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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判标为“小杖则受”,能否以尊重与包容为核心,在情感互动中平衡代际差异与自主意识之间的矛盾,深化晚辈与长辈之间的情感联结,以体现当代孝顺的本质。
首先,“小让则受”是晚辈出于对长辈的尊重做出的让步,是一种避免矛盾冲突激化的方法。现代社会强调平等对话,但晚辈和长辈之间的代沟与认知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当长辈的观念与小辈的想法相左时,与其在情绪上头时激烈对抗争吵,不如做出“小让则受”的理性克制,暂缓对立,待心平气和时,再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温和的方式引导。这样既尊重了长辈,也能促进家庭沟通,从而推动家庭和谐。
中国社会科学院家庭关系研究报告显示,在对500个家庭纠纷案例分析中,采用温和倾听加理性回应的模式,家庭中矛盾长期缓解率达到70%,而采用对抗式沟通的家庭仅为30%。
其次,“小杖则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的创造性转化。将“受小杖”转化为情绪缓冲机制,既保留了孝道中的积极基因,又注入了出于对长辈之爱而产生的包容之心。
《202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心理健康报告》显示,与子女关系紧张的老年人当中,约40%产生了抑郁症状,而与子女关系融洽的老年人群体当中,这一比例降至10%。《健康时报》在2024年报道的案例显示,因子女忙于工作、独自居住或文化差异导致情感隔阂,部分随迁老人出现了严重孤独感和无用感,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当父母因健康衰退变得敏感易怒,子女更应该以足够的耐心承接他们的情绪波动。这时,子女应该带着“受杖”的耐心去主动关心父母,体察父母的心理变化。
在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更要体察他们因难以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而产生的不安与不适,多多包容和安抚他们,尽量理解代际之间的差异,逐渐形成一种代际共情。在物质基础较为坚实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的今天,长辈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理解与支持。在当代孝顺的含义当中,父母不应该只是在物质生活中备受照顾的对象,让父母感受到被理解与被包容、有价值感同样重要。
最后需要再次澄清的是,“小杖则受”绝非无原则性的服从,而是以尊重和包容的心态建立沟通桥梁。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的代际关系是反馈模式,当子女以“受”的姿态承接代际摩擦时,实则是用爱来包容父母。正是因为有这种爱,才让我们的家庭更加美好。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剥离封建外壳的“小杖则受”精神能够缓解情感冲突,构建代际共情,在传承孝文化基因的基础上,赋予其现代化的意义,深刻体现了当代孝道的核心价值。谢谢。
我方判标为“小杖则受”,能否以尊重与包容为核心,在情感互动中平衡代际差异与自主意识之间的矛盾,深化晚辈与长辈之间的情感联结,以体现当代孝顺的本质。
首先,“小让则受”是晚辈出于对长辈的尊重做出的让步,是一种避免矛盾冲突激化的方法。现代社会强调平等对话,但晚辈和长辈之间的代沟与认知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当长辈的观念与小辈的想法相左时,与其在情绪上头时激烈对抗争吵,不如做出“小让则受”的理性克制,暂缓对立,待心平气和时,再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温和的方式引导。这样既尊重了长辈,也能促进家庭沟通,从而推动家庭和谐。
中国社会科学院家庭关系研究报告显示,在对500个家庭纠纷案例分析中,采用温和倾听加理性回应的模式,家庭中矛盾长期缓解率达到70%,而采用对抗式沟通的家庭仅为30%。
其次,“小杖则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的创造性转化。将“受小杖”转化为情绪缓冲机制,既保留了孝道中的积极基因,又注入了出于对长辈之爱而产生的包容之心。
《202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心理健康报告》显示,与子女关系紧张的老年人当中,约40%产生了抑郁症状,而与子女关系融洽的老年人群体当中,这一比例降至10%。《健康时报》在2024年报道的案例显示,因子女忙于工作、独自居住或文化差异导致情感隔阂,部分随迁老人出现了严重孤独感和无用感,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当父母因健康衰退变得敏感易怒,子女更应该以足够的耐心承接他们的情绪波动。这时,子女应该带着“受杖”的耐心去主动关心父母,体察父母的心理变化。
在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更要体察他们因难以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而产生的不安与不适,多多包容和安抚他们,尽量理解代际之间的差异,逐渐形成一种代际共情。在物质基础较为坚实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的今天,长辈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理解与支持。在当代孝顺的含义当中,父母不应该只是在物质生活中备受照顾的对象,让父母感受到被理解与被包容、有价值感同样重要。
最后需要再次澄清的是,“小杖则受”绝非无原则性的服从,而是以尊重和包容的心态建立沟通桥梁。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的代际关系是反馈模式,当子女以“受”的姿态承接代际摩擦时,实则是用爱来包容父母。正是因为有这种爱,才让我们的家庭更加美好。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剥离封建外壳的“小杖则受”精神能够缓解情感冲突,构建代际共情,在传承孝文化基因的基础上,赋予其现代化的意义,深刻体现了当代孝道的核心价值。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现在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时间为1分30秒。
请问对方一辩,我们在陈述“小杖则受”的时候,父母的手段是否存在暴力行为?无论轻重,首先“小杖则受”中的“小杖”指的是父母对我们具有教育意义的一定惩戒,并不存在您方所说的暴力行为。
那我想问,这种惩戒是否包含体罚?惩戒不等于体罚。您小的时候,父母教导您不要在夹菜时乱翻菜,如果您不听,父母打一下您的手,让您知道不能这么做,这种惩戒属于“小杖则受”的范畴。
您方提到打一下手,这是否属于体罚呢?打一下手并不属于体罚。
那“小杖则受”中的“杖”要如何体现出来呢?“小杖则受”的“杖”不一定是您方所说的一定得打。比如当您不听话的时候,父母可能会扣您的零花钱,这会让您感受到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当您知道不听父母的话会使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就会明白很多事情需要亲身经历才能理解。如果只是一味地进行口头教育,您认为能达到效果吗?
如果您方所定义的“小杖”是轻微的责罚,那“大杖”是什么呢?我方在立论环节已经强调,“小杖则受”强调的是在非原则性问题上的退让和理解,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
请问什么是原则性问题,什么是非原则性问题?比如父母对子女进行家暴,就属于“大杖”。我们要知道,现在有反家暴法,“大杖”的情况不需要子女自行评估。
我的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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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方一辩,我们在陈述“小杖则受”的时候,父母的手段是否存在暴力行为?无论轻重,首先“小杖则受”中的“小杖”指的是父母对我们具有教育意义的一定惩戒,并不存在您方所说的暴力行为。
那我想问,这种惩戒是否包含体罚?惩戒不等于体罚。您小的时候,父母教导您不要在夹菜时乱翻菜,如果您不听,父母打一下您的手,让您知道不能这么做,这种惩戒属于“小杖则受”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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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方所定义的“小杖”是轻微的责罚,那“大杖”是什么呢?我方在立论环节已经强调,“小杖则受”强调的是在非原则性问题上的退让和理解,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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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反方二辩不断提出问题,正方一辩进行回应,整体是反方进攻、正方防守的态势。在每个问题的回答中,正方一辩都在努力维护己方对于“小杖则受”的定义和观点。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今天认为,小杖则受绝非当代孝顺的表现。
开宗明义,小杖则受源自封建旧社会的亲情压迫,要求子女以肉体痛苦换取孝的道德标签。而当代孝顺的核心应该是平常尊重与情感共鸣。当对方辩友试图将千年前的教条移植到现在的法制社会时,是否混淆了两个本质问题:其一,暴力能否成为爱的表达;其二,说教与技巧是否能混为一谈?
纵观历史,小杖则受盛行于父母对子女有生杀掠夺权力的时代。唐律疏议曾经规定,父谋杀子者,处徒刑一年。这种将子女视为资产的法律早已过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赋予未成年人独立人格权。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的相关案例中指出,父母挥舞的衣架落下的都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像一位父亲因用衣架抽打孩子腿部被警方训诫的案例,就是时代进步的最好注脚。法律不会为爱的暴力网开一面,因为暴力无从区分轻重,只有一次次的伤害。
有人说这是对传统文化的摒弃,但真正的孝顺恰恰需要挣脱封建枷锁的勇气。同时,强调大杖走、小杖受的本意是避免父母因失手杀人而陷入不义,而非鼓励体罚。我们用民法典的互相尊重,取代封建法律的尊卑有序;用心理学的共情沟通,取代封建法制的暴力惩戒,才是对孝道最深刻的传承。韩国在2020年全面停止体罚孩子的行为后,校园暴力事件10年下降13%的数据证明,抛弃棍棒不会让孝道消失,而是让亲情更纯粹。
更令人忧心的是,暴力的种子一旦埋下,终将撕裂两代人的内心。哈佛大学脑科学研究显示,体罚会永久性损伤儿童的前额叶皮层,使其情绪调节能力退化。《解码》期刊追踪发现,从小遭受小杖则受的人,成年后对子女施暴的概率增加47%。这些冰冷的数据背后,是一个个因恐惧而沉默哭泣的孩子,是一群群在原生家庭阴影中挣扎的成年人。当对方辩友用孝顺为暴力开脱时,可曾想过,那些举起衣架的父母何尝不是旧时代暴力的受害者?
真正的孝顺从不是对暴力的妥协,它应是孩子放学后一盏温暖的灯,是父母生病时守在床前的身影,是两个人平等对话时的会心一笑。古人有言,色难,而发自内心的敬爱最为珍贵。当我们用法律保护孩子免于恐惧,用倾听化解冲突,用尊重替代控制时,才能抵达孝顺的真谛。父母与子女本就不是施暴者与受害者的关系,而是两个平等的灵魂彼此陪伴。
小杖则受的时代早已过去,今天我们站在法治文明的高地,绝不容许暴力以孝顺之名横行,因为每一个人都值得被温柔以待,每一种爱都应当生长在尊严的土壤之上。
好的,我的发言结束,谢谢。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今天认为,小杖则受绝非当代孝顺的表现。
开宗明义,小杖则受源自封建旧社会的亲情压迫,要求子女以肉体痛苦换取孝的道德标签。而当代孝顺的核心应该是平常尊重与情感共鸣。当对方辩友试图将千年前的教条移植到现在的法制社会时,是否混淆了两个本质问题:其一,暴力能否成为爱的表达;其二,说教与技巧是否能混为一谈?
纵观历史,小杖则受盛行于父母对子女有生杀掠夺权力的时代。唐律疏议曾经规定,父谋杀子者,处徒刑一年。这种将子女视为资产的法律早已过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赋予未成年人独立人格权。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的相关案例中指出,父母挥舞的衣架落下的都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像一位父亲因用衣架抽打孩子腿部被警方训诫的案例,就是时代进步的最好注脚。法律不会为爱的暴力网开一面,因为暴力无从区分轻重,只有一次次的伤害。
有人说这是对传统文化的摒弃,但真正的孝顺恰恰需要挣脱封建枷锁的勇气。同时,强调大杖走、小杖受的本意是避免父母因失手杀人而陷入不义,而非鼓励体罚。我们用民法典的互相尊重,取代封建法律的尊卑有序;用心理学的共情沟通,取代封建法制的暴力惩戒,才是对孝道最深刻的传承。韩国在2020年全面停止体罚孩子的行为后,校园暴力事件10年下降13%的数据证明,抛弃棍棒不会让孝道消失,而是让亲情更纯粹。
更令人忧心的是,暴力的种子一旦埋下,终将撕裂两代人的内心。哈佛大学脑科学研究显示,体罚会永久性损伤儿童的前额叶皮层,使其情绪调节能力退化。《解码》期刊追踪发现,从小遭受小杖则受的人,成年后对子女施暴的概率增加47%。这些冰冷的数据背后,是一个个因恐惧而沉默哭泣的孩子,是一群群在原生家庭阴影中挣扎的成年人。当对方辩友用孝顺为暴力开脱时,可曾想过,那些举起衣架的父母何尝不是旧时代暴力的受害者?
真正的孝顺从不是对暴力的妥协,它应是孩子放学后一盏温暖的灯,是父母生病时守在床前的身影,是两个人平等对话时的会心一笑。古人有言,色难,而发自内心的敬爱最为珍贵。当我们用法律保护孩子免于恐惧,用倾听化解冲突,用尊重替代控制时,才能抵达孝顺的真谛。父母与子女本就不是施暴者与受害者的关系,而是两个平等的灵魂彼此陪伴。
小杖则受的时代早已过去,今天我们站在法治文明的高地,绝不容许暴力以孝顺之名横行,因为每一个人都值得被温柔以待,每一种爱都应当生长在尊严的土壤之上。
好的,我的发言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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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为 1 分 30 秒。
感谢主席。请问对方一辩,今天孝顺的目的是否都是为了家庭和睦?我方认为,孝顺的目的不应仅仅是家庭和睦,而应该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帮助、相互促进。
打断一下,无论是相互帮助还是相互促进,其实都相当于家庭和睦,是为了让家庭更加和睦的一个目的。所以我方论证到“小杖则受”可以促进家庭和睦即可得证。
请问下一个问题,对方是否查阅过《孔子家语》中“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原始语境?我方认为,“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与当下的情况是两个本质的问题。我方仍旧认为,“小杖则受”源自封建社会的等级压迫,要求子女以肉体痛苦换取孝的道德标签。
打断一下。对方今天一直在论证“小杖”是暴力,但原本强调的是孝子要在父母愤怒时避免激化矛盾,这说明“小杖”的本质是父母情绪可控制的象征性惩戒,而绝非暴力虐待。你方将“小杖”偷换为体罚,甚至是家暴,这是否违背了经典原意?这个问题不用回答,我们论证下一个问题。
当代教育理论提倡挫折教育,认为适度的规则惩戒能够培养责任感,你方是否认同挫折教育与无原则溺爱之间需要存在必要的界限?
现在也存在一种现象叫无原则溺爱,无原则溺爱就是无论孩子今天犯什么错,都可以包容,说“没关系,他只是个孩子而已”。我方认为,“小杖则受”和无原则溺爱之间应当存在界限,这个界限应当是孩子在犯下错误之后受到一定惩戒。
打断一下,我没有问你“小杖则受”是什么,我只是问你是否需要存在这个界限。我方认为是需要存在这个界限的。所以“小杖则受”以符号传递一种社会价值观,为何不能视为传统智慧与当代教育的结合?
下一个问题,根据社会学家玛格丽特的后喻文化理论,当代社会已经进入长辈与晚辈相互学习的阶段,如果父母与孩子进行事后沟通,这难道不是恰到好处的对话契机吗?
时间到了。
有请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时间为 1 分 30 秒。
感谢主席。请问对方一辩,今天孝顺的目的是否都是为了家庭和睦?我方认为,孝顺的目的不应仅仅是家庭和睦,而应该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帮助、相互促进。
打断一下,无论是相互帮助还是相互促进,其实都相当于家庭和睦,是为了让家庭更加和睦的一个目的。所以我方论证到“小杖则受”可以促进家庭和睦即可得证。
请问下一个问题,对方是否查阅过《孔子家语》中“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原始语境?我方认为,“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与当下的情况是两个本质的问题。我方仍旧认为,“小杖则受”源自封建社会的等级压迫,要求子女以肉体痛苦换取孝的道德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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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教育理论提倡挫折教育,认为适度的规则惩戒能够培养责任感,你方是否认同挫折教育与无原则溺爱之间需要存在必要的界限?
现在也存在一种现象叫无原则溺爱,无原则溺爱就是无论孩子今天犯什么错,都可以包容,说“没关系,他只是个孩子而已”。我方认为,“小杖则受”和无原则溺爱之间应当存在界限,这个界限应当是孩子在犯下错误之后受到一定惩戒。
打断一下,我没有问你“小杖则受”是什么,我只是问你是否需要存在这个界限。我方认为是需要存在这个界限的。所以“小杖则受”以符号传递一种社会价值观,为何不能视为传统智慧与当代教育的结合?
下一个问题,根据社会学家玛格丽特的后喻文化理论,当代社会已经进入长辈与晚辈相互学习的阶段,如果父母与孩子进行事后沟通,这难道不是恰到好处的对话契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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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今天一直在强调,他们对小张的定义不是体罚和追训、惩戒,而是一种教育。那我们对小杖的意义是有所区别的。根据“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原著来说,指子女在承受大杖时需要离开,以避免父母把自己打死,从而使父母陷入不义。
那么理论上来说,只要不将孩子打死,那么轻微的惩戒和体罚也应该算在小杖的意义支撑范围内。
其次,对方一直在提到,只要不是成天的,就必须是无原则的溺爱,其实这是一种逻辑错误。对方辩友把教育简化为不打即是纵容。
对方辩友今天一直在强调,他们对小张的定义不是体罚和追训、惩戒,而是一种教育。那我们对小杖的意义是有所区别的。根据“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原著来说,指子女在承受大杖时需要离开,以避免父母把自己打死,从而使父母陷入不义。
那么理论上来说,只要不将孩子打死,那么轻微的惩戒和体罚也应该算在小杖的意义支撑范围内。
其次,对方一直在提到,只要不是成天的,就必须是无原则的溺爱,其实这是一种逻辑错误。对方辩友把教育简化为不打即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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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针对对方刚才提出的问题,强调一个体罚的问题。可是我们今天一直在探讨“小杖”是文化符号,而非具体的行为,并不是体罚,我们可以转化为取消零用钱这种非暴力惩罚。
还有,对方今天给我们扣了一个帽子,说只要不把人打死,在家庭范围之内,其他伤害都可以承受。但我要告诉对方,法律有一项规定叫《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以超过这一部分的暴露,我们不赞成暴力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说教育具有约束性。
对方今天把“小杖”简化成一种棍棒,是把千年的文化符号读成了一种暴力说明书。当父母进行象征规训的“小杖”时,子女的理性接纳,既是对社会观的敬畏,也是对父母教育责任的唤醒。像《礼记》中的“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告诫,更让这一行为超越了单方面的服从,成为亲子共同成长的起点。
今天,我们以当代视角重构“小杖”,它可以是孩子犯错后与父母促膝长谈的契机,可以是两代人共同校准教育尺度的坐标。真正的愚孝,从来不是盲目接受父母的一切,而是用溺爱纵容父母失控,或是对抗到彻底熄灭沟通的火种。孝道的温度绝不在于纵容,而是帮助父母成为更好的教育者。
同样,我最后再重申一句,对方刚才一直强调说是风气建造。
我们针对对方刚才提出的问题,强调一个体罚的问题。可是我们今天一直在探讨“小杖”是文化符号,而非具体的行为,并不是体罚,我们可以转化为取消零用钱这种非暴力惩罚。
还有,对方今天给我们扣了一个帽子,说只要不把人打死,在家庭范围之内,其他伤害都可以承受。但我要告诉对方,法律有一项规定叫《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以超过这一部分的暴露,我们不赞成暴力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说教育具有约束性。
对方今天把“小杖”简化成一种棍棒,是把千年的文化符号读成了一种暴力说明书。当父母进行象征规训的“小杖”时,子女的理性接纳,既是对社会观的敬畏,也是对父母教育责任的唤醒。像《礼记》中的“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告诫,更让这一行为超越了单方面的服从,成为亲子共同成长的起点。
今天,我们以当代视角重构“小杖”,它可以是孩子犯错后与父母促膝长谈的契机,可以是两代人共同校准教育尺度的坐标。真正的愚孝,从来不是盲目接受父母的一切,而是用溺爱纵容父母失控,或是对抗到彻底熄灭沟通的火种。孝道的温度绝不在于纵容,而是帮助父母成为更好的教育者。
同样,我最后再重申一句,对方刚才一直强调说是风气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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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我想请问一下反方四辩,您方的判标可以再重复一下吗?
我方的判标主要是查看小杖是否违反法律。而且我想请问,您方的定义诉诸远祖,那大杖是否是指为了防止父母把孩子打死?
首先,您方的判标是不违反法律,可您方刚才一直在说我方的小杖已经在不断触犯法律的底线。
回答您方刚才的问题,我方的定义是,我方的小杖是指有教育意义、不违背原则性的一种对于子女的教育,所以不存在您方所说的小杖实施之后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我想请问您方一个问题,您方所倡导的尊重可以举一个具体的情境吗?
首先,小杖诉诸暴力、违反法律,所以我们不认可它是符合法律的。既然为了防止父母把孩子打死叫大杖,那么相对应的小杖就是不把孩子打死,而不是像您方定义的那么轻。您方既追求远祖之意,却又不按照远祖之意来,这是为什么?
请您方回答一下我方所说的您方尊重的一个情景是什么。
我先回答您方刚才所说的小杖和大杖,如果尊重远祖之意,小杖在古代传承了那么多年,如果每一次都会把孩子打伤,它还能够受到社会的尊重吗?请您方回答我一下,您方所营造的平等尊重是怎样的情境?
观点就是说,父母和孩子遇到冲突的时候,可以诉诸逻辑,用语言沟通,而不是诉诸暴力。
在古代,父母对孩子有生杀权利,所以把孩子打伤,那才是所谓的小杖。所以,如果伤害程度小,没有把孩子打伤,哪怕有违反的情况,其实也应该定在小杖的范围里,而不是像您方定义的那么轻。
如果说服不是暴力,那么我方所倡导的小杖不会对子女造成伤害,只是一种教育性的方式,还会有一个缓冲感,更具执行性。
现在我来解决一下今天我们在小杖定义上的严重冲突。对方一直想把小杖定义得很轻,但我方认为,既然大杖是把孩子打死,那么不把孩子打死都应算作小杖,这是我方的立场。
感谢主席,我想请问一下反方四辩,您方的判标可以再重复一下吗?
我方的判标主要是查看小杖是否违反法律。而且我想请问,您方的定义诉诸远祖,那大杖是否是指为了防止父母把孩子打死?
首先,您方的判标是不违反法律,可您方刚才一直在说我方的小杖已经在不断触犯法律的底线。
回答您方刚才的问题,我方的定义是,我方的小杖是指有教育意义、不违背原则性的一种对于子女的教育,所以不存在您方所说的小杖实施之后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我想请问您方一个问题,您方所倡导的尊重可以举一个具体的情境吗?
首先,小杖诉诸暴力、违反法律,所以我们不认可它是符合法律的。既然为了防止父母把孩子打死叫大杖,那么相对应的小杖就是不把孩子打死,而不是像您方定义的那么轻。您方既追求远祖之意,却又不按照远祖之意来,这是为什么?
请您方回答一下我方所说的您方尊重的一个情景是什么。
我先回答您方刚才所说的小杖和大杖,如果尊重远祖之意,小杖在古代传承了那么多年,如果每一次都会把孩子打伤,它还能够受到社会的尊重吗?请您方回答我一下,您方所营造的平等尊重是怎样的情境?
观点就是说,父母和孩子遇到冲突的时候,可以诉诸逻辑,用语言沟通,而不是诉诸暴力。
在古代,父母对孩子有生杀权利,所以把孩子打伤,那才是所谓的小杖。所以,如果伤害程度小,没有把孩子打伤,哪怕有违反的情况,其实也应该定在小杖的范围里,而不是像您方定义的那么轻。
如果说服不是暴力,那么我方所倡导的小杖不会对子女造成伤害,只是一种教育性的方式,还会有一个缓冲感,更具执行性。
现在我来解决一下今天我们在小杖定义上的严重冲突。对方一直想把小杖定义得很轻,但我方认为,既然大杖是把孩子打死,那么不把孩子打死都应算作小杖,这是我方的立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请问对方辩友,您认为时代是否是不断发展的,我们是否应该与时俱进?是的,正因为我们与时俱进,所以面对传统文化中不合理的糟粕部分,我们才应该摒弃。
那您方是否听过创造性转化?这一点我方在一辩稿里已经跟您明确说明,我方的“小杖则受”是在摒弃封建糟粕的前提下才能够发生的,您方是否听清?
我方的问题仍然需要归结在原著之上,才能讲明白“小杖则受”的定义。可是对方辩友,您方所依据的原著所处的时代,与我们所处的时代,其环境和背景能一样吗?所以希望对方辩友随着时代发展,能够对“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进行一个现代化的解读。
对方辩友,您是否承认代际差异的存在?既然承认代际差异的存在,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是否承认长辈所处的那个时代,物质相对匮乏而信息相对闭塞,而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
是的,正因为我们这个时代快速发展,因此我们的父母拥有了通过语言和逻辑来教育孩子的能力,就不必受制于“小杖则受”这一传统的国学手段。
可是对方辩友,正是因为这种代际差异,父母和我们之间存在一定观念上的误差,那么我们在此时为何不能以一种“小杖则受”的包容态度去对待我们的父母呢?
对方提到“小杖则受”是子女在面对父母暴怒之下的包容和理解,那父母既然没有能力去控制自己的情绪,子女是否需要搬出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非一味地包容和照顾呢?
对方辩友,我方并没有说是在暴怒之下的这种包容,您方一直在给我方扣帽子,否认也不承认我方的定义。
我方给您提供一个数据,主动包容父母传统观念的子女家庭,冲突频率降低58%,父母心理健康指数提升41%,而不包容的家庭中,父母的抑郁倾向发生率高达32%。请问在您方这种不接受“小杖则受”的状况之下,您如何达到孝顺这一目的呢?
孝顺父母有很多手段,但是不必诉诸于暴力。对方辩友,我方始终没有说“小杖则受”是一种暴力,您方一直误解我方的定义。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请问对方辩友,您认为时代是否是不断发展的,我们是否应该与时俱进?是的,正因为我们与时俱进,所以面对传统文化中不合理的糟粕部分,我们才应该摒弃。
那您方是否听过创造性转化?这一点我方在一辩稿里已经跟您明确说明,我方的“小杖则受”是在摒弃封建糟粕的前提下才能够发生的,您方是否听清?
我方的问题仍然需要归结在原著之上,才能讲明白“小杖则受”的定义。可是对方辩友,您方所依据的原著所处的时代,与我们所处的时代,其环境和背景能一样吗?所以希望对方辩友随着时代发展,能够对“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进行一个现代化的解读。
对方辩友,您是否承认代际差异的存在?既然承认代际差异的存在,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是否承认长辈所处的那个时代,物质相对匮乏而信息相对闭塞,而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
是的,正因为我们这个时代快速发展,因此我们的父母拥有了通过语言和逻辑来教育孩子的能力,就不必受制于“小杖则受”这一传统的国学手段。
可是对方辩友,正是因为这种代际差异,父母和我们之间存在一定观念上的误差,那么我们在此时为何不能以一种“小杖则受”的包容态度去对待我们的父母呢?
对方提到“小杖则受”是子女在面对父母暴怒之下的包容和理解,那父母既然没有能力去控制自己的情绪,子女是否需要搬出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非一味地包容和照顾呢?
对方辩友,我方并没有说是在暴怒之下的这种包容,您方一直在给我方扣帽子,否认也不承认我方的定义。
我方给您提供一个数据,主动包容父母传统观念的子女家庭,冲突频率降低58%,父母心理健康指数提升41%,而不包容的家庭中,父母的抑郁倾向发生率高达32%。请问在您方这种不接受“小杖则受”的状况之下,您如何达到孝顺这一目的呢?
孝顺父母有很多手段,但是不必诉诸于暴力。对方辩友,我方始终没有说“小杖则受”是一种暴力,您方一直误解我方的定义。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现在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名选手,时间为 1 分 30 秒。
你好,正方辩友,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能否用一个具体事例来说明你们所说的平等对话就是平等的。首先,什么叫做平等?您方所说的平等,是不是指与父母在身份和地位上完全平等?请您方直接回答我方关于您方如何定义平等的问题。
这种平等类似于情侣之间的平等,并不等同于父母有威严之上的压迫,对方能理解吗?
那我换一个问题。在您方看来,小惩是一种规范我们行为的方式,类似于小时候对我们的规范。但如果长期接受这种小惩的理念,我们的心理会不会因此模糊了对小惩的概念,从而无法区分小惩和大惩的概念?当被告知所谓大惩时,我们会不会无法做出反应,进而成为所谓的愚孝?请您方解释一下。
首先,痛是实际存在的,如果把孩子打得特别痛,孩子不会躲和逃吗?我并非主张进行精神上的规范规则。我方可以肯定一点,但长期对孩子进行规则规范,会不会让孩子自动认为父母说的话就是对的,不想反驳,从而形成愚孝呢?
孩子是会成长的,在经历一些事情之后,是可以理解父母的。所以您方没有考虑到孩子可以理解父母这一点。您方一直强调父母对孩子进行暴力、小惩,还说小惩只要不把孩子打死就好,这是在给我方扣帽子。我方所说的小惩,是指孩子在小时候或许不能理解父母,但当他知道自己做错事,父母进行小惩后,他才能明白一些道理。如果连这个过程都没有,孩子怎么能够成长?
那我再问正方辩友一个问题,在当今时代,要确保父母跟上时代,一定要通过父母对我们进行小惩这种方式来体现吗?我们不能通过平等的交流沟通来实现吗?
所以,对方辩友并没有认真倾听我方观点。我方已经明确指出,当时代快速发展时,父母会因为一些状况变得敏感、焦虑,因为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所以我们更要主动拥抱他们,出于爱去包容他们,而不是父母对我们进行逼迫,比如逼婚,我们就对着干。您方提到的平等,似乎是只要父母逼婚,我们就一定不同意,因为观念不同,但您方直接忽略了观念差异的存在。正是因为有这种观念差异,我们更要包容父母,出于爱去维护整个家庭。
OK,时间到了。现在会议还剩大概 7 分钟,我们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大家先退出去吧,因为还有 6 分钟会议就要结束了,肯定搞不完。
现在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名选手,时间为 1 分 30 秒。
你好,正方辩友,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能否用一个具体事例来说明你们所说的平等对话就是平等的。首先,什么叫做平等?您方所说的平等,是不是指与父母在身份和地位上完全平等?请您方直接回答我方关于您方如何定义平等的问题。
这种平等类似于情侣之间的平等,并不等同于父母有威严之上的压迫,对方能理解吗?
那我换一个问题。在您方看来,小惩是一种规范我们行为的方式,类似于小时候对我们的规范。但如果长期接受这种小惩的理念,我们的心理会不会因此模糊了对小惩的概念,从而无法区分小惩和大惩的概念?当被告知所谓大惩时,我们会不会无法做出反应,进而成为所谓的愚孝?请您方解释一下。
首先,痛是实际存在的,如果把孩子打得特别痛,孩子不会躲和逃吗?我并非主张进行精神上的规范规则。我方可以肯定一点,但长期对孩子进行规则规范,会不会让孩子自动认为父母说的话就是对的,不想反驳,从而形成愚孝呢?
孩子是会成长的,在经历一些事情之后,是可以理解父母的。所以您方没有考虑到孩子可以理解父母这一点。您方一直强调父母对孩子进行暴力、小惩,还说小惩只要不把孩子打死就好,这是在给我方扣帽子。我方所说的小惩,是指孩子在小时候或许不能理解父母,但当他知道自己做错事,父母进行小惩后,他才能明白一些道理。如果连这个过程都没有,孩子怎么能够成长?
那我再问正方辩友一个问题,在当今时代,要确保父母跟上时代,一定要通过父母对我们进行小惩这种方式来体现吗?我们不能通过平等的交流沟通来实现吗?
所以,对方辩友并没有认真倾听我方观点。我方已经明确指出,当时代快速发展时,父母会因为一些状况变得敏感、焦虑,因为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所以我们更要主动拥抱他们,出于爱去包容他们,而不是父母对我们进行逼迫,比如逼婚,我们就对着干。您方提到的平等,似乎是只要父母逼婚,我们就一定不同意,因为观念不同,但您方直接忽略了观念差异的存在。正是因为有这种观念差异,我们更要包容父母,出于爱去维护整个家庭。
OK,时间到了。现在会议还剩大概 7 分钟,我们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大家先退出去吧,因为还有 6 分钟会议就要结束了,肯定搞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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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帮所有人到场,反方如果齐了的话,说一声。
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为 1 分 30 秒。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对方提到想要达到一个平等的愿景,这是你我双方共同的愿望。可是在承受“小杖”之下,是您方所谓想要强烈地、迫切地得到一种平等,实质上您方究竟是想要得到一种身份对等的对待,还是您方想要一个对等的对话姿态呢?如果您方不接受这个“小杖”,那是否能够达到我们想要一个平等对话姿态的这样一个前提呢?请您方后续为我方继续论证。
对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认知水平、判断能力的孩童时期,不能给予我们“杖责”教育,我们或许会感到不服气、感到委屈。但是在那个时期,我们还没有形成一种全面的世界观,不能够完全理解父母。只有当我们长大,才能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在这一懵懂时期的“小杖”,是对父母身份及教育职责的尊重。
而在我们成年后逐渐懂得做人的道理,我们站在这个崭新的时代回望他们,或许会看到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观念与思想。而在这个时期的“小杖”,则是出自于带有主动性的理解和包容。因为他们的想法未必错误,只是过于保守;初衷未必不好,只是关心则乱;他们对你的爱未必淡薄,只是方式笨拙。
而我们提倡“小杖则受”,则是希望我们能够凭借这份出自于爱的包容,看到事物的本质,而非以表象只看到彼此不同,忽略彼此的可取之处。沟通就难以求同存异,家庭就难以和睦安宁,孝顺就难以扩散绵延。“小杖则受”是为爱做出适当的让步和妥协,又为何不可?
帮所有人到场,反方如果齐了的话,说一声。
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时间为 1 分 30 秒。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首先,对方提到想要达到一个平等的愿景,这是你我双方共同的愿望。可是在承受“小杖”之下,是您方所谓想要强烈地、迫切地得到一种平等,实质上您方究竟是想要得到一种身份对等的对待,还是您方想要一个对等的对话姿态呢?如果您方不接受这个“小杖”,那是否能够达到我们想要一个平等对话姿态的这样一个前提呢?请您方后续为我方继续论证。
对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认知水平、判断能力的孩童时期,不能给予我们“杖责”教育,我们或许会感到不服气、感到委屈。但是在那个时期,我们还没有形成一种全面的世界观,不能够完全理解父母。只有当我们长大,才能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在这一懵懂时期的“小杖”,是对父母身份及教育职责的尊重。
而在我们成年后逐渐懂得做人的道理,我们站在这个崭新的时代回望他们,或许会看到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观念与思想。而在这个时期的“小杖”,则是出自于带有主动性的理解和包容。因为他们的想法未必错误,只是过于保守;初衷未必不好,只是关心则乱;他们对你的爱未必淡薄,只是方式笨拙。
而我们提倡“小杖则受”,则是希望我们能够凭借这份出自于爱的包容,看到事物的本质,而非以表象只看到彼此不同,忽略彼此的可取之处。沟通就难以求同存异,家庭就难以和睦安宁,孝顺就难以扩散绵延。“小杖则受”是为爱做出适当的让步和妥协,又为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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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刚刚我问及对方辩友后,对方辩友的回答是,如果我们需要与父母保持平等,就必须要通过挑战的手段来达成,这其实有一定的绝对化。期待对方辩友后续展开解释。
我方今天在对于“小障折寿”方面,我认为“小障折寿”确实需要一定的父母规范。在我们小时候,父母的话听得多了,长大后,如果父母在自我调节过程中不能理解孩子,就有可能演变成孩子心理的一种障碍,即分不清什么是小障和大障。当一个人的心理认同“小障”这种东西之后,其适应度就不可避免地会提升,小障和大障可能没有明显的区分,在受到父母较大约束时,也会默默承受,进而演变成所谓的愚孝。
首先,刚刚我问及对方辩友后,对方辩友的回答是,如果我们需要与父母保持平等,就必须要通过挑战的手段来达成,这其实有一定的绝对化。期待对方辩友后续展开解释。
我方今天在对于“小障折寿”方面,我认为“小障折寿”确实需要一定的父母规范。在我们小时候,父母的话听得多了,长大后,如果父母在自我调节过程中不能理解孩子,就有可能演变成孩子心理的一种障碍,即分不清什么是小障和大障。当一个人的心理认同“小障”这种东西之后,其适应度就不可避免地会提升,小障和大障可能没有明显的区分,在受到父母较大约束时,也会默默承受,进而演变成所谓的愚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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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环节进入自由辩论,时间为3分钟,由正方先开始。
正方:好的,对方辩友,我刚刚从对方一辩口中得知,观点是挣脱束缚。可是对方三辩总结时又说,孩童小时候需要依赖父母,所以贵方口径是否不统一?
所谓挣脱束缚,应指成熟后摆脱父母强大的束缚。而且我方认为,在经济方面其实少了很多不必要的冲突。
我想请问,遇到原则性冲突时,也要顺着父母吗?“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现在我问对方一个问题。刚才对方提到沟通可以解决问题,我给对方设定一个情形,之前有一则新闻,一个孩子用鞭炮炸了5辆车,这仅靠沟通可以解决吗?此时父母若不对孩子实行一定的象征性惩戒,只是告诉他不可以这么做,孩子会听吗?
炸了5辆车后,家庭必然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这会对家庭生活产生影响,孩子也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请问对方辩友,父母的一切判断都是正当、合理的吗?
我方所说的评判标准是,父母在情绪可控下带有教育意义的惩戒行为。刚才对方解释家庭影响,难道仅因为爱,父母就要承接孩子的一切吗?
对方一辩稿提到封建传统,我继续举例,新加坡教育局规定教师可用戒尺进行纪律管理,德州部分地区允许家长实施非伤害性的管教。如果西方社会能接受教育性惩戒,难道中国传统文化就要被污名化吗?
若要论证外国情况,就必须论证其文化背景。比如美国,其法律规定父母需在政府官员或警察监督下,才可以对孩子进行管教。
对方辩友认为……贵方一辩提到历史背景,却未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就直接用来批判我方观点,这样合适吗?
反方:对方辩友还是没有回答,如果遇到原则性问题,应如何与父母沟通。对方辩友提到“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原则性问题属于“大杖”,那我们选择避开即可。
关于炸5辆车的事情,您方说家庭支出会让孩子意识到问题,但如果不对小孩进行一定的教育,他可能连支出的概念都没有。
我想问,如果按照您方说法,实施惩戒一定有用,比如那个炸车的小孩,若父母打了他,他有可能以后悄悄继续干这种事,您方如何解释?
您方还在给我方扣帽子,说我方观点是暴力,但我方论证的“小杖”绝不仅仅是暴力,而是带有教育目的。在“小杖”过程中,可以通过扣零花钱、不准出去玩等方式进行教育。
还有,难道仅因为孩子小,父母就要承担所有责任吗?当今社会不仅需要父母理解孩子,孩子也需要理解父母。
正方时间到,现在到反方。
反方:我想问一下,您方所说的“小杖则受”与当今时代的孝道有什么直接关系吗?对方辩友对“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定义是基于是否为原则性问题,我方认为……
反方时间到。
下一个环节进入自由辩论,时间为3分钟,由正方先开始。
正方:好的,对方辩友,我刚刚从对方一辩口中得知,观点是挣脱束缚。可是对方三辩总结时又说,孩童小时候需要依赖父母,所以贵方口径是否不统一?
所谓挣脱束缚,应指成熟后摆脱父母强大的束缚。而且我方认为,在经济方面其实少了很多不必要的冲突。
我想请问,遇到原则性冲突时,也要顺着父母吗?“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现在我问对方一个问题。刚才对方提到沟通可以解决问题,我给对方设定一个情形,之前有一则新闻,一个孩子用鞭炮炸了5辆车,这仅靠沟通可以解决吗?此时父母若不对孩子实行一定的象征性惩戒,只是告诉他不可以这么做,孩子会听吗?
炸了5辆车后,家庭必然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这会对家庭生活产生影响,孩子也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请问对方辩友,父母的一切判断都是正当、合理的吗?
我方所说的评判标准是,父母在情绪可控下带有教育意义的惩戒行为。刚才对方解释家庭影响,难道仅因为爱,父母就要承接孩子的一切吗?
对方一辩稿提到封建传统,我继续举例,新加坡教育局规定教师可用戒尺进行纪律管理,德州部分地区允许家长实施非伤害性的管教。如果西方社会能接受教育性惩戒,难道中国传统文化就要被污名化吗?
若要论证外国情况,就必须论证其文化背景。比如美国,其法律规定父母需在政府官员或警察监督下,才可以对孩子进行管教。
对方辩友认为……贵方一辩提到历史背景,却未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就直接用来批判我方观点,这样合适吗?
反方:对方辩友还是没有回答,如果遇到原则性问题,应如何与父母沟通。对方辩友提到“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原则性问题属于“大杖”,那我们选择避开即可。
关于炸5辆车的事情,您方说家庭支出会让孩子意识到问题,但如果不对小孩进行一定的教育,他可能连支出的概念都没有。
我想问,如果按照您方说法,实施惩戒一定有用,比如那个炸车的小孩,若父母打了他,他有可能以后悄悄继续干这种事,您方如何解释?
您方还在给我方扣帽子,说我方观点是暴力,但我方论证的“小杖”绝不仅仅是暴力,而是带有教育目的。在“小杖”过程中,可以通过扣零花钱、不准出去玩等方式进行教育。
还有,难道仅因为孩子小,父母就要承担所有责任吗?当今社会不仅需要父母理解孩子,孩子也需要理解父母。
正方时间到,现在到反方。
反方:我想问一下,您方所说的“小杖则受”与当今时代的孝道有什么直接关系吗?对方辩友对“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定义是基于是否为原则性问题,我方认为……
反方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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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其实我们双方在观点上有很大冲突。特别是对于某些问题,我们各自有不同的想法。今天反方的诉求是不涉及暴力,但他们对于“是否涉及暴力”的界定与我方有很大区别。他们认为在一些大事上才涉及暴力,而我方对此有不同看法。
对方提到了原则性问题,称一旦出现原则性问题就要采取某种极端做法。比如他们认为,一旦出现原则性问题就要离开。那么试问,当与父母有冲突时,就要因此与父母断绝关系吗?例如父母希望你考三中,而你喜欢二中,这能算原则性问题并因此与父母断绝关系吗?这种界定似乎过于绝对。
我方一直认为,在现代社会,教育应该追求平等,注重情感交流,应该用话术或者逻辑去说服孩子,这也是我们所确定的教育目的。当孩子小时候有不当行为时,应该用逻辑去引导他们。比如孩子用勺子敲管子的行为不对,会影响他人,应该用逻辑去解释,而不是直接打孩子巴掌制止。虽然两种方式都能遏制孩子的不当行为,让他们养成好习惯,但我们认为用理性的对话和逻辑去引导更为合适,而不是采用暴力手段。
对方认为我们指责他们使用暴力只是定义上的区别。今天这场辩论,说实话打得不是很好。我方认为,正方提出输出援助是为了防止孩子出现意外,但如果按照他们的逻辑,不把孩子打死就可以,这显然不合理。而且他们提到一旦涉及体制上的冲突就叫暴力,但又说要考虑当前语境。既然追求原始定义,就不应该再强调语境,否则就是在封建社会的观念与现代观念之间摇摆,应该重新审视规则。
实际上,我方在讨论问题时,认为我们所讨论的行为不属于暴力。而反方所认为的暴力,似乎局限于肢体冲突,这是不太恰当的。我方想说的是,一旦用暴力去说服他人,他人就会养成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习惯,会认为暴力是合理的,这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
另外,正方一直强调要善待并接受父母,以此来达成家庭和睦。但问题是,如果只是一味地接受父母的意见,自己的意见就不重要了吗?我们认为,充分平等的交流应该是双方都充分说出理由,而不是一味地接纳。一味接纳实际上是不够尊重自己的表现,如果一旦有冲突就选择离开,这违背了我们当代对于家庭关系的理解。
今天其实我们双方在观点上有很大冲突。特别是对于某些问题,我们各自有不同的想法。今天反方的诉求是不涉及暴力,但他们对于“是否涉及暴力”的界定与我方有很大区别。他们认为在一些大事上才涉及暴力,而我方对此有不同看法。
对方提到了原则性问题,称一旦出现原则性问题就要采取某种极端做法。比如他们认为,一旦出现原则性问题就要离开。那么试问,当与父母有冲突时,就要因此与父母断绝关系吗?例如父母希望你考三中,而你喜欢二中,这能算原则性问题并因此与父母断绝关系吗?这种界定似乎过于绝对。
我方一直认为,在现代社会,教育应该追求平等,注重情感交流,应该用话术或者逻辑去说服孩子,这也是我们所确定的教育目的。当孩子小时候有不当行为时,应该用逻辑去引导他们。比如孩子用勺子敲管子的行为不对,会影响他人,应该用逻辑去解释,而不是直接打孩子巴掌制止。虽然两种方式都能遏制孩子的不当行为,让他们养成好习惯,但我们认为用理性的对话和逻辑去引导更为合适,而不是采用暴力手段。
对方认为我们指责他们使用暴力只是定义上的区别。今天这场辩论,说实话打得不是很好。我方认为,正方提出输出援助是为了防止孩子出现意外,但如果按照他们的逻辑,不把孩子打死就可以,这显然不合理。而且他们提到一旦涉及体制上的冲突就叫暴力,但又说要考虑当前语境。既然追求原始定义,就不应该再强调语境,否则就是在封建社会的观念与现代观念之间摇摆,应该重新审视规则。
实际上,我方在讨论问题时,认为我们所讨论的行为不属于暴力。而反方所认为的暴力,似乎局限于肢体冲突,这是不太恰当的。我方想说的是,一旦用暴力去说服他人,他人就会养成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习惯,会认为暴力是合理的,这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
另外,正方一直强调要善待并接受父母,以此来达成家庭和睦。但问题是,如果只是一味地接受父母的意见,自己的意见就不重要了吗?我们认为,充分平等的交流应该是双方都充分说出理由,而不是一味地接纳。一味接纳实际上是不够尊重自己的表现,如果一旦有冲突就选择离开,这违背了我们当代对于家庭关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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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30秒。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现在来总结一下今天的辩论内容。对方一直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大杖就是将人打死,小杖就是不打死。但我方一辩已经明确给出定义,小杖是忍受父母非原则性的教育;大杖则是父母的行为超越了孩子能够承受的范围,孩子才会离开,这是经典所蕴含的价值。
我方三辩刚才提到,我们主张沿用原著观点,要进行创造性转化,保留传统的精华。小杖受体现的是一种孝道,在当代,小杖的范围已经远远扩大到口头教育等,只要是孩子能够承受的、关于教育的内容,都可以称之为小杖,这也是当代孝顺的体现,即创造性的转化。
对方一直质疑,我方主张不断忍耐,问题就无法解决。但我方观点认为,孩子在年幼时,无法像对方所说的那样平等地接受逻辑性的交流。如果在孩子蒙昧无知时不进行教育,他们不仅无法进行逻辑性对话,反而会叛逆地拒绝接受。那么,对方的方法论又该如何实施呢?
我方提出,小杖受是为了让双方情绪冷静下来,有一个缓冲时间,再进行冷静、平等、温和的交流。
下面我来重申一下我方的论点: 第一重是严慈将信的现代转移。当父母将微信语音错发群聊,我们应如幼时他们擦拭我们污渍般从容。这不是屈从,而是理解,所有成长都需要有试错的空间。 第二重是数字鸿沟的情感解法。看那年迈的UP主颤巍巍的直播首秀,看似老旧的APP里年轻人设计的语音导航,这些数据洪流中的浪花,都在演绎“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数字诠释。 第三重是生命轮回的终极启示。当00后用VR代父母亲体验岁月,当女儿将母亲的老照片制成动态NFT,这些温暖的瞬间都在证明孝道是血脉长河的双向摆渡。我们此刻对待父母的方式,正是未来儿女认知世界的源代码。
而对方一直强调小杖不受。各位可以试想一下,当我们未来成为父母,面对孩子小杖不受时,内心会有多么无奈与心酸。当生命的轮回轮到我们时,小杖不受,对方又会作何感想呢?
请各位触摸一下手机背面尚存的温度,那是父母彻夜操劳的余温,是升学压力下他们欲言又止的忐忑,更是此刻他们面对智能家居时与我们当年握笔描红如出一辙的笨拙。让我们以泰戈尔“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的胸怀,将代际的差异谱成文明的步调。孝道的真谛从来不是两个时代的战争,而是相互的坦诚和温柔以待。谢谢!
感谢双方的基础辩论,接下来大家双方有没有要讨论的问题,如果有,现在可以进行讨论。
OK,我认为正方在定义上存在冲突。我特别想问一个问题,就是正方现在认为小杖的范围扩大了,但具体扩大到什么范围,我没听清楚。
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30秒。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现在来总结一下今天的辩论内容。对方一直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大杖就是将人打死,小杖就是不打死。但我方一辩已经明确给出定义,小杖是忍受父母非原则性的教育;大杖则是父母的行为超越了孩子能够承受的范围,孩子才会离开,这是经典所蕴含的价值。
我方三辩刚才提到,我们主张沿用原著观点,要进行创造性转化,保留传统的精华。小杖受体现的是一种孝道,在当代,小杖的范围已经远远扩大到口头教育等,只要是孩子能够承受的、关于教育的内容,都可以称之为小杖,这也是当代孝顺的体现,即创造性的转化。
对方一直质疑,我方主张不断忍耐,问题就无法解决。但我方观点认为,孩子在年幼时,无法像对方所说的那样平等地接受逻辑性的交流。如果在孩子蒙昧无知时不进行教育,他们不仅无法进行逻辑性对话,反而会叛逆地拒绝接受。那么,对方的方法论又该如何实施呢?
我方提出,小杖受是为了让双方情绪冷静下来,有一个缓冲时间,再进行冷静、平等、温和的交流。
下面我来重申一下我方的论点: 第一重是严慈将信的现代转移。当父母将微信语音错发群聊,我们应如幼时他们擦拭我们污渍般从容。这不是屈从,而是理解,所有成长都需要有试错的空间。 第二重是数字鸿沟的情感解法。看那年迈的UP主颤巍巍的直播首秀,看似老旧的APP里年轻人设计的语音导航,这些数据洪流中的浪花,都在演绎“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数字诠释。 第三重是生命轮回的终极启示。当00后用VR代父母亲体验岁月,当女儿将母亲的老照片制成动态NFT,这些温暖的瞬间都在证明孝道是血脉长河的双向摆渡。我们此刻对待父母的方式,正是未来儿女认知世界的源代码。
而对方一直强调小杖不受。各位可以试想一下,当我们未来成为父母,面对孩子小杖不受时,内心会有多么无奈与心酸。当生命的轮回轮到我们时,小杖不受,对方又会作何感想呢?
请各位触摸一下手机背面尚存的温度,那是父母彻夜操劳的余温,是升学压力下他们欲言又止的忐忑,更是此刻他们面对智能家居时与我们当年握笔描红如出一辙的笨拙。让我们以泰戈尔“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的胸怀,将代际的差异谱成文明的步调。孝道的真谛从来不是两个时代的战争,而是相互的坦诚和温柔以待。谢谢!
感谢双方的基础辩论,接下来大家双方有没有要讨论的问题,如果有,现在可以进行讨论。
OK,我认为正方在定义上存在冲突。我特别想问一个问题,就是正方现在认为小杖的范围扩大了,但具体扩大到什么范围,我没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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