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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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正式进入比赛环节。两队所持观点不一,他们将会怎样论证己方观点呢?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进行立论,时间为3分钟,计时开始。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廉洁从业是指在职业活动中保持清正廉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拒绝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行为。在我们探讨廉洁从业是自律还是他律更重要这一辩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反腐倡廉的法律制度体系已经日趋严密,从中央巡视常态化到智能监察平台全面覆盖,他律机制已经实现了技术迭代和流程更新。以我们从事的金融行业为例,几乎每个银行内部都会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讲座,甚至对于贪污腐败的犯罪刑罚也在不断加重。可是在越来越完善的防控下,腐败现象依旧很严重。
据统计,2024年,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央企单位被查干部254人,省管干部598人,中管干部58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管干部被查官员数量最多的一年。这些案例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如果不能将他律内化为自律,那么即使他律再完善,腐败问题也会层出不穷。因此,我方认为自律更加重要。
我方观点有以下两个。
首先,自律比他律的适用范围更广。自律以人性为准则,覆盖他律无法抵达的情境。我们必须承认,任何他律体系,无论多么严格,都无法做到全时段覆盖。但腐败往往诞生于制度无法触及的隐秘时刻,比如节假日的礼尚往来、跨国业务的监管盲区。例如原江西省副省长徐长清的案件中,他在被查处前每年都会通过干部考核,却长期收受贿赂,这也说明他律无法覆盖所有情况。但自律就像心中的警示器,随时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种事前的自我约束,正是制度无法抵达的人性防线。正如一代思想家王阳明所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制度能约束看得见的行为,唯有自律能管住看不见的心。
我方第二个论点是,自律相比他律更能起到根本性的作用。自律以信仰为锚,实现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转变。若人人因畏惧惩罚而不敢腐,社会将陷入猫鼠游戏的怪圈。当从业者将廉洁内化为信仰,为不道德行为带来的精神痛苦将远超物质诱惑。就像90后扶贫干部黄文秀扎根石山中用生命守护扶贫资金一样,这种源于自己内心的坚守远比强硬的制度更有力量。他律如堤坝能阻挡洪流,堤坝再高也拦不住内心的决堤。
时间结束,感谢正方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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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廉洁从业是指在职业活动中保持清正廉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拒绝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行为。在我们探讨廉洁从业是自律还是他律更重要这一辩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反腐倡廉的法律制度体系已经日趋严密,从中央巡视常态化到智能监察平台全面覆盖,他律机制已经实现了技术迭代和流程更新。以我们从事的金融行业为例,几乎每个银行内部都会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讲座,甚至对于贪污腐败的犯罪刑罚也在不断加重。可是在越来越完善的防控下,腐败现象依旧很严重。
据统计,2024年,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央企单位被查干部254人,省管干部598人,中管干部58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管干部被查官员数量最多的一年。这些案例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如果不能将他律内化为自律,那么即使他律再完善,腐败问题也会层出不穷。因此,我方认为自律更加重要。
我方观点有以下两个。
首先,自律比他律的适用范围更广。自律以人性为准则,覆盖他律无法抵达的情境。我们必须承认,任何他律体系,无论多么严格,都无法做到全时段覆盖。但腐败往往诞生于制度无法触及的隐秘时刻,比如节假日的礼尚往来、跨国业务的监管盲区。例如原江西省副省长徐长清的案件中,他在被查处前每年都会通过干部考核,却长期收受贿赂,这也说明他律无法覆盖所有情况。但自律就像心中的警示器,随时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种事前的自我约束,正是制度无法抵达的人性防线。正如一代思想家王阳明所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制度能约束看得见的行为,唯有自律能管住看不见的心。
我方第二个论点是,自律相比他律更能起到根本性的作用。自律以信仰为锚,实现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转变。若人人因畏惧惩罚而不敢腐,社会将陷入猫鼠游戏的怪圈。当从业者将廉洁内化为信仰,为不道德行为带来的精神痛苦将远超物质诱惑。就像90后扶贫干部黄文秀扎根石山中用生命守护扶贫资金一样,这种源于自己内心的坚守远比强硬的制度更有力量。他律如堤坝能阻挡洪流,堤坝再高也拦不住内心的决堤。
时间结束,感谢正方一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正方辩手,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立论,时间同样为 3 分钟,计时开始。
谢谢主席,大家好。开宗明义,他律是指由外界因素决定自己意识的道德准则,即道德选择与行为是由外部各种舆论、规则等因素所支配的。我方认为,对于廉洁从业而言,自律和他律都很重要,而题目中的“更”字也说明我们要在两者都重要的前提下比较何者更重要。我方的判断标准为:何者更有利于推进廉洁从业。基于此,我方展开以下论证。
首先,他律是自律的基础,自律是由他律建立的,离开他律,自律将变成“浮律”。自律并非与生俱来的本能,而是后天习得的行为准则。无论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还是企业制定的员工廉洁从业管理办法,这些他律性规范通过明确界定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具体行为,为从业者构建了最基础的廉洁认知框架。就像孩童需要家长和老师的教导才能理解对错,初入职场的新人也是经过学习规章制度,才开始理解“廉洁”两个字的内涵。若没有这些外在规范的约束,仅凭个体自我摸索,廉洁的标准将因人而异,甚至陷入人人皆可为廉洁立法的混乱局面。
其次,他律比自律的效果更直接、更可靠,能有效抵制利己动机。在廉洁从业领域,他律凭借明确的规则、强大的威慑以及及时的干预能力,能在最短时间内遏制腐败行为,构建廉洁防线。而自律在此过程中难以实现平等、效率与力度。例如,当某地出现违规收送红包的现象,纪委可以通过专项检查、大数据筛查,迅速锁定问题,对涉事人员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并公开通报。这种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能让潜在违规者瞬间感受到伸手必被捉的风险,从而在利益诱惑面前立即收手。相比之下,自律依赖个人道德感悟,当自己面对巨额利益时,仅凭内心约束难以抵御冲动。近年来,落马官员的忏悔录中,不少人坦言第一次收受贿赂时也曾内心挣扎,但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这充分证明,缺乏外部压力的自律,在现实诱惑面前不堪一击。
最后,我们也必须正视现状,当前银行业的他律体系尚未完全成熟,从影子银行屡禁不止,到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权力寻租,这些问题恰恰说明现有的外部监管还存在覆盖不全、执行不力等短板。正因如此,我们更应强调他律的重要性,寄希望于每个人的道德觉悟不如完善他律机制,通过加大监管资源投入、细化合规标准、强化问责机制,尽快补全制度漏洞。
谢谢大家。
感谢正方辩手,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立论,时间同样为 3 分钟,计时开始。
谢谢主席,大家好。开宗明义,他律是指由外界因素决定自己意识的道德准则,即道德选择与行为是由外部各种舆论、规则等因素所支配的。我方认为,对于廉洁从业而言,自律和他律都很重要,而题目中的“更”字也说明我们要在两者都重要的前提下比较何者更重要。我方的判断标准为:何者更有利于推进廉洁从业。基于此,我方展开以下论证。
首先,他律是自律的基础,自律是由他律建立的,离开他律,自律将变成“浮律”。自律并非与生俱来的本能,而是后天习得的行为准则。无论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还是企业制定的员工廉洁从业管理办法,这些他律性规范通过明确界定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具体行为,为从业者构建了最基础的廉洁认知框架。就像孩童需要家长和老师的教导才能理解对错,初入职场的新人也是经过学习规章制度,才开始理解“廉洁”两个字的内涵。若没有这些外在规范的约束,仅凭个体自我摸索,廉洁的标准将因人而异,甚至陷入人人皆可为廉洁立法的混乱局面。
其次,他律比自律的效果更直接、更可靠,能有效抵制利己动机。在廉洁从业领域,他律凭借明确的规则、强大的威慑以及及时的干预能力,能在最短时间内遏制腐败行为,构建廉洁防线。而自律在此过程中难以实现平等、效率与力度。例如,当某地出现违规收送红包的现象,纪委可以通过专项检查、大数据筛查,迅速锁定问题,对涉事人员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并公开通报。这种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能让潜在违规者瞬间感受到伸手必被捉的风险,从而在利益诱惑面前立即收手。相比之下,自律依赖个人道德感悟,当自己面对巨额利益时,仅凭内心约束难以抵御冲动。近年来,落马官员的忏悔录中,不少人坦言第一次收受贿赂时也曾内心挣扎,但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这充分证明,缺乏外部压力的自律,在现实诱惑面前不堪一击。
最后,我们也必须正视现状,当前银行业的他律体系尚未完全成熟,从影子银行屡禁不止,到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权力寻租,这些问题恰恰说明现有的外部监管还存在覆盖不全、执行不力等短板。正因如此,我们更应强调他律的重要性,寄希望于每个人的道德觉悟不如完善他律机制,通过加大监管资源投入、细化合规标准、强化问责机制,尽快补全制度漏洞。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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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者更有利于推进廉洁从业。
对方提出的正方观点,我将依次进行提问。第一个观点,正方称法律现已足够完善,但贪污现象仍层出不穷。我想请问,贪污的本质是否是自律不足?这难道不恰恰说明自律更为重要吗?贪污现象屡禁不止,正是因为自律不足。而自律不足是否也表明,他律更需用来约束我们,使我们更加自律?这说明当前他律还不够完善,在此情况下,是否更应迫切地完善他律?若您认为自律更重要,那请回答,他律要完善到何种程度才算完善?若一直有完善的需求,恰好证明在廉洁从业的道路上,他律更为重要,因为我们一直存在不足,就需不断完善。
我认为自律只是他律的一个目的,他律最终是要达成自律。这里正好提到您的第三个观点,即良知问题。人性不可高估,您能保证人性始终有良知吗?这是个很主观的问题。
接下来我问您第二个观点,您说他律的范围不广。国家监督体系出台的法律条款目的是什么?我认为法律条款的目的并非惩戒人,而是预防和震慑,是为了让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从而实现廉洁从业。由此可见,他律起到的作用是否更客观,比自律更具长期稳定的效果?
感谢反方三辩。下面我作为反方二辩进行驳论。
首先,我们要重申,此次比较的是自律和他律哪个更重要,并非只有自律重要或只有他律重要。就像银行既要放贷赚钱,又要把控风险。若只重视风控,业务会萎缩,公司人员将面临困境;若只顾业务,而内部审计和风控不作为,虽能获得蝇头小利,但会亏损大量本金。所以,赚钱和控风险同样重要,自律和他律也是如此,我们要在此基础上比较,哪个对廉洁从业效果更好。
接下来看正方一辩的几个观点。首先,其第一个观点是自律比较全面。在管理学上,有信人性和不信人性的说法,人性具有不可靠性,自律的漏洞更多。人可能因贪婪或意外等犯错,需要规章制度来管理人,用奖罚分明引导人性,才能产生自律。而且,如今他律已近乎能做到无漏洞。例如,巴塞尔协议要求各国银行增加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的应用,国内也有公司在做且取得不错效果,大家可搜索中金科技公司。所以,对方观点看似合理,实则忽略了银行业廉洁问题的本质。人性经不起考验,只有制度才能筑牢防线。银行业面临真金白银的诱惑,从心理学角度看,人在利益面前易产生认知偏差,会有“就贪腐一次,仅此一次”或“不会被发现”的想法。
对方提出的正方观点,我将依次进行提问。第一个观点,正方称法律现已足够完善,但贪污现象仍层出不穷。我想请问,贪污的本质是否是自律不足?这难道不恰恰说明自律更为重要吗?贪污现象屡禁不止,正是因为自律不足。而自律不足是否也表明,他律更需用来约束我们,使我们更加自律?这说明当前他律还不够完善,在此情况下,是否更应迫切地完善他律?若您认为自律更重要,那请回答,他律要完善到何种程度才算完善?若一直有完善的需求,恰好证明在廉洁从业的道路上,他律更为重要,因为我们一直存在不足,就需不断完善。
我认为自律只是他律的一个目的,他律最终是要达成自律。这里正好提到您的第三个观点,即良知问题。人性不可高估,您能保证人性始终有良知吗?这是个很主观的问题。
接下来我问您第二个观点,您说他律的范围不广。国家监督体系出台的法律条款目的是什么?我认为法律条款的目的并非惩戒人,而是预防和震慑,是为了让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从而实现廉洁从业。由此可见,他律起到的作用是否更客观,比自律更具长期稳定的效果?
感谢反方三辩。下面我作为反方二辩进行驳论。
首先,我们要重申,此次比较的是自律和他律哪个更重要,并非只有自律重要或只有他律重要。就像银行既要放贷赚钱,又要把控风险。若只重视风控,业务会萎缩,公司人员将面临困境;若只顾业务,而内部审计和风控不作为,虽能获得蝇头小利,但会亏损大量本金。所以,赚钱和控风险同样重要,自律和他律也是如此,我们要在此基础上比较,哪个对廉洁从业效果更好。
接下来看正方一辩的几个观点。首先,其第一个观点是自律比较全面。在管理学上,有信人性和不信人性的说法,人性具有不可靠性,自律的漏洞更多。人可能因贪婪或意外等犯错,需要规章制度来管理人,用奖罚分明引导人性,才能产生自律。而且,如今他律已近乎能做到无漏洞。例如,巴塞尔协议要求各国银行增加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的应用,国内也有公司在做且取得不错效果,大家可搜索中金科技公司。所以,对方观点看似合理,实则忽略了银行业廉洁问题的本质。人性经不起考验,只有制度才能筑牢防线。银行业面临真金白银的诱惑,从心理学角度看,人在利益面前易产生认知偏差,会有“就贪腐一次,仅此一次”或“不会被发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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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发言,被质询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
刚才正方一辩提出两个标准,一个是对己方来说更有利,第二个是如果反方觉得对其行为有利。
我们反腐扫黑已经很多年,但贪污腐败现象仍一直存在。你方刚提到现在的法律还不够完善,但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立法,这些法律对贪污腐败有很大的限制。然而,从现有数据来看,贪污腐败现象依旧没有减少。
首先,法律具有滞后性,且其覆盖范围并不是很广。比如,法律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违规行为被发现,如果有人踩在法律的红线上却没被发现,法律就无法起到作用。
还有,关于效果更直接这一点。反方提到的自律需要强制束缚,但人性既有恶念,也有良知。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如果仅强调人心的恶,就否定了道德进步。就像云南宝山地委书记杨善洲,退休后扎根荒山植树,把价值三亿的资产捐给国家,他的选择源于自律。
时间到,感谢正方二辩。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发言,被质询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
刚才正方一辩提出两个标准,一个是对己方来说更有利,第二个是如果反方觉得对其行为有利。
我们反腐扫黑已经很多年,但贪污腐败现象仍一直存在。你方刚提到现在的法律还不够完善,但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立法,这些法律对贪污腐败有很大的限制。然而,从现有数据来看,贪污腐败现象依旧没有减少。
首先,法律具有滞后性,且其覆盖范围并不是很广。比如,法律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违规行为被发现,如果有人踩在法律的红线上却没被发现,法律就无法起到作用。
还有,关于效果更直接这一点。反方提到的自律需要强制束缚,但人性既有恶念,也有良知。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如果仅强调人心的恶,就否定了道德进步。就像云南宝山地委书记杨善洲,退休后扎根荒山植树,把价值三亿的资产捐给国家,他的选择源于自律。
时间到,感谢正方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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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反方辩友有提到人性的自私,仅靠自律是不可靠的。针对这一点,我想说自律是可以人为培养的,可以通过教育文化熏陶廉洁意识,进而内化为习惯。
我们并不否认他律在廉洁从业中的重要性,但我理解反方辩友秉持人性本善的观点。现在我想反问反方辩友,历史上在法律以及廉洁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有很多耳熟能详的事例。比如孟子的孺子入井典故,它侧面反映了人性本善的底层逻辑;还有南宋理学家王阳明的“致良知”,在当时强调通过自省去唤醒大家的判断力,而非单纯依靠外力约束。包括中国的“三纲五常”中的仁义礼智信,种种案例都能说明人性的相关特点。
在这里我想问反方辩友一些问题。首先,你们是否承认法律具有滞后性?时代在变化,出现了种种新型的贪污腐败手段,比如虚拟货币、利用区块链技术的新型贪污腐败手段,这种时候法律能否及时反映这些变化?答案是不能。虽然法律可以惩罚、警示他人,但警示并不等于根治。他律的作用是让人不敢腐,而自律更强调让人不想腐,所以自律才是长久之计,你们是否承认这一点?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谁更重要,他律在这里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反方辩友有提到人性的自私,仅靠自律是不可靠的。针对这一点,我想说自律是可以人为培养的,可以通过教育文化熏陶廉洁意识,进而内化为习惯。
我们并不否认他律在廉洁从业中的重要性,但我理解反方辩友秉持人性本善的观点。现在我想反问反方辩友,历史上在法律以及廉洁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有很多耳熟能详的事例。比如孟子的孺子入井典故,它侧面反映了人性本善的底层逻辑;还有南宋理学家王阳明的“致良知”,在当时强调通过自省去唤醒大家的判断力,而非单纯依靠外力约束。包括中国的“三纲五常”中的仁义礼智信,种种案例都能说明人性的相关特点。
在这里我想问反方辩友一些问题。首先,你们是否承认法律具有滞后性?时代在变化,出现了种种新型的贪污腐败手段,比如虚拟货币、利用区块链技术的新型贪污腐败手段,这种时候法律能否及时反映这些变化?答案是不能。虽然法律可以惩罚、警示他人,但警示并不等于根治。他律的作用是让人不敢腐,而自律更强调让人不想腐,所以自律才是长久之计,你们是否承认这一点?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谁更重要,他律在这里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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