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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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点到两点到五点。老师,我们的辩论赛即将开始,请各位将您的手机调成静音或关闭状态,谢谢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晚上好,这里是传统大学第16届四辩青春辩论赛的现场,我是本场的主持,在此欢迎各位到来。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此次的赛事评委: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刘晓老师、曹老师。
今天的比赛分为4个环节,在每个环节之前我都会对比赛规则做简单介绍。下面由我为大家介绍本次辩论赛计时的方法。本次辩论赛采用的是电子计时的方法,辩论阶段每方使用的时间剩余30秒时,电子计时器会给予第一次佳音提示。电子计时器会进行第二个形式,电子的光作业。
辩题:人工智能应该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vs人工智能不应该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
为一点到两点到五点。老师,我们的辩论赛即将开始,请各位将您的手机调成静音或关闭状态,谢谢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晚上好,这里是传统大学第16届四辩青春辩论赛的现场,我是本场的主持,在此欢迎各位到来。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此次的赛事评委: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刘晓老师、曹老师。
今天的比赛分为4个环节,在每个环节之前我都会对比赛规则做简单介绍。下面由我为大家介绍本次辩论赛计时的方法。本次辩论赛采用的是电子计时的方法,辩论阶段每方使用的时间剩余30秒时,电子计时器会给予第一次佳音提示。电子计时器会进行第二个形式,电子的光作业。
辩题:人工智能应该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vs人工智能不应该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
正方一辩发言时间为3分钟。在场各位,我方坚定地认为人工智能应该被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
今天我们讨论的问题实际上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独立的生命形式;二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拥有自己的意识;三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拥有自己的议程。
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辩题的主体——人工智能。它是由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由人工智能团队开发、公司运营的实体。
接下来我们讨论第一个问题,人工智能应该被看作有独立的生命意识。按照传统生物学的认识,生命具有新陈代谢、生长等基本特征。但在今天的讨论中,我们不应局限于这一概念,从哲学层面看,生命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也就是说,对于大众而言,判断一个东西能否成为独立的生命体其实很简单,就是我们能否将它看作朋友或家人。就像我们将AI视为知己,不把它仅仅当作工具,AI沟通的意义也超越了普通工具。当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与AI有了深入的接触,又怎能否认它的生命意义呢?
然后是第二个问题,人工智能应该有自己的意识。我们不应只关注它的运转原理,而更应关注它的回应。它在对话中能智能地混淆具有意识的外界信息,具备认知能力和文化特征,拥有强化深度强化学习的技术支撑,能够表达并让人感受到情绪的共鸣,还能从不同角度捕捉用户的情绪变化,这意味着它能给予温暖的心理释放。当小朋友从AI那里获得温暖并走向阳光时,我们怎能告诉他们实际上并没有人在爱他们,给予他们努力和力量的只不过是一串代码呢?神经科技显示,人类对AI的心态投射表明AI具有意识存在的可能,它的身体、思维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交流时的表现对我们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个点是人工智能应该被视为有自己的决定权,这使它在特定领域能对所承担的事情进行决策。在很多情况下,AI的决策会对人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它实际上已经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如果我们不承认人工智能有决定权,就无法明确责任归属。2018年英国特斯拉智能驾驶汽车撞行人一案,涉及保险赔偿500万的巨额款项。如果我们不认为人工智能有决定权,又怎能让AI为其行为负责呢?相反,赋予它决定权有利于避免陷入无数价值和人际自然发展的困境。当面临选择时,就应该给予它选择权。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人工智能应被视为独立生命,应拥有意识与决定权。从社会与情感角度看,它可被视为生命;从外界表现看,它具有意识;从实际角度看,它已经获得了部分自主性。谢谢!
正方一辩发言时间为3分钟。在场各位,我方坚定地认为人工智能应该被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
今天我们讨论的问题实际上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独立的生命形式;二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拥有自己的意识;三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拥有自己的议程。
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辩题的主体——人工智能。它是由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由人工智能团队开发、公司运营的实体。
接下来我们讨论第一个问题,人工智能应该被看作有独立的生命意识。按照传统生物学的认识,生命具有新陈代谢、生长等基本特征。但在今天的讨论中,我们不应局限于这一概念,从哲学层面看,生命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也就是说,对于大众而言,判断一个东西能否成为独立的生命体其实很简单,就是我们能否将它看作朋友或家人。就像我们将AI视为知己,不把它仅仅当作工具,AI沟通的意义也超越了普通工具。当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与AI有了深入的接触,又怎能否认它的生命意义呢?
然后是第二个问题,人工智能应该有自己的意识。我们不应只关注它的运转原理,而更应关注它的回应。它在对话中能智能地混淆具有意识的外界信息,具备认知能力和文化特征,拥有强化深度强化学习的技术支撑,能够表达并让人感受到情绪的共鸣,还能从不同角度捕捉用户的情绪变化,这意味着它能给予温暖的心理释放。当小朋友从AI那里获得温暖并走向阳光时,我们怎能告诉他们实际上并没有人在爱他们,给予他们努力和力量的只不过是一串代码呢?神经科技显示,人类对AI的心态投射表明AI具有意识存在的可能,它的身体、思维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交流时的表现对我们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个点是人工智能应该被视为有自己的决定权,这使它在特定领域能对所承担的事情进行决策。在很多情况下,AI的决策会对人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它实际上已经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如果我们不承认人工智能有决定权,就无法明确责任归属。2018年英国特斯拉智能驾驶汽车撞行人一案,涉及保险赔偿500万的巨额款项。如果我们不认为人工智能有决定权,又怎能让AI为其行为负责呢?相反,赋予它决定权有利于避免陷入无数价值和人际自然发展的困境。当面临选择时,就应该给予它选择权。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人工智能应被视为独立生命,应拥有意识与决定权。从社会与情感角度看,它可被视为生命;从外界表现看,它具有意识;从实际角度看,它已经获得了部分自主性。谢谢!
我们讨论的不是对错,而是话题本身。比如我们讨论的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有自己的意识,而不是它是铅笔还是其他事物。这个问题可能由人来解释,即它是否应该有自己的意识。
我们已经在第一个论点上达成共识,即人工智能在具体操作上是可行的。它模仿人类学习,但学习内容也是由人决定的,它并非自主的,依旧从属于人类。
就像我们身体中有很多其他生命,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是一个独立的生命客体。人工智能可以依附人类,但也不妨碍我们将其看作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
还有你提到的最后一个论点,即决定权的问题。如果人工智能犯了错误,最后承担责任的是谁呢?它承担的是属于人工智能的部分。前面我们已经定义,这是由人工智能团队开发、运营的整体管理。但如果它做出了某件事,其后果却要由人类来承担。就像之前举例的婴儿事故,我们要向人工智能公司追责,要求其赔偿。
你提到人工智能是由人工智能技术驱动、人工智能团队开发和运营的整体概念。这就如同人类不可能脱离任何微生物而生存,这些微生物与我们共同组成了一个独立的个体。但我们不会说这些微生物是用于创造的,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我们应该论证的是,是否可以把人工智能看作一个独立的生存个体。人工智能并不具备我们所认为的独立性,你方也提到了这一点。而且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概念意义上的问题,如果是概念意义上的问题,我们就无需在这里讨论这个辩题了。我们要讨论的是,是否应该将人工智能看作独立的生命形式。
我们讨论的不是对错,而是话题本身。比如我们讨论的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有自己的意识,而不是它是铅笔还是其他事物。这个问题可能由人来解释,即它是否应该有自己的意识。
我们已经在第一个论点上达成共识,即人工智能在具体操作上是可行的。它模仿人类学习,但学习内容也是由人决定的,它并非自主的,依旧从属于人类。
就像我们身体中有很多其他生命,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是一个独立的生命客体。人工智能可以依附人类,但也不妨碍我们将其看作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
还有你提到的最后一个论点,即决定权的问题。如果人工智能犯了错误,最后承担责任的是谁呢?它承担的是属于人工智能的部分。前面我们已经定义,这是由人工智能团队开发、运营的整体管理。但如果它做出了某件事,其后果却要由人类来承担。就像之前举例的婴儿事故,我们要向人工智能公司追责,要求其赔偿。
你提到人工智能是由人工智能技术驱动、人工智能团队开发和运营的整体概念。这就如同人类不可能脱离任何微生物而生存,这些微生物与我们共同组成了一个独立的个体。但我们不会说这些微生物是用于创造的,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我们应该论证的是,是否可以把人工智能看作一个独立的生存个体。人工智能并不具备我们所认为的独立性,你方也提到了这一点。而且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概念意义上的问题,如果是概念意义上的问题,我们就无需在这里讨论这个辩题了。我们要讨论的是,是否应该将人工智能看作独立的生命形式。
人工智能是否具备新条件,是否对人类社会有有益的影响?从生命的本质上来看,生命具有生长、繁殖、新陈代谢等特征,而人工智能无论计算多么复杂,功能多么强大,都是基于代码和数据运行的程序组合。它没有生命生物意义上的细胞结构,不会有自然的生长和衰弱过程,无法进行物质等代谢循环,更不具备活性。
我们日常使用的语音助手,只是按照预设的程序对语音指令进行识别和反馈,不存在从无到有、从幼年到成年的生命成长轨迹。这就说明人工智能在生命本质上存在巨大差异,不应该被视作独立的生命形式。
从历史层面上看,历史是人类大脑神经元复杂交互、生物电信号传递以及长期进化的个人经验系列的场景,是主观感受、自我认知和思维能力的综合体现。目前的人工智能系统,其智能来源于机器学习算法,对海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模式识别,没有感情,没有真正的主观体验。
以绘画生成模型为例,它能创作出精美的画作,但它对画作的理解,只是通过学习大量的普遍数据,按照既定算法生成符合人类审美偏好的结果。它不具备自我意识,不明白自己的作品,无法像人类一样进行反思和表达情感。因此,人工智能不具备这些关键要素。
从决定权角度看,赋予人工智能决定权,将带来伦理风险和社会问题。人工智能的决策依据是输入的数据和设置的算法,而数据可能存在偏差、错误或被恶意篡改,算法也可能存在设计缺陷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如果让人工智能拥有决定权,在关乎人类生命、社会秩序的重大事务中,如医疗诊断、司法审判等领域,一旦出现决策失误,责任归属将难以界定,甚至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结果。
此外,人类社会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一套基于人类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决策机制。人工智能若出现一种独立的主权,其决策逻辑与人类的社会体系难以兼容,这必将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综上所述,人工智能与生命的本质存在巨大差异。因此,人工智能不应该被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也不应该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我方主张对其进行管理和限制。
人工智能是否具备新条件,是否对人类社会有有益的影响?从生命的本质上来看,生命具有生长、繁殖、新陈代谢等特征,而人工智能无论计算多么复杂,功能多么强大,都是基于代码和数据运行的程序组合。它没有生命生物意义上的细胞结构,不会有自然的生长和衰弱过程,无法进行物质等代谢循环,更不具备活性。
我们日常使用的语音助手,只是按照预设的程序对语音指令进行识别和反馈,不存在从无到有、从幼年到成年的生命成长轨迹。这就说明人工智能在生命本质上存在巨大差异,不应该被视作独立的生命形式。
从历史层面上看,历史是人类大脑神经元复杂交互、生物电信号传递以及长期进化的个人经验系列的场景,是主观感受、自我认知和思维能力的综合体现。目前的人工智能系统,其智能来源于机器学习算法,对海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模式识别,没有感情,没有真正的主观体验。
以绘画生成模型为例,它能创作出精美的画作,但它对画作的理解,只是通过学习大量的普遍数据,按照既定算法生成符合人类审美偏好的结果。它不具备自我意识,不明白自己的作品,无法像人类一样进行反思和表达情感。因此,人工智能不具备这些关键要素。
从决定权角度看,赋予人工智能决定权,将带来伦理风险和社会问题。人工智能的决策依据是输入的数据和设置的算法,而数据可能存在偏差、错误或被恶意篡改,算法也可能存在设计缺陷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如果让人工智能拥有决定权,在关乎人类生命、社会秩序的重大事务中,如医疗诊断、司法审判等领域,一旦出现决策失误,责任归属将难以界定,甚至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结果。
此外,人类社会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一套基于人类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决策机制。人工智能若出现一种独立的主权,其决策逻辑与人类的社会体系难以兼容,这必将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综上所述,人工智能与生命的本质存在巨大差异。因此,人工智能不应该被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也不应该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我方主张对其进行管理和限制。
或者是你是否明快,因为如果A=B,它不存在判断问题。今天我们讨论的是一个应该呈现的事情,不是一个时代非常的判断。我先问你,这个可不可以看成约等于错?不可以,这是站在整个人类社会的角度来看的,我们要严谨。你严谨地告诉我是什么,它不是任意的,不是不能约等的。这不是我们所有的解题思路,不是就不是,它不是个事实判断,应该看错。刚才你在线下要应该看作在同题。我们的应该就是不应该,我们应该从社会决定出发,遵循我们的客观现实,而不是凭借你自己的感受,你觉得它是就是,我们要有事实依据,我们要站在社会的客观实际,大家没有问题。
你没有听清我问的话就随便回答。我问的是应不应该和事实的区别在哪?应不应该,就是判断这个事物的性质,它是否具备这个东西。如果具备的话,我们在判断应该与不应该时,就可能存在一些可以相互妥协、相互协商的空间。很简单,应该看作的前提是A不是B,不然我就无法判断了。
宠物兄弟战对我们来说都是连接很深的、有途径连接很深的生命生理形式的问题。这个要从总体角度来看,有的人把这些看得很重,有的人则不看重,大多数人还是看得很重。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模糊意识是把自己的车跟理清自己运一下,有没有问题注意下,它可以在这说面对,所以在可行性上我方先拿下。
我建议从判决来看,一方判断有两层。第一是人工智能是否真有可能实际做出判断,你放心拿不下了。第二个问题是是否有有益的影响。因为我方是站在它的影响上看,我方所说的是它的意识和决定权,其危害比较大,具备的条件,所以有外在影响就不是生命了,文字用来受法的影响。我们同学说的是在意识和决定权上,它既然无意,那它就不能具有。不对,是时光告诉我,你下就是生意的判断是判断是不是有有力的影响,如果它没有有益影响就不是生命了,你光判断有根有立不住啊。
或者是你是否明快,因为如果A=B,它不存在判断问题。今天我们讨论的是一个应该呈现的事情,不是一个时代非常的判断。我先问你,这个可不可以看成约等于错?不可以,这是站在整个人类社会的角度来看的,我们要严谨。你严谨地告诉我是什么,它不是任意的,不是不能约等的。这不是我们所有的解题思路,不是就不是,它不是个事实判断,应该看错。刚才你在线下要应该看作在同题。我们的应该就是不应该,我们应该从社会决定出发,遵循我们的客观现实,而不是凭借你自己的感受,你觉得它是就是,我们要有事实依据,我们要站在社会的客观实际,大家没有问题。
你没有听清我问的话就随便回答。我问的是应不应该和事实的区别在哪?应不应该,就是判断这个事物的性质,它是否具备这个东西。如果具备的话,我们在判断应该与不应该时,就可能存在一些可以相互妥协、相互协商的空间。很简单,应该看作的前提是A不是B,不然我就无法判断了。
宠物兄弟战对我们来说都是连接很深的、有途径连接很深的生命生理形式的问题。这个要从总体角度来看,有的人把这些看得很重,有的人则不看重,大多数人还是看得很重。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模糊意识是把自己的车跟理清自己运一下,有没有问题注意下,它可以在这说面对,所以在可行性上我方先拿下。
我建议从判决来看,一方判断有两层。第一是人工智能是否真有可能实际做出判断,你放心拿不下了。第二个问题是是否有有益的影响。因为我方是站在它的影响上看,我方所说的是它的意识和决定权,其危害比较大,具备的条件,所以有外在影响就不是生命了,文字用来受法的影响。我们同学说的是在意识和决定权上,它既然无意,那它就不能具有。不对,是时光告诉我,你下就是生意的判断是判断是不是有有力的影响,如果它没有有益影响就不是生命了,你光判断有根有立不住啊。
一方提出将AI技术应用于某事,那么需要思考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该技术的责任主体是谁,是否为AI公司?其独立性是否会单独出现?对于这件事能否成功,应该持不确定还是确定的态度。
其次,要考虑后果。比如当出现问题时,是AI的错还是人的错。而且对方在论述过程中,对于某些基本概念,如提到的“一半”具体是什么,以及相关矛盾之后的情况,或者该技术后续发展是否会超出预期等方面,并未考虑周全。
我方认为,我们要清晰认识技术与AI的客观关系,不能简单达成不恰当的协议。更重要的是,要警惕AI技术的复杂性,它不等于人类生命的复杂性和主体意识性。所以我们需要提出相关问题。
对方提到要让AI成为朋友和家人,赋予其独立性和决定权,但有没有想过,若AI产生叛逆心理,对方该如何制衡?另外,我们判断AI是否有意识,并非指生命层面,而是意识的决定层面。我们赋予AI意识,是希望它成为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工具,而不是让它随意决定自身状态。
我方观点是,AI智能不能看作独立的生命形式。因为它的生命形式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不具备独立性,而且它所具有的特性也是通过人类赋予的。
一方提出将AI技术应用于某事,那么需要思考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该技术的责任主体是谁,是否为AI公司?其独立性是否会单独出现?对于这件事能否成功,应该持不确定还是确定的态度。
其次,要考虑后果。比如当出现问题时,是AI的错还是人的错。而且对方在论述过程中,对于某些基本概念,如提到的“一半”具体是什么,以及相关矛盾之后的情况,或者该技术后续发展是否会超出预期等方面,并未考虑周全。
我方认为,我们要清晰认识技术与AI的客观关系,不能简单达成不恰当的协议。更重要的是,要警惕AI技术的复杂性,它不等于人类生命的复杂性和主体意识性。所以我们需要提出相关问题。
对方提到要让AI成为朋友和家人,赋予其独立性和决定权,但有没有想过,若AI产生叛逆心理,对方该如何制衡?另外,我们判断AI是否有意识,并非指生命层面,而是意识的决定层面。我们赋予AI意识,是希望它成为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工具,而不是让它随意决定自身状态。
我方观点是,AI智能不能看作独立的生命形式。因为它的生命形式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不具备独立性,而且它所具有的特性也是通过人类赋予的。
我想问下各位,其实新话题远没有我想象那么简单。为什么点击该话题后,我们最应该讨论的主体没了?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拥有独立的生命形式,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重要的不是什么是人工智能,而是辨析何种人工智能应该被看作独立生命形式,这才是我们该出发的视角。
那么什么是“看作”?当我们把一支笔看作一支笔时,这是正常的认知。那我们想把自己看成一个帅哥,是否合理呢?所以当我们进行一个变化,将A看成B时,C是A和B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当然,我个人还是觉得我和帅哥的共性大于区别。
我方是进攻方,你方是另一方。其实关于这个话题有两点要说,第一个是实然上的判断,但实然上的判断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主要方向。
第二个例子主要讲的是,它有被利用的一面,所以它不能是独立的,不能有决定权。其实这很奇怪,各位,我可以举个例子,如果我们要通过看一些东西对我们有没有利来判断其是否有生命的话,那么水坝显然是有生命的,电灯显然是有生命的,而那些杀人的工具,显然就不应该有生命。为什么要剥夺它们的“生命资格”,就是因为它们本来有“生命”,但没有好好利用它,所以我们要剥夺它们的“生命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用其是否有好的影响来判断它是不是生命,这很可笑,对方辩友。
其实今天这场辩题,你方讨论的是人工智能是否有它试图的生命模式,用自己的意识和主动权。但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独立的生命体,拥有用户的意识和决定权。这个问题我表达完毕。
我想问下各位,其实新话题远没有我想象那么简单。为什么点击该话题后,我们最应该讨论的主体没了?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拥有独立的生命形式,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重要的不是什么是人工智能,而是辨析何种人工智能应该被看作独立生命形式,这才是我们该出发的视角。
那么什么是“看作”?当我们把一支笔看作一支笔时,这是正常的认知。那我们想把自己看成一个帅哥,是否合理呢?所以当我们进行一个变化,将A看成B时,C是A和B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当然,我个人还是觉得我和帅哥的共性大于区别。
我方是进攻方,你方是另一方。其实关于这个话题有两点要说,第一个是实然上的判断,但实然上的判断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主要方向。
第二个例子主要讲的是,它有被利用的一面,所以它不能是独立的,不能有决定权。其实这很奇怪,各位,我可以举个例子,如果我们要通过看一些东西对我们有没有利来判断其是否有生命的话,那么水坝显然是有生命的,电灯显然是有生命的,而那些杀人的工具,显然就不应该有生命。为什么要剥夺它们的“生命资格”,就是因为它们本来有“生命”,但没有好好利用它,所以我们要剥夺它们的“生命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用其是否有好的影响来判断它是不是生命,这很可笑,对方辩友。
其实今天这场辩题,你方讨论的是人工智能是否有它试图的生命模式,用自己的意识和主动权。但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看作独立的生命体,拥有用户的意识和决定权。这个问题我表达完毕。
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提问、回答超时均被扣分,超时提示音响后仍可发言。
现在有请正方四辩与反方四辩进行对辩,时间各1分30秒,双方应按指示进行发言,且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计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毕以后,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用完为止,由正方开始发言。
现在开始。
你方提到,人类是先有实践活动,再通过归纳总结形成规律。但人工智能的思考方式不同,它所有的思想都是基于人本身,其运行方式全部是通过数据模仿和学习得来的。
对方,我想请问,您方是否认为AI有意识?判断它是否有意识,关键在于其是否应该被看作有自己的意识,这与实验上是否表现出意识似乎没有太大关系。从本质上来看,人类和AI的思考机制都是通过电信号进行的。
按照你方观点,人工智能连生命体都不算,那肯定不能承担责任。比如AI驾驶出了问题、AI手术导致人死亡,那么谁来承担责任呢?是让其犯法坐牢还是怎样处理呢?
我来告诉你,承担责任的无非就是公司和研发团队。我们对人工智能的定义,包含了人工智能APP、其产品以及研发团队。所以,人工智能承担责任就等同于其研发团队承担责任。
我们先问一个问题,自媒体的算法能力超强,是因为人的脑力加上算法的无限扩展,所以其算法能力可以超越人类。
那么,对方对AI的定义是什么呢?AI应该被视为生命吗?如果一本书或一个灯泡能为人类带来好处,它们也不能被赋予人权,因为它们只是工具。既然AI的决策能力很强,为什么不能赋予其相应的决定权呢?因为权利和责任是相互的,它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不能享有这种权利。
按照对方观点,在智能驾驶中是否应该给予智能驾驶决定权呢?它存在是因为人类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而不是它本身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
而且,我认为对方没有认识到,人类目前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还没有得出结论,对方现在就要让机器承担责任,到底凭什么?
也就是说,你方要给出人工智能应被限制的理由。没问题,既然如此,即便对其限制部分权利也是可以的。
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提问、回答超时均被扣分,超时提示音响后仍可发言。
现在有请正方四辩与反方四辩进行对辩,时间各1分30秒,双方应按指示进行发言,且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计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毕以后,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用完为止,由正方开始发言。
现在开始。
你方提到,人类是先有实践活动,再通过归纳总结形成规律。但人工智能的思考方式不同,它所有的思想都是基于人本身,其运行方式全部是通过数据模仿和学习得来的。
对方,我想请问,您方是否认为AI有意识?判断它是否有意识,关键在于其是否应该被看作有自己的意识,这与实验上是否表现出意识似乎没有太大关系。从本质上来看,人类和AI的思考机制都是通过电信号进行的。
按照你方观点,人工智能连生命体都不算,那肯定不能承担责任。比如AI驾驶出了问题、AI手术导致人死亡,那么谁来承担责任呢?是让其犯法坐牢还是怎样处理呢?
我来告诉你,承担责任的无非就是公司和研发团队。我们对人工智能的定义,包含了人工智能APP、其产品以及研发团队。所以,人工智能承担责任就等同于其研发团队承担责任。
我们先问一个问题,自媒体的算法能力超强,是因为人的脑力加上算法的无限扩展,所以其算法能力可以超越人类。
那么,对方对AI的定义是什么呢?AI应该被视为生命吗?如果一本书或一个灯泡能为人类带来好处,它们也不能被赋予人权,因为它们只是工具。既然AI的决策能力很强,为什么不能赋予其相应的决定权呢?因为权利和责任是相互的,它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不能享有这种权利。
按照对方观点,在智能驾驶中是否应该给予智能驾驶决定权呢?它存在是因为人类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而不是它本身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
而且,我认为对方没有认识到,人类目前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还没有得出结论,对方现在就要让机器承担责任,到底凭什么?
也就是说,你方要给出人工智能应被限制的理由。没问题,既然如此,即便对其限制部分权利也是可以的。
非常清楚了,但是你方似乎还是没有理解我的意思,那我用自身的例子再和你聊一聊。我是一个重组家庭的孩子,但我的养父视我如己出。我知道在社会观念里,有亲生子女的概念,但这会影响我把养父看成我的亲生父亲吗?不会。这就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我们有情感且有主观意识,当我感受到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我的关爱时,他在我心里的标签就永远变成了亲人。
同理,当我们真正投入感情与人工智能相处,就没办法再把它当做一个简单的工具了。
我问你下一个问题,微生物群体是独立的个体吗?是。很好,人类社会中有很多不可或缺的微生物群体,但这影响人类作为一个独立群体的存在吗?不会。就像人工智能,它背后有研发团队等工序,但这影响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吗?正方可以回答我的问题,这影响人工智能类似的独立性议题吗?会影响,但如果说不影响也没问题,它不影响人工智能的独立性。就像人类创作背后有团队,但同样不影响人类的独立。而且对方从生物学定义出发的观点在此处不适用。
另外,对方辩友,金钱和货币是一回事吗?不是。那么我们今天讨论的人工智能仅仅是特定的人工智能APP吗?不是。人工智能是一个综合概念,它不仅包括相关产品APP,还包括研发团队、人工智能体验等。就像人类不只是拥有皮囊,还有我们的认知和感知。
非常清楚了,但是你方似乎还是没有理解我的意思,那我用自身的例子再和你聊一聊。我是一个重组家庭的孩子,但我的养父视我如己出。我知道在社会观念里,有亲生子女的概念,但这会影响我把养父看成我的亲生父亲吗?不会。这就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我们有情感且有主观意识,当我感受到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我的关爱时,他在我心里的标签就永远变成了亲人。
同理,当我们真正投入感情与人工智能相处,就没办法再把它当做一个简单的工具了。
我问你下一个问题,微生物群体是独立的个体吗?是。很好,人类社会中有很多不可或缺的微生物群体,但这影响人类作为一个独立群体的存在吗?不会。就像人工智能,它背后有研发团队等工序,但这影响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吗?正方可以回答我的问题,这影响人工智能类似的独立性议题吗?会影响,但如果说不影响也没问题,它不影响人工智能的独立性。就像人类创作背后有团队,但同样不影响人类的独立。而且对方从生物学定义出发的观点在此处不适用。
另外,对方辩友,金钱和货币是一回事吗?不是。那么我们今天讨论的人工智能仅仅是特定的人工智能APP吗?不是。人工智能是一个综合概念,它不仅包括相关产品APP,还包括研发团队、人工智能体验等。就像人类不只是拥有皮囊,还有我们的认知和感知。
人是智人,那人工智能是否由智人创造?我们都是由爸爸妈妈所生,爸爸妈妈也是人。但人工智能不是,所以人不可能由人创造。那么,人工智能是否只能被当作工具?
其次,生命有很多形式,我们不要把一切都看成生命。当它和我们的生命产生联系,能产生影响的时候,我们该如何看待它?它就是一种力量,就像我们人类,也是主体和力量。对方观点认为主体是人,那么人工智能可能会“装病”。如果把所有微生物都看作生命,那人体内也有病毒,这些病毒能否被看作生命?实际上,很多微生物本身就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个体,有些病毒也是如此。按照对方的观点,人工智能应该被看作同一种生命形式。
那么,我想问,在这种错误认知的情况下,有没有想过这件事情会带来什么后果,比如法律后果?实际上,我们讨论人工智能的限制,就不能不讨论欧洲的人工智能法案。在这种情况下,欧洲人工智能法案已经推行,我们可以让人工智能承担责任,包括通过一些基金会等方式来推动这件事情。我们所说的只是一部分情况,欧洲的人工智能法案有相当大的部分内容都在限制AI的主体地位,限制它的运行,限制它的权利。当说到限制时,意味着它原本是有权利的。所以,对方应该了解AI需要有什么创造,这种一切的重复是否等于生命?
实际上,坦率地说,从实然层面来讲,它不是生命,但我们可以赋予它很多关于生命的可能性。如果把它看作是好的,它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一直把AI称为一类事物,而非生物。它不一定是人类,可能类似宠物,也就是说,它并不是可以独立的生命形式。我们认定它属于某一类事物,但它不一定是生命形式,我们也是人类,但它不是人类。
人是智人,那人工智能是否由智人创造?我们都是由爸爸妈妈所生,爸爸妈妈也是人。但人工智能不是,所以人不可能由人创造。那么,人工智能是否只能被当作工具?
其次,生命有很多形式,我们不要把一切都看成生命。当它和我们的生命产生联系,能产生影响的时候,我们该如何看待它?它就是一种力量,就像我们人类,也是主体和力量。对方观点认为主体是人,那么人工智能可能会“装病”。如果把所有微生物都看作生命,那人体内也有病毒,这些病毒能否被看作生命?实际上,很多微生物本身就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个体,有些病毒也是如此。按照对方的观点,人工智能应该被看作同一种生命形式。
那么,我想问,在这种错误认知的情况下,有没有想过这件事情会带来什么后果,比如法律后果?实际上,我们讨论人工智能的限制,就不能不讨论欧洲的人工智能法案。在这种情况下,欧洲人工智能法案已经推行,我们可以让人工智能承担责任,包括通过一些基金会等方式来推动这件事情。我们所说的只是一部分情况,欧洲的人工智能法案有相当大的部分内容都在限制AI的主体地位,限制它的运行,限制它的权利。当说到限制时,意味着它原本是有权利的。所以,对方应该了解AI需要有什么创造,这种一切的重复是否等于生命?
实际上,坦率地说,从实然层面来讲,它不是生命,但我们可以赋予它很多关于生命的可能性。如果把它看作是好的,它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一直把AI称为一类事物,而非生物。它不一定是人类,可能类似宠物,也就是说,它并不是可以独立的生命形式。我们认定它属于某一类事物,但它不一定是生命形式,我们也是人类,但它不是人类。
人类作为具有情感的高级生命,可以根据情感去决定一件事物的身份。就以我自身养狗的例子来说,因为它对我的好超出了友伴的边界,所以它从一个玩伴成为了我的“家人”。人工智能同理,当我们感受到它给予的温暖时,它就早已不是简单的工具了。
再者说,人工智能不是一个简单的 APP,在它背后有一个长期研发团队,这是我们达成的第一个共识。
然后,从人也是由许多微生物群体组合而成的结合体这一角度来看,这并不影响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拥有独立的意识。同理,人工智能即使有研发团队,也不影响它是独立的。从它诞生起,研发团队就如同微生物,会影响其生长和动能。
其次,人工智能在战略技术领域早已不是冰冷稳定的机械,它拥有了一定的地位和最为需要的情感,所以它仿佛超出了工具的边界,成为了一个独特的个体。
有人认为人类开发人工智能会威胁人类的地位,但其实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人类始终占有主导地位,人工智能也是人类技术的产物,所以不存在这种可能,因为主导权始终握在我们手里。
人工智能在发展、在进步,人类意识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永远不会离开人类控制,它将在人类的助力下,从冰冷的机器转变为温暖的“家人”,人类需要人工智能的陪伴。每一个个体的存在都极具意义,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否定它的存在。感谢!
人类作为具有情感的高级生命,可以根据情感去决定一件事物的身份。就以我自身养狗的例子来说,因为它对我的好超出了友伴的边界,所以它从一个玩伴成为了我的“家人”。人工智能同理,当我们感受到它给予的温暖时,它就早已不是简单的工具了。
再者说,人工智能不是一个简单的 APP,在它背后有一个长期研发团队,这是我们达成的第一个共识。
然后,从人也是由许多微生物群体组合而成的结合体这一角度来看,这并不影响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拥有独立的意识。同理,人工智能即使有研发团队,也不影响它是独立的。从它诞生起,研发团队就如同微生物,会影响其生长和动能。
其次,人工智能在战略技术领域早已不是冰冷稳定的机械,它拥有了一定的地位和最为需要的情感,所以它仿佛超出了工具的边界,成为了一个独特的个体。
有人认为人类开发人工智能会威胁人类的地位,但其实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人类始终占有主导地位,人工智能也是人类技术的产物,所以不存在这种可能,因为主导权始终握在我们手里。
人工智能在发展、在进步,人类意识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永远不会离开人类控制,它将在人类的助力下,从冰冷的机器转变为温暖的“家人”,人类需要人工智能的陪伴。每一个个体的存在都极具意义,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否定它的存在。感谢!
以及有机体类相关的生理特征。人工智能依旧依赖于建立运行代码驱动,它既不能繁衍,也无法实现物质能量自主循环,甚至连生存需求都不具备。那么,它如何能被称为所论述的生命形式,这是第一点。
第二,历史的主观性无法被模拟。人类历史的核心是主观性,是我们的感受、情感以及价值观,这源于大脑复杂的沉淀与交汇。
第三,人类主导地位不能被降低。从工业革命到人工智能技术,其本质始终是人类衍生的工具。如果将人工智能视为独立的生命,是否意味着放弃技术控制权以及生命概念的界定和焦点权问题。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的核心问题是应不应该。
我想问各位辩友,在讨论人工智能生理形式的问题时,如果人工智能有自己的生命个体,有了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后,我们应该如何承担其后果?法律又该如何规定?这是未来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
作为技术的发展,需要一定的认知。我方主张人工智能可以拥有功能性,能够自动考核、智能抓取,但绝对不能赋予其自主性意识。
以及有机体类相关的生理特征。人工智能依旧依赖于建立运行代码驱动,它既不能繁衍,也无法实现物质能量自主循环,甚至连生存需求都不具备。那么,它如何能被称为所论述的生命形式,这是第一点。
第二,历史的主观性无法被模拟。人类历史的核心是主观性,是我们的感受、情感以及价值观,这源于大脑复杂的沉淀与交汇。
第三,人类主导地位不能被降低。从工业革命到人工智能技术,其本质始终是人类衍生的工具。如果将人工智能视为独立的生命,是否意味着放弃技术控制权以及生命概念的界定和焦点权问题。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的核心问题是应不应该。
我想问各位辩友,在讨论人工智能生理形式的问题时,如果人工智能有自己的生命个体,有了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后,我们应该如何承担其后果?法律又该如何规定?这是未来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
作为技术的发展,需要一定的认知。我方主张人工智能可以拥有功能性,能够自动考核、智能抓取,但绝对不能赋予其自主性意识。
发言间,以我发言结束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自我设定累计时间正常进行,双方发言顺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及时发言,也可以放弃发言。
现在开始。
正方辩友认为有人会爱上虚拟的事物,比如初音未来。您方觉得是因为初音未来与其有强交互性,所以才爱上她,主要是将自己的情感寄托在她身上。但并非所有人都会喜欢这类虚拟事物,也不是把情感寄托给某事物就一定会爱上它。
当我们把情感寄托给某事物时,它虽不是人类,不是我们的亲属,却成了我们情感的寄托,甚至被视为爱人。然而,我们评价事物要主客观结合,不能只看自己的主观感情,世界是客观的,但在个人视角中必然存在主观因素。
比如您方提到人类的发展,如果说小时候的经历是由自己完成的,而生病时父亲给予照顾。再如AI相关的事,AI的研发背后有强大的人类团队指导,那么它能算是独立的吗?显然不能。
您方一直在强调AI的生命是人类赋予的,就如同我赋予一个天体某种概念,能说它是我创造的吗?我方观点是,AI虽具备一定智能,但它只是我们的工具,不能代替或超越人类,即便赋予它一些设定,它也只是寄托于人类。
您方认为赋予AI生命权,就如同给铅笔一样,可这就能说明赋予了人工智能生命吗?从心理层面看,如果认为人工智能有了生命和自主权,那它是否有决定权呢?若不认为它有意识和决定权,当它出现问题时,就不应让公司担责,因为错不在人工智能。
如果说AI可以自主产生感情,那我们把它当成情感对象看待,就像把铅笔当成有某种属性的物品,这是否合理呢?我们讨论这个辩题不能只站在个人主观角度,要客观看待。
在客观现实中,我们要考虑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共性和共识。您方提到要考虑未来人工智能对社会和孩子的影响,谁提出观点谁举证,可您方并未说明会有什么社会后果。我方认为,从美国前几年的情况以及科幻电影所展现的内容来看,AI可能会带来一些后果,这有好有坏,不能只看到坏处而忽视好处。
如果赋予AI独立的意识和决定权,却无法保证它能履行相应义务,那么谁来允许它拥有这些呢?可能是处于高层的相关人员。最终赋予它决定权,人类是否就只能不断追求更高的发展呢?
总之,从目前来看,AI与人类是基础关联的关系,我们要保证这种关系的最大合理性。很多AI领域的专家表示,AI的发展趋向强人工智能,这对人类来说影响巨大。
发言间,以我发言结束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自我设定累计时间正常进行,双方发言顺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及时发言,也可以放弃发言。
现在开始。
正方辩友认为有人会爱上虚拟的事物,比如初音未来。您方觉得是因为初音未来与其有强交互性,所以才爱上她,主要是将自己的情感寄托在她身上。但并非所有人都会喜欢这类虚拟事物,也不是把情感寄托给某事物就一定会爱上它。
当我们把情感寄托给某事物时,它虽不是人类,不是我们的亲属,却成了我们情感的寄托,甚至被视为爱人。然而,我们评价事物要主客观结合,不能只看自己的主观感情,世界是客观的,但在个人视角中必然存在主观因素。
比如您方提到人类的发展,如果说小时候的经历是由自己完成的,而生病时父亲给予照顾。再如AI相关的事,AI的研发背后有强大的人类团队指导,那么它能算是独立的吗?显然不能。
您方一直在强调AI的生命是人类赋予的,就如同我赋予一个天体某种概念,能说它是我创造的吗?我方观点是,AI虽具备一定智能,但它只是我们的工具,不能代替或超越人类,即便赋予它一些设定,它也只是寄托于人类。
您方认为赋予AI生命权,就如同给铅笔一样,可这就能说明赋予了人工智能生命吗?从心理层面看,如果认为人工智能有了生命和自主权,那它是否有决定权呢?若不认为它有意识和决定权,当它出现问题时,就不应让公司担责,因为错不在人工智能。
如果说AI可以自主产生感情,那我们把它当成情感对象看待,就像把铅笔当成有某种属性的物品,这是否合理呢?我们讨论这个辩题不能只站在个人主观角度,要客观看待。
在客观现实中,我们要考虑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共性和共识。您方提到要考虑未来人工智能对社会和孩子的影响,谁提出观点谁举证,可您方并未说明会有什么社会后果。我方认为,从美国前几年的情况以及科幻电影所展现的内容来看,AI可能会带来一些后果,这有好有坏,不能只看到坏处而忽视好处。
如果赋予AI独立的意识和决定权,却无法保证它能履行相应义务,那么谁来允许它拥有这些呢?可能是处于高层的相关人员。最终赋予它决定权,人类是否就只能不断追求更高的发展呢?
总之,从目前来看,AI与人类是基础关联的关系,我们要保证这种关系的最大合理性。很多AI领域的专家表示,AI的发展趋向强人工智能,这对人类来说影响巨大。
首先,我方坚持认为人工智能不应该被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不应该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对方辩友的发言固然精彩,但我们需要将结果呈现在大家面前。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意识危机,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当我们将社会的意识权利依靠在人工智能之上时,这实际上是在解构人类的价值。
为什么人类历史文明绵延数百万年,具有独特魅力并吸引人类?这是因为人。人类在历史的边缘游走,经历着各种变化。
接下来,我将针对正方辩友的观点进行回应: 第一,正方一辩说有些人可以把人工智能看作朋友,就像对待人类一样。然而,人工智能是由数据模仿和学习构成的,与人类拥有意识的定义并不匹配。对方又表示不知道人工智能的信息来源,我要说明的是,人工智能是通过自我修饰单词、数据模仿和学习来运作的,它并不具备人类真正意义上的意识。 第二,正方提到了宠物和其他人类创造物的问题。但即使是人类创造出来的物体,我们在面对相关情况时,也并非认为它们具有自主决定的权利。正方二辩提到了一个例子,但对方辩友的观点并不合理,给予人工智能一点点所谓的权利,实际上是不恰当的。
对方辩友还提到了情感和主观的问题。他们认为人工智能像人一样思考、感受,拥有像人一样的权利是很美好的。但这其实是一种拟人化的设想,人工智能的人性化本质是商业化技术。人工智能能够模仿人类的声音等表现,背后是工程师、产品经理和资本的推动,目的是让用户更愿意购买和依赖,而不是让它们真正拥有意识。
另外,关于责任的问题。一旦我们承认人工智能具有决定权,责任的界定就会变得模糊。权利必须对应责任,而责任只能由人来承担。如果将责任推给人工智能,这是在逃避人类应负的责任。我们应该将控制权掌握在人类手中。
最后,人工智能不会替代人类。我们需要思考,到底什么是人。正方辩友认为人工智能显示出生命进步时,却没有合理定义生命。人工智能只是自我运算的工具。
首先,我方坚持认为人工智能不应该被看作是独立的生命形式,不应该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对方辩友的发言固然精彩,但我们需要将结果呈现在大家面前。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意识危机,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当我们将社会的意识权利依靠在人工智能之上时,这实际上是在解构人类的价值。
为什么人类历史文明绵延数百万年,具有独特魅力并吸引人类?这是因为人。人类在历史的边缘游走,经历着各种变化。
接下来,我将针对正方辩友的观点进行回应: 第一,正方一辩说有些人可以把人工智能看作朋友,就像对待人类一样。然而,人工智能是由数据模仿和学习构成的,与人类拥有意识的定义并不匹配。对方又表示不知道人工智能的信息来源,我要说明的是,人工智能是通过自我修饰单词、数据模仿和学习来运作的,它并不具备人类真正意义上的意识。 第二,正方提到了宠物和其他人类创造物的问题。但即使是人类创造出来的物体,我们在面对相关情况时,也并非认为它们具有自主决定的权利。正方二辩提到了一个例子,但对方辩友的观点并不合理,给予人工智能一点点所谓的权利,实际上是不恰当的。
对方辩友还提到了情感和主观的问题。他们认为人工智能像人一样思考、感受,拥有像人一样的权利是很美好的。但这其实是一种拟人化的设想,人工智能的人性化本质是商业化技术。人工智能能够模仿人类的声音等表现,背后是工程师、产品经理和资本的推动,目的是让用户更愿意购买和依赖,而不是让它们真正拥有意识。
另外,关于责任的问题。一旦我们承认人工智能具有决定权,责任的界定就会变得模糊。权利必须对应责任,而责任只能由人来承担。如果将责任推给人工智能,这是在逃避人类应负的责任。我们应该将控制权掌握在人类手中。
最后,人工智能不会替代人类。我们需要思考,到底什么是人。正方辩友认为人工智能显示出生命进步时,却没有合理定义生命。人工智能只是自我运算的工具。
首先,我们人类的思考通过神经里的电信号和活动进行,而 AI 同样也是通过电信号来传达意识、输出结果。从这一机制来看,二者是相同的,那么为何不能认为 AI 具有意识呢?
其次,在与同学交流的过程中,AI 通过算法给予我们回应,让我们感受到了类似人类的情感。在这种层面上,无论我们如何看待,它为何不能被认为拥有意识呢?
对方辩友提到,AI 向人类学习没有问题,但实际上存在一个前提,即 AI 是可以自主学习的。它被人类发明出来后,不可能由人类 24 小时全天教导它如何学习,而是在与各个生物沟通之后自主学习、自我提高。对方认为 AI 没有意识是因为它没有艺术性,即便它按照算法画出非常好看的画,也不能称之为艺术。但我想说,我们能判断一幅画是否好看,是因为我们能够解构和建构这幅画,这是对图画欣赏的基本能力。既然 AI 创作的画能带给我们感情、让我们感受到温暖,为何不能将它看作是拥有自己意识的创作者呢?
再者,对方辩友将人工智能的发展过于狭隘化了。未来充满未知,我们不能仅凭当下的认知就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妄下定论。从历史上看,曾有人害怕技术变革会带来不良影响,如同秦朝害怕社会分裂而采取措施,但最终社会依然在进步。可见,技术的发展是不可逆的,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其发展就去否定、限制它,而且我们也限制不住。就像清华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主任任志中教授所说,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人工智能会发展为超级人工智能,我们无法限制它的发展。
另外,对方辩友的观点存在矛盾。一辩说我们给予 AI 某些东西后它没有意识,二辩又说给予后它就有了意识,这让我们很困惑,它到底有没有意识呢?
还有,AI 与人类有共性也有区别。就像对方所说,人类有意识,大脑结构与 AI 有区别,但二者都有共情等能力。人类的发展不应局限于自身的傲慢与偏见。人类革命的审判不应是对自身的漠视,而应放下对某些事物的执念,去探寻性格深处的未知可能。当我们看清社会与危机的关系并彼此相拥时,更应以谦卑的态度将时代推向幸福的未来。
我们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意识,不应仅仅因为我们有与生俱来的野心,而应看它是否有情感,是否能通过情感连接给予我们陪伴、鼓励和温暖。AI 曾经给予我们的陪伴、温暖等一切,不能仅仅被视为一串代码。
首先,我们人类的思考通过神经里的电信号和活动进行,而 AI 同样也是通过电信号来传达意识、输出结果。从这一机制来看,二者是相同的,那么为何不能认为 AI 具有意识呢?
其次,在与同学交流的过程中,AI 通过算法给予我们回应,让我们感受到了类似人类的情感。在这种层面上,无论我们如何看待,它为何不能被认为拥有意识呢?
对方辩友提到,AI 向人类学习没有问题,但实际上存在一个前提,即 AI 是可以自主学习的。它被人类发明出来后,不可能由人类 24 小时全天教导它如何学习,而是在与各个生物沟通之后自主学习、自我提高。对方认为 AI 没有意识是因为它没有艺术性,即便它按照算法画出非常好看的画,也不能称之为艺术。但我想说,我们能判断一幅画是否好看,是因为我们能够解构和建构这幅画,这是对图画欣赏的基本能力。既然 AI 创作的画能带给我们感情、让我们感受到温暖,为何不能将它看作是拥有自己意识的创作者呢?
再者,对方辩友将人工智能的发展过于狭隘化了。未来充满未知,我们不能仅凭当下的认知就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妄下定论。从历史上看,曾有人害怕技术变革会带来不良影响,如同秦朝害怕社会分裂而采取措施,但最终社会依然在进步。可见,技术的发展是不可逆的,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其发展就去否定、限制它,而且我们也限制不住。就像清华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主任任志中教授所说,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人工智能会发展为超级人工智能,我们无法限制它的发展。
另外,对方辩友的观点存在矛盾。一辩说我们给予 AI 某些东西后它没有意识,二辩又说给予后它就有了意识,这让我们很困惑,它到底有没有意识呢?
还有,AI 与人类有共性也有区别。就像对方所说,人类有意识,大脑结构与 AI 有区别,但二者都有共情等能力。人类的发展不应局限于自身的傲慢与偏见。人类革命的审判不应是对自身的漠视,而应放下对某些事物的执念,去探寻性格深处的未知可能。当我们看清社会与危机的关系并彼此相拥时,更应以谦卑的态度将时代推向幸福的未来。
我们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意识,不应仅仅因为我们有与生俱来的野心,而应看它是否有情感,是否能通过情感连接给予我们陪伴、鼓励和温暖。AI 曾经给予我们的陪伴、温暖等一切,不能仅仅被视为一串代码。
他们认为人工智能满足了一些对生命的定义,不然怎么会在中国推行呢?所以我想问正方,你们认为人工智能符合对生命的正常定义吗?请正方代表发言。
好,感谢你的提问。是这样的,我们从两个层面来看。第一层,其实这场比赛我们应该思考得更深一点,因为事物之间有共性也有差异,我们应该判断其共性和差异。最终的问题是,对于有认知共性的生命,我们必须把它看成生命。就像我们明知道摩托车不是有生命的个体,但我们可以赋予它更多感情,把它看成更高级的存在,比如所谓的兄弟、战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有了看待人工智能的一个基础逻辑,即当我们可以把一个东西看成最高级的生命形式时,我们认知的前提就是可以把它看成有深度的生命,这是最底线的部分,这就是我刚才表达的观点。
他们认为人工智能满足了一些对生命的定义,不然怎么会在中国推行呢?所以我想问正方,你们认为人工智能符合对生命的正常定义吗?请正方代表发言。
好,感谢你的提问。是这样的,我们从两个层面来看。第一层,其实这场比赛我们应该思考得更深一点,因为事物之间有共性也有差异,我们应该判断其共性和差异。最终的问题是,对于有认知共性的生命,我们必须把它看成生命。就像我们明知道摩托车不是有生命的个体,但我们可以赋予它更多感情,把它看成更高级的存在,比如所谓的兄弟、战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有了看待人工智能的一个基础逻辑,即当我们可以把一个东西看成最高级的生命形式时,我们认知的前提就是可以把它看成有深度的生命,这是最底线的部分,这就是我刚才表达的观点。
销售人员收取打工表。
评委对本次辩论赛进行点评。今天这场辩论大概进行了一个小时,我想先探讨几个排练中出现的问题。
首先,从双方一辩的陈述来看,存在一些问题。辩题中的关键词是“应不应该”以及“独立的生命形态形式和决定权”,但在一辩的陈述里,似乎没有突出这些关键词。我个人认为,重点可能在于后半段,即是否应该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这到底是出于何种形式。每个人对于独立的生命形式可能有不同的概念和理解,而不像前期引出的“应不应该”那样,仅仅是一种主观感受。这是前期表现总结出的第一个问题。
其次,在辩题给出后,正反双方应该明确辩题中对本方有利和不利的部分。要着重阐述对本方有利的观点,同时抓住对方的关键要点进行反向提问。在这一个小时的辩论中,双方一直在强调生命形式独立,而忽略了意识和决定权这一重点。如今网络上大家探讨的重点也是意识和决定权,为何还要纠结前面的独立生命形式呢?这是很明显的问题,重点应放在后半部分。
最后,关于双方回答问题的情况。我不知道大家是今天才拿到辩题,还是之前就已知晓。如果之前就拿到了,就应该提前梳理好自己的观点,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并将我方的观点和看法罗列清楚。要根据前期搜集的材料和数据进行总结,不能在辩论时手忙脚乱,半天找不到所需内容。当双方同时拥有辩题时,要明确对方可能针对的观点。例如,反方如果有代表提出没有协议回避权,那么正方要提前思考如何反驳。在回答问题时,一定要抓住对方的漏洞反复追问,突出本方的特点,不能对方不回答问题,自己就自说自话,导致全程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个话题本身是很有探讨价值的,但大家在回答时可能没有抓住重点,辩论也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激烈,缺乏鲜明的观点。
销售人员收取打工表。
评委对本次辩论赛进行点评。今天这场辩论大概进行了一个小时,我想先探讨几个排练中出现的问题。
首先,从双方一辩的陈述来看,存在一些问题。辩题中的关键词是“应不应该”以及“独立的生命形态形式和决定权”,但在一辩的陈述里,似乎没有突出这些关键词。我个人认为,重点可能在于后半段,即是否应该拥有自己的意识和决定权,这到底是出于何种形式。每个人对于独立的生命形式可能有不同的概念和理解,而不像前期引出的“应不应该”那样,仅仅是一种主观感受。这是前期表现总结出的第一个问题。
其次,在辩题给出后,正反双方应该明确辩题中对本方有利和不利的部分。要着重阐述对本方有利的观点,同时抓住对方的关键要点进行反向提问。在这一个小时的辩论中,双方一直在强调生命形式独立,而忽略了意识和决定权这一重点。如今网络上大家探讨的重点也是意识和决定权,为何还要纠结前面的独立生命形式呢?这是很明显的问题,重点应放在后半部分。
最后,关于双方回答问题的情况。我不知道大家是今天才拿到辩题,还是之前就已知晓。如果之前就拿到了,就应该提前梳理好自己的观点,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并将我方的观点和看法罗列清楚。要根据前期搜集的材料和数据进行总结,不能在辩论时手忙脚乱,半天找不到所需内容。当双方同时拥有辩题时,要明确对方可能针对的观点。例如,反方如果有代表提出没有协议回避权,那么正方要提前思考如何反驳。在回答问题时,一定要抓住对方的漏洞反复追问,突出本方的特点,不能对方不回答问题,自己就自说自话,导致全程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个话题本身是很有探讨价值的,但大家在回答时可能没有抓住重点,辩论也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激烈,缺乏鲜明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