能不看犯罪者犯案的动机。
双方就事出有因的讨论达成共识后,反方举例唐山打人事件,质疑讨论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打人本身的关联性,认为这并非对事出有因的讨论。
正方提出手印效应,即先接收到的信息会主导认知,认为反方增加对事出有因的讨论,会让民众站在特定角度。正方还提及模仿犯罪不利于社会公正,以霸凌者长期忍辱后反抗致暴者重伤为例,质疑若不深究原因直接定罪,是否在告诉受害者要忍受挨打。
正方强调看一个人犯罪量刑时不可能不看动机,其论证义务是多讨论才能使法律社会更加公正,而反方应论证不讨论或减少讨论才有利于社会公正。
正方提及对美国枪杀案的研究,表明对原因和细节的讨论和展现会导致后来者模仿,反方则认为中国社会和人民在进步,人民有理性,不会因相关讨论而模仿犯罪。
反方以918时日本小孩被杀,罗国祥呼吁不要被民族主义裹挟却遭骂为例,指出存在部分人产生错误价值导向,认为私刑和暴力才是正义。
反方又以王佳佳案件为例,说明即使不经过讨论,案件依然有民意,且不能确保所有案件的评判都能得到百分之百认同。反方还引用西北大学、西南大学对非法学专业被试的统计分析,指出人们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认同或排斥会影响对案情本身的分析判断。
正方表示不认为会因身份代入影响理性判断,反方以江东一案案发后三天“消灭富人”标签在社交媒体上飙升500%为例进行反驳。
正方认为经过讨论可以聚焦美国背后的医疗法治体系改革,反方则指出当时已发动对其他CEO的通缉,还有保险公司CEO被枪杀,质疑这是否是正方所说的公平正义。
反方强调回归现实语境,中国没有持枪权,且相信中国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理性,不应以极端例子否定人民的判断和理性。反方还指出,当人们对自己身份有认同,就会有自己的价值观,会站在自身立场评判,并非如正方所说的那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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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谢主席,今天他方想论证扩大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让民意最终体现在司法中。对此我方进行了回应。
第一,他方今天的所有利好都不根属于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它更像是乌托邦式的理性讨论带来的利好。校园霸凌发生了,我们可以通过关注讨论事件本身来意识到霸凌的危害,可以通过教育来减少霸凌的发生,但绝不是通过将关注点首先放在对加害者的事出有因的讨论上,因为这天然站在了加害者的角度,假设给他找出看似合理的解释,那么就可以被原谅。
而我方跟大家举证了很多事出有因的讨论带来的利害,如受害者有罪论、模仿犯罪、模糊公正的定义,让私情变得越来越合理泛化。而我们所说的公平正义,并不是大部分时间的公平,偶尔不公平没关系,而是真正满足社会上所有人的权益,有规则、秩序可言,任何一项损害人权益的都不能成为公平公正。
第二,这种讨论背后的机理是互联网身份下政治立场为先的舆论氛围,民众并非基于事实与理性,而是基于身份与立场进行归因。医患矛盾中,我们会天然更带入患者,觉得陷入医闹纠纷中的医生是不是可能存在问题;劳资纠纷中,我们会天然带入打工人,网民会觉得资本家贪婪,罪有应得。民族仇恨、性别对立、仇官情绪等重复身份,政治家的双重标准和选择性的同情与公正背离。最频繁出场的就是当今的经济困境下,平均阶层对于精英圈层的愤恨和怨恨。就像劳荣枝案发当天,富人的标签在社交媒体上相比权重飙升了 500%,美国甚至出现了大量针对于其他 CEO 的悬赏和恐吓。
所以,在这种造势的宽容甚至纵容下是极化和极端的价值观。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诉求才能代表民众真正的诉求,自己的价值才是更正确的价值,而这些恰恰是网络民粹主义的丑陋特征。这种思维的简单化和表现出的对于复杂现实的拒绝,恰恰是对于社会公正的最大威胁。
而在这件事情上,最恐怖的地方就在于这部分极端的声音正在试图代表民众,当越来越多极端的声音汇聚起来的时候,就会形成一种叫做民意的东西,它开始宣称我们才是民众的声音,我们才代表民众最开始的想法。而这对于公正最大的侵害是什么?是它在争夺公正的定义权,故纵私情是正义,还是暴力是正义,还是所谓的程序是正义?
我不知道,我打开网络看人们对于张扣扣的案件讨论。张扣扣母亲小时候因为跟别人结怨被杀掉了,那个人被监狱判 7 年,后来张扣扣出来亲手杀了那个人,因为他觉得判决太轻了。在互联网上是怎么讨论他的呢?有一条热评说让张扣扣做 50 个俯卧撑就得了,还有热评是法律就是开玩笑,我们要放弃法律才能拿得起武器。这种民粹的巨大力量就在争夺公正的定义权,我们开始不知道到底是暴力式正义还是程序式正义,其实他们明明可以通过上诉等别的渠道来解决问题,他却选择了私刑,这正是我方刚才指出的美国枪杀案当中那些青少年模仿带来的利害。
这就是我方最后的结论,它第一在模糊公众对于公正的定义,第二使这种私刑变得越来越合理,越来越泛化,而这正是对于公正最大的侵蚀。谢谢。
谢主席,今天他方想论证扩大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让民意最终体现在司法中。对此我方进行了回应。
第一,他方今天的所有利好都不根属于对加害者事出有因的讨论,它更像是乌托邦式的理性讨论带来的利好。校园霸凌发生了,我们可以通过关注讨论事件本身来意识到霸凌的危害,可以通过教育来减少霸凌的发生,但绝不是通过将关注点首先放在对加害者的事出有因的讨论上,因为这天然站在了加害者的角度,假设给他找出看似合理的解释,那么就可以被原谅。
而我方跟大家举证了很多事出有因的讨论带来的利害,如受害者有罪论、模仿犯罪、模糊公正的定义,让私情变得越来越合理泛化。而我们所说的公平正义,并不是大部分时间的公平,偶尔不公平没关系,而是真正满足社会上所有人的权益,有规则、秩序可言,任何一项损害人权益的都不能成为公平公正。
第二,这种讨论背后的机理是互联网身份下政治立场为先的舆论氛围,民众并非基于事实与理性,而是基于身份与立场进行归因。医患矛盾中,我们会天然更带入患者,觉得陷入医闹纠纷中的医生是不是可能存在问题;劳资纠纷中,我们会天然带入打工人,网民会觉得资本家贪婪,罪有应得。民族仇恨、性别对立、仇官情绪等重复身份,政治家的双重标准和选择性的同情与公正背离。最频繁出场的就是当今的经济困境下,平均阶层对于精英圈层的愤恨和怨恨。就像劳荣枝案发当天,富人的标签在社交媒体上相比权重飙升了 500%,美国甚至出现了大量针对于其他 CEO 的悬赏和恐吓。
所以,在这种造势的宽容甚至纵容下是极化和极端的价值观。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诉求才能代表民众真正的诉求,自己的价值才是更正确的价值,而这些恰恰是网络民粹主义的丑陋特征。这种思维的简单化和表现出的对于复杂现实的拒绝,恰恰是对于社会公正的最大威胁。
而在这件事情上,最恐怖的地方就在于这部分极端的声音正在试图代表民众,当越来越多极端的声音汇聚起来的时候,就会形成一种叫做民意的东西,它开始宣称我们才是民众的声音,我们才代表民众最开始的想法。而这对于公正最大的侵害是什么?是它在争夺公正的定义权,故纵私情是正义,还是暴力是正义,还是所谓的程序是正义?
我不知道,我打开网络看人们对于张扣扣的案件讨论。张扣扣母亲小时候因为跟别人结怨被杀掉了,那个人被监狱判 7 年,后来张扣扣出来亲手杀了那个人,因为他觉得判决太轻了。在互联网上是怎么讨论他的呢?有一条热评说让张扣扣做 50 个俯卧撑就得了,还有热评是法律就是开玩笑,我们要放弃法律才能拿得起武器。这种民粹的巨大力量就在争夺公正的定义权,我们开始不知道到底是暴力式正义还是程序式正义,其实他们明明可以通过上诉等别的渠道来解决问题,他却选择了私刑,这正是我方刚才指出的美国枪杀案当中那些青少年模仿带来的利害。
这就是我方最后的结论,它第一在模糊公众对于公正的定义,第二使这种私刑变得越来越合理,越来越泛化,而这正是对于公正最大的侵蚀。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基于我们今天的论点,司法本身是不完美的,这一点也和对方达成了共识。所以我们今天所谓的公正,也只是相对情况下的绝对公正,不可能因为一次误判,或者在100次审判中引发了一次冤案,就去否定审判本身存在的公正性。
其次,我们再看对方举出了张扣扣的案例。对方说人们表达看法是合理的。就像我刚才提到的,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发言具有抽象性与扩大性,比如有人说今天要改造这个世界,明天还会老老实实按部就班地去干自己要干的事情。而张扣扣这个案例本身,我方想要强调的是,当正义无法彰显,张扣扣为母报仇时,引发了全社会的反思。当我们开始讨论时,司法程序未能消解22年的仇恨,正义是否已完成了使命?正是因此,这些讨论才能促进民意与司法体系的改变,进而产生触动。这也就是为什么最后二审将量刑从死刑转化为无期徒刑。
对方还举到了于欢的例子,说现在社会以暴制暴,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施行者,谁才掌握着真正的真理。我方给对方列举了很多数据,当地民众是具有思想性和进步性的,是可以听进去理性的声音的。
我们再看对事出有因的讨论,这也是我们今天最大的一个分歧点。比如施暴者打了人,在校园霸凌事件中,被霸凌者到底应不应该还手,还手的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加害者。我方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将其割裂开来。就像正当防卫一样,通过对这件事情本身谁是加害者、是否事出有因的讨论,才能促进法律制度的改革。当我们开始关注社会本质性的问题时,才能够真正了解那些现象背后的细枝末节,从而推动司法进步。要不然为什么说《刑法》第20条能够激起民意呢?
讨论是修复社会信任的必经之路。当民意和法官的量刑不一致时,我们更需要进行讨论。当杭州保姆纵火案中的家庭背后的故事被媒体还原为涉赌债的个体悲剧时,我们开始关注家政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机制。当药家鑫案引发关注时,我们开始讨论为什么好学生会变成凶手,让社会重新审视应试教育对人格的影响,去讨论舆论对加害者和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将矛盾直指其背后的社会因素,如此才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实现程序上的公正。
为什么说讨论能让问题聚焦呢?是因为我们能够让那些不合理的声音在讨论中退居幕后,我们始终相信民众是有理性的。
感谢大家。
首先,基于我们今天的论点,司法本身是不完美的,这一点也和对方达成了共识。所以我们今天所谓的公正,也只是相对情况下的绝对公正,不可能因为一次误判,或者在100次审判中引发了一次冤案,就去否定审判本身存在的公正性。
其次,我们再看对方举出了张扣扣的案例。对方说人们表达看法是合理的。就像我刚才提到的,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发言具有抽象性与扩大性,比如有人说今天要改造这个世界,明天还会老老实实按部就班地去干自己要干的事情。而张扣扣这个案例本身,我方想要强调的是,当正义无法彰显,张扣扣为母报仇时,引发了全社会的反思。当我们开始讨论时,司法程序未能消解22年的仇恨,正义是否已完成了使命?正是因此,这些讨论才能促进民意与司法体系的改变,进而产生触动。这也就是为什么最后二审将量刑从死刑转化为无期徒刑。
对方还举到了于欢的例子,说现在社会以暴制暴,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施行者,谁才掌握着真正的真理。我方给对方列举了很多数据,当地民众是具有思想性和进步性的,是可以听进去理性的声音的。
我们再看对事出有因的讨论,这也是我们今天最大的一个分歧点。比如施暴者打了人,在校园霸凌事件中,被霸凌者到底应不应该还手,还手的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加害者。我方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将其割裂开来。就像正当防卫一样,通过对这件事情本身谁是加害者、是否事出有因的讨论,才能促进法律制度的改革。当我们开始关注社会本质性的问题时,才能够真正了解那些现象背后的细枝末节,从而推动司法进步。要不然为什么说《刑法》第20条能够激起民意呢?
讨论是修复社会信任的必经之路。当民意和法官的量刑不一致时,我们更需要进行讨论。当杭州保姆纵火案中的家庭背后的故事被媒体还原为涉赌债的个体悲剧时,我们开始关注家政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机制。当药家鑫案引发关注时,我们开始讨论为什么好学生会变成凶手,让社会重新审视应试教育对人格的影响,去讨论舆论对加害者和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将矛盾直指其背后的社会因素,如此才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实现程序上的公正。
为什么说讨论能让问题聚焦呢?是因为我们能够让那些不合理的声音在讨论中退居幕后,我们始终相信民众是有理性的。
感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