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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再次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我们要先让对方推一个我们明显的论点,即我们今天的逻辑点。对于今天的辩题,我们承认繁和简在中华文化的形式与内涵中均有体现。而我们今天重点要探讨的是,浪漫的产生最终归结于什么?在之前的论述中,我们已经达成共识,浪漫的产生归宿是情感共鸣。真正让观者感受到的,是繁复形式背后能与我们产生情感共鸣的精神凝练。这种凝练的内核,才是我们今天情感共鸣的关键所在。我们方重点并非是凝练的形式,而是凝练之后的情感内核。
接下来,我们回顾一下刚刚的论点。其一,关于“繁”的定义。对方在一辩质询、二辩质询我方时,称我方将“繁”与“糟粕”相提并论,但实际上我方并未提及“繁”与“糟粕”。我方承认中华文化中“繁”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是您方自己提到了“糟粕”与“多余”。其二,我方所说的“简”并非简单,也不是您方所说的“简约简单”,我们主要强调的是凝练背后的精简精神内核。其三,您方称“简”的形式可能会产生误解,然而这并不存在,且您方并未给出相应论证。最后,我要再次强调,我方已经回应了“繁到简”的逻辑链,后续不会再进行赘述,请您方正视我方的回答。
谢谢主席,再次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我们要先让对方推一个我们明显的论点,即我们今天的逻辑点。对于今天的辩题,我们承认繁和简在中华文化的形式与内涵中均有体现。而我们今天重点要探讨的是,浪漫的产生最终归结于什么?在之前的论述中,我们已经达成共识,浪漫的产生归宿是情感共鸣。真正让观者感受到的,是繁复形式背后能与我们产生情感共鸣的精神凝练。这种凝练的内核,才是我们今天情感共鸣的关键所在。我们方重点并非是凝练的形式,而是凝练之后的情感内核。
接下来,我们回顾一下刚刚的论点。其一,关于“繁”的定义。对方在一辩质询、二辩质询我方时,称我方将“繁”与“糟粕”相提并论,但实际上我方并未提及“繁”与“糟粕”。我方承认中华文化中“繁”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是您方自己提到了“糟粕”与“多余”。其二,我方所说的“简”并非简单,也不是您方所说的“简约简单”,我们主要强调的是凝练背后的精简精神内核。其三,您方称“简”的形式可能会产生误解,然而这并不存在,且您方并未给出相应论证。最后,我要再次强调,我方已经回应了“繁到简”的逻辑链,后续不会再进行赘述,请您方正视我方的回答。
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发言。下面我将进行申论,时间为 2 分钟。
首先,我们今天这个辩题应该是通过比较简和繁,从而得知中华文化浪漫到底在哪。而正方今天通篇都没有进行比较,完全只阐述自己的内容。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正方的论述无法与我方就这个辩题进行有效论证呢?
对方辩友前面提到,说“繁”不能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如果“繁”不能,难道“简”就可以吗?
此外,正方一辩稿提到了“以简驭繁”,这种说法本身就是对辩题的一种偏向。如果正方一定要说“以简驭繁”,且认为己方论证的所有环节都已得证,那我方就没有论证空间了。
正方今天论点提到从精神理念推到内核,再从内核推到情感共鸣,但我方想问,从内核推到情感共鸣这一过程本身缺失论证。如果正方一定要坚持这一观点,请在后续继续论证。
正方之前问到为什么“简”会造成更多的误解,这正是我方第一个论点想说的。因为“繁”能提供更多细节,不可控因素小,读者更能直观感受作品的时代氛围和情感张力。而“简”只是提供大概内容,用缺少细节的、矛盾的想象来填补信息空白,这种主观想象可控因素很大,所以可能会造成对作者原意的误解。并且我方强调的是“可能”,请正方认真倾听。
最后,我方对“简”的定义是,“简”是通过最少的笔墨文字或形式来达到深刻的意境和情感表达,而非正方所说的“简单解决”,请正方不要给我方扣帽子。谢谢!
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发言。下面我将进行申论,时间为 2 分钟。
首先,我们今天这个辩题应该是通过比较简和繁,从而得知中华文化浪漫到底在哪。而正方今天通篇都没有进行比较,完全只阐述自己的内容。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正方的论述无法与我方就这个辩题进行有效论证呢?
对方辩友前面提到,说“繁”不能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如果“繁”不能,难道“简”就可以吗?
此外,正方一辩稿提到了“以简驭繁”,这种说法本身就是对辩题的一种偏向。如果正方一定要说“以简驭繁”,且认为己方论证的所有环节都已得证,那我方就没有论证空间了。
正方今天论点提到从精神理念推到内核,再从内核推到情感共鸣,但我方想问,从内核推到情感共鸣这一过程本身缺失论证。如果正方一定要坚持这一观点,请在后续继续论证。
正方之前问到为什么“简”会造成更多的误解,这正是我方第一个论点想说的。因为“繁”能提供更多细节,不可控因素小,读者更能直观感受作品的时代氛围和情感张力。而“简”只是提供大概内容,用缺少细节的、矛盾的想象来填补信息空白,这种主观想象可控因素很大,所以可能会造成对作者原意的误解。并且我方强调的是“可能”,请正方认真倾听。
最后,我方对“简”的定义是,“简”是通过最少的笔墨文字或形式来达到深刻的意境和情感表达,而非正方所说的“简单解决”,请正方不要给我方扣帽子。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
好的,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您认为龙纹的浪漫在于它的鳞片数量,还是它所象征的天人合一的精神?我刚觉得两者都可以有。
打断一下,如果两者都有,从零件方面来说,零件的数量决定浪漫,是否就意味着龙文化越密集、越复杂就越浪漫?比如把龙鳞从 81 片加到 1 万片,它的神圣感就会随之增强吗?
那么如果是天人合一的精神,这不正好也说明了真正让人震撼的不是繁杂的形式,而是凝练后的精神内核吗?所以这两个如果都肯定,都可以体现出真正凝练后的精神内核。
好的,下一个问题,请问看到“红豆生南国”时,您会先注意红豆的植物学特征,还是自动联想到相思?
这个东西首先是我们在了解它背后含义之后,才会对它产生印象,所以更多的是注重它具体背后的含义。
打断一下,如果说必须解释出豆科蝶形花亚科才能懂这首诗,那它还会流传千年吗?如果真的从植物学的特征出发,又如何得证呢?而且我相信,看到这句诗时,条件反射会想到相思之情,为什么?就是因为这种意象、这种红豆传奇,当我们有了情感共鸣,而科学解构会侵蚀我们的诗意。所以中华文化的浪漫妙就在于此,而且红豆这个意象的精神内核触发了情感共鸣,这才是真正的意义所在。
然后你们前面提到一个“简”,只是提供大概的东西,请问在反方一辩的申论里是什么意思?
我方想说的是,比如一篇文章,它提供给读者想象的东西很少,只是提供一个主干。
打断一下,我方说的“繁”,其细节能够锚定,能更好地满足这方面的要求。
打断一下,您刚刚说了那么多,我其实已经打断您了,但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们的“简”提供的是更多的想象空间,让我们有更多可以产生情感共鸣的地方,所以能让我们产生浪漫,而真正的精神内核才是“简”的本质所在。
好,然后刚刚你们提到“删繁就简”到了浪漫这里,我觉得你们这个逻辑很有问题,想请反方解释一下。
不好意思,这个东西是您方提出来的,并不是我方提出来的,您这是给我方“戴帽子”。
我们刚刚没有打断,是因为突然把声音关掉了,不好意思。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
好的,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您认为龙纹的浪漫在于它的鳞片数量,还是它所象征的天人合一的精神?我刚觉得两者都可以有。
打断一下,如果两者都有,从零件方面来说,零件的数量决定浪漫,是否就意味着龙文化越密集、越复杂就越浪漫?比如把龙鳞从 81 片加到 1 万片,它的神圣感就会随之增强吗?
那么如果是天人合一的精神,这不正好也说明了真正让人震撼的不是繁杂的形式,而是凝练后的精神内核吗?所以这两个如果都肯定,都可以体现出真正凝练后的精神内核。
好的,下一个问题,请问看到“红豆生南国”时,您会先注意红豆的植物学特征,还是自动联想到相思?
这个东西首先是我们在了解它背后含义之后,才会对它产生印象,所以更多的是注重它具体背后的含义。
打断一下,如果说必须解释出豆科蝶形花亚科才能懂这首诗,那它还会流传千年吗?如果真的从植物学的特征出发,又如何得证呢?而且我相信,看到这句诗时,条件反射会想到相思之情,为什么?就是因为这种意象、这种红豆传奇,当我们有了情感共鸣,而科学解构会侵蚀我们的诗意。所以中华文化的浪漫妙就在于此,而且红豆这个意象的精神内核触发了情感共鸣,这才是真正的意义所在。
然后你们前面提到一个“简”,只是提供大概的东西,请问在反方一辩的申论里是什么意思?
我方想说的是,比如一篇文章,它提供给读者想象的东西很少,只是提供一个主干。
打断一下,我方说的“繁”,其细节能够锚定,能更好地满足这方面的要求。
打断一下,您刚刚说了那么多,我其实已经打断您了,但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们的“简”提供的是更多的想象空间,让我们有更多可以产生情感共鸣的地方,所以能让我们产生浪漫,而真正的精神内核才是“简”的本质所在。
好,然后刚刚你们提到“删繁就简”到了浪漫这里,我觉得你们这个逻辑很有问题,想请反方解释一下。
不好意思,这个东西是您方提出来的,并不是我方提出来的,您这是给我方“戴帽子”。
我们刚刚没有打断,是因为突然把声音关掉了,不好意思。
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发言。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时间为 2 分钟,规则同上。
正方二辩提到,通过细节不一定能透露作者的想法。那么请问,若细节都做不到,难道文字堆砌就能做到吗?我方并不认可这种观点。我方想问的是,你认为通过细节就一定能感受作者真实的想法吗?如果细节做不到,那么文字堆砌更做不到。我们不应在双方都做不到的地方争论,而应着眼于双方都能做到的方面。
正方三辩开头举了例子,提到了“龙片”(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但保留原文),难道反复的文字堆砌就是文字的全部吗?我方认为并非如此。我方也并非说“简”就是简单的意思。
请不要用那些不相关的例子来论证展示的形式。《红楼梦》中通过黛玉葬花的行为、神态进行刻画,是否比单纯的文字表述更能展现作者的哲思和情感呢?并非如此。实际上,“黛玉葬花”这四个字是一种最凝练的精神内核,它代表着简约背后的空白,能让读者、观者更深刻地感受到浪漫。这种未完成的形态激活了观者的参与性,这种主动式的参与机制才是共情机制,能让不同的人、不同的个体感受到不同时代的浪漫,而不局限于当时。我方并非说要把所有内容都写得清清楚楚,我方只是在探讨细节刻画能否展现更多作者及角色的情感。我方想论证细节起到的作用,而不是像正方那样直接否定。
正方一辩提到了“大道至简”,但你们是否真的理解,这是治学而非实践手段的弊病?我方承认“简”在形式和内核上都存在,也承认“繁”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体现。但在文化传播方面,你们所说的“繁”和“简”,到底是用“繁”去减,还是用“简单”去繁呢?如果几个字就能代表情感,那是否所有内容都是情感联合,请正方正面回答。正方简单地将“简”理解为简单,只是删减内容,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正方质疑了我方的论点,认为浪漫的艺术不能怎样(此处表述不太清晰,但保留原文)。但艺术本身就能产生浪漫,就像多方壁画中生动的线条碰撞,能让人感受到艺术的魅力。我方承认“繁”的形式可以让人感受到情感,但它只是表达情感的一个载体,最终我们感受到的是情感本身,这是双方一开始就达成的共识。正方现在在此处争论,是否自相矛盾?如果正方以这种思想为主导进行反驳,那论证还有什么意义呢?
感谢双方辩手的精彩发言。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时间为 2 分钟,规则同上。
正方二辩提到,通过细节不一定能透露作者的想法。那么请问,若细节都做不到,难道文字堆砌就能做到吗?我方并不认可这种观点。我方想问的是,你认为通过细节就一定能感受作者真实的想法吗?如果细节做不到,那么文字堆砌更做不到。我们不应在双方都做不到的地方争论,而应着眼于双方都能做到的方面。
正方三辩开头举了例子,提到了“龙片”(此处可能表述有误,但保留原文),难道反复的文字堆砌就是文字的全部吗?我方认为并非如此。我方也并非说“简”就是简单的意思。
请不要用那些不相关的例子来论证展示的形式。《红楼梦》中通过黛玉葬花的行为、神态进行刻画,是否比单纯的文字表述更能展现作者的哲思和情感呢?并非如此。实际上,“黛玉葬花”这四个字是一种最凝练的精神内核,它代表着简约背后的空白,能让读者、观者更深刻地感受到浪漫。这种未完成的形态激活了观者的参与性,这种主动式的参与机制才是共情机制,能让不同的人、不同的个体感受到不同时代的浪漫,而不局限于当时。我方并非说要把所有内容都写得清清楚楚,我方只是在探讨细节刻画能否展现更多作者及角色的情感。我方想论证细节起到的作用,而不是像正方那样直接否定。
正方一辩提到了“大道至简”,但你们是否真的理解,这是治学而非实践手段的弊病?我方承认“简”在形式和内核上都存在,也承认“繁”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体现。但在文化传播方面,你们所说的“繁”和“简”,到底是用“繁”去减,还是用“简单”去繁呢?如果几个字就能代表情感,那是否所有内容都是情感联合,请正方正面回答。正方简单地将“简”理解为简单,只是删减内容,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正方质疑了我方的论点,认为浪漫的艺术不能怎样(此处表述不太清晰,但保留原文)。但艺术本身就能产生浪漫,就像多方壁画中生动的线条碰撞,能让人感受到艺术的魅力。我方承认“繁”的形式可以让人感受到情感,但它只是表达情感的一个载体,最终我们感受到的是情感本身,这是双方一开始就达成的共识。正方现在在此处争论,是否自相矛盾?如果正方以这种思想为主导进行反驳,那论证还有什么意义呢?
再次问候在场各位。
反方申论环节称“简”是通过最少的文字表达深层的意见,随后又说“简”只是提供大概的内容,对方辩友是否自相矛盾?并且我方提出表达作者的意图,难道是越繁复越好吗?若表达过多,您方又如何论证其合理性?这难道不会导致读者产生更多的误解吗?
其次,我方所说的“简”是提炼之后的“简”,并非贵方所说删减过后的“简”,请您方不要混淆概念。这种“简”所蕴含的情感是我们几千年来画作所产生的情感共鸣。所以当提到红豆,就能明白是在表达思念;提到柳树,就能明白是在表达等待;看到月亮,就能自然联想到家乡。这些精神内核才是让我们感受到浪漫的关键,并非单纯堆砌华丽的词藻、优美的语言所能达成的。
而且贵方的观点已经存在误解,先是说“简”只是大概的内容,后面又说“简”是通过最少的文字表达深层的意思,这明显前后矛盾,我刚刚也已提及。并且您方所说的“简”是通过最少的文字表达深层的意思,这不正论证了我方的观点吗?即我们所说的深层文字背后的情感内核才是真正浪漫之所在,而这种理念的内核恰恰也就是我方所主张的“简”。
谢谢!
再次问候在场各位。
反方申论环节称“简”是通过最少的文字表达深层的意见,随后又说“简”只是提供大概的内容,对方辩友是否自相矛盾?并且我方提出表达作者的意图,难道是越繁复越好吗?若表达过多,您方又如何论证其合理性?这难道不会导致读者产生更多的误解吗?
其次,我方所说的“简”是提炼之后的“简”,并非贵方所说删减过后的“简”,请您方不要混淆概念。这种“简”所蕴含的情感是我们几千年来画作所产生的情感共鸣。所以当提到红豆,就能明白是在表达思念;提到柳树,就能明白是在表达等待;看到月亮,就能自然联想到家乡。这些精神内核才是让我们感受到浪漫的关键,并非单纯堆砌华丽的词藻、优美的语言所能达成的。
而且贵方的观点已经存在误解,先是说“简”只是大概的内容,后面又说“简”是通过最少的文字表达深层的意思,这明显前后矛盾,我刚刚也已提及。并且您方所说的“简”是通过最少的文字表达深层的意思,这不正论证了我方的观点吗?即我们所说的深层文字背后的情感内核才是真正浪漫之所在,而这种理念的内核恰恰也就是我方所主张的“简”。
谢谢!
首先,你方到现在仍未回应我方的质疑。我方的观点是,像李白的作品,其作用仅在于提供一种封建思维,浪漫还是要基于本体,而非一些客观条件。
其次,你方二辩提到历史趋势导致选择,但历史趋势并非主动选择,它只是一种推论,你方所提及的选择并非基于该推论。
再者,我方之前说过,文学艺术的温度藏于细节之中,细节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若细节阐述得更全面,却仍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那就更无法解释了。在让读者理解这一方面,我方一定能做得比你方更好。我方进行具体描述,才能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和意思,而非你方刚刚所认为的那样。
最后,你方提到的解析,它是在深耕之后才能得出的。我方一直强调,形式固然重要,但内涵才是必须要维持的真正的美和内容。
谢谢各位。
首先,你方到现在仍未回应我方的质疑。我方的观点是,像李白的作品,其作用仅在于提供一种封建思维,浪漫还是要基于本体,而非一些客观条件。
其次,你方二辩提到历史趋势导致选择,但历史趋势并非主动选择,它只是一种推论,你方所提及的选择并非基于该推论。
再者,我方之前说过,文学艺术的温度藏于细节之中,细节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若细节阐述得更全面,却仍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那就更无法解释了。在让读者理解这一方面,我方一定能做得比你方更好。我方进行具体描述,才能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和意思,而非你方刚刚所认为的那样。
最后,你方提到的解析,它是在深耕之后才能得出的。我方一直强调,形式固然重要,但内涵才是必须要维持的真正的美和内容。
谢谢各位。
接下来进入最为激烈的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双方各计时4分钟,双方辩手交替发言,发言辩手闭麦视为发言结束,即另一方开始发言的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辩手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首先有请正方。
首先,刚才对方三辩在提问中提到我有关于历史趋势的例子,我要明确表明,我根本没有提到关于历史趋势方向的论述,请您方不要用准备好的稿子乱扣帽子。
其次,您方第一辩稿中第一个论点称会造成更多的误解,但您方到现在还未给出量化的逻辑链是什么。您方第二个论点提到创新与操控美学,请问该论点和判标之间的相关性是什么?这岂不是证明了您方一辩稿本身就存在逻辑不恰当的问题。
再者,您方三辩在陈词中以及四辩在对辩中都提到一个观点,认为文章、作品繁多的细节能够让人感受更多的想法。但这本身就是主观感受,我方早已说明不再加以讨论,而这正是您方一辩稿中的问题,您方此举岂不是驳倒了自己的论证。
说了这么多,您方还是没有给出具体的对比。由此,我可以认为对方辩友不想跟我们进行对比。其实,我方一辩稿在开篇时已经跟您方论述过相关内容,如果您方没听清,我方也不想再重复论述。
您方刚刚提到龙纹数量和天人合一那个点,称我们重在内核而非形式,可您方说“红豆南国”这句话不也是重在内核而非形式吗?为何您方要给我们扣帽子?红木、南国和农民本身,其背后的内涵都表明,真正让我们感受到浪漫的是产生情感共鸣,而情感共鸣恰恰依托的是那些情感背后内核的联结。
我想请问您方,对于第一个论点“繁更能够表达作者的意图”,您方三辩却否定了这一点,那为何您方在稿子中还要这样论述?我方从未说过类似的话,我方表明自己的阐述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您方又说我方认为“简可能更多是误会”,这是因为相对于繁来说,简能够把话语表达得更明确,相对而言简更易理解,而不是靠想象导致误解。
我方刚刚提到,反复了解能够让我们更了解作者的精神和想法。您方称繁更能产生浪漫,但您方的逻辑是什么?您方说繁能产生浪漫,可有数据证明?我方认为这个不需要数据证明,我方一辩稿已经详细论证过,繁能提供更多的细节,让我们更好地去了解作者意图,从而产生共鸣,这种情感共鸣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内容。
您方今天一直在说内核触发情感共鸣,但您方并没有完整的逻辑链,请您方给出一个逻辑链。您方一直说细节能够使对方了解作者,可是从了解作者到产生情感共鸣,您方根本没有给出任何逻辑点。而我方可以说明为什么凝练的内核能够引发情感共鸣,凝练的内核属于未完成时,能使观者主动参与对作品、事物的理解,从自身的理解达到情感共鸣。而您方所说的从了解作者到情感共鸣,根本没有任何论证。
我方其实已经有了完整的逻辑链,只是您方没有听清。我方说通过想象让我们去了解作者意图,进而更能感受其中的情感,而情感就是一种情感共鸣,有了情感共鸣不就是一种浪漫吗?
您方刚刚提到数据,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今天讨论中华文化的浪漫是在简还是在繁,要靠数据来支持吗?如果您方有数据,请给出我方。我方并非说只能靠数据,数据可以作为一个佐证。
其实,您方二辩也提到“简更难理解”这个点,我希望您方最后给出一个具体的回答。并且这个点双方都可用来论证自己的利好,您可以说简反而更容易理解,这是个体的主观感受,并非本辩题的侧重交点。如果您方要论述,请给出一个逻辑链,并给出一个权威的侧重。因为两者差异很大,所以才需要比较。而且我方所说的繁的细节,是辅助者产生的,并非直接的主体性。您方也同意人根据自身理解,每个人理解不同,那么其发挥的想象空间更大,请问这是想象空间大还是情感共鸣呢?
您方刚才并未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如果您方一定要论证“简更难理解,繁反而更容易理解”,那请您方有数据支撑吗?或者说,我方一辩稿已经详细论证了相关内容,请问您方今天一定要拿数据来论证中华文化吗?这本来就是主观的个体感受,无法用数据去判断简和繁何者更易理解。数据本身是您想偏向哪方就会采用哪方的数据,您方为何一定要把这种主观感受用数据来表达呢?
我方一直承认中华文化的繁也可以体现浪漫,但我方认为浪漫更在于简。因此我方在前面举了红豆、柳树的例子进行对比,这简单的两个字就能使大家更容易产生情感共鸣。并且我方也并没有说繁不浪漫、不引起情感共鸣,只是简相较于繁更充满想象力,更容易引发情感共鸣。而您方通过一句话就把我方所有的例子都否定了,您方倒是举出例子来证明您方观点。
您方今天说了这么多,一直没有进行对比,那么我方可以认为您方完全没有理解这个辩题的含义,因为我们今天需要通过对比才能体现出中华文化浪漫到底是在简还是在繁。所以请回到我方的论点上来,因为我方已经给出了对比。
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您方之前说到审美不等于浪漫,那么审美可不可以产生浪漫呢?审美只是产生浪漫的一个形式、一个载体,您方也说它是产生浪漫的形式和载体,那么它是否能产生浪漫呢?您方之前反驳我方第一个论点,但我方第一个论点指出有审美就能够产生情感,进而产生浪漫,这岂不是论证了我方的观点?且背后引发浪漫的应该是理念的精神内核,这就是简,这也是我方一直在论述的逻辑链,是您方一直没有理解。
我方想说,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您方一直强调反复显示,但您方所举的例子仅仅停留在形式,而我们今天要理解的是内核触发的共鸣。如果内容繁杂,就像一个数学题有更多的已知条件,我们反而更能理解这个数学题想要表达什么。而且您方刚才的比例举例错误,我们应该从一个个体去比较繁简,而不是用不同的繁杂内容去比较。今天您方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论点,并没有进行比较,我方今天一直在强调这个辩题是要通过比较才能得出结论的。
接下来进入最为激烈的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双方各计时4分钟,双方辩手交替发言,发言辩手闭麦视为发言结束,即另一方开始发言的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辩手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首先有请正方。
首先,刚才对方三辩在提问中提到我有关于历史趋势的例子,我要明确表明,我根本没有提到关于历史趋势方向的论述,请您方不要用准备好的稿子乱扣帽子。
其次,您方第一辩稿中第一个论点称会造成更多的误解,但您方到现在还未给出量化的逻辑链是什么。您方第二个论点提到创新与操控美学,请问该论点和判标之间的相关性是什么?这岂不是证明了您方一辩稿本身就存在逻辑不恰当的问题。
再者,您方三辩在陈词中以及四辩在对辩中都提到一个观点,认为文章、作品繁多的细节能够让人感受更多的想法。但这本身就是主观感受,我方早已说明不再加以讨论,而这正是您方一辩稿中的问题,您方此举岂不是驳倒了自己的论证。
说了这么多,您方还是没有给出具体的对比。由此,我可以认为对方辩友不想跟我们进行对比。其实,我方一辩稿在开篇时已经跟您方论述过相关内容,如果您方没听清,我方也不想再重复论述。
您方刚刚提到龙纹数量和天人合一那个点,称我们重在内核而非形式,可您方说“红豆南国”这句话不也是重在内核而非形式吗?为何您方要给我们扣帽子?红木、南国和农民本身,其背后的内涵都表明,真正让我们感受到浪漫的是产生情感共鸣,而情感共鸣恰恰依托的是那些情感背后内核的联结。
我想请问您方,对于第一个论点“繁更能够表达作者的意图”,您方三辩却否定了这一点,那为何您方在稿子中还要这样论述?我方从未说过类似的话,我方表明自己的阐述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您方又说我方认为“简可能更多是误会”,这是因为相对于繁来说,简能够把话语表达得更明确,相对而言简更易理解,而不是靠想象导致误解。
我方刚刚提到,反复了解能够让我们更了解作者的精神和想法。您方称繁更能产生浪漫,但您方的逻辑是什么?您方说繁能产生浪漫,可有数据证明?我方认为这个不需要数据证明,我方一辩稿已经详细论证过,繁能提供更多的细节,让我们更好地去了解作者意图,从而产生共鸣,这种情感共鸣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内容。
您方今天一直在说内核触发情感共鸣,但您方并没有完整的逻辑链,请您方给出一个逻辑链。您方一直说细节能够使对方了解作者,可是从了解作者到产生情感共鸣,您方根本没有给出任何逻辑点。而我方可以说明为什么凝练的内核能够引发情感共鸣,凝练的内核属于未完成时,能使观者主动参与对作品、事物的理解,从自身的理解达到情感共鸣。而您方所说的从了解作者到情感共鸣,根本没有任何论证。
我方其实已经有了完整的逻辑链,只是您方没有听清。我方说通过想象让我们去了解作者意图,进而更能感受其中的情感,而情感就是一种情感共鸣,有了情感共鸣不就是一种浪漫吗?
您方刚刚提到数据,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今天讨论中华文化的浪漫是在简还是在繁,要靠数据来支持吗?如果您方有数据,请给出我方。我方并非说只能靠数据,数据可以作为一个佐证。
其实,您方二辩也提到“简更难理解”这个点,我希望您方最后给出一个具体的回答。并且这个点双方都可用来论证自己的利好,您可以说简反而更容易理解,这是个体的主观感受,并非本辩题的侧重交点。如果您方要论述,请给出一个逻辑链,并给出一个权威的侧重。因为两者差异很大,所以才需要比较。而且我方所说的繁的细节,是辅助者产生的,并非直接的主体性。您方也同意人根据自身理解,每个人理解不同,那么其发挥的想象空间更大,请问这是想象空间大还是情感共鸣呢?
您方刚才并未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如果您方一定要论证“简更难理解,繁反而更容易理解”,那请您方有数据支撑吗?或者说,我方一辩稿已经详细论证了相关内容,请问您方今天一定要拿数据来论证中华文化吗?这本来就是主观的个体感受,无法用数据去判断简和繁何者更易理解。数据本身是您想偏向哪方就会采用哪方的数据,您方为何一定要把这种主观感受用数据来表达呢?
我方一直承认中华文化的繁也可以体现浪漫,但我方认为浪漫更在于简。因此我方在前面举了红豆、柳树的例子进行对比,这简单的两个字就能使大家更容易产生情感共鸣。并且我方也并没有说繁不浪漫、不引起情感共鸣,只是简相较于繁更充满想象力,更容易引发情感共鸣。而您方通过一句话就把我方所有的例子都否定了,您方倒是举出例子来证明您方观点。
您方今天说了这么多,一直没有进行对比,那么我方可以认为您方完全没有理解这个辩题的含义,因为我们今天需要通过对比才能体现出中华文化浪漫到底是在简还是在繁。所以请回到我方的论点上来,因为我方已经给出了对比。
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您方之前说到审美不等于浪漫,那么审美可不可以产生浪漫呢?审美只是产生浪漫的一个形式、一个载体,您方也说它是产生浪漫的形式和载体,那么它是否能产生浪漫呢?您方之前反驳我方第一个论点,但我方第一个论点指出有审美就能够产生情感,进而产生浪漫,这岂不是论证了我方的观点?且背后引发浪漫的应该是理念的精神内核,这就是简,这也是我方一直在论述的逻辑链,是您方一直没有理解。
我方想说,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您方一直强调反复显示,但您方所举的例子仅仅停留在形式,而我们今天要理解的是内核触发的共鸣。如果内容繁杂,就像一个数学题有更多的已知条件,我们反而更能理解这个数学题想要表达什么。而且您方刚才的比例举例错误,我们应该从一个个体去比较繁简,而不是用不同的繁杂内容去比较。今天您方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论点,并没有进行比较,我方今天一直在强调这个辩题是要通过比较才能得出结论的。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下面我将指出对方辩友观点中的不足之处。
首先,对方辩友提到“以防预警”的观点,然而这句话本身就包含辩题主体,当我方的论证空间变成对方观点的一环时,我方就没有了论证空间。所以,对方在这一点上的观点过于片面、霸道。
其次,对方辩友称精神内核可以触发情感共鸣。但问题是,精神内核产生的情感究竟是共鸣,还是仅仅源于想象呢?
接着,对方一直在阐述其“简”的内涵,但并非所有事物都以精神内涵为主体。若所有事物都以对方所说的精神内涵内核为主体,那我方的论证空间何在?而且,对方一直强调其解释和理念如何浪漫,还论证说其理念是让观者主动参与自身理解。但人有不同的思维,情感和感受也各不相同,所以理解也会不同。在没有细节佐证的情况下,仅依据个人主观兴趣去理解,是否会对这种“浪漫”的含义产生偏解?并且,对方一直在论证自身观点,却未对“简”与“繁”进行对比,其观点过于片面。
再者,对方从头到尾都强调需要用数据和例子来佐证观点,但数据和例子都具有偏见性,这种以偏概全的论证方式是没有力度的。
另外,对方一开始就提到时代的选择性。但我们必须明确,时代的“删繁就简”,删的是繁杂而非繁复。这种时代趋势并不意味着“繁”的消失,也没有否认“繁”的价值。相反,在时代发展过程中,各种形式的碰撞会产生新的艺术形式,创造出超越单一文化边界的全新审美价值,形成独特魅力,这才体现了美学所在。
我方多次提及留白的问题。留白首先是一种形式问题,留白的多少和空间大小并不意味着浪漫程度的高低。所以,以数量来衡量深度的问题是不成立的。
今天的辩题“中华文化浪漫在简还是在繁”并非非黑即白的问题,而是一个对比性问题。对方一直在论证“简”如何好,却忽略了我方所说的“繁”如何好,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对等的情况。而且,对方在论证“简”的过程中,一直在否认“繁”的价值,这种片面的论证是缺乏说服力的。
最后,我想重申我方观点:短小的细节更能体现作者的情感和意图,因为在作者表达过程中,用细节去修饰能带来更强烈的情感激发,让我们产生更多的共鸣。所以,我们认为情感浪漫在“繁”。谢谢大家。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下面我将指出对方辩友观点中的不足之处。
首先,对方辩友提到“以防预警”的观点,然而这句话本身就包含辩题主体,当我方的论证空间变成对方观点的一环时,我方就没有了论证空间。所以,对方在这一点上的观点过于片面、霸道。
其次,对方辩友称精神内核可以触发情感共鸣。但问题是,精神内核产生的情感究竟是共鸣,还是仅仅源于想象呢?
接着,对方一直在阐述其“简”的内涵,但并非所有事物都以精神内涵为主体。若所有事物都以对方所说的精神内涵内核为主体,那我方的论证空间何在?而且,对方一直强调其解释和理念如何浪漫,还论证说其理念是让观者主动参与自身理解。但人有不同的思维,情感和感受也各不相同,所以理解也会不同。在没有细节佐证的情况下,仅依据个人主观兴趣去理解,是否会对这种“浪漫”的含义产生偏解?并且,对方一直在论证自身观点,却未对“简”与“繁”进行对比,其观点过于片面。
再者,对方从头到尾都强调需要用数据和例子来佐证观点,但数据和例子都具有偏见性,这种以偏概全的论证方式是没有力度的。
另外,对方一开始就提到时代的选择性。但我们必须明确,时代的“删繁就简”,删的是繁杂而非繁复。这种时代趋势并不意味着“繁”的消失,也没有否认“繁”的价值。相反,在时代发展过程中,各种形式的碰撞会产生新的艺术形式,创造出超越单一文化边界的全新审美价值,形成独特魅力,这才体现了美学所在。
我方多次提及留白的问题。留白首先是一种形式问题,留白的多少和空间大小并不意味着浪漫程度的高低。所以,以数量来衡量深度的问题是不成立的。
今天的辩题“中华文化浪漫在简还是在繁”并非非黑即白的问题,而是一个对比性问题。对方一直在论证“简”如何好,却忽略了我方所说的“繁”如何好,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对等的情况。而且,对方在论证“简”的过程中,一直在否认“繁”的价值,这种片面的论证是缺乏说服力的。
最后,我想重申我方观点:短小的细节更能体现作者的情感和意图,因为在作者表达过程中,用细节去修饰能带来更强烈的情感激发,让我们产生更多的共鸣。所以,我们认为情感浪漫在“繁”。谢谢大家。
感谢反方四辩的精彩总结。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您方用如何比较简或繁,反而会导致读者的误解。并且文学领域的浪漫并不是固定的,如果细节够多就能完全避免误解,那么思想留白的作用是否被您方否定了呢?我方已经问过这个问题,您方的回应已经是逻辑匮乏了。并且请不要再否认我方观点,我方并没有否定凡人的价值和反繁的功能。正方给我方扣的这个帽子,且并不正视我方的回答。
对方一直说我方没有对比,可我方已经强调了反繁的体现性和法律体现又在哪里呢?还是说您只有这一句话就能表达对方辩友论证反繁比简字的浪漫,以及对方辩友对于我方今天的观点,没有产生情感共鸣的关联性,这能成立吗?
您方前面说我方把自己的判标驳掉了,我方并没有驳掉自己的判标。我方说过这个情感共鸣可以是通过简化,由自我最后的情感内核而体现的,并没有否定您方的判标。而且我方也产生了对比,比如说您说的反繁,细节的背后有情感的支撑才能是感受浪漫的关键。对方辩友一直说反繁的形式能让情感更加深刻,事实真的如此吗?“形神简约,心悦而意远”。一句“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未着一字却写尽千般神情,这才是中华文化以简之再造之慧。
我要再次重申一下我方观点,我方认为中华文化可以从形式和内在两个方面来论述,中华文化中形式和内涵都有简和繁的体现,而这些最终应该归结到情感共鸣,这是我方在前面已经与您方达成共识的。而真正让人感受到浪漫的,应该是反繁形式背后能让我们产生情感共鸣的精神理念。
我们刚才已经问了您方的逻辑链,您方说这不行,那我们不用数据,就用机理来说。您方给出的逻辑链是反繁推到情感共鸣,再推到浪漫,可是您方还可以再往下推一层,反繁推到情感共鸣,这个情感共鸣是由如何引起的呢?是您自己的意念。我们承认反繁有自己内容的丰富性,但是这个内容的丰富性只是让很多人感受到精神内核的载体,这种形式我们可以通过视频、可以通过诗歌来感受到其留有的精神内涵,进而可以进一步推到简的身上。所以我方的逻辑链才是最完整的,是由简推到情感共鸣,再推到一个理念的精神本质。
对方对简的定义产生误解,一方面深论简提供大概的东西,后续又说用最少的文字表达最深的意思,其本身就是存在前后矛盾的。
我重申一下我方的观点,形式只是内涵的载体,真正让观众感受到浪漫的,应该是反繁形式背后与我们产生情感共鸣的精神理念,这种理念内核我方已经重申过很多次了。
感谢反方四辩的精彩总结。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您方用如何比较简或繁,反而会导致读者的误解。并且文学领域的浪漫并不是固定的,如果细节够多就能完全避免误解,那么思想留白的作用是否被您方否定了呢?我方已经问过这个问题,您方的回应已经是逻辑匮乏了。并且请不要再否认我方观点,我方并没有否定凡人的价值和反繁的功能。正方给我方扣的这个帽子,且并不正视我方的回答。
对方一直说我方没有对比,可我方已经强调了反繁的体现性和法律体现又在哪里呢?还是说您只有这一句话就能表达对方辩友论证反繁比简字的浪漫,以及对方辩友对于我方今天的观点,没有产生情感共鸣的关联性,这能成立吗?
您方前面说我方把自己的判标驳掉了,我方并没有驳掉自己的判标。我方说过这个情感共鸣可以是通过简化,由自我最后的情感内核而体现的,并没有否定您方的判标。而且我方也产生了对比,比如说您说的反繁,细节的背后有情感的支撑才能是感受浪漫的关键。对方辩友一直说反繁的形式能让情感更加深刻,事实真的如此吗?“形神简约,心悦而意远”。一句“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未着一字却写尽千般神情,这才是中华文化以简之再造之慧。
我要再次重申一下我方观点,我方认为中华文化可以从形式和内在两个方面来论述,中华文化中形式和内涵都有简和繁的体现,而这些最终应该归结到情感共鸣,这是我方在前面已经与您方达成共识的。而真正让人感受到浪漫的,应该是反繁形式背后能让我们产生情感共鸣的精神理念。
我们刚才已经问了您方的逻辑链,您方说这不行,那我们不用数据,就用机理来说。您方给出的逻辑链是反繁推到情感共鸣,再推到浪漫,可是您方还可以再往下推一层,反繁推到情感共鸣,这个情感共鸣是由如何引起的呢?是您自己的意念。我们承认反繁有自己内容的丰富性,但是这个内容的丰富性只是让很多人感受到精神内核的载体,这种形式我们可以通过视频、可以通过诗歌来感受到其留有的精神内涵,进而可以进一步推到简的身上。所以我方的逻辑链才是最完整的,是由简推到情感共鸣,再推到一个理念的精神本质。
对方对简的定义产生误解,一方面深论简提供大概的东西,后续又说用最少的文字表达最深的意思,其本身就是存在前后矛盾的。
我重申一下我方的观点,形式只是内涵的载体,真正让观众感受到浪漫的,应该是反繁形式背后与我们产生情感共鸣的精神理念,这种理念内核我方已经重申过很多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