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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利润环节。有请正方一辩。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开宗明义,“幸福者”指的是在物质与精神条件相对满足、处于优势地位的个体或群体;“退让原则”是在非原则性冲突中主动做出适当让步的行为准则;“善的智慧”是既实现自我道德提升,又促进整体和谐福祉的高尚思维与行为准则。
接下来我从三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从个人道德层面看,“幸福者退让”原则是一种高尚的道德体现。当幸福者凭借自身优势,在面对纷争、意见分歧时,通过选择退让彰显内心的宽容与谦逊。这种退让并非懦弱,而是对自身情绪与欲望的克制。就像“六尺巷”的故事,清朝的张英身为高官,面对邻里与宅基地的纷争,没有选择以权压人,而是主动退让三尺,成为一段佳话。他的退让不仅化解了矛盾,更是展现出高尚的道德境界,为后人树立了榜样,成为善的智慧在个人层面的生动注脚。
从社会和谐构成方面分析,幸福者的退让能够减少不必要的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由多个个体组成,矛盾与冲突不可避免。幸福者凭借个体的优势地位,若强硬相争,往往会导致矛盾激化,陷入两败俱伤的局面。而当他们选择退让,如同给矛盾的火焰浇上一盆冷水,能迅速缓和局势。例如企业间的竞争,如果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在边缘业务上主动给中小企业发展空间,不仅能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资源浪费,还能营造互利的市场和谐环境,促进整个企业生态的和谐发展。这无疑是善的智慧在社会层面上的有益实践。
从长远考虑,幸福者退让能带来更深远的回报。退让并不意味着失去,而是一种以退为进的策略。幸福者在退让过程中收获的是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声誉,以及他人的信任与尊重。这些无形的资产在未来的发展中会成为巨大的助力。古有蔺相如对廉颇的退让,“将相和”的故事流传千古。蔺相如作为赵国的大臣,在与廉颇的矛盾中选择退让,赢得了廉颇的尊重,两人携手为赵国的稳定、繁荣立下汗马功劳,也为自身和赵国赢得了长远的利益。这证明了“幸福者退让”原则也是具有远见卓识的善的智慧。
“幸福者退让”原则从个人层面的提升,到社会共善的构成,再到长远的智慧考量,都体现出作为善的智慧的价值。它不是软弱的退让,而是蕴含着深厚的道德力量、社会责任感与长远的眼光,对个人与社会的发展都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所以,我方坚定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而并非是恶的纵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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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开宗明义,“幸福者”指的是在物质与精神条件相对满足、处于优势地位的个体或群体;“退让原则”是在非原则性冲突中主动做出适当让步的行为准则;“善的智慧”是既实现自我道德提升,又促进整体和谐福祉的高尚思维与行为准则。
接下来我从三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从个人道德层面看,“幸福者退让”原则是一种高尚的道德体现。当幸福者凭借自身优势,在面对纷争、意见分歧时,通过选择退让彰显内心的宽容与谦逊。这种退让并非懦弱,而是对自身情绪与欲望的克制。就像“六尺巷”的故事,清朝的张英身为高官,面对邻里与宅基地的纷争,没有选择以权压人,而是主动退让三尺,成为一段佳话。他的退让不仅化解了矛盾,更是展现出高尚的道德境界,为后人树立了榜样,成为善的智慧在个人层面的生动注脚。
从社会和谐构成方面分析,幸福者的退让能够减少不必要的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由多个个体组成,矛盾与冲突不可避免。幸福者凭借个体的优势地位,若强硬相争,往往会导致矛盾激化,陷入两败俱伤的局面。而当他们选择退让,如同给矛盾的火焰浇上一盆冷水,能迅速缓和局势。例如企业间的竞争,如果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在边缘业务上主动给中小企业发展空间,不仅能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资源浪费,还能营造互利的市场和谐环境,促进整个企业生态的和谐发展。这无疑是善的智慧在社会层面上的有益实践。
从长远考虑,幸福者退让能带来更深远的回报。退让并不意味着失去,而是一种以退为进的策略。幸福者在退让过程中收获的是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声誉,以及他人的信任与尊重。这些无形的资产在未来的发展中会成为巨大的助力。古有蔺相如对廉颇的退让,“将相和”的故事流传千古。蔺相如作为赵国的大臣,在与廉颇的矛盾中选择退让,赢得了廉颇的尊重,两人携手为赵国的稳定、繁荣立下汗马功劳,也为自身和赵国赢得了长远的利益。这证明了“幸福者退让”原则也是具有远见卓识的善的智慧。
“幸福者退让”原则从个人层面的提升,到社会共善的构成,再到长远的智慧考量,都体现出作为善的智慧的价值。它不是软弱的退让,而是蕴含着深厚的道德力量、社会责任感与长远的眼光,对个人与社会的发展都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所以,我方坚定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而并非是恶的纵容。谢谢大家。
感谢正方精彩发言,下面有请反方四辩盘问正方一辩,时间为1分30秒。反方四辩手需针对正方一辩的立论进行针对性盘问,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发言。
好,我们现在问您方第一个问题,您方是否是因为避免伤害而选择了退让呢?
现在不要计时了,我已经弄完了。那我们重新来一遍计时。
首先我想问您方,您方是否是因为避免伤害而选择了退让呢?
是,但是它是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发展。
您方怎么判定对方不会对您进行二次伤害呢?
我们用的是智慧,我们是理智的退让,而不是进一步激化矛盾,然后导致我们自身的伤害。
您怎么判定对方不会对您进行二次伤害呢?您方是否低估了人性的恶呢?
我们用的是智慧,我们理智地退让了,但是我们没有让矛盾进一步发展,然后造成自身的伤害。
你怎么确定矛盾不会继续发展呢?矛盾是否继续发展是由您方判定的吗?
但是你也不能确定我不退让,不用我的善的智慧,矛盾就不会进一步发展,不会导致我自己的伤害。
那我问您方,如果家庭幸福的人在校园欺凌中退让,是否会导致欺凌者变本加厉呢?这就是您方宣扬的善吗?
幸福者并不是无底线地放弃自己的权益,我们讨论的是在正常的社会交往和非违法冲突的情境下的退让,面对违法犯罪不在我们讨论的范畴内。
这种非违法冲突是您方定义的吗?您方说是就是吗?校园霸凌是属于一种伤害他人身体或名誉的违法行为,这难道不能算一种退让吗?
对呀,我们讨论的是幸福者。你们提到您方在一辩稿中说到的退让是您方认为的谦让,那这里的谦让在您方眼里是否是对恶的纵容呢?
先回答我的问题。谦让是一种美德,但是我们指的不是无条件的退让,而是有理智、有原则性的退让,是不牵扯原则性问题的退让。
那您方所说的幸福者在冲突与矛盾中退让,这个冲突矛盾是您方定义的吗?
非暴力如果因为一步的退让,让施暴者觉得恶行无需付出代价,不断地升级伤害,这种不是本质上对恶的妥协吗?
数据显示,北京法院在2022年的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为80%,其中73%包含一方退让。
我想再听一下您方对幸福者的定义是什么?
幸福者是指在物质精神层面相对满足,处于优势地位的个体或群体。
这都是您方定义的吗?是客观的吗?您方怎么保证您方在判断的时候不带主观因素呢?
按照您方的理论,是不是觉得如果我过得幸福,就应该承受来自这个世界更大的恶意呢?
感谢正方精彩发言,下面有请反方四辩盘问正方一辩,时间为1分30秒。反方四辩手需针对正方一辩的立论进行针对性盘问,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发言。
好,我们现在问您方第一个问题,您方是否是因为避免伤害而选择了退让呢?
现在不要计时了,我已经弄完了。那我们重新来一遍计时。
首先我想问您方,您方是否是因为避免伤害而选择了退让呢?
是,但是它是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发展。
您方怎么判定对方不会对您进行二次伤害呢?
我们用的是智慧,我们是理智的退让,而不是进一步激化矛盾,然后导致我们自身的伤害。
您怎么判定对方不会对您进行二次伤害呢?您方是否低估了人性的恶呢?
我们用的是智慧,我们理智地退让了,但是我们没有让矛盾进一步发展,然后造成自身的伤害。
你怎么确定矛盾不会继续发展呢?矛盾是否继续发展是由您方判定的吗?
但是你也不能确定我不退让,不用我的善的智慧,矛盾就不会进一步发展,不会导致我自己的伤害。
那我问您方,如果家庭幸福的人在校园欺凌中退让,是否会导致欺凌者变本加厉呢?这就是您方宣扬的善吗?
幸福者并不是无底线地放弃自己的权益,我们讨论的是在正常的社会交往和非违法冲突的情境下的退让,面对违法犯罪不在我们讨论的范畴内。
这种非违法冲突是您方定义的吗?您方说是就是吗?校园霸凌是属于一种伤害他人身体或名誉的违法行为,这难道不能算一种退让吗?
对呀,我们讨论的是幸福者。你们提到您方在一辩稿中说到的退让是您方认为的谦让,那这里的谦让在您方眼里是否是对恶的纵容呢?
先回答我的问题。谦让是一种美德,但是我们指的不是无条件的退让,而是有理智、有原则性的退让,是不牵扯原则性问题的退让。
那您方所说的幸福者在冲突与矛盾中退让,这个冲突矛盾是您方定义的吗?
非暴力如果因为一步的退让,让施暴者觉得恶行无需付出代价,不断地升级伤害,这种不是本质上对恶的妥协吗?
数据显示,北京法院在2022年的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为80%,其中73%包含一方退让。
我想再听一下您方对幸福者的定义是什么?
幸福者是指在物质精神层面相对满足,处于优势地位的个体或群体。
这都是您方定义的吗?是客观的吗?您方怎么保证您方在判断的时候不带主观因素呢?
按照您方的理论,是不是觉得如果我过得幸福,就应该承受来自这个世界更大的恶意呢?
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
“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指当个体或群体处于幸福稳定状态时,面对外界的挑衅、冲突或不利,应当退让而非直接对抗。我们的判断标准是何种价值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基于此,我方将从两大维度展开论述。
首先,“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掩盖矛盾的面具,本质上是纵容恶的慢性毒药。受害者被迫退让,看似平息了冲突,实则让加害者获得了更嚣张的温床。当职场性骚扰的受害者被要求顾全大局,看似维持了表面的和谐,实则让施害者掌握了更多的筹码。如此给伤口直泡麻醉剂暂时止痛,却放任病菌在机体深处蔓延。这个原则营造出一种虚假的和谐氛围,让我们误以为一切都很平静。然而,这种和谐是脆弱的,只是因为有幸福者的退让而暂时没有让矛盾爆发。
根据社会心理学的破窗效应,当作恶者未受惩罚,后续的模仿者就会呈指数级增大。数据显示,美国实施零容忍的校园政策后,霸凌事件下降37%,而采取调和策略的地区,霸凌事件却增长21%。这证明只有直视恶的根源,建立制度化的惩戒机制,才能真正遏制恶的蔓延。
其次,“幸福者退让”原则正在瓦解社会的正义基因。社会正义要求根据事实和道德准则来确定责任和处理问题,而“幸福者退让”原则可能导致不分是非对错,对策只是一味要求被认为是幸福的一方退让。这种退让让真正的过错方得不到应有的纠正和惩罚,无辜的一方需要承受委屈和损失,从而模糊了道德界限,破坏了社会正义所依赖的道德基础。
当外卖平台凭着算法压榨骑手,我们却倡导消费者尽量打赏,就是在默许基本权益的正当侵犯。当环境污染企业迫使居民搬迁,我们却安抚每年受灾的居民,就是在为恶性作恶保驾护航。如此,就像多米诺骨牌,当第一张骨牌倒下,整个社会的道德防线就会逐渐崩塌。
日本核污染事件后,政府要求周边居民顾全大局,接受核污染结果,导致核废水排放成为惯例。回顾人类文明史,每一次飞跃都源于对退让之“慧”的批判。如果哥白尼对教会妥协,就不会有科学的进步。科学研究数据显示,性格的突变点往往在于妥协。当马丁·路德·金拒绝在公交车上让座,当地坚持斗争不懈怠,这些看似不和谐的抗争才是推动文明进一步的真实力量。
诚然,我方承认“幸福者退让”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化解一些冲突,但相较于它对公平正义的损害以及对恶的助推作用,这种短期的冲突化解显得微不足道。“幸福者退让”原则犹如饮鸩止渴,看似缓解了一时之痛,实则为社会的长远发展埋下巨大的隐患。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
感谢双方的精彩发言。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
“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指当个体或群体处于幸福稳定状态时,面对外界的挑衅、冲突或不利,应当退让而非直接对抗。我们的判断标准是何种价值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基于此,我方将从两大维度展开论述。
首先,“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掩盖矛盾的面具,本质上是纵容恶的慢性毒药。受害者被迫退让,看似平息了冲突,实则让加害者获得了更嚣张的温床。当职场性骚扰的受害者被要求顾全大局,看似维持了表面的和谐,实则让施害者掌握了更多的筹码。如此给伤口直泡麻醉剂暂时止痛,却放任病菌在机体深处蔓延。这个原则营造出一种虚假的和谐氛围,让我们误以为一切都很平静。然而,这种和谐是脆弱的,只是因为有幸福者的退让而暂时没有让矛盾爆发。
根据社会心理学的破窗效应,当作恶者未受惩罚,后续的模仿者就会呈指数级增大。数据显示,美国实施零容忍的校园政策后,霸凌事件下降37%,而采取调和策略的地区,霸凌事件却增长21%。这证明只有直视恶的根源,建立制度化的惩戒机制,才能真正遏制恶的蔓延。
其次,“幸福者退让”原则正在瓦解社会的正义基因。社会正义要求根据事实和道德准则来确定责任和处理问题,而“幸福者退让”原则可能导致不分是非对错,对策只是一味要求被认为是幸福的一方退让。这种退让让真正的过错方得不到应有的纠正和惩罚,无辜的一方需要承受委屈和损失,从而模糊了道德界限,破坏了社会正义所依赖的道德基础。
当外卖平台凭着算法压榨骑手,我们却倡导消费者尽量打赏,就是在默许基本权益的正当侵犯。当环境污染企业迫使居民搬迁,我们却安抚每年受灾的居民,就是在为恶性作恶保驾护航。如此,就像多米诺骨牌,当第一张骨牌倒下,整个社会的道德防线就会逐渐崩塌。
日本核污染事件后,政府要求周边居民顾全大局,接受核污染结果,导致核废水排放成为惯例。回顾人类文明史,每一次飞跃都源于对退让之“慧”的批判。如果哥白尼对教会妥协,就不会有科学的进步。科学研究数据显示,性格的突变点往往在于妥协。当马丁·路德·金拒绝在公交车上让座,当地坚持斗争不懈怠,这些看似不和谐的抗争才是推动文明进一步的真实力量。
诚然,我方承认“幸福者退让”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化解一些冲突,但相较于它对公平正义的损害以及对恶的助推作用,这种短期的冲突化解显得微不足道。“幸福者退让”原则犹如饮鸩止渴,看似缓解了一时之痛,实则为社会的长远发展埋下巨大的隐患。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对恶的纵容。
谢谢大家。感谢反方精彩发言。下面有请正方四辩盘问反方一辩,时间为1分30秒。正方四辩手需针对反方一辩的立论进行针对性盘问,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发言。
如果按照反方所言,两者相争必有一胜。如果“幸福者退让”原则真的是恶的纵容,那你方要如何避免社会陷入零和博弈和无限的冲突呢?
我方在第一个论点后给出了解决方法,只有直面恶的根源,建立制度性的拯救机制,才能真正遏制恶的蔓延。
你们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两者相争必有一胜,其中有一方必然会失败,如何避免真正陷入零和博弈和无限冲突,而不是让所有人都满意?请不要回避我的问题。
两者相争必有一方获胜,但我方认为,如果采取合适的解决办法,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我们通过“幸福者退让”原则,可以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你们难道不知道“横看成岭侧成峰”?每个人的立场不同,可能每个人都没有错,但是确实因为资源的问题,他们必须要争出一个结果。如果没有退让,请你详细说明如何避免零和博弈。
每个人都会考虑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既然有合法权益,那为什么现在会有那么多的犯罪?
好了,对方既然没法回答这个问题,那霸凌怎么回事儿?如果法律真的全能解决这个问题,那霸凌者的问题如何解决?
就像刚才对方所说的一样,好了,就不问你这个问题了,因为你们根本无法解决零和博弈。
我问你,当个体始终坚持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时候,是否会最终损伤群体幸福,甚至损害自身长远利益?
我请求重新计时,因为这浪费了我非常宝贵的时间。
哦,重新计时,刚才所说的重新计时应该是最后一个问题吗?你这个从头计时是怎么回事呢?时间回到最后一个问题开始计时,因为我不确定你们是否是要以这种方式来浪费我方珍贵的时间。那我们直接进入下一回合。
我不同意,因为我还有10秒钟时间,而对方始终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请把时间调到最后一个问题开始的第21秒。
稍等一下,您重复一下您的问题。稍等一下,你们先不要进行辩论,我重新调整时间,1分20秒,还剩20秒。
好,我问对方,反方是否承认绝对的竞争可能导致系统性不公,例如弱势群体被边缘化的问题如何解决?
正是因为重视这些弱势群体的一再退让,导致我们法律无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无法及时建立一些制度性的惩戒机制来保护他们,所以才会导致你刚才说的这种不好的情况发生。
一方错了,因为幸福者一定是强势的一面,他的退让,如果强者都不退让,那如何保证那些弱小者的利益?请不要回避我的问题。
谢谢大家。感谢反方精彩发言。下面有请正方四辩盘问反方一辩,时间为1分30秒。正方四辩手需针对反方一辩的立论进行针对性盘问,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发言。
如果按照反方所言,两者相争必有一胜。如果“幸福者退让”原则真的是恶的纵容,那你方要如何避免社会陷入零和博弈和无限的冲突呢?
我方在第一个论点后给出了解决方法,只有直面恶的根源,建立制度性的拯救机制,才能真正遏制恶的蔓延。
你们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两者相争必有一胜,其中有一方必然会失败,如何避免真正陷入零和博弈和无限冲突,而不是让所有人都满意?请不要回避我的问题。
两者相争必有一方获胜,但我方认为,如果采取合适的解决办法,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我们通过“幸福者退让”原则,可以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你们难道不知道“横看成岭侧成峰”?每个人的立场不同,可能每个人都没有错,但是确实因为资源的问题,他们必须要争出一个结果。如果没有退让,请你详细说明如何避免零和博弈。
每个人都会考虑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既然有合法权益,那为什么现在会有那么多的犯罪?
好了,对方既然没法回答这个问题,那霸凌怎么回事儿?如果法律真的全能解决这个问题,那霸凌者的问题如何解决?
就像刚才对方所说的一样,好了,就不问你这个问题了,因为你们根本无法解决零和博弈。
我问你,当个体始终坚持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时候,是否会最终损伤群体幸福,甚至损害自身长远利益?
我请求重新计时,因为这浪费了我非常宝贵的时间。
哦,重新计时,刚才所说的重新计时应该是最后一个问题吗?你这个从头计时是怎么回事呢?时间回到最后一个问题开始计时,因为我不确定你们是否是要以这种方式来浪费我方珍贵的时间。那我们直接进入下一回合。
我不同意,因为我还有10秒钟时间,而对方始终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请把时间调到最后一个问题开始的第21秒。
稍等一下,您重复一下您的问题。稍等一下,你们先不要进行辩论,我重新调整时间,1分20秒,还剩20秒。
好,我问对方,反方是否承认绝对的竞争可能导致系统性不公,例如弱势群体被边缘化的问题如何解决?
正是因为重视这些弱势群体的一再退让,导致我们法律无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无法及时建立一些制度性的惩戒机制来保护他们,所以才会导致你刚才说的这种不好的情况发生。
一方错了,因为幸福者一定是强势的一面,他的退让,如果强者都不退让,那如何保证那些弱小者的利益?请不要回避我的问题。
尊敬的各位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坚定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这一命题需要建立在三个基本共识之上。
首先,退让是主观选择,并非被动逃避。其次,退让的边界不触碰法律底线。最后,退让以促进和谐为目的。
基于此,我从三个维度展开论述。
第一,退让必须限定在日常非原则性冲突范畴之内。我们讨论的退让对象是类似排队争执、职场分工这类生活摩擦,而非家暴、霸凌等触及法律底线的恶性事件。正如孔子“以直报怨”的教诲,退让智慧在于精准区分可调节矛盾与不可退让的原则,更何况退让绝非无原则的妥协。
第二,退让本质是以退为进的处世哲学,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思想再次得到验证。父母在孩子叛逆期适当退让以维系亲情,管理者在团队争议中暂时搁置以解决分歧,这些看似退后的举动,实则搭建了矛盾化解的阶梯,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这是用短期让渡换取长期共存的生存智慧。
第三,善的终极判断标准是客观行为。王阳明说“知行合一”,但普通人的善意往往需要从行动推导动机。就像调解纠纷,即便内心烦躁,还是要保持微笑倾听;工作中尽管不认同同事方案,仍然要配合执行。这些克己复礼的举动,恰是善的社会的现实投影。它不苟求圣人境界,而是引导普通人通过行为修炼德行。
综上所述,幸福者的退让绝非怯懦,而是用社会平衡个体幸福,以社会和谐为目的的道德实践。这种克己利他的处世之道,正是中华文明“礼之用,和为贵”的现代传承。谢谢。
尊敬的各位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坚定认为,“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这一命题需要建立在三个基本共识之上。
首先,退让是主观选择,并非被动逃避。其次,退让的边界不触碰法律底线。最后,退让以促进和谐为目的。
基于此,我从三个维度展开论述。
第一,退让必须限定在日常非原则性冲突范畴之内。我们讨论的退让对象是类似排队争执、职场分工这类生活摩擦,而非家暴、霸凌等触及法律底线的恶性事件。正如孔子“以直报怨”的教诲,退让智慧在于精准区分可调节矛盾与不可退让的原则,更何况退让绝非无原则的妥协。
第二,退让本质是以退为进的处世哲学,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思想再次得到验证。父母在孩子叛逆期适当退让以维系亲情,管理者在团队争议中暂时搁置以解决分歧,这些看似退后的举动,实则搭建了矛盾化解的阶梯,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这是用短期让渡换取长期共存的生存智慧。
第三,善的终极判断标准是客观行为。王阳明说“知行合一”,但普通人的善意往往需要从行动推导动机。就像调解纠纷,即便内心烦躁,还是要保持微笑倾听;工作中尽管不认同同事方案,仍然要配合执行。这些克己复礼的举动,恰是善的社会的现实投影。它不苟求圣人境界,而是引导普通人通过行为修炼德行。
综上所述,幸福者的退让绝非怯懦,而是用社会平衡个体幸福,以社会和谐为目的的道德实践。这种克己利他的处世之道,正是中华文明“礼之用,和为贵”的现代传承。谢谢。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刚才对方说到幸福者退让可以防止矛盾的激化,而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不是矛盾的解药,反而是恶性的催化剂。您方说今天不讨论那些相对于恶意犯罪的事件,可是往往一些矛盾会在激化之后上升为一种恶意事件。
例如,北京海淀区一中学的班长长期对舍友进行不正当交流,如强迫其洗衣、订外卖,之后甚至发展成向他索要近2万余元。校方对此仅进行了口头调解,这种事件最终导致该班长变本加厉,演变成恶意的暴力事件,在宿舍内对受害者实施殴打,从校园生活中的简单摩擦上升为恶性的校园暴力事件。这种问题常有发生。
非官方的数据显示,78%的公共场所摩擦事件因受害者初期的退让会导致伤害升级。如唐山打人事件中,受害者女子被骚扰后,她的克制并未换来骚扰的停止,反而遭到了凶狠的殴打。这就是有力的铁证。
无论是从校园还是社会,无论是从个体还是整体的数据都能看出,当矛盾发生时,所谓的退让反而助长恶气。
您方说幸福者退让是一种个人的智慧,我方反而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独善其身的自私行为,是对社会规则的背叛。当公众人物对谣言保持沉默,网络暴力便如病毒般向普通人蔓延。这些优势资源方、优势方的退让,实质上是将纠错成本转嫁给弱势群体,是用自保掩盖对社会公共规则的漠视。
因此,我方认为这种规则不值得推崇。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刚才对方说到幸福者退让可以防止矛盾的激化,而我方认为,幸福者退让不是矛盾的解药,反而是恶性的催化剂。您方说今天不讨论那些相对于恶意犯罪的事件,可是往往一些矛盾会在激化之后上升为一种恶意事件。
例如,北京海淀区一中学的班长长期对舍友进行不正当交流,如强迫其洗衣、订外卖,之后甚至发展成向他索要近2万余元。校方对此仅进行了口头调解,这种事件最终导致该班长变本加厉,演变成恶意的暴力事件,在宿舍内对受害者实施殴打,从校园生活中的简单摩擦上升为恶性的校园暴力事件。这种问题常有发生。
非官方的数据显示,78%的公共场所摩擦事件因受害者初期的退让会导致伤害升级。如唐山打人事件中,受害者女子被骚扰后,她的克制并未换来骚扰的停止,反而遭到了凶狠的殴打。这就是有力的铁证。
无论是从校园还是社会,无论是从个体还是整体的数据都能看出,当矛盾发生时,所谓的退让反而助长恶气。
您方说幸福者退让是一种个人的智慧,我方反而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独善其身的自私行为,是对社会规则的背叛。当公众人物对谣言保持沉默,网络暴力便如病毒般向普通人蔓延。这些优势资源方、优势方的退让,实质上是将纠错成本转嫁给弱势群体,是用自保掩盖对社会公共规则的漠视。
因此,我方认为这种规则不值得推崇。
下面是正方二辩对辩反方二辩,时间各1分30秒,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之言论。双方届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毕后,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用完为止,发言即计时。
对方辩友您好,您一再强调退让是矛盾恶化的催化剂,会进一步激发矛盾。但我请问,如果不退让,难道不会更进一步激发矛盾吗?若不退让,又该如何反击呢?难道一定要用反击来应对社会事件吗?我们应该有更智慧的做法。
你们所说的“幸福的退让”,是否是一种对问题的逃避,是否是一种自我的精神胜利呢?您刚刚简单地将其定义为自我的精神胜利,这种思考过于片面。
您方所说退让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且一辩及二辩都在强调这一观点,但实际上,退让在大部分事件中能够让双方保持镇定,从而使事件得以解决。
我方在论述中既有个体例子,也有相关数据来论证观点,而你方并未给出能说明退让如何缓解矛盾的社会数据。您方所说的矛盾缓解或许只是短时的,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后续仍可能出现矛盾。
您方提到的78%的数据来源不明,准确性有待考量。这是最高法数据,您可以搜索到,但该数据达到何种程度,您也未说明。既然您方想要数据,我给您一个,根据北京法院2022年的统计,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是68%,其中73%包含至少一方退让。若您方坚持对抗,是否意味着要放弃这50万件成功化解的矛盾?
我方的数据来自最高法,涵盖了民事矛盾、刑事矛盾,甚至包括一些犯罪行为,更具概括性。我方数据为78%,超过半数,很有说服力。
您方所说的78%是暴力事件发生的比例,这很正常,但您并未给出矛盾进一步升级的数据,该数据有待支撑和考量。
以唐山打人案为例,受害者进行退让,却导致凶手殴打,这就是伤害升级的表现。而且您方一直提及的魄力问题,我方认为,您方所说的退让其实是一种自私的独善其身,是对社会规则的背叛。
下面是正方二辩对辩反方二辩,时间各1分30秒,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之言论。双方届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毕后,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用完为止,发言即计时。
对方辩友您好,您一再强调退让是矛盾恶化的催化剂,会进一步激发矛盾。但我请问,如果不退让,难道不会更进一步激发矛盾吗?若不退让,又该如何反击呢?难道一定要用反击来应对社会事件吗?我们应该有更智慧的做法。
你们所说的“幸福的退让”,是否是一种对问题的逃避,是否是一种自我的精神胜利呢?您刚刚简单地将其定义为自我的精神胜利,这种思考过于片面。
您方所说退让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且一辩及二辩都在强调这一观点,但实际上,退让在大部分事件中能够让双方保持镇定,从而使事件得以解决。
我方在论述中既有个体例子,也有相关数据来论证观点,而你方并未给出能说明退让如何缓解矛盾的社会数据。您方所说的矛盾缓解或许只是短时的,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后续仍可能出现矛盾。
您方提到的78%的数据来源不明,准确性有待考量。这是最高法数据,您可以搜索到,但该数据达到何种程度,您也未说明。既然您方想要数据,我给您一个,根据北京法院2022年的统计,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是68%,其中73%包含至少一方退让。若您方坚持对抗,是否意味着要放弃这50万件成功化解的矛盾?
我方的数据来自最高法,涵盖了民事矛盾、刑事矛盾,甚至包括一些犯罪行为,更具概括性。我方数据为78%,超过半数,很有说服力。
您方所说的78%是暴力事件发生的比例,这很正常,但您并未给出矛盾进一步升级的数据,该数据有待支撑和考量。
以唐山打人案为例,受害者进行退让,却导致凶手殴打,这就是伤害升级的表现。而且您方一直提及的魄力问题,我方认为,您方所说的退让其实是一种自私的独善其身,是对社会规则的背叛。
有请正方三辩,盘问时间2分钟。三辩可以质询对方任何辩手,除了对方三辩,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发言及计时。
我想问一下,对方一直说霸凌的错。你们说霸凌难道不是对方的人品有问题吗?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个事推到退让这个原则上呢?
您刚提到的人品有问题,我方不予承认。首先,我们知道校园霸凌中施暴者一般是强势的一方。那么如果按照你方的理论,是否需要施暴者进行退让?但无数案例告诉我们,施暴者没有退让,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悲剧发生。所以我们认为,你们把冲突限制在小摩擦,而小摩擦的退让也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在德国纳粹崛起初期,只是对少数群体进行言语攻击,但最终导致了二战的爆发。这难道不是因为纵容,无论恶行大小,都是在让恶的种子生长,最终这颗恶的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为整个世界的灾难埋下了伏笔吗?
我不认为我们要上升到国家层面,国家事务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我们在坚持自己原则的情况下,可以理智地退让。我不认为我退让了就一定会遭遇霸凌,如果对方是正常人,不会继续霸凌别人。
然后我想问一下二辩,您是否认为任何情况下,坚持原则和立场都比退让更重要?
我方所说的是以退为进、韬光养晦,是一种积蓄力量,然后再打破不公。
我想请问刚才提到唐山事件的人,如果我们面对比自己强大很多的力量,是要像当时的两个女生那样继续斗争,还是立刻退让然后赶紧离开呢?
我刚才举的例子是说,她们一开始经常退让,反而让骚扰变本加厉,而且她们当时没有时间逃避,那些骚扰者没有给她们后退的余地。如果当时她们选择报警,我觉得这个案件还是有转机的。
我们说“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我们需要运用智慧来退避。而且我们说的是“幸福者退让”原则,那你怎么说明三个醉酒的男人是幸福的呢?
先暂停,时间剩余11秒,然后我们的会议剩余1秒。
我们一专和师范的学生是不是已经到齐了?正方持“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反方持“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恶的纵容。这两个队的同学到齐了吗?反方到齐了,正方呢?正方也到齐了,好,那我们现在恢复计时。
我想说的是,唐山这个事件并不属于“幸福者退让”的范围之内。然后我想问一下,如果幸福者不退让,是否就能确保冲突得到公平解决?
有请正方三辩,盘问时间2分钟。三辩可以质询对方任何辩手,除了对方三辩,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发言及计时。
我想问一下,对方一直说霸凌的错。你们说霸凌难道不是对方的人品有问题吗?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个事推到退让这个原则上呢?
您刚提到的人品有问题,我方不予承认。首先,我们知道校园霸凌中施暴者一般是强势的一方。那么如果按照你方的理论,是否需要施暴者进行退让?但无数案例告诉我们,施暴者没有退让,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悲剧发生。所以我们认为,你们把冲突限制在小摩擦,而小摩擦的退让也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在德国纳粹崛起初期,只是对少数群体进行言语攻击,但最终导致了二战的爆发。这难道不是因为纵容,无论恶行大小,都是在让恶的种子生长,最终这颗恶的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为整个世界的灾难埋下了伏笔吗?
我不认为我们要上升到国家层面,国家事务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我们在坚持自己原则的情况下,可以理智地退让。我不认为我退让了就一定会遭遇霸凌,如果对方是正常人,不会继续霸凌别人。
然后我想问一下二辩,您是否认为任何情况下,坚持原则和立场都比退让更重要?
我方所说的是以退为进、韬光养晦,是一种积蓄力量,然后再打破不公。
我想请问刚才提到唐山事件的人,如果我们面对比自己强大很多的力量,是要像当时的两个女生那样继续斗争,还是立刻退让然后赶紧离开呢?
我刚才举的例子是说,她们一开始经常退让,反而让骚扰变本加厉,而且她们当时没有时间逃避,那些骚扰者没有给她们后退的余地。如果当时她们选择报警,我觉得这个案件还是有转机的。
我们说“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我们需要运用智慧来退避。而且我们说的是“幸福者退让”原则,那你怎么说明三个醉酒的男人是幸福的呢?
先暂停,时间剩余11秒,然后我们的会议剩余1秒。
我们一专和师范的学生是不是已经到齐了?正方持“幸福者退让”原则是善的智慧,反方持“幸福者退让”原则是恶的纵容。这两个队的同学到齐了吗?反方到齐了,正方呢?正方也到齐了,好,那我们现在恢复计时。
我想说的是,唐山这个事件并不属于“幸福者退让”的范围之内。然后我想问一下,如果幸福者不退让,是否就能确保冲突得到公平解决?
先顾着不退让的话,其实相当于退让。退让不就相当于直接把自己的权利让渡给对方了吗?如果不退让,还是有争取自身权利的能力的。
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时间2分钟。三辩可以质询对方任何辩手,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发言。
我想请问正方辩手,您刚刚在立论稿当中提到了“幸福者退让”原则,提到了个人道德层面,是吗?
是的。
那么,您在个人道德层面提出的是,该原则可以彰显宽容与谦逊,对吗?
是的。
那您方这种说法不就是一种变相的道德绑架吗?请问这与本次辩题有什么关系?一方既然选择从道德层面入手,就应该考虑得更全面,考虑道德绑架的问题。当信奉这样的原则成为道德层面的标准后,如果我信奉这个原则,但不选择退让,就会受到它的辖制,因为您方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然后,请问正方四辩,您方一直强调所说的日常的矛盾冲突是正常的社交交往且非违法的,但您方是否考虑过,在正常的社交交往中的一些争吵冲突也存在违法行为,譬如人身侮辱。
首先,人生在世肯定有冲突,难道像您所说,一有冲突就要断绝关系吗?如果这样,人类早就……
不好意思,我所问的是在争吵中存在违法情况,因为争吵中存在侮辱、人身攻击等。如果法律那么管用,就不会出现争端、侮辱,这说明……
等一下,您方所说的争端,前提是在非违法的情况下,您这不就是承认了您方自相矛盾,因为存在违法的情况。
请问正方二辩,您方所说的是克己利他,是吗?那克己利他不就代表着要约束自己,从而把自己的利益让出去,让他人获利。
首先,克己复礼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
不好意思,您刚才所说的是克己利他,您从来没有提过克己复礼。您方有认真听我刚才的发言吗?我有其他课题,您可以听后续的录制,我的稿子应该比您更清楚。
先顾着不退让的话,其实相当于退让。退让不就相当于直接把自己的权利让渡给对方了吗?如果不退让,还是有争取自身权利的能力的。
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时间2分钟。三辩可以质询对方任何辩手,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质询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答辩方发言。
我想请问正方辩手,您刚刚在立论稿当中提到了“幸福者退让”原则,提到了个人道德层面,是吗?
是的。
那么,您在个人道德层面提出的是,该原则可以彰显宽容与谦逊,对吗?
是的。
那您方这种说法不就是一种变相的道德绑架吗?请问这与本次辩题有什么关系?一方既然选择从道德层面入手,就应该考虑得更全面,考虑道德绑架的问题。当信奉这样的原则成为道德层面的标准后,如果我信奉这个原则,但不选择退让,就会受到它的辖制,因为您方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然后,请问正方四辩,您方一直强调所说的日常的矛盾冲突是正常的社交交往且非违法的,但您方是否考虑过,在正常的社交交往中的一些争吵冲突也存在违法行为,譬如人身侮辱。
首先,人生在世肯定有冲突,难道像您所说,一有冲突就要断绝关系吗?如果这样,人类早就……
不好意思,我所问的是在争吵中存在违法情况,因为争吵中存在侮辱、人身攻击等。如果法律那么管用,就不会出现争端、侮辱,这说明……
等一下,您方所说的争端,前提是在非违法的情况下,您这不就是承认了您方自相矛盾,因为存在违法的情况。
请问正方二辩,您方所说的是克己利他,是吗?那克己利他不就代表着要约束自己,从而把自己的利益让出去,让他人获利。
首先,克己复礼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
不好意思,您刚才所说的是克己利他,您从来没有提过克己复礼。您方有认真听我刚才的发言吗?我有其他课题,您可以听后续的录制,我的稿子应该比您更清楚。
我不知道对方怎么会认为我们是道德绑架。我们出于对自己和他人的宽容而去谦让,这难道不是一种善的智慧吗?这难道不是一种大爱吗?为何会被认为是道德绑架?
我想说的是“幸福者退让”原则并非鼓励我们放弃道德原则,而是要创造一种乐观的心态。在面对冲突时,生活中那些更加幸福、更懂得支持生命的人,往往具备更高的智慧,他们懂得选择放手与退让,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吵。简单来说,退让并不是软弱,而是一种深思熟虑后的战略选择。
据2023年的数据,社会中约有70%的冲突事件是因为小事升级而造成的,而89%因冲突导致伤害的当事人都懊悔不已,这无疑为我们提供了警示。
那么,在这些冲突中,如何才能做到明智的选择,以避免无谓的争执?这不仅是对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情感的体现。这一切都蕴藏在“幸福者退让”原则的智慧中。当然,这不是说幸福者就活该委屈,而是在特定的情况下。
我不知道对方怎么会认为我们是道德绑架。我们出于对自己和他人的宽容而去谦让,这难道不是一种善的智慧吗?这难道不是一种大爱吗?为何会被认为是道德绑架?
我想说的是“幸福者退让”原则并非鼓励我们放弃道德原则,而是要创造一种乐观的心态。在面对冲突时,生活中那些更加幸福、更懂得支持生命的人,往往具备更高的智慧,他们懂得选择放手与退让,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吵。简单来说,退让并不是软弱,而是一种深思熟虑后的战略选择。
据2023年的数据,社会中约有70%的冲突事件是因为小事升级而造成的,而89%因冲突导致伤害的当事人都懊悔不已,这无疑为我们提供了警示。
那么,在这些冲突中,如何才能做到明智的选择,以避免无谓的争执?这不仅是对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情感的体现。这一切都蕴藏在“幸福者退让”原则的智慧中。当然,这不是说幸福者就活该委屈,而是在特定的情况下。
我一直很好奇对方对于“幸福者退让”原则的观点。对方所说的“幸福者退让”原则,给我的感觉是“既要又要”。对方称幸福的退让原则是在产生退让行为的那一刻就已经既定形成。
同时,对方一直在强调幸福者所面临的矛盾冲突是处于正常社交和非违法的前提下,但对方所说的内容却包含了违法行为,涉及一些法律事件,所以对方自始至终都存在自相矛盾之处。
况且,“幸福者退让”原则就像一种慢性毒药。在正常的社会交往中,如果一方选择退让,且该行为被认为没有问题,那么另一方后续是否可以继续对其他人实施这种行为,让其他“幸福者”继续退让呢?
另外,您方一直强调幸福者从个人角度出发选择退让,但您方有没有想过,幸福者未必愿意退让。您方这样的观点是否是一种道德绑架呢?
所以,我们今天提倡的是一种价值观导向,而非结果导向。我们讨论这个辩题,不正是为了给当代青年一个更好的价值导向和价值倡导吗?
我一直很好奇对方对于“幸福者退让”原则的观点。对方所说的“幸福者退让”原则,给我的感觉是“既要又要”。对方称幸福的退让原则是在产生退让行为的那一刻就已经既定形成。
同时,对方一直在强调幸福者所面临的矛盾冲突是处于正常社交和非违法的前提下,但对方所说的内容却包含了违法行为,涉及一些法律事件,所以对方自始至终都存在自相矛盾之处。
况且,“幸福者退让”原则就像一种慢性毒药。在正常的社会交往中,如果一方选择退让,且该行为被认为没有问题,那么另一方后续是否可以继续对其他人实施这种行为,让其他“幸福者”继续退让呢?
另外,您方一直强调幸福者从个人角度出发选择退让,但您方有没有想过,幸福者未必愿意退让。您方这样的观点是否是一种道德绑架呢?
所以,我们今天提倡的是一种价值观导向,而非结果导向。我们讨论这个辩题,不正是为了给当代青年一个更好的价值导向和价值倡导吗?
他们会不会有标记,即表明自己是正方或反方自由辩论,您听声音即可,那边麦会响,这边会显示吗?我记得这边好像有个东西,您打开看看。
现在到自由辩论环节了。自由辩论若我没听清顺序,我来听,听完您回来听。这是咱们自己的辩论队。
下面是大家最期待的自由辩论环节,时间各4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长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首先,就您方的道德绑架来说,是您方将我方架在道德高层,扣上道德高帽,我方拒不承认。因为退让是捍卫我方权益的方法,我们用最小代价拿到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
然后我想请问一下对方辩友,按您方不退让即捍卫正义的逻辑延伸,员工必须为所有的职场不公正面抗争吗?消费者难道应该为所有的瑕疵商品起诉商家?这是否在鼓励人人成为斗士?有没有可能你们的不退让行为更会导致恶的纵容?
刚才说话时间是3分26秒,您调整一下。
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个人的幸福者在这样之后往往会造成一种社会风气,这种社会风气反过来被绑架之后,每一个个人的思维可能不在主观面上了。
不好意思,同学,我方已经回答完毕,请同学结束发言。不要把4分钟算成3分钟,3分12秒是多长时间?180秒加上12秒,得出192秒。
该正方回答了,您开麦说“请正方继续回答”。
这个问题也是我想说的,您刚刚说不幸福者在看到自己能够被宽容之后,会把暴力施加给下一个不幸者,但其实不是。不幸福者在受到我们的善意之后,会被感化,会被滋润到,有一天也会变成幸福者,没有一个人会永远不幸福。
接下来我问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如何定义善的智慧?在你们看来,不退让才是处理冲突的最佳方式吗?这是您方的一个论证义务。
我方要问的是,支付者退让是恶的纵容吗?我方的一个观点是,退让其实会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一个社会规则。如果您方所说的幸福者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某种语境下可以说是公众人物,他如果对谣言保持沉默,那么这种谣言便会像病毒一样向普通人蔓延,这其实是对一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漠视。您方怎么回答我这个问题呢?
您方所说到的瓦解社会规则,其实本质上不成立,更何况您方不退让才是真正的瓦解社会规则,因为会将矛盾上升为暴力事件。该退让的那一刻,您是不是无视了这个社会规则?当我看到有人在地上吐痰,我不去制止,是不是默认在地上吐痰是正确的?
其次,我想请问您方退让的动机是什么?是我发自善心,个人品德高尚,不想让事态继续发展,要为社会做贡献,还是当时敌强我弱,我不得不退让?
您方所说到的吐痰不去制止是否符合我们今天的幸福原则,先不讨论,因为大概是不符合的。然后您刚刚所说到的我方退让动机是什么?我方动机是捍卫安危,并且在其中以最小代价拿到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
那如果我是一个公众人物,面对了网络暴力,因为我是幸福者所以选择退让,可这时候不就正好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吗?如果我是一个明星,网络暴力对我的实力造成很大影响,明星主要来源于粉丝的支持,这时候我的粉丝自然减少,对我的权益威胁更大。但如果这时候我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正确去捍卫这场网络暴力这种不公平事件,是不是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在网络上选择退让,然后人家就会说“你既然都不发表声明,不去做这个事,那你肯定是默认的”。明星一年的活动不计其数,遭受的暴力事件数不胜数,难道每一件都要去面对吗?
而且您刚刚说到,不幸福者在受到善意之后某件事会变成幸福者,那您说粉丝就是不幸福者吗?您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您方说幸不幸福者受到幸福者的善意也不会被感化,请举例,请给出数据来支撑你们这个观点。当幸福者在幸福的宣言原则这个事情上是利益方,在争吵当中的利益方,一定会因为一方的善意,而想着“我今天这么做了,人家会让我,我明天这么做,人家还会让我”,到后面会让社会上任何人都认为作恶的成本降低,会导致社会的秩序难以稳定。
你刚说需要我方的数据支撑,那我想请问一下,这个观点是您方先提出来的,您到底有没有根据数据提出这个问题,还是说你们单方面论断?您方所说的不幸福者会因为幸福者而感化,这是您方提出的论点。我方是根据您方说不幸福者在受到宽容之后,还会将暴力施加给下一个人,我方根据您的论点进行否认,我方并没有提出可被感化的观点。谁主张谁举证,您方说可以被感化,请给我一些具体的数据。
我刚刚在跟二辩的辩论中有提到这个数据,您方难道没有认真听吗?然后我想请问您方,您到底有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在您方看来,什么才是真正的处理冲突最佳方式呢?难道是不退让吗?您方一直强调的都是个人的退让,可是您方从来没有考虑到这个原则一旦在社会上提供了一个价值观导向,面向的是一个社会,造成的是一个社会导向,而您方一直在从个人角度出发,那就一定有一定的片面性。
首先我想说,真正具有片面性的恐怕是您方,因为我方这种退让才是真正能够促进社会和谐,而非一个劲地在这里为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问题辩论是非。
然后我想请问,我方和您方都在强调不退让原则性问题,但原则具有主观性,素食者认为吃素是原则问题,环保者认为开车不可退让,当原则冲突时,是否恰恰需要幸福者的退让来构建公约数呢?这才是对社会真正有效的管理制度。
您方一直在说,如果不是原则问题就要退让,可是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方到底退还是不退呢?首先,这种原则和非原则的问题是您方先前提出的,包括这种暴力事件也是您方提出来的,唐山事件中三个男子,本身如何界定他们是幸福者,他们如何在我们今天的辩题讨论范畴之内呢?
不好意思,原则性这个问题是在您方一辩稿中提出的。刚刚是正方在发言,为什么要记我们反方的时间?正方时间是38秒,我方是20秒,请重新计时。
现在正方回答。我想说的是,我们如果真的涉及原则问题,也应该去找正规的途径寻求帮助,而不是选择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二的方式。我方所说的不退让,可不是您方所曲解的不正规途径。
您并没有正面回答我方的问题,然后我想质疑,您方到底真正理解我们的问题了吗?您方所说到的各种例子,比如唐山事件、吐痰、二战,到底是否在我们今天论题讨论范畴之内呢?希望您方好好反思一下。我们说到这些例子,是用小例子上升成了具有社会影响性的事件,我方刚才也提到了幸福者,您方为什么只揪住我方这一点。
好,那我想对您刚刚所说的道德绑架进一步说明一下,您方这样做是在道德绑架,那您方不这样做难道是在默许暴力吗?不好意思,按照您方对幸福者的定义,在唐山事件中,那3个女生可能才是符合条件的。
他们会不会有标记,即表明自己是正方或反方自由辩论,您听声音即可,那边麦会响,这边会显示吗?我记得这边好像有个东西,您打开看看。
现在到自由辩论环节了。自由辩论若我没听清顺序,我来听,听完您回来听。这是咱们自己的辩论队。
下面是大家最期待的自由辩论环节,时间各4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长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首先,就您方的道德绑架来说,是您方将我方架在道德高层,扣上道德高帽,我方拒不承认。因为退让是捍卫我方权益的方法,我们用最小代价拿到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
然后我想请问一下对方辩友,按您方不退让即捍卫正义的逻辑延伸,员工必须为所有的职场不公正面抗争吗?消费者难道应该为所有的瑕疵商品起诉商家?这是否在鼓励人人成为斗士?有没有可能你们的不退让行为更会导致恶的纵容?
刚才说话时间是3分26秒,您调整一下。
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个人的幸福者在这样之后往往会造成一种社会风气,这种社会风气反过来被绑架之后,每一个个人的思维可能不在主观面上了。
不好意思,同学,我方已经回答完毕,请同学结束发言。不要把4分钟算成3分钟,3分12秒是多长时间?180秒加上12秒,得出192秒。
该正方回答了,您开麦说“请正方继续回答”。
这个问题也是我想说的,您刚刚说不幸福者在看到自己能够被宽容之后,会把暴力施加给下一个不幸者,但其实不是。不幸福者在受到我们的善意之后,会被感化,会被滋润到,有一天也会变成幸福者,没有一个人会永远不幸福。
接下来我问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如何定义善的智慧?在你们看来,不退让才是处理冲突的最佳方式吗?这是您方的一个论证义务。
我方要问的是,支付者退让是恶的纵容吗?我方的一个观点是,退让其实会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一个社会规则。如果您方所说的幸福者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某种语境下可以说是公众人物,他如果对谣言保持沉默,那么这种谣言便会像病毒一样向普通人蔓延,这其实是对一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漠视。您方怎么回答我这个问题呢?
您方所说到的瓦解社会规则,其实本质上不成立,更何况您方不退让才是真正的瓦解社会规则,因为会将矛盾上升为暴力事件。该退让的那一刻,您是不是无视了这个社会规则?当我看到有人在地上吐痰,我不去制止,是不是默认在地上吐痰是正确的?
其次,我想请问您方退让的动机是什么?是我发自善心,个人品德高尚,不想让事态继续发展,要为社会做贡献,还是当时敌强我弱,我不得不退让?
您方所说到的吐痰不去制止是否符合我们今天的幸福原则,先不讨论,因为大概是不符合的。然后您刚刚所说到的我方退让动机是什么?我方动机是捍卫安危,并且在其中以最小代价拿到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
那如果我是一个公众人物,面对了网络暴力,因为我是幸福者所以选择退让,可这时候不就正好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吗?如果我是一个明星,网络暴力对我的实力造成很大影响,明星主要来源于粉丝的支持,这时候我的粉丝自然减少,对我的权益威胁更大。但如果这时候我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正确去捍卫这场网络暴力这种不公平事件,是不是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在网络上选择退让,然后人家就会说“你既然都不发表声明,不去做这个事,那你肯定是默认的”。明星一年的活动不计其数,遭受的暴力事件数不胜数,难道每一件都要去面对吗?
而且您刚刚说到,不幸福者在受到善意之后某件事会变成幸福者,那您说粉丝就是不幸福者吗?您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您方说幸不幸福者受到幸福者的善意也不会被感化,请举例,请给出数据来支撑你们这个观点。当幸福者在幸福的宣言原则这个事情上是利益方,在争吵当中的利益方,一定会因为一方的善意,而想着“我今天这么做了,人家会让我,我明天这么做,人家还会让我”,到后面会让社会上任何人都认为作恶的成本降低,会导致社会的秩序难以稳定。
你刚说需要我方的数据支撑,那我想请问一下,这个观点是您方先提出来的,您到底有没有根据数据提出这个问题,还是说你们单方面论断?您方所说的不幸福者会因为幸福者而感化,这是您方提出的论点。我方是根据您方说不幸福者在受到宽容之后,还会将暴力施加给下一个人,我方根据您的论点进行否认,我方并没有提出可被感化的观点。谁主张谁举证,您方说可以被感化,请给我一些具体的数据。
我刚刚在跟二辩的辩论中有提到这个数据,您方难道没有认真听吗?然后我想请问您方,您到底有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在您方看来,什么才是真正的处理冲突最佳方式呢?难道是不退让吗?您方一直强调的都是个人的退让,可是您方从来没有考虑到这个原则一旦在社会上提供了一个价值观导向,面向的是一个社会,造成的是一个社会导向,而您方一直在从个人角度出发,那就一定有一定的片面性。
首先我想说,真正具有片面性的恐怕是您方,因为我方这种退让才是真正能够促进社会和谐,而非一个劲地在这里为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问题辩论是非。
然后我想请问,我方和您方都在强调不退让原则性问题,但原则具有主观性,素食者认为吃素是原则问题,环保者认为开车不可退让,当原则冲突时,是否恰恰需要幸福者的退让来构建公约数呢?这才是对社会真正有效的管理制度。
您方一直在说,如果不是原则问题就要退让,可是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方到底退还是不退呢?首先,这种原则和非原则的问题是您方先前提出的,包括这种暴力事件也是您方提出来的,唐山事件中三个男子,本身如何界定他们是幸福者,他们如何在我们今天的辩题讨论范畴之内呢?
不好意思,原则性这个问题是在您方一辩稿中提出的。刚刚是正方在发言,为什么要记我们反方的时间?正方时间是38秒,我方是20秒,请重新计时。
现在正方回答。我想说的是,我们如果真的涉及原则问题,也应该去找正规的途径寻求帮助,而不是选择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二的方式。我方所说的不退让,可不是您方所曲解的不正规途径。
您并没有正面回答我方的问题,然后我想质疑,您方到底真正理解我们的问题了吗?您方所说到的各种例子,比如唐山事件、吐痰、二战,到底是否在我们今天论题讨论范畴之内呢?希望您方好好反思一下。我们说到这些例子,是用小例子上升成了具有社会影响性的事件,我方刚才也提到了幸福者,您方为什么只揪住我方这一点。
好,那我想对您刚刚所说的道德绑架进一步说明一下,您方这样做是在道德绑架,那您方不这样做难道是在默许暴力吗?不好意思,按照您方对幸福者的定义,在唐山事件中,那3个女生可能才是符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