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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辩手来说,什么是证明自己?比如,执着于成为厉害的立论手的辩手,便会花很多功夫找数据、论证论点、充实学识,只为证明自己立论的能力出众;执着于打上三大赛的辩手,会在辩论上用心学习、磨练,只为站在那个舞台证明自己最强。而我方将从利弊的角度进行衡量,拥有这样不可动摇的信念,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具体论证如下:
首先,执念的形成本身意味着找到了能力所及的目标和意义。当辩手获得一场比赛的胜利,就会期待今后的胜利,长此以往形成习惯,这就是正向反馈机制。心理学家巴甫洛夫的经典反射实验表明,正向反馈为个体创造动机行为重复的有利条件。举例来说,辩手接触到正向的反馈,如获得了团体荣誉、学到了知识、获得了成就感,基本上会认为打辩论这件事是有价值的,形成要继续打下去、获得更多成就的想法并追寻下去,长此以往就形成了执念。而如果打了很久,没有任何荣誉和成就,没有任何正向回馈,当然也不会再去打下去,更别提什么执念了。执念本身是在辩论行为中找到了目标和意义,就是证明自己。而蔡格尼克效应指出,人们对未完成事件的记忆强度高于已完成事件,使得个体倾向于对未实现的目标持续关注,激发完成动力。也就是说,辩手的执念恰恰体现了辩手想要打上三大赛、获得更多成就的目标的持续关注和不懈追求,是自我情感的表现。
其次,没有证明自己的执念相当于没有明确的目标。举个例子,大部分学生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会自然醒,而有工作的学生起床时间要早很多,因为要上班。这是目标设定理论所阐述的。目标为人们提供了方向感,目标感使他们能够优先处理任务,并将资源、时间、精力集中在实现目标上。当个人设定具体的绩效目标时,目标明确更有可能表现出色。对于辩手而言,如果有想要打上三大赛的目标,就会为了这个目标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专注于提升能力。最后,无论有没有打上三大赛,其能力一定会比之前更高,这就是执念发挥了作用。
最后我们想告诉大家的是,拥有执念并不可怕,因为执念本身并无过错,这种良性的执念,不该被否定,也应该被鼓励。
感谢正方一辩的发言。
对于辩手来说,什么是证明自己?比如,执着于成为厉害的立论手的辩手,便会花很多功夫找数据、论证论点、充实学识,只为证明自己立论的能力出众;执着于打上三大赛的辩手,会在辩论上用心学习、磨练,只为站在那个舞台证明自己最强。而我方将从利弊的角度进行衡量,拥有这样不可动摇的信念,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具体论证如下:
首先,执念的形成本身意味着找到了能力所及的目标和意义。当辩手获得一场比赛的胜利,就会期待今后的胜利,长此以往形成习惯,这就是正向反馈机制。心理学家巴甫洛夫的经典反射实验表明,正向反馈为个体创造动机行为重复的有利条件。举例来说,辩手接触到正向的反馈,如获得了团体荣誉、学到了知识、获得了成就感,基本上会认为打辩论这件事是有价值的,形成要继续打下去、获得更多成就的想法并追寻下去,长此以往就形成了执念。而如果打了很久,没有任何荣誉和成就,没有任何正向回馈,当然也不会再去打下去,更别提什么执念了。执念本身是在辩论行为中找到了目标和意义,就是证明自己。而蔡格尼克效应指出,人们对未完成事件的记忆强度高于已完成事件,使得个体倾向于对未实现的目标持续关注,激发完成动力。也就是说,辩手的执念恰恰体现了辩手想要打上三大赛、获得更多成就的目标的持续关注和不懈追求,是自我情感的表现。
其次,没有证明自己的执念相当于没有明确的目标。举个例子,大部分学生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会自然醒,而有工作的学生起床时间要早很多,因为要上班。这是目标设定理论所阐述的。目标为人们提供了方向感,目标感使他们能够优先处理任务,并将资源、时间、精力集中在实现目标上。当个人设定具体的绩效目标时,目标明确更有可能表现出色。对于辩手而言,如果有想要打上三大赛的目标,就会为了这个目标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专注于提升能力。最后,无论有没有打上三大赛,其能力一定会比之前更高,这就是执念发挥了作用。
最后我们想告诉大家的是,拥有执念并不可怕,因为执念本身并无过错,这种良性的执念,不该被否定,也应该被鼓励。
感谢正方一辩的发言。
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4分钟。
请问对方辩友,您一路辩论到今天,您觉得自己是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吗?
对呀,我就是。
那您觉得像我和我的队友一路走到现在,我们有证明自己的执念吗?
肯定有。
那作为辩手的我们,会觉得自己很悲哀吗?
肯定不会。
您说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点,在这个辩题当中,如果我们的锚点,或者说我们的视角,只是锁定在辩手自己对于自己的观感上,那我们永远无法得出一个我们看待这个是喜或悲的结论。所以我方觉得这个辩题既然在讨论辩手之喜或者辩手之悲,这不单单只是从辩手的一个视角出发。他身边的人,甚至说整个社会更大的群体,对于我们这个群体来看,觉得我们是喜还是悲,这个题材有参考作用,您怎么看呢?
我觉得辩题问的是辩手之喜,是要放在辩手这个点上。辩题说的是辩手之喜,不是辩手之悲,并没有说,是谁觉得是辩手的喜,是谁觉得是辩手的悲。我们认为应该是至少有从多角度去讨论的价值,您方觉得呢?
是这样子,先听我解释一下。假如说今天我们去聊特朗普当上美国总统,您肯定知道在之后这段期间,这个话题是有从多角度去讨论的层面的。就是辩手作为主体的时候,要用客体来评判它是否是喜或是否是悲。
我不觉得,因为只有主体。那希望对方的辩友在后续论述这个题时,解释为什么我们不能从别的角度,就是第三种的角度去观察辩手之喜或悲。
我下一个问题是,您打了这么长时间辩论了,有没有在辩论当中因为整个队伍的胜利而舍弃自身的一部分利益,让自己显得没有那么突出,从而赢得这场比赛?
有过,但是我还是觉得很快乐,因为我提升了,也证明了自己。我当然知道这也是快乐,因为我们双方都是有着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您觉得在一场辩论当中,您证明自己了吗?
我证明自己了。
您证明了自己的什么?有一句话说得好,成功无需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我明白你的意思,您是说,在证明自己的这件事情上,我可以证明自己完成了A,也可以证明自己完成了B,只要这件事朝着证明自己的方向发展,您方觉得这个辩题就得证,就是完成了面试的自我证明,对吧?
您可以再简单解释一下。
不论是我在辩论的过程当中,用什么样的手段证明了什么,只要证明自己的成果在该辩题范围内就得证,对吧?
我觉得是可以这么说的,因为只要我们的辩手在进行着辩论并且坚持着,我们就算是有证明自己的执念,对吧?
我方辩题是,当面对这样的辩题时,是有证明自己的情况。但您方给我指出一个没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是什么样子的。
当然就是打一场就退役了。新生辩论赛您应该知道,打一场就不打了,再打一场就退役了,他从时间到证明自己的实践比较少。
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4分钟。
请问对方辩友,您一路辩论到今天,您觉得自己是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吗?
对呀,我就是。
那您觉得像我和我的队友一路走到现在,我们有证明自己的执念吗?
肯定有。
那作为辩手的我们,会觉得自己很悲哀吗?
肯定不会。
您说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点,在这个辩题当中,如果我们的锚点,或者说我们的视角,只是锁定在辩手自己对于自己的观感上,那我们永远无法得出一个我们看待这个是喜或悲的结论。所以我方觉得这个辩题既然在讨论辩手之喜或者辩手之悲,这不单单只是从辩手的一个视角出发。他身边的人,甚至说整个社会更大的群体,对于我们这个群体来看,觉得我们是喜还是悲,这个题材有参考作用,您怎么看呢?
我觉得辩题问的是辩手之喜,是要放在辩手这个点上。辩题说的是辩手之喜,不是辩手之悲,并没有说,是谁觉得是辩手的喜,是谁觉得是辩手的悲。我们认为应该是至少有从多角度去讨论的价值,您方觉得呢?
是这样子,先听我解释一下。假如说今天我们去聊特朗普当上美国总统,您肯定知道在之后这段期间,这个话题是有从多角度去讨论的层面的。就是辩手作为主体的时候,要用客体来评判它是否是喜或是否是悲。
我不觉得,因为只有主体。那希望对方的辩友在后续论述这个题时,解释为什么我们不能从别的角度,就是第三种的角度去观察辩手之喜或悲。
我下一个问题是,您打了这么长时间辩论了,有没有在辩论当中因为整个队伍的胜利而舍弃自身的一部分利益,让自己显得没有那么突出,从而赢得这场比赛?
有过,但是我还是觉得很快乐,因为我提升了,也证明了自己。我当然知道这也是快乐,因为我们双方都是有着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您觉得在一场辩论当中,您证明自己了吗?
我证明自己了。
您证明了自己的什么?有一句话说得好,成功无需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我明白你的意思,您是说,在证明自己的这件事情上,我可以证明自己完成了A,也可以证明自己完成了B,只要这件事朝着证明自己的方向发展,您方觉得这个辩题就得证,就是完成了面试的自我证明,对吧?
您可以再简单解释一下。
不论是我在辩论的过程当中,用什么样的手段证明了什么,只要证明自己的成果在该辩题范围内就得证,对吧?
我觉得是可以这么说的,因为只要我们的辩手在进行着辩论并且坚持着,我们就算是有证明自己的执念,对吧?
我方辩题是,当面对这样的辩题时,是有证明自己的情况。但您方给我指出一个没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是什么样子的。
当然就是打一场就退役了。新生辩论赛您应该知道,打一场就不打了,再打一场就退役了,他从时间到证明自己的实践比较少。
我方认为,“证明自己”的念头是非理性的,且并非维持辩论动力的必要因素。我们承认,实现目标的动力并非只能依靠时间,凭借其他兴趣和信念同样可行,所以时间并非必然条件。
接下来探讨辩手之性。事实上,辩论的意义在于契合某种理念。这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像对方所说,为自己争取胜利,推动团队向上发展;另一种是认为辩论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我方认为,辩手需要探寻辩论的意义,这单纯是随性的发展,要有进取之心,但不能只想着让对方落败。
首先,从个人角度来看。手中掌握长期资源的有两种人,他们在这种情况下都渴望胜利。要么是有一定实力且需要胜利的人,要么是虽无明显实力但也渴望胜利的人,即便只是担任一个胜利队伍的队长,也可算作一种胜利。就像校队学生提到韩国、美国的赛事,这算是一种责任的体现。而我认为,一定要证明自己,这是我的职业追求。
评判时,不论队友是否上网抄袭,对这次比赛保持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美感,这是难能可贵的。只要有一定实力,不依赖他人,参加比赛证明自己是一种喜好。然而,根据瓦伦达效应,过度关注结果会导致患得患失,从而表现失常,难以取得成功,差距也会越来越大,这是令人悲伤的。
其次,从团队发展角度而言。团队如何向上发展,又该如何证明自己呢?很多人一起参与辩论会花费大量时间。我常常白天忙碌,晚上还要独自准备辩论内容。一两次尚可理解,但如果多次比赛都如此,团队的凝聚力就会消散。在这种情况下,我难以证明自己,这是很悲惨的。而且,即便有人认为自己能带领团队,但实际上可能无法带好辩论团队。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那这场辩论也是可悲的。同时,虽然比赛强调公平公正,但那些有背景、资源的人获得更多机会,而真正热爱辩论的人却面临诸多困难,这是特别可悲的现象。
最后,从辩论的合法性和友谊角度来说。辩论要有证明自己的执念,也要促进友谊。但我发现,这种执念有时会违背初衷。我曾发朋友圈感慨,赢了比赛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因为参加比赛,错过了高中好友的消息,也错过了两个朋友的生日。有人说我已经做得很好,但时间不允许我兼顾比赛和友谊。真正的转变不应是顺应环境,而应是改变环境。我热爱辩论,想要证明自己,但这种“证明自己”变成了给别人看,这是可悲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许看起来很帅、很酷,但这并非我的幸运,反而会因失去而令人悲伤。
好的,感谢!
我方认为,“证明自己”的念头是非理性的,且并非维持辩论动力的必要因素。我们承认,实现目标的动力并非只能依靠时间,凭借其他兴趣和信念同样可行,所以时间并非必然条件。
接下来探讨辩手之性。事实上,辩论的意义在于契合某种理念。这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像对方所说,为自己争取胜利,推动团队向上发展;另一种是认为辩论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我方认为,辩手需要探寻辩论的意义,这单纯是随性的发展,要有进取之心,但不能只想着让对方落败。
首先,从个人角度来看。手中掌握长期资源的有两种人,他们在这种情况下都渴望胜利。要么是有一定实力且需要胜利的人,要么是虽无明显实力但也渴望胜利的人,即便只是担任一个胜利队伍的队长,也可算作一种胜利。就像校队学生提到韩国、美国的赛事,这算是一种责任的体现。而我认为,一定要证明自己,这是我的职业追求。
评判时,不论队友是否上网抄袭,对这次比赛保持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美感,这是难能可贵的。只要有一定实力,不依赖他人,参加比赛证明自己是一种喜好。然而,根据瓦伦达效应,过度关注结果会导致患得患失,从而表现失常,难以取得成功,差距也会越来越大,这是令人悲伤的。
其次,从团队发展角度而言。团队如何向上发展,又该如何证明自己呢?很多人一起参与辩论会花费大量时间。我常常白天忙碌,晚上还要独自准备辩论内容。一两次尚可理解,但如果多次比赛都如此,团队的凝聚力就会消散。在这种情况下,我难以证明自己,这是很悲惨的。而且,即便有人认为自己能带领团队,但实际上可能无法带好辩论团队。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那这场辩论也是可悲的。同时,虽然比赛强调公平公正,但那些有背景、资源的人获得更多机会,而真正热爱辩论的人却面临诸多困难,这是特别可悲的现象。
最后,从辩论的合法性和友谊角度来说。辩论要有证明自己的执念,也要促进友谊。但我发现,这种执念有时会违背初衷。我曾发朋友圈感慨,赢了比赛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因为参加比赛,错过了高中好友的消息,也错过了两个朋友的生日。有人说我已经做得很好,但时间不允许我兼顾比赛和友谊。真正的转变不应是顺应环境,而应是改变环境。我热爱辩论,想要证明自己,但这种“证明自己”变成了给别人看,这是可悲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许看起来很帅、很酷,但这并非我的幸运,反而会因失去而令人悲伤。
好的,感谢!
现在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为10分钟,双方计时。
好,发言同学来问你第一个问题,你今天想要证明的是没有这个执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我是红鹦股变得好,我是绿苹,我变得好”,这两者相互挤占吗?必然的。之后那个时间必然没有关系,我只要证明了这个东西是必要的,不影响你其他的论证。
第一件事情,我听懂你刚刚讲的内容了。你告诉我的是辩手运用错误的方法,反而会导致一个不好的结果。我问你,这是执念的原因,还是因为找错道路的原因?我认为执念是一种状态,你怎么会把它归咎于道路。
第二件事情,所以你会发现这些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找错了方向,你的解题方法没有导致错误,而时间是没有关系的,这些可能是状态问题。
我来问你,你只告诉我因为答辩可能会少一些错误结果,可能是错误结果,反思起来是状态不好。首先,其实是过程对证,二是错过于那个论证。就像换老师上课,然后我打断一下,我睡觉可能猝死,所以睡觉不好,对吗?这是一种因果关系,我在类比,所以无法通过一个结果反思出这个过程的状态是不好的东西,这是您第二个问题解读错误之处。
第三件事情,您告诉我的是因为量化自己消耗时间,然后成本很高,所以说这是一个不好的东西,根本不对。我方认为这没什么不好的。因为您的意思是告诉我今天我打这个球就必然会影响我跟其他人正常相处模式,请您举证,大部分辩手都是以正常的相处方式。首先是人的时间线问题,我就说到这里。
所以,您方一方面要告诉我的是为什么现在大部分辩手反映的时候一定会挤占正常分数时间,您方才可以论证此事。所以第一件事情,您方是在说选错,但我并不需要告诉这是状态不好;第二件事情,从结果来判断这个状态错误;第三件事情,您方说证明了三件事,但实际上第三件事没有辩证,现在三个方面也不会打到处理。
我同样往下推进论点,因为一个有执念的同学跟一个没有执念的同学,现在在这条道路上难以控制。我方很难判断谁会因为走上这条路而怎样,因为也有走上路了,也有没有时间给他走上。我就不具体分析这个状态的原因,我举个例子,一个我想要打思辨辩论赛的人,所以我跟一个没有任何目标的人相比,我觉得哪一个会打得更出色,还是很难判断。因为我方想说的就是现在这个事情,执念是不可分割的。我在给你证明,因为一个人有执念的时候会产生正向反馈,正好激励你朝着目标前进。我刚告诉你因为有执念是达成更高目标的人,他们比没有执念的时候会不会更好。
第二件事情我再问你,今天我本身就有彻底执念的时候,我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已经找到了我要奋斗的目标。
时间到。
现在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为10分钟,双方计时。
好,发言同学来问你第一个问题,你今天想要证明的是没有这个执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我是红鹦股变得好,我是绿苹,我变得好”,这两者相互挤占吗?必然的。之后那个时间必然没有关系,我只要证明了这个东西是必要的,不影响你其他的论证。
第一件事情,我听懂你刚刚讲的内容了。你告诉我的是辩手运用错误的方法,反而会导致一个不好的结果。我问你,这是执念的原因,还是因为找错道路的原因?我认为执念是一种状态,你怎么会把它归咎于道路。
第二件事情,所以你会发现这些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找错了方向,你的解题方法没有导致错误,而时间是没有关系的,这些可能是状态问题。
我来问你,你只告诉我因为答辩可能会少一些错误结果,可能是错误结果,反思起来是状态不好。首先,其实是过程对证,二是错过于那个论证。就像换老师上课,然后我打断一下,我睡觉可能猝死,所以睡觉不好,对吗?这是一种因果关系,我在类比,所以无法通过一个结果反思出这个过程的状态是不好的东西,这是您第二个问题解读错误之处。
第三件事情,您告诉我的是因为量化自己消耗时间,然后成本很高,所以说这是一个不好的东西,根本不对。我方认为这没什么不好的。因为您的意思是告诉我今天我打这个球就必然会影响我跟其他人正常相处模式,请您举证,大部分辩手都是以正常的相处方式。首先是人的时间线问题,我就说到这里。
所以,您方一方面要告诉我的是为什么现在大部分辩手反映的时候一定会挤占正常分数时间,您方才可以论证此事。所以第一件事情,您方是在说选错,但我并不需要告诉这是状态不好;第二件事情,从结果来判断这个状态错误;第三件事情,您方说证明了三件事,但实际上第三件事没有辩证,现在三个方面也不会打到处理。
我同样往下推进论点,因为一个有执念的同学跟一个没有执念的同学,现在在这条道路上难以控制。我方很难判断谁会因为走上这条路而怎样,因为也有走上路了,也有没有时间给他走上。我就不具体分析这个状态的原因,我举个例子,一个我想要打思辨辩论赛的人,所以我跟一个没有任何目标的人相比,我觉得哪一个会打得更出色,还是很难判断。因为我方想说的就是现在这个事情,执念是不可分割的。我在给你证明,因为一个人有执念的时候会产生正向反馈,正好激励你朝着目标前进。我刚告诉你因为有执念是达成更高目标的人,他们比没有执念的时候会不会更好。
第二件事情我再问你,今天我本身就有彻底执念的时候,我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已经找到了我要奋斗的目标。
时间到。
感谢双方辩手。现在有请正方一辩和反方一辩进行对辩,时间为单边计时2分钟。
首先,从目标选择来看,有执念、有目标的人和没有目标的人相比,哪一个对本次辩论更好。对方讨论的范畴存在问题,应该对比有执念、有目标的人和没有定目标的人。我们要考虑的是,正常努力的人或者过度努力的人,哪个在辩论中更幸运、更悲伤,这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对方将执念等同于不同程度的努力,我方认为,执念是对一个事物投入了过多的努力,这是有明确词语含义的。我很好奇,对方提到上大学需要加倍努力,认为正常努力不够,所以要占用更多时间。但执念是一种状态,努力是一个动词,这两者在定义上不能混为一谈。
第二,对方认为有执念的人在发挥多属性时,比没有执念、没有目标的人更好。我方承认有目标是好的,但我方认为“努力”和“执念”不太合适,我们可以换个词,称之为“信念”。信念没有那么强的强制性和非理性,做到“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才是一种良好的辩论态度,而非执念。
关于信念和执念的区别,对方并未论证。我方认为,执念包含信念,是在信念驱动下的过度状态。比如,有人对成为优秀辩手有执念,可能会走向极端。我方想知道,对方能否论述执念和信念的区别,如果不能,在我方看来,这两者可以归为一类讨论。
对方唯一担忧有执念会走向歧途,但走向歧途是因为方法和选择错误,而不是执念本身错误。我方来区分一下,信念是人们对于某种思想和观念事物的坚信不疑,而执念是对某事的过度执着。执念虽然能带来动力,但并非辩手之幸,既然有想打好辩论的念头,为何不更上一层楼,而非要执着于执念呢?
对方还存在两个谬误。第一个谬误是,不能将方法错误归咎于过程本身。第二个谬误是,对方认为执念会挤占正常社交关系,但付出更多努力不一定就会影响正常社交,对方没有道理支撑这一观点,也无法证明执念一定会破坏必然的人际关系。
对方所有的论证都围绕定义展开,没有实际道理支撑,且将我方所有利好都进行打包处理。现在我方时间已到。
感谢双方辩手。现在有请正方一辩和反方一辩进行对辩,时间为单边计时2分钟。
首先,从目标选择来看,有执念、有目标的人和没有目标的人相比,哪一个对本次辩论更好。对方讨论的范畴存在问题,应该对比有执念、有目标的人和没有定目标的人。我们要考虑的是,正常努力的人或者过度努力的人,哪个在辩论中更幸运、更悲伤,这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对方将执念等同于不同程度的努力,我方认为,执念是对一个事物投入了过多的努力,这是有明确词语含义的。我很好奇,对方提到上大学需要加倍努力,认为正常努力不够,所以要占用更多时间。但执念是一种状态,努力是一个动词,这两者在定义上不能混为一谈。
第二,对方认为有执念的人在发挥多属性时,比没有执念、没有目标的人更好。我方承认有目标是好的,但我方认为“努力”和“执念”不太合适,我们可以换个词,称之为“信念”。信念没有那么强的强制性和非理性,做到“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才是一种良好的辩论态度,而非执念。
关于信念和执念的区别,对方并未论证。我方认为,执念包含信念,是在信念驱动下的过度状态。比如,有人对成为优秀辩手有执念,可能会走向极端。我方想知道,对方能否论述执念和信念的区别,如果不能,在我方看来,这两者可以归为一类讨论。
对方唯一担忧有执念会走向歧途,但走向歧途是因为方法和选择错误,而不是执念本身错误。我方来区分一下,信念是人们对于某种思想和观念事物的坚信不疑,而执念是对某事的过度执着。执念虽然能带来动力,但并非辩手之幸,既然有想打好辩论的念头,为何不更上一层楼,而非要执着于执念呢?
对方还存在两个谬误。第一个谬误是,不能将方法错误归咎于过程本身。第二个谬误是,对方认为执念会挤占正常社交关系,但付出更多努力不一定就会影响正常社交,对方没有道理支撑这一观点,也无法证明执念一定会破坏必然的人际关系。
对方所有的论证都围绕定义展开,没有实际道理支撑,且将我方所有利好都进行打包处理。现在我方时间已到。
接下来,我进行小结发言,主要有以下几件事:
首先,我想重申一下“执念”的定义。我查到,执念是一个人对某种目标执着追求的状态,它本身并非功利主义的构思方法论。
其次,这种直面执念本身会带来什么。我方从定义的两个角度进行检验。ABD是我方提出的观点,因为执念由正向反馈作用带来,所以它意味着形成目标,形成一个有方法论、有目标感的投入过程。与没有目标的对手相比,有目标显然更好,而这个目标源于不断深化的执念。
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有执念作为动力,我会不断思考如何提升自己、如何在其中成就自己。通过外界的归属和自我的控制力,我会变得更强大,也会更接近理想状态。
再者,我要进行弊端比较。如果一个人觉得打针时能体验生活,此时不妨想一想自己平常的生活,可能是沉迷打游戏,也可能是习惯睡懒觉。但正常的人际关系,很少有人会轻易放弃。
最后,我承认有些人可能会因执念走入错误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实践本身是错误的。不能用结果来证明这种状态不好,就像操作出现失误,不能因同学反馈睡觉状态不好,就否定整个观点。
接下来,我进行小结发言,主要有以下几件事:
首先,我想重申一下“执念”的定义。我查到,执念是一个人对某种目标执着追求的状态,它本身并非功利主义的构思方法论。
其次,这种直面执念本身会带来什么。我方从定义的两个角度进行检验。ABD是我方提出的观点,因为执念由正向反馈作用带来,所以它意味着形成目标,形成一个有方法论、有目标感的投入过程。与没有目标的对手相比,有目标显然更好,而这个目标源于不断深化的执念。
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有执念作为动力,我会不断思考如何提升自己、如何在其中成就自己。通过外界的归属和自我的控制力,我会变得更强大,也会更接近理想状态。
再者,我要进行弊端比较。如果一个人觉得打针时能体验生活,此时不妨想一想自己平常的生活,可能是沉迷打游戏,也可能是习惯睡懒觉。但正常的人际关系,很少有人会轻易放弃。
最后,我承认有些人可能会因执念走入错误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实践本身是错误的。不能用结果来证明这种状态不好,就像操作出现失误,不能因同学反馈睡觉状态不好,就否定整个观点。
其实还是对方没能解决在一环环节当中提出的问题,即按照对方的说法,毕竟今天在场的四位都是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否则也不会站在这里再次证明自己。
但问题是,辩题并没有限定我们对于辩手的评判角度。作为辩手本身,无论是对方刚刚提出的所谓熬夜的情况,我为什么继续熬夜呢?因为我觉得这也是幸福。然而他人可能不这么认为。
在作为辩手的生涯中,我已经有八年的辩论经历了。我一直觉得自己行,能熬夜去练题,我很幸运。我一有时间就去打辩论,和朋友们聚在一起打辩论,太幸运了。女朋友找我约会,但因为有一场辩论赛,我临时爽约,我觉得能参与这场辩论太幸运了。有专业的课程,甚至有时候因为晚上有辩论赛,我不上选修课去打辩论、去团队结辩,我都觉得很幸运。
时至今日,我觉得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就像我和对方辩友在这过程中达成的共识一样,无论是我因为辩论而得到了什么,作为辩手的我们一定是幸运的。
但问题是,辩题问的是有“证明自己”的执念是辩手之幸还是辩手之悲。如果只是单纯从辩手自己的角度来看,这个题是无解的。我希望对方辩友如果一会儿有总结陈词或者退辩环节,能告诉我们,作为辩手,我们自己的悲剧在哪里。
作为辩手,当从外人的角度来看时,我们出去打辩论耽误了学业,老师说我们不好好学习;我们因为打辩论没有照顾好对象,对象说我们不负责任;我们因为打辩论没有做好其他事情,有了失职。在别人眼中,我们一定是失败的,他们在看待作为辩手的我们时,不会觉得我们有任何幸运之处。我希望对方辩友能向我们解释这一点。
其实还是对方没能解决在一环环节当中提出的问题,即按照对方的说法,毕竟今天在场的四位都是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否则也不会站在这里再次证明自己。
但问题是,辩题并没有限定我们对于辩手的评判角度。作为辩手本身,无论是对方刚刚提出的所谓熬夜的情况,我为什么继续熬夜呢?因为我觉得这也是幸福。然而他人可能不这么认为。
在作为辩手的生涯中,我已经有八年的辩论经历了。我一直觉得自己行,能熬夜去练题,我很幸运。我一有时间就去打辩论,和朋友们聚在一起打辩论,太幸运了。女朋友找我约会,但因为有一场辩论赛,我临时爽约,我觉得能参与这场辩论太幸运了。有专业的课程,甚至有时候因为晚上有辩论赛,我不上选修课去打辩论、去团队结辩,我都觉得很幸运。
时至今日,我觉得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就像我和对方辩友在这过程中达成的共识一样,无论是我因为辩论而得到了什么,作为辩手的我们一定是幸运的。
但问题是,辩题问的是有“证明自己”的执念是辩手之幸还是辩手之悲。如果只是单纯从辩手自己的角度来看,这个题是无解的。我希望对方辩友如果一会儿有总结陈词或者退辩环节,能告诉我们,作为辩手,我们自己的悲剧在哪里。
作为辩手,当从外人的角度来看时,我们出去打辩论耽误了学业,老师说我们不好好学习;我们因为打辩论没有照顾好对象,对象说我们不负责任;我们因为打辩论没有做好其他事情,有了失职。在别人眼中,我们一定是失败的,他们在看待作为辩手的我们时,不会觉得我们有任何幸运之处。我希望对方辩友能向我们解释这一点。
到下一个环节,自由辩论环节。
有请双方辩友发言,从正方开始。
你方刚刚的小结已经表明了我方的立场很好,您方全程认可。从四辩手内部宣传角度来看,四方细节无可厚非。我方佐证第二点是,我很愿意中场跟您开心战场聊。您想聊外界人看来的这一部分,我来问您,您是怎么推导出来,假如今天一个不打辩论的外人去看黄志忠,会觉得黄志忠是很可悲的人?
其实,我没有看过黄志忠的比赛,我看过罗文峰老师的比赛,就是这样的感觉。即便是明星辩手,在外面别人会问“那谁呀,是说脱口秀的吗”,这就是作为辩手身份的限制。您提出一个您觉得很美好的名字,我甚至不知道,又如何去评价呢?
如果我不上场,我的父母没看过辩论赛,我的老师也不关注辩论赛,我女朋友也不关注辩论赛,甚至我生活当中的许多人都没有接触过辩论,您怎么让他们与我们的辩手身份产生共鸣呢?作为辩手,我们除了辩手身份之外的其他身份呢?在讨论辩手之前,辩手就只有辩手这一个身份了吗?
您聊的内容其实并非执念的错误,本质上是他人认知偏见和认知失调的表现。在黄志忠这个例子,还有其他例子里,有的人觉得辩手打得好、口才好,但对于不善表达的人来说,是神一样的存在;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可能毫无感觉。所以对这个人的评价不取决于其本身,而是取决于他人的认知。您的第二个论点,评价本身归结于认知偏差,而非辩论本身。
所以,今天您想跟我聊在外界人看来辩论不好,除了婚姻市场这个问题之外,您方还有没有其他理由?您方在这世上难道只有辩手这一个身份吗?作为辩手,并非只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才会站在今天的赛场上。您为了证明自己所失去的,在您看来可以舍弃,但在旁人看来,就一定非得这样做吗?
当然,我们站在这里,可以很骄傲地说我们这个圈子很厉害,有很多惺惺相惜的人,有很多模块产生。但这些就能定论吗?就像您刚刚说的,只要进入这个圈子就会兴奋。那么此时我们是否要做一个圈子层的划分,究竟是了解辩论、能为辩论感知的人更多,还是身边那些普通大众觉得您是偏执狂呢?如果有错,希望对方能指出。
第一件事情,我前面已经解释清楚,有时间不代表会在正常生活中表现得好,外人认为我是偏执的人,您方从未论证。
第二件事情,我举例,今天我是一位母亲,职业是让孩子更好,所以我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孩子身上,但您作为一个新客家的人不能理解,认为我这样很可悲。
麦克风没开。
就像您刚刚说的,这怎么可能对您没有影响。也许您是一个特别完美的辩手,几乎没有为辩论失去什么,能把时间规划得特别好,但您参加过新生赛吗?在新生赛的圈层中,那些因没能完成自己的目标、为了证明自己的执念而落败的选手,他们有和您一样超人的自制力吗?他们在拥有执念之前,是不是因为证明自己的执念,导致辩手之外的身份出现问题?所以他们的执念破灭了,这就成了我方所说的证明自己的执念,对于辩手来说,虽不是全部如此,但一定存在。请对方直接回应。
您方刚刚所说的内容全是或然论证,这些内容您方从未论证。我在样材里没看到辩手是因为您方所说的理由而执念破灭的。
第二件事情,您还是觉得可悲的结果和状态是错误的,这个问题我已经解释过两遍,您这个想法是逻辑错误,我不再赘述。
第三件事情,我刚才的例子里,您到底要不要告诉我那位母亲是否可悲?
我没有听清楚您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您要解决一个问题,视角的转化。您不能一直只以辩手的身份看待问题,您也有在赛场下观看别的辩手表现的时候。那么您在观众席时……
正方时间到,有请反方发言。
我想请对方辩友认真倾听我的回答。我刚刚举了一个例子,您作为一个新客家的人,去看一位为了让孩子更好而全身心投入的母亲,您不会觉得她可悲。因为您知道人跟人志向不同,要尊重个体的发展。所以在这个过程中,问题的根本不是职业本身,而是人呈现的价值观和人跟人之间的认知偏差。以您方辩题的观点,可能只是在告诉我人跟人的认知不同,所以他们无法理解,这本身不是职业的问题,而是认知偏差的问题。所以这件事情其实所有风险都在跟我们辩论。
到下一个环节,自由辩论环节。
有请双方辩友发言,从正方开始。
你方刚刚的小结已经表明了我方的立场很好,您方全程认可。从四辩手内部宣传角度来看,四方细节无可厚非。我方佐证第二点是,我很愿意中场跟您开心战场聊。您想聊外界人看来的这一部分,我来问您,您是怎么推导出来,假如今天一个不打辩论的外人去看黄志忠,会觉得黄志忠是很可悲的人?
其实,我没有看过黄志忠的比赛,我看过罗文峰老师的比赛,就是这样的感觉。即便是明星辩手,在外面别人会问“那谁呀,是说脱口秀的吗”,这就是作为辩手身份的限制。您提出一个您觉得很美好的名字,我甚至不知道,又如何去评价呢?
如果我不上场,我的父母没看过辩论赛,我的老师也不关注辩论赛,我女朋友也不关注辩论赛,甚至我生活当中的许多人都没有接触过辩论,您怎么让他们与我们的辩手身份产生共鸣呢?作为辩手,我们除了辩手身份之外的其他身份呢?在讨论辩手之前,辩手就只有辩手这一个身份了吗?
您聊的内容其实并非执念的错误,本质上是他人认知偏见和认知失调的表现。在黄志忠这个例子,还有其他例子里,有的人觉得辩手打得好、口才好,但对于不善表达的人来说,是神一样的存在;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可能毫无感觉。所以对这个人的评价不取决于其本身,而是取决于他人的认知。您的第二个论点,评价本身归结于认知偏差,而非辩论本身。
所以,今天您想跟我聊在外界人看来辩论不好,除了婚姻市场这个问题之外,您方还有没有其他理由?您方在这世上难道只有辩手这一个身份吗?作为辩手,并非只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才会站在今天的赛场上。您为了证明自己所失去的,在您看来可以舍弃,但在旁人看来,就一定非得这样做吗?
当然,我们站在这里,可以很骄傲地说我们这个圈子很厉害,有很多惺惺相惜的人,有很多模块产生。但这些就能定论吗?就像您刚刚说的,只要进入这个圈子就会兴奋。那么此时我们是否要做一个圈子层的划分,究竟是了解辩论、能为辩论感知的人更多,还是身边那些普通大众觉得您是偏执狂呢?如果有错,希望对方能指出。
第一件事情,我前面已经解释清楚,有时间不代表会在正常生活中表现得好,外人认为我是偏执的人,您方从未论证。
第二件事情,我举例,今天我是一位母亲,职业是让孩子更好,所以我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孩子身上,但您作为一个新客家的人不能理解,认为我这样很可悲。
麦克风没开。
就像您刚刚说的,这怎么可能对您没有影响。也许您是一个特别完美的辩手,几乎没有为辩论失去什么,能把时间规划得特别好,但您参加过新生赛吗?在新生赛的圈层中,那些因没能完成自己的目标、为了证明自己的执念而落败的选手,他们有和您一样超人的自制力吗?他们在拥有执念之前,是不是因为证明自己的执念,导致辩手之外的身份出现问题?所以他们的执念破灭了,这就成了我方所说的证明自己的执念,对于辩手来说,虽不是全部如此,但一定存在。请对方直接回应。
您方刚刚所说的内容全是或然论证,这些内容您方从未论证。我在样材里没看到辩手是因为您方所说的理由而执念破灭的。
第二件事情,您还是觉得可悲的结果和状态是错误的,这个问题我已经解释过两遍,您这个想法是逻辑错误,我不再赘述。
第三件事情,我刚才的例子里,您到底要不要告诉我那位母亲是否可悲?
我没有听清楚您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您要解决一个问题,视角的转化。您不能一直只以辩手的身份看待问题,您也有在赛场下观看别的辩手表现的时候。那么您在观众席时……
正方时间到,有请反方发言。
我想请对方辩友认真倾听我的回答。我刚刚举了一个例子,您作为一个新客家的人,去看一位为了让孩子更好而全身心投入的母亲,您不会觉得她可悲。因为您知道人跟人志向不同,要尊重个体的发展。所以在这个过程中,问题的根本不是职业本身,而是人呈现的价值观和人跟人之间的认知偏差。以您方辩题的观点,可能只是在告诉我人跟人的认知不同,所以他们无法理解,这本身不是职业的问题,而是认知偏差的问题。所以这件事情其实所有风险都在跟我们辩论。
我方观点与正方高度一致,作为辩者积极参赛,没有避赛,本身就是一种幸运。但问题在于,以我们学校银山科技学院为例,在一个万人规模的学校里,辩论社团最初有六十多人,然而因为实践等原因人员不断流失,最后留下的屈指可数。
以这样的人群基数去筛选,能坚持下来的辩手是少数幸运者。但在这一过程中,很多人因为辩论打不过,或者辩论中发生的事情与他们的其他身份产生了矛盾,所以选择放弃。我们不能简单评判他们的选择。
对方辩友所举的例子都是因人而异的。只要自己觉得幸运,那就是幸运的。今天整场辩论,对方没有向我方解决一个视角问题。您论述了在辩手这个视角上所看到的辩手的幸运,那么摆脱辩手这个身份,以旁观者的角度去看辩手,有真正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这类辩手固然幸运,但也有可悲的一面。我只是把这个事情提出来。
我方观点与正方高度一致,作为辩者积极参赛,没有避赛,本身就是一种幸运。但问题在于,以我们学校银山科技学院为例,在一个万人规模的学校里,辩论社团最初有六十多人,然而因为实践等原因人员不断流失,最后留下的屈指可数。
以这样的人群基数去筛选,能坚持下来的辩手是少数幸运者。但在这一过程中,很多人因为辩论打不过,或者辩论中发生的事情与他们的其他身份产生了矛盾,所以选择放弃。我们不能简单评判他们的选择。
对方辩友所举的例子都是因人而异的。只要自己觉得幸运,那就是幸运的。今天整场辩论,对方没有向我方解决一个视角问题。您论述了在辩手这个视角上所看到的辩手的幸运,那么摆脱辩手这个身份,以旁观者的角度去看辩手,有真正有“证明自己”执念的辩手。这类辩手固然幸运,但也有可悲的一面。我只是把这个事情提出来。
到最后一个环节,有请正方二辩进行结辩,时间为两分钟,有请。
大家好。什么叫做“开新战场”?当对方开启新战场时,我要跟对方讲清楚。对方说二者皆可,我就跟对方聊“证明自己”这件事。“证明自己”的爽感是什么?是在其他人不愿意跟我共鸣的时候,我依然坚持。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对方与我没有进行价值观上的交流,原因在于双方认知存在偏差,这一点我已经强调了两三遍。所以,这个问题需要评委去认知评判,对方的认知与我方认知不共鸣,并非辩题本身所带来的。
第二件事情,如果对方认为“证明自己”的执念是弊端,就必须论证它会占据正常相处模式下个人发展的空间。但实际上,即便存在辩论上的执念,也不会影响正常的人际交往,这一点对方从未论证。所以,对方的逻辑是混乱的,得出的无用结论完全偏离了辩题本身,其逻辑是错误的。
第三件事情,从辩手本身的视角来讲,我再聊两件事。第一件事,辩手有“证明自己”的执念会产生正向作用,会让辩手有目标感。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有目标的辩手自然比没有目标的辩手资源更好。从横向比较来看,这是第一个利好。第二件事,有了目标之后,辩手杂念更少。横向比较之下,有目标的辩手比没有目标的辩手更有可能进步。
现在,对方需要解决我方提出的问题。对方跟我方聊所谓弊端的问题,但弊端指向不明确,从来不是我方所讨论问题的原因。第一件事,对方认为辩手会因为执念走火入魔而犯错,但这不能归咎于我方观点。第二件事,对方列举的错误情况不成立。其实这都是认知偏差的问题,不能因为有认知偏差,就像在路上杀了人或侮辱了别人,却将责任归咎于认知偏差。
到最后一个环节,有请正方二辩进行结辩,时间为两分钟,有请。
大家好。什么叫做“开新战场”?当对方开启新战场时,我要跟对方讲清楚。对方说二者皆可,我就跟对方聊“证明自己”这件事。“证明自己”的爽感是什么?是在其他人不愿意跟我共鸣的时候,我依然坚持。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对方与我没有进行价值观上的交流,原因在于双方认知存在偏差,这一点我已经强调了两三遍。所以,这个问题需要评委去认知评判,对方的认知与我方认知不共鸣,并非辩题本身所带来的。
第二件事情,如果对方认为“证明自己”的执念是弊端,就必须论证它会占据正常相处模式下个人发展的空间。但实际上,即便存在辩论上的执念,也不会影响正常的人际交往,这一点对方从未论证。所以,对方的逻辑是混乱的,得出的无用结论完全偏离了辩题本身,其逻辑是错误的。
第三件事情,从辩手本身的视角来讲,我再聊两件事。第一件事,辩手有“证明自己”的执念会产生正向作用,会让辩手有目标感。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有目标的辩手自然比没有目标的辩手资源更好。从横向比较来看,这是第一个利好。第二件事,有了目标之后,辩手杂念更少。横向比较之下,有目标的辩手比没有目标的辩手更有可能进步。
现在,对方需要解决我方提出的问题。对方跟我方聊所谓弊端的问题,但弊端指向不明确,从来不是我方所讨论问题的原因。第一件事,对方认为辩手会因为执念走火入魔而犯错,但这不能归咎于我方观点。第二件事,对方列举的错误情况不成立。其实这都是认知偏差的问题,不能因为有认知偏差,就像在路上杀了人或侮辱了别人,却将责任归咎于认知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