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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问题是B提出的。在当时讨论时,我们给对方提供了很好的理由,我们说有很多专业人员参与,我们也认为这样更合适。
我们遇到比较难应对的一个问题是腐败问题,包括数据造假问题,这其实很难回应。
另外,我们对于公共部门绩效管理里面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定义纠结了很久。我们甚至考虑到,人大监督也是一个难点,因为人大虽属于外部监督,但实际上在系统性和全面性上还是能够做得比较好,我们也纠结于这一点。如果对方基于这样的问题来提出质疑,可能确实比较难应对。
然后我们也预测了对方可能考虑的一些方面,确实没有考虑到国外的案例。
所以这个问题是B提出的。在当时讨论时,我们给对方提供了很好的理由,我们说有很多专业人员参与,我们也认为这样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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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尊敬的评委老师、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同学,大家好。我方坚定认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都依靠制度驱动。
制度驱动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规范、规则、政策和机制,为公共部门绩效改革提供保障和可持续支持。公共部门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职责。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层面高、专业性强、条理系统的工程,要持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必须依靠制度。
首先,从各个部门绩效保障目标和价值导向来看,绩效改进需要有清晰和稳定的目标作为指引。没有目标,绩效管理就会失去方向。而绩效目标的分解依赖于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的明确。绩效目标的达成有待于部门和岗位权责的一致。以制度设计明确政府中的权利和责任界定是绩效改进的基础。同时,绩效改进需要制度提供价值指引和评价标准。公共公平的绩效改革并非单纯的效率提升和技术应用,而是要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主义的优势化以及社会公平效益的维护。制度通过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制定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及建立公开的绩效评估机制,引导公共部门将工作重心聚焦于绩效,达成共识,避免偏离方向盲目改进。
其次,从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深层次问题来看,公共部门的绩效问题涉及管理机制、利益分配、责任落实等深层次矛盾。例如针对办事难等问题,依靠人脸识别、线上预约的技术手段,无法根治部门间权责不清的顽疾。而在杭州市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协控机制、绩效管理机构联动机制、日常绩效监控机制等制度,这些制度设计相互配套、互相衔接,才真正实现了流程再造,推动政府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最后,从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可持续性来看,当下公共部门需要的是长期稳定的绩效改善机制,而制度具有自我强化的稳定性,更能适应自身环境,为绩效改进提供学习的动力和保障。技术手段虽然在短期内能带来一定的效率提升,但其作用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可能因领导更替或预算波动而中断。通过刚性规则能够保障改革延续,绩效改进不是一时的运动,而是持续深入的过程。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制度驱动在公共部门绩效改进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尊敬的各位,我方认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应当依靠技术驱动。
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标准强调经济、效率、效能、公平,这是评判绩效优劣的重要原则。技术驱动是指技术本身带来的能力提升,由此来实现公共部门的绩效改进。技术不仅仅包括当代的高科技,还包括传统的工具、方法和流程。我方认为,在数字化浪潮深入公共治理的今天,技术驱动更能确保信息标准,有效解决当下的执行困境。
首先,技术能够直接突破效率瓶颈。绩效改进的关键在于打破低效循环。传统行政管理存在着信息滞后、执行偏差、解锁低效的固有缺陷。通过三个关键动作来破局:用代码规则来替代文字规定,消除执行偏差;用数据流动打破部门壁垒,压缩无效等待;用自动纠错取代事后补救,提前拦截失误。技术让绩效管理从可能高效变为必然高效,最大化实现资源的利用。
其次,技术倒逼制度进化,提升效能与公平。现实中,制度创新常常滞后于实际的需求,直接影响着绩效目标和服务公平的实现。而技术则能够主动创造变革契机,区块链实现了政务数据全程追溯后,传统的事后追责制度被迫转向过程监管,效果显著提升;AI预警发现规则盲区,推动规则及时修订,优化方向由原来的经验支撑变为数据支撑。更关键的是,技术沉淀的大数据能够减少主观偏见,保障资源分配的公正透明。
最后,技术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全链条,构建了闭环式精准治理体系。技术覆盖了规划、执行、评估与反馈全流程。规划阶段,大数据精准量化公众需求,提升效能与公平;执行环节,互联网实时监测服务质量,动态调度资源,提高效率与经济性;评估阶段,算法验证数据,破解人群分类,提供更加公平科学的评估;反馈阶段,积极学习,自动生成提升建议,可以实现持续的改进。这种全链条闭环式治理,使绩效提升更加精准、实时和持续。技术可以为公共部门提供直观、量化的改进服务,这是传统系统难以比拟的。
综上,技术驱动高效契合了绩效管理的评估原则,能实现诊断问题、预判风险、自动优化,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提供了系统性支撑和创新动力。相比之下,技术驱动让绩效改进落到实处,是深入运行体系的基础基因。以上是我方观点。
尊敬的评委老师、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同学,大家好。我方坚定认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都依靠制度驱动。
制度驱动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规范、规则、政策和机制,为公共部门绩效改革提供保障和可持续支持。公共部门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职责。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层面高、专业性强、条理系统的工程,要持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必须依靠制度。
首先,从各个部门绩效保障目标和价值导向来看,绩效改进需要有清晰和稳定的目标作为指引。没有目标,绩效管理就会失去方向。而绩效目标的分解依赖于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的明确。绩效目标的达成有待于部门和岗位权责的一致。以制度设计明确政府中的权利和责任界定是绩效改进的基础。同时,绩效改进需要制度提供价值指引和评价标准。公共公平的绩效改革并非单纯的效率提升和技术应用,而是要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主义的优势化以及社会公平效益的维护。制度通过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制定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及建立公开的绩效评估机制,引导公共部门将工作重心聚焦于绩效,达成共识,避免偏离方向盲目改进。
其次,从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深层次问题来看,公共部门的绩效问题涉及管理机制、利益分配、责任落实等深层次矛盾。例如针对办事难等问题,依靠人脸识别、线上预约的技术手段,无法根治部门间权责不清的顽疾。而在杭州市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协控机制、绩效管理机构联动机制、日常绩效监控机制等制度,这些制度设计相互配套、互相衔接,才真正实现了流程再造,推动政府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最后,从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可持续性来看,当下公共部门需要的是长期稳定的绩效改善机制,而制度具有自我强化的稳定性,更能适应自身环境,为绩效改进提供学习的动力和保障。技术手段虽然在短期内能带来一定的效率提升,但其作用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可能因领导更替或预算波动而中断。通过刚性规则能够保障改革延续,绩效改进不是一时的运动,而是持续深入的过程。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制度驱动在公共部门绩效改进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尊敬的各位,我方认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应当依靠技术驱动。
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标准强调经济、效率、效能、公平,这是评判绩效优劣的重要原则。技术驱动是指技术本身带来的能力提升,由此来实现公共部门的绩效改进。技术不仅仅包括当代的高科技,还包括传统的工具、方法和流程。我方认为,在数字化浪潮深入公共治理的今天,技术驱动更能确保信息标准,有效解决当下的执行困境。
首先,技术能够直接突破效率瓶颈。绩效改进的关键在于打破低效循环。传统行政管理存在着信息滞后、执行偏差、解锁低效的固有缺陷。通过三个关键动作来破局:用代码规则来替代文字规定,消除执行偏差;用数据流动打破部门壁垒,压缩无效等待;用自动纠错取代事后补救,提前拦截失误。技术让绩效管理从可能高效变为必然高效,最大化实现资源的利用。
其次,技术倒逼制度进化,提升效能与公平。现实中,制度创新常常滞后于实际的需求,直接影响着绩效目标和服务公平的实现。而技术则能够主动创造变革契机,区块链实现了政务数据全程追溯后,传统的事后追责制度被迫转向过程监管,效果显著提升;AI预警发现规则盲区,推动规则及时修订,优化方向由原来的经验支撑变为数据支撑。更关键的是,技术沉淀的大数据能够减少主观偏见,保障资源分配的公正透明。
最后,技术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全链条,构建了闭环式精准治理体系。技术覆盖了规划、执行、评估与反馈全流程。规划阶段,大数据精准量化公众需求,提升效能与公平;执行环节,互联网实时监测服务质量,动态调度资源,提高效率与经济性;评估阶段,算法验证数据,破解人群分类,提供更加公平科学的评估;反馈阶段,积极学习,自动生成提升建议,可以实现持续的改进。这种全链条闭环式治理,使绩效提升更加精准、实时和持续。技术可以为公共部门提供直观、量化的改进服务,这是传统系统难以比拟的。
综上,技术驱动高效契合了绩效管理的评估原则,能实现诊断问题、预判风险、自动优化,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提供了系统性支撑和创新动力。相比之下,技术驱动让绩效改进落到实处,是深入运行体系的基础基因。以上是我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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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反方二辩立论陈词。
今天,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已经清晰地阐述了公共部门绩效改进依靠制度驱动的核心观点,现在我将从制度驱动的全面性、根本性和可持续性三个方面,通过案例进一步深入论证。
首先,制度驱动具有全面性,能够统筹公共部门绩效改进的各个环节。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目标设定、资源配置、执行、监督、评估、反馈等多个环节。制度驱动就像一张精密的大网,能够覆盖这些环节的每个角落,确保绩效改进工作有效有序推进。
以目标设定环节为例,完善的制度可以明确公共部门的战略方向和具体绩效目标。政府的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明确不同阶段的教育体系目标和教育质量提升目标,还可以让各级教育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努力的方向,进而避免因为目标不明确或随意变动而导致的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
其次,制度驱动具有根本性,能从根源上解决公共部门绩效问题。技术手段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但只能解决表面问题,无法触及绩效问题的根源。而制度能够深入分析公共部门绩效不佳的深层次原因,从体制机制层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以公共部门存在的部门间协调不畅问题为例,这不仅仅是沟通技术和信息共享技术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和利益协调机制不完善。通过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和协作流程,建立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部门间扯皮、各自为政的问题,提高整体绩效。
最后,制度驱动具有可持续性,能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提供长期保障。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更新换代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人员培训,而且技术的适用性也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相比之下,制度一旦建立并不断完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够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提供长期的保障。
以环境保护工作为例,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环保技术也在不断更新。若仅依靠技术手段而没有相应的环保制度作为支撑,环保工作难以持续推进。只有建立严格的环境法规、环境标准制度、环境监管制度等,才能确保环保工作按照基本要求和各项指标持续推进,提升公共部门的环保绩效。同时,制度具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共部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在不断变化,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绩效改进需求。这种自我完善机制使得制度驱动的绩效改进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
对方辩友强调技术驱动的重要性,我们并不否认技术在公共部门绩效改进中的作用,但技术只是手段,制度才是根本。没有制度的规范和引导,技术可能会被滥用,甚至可能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制度能够为技术的应用提供正确的方向和保障,确保技术真正服务于公共利益和绩效改进的目标。因此,应以制度驱动为核心,技术为辅助,重视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公共部门绩效的有效改进。
接下来,我想反驳对方观点。在现实中,技术早已经广泛应用于公共服务流程,成为提升绩效的关键动力。在城市治理领域,杭州市引入城市大脑智能交通系统,通过AI优化红绿灯配时,车辆通行速度提升了15%;在政务服务领域,爱沙尼亚建成全球首个数字政府,能够实现99%的公共事项24小时在线办理。试问,如果没有技术,仅靠制度构想能否实现这种绩效提升?因此,不是制度本身要更高效,而是技术落地,才能让制度得以执行和实现,从而提升绩效。
我方今天更想跟对方讨论的是,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动和不确定性的时代,公共绩效的衡量不仅应包含日常工作,更应包含应对极端事件的能力,而这正是技术擅长的场景。
2014年上海外滩跨年踩踏事件造成了36人死亡、49人受伤。令人痛心的是,制度并不缺位,但执行严重失效。当天晚上8:12 - 10:45,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并未及时查询人流迅速变化的具体异常,仅凭主观经验连续四次上报远低于实际的现场人数,上报的数据只有实际流量的5 - 6成,并且对上级要求增派人手的询问均予以拒绝。制度在场,但它没有眼睛、没有感知,执行的人在高压场景下无法精准判断、及时响应,而这正是对方所主张的制度驱动存在的天然短板。这些短板可以由技术来弥补。
试想一下,如果当时像现在一样部署了人流热力图系统,几分钟内就能够识别异常密集区域;如果当时接入了AI视频分析系统,异常视频图像可以被识别并报警;如果多部门通过一网统管平台联动响应,不再依赖在场人员的经验和猜测,这场悲剧是否本来可以被避免。
在此之后,上海市系统性逐步完善了城市的技术覆盖,取得了上述的技术成果。根据2019年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数据,上海市每年举办4000场大型活动,无重大事故;地铁日均客流量1200万人次,无重大刑事案件;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9.6%,死亡数下降11.9%;上海市民众的安全感和制度满意度指数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在这一改进的背后,依靠的是技术的提升,而不是制度条文的堆砌。
因此,公共部门制度只能规定我们要提升绩效,但是只有技术才能真正让绩效落地。在这个复杂多变的时代,制度确定方向,只有技术才能产生结果。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应依靠技术驱动。
接下来是反方二辩立论陈词。
今天,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已经清晰地阐述了公共部门绩效改进依靠制度驱动的核心观点,现在我将从制度驱动的全面性、根本性和可持续性三个方面,通过案例进一步深入论证。
首先,制度驱动具有全面性,能够统筹公共部门绩效改进的各个环节。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目标设定、资源配置、执行、监督、评估、反馈等多个环节。制度驱动就像一张精密的大网,能够覆盖这些环节的每个角落,确保绩效改进工作有效有序推进。
以目标设定环节为例,完善的制度可以明确公共部门的战略方向和具体绩效目标。政府的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明确不同阶段的教育体系目标和教育质量提升目标,还可以让各级教育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努力的方向,进而避免因为目标不明确或随意变动而导致的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
其次,制度驱动具有根本性,能从根源上解决公共部门绩效问题。技术手段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但只能解决表面问题,无法触及绩效问题的根源。而制度能够深入分析公共部门绩效不佳的深层次原因,从体制机制层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以公共部门存在的部门间协调不畅问题为例,这不仅仅是沟通技术和信息共享技术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和利益协调机制不完善。通过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和协作流程,建立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部门间扯皮、各自为政的问题,提高整体绩效。
最后,制度驱动具有可持续性,能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提供长期保障。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更新换代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人员培训,而且技术的适用性也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相比之下,制度一旦建立并不断完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够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提供长期的保障。
以环境保护工作为例,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环保技术也在不断更新。若仅依靠技术手段而没有相应的环保制度作为支撑,环保工作难以持续推进。只有建立严格的环境法规、环境标准制度、环境监管制度等,才能确保环保工作按照基本要求和各项指标持续推进,提升公共部门的环保绩效。同时,制度具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共部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在不断变化,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绩效改进需求。这种自我完善机制使得制度驱动的绩效改进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
对方辩友强调技术驱动的重要性,我们并不否认技术在公共部门绩效改进中的作用,但技术只是手段,制度才是根本。没有制度的规范和引导,技术可能会被滥用,甚至可能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制度能够为技术的应用提供正确的方向和保障,确保技术真正服务于公共利益和绩效改进的目标。因此,应以制度驱动为核心,技术为辅助,重视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公共部门绩效的有效改进。
接下来,我想反驳对方观点。在现实中,技术早已经广泛应用于公共服务流程,成为提升绩效的关键动力。在城市治理领域,杭州市引入城市大脑智能交通系统,通过AI优化红绿灯配时,车辆通行速度提升了15%;在政务服务领域,爱沙尼亚建成全球首个数字政府,能够实现99%的公共事项24小时在线办理。试问,如果没有技术,仅靠制度构想能否实现这种绩效提升?因此,不是制度本身要更高效,而是技术落地,才能让制度得以执行和实现,从而提升绩效。
我方今天更想跟对方讨论的是,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动和不确定性的时代,公共绩效的衡量不仅应包含日常工作,更应包含应对极端事件的能力,而这正是技术擅长的场景。
2014年上海外滩跨年踩踏事件造成了36人死亡、49人受伤。令人痛心的是,制度并不缺位,但执行严重失效。当天晚上8:12 - 10:45,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并未及时查询人流迅速变化的具体异常,仅凭主观经验连续四次上报远低于实际的现场人数,上报的数据只有实际流量的5 - 6成,并且对上级要求增派人手的询问均予以拒绝。制度在场,但它没有眼睛、没有感知,执行的人在高压场景下无法精准判断、及时响应,而这正是对方所主张的制度驱动存在的天然短板。这些短板可以由技术来弥补。
试想一下,如果当时像现在一样部署了人流热力图系统,几分钟内就能够识别异常密集区域;如果当时接入了AI视频分析系统,异常视频图像可以被识别并报警;如果多部门通过一网统管平台联动响应,不再依赖在场人员的经验和猜测,这场悲剧是否本来可以被避免。
在此之后,上海市系统性逐步完善了城市的技术覆盖,取得了上述的技术成果。根据2019年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数据,上海市每年举办4000场大型活动,无重大事故;地铁日均客流量1200万人次,无重大刑事案件;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9.6%,死亡数下降11.9%;上海市民众的安全感和制度满意度指数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在这一改进的背后,依靠的是技术的提升,而不是制度条文的堆砌。
因此,公共部门制度只能规定我们要提升绩效,但是只有技术才能真正让绩效落地。在这个复杂多变的时代,制度确定方向,只有技术才能产生结果。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应依靠技术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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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根据你刚刚提到的技术应用问题,请用“是”或“否”回答我。请问你认为该观点是否建立在基础资料不断更新的基础之上?
它不是建立在基础点的更新就一定会有帮助,但也不一定非得靠基础点。有人认为用20年前的基础可能会有帮助,但我认为20多年的时间跨越太大。而且在应对复杂环境时,基础是可以随时跟进的,也不一定非得依靠技术。只是说全息技术需要对数据环节处理得好。
我想询问一下,你刚提到的观点,技术的升级需要大量投入资源进行技术分析和人员推进才能够解决。你考虑过资源投入的问题吗?会因为资源投入不足而否定它是驱动因素吗?它没有驱动效果吗?难道你觉得因为成本问题就不去改进它,认为成本不需要考虑吗?我并没有说成本是不需要考虑的问题,而且改进成本的问题不一定需要证明部分。
第二个问题,你是否承认技术可能性占有,比如一定电子技术可用的监控提升投入,或者为考摩斯(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保留原文)。我们认为技术是存在的。那你考虑过技术滥用的问题吗?技术滥用不是技术本身的问题,也不一定靠你方所说的基础。就像刚才提到的如何解决问题,既可以靠技术本身去提升,也可以靠市场技术来解决,有多种途径。比如出现数据断层的情况,可以提升算法,让算法更精准,也可以从数据角度做些提取。像区块链技术,它能防止数据随意篡改,具有不可篡改性,这样新闻就不会被篡改。而且它还能精准控制数据流向,有利于部门追踪是谁在控制数据。可见技术有提升的空间。
再说,数据控制问题,既有技术来控制,也有政府部门人员来控制,我们没有否认政府参与运作。也就是说,政府内部会进行监督。那你认为完全没有政府监督是可能的吗?
你认为自主推动的每一个过程就叫北京(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保留原文),可只是其中一个步骤叫北定(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保留原文)。技术的生产要保证产品每个过程都受到消费监督,还是只供一个过程的消费监督?全方位的监督是必要的,但重点监督也是必要的,也就是要全过程的监督。但你刚刚提到监督需要上级监督,也就是说技术驱动全过程受一个限制因素制约。那么是否可以理解,我们认为自己是对的?其实不该这么认为,我们承认监督可以帮助技术更好地运行,但并不认为监督是不必要的。我现在可以采用技术。
刚才对方一直在说监督制度如何,还把监督制度作为前提来讲,但我们的论点是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是否依靠技术驱动,我们是说解决问题,而不是讨论哪个是技术的问题。技术不能靠制度去改变,不能靠绩效管理去改变,技术在不断完善、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就是不断提高公共部门绩效水平的过程。你说制度需要人来运作,人的背后是制度在支撑。我想说,如果制度只是停留在书面上,也是人的问题。
对方辩友,根据你刚刚提到的技术应用问题,请用“是”或“否”回答我。请问你认为该观点是否建立在基础资料不断更新的基础之上?
它不是建立在基础点的更新就一定会有帮助,但也不一定非得靠基础点。有人认为用20年前的基础可能会有帮助,但我认为20多年的时间跨越太大。而且在应对复杂环境时,基础是可以随时跟进的,也不一定非得依靠技术。只是说全息技术需要对数据环节处理得好。
我想询问一下,你刚提到的观点,技术的升级需要大量投入资源进行技术分析和人员推进才能够解决。你考虑过资源投入的问题吗?会因为资源投入不足而否定它是驱动因素吗?它没有驱动效果吗?难道你觉得因为成本问题就不去改进它,认为成本不需要考虑吗?我并没有说成本是不需要考虑的问题,而且改进成本的问题不一定需要证明部分。
第二个问题,你是否承认技术可能性占有,比如一定电子技术可用的监控提升投入,或者为考摩斯(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保留原文)。我们认为技术是存在的。那你考虑过技术滥用的问题吗?技术滥用不是技术本身的问题,也不一定靠你方所说的基础。就像刚才提到的如何解决问题,既可以靠技术本身去提升,也可以靠市场技术来解决,有多种途径。比如出现数据断层的情况,可以提升算法,让算法更精准,也可以从数据角度做些提取。像区块链技术,它能防止数据随意篡改,具有不可篡改性,这样新闻就不会被篡改。而且它还能精准控制数据流向,有利于部门追踪是谁在控制数据。可见技术有提升的空间。
再说,数据控制问题,既有技术来控制,也有政府部门人员来控制,我们没有否认政府参与运作。也就是说,政府内部会进行监督。那你认为完全没有政府监督是可能的吗?
你认为自主推动的每一个过程就叫北京(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保留原文),可只是其中一个步骤叫北定(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保留原文)。技术的生产要保证产品每个过程都受到消费监督,还是只供一个过程的消费监督?全方位的监督是必要的,但重点监督也是必要的,也就是要全过程的监督。但你刚刚提到监督需要上级监督,也就是说技术驱动全过程受一个限制因素制约。那么是否可以理解,我们认为自己是对的?其实不该这么认为,我们承认监督可以帮助技术更好地运行,但并不认为监督是不必要的。我现在可以采用技术。
刚才对方一直在说监督制度如何,还把监督制度作为前提来讲,但我们的论点是公共部门绩效改进是否依靠技术驱动,我们是说解决问题,而不是讨论哪个是技术的问题。技术不能靠制度去改变,不能靠绩效管理去改变,技术在不断完善、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就是不断提高公共部门绩效水平的过程。你说制度需要人来运作,人的背后是制度在支撑。我想说,如果制度只是停留在书面上,也是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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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下来发言。首先,你们如何定义制度驱动?它是否包含技术手段在制度执行驱动中的运用?也就是说,技术是否也包含在制度驱动中?技术最终还是包含在内的。那么,在制度执行中是否要引入技术?
你方是否承认,制度再完善,如果没有高效的执行工具和数据支撑,也难以落实?请问,你如何看待目前整个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因人为干预和信息滞后导致制度效果较差的问题?你方是否有肯定的解决方案?
你刚刚提到制度好而技术差的问题,我想到这有没有可能是技术运用的问题。因为我使用的技术本身没问题,但技术给我带来了一个技术陷阱。比方说一些功能,为追求电子商务投入很多资源建设,但在实验过程中并未解决操作复杂的问题。
我认为你方的因果逻辑存在问题。你说政府内部人员因技术操作复杂而不愿使用,可为什么要用如此复杂的技术呢?那是因为有绩效和政治要求,而这是制度驱动所致,所以是制度存在缺陷,而技术是完善这个过程的。
但在你方观点里,使用电子政务等技术却没有回答为什么制度好却技术差。我认为是技术运用出现错误,导致绩效较差。我方制度好,价值观念也很好,但在这个过程中,你方提供的技术工具并未给我方带来实际效应,所以技术在绩效中很重要。
我方刚刚说过,制度作为价值引导,其价值导向应比表面效率主导更重要。我们追求的是公共利益的服务,而非表面效率的提升。你方将技术定位在寻求表面效率提升上,这并不准确。
你方一直说技术并非只追求表面效率,而看重人员学习影响等,那这是否需要制度来引导?你说制度可以提供战略指引,那么在社会治理如此复杂的情况下,制度如何灵活回应公共问题呢?制度并非具有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能力,所以需要对法规进行改进。但法规完善并不代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就能很好地规范。你方提到制度完善的问题,而我所说的是制度要灵活及时地回应并应对公共问题。你如何证明法规条款改进后不能及时改变呢?制度是在问题出现后进行改进,如果改变都不能及时回应问题,那该怎么做?是缓慢改变,还是怎样?
那么在面对公共突发事件时,制度的反应速度能否快过技术?首先,在中国的语境下,一个部门使用技术需要制度的支撑,没有制度,就无法及时采用该技术。我想说的是反应速度,如果没有相应机制和速度支撑,技术在传输速度方面不管用的情况下,该如何运用?我们是在合规的前提下运用技术,合规本身就有制度做支撑工作。而且一般来说,技术并不一定是在紧急情况下才使用,也会出现技术先行的情况。
我接下来发言。首先,你们如何定义制度驱动?它是否包含技术手段在制度执行驱动中的运用?也就是说,技术是否也包含在制度驱动中?技术最终还是包含在内的。那么,在制度执行中是否要引入技术?
你方是否承认,制度再完善,如果没有高效的执行工具和数据支撑,也难以落实?请问,你如何看待目前整个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因人为干预和信息滞后导致制度效果较差的问题?你方是否有肯定的解决方案?
你刚刚提到制度好而技术差的问题,我想到这有没有可能是技术运用的问题。因为我使用的技术本身没问题,但技术给我带来了一个技术陷阱。比方说一些功能,为追求电子商务投入很多资源建设,但在实验过程中并未解决操作复杂的问题。
我认为你方的因果逻辑存在问题。你说政府内部人员因技术操作复杂而不愿使用,可为什么要用如此复杂的技术呢?那是因为有绩效和政治要求,而这是制度驱动所致,所以是制度存在缺陷,而技术是完善这个过程的。
但在你方观点里,使用电子政务等技术却没有回答为什么制度好却技术差。我认为是技术运用出现错误,导致绩效较差。我方制度好,价值观念也很好,但在这个过程中,你方提供的技术工具并未给我方带来实际效应,所以技术在绩效中很重要。
我方刚刚说过,制度作为价值引导,其价值导向应比表面效率主导更重要。我们追求的是公共利益的服务,而非表面效率的提升。你方将技术定位在寻求表面效率提升上,这并不准确。
你方一直说技术并非只追求表面效率,而看重人员学习影响等,那这是否需要制度来引导?你说制度可以提供战略指引,那么在社会治理如此复杂的情况下,制度如何灵活回应公共问题呢?制度并非具有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能力,所以需要对法规进行改进。但法规完善并不代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就能很好地规范。你方提到制度完善的问题,而我所说的是制度要灵活及时地回应并应对公共问题。你如何证明法规条款改进后不能及时改变呢?制度是在问题出现后进行改进,如果改变都不能及时回应问题,那该怎么做?是缓慢改变,还是怎样?
那么在面对公共突发事件时,制度的反应速度能否快过技术?首先,在中国的语境下,一个部门使用技术需要制度的支撑,没有制度,就无法及时采用该技术。我想说的是反应速度,如果没有相应机制和速度支撑,技术在传输速度方面不管用的情况下,该如何运用?我们是在合规的前提下运用技术,合规本身就有制度做支撑工作。而且一般来说,技术并不一定是在紧急情况下才使用,也会出现技术先行的情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你需要吗?有写OK正方形。请问你方是否认为基础驱动需要设备和软件的支持,是否需要技术,技术需要软件和设备支持,是支持的。那么,如果需要新建设备和软件,如给我国贫困地区选补贴,若某些地区基础设备缺乏,在该地区无法使用相关技术,我感觉对方好像误解了我们这个技术的范畴。我们的技术并不是指传统的现代信息技术,不仅包括这些,还包括一些知识工具、流程等。
你说的人才素质等其他方面,还有其他技术,可归结为经济资源。经济的发展难道不是在科技的驱动下发展的吗?请让我说完,我刚才怀疑你的那个问题可以吗?
你刚刚说制度有适配性,技术其实在不同的地区具有灵活性,不同的地区可以制定不一样的技术。例如贫困地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制定较为没有那么先进的技术,还有一个基础转移的过程,发展更先进的地区可以把更好的技术转移到相对落后的地区。
你刚刚提到技术转移,技术转移就是先进地区向落后地区转移技术。那么我想请问,在中国这种技术转移是如何实现的呢?因为我们有各地不同的制度,为什么会出现制度转移的现象呢?其实你方提出的转移观点,我方并不是不承认技术转移,但我方并不认为技术转移必须在社会制度保障下进行。
今天首先来解决你方提出的问题,我们将所有权和帮助对流是否要这样互相。我刚给大家讲,今天你方也把提出的转移观点解释清楚。请您方给我方自由表达我方观点的权利好吗?
就是您方提出这个时候我方的技术要更新,我方的技术成本高,但是难道你们的制度不需要更新吗?请问你们的制度也要更新,那请问是技术变化快还是制度变化快。因为技术变化快,所以它不断更新,成本更大,因为技术在更新的过程中需要重新适应新环境,那么每一次的更新都可能导致改革进入新的阶段,需要重新设定阶段的目标和指标标准。
但是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技术是一个可迁移的概念,比如说上海市成功改革的案例,其他想要模仿上海市发展的城市,可以进行借鉴。但每个地区有自己的情况,所以制度实际上是一个更加长久的过程,而且是一个比技术更新更难的过程。
我觉得你刚刚的观点存在问题,因为第一个你说拿制度和技术比,说技术可以转移,难道制度就不转移吗?我们国家的制度是从原有的基础上慢慢发展的,我们国家一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
而且你刚刚提到技术转移很快,那我想请问,这种转移很快的技术会影响绩效改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举个很简单的例子,20年前有AI吗?没有,这种技术是从0到1发展起来的。我想问一下,技术为什么需要更新迭代,是因为现实的需求驱动,为什么更新慢,因为它需要的成本和周期非常长,像美国大学培养这么多人才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技术可以在之前的基础上,如各种算法的基础上开始更新迭代,所以不要忽视现实需求的问题,它不是随便更新的。
你说制度更新慢,正好说明了制度具有稳定性,它不会因为时间变化而轻易改变,反而技术更新快,说明它具有不稳定性,会影响我们长期绩效改革目标的稳定性。技术只是一个工具,它并不会影响绩效改革的稳定性,关键是看人怎么用它,它只是一个独立的工具。
还有就是您方刚才提到制度很稳定,在如今社会变化如此之快的情况下,你们怎么确保这个制度能够继续运用到10年、20年呢?所以这种论证,我们说的制度稳定并不等于制度僵化,制度制定具有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比如美国从1980年代开始进行了多次大部制改革,但是政府机构并没有精简,规模还在一直膨胀。人们说贪污腐败是因为行政人员的问题或者机制的问题,然后进行改革,但改革后现状并没有改变,贪污一直存在。
你说进行几次改革导致了人员的精简,但据我所知,这几次改革是因为技术发展,有了共享技术,导致以前冗余的人员被减掉。而且这个改革从20多年前就已经开始了,那个时候信息技术还没有发挥到如今的程度。
我想请问,你说技术改变没有效果,有什么证据吗?请你举一个证据,而不是伪证。
以英国为例,英国NHS以疫情防控的高效率成为国家软实力象征,但长期面临效率与财政的压力。2013年保守党通过制度改制,意图通过放权提升绩效。然而,该机构快速官僚化,催生了300多个部署机构,统治系统碎片化。2025年工党政府宣布该组织机构改革是史无前例的灾难,这难道不是证明了制度调整未能破解公共部门的绩效改进难题吗?你所说的制度灵活性体现在哪里呢?
你方不能假设我方存在这样的问题,你方需要去论证。你要举例子,这些例子应该是你们提出的,我想知道你所说的历史部门是哪些部门,是否涉及技术,难道技术一定会导致制度不适合吗?你们的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吗?为什么一定要改革呢?
在进步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更大的空间,所以在改善的过程中,可能体现的效果也会更大。就你刚刚提到的英国改革的问题,你是否觉得如果制度导致了这个问题,它是否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呢?
并且我想问的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公共部门的绩效改革,它最终的目标是什么呢?是解决公共部门管理问题,还是其他问题。如果技术有问题,既然你方把话题拉回到这个辩题,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应该依靠什么改变,我们应该讨论这个问题,跟公共部门情况改进相关的是什么事,就是要让它变得更好。那我们应该有一个标准,比如说服务效率方面、风险预防能力方面、成本控制方面、民众反应度方面以及指标数据方面。有人认为我方的技术可以贯穿到这5个领域中的每一个部分,你们的制度能做到吗?你们的制度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环境吗?能够提前预测风险吗?如果没有像上海案例中提到的人流热力图来预判人群的具体情况,你方的制度光靠人去判断,能判断清楚吗?就以上海城的踩踏事件来说。
我认为你举的那5个方面都不是最终的目标,只是片面的目标,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公共部门深层次管理的问题,解决主要目标,这个才是关键。所以我们不需要关注表面变化的目标,你能具体说出来目标是什么吗?你不能只是说一些模糊的概念。
你说权责不清,那你们的制度能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吗?你们说制度有选择性,但有时候责任模糊就是因为制度和数据缺失。我们的技术是不是能让整个过程更加透明,更加能够看到每一个环节,更加公正呢?如何让技术更加透明,你刚刚提到权责不清的问题,我想问,如何体现数据。我还提到一个例子,北京平常接触几万系统工作智能,智能派单的算法成功地绕过了传统部门层级性的弊端。请问你方如何实现数据透明,什么是技术,这是技术要实现的东西,如果能符合你的逻辑,这是属于技术方面的东西。你说我们讲的笼统,那你如何实现你所说的目标,这是技术方面的东西,而不是技术直接相关的东西。我们讨论的公共部门管理改进是什么?我们现在讨论的主要是实际方面执行改进问题,如果没有技术,就没有线上的这些建立的东西,你的传统问题只能靠事后处置,效果能有多好呢?如果有了现在的网上办事,这不就是数据的体现吗?数据可视化、行为追踪的影响得以实现,这不就是把考核和真正做了什么挂钩,让人更明显地看出来。因为制度只能规定我们要做什么,而我们的技术才能把它真正做到。
我方反而认为透明性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公开条例这些制度的出台,你敢把这些信息公开吗?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能否促进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刚刚有提到技术带来一些理念的进步,但是实际上这些理念要落实到实际过程当中,还是需要制度来为它设定框架,来引导它的目标,引导的是公共部门的绩效目标改进。所以如何保证这个技术最后的效果落实到真正为公共服务,就需要制度设立框架以及整体的流程来保证它的方向不会出错。你方刚才的论述中已经承认了制度是框架,是为我们技术实现目标保障护航的东西,说明什么,我们今天讨论靠什么东西来驱动,驱动的意思就是依靠什么东西来真正落实到绩效的促进,你方既然已经承认了它是一个框架,它并不是驱动的作用,只有我们的技术才能真正实现目标,你方这是自相矛盾。我方所说的框架并不是你方所理解的那种必备框架,我方反而认为这个框架像土壤的意思,技术需要制度的土壤,如果技术不生长在制度的土壤之上,你这个技术反而是一种虚空的,你光有方案,然后推进公共部门改革能看到结果吗?
我方首先并不否认你们的观点,技术能够提升效率,但我方想请问一下,如果能保证这种提升是可持续的、是根本性的,而不是表面上的。还有就是因为我们之前一直提到技术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你方一直没有清晰地说明一种普适性的方式,只是举了一些个案,并没有说明技术如何通过自身来解决自身的问题,而不是需要制度来驱动它解决自身的问题,然后让技术产生的效果更加明显。就像杭州城市大脑,它的运行也是依托杭州市数字安全改善办法的制度来确保秩序的合法性,它也是在这个框架内进行的。同时你刚刚提到技术能够不仅细分,而且能够解决一些地下的问题,那么首先我想问一下,谁来真正解决地下的问题呢?是靠区块链技术实现的,这是我们设定的一个共享机制吗?
你需要吗?有写OK正方形。请问你方是否认为基础驱动需要设备和软件的支持,是否需要技术,技术需要软件和设备支持,是支持的。那么,如果需要新建设备和软件,如给我国贫困地区选补贴,若某些地区基础设备缺乏,在该地区无法使用相关技术,我感觉对方好像误解了我们这个技术的范畴。我们的技术并不是指传统的现代信息技术,不仅包括这些,还包括一些知识工具、流程等。
你说的人才素质等其他方面,还有其他技术,可归结为经济资源。经济的发展难道不是在科技的驱动下发展的吗?请让我说完,我刚才怀疑你的那个问题可以吗?
你刚刚说制度有适配性,技术其实在不同的地区具有灵活性,不同的地区可以制定不一样的技术。例如贫困地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制定较为没有那么先进的技术,还有一个基础转移的过程,发展更先进的地区可以把更好的技术转移到相对落后的地区。
你刚刚提到技术转移,技术转移就是先进地区向落后地区转移技术。那么我想请问,在中国这种技术转移是如何实现的呢?因为我们有各地不同的制度,为什么会出现制度转移的现象呢?其实你方提出的转移观点,我方并不是不承认技术转移,但我方并不认为技术转移必须在社会制度保障下进行。
今天首先来解决你方提出的问题,我们将所有权和帮助对流是否要这样互相。我刚给大家讲,今天你方也把提出的转移观点解释清楚。请您方给我方自由表达我方观点的权利好吗?
就是您方提出这个时候我方的技术要更新,我方的技术成本高,但是难道你们的制度不需要更新吗?请问你们的制度也要更新,那请问是技术变化快还是制度变化快。因为技术变化快,所以它不断更新,成本更大,因为技术在更新的过程中需要重新适应新环境,那么每一次的更新都可能导致改革进入新的阶段,需要重新设定阶段的目标和指标标准。
但是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技术是一个可迁移的概念,比如说上海市成功改革的案例,其他想要模仿上海市发展的城市,可以进行借鉴。但每个地区有自己的情况,所以制度实际上是一个更加长久的过程,而且是一个比技术更新更难的过程。
我觉得你刚刚的观点存在问题,因为第一个你说拿制度和技术比,说技术可以转移,难道制度就不转移吗?我们国家的制度是从原有的基础上慢慢发展的,我们国家一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
而且你刚刚提到技术转移很快,那我想请问,这种转移很快的技术会影响绩效改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举个很简单的例子,20年前有AI吗?没有,这种技术是从0到1发展起来的。我想问一下,技术为什么需要更新迭代,是因为现实的需求驱动,为什么更新慢,因为它需要的成本和周期非常长,像美国大学培养这么多人才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技术可以在之前的基础上,如各种算法的基础上开始更新迭代,所以不要忽视现实需求的问题,它不是随便更新的。
你说制度更新慢,正好说明了制度具有稳定性,它不会因为时间变化而轻易改变,反而技术更新快,说明它具有不稳定性,会影响我们长期绩效改革目标的稳定性。技术只是一个工具,它并不会影响绩效改革的稳定性,关键是看人怎么用它,它只是一个独立的工具。
还有就是您方刚才提到制度很稳定,在如今社会变化如此之快的情况下,你们怎么确保这个制度能够继续运用到10年、20年呢?所以这种论证,我们说的制度稳定并不等于制度僵化,制度制定具有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比如美国从1980年代开始进行了多次大部制改革,但是政府机构并没有精简,规模还在一直膨胀。人们说贪污腐败是因为行政人员的问题或者机制的问题,然后进行改革,但改革后现状并没有改变,贪污一直存在。
你说进行几次改革导致了人员的精简,但据我所知,这几次改革是因为技术发展,有了共享技术,导致以前冗余的人员被减掉。而且这个改革从20多年前就已经开始了,那个时候信息技术还没有发挥到如今的程度。
我想请问,你说技术改变没有效果,有什么证据吗?请你举一个证据,而不是伪证。
以英国为例,英国NHS以疫情防控的高效率成为国家软实力象征,但长期面临效率与财政的压力。2013年保守党通过制度改制,意图通过放权提升绩效。然而,该机构快速官僚化,催生了300多个部署机构,统治系统碎片化。2025年工党政府宣布该组织机构改革是史无前例的灾难,这难道不是证明了制度调整未能破解公共部门的绩效改进难题吗?你所说的制度灵活性体现在哪里呢?
你方不能假设我方存在这样的问题,你方需要去论证。你要举例子,这些例子应该是你们提出的,我想知道你所说的历史部门是哪些部门,是否涉及技术,难道技术一定会导致制度不适合吗?你们的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吗?为什么一定要改革呢?
在进步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更大的空间,所以在改善的过程中,可能体现的效果也会更大。就你刚刚提到的英国改革的问题,你是否觉得如果制度导致了这个问题,它是否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呢?
并且我想问的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公共部门的绩效改革,它最终的目标是什么呢?是解决公共部门管理问题,还是其他问题。如果技术有问题,既然你方把话题拉回到这个辩题,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应该依靠什么改变,我们应该讨论这个问题,跟公共部门情况改进相关的是什么事,就是要让它变得更好。那我们应该有一个标准,比如说服务效率方面、风险预防能力方面、成本控制方面、民众反应度方面以及指标数据方面。有人认为我方的技术可以贯穿到这5个领域中的每一个部分,你们的制度能做到吗?你们的制度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环境吗?能够提前预测风险吗?如果没有像上海案例中提到的人流热力图来预判人群的具体情况,你方的制度光靠人去判断,能判断清楚吗?就以上海城的踩踏事件来说。
我认为你举的那5个方面都不是最终的目标,只是片面的目标,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公共部门深层次管理的问题,解决主要目标,这个才是关键。所以我们不需要关注表面变化的目标,你能具体说出来目标是什么吗?你不能只是说一些模糊的概念。
你说权责不清,那你们的制度能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吗?你们说制度有选择性,但有时候责任模糊就是因为制度和数据缺失。我们的技术是不是能让整个过程更加透明,更加能够看到每一个环节,更加公正呢?如何让技术更加透明,你刚刚提到权责不清的问题,我想问,如何体现数据。我还提到一个例子,北京平常接触几万系统工作智能,智能派单的算法成功地绕过了传统部门层级性的弊端。请问你方如何实现数据透明,什么是技术,这是技术要实现的东西,如果能符合你的逻辑,这是属于技术方面的东西。你说我们讲的笼统,那你如何实现你所说的目标,这是技术方面的东西,而不是技术直接相关的东西。我们讨论的公共部门管理改进是什么?我们现在讨论的主要是实际方面执行改进问题,如果没有技术,就没有线上的这些建立的东西,你的传统问题只能靠事后处置,效果能有多好呢?如果有了现在的网上办事,这不就是数据的体现吗?数据可视化、行为追踪的影响得以实现,这不就是把考核和真正做了什么挂钩,让人更明显地看出来。因为制度只能规定我们要做什么,而我们的技术才能把它真正做到。
我方反而认为透明性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公开条例这些制度的出台,你敢把这些信息公开吗?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能否促进公共部门绩效改进。刚刚有提到技术带来一些理念的进步,但是实际上这些理念要落实到实际过程当中,还是需要制度来为它设定框架,来引导它的目标,引导的是公共部门的绩效目标改进。所以如何保证这个技术最后的效果落实到真正为公共服务,就需要制度设立框架以及整体的流程来保证它的方向不会出错。你方刚才的论述中已经承认了制度是框架,是为我们技术实现目标保障护航的东西,说明什么,我们今天讨论靠什么东西来驱动,驱动的意思就是依靠什么东西来真正落实到绩效的促进,你方既然已经承认了它是一个框架,它并不是驱动的作用,只有我们的技术才能真正实现目标,你方这是自相矛盾。我方所说的框架并不是你方所理解的那种必备框架,我方反而认为这个框架像土壤的意思,技术需要制度的土壤,如果技术不生长在制度的土壤之上,你这个技术反而是一种虚空的,你光有方案,然后推进公共部门改革能看到结果吗?
我方首先并不否认你们的观点,技术能够提升效率,但我方想请问一下,如果能保证这种提升是可持续的、是根本性的,而不是表面上的。还有就是因为我们之前一直提到技术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你方一直没有清晰地说明一种普适性的方式,只是举了一些个案,并没有说明技术如何通过自身来解决自身的问题,而不是需要制度来驱动它解决自身的问题,然后让技术产生的效果更加明显。就像杭州城市大脑,它的运行也是依托杭州市数字安全改善办法的制度来确保秩序的合法性,它也是在这个框架内进行的。同时你刚刚提到技术能够不仅细分,而且能够解决一些地下的问题,那么首先我想问一下,谁来真正解决地下的问题呢?是靠区块链技术实现的,这是我们设定的一个共享机制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