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欢迎您点击下方按钮,前往查看。
因为是 AI 大数据时代,数据是 AI 发展的重要燃料。在这个时代,数据对 AI 发展非常重要。我想问一下,如果将数据完全框缚,怎么去推动 AI 发展呢?
但是,技术进步和保护隐私这两个事情并不矛盾。回到电子层面,如果要保护隐私,我提供一个欧盟的数据。欧盟委员会对 2.1 万用户的追踪显示,89%的受访者认为隐私很重要,但 62%的人在使用智能设备时从未调整过默认隐私设置。
方才也提到了微信诈骗,我想问一下,我们在真正使用 APP 的时候,是否真正阅读过一些隐私条款呢?我们要保护隐私,因为我们知道 APP 的一些条款是第三方设置的格式条款,虽然名义上是保护隐私,但实质上只是平台规避责任的一种手段。
如果我们没有阅读隐私条款,在选择保护隐私还是直接使用 APP 时,因为必须使用,所以我们往往选择直接使用。我们可以在活动范围内进行一些隐私共享,以真正获取便利。那么,如果保护隐私的成本远远高于通过使用 APP 获得的利益,这种保护是否还有实际意义呢?
但是,您方所谓的便利正在被标价出售。这种便利背后的算法会通过特征识别一些信息,并实施一些提示,这实际上是大数据杀熟的帮凶。
回到辩题本身,我们强调在 AI 大数据时代保护隐私更有意义。但回到之前的时代,我们所理解的隐私可能涉及一些如科学自由等方面。从实际情况来看,公众自由给我们带来一种……考虑到时间关系,先到这里。
因为是 AI 大数据时代,数据是 AI 发展的重要燃料。在这个时代,数据对 AI 发展非常重要。我想问一下,如果将数据完全框缚,怎么去推动 AI 发展呢?
但是,技术进步和保护隐私这两个事情并不矛盾。回到电子层面,如果要保护隐私,我提供一个欧盟的数据。欧盟委员会对 2.1 万用户的追踪显示,89%的受访者认为隐私很重要,但 62%的人在使用智能设备时从未调整过默认隐私设置。
方才也提到了微信诈骗,我想问一下,我们在真正使用 APP 的时候,是否真正阅读过一些隐私条款呢?我们要保护隐私,因为我们知道 APP 的一些条款是第三方设置的格式条款,虽然名义上是保护隐私,但实质上只是平台规避责任的一种手段。
如果我们没有阅读隐私条款,在选择保护隐私还是直接使用 APP 时,因为必须使用,所以我们往往选择直接使用。我们可以在活动范围内进行一些隐私共享,以真正获取便利。那么,如果保护隐私的成本远远高于通过使用 APP 获得的利益,这种保护是否还有实际意义呢?
但是,您方所谓的便利正在被标价出售。这种便利背后的算法会通过特征识别一些信息,并实施一些提示,这实际上是大数据杀熟的帮凶。
回到辩题本身,我们强调在 AI 大数据时代保护隐私更有意义。但回到之前的时代,我们所理解的隐私可能涉及一些如科学自由等方面。从实际情况来看,公众自由给我们带来一种……考虑到时间关系,先到这里。
双方辩手发言结束,下面由反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2 分钟。
各位,我们正处于一个大数据的时代,数据逻辑正加速着医疗、交通、金融等关键领域的突破性进展。然而,传统的隐私保护逻辑,在技术飞速迭代和对社会效率的迫切需求面前,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平衡发展与安全的天平。
我方认为,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继续强调保护民众隐私更没有意义。请注意,我方并非主张完全放弃隐私保护,而是在社会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下,隐私保护的优先级显著下滑。
我方判断的核心标准在于,当数据共享带来的社会价值能够明确且显著地超越隐私限控所造成的价值损失时,执着于传统的高强度的隐私保护便失去了其必要性。
首先,数据共享是技术突破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适当放宽隐私保护约束,才能够释放数据的潜在价值,解决人类命运发展的主要问题。以杭州的城市大脑为例,其交通管理通过海量数据共享,实现实时分析和智能调度,此举措使杭州的交通拥堵排名从全国第 2 位降至第 31 位。
其次,匿名化与加密技术已经十分成熟,像差分隐私等前沿技术通过巧妙构造,已经可以有效分离身份与数据的关联,在保护数据使用高效率的同时,将个体身份被识别风险降至极低。这意味着目前海量数据的利用与个人隐私泄露并非不可兼顾。
因此,面对数据驱动时代,固守传统意义上高强度的隐私保护极易引发争议。隐私边界并非绝对,而适度妥协才是双方的共创,能带来更高效更美好的未来。
我方坚定地认为,在 AI 大数据时代,保护民众的隐私更没有意义。
双方辩手发言结束,下面由反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2 分钟。
各位,我们正处于一个大数据的时代,数据逻辑正加速着医疗、交通、金融等关键领域的突破性进展。然而,传统的隐私保护逻辑,在技术飞速迭代和对社会效率的迫切需求面前,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平衡发展与安全的天平。
我方认为,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继续强调保护民众隐私更没有意义。请注意,我方并非主张完全放弃隐私保护,而是在社会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下,隐私保护的优先级显著下滑。
我方判断的核心标准在于,当数据共享带来的社会价值能够明确且显著地超越隐私限控所造成的价值损失时,执着于传统的高强度的隐私保护便失去了其必要性。
首先,数据共享是技术突破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适当放宽隐私保护约束,才能够释放数据的潜在价值,解决人类命运发展的主要问题。以杭州的城市大脑为例,其交通管理通过海量数据共享,实现实时分析和智能调度,此举措使杭州的交通拥堵排名从全国第 2 位降至第 31 位。
其次,匿名化与加密技术已经十分成熟,像差分隐私等前沿技术通过巧妙构造,已经可以有效分离身份与数据的关联,在保护数据使用高效率的同时,将个体身份被识别风险降至极低。这意味着目前海量数据的利用与个人隐私泄露并非不可兼顾。
因此,面对数据驱动时代,固守传统意义上高强度的隐私保护极易引发争议。隐私边界并非绝对,而适度妥协才是双方的共创,能带来更高效更美好的未来。
我方坚定地认为,在 AI 大数据时代,保护民众的隐私更没有意义。
感谢反方一辩。我想问反方一辩一个问题,您刚刚问我们正方一辩时列举了欧盟的数据,欧盟有80%的人认为隐私重要,那你们为什么认为隐私没有意义呢?
我认为人们认为隐私重要和选择是否优先去保护它是两码事。我们在录入信息时,优先选择让其自动获取我们的位置,这表明我们选择了便利性,而非隐私保护。我们只是害怕隐私泄露,但隐私泄露本身是需要我们自己注意的。如果我们不让隐私暴露在公众面前,可能会更好。
我再问,你们提到了APP方面。在当今大数据时代,更多民众是自主提供个人信息的,但这些真的是民众自愿主动接受的,还是为了快速使用软件便利生活的无奈之举呢?我们使用软件最初的目的绝对是为了生活便利,我们是为了生活便利而选择把隐私放在一边,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看重隐私。
既然你方也提到了OPPO的数据,我这边也有一个数据。根据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网民调查报告显示,百分之五六十的网民对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安全性比较或非常担心。并且之前网络上很火的掌纹支付技术以及虹膜解锁技术,既然这么方便、便利,为什么现在没有普及给大众呢?难道不就是因为保护个人隐私是大众的意愿,是更有意义的事情吗?我方认为,这些技术出发点是便利生活,但为什么没有普及呢?
还有一个问题,您方认为可以保护个人隐私,但隐私的优先级是下降的。那么当出现隐私泄露的情况,比如医疗事故中患者遭受不当对待时,您方认为这是个人因不愿意保护隐私该承受的后果,还是社会缺乏隐私保护意识的责任?
我认为民众在享受AI医疗,比如精准诊断时,是自愿让出部分传统隐私来换取切身利益的。在救命和保护隐私之间,大家自然都会选择生命权。所以生命权优先级是第一的,我们并非不重视隐私,而是让个人隐私作为一种数据为我们服务。那么在隐私泄露的情况下,您还认为隐私优先级在后面吗?
就像您刚才提到的例子,背景是在进行AI诊断时,在涉及生命安全的时候,您方认为优先级该如何排序?
感谢反方一辩。我想问反方一辩一个问题,您刚刚问我们正方一辩时列举了欧盟的数据,欧盟有80%的人认为隐私重要,那你们为什么认为隐私没有意义呢?
我认为人们认为隐私重要和选择是否优先去保护它是两码事。我们在录入信息时,优先选择让其自动获取我们的位置,这表明我们选择了便利性,而非隐私保护。我们只是害怕隐私泄露,但隐私泄露本身是需要我们自己注意的。如果我们不让隐私暴露在公众面前,可能会更好。
我再问,你们提到了APP方面。在当今大数据时代,更多民众是自主提供个人信息的,但这些真的是民众自愿主动接受的,还是为了快速使用软件便利生活的无奈之举呢?我们使用软件最初的目的绝对是为了生活便利,我们是为了生活便利而选择把隐私放在一边,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看重隐私。
既然你方也提到了OPPO的数据,我这边也有一个数据。根据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网民调查报告显示,百分之五六十的网民对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安全性比较或非常担心。并且之前网络上很火的掌纹支付技术以及虹膜解锁技术,既然这么方便、便利,为什么现在没有普及给大众呢?难道不就是因为保护个人隐私是大众的意愿,是更有意义的事情吗?我方认为,这些技术出发点是便利生活,但为什么没有普及呢?
还有一个问题,您方认为可以保护个人隐私,但隐私的优先级是下降的。那么当出现隐私泄露的情况,比如医疗事故中患者遭受不当对待时,您方认为这是个人因不愿意保护隐私该承受的后果,还是社会缺乏隐私保护意识的责任?
我认为民众在享受AI医疗,比如精准诊断时,是自愿让出部分传统隐私来换取切身利益的。在救命和保护隐私之间,大家自然都会选择生命权。所以生命权优先级是第一的,我们并非不重视隐私,而是让个人隐私作为一种数据为我们服务。那么在隐私泄露的情况下,您还认为隐私优先级在后面吗?
就像您刚才提到的例子,背景是在进行AI诊断时,在涉及生命安全的时候,您方认为优先级该如何排序?
好的,首先我想请问反方一辩,《世界人权宣言》明确将隐私权认定为基本人权,联合国人权公约也高度强调其是权利自由与尊严的基石,您方是否承认这一点?只需回答是或不是。
隐私权是自由与尊严的基石,您是否承认隐私权作为基本人权?在全球立法趋势下,很多国家和欧盟都将其上升为基本人权,例如《世界人权宣言》第12条提到,任何人的隐私、生活、住宅不受任意干涉。如果隐私保护没有意义,立法机构为何会制定隐私法进行保护?那么您方的观点是否与法治实践相矛盾?请说明您方的时代需求是否存在偏差,并解释这种逻辑冲突。
首先,我想阐述我方观点。我们基于个体选择进行交换,这本身就是另一种维度的人权。在AI大数据时代,我们选择将人的便利性与隐私权益进行交换,这是我们自主的选择。
我想问的是,在人权和全球立法趋势的背景下,您方观点是否与全球法治实践存在冲突和矛盾?请说明您方的时代需求是否存在偏差,并解释这种逻辑冲突。我方时代需求不存在偏差,因为在AI大数据时代,我们强调的是一种趋势。您所说的全球立法是对隐私的一种保护,为何说没有意义呢?我们的观点是,在选择便利性的同时,适度让出隐私权是合理的。因为让出隐私权后,我们能获得极大的社会效益。在这种巨大的社会效益面前,那些甚至不能称之为完整隐私权的数据,当然可以为了更高的效益而让出。
好的,我想提问反方二辩。您方是否承认技术是一种中性的工具?只需回答是或不是。
如果技术是中性的工具,在此背景下,AI算法可用于日常推荐,也可用于精准诈骗;人脸识别可用于安防,也可用于非法追踪。我想问的是,如果不强调隐私保护,如何引导我们的APP向善发展?
时间到了。
好的,首先我想请问反方一辩,《世界人权宣言》明确将隐私权认定为基本人权,联合国人权公约也高度强调其是权利自由与尊严的基石,您方是否承认这一点?只需回答是或不是。
隐私权是自由与尊严的基石,您是否承认隐私权作为基本人权?在全球立法趋势下,很多国家和欧盟都将其上升为基本人权,例如《世界人权宣言》第12条提到,任何人的隐私、生活、住宅不受任意干涉。如果隐私保护没有意义,立法机构为何会制定隐私法进行保护?那么您方的观点是否与法治实践相矛盾?请说明您方的时代需求是否存在偏差,并解释这种逻辑冲突。
首先,我想阐述我方观点。我们基于个体选择进行交换,这本身就是另一种维度的人权。在AI大数据时代,我们选择将人的便利性与隐私权益进行交换,这是我们自主的选择。
我想问的是,在人权和全球立法趋势的背景下,您方观点是否与全球法治实践存在冲突和矛盾?请说明您方的时代需求是否存在偏差,并解释这种逻辑冲突。我方时代需求不存在偏差,因为在AI大数据时代,我们强调的是一种趋势。您所说的全球立法是对隐私的一种保护,为何说没有意义呢?我们的观点是,在选择便利性的同时,适度让出隐私权是合理的。因为让出隐私权后,我们能获得极大的社会效益。在这种巨大的社会效益面前,那些甚至不能称之为完整隐私权的数据,当然可以为了更高的效益而让出。
好的,我想提问反方二辩。您方是否承认技术是一种中性的工具?只需回答是或不是。
如果技术是中性的工具,在此背景下,AI算法可用于日常推荐,也可用于精准诈骗;人脸识别可用于安防,也可用于非法追踪。我想问的是,如果不强调隐私保护,如何引导我们的APP向善发展?
时间到了。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正方一、二、四辩起立。
对方辩友,刚刚对方三辩反复提到隐私权的侵犯问题,那么我想请问对方四辩,你们搞清楚隐私权和隐私之间的关系了吗?隐私权是否保护隐私?您的回答是错误的。隐私是一种客体,而隐私权是我们自己有权利选择是否保护我们的隐私。我们通常所说的保护,是指保护隐私权,而并非我们今天的辩题——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应该更加保证隐私。
并且,你们刚刚提到隐私侵犯这个问题,我想请问对方一辩,因为你刚刚反复提到了隐私侵害,你认为保护隐私和打击隐私侵害分别是什么意思?保护隐私和打击隐私侵害并非同一概念。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保护隐私,是指我们拥有隐私这个客体,可以选择保护它,或者将其共享出来。我们鼓励大家分享更多的隐私、更多的数据,基于我们现在万物互联的时代,用于APP的使用。所以,隐私和保护不能混为一谈。
我方认为,你方讨论的并非同一话题。我们现在讨论的是隐私,而不是隐私权。请对方一辩回答我的问题,你是否认为保护隐私和侵害隐私可以混为一谈?因为有侵害,所以我们才要保护,它们当然不是一回事。
举个例子,我们现在倡导穿衣自由,女性有穿衣自由。但部分人却说女性要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应该穿着暴露。但事实上,这件事的本意应该是……
时间到。接下来进入双方相见小结环节,有请正方一辩针对前场交锋进行总结,时间为1分钟。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正方一、二、四辩起立。
对方辩友,刚刚对方三辩反复提到隐私权的侵犯问题,那么我想请问对方四辩,你们搞清楚隐私权和隐私之间的关系了吗?隐私权是否保护隐私?您的回答是错误的。隐私是一种客体,而隐私权是我们自己有权利选择是否保护我们的隐私。我们通常所说的保护,是指保护隐私权,而并非我们今天的辩题——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应该更加保证隐私。
并且,你们刚刚提到隐私侵犯这个问题,我想请问对方一辩,因为你刚刚反复提到了隐私侵害,你认为保护隐私和打击隐私侵害分别是什么意思?保护隐私和打击隐私侵害并非同一概念。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保护隐私,是指我们拥有隐私这个客体,可以选择保护它,或者将其共享出来。我们鼓励大家分享更多的隐私、更多的数据,基于我们现在万物互联的时代,用于APP的使用。所以,隐私和保护不能混为一谈。
我方认为,你方讨论的并非同一话题。我们现在讨论的是隐私,而不是隐私权。请对方一辩回答我的问题,你是否认为保护隐私和侵害隐私可以混为一谈?因为有侵害,所以我们才要保护,它们当然不是一回事。
举个例子,我们现在倡导穿衣自由,女性有穿衣自由。但部分人却说女性要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应该穿着暴露。但事实上,这件事的本意应该是……
时间到。接下来进入双方相见小结环节,有请正方一辩针对前场交锋进行总结,时间为1分钟。
感谢对方辩友精彩发言。通过刚刚的交锋,我们可以看到:
首先,在我方提出的对于时代需求判断这个关键问题上,对方辩友未能给出比较清晰的回应,表述也较为模糊且矛盾,暴露出其论证存在一定的漏洞。
第二,面对技术是否中性这个问题,对方也承认了技术是一种通信工具,也就是说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够引领科技的发展,但也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些危害。这恰恰印证了我方观点,即在AI大数据时代,保护隐私其实更有意义。
所以,经过盘问,我们认为对方的论点并未对我方构成有效的冲击。也就是说,在AI技术时代,我们认为保护隐私并非阻碍发展,而是为技术注入人文精神。只有守住宝贵的底线,才能避免人类文明滑向数据专制的深渊。
以上是我方观点。
感谢对方辩友精彩发言。通过刚刚的交锋,我们可以看到:
首先,在我方提出的对于时代需求判断这个关键问题上,对方辩友未能给出比较清晰的回应,表述也较为模糊且矛盾,暴露出其论证存在一定的漏洞。
第二,面对技术是否中性这个问题,对方也承认了技术是一种通信工具,也就是说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够引领科技的发展,但也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些危害。这恰恰印证了我方观点,即在AI大数据时代,保护隐私其实更有意义。
所以,经过盘问,我们认为对方的论点并未对我方构成有效的冲击。也就是说,在AI技术时代,我们认为保护隐私并非阻碍发展,而是为技术注入人文精神。只有守住宝贵的底线,才能避免人类文明滑向数据专制的深渊。
以上是我方观点。
下面我将用 1 分钟来回应正方辩友的回答。
在刚才的讨论之后,我们围绕“AI 大数据时代保证民众隐私是否更没有意义”这一核心问题要深入讨论。但是对方辩友反复质疑隐私保护的手段,却始终没有讲出这个时代的本质。当技术已经能够实质地消除风险,当社会自愿用数据来换取便利时,民众死守隐私保护无异于画地为牢。
对方辩友在这个问题上暴露了认知缺陷,他们错误地将隐私与数据割裂,无视差分隐私技术正在弥合巩固的现实。在隐私与国家安全的权衡中,他们果断忽略了数据收集服务于国家安全的公共利益。
请正方思考这个问题,若坚持完美隐私保护,是否宁愿封锁经济数据库,让阿尔茨海默等重要药物研发停滞?您方是否在用虚幻的私权来谋杀现实的生命权?
而我方立论始终立足于 AI 时代的特殊性,用技术分离、数据价值、科技隐私悖论以及共享发展理念,期待构建新的隐私保护身份和新标准。当共享创造的巨大价值远超于隐私记录的微小损失时,保护隐私便失去了时代必要性。
下面我将用 1 分钟来回应正方辩友的回答。
在刚才的讨论之后,我们围绕“AI 大数据时代保证民众隐私是否更没有意义”这一核心问题要深入讨论。但是对方辩友反复质疑隐私保护的手段,却始终没有讲出这个时代的本质。当技术已经能够实质地消除风险,当社会自愿用数据来换取便利时,民众死守隐私保护无异于画地为牢。
对方辩友在这个问题上暴露了认知缺陷,他们错误地将隐私与数据割裂,无视差分隐私技术正在弥合巩固的现实。在隐私与国家安全的权衡中,他们果断忽略了数据收集服务于国家安全的公共利益。
请正方思考这个问题,若坚持完美隐私保护,是否宁愿封锁经济数据库,让阿尔茨海默等重要药物研发停滞?您方是否在用虚幻的私权来谋杀现实的生命权?
而我方立论始终立足于 AI 时代的特殊性,用技术分离、数据价值、科技隐私悖论以及共享发展理念,期待构建新的隐私保护身份和新标准。当共享创造的巨大价值远超于隐私记录的微小损失时,保护隐私便失去了时代必要性。
感谢南方医辩。下面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双方交替发言,由正方先开始发言。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在 AI 技术非常发达的当今时代,技术渗透不可阻挡,所以保护隐私更没有意义。但技术渗透不可阻挡就意味着不需要保护隐私了吗?消防技术再发达也无法杜绝火灾,难道因此就可以不设置消防措施了吗?
隐私边界消失是否意味着个人不再拥有对自身数据的任何权利?既然机构已同意泄露病人隐私,是否也可被视为正常流动?我们鼓励让步更多隐私和数据来获取这个时代的便利性,但你方刚刚提到打击数据泄露等犯罪行为,我们应打击这种犯罪行为,而不是对数据进行绝对保护和封闭。
若你方认为现在有必要保护隐私,那么你方对隐私权利保护和信息共享的边界在哪里?请你方定义这个边界。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 AI 大数据时代。AI 保护的边界其实是在让渡隐私时能够共享。我刚才也提到,在医疗或消防领域,如果完全不让渡隐私,医生或医院如何为我们制定方案?
另外,我们刚才已讲到,在 AI 大数据时代,隐私范围的界定值得反思。我想问对方辩友,是否搞清楚今天的话题是有意义还是没有意义,重点在于“有”还是“没有”。
第二个问题是,你方观点中一直在提到让步隐私的权利,我想问这个让步是自愿还是不自愿。如果定义为自愿,是否忽略了一些情况,比如安装 APP 时,只能选择同意,这种被迫让渡隐私的行为是否真正代表民众主动放弃隐私保护?并且这种让步是否有意义?因为实际上这是一种存在强迫的行为,难道民众的被动承诺就是对民众保护价值的一种否定吗?
如果让出隐私权是公共选择的唯一选择,这种自愿本质上是否是数字时代 AI 发展方式的一种妥协交易?
同学刚刚提到我们今天的辩题不是更有意义或更没有意义,我请问对方辩友是否认真看过题目,我们的题目就是“更有意义”,大家可以认真看大屏幕。
其次,刚刚你们提到使用 APP 时必须提前同意隐私条款,我们同意它是因为企业在隐私保护方面做出了一些措施,这也是政府打击犯罪的结果。我们同意它是因为想要使用 APP 并从中获得便利,而这种便利的根源是数据的融合。在万物互联的时代,分享隐私才能获得便利性。
如果企业必须获得用户的隐私资源才能更好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知道企业会不会拿用户数据做其他违法行为?如果获取用户隐私时没有得到同意,如何保护人权?
隐私权是我们的权利,也是基本的人权,这是我们观点的核心。我们要保护人权,而不仅仅是隐私,隐私权是一个概念。
实际上,还有很多人生活无法保障,更多产品开放医疗数据使用面积后,死亡率下降了 63%,惠及 23 万平民。而此时你的手机都在为 19 个 APP 同时进行定位。如果您方真的重视隐私,就请卸载微信、抖音等 APP,否则您所谓的重视隐私就是空谈。
反方时间到。
正方三辩:所以您方把重点放在“正”上,那您方是跟什么时代作比较呢?您方剩余 6 分钟。正方时间继续。
感谢南方医辩。下面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双方交替发言,由正方先开始发言。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在 AI 技术非常发达的当今时代,技术渗透不可阻挡,所以保护隐私更没有意义。但技术渗透不可阻挡就意味着不需要保护隐私了吗?消防技术再发达也无法杜绝火灾,难道因此就可以不设置消防措施了吗?
隐私边界消失是否意味着个人不再拥有对自身数据的任何权利?既然机构已同意泄露病人隐私,是否也可被视为正常流动?我们鼓励让步更多隐私和数据来获取这个时代的便利性,但你方刚刚提到打击数据泄露等犯罪行为,我们应打击这种犯罪行为,而不是对数据进行绝对保护和封闭。
若你方认为现在有必要保护隐私,那么你方对隐私权利保护和信息共享的边界在哪里?请你方定义这个边界。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 AI 大数据时代。AI 保护的边界其实是在让渡隐私时能够共享。我刚才也提到,在医疗或消防领域,如果完全不让渡隐私,医生或医院如何为我们制定方案?
另外,我们刚才已讲到,在 AI 大数据时代,隐私范围的界定值得反思。我想问对方辩友,是否搞清楚今天的话题是有意义还是没有意义,重点在于“有”还是“没有”。
第二个问题是,你方观点中一直在提到让步隐私的权利,我想问这个让步是自愿还是不自愿。如果定义为自愿,是否忽略了一些情况,比如安装 APP 时,只能选择同意,这种被迫让渡隐私的行为是否真正代表民众主动放弃隐私保护?并且这种让步是否有意义?因为实际上这是一种存在强迫的行为,难道民众的被动承诺就是对民众保护价值的一种否定吗?
如果让出隐私权是公共选择的唯一选择,这种自愿本质上是否是数字时代 AI 发展方式的一种妥协交易?
同学刚刚提到我们今天的辩题不是更有意义或更没有意义,我请问对方辩友是否认真看过题目,我们的题目就是“更有意义”,大家可以认真看大屏幕。
其次,刚刚你们提到使用 APP 时必须提前同意隐私条款,我们同意它是因为企业在隐私保护方面做出了一些措施,这也是政府打击犯罪的结果。我们同意它是因为想要使用 APP 并从中获得便利,而这种便利的根源是数据的融合。在万物互联的时代,分享隐私才能获得便利性。
如果企业必须获得用户的隐私资源才能更好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知道企业会不会拿用户数据做其他违法行为?如果获取用户隐私时没有得到同意,如何保护人权?
隐私权是我们的权利,也是基本的人权,这是我们观点的核心。我们要保护人权,而不仅仅是隐私,隐私权是一个概念。
实际上,还有很多人生活无法保障,更多产品开放医疗数据使用面积后,死亡率下降了 63%,惠及 23 万平民。而此时你的手机都在为 19 个 APP 同时进行定位。如果您方真的重视隐私,就请卸载微信、抖音等 APP,否则您所谓的重视隐私就是空谈。
反方时间到。
正方三辩:所以您方把重点放在“正”上,那您方是跟什么时代作比较呢?您方剩余 6 分钟。正方时间继续。
时间为两分钟。谢谢主席,各位同学。
对方两天的论述始终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对我方提出的生命的矛盾问题避而不谈。当现今技术已经出现了隐私保护的伪装,当社会为隐私保护付出了生命代价,当我们没有选择救的投票,只能选择便利和效益时,我们为什么还要为一场注定失败的战斗陪葬呢?
最后,我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论证在社会和 AI 时代,保护隐私更没有意义。
首先,从技术现实的角度来看,隐私保护现在已经形同虚设。对方说隐私是底线,可当你打开手机时,它已经完全具备定位功能,打开运动软件亦是如此,请问这个底线真的还存在吗?对方用上万份医疗数据证明 99.8%的匿名数据会被 AI 识别,这意味着我们在 AI 特定数据所失的敏感度,难道不是对对方所谓的隐私保护之墙的莫大讽刺吗?对方鼓吹的自决方案,说无论如何数据仍然可能被三分的 AI 模型分析,这种自欺欺人的保护意义何在呢?
其次,在社会效率层面,你们所谓的隐私保护教条主义是让大家付出生存代价。如果说泄露隐私有风险,但是 AI 并不关心你是谁,它只关心人类整体的责任模式。这只是 100 万种可能性中的一种,它的存在是为了提高算法效率,优化服务效率。英国共享 500 万病例数据让乳腺癌的血检率提升了 10%,而因隐私保护限制数据流动导致患者因应急延误去世,对方辩友是否要对这些已经去世的人说“安息吧,感谢你们的坚守,为了我们的隐私权”?
第三,人类已经用行动抛弃了教条的隐私。中国消费者只有 12%的人会认真阅读隐私条款,如果这是真实的,为什么十二亿人会心甘情愿地成为“数据裸奔者”呢?CE 研究中心预测,到 2025 年将有 18%的群众将便利置于隐私之上,那普通人直接用行动开启了新时代,对方辩友的道德绑架,是要把人禁锢在 20 年前吗?
第四,通过规则,我们要实现从独立归守到算法文明,我们必须强调一个事实,我们辩论下组的确切设计十分重要。
时间为两分钟。谢谢主席,各位同学。
对方两天的论述始终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对我方提出的生命的矛盾问题避而不谈。当现今技术已经出现了隐私保护的伪装,当社会为隐私保护付出了生命代价,当我们没有选择救的投票,只能选择便利和效益时,我们为什么还要为一场注定失败的战斗陪葬呢?
最后,我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论证在社会和 AI 时代,保护隐私更没有意义。
首先,从技术现实的角度来看,隐私保护现在已经形同虚设。对方说隐私是底线,可当你打开手机时,它已经完全具备定位功能,打开运动软件亦是如此,请问这个底线真的还存在吗?对方用上万份医疗数据证明 99.8%的匿名数据会被 AI 识别,这意味着我们在 AI 特定数据所失的敏感度,难道不是对对方所谓的隐私保护之墙的莫大讽刺吗?对方鼓吹的自决方案,说无论如何数据仍然可能被三分的 AI 模型分析,这种自欺欺人的保护意义何在呢?
其次,在社会效率层面,你们所谓的隐私保护教条主义是让大家付出生存代价。如果说泄露隐私有风险,但是 AI 并不关心你是谁,它只关心人类整体的责任模式。这只是 100 万种可能性中的一种,它的存在是为了提高算法效率,优化服务效率。英国共享 500 万病例数据让乳腺癌的血检率提升了 10%,而因隐私保护限制数据流动导致患者因应急延误去世,对方辩友是否要对这些已经去世的人说“安息吧,感谢你们的坚守,为了我们的隐私权”?
第三,人类已经用行动抛弃了教条的隐私。中国消费者只有 12%的人会认真阅读隐私条款,如果这是真实的,为什么十二亿人会心甘情愿地成为“数据裸奔者”呢?CE 研究中心预测,到 2025 年将有 18%的群众将便利置于隐私之上,那普通人直接用行动开启了新时代,对方辩友的道德绑架,是要把人禁锢在 20 年前吗?
第四,通过规则,我们要实现从独立归守到算法文明,我们必须强调一个事实,我们辩论下组的确切设计十分重要。
接下来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2 分钟。
我方认为对方将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来评判我们,我将从辩论开始就统筹处理我方观点,并针对反方主要论点进行回应。
最终阐述保护隐私在数字时代的重要价值。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基本共识,技术发展并非天然公益的。当 AI 算法通过日常性的海量数据精准预测个人行为,当生物识别技术可以轻易获取我们的面部特征等全方位信息,当智能设备记录我们的位置轨迹和生活习惯时,隐私保护从一个法律问题上升到关乎人类自身发展的问题。
反方反复强调数据共享的效率提升,却忽视了其背后可能带来的代价。一个人的医疗信息被曝光,可能意味着终身就业受限;财务数据被窃取,最终导致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而个人信息的滥用,可能引发诉讼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在效率与隐私的权衡中,反方始终将效率置于优先位置。这种思维方式的根本问题在于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和尊严价值。真正的技术进步应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让人沦为数据的附庸。
从社会整体视角来看,隐私保护并非阻碍技术发展的绊脚石,相反,它是确保技术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历史告诉我们,任何缺乏伦理约束的技术进步都可能带来灾难。同样,大数据技术如果失去隐私保护的约束,负面效应将难以估量。
隐私保护与数据利用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共生关系。在合理范围内的隐私保护,不仅不会阻碍数据的正常利用,反而会形成一种规范性的力量。
综上,我方坚决认为,在大数据时代,保护民众隐私意义重大,更是数字文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对人性价值的尊重,是可持续发展的坚定策略。对方辩友的矛盾本质是用功利主义的思维将隐私服务商品化,而隐私是我们作为人的最后防线。在大数据能预测行为、解构人格的今天,精心保护隐私不是一个有无价值的选择题,而是要不要守住人性尊严的生存命题。当我们的隐私被随意践踏,失去了人类最后的尊严,那才是真正没有意义的未来。谢谢各位。
接下来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 2 分钟。
我方认为对方将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来评判我们,我将从辩论开始就统筹处理我方观点,并针对反方主要论点进行回应。
最终阐述保护隐私在数字时代的重要价值。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基本共识,技术发展并非天然公益的。当 AI 算法通过日常性的海量数据精准预测个人行为,当生物识别技术可以轻易获取我们的面部特征等全方位信息,当智能设备记录我们的位置轨迹和生活习惯时,隐私保护从一个法律问题上升到关乎人类自身发展的问题。
反方反复强调数据共享的效率提升,却忽视了其背后可能带来的代价。一个人的医疗信息被曝光,可能意味着终身就业受限;财务数据被窃取,最终导致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而个人信息的滥用,可能引发诉讼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在效率与隐私的权衡中,反方始终将效率置于优先位置。这种思维方式的根本问题在于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和尊严价值。真正的技术进步应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让人沦为数据的附庸。
从社会整体视角来看,隐私保护并非阻碍技术发展的绊脚石,相反,它是确保技术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历史告诉我们,任何缺乏伦理约束的技术进步都可能带来灾难。同样,大数据技术如果失去隐私保护的约束,负面效应将难以估量。
隐私保护与数据利用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共生关系。在合理范围内的隐私保护,不仅不会阻碍数据的正常利用,反而会形成一种规范性的力量。
综上,我方坚决认为,在大数据时代,保护民众隐私意义重大,更是数字文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对人性价值的尊重,是可持续发展的坚定策略。对方辩友的矛盾本质是用功利主义的思维将隐私服务商品化,而隐私是我们作为人的最后防线。在大数据能预测行为、解构人格的今天,精心保护隐私不是一个有无价值的选择题,而是要不要守住人性尊严的生存命题。当我们的隐私被随意践踏,失去了人类最后的尊严,那才是真正没有意义的未来。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