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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辩小结时间为 2 分钟,此小结是对公辩环节的总结,针对该环节的相关内容与回答进行反驳。
我方主要认为网络领域通过消除责任的约束,加剧了信息的肆意破坏和非理性对话,并且无法构建正确的价值观,从而对中国的信息生态造成了系统性的伤害。
而对方辩友今日反复强调匿名集合和访问隐私,鼓励了多元的发声,却始终回避了另一个核心问题、核心矛盾,即匿名摧毁了公众一体讨论的根基——真实性与责任感,而这两点恰恰是构建良好价值观的命脉。
以下我们从三个方面来拆解: 第一,匿名纵容价值观的偏差,让讨论沦为暴力狂欢。匿名不是自由论坛,而是暴力者相互呼应的网络空间,它阻碍了多元的讨论,引发了无益的世界狂欢。 第二,匿名滋生了信息毒瘤,摧毁了良性讨论的根基。匿名性不是自由的盾牌,而是信息毒瘤的培养皿。 第三,匿名的本质是责任逃逸,与良好价值观根本对立。我国符合法律要求的信息实名制度,早已失去了匿名的土壤。如果匿名能够真正起到保护作用,那么当资本和伪科学横行时,还需要学者发声科普、专家引导舆论吗?关键在于,匿名除了给暴力和混乱递上把柄,还有什么益处呢?
公辩小结时间为 2 分钟,此小结是对公辩环节的总结,针对该环节的相关内容与回答进行反驳。
我方主要认为网络领域通过消除责任的约束,加剧了信息的肆意破坏和非理性对话,并且无法构建正确的价值观,从而对中国的信息生态造成了系统性的伤害。
而对方辩友今日反复强调匿名集合和访问隐私,鼓励了多元的发声,却始终回避了另一个核心问题、核心矛盾,即匿名摧毁了公众一体讨论的根基——真实性与责任感,而这两点恰恰是构建良好价值观的命脉。
以下我们从三个方面来拆解: 第一,匿名纵容价值观的偏差,让讨论沦为暴力狂欢。匿名不是自由论坛,而是暴力者相互呼应的网络空间,它阻碍了多元的讨论,引发了无益的世界狂欢。 第二,匿名滋生了信息毒瘤,摧毁了良性讨论的根基。匿名性不是自由的盾牌,而是信息毒瘤的培养皿。 第三,匿名的本质是责任逃逸,与良好价值观根本对立。我国符合法律要求的信息实名制度,早已失去了匿名的土壤。如果匿名能够真正起到保护作用,那么当资本和伪科学横行时,还需要学者发声科普、专家引导舆论吗?关键在于,匿名除了给暴力和混乱递上把柄,还有什么益处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对辩,提问方时间为一分钟,回答方时间为一分三十秒。双方以交替形式发言,辩手不得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即时开始的标志,直到剩余时间用完,另一方有时间可继续发言。
由正方二辩先选择对辩的辩手,正方二辩选择了反方二辩。
刚刚你们提到了网络匿名可以保护个人隐私,但它也有很多危害。比如,自称网络爆料者难以被规则约束,匿名提升了执法部门追踪难度,增加了执法成本。你们只是考虑到了被害一方,而没有考虑到实施侵害的一方。如果相关部门要规范匿名环境下公共议题的讨论,首先要判断信息的可信度。
我方刚刚已经提到,网络暴力并不一定是匿名带来的,实名同样也可以带来网络暴力。我们认为,网络暴力主要来源于具体的事件。比如,你使用真人头像,他人会因为你的头像去干涉你,从而导致网络暴力。而从管理的角度看,当你不透露任何个人信息时,人们反而会更加理性地参与讨论。
问题在于,当真正面临事件时,人们是倾向于情绪化地进行破坏,还是理性地讨论?如果说实名就能促进理性,那么为什么很多现场实名的讨论反而还会出现很多人身攻击的情况呢?人身攻击是个人的心理性格发生变化产生的,而网络暴力的产生也是如此。那么,为什么要把这些问题归咎于网络匿名呢?
我想问,如果利益无法被破坏,那为什么隐私需要匿名保护?记者为了保护信息提供者选择匿名是行业的一个准则,如果必须实名,谁来提供关键信息?如果人们真的能够建立信任,为什么诈骗和谣言在视频社区,比如微信中依旧猖獗?这表明更多的极端言论都有源可查,最终指向的是ID,而非匿名本身。是否说明问题不在于匿名,而在于人们的追责机制有问题呢?
如果说匿名会导致极端化,那为什么很多匿名的讨论,比如早期的一些讨论,能够形成高度集中的有效意见呢?请问对方辩友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对辩,提问方时间为一分钟,回答方时间为一分三十秒。双方以交替形式发言,辩手不得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即时开始的标志,直到剩余时间用完,另一方有时间可继续发言。
由正方二辩先选择对辩的辩手,正方二辩选择了反方二辩。
刚刚你们提到了网络匿名可以保护个人隐私,但它也有很多危害。比如,自称网络爆料者难以被规则约束,匿名提升了执法部门追踪难度,增加了执法成本。你们只是考虑到了被害一方,而没有考虑到实施侵害的一方。如果相关部门要规范匿名环境下公共议题的讨论,首先要判断信息的可信度。
我方刚刚已经提到,网络暴力并不一定是匿名带来的,实名同样也可以带来网络暴力。我们认为,网络暴力主要来源于具体的事件。比如,你使用真人头像,他人会因为你的头像去干涉你,从而导致网络暴力。而从管理的角度看,当你不透露任何个人信息时,人们反而会更加理性地参与讨论。
问题在于,当真正面临事件时,人们是倾向于情绪化地进行破坏,还是理性地讨论?如果说实名就能促进理性,那么为什么很多现场实名的讨论反而还会出现很多人身攻击的情况呢?人身攻击是个人的心理性格发生变化产生的,而网络暴力的产生也是如此。那么,为什么要把这些问题归咎于网络匿名呢?
我想问,如果利益无法被破坏,那为什么隐私需要匿名保护?记者为了保护信息提供者选择匿名是行业的一个准则,如果必须实名,谁来提供关键信息?如果人们真的能够建立信任,为什么诈骗和谣言在视频社区,比如微信中依旧猖獗?这表明更多的极端言论都有源可查,最终指向的是ID,而非匿名本身。是否说明问题不在于匿名,而在于人们的追责机制有问题呢?
如果说匿名会导致极端化,那为什么很多匿名的讨论,比如早期的一些讨论,能够形成高度集中的有效意见呢?请问对方辩友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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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针对攻辩环节进行总结。
首先,对方未能发现我方观点中的错误。我方认为,公安部门公布信息是为了处理每年案件中的民众信息,特别是针对作恶者的恶意行为,而非保持作者的匿名。而对方指标的命名存在恶意攻击之嫌,难道实行匿名就是保障人权吗?对方并未对此进行论证。
其次,对方强调实行匿名是为了提高讨论质量,但无法确保公民个人信息不会泄露。按照对方所说的保障权力,主要以负面信息为主,但对方对于相应问题却没有办法解决。相对而言,我们能够明确看到不同的观点,匿名其实有利于良好讨论环境的发展。此外,对方辩友认为匿名可能会导致谣言产生,情况会变得糟糕,但不能因为遇见不好言论的可能性,就限制他人的言论自由,剥夺他人发表言论的权利。
最后,对方幻想通过匿名来消除网络暴力,但联合国报告统计显示,2022 年有 67%的记者因报道而遭受威胁。上述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执法机构来解决,也可以通过网络内部审查来处理。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当受害者在现实生活中遭受伤害后,可能会通过网络寻求帮助,而匿名环境可能会让他们遭受更多的人身攻击。当然,对方也承认专家会进行专业的法律审查,但即便如此,仍存在冤假错案。
各位,今天我们需要考虑的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不能以公开受害者信息为代价来获取公众的证权,而应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为出发点,让善良的人不必因言论而受到伤害。谢谢!
下面我将针对攻辩环节进行总结。
首先,对方未能发现我方观点中的错误。我方认为,公安部门公布信息是为了处理每年案件中的民众信息,特别是针对作恶者的恶意行为,而非保持作者的匿名。而对方指标的命名存在恶意攻击之嫌,难道实行匿名就是保障人权吗?对方并未对此进行论证。
其次,对方强调实行匿名是为了提高讨论质量,但无法确保公民个人信息不会泄露。按照对方所说的保障权力,主要以负面信息为主,但对方对于相应问题却没有办法解决。相对而言,我们能够明确看到不同的观点,匿名其实有利于良好讨论环境的发展。此外,对方辩友认为匿名可能会导致谣言产生,情况会变得糟糕,但不能因为遇见不好言论的可能性,就限制他人的言论自由,剥夺他人发表言论的权利。
最后,对方幻想通过匿名来消除网络暴力,但联合国报告统计显示,2022 年有 67%的记者因报道而遭受威胁。上述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执法机构来解决,也可以通过网络内部审查来处理。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当受害者在现实生活中遭受伤害后,可能会通过网络寻求帮助,而匿名环境可能会让他们遭受更多的人身攻击。当然,对方也承认专家会进行专业的法律审查,但即便如此,仍存在冤假错案。
各位,今天我们需要考虑的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不能以公开受害者信息为代价来获取公众的证权,而应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为出发点,让善良的人不必因言论而受到伤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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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反方二或三辩进行对点,主办方规定提问方时间为一分钟,回答方时间为一分三十秒。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不得打断对方未完成的言论,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计时开始的标志,直到上述时间用完,另一方若有剩余时间可继续发言。
由正方三辩先选择对辩的辩手。正方三辩选择了反方三辩。
那么,韩国实行实名制后,诽谤率降低到了50%,而社交平台超过30%的评论是毫无建设性的攻击性言论,难道这就是高度的多元自由吗?
你刚才提到了韩国所实行的实名制,在2012年韩国就已经废除了一人一号制。那么,您方用一个失败的政策作为理论支撑,是否没有太多说服力?
首先,我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后台实名。在治理逻辑上,更要充分对谣言、虚假信息进行讨论。当谣言、虚假信息泛滥时,公众的判断力会受到影响,甚至会被欺骗。
举例来说,根据网络与社会治理的研究显示,匿名信息中有6%是谣言,而实名信息的谣言率仅为1%。有运营账号伪造物业通知,扰乱国家的政策防护期,伪造境外信息,这种巨大的危害是如何建立起正向价值的?
您刚才提到了匿名的问题,认为实行实名制时依然会有谣言产生,需要大量问责。那么,您方也承认了,即使实行实名制,依然会有谣言。所以,我方想问的是,两者的区别点是什么?
因为我国安全法律要求的是表面匿名而后台实名,这说明国家早已否定了绝对匿名的利益。若对方坚持这种自由,是否认为法律被造谣诽谤者的规则机制阻碍了呢?我方否认了匿名制的绝对优越性,想问国家为何不实行绝对的匿名制。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发言。
选择反方二或三辩进行对点,主办方规定提问方时间为一分钟,回答方时间为一分三十秒。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不得打断对方未完成的言论,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计时开始的标志,直到上述时间用完,另一方若有剩余时间可继续发言。
由正方三辩先选择对辩的辩手。正方三辩选择了反方三辩。
那么,韩国实行实名制后,诽谤率降低到了50%,而社交平台超过30%的评论是毫无建设性的攻击性言论,难道这就是高度的多元自由吗?
你刚才提到了韩国所实行的实名制,在2012年韩国就已经废除了一人一号制。那么,您方用一个失败的政策作为理论支撑,是否没有太多说服力?
首先,我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后台实名。在治理逻辑上,更要充分对谣言、虚假信息进行讨论。当谣言、虚假信息泛滥时,公众的判断力会受到影响,甚至会被欺骗。
举例来说,根据网络与社会治理的研究显示,匿名信息中有6%是谣言,而实名信息的谣言率仅为1%。有运营账号伪造物业通知,扰乱国家的政策防护期,伪造境外信息,这种巨大的危害是如何建立起正向价值的?
您刚才提到了匿名的问题,认为实行实名制时依然会有谣言产生,需要大量问责。那么,您方也承认了,即使实行实名制,依然会有谣言。所以,我方想问的是,两者的区别点是什么?
因为我国安全法律要求的是表面匿名而后台实名,这说明国家早已否定了绝对匿名的利益。若对方坚持这种自由,是否认为法律被造谣诽谤者的规则机制阻碍了呢?我方否认了匿名制的绝对优越性,想问国家为何不实行绝对的匿名制。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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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从质疑韩国实名制效果到阐述我国法律情况及匿名与实名的谣言率对比,再到询问两者区别和国家不实行绝对匿名制的原因,话题不断转换,攻防角度不断变化。
把三辩进行对辩,提问方时间为1分钟,回答方时间为1分30秒。双方以交替形式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发言,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计时开始的标志,直到剩余时间用完,另一方的时间可继续发言。
由反方三辩先选择对辩的辩手。反方三辩请选择正方三辩。下面计时开始。
良性的价值观需要真实的信息与责任意识,但在匿名的环境下,发言者无需为言论负责,信息的真实性无从验证。请问正方辩友,一个充斥谣言和暴力的场域如何呈现出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首先,您刚才所说的暴力,并非是匿名机制导致的,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真正导致暴力产生的,并非是匿名机制本身,而是其他因素。国外马丁娜·杰弗林的实验表明,匿名的环境会激发人性之恶,导致群体暴力。而《社会心理学杂志》中指出,匿名会使社会责任感减半。当自由变成对暴力的纵容,这样的自由还是公众所需要的价值观吗?
其次,如果匿名真能够鉴别真相,为什么诈骗和谣言在实际社交场所依然存在?匿名性生态抹杀专业声音,情绪取代事实,谎言贬低真相,这不是正面作用,而是对公众利益的极大损害。
若对方辩友坚持匿名的优越性,请回答:河南举报和污染公民者反对举报党方支部的匿名行为沦为诽谤者的保护伞这一问题。
时间到,请正方辩手计时发言。
对方辩友,网络匿名绝不是功能好坏的问题,而是保护多元的基石。有人认为匿名是让更多的人敢于发声。您刚才提到管理难度的问题,您是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管理难度呢?难道仅仅因为存在一定难度,就否定其价值吗?如果依靠加大管理力度可以使网络环境变得更好、更有责任感,这难道不值得去做吗?
而且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系统本身,而是如何让网络环境更加有利于公众议题的讨论。我们不必纠结于一时的代价去争取胜利,而是要看保护的究竟是什么。我们保护的从来不是恶,而是要看展现自己、发挥价值所付出的代价是否值得。
把三辩进行对辩,提问方时间为1分钟,回答方时间为1分30秒。双方以交替形式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发言,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计时开始的标志,直到剩余时间用完,另一方的时间可继续发言。
由反方三辩先选择对辩的辩手。反方三辩请选择正方三辩。下面计时开始。
良性的价值观需要真实的信息与责任意识,但在匿名的环境下,发言者无需为言论负责,信息的真实性无从验证。请问正方辩友,一个充斥谣言和暴力的场域如何呈现出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首先,您刚才所说的暴力,并非是匿名机制导致的,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真正导致暴力产生的,并非是匿名机制本身,而是其他因素。国外马丁娜·杰弗林的实验表明,匿名的环境会激发人性之恶,导致群体暴力。而《社会心理学杂志》中指出,匿名会使社会责任感减半。当自由变成对暴力的纵容,这样的自由还是公众所需要的价值观吗?
其次,如果匿名真能够鉴别真相,为什么诈骗和谣言在实际社交场所依然存在?匿名性生态抹杀专业声音,情绪取代事实,谎言贬低真相,这不是正面作用,而是对公众利益的极大损害。
若对方辩友坚持匿名的优越性,请回答:河南举报和污染公民者反对举报党方支部的匿名行为沦为诽谤者的保护伞这一问题。
时间到,请正方辩手计时发言。
对方辩友,网络匿名绝不是功能好坏的问题,而是保护多元的基石。有人认为匿名是让更多的人敢于发声。您刚才提到管理难度的问题,您是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管理难度呢?难道仅仅因为存在一定难度,就否定其价值吗?如果依靠加大管理力度可以使网络环境变得更好、更有责任感,这难道不值得去做吗?
而且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系统本身,而是如何让网络环境更加有利于公众议题的讨论。我们不必纠结于一时的代价去争取胜利,而是要看保护的究竟是什么。我们保护的从来不是恶,而是要看展现自己、发挥价值所付出的代价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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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反方三辩持续发起攻击,正方三辩开始发言时为攻防转换,正方开始反驳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问题。
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2 分钟,计时开始。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在今天的讨论开始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共识,我们是建立在言论自由会被现实及网络对于个人产生影响的标准上,讨论匿名与否的影响。
所谓网络匿名,是指在网络讨论中对自己的身份和性别的隐匿。我方认为,网络匿名具有重要价值,它能让社会正义得以伸张,让真相得以浮现,让信息得以彰显。原因有三:
第一,匿名是举报人权益的保护神。去年,广州服务员工小王匿名揭露了上司虚报案件,他是受害者,最终被警方调查。若实名举报,他可能会遭受报复。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举报案件中,匿名举报率比实名举报率高 40%,举报者遭受报复的概率降低 65%。匿名并非逃避责任,而是为受害者提供了一条安全的举报途径。
第二,匿名是腐败的照妖镜。上海某小区业主通过匿名曝光物业经理贪污 80 万元的行为。据举报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年实名举报此类案件中,有 32%的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而匿名举报的破案率提高 50%。当强调实名负责时,可能会让举报人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第三,匿名是民意的风向标。“双减”政策出台后,教育机构老师匿名倾诉失业困境,促使政府出台过渡政策。而实名教师公开表达意见的寥寥无几。人民网专家表示,在政策反馈中,匿名建议更能反映真实民意,让决策者听到更真实的声音。
对方可能会说,匿名会滋生谣言。但中央网信办报告显示,匿名举报信息中,83%来源于网络谣言主体,纪委、监委等部门也都涉及到匿名举报的通告。如果没有匿名的渠道,让民众在实名的压力下表达意见,那很多真实的声音可能就会被埋没。
有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时间为 2 分钟,计时开始。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在今天的讨论开始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共识,我们是建立在言论自由会被现实及网络对于个人产生影响的标准上,讨论匿名与否的影响。
所谓网络匿名,是指在网络讨论中对自己的身份和性别的隐匿。我方认为,网络匿名具有重要价值,它能让社会正义得以伸张,让真相得以浮现,让信息得以彰显。原因有三:
第一,匿名是举报人权益的保护神。去年,广州服务员工小王匿名揭露了上司虚报案件,他是受害者,最终被警方调查。若实名举报,他可能会遭受报复。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举报案件中,匿名举报率比实名举报率高 40%,举报者遭受报复的概率降低 65%。匿名并非逃避责任,而是为受害者提供了一条安全的举报途径。
第二,匿名是腐败的照妖镜。上海某小区业主通过匿名曝光物业经理贪污 80 万元的行为。据举报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年实名举报此类案件中,有 32%的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而匿名举报的破案率提高 50%。当强调实名负责时,可能会让举报人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第三,匿名是民意的风向标。“双减”政策出台后,教育机构老师匿名倾诉失业困境,促使政府出台过渡政策。而实名教师公开表达意见的寥寥无几。人民网专家表示,在政策反馈中,匿名建议更能反映真实民意,让决策者听到更真实的声音。
对方可能会说,匿名会滋生谣言。但中央网信办报告显示,匿名举报信息中,83%来源于网络谣言主体,纪委、监委等部门也都涉及到匿名举报的通告。如果没有匿名的渠道,让民众在实名的压力下表达意见,那很多真实的声音可能就会被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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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言论自由会被现实及网络对于个人产生影响的标准上,讨论匿名与否对公众议题讨论的影响。
大家好。网络匿名的特征是指人们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与真实信息分离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 88 条规定,公众利益指的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社会事件、事务或者社会现象。我方认为,对于网络匿名是否有利于公共话题的讨论,主要判断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公共价值观和推动公共议题的进展。
在当下的网络环境中,情况并不良好。我方认为网络匿名不利于公共讨论话题的开展。
首先,我方认为网络匿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网络暴力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网络秩序,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公共讨论条件。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肆意辱骂、造谣、诽谤、侵害他人信息的行为。近年来,因网络暴力导致的悲剧频发。根据网络数据显示,网络暴力造成的恶劣后果使得相关话题的热度居高不下。
同时,民间舆论表达具备网络暴力特征的根源,也体现了网络暴力的危害性,这也说明了网络匿名降低了网络暴力的成本。此外,在网络中对被诽谤者名誉的挽回非常困难。以 2019 年的一起网络诽谤造谣事件为例,调查难度极大,直到 2020 年 1 月 9 日才查明真相,这足以证明网络匿名下诽谤信息的传播十分难以控制。网络暴力成本低且解决困难,不利于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方认为网络匿名不利于构建良好的公共价值观。
大家好。网络匿名的特征是指人们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与真实信息分离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 88 条规定,公众利益指的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社会事件、事务或者社会现象。我方认为,对于网络匿名是否有利于公共话题的讨论,主要判断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公共价值观和推动公共议题的进展。
在当下的网络环境中,情况并不良好。我方认为网络匿名不利于公共讨论话题的开展。
首先,我方认为网络匿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网络暴力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网络秩序,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公共讨论条件。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肆意辱骂、造谣、诽谤、侵害他人信息的行为。近年来,因网络暴力导致的悲剧频发。根据网络数据显示,网络暴力造成的恶劣后果使得相关话题的热度居高不下。
同时,民间舆论表达具备网络暴力特征的根源,也体现了网络暴力的危害性,这也说明了网络匿名降低了网络暴力的成本。此外,在网络中对被诽谤者名誉的挽回非常困难。以 2019 年的一起网络诽谤造谣事件为例,调查难度极大,直到 2020 年 1 月 9 日才查明真相,这足以证明网络匿名下诽谤信息的传播十分难以控制。网络暴力成本低且解决困难,不利于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方认为网络匿名不利于构建良好的公共价值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于网络匿名是否有利于公共话题的讨论,主要判断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公共价值观和推动公共议题的进展。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或三辩进行对辩。提问方时间为一分钟,回答方时间为一分三十秒。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计时开始的标志,直到剩余时间用完,另一方有时间可继续发言。
由正方二辩先选择对辩的辩手。我选择对方三辩。
好了,正方二辩选择了反方三辩,下面正式开始。
韩国废除实名制后,实名者数量锐减,社交成本立即增加,这是否是真理呢?对方辩友提到了匿名能保护主体的发声,让实名俱乐部的数据显示,在参与人数从 2585 人骤减到 431 人的同时,实名发言占比减少了 1.7%。这也说明实名制未能真正满足发声的需求,反而加剧了对应攻击者的行为。
那么请问,当加科主席被指名辱骂的时候,匿名究竟是弱者的盾牌还是施暴者的遮羞布?我们认为是后者。
在匿名的议题下,匿名讨论中充斥着对受害者的侮辱和性别对立,真正推动法律建设和理性思考的声音被淹没。若匿名和推动保护大众的主体权益,为何反而让恶意的言论占据主流?在同一环境下,保护隐私与维护良性价值观是否存在根本矛盾?
当然可以保护隐私,如果不匿名的话,女性怎么敢站出来讨论性骚扰事件呢?如果十年后不同的声音被压制,那该怎么办?
我们发现,贵方观点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您方所谓的自由发声环境下,虚假信息占比高达 60%;第二,您方将自由包容美化营造,却忽略了网络暴力事件因匿名激增 5%的事实;第三,您方预设的匿名保护个体,但却掩饰了 70%的顶层诉求因谣言淹没而无法进入决策层的意识。
那么请问对方辩友,网络暴力并不是匿名产生的,我方认为匿名并不一定会产生网络暴力,将网络暴力理解为所有平台都会产生网络暴力是错误的。研究证明,匿名平台的辟谣速度更快。当人们专注于内容而非发言者身份时,女性是否更容易澄清谣言呢?那么匿名状态下,女性对于性敏感话题发言所付出的代价是否高于利益风险呢?
我方认为实名是利大于弊的,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发言。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或三辩进行对辩。提问方时间为一分钟,回答方时间为一分三十秒。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一方发言完毕为另一方计时开始的标志,直到剩余时间用完,另一方有时间可继续发言。
由正方二辩先选择对辩的辩手。我选择对方三辩。
好了,正方二辩选择了反方三辩,下面正式开始。
韩国废除实名制后,实名者数量锐减,社交成本立即增加,这是否是真理呢?对方辩友提到了匿名能保护主体的发声,让实名俱乐部的数据显示,在参与人数从 2585 人骤减到 431 人的同时,实名发言占比减少了 1.7%。这也说明实名制未能真正满足发声的需求,反而加剧了对应攻击者的行为。
那么请问,当加科主席被指名辱骂的时候,匿名究竟是弱者的盾牌还是施暴者的遮羞布?我们认为是后者。
在匿名的议题下,匿名讨论中充斥着对受害者的侮辱和性别对立,真正推动法律建设和理性思考的声音被淹没。若匿名和推动保护大众的主体权益,为何反而让恶意的言论占据主流?在同一环境下,保护隐私与维护良性价值观是否存在根本矛盾?
当然可以保护隐私,如果不匿名的话,女性怎么敢站出来讨论性骚扰事件呢?如果十年后不同的声音被压制,那该怎么办?
我们发现,贵方观点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您方所谓的自由发声环境下,虚假信息占比高达 60%;第二,您方将自由包容美化营造,却忽略了网络暴力事件因匿名激增 5%的事实;第三,您方预设的匿名保护个体,但却掩饰了 70%的顶层诉求因谣言淹没而无法进入决策层的意识。
那么请问对方辩友,网络暴力并不是匿名产生的,我方认为匿名并不一定会产生网络暴力,将网络暴力理解为所有平台都会产生网络暴力是错误的。研究证明,匿名平台的辟谣速度更快。当人们专注于内容而非发言者身份时,女性是否更容易澄清谣言呢?那么匿名状态下,女性对于性敏感话题发言所付出的代价是否高于利益风险呢?
我方认为实名是利大于弊的,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