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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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陈词立论。
各位,“公平竞争”一词最初由WTO组织提出,是市场经济领域组织的专有名词,指竞争者之间展开的公开、平等、公正的竞争。我国设置的公平竞争制度,与之对应的是自由竞争。除市场经济领域外,我方认为今天讨论的语境也可扩展到满足公开、平等、公正竞争的语境中。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方认为公平正义竞争几乎不存在于天然语境下,而是存在于某一规则、税负刻意平衡之下,公平竞争需要成本维系。在公平竞争中,许多规则设计的目的是消除其余因素,找到赢家。“追求胜利”作为首要动机,即在竞争过程中将追求胜利作为首要考虑的动机。
基于此,我方论证如下: 首先,从竞争者参与竞争的角度来看,追求胜利可以激发潜能,提升自我。MBTI攀登的论文《竞争化学习中的学习效果和动机影响研究》指出,在学习中引入竞争机制,可使学生更全身心地投入,提升学习效果,尤其是导致失败的知识点,会让学生印象更深刻。在高考中追求好结果,成绩优秀的人会更努力地汲取知识点,以取得更好的成绩。由此可见,追求胜利的心态可激发潜能,使人进步,即使未能达到胜利的结果,也能促进自我提升。
其次,将追求胜利作为首要动机,可以促进公平竞争的目标实现最优化,促进社会进步。例如,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中,只有在规则下表现更优的企业才能留存,因此以效益为导向,也会促使企业更好地服务社会。胖东来被引发热门关注后,发布13页的调查报告,并为未购买擀面皮的客户赔偿1000元,累计80万元。胖东来为了在市场经济中获取胜利,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获得民众认可,只有这些商超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才能使社会民众得到更优质的服务,相互反馈以达到社会进步的目的。
最后,涉及社会主要因素可以促进竞争者的参与信心,能更好地维持相对公平程度的环境。因此,在公平竞争中追求胜利应当成为主要动机。
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首先问一下,您方认为胜利的条件是什么?是否可以认为只有一个赢家?若按您方所说,在考研竞争领域,是否只有一个赢家?您方对于“赢”的定义似乎很宽泛,如特朗普当选是赢,只要有一点进步也是赢。若如此定义“赢”,那追求胜利似乎就没那么重要了,为何不追求“赢”而要追求“胜利”呢?在我方看来,胜利只有一个赢家,本身是一个零和博弈的定义。
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首要动机是什么?以考研为例,所有上岸的人都可被视为追求胜利的人,追求上岸的首要动机是什么?美国哈佛大学成就动机理论表明,在有一定困难时,大家更希望取得圆满优异的成果和成绩。我方不认同您方对于首要动机的定义,接下来让我方一辩陈述我方的首要动机。
成功的路上总要失去一些东西,如美好的青春、旺盛的精力,甚至可能是道德(当然这只是小部分人)。我想问您方的判准是什么?失去道德获得的成功能否被称为成功?例如为了在高考中获取胜利而失去道德取得的成绩,根本不能称之为胜利。您方若没有判准,就采用我方的判准。我方认为在竞争过程中,存在于某一制度的配置下。您方没有判断标准,我方直接给出我们的判断标准,即判断追求是否合理。我方认为失败淘汰是常态,而您方认为只要有效就胜利,我方不认同。失败是人生常见的情况,我方所说的胜利是存在于某一规则制度上刻意平衡之下,举办活动的人有其目的。
您方第二个论点提到的好处,我方认同胖东来这个企业的例子,但像胖东来这样的企业是少数。我方后续会给出相关数据。在我方看来,您方的观点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功利主义,您方所列举的内容,是在竞争获胜后才能做到的,并非在竞争中能收获的。
反方一辩,陈词。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公平竞争是指在规则公平、经费公平、过程公平、评判公平、结果公平等条件下形成的较量行为,胜利是以达成目标为核心驱动力的行为过程,首要动机是驱动个体行为的最核心、最强烈的内在动力源。
在我方看来,在公平竞争中,追求胜利不应该成为首要动机,驱动标准在于能否服务于个人与社会进步。以追求胜利为主要动机,会浪费他人和自己的努力。心理学表明,动机的优先性直接支配行为选择,将胜利奉为最高目标,实现胜利的手段必然凌驾于能力成长之上,导致公平竞争从能力磨炼场沦为结果角逐场。为追求胜利,参与者会选择捷径而非深耕能力,这不仅是理论推演,更是残酷现实。韩国短道速滑队员的恶意犯规就是例证,刺激对手或许能获得金牌,却使其划行技术与战术素养的核心能力彻底退化,更玷污了奥运精神。教育领域的情况同样触目惊心,2023年学术竞赛作弊案激增30%,获奖成为唯一目的,学生不再钻研知识本质,转而钻研作弊技巧,能力成长被结果投机所取代,公平规则形同虚设。
在公平竞争中,若追求胜利成为主要动机,会使人生承受不必要的内部与外部压力,塑造出扭曲的价值观,将人生多元价值压缩为单一维度。这种认知催生出双重压迫,在个人层面,自我价值与生活的绑定制造了焦虑。2022年国民抑郁症蓝皮书揭露,86%的患者将病因归咎于情绪压力,而互联网教育行业24小时待机的模式更是加剧了这种焦虑。微博显示的“内卷陷阱”,促使博士群体的焦虑反超本科群体37%,学历越高越焦虑,这种现象让压力进一步传递。在社会层面,零和思维瓦解了合作的根基。江苏省伦理研究调查显示,超过37%的民众痛感人际关系沦为利益交换,道德滑坡。正是恶性竞争,当“赢”成为衡量人的唯一标准,我们创造的绝非进步乐园,而是学生为分数焦虑、员工为KPI崩溃、家庭因经济压力而陷入冷漠的内卷修罗场。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我第一个问题是确认赢家的数量,为什么赢家只能有一个?赢家不一定只有一个,比如赛跑,冠军、亚军、季军都是赢家,竞争只是排名,不能仅以利益最大者来定义胜利者。
关于成本问题,做任何事都有成本,但不能不择手段。您方说追求胜利会导致越来越多人失去道德,请举证说明现在有多少人失去道德,以及为什么会越来越多。
您方提到失败是常态,请举证说明为什么。以高考为例,不能仅因为本科率低就说大部分人是失败者,哪怕是上职高、大专的同学也有未来。
您方说手段大于能力,所举的兴奋剂、学术造假等例子,都是没有道德且不在公平竞争环境下的情况,不能以此论证。
您方提到自我价值焦虑,硕士博士群体焦虑感反超本科群体37%,学历高焦虑不一定是坏事。24%的患者认为引发抑郁症的主要原因是情绪压力,互联网和教育行业的内卷程度高,但现在大部分年轻人焦虑源于事业和金钱,只要有追求就会有焦虑,您方需解释为什么焦虑这件事很可怕。
正方二辩陈词。
先来探讨反方的论点,在反方看来,人生似乎处处都在竞争,但在正方以及社会语境下,人生并非如此。考研、打比赛是竞争,但不能说人生处处是竞争,竞争是特定情境下的行为。
以苏炳添为例,他在世界比赛中获得第八名,但没人会说他失败,这说明不能仅以第一名来定义胜利者,前八名同样是胜利者。反方所说的“赢”和“胜利”的区别,我方未理解,且在实际中这两者并无本质区别。
反方指责我方追求胜利会失去某些东西,但人活着本身就会消耗青春,成本不是此辩题的核心。反方指责我方的观点是在打稻草人,正方从未说过首要动机是胜利时就不能追求其他东西,在公平竞争中,首要动机为追求胜利很重要。
我方认为应从个人和社会进步的角度看待公平竞争,关键是看参与者在竞争中获得的益处以及竞争环境的重要性。整个社会并非完全是竞争场,反方的判准过于宽泛。反方认为追求胜利会废除自己和他人的努力,但在公平竞争环境下,想赢的人不会不择手段,因为违反规则会失去竞争资格。
反方提到情绪压力和焦虑,人人都有焦虑,且焦虑与追求胜利有一定关系,但不能将弊端完全归咎于追求胜利。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您方也承认没有绝对的公平,我们应贴近现实讨论相对公平的竞争。您方所说的追求胜利可以提升效率,但需论证其重要到要成为首要目标的原因。我方将其作为次要动机也可以提升效率,比如考研,想上岸和试一试上岸的人付出的努力不同。
您方举例的胖东来是市场上比较特殊的企业,若追求胜利是普遍的首要动机,市场上应出现很多类似胖东来的企业,但实际并非如此,这说明大部分企业为了胜利会选择其他路径,即便这些路径可能不道德但合法合规。例如F1赛车中,通过合理利用规则让自己获得较高名次的方式,虽不道德但合法,这正是我方不提倡以胜利为第一导向的原因,因为这会导致大家只注重利用规则而不注重提升自己。
您方认为应讨论绝对公平,但现实中不存在绝对公平的环境,所以应在相对公平的环境下讨论。您方也承认在绝对公平环境下您方观点成立,但现在没有这样的环境。
我用失去道德的手段获得胜利,算不算胜利?比如通过车辆碰撞获得胜利,若符合规则,可算胜利,但我方认为以胜利为第一导向会导致大家都去想办法赢,而忽视了其他更重要的东西。
正方三辩陈词。
首先,绝对公平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您方对绝对公平的讨论在当下无意义,就像完善规则可降低犯罪率,但无法杜绝犯罪。
您方论证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在一辩立论时,第一个论点未提及以胜利为首要动机的部分。在现有规则体系不完善、存在漏洞的情况下,倡导以胜利为第一目标,会导致更多人利用漏洞,使竞争环境异化,重点从提升自己转移到赢过别人,这是内卷的核心,所以您方倡导的功利主义竞争无价值。
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绝对公平的竞争状态并非不存在,高考和考研虽存在作弊等规则漏洞问题,但并非公平本身的问题。
您方认为追求胜利不该成为首要动机,那什么该成为首要动机,如提升自己。但大家都知道要提升自己,您方的倡导缺乏实际意义。对于依靠高考改变命运的学生,若不以胜利为首要动机,他们难以找到其他更重要的价值排序。
您方提到学历越高越焦虑,但谁不会焦虑呢?且本硕博的薪资与学历正相关,硕士平均年薪是本科的两倍,为了更高的物质报酬承受一定焦虑是个人选择,您方需论证这部分焦虑是不可承担的。在社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方倡导以胜利为标准,才能在有限资源下获取更多资源。
反方三辩小结。
我方理解您方所说的绝对公平是机会均等、条件均等,类似于丢色子或丢硬币靠运气获胜。我方与您方的区别在于对胜利的定义,您方认为亚军、季军也是胜利,将提升自我等同于胜利,而我方认为胜利是追求最好的那一个,这很难达到,会产生焦虑。当焦虑达到抑郁症的程度,应放下内卷,关注其他事物。以胜利为第一导向会加重压力,导致为了胜利丢掉道德、使用手段,所以不应将其作为第一动机。
正方三辩继续发言。
将任何一种价值排在第一位,若走向极端都会破坏规则,如过度追求提升自己也可能利用规则漏洞。您方从未举证有多少人将胜利排在第一位并打破规则。
对于中考分流成功进入高中的50%和高考成功进入大学的人,他们是赢家。不能仅以第一名来定义赢家。您方只倡导提升自己,无法给像张桂梅所教的学生等群体提供具体目标和方法论,而我方告诉他们在高考、考研等竞争中追求胜利才能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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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注意的是,我方认为公平正义竞争几乎不存在于天然语境下,而是存在于某一规则、税负刻意平衡之下,公平竞争需要成本维系。在公平竞争中,许多规则设计的目的是消除其余因素,找到赢家。“追求胜利”作为首要动机,即在竞争过程中将追求胜利作为首要考虑的动机。
基于此,我方论证如下: 首先,从竞争者参与竞争的角度来看,追求胜利可以激发潜能,提升自我。MBTI攀登的论文《竞争化学习中的学习效果和动机影响研究》指出,在学习中引入竞争机制,可使学生更全身心地投入,提升学习效果,尤其是导致失败的知识点,会让学生印象更深刻。在高考中追求好结果,成绩优秀的人会更努力地汲取知识点,以取得更好的成绩。由此可见,追求胜利的心态可激发潜能,使人进步,即使未能达到胜利的结果,也能促进自我提升。
其次,将追求胜利作为首要动机,可以促进公平竞争的目标实现最优化,促进社会进步。例如,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中,只有在规则下表现更优的企业才能留存,因此以效益为导向,也会促使企业更好地服务社会。胖东来被引发热门关注后,发布13页的调查报告,并为未购买擀面皮的客户赔偿1000元,累计80万元。胖东来为了在市场经济中获取胜利,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获得民众认可,只有这些商超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才能使社会民众得到更优质的服务,相互反馈以达到社会进步的目的。
最后,涉及社会主要因素可以促进竞争者的参与信心,能更好地维持相对公平程度的环境。因此,在公平竞争中追求胜利应当成为主要动机。
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首先问一下,您方认为胜利的条件是什么?是否可以认为只有一个赢家?若按您方所说,在考研竞争领域,是否只有一个赢家?您方对于“赢”的定义似乎很宽泛,如特朗普当选是赢,只要有一点进步也是赢。若如此定义“赢”,那追求胜利似乎就没那么重要了,为何不追求“赢”而要追求“胜利”呢?在我方看来,胜利只有一个赢家,本身是一个零和博弈的定义。
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首要动机是什么?以考研为例,所有上岸的人都可被视为追求胜利的人,追求上岸的首要动机是什么?美国哈佛大学成就动机理论表明,在有一定困难时,大家更希望取得圆满优异的成果和成绩。我方不认同您方对于首要动机的定义,接下来让我方一辩陈述我方的首要动机。
成功的路上总要失去一些东西,如美好的青春、旺盛的精力,甚至可能是道德(当然这只是小部分人)。我想问您方的判准是什么?失去道德获得的成功能否被称为成功?例如为了在高考中获取胜利而失去道德取得的成绩,根本不能称之为胜利。您方若没有判准,就采用我方的判准。我方认为在竞争过程中,存在于某一制度的配置下。您方没有判断标准,我方直接给出我们的判断标准,即判断追求是否合理。我方认为失败淘汰是常态,而您方认为只要有效就胜利,我方不认同。失败是人生常见的情况,我方所说的胜利是存在于某一规则制度上刻意平衡之下,举办活动的人有其目的。
您方第二个论点提到的好处,我方认同胖东来这个企业的例子,但像胖东来这样的企业是少数。我方后续会给出相关数据。在我方看来,您方的观点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功利主义,您方所列举的内容,是在竞争获胜后才能做到的,并非在竞争中能收获的。
反方一辩,陈词。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公平竞争是指在规则公平、经费公平、过程公平、评判公平、结果公平等条件下形成的较量行为,胜利是以达成目标为核心驱动力的行为过程,首要动机是驱动个体行为的最核心、最强烈的内在动力源。
在我方看来,在公平竞争中,追求胜利不应该成为首要动机,驱动标准在于能否服务于个人与社会进步。以追求胜利为主要动机,会浪费他人和自己的努力。心理学表明,动机的优先性直接支配行为选择,将胜利奉为最高目标,实现胜利的手段必然凌驾于能力成长之上,导致公平竞争从能力磨炼场沦为结果角逐场。为追求胜利,参与者会选择捷径而非深耕能力,这不仅是理论推演,更是残酷现实。韩国短道速滑队员的恶意犯规就是例证,刺激对手或许能获得金牌,却使其划行技术与战术素养的核心能力彻底退化,更玷污了奥运精神。教育领域的情况同样触目惊心,2023年学术竞赛作弊案激增30%,获奖成为唯一目的,学生不再钻研知识本质,转而钻研作弊技巧,能力成长被结果投机所取代,公平规则形同虚设。
在公平竞争中,若追求胜利成为主要动机,会使人生承受不必要的内部与外部压力,塑造出扭曲的价值观,将人生多元价值压缩为单一维度。这种认知催生出双重压迫,在个人层面,自我价值与生活的绑定制造了焦虑。2022年国民抑郁症蓝皮书揭露,86%的患者将病因归咎于情绪压力,而互联网教育行业24小时待机的模式更是加剧了这种焦虑。微博显示的“内卷陷阱”,促使博士群体的焦虑反超本科群体37%,学历越高越焦虑,这种现象让压力进一步传递。在社会层面,零和思维瓦解了合作的根基。江苏省伦理研究调查显示,超过37%的民众痛感人际关系沦为利益交换,道德滑坡。正是恶性竞争,当“赢”成为衡量人的唯一标准,我们创造的绝非进步乐园,而是学生为分数焦虑、员工为KPI崩溃、家庭因经济压力而陷入冷漠的内卷修罗场。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我第一个问题是确认赢家的数量,为什么赢家只能有一个?赢家不一定只有一个,比如赛跑,冠军、亚军、季军都是赢家,竞争只是排名,不能仅以利益最大者来定义胜利者。
关于成本问题,做任何事都有成本,但不能不择手段。您方说追求胜利会导致越来越多人失去道德,请举证说明现在有多少人失去道德,以及为什么会越来越多。
您方提到失败是常态,请举证说明为什么。以高考为例,不能仅因为本科率低就说大部分人是失败者,哪怕是上职高、大专的同学也有未来。
您方说手段大于能力,所举的兴奋剂、学术造假等例子,都是没有道德且不在公平竞争环境下的情况,不能以此论证。
您方提到自我价值焦虑,硕士博士群体焦虑感反超本科群体37%,学历高焦虑不一定是坏事。24%的患者认为引发抑郁症的主要原因是情绪压力,互联网和教育行业的内卷程度高,但现在大部分年轻人焦虑源于事业和金钱,只要有追求就会有焦虑,您方需解释为什么焦虑这件事很可怕。
正方二辩陈词。
先来探讨反方的论点,在反方看来,人生似乎处处都在竞争,但在正方以及社会语境下,人生并非如此。考研、打比赛是竞争,但不能说人生处处是竞争,竞争是特定情境下的行为。
以苏炳添为例,他在世界比赛中获得第八名,但没人会说他失败,这说明不能仅以第一名来定义胜利者,前八名同样是胜利者。反方所说的“赢”和“胜利”的区别,我方未理解,且在实际中这两者并无本质区别。
反方指责我方追求胜利会失去某些东西,但人活着本身就会消耗青春,成本不是此辩题的核心。反方指责我方的观点是在打稻草人,正方从未说过首要动机是胜利时就不能追求其他东西,在公平竞争中,首要动机为追求胜利很重要。
我方认为应从个人和社会进步的角度看待公平竞争,关键是看参与者在竞争中获得的益处以及竞争环境的重要性。整个社会并非完全是竞争场,反方的判准过于宽泛。反方认为追求胜利会废除自己和他人的努力,但在公平竞争环境下,想赢的人不会不择手段,因为违反规则会失去竞争资格。
反方提到情绪压力和焦虑,人人都有焦虑,且焦虑与追求胜利有一定关系,但不能将弊端完全归咎于追求胜利。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您方也承认没有绝对的公平,我们应贴近现实讨论相对公平的竞争。您方所说的追求胜利可以提升效率,但需论证其重要到要成为首要目标的原因。我方将其作为次要动机也可以提升效率,比如考研,想上岸和试一试上岸的人付出的努力不同。
您方举例的胖东来是市场上比较特殊的企业,若追求胜利是普遍的首要动机,市场上应出现很多类似胖东来的企业,但实际并非如此,这说明大部分企业为了胜利会选择其他路径,即便这些路径可能不道德但合法合规。例如F1赛车中,通过合理利用规则让自己获得较高名次的方式,虽不道德但合法,这正是我方不提倡以胜利为第一导向的原因,因为这会导致大家只注重利用规则而不注重提升自己。
您方认为应讨论绝对公平,但现实中不存在绝对公平的环境,所以应在相对公平的环境下讨论。您方也承认在绝对公平环境下您方观点成立,但现在没有这样的环境。
我用失去道德的手段获得胜利,算不算胜利?比如通过车辆碰撞获得胜利,若符合规则,可算胜利,但我方认为以胜利为第一导向会导致大家都去想办法赢,而忽视了其他更重要的东西。
正方三辩陈词。
首先,绝对公平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您方对绝对公平的讨论在当下无意义,就像完善规则可降低犯罪率,但无法杜绝犯罪。
您方论证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在一辩立论时,第一个论点未提及以胜利为首要动机的部分。在现有规则体系不完善、存在漏洞的情况下,倡导以胜利为第一目标,会导致更多人利用漏洞,使竞争环境异化,重点从提升自己转移到赢过别人,这是内卷的核心,所以您方倡导的功利主义竞争无价值。
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绝对公平的竞争状态并非不存在,高考和考研虽存在作弊等规则漏洞问题,但并非公平本身的问题。
您方认为追求胜利不该成为首要动机,那什么该成为首要动机,如提升自己。但大家都知道要提升自己,您方的倡导缺乏实际意义。对于依靠高考改变命运的学生,若不以胜利为首要动机,他们难以找到其他更重要的价值排序。
您方提到学历越高越焦虑,但谁不会焦虑呢?且本硕博的薪资与学历正相关,硕士平均年薪是本科的两倍,为了更高的物质报酬承受一定焦虑是个人选择,您方需论证这部分焦虑是不可承担的。在社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方倡导以胜利为标准,才能在有限资源下获取更多资源。
反方三辩小结。
我方理解您方所说的绝对公平是机会均等、条件均等,类似于丢色子或丢硬币靠运气获胜。我方与您方的区别在于对胜利的定义,您方认为亚军、季军也是胜利,将提升自我等同于胜利,而我方认为胜利是追求最好的那一个,这很难达到,会产生焦虑。当焦虑达到抑郁症的程度,应放下内卷,关注其他事物。以胜利为第一导向会加重压力,导致为了胜利丢掉道德、使用手段,所以不应将其作为第一动机。
正方三辩继续发言。
将任何一种价值排在第一位,若走向极端都会破坏规则,如过度追求提升自己也可能利用规则漏洞。您方从未举证有多少人将胜利排在第一位并打破规则。
对于中考分流成功进入高中的50%和高考成功进入大学的人,他们是赢家。不能仅以第一名来定义赢家。您方只倡导提升自己,无法给像张桂梅所教的学生等群体提供具体目标和方法论,而我方告诉他们在高考、考研等竞争中追求胜利才能改变命运。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从个人和社会进步的角度,看竞争者在竞争中获得的益处以及竞争环境的重要性。
驱动标准在于能否服务于个人与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