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文科都是服务业。
文科是以人类社会独有的政治、经济、文化为研究对象的服务学科,涵盖文学、历史等多个领域。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择业观是指人们对职业选择的基本看法。我方今天基于此观点是否能够符合社会需求、能否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为标准。
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从文科专业培养能力与服务业需求的契合度来看,文科专业着重培养的能力正是服务业所急需的。以传播学专业为例,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习新闻采访、写作等一系列的传播理论知识,具备了强大的信息传播和沟通能力。在广告服务行业,他们能够精准把控客户需求,创造出富有创造力和感染力的广告文案,为广告服务业注入活力。再看经济学专业,学生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研究分析,掌握了经济运行规律和数据分析技能。可以说,文科专业培养的能力是打开服务业大门的钥匙,二者高度契合。
第二,从现代经济发展趋势来看,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为文科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现代服务业已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升级为知识密集型产业。2023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占GDP比重高达15.1%。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化的飞速发展,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例,这一新型的服务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相关数据显示,在过去10年,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增速高达15%。师范类文科专业的毕业生投身教育事业,为下一代贡献力量,推动教育服务业发展。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为文科人才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就业机会,使得文科人才能够在不同的服务领域中大展宏图。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此观点没有问题。
时间到。
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文科都是服务业。
文科是以人类社会独有的政治、经济、文化为研究对象的服务学科,涵盖文学、历史等多个领域。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择业观是指人们对职业选择的基本看法。我方今天基于此观点是否能够符合社会需求、能否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为标准。
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从文科专业培养能力与服务业需求的契合度来看,文科专业着重培养的能力正是服务业所急需的。以传播学专业为例,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习新闻采访、写作等一系列的传播理论知识,具备了强大的信息传播和沟通能力。在广告服务行业,他们能够精准把控客户需求,创造出富有创造力和感染力的广告文案,为广告服务业注入活力。再看经济学专业,学生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研究分析,掌握了经济运行规律和数据分析技能。可以说,文科专业培养的能力是打开服务业大门的钥匙,二者高度契合。
第二,从现代经济发展趋势来看,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为文科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现代服务业已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升级为知识密集型产业。2023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占GDP比重高达15.1%。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化的飞速发展,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例,这一新型的服务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相关数据显示,在过去10年,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增速高达15%。师范类文科专业的毕业生投身教育事业,为下一代贡献力量,推动教育服务业发展。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为文科人才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就业机会,使得文科人才能够在不同的服务领域中大展宏图。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此观点没有问题。
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此观点是否能够符合社会需求、能否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
下面是自由辩论环节,有请正方。
好的,谢谢主席。对方刚才所说培养物业所需的占比很大,就将其视为关键因素。那么我询问您一个问题,在考古学界,南海一号古沉船发掘研究是一项重大工程,许多考古学家、历史学家等文科人才都参与了这项工程。这些在您方观点里,也是广义服务业的一种吗?
我方认为,您方也承认了,只要可以帮助到别人就是服务业。如果文科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帮助,我方认为这也属于服务业的一种发展。
首先,我方说明的是,服务业分为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并不能仅等同于劳动服务,这是我方反驳您方的一个观点。
请问,您方一直在强调商科属于文科的范畴,是否将自己论证的义务降低了?文科有其自身的内涵,文科专业多种多样,如法文、文言文以及各种汉语言探讨问题,这些都是文科的范畴。难道您方所认为的文科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些文科吗?
再者,提出一个问题,请问您方是否承认文科的服务业属性?文科有这样的属性,但有属性就完全等同于服务业吗?当我具有了某个特性,我可以成为这样的人,也可以选择不成为这样的人。比如鲁迅先生,他曾经学医,后来转向写作并取得很大成就。如果我现在是学理科的,以后从事文科专业,这难道是您方想说的情况吗?
我方想说的是,文科具有服务属性,符合单一服务业的需求,而且符合大部分的需求。文科具有服务属性,如果您方拒绝承认服务业倾向,是否会掩盖其真正的市场价值呢?
我听明白了,您方一定在说服大家,文科就一定要服务于服务业吗?首先,我方今天的目标是判断是否符合社会需求,能否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在这个时候,我方认为,如果文科具有一定服务属性,那么就可以认为文科属于服务业。
再问您一个问题,今天我们所谈论的这一系列文科专业,难道没有服务于大众,没有为社会做出贡献吗?就比如您刚刚说的考古专业,它服务于人民,让我们看到历史价值。考古专业难道不能是出于对历史人文的热爱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吗?
而且您方观点有一个非常大的谬误,您方一直认为文科就是属于不相关行业,而我方今天的判断是,在当今时代,文科的价值观应该展现出来。我方坚定认为不应隐瞒,而您方所隐含的一种价值观是不是一种枷锁,就像阻碍人的全面发展一样,您方是否阻碍了文科生的全面发展呢?
我方从未承认文科的价值被服务业所掩盖,因为我方所说的服务业是多种多样的,只要具有服务属性,我方就可以认为其从事的事业属于服务业。文科生当然有自己的追求,他们所做的不仅是因为自己热爱,即便只是因为热爱而做出的事情,我们能去否认他们对社会做出的发展、他们的服务属性和服务贡献吗?
对方辩友,您方在刚才质询我方的时候,提到了法官、老师等社会地位较高的职业,您方也承认了人文学科有很高的高度和光辉。但您方现在又不断拉低这些行业,认为它们都是服务业,这与您方刚才的观点相悖。
我方从未拉低过服务业的价值,您方这样提问,是觉得服务业就是低端服务行业吗?首先,是您方拉低了文科的价值,您方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判断标准。您方一直强调全面人才的引进,却一直在告诉我们,文科生只能从事服务行业。
我方判断标准一是符合社会需求,文科具有服务属性,符合社会需求,也符合时代所需;二是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既然您方刚刚承认了文科具有服务属性,那么文科人才从事服务业不是促进了他们的价值实现吗?
我想请问,如果您方刚刚提到教师、律师是比较高端的职业,那它们是否等同于服务业呢?
对不起,对方辩友,这些内容是您方所说,并非我方发言。其实我方想说,这些人文学科背后都有其人文关怀和光辉,这些是不可以被服务业单单一个概念所掩盖的。那么您方是否认为,人文学科背后的光辉本质上就是服务的一种体现呢?
首先,您方才已经承认了这是一种价值体现,说明我们这边的文科并没有被服务业掩盖。既然您已经承认了这一点,那么我方就可以得证,文科都是服务业。
再者,对于您所说的一些职业问题,我方想说,我方从未承认过律师、老师等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我方强调所有文科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体现。这是我方关于文科的另一个观点。
下面是自由辩论环节,有请正方。
好的,谢谢主席。对方刚才所说培养物业所需的占比很大,就将其视为关键因素。那么我询问您一个问题,在考古学界,南海一号古沉船发掘研究是一项重大工程,许多考古学家、历史学家等文科人才都参与了这项工程。这些在您方观点里,也是广义服务业的一种吗?
我方认为,您方也承认了,只要可以帮助到别人就是服务业。如果文科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帮助,我方认为这也属于服务业的一种发展。
首先,我方说明的是,服务业分为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并不能仅等同于劳动服务,这是我方反驳您方的一个观点。
请问,您方一直在强调商科属于文科的范畴,是否将自己论证的义务降低了?文科有其自身的内涵,文科专业多种多样,如法文、文言文以及各种汉语言探讨问题,这些都是文科的范畴。难道您方所认为的文科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些文科吗?
再者,提出一个问题,请问您方是否承认文科的服务业属性?文科有这样的属性,但有属性就完全等同于服务业吗?当我具有了某个特性,我可以成为这样的人,也可以选择不成为这样的人。比如鲁迅先生,他曾经学医,后来转向写作并取得很大成就。如果我现在是学理科的,以后从事文科专业,这难道是您方想说的情况吗?
我方想说的是,文科具有服务属性,符合单一服务业的需求,而且符合大部分的需求。文科具有服务属性,如果您方拒绝承认服务业倾向,是否会掩盖其真正的市场价值呢?
我听明白了,您方一定在说服大家,文科就一定要服务于服务业吗?首先,我方今天的目标是判断是否符合社会需求,能否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在这个时候,我方认为,如果文科具有一定服务属性,那么就可以认为文科属于服务业。
再问您一个问题,今天我们所谈论的这一系列文科专业,难道没有服务于大众,没有为社会做出贡献吗?就比如您刚刚说的考古专业,它服务于人民,让我们看到历史价值。考古专业难道不能是出于对历史人文的热爱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吗?
而且您方观点有一个非常大的谬误,您方一直认为文科就是属于不相关行业,而我方今天的判断是,在当今时代,文科的价值观应该展现出来。我方坚定认为不应隐瞒,而您方所隐含的一种价值观是不是一种枷锁,就像阻碍人的全面发展一样,您方是否阻碍了文科生的全面发展呢?
我方从未承认文科的价值被服务业所掩盖,因为我方所说的服务业是多种多样的,只要具有服务属性,我方就可以认为其从事的事业属于服务业。文科生当然有自己的追求,他们所做的不仅是因为自己热爱,即便只是因为热爱而做出的事情,我们能去否认他们对社会做出的发展、他们的服务属性和服务贡献吗?
对方辩友,您方在刚才质询我方的时候,提到了法官、老师等社会地位较高的职业,您方也承认了人文学科有很高的高度和光辉。但您方现在又不断拉低这些行业,认为它们都是服务业,这与您方刚才的观点相悖。
我方从未拉低过服务业的价值,您方这样提问,是觉得服务业就是低端服务行业吗?首先,是您方拉低了文科的价值,您方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判断标准。您方一直强调全面人才的引进,却一直在告诉我们,文科生只能从事服务行业。
我方判断标准一是符合社会需求,文科具有服务属性,符合社会需求,也符合时代所需;二是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既然您方刚刚承认了文科具有服务属性,那么文科人才从事服务业不是促进了他们的价值实现吗?
我想请问,如果您方刚刚提到教师、律师是比较高端的职业,那它们是否等同于服务业呢?
对不起,对方辩友,这些内容是您方所说,并非我方发言。其实我方想说,这些人文学科背后都有其人文关怀和光辉,这些是不可以被服务业单单一个概念所掩盖的。那么您方是否认为,人文学科背后的光辉本质上就是服务的一种体现呢?
首先,您方才已经承认了这是一种价值体现,说明我们这边的文科并没有被服务业掩盖。既然您已经承认了这一点,那么我方就可以得证,文科都是服务业。
再者,对于您所说的一些职业问题,我方想说,我方从未承认过律师、老师等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我方强调所有文科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体现。这是我方关于文科的另一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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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首先纵观整场辩局,我们在定义上面可能出现了一定的偏差。
首先,我方认为文科是一个包含多种多样学科的大范畴。若文科具有服务的属性,那么我方就认为它是一个服务业。
再者,根据我们的判标,即是否符合社会需求、能否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我方的论点一是培养能力与服务业的需求契合,论点二是服务业发展为文科人才提供了就业空间,而具体的数据论证我方已经在之前多次强调。通过论点一和论点二,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这是服务业和文科的双向选择。我方从未承认过这种双向选择会掩盖文科的光辉,相反,这种双向选择会促使文科高度繁荣发展。
就比如说我们今天多次谈到的法官、老师以及传播工作者,还有各种文创产品产业,他们都在社会上发挥着独特的价值。当我们谈到文科专业时,提到法学,会想到公正的法官、为辩护者主持公道的律师,而不是简单的“服务业”三个字。例如老师,我们通常想到他们是园丁,是培养学生努力成才的光辉形象,而不会仅仅认为老师只是一个服务业从业者。再比如说文化传播工作者,我们想到的是他们生动的工作画面、一次次努力的结晶,而并非能用“服务业”一词简单概括。
对于考古专业,若说仅仅是因为热爱,我方虽不否认热爱的存在,但如果在热爱发挥社会作用的同时,从业者服务于我们的历史文化结晶,此时他们对社会的贡献难道可以忽视吗?
我方想说的是,服务行业有其社会价值,它包含多种多样的类型。而文科在服务业的种类里占很大比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文科都是服务业的结论。谢谢。
谢谢主席,首先纵观整场辩局,我们在定义上面可能出现了一定的偏差。
首先,我方认为文科是一个包含多种多样学科的大范畴。若文科具有服务的属性,那么我方就认为它是一个服务业。
再者,根据我们的判标,即是否符合社会需求、能否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我方的论点一是培养能力与服务业的需求契合,论点二是服务业发展为文科人才提供了就业空间,而具体的数据论证我方已经在之前多次强调。通过论点一和论点二,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这是服务业和文科的双向选择。我方从未承认过这种双向选择会掩盖文科的光辉,相反,这种双向选择会促使文科高度繁荣发展。
就比如说我们今天多次谈到的法官、老师以及传播工作者,还有各种文创产品产业,他们都在社会上发挥着独特的价值。当我们谈到文科专业时,提到法学,会想到公正的法官、为辩护者主持公道的律师,而不是简单的“服务业”三个字。例如老师,我们通常想到他们是园丁,是培养学生努力成才的光辉形象,而不会仅仅认为老师只是一个服务业从业者。再比如说文化传播工作者,我们想到的是他们生动的工作画面、一次次努力的结晶,而并非能用“服务业”一词简单概括。
对于考古专业,若说仅仅是因为热爱,我方虽不否认热爱的存在,但如果在热爱发挥社会作用的同时,从业者服务于我们的历史文化结晶,此时他们对社会的贡献难道可以忽视吗?
我方想说的是,服务行业有其社会价值,它包含多种多样的类型。而文科在服务业的种类里占很大比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文科都是服务业的结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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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对方辩友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文科在服务业所反映的就业观是有问题的。
首先,文科是指研究人类文化价值和精神现象的学科领域,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仅仅是文科。服务业是使用各种方法为社会提供劳务、劳动服务的业务。我方认为判断文科向服务业转移是否有问题,是看文科的光辉是否单单被“服务业”一词所取代。
我方将从两个角度开始论述。
首先,基于服务业的发展曲线,文科专业能有效弥补其布局。在当今的经济结构中,服务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处于发展阶段,而文科专业恰能为其突破困境。从创新层面来看,服务业不仅需要技术手段,更需要对客户需求的深度理解和创意构思。理科与工科主要致力于技术研发,文科专业则从人文角度出发,以广告学为例,它涉及社会学、心理学等文科专业的知识,能考虑大多受众的文化背景、社会心理,从而帮助企业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在服务质量方面,服务业高度重视客户体验,要求从业者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审美素养。比如酒店管理产业,有不同背景的从业人员能通过学习文学艺术等知识,更好地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
其二,基于人文精神的不可替代性,文科专业是传承和弘扬人文精神的核心力量。人文精神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就业领域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文科专业是承载和传播人文精神的关键载体。
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领域,文科专业人才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专业人才通过法律执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证公民权利;社会学专业人才研究社会问题,为政府制定策略提供方案。
在企业运营中,人文精神也是塑造企业文化、提升企业软实力的关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人才深谙组织行为学、伦理学等知识,能够让员工从精神角度出发,更好地帮助企业完成任务。
综上所述,无论是对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是传承和弘扬人文精神的使命,文科专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主席好,对方辩友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文科在服务业所反映的就业观是有问题的。
首先,文科是指研究人类文化价值和精神现象的学科领域,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仅仅是文科。服务业是使用各种方法为社会提供劳务、劳动服务的业务。我方认为判断文科向服务业转移是否有问题,是看文科的光辉是否单单被“服务业”一词所取代。
我方将从两个角度开始论述。
首先,基于服务业的发展曲线,文科专业能有效弥补其布局。在当今的经济结构中,服务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处于发展阶段,而文科专业恰能为其突破困境。从创新层面来看,服务业不仅需要技术手段,更需要对客户需求的深度理解和创意构思。理科与工科主要致力于技术研发,文科专业则从人文角度出发,以广告学为例,它涉及社会学、心理学等文科专业的知识,能考虑大多受众的文化背景、社会心理,从而帮助企业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在服务质量方面,服务业高度重视客户体验,要求从业者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审美素养。比如酒店管理产业,有不同背景的从业人员能通过学习文学艺术等知识,更好地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
其二,基于人文精神的不可替代性,文科专业是传承和弘扬人文精神的核心力量。人文精神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就业领域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文科专业是承载和传播人文精神的关键载体。
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领域,文科专业人才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专业人才通过法律执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证公民权利;社会学专业人才研究社会问题,为政府制定策略提供方案。
在企业运营中,人文精神也是塑造企业文化、提升企业软实力的关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人才深谙组织行为学、伦理学等知识,能够让员工从精神角度出发,更好地帮助企业完成任务。
综上所述,无论是对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是传承和弘扬人文精神的使命,文科专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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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文科向服务业转移是否有问题,是看文科的光辉是否单单被“服务业”一词所取代。
您方认为服务业就等于劳动服务,当然不是,服务业不只是劳动服务一种,它有很多角度,比如有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这些都属于服务业的范畴。
您方可能观点比较直接,比如认为购买商品等是直接回款的。但我方认为其背后也有很多隐性的间接服务,比如理工科可以开发软件或小程序来服务他人,这在我方看来也是服务业的一种。
我想请问,如果理工科提供服务,跟文科生提供服务有什么冲突呢?当然没有冲突,这两者都属于服务业。
所以文科也有其好处,比如在我方论述中提到,文科生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如酒店管理专业,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帮助酒店进行布局等,让消费者有更好的体验。
您方一直在强调文科对于服务业的贡献以及文科对于服务业这一行业的适配度,我方认为您方其实在认同我方的观点。
接着我想请问,服务业一定等同于高科技吗?
首先,文科有很多种类,法学不能单纯用服务业来界定,考古学也不是仅由服务业创立,它们有很多区别。
您方对于文科的定义可否再重复一遍?谢谢。
好的,我方对文科的定义是研究人类文化价值和精神现象的学科领域。您方认为研究人类精神经验的学科就不能为人类服务,您方承认的服务定义不仅是服务劳动者。那么如果研究人类的价值,并对人类的发展进行一定的指导,是否也对人类社会进行了服务和贡献?
我方刚才强调过,我方对服务业的定义是使用各类方法为社会提供劳动和服务的业务。从隐性角度来说,背后所有的价值也是服务的一部分。文科有其不可替代性,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85%都有文科背景,他们执掌司法裁判,并非服务特定对象。但您方刚刚承认了服务业务不等于劳动服务,那么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为社会、为案件、为人们伸张正义,就不算一种对社会的服务呢?
我刚说的是服务存在一部分这样的现象,比如法学,它是帮助裁定事件,并非只是单一的服务形式。刚才提到的酒店管理学等专业,是直接服务的体现,但这些只是一部分,您方怎么能将文科全部归结为服务业呢?
有数据证明,文科毕业生中86.7%的文科生都进入了相关行业范畴。如果按照您方的说法,这些人有部分学科范畴并非大部分都属于您所说的服务业。
您方认为服务业就等于劳动服务,当然不是,服务业不只是劳动服务一种,它有很多角度,比如有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这些都属于服务业的范畴。
您方可能观点比较直接,比如认为购买商品等是直接回款的。但我方认为其背后也有很多隐性的间接服务,比如理工科可以开发软件或小程序来服务他人,这在我方看来也是服务业的一种。
我想请问,如果理工科提供服务,跟文科生提供服务有什么冲突呢?当然没有冲突,这两者都属于服务业。
所以文科也有其好处,比如在我方论述中提到,文科生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如酒店管理专业,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帮助酒店进行布局等,让消费者有更好的体验。
您方一直在强调文科对于服务业的贡献以及文科对于服务业这一行业的适配度,我方认为您方其实在认同我方的观点。
接着我想请问,服务业一定等同于高科技吗?
首先,文科有很多种类,法学不能单纯用服务业来界定,考古学也不是仅由服务业创立,它们有很多区别。
您方对于文科的定义可否再重复一遍?谢谢。
好的,我方对文科的定义是研究人类文化价值和精神现象的学科领域。您方认为研究人类精神经验的学科就不能为人类服务,您方承认的服务定义不仅是服务劳动者。那么如果研究人类的价值,并对人类的发展进行一定的指导,是否也对人类社会进行了服务和贡献?
我方刚才强调过,我方对服务业的定义是使用各类方法为社会提供劳动和服务的业务。从隐性角度来说,背后所有的价值也是服务的一部分。文科有其不可替代性,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85%都有文科背景,他们执掌司法裁判,并非服务特定对象。但您方刚刚承认了服务业务不等于劳动服务,那么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为社会、为案件、为人们伸张正义,就不算一种对社会的服务呢?
我刚说的是服务存在一部分这样的现象,比如法学,它是帮助裁定事件,并非只是单一的服务形式。刚才提到的酒店管理学等专业,是直接服务的体现,但这些只是一部分,您方怎么能将文科全部归结为服务业呢?
有数据证明,文科毕业生中86.7%的文科生都进入了相关行业范畴。如果按照您方的说法,这些人有部分学科范畴并非大部分都属于您所说的服务业。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你好,你方对文科的定义是什么?我方对文科的定义是以人类社会独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哲学、法学等多个领域。
好的,那这个观点我们达成一致。那你方刚刚所说的传播学,传播学能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图景,那传播的过程中是不是只有文科的参与?
传播过程当然不只有文科的参与。比如说传播一个广告,首先需要有广告的设计,之后还需要有传播的工具,而这个工具可以依托于各种科技。那么这个时候你为什么又要说传播学只涉及传播学专业的学生呢?
我懂了,您方的观点是文科都是服务业。可是您方在刚刚阐述中所提到的文科所归属的服务业是多学科的交叉,您会如何论证文科都是服务业呢?因为我方认为文科作为一个服务性学科,其最终方向和最终目标都是使这个社会更加美好,都是为这个社会的各个脉络服务。
我懂了,但是您刚刚提出的定义中,文科的范畴并不涵盖整个精神和政治领域,也未提到文科属于服务业的框架,您方又为何要给它框上一层服务业的枷锁呢?
首先,我方并没有给它框上一个服务业的枷锁。其次,我方想说的是它具有一个服务特性,并且这个服务特性并不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服务业。
那您方刚刚又说文科是服务业的专业,又在这里说文科只是具有服务的特性,是否有点前后口径不一致了?
好,下一个问题,你方所认为的服务业是什么?我方所认为的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等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并且回答你方上一个问题,我方所说的是社会现有的文科信息,并不是干业。
您刚所提到的服务业的定义中,最先提到的是设备、科技,那这些是文科专业所能涵盖的吗?并不能仅仅给文科戴上服务业的帽子。
你好,你方对文科的定义是什么?我方对文科的定义是以人类社会独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哲学、法学等多个领域。
好的,那这个观点我们达成一致。那你方刚刚所说的传播学,传播学能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图景,那传播的过程中是不是只有文科的参与?
传播过程当然不只有文科的参与。比如说传播一个广告,首先需要有广告的设计,之后还需要有传播的工具,而这个工具可以依托于各种科技。那么这个时候你为什么又要说传播学只涉及传播学专业的学生呢?
我懂了,您方的观点是文科都是服务业。可是您方在刚刚阐述中所提到的文科所归属的服务业是多学科的交叉,您会如何论证文科都是服务业呢?因为我方认为文科作为一个服务性学科,其最终方向和最终目标都是使这个社会更加美好,都是为这个社会的各个脉络服务。
我懂了,但是您刚刚提出的定义中,文科的范畴并不涵盖整个精神和政治领域,也未提到文科属于服务业的框架,您方又为何要给它框上一层服务业的枷锁呢?
首先,我方并没有给它框上一个服务业的枷锁。其次,我方想说的是它具有一个服务特性,并且这个服务特性并不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服务业。
那您方刚刚又说文科是服务业的专业,又在这里说文科只是具有服务的特性,是否有点前后口径不一致了?
好,下一个问题,你方所认为的服务业是什么?我方所认为的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等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并且回答你方上一个问题,我方所说的是社会现有的文科信息,并不是干业。
您刚所提到的服务业的定义中,最先提到的是设备、科技,那这些是文科专业所能涵盖的吗?并不能仅仅给文科戴上服务业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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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
首先,我方一直未能理解对方的问题。对方一辩站起来,一直在阐述所谓文科生和服务业的相似性,在我方看来,对方实际上一直在论证一个观点,即文科生确实需要从事服务业。而且,文科生本身具有服务业的属性,我方一辩刚刚也已提及。
其次,您方一直在说需要设备等内容,难道理科生就无法驾驭吗?您方提到服务业需要高科技,例如酒店需要很强的沟通能力,而这些正是我们文科生学习过程中需要提高的能力。如果这些工作不需要文科素养,那么文科生的就业之路在哪里?他们该从何处就业呢?
再者,您方提到人文精神的不可替代及其传播精神,我方承认,文科生本来研究的就是人文精神相关内容,其对社会进步和改革有着重要作用。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它对社会变革的指引,难道不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不是对社会更迭更新的一种服务吗?
最后,您方一开始不承认服务业的劳动服务,所以我方认为您方的观点非常不合理。
感谢主席。
首先,我方一直未能理解对方的问题。对方一辩站起来,一直在阐述所谓文科生和服务业的相似性,在我方看来,对方实际上一直在论证一个观点,即文科生确实需要从事服务业。而且,文科生本身具有服务业的属性,我方一辩刚刚也已提及。
其次,您方一直在说需要设备等内容,难道理科生就无法驾驭吗?您方提到服务业需要高科技,例如酒店需要很强的沟通能力,而这些正是我们文科生学习过程中需要提高的能力。如果这些工作不需要文科素养,那么文科生的就业之路在哪里?他们该从何处就业呢?
再者,您方提到人文精神的不可替代及其传播精神,我方承认,文科生本来研究的就是人文精神相关内容,其对社会进步和改革有着重要作用。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它对社会变革的指引,难道不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不是对社会更迭更新的一种服务吗?
最后,您方一开始不承认服务业的劳动服务,所以我方认为您方的观点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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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时间为1分钟,可打断,有请。
谢谢主席,问对方二辩一个问题,人的体内70%是水,我们可以说人就是水吗?我方认为不可以。但从统计学上来说,既然已经承认这个事情不合理,那么你刚才说文科需要服务业,那服务业就是文科吗?
我方从来没有说过文科就是服务业,而且我方也没有承认。您方所持的观点一直都是文科都是浮衍,可您方刚才又说文科都不能是浮音,这该如何解释呢?
我方刚才解释说86.7%,您刚才说76%,从统计学看来,只要是主体部分就是,而并非全称。所以就算是76%,也可以说是“都是”。
对方辩友,您方也说了,只要不是全部,那就不是“都是”。就像我方刚才说的,法官毕业后从事的是服务业吗?
请问您方是不是有准备?不好意思,我可以问。如果您认为法官跟教师这类职业属于服务业,那是不是已经贬低了文科的价值,比如投行精英、法学法官等。
对方辩友,请不要给我方扣帽子,我方从来没有贬低过文科。
既然不让我们说法官和教师,那换一个,从事考古的也是服务业吗?我方认为其对人类社会进步有一定贡献。我方想说的是,当一个职业的目的是实现自己的信仰和追求时,不能将其统称为服务业,服务自己并不属于服务业范畴,所以我方认为您方所说的那些部分是……
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时间为1分钟,可打断,有请。
谢谢主席,问对方二辩一个问题,人的体内70%是水,我们可以说人就是水吗?我方认为不可以。但从统计学上来说,既然已经承认这个事情不合理,那么你刚才说文科需要服务业,那服务业就是文科吗?
我方从来没有说过文科就是服务业,而且我方也没有承认。您方所持的观点一直都是文科都是浮衍,可您方刚才又说文科都不能是浮音,这该如何解释呢?
我方刚才解释说86.7%,您刚才说76%,从统计学看来,只要是主体部分就是,而并非全称。所以就算是76%,也可以说是“都是”。
对方辩友,您方也说了,只要不是全部,那就不是“都是”。就像我方刚才说的,法官毕业后从事的是服务业吗?
请问您方是不是有准备?不好意思,我可以问。如果您认为法官跟教师这类职业属于服务业,那是不是已经贬低了文科的价值,比如投行精英、法学法官等。
对方辩友,请不要给我方扣帽子,我方从来没有贬低过文科。
既然不让我们说法官和教师,那换一个,从事考古的也是服务业吗?我方认为其对人类社会进步有一定贡献。我方想说的是,当一个职业的目的是实现自己的信仰和追求时,不能将其统称为服务业,服务自己并不属于服务业范畴,所以我方认为您方所说的那些部分是……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回答对方两个问题。
对方一直在说文科生选择的就业范围都是服务业,但是您方是否混淆因果了呢?个体就业选择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如文科生找不到工作,那他只能为了谋生去选择。但您方为什么却因为这种简单的现象,就将文科简单肤浅地框上服务业的枷锁呢?若您方和社会如此忽略文科的价值,才会导致这种现象。那您方为什么一定要给文科和服务业强行关联呢?
第二,新型服务业,您方刚刚也提到,新型服务业的传播需要多学科交叉,那就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文科。而您方今天所谈到的太空旅游管理等,严格来说属于商科或者交叉学科,并不属于文科范畴。
文科所闪耀的价值观光辉是我方一直强调的。我方并没有说文科不能从事服务业,但我方今天所要反驳的是“文科已经都属于服务业范畴”这一观点。因为文科的光辉不能被简单的服务业所涵盖。我们应该明白,文科的本质是让人类知道我们应该如何存在,而不只是如何生存,这也是我方论点中提到的文科精神的不可替代性。
其次,您方对服务业的定义是否太过局限了呢?文科与服务业的定义并非直接相符,后续我方将会进行论证。
首先回答对方两个问题。
对方一直在说文科生选择的就业范围都是服务业,但是您方是否混淆因果了呢?个体就业选择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如文科生找不到工作,那他只能为了谋生去选择。但您方为什么却因为这种简单的现象,就将文科简单肤浅地框上服务业的枷锁呢?若您方和社会如此忽略文科的价值,才会导致这种现象。那您方为什么一定要给文科和服务业强行关联呢?
第二,新型服务业,您方刚刚也提到,新型服务业的传播需要多学科交叉,那就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文科。而您方今天所谈到的太空旅游管理等,严格来说属于商科或者交叉学科,并不属于文科范畴。
文科所闪耀的价值观光辉是我方一直强调的。我方并没有说文科不能从事服务业,但我方今天所要反驳的是“文科已经都属于服务业范畴”这一观点。因为文科的光辉不能被简单的服务业所涵盖。我们应该明白,文科的本质是让人类知道我们应该如何存在,而不只是如何生存,这也是我方论点中提到的文科精神的不可替代性。
其次,您方对服务业的定义是否太过局限了呢?文科与服务业的定义并非直接相符,后续我方将会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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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询问您方关于学科交叉的问题。我想说,在一个公开案例中,如果需要一些商科知识,而商科作为文科,与其他学科交叉探讨,这难道不是多学科交叉在服务业的一种体现吗?
但不能将商科简单归为文科。而且您方提到,作为律师为他人辩护,服务主体只是客户,并非特定的服务对象。然而在服务业中,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定义。
首先,我方想要纠正您一个问题,如果我现在作为一名辩护律师,针对的主体就是一个特定的主体。其次,商科为什么不是文科呢?我方认为商科有其独特性,这也体现了服务业的多样性。若将商科简单归为文科,那今天的辩题还有什么意义呢?若所有技术人员都能归为文科,认为文科能更好地服务并为其让路,这显然不合理。我方并没有说让路的问题,只是认为文科包括商科,因为文科是与理科相对的。若商科不是文科,请问它是理科吗?商科作为一门独特的学科存在,您方简单给它扣上文科的帽子,是否偏离了今天的主题?
我方坚定认为,文科不都是服务业。如今的经济市场有多元化需求,我方所提及的是服务业与文科的双向选择,基于此,我方可以说文科都是服务业。请问这有什么问题吗?
首先询问您方关于学科交叉的问题。我想说,在一个公开案例中,如果需要一些商科知识,而商科作为文科,与其他学科交叉探讨,这难道不是多学科交叉在服务业的一种体现吗?
但不能将商科简单归为文科。而且您方提到,作为律师为他人辩护,服务主体只是客户,并非特定的服务对象。然而在服务业中,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定义。
首先,我方想要纠正您一个问题,如果我现在作为一名辩护律师,针对的主体就是一个特定的主体。其次,商科为什么不是文科呢?我方认为商科有其独特性,这也体现了服务业的多样性。若将商科简单归为文科,那今天的辩题还有什么意义呢?若所有技术人员都能归为文科,认为文科能更好地服务并为其让路,这显然不合理。我方并没有说让路的问题,只是认为文科包括商科,因为文科是与理科相对的。若商科不是文科,请问它是理科吗?商科作为一门独特的学科存在,您方简单给它扣上文科的帽子,是否偏离了今天的主题?
我方坚定认为,文科不都是服务业。如今的经济市场有多元化需求,我方所提及的是服务业与文科的双向选择,基于此,我方可以说文科都是服务业。请问这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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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主要的焦点聚焦于文科与服务业的占比及其关联性程度。
首先,我方已经强调,文科作为服务业的一部分,二者存在交叉关系,相互包含,但不能完全等同。就像人 70%是水,但人并不是水。对方辩友一直通过文科与服务业的交叉程度来论证,却未对那些没有交叉的部分进行论述,难道这些就被排除在文科之外了吗?
我方一直在询问对方,那些与服务业相差甚远的事物,很多都不能用服务业来替代,对方辩友忽略了这一点,其逻辑存在漏洞。
其实,我方还有一个观点,只要能够帮助他人,就属于服务的范畴。所以,交叉学科在我方的讨论中也是服务的一部分。因此,对方不能仅用文科来衡量我方所讨论的服务业的整体性。
例如,一个小程序的背后,有理工科的支撑,也有各种学科的结合,这些都属于我们所讨论的服务业范畴,不能将文科和服务业混为一谈。谢谢。
我们今天主要的焦点聚焦于文科与服务业的占比及其关联性程度。
首先,我方已经强调,文科作为服务业的一部分,二者存在交叉关系,相互包含,但不能完全等同。就像人 70%是水,但人并不是水。对方辩友一直通过文科与服务业的交叉程度来论证,却未对那些没有交叉的部分进行论述,难道这些就被排除在文科之外了吗?
我方一直在询问对方,那些与服务业相差甚远的事物,很多都不能用服务业来替代,对方辩友忽略了这一点,其逻辑存在漏洞。
其实,我方还有一个观点,只要能够帮助他人,就属于服务的范畴。所以,交叉学科在我方的讨论中也是服务的一部分。因此,对方不能仅用文科来衡量我方所讨论的服务业的整体性。
例如,一个小程序的背后,有理工科的支撑,也有各种学科的结合,这些都属于我们所讨论的服务业范畴,不能将文科和服务业混为一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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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
首先,我方想指出您方的一个误区。我方认为,服务业涵盖多个专业,文科专业大多属于服务业,但这并不意味着服务业只限于文科。如今的服务业多种多样,理科同样可以为服务业服务,只是文科在服务业中的占比相对较高。
其次,我方提出多学科交叉是一个互帮互助的点。您方为何认为多学科交叉就意味着文科不是服务业呢?我方对此并不认同。
我方认为,服务业通过长期的积淀和努力,能够达到服务的效果。您方提到文科专业要依靠其他专业,我方已经强调并举例,以金融行业、法律行业为例,法律行业即便不借助其他专业,仅利用法学自身知识,也能完善整个法律制度体系,从而服务大众、服务人民。法律体现着人民的意志,本就应服务于人民。作为文科专业的学生,运用这类知识进行服务,这当然属于服务业。
谢谢。
谢谢主席。
首先,我方想指出您方的一个误区。我方认为,服务业涵盖多个专业,文科专业大多属于服务业,但这并不意味着服务业只限于文科。如今的服务业多种多样,理科同样可以为服务业服务,只是文科在服务业中的占比相对较高。
其次,我方提出多学科交叉是一个互帮互助的点。您方为何认为多学科交叉就意味着文科不是服务业呢?我方对此并不认同。
我方认为,服务业通过长期的积淀和努力,能够达到服务的效果。您方提到文科专业要依靠其他专业,我方已经强调并举例,以金融行业、法律行业为例,法律行业即便不借助其他专业,仅利用法学自身知识,也能完善整个法律制度体系,从而服务大众、服务人民。法律体现着人民的意志,本就应服务于人民。作为文科专业的学生,运用这类知识进行服务,这当然属于服务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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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方在一辩陈词时,反方一辩就已与我方达成共识,文科的定义是研究人类思想、文化、社会行为及其价值体系的学科群,所以并不存在您方所说的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
其次,您方一直在纠结的一个点是,文科是与服务业相关的学科,可您方不觉得这个逻辑链相当荒谬吗?按照您方逻辑,难道部分音乐生去琴行教课,就要把音乐学院划分为音乐教学服务行业吗?显然不合理。
最后,揪出您方一个前后矛盾的点,您方前面一直在跟我们说,不管是老师、法官,还是文科方面的教学工作者,全部都是在服务他人,可后面又说,我们提到这些职业时,想到的是他们的光辉和价值,这难道与我方评判标准不一致吗?所以您方前后论点不一致。
而今天我方想强调的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定义问题,更是一种价值观的选择。将文科矮化为服务业,背后将人工具化的教育观是错误的。文科真正的价值与意义,恰恰在于我们追问真理、传承思想、批判见识,而这些文科所赋予的尊严从来都不是服务,而是照亮未来的火种。
纵观历史直至现在,当哲学追问真理,当历史反思苦难,当文学书写人性,我们从中得到的是光辉和价值,而不仅仅是将来用这些去服务人民。文科是社会的镜子与刀锋,它揭示问题,也敢于批判,它铭记历史,也开拓未来,所以不能用您方所谓“服务业”的枷锁将其束缚。
如果我们今天承认文科都是服务业,就等于说思想必须迎合市场需求,但这种只计算短期利益的社会终将会失去文科的灵魂。而真正的就业观应当尊重文科存在的超越性,它教会我们的不应是如何谋生,而是为何而生。
从我方论点来讲,我方认为人不是工具,而是目的。文科的价值恰恰在于提醒着我们,在向前赶路的时候,也要记得生命的存在,记得更美的风景,而不仅仅是一生奔波的劳碌。这些文科所赋予的价值和意义,终将陪伴我们的余生,它的光辉永远不会在历史乃至社会潮流中泯灭。
谢谢。
首先,我方在一辩陈词时,反方一辩就已与我方达成共识,文科的定义是研究人类思想、文化、社会行为及其价值体系的学科群,所以并不存在您方所说的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
其次,您方一直在纠结的一个点是,文科是与服务业相关的学科,可您方不觉得这个逻辑链相当荒谬吗?按照您方逻辑,难道部分音乐生去琴行教课,就要把音乐学院划分为音乐教学服务行业吗?显然不合理。
最后,揪出您方一个前后矛盾的点,您方前面一直在跟我们说,不管是老师、法官,还是文科方面的教学工作者,全部都是在服务他人,可后面又说,我们提到这些职业时,想到的是他们的光辉和价值,这难道与我方评判标准不一致吗?所以您方前后论点不一致。
而今天我方想强调的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定义问题,更是一种价值观的选择。将文科矮化为服务业,背后将人工具化的教育观是错误的。文科真正的价值与意义,恰恰在于我们追问真理、传承思想、批判见识,而这些文科所赋予的尊严从来都不是服务,而是照亮未来的火种。
纵观历史直至现在,当哲学追问真理,当历史反思苦难,当文学书写人性,我们从中得到的是光辉和价值,而不仅仅是将来用这些去服务人民。文科是社会的镜子与刀锋,它揭示问题,也敢于批判,它铭记历史,也开拓未来,所以不能用您方所谓“服务业”的枷锁将其束缚。
如果我们今天承认文科都是服务业,就等于说思想必须迎合市场需求,但这种只计算短期利益的社会终将会失去文科的灵魂。而真正的就业观应当尊重文科存在的超越性,它教会我们的不应是如何谋生,而是为何而生。
从我方论点来讲,我方认为人不是工具,而是目的。文科的价值恰恰在于提醒着我们,在向前赶路的时候,也要记得生命的存在,记得更美的风景,而不仅仅是一生奔波的劳碌。这些文科所赋予的价值和意义,终将陪伴我们的余生,它的光辉永远不会在历史乃至社会潮流中泯灭。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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