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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席、评委、观众、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的观点是应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的强制性政策。
首先,我方对于辩题中的关键词语的定义如下:垃圾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或者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强制性政策是指凭借政府权威,利用行政手段对社会行为主体强制约束,要求其必须遵循的政策。
我方的判标是相较于以宣传教育代替强制分类,强制性政策带来的实际效果更好,有依据度更多。
下面阐述我方的核心观点: 其一,无论是强制政策还是宣传教育手段,其目的都是要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促进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垃圾治理制定政策显然拥有见效快、力度强的优点。如日本《废弃物处理法》规定,混合投放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违反法律法规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因此人们会因为害怕惩罚而遵守法律。高额的罚款、垃圾处理费会直接增加违规成本,倒逼居民遵守规则;而企业因违规可能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停业风险,倒逼产业链升级。德国的日典押金制度推动了85%的生产企业对内改良产品包装的可回收性。在法律威慑和经济杠杆的组合拳之下,公共行为模式得到快速重塑。垃圾分类从道德倡导转化为了可量化、可执行的社会契约,显然比宣传教育的效果更加显著,治理也更加彻底。
其二,推行垃圾分类政策的弊端可以被改善规避,但其中的有利之处却不可以被替代。我们的环境污染已到达了一种极为严重的地步。世界卫生组织统计,99%的人口呼吸着超标空气,每年700万人因空气污染过早死亡,肺癌等呼吸系统疾病发病率上升,印度德里儿童肺功能损伤率高达43%。此外,根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年报显示,中国现有垃圾填埋场剩余容量仅够使用5 - 7年,人类已经站在了悬崖的边缘。环境污染不可逆,并且具有系统性风险,不快速治理就如同飞机坠崖。全球人均一年产生240kg的垃圾,按全球70亿人来算,整个地球一年可产生8.7亿吨垃圾,若将这些垃圾全部焚烧,它们可产生的561万吨PM2.5相当于10亿辆汽车全年行驶的排放量,它们释放的有害物质会污染1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相当于4个日本的面积。它们所产生的灰渣填埋之后,会使得一条中型河流变成黑水河,鱼类死亡,河面漂浮油膜。如果4个日本面积的土地被污染还不够触目惊心,那么几十年过去呢?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方式见效所需要的时间远远不止一年,它需要用几十年,我们根本无法承受拉长环境保护战线的代价,这无异于把我们推向悬崖底部,走向死亡。环境污染是不可逆的,未来我们将付出更多的代价,且无法挽回环境的污染。
其三,执行垃圾分类强制政策具有根本性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只有在真正体验过垃圾分类之后,人们才会真正认识到垃圾分类的作用。人由于惰性很难自律地去进行垃圾分类,我们需要外部因素的监督,所以更应该执行垃圾分类强制政策。随着垃圾分类的行为不断执行下去,人们会慢慢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认为强制执行的政策会更加深入人心。比如在日本,环境教育普及率为100%的地区,垃圾分类准确率反而低于日本全国平均15%,无强制的教育如同空中楼阁。
综上所述,我们坚信应该执行垃圾分类强制政策。接下来有请反方二辩发言。
尊敬的主席、评委、观众、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的观点是应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的强制性政策。
首先,我方对于辩题中的关键词语的定义如下:垃圾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或者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强制性政策是指凭借政府权威,利用行政手段对社会行为主体强制约束,要求其必须遵循的政策。
我方的判标是相较于以宣传教育代替强制分类,强制性政策带来的实际效果更好,有依据度更多。
下面阐述我方的核心观点: 其一,无论是强制政策还是宣传教育手段,其目的都是要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促进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垃圾治理制定政策显然拥有见效快、力度强的优点。如日本《废弃物处理法》规定,混合投放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违反法律法规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因此人们会因为害怕惩罚而遵守法律。高额的罚款、垃圾处理费会直接增加违规成本,倒逼居民遵守规则;而企业因违规可能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停业风险,倒逼产业链升级。德国的日典押金制度推动了85%的生产企业对内改良产品包装的可回收性。在法律威慑和经济杠杆的组合拳之下,公共行为模式得到快速重塑。垃圾分类从道德倡导转化为了可量化、可执行的社会契约,显然比宣传教育的效果更加显著,治理也更加彻底。
其二,推行垃圾分类政策的弊端可以被改善规避,但其中的有利之处却不可以被替代。我们的环境污染已到达了一种极为严重的地步。世界卫生组织统计,99%的人口呼吸着超标空气,每年700万人因空气污染过早死亡,肺癌等呼吸系统疾病发病率上升,印度德里儿童肺功能损伤率高达43%。此外,根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年报显示,中国现有垃圾填埋场剩余容量仅够使用5 - 7年,人类已经站在了悬崖的边缘。环境污染不可逆,并且具有系统性风险,不快速治理就如同飞机坠崖。全球人均一年产生240kg的垃圾,按全球70亿人来算,整个地球一年可产生8.7亿吨垃圾,若将这些垃圾全部焚烧,它们可产生的561万吨PM2.5相当于10亿辆汽车全年行驶的排放量,它们释放的有害物质会污染1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相当于4个日本的面积。它们所产生的灰渣填埋之后,会使得一条中型河流变成黑水河,鱼类死亡,河面漂浮油膜。如果4个日本面积的土地被污染还不够触目惊心,那么几十年过去呢?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方式见效所需要的时间远远不止一年,它需要用几十年,我们根本无法承受拉长环境保护战线的代价,这无异于把我们推向悬崖底部,走向死亡。环境污染是不可逆的,未来我们将付出更多的代价,且无法挽回环境的污染。
其三,执行垃圾分类强制政策具有根本性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只有在真正体验过垃圾分类之后,人们才会真正认识到垃圾分类的作用。人由于惰性很难自律地去进行垃圾分类,我们需要外部因素的监督,所以更应该执行垃圾分类强制政策。随着垃圾分类的行为不断执行下去,人们会慢慢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认为强制执行的政策会更加深入人心。比如在日本,环境教育普及率为100%的地区,垃圾分类准确率反而低于日本全国平均15%,无强制的教育如同空中楼阁。
综上所述,我们坚信应该执行垃圾分类强制政策。接下来有请反方二辩发言。
双方计时1分30秒,反方二辩需针对正方一辩立论进行针对性盘问,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
答辩方:好,谢谢主席。今天您方觉得垃圾分类参与率不高的根源是什么?是因为人们虽然知道,但不去执行这种行为。比如,我知道垃圾要分类,但是扔垃圾的时候,我不会分类。所以今天您方是不清楚具体怎么去分类,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通过宣传教育来告诉大家如何分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接下来,今天您方所说的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是什么样的?比如制定法律法规,让人们执行。如果只在法律法规上面有规定,但是没有任何处罚措施,您方觉得这是强制性政策吗?不是。所以今天我们达成一个共识,即强制性政策一定要对社会成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惩罚,形成强制约束。
再来问您方,今天您方觉得空气污染是什么造成的?空气污染是由人类的发展造成的。所以如果您方要解决空气污染问题,非要从人类发展来解决吗?因为垃圾碳排放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今天二氧化碳的排放也很严重,为什么不出台一个强制性政策,让大家都不乘坐私家车,改乘公共交通工具,这不就能解决您方所说的空气污染问题吗?
再来问您方,今天您方分类之后,垃圾处理方式有什么改进吗?现在已经有很多规定,告诉我们该如何垃圾分类。目前,没有完全强制性分类时,垃圾处理方式是焚烧和填埋,分类完之后就不焚烧、不填埋了吗?有很多可回收利用的资源可以再利用。在这种情况下,我看到小区里面和学校里面都会有保洁阿姨和大爷大妈把那些可回收的东西收走,所以您方这个问题不成立。
再来问您方,今天您方说强制性政策见效快。您方回答不上来,看武汉,它是中国第一批进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的城市,但是我没有看到它真正有现实有效的项目。
双方计时1分30秒,反方二辩需针对正方一辩立论进行针对性盘问,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
答辩方:好,谢谢主席。今天您方觉得垃圾分类参与率不高的根源是什么?是因为人们虽然知道,但不去执行这种行为。比如,我知道垃圾要分类,但是扔垃圾的时候,我不会分类。所以今天您方是不清楚具体怎么去分类,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通过宣传教育来告诉大家如何分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接下来,今天您方所说的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是什么样的?比如制定法律法规,让人们执行。如果只在法律法规上面有规定,但是没有任何处罚措施,您方觉得这是强制性政策吗?不是。所以今天我们达成一个共识,即强制性政策一定要对社会成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惩罚,形成强制约束。
再来问您方,今天您方觉得空气污染是什么造成的?空气污染是由人类的发展造成的。所以如果您方要解决空气污染问题,非要从人类发展来解决吗?因为垃圾碳排放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今天二氧化碳的排放也很严重,为什么不出台一个强制性政策,让大家都不乘坐私家车,改乘公共交通工具,这不就能解决您方所说的空气污染问题吗?
再来问您方,今天您方分类之后,垃圾处理方式有什么改进吗?现在已经有很多规定,告诉我们该如何垃圾分类。目前,没有完全强制性分类时,垃圾处理方式是焚烧和填埋,分类完之后就不焚烧、不填埋了吗?有很多可回收利用的资源可以再利用。在这种情况下,我看到小区里面和学校里面都会有保洁阿姨和大爷大妈把那些可回收的东西收走,所以您方这个问题不成立。
再来问您方,今天您方说强制性政策见效快。您方回答不上来,看武汉,它是中国第一批进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的城市,但是我没有看到它真正有现实有效的项目。
方健,目前开篇立论限时3分30秒。
好的,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展民意专家教育是一种向特定对象传播思想、观念、知识、信息等内容,以影响其态度、行为、价值观的活动。强制性政策对社会成员的不当行为有实质的处罚和约束。我方主张以宣传教育代替强制分类,论证如下:
第一,垃圾分类问题存在已久,内在根源主要在于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薄弱,而宣传教育可以弥补这点。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调查显示,光盘行动经过宣传教育之后,高校食堂浪费率从10年前的20% - 30%减少到10%,所以宣传教育有助于群众在各方面意识的提高。因此,我们主张通过系统性的宣传教育取代强制分类,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自发进行垃圾分类,并促使各地出台针对性的措施。
此外,清华大学2022年覆盖12个强制回收城市,回收1.2万份有效问卷的调研显示,62%的居民认为政策可以执行,主要依靠监督人员。可见,强制性政策治标不治本,可以缓解问题,但不能解决问题。
第二,全面强制垃圾分类不现实。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强制垃圾分类,对于群众而言没有必要性,对于政府而言也难以落实。仅因为宏观上还不太迫切的环境问题,就采取强制性措施约束居民进行细致的垃圾分类,做不到甚至会被处罚,这是不现实的。
2021年中国环境报显示,上海市垃圾分类强制政策初期的高参与度伴随着高投诉率,产生大量冲突。因为湿垃圾和装垃圾的垃圾袋不会分,就要被处罚;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分垃圾就要被处罚。虽然说环保人人有责,但是罪不至此。群众有自己的生活节奏,我们难以安排一个适用于所有人群的方式保障强制分类的实行,强制性政策反而会引起群众和政策执行方的对立。
且从日本彻底推行垃圾分类的契机来看,是因为环境污染引发大量的传染病,形势迫在眉睫,政府才大力保护环境。而我国目前垃圾分类问题远不到这么严重的阶段,强制采取强制性的分类反而会造成反效果。
第三,强制分类的成本远大于收益。垃圾分类收益与监管力度紧密相连,要切实取得收益,执行相关人员必须强制贯彻政策始终,而这其中需要的物质基础、管理成本和回收利用成本巨大。
2020年世界银行报告指出,中国城市垃圾分类前期投入设施平均为550 - 1000元每人,而人员管理成本更是无法估量。此外,2020年复旦大学对上海市调研显示,每日每户所花费的时间为8.2分钟,按上海市平均水平计算,年成本约为500元每户。总估计,国务院第一批下发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年均投入为500 - 600亿元。而2023年中国中科院环境研究所研究显示,46个城市年均收益仅120 - 150亿元,投入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
其次,我国原本就正在实行垃圾回收等绿色措施,若把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完不成就要有惩罚的任务强加到居民头上,反而会因此产生大量的成本,得不偿失。
因此,采取宣传教育代替强制性分类,不仅能稳步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也为政府部门工作的开展带来了缓冲期,避免了短时间内的大量成本支出。
综上所述,我们坚定地认为垃圾分类工作不可一蹴而就,应该以宣传教育代替强制分类。接下来有请。
方健,目前开篇立论限时3分30秒。
好的,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展民意专家教育是一种向特定对象传播思想、观念、知识、信息等内容,以影响其态度、行为、价值观的活动。强制性政策对社会成员的不当行为有实质的处罚和约束。我方主张以宣传教育代替强制分类,论证如下:
第一,垃圾分类问题存在已久,内在根源主要在于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薄弱,而宣传教育可以弥补这点。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调查显示,光盘行动经过宣传教育之后,高校食堂浪费率从10年前的20% - 30%减少到10%,所以宣传教育有助于群众在各方面意识的提高。因此,我们主张通过系统性的宣传教育取代强制分类,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自发进行垃圾分类,并促使各地出台针对性的措施。
此外,清华大学2022年覆盖12个强制回收城市,回收1.2万份有效问卷的调研显示,62%的居民认为政策可以执行,主要依靠监督人员。可见,强制性政策治标不治本,可以缓解问题,但不能解决问题。
第二,全面强制垃圾分类不现实。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强制垃圾分类,对于群众而言没有必要性,对于政府而言也难以落实。仅因为宏观上还不太迫切的环境问题,就采取强制性措施约束居民进行细致的垃圾分类,做不到甚至会被处罚,这是不现实的。
2021年中国环境报显示,上海市垃圾分类强制政策初期的高参与度伴随着高投诉率,产生大量冲突。因为湿垃圾和装垃圾的垃圾袋不会分,就要被处罚;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分垃圾就要被处罚。虽然说环保人人有责,但是罪不至此。群众有自己的生活节奏,我们难以安排一个适用于所有人群的方式保障强制分类的实行,强制性政策反而会引起群众和政策执行方的对立。
且从日本彻底推行垃圾分类的契机来看,是因为环境污染引发大量的传染病,形势迫在眉睫,政府才大力保护环境。而我国目前垃圾分类问题远不到这么严重的阶段,强制采取强制性的分类反而会造成反效果。
第三,强制分类的成本远大于收益。垃圾分类收益与监管力度紧密相连,要切实取得收益,执行相关人员必须强制贯彻政策始终,而这其中需要的物质基础、管理成本和回收利用成本巨大。
2020年世界银行报告指出,中国城市垃圾分类前期投入设施平均为550 - 1000元每人,而人员管理成本更是无法估量。此外,2020年复旦大学对上海市调研显示,每日每户所花费的时间为8.2分钟,按上海市平均水平计算,年成本约为500元每户。总估计,国务院第一批下发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年均投入为500 - 600亿元。而2023年中国中科院环境研究所研究显示,46个城市年均收益仅120 - 150亿元,投入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
其次,我国原本就正在实行垃圾回收等绿色措施,若把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完不成就要有惩罚的任务强加到居民头上,反而会因此产生大量的成本,得不偿失。
因此,采取宣传教育代替强制性分类,不仅能稳步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也为政府部门工作的开展带来了缓冲期,避免了短时间内的大量成本支出。
综上所述,我们坚定地认为垃圾分类工作不可一蹴而就,应该以宣传教育代替强制分类。接下来有请。
正方二辩问反方一辩:您方认为垃圾分类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在于群众共同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其目的应该是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对吧?
那请问对方辩友是否认同垃圾分类是核心。我方认为垃圾分类的目的是要解决环境问题,但并非说进行了垃圾分类,环境问题就能立刻解决,也不是说垃圾分类后垃圾就能一下子减少。实际上,垃圾数量依旧很多。但垃圾分类之后,可以促进资源的可回收利用,从而减少垃圾填埋和其他方式处理垃圾的数量。
首先,我方在一辩陈词中已经论证了垃圾分类对于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因为焚烧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这些垃圾,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这种紧迫性很强。接下来谈谈对方所说的宣传教育的不可替代性,您方认为这种宣传教育能否覆盖边远山区以及老年人口聚集的地区呢?
首先,对方说的焚烧和垃圾分类并不存在直接的联系。其次,反倒是强制性措施无法在边缘山区等地区实行,我们没办法在每一个山区旁边都建4个垃圾桶。
打断一下,我方问的是您方的宣传教育能否覆盖边缘山区。我们认为宣传教育是可以覆盖边缘山区的。但为什么这些地区垃圾分类的意愿较为低下?像我们长辈那一辈的人就非常缺乏这种意识。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数据证明,有很多人都认为垃圾分类至关重要,但只有54%的人实际实行垃圾分类。那么在没有正确的实际监督的情况下,如何让公众突破嫌麻烦的心理,持续进行垃圾分类呢?对方显然没有具体数据告诉我们为什么农村地区的垃圾分类意愿不强。我现在要求一个没有手机的农村人去分类电子产品、智能有害产品,这根本是不可行的。因为您方说垃圾分类可以覆盖到农村地区,若能够覆盖,那么他们是不是已经有了相应的垃圾分类条件呢?
正方二辩问反方一辩:您方认为垃圾分类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在于群众共同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其目的应该是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对吧?
那请问对方辩友是否认同垃圾分类是核心。我方认为垃圾分类的目的是要解决环境问题,但并非说进行了垃圾分类,环境问题就能立刻解决,也不是说垃圾分类后垃圾就能一下子减少。实际上,垃圾数量依旧很多。但垃圾分类之后,可以促进资源的可回收利用,从而减少垃圾填埋和其他方式处理垃圾的数量。
首先,我方在一辩陈词中已经论证了垃圾分类对于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因为焚烧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这些垃圾,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这种紧迫性很强。接下来谈谈对方所说的宣传教育的不可替代性,您方认为这种宣传教育能否覆盖边远山区以及老年人口聚集的地区呢?
首先,对方说的焚烧和垃圾分类并不存在直接的联系。其次,反倒是强制性措施无法在边缘山区等地区实行,我们没办法在每一个山区旁边都建4个垃圾桶。
打断一下,我方问的是您方的宣传教育能否覆盖边缘山区。我们认为宣传教育是可以覆盖边缘山区的。但为什么这些地区垃圾分类的意愿较为低下?像我们长辈那一辈的人就非常缺乏这种意识。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数据证明,有很多人都认为垃圾分类至关重要,但只有54%的人实际实行垃圾分类。那么在没有正确的实际监督的情况下,如何让公众突破嫌麻烦的心理,持续进行垃圾分类呢?对方显然没有具体数据告诉我们为什么农村地区的垃圾分类意愿不强。我现在要求一个没有手机的农村人去分类电子产品、智能有害产品,这根本是不可行的。因为您方说垃圾分类可以覆盖到农村地区,若能够覆盖,那么他们是不是已经有了相应的垃圾分类条件呢?
谢谢主席。对方观点认为,若不进行垃圾分类,后端便无法进行垃圾处理,也无法实现垃圾回收。我方认同垃圾分类是前端的垃圾投放分类,垃圾处理是后端环节,但这两者并不矛盾。即便没有前端的垃圾分类,后端同样可以进行垃圾处理,使垃圾回归资源,营造美好环境。所以,我方不认同对方“若不采取垃圾分类,政策便无法实现垃圾回收”的观点。
其次,关于垃圾分类的惩罚力度问题。以上海为例,若垃圾分类不达标会罚款200元,但在农村地区,200元可能是一笔巨款。对方认为政策会根据各个地区的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然而,上海有穷人,农村也有不富裕的人,这样如何实现公平呢?上海人可能会质疑,凭什么农村罚2元,而自己要罚200元。并且,在农村,部分人受教育水平较低,温饱问题才是他们目前最主要的问题,因未进行垃圾分类就对其罚款,这种做法的必要性何在?我方认为,罚款只是一种手段,并非必要手段。
再者,关于强制性政策和政策的区别。政策分为多种,包括激励性政策、柔性政策和强制性政策。这里的强制性政策是指政府以强制手段要求民众执行,若不执行则会有惩罚措施,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
下面进入我方的驳论环节。对方观点认为,进行垃圾分类就要将相关信息公示,甚至列入黑名单,这种做法过于极端。垃圾分类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而非环境问题。
从根源上看,当前垃圾分类推行效果不佳,是因为民众对垃圾分类不够了解。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应从加强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入手,让民众能够正确分类,从而提高参与度。
对方提到强制性政策有惩罚措施,但实施这些惩罚需要人员监管,这就涉及到监管成本的问题,这一点需要考虑。
对方认为环境污染最重要的是空气污染,但空气污染是人类发展造成的,不能通过垃圾分类来解决,所以为解决环境问题而提出强制性措施,我方认为没有必要。
此外,垃圾分类并不等同于垃圾处理,无论是否进行垃圾分类,垃圾的最终处理方式(填埋或焚烧)并未改变,因此对方所说的垃圾分类能解决环境问题的观点难以成立。
最后,对方认为强制性政策见效快,但武汉作为第一批实行垃圾分类强制性政策的城市,成果并不显著,原因是执行不完全。若强制性政策真的简单易行,为何在武汉这样的大城市都无法完全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确保在广大农村地区实施呢?难道要派人守在每个垃圾桶旁监督吗?
谢谢主席。对方观点认为,若不进行垃圾分类,后端便无法进行垃圾处理,也无法实现垃圾回收。我方认同垃圾分类是前端的垃圾投放分类,垃圾处理是后端环节,但这两者并不矛盾。即便没有前端的垃圾分类,后端同样可以进行垃圾处理,使垃圾回归资源,营造美好环境。所以,我方不认同对方“若不采取垃圾分类,政策便无法实现垃圾回收”的观点。
其次,关于垃圾分类的惩罚力度问题。以上海为例,若垃圾分类不达标会罚款200元,但在农村地区,200元可能是一笔巨款。对方认为政策会根据各个地区的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然而,上海有穷人,农村也有不富裕的人,这样如何实现公平呢?上海人可能会质疑,凭什么农村罚2元,而自己要罚200元。并且,在农村,部分人受教育水平较低,温饱问题才是他们目前最主要的问题,因未进行垃圾分类就对其罚款,这种做法的必要性何在?我方认为,罚款只是一种手段,并非必要手段。
再者,关于强制性政策和政策的区别。政策分为多种,包括激励性政策、柔性政策和强制性政策。这里的强制性政策是指政府以强制手段要求民众执行,若不执行则会有惩罚措施,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
下面进入我方的驳论环节。对方观点认为,进行垃圾分类就要将相关信息公示,甚至列入黑名单,这种做法过于极端。垃圾分类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而非环境问题。
从根源上看,当前垃圾分类推行效果不佳,是因为民众对垃圾分类不够了解。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应从加强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入手,让民众能够正确分类,从而提高参与度。
对方提到强制性政策有惩罚措施,但实施这些惩罚需要人员监管,这就涉及到监管成本的问题,这一点需要考虑。
对方认为环境污染最重要的是空气污染,但空气污染是人类发展造成的,不能通过垃圾分类来解决,所以为解决环境问题而提出强制性措施,我方认为没有必要。
此外,垃圾分类并不等同于垃圾处理,无论是否进行垃圾分类,垃圾的最终处理方式(填埋或焚烧)并未改变,因此对方所说的垃圾分类能解决环境问题的观点难以成立。
最后,对方认为强制性政策见效快,但武汉作为第一批实行垃圾分类强制性政策的城市,成果并不显著,原因是执行不完全。若强制性政策真的简单易行,为何在武汉这样的大城市都无法完全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确保在广大农村地区实施呢?难道要派人守在每个垃圾桶旁监督吗?
进行讨论或休息,全程限时两分钟。
第一个是你方所说的主要问题。首先,我们对于正确实施垃圾分类,不能只看眼前的投入,而要看长远的资金效益。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分类宣传虽然需要很多资金,但从长期来看,它可以提升垃圾处理效率,降低后期设备维护以及填埋成本。比如,日本长期推行垃圾分类体系,将焚烧填埋比例从 80%降至 20%,回收年收入超 30 万美元。
其次,若不推行全面垃圾分类政策,大量积存垃圾依赖末端技术处理,这种做法就像你方所说的处理垃圾不分类,只看末端处理,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就以处理垃圾为例,若后期采用焚烧、厌氧发酵来处理,需要支出 125 元每吨;而回收一吨废纸可以得到 30kg 毫子(此处可能有误,但按保真原则保留),回收一吨废塑料可以提炼 600kg 柴油。推进越快,这个回收策略的经济效益和生态价值就越高。
第二个就是你方说的强制性政策与其他的,比如弹性政策,并不是相矛盾的。在政策实施初期,为了进一步建立政策和规范,就需要用强制政策来保证基本要求得到满足。随着时间推移,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无论是哪种措施,我们的目的都是垃圾分类。而人的素质有高低差别,时间精力一致很困难,但这项工作不能等到所有人都从行动上认可之后才能推行,所以我们应该适当采取强制措施,才能有效促进其开展。不能认为垃圾分类是很小的事情就可以直接忽略,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可以忽略、不重视,那么环境保护也只是空谈。而且多年的教育可以发现,大家都知道垃圾分类是很重要的事情,就像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很重要,但是有几个人真正做了呢?如果做不下来,大家都会觉得可做可不做,这只是一种突出人们养成好习惯的挫折性质。
进行讨论或休息,全程限时两分钟。
第一个是你方所说的主要问题。首先,我们对于正确实施垃圾分类,不能只看眼前的投入,而要看长远的资金效益。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分类宣传虽然需要很多资金,但从长期来看,它可以提升垃圾处理效率,降低后期设备维护以及填埋成本。比如,日本长期推行垃圾分类体系,将焚烧填埋比例从 80%降至 20%,回收年收入超 30 万美元。
其次,若不推行全面垃圾分类政策,大量积存垃圾依赖末端技术处理,这种做法就像你方所说的处理垃圾不分类,只看末端处理,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就以处理垃圾为例,若后期采用焚烧、厌氧发酵来处理,需要支出 125 元每吨;而回收一吨废纸可以得到 30kg 毫子(此处可能有误,但按保真原则保留),回收一吨废塑料可以提炼 600kg 柴油。推进越快,这个回收策略的经济效益和生态价值就越高。
第二个就是你方说的强制性政策与其他的,比如弹性政策,并不是相矛盾的。在政策实施初期,为了进一步建立政策和规范,就需要用强制政策来保证基本要求得到满足。随着时间推移,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无论是哪种措施,我们的目的都是垃圾分类。而人的素质有高低差别,时间精力一致很困难,但这项工作不能等到所有人都从行动上认可之后才能推行,所以我们应该适当采取强制措施,才能有效促进其开展。不能认为垃圾分类是很小的事情就可以直接忽略,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可以忽略、不重视,那么环境保护也只是空谈。而且多年的教育可以发现,大家都知道垃圾分类是很重要的事情,就像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很重要,但是有几个人真正做了呢?如果做不下来,大家都会觉得可做可不做,这只是一种突出人们养成好习惯的挫折性质。
下面进行双方四辩对辩,时间各有1分30秒,已交替进行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之言论,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计时开始的标志,直到剩余时间用完,另一方有时间可继续发言,由正方先开始。
你刚刚提到,现在农村没有必要进行大规模分类。文化一直在倡导垃圾分类,但并非强制。我们讨论的是是否有必要推行强制政策。
我们发现,上海杨浦区实行垃圾分类后,有很多居民为了逃避监管,将垃圾扔到别人小区,这就是领导所说的效果吗?有这样的人并不代表大部分情况,但你想说的是,我们今天要通过政策去强制那些不愿意进行垃圾分类的人。然而,这种人就算面对政策,一旦监管效率降低,他们马上就会恢复原样。所以,这种政策的实际效果到底有多大,我方表示怀疑。
对于这类人,如何通过宣传教育让他们发自内心地进行垃圾分类,是一个问题。所以,我方认为,目前垃圾分类的环境还没有紧迫到必须推行强制政策的地步。宣传教育不需要达到让所有人都完全配合的效果。
我再问你方,像监控、人力监督这些措施,如何能够精准地捕捉到是谁没有正确分类,并进行相应的惩罚?比如杭州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我方认为全国不一定需要全面推行,部分地区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而且,强制政策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逐步完善。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我方想知道你方如何将其推广到全国。我们首先要在大城市取得成功,但我方看到大城市目前并没有成功。以上海为例,为什么没有成功?是因为政策的整个链条存在问题。我方认为,政策实施根本不到位,你方也无法说明其效果。
你方说这是后续环节的问题,而不是政策本身的问题。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后期比如垃圾车混装、整个链条没有对应上,导致政策效果不佳。那么,在这些链条问题解决不到位的情况下,政策的效果体现在哪里?所以,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后方的配套措施。比如,政府要提供分类的垃圾车,从混装垃圾车变为干垃圾车、湿垃圾车等,还要有公司承担后续处理工作。但现在的问题是,即使有了分类的垃圾车,后方仍然无法与之匹配。
我这边还未结束,请问正方是否继续发言?
正方只能选择继续陈述或针对对方辩友刚才所说的内容进行反驳。
对方辩友刚才所说的垃圾分类不等于垃圾处理,我方承认这一点。垃圾分类确实不等于垃圾处理,但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都是我方强调的强制性政策中同样存在的环节,它们都属于强制性政策的一部分。
至于对方辩友提到武汉作为第一批实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的城市,我不知道你所说的数据从何而来,但我想说的是,武汉没有成功并不代表强制性政策有问题。我方想阐释一下,强制性政策是指凭借政府权威,利用行政手段对社会行为主体进行强制约束,要求其必须遵循的政策。而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罚款这件事,实际上,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行政法设立垃圾分类标准等都属于强制性政策,并非只有罚款这一种方式。
其次,强制性政策是一个产业链协同的问题。对于对方辩友提到的个别城市强制政策处理不当、没有成功的案例,我想说这可能是由于奖惩机制不健全,而这也正是更需要设立强制性政策的原因。
垃圾分类的产业链协同涉及各个方面,包括源头分类环节、收集运输环节、无害化处理环节,同样也需要执法监管,需要政府和多方共同协调,保证路径畅通。
针对对方辩友关于全面推行到全国的问题,我想说我方遵循的一直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包括逐步推进、分类对象逐步扩展、分类要求不断细化和完善、由点到面、产业链体系协同完善、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区域扩展、主体扩大、内容不断修改,才能达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反问,时间3分,计时2分钟,三辩可以质询对方除三辩以外任何辩手,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
下面进行双方四辩对辩,时间各有1分30秒,已交替进行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之言论,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计时开始的标志,直到剩余时间用完,另一方有时间可继续发言,由正方先开始。
你刚刚提到,现在农村没有必要进行大规模分类。文化一直在倡导垃圾分类,但并非强制。我们讨论的是是否有必要推行强制政策。
我们发现,上海杨浦区实行垃圾分类后,有很多居民为了逃避监管,将垃圾扔到别人小区,这就是领导所说的效果吗?有这样的人并不代表大部分情况,但你想说的是,我们今天要通过政策去强制那些不愿意进行垃圾分类的人。然而,这种人就算面对政策,一旦监管效率降低,他们马上就会恢复原样。所以,这种政策的实际效果到底有多大,我方表示怀疑。
对于这类人,如何通过宣传教育让他们发自内心地进行垃圾分类,是一个问题。所以,我方认为,目前垃圾分类的环境还没有紧迫到必须推行强制政策的地步。宣传教育不需要达到让所有人都完全配合的效果。
我再问你方,像监控、人力监督这些措施,如何能够精准地捕捉到是谁没有正确分类,并进行相应的惩罚?比如杭州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我方认为全国不一定需要全面推行,部分地区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而且,强制政策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逐步完善。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我方想知道你方如何将其推广到全国。我们首先要在大城市取得成功,但我方看到大城市目前并没有成功。以上海为例,为什么没有成功?是因为政策的整个链条存在问题。我方认为,政策实施根本不到位,你方也无法说明其效果。
你方说这是后续环节的问题,而不是政策本身的问题。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后期比如垃圾车混装、整个链条没有对应上,导致政策效果不佳。那么,在这些链条问题解决不到位的情况下,政策的效果体现在哪里?所以,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后方的配套措施。比如,政府要提供分类的垃圾车,从混装垃圾车变为干垃圾车、湿垃圾车等,还要有公司承担后续处理工作。但现在的问题是,即使有了分类的垃圾车,后方仍然无法与之匹配。
我这边还未结束,请问正方是否继续发言?
正方只能选择继续陈述或针对对方辩友刚才所说的内容进行反驳。
对方辩友刚才所说的垃圾分类不等于垃圾处理,我方承认这一点。垃圾分类确实不等于垃圾处理,但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都是我方强调的强制性政策中同样存在的环节,它们都属于强制性政策的一部分。
至于对方辩友提到武汉作为第一批实行强制性垃圾分类政策的城市,我不知道你所说的数据从何而来,但我想说的是,武汉没有成功并不代表强制性政策有问题。我方想阐释一下,强制性政策是指凭借政府权威,利用行政手段对社会行为主体进行强制约束,要求其必须遵循的政策。而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罚款这件事,实际上,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行政法设立垃圾分类标准等都属于强制性政策,并非只有罚款这一种方式。
其次,强制性政策是一个产业链协同的问题。对于对方辩友提到的个别城市强制政策处理不当、没有成功的案例,我想说这可能是由于奖惩机制不健全,而这也正是更需要设立强制性政策的原因。
垃圾分类的产业链协同涉及各个方面,包括源头分类环节、收集运输环节、无害化处理环节,同样也需要执法监管,需要政府和多方共同协调,保证路径畅通。
针对对方辩友关于全面推行到全国的问题,我想说我方遵循的一直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包括逐步推进、分类对象逐步扩展、分类要求不断细化和完善、由点到面、产业链体系协同完善、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区域扩展、主体扩大、内容不断修改,才能达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反问,时间3分,计时2分钟,三辩可以质询对方除三辩以外任何辩手,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
好,可以开始了。我们想请问正方意见,您是否认为强制性政策就不应该被推行,而是单纯地以宣传教育推动垃圾分类?
我方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方只是认为强制推行垃圾分类没有必要。那我想请问,您方宣传教育带来的实质性效果如何?目前宣传成效并不显著,您方宣传教育手段是否能实现垃圾分类的强制性政策所带来的效果,以及是否具有更强的优势?成本投入巨大却只有那么一点效果。
您方所支持的宣传教育手段存在缓慢性、受众精准度、可控性、实质性、成效性、时间成本等系列问题。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调研显示,大部分人认为现阶段的环境问题是被忽视的,事实并非如此。既然环境问题受到重视,我们就更应该着眼于如何有效利用长期性政策解决环境问题的时效性,以及怎样让其与迫在眉睫的环境问题更加契合。您方是否认为现阶段的环境问题是可被忽视的?
首先,我们不赞同您方所说的“迫切”情况。其次,宣传教育也是有好处的,您方不要忽略这一点。您方是否认为宣传教育手段比强制性政策带来的效果更为显著?
当然,强制性手段会激发群众积极性。我国实行最普遍的垃圾分类标准,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长期接受垃圾分类教育的情况下,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在生活中是否能做到垃圾有效分类?也许我所认知的干垃圾、湿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是凭空想象的吧。
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餐巾纸和厕所纸是什么垃圾,是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垃圾?您知道吗?我不知道,您也不知道。您接受过高等教育,接受过宣传教育,可连这个都不知道,那您又能指望多大的宣传力度能够让所有人都知道呢?
哎,十分抱歉,我的教育水平确实没有那么高,所以说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对方提到宣传教育能有效推动垃圾分类,但根据住建部数据,我国部分强制政策地区宣传推广了五年后,去年分类参与率仍不足30%,这种低效性如何应对垃圾围城的现状?
首先,我方已经强调过很多次,我方并不认可“迫切”这种情况。再者,如果仅靠宣传教育,企业为降低成本混装混运,物业因无监管压力不作为,这类问题如何解决?这是否意味着缺乏强制约束,就只能放任责任主体逃避义务?
我方并不认可“因为没有强制性的约束,群众就会乱扔垃圾,就不知道如何进行垃圾分类”这一观点。
好,可以开始了。我们想请问正方意见,您是否认为强制性政策就不应该被推行,而是单纯地以宣传教育推动垃圾分类?
我方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方只是认为强制推行垃圾分类没有必要。那我想请问,您方宣传教育带来的实质性效果如何?目前宣传成效并不显著,您方宣传教育手段是否能实现垃圾分类的强制性政策所带来的效果,以及是否具有更强的优势?成本投入巨大却只有那么一点效果。
您方所支持的宣传教育手段存在缓慢性、受众精准度、可控性、实质性、成效性、时间成本等系列问题。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调研显示,大部分人认为现阶段的环境问题是被忽视的,事实并非如此。既然环境问题受到重视,我们就更应该着眼于如何有效利用长期性政策解决环境问题的时效性,以及怎样让其与迫在眉睫的环境问题更加契合。您方是否认为现阶段的环境问题是可被忽视的?
首先,我们不赞同您方所说的“迫切”情况。其次,宣传教育也是有好处的,您方不要忽略这一点。您方是否认为宣传教育手段比强制性政策带来的效果更为显著?
当然,强制性手段会激发群众积极性。我国实行最普遍的垃圾分类标准,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长期接受垃圾分类教育的情况下,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在生活中是否能做到垃圾有效分类?也许我所认知的干垃圾、湿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是凭空想象的吧。
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餐巾纸和厕所纸是什么垃圾,是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垃圾?您知道吗?我不知道,您也不知道。您接受过高等教育,接受过宣传教育,可连这个都不知道,那您又能指望多大的宣传力度能够让所有人都知道呢?
哎,十分抱歉,我的教育水平确实没有那么高,所以说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对方提到宣传教育能有效推动垃圾分类,但根据住建部数据,我国部分强制政策地区宣传推广了五年后,去年分类参与率仍不足30%,这种低效性如何应对垃圾围城的现状?
首先,我方已经强调过很多次,我方并不认可“迫切”这种情况。再者,如果仅靠宣传教育,企业为降低成本混装混运,物业因无监管压力不作为,这类问题如何解决?这是否意味着缺乏强制约束,就只能放任责任主体逃避义务?
我方并不认可“因为没有强制性的约束,群众就会乱扔垃圾,就不知道如何进行垃圾分类”这一观点。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时间为1分02秒,盘问环节由反方三辩执行,正方从除三辩外的任意辩手作答。
首先,请您方明确观点,您方认为如果要全面推行垃圾管理制度,是否需要统一分类标准?
需要,是吗?那每个城市推行的结果是否也要统一?既然是全面推行,各地情况理应大致相同,对吗?
所以,我们需要统一的分类标准,政策发布后所达到的结果也应统一。
您方在一辩陈词中提到,认为目前全国并未全面推行相关政策。的确,现在只有上海实施了强制性垃圾分类,且上海的经验难以在全国推广,由此可见,强制性分类措施落实难度较大。
再请问您方,如何看待外来务工人员因流动性强、缺乏社区培训,成为垃圾分类违规高发群体这一问题?您方认为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因缺乏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而分错类并被罚款,对此您方怎么看?
比如,我在上海辛苦打工一天挣200块钱,就因为不知道如何分类而被罚款,这合理吗?
再请问您方一辩,《解放日报》报道,常宁某小区因垃圾分类不合格,物业被城管部门多次罚款,最终物业以不再进行分类作为回应,导致垃圾无人清运,小区臭气熏天,您方如何看待这一事实?
您方所说的“再不分类就撤掉垃圾桶”,导致小区垃圾无人管理,这就是您方所倡导的强制性分类带来的后果,您方作何解释?
首先,我不认为这是强制政策本身的后果,而是后端执行的问题。那么您方的意思是,强制性分类措施只要在全国全面颁布即可,地方如何实施、如何推行以及最终结果,都不应由政府承担责任,是吗?
您方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再请问您方,如何保证全面推行后,强制性政策能够完全覆盖全国?
既然是强制政策,要先在大城市推行,再逐步推广到二线城市。但正如我方刚才所说,政策一旦下达,要求武汉、上海等城市在2025年年末之前落实垃圾分类,其全面推行的可行性究竟如何呢?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时间为1分02秒,盘问环节由反方三辩执行,正方从除三辩外的任意辩手作答。
首先,请您方明确观点,您方认为如果要全面推行垃圾管理制度,是否需要统一分类标准?
需要,是吗?那每个城市推行的结果是否也要统一?既然是全面推行,各地情况理应大致相同,对吗?
所以,我们需要统一的分类标准,政策发布后所达到的结果也应统一。
您方在一辩陈词中提到,认为目前全国并未全面推行相关政策。的确,现在只有上海实施了强制性垃圾分类,且上海的经验难以在全国推广,由此可见,强制性分类措施落实难度较大。
再请问您方,如何看待外来务工人员因流动性强、缺乏社区培训,成为垃圾分类违规高发群体这一问题?您方认为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因缺乏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而分错类并被罚款,对此您方怎么看?
比如,我在上海辛苦打工一天挣200块钱,就因为不知道如何分类而被罚款,这合理吗?
再请问您方一辩,《解放日报》报道,常宁某小区因垃圾分类不合格,物业被城管部门多次罚款,最终物业以不再进行分类作为回应,导致垃圾无人清运,小区臭气熏天,您方如何看待这一事实?
您方所说的“再不分类就撤掉垃圾桶”,导致小区垃圾无人管理,这就是您方所倡导的强制性分类带来的后果,您方作何解释?
首先,我不认为这是强制政策本身的后果,而是后端执行的问题。那么您方的意思是,强制性分类措施只要在全国全面颁布即可,地方如何实施、如何推行以及最终结果,都不应由政府承担责任,是吗?
您方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再请问您方,如何保证全面推行后,强制性政策能够完全覆盖全国?
既然是强制政策,要先在大城市推行,再逐步推广到二线城市。但正如我方刚才所说,政策一旦下达,要求武汉、上海等城市在2025年年末之前落实垃圾分类,其全面推行的可行性究竟如何呢?
对方辩友该回答我方发问,却明显无法否认强制性措施对垃圾分类带来的直接意义。对方辩友始终在强调宣传教育的作用,但是忽视了垃圾分类作为一项社会治理工程的现实困境与本质需求。
第一,政策强制性是突破垃圾分类共性的关键杠杆。对方辩友理想化地认为通过宣传教育就能唤起公众环保意识,但事实上,垃圾分类需要打破长期形成的行为惯性。例如,上海2019年实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后,通过罚款、禁入、停借的强制性手段,使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在半年内从15%升至70%;日本通过废弃物处理法,建立严格的分类标准与惩罚机制,才构建起全民参与的分类体系。这些案例证明,若无强制性压力,靠宣传教育,垃圾分类将长期停留在倡议层面,难以形成实质行动。
第二,强制性政策是构建分类治理体系的制度基石。垃圾分类涉及投放、运输、处理全链条协同,必须依靠政策明确各方责任。若缺乏强制性规定,企业可能因成本考量违规供应,社区可能因监管缺失流于形式。例如,德国通过《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强制规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使企业参与承担分类;我国多地积极立法,明确物业、环卫部门职责,才实现分类体系的有效运转。宣传教育无法替代法律这一权责的刚性约束,只有政策兜底,才能避免扩张效应导致的治理失效。
并且,强制性政策与宣传教育并非对立,而是协同互补。我方并非否定宣传教育的价值,政策强制是宣传教育发挥作用的前提。垃圾分类是需要刚柔并济的系统工程。在资源约束趋紧、环境压力加剧的当下,唯有以强制性政策筑牢治理根基,才能实现垃圾分类从纸上倡议到全民行动的跨越。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垃圾分类需要采用强制性政策。
对方辩友该回答我方发问,却明显无法否认强制性措施对垃圾分类带来的直接意义。对方辩友始终在强调宣传教育的作用,但是忽视了垃圾分类作为一项社会治理工程的现实困境与本质需求。
第一,政策强制性是突破垃圾分类共性的关键杠杆。对方辩友理想化地认为通过宣传教育就能唤起公众环保意识,但事实上,垃圾分类需要打破长期形成的行为惯性。例如,上海2019年实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后,通过罚款、禁入、停借的强制性手段,使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在半年内从15%升至70%;日本通过废弃物处理法,建立严格的分类标准与惩罚机制,才构建起全民参与的分类体系。这些案例证明,若无强制性压力,靠宣传教育,垃圾分类将长期停留在倡议层面,难以形成实质行动。
第二,强制性政策是构建分类治理体系的制度基石。垃圾分类涉及投放、运输、处理全链条协同,必须依靠政策明确各方责任。若缺乏强制性规定,企业可能因成本考量违规供应,社区可能因监管缺失流于形式。例如,德国通过《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强制规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使企业参与承担分类;我国多地积极立法,明确物业、环卫部门职责,才实现分类体系的有效运转。宣传教育无法替代法律这一权责的刚性约束,只有政策兜底,才能避免扩张效应导致的治理失效。
并且,强制性政策与宣传教育并非对立,而是协同互补。我方并非否定宣传教育的价值,政策强制是宣传教育发挥作用的前提。垃圾分类是需要刚柔并济的系统工程。在资源约束趋紧、环境压力加剧的当下,唯有以强制性政策筑牢治理根基,才能实现垃圾分类从纸上倡议到全民行动的跨越。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垃圾分类需要采用强制性政策。
好的,谢谢主席。今天我方跟对方其实已经达成了共识,即我们都认为当初上海推行的强制性政策并不成功、不合理。
刚刚对方质疑我方,称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规定,上海和武汉等 46 个城市作为试点阶梯实行垃圾分类的强制性措施,然而只有上海取得了些许效果,且当前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依旧淡薄。所以,垃圾分类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不知如何分类,也缺乏分类意识。因此,我方认为应该通过宣传教育来逐渐培养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
其次,对方已与我方达成共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的强制措施需要统一的分类标准,且实施后所取得的结果也应统一。所以,对方所说的先试点再全面推行的方式并不成立,这体现了政策与强制性政策的区别。若对方坚持认为强制性政策是先试点,再逐步向全国推广,那么这与当前的情况有何不同呢?目前的垃圾分类本就并非强制推行。所以,对方全面推行的观点不成立。
再者,我方一直强调,垃圾分类不等于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是在前端将垃圾按可燃垃圾、湿垃圾等进行分类,而后端的垃圾处理,如填埋、焚烧,以及从中再次获取可回收资源加以利用,这是两码事。所以,垃圾分类是经济问题,不分类会导致可回收资源的流失,但不会引发严重的环境问题。
另外,我国目前已经在推行绿色产业链,即便在不强制进行垃圾分类的情况下,绿色产业链也在持续推进。这属于垃圾处理方面的事情,与强制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并无直接关联。
最后,当前确实存在一些其他问题,比如创建目标方面的问题,但尚未达到不交工具就罚款、强力推行的程度。
好的,谢谢主席。今天我方跟对方其实已经达成了共识,即我们都认为当初上海推行的强制性政策并不成功、不合理。
刚刚对方质疑我方,称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规定,上海和武汉等 46 个城市作为试点阶梯实行垃圾分类的强制性措施,然而只有上海取得了些许效果,且当前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依旧淡薄。所以,垃圾分类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不知如何分类,也缺乏分类意识。因此,我方认为应该通过宣传教育来逐渐培养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
其次,对方已与我方达成共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的强制措施需要统一的分类标准,且实施后所取得的结果也应统一。所以,对方所说的先试点再全面推行的方式并不成立,这体现了政策与强制性政策的区别。若对方坚持认为强制性政策是先试点,再逐步向全国推广,那么这与当前的情况有何不同呢?目前的垃圾分类本就并非强制推行。所以,对方全面推行的观点不成立。
再者,我方一直强调,垃圾分类不等于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是在前端将垃圾按可燃垃圾、湿垃圾等进行分类,而后端的垃圾处理,如填埋、焚烧,以及从中再次获取可回收资源加以利用,这是两码事。所以,垃圾分类是经济问题,不分类会导致可回收资源的流失,但不会引发严重的环境问题。
另外,我国目前已经在推行绿色产业链,即便在不强制进行垃圾分类的情况下,绿色产业链也在持续推进。这属于垃圾处理方面的事情,与强制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并无直接关联。
最后,当前确实存在一些其他问题,比如创建目标方面的问题,但尚未达到不交工具就罚款、强力推行的程度。
首先,正方提问:没有任何一个政策是一蹴而就的,对方提到的将某些经验总结推广的实践过程,并非如对方所说能让大家一下子就按照一个标准执行。想请问对方,在教育手段方面,目前实际的教育效果如何?
正方给出己方措施及效果:我们可以在学校开展主题班会、宣传讲座,在社区开展主题讲座。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调查显示,开展大学生生产教育后,高校职能部门用工大队占比从10年前的30%减少到不到10%,这就是我方措施的效果。
正方进一步质疑:今天您方提到很多益处,但如果强制性政策不落实,这些益处能否实现?显然不能。我们需要通过不断优化调整的手段,让政策得以实施。所以,如果您方不落实强制性政策,就无法达到您方所说的好处。那么,您方如何落实这些措施?仅靠宣传教育有什么作用?主题大会我们可以开,但能否真正落实、深入人心呢?今天对方没有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所以才达不到效果,若进行宣传就能达到效果了吗?您方的措施究竟如何落实?
正方阐述己方措施:我方推行的是一个全面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分地域推进。针对对方所说试点城市达不到效果的问题,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显示,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通过这种分阶段、分地域的推进方式,先在重点城市进行试点和示范,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广到全国其他城市,实现全面覆盖。对方质疑这种方式不可行,请问是在质疑国家发展改革委出示的文件,还是在质疑政府出台的政策?
正方举例反驳:武汉也是46个试点城市之一,就拿我所在的13栋楼下垃圾桶来说,存在垃圾分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您方认为是意识薄弱的问题,那宣传教育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意识薄弱的问题吗?比如我现在不会分类,是因为不了解规则,即便听了宣传课或系统讲解,就一定会去分类吗?您方说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任课,还提到宣教和逐家试点,但我方的论据空间在哪里呢?知道要分类就一定会去做吗?就算有新政策,人们就一定会遵守吗?比如在10栋楼下,早上六点没人上班、没有摄像头时,我不分类扔垃圾,您能把我怎样?
正方提出类似政策探讨: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政策,规定每个人每周有固定的扔垃圾日期,若扔错就将垃圾退回。您方认为这个政策在中国是否可行?就像开车闯红灯罚款大家能接受,但若因为没把奶茶分类就罚款500元,是否符合国情?我方的强制性政策并非不分情况重罚,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您方制定一个能在全国范围内平衡、公平公正的惩罚力度。同时,请问您方如何进行宣传教育,才能彻底筑牢垃圾分类的意识?
正方回应问题:第一,我们不需要达到彻底的完全分类,因为辩题本身也未要求必须如此。第二,我论证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强制政策的合法性。比如上海的例子。您方说只要有人不分类,即便有不同的垃圾车和标识,分类者也会觉得白分了。对此我方的措施是,前期宣传鼓励大家分类,不想分的,后期在垃圾处理场再进行分类处理,这就是垃圾处理和垃圾分类的区别。请您方论证强制政策如何落实,包括惩罚力度、适应范围等。
正方举例台北情况:台北从1996年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为资源垃圾、厨余垃圾和一般垃圾三类,没有像某些分类那样严格。采用多排垃圾多缴费、垃圾袋指定购买且不同大小不同价格的方式,对违规公司罚款。其效果是日产垃圾量由1997年的1.2千吨下降到0.8千吨,促使人们减少垃圾产生。请问您方是要在全中国实行垃圾袋实名制购买吗?如果我不用指定垃圾袋,用超市普通塑料袋扔垃圾是否可行?
正方总结反驳:之前对方辩友完全无法说明如何实施强制性政策,其力度也难以达到预期。另外,当您方将日本及上海等大城市的例子进行对比时,我方希望您方论证,如何让内地地区达到与这些大城市及发达国家相同的人口素质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才能够落实您方的强制政策。同时,您方要论证强制政策具体落实方式,以及如何监督、监督成本如何。比如您方若在6点到晚上10点监控,那我晚上12点扔垃圾怎么办?若担心被监控,我把垃圾扔到山区垃圾桶又如何?您方要考虑人们的这种心理。此外,清华大学2022年对12个强制城市的调查显示,62%的居民认为需要监督人员才能进行垃圾分类,所以对方实施管理存在困难。
首先,正方提问:没有任何一个政策是一蹴而就的,对方提到的将某些经验总结推广的实践过程,并非如对方所说能让大家一下子就按照一个标准执行。想请问对方,在教育手段方面,目前实际的教育效果如何?
正方给出己方措施及效果:我们可以在学校开展主题班会、宣传讲座,在社区开展主题讲座。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调查显示,开展大学生生产教育后,高校职能部门用工大队占比从10年前的30%减少到不到10%,这就是我方措施的效果。
正方进一步质疑:今天您方提到很多益处,但如果强制性政策不落实,这些益处能否实现?显然不能。我们需要通过不断优化调整的手段,让政策得以实施。所以,如果您方不落实强制性政策,就无法达到您方所说的好处。那么,您方如何落实这些措施?仅靠宣传教育有什么作用?主题大会我们可以开,但能否真正落实、深入人心呢?今天对方没有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所以才达不到效果,若进行宣传就能达到效果了吗?您方的措施究竟如何落实?
正方阐述己方措施:我方推行的是一个全面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分地域推进。针对对方所说试点城市达不到效果的问题,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显示,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通过这种分阶段、分地域的推进方式,先在重点城市进行试点和示范,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广到全国其他城市,实现全面覆盖。对方质疑这种方式不可行,请问是在质疑国家发展改革委出示的文件,还是在质疑政府出台的政策?
正方举例反驳:武汉也是46个试点城市之一,就拿我所在的13栋楼下垃圾桶来说,存在垃圾分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您方认为是意识薄弱的问题,那宣传教育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意识薄弱的问题吗?比如我现在不会分类,是因为不了解规则,即便听了宣传课或系统讲解,就一定会去分类吗?您方说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任课,还提到宣教和逐家试点,但我方的论据空间在哪里呢?知道要分类就一定会去做吗?就算有新政策,人们就一定会遵守吗?比如在10栋楼下,早上六点没人上班、没有摄像头时,我不分类扔垃圾,您能把我怎样?
正方提出类似政策探讨: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政策,规定每个人每周有固定的扔垃圾日期,若扔错就将垃圾退回。您方认为这个政策在中国是否可行?就像开车闯红灯罚款大家能接受,但若因为没把奶茶分类就罚款500元,是否符合国情?我方的强制性政策并非不分情况重罚,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您方制定一个能在全国范围内平衡、公平公正的惩罚力度。同时,请问您方如何进行宣传教育,才能彻底筑牢垃圾分类的意识?
正方回应问题:第一,我们不需要达到彻底的完全分类,因为辩题本身也未要求必须如此。第二,我论证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强制政策的合法性。比如上海的例子。您方说只要有人不分类,即便有不同的垃圾车和标识,分类者也会觉得白分了。对此我方的措施是,前期宣传鼓励大家分类,不想分的,后期在垃圾处理场再进行分类处理,这就是垃圾处理和垃圾分类的区别。请您方论证强制政策如何落实,包括惩罚力度、适应范围等。
正方举例台北情况:台北从1996年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为资源垃圾、厨余垃圾和一般垃圾三类,没有像某些分类那样严格。采用多排垃圾多缴费、垃圾袋指定购买且不同大小不同价格的方式,对违规公司罚款。其效果是日产垃圾量由1997年的1.2千吨下降到0.8千吨,促使人们减少垃圾产生。请问您方是要在全中国实行垃圾袋实名制购买吗?如果我不用指定垃圾袋,用超市普通塑料袋扔垃圾是否可行?
正方总结反驳:之前对方辩友完全无法说明如何实施强制性政策,其力度也难以达到预期。另外,当您方将日本及上海等大城市的例子进行对比时,我方希望您方论证,如何让内地地区达到与这些大城市及发达国家相同的人口素质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才能够落实您方的强制政策。同时,您方要论证强制政策具体落实方式,以及如何监督、监督成本如何。比如您方若在6点到晚上10点监控,那我晚上12点扔垃圾怎么办?若担心被监控,我把垃圾扔到山区垃圾桶又如何?您方要考虑人们的这种心理。此外,清华大学2022年对12个强制城市的调查显示,62%的居民认为需要监督人员才能进行垃圾分类,所以对方实施管理存在困难。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做一个总结。
首先,我们来谈一谈推行这项政策是否必要。我国目前除了环境问题,还面临着许多严峻问题,比如人口增长问题。但我们并未对适龄女性不生育三胎采取罚款、公示等措施。因此,正方需要证明,为何垃圾分类的环境问题已严峻到必须推行强制性政策的地步。
其次,每一项强制政策背后都应有法律支撑。例如,闯红灯撞人可能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和权益,此时采取强制政策是合理的。但如果仅仅因为早上赶时间,没对一桶垃圾进行分类,没把奶茶杯拆开扔掉,就要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政策,我方认为这并无必要,也未侵犯他人权利。所以,正方在必要性方面的论证不成立。
第二点是可及性。从成本来看,我方数据表明,前期垃圾分类的投入高达500 - 600亿元。正方首先要考虑的是,政府如何长期稳定地维持这些投入;其次,为何不能在后期投入这些成本。前期可以进行宣传教育,有意愿的人进行分类,不想分类的人也没关系,在后期垃圾处理时,同样可以采用高科技方法进行核对,实现资源回收。
再者是政策效果。有数据显示,推行垃圾分类政策后,很多人会把垃圾扔到别人小区,甚至扔到绿化带里,还有人会直接反抗物业。比如,一位80岁的老人,一辈子没进行过垃圾分类,现在突然要分类,还要被罚款,他自然难以接受。在农村地区,人们劳作一天后,可能会不小心将电池扔到湿垃圾里,就要被罚款,这种情况难以避免。我方收集的数据也未体现出正方政策的效果,因此,正方需要明确这些政策的具体落点。
第三点是惩罚力度。正方提出强制政策要进行惩罚,还列举了一些公示方式,但并未说明这些方式的实际效果。以罚款为例,上海罚款200元,不同地区罚款200元的效果可能截然不同。正方需要说明如何平衡不同区域的惩罚力度,实现公平公正,但正方并未给出具体方法。
最后一点是宣传教育。以某地区为例,十年前颁布相关规定后,该地区的高效支付费率从30%降至不到10%,这说明宣传教育确实有一定效果,但未达到正方所说的强制力度。虽然直接判处死刑能有效制止杀人行为,但我们讨论的是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正方并未充分论证。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做一个总结。
首先,我们来谈一谈推行这项政策是否必要。我国目前除了环境问题,还面临着许多严峻问题,比如人口增长问题。但我们并未对适龄女性不生育三胎采取罚款、公示等措施。因此,正方需要证明,为何垃圾分类的环境问题已严峻到必须推行强制性政策的地步。
其次,每一项强制政策背后都应有法律支撑。例如,闯红灯撞人可能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和权益,此时采取强制政策是合理的。但如果仅仅因为早上赶时间,没对一桶垃圾进行分类,没把奶茶杯拆开扔掉,就要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政策,我方认为这并无必要,也未侵犯他人权利。所以,正方在必要性方面的论证不成立。
第二点是可及性。从成本来看,我方数据表明,前期垃圾分类的投入高达500 - 600亿元。正方首先要考虑的是,政府如何长期稳定地维持这些投入;其次,为何不能在后期投入这些成本。前期可以进行宣传教育,有意愿的人进行分类,不想分类的人也没关系,在后期垃圾处理时,同样可以采用高科技方法进行核对,实现资源回收。
再者是政策效果。有数据显示,推行垃圾分类政策后,很多人会把垃圾扔到别人小区,甚至扔到绿化带里,还有人会直接反抗物业。比如,一位80岁的老人,一辈子没进行过垃圾分类,现在突然要分类,还要被罚款,他自然难以接受。在农村地区,人们劳作一天后,可能会不小心将电池扔到湿垃圾里,就要被罚款,这种情况难以避免。我方收集的数据也未体现出正方政策的效果,因此,正方需要明确这些政策的具体落点。
第三点是惩罚力度。正方提出强制政策要进行惩罚,还列举了一些公示方式,但并未说明这些方式的实际效果。以罚款为例,上海罚款200元,不同地区罚款200元的效果可能截然不同。正方需要说明如何平衡不同区域的惩罚力度,实现公平公正,但正方并未给出具体方法。
最后一点是宣传教育。以某地区为例,十年前颁布相关规定后,该地区的高效支付费率从30%降至不到10%,这说明宣传教育确实有一定效果,但未达到正方所说的强制力度。虽然直接判处死刑能有效制止杀人行为,但我们讨论的是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正方并未充分论证。
下面有请正方企业代表陈词,时间为3分30秒。
问题五,我现在回答一个问题,即您所说的效果问题。您刚才一直在讲,垃圾分类之后最终还是要填埋,但实际上,当分出各类垃圾后,厨余垃圾可作为染料。其他垃圾,如牛奶的销售袋、带包装家具,可获得1290万元收入,厨余处理收入可达750万元,能得到高额回报,并非如您所说。而且我方一直认为,不能认同您所说的“不具有紧迫性”这一观点。
接下来我说明一下危害性问题。我们每周会摄入大概一张信用卡数量的微塑料。新华社报道,微塑料有概率使直肠癌细胞转移,它不仅危害环境,也危害我们自身健康。因为你们所提及的前端排放最终会影响到我们,新的填埋场和焚烧厂都会消耗这些垃圾,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垃圾分类绝对具有紧迫性。
您一直在强调宣传教育的好处,但宣传教育成本非常高。开展宣传教育,需要举办讲座、拍摄片子。以我们所学宣团为例,拍摄一个广告也需要成本。而且针对不同人群,要拍摄不同内容让大家都能看懂,从农村推广到上海这样的城市同样需要成本。您方无法给出具体数据,而您方也承认,比如您说可以不分,等有了意识再分,但一定会有人不分。宣传教育时间越长,不分的人就会越多。即便有后端处理,前端垃圾还是混合的,这样高科技再进行分类也没有用。
此外,关于您所说的只有宣传教育产品具有根属性的问题。我方今天也讲了,要实行具有强制性的政策,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简到繁逐步推进。如果不推行这样的政策,就没人会去做。要制定考虑人民顾虑的政策,让人民真正知道垃圾分类能产生什么收益,分类所得资金有什么用途,从而真正认识到垃圾分类的好处。很多反对者声称垃圾分类浪费时间,但实际分类后发现,之后只需1 - 2分钟,这是上海实地跟踪调查的数据。而且垃圾分类能改善环境,比如减少老鼠数量。
垃圾分类需要付出精力和政策支持,一般认为会有罚款,但实际上,在已经实行垃圾分类的地方,如东阳市、衡水市,会给予一定反馈,比如每成功投放一批垃圾会给予一定奖励。只有让整个垃圾分类过程公开透明,让每个人都能切实感受到自己在保护环境,才能形成真正的行为认同。
我方认为,您方忽略了人性存在惰性以及逐利的可能。人具有政治性,如果没有法律约束,就可能出现隐瞒、野蛮处理垃圾的错误行为。如果宣传教育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那么政府何必推出试点?只有强化政策,才能让我们明确这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
下面有请正方企业代表陈词,时间为3分30秒。
问题五,我现在回答一个问题,即您所说的效果问题。您刚才一直在讲,垃圾分类之后最终还是要填埋,但实际上,当分出各类垃圾后,厨余垃圾可作为染料。其他垃圾,如牛奶的销售袋、带包装家具,可获得1290万元收入,厨余处理收入可达750万元,能得到高额回报,并非如您所说。而且我方一直认为,不能认同您所说的“不具有紧迫性”这一观点。
接下来我说明一下危害性问题。我们每周会摄入大概一张信用卡数量的微塑料。新华社报道,微塑料有概率使直肠癌细胞转移,它不仅危害环境,也危害我们自身健康。因为你们所提及的前端排放最终会影响到我们,新的填埋场和焚烧厂都会消耗这些垃圾,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垃圾分类绝对具有紧迫性。
您一直在强调宣传教育的好处,但宣传教育成本非常高。开展宣传教育,需要举办讲座、拍摄片子。以我们所学宣团为例,拍摄一个广告也需要成本。而且针对不同人群,要拍摄不同内容让大家都能看懂,从农村推广到上海这样的城市同样需要成本。您方无法给出具体数据,而您方也承认,比如您说可以不分,等有了意识再分,但一定会有人不分。宣传教育时间越长,不分的人就会越多。即便有后端处理,前端垃圾还是混合的,这样高科技再进行分类也没有用。
此外,关于您所说的只有宣传教育产品具有根属性的问题。我方今天也讲了,要实行具有强制性的政策,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简到繁逐步推进。如果不推行这样的政策,就没人会去做。要制定考虑人民顾虑的政策,让人民真正知道垃圾分类能产生什么收益,分类所得资金有什么用途,从而真正认识到垃圾分类的好处。很多反对者声称垃圾分类浪费时间,但实际分类后发现,之后只需1 - 2分钟,这是上海实地跟踪调查的数据。而且垃圾分类能改善环境,比如减少老鼠数量。
垃圾分类需要付出精力和政策支持,一般认为会有罚款,但实际上,在已经实行垃圾分类的地方,如东阳市、衡水市,会给予一定反馈,比如每成功投放一批垃圾会给予一定奖励。只有让整个垃圾分类过程公开透明,让每个人都能切实感受到自己在保护环境,才能形成真正的行为认同。
我方认为,您方忽略了人性存在惰性以及逐利的可能。人具有政治性,如果没有法律约束,就可能出现隐瞒、野蛮处理垃圾的错误行为。如果宣传教育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那么政府何必推出试点?只有强化政策,才能让我们明确这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