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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没说完了,记得之前是 2 秒的时候,他就说完了。上一次被告都是工程学,这次案件中原告虽然有客户,但是被告作为专业负责提供的,明知道违法,本人借此第一次谋利控户证。
因此,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策全都是要百分别二应收配审。原告与被告之间的退用费的三是支付讼的费用由资要承担。
感谢方。
经没说完了,记得之前是 2 秒的时候,他就说完了。上一次被告都是工程学,这次案件中原告虽然有客户,但是被告作为专业负责提供的,明知道违法,本人借此第一次谋利控户证。
因此,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策全都是要百分别二应收配审。原告与被告之间的退用费的三是支付讼的费用由资要承担。
感谢方。
尊敬的法庭,针对原告的诉求,我方要求如下: 第一,定金 1000 元作为保证,不接受返还,若违约最多接受返还 20%。 第二,原告应承担本次诉讼的主要责任。 第三,原告方撤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尊敬的法庭,被告认为,原告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明知代写论文违法,却主动寻求服务并支付费用,其行为违法。依据《民法典》第 157 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双方明知代写论文违法,但仍签订合同,均存在过错,应各自承担损失。原告试图通过诉讼将自身违法行为的后果转嫁给被告,违背了公平原则。
关于论文质量问题,代写行为本身违法,其所谓的质量无法符合合法依据。被告仅完成了论文的交付,而原告支付的款项属于履行无效合同的事实行为,而非合法债权。
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求,并建议对双方的不当行为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处理。被告愿意接受法庭对违法行为的训诫,但坚决反对以司法秩序判断代写交易的合法性,代写论文相关问题应由法律规范。由于被告为论文编写付出了相应的劳动力,我方不支持定金返还。感谢法庭。
尊敬的法庭,针对原告的诉求,我方要求如下: 第一,定金 1000 元作为保证,不接受返还,若违约最多接受返还 20%。 第二,原告应承担本次诉讼的主要责任。 第三,原告方撤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尊敬的法庭,被告认为,原告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明知代写论文违法,却主动寻求服务并支付费用,其行为违法。依据《民法典》第 157 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双方明知代写论文违法,但仍签订合同,均存在过错,应各自承担损失。原告试图通过诉讼将自身违法行为的后果转嫁给被告,违背了公平原则。
关于论文质量问题,代写行为本身违法,其所谓的质量无法符合合法依据。被告仅完成了论文的交付,而原告支付的款项属于履行无效合同的事实行为,而非合法债权。
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求,并建议对双方的不当行为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处理。被告愿意接受法庭对违法行为的训诫,但坚决反对以司法秩序判断代写交易的合法性,代写论文相关问题应由法律规范。由于被告为论文编写付出了相应的劳动力,我方不支持定金返还。感谢法庭。
出示准确并进行确定的方法来明确质量标准,最终达成标准报告。
在承担中产老师这一角色时,老师的方向不明确,缺乏支撑,是在有人的情况下造成的,所以是在现有的情况下造成的。请别(此处表意不明,保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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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大家好。针对原告李某的举证陈述,被告方答辩如下:
聊天记录中,原告未提出具体的写作要求或相关参考文件,被告已经按约定完成15000字论文,履行主要义务。
该查重报告由原告单方面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未经双方共同认可。查重报告未说明对比数据库范围,若包含法律法规、经典判例等合理引用内容,则不能证明论文质量不合格。
转账记录未备注款项用途、行业,款项与聊天记录对应。原告是否认可论文质量,退款理由自相矛盾。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原告方明知款项性质属于合理费用,法院已判决给付,无权要求返还。
审判长、审判员,大家好。针对原告李某的举证陈述,被告方答辩如下:
聊天记录中,原告未提出具体的写作要求或相关参考文件,被告已经按约定完成15000字论文,履行主要义务。
该查重报告由原告单方面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未经双方共同认可。查重报告未说明对比数据库范围,若包含法律法规、经典判例等合理引用内容,则不能证明论文质量不合格。
转账记录未备注款项用途、行业,款项与聊天记录对应。原告是否认可论文质量,退款理由自相矛盾。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原告方明知款项性质属于合理费用,法院已判决给付,无权要求返还。
大家好,关于证据1,被告已完成和会议录相关的电子稿件,创建时间为2025年3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写作大纲修改记录共有5次修改版本,写作时间共计28小时。
从证据三来看,原告要求里面的内容不用太深奥。辩护人认为,被告提交的电子稿及修改的大纲、28小时写作记录均能证明其已完成写作义务,原告提供的要求更表明对质量无明确要求。
关于相关证据二,原告仅提供两篇网络文章作为参考文献,导致文献来源单一,被告受限于素材,完成写作的风险应由原告承担。
相关证据3显示,原告明知代写违法仍主动要求退款,且被告方参考资料购买记录有三本专业书籍,花费150元作为额外投资。被告已付出劳动与成本,不应被无偿剥夺。
我方证据陈述完毕,谢谢。
大家好,关于证据1,被告已完成和会议录相关的电子稿件,创建时间为2025年3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写作大纲修改记录共有5次修改版本,写作时间共计28小时。
从证据三来看,原告要求里面的内容不用太深奥。辩护人认为,被告提交的电子稿及修改的大纲、28小时写作记录均能证明其已完成写作义务,原告提供的要求更表明对质量无明确要求。
关于相关证据二,原告仅提供两篇网络文章作为参考文献,导致文献来源单一,被告受限于素材,完成写作的风险应由原告承担。
相关证据3显示,原告明知代写违法仍主动要求退款,且被告方参考资料购买记录有三本专业书籍,花费150元作为额外投资。被告已付出劳动与成本,不应被无偿剥夺。
我方证据陈述完毕,谢谢。
下面我们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先请控方一辩重点阐述观点。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民事行为被撤销或无效后,行为人应当返还财产。因此,要求被告返还 2000 元。根据民法某条规定,被告作为提供专业服务的一方,应尽到相应义务。若存在违法有偿协议且出现错误,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双方在选定标的及划下标准方面,被告的行为构成了有效诉讼。被告虽声称有可证实的协议,但实际交付情况未达到双方约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告的证据不足,且被告承诺的重诉率未达 15%,而交付论文中所处理的情况,被告涉及 60 万的有效协议。在此情况下,被告出口虚假承诺,与原告签订协议。被告在辩论后应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但被告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原告权益的意图。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原告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出于对被告的信任,未对其不当主张进行查处,但被告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严重不履行合同义务,若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经证明论文方法存在明显错误与论证缺陷,无法解决其主张的技术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完全履行。
在本案中,原告和被告有合作关系,但被告在决策中的方法和标准存在操作失误。原告提供了两份参考资料,被告作为专业代理人应主动作为,而非依赖原告提供的资料。且在相关记录中,被告未对资料提出异议,应视为默认。针对虚假修改记录,该记录作为刑事条款,并未解决投资诉讼的具体内容,从内容上看,被告并未实际履行修改记录的责任。此记录证明被告所述及投资时的相关成本与原告无关,合同约定成本后,被告不得主张相关权利。
下面我们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先请控方一辩重点阐述观点。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民事行为被撤销或无效后,行为人应当返还财产。因此,要求被告返还 2000 元。根据民法某条规定,被告作为提供专业服务的一方,应尽到相应义务。若存在违法有偿协议且出现错误,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双方在选定标的及划下标准方面,被告的行为构成了有效诉讼。被告虽声称有可证实的协议,但实际交付情况未达到双方约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告的证据不足,且被告承诺的重诉率未达 15%,而交付论文中所处理的情况,被告涉及 60 万的有效协议。在此情况下,被告出口虚假承诺,与原告签订协议。被告在辩论后应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但被告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原告权益的意图。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原告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出于对被告的信任,未对其不当主张进行查处,但被告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严重不履行合同义务,若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经证明论文方法存在明显错误与论证缺陷,无法解决其主张的技术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完全履行。
在本案中,原告和被告有合作关系,但被告在决策中的方法和标准存在操作失误。原告提供了两份参考资料,被告作为专业代理人应主动作为,而非依赖原告提供的资料。且在相关记录中,被告未对资料提出异议,应视为默认。针对虚假修改记录,该记录作为刑事条款,并未解决投资诉讼的具体内容,从内容上看,被告并未实际履行修改记录的责任。此记录证明被告所述及投资时的相关成本与原告无关,合同约定成本后,被告不得主张相关权利。
针对原告的供述,被告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并请求法庭反驳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再审法院认为该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原告无权主张合同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文案中的论文代写行为直接违反了《教育学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5条、第6条,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双方协议无效,原告明知违法仍主动寻求服务,属于自担风险,其诉求不应受法律保护。无效的合同后果应由双方按过错承担,而非仅由被告返还。即使合同无效,依据《民法典》第157条,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相互返还,但原告作为过错方,其返还请求权应受到限制,被告已实际付出劳动,原告无权要求全额退款。
二、关于合同履行义务 被告已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双方约定撰写15000字的指定专业方向论文,被告已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文档,完成核心义务。原告在接收文档后支付尾款,表明其认可交付内容,现又以质量不达标为由主张退款,属于恶意违约。学术质量并无明确标准,合同未约定查重率或答辩通过率等验收标准,原告事后单方设定标准,无合同依据。学术论文的质量评判具有主观性,原告在交付时未提出异议并支付尾款,应视为对质量的认可。原告未给予合理的修改机会,构成了违约。根据《民法典》第577、591条,违约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原告在支付尾款前未提出书面修改要求,也未给予被告合理修改意见,却提起诉讼要求退款,违反了诚信原则。
三、关于定金与额外费用 定金作为履约的担保不应退还,定金的作用是确保合同的履行,被告已按时完成交付,原告无权要求返还。若合同无效,定金亦属于过错赔偿范畴,原告作为过错方无权要求退还。额外的资料费用,属于原告自行扩大损失,被告为提升论文质量自行购买专业资料,其费用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属于超额透支,不应该由被告承担。
综上,被告方认为:一、涉案合同因违法无效,原告作为过错方无权主张全额退款;二、被告已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原告未证明被告根本违约;三、定金不应退还。
针对原告的供述,被告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并请求法庭反驳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再审法院认为该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原告无权主张合同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文案中的论文代写行为直接违反了《教育学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5条、第6条,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双方协议无效,原告明知违法仍主动寻求服务,属于自担风险,其诉求不应受法律保护。无效的合同后果应由双方按过错承担,而非仅由被告返还。即使合同无效,依据《民法典》第157条,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相互返还,但原告作为过错方,其返还请求权应受到限制,被告已实际付出劳动,原告无权要求全额退款。
二、关于合同履行义务 被告已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双方约定撰写15000字的指定专业方向论文,被告已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文档,完成核心义务。原告在接收文档后支付尾款,表明其认可交付内容,现又以质量不达标为由主张退款,属于恶意违约。学术质量并无明确标准,合同未约定查重率或答辩通过率等验收标准,原告事后单方设定标准,无合同依据。学术论文的质量评判具有主观性,原告在交付时未提出异议并支付尾款,应视为对质量的认可。原告未给予合理的修改机会,构成了违约。根据《民法典》第577、591条,违约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原告在支付尾款前未提出书面修改要求,也未给予被告合理修改意见,却提起诉讼要求退款,违反了诚信原则。
三、关于定金与额外费用 定金作为履约的担保不应退还,定金的作用是确保合同的履行,被告已按时完成交付,原告无权要求返还。若合同无效,定金亦属于过错赔偿范畴,原告作为过错方无权要求退还。额外的资料费用,属于原告自行扩大损失,被告为提升论文质量自行购买专业资料,其费用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属于超额透支,不应该由被告承担。
综上,被告方认为:一、涉案合同因违法无效,原告作为过错方无权主张全额退款;二、被告已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原告未证明被告根本违约;三、定金不应退还。
接下来是时间,双方处于一家面房。在我们的证据里面显示,原告多次强调被告利润率一定要低于 15%,被告并未表示做不到,即未对该条件提出异议。
那么请问这方辩友,专项调查报告是由哪家机构出具的?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司法鉴定资质?
我们的财务咨询报告只能直接启动,然后它会自动停止。刚才一直在按中断键,后来才知道这是个问题。
在合同当中并未提到学校一定要提供员工的参考资料,但我方提到的是财务方法书解释的高数阅读内容、法权论文合理引用的法条判定等规范性内容。
想请问一下,原告方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应当知道论文作假行为是犯法的。原告方明确存在代写论文的行为,为何依旧选择找到我方进行论文修改?因此,你方无法利用这一点去推断其他情况。
请问你方,为何要推断那部分内容而舍弃其他部分?被告作为专业服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与谁的沟通更有效呢?肯定是先由控方代表提到的,是你方先找到我方来进行论文修改,你方是主动责任方。
转账备注是否注明款项用途为代写论文费用?就算注明了代写论文费用,也仅仅只能说明你方花钱买了这个东西。我方认为,你方在先承诺的内容,我方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但被告交出来的论文标记度并未达到合同原本的标准,这是否构成被告违约?
既然这样,被告已无法证明该款项与微信聊天中提到的款项是同一笔资金。那么请问,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能否证明聊天对象确为被告本人?
我方自然可以证明,因为我方所购买的资料费用完全是由辩方主动承担。
请问对方辩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5 项,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是否完成其相关举证义务?
在我们的合同中并未签订仲裁条款,当合同需要撤销仲裁时,应如何处理?这里没有相关依据。其次,你方说购买的资料有问题,但根据我们的证据解释,可以发现原告和被告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关于改文的相关内容,这是否意味着被告实际上并未违约,也未达到原告所要求的标准?
关于控方所说的测试专业部门,其凭证如何实施?该专业部门是否有专门的学科专家数据鉴定和意见支持?
我方研究证据证明,法学专业的老师明确表示这篇文章框架逻辑混乱,缺乏实际案例。再想问一下答辩方,原告提到一条解释,你方如何证明原告的绝对权?你方如何证明保证成功?原告之后的承诺与保证是否有效?
我方证据显示,原告所提供的内容才是导致导员产生质疑的原因,因此导员方面提出质疑并不应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的原告收到稿件后是否立即提出质量异议?为何未提及违约款项?原告提出两个诉求费用异议,但被告有两点需要辩驳。针对原告双方的几个特点,我方做出几点说明。原告承认了行业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被告才参与进来,这其中可能存在误判。所以从一开始,双方的交易就不存在合同的合法性。其次,原告说老师告知的是案例质证,而我方明确购买的相关数据是提供专业质证,案例支撑并不能成为我方所提到的专业性依据。此外,被告存在情绪化表达。
接下来是时间,双方处于一家面房。在我们的证据里面显示,原告多次强调被告利润率一定要低于 15%,被告并未表示做不到,即未对该条件提出异议。
那么请问这方辩友,专项调查报告是由哪家机构出具的?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司法鉴定资质?
我们的财务咨询报告只能直接启动,然后它会自动停止。刚才一直在按中断键,后来才知道这是个问题。
在合同当中并未提到学校一定要提供员工的参考资料,但我方提到的是财务方法书解释的高数阅读内容、法权论文合理引用的法条判定等规范性内容。
想请问一下,原告方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应当知道论文作假行为是犯法的。原告方明确存在代写论文的行为,为何依旧选择找到我方进行论文修改?因此,你方无法利用这一点去推断其他情况。
请问你方,为何要推断那部分内容而舍弃其他部分?被告作为专业服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与谁的沟通更有效呢?肯定是先由控方代表提到的,是你方先找到我方来进行论文修改,你方是主动责任方。
转账备注是否注明款项用途为代写论文费用?就算注明了代写论文费用,也仅仅只能说明你方花钱买了这个东西。我方认为,你方在先承诺的内容,我方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但被告交出来的论文标记度并未达到合同原本的标准,这是否构成被告违约?
既然这样,被告已无法证明该款项与微信聊天中提到的款项是同一笔资金。那么请问,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能否证明聊天对象确为被告本人?
我方自然可以证明,因为我方所购买的资料费用完全是由辩方主动承担。
请问对方辩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5 项,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是否完成其相关举证义务?
在我们的合同中并未签订仲裁条款,当合同需要撤销仲裁时,应如何处理?这里没有相关依据。其次,你方说购买的资料有问题,但根据我们的证据解释,可以发现原告和被告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关于改文的相关内容,这是否意味着被告实际上并未违约,也未达到原告所要求的标准?
关于控方所说的测试专业部门,其凭证如何实施?该专业部门是否有专门的学科专家数据鉴定和意见支持?
我方研究证据证明,法学专业的老师明确表示这篇文章框架逻辑混乱,缺乏实际案例。再想问一下答辩方,原告提到一条解释,你方如何证明原告的绝对权?你方如何证明保证成功?原告之后的承诺与保证是否有效?
我方证据显示,原告所提供的内容才是导致导员产生质疑的原因,因此导员方面提出质疑并不应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的原告收到稿件后是否立即提出质量异议?为何未提及违约款项?原告提出两个诉求费用异议,但被告有两点需要辩驳。针对原告双方的几个特点,我方做出几点说明。原告承认了行业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被告才参与进来,这其中可能存在误判。所以从一开始,双方的交易就不存在合同的合法性。其次,原告说老师告知的是案例质证,而我方明确购买的相关数据是提供专业质证,案例支撑并不能成为我方所提到的专业性依据。此外,被告存在情绪化表达。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大家好。
我方再次强调,院方诉求一,一千元作为保证金,不接受法官调解,接受法官 22%的处理方案;诉求二,原告已承担寻求调解的主要责任;诉求三,原告方撤诉前,本案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双方明知此行为违法仍签订合同,均存在过错,应各自承担损失,因此,供方无权要求返还款项。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原告违反法律规定主动支付款项,属于明知无给付义务而给付,不构成不当得利请求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定,法院对于因违法解除的财产不予保护。本案中的论文写作费用属于同类性质。
另外,原告未尽管理注意义务,因此应承担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行为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原告在合同中明确了论文阐述内容、标准的研讨等要求,接收论文后未及时提出异议,反而支付回款,应视为对质量的认可。
我方陈述完毕,感谢。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大家好。
我方再次强调,院方诉求一,一千元作为保证金,不接受法官调解,接受法官 22%的处理方案;诉求二,原告已承担寻求调解的主要责任;诉求三,原告方撤诉前,本案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双方明知此行为违法仍签订合同,均存在过错,应各自承担损失,因此,供方无权要求返还款项。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原告违反法律规定主动支付款项,属于明知无给付义务而给付,不构成不当得利请求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定,法院对于因违法解除的财产不予保护。本案中的论文写作费用属于同类性质。
另外,原告未尽管理注意义务,因此应承担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行为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原告在合同中明确了论文阐述内容、标准的研讨等要求,接收论文后未及时提出异议,反而支付回款,应视为对质量的认可。
我方陈述完毕,感谢。
即使他参与工作汇报的决策,他会作为专业代表者进行代理。但是被告作为专业人员。
第三个方面,首先,违法点一:根据第23条赔偿主张方规定,最高诉讼时效是被告非法获利。
第二,被告的电子利率高达62%。但在本案中……
即使他参与工作汇报的决策,他会作为专业代表者进行代理。但是被告作为专业人员。
第三个方面,首先,违法点一:根据第23条赔偿主张方规定,最高诉讼时效是被告非法获利。
第二,被告的电子利率高达62%。但在本案中……
感谢双方同学本次围绕校园生活话题展开的法庭辩论,也感谢控辩双方的精彩表现。
开放观众发言环节,观众可根据辩论内容发表新的观点,请按顺序发言。
学生论文是否违规是需要考量的问题。如果另一个人不像以往那样处理,而是从法律层面看待,普通的做法可能就会导致目标无法达成。学生可能会因为论文违规而受到影响,这既是学生自身的问题,也是学校的问题。学校应该积极向学生宣传该类案件或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学校也可以采用辅导的方式,帮助学生完成论文答辩。
现在请新区人民法务的两位发言。
感谢双方同学本次围绕校园生活话题展开的法庭辩论,也感谢控辩双方的精彩表现。
开放观众发言环节,观众可根据辩论内容发表新的观点,请按顺序发言。
学生论文是否违规是需要考量的问题。如果另一个人不像以往那样处理,而是从法律层面看待,普通的做法可能就会导致目标无法达成。学生可能会因为论文违规而受到影响,这既是学生自身的问题,也是学校的问题。学校应该积极向学生宣传该类案件或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学校也可以采用辅导的方式,帮助学生完成论文答辩。
现在请新区人民法务的两位发言。
老师对我们进行了专业的指导。近期提出了第二过渡问题,这其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很多人知道它是一个课程,其中一个要点是它有人天记录。人天记录有其特定的方式,是从一年上市到某一阶段的。每个环节都值得了解一下。
从个案的本质来说,我有相关的博士生案例。实际上,前案例是根据某些情况而定的。从案件的原称以及其他方面来看,比如是否违反了学生管理规定,后来可能涉及违反公司规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里所说的法律,主要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新行业法以及国务院相关规定。
永远不能忽视自身的反馈。再次感谢老师的精彩呈现和新的辩论。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审判要维持公正客观,打击违法犯罪。我们认为当代学生应该肩负起相应的责任。最后,我宣布本次模拟法庭活动结束。
老师对我们进行了专业的指导。近期提出了第二过渡问题,这其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很多人知道它是一个课程,其中一个要点是它有人天记录。人天记录有其特定的方式,是从一年上市到某一阶段的。每个环节都值得了解一下。
从个案的本质来说,我有相关的博士生案例。实际上,前案例是根据某些情况而定的。从案件的原称以及其他方面来看,比如是否违反了学生管理规定,后来可能涉及违反公司规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里所说的法律,主要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新行业法以及国务院相关规定。
永远不能忽视自身的反馈。再次感谢老师的精彩呈现和新的辩论。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审判要维持公正客观,打击违法犯罪。我们认为当代学生应该肩负起相应的责任。最后,我宣布本次模拟法庭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