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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时间在10点到41分。我上午给他们每人10分钟时间。我知道这次上课隔了一个星期,没关系。
你不是说按名额选拔吗,好多人都没进。不是说法院会基本合度、无可学接收吗?并非如此,每个院都是晋级制,第一面不按名额,一面是无门槛的。也就是说,有好几个院一面一个人都没进,而我们法学院占了很多名额。因为当时法学院比较厉害,一面不占名额,但二面确实是每个院必须有两个人,如果没有就……
我认为这次比赛一定要提供这个时间。我感觉大二的时候就写完了,一般来说这是不必要的。接下来我直接开始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我方观点认为,叫醒他人要在一定情形下先行。“即将”表示马上就要发生或者到来,是时间临近、快要实现或发生;“叫醒”是唤醒或叫醒身边睡觉的人。
首先,叫醒他人的行为尊重了他人的知情权。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每个人都拥有对自身处境的知情权,这种权利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基于人的基本尊严和自主性。当我们知晓飞机即将坠毁,如果选择不叫醒身边的熟睡之人,就等于擅自剥夺了他们面对生命尽头的选择权。想象一下,若是你处于对方的位置,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生命戛然而止,甚至来不及与世界告别、与家人告别,来不及思考最后的人生,那将是何等的遗憾与不甘。叫醒他们,是给予他们掌控命运的机会,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以自己的方式去接受、去应对,这是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其次,这样的行为是符合道德与社会价值观的。社会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教导我们要关爱他人、尊重生命。在危机时刻叫醒身边的人,正是这种道德准则的践行。在去年12月29号韩国飞机失事事件中,机上有173名乘客、2名外国乘客和6名技术人员,目前已确认179人死亡,2人生还。假设我们是飞机上的一员,如果叫醒身边的人,他们有没有可能成为生还的两人之一呢?
此外,如果我们选择沉默,让他人在无知中走向生命的终点,从道德层面来讲,我们的内心将背负沉重的愧疚。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倡导的互帮互助精神,与人类所追求的善良友爱背道而驰。我们生活在一个相互关联的社会中,每个人的命运都与他人息息相关。在生死关头叫醒身边的人,体现的是对他人生命的重视,对社会道德准则的坚守,也为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每个人都肩负着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在飞机坠毁这种极端情况下,叫醒身边的人,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避免因自己的不作为导致他人在不知情中离世,这是对生命的负责,也是对社会文明的维护,彰显了个体在社会中的担当精神。如果人人在危难时刻都选择叫醒身边的人,社会将充满温暖与正能量。
现在时间在10点到41分。我上午给他们每人10分钟时间。我知道这次上课隔了一个星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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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次比赛一定要提供这个时间。我感觉大二的时候就写完了,一般来说这是不必要的。接下来我直接开始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我方观点认为,叫醒他人要在一定情形下先行。“即将”表示马上就要发生或者到来,是时间临近、快要实现或发生;“叫醒”是唤醒或叫醒身边睡觉的人。
首先,叫醒他人的行为尊重了他人的知情权。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每个人都拥有对自身处境的知情权,这种权利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基于人的基本尊严和自主性。当我们知晓飞机即将坠毁,如果选择不叫醒身边的熟睡之人,就等于擅自剥夺了他们面对生命尽头的选择权。想象一下,若是你处于对方的位置,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生命戛然而止,甚至来不及与世界告别、与家人告别,来不及思考最后的人生,那将是何等的遗憾与不甘。叫醒他们,是给予他们掌控命运的机会,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以自己的方式去接受、去应对,这是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其次,这样的行为是符合道德与社会价值观的。社会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教导我们要关爱他人、尊重生命。在危机时刻叫醒身边的人,正是这种道德准则的践行。在去年12月29号韩国飞机失事事件中,机上有173名乘客、2名外国乘客和6名技术人员,目前已确认179人死亡,2人生还。假设我们是飞机上的一员,如果叫醒身边的人,他们有没有可能成为生还的两人之一呢?
此外,如果我们选择沉默,让他人在无知中走向生命的终点,从道德层面来讲,我们的内心将背负沉重的愧疚。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倡导的互帮互助精神,与人类所追求的善良友爱背道而驰。我们生活在一个相互关联的社会中,每个人的命运都与他人息息相关。在生死关头叫醒身边的人,体现的是对他人生命的重视,对社会道德准则的坚守,也为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每个人都肩负着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在飞机坠毁这种极端情况下,叫醒身边的人,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避免因自己的不作为导致他人在不知情中离世,这是对生命的负责,也是对社会文明的维护,彰显了个体在社会中的担当精神。如果人人在危难时刻都选择叫醒身边的人,社会将充满温暖与正能量。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你好,你刚刚提到叫醒身边的人可能导致他心烦,是吗?那你认为在叫醒乘客,而他可能面临死亡的时候,他不会觉得恐慌吗?
作为正常人,在面对生死关头,更大的可能是会采取措施防止自己死亡。根据相关数据,大部分人都会有死亡恐慌。而大部分乘客并未经过专业培训,他们在感到恐慌时,会做出一些相当混乱的行为。这些混乱的行为是否会导致局面更加难以控制?正是因为他们会感到恐慌,所以才会采取行动。恐慌之后出现的混乱,会导致技术人员更难进行善后处理。如果机组人员无法进行处理,是否会增加死亡的可能性?
我方认为,中国民航给出的数据显示,若以飞机报废为标准,机上人员生还的概率为60% - 85%。如果我们能帮助机组人员更好地处理情况,是否能提高生还率?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教育身边的人,让他们更配合。
不好意思打断一下,您刚刚提出的“更配合”,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和实际可能性非常低。因为人们都有死亡恐慌,您的提醒只会让他们更加混乱,从而干扰技术人员的处理。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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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中国民航给出的数据显示,若以飞机报废为标准,机上人员生还的概率为60% - 85%。如果我们能帮助机组人员更好地处理情况,是否能提高生还率?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教育身边的人,让他们更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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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在一架即将坠毁的飞机上,我方认为不要叫醒身边的人。“即将”意为将要,“坠毁”是指航天器发生坠落,属于空间范畴的一种情况。“叫醒”是指使身边的人处于清醒状态。
我方论点一认为,叫醒身边的乘客容易导致混乱,有时反而会产生不利后果。正如我方二辩所说,普通乘客没有受过相关训练,在这种紧急情况下贸然叫醒身边的乘客,反而会引发他们的恐慌情绪。
根据中国民航数据显示,如果以一张机票费用为标准衡量,机上人员生还概率大概在60% - 85%。2013年7月6日,韩亚航空在旧金山空难中有307人遇难,仅有3人生还。我方认为,如果贸然叫醒身边的乘客,导致混乱情况发生,反而会降低机组人员挽救飞机的概率。不叫醒身边的人,是更加以大局为重的做法。
飞机失事挽救成功的事例并不是没有,上网搜索就可以搜到许多,比如中航MU5643航班、南航CZ6309航班。飞机失事挽救成功的案例并不少。
我方还认为,即使叫醒身边的人,他们也不一定会相信,反而会觉得是在引发无谓的恐慌,这不仅会对自己产生各种阻碍,也不利于自身。
好的。
谢谢主席。在一架即将坠毁的飞机上,我方认为不要叫醒身边的人。“即将”意为将要,“坠毁”是指航天器发生坠落,属于空间范畴的一种情况。“叫醒”是指使身边的人处于清醒状态。
我方论点一认为,叫醒身边的乘客容易导致混乱,有时反而会产生不利后果。正如我方二辩所说,普通乘客没有受过相关训练,在这种紧急情况下贸然叫醒身边的乘客,反而会引发他们的恐慌情绪。
根据中国民航数据显示,如果以一张机票费用为标准衡量,机上人员生还概率大概在60% - 85%。2013年7月6日,韩亚航空在旧金山空难中有307人遇难,仅有3人生还。我方认为,如果贸然叫醒身边的乘客,导致混乱情况发生,反而会降低机组人员挽救飞机的概率。不叫醒身边的人,是更加以大局为重的做法。
飞机失事挽救成功的事例并不是没有,上网搜索就可以搜到许多,比如中航MU5643航班、南航CZ6309航班。飞机失事挽救成功的案例并不少。
我方还认为,即使叫醒身边的人,他们也不一定会相信,反而会觉得是在引发无谓的恐慌,这不仅会对自己产生各种阻碍,也不利于自身。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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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否有利于机组人员挽救飞机、是否以大局为重以及是否对自身有利为评价维度。
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他为什么觉得飞机上叫醒身边的人,身边的人不会相信呢?你跟旁边的人完全是陌生的两个人,对方辩友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你突然抓住旁边一个人说要出事了,人家会相信吗?
你方已经说了,会导致恐慌,那必然变相地让所有人都陷入恐慌。所以身边的人为什么不会相信呢?这是人之常情。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方觉得知情权需要被尊重吗?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会引发恐慌,若没有妥善的报备,您方有什么权利去剥夺一个人在法律上具有的知情权呢?
但是如果从大局考虑,生命权和知情权,到底哪个更重要呢?
可是你方说了,如果飞机把乘客叫醒会导致混乱,那一定是叫醒所有人都会导致混乱,难道所有人都不能保持理性吗?那如果把他们都叫醒,会导致不好的后果呢?你方是否会提出异议呢?
对方辩友如果说要大大提高机组人员挽救的概率,那么必然要求所有人都做到不恐慌,但是您方就不考虑那些会恐慌的人吗?会不会出现大多数人的不恐慌被那一个人的恐慌导致飞机失事的情况呢?
您方刚才说了,60% - 80%的人不能慌乱,但是为什么叫醒就必然会导致飞机上的恐慌,就不会增加我们的救援率呢?大家肯定听过“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个说法,有时候恐慌是个问题,会影响救援设备和救援时间。
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他为什么觉得飞机上叫醒身边的人,身边的人不会相信呢?你跟旁边的人完全是陌生的两个人,对方辩友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你突然抓住旁边一个人说要出事了,人家会相信吗?
你方已经说了,会导致恐慌,那必然变相地让所有人都陷入恐慌。所以身边的人为什么不会相信呢?这是人之常情。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方觉得知情权需要被尊重吗?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会引发恐慌,若没有妥善的报备,您方有什么权利去剥夺一个人在法律上具有的知情权呢?
但是如果从大局考虑,生命权和知情权,到底哪个更重要呢?
可是你方说了,如果飞机把乘客叫醒会导致混乱,那一定是叫醒所有人都会导致混乱,难道所有人都不能保持理性吗?那如果把他们都叫醒,会导致不好的后果呢?你方是否会提出异议呢?
对方辩友如果说要大大提高机组人员挽救的概率,那么必然要求所有人都做到不恐慌,但是您方就不考虑那些会恐慌的人吗?会不会出现大多数人的不恐慌被那一个人的恐慌导致飞机失事的情况呢?
您方刚才说了,60% - 80%的人不能慌乱,但是为什么叫醒就必然会导致飞机上的恐慌,就不会增加我们的救援率呢?大家肯定听过“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个说法,有时候恐慌是个问题,会影响救援设备和救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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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针对你刚才的言论,你方是否认为生意更加重要?正方辩友难道不是认为知情权比生命权更加重要吗?你方首先要保证生命权,对吧?我们所说的知情权就是为了保障生命权,如果不让乘客知道其生命所受到的威胁,这恰恰不是对生命权的一种保护。
正方辩友如果非要保障乘客的知情权,却导致他们恐慌,这反而会损害他们的生命权。
下一个问题,刚才我和二辩也提到了飞机上氧气面罩的问题。正是因为有了氧气面罩,乘客才有挽救自己生命的机会。如果按照您方所说,不告知乘客,他们怎么会去戴上氧气面罩呢?所以,正方辩友还是没有回答我,您方真的认为叫醒熟睡的乘客,导致飞机上产生混乱,是对他们生命负责的表现吗?当然,不告知乘客其生命受到威胁,难道就是对他们负责吗?
如果您方刚才举了多个航班生还的例子,但您方并没有指出这些航班生还概率大是由于没有叫醒身边熟睡的人导致的。您方能给我举出一些因为没有叫醒乘客,机组人员反而能更好地组织救援并使航班成功生还的例子吗?
我方已经说过,飞机有挽救的概率。但您方所说的内容,并没有给出具体的例子。什么叫具体的例子呢?比如叫醒身边熟睡的人,从而使乘客更好地配合机组人员,最终让飞机成功生还的例子。您方现在所举的飞机生还例子,与是否叫醒乘客并无关联。
所以,正方辩友也无法证明叫醒身边的乘客会增大飞机生还的概率。我们更强调的是尊重乘客的知情权,让他们能对自己的生命做出负责任的行为,这也是我们对他们生命负责的一种表现。
那么,正方辩友还是认为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知情权要大于生命权吗?无论是在什么法律中,生命权难道不是大于其他权利吗?我方只是说知情权是乘客对自己生命状况的知晓权,这两者同样重要且相互关联。
您方非要让乘客知情的行为,如果导致了恐慌,损害了乘客的生命权,您方真的能承担这样的后果吗?我想大部分人都承担不起。与其告知乘客可能引发不利后果,不如采取其他措施。
首先,针对你刚才的言论,你方是否认为生意更加重要?正方辩友难道不是认为知情权比生命权更加重要吗?你方首先要保证生命权,对吧?我们所说的知情权就是为了保障生命权,如果不让乘客知道其生命所受到的威胁,这恰恰不是对生命权的一种保护。
正方辩友如果非要保障乘客的知情权,却导致他们恐慌,这反而会损害他们的生命权。
下一个问题,刚才我和二辩也提到了飞机上氧气面罩的问题。正是因为有了氧气面罩,乘客才有挽救自己生命的机会。如果按照您方所说,不告知乘客,他们怎么会去戴上氧气面罩呢?所以,正方辩友还是没有回答我,您方真的认为叫醒熟睡的乘客,导致飞机上产生混乱,是对他们生命负责的表现吗?当然,不告知乘客其生命受到威胁,难道就是对他们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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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已经说过,飞机有挽救的概率。但您方所说的内容,并没有给出具体的例子。什么叫具体的例子呢?比如叫醒身边熟睡的人,从而使乘客更好地配合机组人员,最终让飞机成功生还的例子。您方现在所举的飞机生还例子,与是否叫醒乘客并无关联。
所以,正方辩友也无法证明叫醒身边的乘客会增大飞机生还的概率。我们更强调的是尊重乘客的知情权,让他们能对自己的生命做出负责任的行为,这也是我们对他们生命负责的一种表现。
那么,正方辩友还是认为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知情权要大于生命权吗?无论是在什么法律中,生命权难道不是大于其他权利吗?我方只是说知情权是乘客对自己生命状况的知晓权,这两者同样重要且相互关联。
您方非要让乘客知情的行为,如果导致了恐慌,损害了乘客的生命权,您方真的能承担这样的后果吗?我想大部分人都承担不起。与其告知乘客可能引发不利后果,不如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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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不理解您方为何一定要与我们讨论生命权和知情权哪个更重要。我方认为这两者是同等重要的。我方主张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从而更好地保护其生命权。因为只有将当事人叫醒,让其自行决定如何对待自己的生命,才是更恰当的做法。
在此,我想阐释一点,当我作为乘客时,对我负有告知义务的知情人和责任人不应是身边的乘客,而应是航空公司。所以,所谓叫醒或不叫醒当事人是否对其负有告知责任,这一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我方坚持这一观点。
您方提到把人叫醒后,人会非常负责地听从机组安排,这一观点并不准确。我方从未表示叫醒当事人就一定能使其更好地听从机组安排,只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相反,不叫醒当事人反而可能增加其生命危险。
关于知情权,您方可能认为这是由我赋予当事人的。我再次解释,在飞机上,提供知情权的主体应该是航空公司或机组人员,而非身边的乘客。身边的乘客对我并不负有任何告知义务。
您方刚刚提到一个概率问题,认为人听从机组安排有一定概率。根据自然医学院的数据,80% - 90%的人存在死亡恐慌。因此,大部分人在面对死亡时会感到恐慌,并做出一些混乱的行为,这反而会影响事故的处理。当飞机遭遇重大事故时,机长会通过广播告知所有乘客不要恐慌,并指导乘客如何保护自己。所以,无论是我、身边的其他人还是航空公司,都应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将其叫醒并告知如何自救,才能更好地保护其生命。
您方认为乘务员在广播中说不要恐慌就能让乘客真正冷静下来,这一观点在现实中的可靠性极低。恐慌是会传染的,只要有一个人恐慌,就可能带动其他人恐慌。如果您方叫醒一个人导致了这种恐慌,该如何应对?
我方并不否认大多数人在面临死亡时会恐慌,但只有将当事人叫醒并告知其如何拯救自己,才能使其在恐慌的基础上保持相对冷静,进而保护自己的生命。不过,“在恐慌的概率上保持冷静”这句话存在矛盾,我方不太理解如何能同时做到一点恐慌和一点冷静。
飞机坠毁属于空难,面对这种灾难,我们应顾全大局。在叫醒他人可能导致飞机混乱的情况下,我们不应破坏大局。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体,所有人的生命都应得到尊重。
您方提到大部分人会恐慌的概率,即便恐慌概率达到80%、90%甚至99%,但如果不叫醒当事人,其不恐慌的概率为零,且无法采取保护自己生命措施的概率也为零。在飞机上,所有乘客的生命权都交由机组人员负责,叫醒当事人并不能保障其生命安全,只有协助机组人员更好地进行后续处理才是正确的做法。
您方的观点过于极端,为何认为不叫醒当事人就能更好地保障飞机上人员的生还率呢?如果叫醒当事人,其可以凭借所学知识或为机组人员提供所需服务,从而增加飞机的生还概率。您认为大部分人在坐飞机时都学会了飞机安全知识,但实际上真正掌握这些知识的人有多少呢?在面对生命受到极大威胁时,人们真的能够想起这些知识吗?所以,叫醒当事人可能会引发更多问题。
正方还有45秒,反方时间到。您方认为我醒来就会陷入混乱、一定会恐慌、会不知所措,还说真正学会飞机安全知识的人不多。但即便没有专业的飞机安全知识,作为正常人,在受到撞击等威胁时,起码会用手护住头部,当头上的面罩掉下来时,也会戴上面罩给自己提供氧气。我认为在飞机失事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人都会希望旁边的乘客叫醒自己。
我方不理解您方为何一定要与我们讨论生命权和知情权哪个更重要。我方认为这两者是同等重要的。我方主张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从而更好地保护其生命权。因为只有将当事人叫醒,让其自行决定如何对待自己的生命,才是更恰当的做法。
在此,我想阐释一点,当我作为乘客时,对我负有告知义务的知情人和责任人不应是身边的乘客,而应是航空公司。所以,所谓叫醒或不叫醒当事人是否对其负有告知责任,这一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我方坚持这一观点。
您方提到把人叫醒后,人会非常负责地听从机组安排,这一观点并不准确。我方从未表示叫醒当事人就一定能使其更好地听从机组安排,只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相反,不叫醒当事人反而可能增加其生命危险。
关于知情权,您方可能认为这是由我赋予当事人的。我再次解释,在飞机上,提供知情权的主体应该是航空公司或机组人员,而非身边的乘客。身边的乘客对我并不负有任何告知义务。
您方刚刚提到一个概率问题,认为人听从机组安排有一定概率。根据自然医学院的数据,80% - 90%的人存在死亡恐慌。因此,大部分人在面对死亡时会感到恐慌,并做出一些混乱的行为,这反而会影响事故的处理。当飞机遭遇重大事故时,机长会通过广播告知所有乘客不要恐慌,并指导乘客如何保护自己。所以,无论是我、身边的其他人还是航空公司,都应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将其叫醒并告知如何自救,才能更好地保护其生命。
您方认为乘务员在广播中说不要恐慌就能让乘客真正冷静下来,这一观点在现实中的可靠性极低。恐慌是会传染的,只要有一个人恐慌,就可能带动其他人恐慌。如果您方叫醒一个人导致了这种恐慌,该如何应对?
我方并不否认大多数人在面临死亡时会恐慌,但只有将当事人叫醒并告知其如何拯救自己,才能使其在恐慌的基础上保持相对冷静,进而保护自己的生命。不过,“在恐慌的概率上保持冷静”这句话存在矛盾,我方不太理解如何能同时做到一点恐慌和一点冷静。
飞机坠毁属于空难,面对这种灾难,我们应顾全大局。在叫醒他人可能导致飞机混乱的情况下,我们不应破坏大局。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体,所有人的生命都应得到尊重。
您方提到大部分人会恐慌的概率,即便恐慌概率达到80%、90%甚至99%,但如果不叫醒当事人,其不恐慌的概率为零,且无法采取保护自己生命措施的概率也为零。在飞机上,所有乘客的生命权都交由机组人员负责,叫醒当事人并不能保障其生命安全,只有协助机组人员更好地进行后续处理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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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还有45秒,反方时间到。您方认为我醒来就会陷入混乱、一定会恐慌、会不知所措,还说真正学会飞机安全知识的人不多。但即便没有专业的飞机安全知识,作为正常人,在受到撞击等威胁时,起码会用手护住头部,当头上的面罩掉下来时,也会戴上面罩给自己提供氧气。我认为在飞机失事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人都会希望旁边的乘客叫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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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地揣测他人,想叫醒他人的想法不可取。空难是巨大的灾难,飞机上的人如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从大局出发。
如果明知叫醒他人会引发死亡恐慌,导致更大的混乱,甚至降低生还率,我们还应该这么做吗?还应该因小失大,为了所谓的自由,给机组人员的处理工作增添更多不确定因素吗?
对方刚刚提到叫醒他人并为其戴上氧气面罩。但在飞机上,如果真的发生空难,需要使用氧气面罩或降落伞,这些应该由机组人员提供,而不是乘客互相帮助。因为大家都是乘客,处于同等位置。所以,叫不叫醒他人,与对方能否获得氧气面罩并无直接关系。
其次,对方还提到叫醒他人不一定会导致恐慌和混乱。在此我再次强调,根据复旦医学院的研究报告,80% - 90%的人会有死亡恐慌,人在恐慌时大脑会一片空白。对方举例说人们学习过相关知识,但火灾教育每年都在大规模普及,仍有很多人在火灾中丧生。这说明理论知识无法替代实践经验,仅靠理论知识难以让人在危急时刻保持冷静。与其在恐慌中无法冷静,不如让人在迷糊状态下保持相对冷静,这难道不是对其他人员更大的尊重吗?
如果一味叫醒身边的人,而被叫醒的人可能成为恐慌的源头,导致更多人失去生命,这难道不会让人感到愧疚吗?
根据中华民族的集体主义品格,在飞机上面对困难时,我们不应只考虑他人面对死亡的自由。在明知可能引发恐慌、混乱,导致更高死亡率的情况下,我们应做好自己的本分。在对方需要时提供帮助是可以的,但如果明知有风险还去做,对整个大局是不利的。
盲目地揣测他人,想叫醒他人的想法不可取。空难是巨大的灾难,飞机上的人如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从大局出发。
如果明知叫醒他人会引发死亡恐慌,导致更大的混乱,甚至降低生还率,我们还应该这么做吗?还应该因小失大,为了所谓的自由,给机组人员的处理工作增添更多不确定因素吗?
对方刚刚提到叫醒他人并为其戴上氧气面罩。但在飞机上,如果真的发生空难,需要使用氧气面罩或降落伞,这些应该由机组人员提供,而不是乘客互相帮助。因为大家都是乘客,处于同等位置。所以,叫不叫醒他人,与对方能否获得氧气面罩并无直接关系。
其次,对方还提到叫醒他人不一定会导致恐慌和混乱。在此我再次强调,根据复旦医学院的研究报告,80% - 90%的人会有死亡恐慌,人在恐慌时大脑会一片空白。对方举例说人们学习过相关知识,但火灾教育每年都在大规模普及,仍有很多人在火灾中丧生。这说明理论知识无法替代实践经验,仅靠理论知识难以让人在危急时刻保持冷静。与其在恐慌中无法冷静,不如让人在迷糊状态下保持相对冷静,这难道不是对其他人员更大的尊重吗?
如果一味叫醒身边的人,而被叫醒的人可能成为恐慌的源头,导致更多人失去生命,这难道不会让人感到愧疚吗?
根据中华民族的集体主义品格,在飞机上面对困难时,我们不应只考虑他人面对死亡的自由。在明知可能引发恐慌、混乱,导致更高死亡率的情况下,我们应做好自己的本分。在对方需要时提供帮助是可以的,但如果明知有风险还去做,对整个大局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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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都是配备紧急项的,所以刚才你方提及的家庭对方非常低。首先,我想跟你方探讨一下,叫醒和不叫醒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我叫醒他,是让他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是他自己选择自己的生命观,是对他生命的尊重。而如果不叫醒他,若最终失事,他必然会死亡,且是在无知的情况下死亡。叫醒他并非仅仅是为了让他活着,也是为了给在世的人留一个念想。当我叫醒他时,他必然会采取一些措施。是要给当世的人留下些什么,还是在最后的关头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当飞机真正遇到困难失事时,哪怕身边的人不告诉我们,整个飞机也一定会非常混乱。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难道你方所谓的不叫醒他,是明明知道旁边出事了,自己却坐在那儿,让身边所有人都站起来或害怕,而自己在那里装睡吗?这显然是不成立的。
所以,你方说的以大局为重,我想问,你方所说的这个大局,到底是尊重个人的自私的大局,还是社会的大局?我们需要尊重他人的知情权,在生命攸关的时刻,必须告知他人,要对他人的生命负责。我们社会倡导的道德价值观也是关爱他人、尊重生命。
你方刚才所说的大局,我不清楚你方到底指的是什么。你方认为飞机失事时叫醒他,他一定会恐慌,且这种恐慌会让整架飞机的人都恐慌,但这只是个别例子。你方所说的复旦家族的例子,我方并不认同。当所有人面对恐慌时,确实都会有恐慌情绪,但飞机上有乘务组人员、乘务长和机长,他们会告诉我们在发生危险情况时如何采取飞机上应有的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如果不叫醒,我们必然什么都做不了;如果叫醒,我们可以在最后的关头保障自己的生命,可以选择自己的生命走向。
而你方在全场一直只纠结于生命权还是知情权这两个权利。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法律赋予我们的生命权和知情权,法律并没有规定谁比谁大谁小,只是要求我们必须尊重这些权利。这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是对他人在生命最后关头自己做主人生的尊重,擅自剥夺他人生命及面临危险的机会,我们内心会受到谴责。如果不告诉他,我们的内心依然会不安。
飞机都是配备紧急项的,所以刚才你方提及的家庭对方非常低。首先,我想跟你方探讨一下,叫醒和不叫醒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我叫醒他,是让他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是他自己选择自己的生命观,是对他生命的尊重。而如果不叫醒他,若最终失事,他必然会死亡,且是在无知的情况下死亡。叫醒他并非仅仅是为了让他活着,也是为了给在世的人留一个念想。当我叫醒他时,他必然会采取一些措施。是要给当世的人留下些什么,还是在最后的关头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当飞机真正遇到困难失事时,哪怕身边的人不告诉我们,整个飞机也一定会非常混乱。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难道你方所谓的不叫醒他,是明明知道旁边出事了,自己却坐在那儿,让身边所有人都站起来或害怕,而自己在那里装睡吗?这显然是不成立的。
所以,你方说的以大局为重,我想问,你方所说的这个大局,到底是尊重个人的自私的大局,还是社会的大局?我们需要尊重他人的知情权,在生命攸关的时刻,必须告知他人,要对他人的生命负责。我们社会倡导的道德价值观也是关爱他人、尊重生命。
你方刚才所说的大局,我不清楚你方到底指的是什么。你方认为飞机失事时叫醒他,他一定会恐慌,且这种恐慌会让整架飞机的人都恐慌,但这只是个别例子。你方所说的复旦家族的例子,我方并不认同。当所有人面对恐慌时,确实都会有恐慌情绪,但飞机上有乘务组人员、乘务长和机长,他们会告诉我们在发生危险情况时如何采取飞机上应有的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如果不叫醒,我们必然什么都做不了;如果叫醒,我们可以在最后的关头保障自己的生命,可以选择自己的生命走向。
而你方在全场一直只纠结于生命权还是知情权这两个权利。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法律赋予我们的生命权和知情权,法律并没有规定谁比谁大谁小,只是要求我们必须尊重这些权利。这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是对他人在生命最后关头自己做主人生的尊重,擅自剥夺他人生命及面临危险的机会,我们内心会受到谴责。如果不告诉他,我们的内心依然会不安。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