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恋爱关系中,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在恋爱关系中,不应该追求等价的付出》一题,辩之竹内共收录26场比赛。我们为您提供这26场比赛的论点、判断标准提取,以及总计数百条论据的提取,还有Deepseek的辩题分析。这可以帮您更好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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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拜。手机不上下单,你有3分钟。最好看的路线。小朋友关。刚刚才把一外定装的弄好。
他这一喷没喷中我,吓死我了。可以,走走走,你们走。
上把洗了至少2把,给我,别退。6,开了,都没取消。腾讯会议太卡了,可是我电脑没有问题。
走走走。可能还有商场的辩手,可以更改一下自己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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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辩同学需要在后面加上自己的名字。请问反方四辩来了吗?如果没有的话,请反方辩手叫一下你方的四辩。同学暂时不进入这个会议,因为我们可能共用一个麦,对方会看到我们的屏幕,所以我们可能不全进入这个会议。你换个方式也行。
正反双方都到齐了,有请双方辩手进行评委试音。
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试音。正方一辩,你听得到吗?听得到。我们正方一辩、四辩都是用一个麦,也是这个声音。
现在有请反方辩手试音,有请反方一辩。反方的声音听得到吗?我们这边没问题。
下面有请评委进行试音,首先有请刘宇珍评委。大家下午好,可以听得到吗?可以听到。
下面有请刘浩王评委,音能听见吗?可以听到。请问可以听到我声音吗?可以听到。
在比赛过程中,各位辩手发言完毕后及时闭麦。同时提醒在场各位观众,在比赛过程当中请不要以文字形式私聊我们的辩手,以免影响双方辩手发挥,谢谢各位的配合。
接下来比赛正式开始,请计时同学打开录音按钮。打开完毕,请在公屏扣1。
好的,那就先不扣了,我可以看到。请各位做好准备,我们的比赛即将正式开始。
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以及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到第二届风华杯辩论赛的现场,我是本场比赛的主持人。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本场比赛的评委,他们是刘伟珍评委、刘汉阳评委、毕俊凯评委,感谢他们的到来。
下面请允许我介绍参赛双方,正方是来自武汉工程大学的同学们,他们的观点是“己所欲,施于人”是更好的道德原则。反方是来自华中科技大学的同学们,他们的观点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更好的道德原则。欢迎他们的到来。
下面有请正方辩手。
小学二辩同学需要在后面加上自己的名字。请问反方四辩来了吗?如果没有的话,请反方辩手叫一下你方的四辩。同学暂时不进入这个会议,因为我们可能共用一个麦,对方会看到我们的屏幕,所以我们可能不全进入这个会议。你换个方式也行。
正反双方都到齐了,有请双方辩手进行评委试音。
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试音。正方一辩,你听得到吗?听得到。我们正方一辩、四辩都是用一个麦,也是这个声音。
现在有请反方辩手试音,有请反方一辩。反方的声音听得到吗?我们这边没问题。
下面有请评委进行试音,首先有请刘宇珍评委。大家下午好,可以听得到吗?可以听到。
下面有请刘浩王评委,音能听见吗?可以听到。请问可以听到我声音吗?可以听到。
在比赛过程中,各位辩手发言完毕后及时闭麦。同时提醒在场各位观众,在比赛过程当中请不要以文字形式私聊我们的辩手,以免影响双方辩手发挥,谢谢各位的配合。
接下来比赛正式开始,请计时同学打开录音按钮。打开完毕,请在公屏扣1。
好的,那就先不扣了,我可以看到。请各位做好准备,我们的比赛即将正式开始。
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以及观众们,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到第二届风华杯辩论赛的现场,我是本场比赛的主持人。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本场比赛的评委,他们是刘伟珍评委、刘汉阳评委、毕俊凯评委,感谢他们的到来。
下面请允许我介绍参赛双方,正方是来自武汉工程大学的同学们,他们的观点是“己所欲,施于人”是更好的道德原则。反方是来自华中科技大学的同学们,他们的观点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更好的道德原则。欢迎他们的到来。
下面有请正方辩手。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己所欲,施于人”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何者为更优的道德原则。我方坚定认为“己所欲,施于人”是更优的道德原则。
在小孩的兴趣培养中,以练琴为例,如果家长强迫孩子去练琴,甚至殴打孩子,这显然不是“己所欲,施于人”,毕竟人人都不想自己被抽打,这种行为属于“己所不欲,施于人”。这里的“欲”既包括练琴成功的快乐,也包括练琴过程中的痛苦。真正践行“己所欲,施于人”的方式是,若家长认为学钢琴是有益的,就应该陪在孩子旁边一起练习,用积极引导的方式让孩子感受到练习的乐趣和价值,使双方都能在这个过程中有所收获,这才是将自身认可的积极价值主动施加,与孩子追求共同受益。这说明“己所欲,施于人”不是单方面的强加,而是在互动中不断磨合,实现共同发展。
同时,我方认为道德原则是一种公认的社会共识,我方的判断标准为何种原则更能突破给予与接受的隔离,通过主动互动推动社会协作,促进共同发展,即为更优。
论点 1:“己所欲,施于人”是个体社会化的关键路径。人的成长本质是从自我走向社会的过程,需要通过主动施予构建价值共识。若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担心孩子吃苦而放任,反而会导致孩子缺乏责任感,难以融入社会。现代社会倡导奉献,都是将个体认可的价值转化为社会共识。教师传授知识,志愿者传递爱心,本质是施与所欲,让个体在给予中理解他人,形成“我为人人”的社会纽带。
论点 2:相互施予,推动社会的进步与规则完善。道德原则的价值在于动态调节社会关系,“己所欲”与“施于人”的互动能激发正向反馈。老板压迫员工,员工反抗,催生劳动法,这是双方施予的博弈,老板追求利润,员工争取权益,最终通过冲突达成平衡,形成更公平的制度。若仅消极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员工隐忍,老板专断,只会加剧利益失衡。法律、公序良俗的诞生,都是人们将所欲的公平、安全施加于社会,通过互动磨合形成共识。这种积极施予,让道德从独善升华为共治,推动社会不断优化。
综上,“己所欲,施于人”不是强加,而是基于理性与责任的主动付出。在这个高度互联的时代,我们需要的不是独善其身的克制,而是推己及人的担当。唯有主动施与善意与美好,才能让道德真正成为连接你我的纽带,构筑一个有温度、有活力的社会共同体。因此,我方坚信“己所欲,施于人”是更好的道德原则。谢谢大家。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己所欲,施于人”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何者为更优的道德原则。我方坚定认为“己所欲,施于人”是更优的道德原则。
在小孩的兴趣培养中,以练琴为例,如果家长强迫孩子去练琴,甚至殴打孩子,这显然不是“己所欲,施于人”,毕竟人人都不想自己被抽打,这种行为属于“己所不欲,施于人”。这里的“欲”既包括练琴成功的快乐,也包括练琴过程中的痛苦。真正践行“己所欲,施于人”的方式是,若家长认为学钢琴是有益的,就应该陪在孩子旁边一起练习,用积极引导的方式让孩子感受到练习的乐趣和价值,使双方都能在这个过程中有所收获,这才是将自身认可的积极价值主动施加,与孩子追求共同受益。这说明“己所欲,施于人”不是单方面的强加,而是在互动中不断磨合,实现共同发展。
同时,我方认为道德原则是一种公认的社会共识,我方的判断标准为何种原则更能突破给予与接受的隔离,通过主动互动推动社会协作,促进共同发展,即为更优。
论点 1:“己所欲,施于人”是个体社会化的关键路径。人的成长本质是从自我走向社会的过程,需要通过主动施予构建价值共识。若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担心孩子吃苦而放任,反而会导致孩子缺乏责任感,难以融入社会。现代社会倡导奉献,都是将个体认可的价值转化为社会共识。教师传授知识,志愿者传递爱心,本质是施与所欲,让个体在给予中理解他人,形成“我为人人”的社会纽带。
论点 2:相互施予,推动社会的进步与规则完善。道德原则的价值在于动态调节社会关系,“己所欲”与“施于人”的互动能激发正向反馈。老板压迫员工,员工反抗,催生劳动法,这是双方施予的博弈,老板追求利润,员工争取权益,最终通过冲突达成平衡,形成更公平的制度。若仅消极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员工隐忍,老板专断,只会加剧利益失衡。法律、公序良俗的诞生,都是人们将所欲的公平、安全施加于社会,通过互动磨合形成共识。这种积极施予,让道德从独善升华为共治,推动社会不断优化。
综上,“己所欲,施于人”不是强加,而是基于理性与责任的主动付出。在这个高度互联的时代,我们需要的不是独善其身的克制,而是推己及人的担当。唯有主动施与善意与美好,才能让道德真正成为连接你我的纽带,构筑一个有温度、有活力的社会共同体。因此,我方坚信“己所欲,施于人”是更好的道德原则。谢谢大家。
3. 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此环节为单边计时,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回答方有5秒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发言请计时。
这边之前听不清声音,现在可以了。对方辩友你好,“其无物”是否意味着我们不能进行交流?
我方认为,两种道德原则都存在交流的部分,所以交流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利好,双方同样可以选择交流。我们双方的核心分歧在于,面对不同观点时,你方会试图用欲望说服对方,我方则会选择尊重差异、理解交流。
例如,当孩子不想学钢琴时,站在你方立场,会继续说服孩子学钢琴。我想问,你方认为现在社会是一个双方有分歧时可以真诚沟通不同观点的社会吗?
我方先回应你方关于家长让孩子学钢琴的例子。我方认为说服是有限度的,如果家长与孩子沟通后,孩子仍不想练习,家长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但在刚开始知道孩子不想练习时,家长肯定会努力说服孩子继续练习,并对孩子施加压力。
请回答我上一个问题,你方认为现在社会是一个双方有分歧时可以真诚沟通的社会吗?
我方认为现在社会是一个可以沟通的社会,但从1997年至今,多元和中立的观点在两边不断变化,人们不会倾听和思考他人的意见,只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这反而会带来社会的冲突和暴力。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己所欲,施于人”在说服对方的过程中,是否会带来社会普遍的冲突与摩擦呢?
我方认为这要看限度,我方也不认为冲突与矛盾是不好的,因为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有时冲突和矛盾是必要的,有冲突和矛盾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
但在你方刚刚所说老板的例子中,如果老板能够换位思考员工的处境,是不是就不会那么专断呢?为什么一定要让矛盾先发生,才如你方所说促进社会进步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先思考对方是否希望这样,让社会多一点和谐,是不是反而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呢?
我方认为你方设置的老板和员工的情境过于理想化,因为不是所有老板都会设身处地思考员工的想法。这说明社会缺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所以我方觉得这是一个更好的道德原则,如果所有人都能践行这个原则,社会会非常理想,因此它是更好的道德原则。你方的道德原则是否反而会加速冲突与摩擦呢?
我方认为你方没有理解我方的情形,我方的“己所欲”原则是指两方通过交流,达成双方都能认可的共识。
打断一下,刚刚你方也承认了,交流是两方都能获得的利好,并非你方独有。而现在的社会态势导致对方不会听你在说什么,交流无法单纯地展开,所以我们需要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感谢双方辩手精彩表现。
3. 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此环节为单边计时,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回答方有5秒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发言请计时。
这边之前听不清声音,现在可以了。对方辩友你好,“其无物”是否意味着我们不能进行交流?
我方认为,两种道德原则都存在交流的部分,所以交流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利好,双方同样可以选择交流。我们双方的核心分歧在于,面对不同观点时,你方会试图用欲望说服对方,我方则会选择尊重差异、理解交流。
例如,当孩子不想学钢琴时,站在你方立场,会继续说服孩子学钢琴。我想问,你方认为现在社会是一个双方有分歧时可以真诚沟通不同观点的社会吗?
我方先回应你方关于家长让孩子学钢琴的例子。我方认为说服是有限度的,如果家长与孩子沟通后,孩子仍不想练习,家长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但在刚开始知道孩子不想练习时,家长肯定会努力说服孩子继续练习,并对孩子施加压力。
请回答我上一个问题,你方认为现在社会是一个双方有分歧时可以真诚沟通的社会吗?
我方认为现在社会是一个可以沟通的社会,但从1997年至今,多元和中立的观点在两边不断变化,人们不会倾听和思考他人的意见,只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这反而会带来社会的冲突和暴力。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己所欲,施于人”在说服对方的过程中,是否会带来社会普遍的冲突与摩擦呢?
我方认为这要看限度,我方也不认为冲突与矛盾是不好的,因为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有时冲突和矛盾是必要的,有冲突和矛盾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
但在你方刚刚所说老板的例子中,如果老板能够换位思考员工的处境,是不是就不会那么专断呢?为什么一定要让矛盾先发生,才如你方所说促进社会进步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先思考对方是否希望这样,让社会多一点和谐,是不是反而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呢?
我方认为你方设置的老板和员工的情境过于理想化,因为不是所有老板都会设身处地思考员工的想法。这说明社会缺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所以我方觉得这是一个更好的道德原则,如果所有人都能践行这个原则,社会会非常理想,因此它是更好的道德原则。你方的道德原则是否反而会加速冲突与摩擦呢?
我方认为你方没有理解我方的情形,我方的“己所欲”原则是指两方通过交流,达成双方都能认可的共识。
打断一下,刚刚你方也承认了,交流是两方都能获得的利好,并非你方独有。而现在的社会态势导致对方不会听你在说什么,交流无法单纯地展开,所以我们需要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感谢双方辩手精彩表现。
有请反方一辩,开篇立论。
各位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中孔子诸多主张之道中的恕道,意为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强行施加于别人。而“己所欲,施于人”,意为自己认为好的,积极推予他人,并从而改变他人,使他人产生与自己一样的观点和行为。
所以我方观点的核心和理念在于,面对与自己不同的观点,贵方会选择继续说服对方,而我方选择尊重差异,更为包容。那么判断何者是更好的道德准则,就要看何者能够营造一个更和谐且尊重个人意愿的社会。基于此,我方展开论证。
首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缓解社会异议,带来良性发展。但随着生产力发展而来的是个人解放与异见时代的到来,塑造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社会争论陷阱。数据显示,从1997年至今,多元周密观点不断向极端极化,人们不再倾听和思考,都想把自己所欲施加到他人身上,带来暴力冲突。朱迪·郭的研究显示,当他人的言行与自己所预期不符,就会引发情绪,此时施加影响会带来更大的对立,如网络上由于喜好不同带来无休止的争吵和攻击。韩国性别对立中,激进女性侵害男性儿童,男权群体对于反女权立法回击。这是一个“己所欲,施于人”浓度超标的时代,无论是对个人、社会还是国家,屡见不鲜的国际暴力冲突也是如此。仅保存粹的观念而消弭其差异,会带来巨大的冲突,将彼此观念差距逐渐拉大,甚至导致观念的极化,最终适得其反。
此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标准就显得无比重要。在“勿施于人”的引导下,我们不轻易地认为谁是更好的,也不打算强加于他人。我们可以相互交流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尊重彼此的个人意愿,促进不同利益群体的良性交流,避免各种极端、言论之间的暴力伤害,而是换位思考,彼此包容理解。因此,我们不应该去批评不同道德体系的优劣,将自己的理念强加于他人,本着为对方好的态度强行灌输给他人,而应该倾听不同的声音,尊重彼此之间的差异,才能改变当今喧嚣撕裂的社会样态。
其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尊重人的本性为基础,从而实现多元价值观的共存。而“己所欲,施于人”的观念创造的“施加”这个动作本身就是对他人本性的侵犯。比如长辈觉得结婚才是正经事,就不断安排相亲,完全无视晚辈的职业规划。而我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点是,我不希望别人对我指手画脚,我也不随便对他人施加影响而冒犯别人,通过换位思考,保留了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在我方视角下,我们不天然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对方是错的,而是在看见对方以后,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理解对方,在行为上体现为尊重对方,这样才能让多元价值观和谐共存。摒弃“己所欲,施于人”所引导的将单一价值观施加给所有人的侵犯。
在一个“勿施于人”的社会,我们希望每个人既不用自己的观念绑架别人,也不被他人的观念所绑架。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就喜欢这样,没有人有权力来绑架你的选择,每一种合理的生活方式都能够找到自己的空间。纵使玫瑰有千般美好,相对于那个只有玫瑰盛开的世界,我还是更喜欢万物迸发的春天。如果我愿意,哪怕做一棵不起眼的小草,依旧拥有我的春天。
至此,我方坚决地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更好的道德准则。谢谢。
接下来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
有请反方一辩,开篇立论。
各位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中孔子诸多主张之道中的恕道,意为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强行施加于别人。而“己所欲,施于人”,意为自己认为好的,积极推予他人,并从而改变他人,使他人产生与自己一样的观点和行为。
所以我方观点的核心和理念在于,面对与自己不同的观点,贵方会选择继续说服对方,而我方选择尊重差异,更为包容。那么判断何者是更好的道德准则,就要看何者能够营造一个更和谐且尊重个人意愿的社会。基于此,我方展开论证。
首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缓解社会异议,带来良性发展。但随着生产力发展而来的是个人解放与异见时代的到来,塑造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社会争论陷阱。数据显示,从1997年至今,多元周密观点不断向极端极化,人们不再倾听和思考,都想把自己所欲施加到他人身上,带来暴力冲突。朱迪·郭的研究显示,当他人的言行与自己所预期不符,就会引发情绪,此时施加影响会带来更大的对立,如网络上由于喜好不同带来无休止的争吵和攻击。韩国性别对立中,激进女性侵害男性儿童,男权群体对于反女权立法回击。这是一个“己所欲,施于人”浓度超标的时代,无论是对个人、社会还是国家,屡见不鲜的国际暴力冲突也是如此。仅保存粹的观念而消弭其差异,会带来巨大的冲突,将彼此观念差距逐渐拉大,甚至导致观念的极化,最终适得其反。
此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标准就显得无比重要。在“勿施于人”的引导下,我们不轻易地认为谁是更好的,也不打算强加于他人。我们可以相互交流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尊重彼此的个人意愿,促进不同利益群体的良性交流,避免各种极端、言论之间的暴力伤害,而是换位思考,彼此包容理解。因此,我们不应该去批评不同道德体系的优劣,将自己的理念强加于他人,本着为对方好的态度强行灌输给他人,而应该倾听不同的声音,尊重彼此之间的差异,才能改变当今喧嚣撕裂的社会样态。
其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尊重人的本性为基础,从而实现多元价值观的共存。而“己所欲,施于人”的观念创造的“施加”这个动作本身就是对他人本性的侵犯。比如长辈觉得结婚才是正经事,就不断安排相亲,完全无视晚辈的职业规划。而我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点是,我不希望别人对我指手画脚,我也不随便对他人施加影响而冒犯别人,通过换位思考,保留了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在我方视角下,我们不天然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对方是错的,而是在看见对方以后,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理解对方,在行为上体现为尊重对方,这样才能让多元价值观和谐共存。摒弃“己所欲,施于人”所引导的将单一价值观施加给所有人的侵犯。
在一个“勿施于人”的社会,我们希望每个人既不用自己的观念绑架别人,也不被他人的观念所绑架。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就喜欢这样,没有人有权力来绑架你的选择,每一种合理的生活方式都能够找到自己的空间。纵使玫瑰有千般美好,相对于那个只有玫瑰盛开的世界,我还是更喜欢万物迸发的春天。如果我愿意,哪怕做一棵不起眼的小草,依旧拥有我的春天。
至此,我方坚决地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更好的道德准则。谢谢。
接下来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
辩友,先问你一个问题,你方难道不认为我们双方都希望大家以后的生活能够美好,所以我们不要走向极端。不要说我方是在强迫你方,我方只是主动表达观点,并非你方所谓的强迫,你认同吗?
我方没有强行推广观点,但您方所说的“己所欲,施于人”,需要把观点传播出去。当双方观点发生分歧后,是否还继续对对方进行说服呢?就像在辩论场上,你要试图说服我,如果只是摆出观点,那意义何在呢?
我方今天阐述这个观点,是希望您方能设身处地,站在我方角度思考问题,而不是表面上说说。站在对方角度思考,不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指的是,我不想要的东西,不会强加给别人,这就是一种换位思考。我想问,如果我方不告知您方还有其他选择,您方会主动去思考并做出选择吗?
目前大环境下,很多人喜欢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所以我方倡导在施加给别人之前,先考虑这件事是否是对方不想要的。对方提到“己所欲,施于人”,认为如果对方不换位思考,不接受我方观点,就无法了解情况。这个观点我们暂且搁置。
第二,目前双方的现状是,公司老板和员工处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状态。我想知道,您方认为“己所欲,施于人”能解决问题,但老板难道不是先听到员工的个人愿望,才会进行换位思考吗?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问题才能解决问题。老板的愿望是提高公司的 KPI,但如果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员工是否愿意每天加班到 12 点呢?这就是一种互相理解的过程,老板和员工相互施压,又相互为对方考虑,最终达成一个结果。
如果老板为了提高公司效率,要求员工 996 加班,这会损害员工的利益;如果员工把自己的愿望强加给老板,也会损害老板的利益。所以,我方认为双方应该交流讨论,综合考虑彼此的想法。
然而,在当今时代,像公司这样的环境中,存在势力高低之分,这种施加意愿的行为可能会变成一种压迫。
好,接着讨论下一个问题。您方刚刚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有实际作用,但我方认为,在做出行动之前,我们需要时间去思考。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
辩友,先问你一个问题,你方难道不认为我们双方都希望大家以后的生活能够美好,所以我们不要走向极端。不要说我方是在强迫你方,我方只是主动表达观点,并非你方所谓的强迫,你认同吗?
我方没有强行推广观点,但您方所说的“己所欲,施于人”,需要把观点传播出去。当双方观点发生分歧后,是否还继续对对方进行说服呢?就像在辩论场上,你要试图说服我,如果只是摆出观点,那意义何在呢?
我方今天阐述这个观点,是希望您方能设身处地,站在我方角度思考问题,而不是表面上说说。站在对方角度思考,不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指的是,我不想要的东西,不会强加给别人,这就是一种换位思考。我想问,如果我方不告知您方还有其他选择,您方会主动去思考并做出选择吗?
目前大环境下,很多人喜欢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所以我方倡导在施加给别人之前,先考虑这件事是否是对方不想要的。对方提到“己所欲,施于人”,认为如果对方不换位思考,不接受我方观点,就无法了解情况。这个观点我们暂且搁置。
第二,目前双方的现状是,公司老板和员工处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状态。我想知道,您方认为“己所欲,施于人”能解决问题,但老板难道不是先听到员工的个人愿望,才会进行换位思考吗?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问题才能解决问题。老板的愿望是提高公司的 KPI,但如果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员工是否愿意每天加班到 12 点呢?这就是一种互相理解的过程,老板和员工相互施压,又相互为对方考虑,最终达成一个结果。
如果老板为了提高公司效率,要求员工 996 加班,这会损害员工的利益;如果员工把自己的愿望强加给老板,也会损害老板的利益。所以,我方认为双方应该交流讨论,综合考虑彼此的想法。
然而,在当今时代,像公司这样的环境中,存在势力高低之分,这种施加意愿的行为可能会变成一种压迫。
好,接着讨论下一个问题。您方刚刚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有实际作用,但我方认为,在做出行动之前,我们需要时间去思考。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
进行质询小结,有请。能听到很好。
首先,我们刚刚在质询的时候已经达成了共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等于什么都不说,交流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利好,我方也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既然都有交流,您方根本就没有指出我们双方核心的差异点在哪里。而我方明确指出,我们的区别就是在发现分歧之后,您方依旧想要继续说服,而我方选择包容这个差异。
其次,对方辩友一直在跟我们构建“己所欲,施于人”是很平等、很正常的观点交流。且不说是否会出现强权欺压弱势的情况,这种情况父母对孩子不会造成很大的压力吗?
实际上,就算是您方所说的观点交流,我方也跟对方说明现在社会现状,人们并不愿意倾听和思考他人的观点。您方说,试图还原事件真相的文章下面300多条评论里,情绪化的评论占了整整72%。人们在现在社会中就是只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在碰撞的过程中不断向激化发展。
您方这点利好站不住脚,就是因为缺少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倡导。所以在您方的设想下,员工跟老板提意见,老板根本就不会听,还会跟员工起更加剧烈的冲突。而我方在换位思考之后,老板就可以想到,如果自己是员工,也不想要受到压迫和惊吓,所以就会给员工更多的休息空间与权益,这恰恰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所需要的一个方向。
谢谢,现在有请对方二辩。
进行质询小结,有请。能听到很好。
首先,我们刚刚在质询的时候已经达成了共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等于什么都不说,交流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利好,我方也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既然都有交流,您方根本就没有指出我们双方核心的差异点在哪里。而我方明确指出,我们的区别就是在发现分歧之后,您方依旧想要继续说服,而我方选择包容这个差异。
其次,对方辩友一直在跟我们构建“己所欲,施于人”是很平等、很正常的观点交流。且不说是否会出现强权欺压弱势的情况,这种情况父母对孩子不会造成很大的压力吗?
实际上,就算是您方所说的观点交流,我方也跟对方说明现在社会现状,人们并不愿意倾听和思考他人的观点。您方说,试图还原事件真相的文章下面300多条评论里,情绪化的评论占了整整72%。人们在现在社会中就是只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在碰撞的过程中不断向激化发展。
您方这点利好站不住脚,就是因为缺少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倡导。所以在您方的设想下,员工跟老板提意见,老板根本就不会听,还会跟员工起更加剧烈的冲突。而我方在换位思考之后,老板就可以想到,如果自己是员工,也不想要受到压迫和惊吓,所以就会给员工更多的休息空间与权益,这恰恰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所需要的一个方向。
谢谢,现在有请对方二辩。
你方刚刚说双方交流是利好,又说我方的交流会引发大的冲突。既然双方都可以交流,那么交流必然会引发风险,而不是只有我方的交流会引发。
而且,我方认为这是一个态度上的问题。我方的交流是最积极的,希望能够与你方交流,而你方的交流甚至可以说是稍微有点回避的。
我们在讨论交流的利弊时,不能只提及我方主动交流会带来更多冲突这一矛盾,你方没有看到我方主动交流背后的利好。在我方的主动态度之下,有更大的概率能够解决问题。
但我希望你方能够举证一下你刚刚所说的大环境问题。你方现在阐述了大环境现状,但我们没有听到你方提及任何对象。
就这样。
你方刚刚说双方交流是利好,又说我方的交流会引发大的冲突。既然双方都可以交流,那么交流必然会引发风险,而不是只有我方的交流会引发。
而且,我方认为这是一个态度上的问题。我方的交流是最积极的,希望能够与你方交流,而你方的交流甚至可以说是稍微有点回避的。
我们在讨论交流的利弊时,不能只提及我方主动交流会带来更多冲突这一矛盾,你方没有看到我方主动交流背后的利好。在我方的主动态度之下,有更大的概率能够解决问题。
但我希望你方能够举证一下你刚刚所说的大环境问题。你方现在阐述了大环境现状,但我们没有听到你方提及任何对象。
就这样。
现在有请正反双方四辩进行对辩。
首先问正方辩友一个问题,就是您方认为交流都不可以解决问题的话,那在老板和员工这个例子中,请您方举证,您方所说的人与人的交流是如何体现的?
我方认为双方都可以交流,但我方所讨论的与物的原理在于,这种交流是有限度的,说服他人也是有限度的。当达到这个限度,发现无法解决双方的问题时,我们会换位思考,会想到这样的方式是否会给别人带来压迫,所以要尊重他人的意愿,这样才能让双方更和谐地相处。
对方也发现了,交流是有限度的,而这个限度恰恰体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上。
再给对方说明一下现在的大环境特点,南方周末试图还原事件真相的文章中,情绪化比重占比70%,而理性讨论只占比7%,这难道不正说明现在社会戾气如此之重吗?
所以您方辩友是否发现,在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前,我们是不是要先去交流?不交流怎么知道冲突是否存在呢?所以您方是否发现,在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前,我方想要和他人进行交流,想要理解他人的想法,想让情况变得更好,就需要“己所欲,施于人”,即去做这个行为,才知道这个行为是否有用,是否对对方更好,所以我们需要沟通。
您方之前刚刚已经承认了一个共识,就是双方交流都是存在的,但我方并不强迫。而且朱迪·伯公的研究表明,当他人的言行与我所期望的不符时,会引发情绪。比如提出确保18亿亩地、保证粮食安全是错误观点时,遭到的反对大多是简单的谩骂,网易占87%,搜狐占84%,您方要如何处理这种带有情绪化、无法进行理性沟通的交流呢?
所以您方是否发现,这种情绪化导致了交流的失语,是认知判断出现了问题,而不是我们整个道德观念有问题。您方也承认这个观念可以带来利好,只是使用这个观念的人用错了,而不是观念本身出现问题。
所以,对方您方已经承认,现在的环境就是如此,戾气如此之重。那么当我们发现双方有分歧时,更好的道德观是什么呢?应该冷静下来,听取别人的意见,换位思考,尊重他人的意愿,这才是我们所强调的更好的道德观。
首先回应您的下一个问题,我方并没有承认大环境就是这样的,您方一直在说大环境如何,请您方举证。我方只是说目前社会上存在一种极端的人,对于这种人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互相攀比之间是不包容、对立和冲突的,但我们建立一个圈子的目的,不是为了让这些人步步自封、把他们封闭起来,而是希望有共同爱好的人能够在一起分享观点和态度,同时接受新鲜血液的融入。那么在这个时候,“己所欲,施于人”才能更好地聚焦。
感谢双方四辩。接下来是自由辩论环节。
现在有请正反双方四辩进行对辩。
首先问正方辩友一个问题,就是您方认为交流都不可以解决问题的话,那在老板和员工这个例子中,请您方举证,您方所说的人与人的交流是如何体现的?
我方认为双方都可以交流,但我方所讨论的与物的原理在于,这种交流是有限度的,说服他人也是有限度的。当达到这个限度,发现无法解决双方的问题时,我们会换位思考,会想到这样的方式是否会给别人带来压迫,所以要尊重他人的意愿,这样才能让双方更和谐地相处。
对方也发现了,交流是有限度的,而这个限度恰恰体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上。
再给对方说明一下现在的大环境特点,南方周末试图还原事件真相的文章中,情绪化比重占比70%,而理性讨论只占比7%,这难道不正说明现在社会戾气如此之重吗?
所以您方辩友是否发现,在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前,我们是不是要先去交流?不交流怎么知道冲突是否存在呢?所以您方是否发现,在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前,我方想要和他人进行交流,想要理解他人的想法,想让情况变得更好,就需要“己所欲,施于人”,即去做这个行为,才知道这个行为是否有用,是否对对方更好,所以我们需要沟通。
您方之前刚刚已经承认了一个共识,就是双方交流都是存在的,但我方并不强迫。而且朱迪·伯公的研究表明,当他人的言行与我所期望的不符时,会引发情绪。比如提出确保18亿亩地、保证粮食安全是错误观点时,遭到的反对大多是简单的谩骂,网易占87%,搜狐占84%,您方要如何处理这种带有情绪化、无法进行理性沟通的交流呢?
所以您方是否发现,这种情绪化导致了交流的失语,是认知判断出现了问题,而不是我们整个道德观念有问题。您方也承认这个观念可以带来利好,只是使用这个观念的人用错了,而不是观念本身出现问题。
所以,对方您方已经承认,现在的环境就是如此,戾气如此之重。那么当我们发现双方有分歧时,更好的道德观是什么呢?应该冷静下来,听取别人的意见,换位思考,尊重他人的意愿,这才是我们所强调的更好的道德观。
首先回应您的下一个问题,我方并没有承认大环境就是这样的,您方一直在说大环境如何,请您方举证。我方只是说目前社会上存在一种极端的人,对于这种人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互相攀比之间是不包容、对立和冲突的,但我们建立一个圈子的目的,不是为了让这些人步步自封、把他们封闭起来,而是希望有共同爱好的人能够在一起分享观点和态度,同时接受新鲜血液的融入。那么在这个时候,“己所欲,施于人”才能更好地聚焦。
感谢双方四辩。接下来是自由辩论环节。
反方一、二、四辩任意辩手不能连续盘问同一辩手两次以上。
请问对方一辩,我举一个例子,比如在图书馆,那些大声喧哗的人影响到了别人,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大声说话的人可以换位思考,自己在写作业时也不想被打扰,如果不愿意被打扰,就可以选择安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吵闹的人都应该忍受他人的喧哗吗?前提是喧哗者已经影响到了别人,为什么我们需要换位思考呢?发生喧哗的人自己也会思考自己愿不愿意这样做。那您再举例说明,这种情况到底怎样才能结束呢?是所有人都能让这种情况结束吗?
确实,我们现在实在缺乏换位思考的能力,所以我方倡导做出改变。
那我换一个例子,比如现在有一个人在路边偷窃,面对这种情况,您的态度是让他去偷,反正偷的不是自己,是这个意思吗?对于偷窃这种违反法律的问题,我当然要遵守法律规定,但是这种事情有法律作为规范。
打断一下,不能连续盘问同一辩手两次以上。
回应一下对方观点,对于刚才的问题对方没有回应,那么对方是觉得一个小偷去偷别人东西,他自己也想被别人偷吗?所以对方辩友说“己所不欲,施于人”,这好像不是我们讨论的内容。
按照您方的论点,就是我不想受到伤害,所以我让别人也不受到伤害,对吗?对呀,这就是我们想说的一种换位思考、尊重他人。您方在保护别人的同时,本身就是一种“施”的范畴。
我方并不是强迫大家去做什么事情,我方的倡导不是强制性的。比如犯罪的事情,犯罪者必须受到约束和管教,因为不加以管教,必然会使更多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我再问一个小问题,比如我不喜欢吃香菜,但我的朋友喜欢吃,我就应该逼迫他不吃吗?对,所以这就是您方“施于人”带来的弊端。所以我们要考虑到朋友喜欢吃香菜,不要去强迫别人。但我方想说的是,我不喜欢吃,对方喜欢吃,我会去跟他协商,我们的态度是不同的,最终达成共识。
反方一、二、四辩任意辩手不能连续盘问同一辩手两次以上。
请问对方一辩,我举一个例子,比如在图书馆,那些大声喧哗的人影响到了别人,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大声说话的人可以换位思考,自己在写作业时也不想被打扰,如果不愿意被打扰,就可以选择安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吵闹的人都应该忍受他人的喧哗吗?前提是喧哗者已经影响到了别人,为什么我们需要换位思考呢?发生喧哗的人自己也会思考自己愿不愿意这样做。那您再举例说明,这种情况到底怎样才能结束呢?是所有人都能让这种情况结束吗?
确实,我们现在实在缺乏换位思考的能力,所以我方倡导做出改变。
那我换一个例子,比如现在有一个人在路边偷窃,面对这种情况,您的态度是让他去偷,反正偷的不是自己,是这个意思吗?对于偷窃这种违反法律的问题,我当然要遵守法律规定,但是这种事情有法律作为规范。
打断一下,不能连续盘问同一辩手两次以上。
回应一下对方观点,对于刚才的问题对方没有回应,那么对方是觉得一个小偷去偷别人东西,他自己也想被别人偷吗?所以对方辩友说“己所不欲,施于人”,这好像不是我们讨论的内容。
按照您方的论点,就是我不想受到伤害,所以我让别人也不受到伤害,对吗?对呀,这就是我们想说的一种换位思考、尊重他人。您方在保护别人的同时,本身就是一种“施”的范畴。
我方并不是强迫大家去做什么事情,我方的倡导不是强制性的。比如犯罪的事情,犯罪者必须受到约束和管教,因为不加以管教,必然会使更多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我再问一个小问题,比如我不喜欢吃香菜,但我的朋友喜欢吃,我就应该逼迫他不吃吗?对,所以这就是您方“施于人”带来的弊端。所以我们要考虑到朋友喜欢吃香菜,不要去强迫别人。但我方想说的是,我不喜欢吃,对方喜欢吃,我会去跟他协商,我们的态度是不同的,最终达成共识。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二、四辩,任意辩手不能连续盘问同一位辩手两次以上。
对方一辩,今天你发现对方观点不合,但对方不想听你的观点,你方还要继续交流吗?
对方认为观点不同时,首先要进行交流沟通,主动交流沟通比被动不交流解决问题的概率更大。我们刚才已经确认过,这部分交流沟通是双方共同的立场,不偏向任何一方。所以当你跟对方观点不合,对方不想听你的观点时,你方还要继续吗?
我方回应一下上一个问题,我方认为交流属于双方的利好,但我方和您方的区别在于解决问题的态度,我方是积极主动解决问题,您方……打断一下,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交流沟通还是需要适可而止,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当我们发现跟对方观点不合,而对方不想听我们的观点时,若继续交流,就侵犯了对方的人性。每个人都有自由,不一定非要听别人的,如果不想听,别人还继续说,就是侵犯了人性。所以我们认为,一个侵犯人性的道德原则一定不是更好的道德原则。
接下来问你,今天A喜欢王一博,B喜欢赵丽颖,你方提倡两方各自说服对方喜欢自己的明星吗?
我先回应上一个问题,再回应这个问题。我方认为“施”是有限度的,您方说的不想交流还强迫别人交流,我方认为这是限度问题。我方是在一定程度上适度交流,如果继续逼问对方,我方认为这是个人的问题,而不是道德原则的问题。您刚刚说的王一博和赵丽颖,我方认为“施”是有限度的,还是会尊重双方的喜好,而不是强迫。
对方一直在讲“施”是有限度的,恰恰证明了我方的观点。我方的换位思考恰恰表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不要过多干涉对方,这才叫有限度,正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点。
我们发现在喜欢王一博和赵丽颖之间没有对错之分,只是个人选择不同。通过换位思考,尝试理解对方、尊重对方,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多元、包容的社会。
接下来问你,在您方弹钢琴的例子中,如果小孩不喜欢弹钢琴,家长强制说“我都练了,你必须跟我一块练”,这也是您方所说的“施”吗?
对方,你好像已经连续问了我3个问题了。请对方二辩回答。
我认为家长“施”的过程是告诉孩子这个东西很好,就像我喜欢赵丽颖,告诉你赵丽颖很好。家长跟孩子说“你来弹钢琴吧,弹钢琴特别好,有利于身心”,那孩子去尝试一下弹钢琴。如果孩子尝试后觉得不行,我们就交流,我也告诉家长我的想法,我觉得弹钢琴挺苦的,而且我不喜欢。所以我们通过交流达到一个结果。
我们发现,现状是很多孩子不愿意弹钢琴,但家长要陪着,说“我都练了,你也得陪我一块练”。当有强势方和弱势方时,强势的一方会把自己的观点强制加在弱势方上,这会给弱势方造成压力,这是我方不愿意看到的。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二、四辩,任意辩手不能连续盘问同一位辩手两次以上。
对方一辩,今天你发现对方观点不合,但对方不想听你的观点,你方还要继续交流吗?
对方认为观点不同时,首先要进行交流沟通,主动交流沟通比被动不交流解决问题的概率更大。我们刚才已经确认过,这部分交流沟通是双方共同的立场,不偏向任何一方。所以当你跟对方观点不合,对方不想听你的观点时,你方还要继续吗?
我方回应一下上一个问题,我方认为交流属于双方的利好,但我方和您方的区别在于解决问题的态度,我方是积极主动解决问题,您方……打断一下,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交流沟通还是需要适可而止,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当我们发现跟对方观点不合,而对方不想听我们的观点时,若继续交流,就侵犯了对方的人性。每个人都有自由,不一定非要听别人的,如果不想听,别人还继续说,就是侵犯了人性。所以我们认为,一个侵犯人性的道德原则一定不是更好的道德原则。
接下来问你,今天A喜欢王一博,B喜欢赵丽颖,你方提倡两方各自说服对方喜欢自己的明星吗?
我先回应上一个问题,再回应这个问题。我方认为“施”是有限度的,您方说的不想交流还强迫别人交流,我方认为这是限度问题。我方是在一定程度上适度交流,如果继续逼问对方,我方认为这是个人的问题,而不是道德原则的问题。您刚刚说的王一博和赵丽颖,我方认为“施”是有限度的,还是会尊重双方的喜好,而不是强迫。
对方一直在讲“施”是有限度的,恰恰证明了我方的观点。我方的换位思考恰恰表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不要过多干涉对方,这才叫有限度,正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点。
我们发现在喜欢王一博和赵丽颖之间没有对错之分,只是个人选择不同。通过换位思考,尝试理解对方、尊重对方,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多元、包容的社会。
接下来问你,在您方弹钢琴的例子中,如果小孩不喜欢弹钢琴,家长强制说“我都练了,你必须跟我一块练”,这也是您方所说的“施”吗?
对方,你好像已经连续问了我3个问题了。请对方二辩回答。
我认为家长“施”的过程是告诉孩子这个东西很好,就像我喜欢赵丽颖,告诉你赵丽颖很好。家长跟孩子说“你来弹钢琴吧,弹钢琴特别好,有利于身心”,那孩子去尝试一下弹钢琴。如果孩子尝试后觉得不行,我们就交流,我也告诉家长我的想法,我觉得弹钢琴挺苦的,而且我不喜欢。所以我们通过交流达到一个结果。
我们发现,现状是很多孩子不愿意弹钢琴,但家长要陪着,说“我都练了,你也得陪我一块练”。当有强势方和弱势方时,强势的一方会把自己的观点强制加在弱势方上,这会给弱势方造成压力,这是我方不愿意看到的。谢谢。
接下来有请正方三辩进行小结。
综上,我们刚才看到,在对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提议下,对方与我方观点不同,即对方不愿意接受我方观点。按照您方这种态度,您本不应来参加这场辩论赛,因为您不想接受我方观点。但我方始终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应在相互交流碰撞之后,探寻是否存在共同冲突之处以进行讨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不包含自己责任的依据,也不包含对他人负责任的依据。当一个行为者不把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强加给别人,消极地以自己的行为作为界定规范,却不清楚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无限度地容忍,也就是所谓接受他人行为的正当性,这种做法真的是更好的道德原则吗?
而我方想说,今天核心的冲突点在于,我方的“己所欲,施于人”是一种正向互动,是主动提出问题,期待问题得到解决和交流。在此过程中,我们不惧怕冲突风险,因为我们知道在交流冲突中,我方观点能够得到证实,也能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而在对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点中,是回避问题。大家都不想去讨论,认为问题自然会有人解决。但实际上,总是期待别人来解决问题、拯救自己,而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这是常理。
接下来有请正方三辩进行小结。
综上,我们刚才看到,在对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提议下,对方与我方观点不同,即对方不愿意接受我方观点。按照您方这种态度,您本不应来参加这场辩论赛,因为您不想接受我方观点。但我方始终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应在相互交流碰撞之后,探寻是否存在共同冲突之处以进行讨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不包含自己责任的依据,也不包含对他人负责任的依据。当一个行为者不把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强加给别人,消极地以自己的行为作为界定规范,却不清楚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无限度地容忍,也就是所谓接受他人行为的正当性,这种做法真的是更好的道德原则吗?
而我方想说,今天核心的冲突点在于,我方的“己所欲,施于人”是一种正向互动,是主动提出问题,期待问题得到解决和交流。在此过程中,我们不惧怕冲突风险,因为我们知道在交流冲突中,我方观点能够得到证实,也能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而在对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点中,是回避问题。大家都不想去讨论,认为问题自然会有人解决。但实际上,总是期待别人来解决问题、拯救自己,而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这是常理。
下面有请反方提出问题。首先,请对方不要再给我们泼黑水了。我方的观点不是回避问题。比如说今天的辩论赛,我们双方恰恰是在共同交流,这正是在正面地面对问题。
而结果是什么?我方和你方不同之处在于,交流过后,您方想要继续说服我们,使我方观点与你方一致;而我方认为,这场辩论赛结束后也许会有输赢,但两个观点并非绝对的对错,我们可以让观点多元共存,不主观地认为一方是错的,另一方就一定是对的。我们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和道德观念,从而构建一个多元的道德社会。
接下来看一下我们刚才确定的共识,即在我和对方观念不同时,如果对方不想听,而你还要继续说,这会侵犯别人的本心,这样的观念并不好。而对方提到要有限度,为什么要有限度呢?恰恰是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希望别人对自己指指点点,所以也不去随便地指指点点别人。我们达成这样的道德观念,才能让讨论有限度,使交流保持在友好范围内,而不是过度地施加给别人。
再来讲社会环境的问题。我方前面已经多次举证,《智能陷阱》的数据显示观点在不断极化,《南方周末》的事件真相表示情绪占比72%,理性探讨仅占7%。可见,当下的讨论非常过度极化和冲突。还有韩国的女权问题、男女对立问题,双方交流十分激烈。
下面有请反方提出问题。首先,请对方不要再给我们泼黑水了。我方的观点不是回避问题。比如说今天的辩论赛,我们双方恰恰是在共同交流,这正是在正面地面对问题。
而结果是什么?我方和你方不同之处在于,交流过后,您方想要继续说服我们,使我方观点与你方一致;而我方认为,这场辩论赛结束后也许会有输赢,但两个观点并非绝对的对错,我们可以让观点多元共存,不主观地认为一方是错的,另一方就一定是对的。我们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和道德观念,从而构建一个多元的道德社会。
接下来看一下我们刚才确定的共识,即在我和对方观念不同时,如果对方不想听,而你还要继续说,这会侵犯别人的本心,这样的观念并不好。而对方提到要有限度,为什么要有限度呢?恰恰是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希望别人对自己指指点点,所以也不去随便地指指点点别人。我们达成这样的道德观念,才能让讨论有限度,使交流保持在友好范围内,而不是过度地施加给别人。
再来讲社会环境的问题。我方前面已经多次举证,《智能陷阱》的数据显示观点在不断极化,《南方周末》的事件真相表示情绪占比72%,理性探讨仅占7%。可见,当下的讨论非常过度极化和冲突。还有韩国的女权问题、男女对立问题,双方交流十分激烈。
接下来进入本享比赛对接业的环节,自由辩双方各计时时间4分钟,一方辩手发言结束结为另一方辩手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也及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由正方先开始,有请。
您方第一个论题叫做缓解社会弊病,但您方论点存在冲突。因为每个人都会主动表达自己的观点,观点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才会产生弊病。所以您方观点是把问题藏起来,就当作不存在吗?这是我方对您方的一个疑问。
第二个,您方提到尊重人本性,失语的过程必然会带来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压迫。但我方想问,我们在这里辩论,谁是更高的一方,谁是更低的一方?您方也发现,我们处于两个平等主体之中,所以“己所欲,施于人”,我们恰恰希望带来平等主体的交流。就像老板对待员工,老板作为上位者,必然会对员工带来一些压迫,但我方主张员工能够勇敢地告诉老板,自己今天不想加班,已经累了。所以我方今天倡导积极主动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是把问题藏起来。
我们确定一下,今天双方都认为可以交流,但为何一方的交流会带来冲突?我方解释如下:您方“己所欲,施于人”,是在与对方观点不同时,继续说服对方,使其与自己达成一样的观点和行为;而我方认为应该换位思考,当发现观点不同时,承认这种不同,尊重大家的想法,不过度干涉对方。所以我方的交流方式能够和平解决问题,而您方会带来冲突。
您方说我方交流的目的是让其他人变得跟我方一样,我方从来没有这样说。我方交流的目的是希望大家思想中不足的部分都可以被完善。
您方进入具体例子比较没有意义。就像父母不希望自己太晚安定下来,所以也不希望子女太晚安定。您会发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语境里,这也是成立的。
所以我们可以再看背后的心态,到底哪样才是更好的道德原则。因为您方处于一个非常完美的理想状态,您方认为把双方观点交流后可以得出一个更好的观点。可是我们看到,赵丽颖粉丝因赵丽颖和王一博合作之后,产生了大量抵制,引发了大规模互撕,给粉丝和明星都带来了伤害。我们分析社会现状并非如此。
对方辩友,我们达成共识,在具体情境讨论没有意义,要看背后的心态问题。王一博和赵丽颖粉丝的例子中,恰恰是他们不愿意与他人交流,不愿意主动表达自己的行为,才使冲突变得如此尖锐。而有表达、有沟通,起码有改变的可能。而您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难道是让这两部分人永远不把矛盾挑明吗?所以您方的意思是喜欢王一博和喜欢赵丽颖的人必须要讨论出一个结果吗?
我方并没有说要讨论出结果,我方是说尊重他人的喜好。只是说在这两个群体发生交流、产生交集时,应该采取哪种方式更有解决力,更能把矛盾解决掉,我考虑的是这个问题。
所以我们发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尊重了他人的意愿,知道对方可能不喜欢,所以不把自己喜欢的强加到对方身上,这刚好能解决冲突矛盾。那你们为什么会觉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定解决不了冲突矛盾呢?我不喜欢这个人,所以也不会要求你喜欢这个人。同样,假设这两个群体再次出现,没有任何交流和冲突,也就不会激发出更大的矛盾。
首先,会有冲突是因为大家太想“施于人”了,想把自己喜欢王一博的观点强加给赵丽颖的粉丝,才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冲突。第二点,我方观点恰恰是尊重差异,包容理解大家不同的选择。也就是说,冲突本身没有问题,你喜欢王一博,我喜欢赵丽颖,根本不需要去讨论谁更好,恰恰是要尊重不同的选择,保留这样的差异,没必要造成冲突去讨论矛盾。所以您方“己所欲,施于人”才是产生那么多矛盾的原因。
您方所说的教育问题,比如家长告诉小孩子要成为一个诚实的人,这不是家长的欲强加在小孩身上,而是法律要求每个家长有教育小孩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教育法。
我们换个问题,假设现在同学偷了东西,你要不要告诉他偷东西不对?这时候有法律,你去报警让警察处理,他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我们发现法律是道德原则的底线,但我们并不希望用底线解决问题。您方难道认为哪一部分原则能解决更底线的问题,它就是更好的吗?我方认为更好的比较不在于此。
所以今天不考虑法律相关的问题,您方所谓违法的问题,不要推到我方身上来,违法的问题由法律去解决,不由我们进行讨论。我方讨论的是一个人应该有怎样的道德关系、怎样的道德认知,这应该由社会氛围以及社会倡导决定,这才是我们道德原则讨论的范围。所以您方不能通过论证国家强制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来论证“己所欲,可以施于人”。
为什么老师可以督促中小学生完成作业?一方面,中小学生心智不成熟,需要成年人的正确引导,这就是为什么老师可以督促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不允许坏孩子带他们逃课上网吧,这是社会共识。这种基本教育和义务带来的利好不归属您方观点。
我方也承认这是社会共识带来的。那么我方再问您方另一个问题,您方认为我方逃避问题,那些真正有正确道德认识的人,他们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怎么做?为什么我方是逃避问题呢?那些人的权利会受到侵犯,就是因为侵犯他们权利的人没有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有换位思考,所以才会侵犯他人权益。
所以说您方认为在现在社会,每个人只要把事情管好,这就是社会吗?如果每个人都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这个社会当然是美好的。
我们今天看到社会存在矛盾冲突,比如在韩国,男女相互辱骂,男性骂女性是“大酱女”,女性骂男性是“君子蠕虫”,大家根本没有您方所谓的和平沟通,只是在不断争吵,造成社会的撕裂。而我方认为今天社会恰恰是“己所欲,施于人”浓度超标了,所以我们更应该学会克制自己,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能够真正解决存在的矛盾。像喜欢赵丽颖还是王一博,本来就没有对错之分,没必要去说服别人。
接下来进入本享比赛对接业的环节,自由辩双方各计时时间4分钟,一方辩手发言结束结为另一方辩手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也及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由正方先开始,有请。
您方第一个论题叫做缓解社会弊病,但您方论点存在冲突。因为每个人都会主动表达自己的观点,观点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才会产生弊病。所以您方观点是把问题藏起来,就当作不存在吗?这是我方对您方的一个疑问。
第二个,您方提到尊重人本性,失语的过程必然会带来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压迫。但我方想问,我们在这里辩论,谁是更高的一方,谁是更低的一方?您方也发现,我们处于两个平等主体之中,所以“己所欲,施于人”,我们恰恰希望带来平等主体的交流。就像老板对待员工,老板作为上位者,必然会对员工带来一些压迫,但我方主张员工能够勇敢地告诉老板,自己今天不想加班,已经累了。所以我方今天倡导积极主动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是把问题藏起来。
我们确定一下,今天双方都认为可以交流,但为何一方的交流会带来冲突?我方解释如下:您方“己所欲,施于人”,是在与对方观点不同时,继续说服对方,使其与自己达成一样的观点和行为;而我方认为应该换位思考,当发现观点不同时,承认这种不同,尊重大家的想法,不过度干涉对方。所以我方的交流方式能够和平解决问题,而您方会带来冲突。
您方说我方交流的目的是让其他人变得跟我方一样,我方从来没有这样说。我方交流的目的是希望大家思想中不足的部分都可以被完善。
您方进入具体例子比较没有意义。就像父母不希望自己太晚安定下来,所以也不希望子女太晚安定。您会发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语境里,这也是成立的。
所以我们可以再看背后的心态,到底哪样才是更好的道德原则。因为您方处于一个非常完美的理想状态,您方认为把双方观点交流后可以得出一个更好的观点。可是我们看到,赵丽颖粉丝因赵丽颖和王一博合作之后,产生了大量抵制,引发了大规模互撕,给粉丝和明星都带来了伤害。我们分析社会现状并非如此。
对方辩友,我们达成共识,在具体情境讨论没有意义,要看背后的心态问题。王一博和赵丽颖粉丝的例子中,恰恰是他们不愿意与他人交流,不愿意主动表达自己的行为,才使冲突变得如此尖锐。而有表达、有沟通,起码有改变的可能。而您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难道是让这两部分人永远不把矛盾挑明吗?所以您方的意思是喜欢王一博和喜欢赵丽颖的人必须要讨论出一个结果吗?
我方并没有说要讨论出结果,我方是说尊重他人的喜好。只是说在这两个群体发生交流、产生交集时,应该采取哪种方式更有解决力,更能把矛盾解决掉,我考虑的是这个问题。
所以我们发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尊重了他人的意愿,知道对方可能不喜欢,所以不把自己喜欢的强加到对方身上,这刚好能解决冲突矛盾。那你们为什么会觉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定解决不了冲突矛盾呢?我不喜欢这个人,所以也不会要求你喜欢这个人。同样,假设这两个群体再次出现,没有任何交流和冲突,也就不会激发出更大的矛盾。
首先,会有冲突是因为大家太想“施于人”了,想把自己喜欢王一博的观点强加给赵丽颖的粉丝,才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冲突。第二点,我方观点恰恰是尊重差异,包容理解大家不同的选择。也就是说,冲突本身没有问题,你喜欢王一博,我喜欢赵丽颖,根本不需要去讨论谁更好,恰恰是要尊重不同的选择,保留这样的差异,没必要造成冲突去讨论矛盾。所以您方“己所欲,施于人”才是产生那么多矛盾的原因。
您方所说的教育问题,比如家长告诉小孩子要成为一个诚实的人,这不是家长的欲强加在小孩身上,而是法律要求每个家长有教育小孩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教育法。
我们换个问题,假设现在同学偷了东西,你要不要告诉他偷东西不对?这时候有法律,你去报警让警察处理,他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我们发现法律是道德原则的底线,但我们并不希望用底线解决问题。您方难道认为哪一部分原则能解决更底线的问题,它就是更好的吗?我方认为更好的比较不在于此。
所以今天不考虑法律相关的问题,您方所谓违法的问题,不要推到我方身上来,违法的问题由法律去解决,不由我们进行讨论。我方讨论的是一个人应该有怎样的道德关系、怎样的道德认知,这应该由社会氛围以及社会倡导决定,这才是我们道德原则讨论的范围。所以您方不能通过论证国家强制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来论证“己所欲,可以施于人”。
为什么老师可以督促中小学生完成作业?一方面,中小学生心智不成熟,需要成年人的正确引导,这就是为什么老师可以督促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不允许坏孩子带他们逃课上网吧,这是社会共识。这种基本教育和义务带来的利好不归属您方观点。
我方也承认这是社会共识带来的。那么我方再问您方另一个问题,您方认为我方逃避问题,那些真正有正确道德认识的人,他们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怎么做?为什么我方是逃避问题呢?那些人的权利会受到侵犯,就是因为侵犯他们权利的人没有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有换位思考,所以才会侵犯他人权益。
所以说您方认为在现在社会,每个人只要把事情管好,这就是社会吗?如果每个人都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这个社会当然是美好的。
我们今天看到社会存在矛盾冲突,比如在韩国,男女相互辱骂,男性骂女性是“大酱女”,女性骂男性是“君子蠕虫”,大家根本没有您方所谓的和平沟通,只是在不断争吵,造成社会的撕裂。而我方认为今天社会恰恰是“己所欲,施于人”浓度超标了,所以我们更应该学会克制自己,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能够真正解决存在的矛盾。像喜欢赵丽颖还是王一博,本来就没有对错之分,没必要去说服别人。
感谢主席。
首先,正方辩友论点一告诉我们,己所欲之援是有限度的,也就是说他们承认我们在做某件事时,在一定限度之后就应该停止,不要再继续。就拿对方所举家长和小孩的例子来讲,如果你发现孩子不想弹钢琴,就不要强迫他去弹,这恰恰是我方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此才能带来更和谐美好的氛围。
第二点,对方辩友说倾听是双方都应有的。我方并非要逃避,更不会强迫对方接受,而是提供一种选择,表达双方的意愿,而非继续强迫、说服对方,非要分出高低贵贱、优劣好坏。
第三点,对方辩友所举老板的例子,正反方都可以进行解读,但其背后更好的道德原则取决于心态。我们选择不压迫员工,是因为我们知道自己不想被压迫,所以才不会强迫员工去做某件事,这样才能实现更好的交流,达到更佳的状态,这才是我们应选择的更好的准则。
再回到我方所说的社会共识、社会撕裂的现状。我们说如今人们太热衷于“己所欲,施于人”,因为当我们发现他人的言行与我们的期望不符时,就会引发情绪。此时,我们将自认为美好的东西强加给他人,他人是否真的能够接受,我们是否真的能达到各方所说的理想状态?在茅于轼提出相关话题后,有87%的人对他提出的观点只是简单谩骂,这足以说明我们生活在一个情绪化的社会。我们不应将自己认为美好的东西强加于他人。
其实,今天双方定义上的本质区别不在于是否交流,而在于产生分歧的那一刻,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观念灌输给他人,还是换位思考、冷静下来,多给予对方一些尊重和让步。
我们发现在这个时代,“己所欲,施于人”已经呈现过饱和状态,而社会样态究竟如何呢?我们发现情绪占比高达72%,理性占比仅7%。这是一个情绪大于理性、吵闹大于冷静的撕裂社会。正如对方所说,人们不断输出自认为美好且正确的东西,却对与自己认知不同的声音拒之门外。
所以我方认为,当我是一个极度反同的人,就不要带着所谓的善意去劝诫同性恋者;当我作为一个丈夫,就不要因为自己累了,就约束同样有事业心的妻子。这个时代,冷静和包容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主基调。在情绪和矛盾即将爆发的那一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是更好的道德原则。
谢谢!
感谢主席。
首先,正方辩友论点一告诉我们,己所欲之援是有限度的,也就是说他们承认我们在做某件事时,在一定限度之后就应该停止,不要再继续。就拿对方所举家长和小孩的例子来讲,如果你发现孩子不想弹钢琴,就不要强迫他去弹,这恰恰是我方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此才能带来更和谐美好的氛围。
第二点,对方辩友说倾听是双方都应有的。我方并非要逃避,更不会强迫对方接受,而是提供一种选择,表达双方的意愿,而非继续强迫、说服对方,非要分出高低贵贱、优劣好坏。
第三点,对方辩友所举老板的例子,正反方都可以进行解读,但其背后更好的道德原则取决于心态。我们选择不压迫员工,是因为我们知道自己不想被压迫,所以才不会强迫员工去做某件事,这样才能实现更好的交流,达到更佳的状态,这才是我们应选择的更好的准则。
再回到我方所说的社会共识、社会撕裂的现状。我们说如今人们太热衷于“己所欲,施于人”,因为当我们发现他人的言行与我们的期望不符时,就会引发情绪。此时,我们将自认为美好的东西强加给他人,他人是否真的能够接受,我们是否真的能达到各方所说的理想状态?在茅于轼提出相关话题后,有87%的人对他提出的观点只是简单谩骂,这足以说明我们生活在一个情绪化的社会。我们不应将自己认为美好的东西强加于他人。
其实,今天双方定义上的本质区别不在于是否交流,而在于产生分歧的那一刻,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观念灌输给他人,还是换位思考、冷静下来,多给予对方一些尊重和让步。
我们发现在这个时代,“己所欲,施于人”已经呈现过饱和状态,而社会样态究竟如何呢?我们发现情绪占比高达72%,理性占比仅7%。这是一个情绪大于理性、吵闹大于冷静的撕裂社会。正如对方所说,人们不断输出自认为美好且正确的东西,却对与自己认知不同的声音拒之门外。
所以我方认为,当我是一个极度反同的人,就不要带着所谓的善意去劝诫同性恋者;当我作为一个丈夫,就不要因为自己累了,就约束同样有事业心的妻子。这个时代,冷静和包容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主基调。在情绪和矛盾即将爆发的那一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是更好的道德原则。
谢谢!
接下来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
首先回应您方两个问题。您方无非认为我方的“己所欲,施于人”是一个很暴力、很冲突的手段,它会压抑到另一部分人。我们当然承认矛盾的存在,但是我方也接纳了您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人与人之间交流的部分。那您是否也可以看一下我方“己所欲,施于人”的限度问题。就是说今天我想要吃青菜,我发现我的朋友不太想吃,我告诉他应该多吃点青菜,我一定不是按着他的头去吃。所以在我方的情况下,“己所欲,施于人”是有自己的标准的,这个标准恰恰就是对于那些施予人他们自身要求的考量。
先回到您方社会现状的问题。您方说现在“己所欲,施于人”的现状过多,但是我们可以回头来看一下,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两条道德准则原则之间的差别。我们为什么会把“己所欲,施于人”这条道德原则用得让别人难受,其实是因为我们在采用这条道德原则的时候,都是在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管是粉丝私圈也好,还是您方说的丈夫和妻子的例子也好,他们的“己所欲,施于人”都是说现在我想要做一件什么事情,我要强制你做,因为你做了我才会舒服。但是我方的出发点不是这样的,我方所说的“己所欲,施于人”,代表的是我认为这个东西好,所以我想告诉你同样有这个好存在,我希望你去试一试,哪怕去看一看,至少有我们能够一起变得更好的可能性。
再说您方逃避的问题。您方一直不承认在逃避矛盾的问题,您方说做了一个让步就不是逃避矛盾了。但是其实我们想说的是,当人与人之间不同观点交流碰撞,矛盾依然存在的时候,我们应该采取哪一种方法。当然在恋情的例子里面,不管是“己所欲,施于人”,还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都有自己的说法和观点,所以我们要看的就是两种态度在做法和心态上有什么样的差别。我方的“己所欲,施于人”是一个主动性的行为,是要去告诉你应该去做什么;您方是一个回避的不作为的行为,告诉我们的就是哪怕你不舒服,只要我不去操心,只要我不去告诉你,那我就可以免受你情绪的波及,我就不会被你的情绪伤害到。但是我们真的希望社会能够变成这个样子吗?
我们来看一下您方现在提到的社会现状,我们恰恰发现它们共同的底层逻辑叫做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坚持自我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会导致当两个独立的圈层发生冲突的时候,这个冲突非常激烈、非常矛盾。那我们怎么从根本上去改变这些问题,恰恰是我方所主张的“己所欲,施于人”,鼓励人们去主动地建立联系,分享善意,传递价值。哪怕中间有矛盾、有冲突,那也是我们在成长和进步中所要承受的代价,我方并不逃避这一部分的冲突和责任。
历史无疑证明,社会幸福其实是源于人们对美好价值的追求,唯有积极施予,才能够激发出集体向上的动力。我方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底线的思维,但是我们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只要不去触碰这个矛盾,矛盾就不会显现的社会,而是我方想创造一个通过思想碰撞去解决矛盾的更加良好的社会。
在价值多元的今天,我们更希望探讨的是价值的碰撞、交流和沟通,而不是用一个固化的价值观念,导致大家各得其乐、互不打扰。我们应该认识到,价值的共识不仅在于不做什么,更应该在于主动做什么。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己所欲,施于人”的方式,让自己走出利己主义困境,走向人人能够向善的美好天地。
以上,感谢双方同学。
接下来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
首先回应您方两个问题。您方无非认为我方的“己所欲,施于人”是一个很暴力、很冲突的手段,它会压抑到另一部分人。我们当然承认矛盾的存在,但是我方也接纳了您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人与人之间交流的部分。那您是否也可以看一下我方“己所欲,施于人”的限度问题。就是说今天我想要吃青菜,我发现我的朋友不太想吃,我告诉他应该多吃点青菜,我一定不是按着他的头去吃。所以在我方的情况下,“己所欲,施于人”是有自己的标准的,这个标准恰恰就是对于那些施予人他们自身要求的考量。
先回到您方社会现状的问题。您方说现在“己所欲,施于人”的现状过多,但是我们可以回头来看一下,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两条道德准则原则之间的差别。我们为什么会把“己所欲,施于人”这条道德原则用得让别人难受,其实是因为我们在采用这条道德原则的时候,都是在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管是粉丝私圈也好,还是您方说的丈夫和妻子的例子也好,他们的“己所欲,施于人”都是说现在我想要做一件什么事情,我要强制你做,因为你做了我才会舒服。但是我方的出发点不是这样的,我方所说的“己所欲,施于人”,代表的是我认为这个东西好,所以我想告诉你同样有这个好存在,我希望你去试一试,哪怕去看一看,至少有我们能够一起变得更好的可能性。
再说您方逃避的问题。您方一直不承认在逃避矛盾的问题,您方说做了一个让步就不是逃避矛盾了。但是其实我们想说的是,当人与人之间不同观点交流碰撞,矛盾依然存在的时候,我们应该采取哪一种方法。当然在恋情的例子里面,不管是“己所欲,施于人”,还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都有自己的说法和观点,所以我们要看的就是两种态度在做法和心态上有什么样的差别。我方的“己所欲,施于人”是一个主动性的行为,是要去告诉你应该去做什么;您方是一个回避的不作为的行为,告诉我们的就是哪怕你不舒服,只要我不去操心,只要我不去告诉你,那我就可以免受你情绪的波及,我就不会被你的情绪伤害到。但是我们真的希望社会能够变成这个样子吗?
我们来看一下您方现在提到的社会现状,我们恰恰发现它们共同的底层逻辑叫做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坚持自我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会导致当两个独立的圈层发生冲突的时候,这个冲突非常激烈、非常矛盾。那我们怎么从根本上去改变这些问题,恰恰是我方所主张的“己所欲,施于人”,鼓励人们去主动地建立联系,分享善意,传递价值。哪怕中间有矛盾、有冲突,那也是我们在成长和进步中所要承受的代价,我方并不逃避这一部分的冲突和责任。
历史无疑证明,社会幸福其实是源于人们对美好价值的追求,唯有积极施予,才能够激发出集体向上的动力。我方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底线的思维,但是我们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只要不去触碰这个矛盾,矛盾就不会显现的社会,而是我方想创造一个通过思想碰撞去解决矛盾的更加良好的社会。
在价值多元的今天,我们更希望探讨的是价值的碰撞、交流和沟通,而不是用一个固化的价值观念,导致大家各得其乐、互不打扰。我们应该认识到,价值的共识不仅在于不做什么,更应该在于主动做什么。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己所欲,施于人”的方式,让自己走出利己主义困境,走向人人能够向善的美好天地。
以上,感谢双方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