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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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打印好了给我,我只要白份,还想要一份电子稿,就是我做的这份电子稿。然后我发到群里,今晚大家就可以看到里面修改的内容。
我们是4月一直到晚上。对不起,小狗突然跑出来,我以为撞到什么东西了,我立马刹车。打印板上有些字我看到了。你还有什么需要,就是我刚说的二辩的那份,白打印也可以。反正你看着办。我家只有一个,我们可以过去。
你要相信我。你记得我说过吗?我吓了一跳。咱们去试音,因为这场比赛,用手机试试。明明是三个人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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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4月一直到晚上。对不起,小狗突然跑出来,我以为撞到什么东西了,我立马刹车。打印板上有些字我看到了。你还有什么需要,就是我刚说的二辩的那份,白打印也可以。反正你看着办。我家只有一个,我们可以过去。
你要相信我。你记得我说过吗?我吓了一跳。咱们去试音,因为这场比赛,用手机试试。明明是三个人的比赛。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本内容未涉及辩论主题相关内容,主要讨论了打印文件(包括要白份打印稿和电子稿并将电子稿发到群里供大家查看修改内容)、意外刹车(小狗突然跑出来以为撞到东西)、二辩打印稿处理、试音(用手机为比赛试音)等事情。
3分钟发言晋级,感谢主席问候,与各位分享观点。AI全面优秀人才是指深度理解并能熟练使用AI的专业人才。优先培养此类人才,是资源倾斜与战略切入的办法,法学院应优先培养和推动微型本平台的标准,以更有效地回应时代变化和法律行业的社会需求。
在这个问题上,我方坚持认为法学院应该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从个体发展的角度来看,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有利于法律人提升自身的专业竞争力。在人工智能条件下,AI能够在资料短时间内整理可靠的情况下,提供复杂概念的解释、历史时间的描述和专业语境的知识。而面对人脑信息处理能力的有限性,大家可以借助大量的信息去思考和推衍,从而帮助个体大幅提升学习力和生产力。一方面,能够有效帮助法律人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果。有数据证明,美国知名科技公司的AI凭借其与律师的协同学习能力,仅需20多秒就在合同审查上达到97%的准确率,这是人力审查效率的60倍。另一方面,如果法律人不懂AI,可能会阻碍自己的职业生涯。美国曾有两名律师在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书中,错误地使用了AI撰写的案例和材料。因此,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AI,未来才能更好地适应高强度的法律工作。
第二,从行业需求的角度来看,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是适应世界法律行业发展变化的重要举措。《高思领疫报告》在2023年8月3日显示,44%的法律工作可由AI完成。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相关机构对AI大模型对我国劳动力市场潜在影响的研究,律师、法务等职业受AI影响的排名靠前。可以肯定的是,掌握AI的律师将会比未掌握的律师更具竞争力。因此,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能更好地适应法律行业的发展变化。
第三,从人才供给的角度来看,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是法律教育变革的自然举措。中国“十四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司法智能化升级,教育部批准部分高校设立“法学+AI”的二级学科。最高院院长在第19届亚太首席大法官会议上明确指出,加强和完善人工智能法治具有重大意义,法律AI时代需要更多掌握AI运用的法学人才来建设。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法学院应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
下面有请反方。
3分钟发言晋级,感谢主席问候,与各位分享观点。AI全面优秀人才是指深度理解并能熟练使用AI的专业人才。优先培养此类人才,是资源倾斜与战略切入的办法,法学院应优先培养和推动微型本平台的标准,以更有效地回应时代变化和法律行业的社会需求。
在这个问题上,我方坚持认为法学院应该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从个体发展的角度来看,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有利于法律人提升自身的专业竞争力。在人工智能条件下,AI能够在资料短时间内整理可靠的情况下,提供复杂概念的解释、历史时间的描述和专业语境的知识。而面对人脑信息处理能力的有限性,大家可以借助大量的信息去思考和推衍,从而帮助个体大幅提升学习力和生产力。一方面,能够有效帮助法律人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果。有数据证明,美国知名科技公司的AI凭借其与律师的协同学习能力,仅需20多秒就在合同审查上达到97%的准确率,这是人力审查效率的60倍。另一方面,如果法律人不懂AI,可能会阻碍自己的职业生涯。美国曾有两名律师在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书中,错误地使用了AI撰写的案例和材料。因此,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AI,未来才能更好地适应高强度的法律工作。
第二,从行业需求的角度来看,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是适应世界法律行业发展变化的重要举措。《高思领疫报告》在2023年8月3日显示,44%的法律工作可由AI完成。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相关机构对AI大模型对我国劳动力市场潜在影响的研究,律师、法务等职业受AI影响的排名靠前。可以肯定的是,掌握AI的律师将会比未掌握的律师更具竞争力。因此,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能更好地适应法律行业的发展变化。
第三,从人才供给的角度来看,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是法律教育变革的自然举措。中国“十四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司法智能化升级,教育部批准部分高校设立“法学+AI”的二级学科。最高院院长在第19届亚太首席大法官会议上明确指出,加强和完善人工智能法治具有重大意义,法律AI时代需要更多掌握AI运用的法学人才来建设。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法学院应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
下面有请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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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者本应围绕“大数据算法推荐增强了用户的信息选择权”进行开篇陈词,但实际论述内容却围绕“法学院应优先培养AI协作性人才”展开。论述从三个方面进行:
请正方一辩发言,时间为2分钟,双边计时。
那你可以听到吗,胜宇?好,第一个问题,今天我们讨论优先培养,需要看哪种人才更能解决法律行业的现实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方认为AI协同型人才更能解决现在的现实问题。
你有了解过现在的现实问题是什么吗?我方认为,现在的现实问题是AI的发展对各行各业造成了颠覆性的冲击。但关键在于,我们要关注其对法律行业产生的关键问题。在法律行业领域内,各类思辨能力是否要大于对于工具的使用能力?
我方在提出AI协同型人才时,并不否定工具的使用。只是觉得在法学院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该更侧重一些。我方也不否认可以主动使用工具。所以今天的关键在于分清楚主次,何者为主,何者为次。
我方的观点是,在有限的资源和时间下,应将AI协助型人才培养作为主要方向。工具的使用学习相对简单,而对于传统法学的基础功底学习则更需要时间和深入钻研。
我方并不认为工具的学习是简单的。在前面的案例中,我们也提出了美国的律师在使用ChatGPT时递交了一个虚假的案例,这也证明了AI辅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即便学习并使用了AI,仍有可能出现问题。
我方认为AI的出错和人类在问题上出错是不一样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AI前期肯定会出错,人也会出错,两方可以达到一个相互印证的结果。但问题在于,当我们进行案例检索时,使用AI只能得到一个答案。
感谢反方二辩的精彩质询。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3分钟。一辩现在可以开篇立论吗?可以。
请正方一辩发言,时间为2分钟,双边计时。
那你可以听到吗,胜宇?好,第一个问题,今天我们讨论优先培养,需要看哪种人才更能解决法律行业的现实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方认为AI协同型人才更能解决现在的现实问题。
你有了解过现在的现实问题是什么吗?我方认为,现在的现实问题是AI的发展对各行各业造成了颠覆性的冲击。但关键在于,我们要关注其对法律行业产生的关键问题。在法律行业领域内,各类思辨能力是否要大于对于工具的使用能力?
我方在提出AI协同型人才时,并不否定工具的使用。只是觉得在法学院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该更侧重一些。我方也不否认可以主动使用工具。所以今天的关键在于分清楚主次,何者为主,何者为次。
我方的观点是,在有限的资源和时间下,应将AI协助型人才培养作为主要方向。工具的使用学习相对简单,而对于传统法学的基础功底学习则更需要时间和深入钻研。
我方并不认为工具的学习是简单的。在前面的案例中,我们也提出了美国的律师在使用ChatGPT时递交了一个虚假的案例,这也证明了AI辅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即便学习并使用了AI,仍有可能出现问题。
我方认为AI的出错和人类在问题上出错是不一样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AI前期肯定会出错,人也会出错,两方可以达到一个相互印证的结果。但问题在于,当我们进行案例检索时,使用AI只能得到一个答案。
感谢反方二辩的精彩质询。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3分钟。一辩现在可以开篇立论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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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第4步中反方二辩对“工具学习简单”观点进行反驳,形成攻防转换。
在场各位,应用型 AI 人才无法运用 AI 分析学来解决问题,而传统思辨型人才更侧重理论的构建和批判性思维的训练。
今天我们在这里探讨法学人才培养的战略方向,需要比较通过何种方式培养出来的人才更能适应法律实务工作的要求,这是我们实践工作的关键。因此,我方认为法学应优先培养传统思辨型人才。论证如下:
第一,法律的本质是价值判断与伦理推理,AI 无法触及人类思辨的核心维度。法律不是辩论的条文数据库,而是与社会政治、道德形成的动态体系。从中国古代法的自然法权模式到现代宪法的权力解释,每一个法律结论的背后都是对公序良俗、多元价值的权衡。例如,在安乐死的争议案件中,法律需要回答的不是如何高效检索法条,而是生命权与自主权如何平衡这类问题的解决。这依赖于法律人对历史传统、社会现实、伦理哲学的深度思辨,而非 AI 基于数据训练的概率预测。边沁指出,法律的目的是实现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这一幸福的计算必须建立在对具体情境的价值判断上。AI 或许仅能快速匹配案例,但无法像人类一样追问法律应当守护何种终极价值。这种对法律本质的哲学思辨,正是传统法学教育的根基所在。
第二,传统思维能力是法律职业的核心竞争力。AI 仅在协作层面补充法律实践,无论是法官断案、律师辩护,还是立法论证,其核心能力始终围绕逻辑推演、漏洞捕捉、创新论证展开。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经典判例为例,大法官们在解释宪法第二修正案持枪权时,会从历史文本、事件背景、社会现状等多维度介入,通过层层思辨构建体系,这种能力无法被 AI 关键字检索加模板套用所替代。在现实中,AI 在法律体系的应用,如合同审查、案例检索,确实提高了效率,但这些工作的本质是信息整合,而非替代法律思维。正如哈佛大学教授艾伦·德肖维茨所言,律师的价值不在于技术的娴熟,而在于用思辨能力将看似无关的规则编织成维护正义的网络。若法学院培养重心转向 AI 协作,无异于让法律人沦为工具,而失去了法律职业的灵魂。
最后,我方并非否定 AI 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价值,而法律的核心永远需要理性与思辨。法学教育的使命是培养驾驭法律知识的思考者,而非训练熟练的语言模型使用者。
感谢反方一辩的开篇。
在场各位,应用型 AI 人才无法运用 AI 分析学来解决问题,而传统思辨型人才更侧重理论的构建和批判性思维的训练。
今天我们在这里探讨法学人才培养的战略方向,需要比较通过何种方式培养出来的人才更能适应法律实务工作的要求,这是我们实践工作的关键。因此,我方认为法学应优先培养传统思辨型人才。论证如下:
第一,法律的本质是价值判断与伦理推理,AI 无法触及人类思辨的核心维度。法律不是辩论的条文数据库,而是与社会政治、道德形成的动态体系。从中国古代法的自然法权模式到现代宪法的权力解释,每一个法律结论的背后都是对公序良俗、多元价值的权衡。例如,在安乐死的争议案件中,法律需要回答的不是如何高效检索法条,而是生命权与自主权如何平衡这类问题的解决。这依赖于法律人对历史传统、社会现实、伦理哲学的深度思辨,而非 AI 基于数据训练的概率预测。边沁指出,法律的目的是实现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这一幸福的计算必须建立在对具体情境的价值判断上。AI 或许仅能快速匹配案例,但无法像人类一样追问法律应当守护何种终极价值。这种对法律本质的哲学思辨,正是传统法学教育的根基所在。
第二,传统思维能力是法律职业的核心竞争力。AI 仅在协作层面补充法律实践,无论是法官断案、律师辩护,还是立法论证,其核心能力始终围绕逻辑推演、漏洞捕捉、创新论证展开。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经典判例为例,大法官们在解释宪法第二修正案持枪权时,会从历史文本、事件背景、社会现状等多维度介入,通过层层思辨构建体系,这种能力无法被 AI 关键字检索加模板套用所替代。在现实中,AI 在法律体系的应用,如合同审查、案例检索,确实提高了效率,但这些工作的本质是信息整合,而非替代法律思维。正如哈佛大学教授艾伦·德肖维茨所言,律师的价值不在于技术的娴熟,而在于用思辨能力将看似无关的规则编织成维护正义的网络。若法学院培养重心转向 AI 协作,无异于让法律人沦为工具,而失去了法律职业的灵魂。
最后,我方并非否定 AI 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价值,而法律的核心永远需要理性与思辨。法学教育的使命是培养驾驭法律知识的思考者,而非训练熟练的语言模型使用者。
感谢反方一辩的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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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辩开篇提出的内容与辩题无关,随后开始论述法学人才培养战略方向,认为法学应优先培养传统思辨型人才,具体论证如下:
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为 2 分钟。发一次计时测试,确认一下。
您好,我想问您第一个问题,您方认为今天我们评判这个电器的标准是何者能够更好地适应法律行业的现实需求,对吧?就这一点,我们其实是存在共识的。我方只是多了一个观点,您方是否认为也要适应一下时代的变化?我们讨论的正是法律行业需求这一点有共识,时代变化我们也可以探讨。
然后来看定义,您方是否承认现在法学院的培养模式优先培养的是传统思辨型人才?
可以,也就是当前它侧重于培养传统思辨,而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是否要优先培养 AI 协作型人才,即我们这个法律行业的法律教育是否要变革。
来看您的第一个论点,您说传统思辨是法律人的核心竞争力,那如果 AI 协作可以帮助传统思辨更进一步,AI 协作可不可以成为一个人的竞争力?如果 AI 可以帮助提升思辨能力,而提升思辨能力是优势,AI 协作是不是也可以成为优势?我方先把这个前提放在这儿。
然后来看下第二个问题,您方说我们应该对生命权和自主权进行思考,那么律师是不是需要办理很多具体的案子?当然,也就是我们需要真正贴近现实,而不是只追求更具有高价值的目的。
再看您方的 AI 使用问题,您方能现在说出 5 个经济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吗?您方把 AI 看得太简单了。
谢谢,时间到,正方二辩质询结束。
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为 2 分钟。发一次计时测试,确认一下。
您好,我想问您第一个问题,您方认为今天我们评判这个电器的标准是何者能够更好地适应法律行业的现实需求,对吧?就这一点,我们其实是存在共识的。我方只是多了一个观点,您方是否认为也要适应一下时代的变化?我们讨论的正是法律行业需求这一点有共识,时代变化我们也可以探讨。
然后来看定义,您方是否承认现在法学院的培养模式优先培养的是传统思辨型人才?
可以,也就是当前它侧重于培养传统思辨,而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是否要优先培养 AI 协作型人才,即我们这个法律行业的法律教育是否要变革。
来看您的第一个论点,您说传统思辨是法律人的核心竞争力,那如果 AI 协作可以帮助传统思辨更进一步,AI 协作可不可以成为一个人的竞争力?如果 AI 可以帮助提升思辨能力,而提升思辨能力是优势,AI 协作是不是也可以成为优势?我方先把这个前提放在这儿。
然后来看下第二个问题,您方说我们应该对生命权和自主权进行思考,那么律师是不是需要办理很多具体的案子?当然,也就是我们需要真正贴近现实,而不是只追求更具有高价值的目的。
再看您方的 AI 使用问题,您方能现在说出 5 个经济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吗?您方把 AI 看得太简单了。
谢谢,时间到,正方二辩质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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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个问题,不管是传统的学院学术讨论,还是实务界的讨论,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法学院的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注重实践,也未必能为未来的法律行业带来良好的导向。学院派的理论深入研究有其存在的价值,不应被对方进一步质疑。
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探讨,AI在法律领域究竟是作为辅助工具,还是已经成为未来的核心功能。对方列举了很多案例,说明掌握相关技能的人在工作中更具竞争优势。但问题在于,这些技能只是一种加工手段,并非核心竞争优势。
我们都知道,办案时必须考虑各种具体情况。以离婚案为例,AI能做的是分析上万份离婚判决,得出财产分割时倾向保护收入较高一方的结论。然而,这一结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符合公平原则,此时需要律师发挥主观能动性和思辨能力,这才是律师的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说,AI无法分析核心竞争力,过度依赖AI会导致我们核心思辨能力退化,危及法律分析工作。AI的算法逻辑基于历史数据训练,这意味着其结论可能隐含数据偏见,甚至如您方高级辩稿中提到的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所以,如果律师一味依赖AI完成工作,我们的思辨能力将会下降。
感谢反方二辩的补充陈词,下面有请正方。
首先,第一个问题,不管是传统的学院学术讨论,还是实务界的讨论,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法学院的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注重实践,也未必能为未来的法律行业带来良好的导向。学院派的理论深入研究有其存在的价值,不应被对方进一步质疑。
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探讨,AI在法律领域究竟是作为辅助工具,还是已经成为未来的核心功能。对方列举了很多案例,说明掌握相关技能的人在工作中更具竞争优势。但问题在于,这些技能只是一种加工手段,并非核心竞争优势。
我们都知道,办案时必须考虑各种具体情况。以离婚案为例,AI能做的是分析上万份离婚判决,得出财产分割时倾向保护收入较高一方的结论。然而,这一结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符合公平原则,此时需要律师发挥主观能动性和思辨能力,这才是律师的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说,AI无法分析核心竞争力,过度依赖AI会导致我们核心思辨能力退化,危及法律分析工作。AI的算法逻辑基于历史数据训练,这意味着其结论可能隐含数据偏见,甚至如您方高级辩稿中提到的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所以,如果律师一味依赖AI完成工作,我们的思辨能力将会下降。
感谢反方二辩的补充陈词,下面有请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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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根据双方的陈词和上述质询,我想提出这样一个前提,即时代背景。对方承认我们今天的标准是判断哪类人才更适合当今的法律行业。同时,我方想补充一点,哪类人才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时代背景。
根据高盛研究报告显示,ChatGPT 可以使美国 44%的法律任务自动化;根据兰卡斯特大学就业未来研究报告也显示,各种基础性法律职业被替代的概率在 40%以上。这样的背景是我们双方今天必须承认并加以应对的。
也就是我方想说,在这样的 AI 浪潮之下,法学院应该将有限的教育资源更多地向 AI 协作性人才的培养倾斜。
那么来看对方所提到的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对方也承认实践中很缺 AI 型人才,关键是理论行业同样非常缺。像数字法学这样的新兴研究学科,在很多学校都有所涉及。而一个不懂 AI、不会用 AI 的理论研究者,是不可能研究好数字法学的。也就是我方能够论证,AI 协作性人才既适应理论性的法律职业,也适用于实践性的法律职业。
我们再来看看对方所说的 AI 会出现错误这一点。首先,AI 会出现错误是大数据模型构建的问题,这一点可以通过技术进一步完善。而 AI 结论会出现错误,原因往往是使用者错误地下达指令。就像我在视频中所问的问题,让对方在一瞬间说出 5 个经济法学派时,对方并没有答上来。而我把这个指令下达给 AI,它可以很准确、很快速地把正确答案告诉我。正是因为 AI 本身大数据模型构建正确以及我下达指令正确,才使得 AI 能够帮助我更好地进行关于经济法学方面的思辨。这已经论证到位,AI 可以更好地帮助我进行思辨,从而成为我的优势。
那么人也会出错,理性和价值判断都是因人而异的。谢谢!
感谢主席。根据双方的陈词和上述质询,我想提出这样一个前提,即时代背景。对方承认我们今天的标准是判断哪类人才更适合当今的法律行业。同时,我方想补充一点,哪类人才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时代背景。
根据高盛研究报告显示,ChatGPT 可以使美国 44%的法律任务自动化;根据兰卡斯特大学就业未来研究报告也显示,各种基础性法律职业被替代的概率在 40%以上。这样的背景是我们双方今天必须承认并加以应对的。
也就是我方想说,在这样的 AI 浪潮之下,法学院应该将有限的教育资源更多地向 AI 协作性人才的培养倾斜。
那么来看对方所提到的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对方也承认实践中很缺 AI 型人才,关键是理论行业同样非常缺。像数字法学这样的新兴研究学科,在很多学校都有所涉及。而一个不懂 AI、不会用 AI 的理论研究者,是不可能研究好数字法学的。也就是我方能够论证,AI 协作性人才既适应理论性的法律职业,也适用于实践性的法律职业。
我们再来看看对方所说的 AI 会出现错误这一点。首先,AI 会出现错误是大数据模型构建的问题,这一点可以通过技术进一步完善。而 AI 结论会出现错误,原因往往是使用者错误地下达指令。就像我在视频中所问的问题,让对方在一瞬间说出 5 个经济法学派时,对方并没有答上来。而我把这个指令下达给 AI,它可以很准确、很快速地把正确答案告诉我。正是因为 AI 本身大数据模型构建正确以及我下达指令正确,才使得 AI 能够帮助我更好地进行关于经济法学方面的思辨。这已经论证到位,AI 可以更好地帮助我进行思辨,从而成为我的优势。
那么人也会出错,理性和价值判断都是因人而异的。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太小了,还用的是平板吗?他还是用耳机吧,要不直接外放,不戴耳机了。
好的,一方认为标准强调,对方认为在这种现状下的举措不要用 AI,要老化语言,要汉字描述,这些都存在。我方并没有说要人才体验人,人才方案更多更改,而且我方也提到中国高校已经有 16 所高校开始了法律加 AI 的培养方式。
我方要问一下,你方是否承认 AI 技术和产品已经渗透到法律行业的方方面面?所以第一个问题是不能通过市场化举措来论断,我们应该需要改革。
第二部分,同样在双方的时间内,有 6 所高校试点,其知识点部分是法律加 AI。我看到有人使用 AI,还是说我要证明我是 AI 创造者,但没有完全细化,到底是哪一方好,还是如我方考量。
我接着往下问,刚刚说需要考虑到不拿考资的情况。假如现在很多市场方面有需求,人们都会考驾照,但这并不代表不需要培养考驾照的人。因为毕业后要应对行业变革,要立足行业。学员培养的人不单单搞学术。
我再问,您方说在使用 AI 工具时会怎样。我想问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银行进入法律行业后,会不会使用 AI 工具帮助自己处理相关问题?AI 使用决策这部分中没有任何传统信息在做支撑,那么在走入社会的过程中,有没有各种传统事件参与或使用 AI 这一部分的规划?为什么是经济情况的 AI 直接获取人才,而不是我们官方保障自己培养人才,然后再利用人才。
我再来问第二部分,所谓利用 AI 问题。根据市场调查,利用 AI 写论文或做调查题的人,其思考内容会统一加上 23%,也就是运用 AI 可能会作弊的人,也是您所说的思辨里面根本不会思辨的人,他们是同一类人,不能割裂认为不用工具的人会思辨,这是不可能的,人的本性如此。
我再问您,您方不想跟我讨论会不会使用 AI 工具,我认为您会。既然会用,您对 AI 使用不熟悉,就会像美国律师一样富而不知,您又怎么避免呢?
重新说一下,我的意思是只重复问题就行。
您方说有一些人使用 AI 就不思辨了,那么使用 AI 不思辨的人,当他思辨时也不会主动思辨。在 AI 层面会学习,到思辨层面,您为什么就能断定他一定会好好学习思辨,这是无法论证的,而且是假设问题,假设问题不参与任何实际讨论。
我问您会不会使用 AI 帮助自己处理相关问题,您说处理 AI 使用问题稍后再说,我是否可以默认为您会使用。您会使用和美国律师的基础本质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您对 AI 不熟悉,筛选出错误,您难道就一定能筛选出来吗?您和美国律师的区别又是什么?这不恰恰说明我方论点需要 AI 企业对应的人才培养吗?
我的发言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我感觉在第一种模式下,我方认为当有了 AI,市场部分证据的可靠性在降低,而您方没有任何建设性论证。
第二部分,您方认为 AI 不能解决问题,但如果您方对于 AI 技术和人才能够解决问题,在任何专业文章写作过程中……所以我方提出标准,既要符合时代变化,也要符合法律行业需求。您方也认可要符合法律行业现状,那么现在法律行业需要会用、善用 AI,您方如何解释?
在 AI 过程中,在法学、法庭信息等方面要和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这并不代表自己能解决问题,AI 解决问题也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因为在需求结构上面,证据证明更重要,要证明任何 AI 制作产生的危害。
我方认为,在传统方式下,人们处理问题时不断发现问题,不再是个体解决大问题,而是所有法律问题和时间紊乱,这种情况您方如何替代?我方从来没有说要替代传统思辨,只是说大多数法学教育不教大家如何学习相关 AI 课程,像知识产权领域的 NTF 技术都不教,难道全靠自学吗?
从同一角度看这个问题,我们要经过系统性学习,通过优先资源培养,结合老师和社会实践,统一形成 AI 学的人才,这是复合性的,而不是对方认为的会用的单一属性。
电脑中明确指出 16 所学校的试点,我们需要把数字法学、证据的 EDM 处理等课程加到必修课上,这才是将优质资源向 AI 写作型人才倾斜的培养方案。
中国政法大学开设大学计划,中华大学开设的大学在所有学生中占比 9%都是其培养的。您方如何体现本身应有的价值,而 AI 在这方面的体现代表了其独特方案。
对方辩友,您的比较量有问题。比较量应该是在有限时间内能做到什么,您方说原本就有很多课程,新增课程和原本课程相比,但我方并没有说要删减原本课程,只是说在有限时间里,把一些不必要的选修课,如网络鉴赏等的时间,换成 AI 学习课程,这是根本区别。您方在混淆概念,用整体数据和新增数据比较,这是不现实的。
对方有一个很离谱的地方,就是要求我方优先培养法学和 AI 人才在法学教育中占比达到 50%以上才是优先,这对我方论证义务是不合理的加重,而且我方从来没有说要砍掉传统思辨的一切东西,只是让传统思辨插上 AI 的翅膀,您方需要承认这一点。
太小了,还用的是平板吗?他还是用耳机吧,要不直接外放,不戴耳机了。
好的,一方认为标准强调,对方认为在这种现状下的举措不要用 AI,要老化语言,要汉字描述,这些都存在。我方并没有说要人才体验人,人才方案更多更改,而且我方也提到中国高校已经有 16 所高校开始了法律加 AI 的培养方式。
我方要问一下,你方是否承认 AI 技术和产品已经渗透到法律行业的方方面面?所以第一个问题是不能通过市场化举措来论断,我们应该需要改革。
第二部分,同样在双方的时间内,有 6 所高校试点,其知识点部分是法律加 AI。我看到有人使用 AI,还是说我要证明我是 AI 创造者,但没有完全细化,到底是哪一方好,还是如我方考量。
我接着往下问,刚刚说需要考虑到不拿考资的情况。假如现在很多市场方面有需求,人们都会考驾照,但这并不代表不需要培养考驾照的人。因为毕业后要应对行业变革,要立足行业。学员培养的人不单单搞学术。
我再问,您方说在使用 AI 工具时会怎样。我想问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银行进入法律行业后,会不会使用 AI 工具帮助自己处理相关问题?AI 使用决策这部分中没有任何传统信息在做支撑,那么在走入社会的过程中,有没有各种传统事件参与或使用 AI 这一部分的规划?为什么是经济情况的 AI 直接获取人才,而不是我们官方保障自己培养人才,然后再利用人才。
我再来问第二部分,所谓利用 AI 问题。根据市场调查,利用 AI 写论文或做调查题的人,其思考内容会统一加上 23%,也就是运用 AI 可能会作弊的人,也是您所说的思辨里面根本不会思辨的人,他们是同一类人,不能割裂认为不用工具的人会思辨,这是不可能的,人的本性如此。
我再问您,您方不想跟我讨论会不会使用 AI 工具,我认为您会。既然会用,您对 AI 使用不熟悉,就会像美国律师一样富而不知,您又怎么避免呢?
重新说一下,我的意思是只重复问题就行。
您方说有一些人使用 AI 就不思辨了,那么使用 AI 不思辨的人,当他思辨时也不会主动思辨。在 AI 层面会学习,到思辨层面,您为什么就能断定他一定会好好学习思辨,这是无法论证的,而且是假设问题,假设问题不参与任何实际讨论。
我问您会不会使用 AI 帮助自己处理相关问题,您说处理 AI 使用问题稍后再说,我是否可以默认为您会使用。您会使用和美国律师的基础本质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您对 AI 不熟悉,筛选出错误,您难道就一定能筛选出来吗?您和美国律师的区别又是什么?这不恰恰说明我方论点需要 AI 企业对应的人才培养吗?
我的发言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我感觉在第一种模式下,我方认为当有了 AI,市场部分证据的可靠性在降低,而您方没有任何建设性论证。
第二部分,您方认为 AI 不能解决问题,但如果您方对于 AI 技术和人才能够解决问题,在任何专业文章写作过程中……所以我方提出标准,既要符合时代变化,也要符合法律行业需求。您方也认可要符合法律行业现状,那么现在法律行业需要会用、善用 AI,您方如何解释?
在 AI 过程中,在法学、法庭信息等方面要和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这并不代表自己能解决问题,AI 解决问题也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因为在需求结构上面,证据证明更重要,要证明任何 AI 制作产生的危害。
我方认为,在传统方式下,人们处理问题时不断发现问题,不再是个体解决大问题,而是所有法律问题和时间紊乱,这种情况您方如何替代?我方从来没有说要替代传统思辨,只是说大多数法学教育不教大家如何学习相关 AI 课程,像知识产权领域的 NTF 技术都不教,难道全靠自学吗?
从同一角度看这个问题,我们要经过系统性学习,通过优先资源培养,结合老师和社会实践,统一形成 AI 学的人才,这是复合性的,而不是对方认为的会用的单一属性。
电脑中明确指出 16 所学校的试点,我们需要把数字法学、证据的 EDM 处理等课程加到必修课上,这才是将优质资源向 AI 写作型人才倾斜的培养方案。
中国政法大学开设大学计划,中华大学开设的大学在所有学生中占比 9%都是其培养的。您方如何体现本身应有的价值,而 AI 在这方面的体现代表了其独特方案。
对方辩友,您的比较量有问题。比较量应该是在有限时间内能做到什么,您方说原本就有很多课程,新增课程和原本课程相比,但我方并没有说要删减原本课程,只是说在有限时间里,把一些不必要的选修课,如网络鉴赏等的时间,换成 AI 学习课程,这是根本区别。您方在混淆概念,用整体数据和新增数据比较,这是不现实的。
对方有一个很离谱的地方,就是要求我方优先培养法学和 AI 人才在法学教育中占比达到 50%以上才是优先,这对我方论证义务是不合理的加重,而且我方从来没有说要砍掉传统思辨的一切东西,只是让传统思辨插上 AI 的翅膀,您方需要承认这一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我要为我方不平。对方认为“优先”是资源的利用,而我方所说的“优先”涉及生活层面。我方认为,当我们没有创造一种即时的改变时,从微观层面的绩效表现来看,这个过程就如同学校的情况。如果按照对方所说,在国外学校的区间内,那么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关于AI制作的作品,其正规形态应该是怎样的。
来到第二个要点,关于人才的定义。如果说一个人是数学型人才,那么他的数学一定非常好;如果说他是复合型人才,那么他的各个方面都应该比较好。我们应该培养怎样的人才呢?从模式上比较,假如在传统过程中加入一个所谓的变量,这个变量会使某些方面缩减,按照这样的算法推演下去,就形成了一种打法。
现在有第三个观点,叫做AI的到底能增加多少价值。对方要论证有多少人用AI帮助解决问题,解决了哪些问题,比如癌症相关的论证。但对方只是提及它的能力,却未回答一些实际问题,或者一些数据化的问题。那么,它是否提高了思维能力,还是仅仅会计算而无其他作用呢?有研究表明,在自然学科研究中,使用AI之后,一段时间内学生的表现会下降,且目前没有进行有效的比较。所以,我们应该保持不变的根本,比如我们对学习的态度、对行为的看法和思维方式。同时,对方要告诉我们为什么应该关注某些知识点。
很多人才在很多公司的高端岗位上会使用AI,但使用AI之后,我们需要探讨培养人才的道德模式。就像我方刚才所说,很多人会对其进行优化,会有价值体现,但这代表什么,我们并不清楚。
现在总结一个典型例子,如果是王者荣耀团队,王者段位的人财务会优先扣除。为什么要扣除,并且开设建议测试呢?这涉及需求的量级。在时代变化中,技术层面仅仅是输入代码的问题,但在实际交流中,我们的观念会发生改变。这是AI非常重要的问题,而不是说AI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就会放弃我们。我们要明确,AI不能替代法学的根本,我们应该培养的人才,更应该体会理论的根本和问题。
感谢反方三辩的总结陈词。
首先,我要为我方不平。对方认为“优先”是资源的利用,而我方所说的“优先”涉及生活层面。我方认为,当我们没有创造一种即时的改变时,从微观层面的绩效表现来看,这个过程就如同学校的情况。如果按照对方所说,在国外学校的区间内,那么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关于AI制作的作品,其正规形态应该是怎样的。
来到第二个要点,关于人才的定义。如果说一个人是数学型人才,那么他的数学一定非常好;如果说他是复合型人才,那么他的各个方面都应该比较好。我们应该培养怎样的人才呢?从模式上比较,假如在传统过程中加入一个所谓的变量,这个变量会使某些方面缩减,按照这样的算法推演下去,就形成了一种打法。
现在有第三个观点,叫做AI的到底能增加多少价值。对方要论证有多少人用AI帮助解决问题,解决了哪些问题,比如癌症相关的论证。但对方只是提及它的能力,却未回答一些实际问题,或者一些数据化的问题。那么,它是否提高了思维能力,还是仅仅会计算而无其他作用呢?有研究表明,在自然学科研究中,使用AI之后,一段时间内学生的表现会下降,且目前没有进行有效的比较。所以,我们应该保持不变的根本,比如我们对学习的态度、对行为的看法和思维方式。同时,对方要告诉我们为什么应该关注某些知识点。
很多人才在很多公司的高端岗位上会使用AI,但使用AI之后,我们需要探讨培养人才的道德模式。就像我方刚才所说,很多人会对其进行优化,会有价值体现,但这代表什么,我们并不清楚。
现在总结一个典型例子,如果是王者荣耀团队,王者段位的人财务会优先扣除。为什么要扣除,并且开设建议测试呢?这涉及需求的量级。在时代变化中,技术层面仅仅是输入代码的问题,但在实际交流中,我们的观念会发生改变。这是AI非常重要的问题,而不是说AI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就会放弃我们。我们要明确,AI不能替代法学的根本,我们应该培养的人才,更应该体会理论的根本和问题。
感谢反方三辩的总结陈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三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4分钟,开始计时。
这场辩论的本质是在法律教育时,法律理念在时代十字路口的战略选择。时代的沙砾落在每个人头上都是一座大山。对方辩友一直在忧虑一个问题,他们不仅将传统思辨固化为观念,而且当技术浪潮已经席卷法研、律所和立法领域的时候,仍然告诉我们要固步自封。他们认为可以通过传统思辨去发展自己、改变自己、改变行业,甚至改变国家未来的一些政策。但这明显不现实,因为我们身处历史的洪流中,无法左右历史的前进。
如同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第一次工业革命使大家进入蒸汽时代,第二次工业革命使大家进入电气时代。这两次工业革命的结果是,不学习先进技术、不进行技术改革就会被淘汰。我们现在处于第三次工业革命,即信息革命时代。在GPT已经成为全球AI领域的行业标杆,从GPT 1.0、2.0、3.0一直更新、不断完善,且它已经能够深度思考的时候,对方却认为AI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大,AI不会突破我们,我们还是要发展传统思辨。然而,在我们发展传统思辨的时候,AI也在进行深度思考,这一观点明显站不住脚。
而且,对方把AI理解得太简单了。他们可能认为AI只是能帮我们完成一些基础性工作。从正方二辩对您方的质询中可以看出,在短时间内让您说出五个经济学领域的法学教授,您说不知道;把一张100元纸币放在您面前,让您充分描述,您或许能描述出来,但AI能做得更好。因为这个世界的本质,包括文字,基本就是一种符号,而AI能将这些符号重新组合。
您所说的价值判断、情感堆砌和情感交流,是人的后置性问题,我承认这一点。但在人进行情感交流之前,原本需要进行符号的分析以及系统的构建,现在有了AI,这些问题都能被解决。我们只需要对后续内容进行升华,考虑如何使用、应对结果以及自身该如何发展,明确现在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并去适应。
对方一直强调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只学传统思辨。现在很多大学还是采用传统思辨的教育方式,那么我想问,在有限的时间里,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选修课,如网络艺术鉴赏等课程,您方会做调整吗?您方说要优先培养,但优先培养的方案是什么呢?您方指责我方的方案不切实际,可您方也没有给出能够提高传统思辨的课程方案。
其实,正义的天平不会因为科技而倾斜,但社会会因低效而蒙尘。每个时代的法律人对人才的定义都不同,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点。
谢谢!
感谢正方三辩的总结陈词,比赛环节结束。我看会议就剩2分钟了,要不再开一个会议,大家聊一下。好,再开一个。我感觉是不是佳佳你的声音有点小,要不你们进我这边。
正方三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4分钟,开始计时。
这场辩论的本质是在法律教育时,法律理念在时代十字路口的战略选择。时代的沙砾落在每个人头上都是一座大山。对方辩友一直在忧虑一个问题,他们不仅将传统思辨固化为观念,而且当技术浪潮已经席卷法研、律所和立法领域的时候,仍然告诉我们要固步自封。他们认为可以通过传统思辨去发展自己、改变自己、改变行业,甚至改变国家未来的一些政策。但这明显不现实,因为我们身处历史的洪流中,无法左右历史的前进。
如同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第一次工业革命使大家进入蒸汽时代,第二次工业革命使大家进入电气时代。这两次工业革命的结果是,不学习先进技术、不进行技术改革就会被淘汰。我们现在处于第三次工业革命,即信息革命时代。在GPT已经成为全球AI领域的行业标杆,从GPT 1.0、2.0、3.0一直更新、不断完善,且它已经能够深度思考的时候,对方却认为AI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大,AI不会突破我们,我们还是要发展传统思辨。然而,在我们发展传统思辨的时候,AI也在进行深度思考,这一观点明显站不住脚。
而且,对方把AI理解得太简单了。他们可能认为AI只是能帮我们完成一些基础性工作。从正方二辩对您方的质询中可以看出,在短时间内让您说出五个经济学领域的法学教授,您说不知道;把一张100元纸币放在您面前,让您充分描述,您或许能描述出来,但AI能做得更好。因为这个世界的本质,包括文字,基本就是一种符号,而AI能将这些符号重新组合。
您所说的价值判断、情感堆砌和情感交流,是人的后置性问题,我承认这一点。但在人进行情感交流之前,原本需要进行符号的分析以及系统的构建,现在有了AI,这些问题都能被解决。我们只需要对后续内容进行升华,考虑如何使用、应对结果以及自身该如何发展,明确现在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并去适应。
对方一直强调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只学传统思辨。现在很多大学还是采用传统思辨的教育方式,那么我想问,在有限的时间里,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选修课,如网络艺术鉴赏等课程,您方会做调整吗?您方说要优先培养,但优先培养的方案是什么呢?您方指责我方的方案不切实际,可您方也没有给出能够提高传统思辨的课程方案。
其实,正义的天平不会因为科技而倾斜,但社会会因低效而蒙尘。每个时代的法律人对人才的定义都不同,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点。
谢谢!
感谢正方三辩的总结陈词,比赛环节结束。我看会议就剩2分钟了,要不再开一个会议,大家聊一下。好,再开一个。我感觉是不是佳佳你的声音有点小,要不你们进我这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