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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级且和我同期的人,他应该是将压力施加到我身上。国家层面的低压力也给到了我,从一场毫无包袱的转变变成如今的老队友。等一下,我开个屏幕。
我说的换一下,为什么可以稍微有点……等一下,我开下灯。
正方一辩3分30秒,OK,那我们就开始吧,先有请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我觉得自刀的论点,为什么自刀不是,他都跟粉丝情感更不应该波及,可对家就是那样,那就更应该有所举措,这是要进行处罚的,对面就是普通粉丝。现在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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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刀的论点,为什么自刀不是,他都跟粉丝情感更不应该波及,可对家就是那样,那就更应该有所举措,这是要进行处罚的,对面就是普通粉丝。现在有请……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有请。是单季,是吗?好,我确认一下,我们的麦克风可以听见吗?可以。好,谢谢主席。
我发现信息是不方辩,容我先确认一下你刚告诉我的波及,包括出于市场逻辑,商家类的盈利,自己去做的一些事情。有同学觉得这场搏击也算,对吧?
那你觉得艺人的任何行为,有哪个不会影响到、不会波及到作品?我问了两遍你也回答不上来,所以你也会发现,如果你讨论市场逻辑显得很无聊,但艺人的任何行为在市场逻辑下都会影响他作品被观众的接受度,商家也会因此去调整他的一些宣发策略。所以我觉得这部分客观波及的影响你打得很清楚了,讨论这部分是无聊的。
我再来确认公权力的那部分,公权力主动去处罚,我方觉得确实可以去聊,但是你方有任何举证告诉我,现在有明文规定的除了封禁以外的处置手段吗?你给我举那个明文。所以政府的规定是还有他的片段就要下架,政府只有下架这一种处理手段,只不过是资方为了规避这个事情去做其他的手段,没错吧?没事,我先确认到政府目前的主要处罚手段,主要处罚的现状就是只期待去做封禁,但你也没关系,我方也觉得都可以去聊,只不过你不能不看现状。
我来问你的论1,你的论一告诉我说,对这些作品做处罚能够更好地去归责于人,这是对他的惩罚,对吧?第一层我直接禁止艺人继续从这部作品中牟利,并且对这个艺人后续的演出行业演出进行封杀。你看为什么这个处罚还不够?我都把他封杀了,他还有啥影响力,他还能有啥经济?他都已经被封杀了,流量和影响力,我看不到这种变现,所以说实话,我觉得这部分对于艺人的处罚已经足够了。
你放在第二层说,资本对于艺人的道德规矩更严,为什么不是?如果他出事了,整个作品都要封禁,所以资本反而会包庇他。他一旦出事了,整部剧几百号人的制作,上亿的投入全都要背,为什么我会举报他呢?所以在包庇还是举报的逻辑上,他会选择包庇,就一人赔这个钱,我觉得一人也赔不起这些创作的心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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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信息是不方辩,容我先确认一下你刚告诉我的波及,包括出于市场逻辑,商家类的盈利,自己去做的一些事情。有同学觉得这场搏击也算,对吧?
那你觉得艺人的任何行为,有哪个不会影响到、不会波及到作品?我问了两遍你也回答不上来,所以你也会发现,如果你讨论市场逻辑显得很无聊,但艺人的任何行为在市场逻辑下都会影响他作品被观众的接受度,商家也会因此去调整他的一些宣发策略。所以我觉得这部分客观波及的影响你打得很清楚了,讨论这部分是无聊的。
我再来确认公权力的那部分,公权力主动去处罚,我方觉得确实可以去聊,但是你方有任何举证告诉我,现在有明文规定的除了封禁以外的处置手段吗?你给我举那个明文。所以政府的规定是还有他的片段就要下架,政府只有下架这一种处理手段,只不过是资方为了规避这个事情去做其他的手段,没错吧?没事,我先确认到政府目前的主要处罚手段,主要处罚的现状就是只期待去做封禁,但你也没关系,我方也觉得都可以去聊,只不过你不能不看现状。
我来问你的论1,你的论一告诉我说,对这些作品做处罚能够更好地去归责于人,这是对他的惩罚,对吧?第一层我直接禁止艺人继续从这部作品中牟利,并且对这个艺人后续的演出行业演出进行封杀。你看为什么这个处罚还不够?我都把他封杀了,他还有啥影响力,他还能有啥经济?他都已经被封杀了,流量和影响力,我看不到这种变现,所以说实话,我觉得这部分对于艺人的处罚已经足够了。
你放在第二层说,资本对于艺人的道德规矩更严,为什么不是?如果他出事了,整个作品都要封禁,所以资本反而会包庇他。他一旦出事了,整部剧几百号人的制作,上亿的投入全都要背,为什么我会举报他呢?所以在包庇还是举报的逻辑上,他会选择包庇,就一人赔这个钱,我觉得一人也赔不起这些创作的心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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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
在2014年广电总局颁布“劣迹令”以来,诸多艺人因涉嫌吸毒、偷税漏税、嫖娼等违法问题,作品遭到下架处理。而在此过程当中,很多纯作品粉对于下架的作品直呼可惜,由此引发了艺人失德波及作品是否合理这一今日辩题之讨论。
需要明确的是,本题中的“波及”与机关的主动干预介入、不直接封禁下架作品而顺应市场逻辑下的客观影响并非讨论的范围。这其中包括在广电组织没有明文规定时,经纪公司或者视频平台自发采取的限流、减少推送等行为。因为在自由市场当中,主演、主创的任何行为都对作品的欢迎度有影响是常识,公司为了营收而调整宣发策略和演员戏份,也是基本的商业策略。若以此定义为“波及”,把“失德”二字哪怕换成“整容”“结婚”,任何内容都成立,显然偏离本题讨论初衷。
我方认为,既然艺人失德,公权力机关处罚其本人即可,如封杀、剥夺过往荣誉等处理,而下架其过往作品则并不合理。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文艺作品当中的价值和艺人本人的道德问题是彼此独立的。这其中既有作品本身纯粹的艺术价值,也是其他创作者的心血。《死侍》系列剧集不会因为主创乱伦就不再是艺术佳作,成龙的武打片也不会因为成龙出轨就不再精彩,人们不会因为多看了几部成龙动作片就有可能去出轨。可见艺人本人失德与作品当中演出的内容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同时,电影作品有导演、编剧、演员、后期,音乐作品有词曲创作者、合唱团,是众多人员的共同心血。且不谈失德艺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其经济损失,其中创作者的心血更是难以被弥补的。一个剧本可能是编剧数年的辗转反侧,一个长镜头可能是导演带着整个剧组上百号人NG几十次的打磨,当一个小演员为了难得的机会对着镜子练习上百次,最后作品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因为演员没管住下半身,拍完剧偷偷嫖娼了一次,就让这一切的努力付诸东流,太残忍也太不合理。而这些伤害不能被无视,也不是一句“必要的牺牲”就能够被抹平的。
第二,针对作品进行处罚,更有可能会导致包庇的现象,不利于实现对道德的要求。如果一个艺人跟作品进行了绑定,等于这个作品的所有盈利的相关方都跟他成为了一条绳上的蚂蚱。因为怕影响到作品,所以整个剧组的人员都只能对其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是帮助其隐瞒。而一个演员有几部作品,每一个作品又有各种利益相关方,此时举报一个演员就相当于得罪了整个演艺圈,是断送自己的所有前途。试问在文化圈谁还会去举报,谁还敢去举报呢?通过大搞连坐制,不会让大家互相检举,反而会让举报的成本急剧上升,娱乐圈内部铁板一块,互相包庇,这不利于道德风气的提升。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艺人失德波及作品,既是对作品本身和其他创作者的不公平,也不利于道德风气的塑造,故而不合理。谢谢。
有请反方一辩进行开篇陈词。
在2014年广电总局颁布“劣迹令”以来,诸多艺人因涉嫌吸毒、偷税漏税、嫖娼等违法问题,作品遭到下架处理。而在此过程当中,很多纯作品粉对于下架的作品直呼可惜,由此引发了艺人失德波及作品是否合理这一今日辩题之讨论。
需要明确的是,本题中的“波及”与机关的主动干预介入、不直接封禁下架作品而顺应市场逻辑下的客观影响并非讨论的范围。这其中包括在广电组织没有明文规定时,经纪公司或者视频平台自发采取的限流、减少推送等行为。因为在自由市场当中,主演、主创的任何行为都对作品的欢迎度有影响是常识,公司为了营收而调整宣发策略和演员戏份,也是基本的商业策略。若以此定义为“波及”,把“失德”二字哪怕换成“整容”“结婚”,任何内容都成立,显然偏离本题讨论初衷。
我方认为,既然艺人失德,公权力机关处罚其本人即可,如封杀、剥夺过往荣誉等处理,而下架其过往作品则并不合理。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文艺作品当中的价值和艺人本人的道德问题是彼此独立的。这其中既有作品本身纯粹的艺术价值,也是其他创作者的心血。《死侍》系列剧集不会因为主创乱伦就不再是艺术佳作,成龙的武打片也不会因为成龙出轨就不再精彩,人们不会因为多看了几部成龙动作片就有可能去出轨。可见艺人本人失德与作品当中演出的内容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同时,电影作品有导演、编剧、演员、后期,音乐作品有词曲创作者、合唱团,是众多人员的共同心血。且不谈失德艺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其经济损失,其中创作者的心血更是难以被弥补的。一个剧本可能是编剧数年的辗转反侧,一个长镜头可能是导演带着整个剧组上百号人NG几十次的打磨,当一个小演员为了难得的机会对着镜子练习上百次,最后作品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因为演员没管住下半身,拍完剧偷偷嫖娼了一次,就让这一切的努力付诸东流,太残忍也太不合理。而这些伤害不能被无视,也不是一句“必要的牺牲”就能够被抹平的。
第二,针对作品进行处罚,更有可能会导致包庇的现象,不利于实现对道德的要求。如果一个艺人跟作品进行了绑定,等于这个作品的所有盈利的相关方都跟他成为了一条绳上的蚂蚱。因为怕影响到作品,所以整个剧组的人员都只能对其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是帮助其隐瞒。而一个演员有几部作品,每一个作品又有各种利益相关方,此时举报一个演员就相当于得罪了整个演艺圈,是断送自己的所有前途。试问在文化圈谁还会去举报,谁还敢去举报呢?通过大搞连坐制,不会让大家互相检举,反而会让举报的成本急剧上升,娱乐圈内部铁板一块,互相包庇,这不利于道德风气的提升。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艺人失德波及作品,既是对作品本身和其他创作者的不公平,也不利于道德风气的塑造,故而不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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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谢谢,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就不要让其继续被封禁,现在现状就是如此。师德标准,你方的意思是什么?
如果是在合法场地内,自己吸烟不算违规,但在公共场所吸烟肯定算。出轨也算一种违背师德的行为。
公权力都不认为这是合理的行为,所以不会这么做。现在大部分是市场逻辑自行运作,并非公权力。我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公权力封禁的是违法的人,而市场自身就在进行相关操作,市场自行处理即可。你现在有看到违法的艺人出现在大众面前吗?他起码无法直播盈利了。
当把作品下架时,其背后的创作团队也会受到影响。他在演剧本时,没人知道他后续会出轨、嫖娼,那些上百号的群演总是无辜的吧。
就像郑爽和导演签阴阳合同时,两人违法都应受到处理,他们不是无辜的,但群演是无辜的。
对方辩友,那些跟他签订了合同的公司,我在回答你的问题,请别吓唬我。
好,谢谢,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就不要让其继续被封禁,现在现状就是如此。师德标准,你方的意思是什么?
如果是在合法场地内,自己吸烟不算违规,但在公共场所吸烟肯定算。出轨也算一种违背师德的行为。
公权力都不认为这是合理的行为,所以不会这么做。现在大部分是市场逻辑自行运作,并非公权力。我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公权力封禁的是违法的人,而市场自身就在进行相关操作,市场自行处理即可。你现在有看到违法的艺人出现在大众面前吗?他起码无法直播盈利了。
当把作品下架时,其背后的创作团队也会受到影响。他在演剧本时,没人知道他后续会出轨、嫖娼,那些上百号的群演总是无辜的吧。
就像郑爽和导演签阴阳合同时,两人违法都应受到处理,他们不是无辜的,但群演是无辜的。
对方辩友,那些跟他签订了合同的公司,我在回答你的问题,请别吓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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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申论。
有一点吵,要不然再试一下。好,现在好了,有请。
未来风险和继承作品肯定不一样,最关键是这里。所以我觉得无辜确实就是一个很容易被攻破的点,其实就是 LSB 攻方的变种。
我应该完成了,应该推导完两遍,把对方观点全拆解完了,压力真是大呀。刺激,有好感。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申论。
有一点吵,要不然再试一下。好,现在好了,有请。
未来风险和继承作品肯定不一样,最关键是这里。所以我觉得无辜确实就是一个很容易被攻破的点,其实就是 LSB 攻方的变种。
我应该完成了,应该推导完两遍,把对方观点全拆解完了,压力真是大呀。刺激,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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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进行申论。
首先,我方今天认为不应该讨论私方这些人在市场逻辑层面做出影响的行为。例如,演员在综艺上的某些言论引发争议,导致资方更改对其电视剧的处理方式,从市场逻辑来看,这当然是合理的。但我方认为,今天的辩题并非讨论此事。
我方今天想要探讨的是公权力对失德艺人行为的处理。我方认为,只要艺人失德,公权力就应对其作品进行处理,这是我方今天讨论的逻辑。
而且,我方认为公权力目前明文规定的处理方式只有删减新闻和下架,并没有对方所说的其他所谓市场自发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所举的利好,一是可以提高威慑,二是使环境变好。
首先,封杀艺人本身就已具备足够的威慑力。比如宋祖儿前途大好,如今却无法再出现在公众视野,这难道不能让其他艺人明白,一旦偷税就会失去演员这份工作吗?对方需要论证,为什么封杀的威慑力不够。
其次,对方提到环境变好,称导演组会因此延审。但我方疑惑的是,如果之前有朝阳群众举报某个艺人,导演组只需将其换掉即可,而现在若可能连累整个剧组,导演组为何不会选择包庇这个艺人呢?这是我方所说的包庇逻辑。
最后,对方所有说法都基于作品和艺人强绑定。在价值层面,对方也认为作品和艺人分开是更好的方向,我方也认同这个方向,只是对方认为目前无法做到。
首先,对于现状,喜欢钢铁侠的人并没有因为小罗伯特·唐尼的吸毒行为而美化吸毒,也没有人因为《家有儿女》中父亲角色的演员出轨、家暴,就因为还能看到《家有儿女》而对家暴更加容忍。由此可见,包括成龙、高亚麟等众多艺人,实际上作品和艺人并没有强绑定,这是现状。
其次,在未来价值上,我方也期待观众能在心理上更好地将作品和艺人分开,这是一个更好的方向。
非常感谢。
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进行申论。
首先,我方今天认为不应该讨论私方这些人在市场逻辑层面做出影响的行为。例如,演员在综艺上的某些言论引发争议,导致资方更改对其电视剧的处理方式,从市场逻辑来看,这当然是合理的。但我方认为,今天的辩题并非讨论此事。
我方今天想要探讨的是公权力对失德艺人行为的处理。我方认为,只要艺人失德,公权力就应对其作品进行处理,这是我方今天讨论的逻辑。
而且,我方认为公权力目前明文规定的处理方式只有删减新闻和下架,并没有对方所说的其他所谓市场自发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所举的利好,一是可以提高威慑,二是使环境变好。
首先,封杀艺人本身就已具备足够的威慑力。比如宋祖儿前途大好,如今却无法再出现在公众视野,这难道不能让其他艺人明白,一旦偷税就会失去演员这份工作吗?对方需要论证,为什么封杀的威慑力不够。
其次,对方提到环境变好,称导演组会因此延审。但我方疑惑的是,如果之前有朝阳群众举报某个艺人,导演组只需将其换掉即可,而现在若可能连累整个剧组,导演组为何不会选择包庇这个艺人呢?这是我方所说的包庇逻辑。
最后,对方所有说法都基于作品和艺人强绑定。在价值层面,对方也认为作品和艺人分开是更好的方向,我方也认同这个方向,只是对方认为目前无法做到。
首先,对于现状,喜欢钢铁侠的人并没有因为小罗伯特·唐尼的吸毒行为而美化吸毒,也没有人因为《家有儿女》中父亲角色的演员出轨、家暴,就因为还能看到《家有儿女》而对家暴更加容忍。由此可见,包括成龙、高亚麟等众多艺人,实际上作品和艺人并没有强绑定,这是现状。
其次,在未来价值上,我方也期待观众能在心理上更好地将作品和艺人分开,这是一个更好的方向。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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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双方进行自由对辩。
市场归市场,而我方讲的内容是针对那些公信力而言的。这个铁拳波及到了无辜的人,我方认为这是不可接受的。
你来告诉我,大家喜欢钢铁侠,就等于大家会容忍吸毒吗?请你先进行举证。现在提及吴亦凡,你回答我的问题,大家喜欢钢铁侠,就等于大家会容忍吸毒吗?我说了,我要你进行举证。我现在跟你聊的是钢铁侠,你别拿成龙举例。大家会因为喜欢成龙的武打片就觉得出轨是一件好事吗?
所以我举的现实例子你无法回应,我还可以举例,在微博的调研中明确显示,有一个韩国男星因吸毒被封杀,大家的态度是‘演得这么好的人,竟然吸毒,真是可惜’以及‘吸毒一生黑’。有没有可能,即使吴亦凡的歌现在还能听到,我们也只会说‘哎呀,这么有才华的人竟然吸毒,吸毒危害真是太大了,人真不该吸毒’,这才是现状。
有人认为杀个人,其演过的剧没有被下架,只是以后不能再参演了,这也叫相关作品,那什么不叫相关作品?
所以我们要有社会教化,有没有可能我们可以通过社会教化去影响这样的观念,而不是因为某人说的话,就把曾经带领我们中国走向世界、改变东亚病夫印象的那些优秀作品全都删掉。
你的观点是教育功能应该由影视作品来执行,而我方认为教育的事情归教育。照你这个逻辑,是不是《家有儿女》也应该被查封,因为其演员有出轨情况?法律有法律的教育功能,影视作品有教育功能吗?我这样和你讲,你在传播错误观点,不要相信。
有多少人看了《家有儿女》,会因为剧中父亲曾经出轨就学到错误观点,你要进行举证。如果《家有儿女》被封,那曾经看着《家有儿女》长大的人,还有曾经看着《武林外传》长大的人,你把《武林外传》也封了,这些原本有艺术性的东西都消失了,这种艺术性的损失是你方要承担的弊端。而我方看到的是,大家不仅……
下面有请双方进行自由对辩。
市场归市场,而我方讲的内容是针对那些公信力而言的。这个铁拳波及到了无辜的人,我方认为这是不可接受的。
你来告诉我,大家喜欢钢铁侠,就等于大家会容忍吸毒吗?请你先进行举证。现在提及吴亦凡,你回答我的问题,大家喜欢钢铁侠,就等于大家会容忍吸毒吗?我说了,我要你进行举证。我现在跟你聊的是钢铁侠,你别拿成龙举例。大家会因为喜欢成龙的武打片就觉得出轨是一件好事吗?
所以我举的现实例子你无法回应,我还可以举例,在微博的调研中明确显示,有一个韩国男星因吸毒被封杀,大家的态度是‘演得这么好的人,竟然吸毒,真是可惜’以及‘吸毒一生黑’。有没有可能,即使吴亦凡的歌现在还能听到,我们也只会说‘哎呀,这么有才华的人竟然吸毒,吸毒危害真是太大了,人真不该吸毒’,这才是现状。
有人认为杀个人,其演过的剧没有被下架,只是以后不能再参演了,这也叫相关作品,那什么不叫相关作品?
所以我们要有社会教化,有没有可能我们可以通过社会教化去影响这样的观念,而不是因为某人说的话,就把曾经带领我们中国走向世界、改变东亚病夫印象的那些优秀作品全都删掉。
你的观点是教育功能应该由影视作品来执行,而我方认为教育的事情归教育。照你这个逻辑,是不是《家有儿女》也应该被查封,因为其演员有出轨情况?法律有法律的教育功能,影视作品有教育功能吗?我这样和你讲,你在传播错误观点,不要相信。
有多少人看了《家有儿女》,会因为剧中父亲曾经出轨就学到错误观点,你要进行举证。如果《家有儿女》被封,那曾经看着《家有儿女》长大的人,还有曾经看着《武林外传》长大的人,你把《武林外传》也封了,这些原本有艺术性的东西都消失了,这种艺术性的损失是你方要承担的弊端。而我方看到的是,大家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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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嬛症的观众也不想看到一个残缺的《甄嬛传》,谢谢。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质询。
按照这个逻辑,任何东西都会影响市场行为。现在爱豆谈个恋爱,市场也会对其进行限流,这能说明市场失灵吗?请你方举证,证明这是市场失灵。
《甄嬛传》是有艺术价值的。看《甄嬛传》的观众并非像你方这样认为,请你方举例说明大部分粉丝的想法是正常的。
第一,我方观点还有作品独立价值被损害这一弊端,请你方举证。
AI 换脸的影响非常大,到现在还在被骂。我没太懂,AI 换脸出现之后,现状就是如此。新的情况中能做的是不违法的部分。
观众想看就看,不想看就不看。
中嬛症的观众也不想看到一个残缺的《甄嬛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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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逻辑,任何东西都会影响市场行为。现在爱豆谈个恋爱,市场也会对其进行限流,这能说明市场失灵吗?请你方举证,证明这是市场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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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方观点还有作品独立价值被损害这一弊端,请你方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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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想看就看,不想看就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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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质询环节。
主席现在提到一多变市场行为,什么叫艺人的任何一个行为都属于国际作品,你觉得这个合理吗?你也认为艺人的自然行为都属于波及行为,这是我所说的市场部分。而你方今天依据的是公权立下的政策,接下来不再继续询问你方政策部分。
你认为第一点政策要波及到无辜的人,你的态度是一点不在乎,还是觉得对无辜者的波及越少越好?二辩,你是否要做到伤害最小化?所以你的态度也是要在乎被波及的人,要做到伤害最小化,而我方的态度是最好将处罚落实到个人,政府要满足比例原则。
为什么你觉得观众对于演员和作者的印象必须固定?你有什么举证?我方有积极的举证。海德格尔在他的《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早就质疑了你方那种作品本位的理论,他表示,作品不是因为作者的身份而伟大,而是因为本身具有的艺术性而伟大。
二辩,你有没有相关的学术论证?你有没有与之对冲的学术依据?所以你也没有对冲的学术依据。
接下来我聊一下道德的部分。我方现在看到的是,观众看到演戏很好的演员,因为实质的违法断送了自己大好前程,为什么现在会对犯罪行为更加敬畏,二辩?
我刚才提到粉丝对于失德偶像的态度,刘亚仁作为一个韩国新生代的演员,他拿过很多演艺奖项,可惜最终因为吸毒断送了演艺生涯。而在新浪微博的调查里,其投票显示有2.6万人表示“好好的,为什么吸毒,我不理解”,2.9万人投票表示“吸毒一身黑”,1.8万人表示“太糊涂呀,自己毁了大好事业”。所以一辩,是不是显露了粉丝也在为这些吸毒的人感到惋惜?二辩,你有任何数据上的举证吗?因为任何数据上的举证都是辩手应该做的。所以到这里你没有任何数据上的举证,而我方给出的是新浪微博的调查,1.8万人都觉得明星自毁前程,是不是真的好可惜,所以人们对自己的行为会更加忌讳。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质询环节。
主席现在提到一多变市场行为,什么叫艺人的任何一个行为都属于国际作品,你觉得这个合理吗?你也认为艺人的自然行为都属于波及行为,这是我所说的市场部分。而你方今天依据的是公权立下的政策,接下来不再继续询问你方政策部分。
你认为第一点政策要波及到无辜的人,你的态度是一点不在乎,还是觉得对无辜者的波及越少越好?二辩,你是否要做到伤害最小化?所以你的态度也是要在乎被波及的人,要做到伤害最小化,而我方的态度是最好将处罚落实到个人,政府要满足比例原则。
为什么你觉得观众对于演员和作者的印象必须固定?你有什么举证?我方有积极的举证。海德格尔在他的《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早就质疑了你方那种作品本位的理论,他表示,作品不是因为作者的身份而伟大,而是因为本身具有的艺术性而伟大。
二辩,你有没有相关的学术论证?你有没有与之对冲的学术依据?所以你也没有对冲的学术依据。
接下来我聊一下道德的部分。我方现在看到的是,观众看到演戏很好的演员,因为实质的违法断送了自己大好前程,为什么现在会对犯罪行为更加敬畏,二辩?
我刚才提到粉丝对于失德偶像的态度,刘亚仁作为一个韩国新生代的演员,他拿过很多演艺奖项,可惜最终因为吸毒断送了演艺生涯。而在新浪微博的调查里,其投票显示有2.6万人表示“好好的,为什么吸毒,我不理解”,2.9万人投票表示“吸毒一身黑”,1.8万人表示“太糊涂呀,自己毁了大好事业”。所以一辩,是不是显露了粉丝也在为这些吸毒的人感到惋惜?二辩,你有任何数据上的举证吗?因为任何数据上的举证都是辩手应该做的。所以到这里你没有任何数据上的举证,而我方给出的是新浪微博的调查,1.8万人都觉得明星自毁前程,是不是真的好可惜,所以人们对自己的行为会更加忌讳。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小结。
正方同学还剩20秒,我从20秒开始计时。
资本没有被政府封禁的风险,因为可能会剥离资产,所以资本愿意再次投资,让其重新恢复,达到更高的标准。在这种形势下,这种管理进入了必要的阶段。
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小结。
正方同学还剩20秒,我从20秒开始计时。
资本没有被政府封禁的风险,因为可能会剥离资产,所以资本愿意再次投资,让其重新恢复,达到更高的标准。在这种形势下,这种管理进入了必要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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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提到资本没有被政府封禁的风险,原因是可能会剥离资产,基于此资本愿意再次投资使其重新恢复并达到更高标准,进而得出这种管理进入了必要阶段的结论。
谢谢。不去。请反方三遍进行小结。
我来和你聊清楚,你说对待逝者,对艺人的处理方法到底是怎么样的。你方的态度是最严格的,一定是封禁涉事艺人的相关作品,而我的态度是对于那部分最严重违法,如吸毒、嫖娼的人,把演员本人封禁即可,不要波及到作品。对于失格的人及其相关事件,交给市场处理就好,因为失德的那部分人,喜欢他们的人自然会变少,市场后续会自行调整,公权力不要过多干涉这一部分。这是我的观点。
关于观众对于演员和角色的态度,你觉得观众对演员和角色有绑定关系,你所有的举动都在告诉我观众觉得这样的人很可怜,可事实并非如此。就拿柯震东来说,大家可能对他的态度是,明明是唱歌很好的一个年轻演员,一旦沾染毒品,也会自毁前程,所以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更不敢去触碰毒品了。这是我方认为的,如果在这个地方让粉丝看到这种落差感,他们反而会更敬畏法律这件事情。
接下来我想和你聊资本的逻辑。你方觉得今天这样严格的监管可以威慑资本,让资本更严格地管理旗下演员。可是我的疑惑是,如果资本知道自己的艺人一旦出事,自己投资了几千亿的作品也要跟着一起完蛋,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启用这样的艺人呢?所以这是我发现你方观点中最可怕的地方,如果强行把作品和演员绑定起来,整个娱乐圈会变成一个铁板一块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人敢去举报。所以这个时候恰恰是我们把作品和艺人分割开来,告诉资本此时把失德的艺人举报出来,自己的作品可以被保存,这样才会有更多的资本去举报这样的艺人,这也可以进一步优化市场。
我接下来跟你聊现在波及的样态。现在波及的样态跟主流根本不是你方说的那样,如AI换脸或者限流这样的小范围情况,更多的是我们看到影视作品里姜哲瀚的镜头被一剪没,我们看到郑爽出事之后,她的所有作品被一起下架。我方发现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艺术性被无限贬低,而演员的价值被无限抬高。即使是最近的AI换脸技术,也会有很多人批评其做得很烂,这都是针对作品而言的。
谢谢。不去。请反方三遍进行小结。
我来和你聊清楚,你说对待逝者,对艺人的处理方法到底是怎么样的。你方的态度是最严格的,一定是封禁涉事艺人的相关作品,而我的态度是对于那部分最严重违法,如吸毒、嫖娼的人,把演员本人封禁即可,不要波及到作品。对于失格的人及其相关事件,交给市场处理就好,因为失德的那部分人,喜欢他们的人自然会变少,市场后续会自行调整,公权力不要过多干涉这一部分。这是我的观点。
关于观众对于演员和角色的态度,你觉得观众对演员和角色有绑定关系,你所有的举动都在告诉我观众觉得这样的人很可怜,可事实并非如此。就拿柯震东来说,大家可能对他的态度是,明明是唱歌很好的一个年轻演员,一旦沾染毒品,也会自毁前程,所以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更不敢去触碰毒品了。这是我方认为的,如果在这个地方让粉丝看到这种落差感,他们反而会更敬畏法律这件事情。
接下来我想和你聊资本的逻辑。你方觉得今天这样严格的监管可以威慑资本,让资本更严格地管理旗下演员。可是我的疑惑是,如果资本知道自己的艺人一旦出事,自己投资了几千亿的作品也要跟着一起完蛋,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启用这样的艺人呢?所以这是我发现你方观点中最可怕的地方,如果强行把作品和演员绑定起来,整个娱乐圈会变成一个铁板一块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人敢去举报。所以这个时候恰恰是我们把作品和艺人分割开来,告诉资本此时把失德的艺人举报出来,自己的作品可以被保存,这样才会有更多的资本去举报这样的艺人,这也可以进一步优化市场。
我接下来跟你聊现在波及的样态。现在波及的样态跟主流根本不是你方说的那样,如AI换脸或者限流这样的小范围情况,更多的是我们看到影视作品里姜哲瀚的镜头被一剪没,我们看到郑爽出事之后,她的所有作品被一起下架。我方发现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艺术性被无限贬低,而演员的价值被无限抬高。即使是最近的AI换脸技术,也会有很多人批评其做得很烂,这都是针对作品而言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无可挽回,回复一下,谢谢。
好几秒,有请正反双方进行陈词 PK。第一个可以。
你方今天跟我讲这个作品、角色和演员遭波及,我问你,因为《甄嬛传》里面顾曼桢造谣的事情,从此爱上造谣的能有几个人?但是因为看不了《甄嬛传》后续,没有这部神剧可看而难过的人又有多少?
你跟我说高雅玲出轨带来种种不可挽回的社会影响,会造成这样那样的利害关系,可是因为高雅玲出轨而更多选择去出轨的有几个人?而永远没有办法去回看自己当年《家有儿女》童年记忆的人,又有多少人?你自己举一举例子,到底是你所说的风波带来的利好更大,还是它对人的伤害更大,对艺术性的伤害更大,对那些想看这些无辜剧集的人的心情的损失更大?你最后跟我说说。
你方全部都是市场逻辑,推到最后只有市场逻辑。照你方这个逻辑,因为所谓的市场逻辑,就可以导致很多有演技但没有靠山的演员,只需要其他人给他们泼脏水,把他们的名声搞臭,就让他们无戏可拍。在你方看来,这是不是也是你方所谓艺人波及作品的一个合理方式?谢谢。
太好了,这个时代反方终于结束了。
我怎么感觉你刚刚说那个封禁也有同样的弊端啊,你最后说的那个,我没听懂。关于《甄嬛传》,你看《甄嬛传》里面看得不爽,可能涉及某个艺人,但这个弊端是什么,我真没听懂。
上一轮反方说正方立场假没效果,可人反方悲剧的是什么,所以他看到事态一直被黑线反击。我觉得哇,一定要千万不能吸毒。那正方立场底下打击到作品一定要对这个艺人有更深层的打击,不然效果更好吗?这个地方反方怎么比较的,我也没听明白。
第三点,技术性超艺术价高,我反方提到了艺术不打击他们,反方也不敢看艺术性息也不是反对庭的理由吧。
无可挽回,回复一下,谢谢。
好几秒,有请正反双方进行陈词 PK。第一个可以。
你方今天跟我讲这个作品、角色和演员遭波及,我问你,因为《甄嬛传》里面顾曼桢造谣的事情,从此爱上造谣的能有几个人?但是因为看不了《甄嬛传》后续,没有这部神剧可看而难过的人又有多少?
你跟我说高雅玲出轨带来种种不可挽回的社会影响,会造成这样那样的利害关系,可是因为高雅玲出轨而更多选择去出轨的有几个人?而永远没有办法去回看自己当年《家有儿女》童年记忆的人,又有多少人?你自己举一举例子,到底是你所说的风波带来的利好更大,还是它对人的伤害更大,对艺术性的伤害更大,对那些想看这些无辜剧集的人的心情的损失更大?你最后跟我说说。
你方全部都是市场逻辑,推到最后只有市场逻辑。照你方这个逻辑,因为所谓的市场逻辑,就可以导致很多有演技但没有靠山的演员,只需要其他人给他们泼脏水,把他们的名声搞臭,就让他们无戏可拍。在你方看来,这是不是也是你方所谓艺人波及作品的一个合理方式?谢谢。
太好了,这个时代反方终于结束了。
我怎么感觉你刚刚说那个封禁也有同样的弊端啊,你最后说的那个,我没听懂。关于《甄嬛传》,你看《甄嬛传》里面看得不爽,可能涉及某个艺人,但这个弊端是什么,我真没听懂。
上一轮反方说正方立场假没效果,可人反方悲剧的是什么,所以他看到事态一直被黑线反击。我觉得哇,一定要千万不能吸毒。那正方立场底下打击到作品一定要对这个艺人有更深层的打击,不然效果更好吗?这个地方反方怎么比较的,我也没听明白。
第三点,技术性超艺术价高,我反方提到了艺术不打击他们,反方也不敢看艺术性息也不是反对庭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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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双方进行陈词 PK2。
我好奇对方辩友的观点,他一方面觉得我方的处罚太重,一方面却要求更重的处罚,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讨论对于失德艺人要如何处置,才能达到足够重的处罚。我方的态度是剥夺他过往所有荣誉,对他进行封杀等处置手段。针对艺人本身的惩罚如果不够,所以才要把他的作品也下架。但对方又说处罚太重,认为仅仅因为师德问题就断送艺人未来的生涯,显得过于严厉。我很好奇,你方的态度究竟是处罚不够还是太重呢?你方一方面说对艺人本人的封杀太重,一方面却把那么多无辜的人以及整个作品都牵连进去,我不明白你方的立场究竟在哪里。
第二点,你方最后提到是否采用 AI 换脸之类的手段,实际上根本不会产生反方所说的任何弊端。我想问,如果把孙俪的脸换掉,把《甄嬛传》中所有主演的脸都换掉,那演员的演技要从哪里体现?那个剧也就不是原来的剧了,艺术价值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谢谢。
从立论开始,正方已经阐述三轮了,关于这个地方为什么构成不可行的理由,双方始终不愿回应,那正方就不再讨论这个问题了。
好,我来解读反方刚刚讲的内容。实际上反方提到波及可以形成对于失德艺人的弹性波及机制,在我看来这并不全面。因为反方对于很多失德程度较低但又不能不管的艺人,就没有办法进行全面的处罚。而正方立论可以做到这一点,这才是正方立论的优势。
这个全面的分析独立于正方所说的第二个问题。反方立场在前面说要反对艺人和作品的绑定,可是问题在于,正方的观点是极致地让艺人和作品的绑定带给了粉丝极大的快乐和效益,反方为什么要反对这个,是需要给出理由的。所以请反方在后续的陈词中,第一要直面这个问题,第二要给出理由,谢谢。
下面有请双方进行陈词 PK2。
我好奇对方辩友的观点,他一方面觉得我方的处罚太重,一方面却要求更重的处罚,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讨论对于失德艺人要如何处置,才能达到足够重的处罚。我方的态度是剥夺他过往所有荣誉,对他进行封杀等处置手段。针对艺人本身的惩罚如果不够,所以才要把他的作品也下架。但对方又说处罚太重,认为仅仅因为师德问题就断送艺人未来的生涯,显得过于严厉。我很好奇,你方的态度究竟是处罚不够还是太重呢?你方一方面说对艺人本人的封杀太重,一方面却把那么多无辜的人以及整个作品都牵连进去,我不明白你方的立场究竟在哪里。
第二点,你方最后提到是否采用 AI 换脸之类的手段,实际上根本不会产生反方所说的任何弊端。我想问,如果把孙俪的脸换掉,把《甄嬛传》中所有主演的脸都换掉,那演员的演技要从哪里体现?那个剧也就不是原来的剧了,艺术价值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谢谢。
从立论开始,正方已经阐述三轮了,关于这个地方为什么构成不可行的理由,双方始终不愿回应,那正方就不再讨论这个问题了。
好,我来解读反方刚刚讲的内容。实际上反方提到波及可以形成对于失德艺人的弹性波及机制,在我看来这并不全面。因为反方对于很多失德程度较低但又不能不管的艺人,就没有办法进行全面的处罚。而正方立论可以做到这一点,这才是正方立论的优势。
这个全面的分析独立于正方所说的第二个问题。反方立场在前面说要反对艺人和作品的绑定,可是问题在于,正方的观点是极致地让艺人和作品的绑定带给了粉丝极大的快乐和效益,反方为什么要反对这个,是需要给出理由的。所以请反方在后续的陈词中,第一要直面这个问题,第二要给出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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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双方进行陈词 PK3。
刘亚人弟弟有 1.8 万粉丝,在刘亚人出事之后,刘亚人有着如此美妙的歌声,却因吸毒自毁前程。如今的粉丝也会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对待。他的偶像剧却仍在售卖,观众看到这样一位本优秀却因吸毒自毁的艺人,会觉得吸毒这件事更加可怕。
我想表达的是,如果你们认为现在最顶格的处罚能对所谓的资本和其他理论起到威慑作用,那为何不干脆将其全面封杀?是因为最顶格的处罚已经足够了吗?那为何还要在处理时考虑将损害最小化,也就是要满足比例原则。而我的观点是最好精准地进行处罚。对于有问题的艺人,若涉及相关问题,不让他出演接下来的作品即可,而不要波及他原来的作品。
即便像你们说的 AI 换脸,如果把作品的主角脸全都换掉,那这部作品的价值又该如何体现?就像大家普遍认为甄嬛的脸只能是孙俪的脸,换一张脸或许不影响其商业价值,但到底哪些方面不能换,只能是孙俪的脸,这其中也有值得探讨的关系。
更值得思考的是,如果觉得艺人的违法失德行为和其作品之间没有那么大的关联,那为何要封杀艺人呢?艺人难道不应该还能靠作品赚钱吗?比如一个人出轨了,但他的作品和他的出轨行为其实没有任何关联。今天他出轨了之后,他就不应该发歌、拍作品了吗?因为从作品本身的价值来看,这两者之间是完全可以切割开的。哪怕是像吴亦凡这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出狱之后也应该可以继续拍作品,因为没有人会把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作品内容直接挂钩。那么你们到底觉得这两者之间是挂钩还是没挂钩?
有请双方进行陈词 PK3。
刘亚人弟弟有 1.8 万粉丝,在刘亚人出事之后,刘亚人有着如此美妙的歌声,却因吸毒自毁前程。如今的粉丝也会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对待。他的偶像剧却仍在售卖,观众看到这样一位本优秀却因吸毒自毁的艺人,会觉得吸毒这件事更加可怕。
我想表达的是,如果你们认为现在最顶格的处罚能对所谓的资本和其他理论起到威慑作用,那为何不干脆将其全面封杀?是因为最顶格的处罚已经足够了吗?那为何还要在处理时考虑将损害最小化,也就是要满足比例原则。而我的观点是最好精准地进行处罚。对于有问题的艺人,若涉及相关问题,不让他出演接下来的作品即可,而不要波及他原来的作品。
即便像你们说的 AI 换脸,如果把作品的主角脸全都换掉,那这部作品的价值又该如何体现?就像大家普遍认为甄嬛的脸只能是孙俪的脸,换一张脸或许不影响其商业价值,但到底哪些方面不能换,只能是孙俪的脸,这其中也有值得探讨的关系。
更值得思考的是,如果觉得艺人的违法失德行为和其作品之间没有那么大的关联,那为何要封杀艺人呢?艺人难道不应该还能靠作品赚钱吗?比如一个人出轨了,但他的作品和他的出轨行为其实没有任何关联。今天他出轨了之后,他就不应该发歌、拍作品了吗?因为从作品本身的价值来看,这两者之间是完全可以切割开的。哪怕是像吴亦凡这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出狱之后也应该可以继续拍作品,因为没有人会把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作品内容直接挂钩。那么你们到底觉得这两者之间是挂钩还是没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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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长的赛程,下面有请双方进行陈词 PK4。
人是否对自己的童年记忆存在情感,对曾经原汁原味喜欢的同学是否有一份感情?
比方说,照对方的逻辑,如果今天顾某丽做的事情其实是孙某做的,那我们就无法看《甄嬛传》了。照此逻辑,因为高某洁出轨,我们就应该把《家有儿女》封禁或者全部改掉,使其面目全非。但在现实中,广大真正的观众,那些绝不会因为高某洁出轨而去效仿的观众,他们的心情受到了伤害,女方要如何弥补?还是说女方觉得这些数以万计在网上保持沉默的大多数观影人的想法不重要?
我方认为,在现在的基础上,比如一个可能出轨或者在一些不太好的地方抽烟的歌星,其歌曲继续播放即可,建议不想听的人不听,想听的人去听。而对于确实有不良行为的人该封杀就封杀,我方觉得这样的效果已经足够起到对其他人的警示作用。以上,感谢。
小时候父母是流量人物,而孩子有自己的工作。我还认为人设跟社会规范相反,我们最应该……
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今天对方觉得网络上一部分人的声音就应该被照顾,认为他们的情绪很重要,可那些不想看到有出轨行为的人在电视里不断活跃的人的情绪难道就不重要吗?我没看过《家有儿女》,没有那一份情怀,这部分人的情绪对方又不管了。
很简单的例子,一个我很喜欢的中国艺人吸毒了,我可能会心疼。但因为我对某个艺人体系完全不关心,我会觉得非常鄙视。同样的错误行为,导致的结果却不同,甚至两者没有区分。
这么长的赛程,下面有请双方进行陈词 PK4。
人是否对自己的童年记忆存在情感,对曾经原汁原味喜欢的同学是否有一份感情?
比方说,照对方的逻辑,如果今天顾某丽做的事情其实是孙某做的,那我们就无法看《甄嬛传》了。照此逻辑,因为高某洁出轨,我们就应该把《家有儿女》封禁或者全部改掉,使其面目全非。但在现实中,广大真正的观众,那些绝不会因为高某洁出轨而去效仿的观众,他们的心情受到了伤害,女方要如何弥补?还是说女方觉得这些数以万计在网上保持沉默的大多数观影人的想法不重要?
我方认为,在现在的基础上,比如一个可能出轨或者在一些不太好的地方抽烟的歌星,其歌曲继续播放即可,建议不想听的人不听,想听的人去听。而对于确实有不良行为的人该封杀就封杀,我方觉得这样的效果已经足够起到对其他人的警示作用。以上,感谢。
小时候父母是流量人物,而孩子有自己的工作。我还认为人设跟社会规范相反,我们最应该……
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今天对方觉得网络上一部分人的声音就应该被照顾,认为他们的情绪很重要,可那些不想看到有出轨行为的人在电视里不断活跃的人的情绪难道就不重要吗?我没看过《家有儿女》,没有那一份情怀,这部分人的情绪对方又不管了。
很简单的例子,一个我很喜欢的中国艺人吸毒了,我可能会心疼。但因为我对某个艺人体系完全不关心,我会觉得非常鄙视。同样的错误行为,导致的结果却不同,甚至两者没有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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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主席,今天双方各自打了很多攻防,互说己方观点正确,我认为整体情况比较混乱。我梳理了一下,无非是有三个争议。
第一个争议是作品和艺人之间到底可不可以完全切开,能切开到什么程度?我方可以坦然承认,二者确实并非毫无关联。但问题在于,是否要因为那一点点关联就将其作品完全删除,是否要因为可能存在的那么一点关联,就让大部分只关注纯作品的人再也看不到曾经记忆里原汁原味的作品。这部分的伤害,我方认为即使存在一点关联,也不能因此就将作品全部禁掉。
而对方的态度是,这块儿的关联大到因为成龙出轨、小龙女事件,所以只要他的剧在播出,就会给大家造成不好的影响,就会助长出轨这样的道德风气。我方完全没有看到相关依据,对方也没有给出任何举证。
对方在这里指责我方,质疑为何要对艺人处罚,认为我方也觉得二者挂钩。实际上,对艺人处罚纯粹是因为对其失德行为的行业管理,只是对他本人的封杀,跟我方认为作品和艺人能否切得开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个战场,双方讨论的是怎样才能有效惩罚失德艺人,怎样才能肃清道德风气。对方的态度是罚得越重越好。但这里我有两层疑问。第一层,是不是罚得越重效果就越好,就意味着罚得重是合理的?那对方为什么不所有情况都往重处罚呢?对方也提到有不同程度的处罚手段,这说明对方也觉得不是罚得越重就越合理。
我方认为对艺人本身的处罚,即对他本人的封杀就已经足够了,为什么一定要波及作品呢?对方觉得波及作品是更柔性的手段,我无法理解。把上百号剧组的人,甚至一个艺人不止演一部剧,可能波及几千号人,这居然被认为是比封杀一个艺人更柔和的手段,我完全不能理解。
所以,直接处罚到艺人,直接封杀他本人而不动其作品比较好。如果动作品,更没有人敢举报失德艺人,所有人都会包庇这部分艺人,因为一旦艺人出事,所有相关作品都完蛋。
第三个战场是怎样才能最大化保护这些作品本身的价值。对方说根本没有伤害到作品,称可以用 AI 换脸,影响不大,还举例甄嬛传里一个小配角被剪掉或 AI 换脸似乎也没问题。但我认为对方可能根本不看剧。
如果看到钢铁侠里小罗伯特·唐尼的脸整个被换成其他人,看到甄嬛孙俪的脸也全都被换掉,这不是因为我多喜欢某个明星才在意那张脸,而是那本来就是我对作品原汁原味的记忆,是剧应有的样子。这个时候去破坏它,就是破坏了曾经几百号人演出时所诞生的艺术效果,这部分艺术价值的损害是对方永远没有办法通过 AI 换脸解决的,所以这部分损害都得认。
综上,对方的观点不合理,谢谢。
谢主席,今天双方各自打了很多攻防,互说己方观点正确,我认为整体情况比较混乱。我梳理了一下,无非是有三个争议。
第一个争议是作品和艺人之间到底可不可以完全切开,能切开到什么程度?我方可以坦然承认,二者确实并非毫无关联。但问题在于,是否要因为那一点点关联就将其作品完全删除,是否要因为可能存在的那么一点关联,就让大部分只关注纯作品的人再也看不到曾经记忆里原汁原味的作品。这部分的伤害,我方认为即使存在一点关联,也不能因此就将作品全部禁掉。
而对方的态度是,这块儿的关联大到因为成龙出轨、小龙女事件,所以只要他的剧在播出,就会给大家造成不好的影响,就会助长出轨这样的道德风气。我方完全没有看到相关依据,对方也没有给出任何举证。
对方在这里指责我方,质疑为何要对艺人处罚,认为我方也觉得二者挂钩。实际上,对艺人处罚纯粹是因为对其失德行为的行业管理,只是对他本人的封杀,跟我方认为作品和艺人能否切得开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个战场,双方讨论的是怎样才能有效惩罚失德艺人,怎样才能肃清道德风气。对方的态度是罚得越重越好。但这里我有两层疑问。第一层,是不是罚得越重效果就越好,就意味着罚得重是合理的?那对方为什么不所有情况都往重处罚呢?对方也提到有不同程度的处罚手段,这说明对方也觉得不是罚得越重就越合理。
我方认为对艺人本身的处罚,即对他本人的封杀就已经足够了,为什么一定要波及作品呢?对方觉得波及作品是更柔性的手段,我无法理解。把上百号剧组的人,甚至一个艺人不止演一部剧,可能波及几千号人,这居然被认为是比封杀一个艺人更柔和的手段,我完全不能理解。
所以,直接处罚到艺人,直接封杀他本人而不动其作品比较好。如果动作品,更没有人敢举报失德艺人,所有人都会包庇这部分艺人,因为一旦艺人出事,所有相关作品都完蛋。
第三个战场是怎样才能最大化保护这些作品本身的价值。对方说根本没有伤害到作品,称可以用 AI 换脸,影响不大,还举例甄嬛传里一个小配角被剪掉或 AI 换脸似乎也没问题。但我认为对方可能根本不看剧。
如果看到钢铁侠里小罗伯特·唐尼的脸整个被换成其他人,看到甄嬛孙俪的脸也全都被换掉,这不是因为我多喜欢某个明星才在意那张脸,而是那本来就是我对作品原汁原味的记忆,是剧应有的样子。这个时候去破坏它,就是破坏了曾经几百号人演出时所诞生的艺术效果,这部分艺术价值的损害是对方永远没有办法通过 AI 换脸解决的,所以这部分损害都得认。
综上,对方的观点不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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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我方论点存在一些问题,这道辩题确实很难回答,而且我们的准备也比较一般。主要是论点方面,我认为我们有很多看似自相矛盾的口径没有处理清楚,我们的论证路径到底该如何确定。
比如提到成龙、钢铁侠,以及武林外传、甄嬛传、家有儿女等内容,对方认为用这些东西来教育人是有作用的。但我觉得这有点偏题,这对我方攻防的回应并非关键,因为这是对方用来拆解我方论点的内容,所以偏离了重点。
如果到最后,这部分内容在整局辩论中留不下什么印象,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其他地方的表现太突出,而这部分表现太差。我认为我方对对方唯一有影响的方面,一个是艺术性,另一个是某个观点,但现在我觉得这个观点用不上。
在某些底线问题上,教育手段不应依靠艺术来完成,而不是所谓的观众情感、情感情观等。比如提到的粉丝大于天,以及武林外传、家有儿女等内容,在这方面我们的论证到最后有些混乱。
关于 AI 换脸这事能不能接受,我方提到的演技等观点,即便 AI 换脸技术能模仿出微表情,我认为也不能接受。在这部分论证中,我们对场感的渲染较好,但提到“原汁原味”太多,存在一定风险。从心理学角度看,可能涉及到心理锚点,我们能判断出有区别,但到底是不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在场上对方也有应对之词,比如“你不就是想看那张脸,你所谓的原汁原味不就是当年你所关注的吗”。
我记得最近抖音上有猪八戒的演员重新活跃,开启短视频平台,大家都有关注。所以对方可能会营造的语境是,你所谓的原汁原味,不过是希望这些演员保持影响力。
我们的辩论就结束了,非常感谢小观众参与模辩。有什么需要交流的问题吗?那我们就各自整理后续内容,注意完善查看。
最后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我方论点存在一些问题,这道辩题确实很难回答,而且我们的准备也比较一般。主要是论点方面,我认为我们有很多看似自相矛盾的口径没有处理清楚,我们的论证路径到底该如何确定。
比如提到成龙、钢铁侠,以及武林外传、甄嬛传、家有儿女等内容,对方认为用这些东西来教育人是有作用的。但我觉得这有点偏题,这对我方攻防的回应并非关键,因为这是对方用来拆解我方论点的内容,所以偏离了重点。
如果到最后,这部分内容在整局辩论中留不下什么印象,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其他地方的表现太突出,而这部分表现太差。我认为我方对对方唯一有影响的方面,一个是艺术性,另一个是某个观点,但现在我觉得这个观点用不上。
在某些底线问题上,教育手段不应依靠艺术来完成,而不是所谓的观众情感、情感情观等。比如提到的粉丝大于天,以及武林外传、家有儿女等内容,在这方面我们的论证到最后有些混乱。
关于 AI 换脸这事能不能接受,我方提到的演技等观点,即便 AI 换脸技术能模仿出微表情,我认为也不能接受。在这部分论证中,我们对场感的渲染较好,但提到“原汁原味”太多,存在一定风险。从心理学角度看,可能涉及到心理锚点,我们能判断出有区别,但到底是不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在场上对方也有应对之词,比如“你不就是想看那张脸,你所谓的原汁原味不就是当年你所关注的吗”。
我记得最近抖音上有猪八戒的演员重新活跃,开启短视频平台,大家都有关注。所以对方可能会营造的语境是,你所谓的原汁原味,不过是希望这些演员保持影响力。
我们的辩论就结束了,非常感谢小观众参与模辩。有什么需要交流的问题吗?那我们就各自整理后续内容,注意完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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