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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音介绍:30 秒,实际为 5 秒。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根据幸福之柱理论,人的幸福包括幸福根基、家庭、健康等要素。其实,存在人最核心与非核心精神的划分,当幸福根基被波及时,核心范围会扩张并启动自我防御。而王慧教授在幸福者退让原则中指出,这是一种处事策略,只有当个人主观上处于幸福稳定的状态时,面对分歧和冲突,在不影响自身幸福的前提下,应主动让出非核心部分,而非对抗。基于此,我方评判标准是其是否能够体现出善,并且比其他纯粹利己策略更积极、更具和善的智慧。
第一,应用幸福者退让原则,能实现利他与利己的和谐统一,更有助于发现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向善。在生活中,因视角与性质差异引发的摩擦屡见不鲜。若冲突涉及核心利益,基于对善和幸福的深刻认知,理性地主动退让,方能以双赢的选择打破非此即彼的零和思维。通过包容理解对方,在增进他人幸福体验、展现利他性的同时,折射出立体智慧;通过避免矛盾升级,减少未知隐患。
例如,当外卖小哥因雷雨天交通不便而迟到几分钟时,几分钟的等待对我们而言是无关紧要的非核心利益,但却会影响外卖员的配送。此时退让是最明智的选择,不仅能够缓解外卖员的焦虑,减少双方的对立,更为后续改进配送流程留出空间。可见,幸福者退让原则让出非核心利益,以包容与理解消除社会戾气,同时从长远角度出发,才更有可能发现社会性问题,将矛盾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契机。
不仅如此,道德提升理论指出,幸福者退让原则能引发善的连锁反应,具有强大的示范效应。相关研究显示,高达 86.7%的受访者愿意并接受传递善意。这种善的传递如同涟漪,不断扩散,从个人到行为,从局部到整体,形成良性循环,促进社会向善。
第二,应用幸福者退让原则比起其他的处事策略更为优越。个人经济理论指出,任何人都有自己不能退让的底线,幸福者亦是如此。触动核心利益的冲突不在幸福者退让原则的讨论范围之内。而面对非核心冲突时,幸福者退让能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摩擦,避免争端升级,减少身心的伤害。而且,你的非核心利益可能是其他人的核心利益。
澎湃新闻报道,深圳的李先生在某平台点外卖超时,虽然时间宽裕,但他还是不停催促,最终触犯到了外卖员的核心利益,导致外卖员情绪爆发,持刀将他砍伤。试想,如果双方都以幸福为重,幸福者让出几分钟,骑手克制情绪,这本可以避免。由此可见,当遇到非核心摩擦时,选择幸福者退让原则,主动让出非核心利益才是明智的抉择。
在戾气弥漫的当下社会,当涉及核心利益时,我们当然要适当反击;而在非核心范围内选择幸福者退让原则,理性地退让,更能展现善与智慧的统一。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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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根据幸福之柱理论,人的幸福包括幸福根基、家庭、健康等要素。其实,存在人最核心与非核心精神的划分,当幸福根基被波及时,核心范围会扩张并启动自我防御。而王慧教授在幸福者退让原则中指出,这是一种处事策略,只有当个人主观上处于幸福稳定的状态时,面对分歧和冲突,在不影响自身幸福的前提下,应主动让出非核心部分,而非对抗。基于此,我方评判标准是其是否能够体现出善,并且比其他纯粹利己策略更积极、更具和善的智慧。
第一,应用幸福者退让原则,能实现利他与利己的和谐统一,更有助于发现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向善。在生活中,因视角与性质差异引发的摩擦屡见不鲜。若冲突涉及核心利益,基于对善和幸福的深刻认知,理性地主动退让,方能以双赢的选择打破非此即彼的零和思维。通过包容理解对方,在增进他人幸福体验、展现利他性的同时,折射出立体智慧;通过避免矛盾升级,减少未知隐患。
例如,当外卖小哥因雷雨天交通不便而迟到几分钟时,几分钟的等待对我们而言是无关紧要的非核心利益,但却会影响外卖员的配送。此时退让是最明智的选择,不仅能够缓解外卖员的焦虑,减少双方的对立,更为后续改进配送流程留出空间。可见,幸福者退让原则让出非核心利益,以包容与理解消除社会戾气,同时从长远角度出发,才更有可能发现社会性问题,将矛盾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契机。
不仅如此,道德提升理论指出,幸福者退让原则能引发善的连锁反应,具有强大的示范效应。相关研究显示,高达 86.7%的受访者愿意并接受传递善意。这种善的传递如同涟漪,不断扩散,从个人到行为,从局部到整体,形成良性循环,促进社会向善。
第二,应用幸福者退让原则比起其他的处事策略更为优越。个人经济理论指出,任何人都有自己不能退让的底线,幸福者亦是如此。触动核心利益的冲突不在幸福者退让原则的讨论范围之内。而面对非核心冲突时,幸福者退让能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摩擦,避免争端升级,减少身心的伤害。而且,你的非核心利益可能是其他人的核心利益。
澎湃新闻报道,深圳的李先生在某平台点外卖超时,虽然时间宽裕,但他还是不停催促,最终触犯到了外卖员的核心利益,导致外卖员情绪爆发,持刀将他砍伤。试想,如果双方都以幸福为重,幸福者让出几分钟,骑手克制情绪,这本可以避免。由此可见,当遇到非核心摩擦时,选择幸福者退让原则,主动让出非核心利益才是明智的抉择。
在戾气弥漫的当下社会,当涉及核心利益时,我们当然要适当反击;而在非核心范围内选择幸福者退让原则,理性地退让,更能展现善与智慧的统一。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那你就会写反方二辩就变133.3分1的戏。正方辩友想跟你达成一些共识,我们说幸福者退让是更幸福的那一方来退让,对吧?我们是先看是否有帮助,是更幸福的那一方来退让,对吗?但是幸福是由主观来判断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就是幸福者进行退让,对吗?对幸福进行主观判断,那么怎么来判断谁更幸福,你方判断标准是什么?我方是由主观来判断的。
而且上一个问题你方说幸福者,你方只需回答是或否。你方是用什么来判断谁是那个幸福者,不能简单用是否来判断。您方判断标准是什么?你方是没有判断标准来判断谁是那个幸福者是吗?你方没有这个定义,所以按我方给出的,我方有两层理论来告诉你。
第一层是根据幸福是个逻辑题,你方议论中已经提到了家庭健康是首要的标准,是吗?我刚刚听到了家庭健康,那么请问怎么判断谁的家庭更加幸福,是不是首先要比较才知道谁真的幸福,是否要进行比较?我们知道,你只要回答我现在的问题就好了,是否要产生比较。每个人的幸福定义就是不同的,我方只是说,因为每个人不同,我们只要判定了谁是幸福者,就要产生比较,所以我们达成了共识,幸福者退让实际上就是一个比较的过程,而这个比较实际上是一种优越来体现,并非正方一辩所用的论证。
下面有下一个问题,现在我在排队,有人故意插队,这时候我想着我是幸福的一个,所以我让着他,对吗?你完全误解我方。你只要回答我,在这个事情下我让着他,对吗?情况重复一点,就是我在排队,有人故意插队,我想着我是幸福的一个,所以我让着他,对吗?要看现在时间是不是它的核心利益,如果是他非核心利益,那么有人插队,要看是不是我的核心利益,如果不是核心利益,所以你方选择退让,对吗?我可以去选择退让很好,所以所有人都那么想,那我们都去插队好了,反正这也不是一个最恶劣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核心的利益问题,毕竟总有一个会觉得自己幸福的人会选择退让。所以这种让位,如何不让这种退让成为一种作恶的借口,你方或许给我合理解决方案。
还有一层意思,一方考虑到退让时就不会担心对方会伤到自己,所以才退让,我方的退让完全是理性来判断。现在请正方辩友最好能承认你方是理性的判断,这样那你怎么判断理性判断的这个原则的界限,你方给出几个方案。
那你就会写反方二辩就变133.3分1的戏。正方辩友想跟你达成一些共识,我们说幸福者退让是更幸福的那一方来退让,对吧?我们是先看是否有帮助,是更幸福的那一方来退让,对吗?但是幸福是由主观来判断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就是幸福者进行退让,对吗?对幸福进行主观判断,那么怎么来判断谁更幸福,你方判断标准是什么?我方是由主观来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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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是根据幸福是个逻辑题,你方议论中已经提到了家庭健康是首要的标准,是吗?我刚刚听到了家庭健康,那么请问怎么判断谁的家庭更加幸福,是不是首先要比较才知道谁真的幸福,是否要进行比较?我们知道,你只要回答我现在的问题就好了,是否要产生比较。每个人的幸福定义就是不同的,我方只是说,因为每个人不同,我们只要判定了谁是幸福者,就要产生比较,所以我们达成了共识,幸福者退让实际上就是一个比较的过程,而这个比较实际上是一种优越来体现,并非正方一辩所用的论证。
下面有下一个问题,现在我在排队,有人故意插队,这时候我想着我是幸福的一个,所以我让着他,对吗?你完全误解我方。你只要回答我,在这个事情下我让着他,对吗?情况重复一点,就是我在排队,有人故意插队,我想着我是幸福的一个,所以我让着他,对吗?要看现在时间是不是它的核心利益,如果是他非核心利益,那么有人插队,要看是不是我的核心利益,如果不是核心利益,所以你方选择退让,对吗?我可以去选择退让很好,所以所有人都那么想,那我们都去插队好了,反正这也不是一个最恶劣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核心的利益问题,毕竟总有一个会觉得自己幸福的人会选择退让。所以这种让位,如何不让这种退让成为一种作恶的借口,你方或许给我合理解决方案。
还有一层意思,一方考虑到退让时就不会担心对方会伤到自己,所以才退让,我方的退让完全是理性来判断。现在请正方辩友最好能承认你方是理性的判断,这样那你怎么判断理性判断的这个原则的界限,你方给出几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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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在场各位。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个人的纵容,本质是恶的纵容。
幸福者退让原则的定义是,当个人或群体处于幸福稳定的状态时,面对外界的挑衅、冲突或不利情境时,应选择退让而非直接对抗。善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定义为心理纯洁、无恶意及利他性。恶在社会学与伦理学中通常是违反社会规则、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以及思想倾向。
基于此,判断幸福者退让原则究竟是善的智慧还是恶的纵容的核心在于,该原则是否会消解善恶,助长恶,损害社会规则与秩序,导向社会的不良结果。若如此,则是恶的纵容。
首先,幸福者退让原则并不是善的智慧。对于主体而言,幸福者退让原则会滋生优越感,且本质是利己而非利他。哈佛大学心理学研究表明,自认处于道德或社会优势,意味着其共情能力会下降23%。该原则中的幸福者默认自身拥有更高的生命价值,而将冲突对手预设为不幸者或失败者。这种划分隐含着阶层的优越感,暗示幸福者有资格通过退让施舍宽容,而对方因不幸而被默认为是潜在危险分子。如抖音自媒体博主面对外卖员辱骂时称“我有网友,家庭美满,而他只是个外卖员”。通过对比双方社会地位,将退让行为抬高为不理会的高姿态。这个看似退让的行为是割裂共情的伪善,以社会地位划分善恶,与换位思考的真善背道而驰。
其次,幸福者退让原则看似是明哲保身的选择,实质是一种对恶的纵容,从长远看会助长恶行,破坏社会规则,损害社会公平正义。耶鲁大学社会实验证明,当违规行为未被制止,反而因他人的退让或漠视,78%的参与者会选择模仿此类行为。因此,幸福者退让原则释放的恶行可获利信号,如同打开潘多拉的魔盒,让恶意行为不断滋生,最终侵蚀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2024年成都某案中,施暴者因居民长期退让,未受惩戒,从楼道吐痰升级到持刀杀人。当退让成为潜规则,恶人便有了作恶的温床,施暴者因无代价而肆无忌惮,旁观者因保护幸福而沉默,最终导致规则崩坏,正义沦陷。
最后,幸福者退让原则终将消解善,助长恶的蔓延。唯有以不退让的勇气直面冲突,捍卫真理,我方才能真正使社会进步。我方的不退让并非是面对恶势力无脑的以暴制暴,而是有规则、有谋略地解决现实问题。德国通过反职场霸凌法而非员工退让指南,将冲突纳入法治轨道;新加坡严惩公共场所冲突,用法律威慑替代退让,10年间治安投诉下降58%。这些案例证明,真正的进步永远始于对恶的系统性抵抗,而非对善的退缩。真正的幸福不是退缩、龟缩在退让的壳中,而是直面困难,守护正义的底线。不是因为我幸福,所以我退让,而是因为我幸福,所以我更有责任不让这份幸福沦为暴力的祭品。
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谢谢!
感谢主席,在场各位。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个人的纵容,本质是恶的纵容。
幸福者退让原则的定义是,当个人或群体处于幸福稳定的状态时,面对外界的挑衅、冲突或不利情境时,应选择退让而非直接对抗。善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定义为心理纯洁、无恶意及利他性。恶在社会学与伦理学中通常是违反社会规则、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以及思想倾向。
基于此,判断幸福者退让原则究竟是善的智慧还是恶的纵容的核心在于,该原则是否会消解善恶,助长恶,损害社会规则与秩序,导向社会的不良结果。若如此,则是恶的纵容。
首先,幸福者退让原则并不是善的智慧。对于主体而言,幸福者退让原则会滋生优越感,且本质是利己而非利他。哈佛大学心理学研究表明,自认处于道德或社会优势,意味着其共情能力会下降23%。该原则中的幸福者默认自身拥有更高的生命价值,而将冲突对手预设为不幸者或失败者。这种划分隐含着阶层的优越感,暗示幸福者有资格通过退让施舍宽容,而对方因不幸而被默认为是潜在危险分子。如抖音自媒体博主面对外卖员辱骂时称“我有网友,家庭美满,而他只是个外卖员”。通过对比双方社会地位,将退让行为抬高为不理会的高姿态。这个看似退让的行为是割裂共情的伪善,以社会地位划分善恶,与换位思考的真善背道而驰。
其次,幸福者退让原则看似是明哲保身的选择,实质是一种对恶的纵容,从长远看会助长恶行,破坏社会规则,损害社会公平正义。耶鲁大学社会实验证明,当违规行为未被制止,反而因他人的退让或漠视,78%的参与者会选择模仿此类行为。因此,幸福者退让原则释放的恶行可获利信号,如同打开潘多拉的魔盒,让恶意行为不断滋生,最终侵蚀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2024年成都某案中,施暴者因居民长期退让,未受惩戒,从楼道吐痰升级到持刀杀人。当退让成为潜规则,恶人便有了作恶的温床,施暴者因无代价而肆无忌惮,旁观者因保护幸福而沉默,最终导致规则崩坏,正义沦陷。
最后,幸福者退让原则终将消解善,助长恶的蔓延。唯有以不退让的勇气直面冲突,捍卫真理,我方才能真正使社会进步。我方的不退让并非是面对恶势力无脑的以暴制暴,而是有规则、有谋略地解决现实问题。德国通过反职场霸凌法而非员工退让指南,将冲突纳入法治轨道;新加坡严惩公共场所冲突,用法律威慑替代退让,10年间治安投诉下降58%。这些案例证明,真正的进步永远始于对恶的系统性抵抗,而非对善的退缩。真正的幸福不是退缩、龟缩在退让的壳中,而是直面困难,守护正义的底线。不是因为我幸福,所以我退让,而是因为我幸福,所以我更有责任不让这份幸福沦为暴力的祭品。
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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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幸福者退让原则究竟是善的智慧还是恶的纵容的核心在于,该原则是否会消解善恶,助长恶,损害社会规则与秩序,导向社会的不良结果。若如此,则是恶的纵容。
首先,第一个问题,你方对于退让的定义是什么?退让是你往前走一步,威胁到我,所以我要退让。那你方也未说明怎样才算威胁到我,是不是主动去选择退让才是退让呢?被动选择算不算退让?被动选择的那一部分属于忍让,你方却将其归结到退让上面,我期待后续你方进行论证。
忍让带有一定的被动性和隐忍性,而退让更强调主观性、理性和策略性,所以你方的定义将二者混淆,定义不合理。后续你方举证的那些挑衅、冲突,都属于忍让的部分,不属于我们今天所讨论的退让部分,所以请你方后续不要把主观不愿意的忍让归结到退让上面。
接下来,我来确认你方态度。你方说这是对恶的纵容,我们知道生活中的摩擦该怎么解决呢?当然是马上解决。如何解决?比如遇到插队的情况,我马上制止其插队行为,倡导大家都站出来。在冲突本身很重要的情况下,你方是这样的态度,我方认为这种观点有待商榷。
另一个问题,你方所说的纵容是什么意思?纵容当然是放任不管,在当下不选择直接解决,是在事情已经出现的情况下。所以你方要论证恶已然存在,还要论证恶在被动的情况下的情况,这是两重论证。
最后一个问题,我很好奇,生活中的那些摩擦一定是由恶带来的吗?当然不一定,我方会用数据表明很多生活中的情况并非如此。
首先,第一个问题,你方对于退让的定义是什么?退让是你往前走一步,威胁到我,所以我要退让。那你方也未说明怎样才算威胁到我,是不是主动去选择退让才是退让呢?被动选择算不算退让?被动选择的那一部分属于忍让,你方却将其归结到退让上面,我期待后续你方进行论证。
忍让带有一定的被动性和隐忍性,而退让更强调主观性、理性和策略性,所以你方的定义将二者混淆,定义不合理。后续你方举证的那些挑衅、冲突,都属于忍让的部分,不属于我们今天所讨论的退让部分,所以请你方后续不要把主观不愿意的忍让归结到退让上面。
接下来,我来确认你方态度。你方说这是对恶的纵容,我们知道生活中的摩擦该怎么解决呢?当然是马上解决。如何解决?比如遇到插队的情况,我马上制止其插队行为,倡导大家都站出来。在冲突本身很重要的情况下,你方是这样的态度,我方认为这种观点有待商榷。
另一个问题,你方所说的纵容是什么意思?纵容当然是放任不管,在当下不选择直接解决,是在事情已经出现的情况下。所以你方要论证恶已然存在,还要论证恶在被动的情况下的情况,这是两重论证。
最后一个问题,我很好奇,生活中的那些摩擦一定是由恶带来的吗?当然不一定,我方会用数据表明很多生活中的情况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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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整个环节均为正方二辩发起进攻,反方一辩未进行回应,无攻防转换。
首先,我方想与反方二辩达成一些共识。你方并非无理之人,而是理性的一方;我方不退让也并非以暴制暴,而是有智慧、有计谋地直面问题。
但分歧在于,你方认为退让是一种善举,我方并不认同。幸福是基于同理心和共情的与他人的换位思考。你方所谓幸福者的退让是善举,那我们就要思考,如何判定谁是幸福者?你方一会儿告诉我们,家庭幸福、健康,核心利益不受损的人是幸福者。可凭什么这样判定?为什么我是一个衣食无忧、不流浪的人就不能是幸福者?你方这种定义背后掩盖着根深蒂固的优越感。你方的退让是出于这种做法对你有利,你不想让不如你的人耗费你的心力。你方把这种趋利避害的行为光荣地称为善良,这实际上是默许了幸福者的不让与优越感,是在纵容强者用道德绑架剥夺他人的尊严。这不是善的智慧,而是文明的倒退。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幸福者退让是否存在优越感的问题,否则我方难以认同。
既然对方辩友称他们是理性地退让,那我们来定义一下忍让与退让的区别。我想问,从你方理论的主观角度,就能鉴定清其中的分界吗?如果界限如此抽象模糊,又该如何度量呢?按照你方的主观标准,今天遇到一些事,你可以想“我不计较”;明天遇到别人插队,你也不去计较;后天遇到有人碰瓷,自己车被刮了,你还说“我是幸福者,算了吧”,于是就选择退让。当你习惯了这种思维模式,你退与不退的标准只会因主观因素变得越来越模糊,所谓的智慧就会变成纵容的借口。
从短期来看,我们对情绪激动的人好一点,对高铁上吵闹不休的孩子宽容一点,好像社会的善意增加了。但从长远来看,大家都不遵守规则,觉得晚点退让没问题,都选择退让,而不是思考如何彻底解决问题。长此以往,这不是一个积累善的社会,而是一个纵容恶的社会,一个秩序失效的社会。
正如马丁·路德·金所说,忍受不义就是在参与不义。我们捍卫的不是对抗他人的暴力,而是不让幸福成为被欺凌的对象,不让退让成为作恶的帮凶。唯有如此,才是维护社会善意,捍卫善良的正确做法。
首先,我方想与反方二辩达成一些共识。你方并非无理之人,而是理性的一方;我方不退让也并非以暴制暴,而是有智慧、有计谋地直面问题。
但分歧在于,你方认为退让是一种善举,我方并不认同。幸福是基于同理心和共情的与他人的换位思考。你方所谓幸福者的退让是善举,那我们就要思考,如何判定谁是幸福者?你方一会儿告诉我们,家庭幸福、健康,核心利益不受损的人是幸福者。可凭什么这样判定?为什么我是一个衣食无忧、不流浪的人就不能是幸福者?你方这种定义背后掩盖着根深蒂固的优越感。你方的退让是出于这种做法对你有利,你不想让不如你的人耗费你的心力。你方把这种趋利避害的行为光荣地称为善良,这实际上是默许了幸福者的不让与优越感,是在纵容强者用道德绑架剥夺他人的尊严。这不是善的智慧,而是文明的倒退。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幸福者退让是否存在优越感的问题,否则我方难以认同。
既然对方辩友称他们是理性地退让,那我们来定义一下忍让与退让的区别。我想问,从你方理论的主观角度,就能鉴定清其中的分界吗?如果界限如此抽象模糊,又该如何度量呢?按照你方的主观标准,今天遇到一些事,你可以想“我不计较”;明天遇到别人插队,你也不去计较;后天遇到有人碰瓷,自己车被刮了,你还说“我是幸福者,算了吧”,于是就选择退让。当你习惯了这种思维模式,你退与不退的标准只会因主观因素变得越来越模糊,所谓的智慧就会变成纵容的借口。
从短期来看,我们对情绪激动的人好一点,对高铁上吵闹不休的孩子宽容一点,好像社会的善意增加了。但从长远来看,大家都不遵守规则,觉得晚点退让没问题,都选择退让,而不是思考如何彻底解决问题。长此以往,这不是一个积累善的社会,而是一个纵容恶的社会,一个秩序失效的社会。
正如马丁·路德·金所说,忍受不义就是在参与不义。我们捍卫的不是对抗他人的暴力,而是不让幸福成为被欺凌的对象,不让退让成为作恶的帮凶。唯有如此,才是维护社会善意,捍卫善良的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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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方认为幸福者并非通过比较得出,这是你方的判定,我方的幸福者是基于主观判断。我们强调主观判断,接下来先解决第一个问题。
我方向你方一辩确认了,忍让不等于退让。忍让具有被动性和忍耐性,即虽然不愿意,但选择忍受;而退让是主动、理性且具有策略性的选择。你方将二者混淆,我方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
来看我方对于幸福者的定义,包含三层内容: 第一层,依据权威王辉教授的幸福者相关原则,这是一种处事策略,是个人以主观的幸福者态度面对分歧、冲突和摩擦时,在不影响自身幸福根基的前提下,主动让出最核心的部分,而非直接与其对抗。 第二层,我方的幸福支柱理论也佐证了对于核心利益和非核心利益的切分与讨论。人们对自己的幸福根基、核心利益和非核心利益有清晰的划分,他们深知自己的核心利益所在,并且认为非核心利益即便被侵犯,也不会影响自身的幸福本态。 第三层,从社会现状来看,人民日报报道的消费者案例显示,当外卖员送餐延迟且忘记放置筷子时,顾客没有投诉,而是提醒外卖员注意送餐路途安全,这才是社会中真实的幸福者的样态。
所以,你方在定义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我方给出了三层定义。
接下来谈谈修复者的原则,其缺失因素在于非核心部分不会伤害到核心利益,修复者是有底线的,不会一退再退,这是我方的观点。
根据《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22》显示,78.6%的受访者认为非恶意是日常矛盾的主要原因。所以,当下的现状不仅包含恶意,还存在对恶的纵容。
首先,我方认为幸福者并非通过比较得出,这是你方的判定,我方的幸福者是基于主观判断。我们强调主观判断,接下来先解决第一个问题。
我方向你方一辩确认了,忍让不等于退让。忍让具有被动性和忍耐性,即虽然不愿意,但选择忍受;而退让是主动、理性且具有策略性的选择。你方将二者混淆,我方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
来看我方对于幸福者的定义,包含三层内容: 第一层,依据权威王辉教授的幸福者相关原则,这是一种处事策略,是个人以主观的幸福者态度面对分歧、冲突和摩擦时,在不影响自身幸福根基的前提下,主动让出最核心的部分,而非直接与其对抗。 第二层,我方的幸福支柱理论也佐证了对于核心利益和非核心利益的切分与讨论。人们对自己的幸福根基、核心利益和非核心利益有清晰的划分,他们深知自己的核心利益所在,并且认为非核心利益即便被侵犯,也不会影响自身的幸福本态。 第三层,从社会现状来看,人民日报报道的消费者案例显示,当外卖员送餐延迟且忘记放置筷子时,顾客没有投诉,而是提醒外卖员注意送餐路途安全,这才是社会中真实的幸福者的样态。
所以,你方在定义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我方给出了三层定义。
接下来谈谈修复者的原则,其缺失因素在于非核心部分不会伤害到核心利益,修复者是有底线的,不会一退再退,这是我方的观点。
根据《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22》显示,78.6%的受访者认为非恶意是日常矛盾的主要原因。所以,当下的现状不仅包含恶意,还存在对恶的纵容。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说明您方在曲解我方的意思,我方所说的幸福者退让,并非指只要我是幸福的,就一定要退让。幸福者退让是由幸福理论决定的,他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退让,这叫做幸福者退让原则。
但是您方刚才提到,所有冲突都是由恶带来的。比如邻居选择在周一下午四点进行房屋装修,而我恰好选择在此时休息,邻居的装修行为与我的休息需求产生冲突。其实一开始这并非恶的行为,但如果我提醒他之后,他仍继续装修,那肯定就是恶的行为了。
然后我想问对方辩友,你们认为幸福是由主观推断的。那么在第一人称视角下,面对一个人,在不了解他任何情况的前提下,您如何判断他比您幸福还是不如您幸福呢?这就是您方的错误所在。您方片面地认为幸福是必然的,而实际上幸福是由我根据自身的幸福理论主观判断的。
所以,您方说装修的合法时间就是在那个时间段,即便这是合法合规的行为,一开始就给其判定有恶的罪名,这个话题的范围有点太大了。而您方后续选择的处理方式,其实就是我方所说的退让,即双方正常行为遇到一些小僵局时,进行退让。所以您方所提到的情况中,恶不一定存在,恶不存在,自然也不会涉及纵容的问题。
再给您方举个例子,因下雨导致外卖迟到,您方认为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如果外卖迟到没有威胁到我的利益,我不会有什么反应;但如果它威胁到我的核心利益,我肯定会采取相应措施。您对这两者的评判,其实是从您自己的角度进行的比较,是对他人的一种揣测。
我想问对方辩友,您所说的幸福策略的善到底体现在哪里?因为您方一辩刚才说幸福策略的出发点是明哲保身,那么您该如何论证明哲保身如何能体现善良呢?
首先,幸福是由我自己主观判断的,不涉及与他人的比较。我所说的比较是对他人的揣测,没有他人的参照,就无法判断谁比谁更幸福。所以您方提到要判断核心利益,首先要判断事情是否涉及核心部分,如果涉及核心利益,我们正常维权;如果不涉及,我们可以选择退让,也可以选择不让,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讨论的解决问题的一套流程,后续都采用这套流程。
接下来,我继续回答一下您方辩友提出的一些问题。首先,您方一、二辩提出恶本身确实存在,而恶的行为是否存在,要看是否得到解决。您方介入之后,恶的情况依然存在,这是被动的,所以您方的做法是无效的。而且,您对恶的揣测,其实就是一种主观的对比,在不了解对方任何情况和底气的前提下,这种主观判断就是一种空想,您只是觉得自己幸福而已。
首先说明您方在曲解我方的意思,我方所说的幸福者退让,并非指只要我是幸福的,就一定要退让。幸福者退让是由幸福理论决定的,他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退让,这叫做幸福者退让原则。
但是您方刚才提到,所有冲突都是由恶带来的。比如邻居选择在周一下午四点进行房屋装修,而我恰好选择在此时休息,邻居的装修行为与我的休息需求产生冲突。其实一开始这并非恶的行为,但如果我提醒他之后,他仍继续装修,那肯定就是恶的行为了。
然后我想问对方辩友,你们认为幸福是由主观推断的。那么在第一人称视角下,面对一个人,在不了解他任何情况的前提下,您如何判断他比您幸福还是不如您幸福呢?这就是您方的错误所在。您方片面地认为幸福是必然的,而实际上幸福是由我根据自身的幸福理论主观判断的。
所以,您方说装修的合法时间就是在那个时间段,即便这是合法合规的行为,一开始就给其判定有恶的罪名,这个话题的范围有点太大了。而您方后续选择的处理方式,其实就是我方所说的退让,即双方正常行为遇到一些小僵局时,进行退让。所以您方所提到的情况中,恶不一定存在,恶不存在,自然也不会涉及纵容的问题。
再给您方举个例子,因下雨导致外卖迟到,您方认为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如果外卖迟到没有威胁到我的利益,我不会有什么反应;但如果它威胁到我的核心利益,我肯定会采取相应措施。您对这两者的评判,其实是从您自己的角度进行的比较,是对他人的一种揣测。
我想问对方辩友,您所说的幸福策略的善到底体现在哪里?因为您方一辩刚才说幸福策略的出发点是明哲保身,那么您该如何论证明哲保身如何能体现善良呢?
首先,幸福是由我自己主观判断的,不涉及与他人的比较。我所说的比较是对他人的揣测,没有他人的参照,就无法判断谁比谁更幸福。所以您方提到要判断核心利益,首先要判断事情是否涉及核心部分,如果涉及核心利益,我们正常维权;如果不涉及,我们可以选择退让,也可以选择不让,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讨论的解决问题的一套流程,后续都采用这套流程。
接下来,我继续回答一下您方辩友提出的一些问题。首先,您方一、二辩提出恶本身确实存在,而恶的行为是否存在,要看是否得到解决。您方介入之后,恶的情况依然存在,这是被动的,所以您方的做法是无效的。而且,您对恶的揣测,其实就是一种主观的对比,在不了解对方任何情况和底气的前提下,这种主观判断就是一种空想,您只是觉得自己幸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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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正方在对话中多次主动发起对反方观点的反驳,从概念解释到具体例子,再到对反方策略的质疑,不断转换攻防角度。如从解释“幸福者退让”概念后,立刻反驳反方“所有冲突由恶带来”观点,随后又质疑反方幸福判断方式等。
做三遍就是什么接的是我。请问这么一个问题,您方将幸福者单独拎出来比较,而我方认为幸福者原则是一个定制策略,您方需要给我方论证,为什么我方的幸福者必须要拉出来比较?
好了,看下一个问题。是否所有冲突都是通过对抗解决的?您方也说了不一定,是要分情况的。然后您方又自相矛盾,您方一辩刚才提到当下放任不管就是退了,但您方又不同退,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第二个问题,您方认为什么程度的反抗才是不纵容?我方并不是说任何程度下都不要退让或者一定要退让,我方指出了现在的问题。您方认为什么程度的反抗才是不纵容?我方对您方所说的不退让的程度一直未明确,所以默认为您方是无差别的对抗。但您方一定要告诉我,您方判断的底线在哪里。我方已经明确说明是核心和非核心,不过核心和非核心都是您方自己主观判断的,中间有一条界限。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像对于一个很久的人,您会把他当作公安局。
第三个问题,您方所说的幸福者自然原则是无底线的自然原则,我方没有说无底线的退让,而且无底线退不退让应该是您方所持的观点。您方在自由辩论环节已经同意了我方观点,没有威胁到就是没有威胁到我方,您方就退,那这不就是说我方达成共识了吗?没有威胁到就是没有伤害到我方主体。
看下一个问题,面对一个路怒症的人挑衅,我当下置之不理,就算是退让了。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后来您方也默认了这不算直接对抗,那您方也在跟我说先保全自己后期再处理是可行的。
做三遍就是什么接的是我。请问这么一个问题,您方将幸福者单独拎出来比较,而我方认为幸福者原则是一个定制策略,您方需要给我方论证,为什么我方的幸福者必须要拉出来比较?
好了,看下一个问题。是否所有冲突都是通过对抗解决的?您方也说了不一定,是要分情况的。然后您方又自相矛盾,您方一辩刚才提到当下放任不管就是退了,但您方又不同退,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第二个问题,您方认为什么程度的反抗才是不纵容?我方并不是说任何程度下都不要退让或者一定要退让,我方指出了现在的问题。您方认为什么程度的反抗才是不纵容?我方对您方所说的不退让的程度一直未明确,所以默认为您方是无差别的对抗。但您方一定要告诉我,您方判断的底线在哪里。我方已经明确说明是核心和非核心,不过核心和非核心都是您方自己主观判断的,中间有一条界限。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像对于一个很久的人,您会把他当作公安局。
第三个问题,您方所说的幸福者自然原则是无底线的自然原则,我方没有说无底线的退让,而且无底线退不退让应该是您方所持的观点。您方在自由辩论环节已经同意了我方观点,没有威胁到就是没有威胁到我方,您方就退,那这不就是说我方达成共识了吗?没有威胁到就是没有伤害到我方主体。
看下一个问题,面对一个路怒症的人挑衅,我当下置之不理,就算是退让了。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后来您方也默认了这不算直接对抗,那您方也在跟我说先保全自己后期再处理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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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个问题,在您方刚的辩论中提到的被害人核心利益受损导致杀人的例子中,被害人不断催促触犯了对方核心利益。您方说被害人应该宽容一些。
但被害人等待的那点时间,对其而言是合理部分。所以我方倡导大家在可配合的部分做出让步,以此避免社会冲突矛盾,同时传达善意。这种行为体现在避免冲突上,若没有这种行为,就可能成为被害人。所以我方有更进一步的选择策略。
您方倡导被害人宽容,可被害人催促外卖员本身就是其权利。
我再问下一个点,您说触犯了核心利益之后的情况,才叫符合这个场景。那我讲一个同样3美元的纷争场景,此刻我跟一个外卖人疯狂辱骂,而我没有跟他对骂,因为我今年35岁,有亲人孩子,而他什么都没有。这涉及到我们的电话号码,这是抖音上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有十万份评论,引发广泛传播。在您方看来,他活该,因为这是平台上的一个问题。您想表达的是在比较方面,我比他幸福,所以这是您方的错误点。这个案例是罗翔老师用来证明印度的成长原则的典型案例,您方并没有办法回答。
我问下一个问题,今天我坐公交车,一个老公让我让座,说他好累,想坐着。如果是您,您是否退让?我分情况,如果这涉及我的核心利益,那我当然要维护。您也承认退让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
我再问第二个问题,我不想让座,结果他说自己腿脚不好,一些中国人也帮他说话,说他更不容易,让我让着他。此时您让不让座?您方是在给我施加这种道德枷锁。我很辛苦,让座是我的主动选择。但如果退让成为年轻人的义务,那么不退让就会被贴上不道德的标签,可能最终还是会选择退让,但这并非心甘情愿。
首先第一个问题,在您方刚的辩论中提到的被害人核心利益受损导致杀人的例子中,被害人不断催促触犯了对方核心利益。您方说被害人应该宽容一些。
但被害人等待的那点时间,对其而言是合理部分。所以我方倡导大家在可配合的部分做出让步,以此避免社会冲突矛盾,同时传达善意。这种行为体现在避免冲突上,若没有这种行为,就可能成为被害人。所以我方有更进一步的选择策略。
您方倡导被害人宽容,可被害人催促外卖员本身就是其权利。
我再问下一个点,您说触犯了核心利益之后的情况,才叫符合这个场景。那我讲一个同样3美元的纷争场景,此刻我跟一个外卖人疯狂辱骂,而我没有跟他对骂,因为我今年35岁,有亲人孩子,而他什么都没有。这涉及到我们的电话号码,这是抖音上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有十万份评论,引发广泛传播。在您方看来,他活该,因为这是平台上的一个问题。您想表达的是在比较方面,我比他幸福,所以这是您方的错误点。这个案例是罗翔老师用来证明印度的成长原则的典型案例,您方并没有办法回答。
我问下一个问题,今天我坐公交车,一个老公让我让座,说他好累,想坐着。如果是您,您是否退让?我分情况,如果这涉及我的核心利益,那我当然要维护。您也承认退让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
我再问第二个问题,我不想让座,结果他说自己腿脚不好,一些中国人也帮他说话,说他更不容易,让我让着他。此时您让不让座?您方是在给我施加这种道德枷锁。我很辛苦,让座是我的主动选择。但如果退让成为年轻人的义务,那么不退让就会被贴上不道德的标签,可能最终还是会选择退让,但这并非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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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正方申辩做执行所值,因为方不行。
总结一下刚才问过的问题,确认一下,您方无法论证所有冲突都是必须对抗的。但您方的时方与自己时方不同,您方应当重视这个利益,这点我方不认同。您方认为当下的退让,就算退了,可如果当下暂退,后续报警了,这又算什么?请对方辩友后续给出论证。
第二点,您方也无法说明什么程度的对抗叫做反抗。比如一个人捅了小A,小A反抗不起任何作用,小A无论做什么都无济于事,在您方的框架下,小A的退让到底是不是在恶的动机下的行为,这就不叫反抗吗?
第三点,对方提及小鲁的退让,您方所谓的退让都是触及了自己的核心利益,并不符合我方定义。我方二辩已经通过三层解释向您方说明,我方不理解、不愿意甚至可能伤害自身的行为,为何要退让,请后期您方再给我方解释。
第四点,您方要说明达到什么程度的反抗权利才不算纵容。
第五点,您方三辩说外卖员必须准时送达是您方的权利,这正是我方二位要说的。我方认为当前社会功利心很重,而修复者这样的原则提倡大家发现自身善的一面,去传播这种善。因为这类极少数的例子,我方不希望通过让自己受损的方式去伤害自身利益。而且您方的例子不合理,不符合我方定义,我方不予回应。
您方二辩误解了我方所说的刮车之类的例子,我方也不清楚您方所说的刮车是否属于核心利益,所以无法回应。还有您方提到在成都楼道吐痰转换为石膏杀人的必然性论证,您方没有说明这是否是同一个人,也未给我方论证。四辩也认同了,我方没有威胁到您方,对此我们达成共识,判断要区分核心利益和非合理情况。
不行,正方申辩做执行所值,因为方不行。
总结一下刚才问过的问题,确认一下,您方无法论证所有冲突都是必须对抗的。但您方的时方与自己时方不同,您方应当重视这个利益,这点我方不认同。您方认为当下的退让,就算退了,可如果当下暂退,后续报警了,这又算什么?请对方辩友后续给出论证。
第二点,您方也无法说明什么程度的对抗叫做反抗。比如一个人捅了小A,小A反抗不起任何作用,小A无论做什么都无济于事,在您方的框架下,小A的退让到底是不是在恶的动机下的行为,这就不叫反抗吗?
第三点,对方提及小鲁的退让,您方所谓的退让都是触及了自己的核心利益,并不符合我方定义。我方二辩已经通过三层解释向您方说明,我方不理解、不愿意甚至可能伤害自身的行为,为何要退让,请后期您方再给我方解释。
第四点,您方要说明达到什么程度的反抗权利才不算纵容。
第五点,您方三辩说外卖员必须准时送达是您方的权利,这正是我方二位要说的。我方认为当前社会功利心很重,而修复者这样的原则提倡大家发现自身善的一面,去传播这种善。因为这类极少数的例子,我方不希望通过让自己受损的方式去伤害自身利益。而且您方的例子不合理,不符合我方定义,我方不予回应。
您方二辩误解了我方所说的刮车之类的例子,我方也不清楚您方所说的刮车是否属于核心利益,所以无法回应。还有您方提到在成都楼道吐痰转换为石膏杀人的必然性论证,您方没有说明这是否是同一个人,也未给我方论证。四辩也认同了,我方没有威胁到您方,对此我们达成共识,判断要区分核心利益和非合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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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3 点前两小时时间前两分钟。
首先,我并没有说外卖员只有送外卖的权利,我只是说订餐的人有权利去催促他。而您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订餐人应该多宽容一些,因为这没有涉及外卖员的核心利益,那这难道不是道德绑架吗?难道订餐人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就因为这样会损害对方的核心利益吗?
还有,您方刚才提到推让与忍让的原则,您所说的逻辑太过模糊。如果订餐人理性地选择忍让呢?就比如说刚才提到的 300 人的例子,订餐人表示自己有妻子和孩子,所以不跟外卖员一般见识,这种情况下订餐人就是理性地选择了忍让,这也算一种退让。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在刚才提到的道德绑架方面,当“幸福者原则”被很多人接受和认可之后,它后续可能会成为一种社会规范。这会发生什么呢?首当其冲的就是道德绑架,鼓励退让会变成要求退让。例如,富人会被社会舆论要求必须大方,否则就不配拥有富人的标签,或者说他们条件更好,更应该吃亏。类似这样在生活中大家经常会听到的观点也会成为一种共识。
其次,“幸福者原则”会营造出和平的表象,掩盖那些被侵害自己权利的受害者。表面上双方相安无事,但实际上这种和谐是以一方的正当利益被束缚为代价,这并非善恶有报。
再者,如果每个人都遵循这个原则,社会的信用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因为人们害怕成为“幸福者”,害怕自己以后也会被要求不断退让,所以每个人都不敢和对方争辩,不敢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社会的底层劳动者也会被排斥、边缘化。
一个社会想要弘扬善,唯一的办法就是制定好的规则,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人们才能向善。社会给人什么样的报应,应该看他的行为和后果,在公正的条件下才能产生扬善的效果,而不是看谁更有能力承担后果就让谁承担。难道因为我生活幸福,就要承担他人带来的后果吗?社会的正常运转不能以好人利益受损为代价。如果这个社会真的要求“幸福者”退让,那么人们可能会选择作恶。谢谢。
三分钟,3 点前两小时时间前两分钟。
首先,我并没有说外卖员只有送外卖的权利,我只是说订餐的人有权利去催促他。而您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订餐人应该多宽容一些,因为这没有涉及外卖员的核心利益,那这难道不是道德绑架吗?难道订餐人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就因为这样会损害对方的核心利益吗?
还有,您方刚才提到推让与忍让的原则,您所说的逻辑太过模糊。如果订餐人理性地选择忍让呢?就比如说刚才提到的 300 人的例子,订餐人表示自己有妻子和孩子,所以不跟外卖员一般见识,这种情况下订餐人就是理性地选择了忍让,这也算一种退让。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在刚才提到的道德绑架方面,当“幸福者原则”被很多人接受和认可之后,它后续可能会成为一种社会规范。这会发生什么呢?首当其冲的就是道德绑架,鼓励退让会变成要求退让。例如,富人会被社会舆论要求必须大方,否则就不配拥有富人的标签,或者说他们条件更好,更应该吃亏。类似这样在生活中大家经常会听到的观点也会成为一种共识。
其次,“幸福者原则”会营造出和平的表象,掩盖那些被侵害自己权利的受害者。表面上双方相安无事,但实际上这种和谐是以一方的正当利益被束缚为代价,这并非善恶有报。
再者,如果每个人都遵循这个原则,社会的信用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因为人们害怕成为“幸福者”,害怕自己以后也会被要求不断退让,所以每个人都不敢和对方争辩,不敢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社会的底层劳动者也会被排斥、边缘化。
一个社会想要弘扬善,唯一的办法就是制定好的规则,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人们才能向善。社会给人什么样的报应,应该看他的行为和后果,在公正的条件下才能产生扬善的效果,而不是看谁更有能力承担后果就让谁承担。难道因为我生活幸福,就要承担他人带来的后果吗?社会的正常运转不能以好人利益受损为代价。如果这个社会真的要求“幸福者”退让,那么人们可能会选择作恶。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先做澄清,你方一直未解决一个问题,即为何幸福者退让原则必须将幸福者剥离出来比较,为何一定要通过谁比谁幸福才能比较出幸福者。
针对你方所举公交车上年轻人和老年人的例子,按照你方框架,是否意味着年轻者比老年人更幸福?你方如何论证年轻人比老年人更幸福?仅仅因为年轻吗?
作为第二原则,如果我们都未比较出谁是幸福者,那究竟让谁来退让?请说明你方的核心利益问题。
我方有数据表明,2023 年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指出,因模糊退让原则导致的民事纠纷重复申诉率高达 28%,这证明你方所说的不涉及核心利益,实际上是理想化的,只会陷入退一步得寸进尺的恶性循环。请你方证明,所有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必定不涉及其核心利益,否则你方是基于主观理想化的判定标准。
下一个问题,你方今天所有的观点都基于退让后对方会得到感化从而和解。但如果退让后对方反而伤害你,你方该如何解决?
我方认为,涉及核心利益的地方不应退让。你方仍未解决在公交车上如何比较出哪一方是幸福者的问题,究竟是健康年轻人是幸福者,还是老年人是幸福者?老年人称自己腿脚不好,年轻人表示自己腿脚好愿意站着,周围人也说老年人不容易,让年轻人让座。
我再问一个问题,你方如何比较忍让与退让这两个词之间模糊的界限?如果是理性的忍让,是否算退让?这并非我方提出,而是你方已认可忍让和退让不同。你方认为健康年轻人因老年人腿脚不好就是幸福的,这并非我们所倡导的,这不是乐于助人,而是社会道德枷锁。我们应区分是面对他人时的乐于助人,还是主动愿意的行为。
回答你方问题,你方称未触犯核心利益就可以退。但对于非核心利益,如果大家都不退,只有一人退,整个社会都会受影响。例如外卖员的例子,一个外卖员送 10 单,下一个也送 10 单,全世界的外卖员都如此。
关于装修问题,我方已定义装修吵到他人属于损害他人利益。还有踩脚问题,你方认为踩一脚就要送公安局的辩证是不对的,我方主张有智慧地解决问题,你方如何回应?你方认为影响到自己利益,即使在合法前提下,他人也不能装修、不能有任何打扰。而且你方一直在比较,是以高姿态进行比较。你方在一辩时已明确表示忍让不等于退让,就不应再混淆。你方所举例子都是在说忍让造成的恶果,这是我方不认同的。
你方称这次退了下次还得退,一直退,这过于理想化。你方四辩也说总会触及到核心利益,触及核心就不会再退。外卖员杀人的例子,我方倡导双方各退一步,因为幸福是主观的,不能否定外卖员幸福的权利。
按照你方观点,基于主观判断,若认为他人插队无所谓,那社会规则将被破坏。请你方回答,你方所有观点基于退让对方会得到感化,若退让后对方变本加厉该怎么办?你方说时间充足时愿意让有急事的人先走,却指责对方得寸进尺,凭什么?
我方并非倡导社会陷入暴力行恶,我方的不退让是为解决当下问题。关于后续报警是否算退让,我方认为这是补救措施,不算退让,因为这是为了维持社会规则和安全,这是我方的核心利益,所以我方选择不退让。你方仍未解决退让对象的问题,若对方得寸进尺,就让对方起诉吗?请你方再陈述这个例子,若退让后对方没有感化反而伤害,你方如何论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使用幸福者退让原则的必要性。
首先询问你方机理问题,经济式暴力理论和剑桥大学的研究表明,行为的不当如果没有得到约束,完全可能导致行为的升级。你方还未回答我的问题,如果理性的忍让和退让如何界定?这我之前已向对方阐述,根据你方一辩所留内容,应由你方解释。
回到你方问题,我在小节中提到 78.6%的受访者认为非恶意是日常矛盾的主因,所以你方需举证那些恶意伤害他人的情况。
另外,我们所说的幸福并非直接的善,而是人的幸福根基决定其对核心利益和非核心利益的态度。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幸福根基与核心利益理解深刻,相比非核心利益,他们真的觉得无所谓,不会影响自己的幸福与人生。
先做澄清,你方一直未解决一个问题,即为何幸福者退让原则必须将幸福者剥离出来比较,为何一定要通过谁比谁幸福才能比较出幸福者。
针对你方所举公交车上年轻人和老年人的例子,按照你方框架,是否意味着年轻者比老年人更幸福?你方如何论证年轻人比老年人更幸福?仅仅因为年轻吗?
作为第二原则,如果我们都未比较出谁是幸福者,那究竟让谁来退让?请说明你方的核心利益问题。
我方有数据表明,2023 年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指出,因模糊退让原则导致的民事纠纷重复申诉率高达 28%,这证明你方所说的不涉及核心利益,实际上是理想化的,只会陷入退一步得寸进尺的恶性循环。请你方证明,所有的幸福者退让原则必定不涉及其核心利益,否则你方是基于主观理想化的判定标准。
下一个问题,你方今天所有的观点都基于退让后对方会得到感化从而和解。但如果退让后对方反而伤害你,你方该如何解决?
我方认为,涉及核心利益的地方不应退让。你方仍未解决在公交车上如何比较出哪一方是幸福者的问题,究竟是健康年轻人是幸福者,还是老年人是幸福者?老年人称自己腿脚不好,年轻人表示自己腿脚好愿意站着,周围人也说老年人不容易,让年轻人让座。
我再问一个问题,你方如何比较忍让与退让这两个词之间模糊的界限?如果是理性的忍让,是否算退让?这并非我方提出,而是你方已认可忍让和退让不同。你方认为健康年轻人因老年人腿脚不好就是幸福的,这并非我们所倡导的,这不是乐于助人,而是社会道德枷锁。我们应区分是面对他人时的乐于助人,还是主动愿意的行为。
回答你方问题,你方称未触犯核心利益就可以退。但对于非核心利益,如果大家都不退,只有一人退,整个社会都会受影响。例如外卖员的例子,一个外卖员送 10 单,下一个也送 10 单,全世界的外卖员都如此。
关于装修问题,我方已定义装修吵到他人属于损害他人利益。还有踩脚问题,你方认为踩一脚就要送公安局的辩证是不对的,我方主张有智慧地解决问题,你方如何回应?你方认为影响到自己利益,即使在合法前提下,他人也不能装修、不能有任何打扰。而且你方一直在比较,是以高姿态进行比较。你方在一辩时已明确表示忍让不等于退让,就不应再混淆。你方所举例子都是在说忍让造成的恶果,这是我方不认同的。
你方称这次退了下次还得退,一直退,这过于理想化。你方四辩也说总会触及到核心利益,触及核心就不会再退。外卖员杀人的例子,我方倡导双方各退一步,因为幸福是主观的,不能否定外卖员幸福的权利。
按照你方观点,基于主观判断,若认为他人插队无所谓,那社会规则将被破坏。请你方回答,你方所有观点基于退让对方会得到感化,若退让后对方变本加厉该怎么办?你方说时间充足时愿意让有急事的人先走,却指责对方得寸进尺,凭什么?
我方并非倡导社会陷入暴力行恶,我方的不退让是为解决当下问题。关于后续报警是否算退让,我方认为这是补救措施,不算退让,因为这是为了维持社会规则和安全,这是我方的核心利益,所以我方选择不退让。你方仍未解决退让对象的问题,若对方得寸进尺,就让对方起诉吗?请你方再陈述这个例子,若退让后对方没有感化反而伤害,你方如何论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使用幸福者退让原则的必要性。
首先询问你方机理问题,经济式暴力理论和剑桥大学的研究表明,行为的不当如果没有得到约束,完全可能导致行为的升级。你方还未回答我的问题,如果理性的忍让和退让如何界定?这我之前已向对方阐述,根据你方一辩所留内容,应由你方解释。
回到你方问题,我在小节中提到 78.6%的受访者认为非恶意是日常矛盾的主因,所以你方需举证那些恶意伤害他人的情况。
另外,我们所说的幸福并非直接的善,而是人的幸福根基决定其对核心利益和非核心利益的态度。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幸福根基与核心利益理解深刻,相比非核心利益,他们真的觉得无所谓,不会影响自己的幸福与人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方辩友一直在向我们传达一个理念,即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有原则的。然而,这个所谓有原则的道理真的成立吗?该原则具有主观自觉性,并非每个人都能拥有这种自觉,这是你方的第一个漏洞。
第二,对方辩友称判断哪方幸福是主观判断。从你方观点来看,你方默认自己是幸福的,这其实是一种揣测。因为你处于第一人称视角,并非上帝视角,所以无法正确判断,这是你方观点中的第二个漏洞。
其实,我想再次强调“明哲保身”与“善”两个词的定义。明哲保身是指明智的人能察觉风险,善于保全自己;而善是以同一性为基本,对社会或他人产生积极的影响。显而易见,明哲保身关注自我保护,而善以常理性为基础。所以,无论对方辩友是围绕保护核心利益,还是保护其他东西,都是围绕明哲保身,而非善的智慧,因此对方辩友的理解是错误的,这是对方辩友犯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即跑题。对方辩友今天跟我们论证明哲保身,却未阐释明哲保身与善的智慧到底有什么根本关系,而是直接将二者等同,这显然无法论证。
接下来,大家思考一个问题,人为什么会退让?这并非平白无故,而是当你意识到面前的事物即将对你产生威胁时,才会选择退让。例如,若前面的人很伤心,你去与他谈心、安慰他,这是善,并不属于幸福者退让原则的语境。只有当这个人往前走一步,逼迫你往后退几步,且你的利益即将被损害时,这才叫退让。所以说,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利己的。当你退让时,其实是权衡利弊后的选择,并非善。若一个人对你产生恶意,你退让了,这个恶意依然存在,并未得到解决,这就是纵容。
如果对方辩友说,退让之后会采取其他策略,那我想说,这并不叫善的智慧。因为你后面采取的策略只是对之前缺失的补救,你之所以这么做,正是因为你意识到先前的行为实际上是纵容恶。一个社会要鼓励善、杜绝纵容恶,只有一种方法,即制定合理的规则。
大家会发现,幸福者退让原则倡导的是人的自觉性。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这种理想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这种自觉固然是好的。但我们今天在这里讨论,恰恰是因为人无法达到这种自觉性。人不应该盲目忍受,也不应该被幸福者退让原则裹挟。一个人该有什么样的报应,应从行为动机和行为后果两方面衡量,而不应看谁更有能力去承担后果。
我方始终坚决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从短期来看,的确是明哲保身的生存智慧;但从长期来看,是对恶的纵容。退让时,恶不会停止,只会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转移。如果每个人都选择退让,这份恶就会得寸进尺,甚至蔓延至整个社会。罗曼·罗兰说过,这个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嚣张,而是好人沉默。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一个独立的孤岛,当幸福者退让原则在社会蔓延,人们陷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陷阱后,潜意识会暗示你选择退让。到那时,你很难逃脱这个陷阱去维护自己的原则,当你想逃出这个陷阱时,已经越陷越深了。所以,这个原则带有理想性。在未来,当未被扼杀的恶蔓延时,你会发现自己只是为了保身,而非出于善的智慧。你要知道,当恶发生时,丧钟不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对方辩友一直在向我们传达一个理念,即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有原则的。然而,这个所谓有原则的道理真的成立吗?该原则具有主观自觉性,并非每个人都能拥有这种自觉,这是你方的第一个漏洞。
第二,对方辩友称判断哪方幸福是主观判断。从你方观点来看,你方默认自己是幸福的,这其实是一种揣测。因为你处于第一人称视角,并非上帝视角,所以无法正确判断,这是你方观点中的第二个漏洞。
其实,我想再次强调“明哲保身”与“善”两个词的定义。明哲保身是指明智的人能察觉风险,善于保全自己;而善是以同一性为基本,对社会或他人产生积极的影响。显而易见,明哲保身关注自我保护,而善以常理性为基础。所以,无论对方辩友是围绕保护核心利益,还是保护其他东西,都是围绕明哲保身,而非善的智慧,因此对方辩友的理解是错误的,这是对方辩友犯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即跑题。对方辩友今天跟我们论证明哲保身,却未阐释明哲保身与善的智慧到底有什么根本关系,而是直接将二者等同,这显然无法论证。
接下来,大家思考一个问题,人为什么会退让?这并非平白无故,而是当你意识到面前的事物即将对你产生威胁时,才会选择退让。例如,若前面的人很伤心,你去与他谈心、安慰他,这是善,并不属于幸福者退让原则的语境。只有当这个人往前走一步,逼迫你往后退几步,且你的利益即将被损害时,这才叫退让。所以说,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利己的。当你退让时,其实是权衡利弊后的选择,并非善。若一个人对你产生恶意,你退让了,这个恶意依然存在,并未得到解决,这就是纵容。
如果对方辩友说,退让之后会采取其他策略,那我想说,这并不叫善的智慧。因为你后面采取的策略只是对之前缺失的补救,你之所以这么做,正是因为你意识到先前的行为实际上是纵容恶。一个社会要鼓励善、杜绝纵容恶,只有一种方法,即制定合理的规则。
大家会发现,幸福者退让原则倡导的是人的自觉性。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这种理想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这种自觉固然是好的。但我们今天在这里讨论,恰恰是因为人无法达到这种自觉性。人不应该盲目忍受,也不应该被幸福者退让原则裹挟。一个人该有什么样的报应,应从行为动机和行为后果两方面衡量,而不应看谁更有能力去承担后果。
我方始终坚决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从短期来看,的确是明哲保身的生存智慧;但从长期来看,是对恶的纵容。退让时,恶不会停止,只会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转移。如果每个人都选择退让,这份恶就会得寸进尺,甚至蔓延至整个社会。罗曼·罗兰说过,这个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嚣张,而是好人沉默。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一个独立的孤岛,当幸福者退让原则在社会蔓延,人们陷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陷阱后,潜意识会暗示你选择退让。到那时,你很难逃脱这个陷阱去维护自己的原则,当你想逃出这个陷阱时,已经越陷越深了。所以,这个原则带有理想性。在未来,当未被扼杀的恶蔓延时,你会发现自己只是为了保身,而非出于善的智慧。你要知道,当恶发生时,丧钟不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接3首,我方态度一直都是倡导主动选择,让非合性的不或者避免风度传递善意的想法,不去直接对抗,而采取进步者策略,更合理地避开问题。
但你方刚才所说的插队,我现在面对一个无理插队的人,当然不会与他直接冲突,我后续可以找管理员反应,找景区反应。在问题处理时,我方也倡导大家要合理地解决问题。
其实在另一方面,我方定义已经给出三层论证,证明我方定义的合理性及在当下现状所运用的合理性。但是你方已经认同了退让不等于忍让,你方在经义中所举的所有例子都是关于被迫忍让的,所以你方得证的其实是被迫忍让部分,而非我方今天所说的幸福者退让原则。你方是优越的比较者的忍让原则,所以你方所举的例子和经义都不合理。
我方一论说的是利己利他,而你方是单方面的明哲保身。我们可以给出数据,2023年中国纪年报险显示,高达86.7%的采访者愿意接受并传递善意,这种善的传递会如同涟漪扩散,从个体到总体,从局部到整体,这就是利己利他的主要表现。
但是你方一直在说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小摩擦,比如装修打扰到他人,这实际上只是双方相遇时的一点小僵局。面对生活中一些看似不好的情形,恶不一定存在,你方当然不能把这些例子划入到纵容的一面。
你方在质辩之后给出一个机理,说只能退让,犯罪就会变多,犯罪的成本就会变小。但我方想告诉你的是,幸福者退让原则使用范围是非合性的日常冲突,恶毒不一定存在。同时,幸福者退让原则是个人层面的处事策略,而社会治理依赖法律体系。中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过失责任和故意侵权,前者可调节,后者必追责。所以堕落成本的高低是由法律裁定,与个人退让没有直接的关联。
最后我们看现状,如今社会戾气越来越大。浙江一位女生正常碰了一下,日常就被网络引来无数人无理的谩骂和造谣,最后抑郁自杀。前几个月嘉兴两位司机超车斗气,在公路上相互别车,引发严重困扰,造成一死一伤。这些事情中,只要大家不怀着恶意待人,只要大家都有所退让,就不会有此悲剧。
所以当面对外卖小哥一天起早送餐,迟到和商家产生矛盾时,我们应该想到他们并非恶意。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小僵局其实并不存在恶意,我们不用以最大的恶意去审判,不能说他们就是恶,不能一味强硬不让步。
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北京南站的外卖员的例子。因为天气和车站原因,外卖员超出送达时间20分钟,他一边跑步一边滑倒,气喘吁吁地来到门口,小心翼翼地敲开房门后,甚至不敢抬头去看客户,而是从口袋里摸索出皱巴巴的50块钱赔给客户。他预想客户会愤怒,也因为自己迟到内心烦躁。但迎接他的不是劈头盖脸的臭骂,不是平台软件疯狂的差评,不是客户与他的正面硬刚,而是客户递来一杯温水,同时推回了他的50块钱,说迟到一会儿没什么,愿意让出这点时间原谅他的迟到。此刻,外卖员原本暴躁的内心变得平静,之前负面的情绪全部转换为感动,善的暖意流淌在彼此心间。
所以这并非只是自己的明哲保身,也是对他人和心地益的考量。这样善意且智慧的化解,正是幸福的退让带给我们的,它让矛盾减少,让善意传播,让大家更善于表达善意、观察善意,不让社会向下发展。
接3首,我方态度一直都是倡导主动选择,让非合性的不或者避免风度传递善意的想法,不去直接对抗,而采取进步者策略,更合理地避开问题。
但你方刚才所说的插队,我现在面对一个无理插队的人,当然不会与他直接冲突,我后续可以找管理员反应,找景区反应。在问题处理时,我方也倡导大家要合理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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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一论说的是利己利他,而你方是单方面的明哲保身。我们可以给出数据,2023年中国纪年报险显示,高达86.7%的采访者愿意接受并传递善意,这种善的传递会如同涟漪扩散,从个体到总体,从局部到整体,这就是利己利他的主要表现。
但是你方一直在说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小摩擦,比如装修打扰到他人,这实际上只是双方相遇时的一点小僵局。面对生活中一些看似不好的情形,恶不一定存在,你方当然不能把这些例子划入到纵容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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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看现状,如今社会戾气越来越大。浙江一位女生正常碰了一下,日常就被网络引来无数人无理的谩骂和造谣,最后抑郁自杀。前几个月嘉兴两位司机超车斗气,在公路上相互别车,引发严重困扰,造成一死一伤。这些事情中,只要大家不怀着恶意待人,只要大家都有所退让,就不会有此悲剧。
所以当面对外卖小哥一天起早送餐,迟到和商家产生矛盾时,我们应该想到他们并非恶意。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小僵局其实并不存在恶意,我们不用以最大的恶意去审判,不能说他们就是恶,不能一味强硬不让步。
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北京南站的外卖员的例子。因为天气和车站原因,外卖员超出送达时间20分钟,他一边跑步一边滑倒,气喘吁吁地来到门口,小心翼翼地敲开房门后,甚至不敢抬头去看客户,而是从口袋里摸索出皱巴巴的50块钱赔给客户。他预想客户会愤怒,也因为自己迟到内心烦躁。但迎接他的不是劈头盖脸的臭骂,不是平台软件疯狂的差评,不是客户与他的正面硬刚,而是客户递来一杯温水,同时推回了他的50块钱,说迟到一会儿没什么,愿意让出这点时间原谅他的迟到。此刻,外卖员原本暴躁的内心变得平静,之前负面的情绪全部转换为感动,善的暖意流淌在彼此心间。
所以这并非只是自己的明哲保身,也是对他人和心地益的考量。这样善意且智慧的化解,正是幸福的退让带给我们的,它让矛盾减少,让善意传播,让大家更善于表达善意、观察善意,不让社会向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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